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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托管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课后托管工作总结

第1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不设课题的重大项目由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是按项目管理还是按课题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市科委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市科委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依托单位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项目依托单位和有关受托机构向市科委负责,并提供有偿服务。

第六条 市科委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

(一)向社会公开《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并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

(二)负责项目(课题)的立项、调整和撤消;

(三)按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

(四)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

(五)监督检查项目(课题)任务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

(七)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组织课题的招标。

第七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丰富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有组织科技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项目依托单位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

(一)匹配项目管理任务书规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二)协调项目(课题)的实施,督促课题承担单位按进度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三)协助市科委进行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

(四)监督课题经费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每年向市科委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附件一,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并随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

(六)根据项目及所属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向市科委提出项目及课题的调整、撤消意见;

(七)当项目完成时,负责准备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九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国内领先的研究开发基础和条件;

(三)有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开发队伍开拓创新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开发梯队。

第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按课题任务书规定支付自筹的科技经费;

(二)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按进度要求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三)每年向项目依托单位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书》(附件二,以下简称《课题执行情况报告书》),随时报告课题有关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准备课题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五)对课题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第三章 立项

第十一条 项目立项一般包括五个基本程序:项目(课题)征集、项目(课题)论文或评估、项目立项决策、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签订任务书。

第十二条 项目(课题)征集:采取定向申报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一)定向申报是指市科委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需求和问题,通过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与座谈会等方式,提出项目(课题),并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起草《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三,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或《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建议书》(附件四,以下简称《课题建议书》)。

(二)公开征集是指市科委通过《领域指南》(《课题申报指南》),接受社会申报征集项目(课题)。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向市科委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五)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向市科委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申报表》,附件六)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第十三条 项目(课题)的论证或评估:对于定向申报的项目(课题)由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并根据咨询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课题建议书》)进行修改、调整;对公开征集的项目(课题)由市科委根据对《项目申报表》(《课题申报表》)的初审结果,委托有关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课题建议书》)。经修改、调整后的定向申报项目与公开征集项目一同由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决策:

(一)项目经论证或评估后,由市科委主任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立项以及项目依托单位。

(二)市科委向项目依托单位下达《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批复》(附件七)的通知。

第十五条 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一)适合招标条件的课题,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二)不适合招标的课题,由市科委《课题申报指南》、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市科委组织专家论证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市科委决策的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三)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需要紧急决策的特殊目标的课题,或研究单位已经具有相当研究基础、实力较强、已具备充分工作条件的课题,由市科委组织专家论证后,优选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第十六条 签订任务书:

(一)市科委与项目依托单位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任务书》(附件八,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任务书》)。

(二)市科委、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附件九,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实施中,实行报告制度。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项目依托单位提交当年的《课题执行情况报告书》;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审核各课题的上年度《课题执行情况报告书》,汇总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并报送市科委。

(二)如项目(课题)取得重大进展或者突破,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按期完成的重大事件,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市科委提交书面报告,经市科委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

第十八条 市科委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项目(课题)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项目(课题)下年度经费预算和项目(课题)调整、撤消的依据。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课题)应当及时调整或撤消:

(一)国家或北京市的重点发展方向、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课题)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的;

(二)经过实践证明,所选技术路线已不可行或无任何实用价值的;国内已有相当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的;

(三)市场、技术、合作研发、参加项目(课题)工作的技术骨干等发生变化,造成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课题)无法进行的;

(四)匹配经费、自筹经费或其他物质条件不能落实,或项目(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进行,影响项目(课题)正常实施的;

(五)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课题)无法正常进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

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需要调整或撤消时,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提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消的书面意见报市科委,经市科委批准后执行;市科委应当及时将项目(课题)调整或撤消意见书面通知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

对于撤消的项目(课题),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向市科委提交书面报告。市科委负责组成清算小组对撤消的项目(课题)经费进行清算,并追回财政拨款的剩余资金。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课题)的经费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科条发[20xx]279号)执行。

第五章 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分为课题验收-项目验收两个层次。

项目(课题)验收应当以批准的《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时间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课题),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科委申请延期验收。经市科委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课题验收遵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课题任务书》规定的完成时间之后的三个月内,由课题承担单位向项目依托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总结报告书》(附件十,以下简称《课题总结报告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附件十一,以下简称《课题经费总决算表》)以及详细的验收资料。

(二)《课题总结报告书》和《课题经费总决算表》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委。

(三)市科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

(四)市科委根据《课题任务书》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大纲》(附件十二,以下简称《验收大纲》)组织课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科委向课题承担单位下达《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完成确认书》(附件十三)。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遵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当项目所属的所有课题验收后三个月内,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十四),《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费总决算表》(附件十五)向市科委申请项目验收。

(二)市科委根据《项目管理任务书》和《验收大纲》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科委向项目依托单位下达《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完成确认书》(附件十六)。

第二十六条 被验收项目(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五)超过《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

第二十七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课题)外,其他所有项目(课题)的验收结果由市科委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课题)所产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授予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同时,对以北京市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项目(课题)所产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在特定情况下,北京市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转让项目(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时,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条 项目(课题)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按照科技部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xx]542号)进行登记;发生技术转移时,应当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发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xx]063号)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中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第2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项目(课题)的立项、实施管理和验收等过程中,市科委有关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组织管理不力等行为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资格、无正当理由而没有完成《项目管理任务书》(《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付科研经费、追回科研经费、取消申报项目(课题)的资格三年的处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不履行管理、保护项目(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义务或履行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项目依托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咨询专家在项目(课题)立项、实施、验收等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关责任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科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由市科委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和所需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组织单位;

采用会议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举行验收会议;

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由验收组织单位确定验收组技术和财务专家,进入企业现场考察,根据企业准备好的验收材料,审核验收后,给出评价。

验收专家可从专家库中选择,并必须由项目验收组织单位负责通知。

1、项目合同书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

3、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告

4、与项目成果相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第2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题制管理,是指以课题(或项目,下同)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课题制,适用于以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的课题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课题制管理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责任人为法人或自然人。

课题责任人为确保课题任务的完成,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具有研究方案决定、人员聘用和经费支配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课题责任人必须指定所承担课题的课题组长,并在科研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明确课题组长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条课题必须有依托单位。一个课题只能确立一个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和提供科研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确立的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法人课题责任人是当然的依托单位。

属于自然人的课题责任人可以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所有制界限选择课题依托单位。课题责任人与依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第六条课题责任人应组建一个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课题责任人可以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七条科研计划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应根据本市科研计划和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课题管理,建立课题备选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管理中介机构的作用,确保课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经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可接受归口部门委托,承担课题立项申请的受理和评审、课题实施过程管理等业务管理职能。

第八条课题立项实行专家评议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审批机制。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管理。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需要紧急决策的特殊目标的课题,可另行规定立项程序。

第九条课题立项申请应提交可行性报告和课题经费全额预算表,经依托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

第十条归口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收到立项申请后,根据课题研究目标组织专家从技术先进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归口部门负责课题立项的批准。

第十一条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归口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应与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签定科研合同,并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课题的具体目标、执行程序、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归属,以及合同生效、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课题责任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课题实行“课题一子课题”或“项目一课题”两级管理。课题研究的分级情况必须在科研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明确,不得自行分解或随意变更。

实行两级管理的课题,课题责任人应与有关当事人签订分级合同,并报归口部门或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备案。

课题责任人不得将课题转包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十三条课题制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课题预算评估或评审制度。

第十四条课题责任人在编制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时,必须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与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是指用于同一课题的来自于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的预算,包括从归口部门、依托单位、国家有关部委或企业获得的经费,以及通过国际合作或其他渠道获得的经费。

经费支出预算是指课题研究过程发生的所有支出的预算。课题研究经费支出预算以课题及子课题为预算对象,预算内容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试验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其他研究经费等。人员费是指课题组成员的工资性费用。对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课题组成员,其所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予以支付。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间接费用是指为实施课题而支付给依托单位直接为课题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费、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占课题经费支出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

第十五条课题资助方式根据课题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分为成本补偿式或定额补助式。

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是指对受资助课题的成本费用进行补偿的资助方式,最高为全额。由归口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此类课题预算建议书进行审查并批复。课题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是指对受资助课题提供固定数额经费的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依据评议专家的意见和经相关的财政、财务政策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由归口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从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对课题预算进行审核,确定课题经费预算。

第十七条计划管理费是指由归口部门使用、为管理科研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在规划与指南的制定和、招标、课题遴选、评审、预算评估、监理、跟踪检查、验收以及后评估等科技管理活动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计划管理费总数不超过支出预算经费的5%。计划管理费预算由归口部门在此额度内编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该经费专款专用,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或归口部门根据批准的课题经费预算、用款计划、工作进度节点完成情况及经费结存情况,核定当期课题拨款额,并及时足额拨付课题经费;末按工作进度节点按时完成的,延迟或停止拨付课题经费。

按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的,经费拨付按政府采购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各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的课题只在结题时编制课题研究费总决算,不编制年度决算;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的课题要编制课题研究费年度决算。课题研究费决算以会计年度为计算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归口部门。自课题研究费下达之日起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不编报决算,其当年经费的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决算中编报。

第二十一条未结课题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经归口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开支。

第二十二条课题验收包括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验收、固定资产验收以及财务决算。课题验收要以批准的课题可行性报告、科研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或确定的考核目标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课题责任人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归口部门或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课题因故终止,依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应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并将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变价收入)归还原渠道;剩余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五条用课题研究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课题或子课题依托单位,资助文件中另有注明的除外。用课题研究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纳入课题或子课题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依托单位应对所依托的课题进行成本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分立或变更核算对象。对跨年度的课题,应保持其核算对象、口径的连续性。

依托单位应对所依托课题的一切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确保政府科研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二十七条归口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课题任务完成情况、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绩效考评。

课题监督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及时,且不得干扰和干预课题的正常实施。

归口部门可依据课题合同和有关的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对重大课题实行监理。每个课题监理人可同时进行多个课题的监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归口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据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的结果,对课题责任人、课题依托单位和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的信誉度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课题责任人、课题依托单位或科研项目管理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可依据各自职责,视情采取通报批评、警告、停止拨款、终止课题和取消管理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论文摘 要】文章在市场调研及网络资料收集基础上,对重庆市七所普通本科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在激烈的高校市场竞争中,重庆七所高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存在着一定的竞争,突出表现为专业发展方向的细化,专业认知度存在较大差异,专业依托背景与专业需求存在一定缺口,专业发展方向和教师个人研究方向存在一定偏差等问题,提出了旅游管理专业差异化发展定位,认知度提高,专业需求和教师个人研究统一的发展对策。 

    旅游管理专业是隶属于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方向,其主要培养目标是适应我国旅游业高速发展的需要,培养旅游业急需,具备旅游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类旅游业管理部门、星级饭店、大中型旅行社、名胜景区、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主干课程有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旅游营销学、经济法、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原理、旅游法规、资源规划与开发、导游业务、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英语等。

    重庆市设置本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数量较多。据统计,重庆设置旅游管理专业或方向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有12所,每年在校学生人数约为5000~10000人。学校类型有公立和私立民办两种。本研究选取有一定知名度的七所院校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重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重庆教育学院旅游系、三峡学院旅游系、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系、重庆工商大学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进行分析,以期对其发展进行分析并找到发展对策。

    一 研究方法介绍

    一个专业的合理发展需要从依托背景、师资队伍、学生认知、专业定位及课程设置入手,找到四方的最佳契合点,因此对一个专业的发展现状分析需要从这五个方面入手。

    1.依托背景

    任何专业都依托其所在学校或学科而存在。学校性质和发展将影响到一个专业的长远发展。文科类院校较注重感性描述和一定程度的建模分析,其宏观思维能力较强;理工科院校则逻辑思维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较强,思维较为规范和有条理性;综合性院校则二者兼备,交叉度较高。学科背景对专业发展竞争也有较大影响,我国旅游管理所开办学科背景主要有三类:一是地理学科背景,其空间思维能力较强,适合旅游规划总体设计,这部分比重最大,约为40%多;二是管理学科背景,其突出宏观管理理念应用,具有较高的宏观管理能力;三是历史学学科背景,在旅游文化管理和旅游人才文化素质提高上具有优势。

    2.专业定位及课程设置

    专业定位是基于对相同专业市场竞争对手、自身实力和社会对专业需求分析基础上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订。它决定专业课程设置方向和学生将来的专业就业竞争力。专业课程设置是基于专业定位基础上的课程合理安排设计,主要体现为课程开出的先后顺序、课程群性质合理划分及配置等。

    3.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和竞争实力关键在于师资力量。专任教师学历背景、研究方向最好与专业方向有机统一;其职称高低反映出其研究实力,同时也将影响到专业竞争优势。

    4.实验体系

    专业竞争必须考虑实验体系因素。旅游管理专业具有在重视基本理论基础上更突出实践动手能力、专业个性,实验体系中的师资配置、仪器设备、实践体系等都直接关系到专业培育人才的合格与否。

    5.社会认知

    社会认知主要是指社会对本专业的认知认同度。社会认知度高低将决定和影响专业招生效果和专业学生就业意向选择,同时也是检验专业所在院系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 重庆市旅游管理专业发展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走访和网上资料收集,按照前面专业发展分析路径,我们将重庆市内七所高校相近专业各要素进行态势分析。

    1.依托背景

    背景依托包含专业所依托学科背景和学校背景,其影响到学生对其认知度和专业竞争地位。据分析,七所高校所依托的学校背景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是具有博士授权点的211重点建设高校,有的是无硕士授予权的普通院校。所依托的学科背景也有较大区别,总体看分为三类:一类是依托管理学学科背景,如西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一类是依托地理学学科背景,如重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重庆教育学院、重庆三峡学院;一类是依托文学学科背景,如重庆工商大学依托思想政治专业和中文专业,重庆交通大学旅游系设置在人文学院下。

    2.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也是反映一个专业实力的重要指标。它主要通过师资数量、师资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师资科研成就、研究方向等指标来综合体现。七所高校本专业师资竞争态势:在职称结构上,七所本科院校高级职称比重分别为58%、16.9%、47%、46%、51%、54%、40%,具有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较复杂。在研究方向上,就专业接近程度上,地理学和管理学与旅游管理专业知识结构接近度最高,重庆工商大学和重庆交通大学专业接近度存在一定问题。在科研获奖上,西南大学最靠前,重庆师范大学次之。在学历结构上,七所院校中,重庆三峡学院和重庆理工大学稍为落后,但总体结构较为合理。

    3.实验体系

    旅游管理专业的高应用性、专业特性要求实践实验体系的完备。实验实践主要体现在实验体系构成、实验基地(研究所、中心等)、实验人员配置等。七校实验体系如下:在实验师资配备上,三所院校无专业实习实验老师,一般由任课老师担任实习员,这会增加教师工作负担,影响教师开设实习环节的积极性。在实习基地和实习体系建设上,西南大学明显落后其他院校,这可能是该专业不太受学校重视所致。在实验仪器和设备上,西南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和重庆三峡学院较为滞后,可能是认为旅游管理专业实习训练只要场地,不需要太多的仪器和器材设备所致,也有可能是专业定位所致。

    4.专业定位及课程设置

    专业定位是否准确、清晰和有特色化是判断专业定位的重要指标,一般可以通过专业描述和授予学位体现。课程设置是否匹配专业定位,课程开出先后顺序是否合理,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配置比例是否合理以及其是否与专业定位符合也是考量指标之一。总体看来,七所高校都偏重于旅游管理大背景下进行差异化定位,有的偏重于传统的酒店方向,如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教育学院、重庆三峡学院;有的偏重于前沿的会展旅游、旅游策划等,如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就课程匹配度看,七所高校专业定位和课程匹配度都还尚可,但课程群比重搭配上存在较大差异,重庆工商大学选修课比重过大,西南大学专业主干课比重大,其余学校都是3∶3∶4,一般来讲,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群专业要求3∶3∶4比重较合理。

    5.认知度

    认知度是一个人或社会对某事的整体看法及评价。社会对一个专业的认知了解程度将影响其专业方向选择,认知模糊或认知度较低则要求专业在发展时必须进行改进或调整。认知度包含专业知晓度和专业美誉度。知晓度可以通过利用Google搜索引擎进行网络资料收集,其结果为:西南大学旅游系1710000条,重庆理工大学旅游系1020000条,重庆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987000条,重庆工商大学696000条,重庆三峡学院旅游管理系659000条,重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636000条,重庆教育学院旅游系606000条。西南大学的网络认知度比最后一名的教育学院整整多出一倍。专业美誉度通过专业就业率和专业就业流失率测算,据中国旅游报报道,重庆地区旅游专业学生专业就业率仅为30%,专业就业流失率则高达到65%。

    三 重庆市旅游管理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各院校专业定位特色度不够,同质化现象突出,与市场接轨性不高

    按现代市场竞争理论,高校专业发展需要寻求差异化定位,以求立于不败之地。据前统计,仅有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进行了专业方向上的差异化发展;其余四所高校都是传统的旅游管理大专业下的传统方向(酒店和旅行社)。另外,七所高校在进行专业拓展时考虑市场变动需求不够,主要是旅游行业发展变动趋势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方面,会议会展和专题旅游方向并没有得到应有重视。

    2.专业社会认知度不高

    根据前面分析,在知晓度上,七所高校存在较大差异度,导致学生选择报考学校时,存在较大偏好度。专业就业率上总体偏低,说明专业教育存在较大问题。专业就业流失率较高说明专业市场吸引度不高,这与旅游业属于朝阳产业不相匹配。

    3.师资背景与专业匹配协调度不高

    在教育部学科专业设置中,旅游专业隶属于管理学学科,但仅有两所高校选择设立在管理学背景下,其余五所院校的教师师资大都具有地理学或中文学科背景,虽然可以从不同学科角度拓展旅游研究内容,但旅游专业思维毕竟不能等同于地理学的时空思维,中文文学的想象发散思维。

第4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部分关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内容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是教育研究活动的基本单位。其管理内容,站在不同的位置,或考虑问题的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及不同的内容。

1.广义狭义的理解。

广义理解。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内容应包含有8个方面:①组织;②课题类别和选题;③申报;④评审;⑤经费(管理);⑥课题管理;⑦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⑧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狭义理解。仅指“⑥课题管理”这一部分。

2.工作性质的理解。从课题管理的分工工作性质看,既包含有行政性的管理,又包含业务性的管理。

3.课题级别的理解。从立项课题的级别来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以有5级。

部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审批的课题;

自治区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广西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课题;

地市级——由地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县(市区)级——县教研室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校级——学校自己组织并批准立项的课题。

4.管理层次的理解。

宏观管理——课题的规划管理属于宏观层次的管理,意在引导科研方向,形成研究重点,调动、组织和协调研究力量,有助于教育科研工作整体目标的明确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组织。如区教科规划办对全广西、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对本地市、各县教研室对本县区范围内课题的规划管理。

宏观管理较偏重于行政性的管理。

微观管理——以课题的研究进程为管理对象,以研究方法与技术为主要领域,以课题个体的成果效益最优化为管理目的,是落实课题规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关键。指课题自身独立的管理。

微观管理偏重于业务性管理。

中观管理——介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之间。

5.工作过程的理解。从研究工作发展过程看,可分为规划管理、过程管理与成果推广应用管理三大板块管理。

总之,课题管理内容是相对而言的,站的位置(上、中、下)、角度的不同,所指的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有的时候是既有分别,又有互相包含,不是截然分开。

本讲座所讲的管理内容和要求,主要是确定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自治区一级课题的管理问题来讲。

二是针对与大家关系比较密切,目前大家比较关注和急需了解的关于“课题的管理”、“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两大问题来讲。

第二部分关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主要遵循“上管下”、“自管自”和“委托管理”的办法进行。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有管理职责,直接管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指导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a类、b类的c类)的日常管理,委托地市和高校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具体为:

①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地、市、柳铁管辖的,委托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柳铁教委普教科进行管理。

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高等学校的,委托该校分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部门(如:科研处、教务处、高教室、教科所等。)进行管理。

其余(指上述提到的“地市或高校所管辖”以外的其他单位,如区直单位、区直中专、区直幼儿园、教育学会),由区教科规划办直接管理。

我们把以上①②所提到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和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称为: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3.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自我管理、具体管理。

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及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所属范围的重点(a类、b类)课题,代为管理所属范围的一般课题(c类),做好有关工作。

2.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了解、检查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对研究工作尽可能提出改进意见,为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可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印发课题简报等各种形式,沟通信息。

3.对课题更改项目的请示及课题结题申请进行审核盖章。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变更的7种情况(后面“二、2.”在对立项课题的规定和要求中将详细提到)的请示,进行审核和盖章。

第5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托管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影响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12―0076―03

伴随着时代进程的加快,父母承担着越来越大的经济压力。许多父母的上班时间与现在小学生的放学时间相冲突,加之教育知识的更新及教科书的改版,父母们的知识体系已不适用当今的小学教育。于是,许多父母选择了学校周边的托管班或托辅机构。有的托管班是小餐桌形式,解决了学生饮食问题;也有的是辅导班,侧重于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在托管班写作业的学生,他们的作业有个共同点:零错误率。表面上,学生的作业没有任何问题,但会误导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判断以及相应的指导,进而对学校教育会产生消极影响。我们借鉴以往研究,旨在分析托管的利与弊,找出托管教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托管的含义

江苏教育中指出家庭教育托管,这是一种家庭式协同教育服务,即相关(教育)机构或个人接受家长委托,将学生在校学习活动之外本该由家长负责的早、中、晚时段的安全、生活、学习和活动管理起来,主要承担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辅导、学习指导等职责。教育托管的含义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家庭教育托管,二是学校教育托管,三是社区托管。[1]

本文将“托管班”定义为:接受家长委托,管理小学生放学后的教育活动、学业辅导的教育机构或个人组织的家庭作坊式的辅导班。

不少资料在探讨托管这一社会教育现象时,大多结合利弊两方面做出客观论述。立青教授认为近年来,教育部门不断加大学生减负的力度,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校不再提供托管服务,正规学校的托管服务几乎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托管机构,提供学生上下学接送、寄宿、寄餐、学业辅导等服务,“学校托管行业”发展势头大有成为“新兴产业”的趋势。

二、青岛托管行业的发展现状

笔者通过访谈、观察等方法,调查并总结出青岛托管班有以下特点:

1.组织形式:无证经营家庭式托管

笔者在平安路第二小学、人民路第一小学等周围发现,许多规模不等的托管班并没有在工商部门及教育部门备案。从法律角度讲,凡是涉及到为学生提供饮食的组织,应在工商部门注册,取得餐饮许可证;而涉及到辅导,则应在教育部门登记。

笔者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不管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市南区还是相对滞后的县级市,众多托管班仅仅是与家长达成协议的私人办理的家庭式托管班。在小区里租间房,安置几张课桌即可挂牌招生,这类情况下,各个年级的孩子都挤在一间屋子,请几个大学生或是研究生作为辅导老师,有点锅碗瓢盆,一个管吃、管住、管学习的托管班就产生了。可想而知,这种家庭作坊式的托管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与教育质量问题,虽然托管服务与工商、教育、消防、卫生等部门有关,但没有一个部门真正负责监管托管机构的工作。如此“托管”,如同“脱管”。

2.托管类别:多样性有余统一性不足

根据时间不同可分为午托和晚托。青岛市区的托管班大多是以晚托为主,即下午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而在县级城市中,如莱西等地,则存在着以午托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托管班,即中午放学后,将学生接回托管班,管理学生午餐和午休。

根据托管内容不同可分为小餐桌和托辅班。前者主要负责提供饮食,后者则侧重学业辅导。

根据学习类别不同又可分为学科托管班和特色托管班。前者是最为普遍的类型,主要针对学生的作业以及需要补习的科目来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但这种也是学生流失最为常见的一类。特色托管班则是新产物,在保证学生写好作业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特长以及发散思维。例如崂山区的乐学岛,将托管班定义成课后训练营,设有钢琴,围棋等多个兴趣班,同时引进国外教育理念。总之,各式各样的托管一定程度上会满足家长的不同需求,然而多样性的泛滥势必造成人们选择的混乱。由此得知,托管行业需要建立起基本的统一性。

3.教学质量:有可取之处却差强人意

青岛是一个人口流入较大的城市,许多外来务工的家长及双职工家庭无法满足孩子的接送及学业辅导的需求,而托管班的存在就无可厚非了。

一些体制完善、师资优良的托管班对学生、家长会产生正面影响。首先,此类托管班有能力做到因材施教。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被关注的需要,然而在公立学校中,这种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据调查,不少托管班开设舞蹈、书法、绘画等课程,大大有益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再者,帮助家长解决教养子女的困难。不少家长没有时间或是没有能力辅导学生的学习,比如英语,许多家长对外语知识相当匮乏,只能借助托管班来解决问题。

托管有其合理性和普适性,具有一定的功效和价值。从客观方面来看,其弊端也不容小觑。通过深入调查,得知众多托管教师缺乏专业的教学知识。对于学生的指导仅限于检查作业,甚至许多托管班直接为学生提供答案,以便学生可快速的写完作业且保证没有任何错误。

笔者通过亲身探访得知,有不少学生介绍的托管班是家庭妇女所办,不管是辅导作业还是学生的饮食,皆“亲力亲为”。饮食卫生是否有保证暂且不论,教学的专业度却是需要质疑的。

总之,托管行业作为一个新兴产物有其积极的一面,在成长期间也必然会有诸多弊端,而这其中最应值得人深思的便是其对学校教育产生的消极影响。

三、托管班对学校教育的消极影响

私人托管班大多以盈利为目的,因此许多托管班也有诸多不足,值得我们深思与改善。

1.教师无证上岗,缺乏专业度

私人托管如雨后春笋但良莠不齐,所谓的学生托管行业目前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监管盲区,甚至陷入“管理真空“状态。同样,对托管教师的选择在此背景下也是毫无定法。[3]据调查,本地托管班几乎都存在着教师质量问题。许多私人托管班雇佣的是在职大学生,无教师证、无岗前培训。小学阶段的学习,本体知识简单,但对孩子的诱导和指点更为重要。没有经验的教师只会沿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往往容易忽略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托管班应选择有经验的专业教师,从而保证教学质量。

2.学生负担加重,产生厌学情绪

小学生的课余时间大部分是被督促着写作业、预习和复习,中间没有下课休息,更有甚者,都学习到八九点才回家。过重的学习负担几乎压得学生喘不过气,他们本来课余时间就少,现在连玩的心境和环境都丧失了。许多孩子已经产生了厌学情绪,在他们眼里托管班比学校还累。甚至于直接影响了学生在学校的学习。[3]

3.学习行为表现问题增多,丧失主动性

许多托管生在校学习中写作业马虎,经常缺课、旷课。有的学生还容易养成对教师的过分依赖,学生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学生作业量较大,因此学生在托管班的时间也加长,加之托管班对学生的催促,导致部分学生对作业的主动性减弱甚至丧失,进而使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积极性也大幅度降低。经调查,许多上托管班的孩子感到上学累,写作业无聊,一写作业就找本子、削铅笔,写个字都要好几分钟,学习效率极低。部分学生经常在写作业时以“上厕所”“肚子疼”“头疼”等借口为理由逃避学习。[4]各种行为问题的出现让人不得不得深思其中潜在的问题,学生各种不正常的行为需要及时纠正,但更需要的是找出本质问题。若任之继续发展,不仅影响课外教育的效果,更会阻碍学校教育的正常进行。

4.德育缺失,易导致性格缺陷

托管生通常缺少父母的关心和正面教导,性格多表现为任性、冷漠、孤僻、内心承受力差,时常走极端。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大多在托管班待到八九点,缺少与父母的沟通和交流。[5]社会上的托管班几乎全是私人以盈利为目的所办,照顾学生的饮食和学习等活动,却从未涉及到学生的道德教育,而这一方面的缺失对于托管生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诸多方面,托管生或多或少都缺失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正常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因此,托管班德育的缺失间接对学校教育产生不利影响。

5.片面传递性学生信息,评价标准单一

学校与托管班之间往往存在文化差异,教育方式、教育手段的不同,这也造成二者教学评价的冲突。托管班因以辅导作业或补习功课为主,往往只会顾及到学生的分数。填鸭式的教学强化了成绩,是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却淡化了基础知识的学习。另外托管教师以成绩为标杆,就会向家长传递学生的片面信息,从而影响家长对孩子的判断。

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托管班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如若他们丧失主体意识,只会导致教育托管的目的难以达到。

四、相应的解决对策

显而易见,社会上众多的家庭式托管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虽然棘手但也不是解决不了的。

1.建立学校托管班,配备优良师资

学校托管班无疑是家长最认可、最放心的托管方式。有条件的学校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同时,学校统一规范实施放学后托管,将会直接与学校教育衔接起来,促进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当然,青岛有的学校也独树一帜,通过家长合作的方式,由家长委员会主导,学校支持托管工作人员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吸纳退休教师、专业人士等志愿者,或聘请专业老师参与,在学校内开展托管工作。这种做法无疑是最令家长放心的,只是推行难度较大,众多学校无法贯彻实施。如果政府加以引导和支持,想必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校托管的发展。

南京的“弹性离校”也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延迟离校,学校安排专人统一管理,解决了家长接孩子的难题。[6]

2.尝试社区托管班,实行地域化管理

社区托管班曾令很多家长看到了希望,多数社区表示,希望能够为所在管辖区的家长分忧。但是由于资金、场地、师资、教学设备等因素阻碍了社区托管班的进程。

据调查,社区托管之所以发展缓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师资匮乏。因此,如果在高校中征集高素质的大学生志愿者以及退休老教师等专业人士,是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矛盾。另外,社区可以集思广益,听取众多家长的意见或是采取家长轮流看管的形式,作为托管班的工作服务人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济负担和人力投入。[7]

3.规范私人托管班,构建相关法律条例

如若只依靠学校托管班,势单力薄,根本不可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私人托管班的确有其存在的必要,而对私人托管班的监管和引导也势在必行。国家首先应给与托管行业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然后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对机构的场地、食品卫生、从业人员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核,提高准入门槛。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应规定有关机构必须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托管时间、内容、管理要求、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与义务等。[8]

同时,托管班应与儿童的父母保持经常性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通力协作,形成共同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网络体系。

4.完善家庭教育,给予孩子亲情温暖

“托管孩子“是家长的刚性需求,让学校完全担起这副重担,或是寄希望于无序的市场运作,皆不可取。从家庭教育方面看,特别是独生子女,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最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给予孩子呵护与关心。父母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创造良好的家风,有不少家庭还有家训,这是很值得推崇的一点。毕竟家庭的安全感和亲情的温暖,是任何托管机构都无法取代的。

[参考文献]

[1]丁新忠.教育托管的深层矛盾和问题[J].江苏教育,2011(09).

[2]立青.积极解决学生托管问题[J].广西教育,2013(11).

[3]许兴华.城市小学生“托管”问题研究[J].内江科技,2011(01).

[4]唐西波,鲁恩艺.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托管生的教育[J].新课程,2013(04).

[5]白矾.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思考与探索[J].西部大开发,2009(10).

第6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审计按照主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其中,政府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政府审计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一种审计,其永恒主题是财政审计。因此,财政资金到哪里,政府审计就跟到哪里。政府审计是一种强制审计,只要是使用了财政资金的主体,都必须接受政府审计的监督,列入政府审计监督范围。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社会审计、民间审计或者独立审计,它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或者协议接受委托、独立执业、有偿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内容包括提供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内部审计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实现了组织的目标。因此,按照主体来看,科技经费审计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种是由审计署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角度开展的科技经费审计;二是在项目(课题)结题环节有科技经费管理部门或课题承担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的审计;三是由科技部组织并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经费及其对应的自筹经费使用部门的在研项目(课题)开展的审计工作。

二、国家科技经费审计本质

科技经费泛指全社会对支持科研、创新活动进行的投入。本研究所指的科技经费特指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经费及其对应的自筹经费。科技经费的使用主体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现实中,由于人的自利性,科技经费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经费支出使用未按照预算执行、经费支出违法违规、等行为。一旦这种行为发生,最终将影响科技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和效果。科技部作为科技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为此,财政部、科技部在项目(课题)验收环节做了需要审计的制度安排,并规定“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但科技经费审计的本质到底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审计呢?前面已经谈到,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审计的主体来看,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的审计毫无疑问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第二种类型审计,是为满足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在项目(课题)结题财务验收环节由注册会计师对经费使用主体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的一种审计行为,应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范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1)》和《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中均将财政科技经费专项审计业务划分为鉴证业务,内容界定为针对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及其效率予以审计,属性界定为其它审计业务(法定业务),主要法律依据为各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由此也可以看出第二类审计业务应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范畴。目前,在结题审计环节,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结题审计由科技部条财司委托事务所进行,1000万元以下的课题结题审计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事务所进行,本文认为,委托人的变化并不影响结题审计的性质。第三种类型,从外在形式上看,审计行为的具体承担主体仍是会计师事务所,但究其实质应该是科技部针对课题承担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促进课题承担单位加强管理,而组织实施的一种评价活动。这种类型的科技经费审计是由于科技部内部审计资源的限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实施具体的财务审计工作,其直接的责任主体仍然是科技部门,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意见,为此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一旦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出现问题,问责的应该是科技部门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来说,站在科技部的视角来看,这是一种内部审计的外包业务,应归为内部审计范畴,而不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如果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来看,它确实应归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见,归属于科技部组织的科技经费审计是一种界限最为模糊,也是容易混淆的审计类型。这也是现实中,针对这一类型审计监管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中的责任划分问题

科技经费审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关系人:科技部、会计师事务所与课题承担单位。它是由科技部委托具备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承担单位实施的一种内部审计。为什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从当前来看,对于科技经费的审计主要定位为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担负着我国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职责,为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出于其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等特质的考虑,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协助科技部进行财务审计,对科技经费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加之,目前我国大多数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内部审计资源有限,不能完全满足这一审计的要求,而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可以缓解这种不足,是一种最好的选择。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能因此免除科技部本来应该承担的对于科技经费使用的管理责任。因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该项业务属于会计服务业务,其所遵循的准则不是鉴证业务准则,也就是说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证责任,这个保证责任是在科技部,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我们通常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所遵循的独立审计准则早就针对此项业务出台过相应的指南,而这个指南主要是为提醒会计师事务所规避相应的风险而设定的。严格来说,当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受托执行的科技经费审计属于服务业务中的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业务,其职责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进行审计。该准则指出,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业务,仅报告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并不提出鉴证结论,报告使用者应自行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作出评价,并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得出自己的结论。执行商定程序的对象是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涉及的范围很广,通常包括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特定财务数据通常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特定财务数据可能直接出现在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也可能是通过分析、累计、汇总等计算间接得出的,还可能直接取自会计记录。由于商定程序业务与一般审计业务相比,有许多特殊之处,其委托目的、执行的程序及其时间、范围等,需要在业务约定书中详细加以约定。在执行此类业务时,注册会计师除遵循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必须执行与特定主体约定的程序。为了控制和减少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程序、确定结果、编制报告的过程进行适当的计划、监督,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为区别于审计、审阅业务,注册会计师在业务约定书中,应当说明执行的商定程序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不发表审计或审阅意见。从以上分析来看,可以这样界定课题组、会计师事务所与科技部之间的关系。科技部由于不是直接科技经费的使用者,但却是科技经费使用责任的承担者,由于科技经费使用者的课题组存在“自利性”的可能,科技部本身与课题组之间又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科技部完全无法掌握课题组关于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真实性,为此,出于自身资源的限制,科技部就聘请了具有一定资格和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但这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该项业务属于会计服务业务,不是一般的鉴证业务,该报告的使用对外不具有证明力,其使用与否完全取决于科技部本身,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承担由于使用报告所带来的风险。也就是说,科技部的责任不会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而得以免除,管理责任仍然属于科技部。当然,课题组承担单位应该加强对于经费使用的管理,但是,毕竟支配权在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一般仅承担核算记录,不承担监督职责。课题组在科技经费审计中应该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记录,以保证审计的有效进行,并及时支付审计费用。总之,从管理责任与风险的角度来看,科技部都是最终的风险承担者。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商定程序业务的委托目的取决于委托人的需要。不同的委托人会有不同的需求,因而不同委托项目的委托目的可能千差万别。由于委托目的不同,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的对象、执行的程序、报告的内容等均会有所不同。注册会计师在签约前必须弄清委托人的要求和委托目的,并应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业务,最为重要的是要与特定主体协商需要执行哪些程序,并确定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不同特定主体的需求可能差别很大,所商定的程序在性质、时间和范围等方面差异也会很大。业务约定书中必须详细列明拟执行的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时间和范围。在描述程序时,不应使用含糊的词语。为此,科技部的职责在于思考如何保证科技经费审计的有效性,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指导,注意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科技经费审计的主要目的、主要职责,以保证审计后的信息为科技部所真正使用,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总之,针对科技经费审计的责任划分问题,笔者认为,科技部是最终科技经费使用的责任承担者,其风险极大,因为它并不是经费的具体使用者和具体课题的实施者,为了缓解这种信息不对称,针对其中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科技部有权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了增强监督的有效性,科技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但作为科技经费审计的委托方,科技部是报告的最终使用者,为了保证报告的有效性,应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指导。为此,科技部应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工作,注意合同签订的有效性,明确审计目的、要求,并对其结果进行审验。在审计过程中,课题承担单位必须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内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这是课题组的职责。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承担审计的受托方,应注意明确审计目的,考虑自身的胜任能力,考虑审计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与委托方达成一致。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但不发表任何保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不能减轻甚至免科技部的责任,为此,如何保证审计的有效性,科技部应制定相关文件,在考虑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职业特征、现实问题、审计目的的前提下,专门针对审计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以规范科技经费审计工作。在这方面,科技部不能指定或者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相应的审计指南,因为,执行对财务信息的商定程序不属于鉴证业务内容,其具体的规定和实施需要委托方与受托方商定执行,受托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胜任能力和成本效益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委托,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选择的结果,甚至可以由其他中介机构来实施审计,而不一定是会计师事务所。当然,从专业特征与职业特征来看,会计师事务所应是最佳的选择。

四、结语

第7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部曲:精英支教开启均衡之路

2007年2月至2010年7月,我校积极响应江苏省教育厅实施的“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每年挑选3~5名学科名师、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员到海州区薄弱学校海州车站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几位教师中1~2名教师实施驻教,即全天候在车站小学进行全方位支教;其余几位教师实施走教工程,即每周每人进行一次教学示范和教学研讨活动。支教教师着重从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科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科学指导,通过示范教学、听课点评、同课异构、沙龙研讨、教学反思、论文撰写、课题研究等方式逐步进行引领和示范。通过三年半的精英支教活动,海州区车站小学在教学质量、教育科研和常规管理方面均有了显著的提高,特别是在市“五四杯”论文竞赛、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中取得了一系列的优异成绩,同时连续3年获海州区教育目标管理一等奖,受到了海州区及市教育局的高度评价,更受到了车站小学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

第二部曲:战略托管实现多位一体

2010年,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在新浦、海州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我校对海州车站小学实施委托管理,成立连云港师专二附小车站分校;在现行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下,通过实施委托管理,建立健全同一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规范有效的开展。

在托管过程中,以二附小的优质文化资源为依托,在“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的指导下,我们着力在车站小学创建一种吸引人、凝聚人、鼓舞人、促进人、发展人、成就人的文化,所有的工作都是以“发展学生,成就教师”为主轴而展开。在委托管理期限内逐步实现了“六个统一”,即办学目标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师资配置统一、招生工作统一、考核评价统一。

在教育教学与研究方面,我校在“六个统一”的基础上,根据本部和分校的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深入调研,制定三年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统一管理。

在师资培训方面,我校本着“创新校本实践,生成研修文化”原则,创建了“课、研、修”一体化的校本研修运作模式,以课堂教学中的共性问题为研修专题,结合专业引领、同伴互助、自我反思等行动的系列研究方式,开展专题研究和专业培训;最后在专业引领、同伴互助之下,通过自我反思,以撰写课例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经验总结、教学论文的形式,对研修作相应反思、总结,并推广成果。这一过程不断循环往复,滚动推进。

托管工作的开展极大地缩小了本部校和分校之间差距,缩小了年级、班级之间软硬件的差距,缩小了年级、班级之间教师配备的差距,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优质的义务教育。

第三部曲:发展联盟促进优势互补

2013年,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在市教育局师资处的指导下,我校和东海县张湾小学、连云港市精勤中心小学及海州区车站小学等学校成立教师自主发展示范校共同体发展联盟,以期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进共荣。

我校和精勤小学同为百年老校,文化底蕴深厚。我校提出“孔望文明、智贤文化、童心教育”的办学思路,连云港市精勤中心小学则注重“精勤文化”的挖掘和研究。为此两所学校强强联合,共同开发“精勤文化”品德课程建设,于2013年11月参加省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答辩,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在小学数学领域,我校有4位高级教师、1位“港城名师”、2位市级学科带头人,十余位教师荣获过省市基本功、优质课一二等奖,多位教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思维和教育理念。我校充分利用这一优质资源和东海县张湾乡开展“童化数学”学科基地共建,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校级课堂教学交流和研讨,实现了优势互补,共进共荣。

此外,我校是江苏省体育传统学校,足球教学在全市乃至全省享有盛名,曾近十次获得市小学生男子、女子足球比赛第一名,并多次获得省足球比赛前4名。我校和网疃小学以及海州实验中学建立足球学校联盟,共同培养足球未来之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第四部曲:集团办学指向高位均衡

2014年,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我校与海州网疃小学成立连云港师专二附小教育集团,开启了校际联合、共生共赢的新时代。在规划的蓝图中,两校除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以外,共享资源,真正实现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互流互通;尊重差异,实现了全体学生的主动发展;统筹安排,实现了全方位的统一培训、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从人员交流到氛围融合,从借鉴开发到课程融合,从研训联动到教学融合,从文化相融到行为融合,集团中的两校将获得共同发展,共同提升。网疃分校不仅能输入优质管理、优质师资,还将共享师专二附小优秀教学资源、科研成果资料等教育资源。

第8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医药卫生;查新;统计

中图分类号:G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959(2017)14-0052-03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增加,科技创新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查新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1],科技查新已成为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成果鉴定及评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情报依据,是科研工作者科学研究过程中重要的信息来源及得力助手。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是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的定点查新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课题及部分盟市卫计委课题基本由我所承担,因此统计内蒙古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医药、卫生类的查新项目,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我区医药卫生科研情况。本文对我所2011~2015年以来承担的医药卫生科技查新项目共3791项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大致把握我区科研及科研管理的相关情况,并探讨查新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查新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2011~2015年5年g查新登记表、存档的查新报告和用户查新委托书等原始材料为统计源,并将所有数据进行整理并输入电子数据库中。

1.2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学的统计方法,利用SPSS19.0对统计源数据库中查新范围、查新项目学科分布、查新项目领先水平分布、委托单位地域分布等方面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011~2015年5年,我所共完成查新检索项目3791项(不含引文检索、SCI、CA收录证明等服务),2011~2015年各完成数量分别为617、572、1471、549、582,其中2013年额外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课题近900项,除去这一部分任务,我所年平均完成查新检索项目约570项。

2.1查新范围

查新范围主要根据课题查新目的结合委托人的要求而决定,分为国内检索和国内外检索。2011~2015年5年我所共完成国内外查新项目25篇,占总数0.7%,远远低于国内检索,二者所占比例分布比部分地区的统计结果差距更大[2-3]。这是因为课题申报部门未对查新范围作出要求或者不要求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只需达到国内领先或者自治区范围内领先就可以,所以国内外查新项目的比例较低。我们对国内外检索项目做了进一步分析,发现其中7项属于国际领先,国内外文献检索结果中除本课题组所著文献外未发现其它相关报道。说明在我区整体科研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也有少量技术位于国际前沿。

2.2查新项目领先水平分布

统计结果表明,2011~2015年我所受理的3791项中,国内领先课题所占比例略大,分别是53.65%、55.7%、53.10%、55.37%、57.56%,与我所2009~2011年统计结果[4]相似,见表1。

对统计结果进一步分析,国内领先情况大概分为以下几类:①蒙中医药类项目国内领先居多。蒙医药是蒙古族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传统医学,蒙医药类项目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特色医疗项目,国内其他地区受民族局限性的影响此类项目并不多见,重复率低,整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而中药类课题多以自研方剂及院内制剂为主,重复率也不高。②流行病学调查类项目国内领先居多。流行病学调查类项目虽然其他地区有相似报道,但存在地域、民族、饮食习惯等多种影响因素,在病因学研究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这类课题也划为国内领先类。③多项指标联合检测类的项目,也不容易找到完全相同的文献报道。从以上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虽然我区一半以上项目可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但从技术上分析仍然缺乏自主创新性,如何扎实有力地推进我区前沿科研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仍然是管理部门函待解决的问题。

2.3 委托单位地域分布

统计结果显示,我所2011~2015年受理的3791项查新项目涉及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委托查新项目数排在前3位的地区依次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排序与我所2009~2011年统计结果[4]略有不同,排名前2名的地区顺序没变,当时排第3的通辽市此次统计结果排第5。但从数量上看,整体所有地区总数量都比当时多,这与2013年自治区卫计委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有直接关系,此次立项申报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区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

包头地区的查新数量占我所查新总数65.84%,远远超过其他地区,这与当地管理部门对科研重视程度相关,科研投入大,科研活动比较活跃。本次统计资料是基于内蒙古医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完成的查新档案,未覆盖全区所有医疗卫生领域的查新项目,有些项目就近委托给当地的查新机构或为申报部级奖励委托给部级查新检索机构,所以各地区总项目数理论上应多于我们的统计结果,但总体各地科研力量的分布大体与统计结果相似。

2.4查新项目学科分布

第9篇:课后托管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本学期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回顾过去半年的时间,在校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指导与帮助下,学校的午托工作进展的还是比较顺利,现将总结如下:

一、规范管理上轨道

1、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家长愿意为孩子投资,但他们也要求有一定的回报,我们老师不仅关系着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食堂卫生关系着孩子的生命安全,午托的各项工作都牵动着每一个家长的心,我们的管理工作样样都不能放松,为此成立了安全卫生领导小组、伙食管理委员会、伙食监督委员会,狠抓落实,同时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午托管理职责、值周职责、并通过培训来增强我们的业务水平及安全责任意识。

二、服务质量上台阶

强化服务质量是我们上学期午托工作的重点,开学初,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奖惩制度,要求值日教师每天做好日检查,周督查记录,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反馈记录情况,这样大大提高了午托的服务质量,使午托学生在校安全度过了一个学期。

三、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