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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精选(九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

第1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

1引言

施工安全管理在建筑业中已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建筑业在市场竞争中也逐渐变得愈来愈激烈化,因此,注重安全管理,合理运用管理的职能与科学的办,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同时,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也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然而,近年来国内城市建筑坍塌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中央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中国工程院受国务院委托,2005年成立了以周丰峻院士为组长的20多位专家组成的咨询项目组,重点针对我国“地下工程与基础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开展咨询研究。中国工程院院士周丰峻提出忠告:“要时刻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

虽然总是从不同角度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但在有的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问题。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2.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于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只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建筑施工的安全。

2.2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安全知识,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甚至一部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

2.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消防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未能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未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无从考核。

2.4建筑施工环境恶劣

由于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具有露天、高空、工种交叉等不利因素,并且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庞大的工程,场地狭小,立体交叉,导致建筑施工环境恶劣,容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建筑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很多是由于施工环境恶劣而造成的。

2.5建筑施工技术不够规范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建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不熟悉,从而导致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技术操作管理不到位,现场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2.6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等配备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使部分施工现场无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7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

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认识模糊、态度消极,不能主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安全隐患不能够及时督促建筑企业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安全监理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办法

3.1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的观念

在管理工作中,应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首要位置,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将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

3.2加强对从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与此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明确各有关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挂钩,实施规范化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3.4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施工人员在恶劣的施工环境施工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此外,施工环境要采用合理的色彩,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减轻眼睛及全身的疲劳。同时,还要减少噪声、粉尘等对施工人员的不利影响,使施工人员在良好的施工环境中进行施工。

3.5规范施工操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

监理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作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使施工现场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规范脚手架搭设、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工程等,加强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对施工中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坚决杜绝由于施工人员技术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6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

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3.7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要制定统一的安全监理的程序、内容和标准,统一安全监理资料,不断规范安全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使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到位、能力到位、监督到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2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法律法规;作用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不断完善起来,而建筑工程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并成了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及完善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因此,我国建筑业转入市场机制以后,与建筑活动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与完善,为我们国家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创造了一个全新局面。在新世纪里,特e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们将面临更多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我们要更好地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中的各种行为。

一、概述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建设法规是以市场经济中建设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为基础,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建设活动的监管、市场主体之间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其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其中《建筑法》主要调整企业的资质管理、经营管理、工程承包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等活动及其社会关系。《建筑法》对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内容也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如此迅猛时期,建筑行业已成为了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建设,还在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建筑法规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一)建筑法律法规能够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与建筑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建筑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如《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法律制度的轨道上,进入到了一个更加规范、更加公平竞争的崭新局面。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将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中,减少或杜绝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在工程资金的使用上更加节省、合理,最为关键的是,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规的出台,更好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加强了市场准入管理,对于建筑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建筑许可制度,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法律法规中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许可的规定,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建筑企业严格依法清理,禁止参与到建筑活动中,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通过建筑法律法规,不仅使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也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筑法律法规能够规范、指导、保护建筑行为。

人是社会人,人在社会中的每一种行为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在合法范围内,我们做出的行为才会被国家承认,从而得到国家的保护。建筑活动作为社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建筑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步入了依法治业的新局面。其中,《建筑法》对某些建筑行为进行了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正是有了这些法律的规定,参与建筑活动的主体才更加明确自己必须做、不能做、可以做的建筑行为的范围,从而接受相关法律的指导与规范。而建筑法律不仅仅能指导规范建筑行为,它也为合法的建筑行为提供保护,对不合法的建筑行为进行处罚。这些都对我们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国民。

(三)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筑生产活动具有人员流动、产品固定等特点,其中的不安全因素较多,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欧诺个城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法三条例”,即《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各建筑主体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责任,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加强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不放过,及时上报、处理。在法律法规的实施下,大家对工程的安全与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力度,对安全检查不断强化,全国的建筑安全与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四)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

要明确监理人工作水平的衡量标准。一是应该在建设岗位上工作,二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资格,三是应该经过注册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质,三者缺一不可。另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明确监理人的地位和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建立在各阶段的工作依据和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材料物资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合同管理阶段,监理工程师都有着不可代的作用。法律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中必须聘请监理工程师,这是对监理工程师重要性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个人身安全

在建筑行业中,在建筑工地中,受伤的事情在所难免,一旦发生严重的意外事件,威胁到了人身安全,就涉及到了如何解决这件事情,而比较有效、合法的手段,就是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来进行申述、辩诉,从而维护自身利益。这样有关部门就可以视情节的轻重,来给予受害方一定赔偿或给予赔偿方一定的处罚。

三、结束语

总之,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加快和加深、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为我们的建筑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如此,建筑法规在实际工程的实施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与前进提供更加强大更加有力的法律基础与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周景波,钱美忠,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和地位,《科技风》2011.17.

[2]刘剑,浅谈建筑工程法规体系,《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9.

第3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法律法规;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其中建筑业的发展在诸多国民经济产业中尤为突出与强劲,已然成为了相当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其迅猛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及完善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和有力的保障。因此,我国建筑业转入市场机制之后,与建筑活动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地出台和完善,为我们国家建筑行业的法制建设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局面。在新的世纪里,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我们将面临更多新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我们需要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建筑市场中的各种行为。

从概念上讲,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建筑活动中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建筑法规核心与基础表现形式的法律,是由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在效力层级及地位上低于法律的行政法规,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颁布,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此外,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建设工程中,还有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构成了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所有的建筑活动都要以此为约束。

建筑产品是建筑活动的最终产物,它是反映我们人类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与之相关的建筑业自然就成为了一个与社会进步息息相关、与国家强盛紧密相连的重要产业。因此,保证建筑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而建筑法律法规的制定与颁布为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监督、保护、管理、规范的重要作用。

首先,建筑法律法规能够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与建筑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建筑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如《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法律制度的轨道上,进入到了一个更加规范、更加公平竞争的崭新局面。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将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中,减少或杜绝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在工程资金的使用上更加节省、合理,最为关键的是,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规的出台,更好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加强了市场准入管理,对于建筑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建筑许可制度,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法律法规中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许可的规定,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建筑企业严格依法清理,禁止参与到建筑活动中,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通过建筑法律法规,不仅使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也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其次,建筑法律法规能够规范、指导、保护建筑行为。

人是社会人,人在社会中的每一种行为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在合法范围内,我们做出的行为才会被国家承认,从而得到国家的保护。建筑活动作为社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建筑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步入了依法治业的新局面。其中,《建筑法》对某些建筑行为进行了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正是有了这些法律的规定,参与建筑活动的主体才更加明确自己必须做、不能做、可以做的建筑行为的范围,从而接受相关法律的指导与规范。而建筑法律不仅仅能指导规范建筑行为,它也为合法的建筑行为提供保护,对不合法的建筑行为进行处罚。这些都对我们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最后,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筑生产活动具有人员流动、产品固定等特点,其中的不安全因素较多,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欧诺个城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法三条例”,即《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各建筑主体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责任,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加强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不放过,及时上报、处理。在法律法规的实施下,大家对工程的安全与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力度,对安全检查不断强化,全国的建筑安全与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总之,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加快和加深、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为我们的建筑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如此,建筑法规在实际工程的实施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与前进提供更加强大更加有力的法律基础与法律保障。

作者:刘红娜

参考文献: 

第4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建议

一、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力

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监管与业主单位等各个要素,只有建筑工程各方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安全。但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存在招标环节不规范的情况;施工单位有的盲目追求利用最大化,不注重加强安全投入,忽视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普遍存在;监理单位没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标准等施行安全监管,未能真正落实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不少设计单位安全意识不强,没能充分考虑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等,导致对工程安全生产缺乏有效指导。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数量虽已不少,但随着市场经济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不少缺陷与问题。一方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健全,有的标准存在重复与交叉的现象,容易造成各方相互推脱、无人管理的情况。另一方面,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具体适用到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太少,导致在实际进行监督管理时存在难度。

(三)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够,政府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现阶段存在不少建筑工程仅仅局限于大检查与标化验收,很多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观念不强,不能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操作,经常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使得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不能很好地落实,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政府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安全监督与检查执法力度不够。目前政府监管的方式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单一,不少需要进行监管的项目尚未施行,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不够规范与明确,且现存建筑行业门类多,安全职责权属存有差异,缺乏规范统一、权责分明的政府监管体系。

(四)建筑工程相关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安全的好坏。目前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他们缺乏规范的岗前培训,未经专业教育,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不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难以满足施工安全需求。而有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由于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投入较少,缺乏安全训练与救援设备,甚至出现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以降低生产成本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不利于及时应对安全问题。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各方安全职责

制定安全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职责是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注重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落实安全管理的项目工程,不断增强其建筑专业安全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应对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建筑工程各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全面检查,针对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创造良好的安全建设环境,落实各方安全职责,以有效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首先,应注重加强建筑工程建设的市场准入管理,对建筑工程参建方进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应注重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分包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准则,使工程安全管理有法可依,越来越规范化。建设业主应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资质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而设计单位应结合施工难度与安全操作进行设计,为施工安全进行指导。其次,我国应制定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以体现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加强安全管理。

(三)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部门应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监管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做好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安全责任管控,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以有效监督工程参建方将安全责任与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为满足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需求,应在制定与完善施工安全生产国际与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专业标准。各工程应根据地区与工程具体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并应结合建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机制。

(四)重视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建筑工程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应进行严格的上岗考核与评估,注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提高其业务素质,并可以通过对其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逐步提高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做到安全生产。此外,建筑规程管理者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增大安全投入,采用合理安全管理模式,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意义重大。只有坚持安全生产与工程效益并重,才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保障国家与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安定。

参考文献

第5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和高发地区,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新的成效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三、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

(二)重点: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16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158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租赁企业是否具有行业确认手续等。

3、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

(1)春季复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各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4、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纳入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范围,是否存监管“死角”和“漏洞”;是否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三无”现象(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建安监管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备配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健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

6、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重点是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四、组织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自勇同志任组长,吴江、吉劲松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将于第一、二、三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初组织对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和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检查。其中,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为全年性检查,与各季度专项整治重点结合一并开展,要求对各地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片区工程抽查到位;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互查,要求在各地在建工程目录中随机挑选具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

五、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活动部署和春季复工阶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春季复工大检查在各县(市、区)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抽查,并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3月初组织的互查。

第二季度:1、深基坑、高支模。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通过整治,深基坑支护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深基坑、高支模检查在各县(市、区)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城乡建设局于6月初组织检查并迎接省厅组织的互查。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整治内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整治的重点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现象。市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动态考核。

第三季度: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起重机械安全。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整治的重点是租赁确认、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持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高处作业吊篮等内容。通过整治,要达到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吊篮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检查在各县(市、区)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城乡建设局于9月初组织互查,并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互查。

第四季度: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施工消防。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整治内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依法纳入统一监管、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各类开发区建设监管职能理顺情况(建立健全相应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或委托当地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或机构尽职履责、监管到位情况;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图审查、规划和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手续完备情况,具备相应资质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施工消防检查在各市、县组织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安监局于11月上旬组织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指定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请在2月下旬将本地区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报送我局)。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

(二)强化管理措施。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创新管理办法,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加大企业领导带班值度的检查落实,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监机构要全面抓好落实,不断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利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6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问题剖析;应对策略;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 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众所周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果不仅是企业的生产与发展的根本,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和标志。建筑企业管理,就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控制和激励,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任务的完成。建筑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这种竞争除了体现在工程业务上,更是体现在建筑企业的管理上。目前国内建筑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企业要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科学管理。

建筑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企业管理规范程度不够,观念陈旧

企业管理规范程度不够,观念陈旧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进行管理的基础,如果建筑企业管理规范程度不够,则容易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甚至会给建筑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大多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节约劳动力费用等较为落后的思想观念占主导地位,建筑管理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管理漏洞。其中一点是为节省成本,建筑企业往往随便撤销管理部门,以减少员工人数,这样就容易导致管理部门人员分配不足的现象,同时也会出现无效管理的现象。另外一方面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在设计、施工等环节缺少监督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各个部门相互推诿,大大降低了劳动生产效率。不规范的管理体制很容易引起劳动工人的不满,降低劳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建筑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1.2 建筑管理安全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我国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在各行业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排名中,建筑企业仅次于采矿行业,名列第二。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不但损害了施工人员的健康,同时会延误建筑项目施工的进度。尽管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控制是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乏搞好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手段,对现场作业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题不敏感,不制止、不分析、不研究、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安全管理职能上下脱节,工作失控,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下去。另一方面,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了尽可能的缩短工期,往往会将安全生产排在第二位或者第三位,在主观上增加了安全管理实现的难度。

1.3 建筑质量管理水平低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企业要想出好产品就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质量是企业生存的第一要务。但是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管理中缺乏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首先我国建筑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仍采用较为传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建筑项目采用封闭式管理,缺少有效的外界监督管理。其次部分建筑企业为了缩短工期,减少建筑成本,往往忽略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不仅对建筑企业自身信誉造成影响,也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最后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准入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建筑企业违反建筑市场规定,进行私下交易等行为,对建筑工程质量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解决建筑管理问题的对策

2.1 管理制度规范化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想保持长久优势,一定要有相应的、良好的体制和管理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管理制度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管理制度具有完整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指挥机关管理职能作用,保障企业追求经营利润较大化目标的实现。首先是完整性。各种规章制度用严格的规范形式固定下来,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规章和制度体系,使企业运作有章可循。其次是实用性。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发挥管理职能效应,满足精干、高效、优质科学、快捷原则的需要。最后是操作性。企业的规章制度切合实际,操作方便,使目标、措施得到全面、彻底的贯彻执行。管理制度要易于落实,还要具有一定的硬性和弹性。

2.2 推进科技创新

随着建筑设计的日益复杂,施工难度也逐渐增加,传统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与施工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如今建筑施工的需求。所以,加强科技创新已经势在必行。为了尽快利用当前日新月异的高科技和新技术,赶上时展的潮流,我们必须大胆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激励企业员工创造性地为企业,也为实现自己的高层次需要而工作,这样的企业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必将不断产生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新建树,这既是企业充满活力的内在因素,也是企业发展的个性特征,更是企业树立外部形象的基础。

2.3 重视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安全工作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的共同事情,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机,效果也不会明显。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安全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也是必要的。通过岗前培训让所有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 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4 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建筑企业要想持久地创造出优质的工程项目,就应以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国际管理的适用方式为导向,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实施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为主线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创建以质量优先为主要特征的企业文化,把企业纳入完整的质量效益型企业发展模式。同时,建筑企业必须层层建立质量责任制,突出质量否决权,并实行重奖重罚,使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的兴衰和产品质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总而言之,从目前建筑企业现状来看,为了赶上经济发展的潮流,建筑企业必须大胆吸收各种有利的经验,不断创新,明确和把握建筑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正确面对如今建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正确面对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途径,从而完善建筑企业管理工作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马纯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2] 刘颖.建筑企业管理[M] .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3] 陈卓,刘靖寰.关于建筑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0(18).

[4] 杨文虎.建筑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经济师,2009(7).

第7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是指消防监督机关对工程建设单位、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工程图纸,进行消防审核,监督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公安消防机构依据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都要实施消防监督。如果当一项建筑工程竣工后,发现不符合防火要求,这时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仅影响工程的投产使用,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会造成巨大浪费,甚至有的无法弥补相应的安全措施,只能停用或拆除。

1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依据

1.1 消防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 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42 条又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以罚款。公安部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对消防监督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检权、验收权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该规章第2 条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管理。第3 条规定: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等都要遵守本规定。

1.2 消防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20 多部,这些技术标准基本涵盖了各类建筑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主要内容

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 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7)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8) 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指示标志;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1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11) 建筑灭火器配置;12)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13)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3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程序

3.1 方案编制阶段

建设单位确定建筑项目后,首先向建设规划部门申请,根据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特点,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建筑工程的初步位置,选择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选址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规划部门要求先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因此,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的地形图、方案总平面图,简要的文字说明资料和方案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在收到图纸、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在方案总平面图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2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后,建设单位应将全套消防设计图纸,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批复及土地规划部门的批文等有关资料报送管辖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申报审核的主要资料如下:1) 设计任务书。主要包括:水文、地质状况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否系窝风地带,年最小频率风向;总图部分的内容要有建设项目的布置与周围建筑、构筑物图。2) 生产工艺情况。建筑项目如系厂房、库房等,应当申报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该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流程的安全可靠性说明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水封、紧急切断阀和自动联锁、报警及灭火装置的配置情况和说明等。3) 生产、使用、运输、储存、销售、销毁的物料、产品、货物等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参数等技术资料,主要包括:状态、熔点、沸点、密度、相对密度、蒸气压力、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氧化性、最小点火能量、热稳定性和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4) 消防安全专篇。主要包括建筑项目的防火安全情况。

3.3 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收到公安消防机构对图纸资料审核意见后,应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设计单位应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审核意见进行施工图消防设计。设计完成后,将《建筑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加盖印章,并按申报表要求将有关消防设计施工图纸及资料报送原消防机构审核。

4 建设和设计单位的防火责任

4.1 建设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有责任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规情况,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组织消防验收。

第8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安全管理是指施工方在具体的施工阶段所组织开展的有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在建筑施工阶段,存在着各类施工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给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例如坍塌、高空坠落、物体击打、中毒窒息、触电、火灾、爆炸以及机械伤害等等,此类事故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较高的危险性,其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管理难度较高。随着国家在近年来一系列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条例的出台,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然而,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阶段的安全作为极为关键的环节,仍存在较多的问题,不容忽视。笔者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展开研究和探讨,希望有所指导和帮助。

一、国内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现况

(一)已有的法律及相关规范措施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来说,遵循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原则是我党和政府历来所强调的重点。基于此,国家颁布了诸多相关法律为人民生产和生活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建设部和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颁布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和条例规定。目的是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为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针对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责任制度、管理体制以及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有序进行。

(二)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参与各方及其他相关部门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展开广泛的培训,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以及普通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强化有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对安全教育加以强调,实现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应充分发挥监理功能,加大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管理力度,强化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和解决,并在施工区域中安放相应的安全警示牌,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

二、当前国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一)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的安全意识过于薄弱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方不仅要对施工质量做出有效保证,还应对施工效率予以充分关注,而大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进度与施工效益发生矛盾时,经常将安全因素抛到一边。而在建筑行业,普通施工人员占据大多数,其中农民工又占据了大部分,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因而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还有一些施工管理人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或了解不深入,缺乏足够的安全管理意识,均可能导致施工阶段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

(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技术管理

在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就是施工技术操作。而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往往缺乏足够健全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施工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也缺乏相应的体制和措施,就施工现场现场来说,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时也往往没有严格落实,导致在施工阶段个环节中出现诸多安全生产隐患。还有部分施工单位一味追赶工期,连续加班、疲劳作业,施工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受到极大影响,在疲劳状态下难以集中注意力,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在高空作业状态下缺乏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人员。

(三)建筑工程中参与各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建筑商往往不合理地压低造价,而施工方则相应地削减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标志在意外损坏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补和配置。而有些施工方在购置工程用料时为削减工程造价成本,往往购买一些小厂生产、缺乏有效质量保证的产品,导致在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方面产生诸多安全隐患,施工人员作业危险程度也随之升高;施工用料乱码乱放、施工机械停靠不当,极易导致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同时也不利于施工人员逃生。

三、国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管理的策略

在建筑施工阶段,为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相关法律加以完善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并严格落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虽然已经颁布。并规定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然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却并未颁布,因而应尽快制定并颁布与《建筑法》相配套的一些列法律规范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将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施工方应对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及违章作业予以及时纠正,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树立科学、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

不管是施工方还是工程甲方,监理方均应在施工阶段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将安全管理作为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来抓,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应强化监理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对安全监理资料加以整合统一,对安全施工行为予以规范,使监管水平得到快速提高,同时监理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也得到强化;其次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在施工阶段所有施工技术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同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的落实

在施工前应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依据预前设计来完成安全作业的组织和开展,做好完善的施工技术交底,在施工区域设置相应的警示牌。对于临时搭建的施工建筑,应保证其满足安全要求,施工中可能损害到邻近建筑时应设置针对性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对于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应有正确了解和认知,并对施工机械设备展开定期维护与检修。

(四)安全监督工作的强化

应对生产过程采取实时监控,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足以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发觉、及时排除,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加以充分利用,督促企业对其安全管理体制加以完善,采取经济、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对隐患加以消除,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最大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 童校.试论消防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对策[J].价值工程,2012,31(31):57-58.

第9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范文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作环境多变性都决定施工现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们面临的施工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工程各方没有履行相应责任

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有些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

2.2相关制度、法律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消防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未能从施工企业一项目部一班组一施工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未能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无从考核。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考虑安全施工设施费用,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而委曲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我国法律跟不上形势发展,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目前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2.3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2.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

2.5安全资料管理有待规范

安全资料收集整理中假资料很多,很多资料只是简单复印,或资料收集人代签字。检查资料时会发现,上面的“检查情况”栏中多是“符合要求,满足要求”等字样,而到底怎么样才“满足要求”,填报人不得而知。安全资料还容易出现有头无尾、前后不对应等现象。

2.6建筑安全事故种类

据统计共有: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这六类伤亡事故。

2.6.1高处坠落

除管理和安全意识的因素外,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原因是安全防护投入不足,施工现场的临边防护不到位。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吊落。

2.6.2 触电

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现场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没有增设屏障、遮拦、围拦或防护网,造成施工设备或钢管脚手架碰触高压电线;设备、电动工具漏电等等。

2.6.3坍塌

坍塌的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范措施;未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地基与基础、地下管道工程施工方案;没有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或者围护结构设计不合理,支撑材料强度不够等。

2.6.4物体打击

造成物体打击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的机械设备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未做好。

2.6.5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

据分析绝大多数此类事故都出在塔式起重机上。其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塔式起重机的拆装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二是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不合格,工作责任心不强;三是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不规范,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四是机械设备本身的技术故障多。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对企业施工设计方面的分析

设计单位在对建筑工程勘察的过程中,由于质保体质还不是很健全,不能有效地落实质量责任,致使在建筑勘察过程中深度不够,不能确保施工设计的质量,也不能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给予保证,这就给建筑施工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问题。

设计单位的部分人员对建筑工程的受力路线不能进行有效地控制,只重视在设计强度上计算安全,从而忽视了建筑整体强度极限。这样就致使局部受力过大,影响整体的建筑施工。

3.2对行政管理方面的研究

在行政监管这一方面,我国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的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可是,有一部分建筑行政部门不能充分重视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导致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管理权和处分权相背离的现象。这样,就降低了安全监管力度和有效性地发挥,更无法对安全监督管理的建筑工程进行强有力的行政监管,间接地促使安全隐患的出现。

3.3对企业竞争方面的研究

许多建筑企业为了能够更多的接到施工任务,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揽工程任务。例如,越级承包建筑工程任务,没有资质分包建筑工程项目等违法行为,这样就会出现各个建筑施工企业恶性相互竞争,片面关注施工工程工期,降低工程的造价成本,追求施工工程最大化利益。相对的,就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视而不见,也无法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到实处。这些都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留下了致命的隐患。

随着各大建筑施工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化,许多企业都以实现最大化利益为目标。这样,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就不会投入应投入的资金来购买安全管理设备,于是,建筑施工现场就会发现安全生产器材和安全生产工具的缺失,从而降低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不安全因素的增加,也会使施工现场出现无序化。安全管理不能有效的控制,建筑工人的安全也就不能有保障,那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会随之增加。

3.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对行政部门来说,我们必须加强管理力度。每个行政部门都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依法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并且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控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的安全管理体制,加强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

全面贯彻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度。在建筑施工前,施工企业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该签订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详细解说。当施工企业逐步完善本身安全管理机构的时候,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也会相应的配备齐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保证建筑施工安全有效的进行。而且,施工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的改建、新建、拆除等活动,都应改持有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设备等等。施工部门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有违章指挥操作者,马上制止。

中国地域辽阔,气候差异性非常大,土质也不一样,建筑形式宜不同。例如,西北干旱少雨,西南潮湿多雨,这样的建筑施工就应该于气候结合,因地制宜。采取风水理论,因为它是地球物理学、水文地质学、宇宙学、气象学、环境学、建筑学多种学科综合一体的一门自然科学。主要宗旨是详细周密地考察、了解自然环境,利用和改造自然,并能有效地创造舒适良好的居住环境,让无论是建筑单体,还是园林小品,都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这让游客游览观光的时候就不会为自身安全有所担心。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加强建筑工作人员平时的日常生产教育工作,定期对建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考核,设定奖惩制度,有效地提高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凡是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门一定要取得当地劳动部门联系,对其安排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机器、新工艺方法时,建筑企业项目部都有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对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4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

4.1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安全管理

现场文明施工,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尤为重要。办公、宿合、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合理组织施工,真正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的隔离;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优化员工的工作与休息场地环境。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与此同时,有效地增强建筑施工场地安全的综合管理。

4.2制定辅的激励机制

制定合理的辅激励机制,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精神层面上的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化被动为主动”,更为有效的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通过与奖罚制度挂钩的安全管理,形成有益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比如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举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并积极鼓励员工参与,增强相互信任度,提高自身的认可度。并通过实际活动,增强自身对安全施工的认同感,从思想上彻底转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的质的飞跃。

4.3完备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制度

一种必备的“执法”手段即是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首先,项目经理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定、办法实施,坚持自检。其次,增加检查频率。企业层次每季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的针对各专项进行抽查,要制定一套专兼相符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督促施工现场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

狠抓责任制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严格安全考核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考核指标,真正对施工项目管理目标及其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实在地考评。同时,企业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施工作业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安全考核并在施工现场内部实行“层层负责落实,划区分片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实现有效安全管理的目标。对安全考核成绩进行多次汇总,并对多次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教育改进或予以辞退。

4.4通过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本质安全

技术与安全密不可分。从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从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批、交底、落实上下功夫。加强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可操作性、全面性、针对性,加强对交底的监督与落实,严格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做到依据规范、标准、方案、交底要求定量验收,不走过场,不乱签字,实事求是。同时加大对高、大、特、新、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根据建质1"20091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降低安全隐患。通过方案优化、设计优化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简化施工工艺,有效减少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作业场所的时间来避免安全隐患等技术措施,从而实现施工生产本质安全。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施工行业迅猛的发展,安全管理不仅仅涉及到建筑行业大生产与发展,还涉及到建筑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管单位、和行政单位各个部门都要对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严格分析,并提出相对的解决安全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既包括“管”,也包括“理”。具体而言就是不仅要管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分配,而且要“理”顺各项施工工艺的流程。在建筑施工之前就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准备,向作业人员交代清楚各自具体的施工工艺要求和施工技术措施,从而施工任务的圆满完成和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还要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随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将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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