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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乡规划的认识精选(九篇)

对城乡规划的认识

第1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规划; 途径; 内容与方法 Abstract: This paper is mainly about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 summed up the past treatment of comb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and put forwar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ontent and method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in sequence in the status of awarenes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eory, think that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reference.

Key word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way; content and method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前言

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既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1]。一、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2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2]。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笔者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二、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并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做出明确性的展开研究。因为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所以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须早提上议事日程。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而没有从“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相比,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应该及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第2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第3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__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就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将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为了搞好宣传,我局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确定20__年12月24日—20__年1月1日为《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周,宣传周主题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共建美好和谐社会”,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策划了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我们首先组织本局全体职工,从11月份开始每周一安排2小时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并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展开热烈讨论,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城乡规划法》精神,确保全体职工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我局在安排相关人员到省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平均成绩96分,并根据考试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授课讲解,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打好了基础。

2、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为了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我局在12月26日牵头组织建设局、土地局、房管局、执法局、园林局,参加了建设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讲话精神,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部署了贯彻实施工作;会后,省建设厅就甘肃省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认真听取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具体安排,把法规条文,上级安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吃透文件精神,提高了宣传贯彻和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3、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20__年12月27日下午,我局在XX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学习座谈会。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XX主持,市委常委XX,市人大主任XXX,市政协副主席XXX,等市上领导和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局、房管局、区建设局主管领导及各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共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畅谈了我市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理解,回顾了《城市规划法》实施期间我市规划建设方面的成绩,并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有效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既向与会领导及单位宣传了城乡规划法,也取得了在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4、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我局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我市城乡建设成就。在电台反复播放宣传城乡规划法的要点及相关知识;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反复宣传城乡规划法及宣传

标语;通过酒泉日报设立专栏进行组稿宣传,刊登了市委常委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的署名文章,并在报刊上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上街设立宣传点,扩大宣传范围。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提高宣传成效,我局通过在市区重点路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义务宣传队上街流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城乡规划法》。并就主要路段规划改造、违法建筑查处、规划公示效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市民进行对话,热情解答市民的政策咨询,使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划内容,激发了城乡居民参与、支持和监督城乡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城乡居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领导带头执行规划,建设单位自觉落实规划,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的思路

1、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立足实际,注重城乡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资源、公共空间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2、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让群众充分理解《城乡规划法》,自觉参与到监督城乡规划的行列中来,从而使《城乡规划法》得到更有效的贯彻。

3、依照《城乡规划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城乡规划相关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加大投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4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要从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要重新认识城乡规划学科,城乡规划作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决定了它区别于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学科,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编制城乡规划的实质是制定一份法律文件

我们通常理解城乡规划的编制,是用工程技术的手段和方法制定一份规划,承担一个项目。尽管其在技术手段和方法上与建筑学、土木工程学等相类似,但本质上城乡规划是依法制定、依法审批后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编制城乡规划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来制定,规划的成果是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共政策。在服务对象上,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主要为业主服务,而城乡规划主要为政府和公众服务。《城乡规划法》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什么要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纳入到法定文件的范畴,这与城乡规划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

一是城乡规划以行政建制来编制。所有的规划都是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编制的。例如,城市总体规划以行政建制设市为基础来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则以市域、省域或全国为基础来编制。

二是城乡规划由行政机关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法》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中分条款对各级政府对各个层级、各个类型的城乡规划所应担负的组织编制责任作出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三是城乡规划的有效性需要获得行政机关的批准。经过政府审批,制定的规划还必须按照立法程序的要求,包括立法机关(即各级人大)提出意见,一起报送上级部门。

四是城乡规划的实施受到法律保障。《城乡规划法》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中对于城乡规划的实施过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城乡规划法》第六章第六十二条对编制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六是城乡规划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城乡规划法》第五章“监督检查”中除对于政府和人大的监督责任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之外,还规定了城乡规划必须依法向社会公众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处理,对于投诉不作为的行为,应当追究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城乡规划审批过程本身也是一个立法的过程,并且比一般的行政性法规立法程序更加严格,它增加了同级权力机构(即各级人大)的审查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者的责任十分重大。

城乡规划的本质是公共政策

城乡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作用是补市场之不足,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这就要求编制的城乡规划能够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的这种调控市场、统筹协调的作用也是一般规划设计无法比拟的,它体现在:

1.城乡规划是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促进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但是有四个环节是不能放开的:一是必须符合产业政策;二是必须符合城乡规划选址意见;三是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四是必须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实际上,是通过城乡规划等环节来实现调节和控制的。

2.城乡规划是以未来为目标,综合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城乡规划的编制都必须做到严谨、科学,经得起历史检验,为后人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严谨、科学,这是由其范围、内容和层级决定的,比较容易理解。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实也同样要求做到严谨和科学。以居住小区的规划为例,它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尽管其方案是为企业服务,但是一旦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同样要求其必须具备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5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城乡建设、规划、重要性、问题、策略

TU98

众所周知加强城乡建设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战略。虽说如今的城乡早已脱胎换骨、面目一新,但从科学的战略眼光来看,要想实现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在建设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并因地制宜找到合理的方法与策略,进而推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

一、 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性

自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全面建设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村镇建设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把城镇建设规划成为繁荣富强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后,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被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要,城乡建设规划的合理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扩大内需,更大程度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城市盲目流动,进而推动城镇经济更快增长;有利于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崇尚科学,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促进农民转变小农意识,树立起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意识与法制意识;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经济、生活纠纷,净化社会空气,维护农村稳定。由此可见发展城镇建设不但缩小城乡差距致富农民,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农”问题,同时也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趋势。

二、 分析城乡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

1.认识深度不够,固守一种建设模式。对城乡建设规划的认识,不能停留在一乡一镇一城的小范围上,长期走一种固定保守的建设模式,要从扩大内需,启动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处来考虑,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认识到加快城乡建设,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2、规划编制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总体深入的规划。目前城乡建设规划多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编制的,起点低、执行难,规划随意性大,没有与时俱进,因时制宜地结合地方特色对小城镇进行深入规划,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的城镇,必须用成熟的思想指导其建设,以保证城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所以政府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合理的引导,深入规划在先有序建设在后。

3、社会保障制度普及过慢。个人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相当一部分表现在乡镇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上。城镇是密切联系城乡的结合部,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必须普及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也享受到完善的社会保障,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建设发展。

4、信息不灵致使民众建设积极性不高。人们普遍认为城市的教育、经济、文化都比村镇好,大部分年轻人都涌向城市打工、经商等,留下的人们由于交通不便、网络不通、信息不灵等原因,使得多数群众在城乡建设认识上存在一定偏差,没有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人人有责,片面地认为城乡建设是政府的事,积极主参与城乡建设的热情不高,这就要求有关单位要宣传城乡建设的重要性,调动民众的积极性,鼓励民众参与建设自己的家园。

5、规划建设管理力度不够,体制不健全。城乡建设由于地域和条件的限制,没有强有力的管理队伍和健全的体制,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有的甚至事没人管,基本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盲点多多,服务不到位,也就不能及时分析处理好建设发展中的细节问题

6、资金不足,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卫生环境不达标。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原因,村镇普遍存在脏、乱的现象,村镇垃圾无公害化处理处于初始阶段,有加上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投入少配套不齐全,严重制约了城乡建设面貌一新的梦想。此外,城镇布局分散,产业发展缓慢。就拿郑州市来说,从城乡建设实施以来,已从以前小规模的地域扩展成为大地域繁荣的都市,收编了许多周边的小城镇。但从根本上来讲,多数周边城镇布局比较分散,规模较小,功能不完善,经济集聚功能差,城市化气息淡薄,造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其效益也难发发挥,相当一部分城镇供水、供电、卫生、绿化等基础设施较差,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不高,影响了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三、针对以上问题略论策略

1、解放思想打破陈规,与时俱进找寻适合自己地方特色的建设规划模式。建议组建高质量的规划团队,认真总结国内外城乡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扬长避短,立足高起点的规划建设,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出具有超前性和前卫意识的新方案,不搞重复建设,结合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情为长远发展留余地。

2、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有深度。首先编制周边城镇规划要搞好“六个结合”。即与区域规划体系相结合;与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积极培训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相结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其次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民众生产与生活的关系。总之,城乡规划要着眼全局,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立足特色,突出重点,做出有深度的总体规划方案。

3、建议加快普及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到城镇中去,逐步建立适应城乡建设需求的住房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让村民意识到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基础保障,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4、加大宣传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建议城乡规划发展中心要联络各方势力,走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路子,树立建设家园人人有责的新思想。城乡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城市规划,由于人们住惯了世代相传的庄子,在拆迁和建设过程中难免发生问题,所以有关人员在进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时,要高度注重调查研究民众意愿、加大宣传、广听建议,发动公众参与、走群众路线,取得群众对规划的支持,让规划更符合当地民众生产、生活需要。

5、建立健全完善的城乡规划理论体系,加强执法管理力度。 首先,在理论上要考虑的是:村镇规划是否应是一个独立的规划体系?如果是一个独立的规划体系,它应具有哪些层次的规划?各层次规划重点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重大问题?主要技术内容是什么?何时和如何制定出台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它们与城市规划相关内容有哪些区别?某些相关行业标准能否在村镇规划上运用与如何运用等? 我们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完整统一的城乡规划理论体系。其次,有了健全的理论体系还需要健全的管理体制,这就要求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服务到位,及时督导并合理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6、合理分配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每年安排下来的用于补助城镇规划和建设的专项资要合理分配,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并将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建设规划范围,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保持经济、环境、人口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结论:综上可知城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在高度重视到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性后,我们要立足当前,发展长远,统筹安排,结合省、市、县、乡的总体部署深入规划,广听意见,海纳百川方可加快城乡建设规划一体化的发展步伐。

参考问题

【1】 黄建清;浅谈村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J];小城镇建设;2005年05期

【2】 曾无己;张协奎;当前村庄整建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广西城镇建设;2006年12期

第6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城乡规划效能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以及迎检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活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三项工作讲几点意见,马上,文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以文县长讲的为准。

一、关于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的使命感

自*年底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城乡建设面貌明显改善。

1、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一是扎实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5月启动了县城新一轮规划修编,*年11月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年12月经县政府批准,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现已报市政府待批。二是加快县城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官渡河两岸城市景观设计规划,县城公共设施、县城防洪、商业网点、住房建设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三是扩大详细规划覆盖面。根据县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完成了大广高速县城连接线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组织编制官渡河两岸详细规划。四是认真实施“千村百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总体规划和所有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2、城乡规划审批逐步规范。一是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近年来,县规划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规划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的规划行政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建设单位和群众。二是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调整充实了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对重大规划、重点部位规划实行会审会签制度。出台了《关于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的规定》,对县乡公路两侧、县城主次干道两侧、城区重要部位、城乡结合部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工程设计规划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规划审批的权威性。三是出台了《*县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意见(试行)》,乡村的规划审批正逐步理顺,管理更加规范。

3、规划监察措施更加有力。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按规划建房,县城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155处,其中20余处,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县乡公路沿线规划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建设规划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意见》,对个别乡镇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规划意识不强,县城私搭乱建,乡镇越权审批、疏于管理现象比较严重。二是规划编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不高,乡镇还没有真正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县乡规划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规划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规划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少数单位或个人无视规划法律、法规,未经许可,随意圈占土地,擅自开工建设,改变土地用途,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五是少数乡镇在公路沿线违规乱搭乱建现象比较突出,近年来,我们虽然严肃查处了十里、寨河等违规违法案件,但部分乡镇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以对*的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与效能监察工作的紧迫感

1、扩大城乡规划的覆盖面。一是要抓好县城建成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二是要全面完成所有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继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保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达到100%。

2、增强城乡规划的约束力。一是制定各层次规划都要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增强规划的刚性。要依法划定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范围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蓝线、基础设施用地黄线,并进行严格控制。二是要严格履行规划审查、审批和调整程序,杜绝随意修改、审批规划的现象。县城规划区一般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县规划部门负责,临街临路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县规划委员会审批。要严格控制在公路沿线零星分散建设,已建房不再扩建、改建。县乡公路沿线的建设项目由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各乡镇、办事处是辖区公路沿线规划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光政办〔*〕32号文件规定,大广高速、沪陕高速县城连接线、省道338线城区段等几条主要公路两侧500米以内建设,要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在县城规划区外,要引导农民逐步进入村镇规划区建房,村镇规划区靠近公路沿线的,用地距离道路边缘沟线,高速公路出口连接线原则上不低于100米,国道、省道不低于50米,县乡道路不低于30米。乡镇所有建设项目,除农民在原有房屋拆旧翻新的除外,都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后,报县规划部门审批,竣工后申请规划验收,没有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部门不得组织工程质检,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三是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认真组织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公示,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指导监督作用。四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城乡规划区确定的建设规划用地之外,除上级安排的重点项目外,一律不得批准城乡建设项目。要把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的基本前提条件和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规范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的内容,加强新开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3、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违法违规建设损害城市形象,损害公众利益,必须从严查处。要强化规划项目的批后管理,严格执行放线、验线、验收等规章制度,通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要不断探索违法违规建设的处理机制,通过高效、扎实的日常管理,确保不出现或少出现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对违法违规建设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不能任其发展,形成既定事实,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同时,要加大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建设单位和广大群众切实树立“建房要规划、违规要受罚”的规划意识和法制意识。

4、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要继续加大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加强建设项目审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要严肃查处各乡镇、办事处规划管理人员无视法规、乱开口子、滥办证件的违法行为,对违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5、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效能监察是抓好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建立健全一套城乡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管、违法责任追究、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为城乡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6、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绩效考核。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后,为更好地把《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更好地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再延长一年,省建设厅、监察厅决定年终要对各市、县(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验收检查,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做好迎检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迎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期望很大,社会关注度高。我们一定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站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1、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宣传教育普及化。《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城乡规划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已迈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对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必将发挥重要的推进作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作为保证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要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以及宣传栏、宣传单、公众问答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的地位作用、城乡规划立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的方针原则、城乡规划法的主要任务、实施城乡规划的关键环节等,营造人人认识规划,家家了解规划,干部重视规划的社会舆论环境。

2、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制度化。编制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和规划部门的应尽职责。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共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适应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的编制力度,健全规划审批制度,用制度来规划决策行为,严格规划编制程序,优化规划决策运行机制,确保规划编制制度化。

3、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科学规划是最大的节约,规划失误是最大浪费。规划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当代和后人的评说。一要体现以人为本。重点要看规划是否以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发展为目标,是否真正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二要保护自然资源。要加强对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研究,认真分析影响城市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等重要制约因素,充分考虑环境、区位等资源条件,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发展目标和建设标准。三要彰显个性特色。一个城市的规划就是专为这个城市量身定做的规划,把这个规划放到别的地方实施就不行,就不能彰显其个性特色。*山青水秀、自然风光秀美,人文底蕴丰厚,我们一定要尊重*的历史和人文自然资源特色,努力打造县城个性特色,提升县城建设品位。

4、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的法律化。规划编制和审批以后,关键是要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就有法律效力,谁违背规划就是违规、违法、违纪。凡是经过批准的规划,一定要维护它的法律严肃性,这是保证城市整体功能发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强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到严明程序、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二、关于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迎检工作

省交通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活动,主要目的是对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从本周开始,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路杯”竞赛评比活动就要开始了,我县是市推荐的两个必检县之一。做好这次迎检工作,不仅事关*形象,事关信阳形象,而且关系到今后几年我县农村公路项目的争取。因此,各乡镇、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路基的整修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组织人力,将辖区内路基整修平整、密实,路肩土培护到位,边坡整理平顺,边沟整修畅通。路肩宽度乡道三级路每侧达1.5米,四级路每侧达1米,村道每侧达1米,路肩填土平整并不能高于现有路面,路肩整修完成后两侧打上石灰线。特别是集镇沿线及房屋门前两侧安有排水边沟,沟宽上口不少于0.8米,深度不少于0.5米。二是要切实做好路面的整修工作。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要求,县道部分的路面平整,坑槽、翻浆等病害处理由县交通局负责,乡村道部分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整修的标准是路面不能出现影响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的病害部位。三是切实做好路容路貌整治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最近全市六城联创综合评比工作的要求,对辖区路容路貌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路面要达到整洁无杂物、畅通无障碍,路肩两侧无杂草丛生,沿路两侧无违章建筑,主干路面上全天候有人进行清扫保洁。四是切实做好沿线沿边环境整治工作。公路沿边无建筑垃圾堆放,无废品收购点,无严重影响观瞻和交通安全的违章建筑。对已植树木加强管理,空白路段和缺株死株要及时进行补植补造,绿篱要进行修剪整枝,行道树要统一刷白,刷白高度区域应相对保持一致,刷白部位以下树干无杂枝出现。县道部分由县交通部门负责,乡村道部分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五是切实做好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缺损的或交通安全标识不齐全的,要及时进行安装和调整。重要县道标志标线要规范、鲜明、齐全,重要县道和部分乡道要设置公里碑、百米桩、指路标志、喷设标线。迎检期间、县政府办、交通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随时上路督查指导,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行动缓、进度慢、标准低的乡镇、办事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方案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将每项工作任务,每一个工作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迅速动员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大打一场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三、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为预防和减少我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在全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与辖区各村街签订目标责任书;行政村街要与辖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二)广泛开展群众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设施,乡、村路口、加油站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和内容,每个行政村都要刷写固定墙体标语20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进行面对面地安全宣传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覆盖率、群众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积极会同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经常组织对沿线道路,特别是对近年来新修的“村村通”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经常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要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园区、管理区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责任。要经常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7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乡镇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划建设标准低。

在规划时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加之认识不到位,观念意识落后,导致规划编制标准较低,有的规划存在很多雷同,缺少独特的风貌和文化特色。在规划时考虑商业用途过多,配套基础设施考虑不足,缺少对供水、供电、排污、垃圾处理、公厕等设施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有的乡镇没有规划,即使有总体规划,缺乏应有的执法监督和科学管理,大多已陈旧过时,规划已不具有其科学指导

乡镇建设的作用,管理混乱。

2、建设布局不合理。

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乡镇盲目沿路进行的建设行为,这种夹公路轴向发展的模式,会给未来城镇的建设布局带来很大困难,不论是将来进行提升、搬迁、整合,还是环境整治,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同时,各类商业、服务业集中在公路两侧,导致城镇纵深不足,加大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和成本,各项市政工程无法发挥其正常的功能。

3、基础设施差。

近几年,一些乡镇政府所在地搞开发,土地出让成了乡镇财政的收入,相当一部分土地出让金被挪作它用,没有完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致使一些乡镇土地卖完了,基础设施无钱配套。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排水等设施几近为零。乡镇政府所在地这几年房子越修越多,但由于缺乏正规的设计图纸和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建筑质量粗枝滥造,房屋安全令人担忧。

4、管理混乱无序。

在建设过程中,随意更改规划,降低标准,商业设施基本都是先建后批。一些地方缺少规划,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只需办理国土审批手续就可动工建设,房屋选址随心所欲,出现了滥占耕地良田,少批多占,新建屋房零乱无序。分散的房屋布局,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而且破坏了乡村自然和谐的生态景观。

5、资金极为短缺。

大部分乡镇是举债建设,财政压力加大,后续投入乏力,主要是乡镇工业企业少,产业支撑能力弱,缺乏优势产业的支撑,大部分乡镇只是相对集中的贸易点,缺乏应有的支柱产业。有些乡镇虽然建起了房屋街道,但房屋空置,街道冷清,土地闲置,还停留在“小集镇”水平上,与镇域特色相差甚远。

2 乡镇建设发展的对策

2.1 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

要提高对小城镇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大战略”思想,把发展小城镇放在中国推进城市化及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的高度加以认识。要考虑到日后的发展变化,不仅要制定近期目标,还要制度中期和远期的发展目标,保证乡镇规划可以长远地合理地发展下去,促进乡镇经济合理发展,能顺应全国乡镇发展趋势。

2.2 加强规划意识教育

加强对各级领导的规划意识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是当前的重中之重。通过教育,首先要处理好任期目标与本乡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坚决反对浪费(或变相浪费)土地,特别是浪费耕地;坚决反对以牺牲环境换取短期利益的所谓发展;要积极培养经济增长点,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乡镇发展提供经济基础,促进乡镇健康稳定地发展;处理好本届政府任期工作成绩与全体老百姓的根本利益的关系;政府在任期内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在制定规划,开展城镇建设和管理中,真正做到把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目前情况下,城镇居民对自己长期生存的城镇最具有依赖性,他们对自己的城镇环境最关心、最熟悉、最具有发言权。因此,积极吸纳广大城镇居民参与城镇建设,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自己的需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自己最大的政绩工程,是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2.3 完善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1)小城镇应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必须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把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划归为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避免政出多门,自行其是。

(2)完善小城镇社会保障的监督机制,构建有地方特色的保障机制。要建立有小城镇参保方、筹资方、受保对象、有关社会团体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镇社保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鉴于我国小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地区差异很大,因此,不能搞“一刀切”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各小城镇应立足于自身的情况,结合实际来探讨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保障体制。

2.4 加强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

乡镇规划工作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使“人”成为乡镇发展的中心,为“人”服务成为乡镇建设和发展的目的,这是做好乡镇规划的最基本点。而且,规划的制定要严肃认真,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一旦制定出来,首先要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实施,不能随着乡镇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更改。

2.5 进一步深化和尊重规划

目前全国所有的乡镇都有了规划,有的还反复修订了多次,可以说乡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与规划不科学是有关的,但是关键的问题:①进一步地深化规划,因为它本身存在着不科学之处,带有极大的盲目性。②的还是长官意志太浓。所以,规划的制定要严肃认真,要发动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一旦制定出来以后,首先要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就要严格按照规划来执行,不能随着乡镇主要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更改。政府要把尊重规划提升到尊重国家法律,尊重自己的良知,尊重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要设立有关监督机构,对乡镇建设进行监督,对任何违反规划者绳之以法。

2.6 必须坚持城镇居民参与乡镇的建设发展

乡镇建设和发展的主体是人,城镇居民既是受益者,又是参与者。因此,必须确实尊重居民,尊重居民的根本利益,让城镇居民参与到乡镇建设的方方面面,广泛地听取居民的意见。实践证明,在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乡镇发展的好与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参与程度。要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政府官员和城镇居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城镇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城镇居民的环境意识、公德意识和管理意识,引导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城镇建设发展的全过程。

2.7 强化认识引导

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重要是培育功能,不是简单地盖房子,不是盲目地把农民赶进集镇而政府就此撒手不管。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要遵循规律,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因此,小城镇不能就建设而发展,而应当把小城镇建设与推进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市场建设、转移剩余劳动力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推进,使小城镇真正成为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中心。除此之外,上级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乡镇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组织赴各地小城镇建设试点镇考察,开阔视野。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审批上报的小城镇规划;同时,要像广东沿海地区那样,提拔乡镇领导与建设小城镇的政绩挂钩,上下级要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

3结语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进程中,城市规划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乡镇规划建设工作,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及体制不顺等诸多原因,发展缓慢,存在诸多的问题,至使乡镇建设落后于城市建设,乡镇规划滞后于乡镇建设,农民建房和农村生态环境亟待规范,如何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搞好乡镇规划建设工作,已是当前各级政府所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第8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去年9月建设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161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1月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的意见》(湘建规[*]1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保障城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把握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监察的原则。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有计划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二是坚持过程控制与重点监察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制定、调整、实施的法定程序,对城乡规划管理进行全过程的监察。同时,把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编制、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政务公开作为监察重点,纠正和消除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种因素。三是坚持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同时,应注重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效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逐步规范管理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四是坚持及时调查、严肃查处的原则。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干预规划或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加强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共同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利克同志担任组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周玉林、市规划局纪委书记姚运奇同志为副组长,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副主任苏开寅、市规划局监察室主任袁良伟、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张志伶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监察室,袁良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抓紧成立本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三、突出重点对象,把握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要内容包括:

(一)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

是否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是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编制单位承担;

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是否建立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县(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

各类开发区是否纳入规划和管理;

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建立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情况;

建立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执法情况。

规划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人员配置情况,是否存在聘用临时人员参与执法的现象;

是否做到了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

是否建立了违法建设举报、接待、登记制度,制度是否完善;

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放任不管的现象;

在执法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执法经费是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是否研究制定了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是否存在违反经批准的规划和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的问题;

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对违纪违法案件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

四、明确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总体目标是,到*年底,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意识,初步解决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等问题;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为保证总体目标实现,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县(市)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进度表和工作规划、工作程序等于*年4月底前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开展必要的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4月—*年6月)。各县(市)按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工作,每半年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情况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或组织县(市)互查的方式,了解工作的推进情况,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对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县(市)将予以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年7月一12月)。各县(市)对本地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报告。

五、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通知》明确的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切实予以落实。

(二)结合我市城乡规划的实际,各地应当将编制和实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情况,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情况,重大项目规划选址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情况以及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执行情况列为此次监察工作的重点。要以健全法规、依法行政为着眼点和出发点,探索建立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第9篇: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绿地规划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科技的发展,城乡绿地规划更加注重多种效益综合平衡发展,在当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趋势下,应注重考虑城乡的生态发展,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下内容是对城乡绿地统筹发展的具体阐述。

一、统筹城乡规划发展的历史背景

1.统筹城乡发展是要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城市和乡村的发展做一个整体的统一筹划。统筹城乡之间的发展是要解决城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达到协调发展的目的。统筹城乡是要发展城市和乡村,缩小它们之间的差距,根据各地域的发展特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多样性,达到城乡经济水平的和谐发展。

2.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化的发挥城乡绿地的生态效益,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绿地景观,为人类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对绿地规划就是从整体上满足空间发展和布局形态的转换,满足城乡融合自然的人类设计。绿地主要包括农林田地、果园、城市生态绿化等,在对绿地规划的同时,要全面把握绿地的结构与形态,强调城乡之间各绿地相互连接。

2.1 国外绿地的规划和发展历程。早在西方国家,一些人认为城市应该处于风和日丽、环境优美的地方,从这时候起,人们开始注重绿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但是那时候对绿地没有统一的规划,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欣赏要求,虽然许多城市中都蕴含着田园风光、充满绿树花香,但是对绿地的形态、功能并没有涉及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化的进步,大量的生态环境被破坏,自从人类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全球才兴起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高潮,城市绿地才逐渐纳入规划和发展中,人们开始重视城乡的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

2.2 中国古代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压迫中,对于这样封闭的社会,人们会逐渐适应自然、依附自然生活,他们认为适应自然才是生存的唯一途径,早期的中国对绿地的功能形态并没有深入认识,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生活需要,利用山水树木驯养动物。可见中国古人早已知道利用大自然可以美化生活的方法,但是早期人们对绿地认识还不够深入,在规划和发展中表现的还不成熟。现代城市的发展方向朝城乡一体化发展,认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综合体,认识到越来越需要绿地的支撑。城市的绿地深受当地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的影响,所以要顺应自然、维持好人与自然、生物环境之间的关系,保护绿地的完整性,构建绿色生态网,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研究

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目的主要是找出一套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相对比较科学行之有效的城乡绿地规划方法,其主要内容是:

1.对目前城乡绿地规划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交流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2.对统筹城乡绿地规划思想和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概括,提出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基本特征、基本原则和对策。

3.重点探讨城乡绿地之间规划目标、绿地规划的布局、规划层次及定位。

4.通过实例进行分析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方法,加强对城乡绿地规划的探讨。

统筹城乡绿地方法的研究:

4.1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资料,对国内绿地规划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绿地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和发展现状,为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研究做基础性工作。

4.2 调查研究法。通过对城乡绿地的规划调查,收集相关绿地规划资料,分析绿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4.3 对比论证法。以国外绿地规划为参照,以实例对比论证分析,结合城乡绿地自身规划发展,提炼理论依据和方法。

三、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目的

1.统筹城乡绿地规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内容。城乡结构是社会结构的最大矛盾,调整城乡结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2.统筹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城市发展与乡村形成鲜明的对比,乡村劳动生产率低下,与城市信息技术一体化形成鲜明对比;随着人们居住水平的提高,日趋完善的城市建设与恶化的生态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随着人们文化素养越来越高与文化生活匮乏形成鲜明对比。

3.统筹城乡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途径之一。

4.使自然环境得到保护。实现城乡绿地规划可以修复被破坏的环境,实现城乡生态得到良性循环发展,促进引导城乡可持续发展。

5.改善城市环境。通过统筹城乡绿地规划,构建自然生态体系,为人们生活娱乐提供一个舒适优美的环境。

6.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绿地规划可以有效地调节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

7.协调各部门共同保证城乡绿地统筹规划发展,同时提高各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协作能力。

四、统筹城乡绿地规划的意义

绿地具有改善城市和乡村环境的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被大量占用,导致城市内绿地面积逐渐减少,各种矛盾重重出现;城市周边的乡村小镇大量的农田、湿地也被占用,再加上生态环境被破坏,严重降低了绿地的调节能力,随着工业的发展,大量有害物质被释放,造成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另外,人们也需要绿地的调节作用,这样可以吸收空气中一氧化碳,释放氧气,能为人们带来新鲜的空气,不仅美化环境、还具有净化空气的作用。

1.从生态学原理来看,绿地和其它自然景观一样也发挥其有的功能,因此要提高生态服务就要保护绿地的完整性。只有构建多层次的绿地,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从人们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方面出发加强对绿地的规划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2.实践意义。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经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各类绿地有机结合,增强城乡绿地的联系,对深入研究城乡绿地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结语

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统筹城乡绿地规划中出现的问题也尤为突出。《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可以说为解决实际中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解决城乡矛盾和缓解城乡差别的有力依据,为解决城市化带来的问题提供了契机,它的出现促成绿地规划在空间层面上由“重城轻乡”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形成转变,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控制范围,在规划中将逐步改变以前规划体系只考虑城市不考虑乡村的实际状况,最终达到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使整个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出积极地改变,以适应城乡规划发展要求,创造更加和谐的人居生态环境。绿地系统对人类生存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绿地系统规划作为一门学科,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技术的更新不断向前进化,绿地系统规划也必慢慢走向科学化、理性化。

参考文献:

1.郑堡元 统筹城乡发展绿地系统规划初探.西南大学.2009-05-25.

2.刘立国.以城乡统筹为导向的绿地系统若干问题探讨.2010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大会论文集.2010-06-22.

3.周建东,黄勇高,熊作明.当前我国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农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