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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生态环境治理精选(九篇)

基层生态环境治理

第1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严峻,因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面临诸多问题。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部分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存在重经济和轻环保的情形。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之间形成诸多利益纷争,导致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障碍。在环境保护法修改后,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凸显,尤其是环境执法面临诸多困境。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最近,“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首先需要具备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因此,研究基层环境保护执法的现状、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显得十分必要。

一、基层政府环境保护执法的现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法治意识提高,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高标准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城市环境中,噪音、空气、水、垃圾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成为基层环境保护执法的主要问题。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转型困难并且污染严重。“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与此同时,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中,与环境保护执法相关的投诉排在投诉前列。与环保职能相比,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法力量较为薄弱,许多乡镇街道并未设置乡镇街道环保所。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面临治理手段和技术滞后的问题,如监控系统、数据监测。各地环境保护执法综合督察机制不健全,部分负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未能积极配合综合督察工作。环境保护执法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扬尘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燃煤锅炉整治、水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等领域。

二、基层政府环境保护执法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干预问题

在基层政府行政辖区依法实施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和参与行政执法是政府的法定义务。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然而,环境保护执法仍需面对诸多行政干预。在经济高速发展、劳动密集和粗放型产业之间形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利益冲突关系。因而,基层行政部门在环境保护执法和经济发展之间进退两难。部分基层政府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思维缺失导致对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破坏和出现执法工作的困境。基层政府从环保部门到企业进行监督和处罚时往往受到当地政府的阻扰或干预。当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拒绝排污申报或不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评估或审批行政处罚时,地方政府领导的招呼和游说扰乱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进行。

(二)行政执法取证和定量难

在环保行政执法时,行政相对人的谎言、伪证等行为直接影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在法律体制上,非诉讼阶段的伪证难以处罚更助长了此种行为。许多污染问题在环境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污染物早已发生变化而导致难以取证,如部分噪音。与此同时,基层环保执法装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执法人员素养等系列问题直接导致对环境污染物现场取证难。在环境污染中,部分污染物的定量存在确定的法律标准和计算标准。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可见,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法律责任的泛化导致环境行政执法操作性较差。

(三)行政执法执行难

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机构相比,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保障能力较为薄弱,犹如小马拉大车。目前,部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存在一定冲突现象,并且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形。在基层环境执法中,具备执法资格证、执法能力和环保技能的专业执法人才不足直接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加之执法设备缺乏导致执法不到位和不及时。环境行政执法可发出责令停止、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但没有相关的行政强制手段,如冻结、没收。因此,部分长期环境污染源没有能得到根本治理,进而淡化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此外,环境行政执法重视执行经济处罚部分,而对整改、关停等事项重视程度不够。对应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不移送,甚至出现以罚代刑现象,从而放纵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难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水平仅仅停留在维护自身权益层面,远远未达到参与执法监督和维护公众利益的高度。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从法律规定来看,环境公益诉讼仅仅由公益社会组织提起,而普通公民无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大部分社会组织均没有环境公益诉讼的经验和经济实力,因而公益社会组织对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性不足。应当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公民和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从而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三、基层政府环境保护执法的法律建议

(一)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在环境立法思想上,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立法思想,确立自然、社会和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法治思想。修改现有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对存在滞后、冲突和有缺陷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清理,及时填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法律空白。制定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减少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和增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扩大基层政府环境保护执法权限和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在环境保护立法上应确立综合性立法观念,尤其是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制定环境行政程序法典。此外,中国环境执法工作应参考国际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将中国环境立法与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相协调。

(二)落实政府责任和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尽管环保法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考核体系,但并未明确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政府责任问题。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在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中,对环保违法行为不作为、慢作为和懒作为应当保持长期的督察机制,严格执行后督察、环保督察巡视等制度和挂牌督察制度。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执法机制。

(三)构建合理的环境执法体制

在环境治理体制上,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依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管理现代化作为顶层设计思想,建构污染治理的制度基础。“十三五”规划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要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或者成立综合执法局。由于环境保护是系统工程,基层政府环境保护执法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纷争导致环境保护执法难,仅仅依靠环保部门无法完成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同一污染问题导致出现多部门执法冲突或交叉时,应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或者设置综合执法机构以解决执法困境。此外,应当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如空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监测预警体制等都应当纳入环境执法体制。

(四)提升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第2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一、政治生态文明

政治生态文明主要是指国家政治运行过程中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处于良好和谐状态,政治生态文明是建设政治文明的关键要素。政治生态文明可以从两个层面分析:理论层面上,主要是指社会基本矛盾为一种和谐状态在运行,可以直接理解为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现实层面上,又可以分为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指政治局势相对稳定,包括国内政治环境稳定和国际政治环境稳定,微观层面主要是指国家内部各权与利之间的和谐,包括权力与权力、权利与权利、权利与权力。政治生态文明有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政治稳定、政治发展、权力均衡、社会表达自由等等,法治能够渗透与每个指标中,并作用于指标中体现出法治的政治生态文明功能。

二、法治的政治生态文明功能

1.政治和平功能

政治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即和平,这是基于国际法角度来分析的,为保证国际政治秩序稳定、和谐,离不开法律维持。在维护国家与国家间关系和谐稳定的法律为国际法。保证各国家内部和平与安定的同时,必须保证国际环境稳定、和平,即和谐国际社会。为实现这一目标,法治十分关键。国际法既是维护国际环境和平的重要方法,也是实现国际和平的唯一之路。国际法的功能性在于实现各国家的对话、沟通,促进各国之间信任,最大限度减少各国之间冲突与矛盾,避免战争发生。国际法以自身公认的普遍性、规制性以及凝结性作用,保障国际社会和谐共处,和平共存。

2.政治发展功能

政治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即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国家长期友好发展过程中要通过有效的法律进行维系。二战接受后国际体系主要以制度化建设为主,通过制度体系的构建为各国对话与发展提供有效工具。国际组织为各国政治沟通、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和平、稳定的平台。从理论角度分析,或从现实角度分析,国际政治的发展并非通过制定的国际政治条约可以实现,要充分考虑国家经济、文化等等各个方面因素对国际政治结构的影响。各国家发展与进步需要相互依存,并通过自身不断强化实现政治、文化、科技等的拓宽交流。就近年来国际发展形势来看,各国家往来交流日益频繁,国家间共同发展话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国际法正逐渐走向促进世界各国全面协调发展的道路,包括实现政治发展的“合作法”等。

3.政治稳定功能

政治生态文明的直观体现即稳定,没有稳定,无从谈起政治生态文明。从一个独立的国家发展角度来看,法治是保证国家内部政治环境稳定的有利工具。从基层角度分析,法律是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的有力手段,并为政治、文化秩序等提供服务,换言之,法律基本价值在于秩序服务。法治强调价值的一致性。法治以法律规则为直观体现形式,法治借助法律的普遍性、权威性、公平性促进人们对法法律的认知和肯定,并逐渐演变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法治是实现利益协调的工具,是促进利益平衡,促进矛盾消除的重要载体。

4.权利保障功能

政治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即公民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包括人民、公民表达自由权、知政权。政治生态文明是基于民主法治国家的产物,在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民主法治国家前提下,才能保证人民拥有权利,并成为自身基本保障。政治生态文明中公民具有自由表达权,即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我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在民主法治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充分体现这一国家性质,要保证权力运行的透明性,即公民知政权。公民具有对国家和政府重大政治决策的知情权,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保障公民知政权的基本法律。

5.权力制约功能

第3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生态政治;重塑价值与行为方式

中图分类号:D5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020-02

丹尼尔·A·科尔曼,美国绿党运动北卡罗来纳分部的创立者,他既是环境政治理论家,又是环境政治行动者,还是查伯来希尔地区基层报纸《多棱镜》的创办人。科尔曼的《生态政治》无疑是近年来在国际上探讨生态政治问题的上乘之作。作者拥有比较独特也比较深入的视角,在本书中没有一味地描述环境破坏的惨烈景象来唤起人们对自身的反思和对生态环境的同情心,作者从政治的角度深刻的分析了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原因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的途径——重塑价值和行为方式,口号就是“胸怀全球,行于当地”。

一、生态破坏的一般性看法

作者在第一部分,也就是前三章,首先讨论了公众普遍的但略显肤浅的看法。

1.人炸危害生态环境

很多人认为生态环境的破坏的根源在于人炸。但是作者指出,人炸多数在发展中国家出现,可是大多数的环境破坏,尤其是那些具有全球性后果及影响的环境破坏却是由人口已经相当稳定的发达工业国一手造成。而确实由第三世界造成的环境破坏中的多数也往往源于发达工业国的产业转移,因为后者将发达国家所不允许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大都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所以,人炸确实会增加生态环境的负担,对环境保护不利,但却不是当前生态坏境破坏的根源。

2.技术是环境危机发展的祸水还是拯救之道

一般的看法是,如果的确是技术让我们身陷囹圄,那么毫无疑问,出路就在于开发更好的技术。那么如果说我们目前利用的技术可以分为无害和有害的两种,应认真考察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有害的技术在过去泛滥成灾?是什么因素决定着技术的选用,技术创新的脚步以及技术向全球经济拓展的方式?

作者给出的答案是,资本主义或者说资本的增长天性主导了这些。假如要依靠技术的进步去修复地球,这种技术必须重新构建,而且必须按照根本上尊崇自然和人类社群的宽泛价值观来构建。

3.消费者的选择:人人有错

人们意识到,自己作为消费者,有选择环保产品的责任。这就产生了“人人有错论”,每个消费者都要因为自己的消费行为而对环境污染负责。“人人有错论”的问题所在是,消费者只是进行消费,并不就生产事宜进行选择。

要对环境危机做出有效回应就必须问清,污染是由哪个环节的决策酿成的。答案很清楚,此类决策多由产业界和政府作出。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者所能做出的不过是在同样危害环境的诸多方案中作出一个自己都不清楚后果的选择。

所以,公民们必须谋取更大的权力,直接去影响公司和政府决策的权力。只有广泛地民主参与形式才能使公民争取到一个致力于谋求公众福祉与环境福祉的社会。

二、对生态破坏根源的探究

第二部分是第四章到第六章,在这里,作者探讨了生态环境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

1.权力集中不利于生态环境

现代国家的政府都是由精英组成,治理普遍也是由精英实施而非由公民实施,即使在号称“民主制的卓越国度”美国也是如此。这意味着,权力是集中的而非民主的。权力的集中和民主的削弱通过两种方式酝酿着环境危机:一是对权力无节制的追求会导致践踏人文需求和生态意识。二是权力的集中和民主的削弱自然会使民众的权力和影响力缩小,它往往让民众保护和恢复其环境的公益行为失去用武之地。

归根结底,一个健康环境的恢复有赖于我们培育新的民主形式,以及作为其基础的公民权意识。

2.狭隘的价值观:“不增长就死亡”

在当今世界,几乎全部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都醉心于全力加快经济增长,纵容人们从香烟和化学杀虫剂这些危害社会,破坏环境的产品中攫取利润。GDP第一的经济哲学不断地产生着促进经济增长的压力,驱使人们匆匆忙忙向市场推出最终将对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新产品。

在增长第一的资本主义长期主导下,价值观的狭隘化侵蚀了农业社会的社群伦理,因此造成铺天盖地和持续不断的环境破坏和社会破坏。要着手改变这一趋势,需进行一场旨在改造社会和政治的运动,而采用维护生灵,注重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将是这一创造性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3.社群的丧失——土地和劳动成为商品

作者强调劳动者与土地的分离及劳动与土地的商品化导致传统社群的丧失。使“社群”中的成员团结起来的纽带是互相扶持感、共同的文化与生活方式、一致的价值观,以及由来已久的家园归属感。作者强调社群的丧失所产生的后果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的弱化以及公众民主参与的低水平。所以作者的目的就是要重建社群,而新社群建立的基础则是可持续的、护生的价值观。

三、直逼根源的观点和策略

第七章到第十章组成了本文的第三部分。作者最终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一套植根于个人与社会责任之中的解决战略,借以行之有效并耳目一新地表达对环境的关切。

1.价值观:有效行动的支柱

工业化前的社会价值观是一种护生价值观,特点是对一个地方的特定生态特征、对一个地方人群的永久生计需求保持了相当敏感度。而当代的价值观,即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则是一种物质至上的价值观。未来生态社会的价值观则是关于社群、生态和公民权。

早期欧洲绿党奉行所谓“四大支柱”,即生态、社会正义、基层民主、非暴力。美国的绿党在1984年成立的时候另加入六项价值观:权力下放、社群为本的经济、女性主义、尊重多样性、个人与全球责任、注重未来。这十项构成了生态社会的基础价值观。

2.合作与社群

社群是作者在构思未来生态社会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层组织,社群的基础即是共同的生态价值观及合作精神。作者在这里讲的社群还是一个基层政治单位,在直接民主制的机制下,拥有真正的属于民众的权力。

3.参与型基层民主

生态社会立足的基础是,其公民有能力通过积极参与自治,创立一个有爱心、可持续的社群,公民参与自治的过程被称为直接民主或参与型民主,人们也称之为基层民主。

作者认为,当代美国的民主属于对立型民主。在这种制度下,代表的选举、决策的做出都循多数派原则,对立型民主的出发点是政治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公民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而与之相对的,在生态社会我们需要的是积极型民主制,积极型民主制把接受冲突和体验冲突放在政治参与的核心位置,其基本社会共识是尊重差异,所寻求的解决方案既关注多数人的需要,又保护少数人的权利。积极型民主制就是参与型基层民主社会的基础。

4.绿党政治

作者将上述线索合而为一,探讨了绿色政治这一思路,其内涵是“胸怀全球,行于当地”。绿色政治融合了两个方面,一是要理解现代社会的世界坐标和国家坐标,二是要注重基层努力,即立足当地的组织发动和积极行动。

作者在本章要阐明的是,绿色行动所力图要实现的绿色政治究竟应该如何化为现实。

四、对作者思想的评价

(一)借鉴和启示

首先,科尔曼反对把环境危机简单归咎于人炸、技术和消费原因等一般因素的做法超越了以往大家所普遍采用的视角,突破了一般的思维模式。他辩证地看待人口、技术和消费对于环境的破坏性影响,较为深刻地指出了人口、技术和消费这些因素虽然确实是破坏环境的原因,但是同时,产生这些原因的也是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所造成的后果。科尔曼还非常重视十大关键价值观,并将它们奉为健康的、可持久的价值观基础。虽然在具体论述中有其主观的不健全的方面,但从整体上来说,这些价值观都是非常有益于解决环境问题的,是解决当前存在的个人主义、短视行为的一剂良方。

其次,科尔曼在归结原因的时候直指根源,把矛头直接指向环境危机的体制性和历史性根源。他作为一位美国人,同样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责任大部分该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担负,正是资本逐利的天性和资本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后果,主导影响全球的经济与政治格局。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已经触及到了资本为了逐利而不择手段的天性,也意识到了受资本家所控制的资本主义政府在其中的影响和作用,抓住了产生生态危机的主要矛盾。同时,他也对发展中国家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经济模式和消费方式的结果进行了分析,指出发展中国家对西方发展模式、生活方式以及消费习惯的模仿使得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环境危机的后果进行了转嫁和转移。

再次,他提出“胸怀全球,行于当地”的思路,既包含一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世界公民情怀,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是绿色政治存在的内涵。但是科尔曼认为,环境问题的改进不仅要依赖于个人护生的价值观,也要依赖于包括各种组织在内的机构,还包括个人护生价值观所衍生出来的国家和世界的整体价值观。环境危机责任不是简单地由于当代消费者生活方式的选择,由于人们的生育行为或者技术应用而造成的,环境危机是经济与政治发生历史变迁的必然的历史结果。因此,科尔曼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考虑如何化解环境危机并采取行动的。他所提出的这一套理论,可能从他的分析上会有人提出很对疑问或者反对的意见,但是生态视角本身给人们打开了思考环境问题根源的另一扇门。

(二)不足之处

科尔曼先生的生态政治思想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在一些问题的分析上还是值得商榷的。

第4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1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1矿区地质环境概述淮南矿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矿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计产煤5.262亿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淮南矿区位于淮河两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区一县和阜阳市的颖上县。矿区处于淮河冲积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20~26m之间。区域内水系均属淮河流域。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区域地势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矿区内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济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经人工开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辉河等。

矿区内淮河防洪与农田水利设施多,农田水系纵横交错,基本形成适宜农业耕作的水利网络。绝大多数耕地夏季种稻,冬季种小麦。

淮南煤田煤层赋存于淮河及其冲积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层厚20~483.5m,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厚。属水体下开采的矿区。

矿区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分布不均,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水源充沛,补给条件较好,目前矿区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矿区开发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扰乱水系,损坏耕地、村庄、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坏。矿区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塌陷、固体堆积占地与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变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矿业集团所属9座矿井、工业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设施占地2624.2公顷(39363亩)。

9座矿井矿区总面积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开采塌陷面积达62.10km2,占矿区总面积20.59%。其中又有约17.7%为积水区,即积水累计总面积达10.97km2。积水范围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塌陷范围逐渐扩大,据1997年以来的统计,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区增加了24.8km2,年增长率为5.15%。

开采塌陷区尚有15个村庄正在或有待搬迁。

开采塌陷区内,地形、地貌改变破坏了水系,影响河堤长度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响铁路线长度7.41km。

1.3固体堆积物

1.3.1煤矿开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选煤厂也有相当的矸石排放,电厂排放粉煤灰。造成固体堆积物占地和环境污染。

据初步统计,目前现存矸石山(场)23处,占地63.9公顷(906亩),固体堆积物总量为1898万m3。

1.3.2淮河以南的矿区,煤层倾角较大,多煤层联合开采,全部煤层开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达18m。塌陷盆地积水深浅不一,农民进行粗放式养鱼。可耕地的质量下降,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淮河以北广大矿区,煤层倾角平缓,基本属单一煤层方式开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区盆地,最大下沉量达4.5m,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盆地中间积水,积水范围大小受降雨量控制,变化比较大,盆地的边缘下沉量小呈缓坡地仍可耕种,但不宜种水稻,造成农业减产,盆地的边缘带与积水区之间,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为弃耕绝收地带。

1.4地质环境改变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1.4.1对大气的影响煤矿生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气是一种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瓦斯气向大气牌坊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空气造成污染。

1.4.2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积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业减产,造成农村搬迁。

1.4.3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导致市容脏乱差,影响市民生活,制约城市发展。

1.4.4对煤矿企业的影响为了减少村庄和城镇搬迁,降低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不得不改变开拓布置方式,甚至放弃准备煤量,影响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2.4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3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设想

淮南矿区地处华东,是富饶的淮河平原,是我国重要产粮基地,土地十分珍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规制约。因此,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的恢复引起了各级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视。塌陷区回填复垦是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矿区农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不良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淮南矿业集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变害为利,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紧密合作,中和开发现代化生态企业,建设小康型农村。新晨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煤矿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地的破坏十分严重,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共同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和《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规,都要求矿山开采保护地质环境,实现治理恢复“占补平衡”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我们将吸收有关兄弟单位回填复垦试验的成功经验,结合淮南矿区的具体地质环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项目有:谢李示范工程,塌陷区回填后作为城市绿化地、改善生态和小气候;张集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搬迁、小城镇建设、改变农业结构相结合,由单纯的种植,变为种植和水产养殖、农鱼产品加工相结合的农业结构。

第5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认识其对于重庆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其核心要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路径是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新常态下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绿色动力;通过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产业发展转型等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长江经济带恢弘篇章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统筹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赋予重庆的历史使命,既是重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重庆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流域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综合实力快速提升,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时长江流域也是生态环境脆弱、人地关系复杂的区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已然刻不容缓。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资源丰富,在国家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从源头上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实现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联动协调发展,携手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是报告明确的统筹市内外区域协调发展的优先事项,也是市委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作出的坚定选择。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把握其系统性,坚持做到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报告提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山水城市”,并从全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大都市区与生态发展区必须齐头并进。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功能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加快全市一体化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必须坚持全市“一盘棋”,关键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各区域板块之间必须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都市区作为重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成渝城市群的主要支撑,在集聚各类高端发展要素、集中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高新产业集群的同时,重点要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源保护、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走先污染后治理、重地上轻地下、重显绩轻潜绩的老路。占全市面积65%的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要按照报告要求,“着眼建成以生态经济为支撑的生态发展区,强化生态屏障功能,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资源产业化,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用“快思维”、做加法,快干实干、保优控差、减量提质,在产业发展上特别是一些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上,要用“慢思维”、做减法,真正把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化”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水、气、土等环境要素必须联动治理。环保“五大行动”是重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党的十以来,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天增加到30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22.9%,空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0天;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落实最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实践证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环保“五大行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尤其要科学编制实施好新一轮《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既要精准发力、单兵突击、点上突破,又要做到系统谋划、区域协同、面上提升。三是城乡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必须一体推动。报告指出,要“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城市和农村两个板块缺一不可,顶层设计与基层基础两个端口缺一不可。农村乡镇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相对不足、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阶段,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达到城乡共美的目标,农村生态环保短板必须及时补齐补强。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消落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加快城乡自然资本增值,推动绿色发展示范,补齐生态产业发展短板;加快农村乡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维,确保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严格落实《重庆环境保护条例》,从职能职责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专项经费投入、业务技能培训等多个层面入手,补齐基层环境管理能力的短板,实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做得成事,夯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基层基础。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突出其针对性,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报告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确保长江重庆段水质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00天左右、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坚决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为重庆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划出了“三条底线”。我们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钢铁、火电等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巩固和提升建成区湖库整治成果,全面推动落实城市黑臭水体和次级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全面开展第二轮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详查,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归根到底就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和期盼,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公共产品。当前,尤其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资源,限时抓好37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具备全面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打表、分时段推进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把握规律、重点整改;对带有制度性、根本性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源头上强化整改。确保今年完成37项整改措施的81%、115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的77%,其余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分阶段取得实效,让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清醒认识其长期性,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第6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 兰州政府环境审计; 环境重置成本法; 大气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002-10

一、引言

2015年3月6日,中国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概念。3月27日《中国会计报》在《政府环境审计亟需建立标准体系》中,提出我国政府履责审计体系尚在探索之中,呼吁建立其标准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我国政府与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也不断增加。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开始对环境项目资金进行审计。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尚未形成统一体系,阻碍了政府环境审计的全面实行。因此,建立科学严谨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法体系并确定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作用机制与实施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学者已对政府环境审计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本文从政府环境审计作用机制、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的视角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以期为政府环境履责审计作用机制与实施路径的研究提供思路。

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我国学者在21世纪初即开始对环境治理资金审计进行研究。陈希晖(2004)在《论环境绩效审计》一文中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的作用,并将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分为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和环保专项资金利用效益审计三种机制。耿建新(2006)则以城市水循环过程为研究基础,提出水资金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是以城市水资金循环过程为主线,进行城市用水循环周期审计。王淡浓(2011)从环境审计的战略定位入手,探讨了环境审计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机制。向靓(2012)基于WGEA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提出环境审计作用机制分为事前预警环保风险、事中监督环保过程、事后评价环保绩效三个方面。唐洋(2013)基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过程,提出在湘江治理过程中,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包括监督评价机制、调控协调机制以及监测预警机制。

王琳(2012)基于因子分析模型对全国主要城市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进行分析,得出各大城市的因子得分综合表并对其进行阐述。王奇、李明全(2012)运用超效率DEA模型对我国各省份2004年至2009年大气污染治理效率进行了排行。房巧玲(2013)采用最优化方法构建了环保资金绩效审计的基准模型,并使用简化实例对基准模型的具体运用进行了阐述。何勰、张卉(2012)从循环经济视角出发,提出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三方面共同构建可行路径。唐秋凤、谷爱明(2014)将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归结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负向外部性的受托经济责任,从政府环境审计的重点与评价指标两方面建立政府环境审计的实施路径。陈希晖(2014)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和要求为出发点,引入风险导向资源环境审计以构建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实施路径。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现有研究文献从环境审计的目标、战略定位、国际经验与实际案例等角度阐述了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但大部分研究仅从理论上论述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未能结合实际环境问题进行探讨,而基于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的研究则往往只对政府环境审计在该案例中的作用机制进行探讨,未能扩展到政府环境审计在某一类问题中的作用机制,缺乏可操作性。

在政府环境审计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方面,我国学者已经从资源配置、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视角进行了政府环境审计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的探索与构建。但多数是基于现行财务审计理论的结构与方法对政府环境审计实施路径进行构建,未能根据环境问题的特征阐述应用的审计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并且根据构建的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对实际环境案例进行审计的研究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本文从政府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政府履责环境审计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机制和实施路径。

三、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机制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目的是对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降低风险、发现问题并完善环境治理措施与制度。其作用机制有:

(一)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指审计方能够及时发现大气治理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潜在风险。风险预警的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被审计单位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特别应了解被审计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其危害性及其处置流程、排放达标情况,了解当地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与大气污染物构成比重;对被审计方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大小与类别,在项目正式建设之前对项目的合规性与审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需要审计人员熟悉会计、审计相关准则,熟悉《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地方性大气污染治理条例,并能够结合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特点发现潜在风险。为保证审计效果,审计机关应该建立科学的人才培训和引进制度,提高审计人员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环境科学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并在审计组中引入第三方专家智库,提出会计审计与环保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环境会计方法技术。

(二)过程监控机制

过程监控机制是指审计方在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对治理实施情况、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以降低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风险。过程监控主要包括:审查目前的治理行为是否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污染防治规划;审查大气污染治理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定的治理进度;审查专项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前期预算。在此基础上对前期的预定治理目标与资金预算进行调整或者对当前治理方法、力度、投资等进行调整。

在过程监控中,需要有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对不同的范围进行监控,这样才能保证所进行的治理项目有适当的监督。过程监控模式可以采用兰州市推行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管理监控模式,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楼院分级负责的扁平化网格审计监控体系,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

(三)安全抵御机制

安全抵御机制是指审计人员基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该问题的建议,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机制与措施。安全抵御主要包括:提出审计建议和出具审计报告,即根据环境治理目标与治理资金预算,对被审计方环境治理的绩效情况、治理资金使用状况等发表审计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对审计建议的实现进行验证,以确保审计意见的合理科学,在对审计意见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作出论证之后,需要实现审计意见。

采用合适的审计技术方法,针对审计结果中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的评价,结合确实的数据与法律的证据,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只有采用合乎会计、审计理论且能够结合环境治理实际的审计方法,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才能及时改进大气污染治理机制,进而对该类问题再度发生进行安全抵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治理成本计量方法与具有普适性的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环境重置成本法在政府履责审计实施路径中的应用

在目前有关政府环境审计方法的研究中,多数研究采用现有财务审计方法或经济学模型,未能根据环境问题的特征采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故缺乏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过程中,环境治理对环境价值的影响是评价环境治理绩效的关键,而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是否合理的标准即是否能可靠计量环境治理对环境价值的影响,从而判断对环境治理绩效的评价是否公允。

(一)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与应用思路

周一虹2011年提出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与定义,并阐述了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价值进行计量的思路。

环境重置成本法是指当环境遭到破坏后,通过计算恢复环境到原状所要支付的费用,即恢复原生态环境状态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所要发生的成本,借以估算环境变化所影响的经济价值或者治理环境问题需要付出的成本。其中,环境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市场公允价值条件下,重新构建该环境资产或重新达到该环境资产生态服务功能所要花费的所有货币价值总额。该方法的创新思路是把重置成本法在资产评估和环境治理评价的应用中进行了同构,将生态环境视为一种资产,当人类的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时,该环境资产的价值就会被降低和破坏,这部分被破坏的价值,则可以通过重新构建的一项环境资产进行重置。

由于现行经济环境下对环境资产并无购置、销售、现金流入流出等相关交易事项,所以采用历史成本、现值、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是没有依据且不合理的。而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作为环境治理成本计量方法的依据在于:当成本计量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遇到破坏后,环境价值降低,那么治理所要发生的费用不能低于将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成本。即采用的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的计量结果是对被破坏的环境价值进行恢复所支付的必需成本费用,是最低的投入成本。因此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进行计量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实施路径中应用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思路是: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总成本与环境治理目标指标进行计量,取得环境重置成本与重置目标,并以当前发生的实际治理成本与当前治理行为达到的环境状况与重置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环境重置成本或价值为正值说明目前采用的环境治理措施有效,治理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是积极的,能够引起环境资产价值的上升。在达到同一治理目标的情况下,若重置成本大于或等于实际治理成本,则说明治理行为卓有成效;反之则说明治理行为有效但是效用不佳,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投入。而当计量的重置价值为负值时,则说明目前治理行为并未达到预想效果,环境污染情况继续恶化,环境的变化是消极的并引起环境资产价值的下降。

(二)环境重置成本法三层成本计量模式

1.三层成本计量模式的基本思路

环境重置成本法将重置成本法原理应用于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本的计量与评估,其理论依据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进行评估计量。在使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进行计量时,由于对环境资产本身进行重置有一定的困难,所以通常是对原生态系统功能服务进行重置。重置环境资产的目标是重置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即恢复其原本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则视同为对该环境资产进行了重置。

由于环境污染的治理与防护是一个持续性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不同类型的费用与不同内容的成本需要按照环境治理过程的特点进行归集、计算并汇总,这可以使环境成本计量的过程更加科学、客观与完整。根据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思想与方法,本文将由政府主导的对于成本计量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治理与维护的成本、费用与投入分成三个层次,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三个层次的成本分别进行计量并最后汇总。

2.三层成本计量模式的计算方法

(1)第一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该层次基于重污染天气的恢复,即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对污染物治理所花费的成本。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主要成本支出是应急预案中的降尘喷洒设备投入费用与对道路的全面清洗耗费水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

P1=C设备+N重×W重×C0

其中,P1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C设备为设备的投入费用,N重为重污染天数,W重为道路清洗用水量,C0为单位水价格。

(2)第二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该层次主要从对大气环境的长期维护过程考虑,基于大气污染源解析将治理成本内容分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道路沙土降尘成本、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与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六个部分。其中,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主要考虑对老旧机动车的淘汰补助;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主要考虑燃煤锅炉的改造与报废处理成本、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道路沙土降尘成本主要为日常道路扬尘清洗成本;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主要包括对重点企业项目改造费用;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主要包括山林建造与湿地防护成本;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包括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与空气检测子站的建设成本。具体计算公式为:

P2=P机+P煤+P企+P沙+P生+P监

其中,P2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P机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P煤为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P企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P沙为道路沙土降尘成本,P生为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P监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P机=N机×AC机

其中,P机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N机为老旧机动车淘汰数量,AC机为淘汰车的平均单位补助。

P煤=P改清+P煤补

其中,P煤为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P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补助成本,P煤补为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

其中,P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补助成本,N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蒸吨数,C改清为单位改造蒸吨数补贴,C拆为报废锅炉拆除处理成本。

P煤补=N户×ACC×GCS0×A

其中,P煤补为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N户为煤炭消费户数,ACC为平均每户每年燃煤消耗数量,GCS0为家庭燃煤补贴,A为总年数。

P企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由于分别计量最后汇总难度较大,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的投入资金作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

P沙=W日×T×C0

其中,P沙为道路沙土降尘成本,W日为道路清洗日用水量,T为道路清洗日数,C0为单位水价格。

P生=N绿×AC绿

其中,P生为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N绿为绿化林建设面积,AC绿为平均每亩绿化林建设投资费用。

P监=P升+P空

其中,P监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P升为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P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成本。

P升为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由于是网络技术与科技监测手段的研发升级,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升级在线监控平台的投入资金作为成本。

P空=N空×AC空

其中,P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成本,N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数量,AC空为平均空气检测子站成本。

(3)第三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该层次主要基于为保证必要的大气环境质量而放弃的经济发展权部分进行考虑,即如果不考虑补偿范围内的大气生态环境治理与维护而充分使用所有大气环境容量发展经济的情况下所能产生的额外效益,该机会成本应当纳入环境重置成本之中。

为了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就大气环境进行治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包括工业制造、能源消费、农业畜牧、餐饮服务等诸多行业,范围涵盖第一、二、三产业,所以本文采用宏观经济指标国民生产总值(GDP)进行模型构建。为了简化计算,本文认为GDP的产生主要是由水环境容量与大气环境容量两方面贡献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P3=■GDPA×MAEC×UAECA

其中,P3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GDPA为范围内地区A年的国内生产总值,MAEC为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UAECA为A年的大气环境容量使用比例。

MAEC=P2÷(P水+P2)×100%

其中,MAEC为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P2为大气环境维护层成本,P水为与P2相对应年度的水环境维护层成本。

UAECA=■(Wi-Q排i)÷Q排i×PHi%

其中,UAECA为A年的大气环境容量浓度使用比例,Wi为i物质大气环境容量极限浓度,Q排i为i物质该年大气污染物实际年均浓度,PHi%为i物质的大气污染构成比例,i物质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PM2.5)、二氧化硫(SO2)与氮氧化物(NOX)三类。

(4)以上三层模式计量结果总和为范围内确定的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即:P=P1+P2+P3

其中,P为大气环境治理总成本即大气环境重置成本,P1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P2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P3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

五、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环境重置成本

(一)兰州市大气环境概况

兰州市地处我国西北部,位于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理特征呈现“两山夹一河”,即市区为河谷盆地,南北两山对峙,相对高差为660米,自东向西延伸约35公里,明显的盆地地形造成污染物不易向外流动。兰州市区气流闭塞,年风静率达到60%以上,冬季静风率达80%以上,城区上空逆温层常年存在,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消散。兰州市区常年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不足300毫米,但蒸发量却达到1 800~2 200毫米,森林覆盖率仅为12.21%,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8.15%和1.2%,沙尘暴和浮尘天气容易波及与形成。兰州市大气污染属于煤烟、汽车尾气和自然扬尘混合型污染,其中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与国家环科院联合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公布的数据,兰州市大气污染的来源与所占比重如图1所示。

(二)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治理重置成本

1.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

兰州市目前对于重污染天气的治理主要依据《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兰州市沙尘天气防尘治污工作应急预案》两项应急预案规定。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规划,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预计发生的沙尘及重污染天气情况如表1。

由表1可以得出,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间发生沙尘及重污染天气数总计82天。根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的数据,目前兰州市在沙尘及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主城区平均每日额外出动载重量10吨级的洒水车与喷雾车50辆,每辆车往返作业7次,即平均每日额外出动洒水车与喷雾车350辆次。根据兰州市水务局与兰州市威立雅(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用水价格,兰州市环卫工作用水价格在2.5元每吨。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财政支出3 100万元用于道路清洗车辆的设备购置。由此计算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为:

P1=C设备+N重×W重×C0=3 100+82×350×10×2.5

÷10 000=3 171.75(万元)

2.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

该层次主要从对大气环境的长期维护过程考虑,基于大气污染源解析将治理成本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1)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

根据《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兰州市计划在2015年底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登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即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到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24 730辆,淘汰老旧汽车45 200辆,共计69 930辆。根据《兰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中对“黄标车”与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政府补偿标准,对每辆淘汰车平均补偿7 000元。由此计算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为:

P机=N机×AC机=69 930×0.7=48 951(万元)

(2)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规划对城区现存的475台2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治理改造,共计3 852蒸吨,对锅炉单位给予20万元每蒸吨的财政补贴,并规划投入8.3亿元进行废弃锅炉处置。根据兰州市工信委的《兰州市远郊煤炭管控区居民使用优质煤补贴办法》,兰州市在2013至2015年间均对远郊控煤区内居民采购优质煤(灰分小于18%、硫分小于0.8%的优质煤炭)进行政府补贴,远郊纳入煤炭管控区的户数如表2。

由表2可以得出,远郊煤炭管控区内总人口户数为23 571户。根据《兰州市远郊煤炭管控区居民使用优质煤补贴办法》规定,平均每户按照1.5吨优质煤每年的标准进行补贴。由此计算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为: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3 852×20+83 000

=160 040(万元)

P煤补=N户×ACC×GCS0×A=23 571×1.5×600÷

10 000×3=6 364.17(万元)

P煤=P改清+P煤补=160 040+6 364.17

=166 404.17(万元)

(3)道路沙土降尘成本

根据《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目前实行主干道路洒水每日3次、清洗每日至少1次,次干道路洒水每日2次、清洗每两日至少1次的道路清洁降尘措施。兰州市区平均每日出动洒水车100辆,日耗水量10 000吨。根据兰州市水务局与兰州市威立雅(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供水价格,环卫工作用水价格在2.5元每吨。由此计算道路沙土降尘成本为:

P沙=W日×T×C0=3×365×10 000×2.5÷10 000

=2 737.5(万元)

(4)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与《兰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兰州市政府预算安排投资12.6亿元,完成53项重点污染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管控项目。由此计算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为:

P企=12.6亿元=126 000万元

(5)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体战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与《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林业生态增容减污实施方案》,兰州市政府决定2012年5月至2014年底实施林业生态增容减污工程。共计完成营造林面积41.18万亩,其中2012年10.66万亩,2013年19.66万亩,2014年10.86万亩,平均每亩造林成本0.6万元。由此计算2013至2015年间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为:

P生= N绿× AC绿= (19.66 + 10.86)×10 000×0.6

=183 120(万元)

(6)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2013至2015年间投资5 550万元,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监控平台进行改造提升。规划新建9个空气监测子站,全面准确监测和预测空气质量,实时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平均每个空气监测子站投资300万元。由此计算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为:

P监=P升+P空=P升+N空×AC空

=5 550+300×9=8 250(万元)

综上可得,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为:

P2 = P机+P煤+P企+P沙+P生+P监= 48 951 +

166 404.17 + 2 737.5 + 126 000 + 183 120 + 8 250

=535 462.67(万元)

3.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的《2013年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2014年展望》、《2014年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2015年展望》与《2014年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兰州市2013年、2014年创造GDP明细与2015年GDP规划明细如表3所示。

根据2011年7月兰州市政府的《兰州市“十二五”规划》第四部分“十二五”期间主要环境保护任务,“十二五”期间,兰州市政府规划投入48.0462亿元在3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行水环境污染治理与维护,其中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成本36.03465亿元。由此计算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为:

MAEC = P2÷( P水+ P2)×100% = 535 462.67 ÷

(535 462.67+360 346.5)=59.77%

从2013年度起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两套标准同时计量分析的措施。由于兰州市自然条件属于温带半干旱区,污染天气受沙尘影响较大,兰州市发生的污染天气主要以“灰霾”天气为主,在该类天气的污染源中,可吸入颗粒物通常直径较大,因此以PM10为主要计量指标。另《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与《兰州市“十二五”规划》分别于2012年与2011年编制,当时兰州市环境标准尚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综上所述,本文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中的环境标准数据进行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的分析计量。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2015年的规划是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10%和27%。另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2012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甘肃省环境质量概要(2014年)》计算得出2013年至2015年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如表4。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近几年的数据,兰州市2013年之后的SO2、NO2浓度水平属于国家二级质量,PM10浓度属于国家三级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的浓度限值规定:二级空气质量下,SO2年均限值浓度为0.06毫克/立方米,NO2年均限值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三级空气质量下,PM10年均限值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

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兰州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空气污染物负荷与具体污染来源负荷如表5。

由此计算大气环境容量浓度使用比例为:

UAEC2013 =■(Wi-Q排i)÷ Q排i PHi% = (0.06-

0.033)÷0.033×29.6%+(0.08-0.035)÷0.035×19.4%+(0.15-0.144)÷0.144×51%=51.29%

UAEC2014=■(Wi-Q排i)÷Q排i×PHi%=(0.06-

0.029)÷0.029×29.6%+(0.08-0.048)÷0.048×19.4%+(0.15-0.125)÷0.125×51%=54.77%

UAEC2015=■(Wi-Q排i)÷Q排i×PHi%=(0.06-

0.035)÷0.035×29.6%+(0.08-0.035)÷0.035×19.4%+(0.15-0.099)÷0.099×51%=72.36%

由此计算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为:

P3=■GDPA×MAEC×UAECA=1 776.28×59.77%×51.29%+1 913.5×59.77%×54.77%+2 077.82×59.77%×72.36%=2 069.59(亿元)

4.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

以上三层模式计量结果总和即为范围内确定的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即重置成本为:

P = P1 + P2 + P3 = 3 171.75+535 462.67+2 069.59×

10 000=21 234 535.42万元≈2 123.5亿元

六、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绩效分析

(一)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情况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环保投资工作简报》第1期至第4期,兰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如表6所示。

从表6得出2014年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资总额为58 934万元。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与新闻媒体的消息,兰州市2014年为进行大气污 染治理撬动社会资金投资15.7亿元。由此可得出兰 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总投资额为21.59(5.89+15.7)亿元。根据前述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兰州市2014年为保护与维持大气环境损失的GDP为:P2014=

GDP2014× MAEC× UAEC2014 = 1 913.5×

59.77%×54.77%=626.4(亿元)。

由此得出兰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发生成本647.99(21.59+626.4)亿元。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得出2013年、2014年年均浓度与2015年规划年均浓度,即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重置目标,具体结果如表7。

根据表7,2012年后,兰州市规划2013年至2015年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6、4和37(微克/立方米)的目标。按照前述计量的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成本总额 2 123.5亿元与兰州市常年平均各项污染物分担率(SO2为29.6%,NO2为19.4%,PM10为51%),三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治理成本如表8。

根据表8的单位重置成本可以得出:

2014年SO2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41-29)×104.76=1 257.12(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29.6%=191.81(亿元);

2014年NO2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39-48)×102.99=-926.91(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19.4%=125.71(亿元);

2014年PM10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136-125)×29.27

=321.97(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51%=330.47(亿元);

2014年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1 257.12-926.91+321.97

=652.18(亿元),实际发生治理成本为647.99亿元。

上述计量结果归结如表9。

(二)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绩效分析

综合上述计算结果,对2014年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情况进行分析。

SO2实际治理高于应有效果。实际发生治理成本小于重置成本,并且超额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完全达到应有效果。说明兰州市政府将治理工作重点放在减少燃煤消费量、锅炉改造与工业企业能源结构改革等与SO2排放量密切相关的治理措施上是切实可行并卓有成效的。

NO2实际治理并未达到应有效果。2014年均浓度比2013年度上升,实际治理成本并未发挥其降低污染物浓度的效用。重置价值数值为负数,说明在计量期间采取的治理措施并未使得NO2污染情况好转,NO2污染进一步恶化,环境资产的价值进一步降低。NO2年均浓度受机动车尾气的影响较大,氮氧化物负荷中机动车尾气占60.7%,因此,2014年NO2年均浓度的上升可能是受到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的影响。根据兰州市统计局2014年末的数据,全兰州市民用汽车保有量61.48万辆,比2013年末增长21.16%,这说明兰州市政府目前对于机动车数量的控制力度不足。

PM10实际治理达到应有效果。实际治理成本与重置成本基本相当,考虑到可吸入颗粒物受到外来输入性扬尘污染的影响较大,沙土扬尘的治理任务是基本完成的,说明兰州市政府采用“五位一体”的道路清尘工作模式与生态增容绿化工程是行之有效的。

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实际治理成本与重置成本基本一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完成,这说明目前实行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治理方案是可行并有效的,但其中存在治理效果不均衡与治理成果不稳定的现象,需要保持对SO2的治理优势,稳定对PM10的治理效果,加大对NO2的治理力度,革新对NO2的治理技术手段。

七、研究结论与审计建议

(一)研究结论

我国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体系,大部分研究停留于理论层面,结合实际环境治理问题、采用适当的环境审计方法对政府环境履责审计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在目前会计、审计框架下,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进行计量,进而评价政府环境治理投入的绩效,是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根据环境重置成本法的计量模型和方法,得出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规划的大气治理的环境价值为2 123.5亿元。根据2014年兰州市实际发生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本与环境价值比较,取得兰州市2014年大气三项主要污染物治理的审计绩效分析:SO2实际治理效果高于应有效果,治理措施是切实可行并卓有成效的;NO2并未达到治理应有效果,可能是受到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的影响;PM10治理达到应有效果,治理任务基本完成。

(二)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审计建议

1.继续保持煤炭消费总量的削减与能源结构的调整

兰州市政府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实行煤炭质量管控,制定《兰州市煤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措施行之有效,需要继续维持。在冬季采暖期对城区三大燃煤电厂的工业用煤量进行削减,倒逼电厂使用优质煤炭,以达到削减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同时,需要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继续调整能源结构,扩大风能、核能与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产能,逐渐取代煤炭、石油等传统重污染能源。

2.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

兰州市受到地形限制与自然气象条件的影响,道路运输能力一直不强,道路比较狭窄,而2012年之后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与2011年相比,2014年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剧增50%,这是造成NO2浓度居高不下的首要原因。兰州市政府需要克服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提高燃油品质,对公交车和出租车实施“油改气”,对私家车实施“双燃料”改装,对不达标准的燃油进行淘汰。要加快推进轨道交通、水上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区主要交通节点改造,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在目前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解决道路改造缓慢与机动车数量增长之间的矛盾。

3.在沙土扬尘治理方面寻求新方法

目前兰州市实行的六个“100%”抑尘法、“五位一体”的作业模式与生态增容绿化工程确实行之有效,但沙土扬尘的治理源头并没有解决,属于“先治标,后治本”的方法过程,在道路扬尘清扫作业与施工工地扬尘处理过程中也引发了许多争议。兰州市需要在目前“治标”的基础上,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进行分析研究,克服气象条件干燥少雨、地理处于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对沙土扬尘的外来输入来源进行“根治”,对兰州市自然环境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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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巧玲.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基准模型及其应用研究――基于资源配置的视角[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3(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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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佘峰.兰州地区大气颗粒物的化学特征及沙尘天气对其影响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14] 岳立.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学分析[D].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第7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环境执法

当中国人的口头语从“吃饭了吗”变化成“今天雾霾指数又报表了”了的时候,说明环境问题已然成为目前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生态保护成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前进方向。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危害气体排放量、农村地区水泥等高污染企业数量等各项指标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环境破坏已经达到严重程度。可是,农村环境污染面积广泛、区域污染治理不平衡、环境保护管理滞后等因素,导致农村地区生态和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执法工作面临严重挑战。

一、经济转型中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执法主体缺位

工作量大,业务人员少是制约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很多地区的基层单位,各乡镇虽然建立了环保所,但是工作人员寥寥无几。面对逐年增加的环保任务,业务量与环保人员数量形成强烈对比。环境执法人员奔波于处理各项繁重的现实任务之间,很难集中精力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环境执法上去。”①除此之外,农村地区范围大,污染点分布广泛并且分散,致使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察职能不能有效纳入到农村日常环境执法巡查的体系中,造成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相对滞后。

(二)环保机构职权分工不明确,降低行政效率

我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农村环境治理的机构有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以及林业部等多个部门。但是现实中农村环境破坏可能会产生在任何一个领域而法律对具体的污染事件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于农村秸秆问题的监管,现实中职权部门往往存在着“九龙治水”的尴尬现象。水域中与陆地上的是不同部门管理,二氧化硫与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是不同部门管理以至于出现秸秆焚烧同一事件,焚烧位置不同导致监管机构不同的可笑现象。执法主体众多但是分工不明确,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而且不能有效发挥至全解决现实问题。

(三)环保执法部门受制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大

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以GDP为标准是我国近年来环境问题频发的主要行政原因,虽然十以后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把环境治理作为政府考核的标准之一,但是,地方政府在中国现阶段的目标仍然是发展经济,这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环保部门的宗旨在这方面与政府产生矛盾。这导致环保部门经常因为“阻碍地方经济有效发展”而不受重视。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部门之一,环保机构没有管理的独立性,其行使职权的首要依据是地方政府首长意志及地方政策而并非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关部门受制各方干预,不能完全履行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职能,只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利用有限的条件来开展部分执法工作。

二、对于改革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执法体系的探讨

要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发挥环境保护执法在农村中的作用,就要改变我国目前存在的基层环保执法体系。

(一)完善基层环境保护执法体制建设

建立县级以下的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增加相关人员配置。把农村环境保护监察纳入到工作职能中。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下级执行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灵活执法。首先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目标。各基层环保站应该对照工作计划和进度定期开展环境监察,增加执法频次和力度。解决主体缺位现象是强化环境执法整治力度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方法上,加大农村环境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巡查机制。实现环境监察在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通过日常定期巡查,发现农村污染源头,避免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将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长时间对农村涉污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把污染隐患扼杀于萌芽之中,防止污染扩大。对涉污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教育,逼迫污染单位进行设备更新,逐渐树立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基层环保制度,实现联合执法

效仿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大环保制度。在基层地区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联动机制。各涉农部门之间要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有效的行动方案,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避免出现九龙治水互相扯皮的不作为现象。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先天优势。鼓励群众提供污染资料和线索。依托基层组织定期开展环保教育,选拔和奖励环保能手,逐渐培养村民环保意识。其次,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起一套信息沟通的有效机制。避免出现信息传达不畅的问题。在此,可以尝试多种机制的应用方式,选出最适合该地区的机制。比如,效仿国务院领导小组方式,由县级常委或副县长领衔成立工作组,整合本县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成立常态的联合执法。下级将信息直接传达给环保小组办公室,由工作组组长负责分配各个机构的具体任务,实现各部门联动。这样不仅有效整合了行政执法资源,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由单一行动发展为整合力量,集中资源办大事。

(三)完善环保立法,发挥司法保障协助作用

环保部门作为政府部门的组成部分,直接受政府领导。在环保领域出现政府的行政干预是不可避免的。此时,需要在立法层面解决这种矛盾,用立法限制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环境保护法体系。我国已经制定了9部环境保护法、15部自然资源法;批准和签署51项多边国际环境条约、1600余件各地环境规章。其中,关于环境保护纠纷解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还不完善,有待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此外,关于司法保障的协助作用,应该健全简化公益诉讼程序。现行公益诉讼在法院立案范围、前提条件、主体要件以及诉讼请求和举证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争议,不利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不过,2014年我国贵州省出现环境诉讼专门法庭,受理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这是我国环境法治上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曹明德著.生态法原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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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新文.开展环境执法联动的实践与探索[J].环境科技,2013年06期

[4]周生贤.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J].中国环境管理,2012(05)

[5]王庆霞.中国农村环境突发事件现状及原因分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2年(03)

第8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生态对话;环境社会学;生态社会;生态文明

自从1978美国社会学家卡顿(W.R.J.Cot-ton)和邓拉普(R.E.Dunlap)发表《环境社会学:一个新的范式》以来,环境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的“雄心勃勃”、80年代的“歧路彷徨”和90年代的“柳暗花明”①,学科范式渐趋成熟,理论建设和经验研究都取得了很大进展。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环境变迁的加剧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环境社会学的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和机遇。本文以环境社会学家迈克尔•贝尔(MichaelM.Bell)和洛卡•阿什伍德(LokaL.Ashwood)在《环境社会学的邀请》②一书中的基本思想为线索,对环境社会学的基元观念、研究对象和核心议题作一检视,并就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进行简单讨论。

一、生态对话:环境社会学的基元思想

“生态对话”是《环境社会学的邀请》中所倡导的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基本立场。全书的开篇,贝尔和阿什伍德即表明,生态对话是社会与环境之间持续的、没有终结的、相互依存的互动。在这场对话中,其中一个的内在改变会带来另一个的改变。在他们看来,生态对话的提出不仅是基于环境社会学中的因果关系具有“对话式”与“没有终结”的特征,还表明了环境社会学的行动取向———“我们可能无法在此刻停止环境问题造成的伤害,但确实可以做许多事情来改善所有生物的生态状况”①。生态对话的实质是一种整体的环境观,表明环境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不可分离性和持续互动性。在此观照下,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最大可能意义上的群体”。“人类、其他生物、土地、水和空气”,所有这些要素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最大意义上的群体。而环境社会学就是要研究这种群体,分析人类和其他生命形式以及支持所有生命的水、土壤、空气,如何共同分享地球这个唯一的共有地,进一步探讨现实的社会与生态冲突的成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justice)、自然的权利与魅力(rightsandbeautyofnature)则是贯穿生态对话的三个主题。在笔者看来,生态对话和环境社会学研究对象“最大意义上的群体”等观点,拓展了卡顿和邓拉普、洪大用等学者对于环境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卡顿和邓拉普认为,“人类例外范式”(HumanExceptionalismParadigm,NEP)主导的传统社会学过于强调人的独特性和文化的重要性,而忽视环境因素对社会的影响。进一步,他们提出了建立“新环境范式”(NewEnvironmentalParadigm,NEP)的设想,新环境范式下关于环境与社会关系的社会学研究称为“环境社会学”②。卡顿和邓拉普关于环境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关系”研究的思路,在后来的环境社会学研究中得到了继承。虽然切入的角度不同,但是施耐伯格的政治经济学范式、汉尼根的建构主义范式、吉尔贝托•C•加洛潘的系统论范式等都在具体的研究中展现了环境—社会关系的不同侧面。然而,“环境—社会”关系研究对象的确定过于宏观,停留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对经验研究缺乏支持;同时,环境—社会关系的范围也适用于对环境问题进行研究的包括生态学、政治学、伦理学等众多学科,无法凸显环境社会学的独特性。在对中国社会转型以来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时,洪大用将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具体化为“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原因及其社会影响”,突出了环境问题的“社会”维度,也将卡顿和邓拉普确立环境社会学时对传统社会学的“反叛”走向“归一”③。但是,随着“环境”维度的拓宽和越来越多研究分支(如灾害研究、深生态学、激进动物研究、CriticalAn-imalStudies等)的发展,仅仅研究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和社会影响稍显褊狭。“最大可能意义上的群体”不仅将动物、植物、水、土壤、森林、空气等都看作与人类平等且共享地球共有地的要素,而且把社会学(最初译为“群学”)“群体分析”的理路领到环境研究中,在研究视阈和分析方法上都大大拓宽。同时,这一界定也契合了当前环境社会学的跨学科研究趋势,环境社会学立基社会学也包含“走出家门”的雄心得以展现。贝尔和阿什伍德进一步区分出物质、观念和实践三个层面,作为讨论生态对话的切入点。物质层面是“消费、经济、技术、发展、人口、身体等如何塑造人类面临的环境现状”,观念层面是“文化、意识、道德观、风险、知识、社会经验等如何影响人类思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方式”,实践层面是“如何把物质层面和观念层面中的要素结合起来,更好地去解决环境冲突”①。在生态对话的视阈下,物质层面、观念层面和实践层面始终在发生着互动,因此三者并非严格的概念界限,而仅仅是分析上的体现。这样,环境社会学领域中“可能是最为持久的,并且有时是充满恶意”的实在论与建构论之间的论争②,可能是没有必要的,对学科的发展并无助益,因为环境的物质层面和观念层面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实在论和建构论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互共存的关系。环境社会学必须揭示的最重要真理之一,是“物质、观念和实践三者间的深刻联系”③。因此,对于物质层面、观念层面和实践层面下各个主题的讨论,也不脱离对这种“深刻联系”的揭示。

二、物质层面:多位一体的跑步机

贝尔和阿什伍德首先探讨了生态对话中物质层面上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具体而言,他们依次分析了消费、金钱和市场,技术和科学,人口以及身体等与人类所面临的环境现状之间的关联。在论述中,贝尔和阿什伍德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在环境社会学的主要理论———“生产跑步机”(thetreadmillofproduction)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消费跑步机”(thetreadmillofcon-sumption)④的观点。他们对于技术、科学与环境以及身体与环境的阐述也在学科中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总体来看,贝尔和阿什伍德关于金钱和市场,技术和科学,人口以及身体等随后的讨论也是以跑步机(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为框架,构成了对环境问题的物质层面研究的“多位一体”跑步机的分析框架。环境社会学中,施耐伯格(AllanSchnaiberg)在对环境问题进行政治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生产跑步机理论,并发展为环境社会学中的一个主流理论。这一理论聚焦社会结构和制度,认为市场经济具有自我强化的机制,即资本、劳动力和政府构成了“经济增长同盟”,持续追逐利润,使生产的步伐就像在跑步机上一样无法停止,这一过程需要源源不断和持续增长的资源与原材料供给,工业污染不断地被制造出来,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⑤。生产跑步机揭示了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机制,即经济财富的制造和环境污染的制造。其内在机理是持续不断的投资需求,结果是高投资率的保持和环境成本的不断外部化。贝尔和阿什伍德指出,对生产跑步机最常见的调整方案,一是迫使一些人离开跑步机,将产量降到成本和价格均衡的水平,但这是跑步机上的每个人都反对的;二是做一些竞争性的调整,这在调整之初易获得人们的接受,但常常出现少数大企业垄断生产和被迫退出市场的人寻求创造新的“跑步机”的结果。最终,人们都努力留在跑步机上。但结果却是,富有者们努力将生产跑步机的压力变为使自己更加富有的机会,环境问题则继续为社会普遍忽视。因此,生产跑步机本质上也是一个社会过程———社会各利益群体、这些群体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对他人利益关注程度的结果。贝尔和阿什伍德进一步提出了消费跑步机的观点。他们指出,现代社会炫耀性消费所具有的竞争性与攀比性特点,不断加剧环境风险;同时,消费主义的扩张还抹去了物品所具有的社会精神,个体化愈演愈烈。如同瓦奇泰尔(PaulWachtel)所指出的那样:“面对着伴随过去那种安全而其乐融融的群体感消失而来的孤独感和脆弱感,人们寻求追求财产来消解。”①但是,人们愈寻求更多财富来购得这些商品,就愈会不断陷入现代经济中相互竞争的个人主义,也就愈削弱了群体性,从而踏上了消费跑步机———不断增加物质消费量却未能带来任何内心满足感的消费全过程的恶性循环。与此同时,生态环境却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生产跑步机和消费跑步机也在发生着“对话”,二者形成互为一体的跑步机———生产和消费跑步机,使它们所产生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互相推动②。但这是一个恶性的对话循环:生产活动创造了不平等,不平等创生了消费跑步机,消费跑步机创造了更大的不平等,进一步加速生产跑步机,从而使得整个循环不断加快,而可持续性、环境正义、自然的权利和魅力被一再边缘化。技术和科学常被看作是降低跑步机压力的关键。如生态现代化理论所指出的,技术在治理和预防环境问题中具有重要贡献和潜力③。但在贝尔和阿什伍德看来,技术不是机械结构而是社会结构。技术的现象学———技术规范将人们封锁在持续的常规行动中,技术的文化———技术被人们无条件地信仰和崇拜,技术的政治———特定技术结构及其社会利益被人们不加批判地强化,极易使人们患上温纳(LangdonWinner)所谓的“技术梦游症”———人们乐意地在重构人类生存条件的过程里梦游。可现实是,一旦付诸实践,技术的齿轮也会嵌入生产和消费的跑步机,变成社会结构来塑造人们的需求和利益。正如这些需求与利益也在塑造着齿轮和跑步机。人类很快便陷入由这些结构所安排的行为规范和文化需求中,掉进技术与经济的双重梦游症中。贝尔和阿什伍德还提出了“身体环境”(invironment)的概念来探讨身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凸显人类的身体作为跑步机的环境后果的主要承担者。他们指出,通过各种大大小小、可见或不可见的方式,跑步机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并引起累积效应,使每个人同经济模式、技术模式、环境污染和环境利益的分配模式联系起来④。因此,身体(进一步,健康)是一项基本和重要的环境议题。“多位一体跑步机”的分析框架不仅是对已有环境社会学理论的推动,而且深刻揭示了人类日常生活的社会组织方式和制度方式如何导致了环境污染和环境退化的发生。这对于如何改革已有的各种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和规避环境风险,具有启迪意义。

三、观念层面:环境意识与社会平等

观念(Ideal)是生态对话中同环境问题相连的又一重要内容。贝尔和阿什伍德首先追溯了环境统治(environmentaldomination)和环境关心(environmentalconcern)的意识形态根源,然后基于自然和风险作为人类思考和感知环境问题的观念维度,重点探讨了“自然的人类本质”(thehumannatureofnature)和“风险的理性”(thera-tionalityofrisk)。在观念层面的环境问题的讨论中,贝尔和阿什伍德的贡献在于,从环境意识的角度论述了社会不平等问题与人们思考环境问题之间的紧密关联。也就是说,社会不平等在环境问题上的投射不仅仅存在于物质层面上环境污染的不成比例的分布,而且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环境意识。这一视阈拓宽了环境正义研究、环境抗争研究、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等论题的分析维度和理论宽度。在贝尔和阿什伍德看来,环境统治———人类能够并应该按照自己的意图改造环境———被广泛认可和接受有三大思想根据:基督教、个人主义和父权制①。基督教宣扬的崇尚工作、禁欲和理性等思想将改变自然不再视为亵渎神灵的行为,人类开始以开发和征服的态度对待自然。个人主义强调更大范围群体中个人的重要地位,导致了忽视周围环境的社会行动,人们不断地将自我与身体分离,与地球分离,与生态环境分离。父权制及其衍生的支配逻辑将女性与其生育原型同自然联系在一起并加以贬低,为统治环境、征服女性提供基础。而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们的环境关心不断提升,环境运动广泛发展,不仅仅在于环境污染的加剧和民主思想与体制的普及,更在于自然道德心(naturalmorality)———人们对超越社会权力、不受利益困扰的纯净领域的共同追求———的回归。自然道德心旨在强调没有偏见的道德观和身份的外在来源。它倡导的朴素、自然客体(人们体验没有社会冲突、社会限制和社会权力的宁静与愉悦)、自然自我(真实自我,而非社会评价的自我)、对物质主义的批判等至今仍是环境思考的试金石②。由此,对“自然究竟是什么”(thehumannatureofnature)的理解,在怎样组成人类社会与生态社会上具有核心地位。“自然”不仅是物质的存在,也是一种社会结构。人类构造着自然,自然也构造着人类。任何一种仅仅将自然作为物质现象或者作为社会构建的观点都是威胁的。风险同样是影响人们思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因素。贝尔和阿什伍德认为,风险是嵌入于权力和信任关系中的。而且,由于技术理性的自信,风险正在最大限度上将理性主义延伸到危险和不确定性中。这样,理性主义逐渐成为掌握理性主义优势的人群的一种有效的政治工具,使弱势群体陷入风险的“铁笼”,环境风险也被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环境统治、环境关心、自然的人类本质和风险的理性等,是从观念上阐释现代社会中的环境问题的主要角度。更重要的是,这些论题都将环境意识同社会平等联系了起来。环境统治中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人们之间、性别之间的不平等,环境关心中人类对社会公平追求的自然道德心,自然的社会结构观和风险的权力嵌入论,都凸显了社会不平等在人们考虑环境问题的方式中占有中心地位。可以说,社会不平等及其对社会的挑战,正是环境意识长久成为社会和道德话题的重要因子。在环境社会学中,着重探讨社会平等和环境污染的论题已经成长为“环境正义研究”(EnvironmentalJusticeStudies)的领域,发展迅速。但是,环境正义目前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物质层面上对环境污染在各个社会范畴中的高度分布不均的关注,较少涉及观念层面。环境问题的观念层面研究则将环境问题与社会不平等关联起来,深化了人们对于环境正义的理解。环境正义并不仅仅指涉物质层面的环境污染的不成比例的分布,同样有社会不平等引发的意识、观念和道德上的内容。因此,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和解决,不仅需要制度、法律等外在力量,也应包括公平基础上的人心、伦理等观念力量的建设,这二者同时也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

四、实践层面:动员和管理“生态社会”

实践层面的讨论也是《环境社会学的邀请》中较有特色的部分,突出环境社会学的公共取向和行动取向,即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也需要穿透学院的高墙,面向民众和公共社会,运用知识积极主动地推动生态系统的改善,造福于人类。在这一方面,贝尔和阿什伍德提出了“动员生态社会”和“管理生态社会”的观点,来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动员生态社会的三个要素是:放在一起(conception)、联结在一起(connection)、一起见证(contestation)。“一起”并非易事,哈丁所言的“公地悲剧”既是经济威胁也是环境威胁。然而,在贝尔和阿什伍德看来,公地悲剧其实仅仅是“个人主义的悲剧”。而人们的动机和选择不仅仅会出于狭隘的自我利益,同样重要的还有社会生活中的情感因素———社会传统。而且,情感团结和利益团结会不断相互塑造并相互维持,形成社会团结的对话(dialogueofsolidarities)①。加上作为对话条件的“政治机会结构”,草根环境行动者已在路上。应当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社会场域中,情感团结与利益团结可能会发生博弈,出现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但是,贝尔和阿什伍德的探讨指出了动员生态社会的“理想型”。在管理生态社会中,贝尔和阿什伍德强调参与式管理和重构日常生活的重要。参与式管理能够促进实践绩效和民主化,使当地人与科学家、当地知识与专家知识的对话开展起来。重构日常生活可防止参与式管理的过度程式化及精英阶层对参与式管理的利用,避免出现“过家家式参与”。重构日常生活包括物质减量化、生态工业和智慧增长等。二者共同推动管理生态社会的目标———真实环境主义———的出现②。真实环境主义是环境友好行为变得简单的社会生活。也就是说,人类不是因为有意识做到环境友好才会选择,而是这样选择会最省钱、最舒适,因为发展到最后,环境主义已经不再是美德,而是一种必须尊重的现实。

五、结语

第9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绿色”大学生,环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4-0285-02

2011年4月22日,环境保护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门联合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中提到推进高等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将环境教育作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绿色大学”创建活动。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是社会行动力的主体,他们对环境的认识将决定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向。经过多年的各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教育活动,我国的大学生环境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相当程度上还停留在表面的知识教育阶段,大多高校尚未开展深层次的教育,而“绿色”大学生的培养模式就是当前可以采用的深层次教育模式之一。

大学生中存在的不利于环境的种种现象表明,大学的环境教育需要新的视角,引入新的内容,采用新的方法和途径,达到新的目的。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新的视角解决大学生环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正是解决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这对大学生实现全面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环境教育现状分析

(一)环境教育体系不够规范,随意性大

西方国家环境教育显著的特征是通过立法及一系列健全的法律体系、政策以及强制的环境管理制度来进行和配合环境教育工作。这些立法规范环境教育中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学校环境教育的顺利开展也是在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监督之下进行的。像美国早在1970年就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教育法》。而对比我国,有关环境教育的法律还不够规范。

(二)环境教育课程设置不够合理、缺乏创新

环境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形式单一,不够创新,教学效果较差。在教学形式上,大多数高校仍以教师课堂传授为主,没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或借助现代教育手段,让学生感觉所学知识乏味,没有真正亲身感受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自身的责任。

(三)环境教育师资欠缺,使用教材不规范

绝大部分非环境专业院校环境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一方面环境教育专业教师不足,另一方面,其他专业课程教师环境意识薄弱,缺乏环境科学知识,不利于环境教育的开展。此外,学生使用的环境教育教材缺乏,有针对性的环境教材建设迫在眉睫。

(四)环境设施建设存在不足

环境设施的建设是校园环境教育的延伸,也是培养“绿色”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院校是培养高等人才的地方,它应该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在努力增强学生环境意识的同时,加强环境设施建设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环境设施将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日常环境意识和行为。但当前我国高校环境设施的建设仍存在问题,比如我们平时观察可以看到有些院校没有设立废旧电池和电子垃圾回收点;没有完善分类垃圾箱的建设;校园里仍有人在用一次性的筷子和方便饭盒等。

二、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进行“绿色”大学生培养的必要性

(一)“绿色”大学生的内涵及特征

我们认为,所谓“绿色”大学生,就是具备一定的环境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环境道德素质,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高度统一的人,与普通大学生有明显的不同。“绿色”大学生不是简单地表现在具有一定的环保意识,停留在节约能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层面,而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自己的行为,上升到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考,“绿色”大学生的核心是具有生态人格。生态人格属于道德上的人格,只有具有生态人格,才能保证大学生环境的意识自觉和行为自觉。

(二)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解决当前大学生精神层面存在的问题

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解决价值、道德层面的问题,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当前大学生在精神层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价值迷茫”,学生为职业、为将来的工作岗位而奋斗,对其他的事缺少关心,不知道过一个怎样的大学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二是“意义感缺失”,意义感的缺失是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困扰,这主要表现在:信仰迷茫、精神空虚、消极悲观、茫然无奈等。这使他们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这种精神状态限制了学生在大学期间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

(三)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绿色”大学生的培养与一般环境教育的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绿色”大学生的培养,是唤醒学生的生态伦理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绿色”观念成为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组成元素,培养大学生成为向社会播撒“绿色”的播种机[1]。思想教育视角下“绿色”大学生的培养与一般环境教育在目的、方法、途径等等方面有所不同。

一般环境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生态人或生态公民。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的“绿色”大学生不仅是生态公民,而且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生态公民。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绿色”大学生培养的教育内容除了一般环境知识、环境道德理论、中国传统伦理精神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之外,还要着重进行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教育,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分析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方法。

三、如何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培养“绿色”大学生

(一)把环境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教学中

当前我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四门课程教育教学。对大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实质是“内化与外化”[2]的过程。把环境教育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教学中,实质就是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将环境教育的思想、观念、规范纳入到大学生的态度体系,成为大学生意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将这种已经形成的保护环境的品德意识转化为大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的过程,从而达到“绿色”大学生培养的目的。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中,保护环境是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对大学生进行此部分的教学中可以采用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在目前教学改革的各项成果中,最值得环境道德教学采用的,莫过于案例教学。在教学环境中,提供给学生生活中的情境和真实事件,使其在相互讨论中完成学习任务,例如针对宿舍里的“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通过这个过程学生主动地认识到节约能源体现的是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大学生作为社会中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才,如果在此方面缺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从而打破传统教学中被动灌输的限制。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部分的内容教学时,应让大学生深刻了解到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因此,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行动力的主体,应把保护环境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不仅能够自己做到保护环境,也要监督别人做到。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中,能够帮助大学生把握自我、规范人生,正确理解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摆正自己在社会上和自然界中的位置,为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起着导向和激励的作用。

(二)把环境教育纳入到社会实践体系中

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民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5年2月1日,、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就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社会实践中实施环境教育实际是一种好的社会参与的方法,因为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喜爱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之一。

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例,为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性、感染力,学校在原来开设“两课社会实践”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建设,设置“思政社会实践”课,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单位和校团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理论指导的优势,学生全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暑期社会实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全员参与评价考核。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围绕“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进行社会实践或者对“环境问题”感兴趣的同学进行相关实践的理论指导。这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大学生从思想层面上针对环境教育树立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在环保社团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

当前,全国大多数高校都有自己的环保社团,“有些高校还发展了多个不同主题、充满激情和活力的环保社团。”[3]在北京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自己的环保社团,像清华大学的“学生绿色协会”、北京大学的“环境发展协会”、中国地质大学的“蔚蓝环保社团”、中国人民大学的“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等。当前,高校环保社团已经出现了打破学校的限制,向构建全国性的合作联盟的趋势发展,这种联盟不仅是高校间的联盟,还有与媒体、民间组织的联盟。因此在环保社团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使大学生上升到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考,从而有助于将当代大学生培养成为具备“绿色”心灵和“绿色”人格的“绿色”大学生。

参考文献:

[1]陈华文,丁振国.高校绿色教育的现状与实施策略探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3):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