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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价值评估精选(九篇)

耕地价值评估

第1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1.1辽宁省自然条件概况辽宁省(38°43''''~43°26''''N,118°53''''~125°46''''E)地处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境内东西两侧为低山丘陵区,中部为辽河中下游平原区,南部邻黄渤二海,海岸线总长度2920km。研究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东部地区雨量充沛,西部地区干旱少雨。全省位于长白、华北与蒙古植物区系交织地带,森林植物种类丰富[13]。

1.2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资源概况辽宁省自2001年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工程区由试点阶段的3市4县(彰武县、北票县、凌源县、建昌县)发展到15市74县,工程覆盖1115个乡县11517个自然村,涉及659592户农民。辽宁省林业厅将全省划分为3个模式类型22个模式组153个模式,同时采用聚类分析法确定了43个优选模式。针对辽西北、辽东山地及半岛丘陵区、辽中平原区三大地貌区分别选定了相应的造林模式和管护方法,以保证工程的建设成效。截止2013年末,辽宁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13.5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1.7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占到62.66%,封山育林占15.61%;生态林占全部退耕还林工程林种类型面积的72.11%,经济林占22.81%,灌木林占5.08%[1]。

2研究方法

2.1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及测算评估指标体系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各项生态效益监测方法参照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办退字[2013]16号)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测算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6个类别11个评估指标,分别为涵养水源(调节水量和净化水质)、保育土壤(固土和保肥)、固碳释氧(固碳和释氧)、积累营养物质(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提供负离子、吸收污染物和滞尘)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保育)。

2.2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分布式测算方法将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按照县区划分为74个一级测算单元,每个一级测算单元按照不同退耕还林工程植被恢复类型分为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个二级测算单元,再按照退耕还林林种类型将每个二级测算单元分为生态林、经济林和灌木林。最后结合不同立地条件的对比观测,最终确定66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基于生态系统尺度的定位实测数据,运用遥感反演,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进行由点到面的数据尺度转换,将点上实测数据转换至面上测算数据,得到各生态效益评估单元的测算数据,以上均质化的单元数据累加的结果即为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的测算结果。

2.3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辽宁省的3个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和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CFERN)所属4个森林生态站、30多个辅助观测点以及300多块样地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指标体系连续观测与清查数据。还包含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中心开展的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种植被恢复类型中各退耕还林树种面积、树龄等资源清查,以及权威机构公布的社会公共资源数据[1]。

3结果与分析

3.1辽宁省地市级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辽宁省各地市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评估结果显示,退耕还林面积较大的朝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沈阳市,生态效益各分项物质量均较高。辽宁省全省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491.94亿元;朝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位于全省前3位;辽中平原地区,如辽阳市、营口市、盘锦市生态效益各项价值量均较小。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评估结果表明,涵养水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生态效益价值量占总价值量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6.84%和26.30%;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仅占总价值量的2.96%(图1)。

3.2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各分项物质量均为生态林最大,经济林次之,灌木林最小。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不同林种类型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亦均为生态林最大,经济林次之,灌木林最小(表4)。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每年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372.9亿元,占生态效益总价值量的75.8%;经济林为98.1亿元,占19.94%;灌木林为20.94亿元,占4.26%(表4)。生态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30.27%,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19.07%(表4)。经济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52.73%;经济林生物多样性较低,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占全省总价值量的13.79%(表4)。灌木林生态效益各分项价值量中,涵养水源价值量占全省总价值量的比例最高,达到43.84%。

4结论与讨论

第2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随着人口的剧增,需求的增加,进一步加剧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从而使能源紧张,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污染问题严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社会发展与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尖锐,也为传统会计提出了挑战。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反映和监督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是会计义不容辞的责任。1990年Rob Grany的报告《会计工作的绿化》,标志着绿色会计研究已得到全球学术界的关注;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国家首脑会议通过保护世界环境的四个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世界生态文化的发展。

社会发展与资源有限的矛盾,其表现在我国尤为突出。就耕地资源而言,耕地面积仅占世界的7%,而人口却占世界的2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二、耕地资产的特征及价值计量

(一)耕地资产的特征

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具有生长农作物的潜能;它作为一项资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劳动资料。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耕地的所有权在我国农村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并依法实行承包经营,经营耕地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耕地符合资产的定义并满足确认的条件之一,耕地资产是否具有成本或者价值以及能否可靠地计量,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首要问题。

(二)耕地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

传统的观点认为,凡不是经过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即使有使用价值,也不具有价值。土地是自然界的产物,广大原始土地本身不是劳动产品,因而不具有成本或者价值。而笔者认为:

1.随着火耕刀种时代的远离,不通过劳动而取得耕地的历史已经结束;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良土壤,棚内种植等为实现集约经营而投入的成本或者价值将大大增加,原始的土地将更符合土壤的概念,成为耕地的要素之一。2.能够被控制或者拥有的资源,一旦被控制或者拥有则具有了价值,没有一个人会去控制或者拥有毫无价值的东西,例如空气、阳光和雨水等一旦被控制或者拥有也就具有了价值;耕地的成本或者价值,在实行土地的公有制社会里,其表现形式为土地使用权,不进行耕种的土地无论其拥有多少也是一文不值的。3.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规定,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生物资产与耕地资产密不可分,离开了耕地资产的生物资产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4.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取得的资产没有发生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例如企业持有的某些衍生金融形成的资产,对于这些资产,如果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也被认为符合了资产可计量性的确认条件。可见,会计核算中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并不一定是历史成本和现行成本等会计计量属性中所规定的成本;也不完全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有公允价值的资产也不是必须有实际成本或者价值才能够确认;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一旦被控制或者拥有则具有了价值。

列宁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个伟大贡献,就是用唯物辩证法从根本上来改造全部政治经济学”。经济规律只能随着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也要适应经济环境发展变化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耕地资源是被控制或者拥有的资源,不但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价值,其价值表现形式为土地使用权。

(三)耕地资产成本或者价值的计量

会计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目前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值等五种计量属性,在进行其选择时,取决于计量的目标,即看是否服务于会计目标,能否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以确保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耕地资产不是通过购置而拥有或者控制的,不能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同样也不能用现行成本进行计量;资产是预期的经济利益,耕地之所以成为资产,是因为它具有生长农作物产生现金净流量的潜能,按照这一属性,耕地资产的价值应当按照现值(预计从其持续使用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来计量,并符合资产作为会计要素的本质定义。另外,耕地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也可以按照名义成本或者公允价值来计量。

然而,耕地资产又非同于一般资产,它是种植农作物的生产资料,其获得能力体现在生长农作物的潜能上,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人为因素作用明显,同样的一块耕地,在不同地区生长农作物的潜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在同一地区种植不同的农作物其获利能力也会有所不同。如何反映耕地资产预计持续使用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只能在参加农业生产的实践过程中,利用科学的手段,通过实验对比,获取相关数据,建立一套“耕地质量及生长潜能评价指标体系”,依靠科学的方法,对耕地资产进行评估来确定。

马克思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耕地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就是单位耕地面积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进行耕作,每年所收获农作物的产量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现金流入量,扣除其过程中合理的生产投入,所取得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值。

三、耕地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列报

(一)耕地资产的会计核算

对耕地资产实施会计核算,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研究。生物资产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耕地资产的会计核算创造了条件,对生物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应当把耕地资产纳入会计核算的范畴。目前,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应当作为会计核算的主体,按各承包户设置明细账,反映和监督耕地资产的面积和质量及其变化情况。

例:假设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耕地1000亩,由该经济组织各农户依法承包经营。2007年12月31日,经土地评估机构依据“耕地质量及生长潜能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为三级,每年每亩可收获粮食500千克,根据国家公布的最低粮食收购价及相关资料为依据,预计净现金流入量为400元,以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为折现率,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400/3%×1000=13333333(元)。会计分录为:借:耕地资产(1000亩)13333333;贷:资本公积――集体公积13333333

2008年12月31日,被国家征用10亩,经评估此10亩耕地为四级,每年每亩可收获粮食600千克,预计净现金流入量为500元,以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为折现率,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500/3%×10=166667元。会计分录为:借:货币资金166667;贷:耕地资产(10亩)133333,资本公积――集体公积33334。(这里进行简化处理)

2010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规定,对耕地质量进行统一评估,其余990亩被评为五级,每年每亩可收获粮食800千克,根据国家公布的最低粮食收购价及相关资料为依据,预计净现金流入量为700元,以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4%为折现率,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700/4%×990=17325000(元),价值升值17325000―400/3%×990=4125000(元)。会计分录为:借:耕地资产4125000;贷:资本公积――农户公积412500

另有一承包户全家迁入市区,转为非农业户口,将其承包(假定2007年12月31日开始承包)的耕地15亩交回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其补偿价值应为700/4%×15-400/3%

×15=62500(元)。会计分录为:借:资本公积――农户公积62500;贷:货币资金62500

至此,耕地资产(990亩)17325000元,即由集体公积13262500元和农户公积4062500元所形成。

(二)耕地资产的财务报表列报

耕地资产具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特征,应当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的上方单独列报,并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耕地资产面积及其变化情况。

(1)耕地面积增减情况列报:

(2)耕地面积增减原因的说明。

2.年初、年末人口。

3.所处自然条件:(1)纬度;(2)平均海拨;(3)年平均气温;(4)年平均降雨量;(5)常年无霜期天数;(6)适宜种植茬数及品种。

4.近三年来种植情况,包括品种、收成及影响收成的非正常因素。

5.其他事项说明。

四、对耕地资产实施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并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在现已展开的第2次全国农业普查中,耕地面积为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耕地资产实施会计核算,是发展现代农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是保护环境,促进自然和谐的现实需要

环境保护在治理城市污染方面已初显成效,而在广大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土壤土质无人检测,盲目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引起土壤质地恶化,作物秸秆得不到有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逐渐加剧。对耕地资产实施会计核算,不但从耕地数量上,而且从耕地质量上反映和监督耕地的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自然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第3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数量指标 空间布局 评估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目前已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多数是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建立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出规划实施综合分值,最终得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综合评价结果。这种评估方法虽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往往缺少空间指标的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未来土地利用时序和空间布局的导向,包含大量的空间决策,因此缺少空间布局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不完整的。本文针对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重点和要求,从规划数量指标实现情况和空间布局执行情况两大方面着手,构建一套简便、操作性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并以津南区为例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研究提供参考。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的内容

2.1 评估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主要指规划目标是否实现及实现程度的评价;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的评估,主要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经济、社会与环境所产生的影响的评估。由于经济、社会等各个系统的运行都有其自身的内生动力。从现阶段所能采集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其是否产生效益及产生的效益大小很难量化,对其评估仅能停留在定性的层面进行分析。因此,本文着重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规划实施的效益评估不作为研究的重点。

2.2 指标选取

县级及以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实施型的规划,其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土地利用指标的空间具体定位和土地用途分区的具体空间划分[1]。因此,县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应重点加强空间布局审核和指标数据与实地、图件的一致性检查[2]。基于此,本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时,将从数量指标和空间布局两个层面展开,具体指标选取如下:

图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的目的不是按照执行情况进行排序,而是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后续执行的建议[3]。因此,在规划评估过程中虽构建指标体系,但并不赋予指标权重,不产生评估分数,而是对各个指标逐一评价,目的是让规划评估更侧重于过程本身,而减少外界对最后结论的过度关注。

3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3.1 津南区概况

津南区地处天津市东南部,是天津市的四个环城区之一,处于天津市经济发展的主轴上,是联接天津市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重要通道。区内有津晋、唐津、津港三条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得天独厚。

《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2010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实施,本次评估时段为2010-2013年。

3.2 规划数量指标实现程度评估

利用对比分析法,把评估年各控制指标实际值与规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规划数量指标实现情况。

1、耕地保有量。根据《规划》,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11578.5公顷。同时规定,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耕地数量作为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其后,经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准用地中,异地补充耕地的相应调整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根据津南区历年耕地占补平衡统计台账,津南区2010-2013年批准用地中,异地补充耕地1108.8公顷。津南区2009年耕地面积为11025.3公顷,核减2010-2013年异地补充耕地面积后,2013年津南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为9916.5公顷。截至评估年底,津南区现状耕地面积为10271.8公顷,大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因此,规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有量指标执行良好。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规划》,规划期内基本保护农田面积不低于6000.0公顷。截至评估年底,津南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02.8公顷,大于《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因此,规划实施期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规划》,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950.8公顷以内。截至评估年底,津南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6827.6公顷,已达到规划目标年的93.74%,但尚在规划指标范围内。因此,规划实施期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执行良好。

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根据《规划》,规划至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203.7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不高于175.9平方米。截至评估年底,津南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211.4平方米,尚未达到2010年的规划指标要求,与2020年规划指标要求更有一定差距。因此,规划实施期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执行情况不太理想。

5、建设占用/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规划》只下达了规划至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指标。本文以规划实施以来依法批准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作为参考目标来评估这两个指标的执行情况。据统计,2010-2013年津南区依法批准建设占用耕地1569.9公顷,而非农建设实际占用耕地1444.5公顷,小于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土地整理复垦实际补充耕地1821.5公顷,大于应补充的耕地面积。因此,规划实施期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3.3规划空间布局执行情况评估

1、规划区域选址率

规划区域选址率指的是新批准建设用地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符合程度。城乡建设用地与允许建设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与限制建设区的符合比例越高,表明规划区域选址率越高,《规划》在执行过程中的引导作用越好。

Pa=AC /At

式中,Pa为规划选址率;AC为评估时段内新批准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落在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面积,hm2;At为评估时段内新批准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总面积,hm2。

表1 规划区域选址率

用地类型 规划区域选址率

城乡建设用地 93.99%

交通水利及其他 98.66%

根据表1,规划实施以来,新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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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及其他用地与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符合比例均在90%以上,规划区域选址率较高,部分批准用地与管制分区不一致,主要是规划调整所致。由此可见,《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2、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程度

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程度指的是规划评估年各类用地现状与土地用途分区的空间吻合度。吻合度越高,说明规划空间布局实施情况越好。可用下式计算:

式中,Pc为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程度;Ai为规划评估年某一用途分区中与该用途区主导用途不一致的用地面积,hm2;At为该用途区总面积,hm2。

通过将规划基期年和评估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土地用途分区进行叠置分析,可得到各用途分区的空间布局实现程度。

表2 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程度

用途分区类型 基期年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率 评估年规划空间布局实现率

基本农田保护区 91.80% 94.86%

一般农地区 84.77% 89.49%

林业用地区 60.43% 60.11%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66.96% 80.69%

生态安全控制区 96.96% 96.96%

根据表2,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空间布局实现率较高,达95%左右,其次为一般农地区和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实现情况较差。从与规划基期年对比情况可以看出,规划实施期间,除林业用地区外,各用途分区基本朝着用途管制确定的方向实施,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空间布局实现率为80.69%,表明规划期内津南区仍有一定的城乡建设增量空间;其余用途分区未能完全实现的原因主要是规划拆除复垦的城乡建设用地尚未按照《规划》实施所致,拆除复垦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 结论

从总体上看,津南区在规划评估期内,发挥了《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基本上实现了《规划》既定目标,较好地执行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在规划数量指标实现程度方面,总体执行效果较好,但人均城镇工矿规模尚未达到规划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规划空间布局执行情况方面,规划区域选址率达到了90%以上,表明规划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各用途分区基本朝着用途管制确定的方向实施,个别用途分区实现程度不高,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未内能实施拆除所致,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种探索,本文从规划数量指标和规划空间布局执行情况两个层面构建指标体系,对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本方法具有简便、操作性强,可进行常规性和经常性的规划实施监测等特点,运用本方法可对规划期内任何时段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为使本方法更具普适性,其评估的指标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评估的方法也应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改进。

参考文献:

[1]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41―44.

[2]杜金峰,冯长春.当前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主要问题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10):74―80.)

第4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

中图分类号 F0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5-0154-07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耕地保护问题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命题。现实中,耕地过度非农化与耕地质量的下降已经成为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亟待解决的两大问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耕地,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行了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这些耕地保护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抑制耕地减少的成效,但是远没达到预期的目标,耕地保护形势仍然非常严峻[1]。存在耕地保护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耕地保护产权不清[1,2]。这就需要在明确耕地保护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

所谓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是指从区域间耕地保护责任和义务对等角度出发,由部分经济发达、人多地少的地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经济欠发达而又过多承担了耕地保护任务的地区进行经济补偿,以协调不同区域耕地保护利益关系,从而达到既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农地非农化的合理需求,又能在总体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有限的耕地,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目标[2]。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运行的关键环节在于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包括面积标准和价值标准)的确定以及运行机制的构建。其中,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的整体框架构建和补偿对象确定已分别在《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研究》[2]和《中国区域耕地赤字/盈余预测》[3]中进行过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主要对补偿标准中价值标准的确定进行探讨。

1 土地价值理论及其构成

土地价值理论是土地价格评估的基础,也是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的基础。随着人们对价值认识的深化,土地价值理论经历了效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现代土地价值论这样一个发展历程。

1.1 土地价值理论发展

1.1.1 土地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起源很早,英国经济学W•F•劳埃德是这一理论的先驱者。他认为商品价值只表示人对商品的心理感受,不表示商品某种内在的性质;价值取决于人的欲望以及人对物品的估价[4]。18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加利阿尼、法国经济学家孔狄亚克都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这一理论经过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萨伊等人的系统化,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萨伊(J•B•Say,1767-1832)从效用价值入手,提出土地价值的大小在于土地为人类所提供的效用高低,并提出“生产三要素”论,认为地租是对土地服务的补偿或收入[5]。

在效用价值论基础上,杰文斯、瓦尔拉、门格尔、维塞尔以及庞巴维克等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维塞尔(F•V•Wieser,1851-1926)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来源,效用和财物的稀少性相结合而形成的边际效用是价值形成的条件,是价值的尺度。土地价值是由土地的有效用和土地资源的稀少性所决定的[6]。他们认为,决定土地价值的因素并非供给方面的生产费用的大小,而是土地利用者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即土地给利用者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大小才是决定土地价值的惟一因素。由此可以看出,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用主观心理分析方法来说明价值形成过程的理论。

1.1.2 劳动价值论

威廉•配第(Willian• Ptty,1623-1687)在研究地租时认为:“土地的价值,取决于该土地所生产的产品量对为生产这些产品而投下的简单劳动比例的大小”[7]。他认为,土地的价值取决于投入土地的劳动量,而劳动量则只取决于劳动时间。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在1776年出版《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一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恰等于这一物品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劳动支配权。”地租、利润和工资“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8]。

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提出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获得的一部分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土地可分为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土地物质是纯自然物,不是人类劳动产品,因而没有价值。土地资本是劳动产品,具有价值。真正的地租和现实中的地租收入不同,真正的地租仅为使用土地而支付,不管这一土地是未被开垦还是已经改良;但现实中的地租收入则除真正的地租之外,还包括土地资本的利息,而且,它们共同决定土地的价值。

1.1.3 现代土地价值理论

张效军等: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之价值标准探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5期现代土地价值理论是在人类追求经济增长进程中出现的人口与资源和环境矛盾日益尖锐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可持续发展价值理论。

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日趋枯竭以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生态平衡的破坏和环境的恶化,人们开始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对资源的生态环境的价值衡量方法也就应运而生。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土地产品具有不同维度,不同维度的产品由于其界定和度量的成本不同,其价值表现不同。起初,土地产品主要表现为承载和生产功能,而其他功能由于不稀缺而显得不那么重要,这时界定和度量其他功能的成本要大于预期收益,致使其他功能的价值被置于公共领域。随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加剧,人们开始认识到土地(尤其是农用地)不仅具有承载和生产功能,而且还具有环境等功能。此时,由于这些功能稀缺性上升和技术进步,使得界定和度量以前被置于公共领域的价值成本和收益发生变化,最终这些价值逐渐显现出来。

美国环境经济学家A•M•弗里曼(A• M• Freeman)认为,作为一种资产的资源―环境系统的经济价值,可以定义为其提供的所有服务价值的贴现。由于外部性、公共物品属性以及其他因素的存在,资源―环境系统所提供的很多服务并不能受到市场的适当调节。土地,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由于其外部性等原因,其经济价值要大于其在市场所实现的市场价格[9]。

曲福田教授在对耕地价格的研究中认为,传统经济学对耕地价值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或狭义的经济价值(农产品价值)的基础上,忽视了耕地所拥有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以及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从而在耕地非农化过程中导致大量的社会福利损失[10]。霍雅勤从耕地的资源价值出发,并运用边际效用理论,提出土地价值等于土地的边际机会成本,而边际机会成本则是边际生产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三者之和[11]。还有学者综合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认为自然资源价值的完备结构是由使用价值和补偿价值构成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自然资源的有用性,其价值大小决定于它的功能,补偿价值就是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上的投入[4]。姜文来、杨瑞珍认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应由其商品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三部分构成,而生态环境价值由比较实的物质性的产品价值(有形资源价值)和比较虚的舒适性的服务价值(无形的生态价值)两部分构成;折补价值是为了维持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而进行的价值、技术等方式的补偿[12~13]。黄贤金教授认为对土地的价格内涵应从四个方面加以理解,即地价是资源配置的结果;地价是土地资源最佳配置预期效益的体现;地价是土地生态环境经济价格;地价是土地的稀缺价格[14]。

1.2 土地价值构成

按照资源经济学的观点:资源资产价值由三部分构成,它们分别是资源资产的商品价值、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用公式可表示为:

V=VC+VE+VD(1)

其中:V为资源总价值;VC为资源的商品价值;VE为资源的生态环境价值;VD为资源的折补价值。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资源在我国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这使得我国耕地资源具有不同于其它自然资源的特殊价值。这就是说我国耕地除了具有其商品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外,还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刘慧芳[15]认为,在我国耕地资源特别缺乏的情况下,农地社会保障价值和社会稳定功能价值就显得特别重要。俞奉庆、蔡运龙认为根据物质满足主体的性质可以分为物质的物质价值、物质的精神价值和物质的综合价值。就耕地资源而言,耕地资源的物质价值包括耕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生态价值的间接价值及社会价值;精神价值包括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耕地资源的综合价值则是耕地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统一,它独立地满足人类具体的物质和精神需求[16]。

资源资产折补是为了维持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功能恒定而进行的价值、技术等方式的补偿[12~13]。之所以称为折补是因为它与固定资产折旧不同,不能套用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来处理土地资源资产价值折旧。其实,对环境保护技术和资本等的投入及为保护物种而设立的自然保护区的各种投入等都可以算作是土地资源资产的折补价值,尽管这种投入目前来说还远不够。对于耕地资源的折补价值核算,可以从我国耕地资源每年由于水土流失和耕地利用而造成的耕地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的角度衡量。据皮门特尔(Pimentel•D)等人研究,美国耕地每年有4×109t土壤流失和130×109t的水流失,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亿美元/年[17]。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耕地的价值分为四大部分:即商品经济价值、生态环境价值、社会价值和折补价值。其中,社会价值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耕地社会保障价值、耕地国家粮食战略安全价值和耕地的发展权价值。耕地的价值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V=VC+VE+(VSB +VSF+VSS)+ VD(2)

式中:V为耕地价值;VC为耕地商品经济价值;VE为耕地生态环境价值;VSB为耕地社会就业保障价值;VSF为耕地发展权价值;VSS为耕地的国家粮食战略安全价值;VD为耕地折补价值。

2 耕地价值核算

2.1 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VC)

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是指耕地用于农业生产所获得的农产品的价值。现代估价理论对评估的土地价格要求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格,即将正常市场条件作为评估的基本假设条件。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农民可以取得社会平均利润。我国《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我国土地价格的规定也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格。但是,我国农业生产是在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进行的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生产,中国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就失去了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的机会。如果只根据耕地实际生产的收益来评估土地价格,就忽视了正常生产这一基本条件,因而也就失去生产的正常利润和耕地的正常纯收益,就需要进行补偿[18]。

R=Rn+Rm(3)

式中:R为耕地的商品纯收益;Rn为耕地的农产品纯收益;Rm为耕地农产品社会平均利润修正值。

对耕地农产品社会平均利润修正,通常采用政府对农业和农民补贴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Rm=(R-R0)×C(4)

式中:Rm为耕地农产品社会平均利润修正值;R为社会投资平均利润率;Ra为农业投资平均利润率;C为农业总投资。

依据周建春的计算,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全国耕地的平均纯收益R1n =0.2元 /m2;耕地农产品社会品均利润修正值Rm=0.04元/m2;最 后得到耕地商品纯收益R1=0.2+0.04=0.24(元/m2)。 在此基础上,应用收益还原法可以得到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为VC=R1/r=0.24/4.18%=5.74(元/m2)

2.2 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VE)

耕地的生态价值是指耕地及其上的植物构成的生态系统具有的生态价值,包括 调节气候、净化与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价值。在农业社会,人类活动还没有危及到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没有表现出制约作用,生态环境对于当时的需求来说并不稀缺,界定和度量生态环境的成本大于受益,因此,耕地的生态价值就被置于公共领域而没有得到体现。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人类的活动已严重危及到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资源稀缺性增加,界定和度量的收益逐渐大于其成本,从而使耕地的生态作用从农业的生产资料中突现出来。在当前欧洲大部分国家,耕地不仅是农产品生产基地,而且还是生态用地和景观用地,因此受到规划的严格限制和保护。[KG)]

唐华俊教授对我国生态系统功能价值的核算值为56 098.45亿元/年,其中,耕地的生态环境效益价值为0.08元/m2•年[19]。经收益还原法折算后,我国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VE=0.08/4.18%=1.91元/m2。

2.3 耕地的社会价值(VS)

耕地的社会价值主要包括提供就业保障、保障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价值。

2.3.1 农民的就业保障价值(VSB)

在生产要素不能正常流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不能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的同时,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又使农民失去了获得政府提供的社会生存保障的权利[18]。在我国,城市人口享有国家提供的社会养老金补助,以帮助城市人口在退休后得到一笔生活费用。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城镇职工退休后,仍可以拿到一定的退休工资,以确保生活的稳定。

耕地作为社会保障的替代物,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全体社会劳动者强制征缴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再分配方式[20~21]。可以用养老保险替代耕地资源的社会就业保障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VSB=Ya/Aa(5)

式中:Va为单位耕地面积社会保障价值;Ya为人均社会保障价值(以平均年龄为a时保险趸缴金额代替);Aa为人均耕地面积。

其中,Ya值计算公式为:

Ya=(yam×b+yaw×c)×Mi/Mo(6)

式中:yam为a年龄男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yaw为a年龄女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B为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C为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Mi为农民基本生活费(月保险费领取标准);Mo为月保险费基数。

依据周建春计算(周建春在计算耕地的社会就业保障价值时,参照城市居民养 老金实施方法,剔除了农民用个人收入购买养老保险的那部分费用),[WTBZ]2003年我国耕地农民生存保障纯收益为0.39元/m2。经收益还原法折算后,耕地的社会就业保障价值为[WTBX]VSB[WTBZ]=0.39/4.18%=9.33元/m2。[KG)]

2.3.2 粮食安全价值(VSS)

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统计,我国耕地面积已由1996年的1.30亿hm2减少到2004年1.22亿hm2,8年间耕地净减少7600万hm2,平均每年减少95.28万hm2,人均耕地降到0.094 hm2,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人均还不足0.007 hm2,且多集中于生态条件十分恶劣的西部地区。因此,我国已宣布实施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其目的在于保护现有的耕地,以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对于耕地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纯收益,可以通过国家占用耕地收取的费用和保护现有耕地所必要的耗费来计算[18]。即:

R=T+CP(7)

式中:R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纯收益;T为国家对占用耕地收取的年费用;CP为国家因保护现有耕地而必要的年支出。

根据周建春的计算,耕地的国家安全战略纯收益R4=1.92元/m2,经收益还原法折算,我国耕地粮食安全战略价值VSS=1.92/4.18%=45.93元/m2。

2.3.3 耕地发展权价值(VSD)

所谓耕地发展权又称土地发展权或土地开发权,是指将耕地改为最佳利用方向的权利。现实大量发生的是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因此,也可狭义地定义为改为建设用地的权利。它是内生于土地所有权而又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用益物权。

耕地的发展权纯收益是指依国家土地利用规划而将耕地只作为种植粮食这一用途,从而失去改变其土地用途取得更大效益机会的损失补偿,是耕地所有权中的耕地发展权的价值体现。它等于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的纯收益扣除农业用途土地纯收益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R=Ra-Rb(8)[KG(*22]式中:R为耕地发展权年纯收益;Ra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纯收益;Rb为耕地作为农业用途的年纯收益。[KG)]

依据周建春研究,我国耕地的发展权年均纯收益为2.1元/m2。经收益还原可以得到我国耕地的发展权价值为VSD=2.1/4.18%=50.24(元/m2)。

2.4 耕地折补价值(VD)

耕地作为可更新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超过了其承载能力,表现为数量不断减少,即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量超过了资源资产的更新能力,在质量上也不断下降,资源资产的生态功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生态系统的恶化或者破坏[13]。本文以我国耕地水土流失价值作为耕地折补价值。

依据朱高洪等人的研究:我国土地水流失造成的各类直接经济损失达642.59亿元[22]。由此计算,我国耕地资源水土流失损失约为每年0.02元/ m2。经收益还原可以得到我国耕地的折补价值为VD=0.02/4.18%=0.42(元/m2)。

综合以上耕地价值核算的结果,得出我国耕地价值为112.68元/m2(112.68万元/hm2)(见表1)。

3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界定

以上是对耕地价值的核算,但是,在进行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不能按照耕地的价值进行完全补偿,因为,耕地的某些功能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给予补偿,如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中现有市场条件下商品价值在农作物交易过3.1 耕地的商品经济补偿价值(VC)

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包括两部分:现行市场条件下耕地的农产品纯收益价值(Rn)和耕地农产品社会平均利润修正值(Rm)价值。在现行市场条件下,Rn在耕地盈余区农产品交易中已经得到补偿,这部分价值在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就不必再行补偿;农业生产投资中没有的社会平均利润,即Rm没有在现行市场中实现其价值。如果农业生产投资不能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回报,且没有对其进行补偿,其生产要素(尤其是耕地)势必会向非农方向转用。因此在确定耕地赤字区向其补偿时,必须对耕地农产品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不足部分给予补偿。也就是说,要对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中社会平均利润修正之价值(Rm)进行补偿。[KG)]

依据前面的计算,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社会平均利润修正值为Rm=0.04元/m2,那么,在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补偿值为VCm=0.04/4.18%=0.96元/m2(0.96万元/hm2)。

3.2 耕地的国家生态环境补偿价值(VE)

[KG(-*25]生态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对其它区域的生态环境都产生影响。一个区域的耕地的生态环境同样对其它区域产生影响。由于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常常使其不能得到足额补偿。耕地的国家生态安全价值是国家从人类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耕地价值的重新认识,是耕地生态功能的价值体现。对于耕地盈余区,耕地的生态环境效益虽然大部分由本区域享受,但也不能否认它对耕地赤字区的积极影响。由于盈余区耕地生态环境对赤字区的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度量上比较困难,本研究在此暂且把此定为30%。也就是说,耕地赤字区需要对耕地盈余区补偿耕地面积的30%的生态环境价值。[KG)]

根据前文,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为1.91元/m2,那么,耕地赤字区对耕地盈余区耕地生态环境价值的补偿价值为VCE=1.91×30%=0.57元/m2(0.57万元/hm2)。

3.3 耕地的社会补偿价值(VS)

3.3.1 农民的就业保障补偿价值(VSB)

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额由企业交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耕地赤字区应该对耕地盈余区耕地生存保障价值中扣除农民个人缴纳金额后的那部分承担补偿责任。

由于前文所计算的耕地就业保障价值中已经扣除了农民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价值,所以耕地赤字区对耕地盈余区就耕地就业保障价值补偿的标准为VSB=9.33元/m2(9.33万元/hm2)。

3.3.2 粮食安全补偿价值(VSS)

国家粮食战略安全价值是国家在全部耕地资源上耕地粮食安全权的价值体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每一区域的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粮食主产区责任。耕地赤字区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是由耕地盈余区代为履行,所以耕地赤字区应该对耕地盈余区代为履行职责进行补偿。

依据前文,耕地的粮食安全补偿价值为VSS=45.93元/m2(45.93万元/hm2)。

3.3.3 耕地发展权补偿价值(VSD)

由于耕地盈余区多承担了耕地保护任务,使得耕地不能转变为其它按现行价格体系收益更高的用途,因此,耕地赤字区应该给耕地盈余区耕地发展权价值予以补偿。

依据前文,耕地发展权补偿价值为VS=2.1/4.18%=50.24(元/m2)(50.24万元/hm2)

3.4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

综合以上分析,耕地赤字区与耕地盈余区耕地保护区域补偿的标准见表2。

(1)现代土地价值理论认为土地价值应该包括土地的商品经济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三部分。而对于耕地来说,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耕地的价值不仅包含商品经济价值、生态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而且也包括耕地的社会价值。其中,社会价值又可以细分为农民就业保障价值、国家粮食战略安全价值和耕地发展权价值。

(2)我国耕地的价值为112.68万元/hm2。其中,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为5.74万元/hm2;生态环境价值为1.91万元/hm2;社会价值为105.5万元/hm2(农民就业保障价值为9.33万元/hm2;国家粮食安全价值为45.93万元/hm2;耕地发展权价值为50.24万元/hm2);折补价值为0.42万元/ hm2。

(3)在进行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不能按照耕地的价值进行完全补偿,因为,耕地的某些功能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给予补偿。如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中现有市场条件下商品价值在农作物交易过程已经实现补偿,只需对没有取得社会平均利润的那部分价值给予补偿。另外,虽然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由于外部性没有得到补偿,但是,这部分价值大部分是由本区域居民享受。耕地生态环境在区域间的相互影响较为复杂,本研究在进行区域补偿时将其暂定为生态环境价值的30%。通过计算,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的全国平均水平为107.03万元/hm2。(编辑:田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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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耕地资源承载着保证粮食安全、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用地需求以及生态建设的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等功能[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耕地的非农化流转及征地补偿问题日益突出[2]。在耕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其价值能否得到合理补偿是其可持续利用的关键。耕地资源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长期以来,在农地征用过程中,征地补偿价格往往是以耕地的经济产出价值为前提和度量依据,很少考虑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3]。已有学者对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4-6]、生态系统服务价值[7-9]、经济产出价值[10]以及总体价值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对失地农民综合地价补偿[11]、生态补偿、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评估、合理利益完全补偿[12]等问题进行了探析,以期为耕地保护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黑龙江省巴彦县位于松嫩高平原典型黑土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本文在界定耕地资源价值内涵基础上,对耕地资源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进行测算,正确认知耕地资源综合价值,使其在耕地转移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对防止耕地向非农用途的无序流转,保护区域耕地资源和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区概况 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东部高平原黑土区,地处该区域的中心地带,是松嫩高平原黑土区内具有很强代表性的区域。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巴彦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2009年末,总人口为7.06×105人,其中农业人口5.6×105人,总土地面积3.138×105hm2,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4.87%,是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县。巴彦县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其中耕地234934hm2、园地39.32hm2、林地37882.24hm2、牧草地8661.90hm2、水域9120.05hm2、建设用地19036.63hm2、其他用地4293.30hm2。全县地势东高西低、北岗南平、中部多丘陵,素有“三山一水六分田”之称,地理形状为北宽南窄的楔形。该区域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温暖多雨,冬季寒冷干燥,雨热同季,并以黑土和草甸土为主,是典型的波状缓坡漫岗平原耕地。近年来,土地利用变化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掠夺性耕种严重破坏了黑土层,土壤养分流失,土层变薄,威胁着区域耕地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耕地资源价值内涵重释 关于耕地资源的价值内涵,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耕地资源价值是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三者的综合价值,如蔡云龙和霍雅琴[13]、汪峰[14];第二种观点认为耕地资源的价值是指耕地资源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方面的研究代表性的有蔡银莺和张安录[15]、连纲[16]、聂艳[17]。第三种观点认为耕地资源的价值是指耕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如诸培新、曲福田[18],其中使用价值又包括了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非使用价值包括了存在价值和遗赠价值。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的划分是以耕地资源是否被使用为划分依据的。 功能决定价值。本文对耕地资源价值的测算研究在第一种划分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主要是由于第一种方法对耕地价值的衡量较为全面,综合考虑了耕地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所具有的价值,并且第一种划分方法的价值测算较其他两种方法更为成熟,更能准确的体现耕地资源的价值(图1)。本文将耕地资源价值界定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其中社会价值包括社会保障价值和粮食安全价值,社会保障价值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价值和就业保障价值。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是指以土地资源的养育功能持久发挥为基础,耕地产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即这些土地永远作为耕地来利用的土地价值。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是指耕地资源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方面所体现的价值。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指耕地在净化空气、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物种多样性、保育环境等方面所具有的功能价值。耕地资源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V=V′+V″+V′″(1)式中:V———耕地资源的总价值;V′———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V″———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V′″———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 3巴彦县耕地资源价值测算 3.1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测算 以耕地经济产出水平为价值决定因素的收益还原法,以其完善的估价思路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受到众多学者的认可。收益还原法是基于预期收益原理,将待评估的耕地资源的每年预期客观纯收益以一定的资本化率(还原利率)统一折算到估价期日现值的一种估价方法[19]。由于耕地是一种可以世代相传的珍贵自然资源,只要用之得宜,耕地即可源源不断地为人类提供各种农产品,故耕地经济价值的贴现年限应为无限年,则可采用下式计算耕地的经济价值:V′=a/r(2)式中:V′———耕地经济价值;a———耕地资源的年纯收益;r———资本化率,即还原利率。此方法的关键在于耕地纯收益的计算和耕地还原利率的确定。 3.1.1耕地年纯收益计算 计算每种作物的单位播种面积纯土地收益,方法如下:单位面积耕地年纯收益=单位面积耕地年总产值-单位面积耕地年总成本其中,单位面积耕地年总产值为单位面积主产品年产值与单位面积副产品年产值之和;单位面积耕地年总成本为单位面积年生产成本与单位面积年土地成本之和。生产成本为物质与服务费用与人工成本之和,是种子费、化肥费、农家肥费、农药费、农膜费、租赁作业费、燃料动力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材料费、修理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保险费、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家庭用工折价与雇工折价的和。土地成本是流转地租金与自营地折租的和。文中选取水稻、大豆、玉米、烤烟和甜菜作为巴彦县的主要农作物,通过计算主要农产品的纯收益,来计算巴彦县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根据表1的计算结果,以当年播种面积赋予各农作物的收益权重,最终计算2008年巴彦县主要农作物的纯收益为2611.53元/hm2。.#p#分页标题#e# 3.1.2土地还原率确定 土地还原率是将农地纯收益还原成经济价值的比率。确定适当的还原率,是应用收益法准确评估农地经济价值的关键。通常认为农地投资具有安全性、长期性与流动性的特点,农地还原率应为低率,并采用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的方法求取土地还原率比较合适[20]。其中,安全利率是指无风险的资本投资利润率,可以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期国债利率或一年期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风险调整值根据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波动确定。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与台湾林英彦提出的实质利率的确定公式一致。本文在林英彦确定公式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最终得到土地还原率的公式:土地还原率=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农业税率)/同期物价指数。经计算得出巴彦县土地还原率为3.82%。根据已经计算出的巴彦县主要农作物的纯收益以及还原利率,由公式(2)得出巴彦县耕地单位面积经济价值68364.66元/hm2,总经济价值为1.56×1010元。 3.2耕地资源社会价值确定 对于耕地资源社会价值的测算,研究者都是从耕地资源在社会保障功能方面对农民所起的作用出发来研究耕地资源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只不过对耕地资源具体的社会保障功能并没有统一的共识,从而对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的组成部分认识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结合国内的相关研究[21-23],考虑到耕地资源对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活所起的保障作用是切实存在的,本文将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定义为耕地资源的存在对农民所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价值与为社会提供粮食安全作用而产生的社会稳定功能价值之和。即:V″=Vb+VsVb=Vb1+Vb2(3)式中:V″———耕地资源社会价值;Vb———耕地资源的社会保障价值;Vb1———耕地资源基本生活保障价值;Vb2———耕地资源就业保障价值;Vs———耕地资源的社会稳定价值。 3.2.1耕地资源基本生活保障价值的测算 耕地社会保障价值的测算用替代市场法,即用社会养老保险来替代。目前国家只对城镇居民提供大部分社会养老保险,而忽略了农村居民。参照国家为城镇居民提供的养老保险金,考虑农村与城镇经济水平的差异,用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比进行修正,再用土地还原利率将其还原来测算耕地对农户的保障价值。式中:Er———政府为农村居民个人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金;I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I2———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Eu———政府为城镇居民个人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金;Vb1———单位面积耕地社会保障价值,是政府为农村居民个人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金;s———人均耕地面积;r———土地还原利率。根据统计数据,巴彦县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165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23元,政府为城镇居民个人所提供的养老保险金为660元,巴彦县的人均耕地面积是0.32hm2,还原利率为3.82%,由此,根据公式(4)可计算出巴彦县耕地资源的基本生活保障价值为32719.63元/hm2。 3.2.2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 就业保障价值主要是指耕地资源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所起的功能价值。由于非农岗位较大的有限性,加之农民一般缺少教育和培训,文化素质和基本生活技能水平不高,非农就业竞争力较弱,因此,耕地对于农民具有抵御非农就业风险的功能,即耕地提供了非农业的再就业保障价值。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根据蔡运龙计算方法计算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具体的计算公式为:Vb2=C/A(5)式中:Vb2———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C———当地乡镇企业人均固定资产原值;A———人均耕地面积。2008年巴彦县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为26717人,固定资产投资303302万元,可得出人均固定资产原值为11.35万元,巴彦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为0.32hm2,根据公式(5)可计算出巴彦县耕地资源的就业保障价值为354687.50元/hm2。得出巴彦县2008年耕地资源社会保障价值为387407.13元/hm2。 3.2.3耕地资源粮食安全价值 该研究认为,粮食安全价值是保障人们温饱的,可以看作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可以用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来衡量。依据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耕地的粮食安全价值可表示为:式中:Vs———粮食安全价值;B———人均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r同上;m———耕地资源可以供养的人口数目。2008年巴彦县人均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为192元,耕地资源可供养的人口数为3.09人,同上,由公式(6)得出巴彦县耕地资源粮食安全价值为186370.68元/hm2。因此巴彦县2008年耕地资源社会价值为573777.81元/hm2,总社会价值为1.30×1011元。 3.3耕地资源生态价值 耕地的生态价值是指耕地及耕地上的植物构成的生态系统具有的生态价值,包括调节气候、净化与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价值[24]。本文中,耕地的生态价值主要包括:气体调节、水源涵养、环境净化、土壤保持以及生物多样性维持5个方面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 气体调节价值。与自然界的其它植被一样,耕地资源经营生产中作物通过光合作用与大气交换二氧化碳和氧气,从而维持大气中的碳氧平衡。文中基于耕地的第一性生产力,通过造林成本法固定CO2的价值和工业制氧影子价格法的均值估算农用地释放O2的价值。根据光合作用方程式,生态系统每生产1.00g植物干物质能固定1.63gCO2,释放1.20gO2。计算固定CO2的价值时取碳税法(1245元/t)和造林成本法(260.9元/t)的均值,即752.95元/t;计算释放O2的价值时,取造林成本法(352.9元/t)和工业制氧法(400元/t)的均值[25],即376.45元/t。由于缺乏耕地净初级生产力的实测数据,这里取杨兆芳等人研究成果中与巴彦县处于同纬度的黑龙江密山的数据来代替[26],即麦田的净初级生产力范围为171~406g/(m2•a),多组数据均值为288.5g/(m2•a),折合干物质为5.77t/(hm2•a),由此可得,耕地单位面积固定CO2为9.41t/(hm2•a),释放O2为6.92t/(hm2•a)。因此巴彦县耕地单位面积气体调节功能价值为4480.23元/(hm2•a),大气调节功能总价值为1.02×109元。#p#分页标题#e# 水源涵养价值。耕地资源的水循环是自然界水文循环的一部分。在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水分可通过土壤蒸散和叶面蒸腾等方式返回大气粮田存储降雨径流或灌溉水,还可以通过地表回流或深层渗漏补给地下水排往下游地区,可见耕地资源具有显著的水源涵养功能。耕地资源上作物年蒸腾量占总降雨量的0.84[27],水价以2.80元/m3,(黑龙江省供水行业现行水价表)。巴彦县的降雨量为18.25亿m3,折合根据市场价值法经计算巴彦县地区耕地资源水源涵养生态价值为4.29×109元。 净化环境价值。由于缺乏巴彦县耕地单位面积净化各种污染物的实测数据,这里参照马新辉等人的研究成果[28],即水浇地吸收各种污染气体量分别为:SO2为50kg/(hm2•a);HF为0.43kg/(hm2•a);NOx为37kg/(hm2•a);滞尘为108t/(hm2•a)。旱地吸收各种污染气体量分别为:SO2为40kg/(hm2•a);HF为0.33kg/(hm2•a);NOx为29.6kg/(hm2•a);滞尘为0.83t/(hm2•a)。植被吸收SO2、HF、NOx及滞尘单价分别以0.6元/kg、0.9元/kg、0.6元/kg及170元/t计。2008年巴彦县旱地面积204723hm2,水田面积为22281hm2,巴彦县水浇地和旱地占耕地的比重分别为10%和90%。由此可知巴彦县单位面积水浇地和旱地净化环境价值分别为236元/(hm2•a)和183元/(hm2•a),因此巴彦县单位面积净化环境的价值是185.94元/(hm2•a),净化环境的总价值为4.22×107元。 土壤保持价值。耕地保持土壤的价值可以从保持土壤养分、减少耕地废弃和减轻泥沙淤积3个方面来评价。本文借鉴了孙新章等人对中国不同地区的农田土壤保持功能及其价值的研究[29]。鉴于巴彦县处于东北地区,因此巴彦县耕地单位面积保持土壤价值为5349.25元/(hm2•a),其中保持土壤养分价值为5241元/(hm2•a),减少耕地废弃价值为70元/(hm2•a),减轻泥沙淤积价值为38元/(hm2•a),巴彦县2008年土壤保持价值为1.21×109元。 营养物质循环。对于农田生态系统来说,因其凋落物量较小,从生物库方面考虑农田生态系统的养分持留,能动态地表示农田系统维持营养物质循环的功能。利用农作物实际经济产量,所需营养元素N、P、K的含量等数据,估算各类型作物N、P、K的累积量,然后运用影子价格法(我国1990年化肥平均价格为2549元/t)定量评价农田生态系统维持营养物质循环的价值。张云生等人[30]的研究表明,单位面积玉米的N,P,K摄取量为423.5kg/m2。本文以玉米来代表农作物的养分平均摄取量,则巴彦县耕地单位面积营养物质循环价值为1355.2元/(hm2•a),总价值3.08亿元。 耕地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耕地资源是耕地与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不断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具有生态系统的特点。耕地资源通过自然资源环境和生物群落的整合创造了适宜于生物生存的环境,为生物资源提供了繁衍生息的场所,耕地资源同时保存了丰富的遗传基因信息,为粮食作物品种改良提供了基因库。根据谢高地[31]在我国粮食生产的生态服务价值研究中的结论,我国农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持价值为628.2元/(hm2•a),采用机会成本法计算求出巴彦县耕地资源在维持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价值为14260.39万元。得出单位面积耕地资源生态价值为30901.68元/(hm2•a),总生态价值为7.01×109元。 3.4测算结果分析 通过以上的测算,得出耕地资源价值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根据公式(1),可以得出巴彦县耕地资源的价值为672415.79元/hm2,其中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为67661.78元/hm2,社会价值为573852.33元/hm2,生态价值为30901.68元/hm2。巴彦县耕地资源的价值构成比例大小顺序为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的比重只占总价值的很少一部分,为10.06%,生态价值的比重为4.60%,而社会价值在巴彦县耕地资源价值构成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为85.34%。社会价值中社会保障价值占有很大比重,为57.56%。在目前水平下,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只是其总价值中比较小的一部分,而外在于市场的价值则占有非常高的比重:巴彦县耕地资源社会价值在总价值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可以看出耕地资源主要承担着生活保障的作用,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生态价值占总价值比例较小,但与经济价值相比,也不容忽视。长期以来在耕地资源被征用时,单纯的以耕地资源的经济价值测算被征地的补偿而忽略了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既是对农民利益的剥夺,也是对耕地资源的一种低效利用,不利于耕地保护制度的发挥,导致了耕地资源的加速流失。 4结论 耕地资源的属性和功能是价值理论分析的基础。耕地资源具有提供食物和原材料的经济产出功能,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就业的社会保障和粮食安全保证的社会功能以及气体调节、水源涵养、净化环境、土壤保持、以及生物多样性维持的生态功能。这些客观的效用和功能表明耕地资源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对巴彦县耕地资源价值测算表明,耕地资源社会价值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所占比例最小。从耕地资源的社会功能角度看,社会保障功能是耕地资源社会功能的主体。从耕地资源的价值角度看,社会价值在耕地资源价值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从耕地资源对农民生活所起的保障作用和国家粮食安全角度将耕地资源的社会价值分为社会保障价值和就业保障价值,较为全面。社会价值在耕地资源总价值中占有较高的比重,然而在耕地资源产权转移(土地征用或交易)过程中却被忽视,从而给农民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使他们失去基本的生存依托,威胁社会稳定。耕地资源中完整体现耕地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可为征地补偿征用提供理论依据,有利于保护耕地以及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基于目前社会经济调查与统计技术、计量方法和研究手段的限制,本研究还无法对耕地资源的总价值进行精确的定量测算,对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体现仍不完全。今后应对耕地资源价值测算方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提高测算的精度,为耕地资源配置决策提供理论依据。#p#分页标题#e#

第6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论文关键词:国民经济核算资源耕地

耕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农业资源,关系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然而,我国各地乱占耕地现象非常严重,保护耕地、防止耕地资源流失是当前一项非常迫切的战略任务。实施耕地资源核算,建立耕地资源核算制度,能够加强对耕地的监控和管理,是防止耕地资源流失的有效措施。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2亿hm2这条“红线”,实际上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占用耕地的各种因素不会减弱,反而有可能增强,守住这条“红线”的前景并不乐观。实施耕地资源核算,能够从源头上掌握耕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适时进行政策调控,有利于加强耕地资源的管理。

1实施耕地资源核算的意义

耕地资源核算是指对一定时刻一定空间范围内的耕地资源,在充分调查、准确测量的基础上进行实物量的核算,以及利用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其进行价值量的测算的过程。耕地资源核算的结果反映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存量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实施耕地资源核算具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1.1实施耕地资源核算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在农业的各个要素中,耕地资源已成为评价和衡量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各地占用耕地的现象非常普遍。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22亿hm2,而2000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28亿hm2,我国耕地6年净减少约666.67万hm2。耕地数量的大幅减少必然会影响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要想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防止耕地资源的进一步流失。当前我国耕地统计核算制度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很难及时发现耕地的变化及变化的原因,这无法适应国家社会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必须建立更为科学有效的耕地资源核算制度,每年对耕地资源进行核算,发挥其“监控器”和“报警器”的功能,实现对耕地资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耕地绝对数量不减少。

1.2实施耕地资源核算是加强耕地管理的需要

由于人口增加、农民生计所迫和社会需求强烈等原因,掠夺式生产经营方式未得到根本改变,致使近年来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现在耕地中劣质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35%—45%。然而,我们国家在耕地管理方面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严重。实际工作只停留在耕地丈量的范畴,缺失质量核算这就使国家无法准确全面地把握土地资源的经济社会价值现状,更难以防范耕地资源的隐性流失。实施耕地资源核算将会解决这一问题,耕地资源核算不仅对耕地的实物量进行核算,同时还对耕地的价值量进行核算,客观地反映耕地的质量情况,能够对耕地资源作出全面系统的评价,从而提高耕地的管理水平。

1.3实施耕地资源核算是改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重视经济产值及其增加速度,资源消耗无法在国民经济中反映出来。一个国家的矿产耗尽,森林大量减少,水源短缺,空气污染,可是国民经济核算却表明收益增加,经济运行良好,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这种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下,必将导致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造成自然资源的毁灭性破坏。因此,必须改革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自然资源核算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综合反映经济增加值和对资源造成的消耗。然而,我国资源核算的理论和实践并不成熟,尚未形成涵盖所有资源的核算理论和方法。实施耕地资源核算能够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资源核算的内容,加速资源核算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推动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EEA)的实施。

2耕地资源核算的基本理论

耕地资源核算作为资源核算体系的一部分,其基本理论和资源核算是一致的,其内容以资源核算和土地资源核算为基础。

2.1耕地资源核算的主体

耕地资源核算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应该指定专门的机构(例如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等)来实施核算。耕地资源核算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实际核算过程应按照行政级别自上而下地进行部署、自下而上地逐级汇总核算。

2.2耕地资源核算的内容

与土地资源核算相对照,耕地资源核算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实物量核算,另一方面是价值量核算。所谓实物量核算,是指对耕地数量方面的测算,侧重于“量”的确定,主要使用土地丈量等基本方法,实物量核算是耕地资源核算的基础;价值量核算,是对耕地的价值水平进行合理的评估,综合反映耕地的经济价值,侧重于“质”的评定,由于土地的“质”属于数学上边界难以准确划分和界定的处理对象,因此这一过程可通过模糊数学的手段来实现。价值量核算是耕地资源核算的重点,是耕地转化为货币形态的重要过程。

实物量和价值量又都包括存量和流量两个方面,存量和流量反映耕地资源的不同属性。存量记录某一时刻的数值,侧重描述量的多少,是静态数据;流量反应不同期间数值的变化,侧重反应变化的程度,是动态数据。耕地资源核算应该包括实物量存量、实物量流量、价值量存量和价值量流量四个数据指标。

2.3耕地资源核算的程序

一项完整的耕地资源核算主要包括界定核算对象,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核算,存量和流量核算以及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部分。

实施中,首先应该确定核算对象,界定核算的范围和特征,其次进行实物量核算,之后通过数学模型估计测算耕地的价值量。这时实物量和价值量都是存量数据,最后通过相邻两次存量数据的比较得出流量数据,反映耕地资源的增减变化,这就是流量核算。

耕地资源核算乃至资源核算的最终目标是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指标的国民核算。但从当前形势看,绿色GDP核算的实施还存在很大的难度,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还需要时间。因此,现阶段我们先不考虑耕地资源核算纳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问题,等到条件成熟再将其纳人国民经济核算。

3耕地资源核算方法

一项完整的耕地资源核算包括耕地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两部分,既要进行存量核算也要进行流量核算。

3.1耕地资源的实物量核算

耕地资源实物量核算主要反映耕地核算期初和期末的实物存量以及期内的变动情况,目的是采集有关耕地属性的精确数据。实物量核算主要是耕地测量,在技术方面主要采用土地丈量的方法,随着技术的进步,土地丈量已发展为更为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主要有GPS技术、电磁感应技术等。耕地实物量核算的应用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不是本文研究的范畴。

实物量核算可以借助账户来完成,这些账户通常都采用会计账户形式和复式核算方法,一般包含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和期末结存数等内容。这些内容满足基本平衡关系:期末存量二期初存量+本期增加一本期减少。

3.2耕地资源的价值量核算

价值量核算赋予耕地资源一种货币性价值,是反映和揭示耕地质量的一种方法。耕地价值量核算的方法比较多,目前能够为多方面接受的是收益还原法。这种方法以土地收益为理论依据,认为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的资本化,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土地收益的大小。

这种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MV=a/r

其中MV为耕地的市场价值,a为耕地的年纯收人,r为耕地的还原利率。

首先要确定耕地的年纯收人,其在数值上等于耕地的总收益减去耕地的总费用。

耕地总收益的计算取决于各种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以及主产品和副产品当年的产量和市场价格。计算时可根据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对各作物收益进行加权求和。用公式表示为:

其中R为耕地总收益,m;为第i种农作物的客观产量,P"为第i种农作物的平均市场价格,k;为第i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n为农作物种类数。

耕地总费用主要包括物质费用、人工费用、投资机会成本和相关的农业税费等,其中人工费用采用工作日乘以劳动日工资价格来计算,投资机会成本等于物质费用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乘积。

其次要确定还原利率。还原利率的确定是评估耕地市场价值的关键。具体测算耕地的还原利率时,通常采用”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的方法进行测算。通常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安全利率。对于一般种植业用地来讲,其风险调整值可以在1%—2%左右,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农地风险调整值可以大于5%甚至10%。

3.3存量和流量核算

第7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机会成本;农地机会成本;国民经济评价;土地价值功能

土地占用机会成本在公路项目经济评价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合理的计量方式将直接影响项目经济评价的合理性。因此,有必要重新构建土地机会成本计量模型,提高项目经济评价的合理性,为补偿失地农民提供合理依据。

一、土地机会成本的概念

机会成本(opportunitycost)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把资源用于一种用途就要放弃其他用途。机会成本就是把一种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之后,所放弃的其他用途中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土地机会成本是指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把一定量的土地用于某种用途时所放弃的另一种用途所能带来的利益。假如所放弃的用途有很多种,那么其中所放弃的最高的一种就是土地的机会成本。对于农地来讲,一般选取其原用途所产生的效益为农地用于建设项目时的机会成本。

二、土地机会成本计量公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计量公式

P=A

其中P为土地效益现值;A为土地在项目开始建设的当年效益现值;i为贴现率;N为项目评价年限;r为效益增长率或产量增长率。

(二)存在的问题

农地的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使得土地不仅具有生产功能,同时作为一种资产具有增值功能、生态功能及社会保障功能等。在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其显著的公益特性,传统的土地机会成本的计量公式只考虑农地在改变用途后所放弃的直接经济收益,根据土地价值理论,农地的直接经济产出功能只是土地功能的一部分。因此,常规的土地机会成本计量所包含的内容不够全面。由于计量内容的不全面,用该公式调整的国民经济费用偏低,对经济净现值、经济内部收益率等反映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内容的指标会产生或拉高或降低影响,进而影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基于土地价值功能的土地机会成本的计量

(一)土地的功能与价值

农用地功能包括经济生产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社会稳定功能、生态功能及其他功能等。农用地的功能决定了农用地的价值,因此,农用地具有相应的价值,即自然质量价值、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生态价值和其他价值等。

1、经济生产功能与自然质量价值

农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具有生产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农作物汲取营养的主要源泉,是无法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农用地的经济生产功能对应自然质量价值,是农用地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下,通过农业生产活动所能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

2、社会保障功能与社会保障价值

土地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就业保障、生活福利和伤病养老保障的可靠手段,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民有了土地就有了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农用地的存在对农民具有社会保障作用。土地的不动性和保值增值性使之成为目前农民最好的风险保障,农地的保障性社会效应主要是生活保障效用、提供就业效用和医疗保障效用。农地社会保障价值指农地本身具有的养育功能、承载功能、蓄积和增值资产功能可以转化为农民的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的可靠手段。

3、社会稳定功能与社会稳定价值

农用地生产出来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不仅是我们生存的基础,也是工业、城市发展的基础。农用地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稳定功能。农用地社会稳定价值指耕地为社会提供粮食稳定作用而产生的社会稳定功能所具有的价值。

4、生态功能与生态价值

农用地的生态功能主要表现为防止土壤侵蚀、涵养水源、调节微气候、净化水质、净化空气等方面。若农用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则整个生态系统将失去平衡,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农地的生态功能对应生态价值,农地的生态价值指农地的合理利用能够改善生态环境,促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土地机会成本的计量

本文中,农地机会成本的计量通过分别计量与农地各功能对应的农地自然质量价值、农地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与生态价值来实现。

1、农地自然质量价值的计量

本文采用收益还原法计算农地的自然质量价值。收益还原法的基本思想是:把购买农用地作为一种投资,农用地能够通过种植农作物等获取收益,收益的高低直接影响农用地的价格,影响到农用地发生用途转变时应给予的补偿额。计量公式为:P=×1-其中P为农地经济产出价值量化值;a为农地年纯收益;r为土地还原率;n为土地使用年限。

公路建设项目占用农地后,其农业产出功能将永久丧失。因此,对于农地机会成本的考虑,应用无限年期的计算方法,即n∞,因此该公式计算农地经济产出价值P1时,该公式可表示为:P=。

2、农地社会保障价值P2的计量

计算农用地的社会保障价值我们可以参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来计算,即体现出农用地对农民的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价值。

(1)单位农地养老保障价格V1的计算。首先测算出各年龄组人均养老保障价格。农地社会保障价值中的养老保障价值可用每亩所供养的农业人口的养老保险总额来近似计算。保险费率采用原中保人寿个人养老保险费率。

可按下式计算每人养老保险费趸缴金额:

Yj=(Yjm×Bj+Yjw×Cj)×Mji/Mjo

其中Yj为j年龄组人均养老保障价格;Yjm为j年龄组男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Yjw为j年龄组女性公民保险费趸缴金额基数;Bj为j年龄组男性人口占j年龄组总人口的比例;Cj为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Mji为j年龄组农民基本生活费(月保险费领取标准);Mjo为j年龄组月保险费基数(取100)。

单位农地养老保障价格V1计算公式如下:

V1=Yj×每亩所承载的农村人口数×比例系数=Yj×比例系数/人均耕地数量

式中:比例系数==

(2)单位农地医疗保障价格V2的计算公式如下,比例系数意义同上。

V2=

(3)单位农地就业保障价格V3的计算公式如下:

V3=

用最低生活保障金乘以时间和比例系数除以人均耕地数来计算就业保障价格,比例系数意义同上。

(4)每亩农用地社会保障价格P2的量化公式如下:

P2=

3、农地社会稳定价值P3的计量

可以依据替代原则,采用间接的方法对社会稳定功能进行量化。耕地开垦费可以作为社会稳定功能的量化值,这是因为耕地开垦费是对占用耕地的价值补偿。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是确保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经济手段,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整个社会粮食安全的基础。对于一般易垦荒地来说,预计开垦后前四年虽有成效,但不明显,一般从第五年起才开始发挥效益。因此,考虑形成成熟的土壤肥力的投入因素和开垦前四年的收益损失,设耕地开垦年平均投入水平为T元/亩,产出水平为P元/亩,还原利率取近几年平均利息率约为R。

则五年开垦耕地投入的折现值为:

V1=T++++

四年收益损失折现值为:

V2=+++

农地社会稳定价格为P3=V1+V2。随着土地开发整理的深入和社会对耕地需求的增加,土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土地开垦难度日益加大,耕地开垦费用将日益增高。

4、生态价值P4的计量

农地生态价值也叫农地环境价值,指农地对景观生态系统的功能性价格,包括维护生态平衡、促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功能的价格。农地被建设项目占用后,不仅意味着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权属的转移,而且意味着农地资源永久地从农业领域中退出,农地资源的丧失,也意味着原生态功能的消失。农用地生态价值评估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对农地生态(包括组成农地生态的要素、农地生态质量)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进行定量评估,并以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

5、单位农地的机会成本P的计算公式为:P=P1+P2+P3+P4

四、结论

公路建设项目占地机会成本的计量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项目经济评价结果的合理程度,进而影响项目的可行性。由于传统公路建设项目占地机会成本在测算过程中只考虑土地的直接经济损失,基于土地综合价值的考虑,本文主张构建包括土地全功能的公路建设项目占地机会成本计量模型,该模型可以使得由于项目占地导致的社会及国民经济损失的正确测算趋于合理,可完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同时,由于该计量对项目的负面影响做了更全面的考虑,会直接影响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指标。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提高会直接影响项目造价,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在项目造价中的比例,会对项目财务评价的相关指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项目方必须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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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燕新程.农用地价格构成及其评估方法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3.

第8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 土地政策效果评价; 土地督察 ;耕地保护

中图分类号 F30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5-0038-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5007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200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50号),决定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由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职责的第一条是“监督检查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从土地督察制度以及土地督察机构建立以来,土地督察机构对各地进行了土地督察,那么,土地督察是否对耕地保护起到了积极影响呢?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

目前已有不少文献对耕地保护问题加以了分析,也有不少文献对耕地保护制度绩效进行了研究。从已掌握的文献来看,有关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效果的文献主要有两类:一是,有研究将耕地保护的各类政策作为一个整体分析了耕地保护政策的综合效果[1-6];二是,具体分析耕地保政策体系中某一项政策的运行效果,例如分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耕地保护效果[7-8]、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效果[9]、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效果等[10-11]。就土地督察制度对耕地保护的影响而言,目前还未见到相关报道。

本文拟对土地督察对耕地数量保护的影响进行分析,而土地督察的耕地质量保护效应则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之内。因此,本文拟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一是,土地督察是否对遏止耕地面积减少有效?二是,如果有效,土地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有多大?即因土地督察制度的实施,耕地流失面积减少了多少?

1 土地督察制度概述

200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强化土地执法、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督。200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2006年9月-2007年,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逐步建立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从2007年以来,土地督察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各类土地督察工作,其中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是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局均开展的工作,具有普遍性并有较大影响。2007年分别在13个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2008年,在9个省(区、市)、66个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并对16个市县开展了例行督察试点工作;2009年在9个省开展了专项督察工作并在全国24个省(区、市)及3个计划单列市共150个县(市、区、旗)开展例行督察工作。

2 研究方法与数据

2.1 变量选择

本文所关心的是土地督察对于耕地流失,即耕地面积减少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有多大。就耕地面积减少而言,在相关的统计资料中有两个相关的指标,即年内减少耕地面积和年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在有关耕地面积变化的分析中,耕地面积净变化(年内增加耕地面积与年内减少耕地面积之差)也是一个重要指标。从土地督察的性质来看,土地督察主要对土地违法进行督察,其对耕地面积变化的影响主要应是对建设占用耕地的影响,因此,本文采用年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作为被解释变量,并选择以下变量作为解释变量:

(1)固定资产投资。有不少研究已证明了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之间的关系[8],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因此,通常认为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

(2)人均GDP。经济增长与耕地面积减少尤其是建设占用之间存在着相关性[12-13],已有的研究对于人均GDP与耕地面积减少之间关系形式还存在争议[14],之所以要选择人均GDP作为解释变量之一,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要占用的耕地面积不同,这里将人均GDP作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变量;因此,这一变量的系数的符号应为负;

(3)土地督察制度变量。在不少研究中,政策变量通常以虚拟变量的形式出现[8],或者以名义变量的形式出现[1]。考虑到土地督察机构在不同年份对不同地区开展例行督察和土地违法专项督察,且同一地区在同一年份可能既有例性督察也有专项督察,而有的地区则只有其中一项,有的地区两项督察都没有。此外,例行督察是定期或不定期集中一段时间,对督察区域内某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而专项督察则是有针对性地对某一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督察,即例行督察更为全面,专项督察针对性更强。因此,文章设置两个变量来反应土地督察情况:①土地专项督察比例,即某省级区域内被督察(专项督察)地区行政辖区面积与该省级区域行政辖区面积之比;②土地例行督察比例,即某省级区域内被督察(例行督察)地区行政辖区面积与该省级区域行政辖区面积之比。这两个比例越高,建设占用耕地的难度就越大,因此,这两个变量系数的符号应为负。

另外,有研究认为路网密度与耕地减少之间存在联系[1,15],一般认为路网密度的提高会增加耕地占用的可能,因此,路网密度与耕地面积减少之间可能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相关分析的结果表明,路网密度与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系数高达0.66,与人均GDP的相关系数也高到0.65,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避免共线性问题,未把路网密度引入模型。

各变量的含义以及期望符号具体见表1。

2.2 模型设定

利用散点图对各个解释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关系形式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并结合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1, 7-8],本项研究采用以下模型来分析土地督察制度的耕地保护效果:

yit=a0+δ1specialit+δ2regularit+β1investit+β2gdpperit+vit(1)

其中,yit为第i区第t年年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因变量;β1和β2分别为investit和gdpperit的系数;investit和gdpperit分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均GDP,a0为常数项;basicit为specialit第i区域第t年土地专项督察比例,regularit第i区域第t年土地例行督察比例,δ1和δ2分别为specialit和regularit的系数;vit为残差项;i为区域,t为年度。

2.3 效果评价方法

本文拟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一是,土地督察是否对遏止耕地面积减少有效?二是,如果有效,土地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有多大?对于这些问题,判断和计算方法如下:

(1)是否有效的判断。如果δ10且检验显著或δ20且检验显著,则认为土地督察的实施对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有效;否则,则认为土地督察的实施对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有效无效。

(2)分别计算专项督察、例行督察的效果以及两者的综合效果。

①专项督察的效果,通过模型估计得到各变量的系数,并将自变量的实际观测值代入模型,得到yit^:

yit^=a0+δ1specialit+δ2regularit+β1investit+β2gdpperit(2)

将专项督察变量的值设为0,即将specialit=0以及其余自变量的实际观测值代入模型,计算yit^specialit=0:

yit^specialit=0=a0+δ1(specialit=0)+δ2regularit+β1investit+β2gdpperit(3)

计算各区域各年专项督察的效果effectsit:

effectsit=yit^specialit=0-

yit^(4)

②例行督察效果,将例行督察变量的值设为0,即将regularit=0以及其余自变量的实际观测值代入模型,计算yit^regularit=0:

yit^regularit=0=a0+δ1specialit+δ2(regularit=0)+β1investit+β2gdpperit(5)

计算各区域各年例行督察的效果effectrit:

effectrit=yit^regularit=0-yit^(6)

③计算综合效果,将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变量的值设为0,即将specialit=0和regularit=0以及其余自变量的实际观测值代入模型,计算yit^special=0,regularit=0:

yit^special=0,regularit=0=a0+δ1specialit+δ2(regularit=0)+β1investit+β2gdpperit(7)

计算各区域各年土地督察的综合效果effectit:

effectit=yit^special=0,regularit=0-

yit^(8)

2.4 数据来源

1999-2008年各省年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数据分别来自2000-2009年的《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人均GDP数据来自2000-200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并用GDP指数修正为可比价人均GDP。

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来自2000-200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并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修正为可比价固定资产投资,由于统计年鉴没有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因此未对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加以修正。

2007年和2008年的土地专项督察比例和土地例行督察比例则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7年)》和《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8年)》整理计算得到。

3 结果与分析

3.1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本文的数据为省级面板数据,这里分别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加以估计,相分别用F检验和B-P检验对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加以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均优于混合OLS模型。因此,采用hausman检验做了进一步检验,检验结果表明,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更为合适。因此,这里只给出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结果(见表2)。

模型检验的F=6.02,其对应的P值为0.000 1,N=310;各系数的T检验均在10%水平上显著,因此,模型拟合较好,可以用于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各变量的符号与预期一致。从估计结果来看,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亿元,需要增加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约为1 hm2。从人均GDP的系数来看,该变量的系数符号为负,说明随着人均GDP的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会减少,这里人均GDP是作为地区经济差异的变量出现的,这也说明可能由于经济更为发达地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更高所导致。

从估计结果来看,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的系数符号都是负的且均在1%水平上检验显著,这说明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对于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均有显著影响。土地专项督察比例和土地例行督察比例这两个变量均采用百分数表达,因此,从土地专项督察比例这一变量的系数可以知道,土地专项督察比例(为被专项督察地区面积除以该省行政辖区面积)每提高1%,约能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61 hm2;而例行督察比例(为被例行督察地区面积除以该省行政辖区面积)每提高1%,约能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929 hm2。从这两个变量系数的绝对值来看,土地例行督察比例(regular)要比土地专项督察比例(special)系数的绝对值要大,说明从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角度来看,土地例行督察的效果要比土地专项督察的效果更为明显。

3.2 土地督察效果评价

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和前面的分析表明,土地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的确对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有效,因此,可以在模型估计的结果上计算土地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利用前面有关效果计算的方法,计算2007年和2008年(因为从2007年开始才有土地督察)各地区土地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分别计算了专项督察效果、例行督察效果和综合效果,计算结果具体见表3。

从专项督察效果的计算公式来看,专项督察的效果是指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专项督察,建设占用耕地与实行专项督察时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之差。从计算结果来看,由于实施专项督察,2007年和2008年分别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2 160.52 hm2和6 442.90 hm2,分别占当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7.08%和3.36%。

从实施专项督察的几个省级区域来看,2007年北京、辽宁、浙江、山东和广东这几个地区的专项督察比例较高,因此,2007年这几个地区的专项督察效果也比较明显;2008年海南的专项督察比例较高,土地专项督察效果也比较明显。

从例行督察效果的计算公式来看,例行督察的效果是指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假定没有土地例行督察,建设占用耕地与实行例行督察时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之差。从计算结果来看,2008年由于实行了土地例行督察,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41 127.79 hm2,约占当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21.5%。由于2007年没有实行例行督察,所以没有计算2007年的土地例行督察效果。从实施土地例行督察的几个省级区域来看,河北、辽宁、江苏和广西这个地区的例行督察比例较高,例行督察的效果也比较明显。

从综合效果的计算公式来看,综合效果是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假定没有土地专项督察和土地例行督察,建设占用耕地有实行土地专项督察和土地例行督察时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之差。从计算结果来看,由于实行了土地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2007年和2008年分别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2 160.52 hm2和47 570.70 hm2,分别占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7.08%和24.83%。

从2008年的专项督察效果和例行督察效果来看,例行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要大于专项督察的效果,这可能由以下两个原因所导致:一是专项督察比例要小于例行督察比例(分别为0.2%和0.8%),二是专项督察与例行督察相比较,专项督察比例的系数的绝对值要小于例行督察比例的系数的绝对值,即δ1δ2。2008年与2007年相比较,土地专项督察比例减小,但增加了土地例行督察这一项目,2008年土地专项督察比例与土地例行督察比例两者之和为1.05%,2007年两者之和为1.95%。虽然2007年土地专项督察比例与土地例行督察比例两者之和高于2008年的土地专项督察比例与土地例行督察比例两者之和,但由于δ1δ2,这使得2008年的综合效果还是高于2007年的综合效果。

4 主要结论

通过前面有关土地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土地督察的确对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有显著影响,土地例行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要好于土地专项督察的耕地保护效果,土地专项督察比例(每提高1%,约能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61 hm2,例行督察比例每提高1%,约能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929 hm2。

(2)由于实施专项督察,2007年和2008年分别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2 160.52 hm2和6 442.90 hm2,分别占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7.08%和3.36%;2008年由于实行了土地例行督察,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41 127.79 hm2,约占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21.5%。

(3)由于实行了土地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2007年和2008年分别减少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2 160.52 hm2和47 570.70 hm2,分别占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7.08%和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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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ble Land Conservation Effects of Land Supervision in China

ZHONG Taiyang HUANG Xianjin TAN Meng PENG Jiawen

(Department of Land Resource and Tourism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0093,Chin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aimed to assess the effects of land supervision on the conversion of arable land to construction use. The question about this is defined whether land supervision has saved arable land from conversion to construction use, and if so, how much the effect is. The provincelevel panel data from 1999 to 2008 were collected, and the fixedeffects model, randomeffects model and pooled OLS model were applied to estimate the equations. The test on those models suggests that the fixedeffects model is more appropriate than randomeffects model and pooled OLS model. The effectiveness of land supervision on the conversion of arable land to constructionuse was evaluated based on the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of variables about land supervision and by computing the difference of arable land area converted to constructionuse land with and without land supervision in effect. The result shows that land supervision has provided a measurable degree of decreasing arable land conversion to construction use; the area of arable land conversion to construction purpose decreased about 261 ha with a 1% increment of rate of special land supervision, and the area of arable land conversion to construction purpose decreased about 929 ha with a 1% increment of rate of regular land supervision. Moreover, the loss of arable land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7 and 2008 respectively decreased 32 160.52 ha and 6 442.90 ha because of special land supervision in effect, which is about 7.08% and 3.36% of actual farmland loss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7 and 2008; the loss of arable land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8 decreased 41 127.79 ha because of regular land supervision in effect, which is about 215% of the actual farmland loss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8.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 the loss of arable land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7 and 2008 respectively decreased 32 160.52 ha and 47 570.70 ha because of both special land supervision and regular land supervision in effect, which is about 7.08% and 24.83% of the actual farmland loss due to construction use in 2007 and 2008.

第9篇:耕地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变化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修文县

引言

土地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载体,土地利用与生态服务功能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生态系统所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强度[1-2] 。本文根据修文县土地利用的数据和生态服务价值的运算方法,核算出该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变化,对修文县的环境保护及森林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1 研究区概况及研究内容界定

1.1研究区概况

修文地处黔中,地跨东经106°21′至106°53′,北纬26°45′至27°12′。与清镇、黔西、金沙、息烽、开阳相接。

1.2研究内容界定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包括很多方面,由于研究方法等原因限制,本文仅对修文县林地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固碳吐氧、净化水质、保育土壤予以研究。

2、基础数据

数据包括2001年4月、2007年6月的中巴资源卫星影像,地形图及所查询收集的文字资料。

3、修文县土地利用动态变化状况及分析

通过对遥感影像图进行处理,应用Arcgis软件提取出土地利用现状,计算并建立数据库,最后计算出两个时期的土地利用面积及变化情况,林地、草地、耕地、建筑用地、水域以及未利用地的依次为:2001年(km2):506.98、245.72、216.75、20.43、10.19、74.54;2007年(km2):504.52、246.09、210.61、21.07、12.59、76.74。

4、修文县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4.1 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功能的价值评价

涵养水源的作用主要表现为截留降雨、抑制蒸发,从而增加地表有效水量等作用。主要采用影子工程法,运用公式[3]

P =*R*A* P库

式中:R为区域的年降水量(mm);A为研究区面积(m2);为径流系数;P库:目前库容造价(5.714元/m3)。修文县年平均径流深60.28*10-2m[4],计算得出2001年174624.15万元,2007年173776.83。

4.2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吐氧功能的价值评价

固碳吐氧价值主要表现在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计算出植物每生产1g干物质需CO21.63g,释放O21.19g。

4.2.1固碳价值量测算方法

采用造林成本法和碳税法的均值来计算生态系统固碳价值,瑞典的碳税率为150元/t(C),折为人民币1245元 /t,中国造林成本CO2为260.9元/t。

4.2.2释放氧气价值量测算方法

采用造林成本法和工业制氧的均值来计算生态系统释O2价值,工业制氧成本400元/t,中国造林成本352.93元/t。固碳吐氧价值计算公式[3] :

P 为固碳吐氧的价值;:区域面积;:净第一生产力;G:生产单位植物干物质固定CO2或释放O2的量;:我国造林成本和瑞典碳税率或工业制氧成本的平均值。修文县森林主要以常绿林为主,其净第一生产力为:1300g/m2*a。

4.2.3固碳吐氧价值计算结果

固碳吐氧价值是固碳价值加上释氧价值,根据上述方法可计算得出2001年110414.79万元,2007年109879.03万元。(注:本文中固碳价值是指固CO2的价值)

4.3森林生态系统净化水质功能的价值评价

净化水质价值主要表现在经林地拦截的降水,改善水质[3] ,主要采用替代工程法计算。

P林 = W净* P净

P林::林地净化水质的价值;W净:年均净化水质的量;P净:单位体积水的净化费用0.9885元/m3。计算得出2001年30209.31万元,2007年30062.72万元。

4.4森林生态系统保育土壤功能的价值评价

森林生态系统保育土壤价值主要表现为减少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由于条件限制,保育土壤价值主要从减少土地损失、减轻泥沙淤积这两个方面来计算。

4.4.1减少土地损失的价值[3]

P:减少土地损失的价值,A:每年减少废弃土地的面积,P林:我国林业生产的平均收益为282. 17元/(hm2/a) [3],u:土壤侵蚀模数,ρ:土壤容重1. 3 t/m3[3],A林:林地面积,H:土层厚度,本文取我国耕作土壤的平均厚度0. 6m。

4.4.2减轻泥沙淤积的价值[3]

土壤侵蚀流失的泥沙淤积,减少了地表有效水的蓄积,故采用替代成本法来计算。(全国一般土壤侵蚀有24%淤积于江河、水库、湖泊)。

P:减少泥沙淤积和滞留的价值,K=5. 714,u:土壤侵蚀模数,ρ:土壤容重1. 3 t/m3[3],A林:林地面积。

4.4.3保育土壤价值计算结果

修文县森林土壤侵蚀模数为1284.99t/km2 /a[4],计算得出2001年71.18万元,2007年70.74万元。

4.5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价值综合比较

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价值量进行合计得出,2001年总计315319.43万元,2007年总计313789.32万元。

5结论与探讨

5.1 结论

(1)修文县耕地、水域、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是呈增长趋势,林地、草地是呈减少趋势,变化幅度和变化速率最大的是建设用地,最小的是林地和耕地。

(2)修文县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自2001到2007减少了1530.11万元。

(3)修文县林地的主要生态功能表现为涵养水源和固碳吐氧,价值大小顺序为:涵养水源>固碳吐氧>净化水质>保育土壤。

5.2 探讨

本文只考虑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的4个功能 ,实际上还有如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故本文计算的总价值可能偏低,但这一研究对修文县生态服务功能也是有参考价值的,有利于相部门制定合理的经营方案,进而从整体上有利于推进修文县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段瑞娟,郝晋珉,张洁瑕.北京区位土地利用与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06,22(9);21—28.

[2]梁欣,臧淑英,张思冲.基于土地利用变化的生态服务价值估算-以大庆市为例[J].自然灾害学报.2006,15(2); 68—72.

[3]秦珊.硕士论文[D]: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经济价值估算及其比较分析.新疆大学,200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