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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环境治理精选(九篇)

工地环境治理

第1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治理措施

1工程概述

某矿区地处太行山北段的中-低山丘陵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西北部的太行山、恒山、燕山三山交汇处。最高海拔约1400m,平均海拔1000m左右,境内群山起伏,沟谷纵横,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植被发育一般,缺水,无常年性流水。采矿区凌乱开采,有台阶削石,有直接采坑开采,岩石大多处于裸露状态。经调查,现状主要是开采遗留大量采面、碎石渣堆、倾倒渣坡以及开采裸露平台等,治理区总面积总约3.5km2。

2地质环境条件

2.1气象和水文

项目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盛行西北风;夏季雨量集中,盛行东南风;春季干燥多风,秋季凉爽少雨。因受地形影响,年平均气温差别较大,分布趋势是自南向北递减,南部年平均气温为11.9℃。最热7月份平均气温为21~26℃,最冷1月份平均气温为-10~-5℃,南北相差5℃,气温年较差为30~31℃,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3℃(1961年6月20日保定站),最低为-30.6℃(1966年2月22日保定站)。该治理地面平均温度为9.8℃,6-7月最高,平均为26.1℃;1月最低,平均温度为-9.4℃。治理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51mm,多集中在7-8月,占全年降雨量60%~70%。七月下旬至八月上旬为暴雨期,最大日降雨量为99.3mm(1978年7月27日)。涞源全年除6-8月为东南风外,其他各月为西北风,年均风速为6.8m/s,年均无霜期为160d左右,最长年份为178d,最短年份为136d。最大冻土深度为1.3m。

2.2地形地貌

治理区地处太行山北段,县内地形一般海拔标高为800~1400m。境内群山起伏,沟谷纵横。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东北到西南,分布有东团堡、涞源、走马驿三个盆地,全县半数以上的土地集中在盆地。纵观全县境内山岭、沟谷、盆地相间,地形复杂,植被发育较好。

2.3水文地质背景

治理区地下水除赋存在松散岩层中外,主要存在于基岩裂隙中。该区由元古界变质岩和燕山期花岗岩体构成。由于后期构造变动及风化作用的影响,当地形成了厚约30m的风化壳裂隙水区。地下水富集受地形地貌控制,特点是埋藏浅,埋深一般小于5m,富水性均匀,但富水程度弱,单井出水量为5~10m3/h。受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综合影响,全县地下水循环交替迅速,水质普遍较好,绝大部分地区属重碳酸钙型水,均属淡水区。矿化度均值为11.9mg/L,最大值为31mg/L,最小值为7.32mg/L;pH值在7~8,为中性弱碱性反应;总硬度一般在12.0(德国度),最高值为38.4(德国度);总碱度一般在4mEq/L,最大值为23.1mEq/L,适合灌溉和工业用水,大部分符合饮用水标准。区内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盆地区还有山区侧向补给。地下水主要从西北向东南径流,拒马河、唐河是区内地下水的排泄通道。涞源盆地有少量人工开采。

2.4不良地质隐患

该治理区地形复杂,山势陡峻,高差悬殊,沟谷纵横,切割剧烈,发育多条冲沟。调查发现,多数冲沟呈“U”型,纵坡比较大,沟内植被覆盖良好,堆积物源较多。泥石流主沟流域为典型的中低山地貌,流域内最高海拔高程分别为1015m、725m,最低海拔高程分别为560m、545m,相对高差分别为455m、180m。沟长分别为2.8km、1.4km,流域面积分别为2.0km2、0.67km2;沟谷深切,地势陡峻,地形坡度大,谷坡为30°~45°。主沟沟床比降为128‰~166‰,平均比降为147‰,下段沟谷呈“U”形,中上段呈“V”形。沟道内矿山开采堆积大量的废渣废石,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大量的固体物源。根据泥石流沟域基本特征和参数,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附录D.5“泥石流发育程度量化评分及评判等级标准”,各个泥石流易发程度评分分别为75分、73分,其易发程度属轻度易发。

3工程治理原则

一是坚持恢复治理与河北地质环境规划相结合的原则。矿山开采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环境和植被,本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与治理区旅游和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十三五规划相结合,尽可能为当地政府后期发展提供服务。二是坚持整体规划,分期治理,远期治理效果与近期治理效果兼顾的原则。三是坚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兼顾景观的原则。本矿山环境治理方案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距离公路及村庄较近的项目区,适当考虑后期景观效果,以利于收获较好的社会效益。四是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2]。本矿山环境治理方案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以便获得较好的治理效果。

4治理工作方案

4.1地形整治工程

平台整治对象主要为项目内的采矿平台、渣堆及残山,基于方便施工和充分恢复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对治理区内不同时期形成的采矿平台进行最大程度的整合,治理区内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仅对治理区少量残山及渣坡进行清除,主要工程为对原有的采矿平台进行场地平整,并拆除治理区内原有的建(构)筑物[3-4]。

4.2坡面清理及治理工程

项目治理前,首先对裸露的岩面进行清坡,清理岩面上活动的岩块、危岩,临空存在的岩石以及存在较大裂隙的有安全隐患的岩体。除此之外,还要清理虽然稳定但是岩石的棱角等临空在岩面外的岩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消除,以确保现有边坡及岩面的稳定。涉及掌子面的,一般在掌子面前进行整体回填,使其恢复原始地貌,在回填后的坡面上坑穴换土种植紫穗槐进行坡面绿化,对掌子面较高的实施回填形成四级台阶,平台之间由35°边坡进行连接,边坡高度为3m,台阶宽度为2m。涉及边坡局部或整体削坡的工程的掌子面及边坡,对掌子面进行整体削坡,根据现场条件下部灰岩按照1:0.27~1:0.36坡率进行削坡,在灰岩与泥质灰岩衔接处留有5m宽的平台,平台上部泥质灰岩按照1:0.58坡率进行削坡[5]。

4.3挡墙工程

为保证渣堆坡脚的稳定性,在治理区边坡坡脚处布置高为0.6m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挡墙直角梯形结构,墙胸直立,墙背坡度(高宽比1:0.1),墙高0.6m,基础埋深0.4m,顶宽0.3m,底宽0.4m;在基底设有0.1m厚C15混凝土垫层,垫层超出挡墙底两侧各0.1m,墙顶采用1:3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墙胸外露面勾凸缝;墙身设置泄水孔,采用直径110mmPVC管,孔身倾向墙外,坡度不小于5%;孔身附近墙后回填滤水砂砾石,含泥量小于3%,回填厚度不小于0.5m、宽度不小于0.3m,滤水层以下回填黏土。挡墙每隔15m设置一条变形缝,缝宽20mm,自墙顶做到基底,缝内塞填沥青防渗棉麻材料。

4.4绿化工程

4.4.1平台绿化

基岩平台覆土厚度1.0m,栽植臭椿和荆条混交林,平台撒播草籽面积44713.41m2。臭椿选取树高1.0~1.2m,胸径3~5cm,种植株行距为4m×2m,共5589株;荆条选取树高0.8~1.0m,种植株行距为4m×2m,共5589株。治理区平台绿化共需客土44713.41m3。

4.4.2边坡坡面绿化

本次边坡坡面绿化主要采取坡面覆土0.5m厚,撒播草籽(含灌木荆条)绿化的方案。选用高羊茅、苔草、荆条等混合草籽播种,按150kg/hm2播种,草籽撒播面积为80381.31m2。

4.4.3喷播绿化

清除作业面杂物及松动岩块,对坡面转角处及坡顶的棱角进行修整,使之呈弧形,尽可能将作业面平整,以利于客土喷播施工,同时增加作业面绿化效果。其目的是保证施工前作业面的凹凸度平均为±10cm,最大不超过±15cm。采用φ6mm的线材进行编网,网孔规格为10cm×10cm。岩石处用风钻或电钻按1m×1m间距梅花形布置锚杆。锚杆长100cm。网与作业面保持一定间隙,并均匀一致。挂网可以使客土基质在岩石表面形成一个持久的整体板块。喷播基质材料采用泥土、腐熟的有机肥、保水剂、黏合剂、草纤维、缓释营养肥料等混合材料经过专用机械的搅拌后喷播在铁丝网上,厚度为15cm。将处理好的种子与纤维、黏合剂、保水剂、复合肥、缓释肥、微生物菌肥等经过喷播机搅拌混匀成喷播泥浆,在喷播泵的作用下,均匀喷洒在工作作业面上。在完成喷播之后,为减少水分蒸发,需要对喷播的区域利用无纺布或者草帘进行覆盖。

第2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把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建设“山水苏州、人文”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整治”,在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及地质遗迹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快推进,初显成效

一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度抓好全面禁采工作,到底全区累计关闭露采矿山60多家,关闭率达100%。在全面禁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我区共有废弃矿山宕口150多个,破损山体面积近300万平方米。从开始,我区按照“沿湖、沿路、沿风景区的关闭矿山先行整治、分期分批推进”的整治工作思路,从试点着手,积极探索对关闭矿山整治的方式方法。至,全区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50个,治理复绿山体面积191万平方米,工程投资2.1亿元。为改善关闭宕底及周边环境,按照苏政办发8号文件精神,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原矿废弃地整治复垦成为农用地。近四年来,我区投资4200万元,累计治理复垦土地7000多亩。

二是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区内完成了全面禁采深层地下水的任务,从而使得地面沉降灾害得到了有效控制。近几年,除了完成数十处滑坡、崩塌灾害点的治理外,还重点对金庭镇岭东湾地面塌陷等9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专项治理,区内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消除。

三是加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及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太湖西山岛是江苏省内第一个国家地质公园,根据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布局和地质遗迹保护的要求,按照地貌形态、地质遗迹特点及景点分布,在四平方公里“功能核心区”内我们努力形成“二一四二”地质遗迹保护格局,即保持两个优势地质景区,打造一个地质旅游枢纽地位,完成四个地质遗迹的开发和保护,抓好两个后备景区的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由我局承建的投资额达1800万元、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的地质公园博物馆新馆也将于今年5月建成。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专业的生态恢复和治理工程。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了《苏州市区矿山环境整治“十一五”规划》,用规划的形式将全区的矿山整治工作实行扎口管理,有序开展。通过编制规划,率先对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等主要沿线的采石宕口进行环境整治。我们按地理位置大体分为三大区域:一是苏州绕城高速公路两侧;二是主要风景名胜区;三是西山地质公园区。列出了五年整治工作的时间表,分期分批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坚持由点到面。根据废弃矿山的自然环境特点,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我区确定了开发区内的旺山关闭宕口作为关闭矿山综合整治的试点。该工程主要采用“生物防护”技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施工,总投资600多万元,复绿面积8万多平方米。该项目被上级部门评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列为国土资源部部级项目,受到了部、省、市各级领导的肯定。,我们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先后实施了张桥、天然居两个矿区边坡的整治复绿,治理面积13万平方米。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我区把5个被列为部、省级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来实施,通过抓大项目带动小项目,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我们重点开展了藏书花岗石料厂的山体整治工作,该工程分二期实施,整治面积16万平方米。,将木渎尧峰采石厂整治项目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首期项目和启动项目,总投资近800万元。这两个项目于7月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开展了金山浜矿区治理项目,总投资5800多万元。今年又将启动西山岛金龙建材矿整治项目,工程总投资4000多万元,该项目于被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列为重点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矿山开采对太湖和西山景区的影响。

四是坚持防治结合。,我局委托专业部门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复查评估,重新确定了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新增3个点)作为群测群防点,在摸清现状的同时,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群众、单位发放“明白卡”。明确责任单位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同时建议区、镇政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的力度,实行区、镇两级政府负责制,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不断推进,提升水平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区在矿山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一定进展,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一是政府重视,财力保障。各级政府的重视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前提。我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工作扎口在国土部门。坚持以区级投入为主,做到区镇联动,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运用现有扶持政策,筹措资金,形成了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的良性机制。为加强治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区财政开设地质环境治理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目前,区财政已落实整治资金1.4亿元。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我们认真执行省厅《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在管理中逐步建立了四项制度,1、方案 设计、立项审批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方案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经市以上部门组织审查后报区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2、工程招投标和预、决算制度。承担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和绿化施工等相关资质。3、监理和审计制度。施工期间的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实行旁站监理和跟踪审计。4、竣工联合验收制度。项目竣工由国土、监察、财政、审计联合从项目现场到施工资料进行验收,严把质量、技术、进度和资金关。

三是围绕核心,完善规划。地质遗迹群是地质公园的核心,也是整个地质旅游的核心。西山地质公园建设正处于一个起步和探索阶段,随着建设的不断深入,原有总体规划已不能满足现在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今年我们确定对《苏州太湖西山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目前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展开,所需的资金也已落实。

第3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地质公园 措施 施工方案

Abstract: This article briefly describes the Tancheng Maling Mountain Provincial Geopark governance-building program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gram Geopark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国家。随着近年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方面的问题,大力加强在该方面的投入,一批严重威胁城镇、乡村和基础建设的重大隐患得到治理。而通过治理建设成为地质公园则是所有治理方法中比较受到推崇的方法之一。

一、工程概况

山东郯城马陵山省级地质公园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绵延于郯城县东部,西临临郯苍平原,东近黄海,南濒江浙。

马陵山地质公园划分为麦坡断裂景观区和司家恐龙足印化石景观区两个园区。地理坐标:东径118˚23′29″–118˚29′21″,北纬34˚31′35″–34˚42′54″,总面积25km2。

麦坡断裂景观区,范围:北自高峰头镇小麦城,南到红花乡孙塘,西起马陵山西麓,东至苏鲁省界;边界:北为小麦城村东田间小路,西自山脚线,东、南以苏鲁省界为边界;面积10km2。

司家恐龙足印化石景观区,范围:北自九道湾林场,南到马陵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穆柯寨,西起马陵山西麓,东至沭河东岸及老虎崖;边界:北以县界为分界线,西自山脚线,东为沭河东岸线,南到归义–司家公路南100m;面积15km2。

工程内容:本次工作中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包括地质公园边界的围封工程以及前期采石坑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二、工程目标

目标: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三、 施工工序

根据治理方案设计结合该工程特点,该项目工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围封工程、采石坑治理、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工程。三项工程可以同时启动、合理安排、流水施工。

围封工程施工的基本顺序为:测量放线开挖基槽灰土垫层基础施工墙体垒砌墙顶施工。

采石坑治理施工的基本顺序为:坑底清理石渣清运浆砌石护坡。

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工程由科考步行桥、木栈道、石阶路三部分组成。三者可以同时施工。

四、组织保证措施

(1)为了充分利用施工空间和时间,应用流水段均衡施工流水工艺,合理安排工序,在绝对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施工空间,科学组织结构,机械操作业同人工施工的立体交叉作业。

(2)早选定各专业队伍并对其实施严格的管理控制。各专业队伍进场前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总进度计划编制专业施工进度计划,各单位必须参加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把每天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问题落实解决。如因专业队伍延误影响总进度关键日期,则要求其编制追赶计划并实施。

(3)严格工序施工质量,确保一次验收合格,杜绝返工,以一次成优的良好施工,获取工期的缩短。

(4)地质遗迹保护工程综合性强,牵涉面广、社会经济联系复杂,可能有难以预见的因素而拖延工期,尤其在围封工程施工阶段。为保证工期在各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当然这些工作需要业主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5)为最大限度地挖掘关键线路的潜力,各工序的穿插要紧凑,工序施工时间尽量压缩。石渣清运可随时插入,不占用主导工序时间,各工种之间建立联合验收制度,以确保施工间、时间充分利用、同时保证各专业良好配合,避免互相干扰和破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工序时间的延长。

(6)为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强度,我们将最大限度地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基槽的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木栈道的材料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吊运,步行桥的混凝土采用商品砼等。各专业配备专用中、小型施工机具。现场大型机械将配备挖掘机二台,砼输送泵一台,运输车四台,起重机一台。这些都是完成计划的有利保证。

(7)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从科技含量争取工期缩制。例如:采用砼泵送技术,掺加高性能砼外加剂,有效缩短技术间歇时间,满足施工工期要求等。

五、 主要施工方案

(一)施工段的划分

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3个各自相对独立的流水施工段。围封工程为一个施工段,采石坑治理为一个施工段,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工程为一个施工段。

(二)施工流程

为了贯彻空间占满、时间连续,均衡协调有节奏的原则,保证工期按照总控计划完成,围封工程、采石坑治理、步行桥、木栈道、石阶路等从时间和空间上交叉施工。

(三)主要施工方案

1、围封工程

在麦坡主园区西侧临近园区边界修建围墙,从园区中部生产路起向南修建1500m。

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基槽,地基基础采用人工或蛙式夯夯实,夯实平整后再铺设20cm的灰土垫层。垫层上面人工砌筑0.6m高的普通烧结砖基础(其中顶部的0.1m露出地表),烧结砖基础上面是1.8m高的围墙主体,顶部是0.3m高的围墙顶。施工方法参见围墙断面图,围墙建成后的效果参见围墙效果图。

2、采石坑治理

在麦坡园区南侧有一处早期遗留下来的采石坑,面积约24000m2,对该采石坑进行地质环境治理以及景观美化。对采石坑底面进行深挖、平整,使底部蓄水,对采石坑南侧一段长约60m、高约6m的不稳定斜坡进行护坡。

利用挖掘机对坑底平均下挖约2m,选择形状较规则、大小适中的石块对南侧不稳定斜坡进行景观护坡,用自卸式运输车将石渣清运到场地外后,对坑底及边坡进行适当平整,使其达到视觉美观。

不稳定斜坡采用M5.0混合砂浆砌乱毛石护坡,底截面宽1.5m,顶截面宽0.5,石材规格直径0.5―1m,大石块间隙中可用小石块填缝。墙体每隔20m设置一道伸缩缝。

共需清理土石方量约48000m3,场地平整面积约29100m2,需混合砂浆砌乱毛石约360m3。

3、科考步行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桥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桥体总跨度为42m,外饰面做法采用干挂或湿贴两种施工工艺,石材选用莒南县产出的与园区内地层年代一致、颜色一致的红色石材。桥面长42m,宽4m,拱圈跨径26米。

桥体施工前应对现场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探,由专业部门出具详细地勘报告,根据地勘报告情况确定桥梁基础做法、深度等详细数据,为节省造价,桥梁结构理论上采用钢筋混凝土平板桥结构,桥拱造型为外饰面造型。桥体栏杆为成品市场栏杆,桥体相应位置预留卡槽,直接安装。

4 木栈道建设

在科考步行桥北侧以科考步行桥为起点,先向西横跨麦坡断裂地质遗迹,再沿丹霞地貌西侧向北,修建一条木栈道。规划木栈道修建到园区中部生产路,本次木栈道的长度1350m。

木栈道宽2m,栏杆高1.1m。基础采用机械开挖,人工修整,使用商砼浇筑基础。除基础外全部采用防腐木材,防腐等级A级。其中防腐木柱规格为200*200mm,梁100*200mm,面板为45mm厚,栏杆立柱为150*60mm,栏杆扶手为180*100mm。

5、石阶路修建

规划在园区中部生产路自木栈道终点起,沿丹霞地貌、麦坡断裂东侧向南修建一条石阶路,最终与木栈道形成一个环形回路,终点为科考步行桥北侧。本次修建石阶路1000m。

石阶路材质选用莒南县产出的红色石砖,石砖规格为650*350*200mm(长、宽、厚)或650*350*100mm(长、宽、厚)或480*350*200mm(长、宽、厚)。

铺设石阶路时,根据不同的地势情况、地表特征,选用不同规格石砖或者搭配使用,要求做到与环境协调、美观耐用。

第4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流域性;拦渣墙;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131-02

矿产资源是人类和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矿产资源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也破坏了自然环境。采矿活动及堆放的废弃矿渣因受地形、气候条件及人为因素的影响,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起步较晚,技术尚不是很成熟,目前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的项目由于受资金限制,治理范围较小,效果不是很理想,为了更有效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更合理的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采用流域性治理的方案对枣乡峪流域内乱石沟矿区进行治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今后实施流域性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探索、积累经验。

一、工作区地质环境问题

矿区地形陡峭,沟谷狭窄,采矿形成的矿渣、废石堆放混乱,大量矿渣沿自然边坡及沟谷堆放,形成又高又陡的渣堆,不仅堵塞河道,同时形成了不稳定斜坡,如遇暴雨发生山洪暴发,易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矿区内由于矿工多,活动集中,大量粪便、生活污水等直接排入河中,造成细菌和大肠菌超标。

二、治理方案设计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乱石沟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情况,结合矿区实际情况,采用在乱石沟下游修建2座拦渣墙,主要起到拦挡矿渣,防治遇到强降雨时上游矿渣被雨水冲刷至枣乡峪主河道内,确保下游居民及矿山的安全。

(一)拦渣墙设计

拦渣墙设计的目的是:固定、拦挡废渣,防止废弃矿渣挤占河道,形成泥石流隐患,调节河床比降。

拦渣墙的形状参数。根据现场地形情况及墙体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拦渣墙高6m,顶宽2.0m,底宽6.0m,墙体上游坡度为1∶0.5,下游坡比为1∶0.2。其中1#墙体长66.0m,2#墙体长46.0m。

根据现场槽探查明墙体基础位置的地层情况,拦渣墙处地层分为矿山废渣、砂砾石、漂石和混合岩三层,其地基承载力分别为150kPa、350 kPa、1400kPa。结合现场地层情况及相应的岩层承载力标准,建议采用天然地基,持力层可选在砂砾卵石层或混合岩层。

1#墙位于1120坑口西北部渣堆下部,墙体两肩均嵌入基岩中。设计基础埋深2.0m,平均开挖深度为3.5m,开挖宽度为7.0m。溢水口位于墙体东部,按梯形设计,底部过水面宽8.0m,高2.0m,坡比为1:0.5。2#拦渣墙位于1140坑口北部渣堆下部,设计基础埋深2.0m,平均开挖深度为3.5m,开挖宽度为7.0m。拦渣墙设计参数(见表1)。墙体地面0.2m以上布置泄水孔,共设计2排泄水孔,泄水孔高0.3 m,宽0.3m。泄水孔盖板用C25钢筋砼预制或购买相应标号的商品预制板。泄水孔水平孔间距为4.0m,垂直孔间距为2.0m。为了防止水流冲刷墙体前部基础,在溢水口下部紧邻墙体处修砌消能池,池长8.0m,宽2.0m,深2.0m。

(二)洪峰流量计算

乱石沟金矿属于小型矿山,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洪水重现期为20~10年,本次按照提高一个档次进行防洪,即按照50~20年的重现期进行设计,具体讲按照20年一遇(频率为5%)进行设计,按照50年一遇(频率为2%)进行校核。

流域参数根据矿山提供的矿区1∶50000地形图确定,1120、1140坑口主要由南、北向乱石沟支流控制。本次洪流计算参数采用1120坑口确定的流域参数。1120坑口以上流域面积2.14km2,沟道长度2.75km,沟床比降0.344。

1.根据“中国公路科学研究院的经验公式”,没有暴雨资料,汇水面积F小于10km2,估算结果见表2:

2.推理公式。洪水流量按1984年出版的《河南省中小流域设计暴雨洪水图集》推荐的推理公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3:

本次洪水流量采用推理公式计算的结果。

(三)拦渣墙墙顶溢流口设计及过流验算

拦渣墙溢流口按照梯形断面设计,底宽取河道一般过流宽度为8m,边坡系数0.5,深1.5m,治理段沟床比降按照三号坑口15°(0.268)控制。过流演算按照满宁公式计算,计算结果见表4:

经验算,溢水口满足过水要求。

(四)拦渣墙稳定性分析

通过利用郎肯理论计算公式和库仑理论计算公式初步计算对比分析,采用郎肯理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比较合理。从表4、表5可以看出, 设计拦渣墙高6m、顶宽2m、底宽6m。经验算抗滑移安全系数为2.13~2.76,远大于规范要求的大于1.3,抗倾覆安全系数为7.73~9.72,远大于规范要求的1.6。稳定性验算表明,该拦渣墙设计合理。验算结果见表5。

第5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一、初步成效

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市)3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60个、部级生态村1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1600个;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133座,已建立垃圾清扫保洁队伍的行政村累计达4088个;完成存栏猪200头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433家,建成畜禽生态养殖小区13个,建成粪便收集处理中心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创建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地50个,完成2400多个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20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清水河道”工程建设5755公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面积834万亩,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252万亩;完成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8个市级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完成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6547家。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09年,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6.2%,出境水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分别比2006年提高25、58.3、16.7个百分点;市区空气质量好于等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8.7%,比2006年提高4.5个百分点;主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比2006年下降近15个百分点。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2008年7月,我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大力实施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出台全国首个地市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提出今后10年将认真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河沟池塘整治等农村突出问题。坚持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生态市考核任务书之中,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逐年增加考核权重,初步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市政府出台《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市本级财政对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每村11万元进行补助。市政府出台《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在椒江柏树里村、玉环双峰社区等地开展跨产业排污权交易试点,由企业出资帮助农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削减的部分COD排放量作为企业扩大发展的排污指标,进一步拓宽了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的筹措渠道。椒江区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若干意见》,区财政共投入3450万元用于村庄整治的以奖代补,对通过验收的示范村、整治村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同时,出台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已有152个企业与129个村结成对子,合作资金达4600多万元。温岭市投入6.6个亿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按90%进行补助,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按40%、配套管网按300万/公里进行补助;每年落实300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清扫队伍统一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置;建立2500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对按时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治理项目,按沼气池容积实行“三级财政补助”。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狠抓生态系列创建。每年出台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部级生态村、省级生态县和生态乡镇以及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创建工作。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结推广厌氧无动力、厌氧微动力、沼气净化、人工湿地等治理工艺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计划五年内全面完成市区727个不能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三是狠抓生活垃圾整治。市委召开全市垃圾处理现场会,出台《关于农村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若干意见》和《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考核意见》,明确平原农村“户收、村集、镇中转、县处理”和偏远山区、海岛农村推广“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捡、生态处理”的思路,力争到2012年全部行政村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四是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大力推行沼气工程建设,形成“猪-沼-果(蔬)”农业生态模式,努力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坚持以“两减一控一提高”为手段,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不断提高化肥农药污染治理水平。五是狠抓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截污控源、生态修复、应急监测等保护措施,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建立完善长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有效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六是狠抓河沟池塘疏浚整治。重点开展以农村河道沟渠和池塘疏浚、清淤为重点的“清水河道”建设,建立落实河沟池塘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主干河道低水位不断流的治理目标。

(四)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编制实施市区及六个县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严防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整治,部署开展冷冻染线业、橡胶业、制鞋业、家俱业、三废银回收业、工艺制品业环境整治以及医化、电镀等行业深化整治,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平原河网水环境整治,编制实施椒江水系等7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抓好市区内河水环境整治工作,编制《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及四个子规划,制定《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狠抓市区水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有效改善了内河水环境质量。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管,坚持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飞行斩污”行动和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大农村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农村地区环境隐患排查和调处,有效确保农村地区环境安全。

(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2008年6月以来,我市先后在《中国环境报》、《日报》等刊发290余篇反映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等方面的新闻报道。部署开展环保手机短信宣传和永久性宣传标语设置工作,将环境质量指标、农村环境保护等贴近百姓生活的内容,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社会各界共约2万人;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设置环保永久性宣传标语约240块。全面启动“环保、全民参与”行动,推出省首个市级环保电视专栏《环保》,每周一期,内容涉及农村环境保护、水环境整治等内容。2009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大力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月活动,联合举办“农村环保行”采访活动,精心制作《美丽新、绿色新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片,并通过农村远程教育网在全市农村播放,社会反响比较好。编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例》、《农村环保小知识》等农村环保宣传册,积极推广各地农村环保亮点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农村环保理念。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令人担忧,金清河网、椒北河网、玉环河流三大水系水质还比较差,农村饮用水源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农村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区域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

(二)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工业的结构性污染严重、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医化、固废拆解、电镀、食品、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大多紧邻农村地区或居民区,对农村地区的影响仍比较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整治任务仍然相当繁重。同时,经济企稳回升对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三)农村环境保护任务依然繁重。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比较普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仍十分繁重,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于资金缺口大,推进难度比较大。农村地区环保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环保机构和农村环保协管员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抓好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今年要力争创建省级以上生态县2个以上,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个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48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完成275家存栏猪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新建养殖小区26个;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40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数10万人;完成清水河道建设350公里。积极培育农村环境保护示范工程,重点抓好微动力生化、沼气净化、人工湿地、生态塘等农村生活污水示范工程建设,抓好天台县雷峰乡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置经验的总结、提升和推广,抓好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6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活动。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当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防治结合的方针,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和方法,普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第八条对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

第九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如实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矿山地质环境的相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密。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省实际,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依据上一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利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二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治理项目。

第三章保护

第十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十四条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施工,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进行回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有采矿许可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已建和在建的矿山企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采矿权人应当编制,并报原采矿许可机关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基本情况及地质环境现状;

(二)开采矿产资源对矿山地质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评估;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及保障措施;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开采,避免崩塌、滑坡、地裂,防止或者控制地面塌陷等矿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废石和尾矿等废弃物。

第二十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减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影响,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和水系破坏。

第二十一条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对具有科研和利用价值的地质遗迹、景观以及文物古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四章治理

第二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矿山被批准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

第二十三条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保证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行勘查、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勘查、设计后方可施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采矿权人不具备治理恢复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五条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质量。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

第二十六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采矿权人或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单位应当每年将治理情况报告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应当达到下列主要标准:

(一)整治被破坏或者废弃的土地,使之恢复到适宜植物生长、水产养殖或者其他可供利用状态;

(二)整修露天采矿的边坡、断面并实施绿化,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

(三)采取封闭、充填或者人工放顶等措施,使地下井、巷等采空区达到安全状态;

(四)处置矿山开采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地表水水质得到恢复。

对具有观赏价值、研究价值的矿山遗迹,鼓励开发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旅游区或者矿山公园。

第二十八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由采矿权人向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经验收未达到治理恢复标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新治理,治理费用从保证金中列支。保证金不足支付治理恢复费用的,由采矿权人补足。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实施前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其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多渠道融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治理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投资人可以依法享受投资收益,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款规定的已关闭或者废弃的矿山,其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治理恢复能力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完成后,由矿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因采矿而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治理后可用于耕种的,经验收确认后,可以依法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从废石(矸石)、尾矿中回收矿产品的,可以依法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市或者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和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单位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时,可以对下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第三十六条开采矿产资源发生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或采矿权人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的行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第十条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

(二)未依法批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

(三)未依法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的;

(四)违反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探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治理措施,治理费用由探矿权人承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未进行回填、封闭的;

(二)对形成的危岩、危坡未采取治理措施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而未编制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编制;逾期未编制的,予以警告,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扩大开采规模,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未经批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未按期治理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拒不治理或者拒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治理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查费、设计费、监理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业务的施工单位处工程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止相应业务,降低相应资质等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的;

(二)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治理恢复工程质量的;

第7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明确规定,作为矿山采矿权人有责任对矿山开发中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但是由于受到我国国情及社会形态影响,只有很少一部分矿山企业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再加上我国小型矿山的比例近95%,所以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不合理开发、无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等现象十分普遍,导致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及周围生态环境都遭到了严重破坏。本文认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1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地方政府及矿山企业大力开发矿产资源的主要目的在于创造经济效益,而大部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过于强调经济效益最目标,而严重忽略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矿山企业运行中没有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从而使矿业开发中不断衍生出新的地质环境问题,从而使其进入到一个恶性循环中。现阶段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依旧处于较低水平,矿产资源开发创造的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创造的综合效益一直处于相互矛盾状态。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相对较为薄弱,虽然很多法律条文中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中必须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治理,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具体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章进行界定。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部门的分散导致其环境执法管理存在职责交叉现象,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是限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主要原因,而且该项工作在开展中严重缺乏完善法制保障,难以威慑一些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行为。一些开采时间较长的矿山已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但是在追责过程中难以找到主要责任人,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来源的不持续性,使其难以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保护与治理机制,从而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成效普遍较差。

1.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应用技术落后我国矿山企业主要以小型矿山企业为主要成分,由于这类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矿坑设计不合理、采矿方法不当以及工艺技术落后等问题影响,甚至一些小型矿山企业还在使用“崩塌法”“放大炮”等传统开采技术进行矿产生产,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严峻性和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难度。再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一般的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无法满足矿山地质环境实际需求,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受到矿山地质环境复杂、调研工作不到位以及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存在治理不彻底、治标不治本等问题,这势必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产生影响。

2、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2.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实施现阶段我国有关部门必须要将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机制作为主要内容,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科学化方向发展,以便于可以在新时期实现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特点来完善环保的法律法规,并要基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建立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将监督管理贯穿到各类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这样才能使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道路。再者,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要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主管部门后要求其不断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通过执法力度来彻底消除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制,确保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来提高矿山环保力度。

2.2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矿山开采技术水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依靠先进采矿技术作为支撑,因此,这便要求我国矿山企业及相关领域要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与技改力度,全面推动我国矿山生产领域进入新一轮产业技术升级,这对实现我国社会生产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矿山企业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逐步施行强化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政策来推动其不断改造设备及生产工艺,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材料投入到矿产资源开发中,确保矿山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降低对矿山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

2.3加大科学技术在矿山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与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所以矿山企业要不断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及治理技术的研究应用,尤其是要不断加大对矿山的综合利用、尾矿、矿渣等开发利用的科技投入和生产开发研究工作,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矿山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率,也可以降低矿山开发中对地质环境产生的影响。矿山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积极引进和使用矿区损毁土地复垦及生态重建技术,通过加大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力度来提高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2.4境保护的经济政策,通过建立一个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来调动社会各领域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资金难得问题。各地方政府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优惠政策,调动矿山企业和全社会积极投入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中,将矿山环境治理纳入到经济市场机制中,通过我国经济市场的调节作用来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这对实现我国社会各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3、结语

第8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矿山;采空区;治理;生态环境保护

1、引言

1.1矿山基本情况。新疆铁厂沟煤矿位于伊宁市西北方向的铁厂沟内,行政区划属伊利县巴彦岱镇。目前主要开采A组、B组浅层煤,经过四十多年的开采,已基本采完。目前A组、B组浅层煤开采后形成多处采空塌陷坑,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1.2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2.1自然地理概述

(1)地形、地貌。铁厂沟煤矿矿区位于伊宁盆地的北缘,北天山南麓的低山丘陵地带,区内冲沟发育,地形变化较大,矿区地形总体西北高、东南低,向东南方向倾斜,区内海拔高程725-915m,相对高差190m,在A组、B组煤的第一水平采空区形成多处地面塌陷坑。

(2)气象、水文。矿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多年平均降雨量428.10毫米,蒸发量2364.8毫米,气候干燥,光照时间长。多年平均气温8.66℃,极端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39℃,最大冻土深度1.8m,多年年平均日照数2764.6小时,全年风速不大,风向以西北为主,且多集中在夏秋两季,最大风速为5.0级,一般在2-3级。矿区苏阿勒马特河穿过矿区,是矿区唯一地表水系,为常年性水流,年平均流量0.24m3/s。

1.2.2地质概况。矿区出露地层主要有三迭系(T)、侏罗系(J)、第三系(E+N)和第四系(Q)。

1.2.3水文地质概况。矿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碎屑岩类裂隙水。

1.2.4工程地质条件。(1)区域稳定性。矿区位于区域活动断裂附近,地震设防基本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根据地质指标和地震指标,矿区属次稳定区。(2)矿区岩土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根据矿区出露的地层岩性将岩土体划分为岩体和土体两大类:①岩体。矿区内出露的岩体属较坚硬―软弱互层状的砂岩、泥岩岩组以层状构造为主,软化系数低,抗水、抗风化性能弱,力学性质较差。②土体。矿区内出露的土体属碎石土及粉土,广泛分布于矿区,覆盖于侏罗系之上,工程力学性质较差。

1.3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矿区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采空塌陷区的影响。铁厂沟煤矿较大规模开采始于1957年,目前主要开采A组、B组浅层煤,经过四十多年的开采,已基本采完,目前形成30余处采空塌陷坑,塌陷坑深度多在10m左右,最深可达30m,形状多为椭圆状和圆状,直径多在10-20m,最大可达30m。

矿山地面塌陷坑主要危害对象为区内煤矿矿井、工业广场、矿区运煤公路、运煤车辆、生活区、生产办公区及矿区工作人员。

2、恢复治理的意义

通过对矿区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塌陷区地形地貌及植被,从而使矿山资源尽可能得到最大利用,恢复植被提高矿区水土保持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生态环境意义。

3、地质环境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1实施的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消灭或尽量减少矿区存在的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各种隐患。通过项目实施基本恢复矿区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绿色矿山”。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投资多元化,解决生产矿山的无废开采与废弃矿山(物)的综合开发利用。

3.2地质环境治理的任务。地质环境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消除或减轻现状采空区,预防发生新的由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清除、充填现有采空塌陷区,科学、合理的设计防治方案;恢复治理工作符合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使地表环境恢复到自然状态;通过此次矿区采空区的环境恢复治理,消除、减少地面塌陷的发生。

4、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4.1地质环境治理原则及工作程序

4.1.1地质环境治理原则。依据矿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拟定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治灾与兴利相结合,绿色设计与绿色施工,保护和美化环境治理原则。坚持以治理矿区地质环境,控制人为采煤破坏生态环境,解决治理矿区探矿工程及矿山开采形成的地表及草场植被破坏、地面塌陷等隐患区地质灾害问题,改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

4.1.2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程序。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程序如下:

现场调查-可行性研究-前期勘查-施工组织设计-地质环境治理-植被恢复。

4.2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根据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主要包括采空区勘查和采空塌陷治理两个步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初步确定矿区A组、B组煤层的第一开采水平采空区为地质环境治理范围,治理方式初步确定为放顶回填碾压,根据开采现状确定治理面积约360000m2,现状塌陷坑深度10-15m。

4.2.1勘查阶段。由于矿山开采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形成了大面积的采空塌陷区,为了做出科学合理的治理工程施工方案,必需进行前期采空区勘察工作,详细、准确的查清采空区边界、埋深、走向、体积、顶底板状况以及围岩的工程力学性质等。

勘查工程主要采用资料分析研究、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包括地面物探和和钻孔内物探,如:浅层地层地震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瞬间瑞利波法、岩体声波纵波测试、钻孔超声成像等)、井探、钻探、室内测试等工作手段和方法。[1]

4.2.2治理阶段。根据其它煤矿治理采空区经验及相关规定,结合实地调查,针对采空区的规模及力学特征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根据勘查结果对A组、B组煤层的第一开采水平未塌陷地段的采空,区进行放顶,为回填碾压的选择提供依据。经过治理加固后,还应做好地表的防护工作,在地表上植树种草,以达到生态环境治理的综合利用目的。

5、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5.1社会效益。通过治理,消除了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的影响,从而保障运输公路及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恢复矿区及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当地经济的稳步发展和持续发展,为当地农牧民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利于社会稳定。通过对矿区地质环境的治理,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对人民生产及生活的影响,从而有效地保护了矿山生产设施,确保煤矿改建后安全生产,使矿山资源尽可能得到最大利用。铁厂沟煤矿目前正处于改扩建阶段,塌陷坑的存在对矿山的建设也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治理后将更有利于矿山建设开发。

5.2环境效益。通过对矿区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塌陷区地形地貌及植被,恢复植被提高矿区水土保持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一定环境意义。

参考文献

[1] 匡忠祥,宋卫东.《地下金属矿山灾害防治技术》冶金工业出版社,期刊杂志 1~75业.

作者简介

第9篇:工地环境治理范文

关键词:河道治理;水环境保护;措施

河道治理是维护整个河道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与手段,也是实现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关键内容。在人们对于水资源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的今天,如何维护河道的实际生态环境,实现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的保护目标,是现阶段社会环境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基于现阶段的甘肃省环境保护整体来说,其中还是存在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的相关问题的,对此在实践中要对于这些问题进行充分的解决,构建优质的水环境,进而提升河道以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质量。

1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与弊端

1.1生态护岸技术的滞后性

甘肃省的河道污染以及水环境的破坏问题是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累积形成的,现阶段甘肃省的河道污染以及水环境破坏问题已经尤为突出,相关部门在对河道管理以及水环境进行治理过程中应用的模式相对较为滞后与陈旧,无法从根本上实现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的保护。其中生态护岸技术是最为有效的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技术手段,但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其内在的价值与效能,甘肃省在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中应用此种技术相对较晚,内部人员对于该技术并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在实践中无法充分的发挥其内在的职能,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在实践中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持,无法充分的发挥其整体价值与效能。

1.2控污工作开展相对较为困难

在甘肃省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工业较为重视,虽然工业在实践中有效地推动了甘肃省的整体经济发展,但是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其中对于水环境的影响尤为严重。在甘肃省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工业生产活动都会在河道中排放各种污水,这些污水中甚至具有剧毒与重金属,无疑给河道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虽然甘肃省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在持续的开展过程中,但是水环境治理工作整体相对较晚,其治理方式也相对较为滞后,因为其污染程度相对较为严重,使得河道治理与水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收效甚微。对此,面对日益严重的河道以及水环境污染,要想真正地实现对其进行有效治理,提高对环境保护的目标,就要应用各种合理的方式与手段开展治理工作。

2河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策略

2.1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规划目标

在实践中要想有效地实现对河道的有效治理以及水环境的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划目标,基于正确的规划目标,全面开展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的保护工作。在进行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时候,要根据甘肃省的河道状况,有针对的明确目标。相关水利部门要综合实际的河道水环境具体状况,保障其制定的治理规划目标与其河道以及水环境的具体状况相一致;同时在制定相关治理规划目标的时候,明确工作重点,根据甘肃省的污染程度、治理难度以及生活实际需求,有针对的开展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而保障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2.2提升对河道清淤治污工作的重视,加强整体的工作力度

在河道以及水环境中,其实际的淤泥沉积状况对于河道的蓄水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对于河道的排水泄涝功能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清淤治污对于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措施与手段,在实践中要想真正的提升对河道的治理,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就要提升对河道清淤治污工作的重视,提升其整体的工作力度。相关部门要通过科学的方式对河道进行系统的勘察,进而加强对河道淤泥含量以及其污染程度的了解,根据其具体状况制定科学的清淤治污措施。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河道清淤工作主要就是通过人工清理、机械运输的方式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主要就是根据实际的污染类别、具体状况以及污染程度等内容对其进行系统分析。现阶段水污染治理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物治理方式。生物治理方式就是通过微生物细菌的方式开展,利用一些微生细菌对于水中的个别有机物的吞噬行为,实现水污染治理,在应用此种治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通过仪器为相关微生物细菌提供氧气,进而实现净化水质的根本目标。另一种是物理方式。此种方式就是在实践中利用沉淀、过滤以及磁场脉冲等物理方式开展作业,同时要适当地进行应用各种药物试剂治理各种污染问题。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污染类型以及污染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应用模式,在应用中可以通过加入相关药物,增强水中杂质的沉积效果,进而对其进行系统的过滤、清除以及排放。

2.3提升水体管理的实际效果

在实践中要想从根本上确保整体的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保护效果,就要加强对水体管理效果的重视。对此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根据制定的河道治理规范开展工作,这样可以有效的提升河道环境的治理效果,提升对各种污染问题的控制与管理,提升水污染治理效果。提升对河道环境的控制,全面控制水污染排放量,加强对排污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的重视,明确“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排污质量的有效监督与管理,保障其实际的污染排放物质与标准相符合;同时还要搞活水体,进而降低河道中污染物的堆积量,有效的减缓河道中的淤泥累积量,从根本上提升河道以及水体的自净能力,进而推动河道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4河道生态护岸技术的有效应用

生态护岸技术在河道治理以及水环境优化中有着重要的价值与作用,对此在实际的污染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水利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基于现有技术手段,总结经验,不断地学习以及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方式与手段,综合甘肃省实际的河道以及水环境整体状况,不断的优化完善生态护岸技术方案,充分的发挥其内在的效能,提升生态护岸技术在水环境保护以及河道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