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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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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管理

第1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利用

1.土地资源利用要科学规划和加强管理

(1)坚持规划先行,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规划先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对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提升土地价值作用巨大。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生态旅游及文化产业快速走向新阶段的题中之义。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举措。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同时,我们还要合理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切实的利用好乡镇土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科学布局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结构和分配。以超前的科学规划意识为指导编制规划,以保护耕地为出发点,落实各项事业,着力于保护耕地、整洁村容、方便居民生活,规划城乡和区域的综合发展、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超前规划好新农村以后用地。规划要满足乡镇和村庄建设的共同、和谐发展。在保障耕地质量和总数量的基础上,完好的衔接乡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与工业布局。统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规划,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

(2)加强管理。首先,实行规划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市建设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农民建房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各乡镇要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建房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其次,实行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每年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总责。

2.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1)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为核心,切实转变粗放用地方式。要破除节约集约用地无关紧要的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要深刻认识国情、省情、市情和县情,要从“地大物博”误区中走出来。就我们国家而言,用占世界不到7%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因此,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增长的规模和速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可以充分利用的土地,因地制宜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要加大用地保障推动跨越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相结合。在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盘活存量土地方面,做到了与新一轮城乡地籍调查结果结合、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与企业改制结合、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合。通过将闲置土地盘活使用,有效地减轻了用地压力。同时,要注重土地规划的有机衔接,做到“想远、看近、抓当前”。想远,就是要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总体战略,及早谋划土地利用长远规划;看近,就是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道路及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合一”;抓当前,就是要在现有可利用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3)严控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一是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对用地标准以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强化按相关规定达标;二是把好供地环节用地面积、项目的审查关,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合理用地,重点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积极引导农居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盘活存量土地,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鼓励用地单位建造多层厂房等,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3.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主方向

(1)要加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各级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经济发展与资源消耗、城镇扩张与生态和谐的关系,把用地观念统一到国家的政策要求上来。要加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社会实践中去,切实转变传统用地观念,把用地观念统一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来。同时,积极落实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城乡所有工业用地坚持高容积率、高密度的原则。加强工业用地、物流用地等建设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适度提高容积率,控制绿地率,集中布局配套设施。将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使用调整相结合,把土地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凡适合进多层标准厂房的行业或企业,全部入驻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企业推进“零增地”技改。

(2)加大土地监测力度,实现土地管理科学化。加大土地监测力度,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随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为制定土地管理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将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量与成图技术等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力度,建立土地信息管理系统,随时了解土地利用变化,为制定土地管理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3)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首先,加强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布局优化的引导。鼓励利用非耕地和在不改变耕地种植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其次,稳步推进土地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稳妥推进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土地整理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倾斜。

第2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 实施管理 问题分析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57-02

十几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中央和地方集中投入大量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建设,以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其中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决策部署。2012年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这预示着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事业迈出快速发展的步伐。但由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自身具有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复杂、牵涉的利益主体较多、项目难度大等特点,若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充分发挥惠农工程的效益,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规划设计不能满足施工和群众需求

在施工阶段逐渐暴露出前期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实际、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达不到群众的期望要求等诸多问题。

1.1 测量标准偏低,工程计量出入较大

农村综合土地整治项目区很大,几千亩到几万亩,地形复杂多样,沟渠林路居民点俱全。目前的测量比例尺标准较低:平原为 1:5000,丘陵为 1:2000。这造成了在规划设计时,建设内容量化偏差较大。建设内容工程量不准,而投资额度已定,在后期的施工就会出现上述问题。

1.2 规划设计时现场踏勘、走访调研不够细致深入

在前期的规划设计时,建设单位与规划设计单位应成立专班,对项目区的规划布局、建设内容涉及到的田、路、沟、渠、桥等都应做详尽的测量、踏勘,并征求当地村组群众、有关部门代表意见。但由于项目涉及的面广,许多规划设计单位考虑时间、成本因素,在这方面都做的不够好。

1.3 部分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和责任心不够

在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事业才开展十几年。许多的行业标准规范还不健全,部分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够也造成了前期规划成果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和群众需求。

1.4 规划设计成果专家评审有局限性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预算书进行专家评审前,大多数专家由于精力和时间有限,在项目区现场踏勘时难以面面俱到。在评审时,侧重于对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规划设计标准等问题提出专业性建议。

2 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现象严重

围标串标现象在各个领域的招投标中普遍存在。但由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特点,决定了施工单位的准入门槛低、工程质量后期责任难以认证追究,又因其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有保障,使得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围标串标现象尤为严重,且呈现以下特点:

2.1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家数较多

一个项目多则300家单位报名,不避免存在严重的围标串标现象,这就增加了招标成本,延长了招标时间。

2.2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中挂靠单位、假借资质问题严重

为了增加中标的几率,许多单位或个人不惜采用挂靠单位、假借资质等各种方式进行虚假投标,这给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择优带来了很大困难和负面影响。

2.3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参与者素质普遍偏低

由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技术含量不高,要求投标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较低。在招标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往往被划分为若干个标段,每个标段大致金额四五百万,这又造成了实力雄厚的、资质等级高的施工单位往往不愿涉猎该类项目。长此以往,使得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参与者的素质不高。

3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管不力、协调难度大

(1)由于土地整治项目涉及面大,范围广,而监理人员有限,造成了施工监管力度不够。这很容易给施工方有了减少工序、偷工减料的机会,从而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数量。

(2)土地整治项目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如果施工不力、组织不当,还会影响农时,耽误农村的播种收割。在施工时还经常会有清障、青苗补偿、拆迁补偿等工作,当地的群众或单位为了得到高价补偿或担心影响自家的收成,经常使用各种方式阻碍施工,其协调难度十分大,既增加施工成本,又影响施工进度。

(3)由于前期工作成果不够深入,再加上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施工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主观上直接影响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4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优化的几点建议

从上述的分析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技术含量不高,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大,但想把该类项目实施好、管理好确非易事。

4.1 强化从业单位的技术培训,灌输科学理念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虽然有其自身的特点,难以实施管理。但从主观上来说,人为因素、主观因素是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从业人员都应接收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类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通过教育培训,加强规划设计人员的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环境生态化的设计理念,而不仅仅只限于沟、路、渠、林的设计布局,还应有超前意识,应使其设计成果更符合现代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4.2 推行资质等级制度和商业信誉制度,健全制度措施

推行资质等级制度和商业信誉制度,就是参照交通、房建等成熟行业,通过对从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中介单位的注册资金、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类似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估考核,进行等级划分,颁发土地整治专业的资质证书,并记录其从业行为,进行商业信誉评估并公示。以此,来规范监督中介单位的从业行为、增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事业的健康发展。

4.3 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采用高新技术,进行信息化管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高新技术被应用到了各个领域。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升级使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可以在计划与预算下达、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立了信息备案通报制度,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和扣减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的约束机制。这为信息化管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奠定了基础。

随着“一张图”工程的应用和完善,可以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前后情况、施工前后情况进行数据化、信息化的量化,进行直观的对比,便于对规划设计成果、竣工验收成果的专家评审、监督管理。

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随着各地方电子招投标的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也将尝到电子信息化带来的红利,进一步降低招投标成本、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提高招投标的效率。

4.4 广泛宣传,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是惠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争取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同时,也要发挥当地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无论是在规划设计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验收阶段都可以组织经验丰富的当地群众参与、监督。这样既做到了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实际需要,又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

相信通过制度政策的不断完善,高新技术的逐渐应用,我国农村土地整治事业会发展得又快又好,农村土地整治也会在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S].2012,3.

[2]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2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S].

[3]余星涤.未来十年我国土地利用与土地整治大趋势.2011-01-04.

第3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一、工作任务

采取工程和生物管理措施相结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完玉成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项目申报、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项目申报、工程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市矿管局负责,将全市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管理整体打包成一个大项目,编制《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水土流失破坏面积7.72平方公里,共计85.85平方公里。市矿管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和水保局等单位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一阶段为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阶段,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土地复垦、造林复绿、矿山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市矿管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和水保局等单位可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矿管局,由市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二、时间铺排

除稀土废弃矿山外,其它废弃矿山的综合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礼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可以打包成一个项目,也可以按矿区编制讲演),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并在划定时间内完成可行性讲演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废弃矿山(含有证矿山内已废弃的矿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恢复管理工作,将稀土废弃矿山环境综合管理整体打包成一个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讲演,向国家和省里申报立项,申请专项管理资金;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负责正在开采和以后开采的稀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和恢复管理工作。主要达到如下目标:

三、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惟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立异为魂、民生为本”理念,鼎力实施“新型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战略,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全市稀土废弃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职员、经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稀土矿山毁坏面积78.13平方公里。

(二)全面遏制废弃稀土矿山水土流失,整治水土流失面积1万亩;

(三)全面整治废弃稀土矿山环境,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划定尺度;

(四)实施废弃稀土矿山造林复绿工作,完成造林复绿面积4万亩;

(五)实施废弃稀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土地复垦面积3万亩;

采取土地复垦、造林复绿、水土保持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等措施,对54.03平方公里废弃稀土矿山进行综合管理,力争2年左右时间整治到位。各县(市、区)按要求对口上报可行性研究讲演。由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矿管、国土、财政、林业、环保、水保、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市稀土废弃矿山环境基本管理到位。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稀土废弃矿山环境综合管理责任。土地复垦、造林复绿、矿山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管理可研讲演的编制、项目申报、工程施工,分别由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和市水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四、指导思惟

我市开展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摸底调查工作。国土、林业、环保、水保等部分分别向省以上国土、林业、环保、水保等部分申报项目立项,申请管理专项资金。力争5年内基本完成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第三阶段为工程管理阶段,已管理面积15.9平方公里,正在管理面积15.92平方公里,尚未管理面积54.03平方公里。

(一)确保经费到位。市矿管局将全市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整体打包成一个大项目,向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申报项目立项,申请管理专项资金。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管理、土地复垦、造林复绿、矿山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编制经费先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项目立项批准后可从项目资金中列支。稀土矿山环境管理任务十分繁重,预算管理资金高达20亿元。4月15日前,市矿管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和水保局等单位分别完玉成市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土地复垦、造林复绿、矿山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管理可行性研究讲演,并报市政府。

第4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 土地整治 新常态

农村土地整治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抓手。然而,因土地整治理念导致的项目难以确立、关系难以协调等因素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实施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以德州市陵城区为例,详细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推进新常态下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陵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陵城区自2011年开始启动了以土地整治助推新农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陵城区实际,通过实施一系列增减挂钩、工矿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实现了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陵城区现代农业强势推进,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全面改善,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全部完成,建成规模连片的“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路成网”的高标准农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治理念难转变

近年来,陵城区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的认识有所增强,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土地整治理念相对滞后。在农村土地规划、村庄建设上,思路不够清晰,统筹协调城乡发展观念不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缺乏整体、系统意识,尤其在新农村产业协调推进与基础建设上,超前预测能力较弱。“十二五”以来陵城区新建农村社区24个,同时结合社区建设,新建、扩建49个产业园区,但园区发展粗放,缺乏规划以及园区类型过于单一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难选择

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程中,客观存在着项目整治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确定等问题。陵城区“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增减挂钩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由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现场勘察不到位,以及对土地综合整治内涵理解不透,致使项目设计宏观性强,微观针对性、可操作性弱,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及农村规划建设结合不紧密,使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大打折扣,农村建设用地压力有增无减。“十二五”期间陵城区建设24个农村社区,将全区原来989个行政村合并为404个

社区(村),建立了以农村社区为管理单元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但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截止到2014年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两者面积比重仍为18.4∶81.6。

(三)土地整治各项保障难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既需要持久深入的推动,来增强土地综合整治的后劲与活力。从当前陵城区运行情况看,各项保障整体推进意识不强、相关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目前,社区建设筹资渠道较窄,市场化手段应用不够,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迟迟不能开通等原因制约着两区同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新建社区设施建设标准普遍较低,部分社区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导致农民缺乏入住积极性。部分安置区农民在入住社区后,无法适应新型的发展环境。

(四)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是通过土地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城乡一体化格局,使土地布局更加合理,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陵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耕地增幅明显低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任务较重,加之田、水、路、林、村建设系统性较强,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等要素缺一不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给土地流转和土地综合开发带来了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当前陵城区土地、建设部门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形势认识不清,在项目投资渠道、建设目标上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农民对工程不认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部分新建的农村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三、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着眼长远,树立土地综合整治新理念

针对当前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意识不强等问题,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对农村环保产业的调整,土地的综合整治与优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要树立创新协调理念。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少规划、不规划、盲目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要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契机,将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根据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实际,优化设计项目,重点对耕作半径、农村产业、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各项建设统筹发展、协调发展。

(二)精准确权,适应土地整治改革新形势

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赋予了新农村建设一些新的任务,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当前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突出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增强土地整治平台的支撑力,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要在适应稳增长形势中,增强分项治理的针对性。当前,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政策的实施,为耕地占补平衡赋予了新的任务,明确了较高的标准。比如,在农村耕地整治中,要加强宅基地与集体用地的治理,科学规划,重点提升耕地保护的数量与质量。

(三)加大保障,夯实土地综合治理新基础

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在对耕地、村落整治,以及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中,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的程序与操作步骤,加大对整治过程中土地质量的监督,尤其要关注工程的管护,确保跟踪督导不断线,监管制度不空缺。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加强农业、循环农业土地整治中,要将公共服务建设融入基础建设进程,共谋划,同推进。同时,针对土地流转的特点,改变当前依赖地方政府垫付的现状,探讨由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单位融资的路径,从而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同时,要关注农民住房拆迁补偿问题,着力做好惠民生相关工作。

(四)注重协调,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新活力

针对当前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的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明晰社会经济新常态、美丽宜居乡村新目标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的新标准,以解决助力发展与保护土地矛盾、推进管理方式改革、提升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维度,认清形势,提升站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扩大受众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法治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队伍素质精良。

(陈军伟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曾亮单位为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1] 张艳彬.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J].浙江国土资源,2016(3).

第5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行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对农业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的活动。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开发县管理制度。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第五条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引导、集中财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等各项财政支农投入的项目,实行规模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综合效益。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报本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

第七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和优势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经营项目以当地优势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第八条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型灌区管理机构等可以向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申请土地治理项目。

第九条申请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二)有可开发和利用的水资源;

(三)开发治理的土地集中连片,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四)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

(五)属非地质灾害区。

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前,应当出具项目所在地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筹资投劳的决议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同意筹资投劳的意见书。

第十条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规定的管理权限,对申请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具有相应资质或者专业水平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按规定编入省土地治理项目库。

土地治理项目库管理办法由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根据上一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财政资金控制指标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从已编入省土地治理项目库的项目中确定项目,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后,按规定上报,由国家或者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

第十二条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由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当在项目区内公示。

第十三条土地治理项目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验收。

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竣工后,由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由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对土地治理项目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责令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限期改正。

第十四条土地治理项目兴建的小型水库、灌排渠(管)道、桥涵闸、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机耕路等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后,由下列组织进行管理和维护:

(一)村内工程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跨村工程为乡镇有关管理机构;

(三)跨乡水利工程由开发县人民政府确定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主体应当建立管理和维护制度,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转。管理和维护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或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

第十六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产业政策,以生产、加工、销售当地优势农产品为主营业务;

(二)与当地农户建立生产、加工、销售的合理利益联结机制;

(三)经济指标、财务指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十七条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八月底前公布次年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向所在地开发县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申报项目建议书。受理立项申请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和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地考察论证,对符合条件的,通知项目申请人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报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第十八条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采取贴息和有偿扶持方式。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包括:

(一)国家和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二)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

(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自筹资金;

(四)财政贴息或者有偿扶持所吸引的其他资金。

第二十条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

禁止挤占、挪用、滞留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禁止将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转为有偿使用。

第二十一条农业综合开发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

土地治理项目由施工方、监理方、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签署意见,经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账。财政贴息资金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账。

第二十二条受理立项申请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和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与使用财政有偿扶持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签订书面合同,使用财政有偿扶持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同时出具担保法律文书。

合同到期,由受理立项申请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和同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收回财政有偿扶持资金,并按照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的规定上解。禁止用当期项目财政资金抵顶到期应当归还的财政有偿扶持资金。

财政有偿扶持资金取得的收益纳入财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开发县人民政府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举报事项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开发项目、实施地点以及缩减开发规模的;

(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未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使用或者未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或者未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的;

(三)不实行无偿资金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的;

(四)用当期项目财政资金抵顶到期应当归还的财政有偿扶持资金的。

第二十八条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的,由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扣减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指标,或者暂停开发县资格、取消省开发县资格:

(一)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弄虚作假,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

(三)挤占、挪用、滞留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或者将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转为有偿使用的。

使用财政有偿扶持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由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追回被骗取的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财政资金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罚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国有农场经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1.疏浚土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1国内疏浚土利用现状

(1)疏浚土总量巨大,且多来自于沿海港口航道疏浚。国内水运工程造成的疏浚土总量不断增加,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沿海水运工程疏浚土年均产量为3~10亿立方米,而内河水运工程为7000~9000万立方米。我国港口  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张起,必定会产生更为大量的疏浚土,且多集中于沿海地区。

(2)疏浚土利用手段及方式较为单一,且主要用于吹填造陆。因新建港口及临港工业的生产需求,拉动了围海造地的加设,这大幅度增加了吹填的需求。总体而言,沿海工程疏浚土具有较高的利用率,但其利用方式相对单一,90%以上的已利用疏浚土开展吹填造陆,且多分布于沿海大型港口与航道建设项目,其他部分疏浚土则用于堤坝稳固;而内陆江河区域,疏浚土利用量虽小,但其利用方式相对多样化,如在滇池等内陆湖波,使用湖底废淤泥土建造环湖林带,以净化水质、美化环境;在长江流域,疏浚土一方面用于造陆,另一方面则用于平顺岸线,改进周围水环境。国内年吹填量现状统计如图1所示。

(3)疏浚土总体利用率较差,且在地理上呈现不均衡分布趋势,相关数据结果表明,国内水运工程疏浚土的平均利用率约为60%,总体相对较低,且不同地区利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地域上的利用特点为:内陆区域疏浚土利用率较低,维护性疏浚土利用率更低;沿海区域基建性疏浚土利用率较高。

(4)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等。近年来,国内在疏浚土利用方面虽获得一定成就,但在疏浚土综合利用指南及相关技术标准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国内疏浚土相关管理机构过多,缺少综合协调指导机制,且未制定有关疏浚土利用的国家法规及政策。

1.2疏浚土利用存在的问题

(1)相关制度建设缓慢,管理低效。①我国于1985年才加入《1972年伦敦公约》,相比较法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落后大约10年。另外国内有关法规将疏浚土仍定义为“废弃物”,这已完全不符合当前疏浚土利用的发展方向。②不管是进行吹填造陆,还是开展疏浚土倾倒,都需要通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海域使用审核、通航环境安全审查等多项审批工作,审批繁琐。③疏浚土现行法规存在多头管理的矛盾,疏浚土综合利用与国土资源、水运、农业、水利、渔业、海洋等多个管理部门牵涉,且各管理部门均存在相应的政策法律,多项条款法规多头管理,妨碍了疏浚土的良好利用。 

(2)相关部门对疏浚土利用认识不足。疏浚土综合利用工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不但需要综合的规划的统筹,且需要各单位的配合协调,更为关键的是需要相关部门对“疏浚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认识上、思想上、理念上形成高度共识。虽然近几年国内多项工程实例的成功实践,使得疏浚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有效利用,但整体上疏浚土综合利用的理念仍未真正建立。

(3)缺乏相应体制机制。①缺少疏浚土供需结合机制。疏浚土能否获得有效利用,疏浚供方与需方是否能良好沟通与联系是一个关键因素。当前国内疏浚土产量巨大,相比长江深水航道治理工程、曹妃甸港区、天津港区等,其他区域利用率接较低。因缺少有效信息渠道,不少需进行处理的疏浚土与需求疏浚土的项目信息无法精准、及时的公布出来,使得疏浚土利用难以在恰当时间内找出恰当的市场和项目。②缺少宏观层面的综合利用协调机制。综合统计数据不难发现,疏浚土综合利用水平的高低与疏浚土综合利用的协调管理机制特点及模式息息相关,如美国专门成立各级疏浚小组对疏浚土利用开展管理,其疏浚土利用水平相对较高。相比国内,不仅缺少相应的政策法规,且未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在出现跨机构矛盾时也多选用联合办公模式,为有效构建良性的争端协调解决机制,出现问题后难以得到合理解决,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改善疏浚土利用效率的对策

2.1加快疏浚土综合利用制度建设

(1)将疏浚土综合利用相关条款写入到法律法规中,并对疏浚土定义及属性范畴进行明确,清楚表明疏浚土是属于资源类,而非固体废弃物。为促进疏浚土综合利用质量,建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增补“疏浚土合理利用”方案论证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增补“疏浚土综合利用”支持鼓励条款。

(2)精简疏浚土清理利用审核程序。由于相关审核批复程序繁杂,使得部分疏浚土利用项目进度缓慢,建议应依据疏浚土利用方式及本身特点进行针对性处理。在保证疏浚土清洁有效处理的基础上,只要是将其作为资源开展合理利用的项目均应精简审批程序和相关评估要求,以推进疏浚土利用速率。

(3)对疏浚土外抛倾倒处理进行审查控制。疏浚土倾倒处理不但会造成资源浪费,且会对相关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在对疏浚土外抛处理项目申请开展审查批复时,应多次进行“无法作其他有效利用处理”的论证。

2.2做好疏浚土资源价值属性的教育宣传

港口航道工程中形成疏浚土其本质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一种,且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并可进行海岸加固、吹填造陆、湿地维护、土壤改良等有效利用。相关宣传单位应不断开展疏浚土综合利用成功案例宣传,使管理部门及公众成员逐步提高“疏浚土是可利用的宝贵资源”的认识,进而形成疏浚土综合利用的理念。

2.3构建疏浚土综合利用体制机制

(1)设立疏浚土信息资源公布平台。疏浚土的有效利用,需做好供 需方的联系沟通。如法国航道工程管理局主管疏浚土处理项目,其专门建立了疏浚土信息交流平台以发布相关供需信息。建议国内应先成立协调小组和主管单位,以构建疏浚土资源信息平台,准确、及时为疏浚土供需方提供信息沟通。

(2)建立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相关水行政主管单位参与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以完善、修订、增加疏浚土制度条款及法律法规,构建疏浚土综合利用融资机制,监督并协调地方疏浚土管理机构工作,审核批复疏浚土工程项目利用方案,综合规划疏浚土利用模式等。

2.4完善疏浚土利用技术标准

(1)完善并修订疏浚土利用技术标准。为促进疏浚土利用得到更好指导,应将新型疏浚吹填技术、工艺及设备等加入到水运工程现行技术规范中;应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疏浚土类别划分利用标准级规范;应在水运工程规定中增设疏浚土综合利用条款。

(2)推进疏浚土综合利用规划及技术研究。疏浚土工程建设应结合当地区域规划,可将其纳入到生态保护、航道建设、滩涂开发、吹填造陆、岸线利用等多项项目的整体开发中,并依据当其社会发展需求及自然条件需求,恰当规范疏浚土利用方向及供需平衡问题。

3.结束语

疏浚土利用质量将直接关系着港口航道工程的整体管理质量和效率,因此,相关技术与研究人员应加强有关疏浚土  利用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总结疏浚土综合利用对策及关键处理技术措施,以逐步提升疏浚土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港口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吴华林,赵德招,程海峰.我国疏浚土综合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水利水运工程学报,2013,01:8-14.

第7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综合管廊;勘察要点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规划青西三路管廊工程,其中青西三路与江东一路、江东大道、河景路交叉口管廊设计不在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本次设计青西三路综合管廊均设为三舱断面。

2.勘察目的及任务

2.1 查明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岩性、构造、水文、气象、地震等条件及其与工程的关系。

2.2 查明沿线构造物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为选择构筑物类型和基础方案设计提供资料,并提供相应工程和基础设计施工的地质参数。

2.3 查明沿线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的类型、分布、性质、范围及其物理力学特征,为不良地质的整治及特殊性岩土地基处理提供设计依据。

2.4 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提供各土层物理力学指标建议值及地基承载力基本容许值区间值。

2.5 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分布、水位及年变幅,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发育情况,判定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2.6 对工程建设场地的适应性优劣进行评价,并提出工程地质意见和建议。

3.勘察工作量布置及实施方案

3.1 勘探工作量布置

本次勘察采用工程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以及土工试验等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手段,为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资料。钻孔布置满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要求,勘探点具置详见“工程地质平面图”。

本项目勘察共布置勘探孔36个,其中机钻孔27个,静力触探孔9个;其钻孔编号为GZK,静力触探孔编号为JK。本阶段勘探总进尺1165.40m,其实际完成钻孔27个,进尺945.00m,静力触探孔9个,进尺220.40m。

3.2 勘察工作实施方案

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室内试验与岩土体的原位测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别是在详细勘察阶段,室内外验的大量开展,其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的评价与计算提供必要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岩土数据参数。原位测试的项目和方法应根据岩土条件、设计对参数的实际需要、地区经验和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而根据原位测试获得的成果,利用地区性经验估算岩土观测的特性参数时和对岩土工程问题做出评价时,应该与室内试验和工程反算参数进行对比,检验其结果的可靠性。室内试验中的常规岩土试验(土的密度、含水率、液塑限、土粒密度、压缩试验、直接剪切、颗粒分析以及岩石的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等)是最基本的,另外,还需要结合构筑物的特殊要求与重要性、基础类型及土层性质等进行一系列特殊项目的试验,如土的高压固结试验、三轴剪切试验、灵敏度、静止侧压力系数和基床系数、黄土的湿陷性试验以及土质、水质分析试验等。试验项目与试验方法,应根据工程实际要求和岩土性质的具体特点确定。还应该注意岩土的非均质性、不连续性和非等向性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岩土体与岩土试样在工程性状上的具体差别。对于特种试验项目,应该制定专门的试验方案。在制备试样前,应该对岩土的重要性状做出肉眼鉴定和简要的描述。

本次勘察的主要手段为工程地质测绘、机械钻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取样、室内试验、室内整理工作等。

4.工程地质评价

本工程位于萧绍平原,全线均为挖方路段,上部粉土、粉砂层厚度较大,属于正常路段,工程性质一般。沿线上部20.0m大多为粉土、粉砂,稍密~中密状,工程力学性质一般,地基土承载力一般在120MPa~140MPa之间,①1层粉土、①2层粉土适合作为开挖后现浇管廊的基础持力层。本管廊通过三工段横河、河庄横河,河流呈东西展布,自西向东流入钱塘江,河宽约20m~40m之间,水量丰富,水深约1.0m~2.0m,局部地段较深,水位常年变化不大。管廊形式设计采用倒虹管,应先排水、清淤,再进行合理的施工方式。

沿线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水位埋深在0.5m~2.4m。根据水质测试成果,沿线地表水主要为HCO3-・Cl--Ca2+・(Na++K+)型咸水,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具微腐蚀性;沿线地下水主要为HCO3-・Cl--Ca2+・(Na++K+)型咸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腐蚀性对管廊建设影响较小。上部地基土未作土腐蚀性试验,上部地基土长期受大气降水及地下水的淋滤作用,可视为与地下水具同等腐蚀性,即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腐蚀性对管廊建设影响较小。

沿线地下水位较浅,管廊设计底部标高均位于稳定地下水位以下,应计算管廊结构的抗浮稳定。如需作抗浮处理,可采用抗拨桩,桩型、桩长视抗拨力而定,抗拨系数(λ)可取0.70;上部粉土、粉砂具有强透水性,开挖时易产生流砂,需要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管廊开挖支护可采用钻孔灌注桩排桩做挡墙,辅以高压旋喷注浆或水泥搅拌桩作为止水帷幕,并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和围护;开挖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和隔水措施,避免雨水大量渗入基坑;遇到水塘等不良地质地段,应先排水、清淤,再进行合理的施工方式。

总体而言,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一般,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管廊影响较小,适合综合管廊工程建设。

结语

本次勘察工作采用了资料收集、地质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综合勘察手段,查明了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各项工程地质资料、评价及指标,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可作为设计的地质依据。测区未见全新统活动断裂通过,为区域地壳稳定区。测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一般具微腐蚀。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一般,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管廊影响较小,适合综合管廊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第8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土地整理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尽管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已经初具形式,但毕竟是一个新的行业,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具有规划功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统一规划,是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的主要途经。因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具有很强的规划功能。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特点

土地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工程等级低、综合性、地区差别大、外部效益显著等特点。根据各地土地整理的实践,信阳市的国土地整理可概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以“三个集中”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即通过迁村并点,逐步使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园集中;通过归并零星地块,使农田逐步向规模经营集中。二是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土地整理。三是以对小流域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山区土地整理。四是结合农民住宅建设,迁村并点、退宅还耕,通过实施村镇规划增加耕地面积的村庄土地整理。五是通过控制城市外延式扩展,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城市土地整理和盘整闲置土地的闲置土地整理。六是通过对工矿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的矿区土地整理。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内涵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农田基本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内涵: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生态建设。土地开发对象为沙地、草地、盐碱地;土地复垦的对象为工矿废弃地、煤矿塌陷地等。当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广泛、内容复杂,涉及千差万别的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其工程内容涉及土地平整和田块建设工程、农田灌排水工程、农田道路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等诸多领域的工程类型。同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也不同于某些单一的工程,它是一个覆盖面广、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为体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这一特点,便于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分区、分类管理,特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的划分。同时,土地开发整理要保障土地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中,要处理好工程占地的权属调整,明确新增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费县土地整理模式的特征和做法

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加上土地生产效益低,费县普遍出现了一些农户纷纷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二、三产业,就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他人经营,由此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户承包地出现了撂荒,村集体土地大部分也闲置;村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失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而村集体收入较少,难以筹集财力发展现代农业进行新农村建设。而费县有的农民将不愿种或种不了的土地对外转包,但由于田块零碎,不适合大户承租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土地有序流转,也可以盘活、管好村集体的土地资源,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加快转变农村生产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鉴于此,费县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工作运行方式是:

一是成立县、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合作社搭建供求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向国土部门提出存地申请,并向所在村备案同意后,经合作社现场确定,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存入的土地,按质量和存入年限分年度向存入方支付利息。存入的土地主要租赁给企业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产业种植,也可以承包给本社大户成员经营和合作社自主统一经营。

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土地流转合作社加大扶持,增强合作社凝聚力,要将土地整理、农开、扶贫、林业、水利、养殖、种植等政策项目资金向土地信用合作社倾斜,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创新,又解决了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发经营,对贷出的土地,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开发经营,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强化监管,加强人员培训,经常及时对土地信用合作社进行督查指导,使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确保农民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失,而且获得更大的收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进一步建立创造条件。还要结合乡、村社会治理、宅基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有计划地撤并空心村,增加农村土地面积,集约利用土地。

四、小结

土地整理政策体系的建立,有力地指导、规范了我国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整理是一项政策和技术指向性都很强的新事业。目前从事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上都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直属的土地整理专门机构的从业人员,他们对土地整理行业的认识、对国家有关政策的把握程度、对土地整理工程的特点的了解程度等直接关系到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土地整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此,土地整理事业要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就必须尽快推行土地整理行业资质认证制度。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M] .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2]安丰军.我国村庄整理中的公众参与研究[D].苏州大学.2006年;

第9篇:土地综合管理范文

关键词:新体制;国土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2.093

国土资源对于我国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从近几年我国国力的发展状况来看,国土资源管理机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综合能力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经济位居世界前列。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看到,目前的国土资源管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管理机制不健全、技术落后等,而这些问题阻碍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发展。

1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实践发现,我国国土资源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 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当今的国土资源管理上,存在的最为主要同时也是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首先是部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管理缺位。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实行了体制改革,致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认为,国土资源部门已经不归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管理,因此逐渐就减小了当地政府对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力度,对国土资源部门反映的问题也少闻少问,导致地方政府党委对国土资源管理监管缺位的局面;其次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身管理的缺位。从目前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班子成员归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县级国土部门的人事、供给等还归地方政府管理,从而导致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虽然实行了体制改革,但是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地方政府的约束。致使国土资源管理不完善。

1.2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技术落后

由于我国科技发展相对落后,也导致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上存在了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我国国土资源检测技术的落后。国土资源检测技术的落后就导致我国国土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无法得到我国国土土质中各种元素的具体含量指标,也就无法使得我国国土资源得到充足的保护,造成了资源的不可持续,因此,也造成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上的漏洞。

2 针对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的对策

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

2.1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

促进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是我国发展的关键。建立健全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一是明确管理机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让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且进行明确的分工、任务安排,落实工作;二是要完善惩罚机制,对于在国土资源管理上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绝对杜绝包庇、袒护行为的发生,只有在严格的规定面前才可以使得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更加完善。同时,还需要公开的管理机制,对于管理阶层要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整顿和提高。对有条件的国土资源所率先实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信息共享,以便使得管理信息的公开,从而促进惩罚机制的实行。

2.2 提高相应的技术管理

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要逐渐提高相应的技术,其中主要是土质检测技术,土质检测技术对于国土资源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土质检测可以及时帮助检测我国国土土质,及时发现我国国土土质中所缺乏的元素和物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土壤的保护,以便资源可以得到可持续利用,从而使我国国土资源可以长期为国家发展作贡献。同时,还要积极培养及引进技术人才,为我国国土资源工作的开展作贡献。

3 结语

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对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对任务进行具体分工,提供技术支持,引进科技人才,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我国国土资源的效益,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任永红.当今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才智,2012,(30).

[2] 付英.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中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