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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精选(九篇)

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

第1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开县始于东汉建安21年,距今已有近1800年历史。自然资源丰富,有雪宝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神秘花溪沟、温泉仙女洞及库区成库后58km2的内陆湖等一大批风景名胜;人文景观独特,南雅大佛、大觉寺、岩观音、川东第一艺术长廊、唐相韦处厚盛山十二景诗、清兵部尚书李宗羲赈灾故里和六举子维新变法。近代更孕育出一代军神、共和国开国元勋元帅。

开县幅员面积3959km2,是人口大县、资源大县、农业大县、移民大县,也是重庆市8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旧县城将在2007年底全淹全迁。为此,我县提出了“山水园林城市、帅乡文化风格,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创建目标,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山水园林城市创建工程。目前有城市公园3个(盛山公园、明镜石公园、飞鹰包公园),面积约1500亩;各类花坛、绿地、游园26400m2,城市绿地率18%,绿化覆盖率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m2。初步形成以公共绿化为重点,单位小区绿化为基础,市街绿化为连接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网络体系。借此机会,将我县移民新城城市绿化建设中的几点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

为加速开县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1998年县政府将园林绿化管理从开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剥离出来,设立开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2001年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开县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了四大工程(绿色屏障工程、公共绿地工程、绿色长廊工程、社区绿色工程)和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规范管理,有力保障了城市建设与生态绿化建设的协调发展。2003年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提出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帅乡文化风格、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创建目标。2004年,县上多次召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专题会议,对新城建设以来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做了专题研究。县人大对我县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配套项目绿化工程管理、护坡绿化与屋顶绿化等问题做出决议,有力保障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正常开展。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县政府逐步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经费的投入,从最初的每年10余万到现在的300余万元,城市园林绿化设施设备得到改善、人才知识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展开

二、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

委托高资质设计单位尽快编制开县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做到城市绿地点、线、面、楔、环相结合,近中远期相结合。围绕“做山水文章,建园林城市”,努力拓展帅乡文化、桔乡文化,充分发挥三峡三期蓄水后水体资源优势和开县特有地形地貌特征,创建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1、构建城市绿廊系统(五纵三横绿化格局。五纵:仁兴华沟、蒋家院子沟、驷马河沟、观音桥河沟与平桥河沟;三横:南山路、开州大道与滨河路)及组团式分隔绿带,并按照服务半径,在开州大道、南环路及各类道路交叉口等人流聚集的地方增设一批小绿点、游园,以满足市民生态、游憩、娱乐的需要。

2、建设城市公园。加快明镜石、飞鹰包公园的建设进度,划定南山森林公园、安康水库、天子坟、帽壳顶、文化公园、植物园绿线范围,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上报人大通过,最大限度保护自然风景资源。同时对其周边建设严格控制,使之真正成为城市的开敞空间,防止中吉片区“孤山包”的重现。

3、实施城市广场工程。加快明镜石广场建设,确保年底投入使用。同时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市政广场、市民广场、移民广场、绿色广场等城市开敞空间绿线范围,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生态、景观、休闲三大功能。

4、营造生态屏障工程。搞好迎仙山、凤凰山、南山、大慈山与库区内陆湖的整体规划,处理好城市滨河绿廊系统景观工程和消落带治理,创造出山水相依城市景观。

5、加强城市各类“绿线”控制。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城市各类绿地绿线。一是尽快全面划定现有建成绿地的绿线,保障道路、公园、广场绿地不再受侵占;二是结合开县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地的禁建区和控建区。

三、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整体推进

一是推进市街绿化整治,绿化美化城市景观。①今年投入资金326万余元,建设新城开州大道、中原街、文峰街等11条街道行道树838株,建设富厚社区前空地、技术监督局旁空地等5个小绿点计7000多m2;②大力实施水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今年10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古树名木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7个建制镇的古树名木与水下大树进行全面统计,对古树名木实施挂牌保护,对水下大树实施抢救移植,目前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③搞好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日常养护。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0余万元,集中开展植物病虫害防治4次,修剪行道树4000余株,施肥3.5吨,浇水14万m3,城市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景观效果明显;④狠抓苗木繁殖培育,为城市绿化提供优质苗木。采取播种、扦插、脱枝、嫁接、压条等多种苗木繁殖培育手段,累计繁殖苗木100多万株,盆花4万多盆,不仅为城市下步绿化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也及时满足了县上各种大型会议会场布置的需要。今年共布置人代会、政协会、县委扩大会等大型会议会场16次,组织鲜花上街5次,累计摆放盆花3万余盆,鲜切花12000多枝,美化妆点了城市。⑤注重城市园林绿化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对《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宣传力度,先后出动宣传车4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200余幅,制作宣传标牌300余个,印发传单12000份,大大增强了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二是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着力改善城市生态。①今年3月县政府决定将明镜石、飞鹰包公园,安康、中吉水库移交县建委统一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建委人才技术优势,加快公园建设步伐。今年5月县政府又将新城明镜石公园、飞鹰包公园的土地权属划归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资产所有权的明晰,为城市资产变资本奠定了基础,也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物业化提供了条件。②加大公园硬件设施建设。新建边坡护栏500余m、公厕2座、垃圾池1座,添置座椅10套、果皮箱20个、各类标牌120余块,新修台阶1500m,安装路灯20套;③加强植物景观重塑。改造绿化景点15处,栽植黄葛树、桂花、紫薇、棕竹、腊梅、红梅等各类乔、灌5000余株,形成了乔、灌、藤、草合理搭配、季相明显、层次分明的良好生态植物群落;④强化公园日常管理力度,封盖防旱池9座,整修维护公园游步道8000余米,集中整治盛山公园长廊环境卫生和秩序2次。累计完成清扫保洁面积3.8万平方米,清运垃圾180多吨,整治卫生死角34处。公园景观效果逐年提升,全年接代游人量达45万人次,使公园具有良好的可游性、可达性,为市民创造了一批整洁、优美、安全的城市开敞空间。

三是规范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今年我县的城市园林行政执法工作,以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市局《关于2004年园林绿化建设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落实,对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国务院市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强化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管理,按照《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坚持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狠把指标关与资质关,共依法审批建设配套项目绿化工程10个,查处违法案件5起,收取集中绿化费8万余元,辟建集中绿地3000余m2,二是依法设定实施主体,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建委,受其委托,县园林处负责城市园林日常管理工作,县城建大队园林中队负责《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执行和绿化指标的落实,并对损毁园林绿化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大对占绿、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个,震慑一片;今年查处违法案件8起,无一复议。

四是园林“三创”与“义务植树”活动。一是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2003年县政府印发了《城市园林“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创建机构、明确创建职责、规范创建管理,有力促进了开县城市园林创建工作。目前全县有重庆市园林式小城镇1个(长沙镇)、重庆市园林式单位1个(开县白鹤电厂),重庆市最佳绿化市街1条(开县金贸路);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0个(开县林业局、粮食局、农业局、城市信用联社等)。二是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动机关干部、职工、学生等社会力量,利用开县“三河”“三山”特有的地形地貌,对城市周围的山脊、河岸、道路等进行绿化,共栽植各种乔灌10万余株,绿化荒山野岭50余亩。生态屏障工程、绿色网络工程逐步形成,城市绿视率迅速提高,生态环境日渐改善。

五、大力推进乡土苗木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乡土苗木繁殖基地,大力发展棕树、栾树、火棘、黄花槐、黄葛树、剑麻等乡土乔、灌木,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质优价廉的绿化苗木。

六规范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搞好部门协调,共同把好绿化审批关。国土、规划、建委在项目工程方案的评审中,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把关,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二是加强各迁建单位、小区绿地的管理。对新城所有建成单位、小区的绿地做详细调查统计,形成图文档案,规范管理,搞好监察,对侵占绿地、将原有绿地改变用途的行为重处重罚,确保城市绿地率。三是推进护坡绿化,实行护坡绿化业主负责制。四是扎实推进园林执法监察。与司法部门搞好配合和协作,加大对各类损毁、偷盗园林苗木设施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市绿地功能正常发挥。

四、深入调研,创新机制,市场运作版权所有

1、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调研。2004年按照市园林局开展绿化调研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打造宜人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对我县山水园林城市创建、园林绿化规划、公园建设管理、水下古树名木保护、乡土苗木培育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了大量建设性建议,促进了园林工作的有效展开。

2、构建稳定多元的绿化投资体系。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一直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内外结合”的发展思路,提质提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一是利用农林、水利、交通资金做好生态屏障工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沿江防护林带营造、村镇公路绿化,形成绿色网络。二是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目前我县有50亩以上的民间苗圃15家,100亩以上的4家,为开县园林绿化建设提供大量的物资储备。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大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公司落户开县,中原都市花园、凤凰城、南湖花园、山水家园等居住小区的建成,有力促进了我县城市园林的发展,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第2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68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186-1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也出现了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较低、规划单调、景色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的制约力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进程。笔者针对这一情况,分析总结了现阶段我国园林绿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建议,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参考。

1 现阶段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绿化面积总量不足

现阶段,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的比例较低。尤其是城市中心,建筑用地较多,绿化比例小,周边地区也没有形成以树木为主的绿化隔离带,只是简单的“见缝插绿”。现有的绿地及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无法为城市居民提供真正的便利,导致园林绿化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部分城市还没有意识到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出现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绿地性质等问题,导致城市绿化面积不断减少。

1.2 规划单调,景色单一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绿化设计都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为主,出现盲目跟风的现象,缺乏城市特色。在植物的选择上也较为单调,缺乏新意。有的城市在进行植物配置时虽然考虑到物种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等问题,但在引种时较为盲目,忽略了植物与城市环境间的关系,造成严重浪费,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现阶段,许多城市在进行园林绿化时会布置大量的草坪,这样虽然大大提高了绿化面积,但并没有增加绿量,缺乏空间立体层次变化,造成景色单一,生态效益锐减。

1.3 养护管理资金不足,意识薄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用在城市园林绿化上的资金少之又少,这也是造成目前我国园林绿化及养护质量低下的关键原因。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相关领导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视程度较低,资金投入较少,导致园林绿化工作不到位。

2 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对策

2.1 因地制宜,严格规划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要想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关键在于制订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充分了解城市发展现状,考察城市现有景观风貌的基础上,编制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发展目标,并以此作为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依据。在保证城市绿化用地, 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市绿化用地。将发展科学型、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2 优化设计

城市园林绿化设计不但要起到净化城市环境的作用,还要做到美化城市,凸显城市文化。在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时要根据城市的特点,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点,风格多样,量力而行”,尊重当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和生态群落,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引进与当地特定的生态条件和景观环境相适应的植物。

2.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充足的资金是保障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采取政府牵头,企业、集体、个人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措施。各级财政也应大力支持,确保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要增加后期管理维护资金。

2.4 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制建设

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政策上有所倾斜,提高全民绿化和创建意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的执法队伍,依据《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依法维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

参考文献

[1] 吴江红.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8,(24):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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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胜.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植物配置研究[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7):176-177.

第3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摘要:针对城市园林绿化中频繁发生侵绿毁绿的现象,本文从城市管理的角度,阐述了加强园林执法队伍的重要性,提出构建全民联防长效机制,是提高城市绿地管理根本措施。

做好园林县城的申报工作,建设绿色生态兰坪,打造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魅力城市,建立起保护城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对增强兰坪的地区竞争力,吸引人才、吸引资金,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兰坪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广大人民群众对拥有良好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城市绿化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相关非法侵占绿地和破坏树木的现象及件有所上升。因此,开展“全民参与、绿满山城、和谐执法”的活动,深刻剖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执法手段、健全城市绿化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效能,把城市管理部门建设成为绿色青岛的推动者、建设者和守护者,任重而道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在保护园林绿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日常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以城市建设为名破坏城市绿化的现象较为突出。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有很多小区绿地、行道树、山头林地被砍伐,承建公司多以绿化审批手续复杂、移种资金大、工程时间紧任务重等等原因为借口不申办相关手续,毁绿现象较为严重。

(二)对破坏绿化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佳。

县城管部门没有成立专门的绿化执法队伍,而是由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虽然他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其自身承担的城市管理任务繁重,人手紧缺,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执法人员也不具备绿化专业知识,不能及时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调查取证,从而影响行政处罚的时效,影响问题的及时解决,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

(三)部分建设单位施工时不正规、不公示占有绿地等相关审批手续。

近年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接到市民有关破坏城市绿地方面的举报呈现上升趋势,市民的爱绿、护绿、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

(四)园林绿化管理和执法部门之间脱节,特别是审批抄告制度坚持不够好,绿化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需要进一步理顺。

(五)小区居民破坏绿地行为查处难,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着支持怂恿居民破坏绿地行为。

去年,我县城区有8个楼座近百余户居民有破坏绿地行为,居民圈占绿地的现象十分严重,激化了社区居民的矛盾,群众多次上访。为此,兰坪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整治组和应急队伍,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拆除了居民私设的栅栏及违章建筑,恢复了小区绿地。这一现象充分表明建设单位严重知法犯法,是近年来破坏园林绿地的重要原因之一,给城管绿化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原因:

(一)建设单位和市民对园林绿化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环保意识。现在市民休闲时间较多,因此,爬山、郊游成为了市民普遍的休闲生活方式。大家经常会看到施工单位、个人毁坏树木和绿地的现象,但部分市民还存在熟视无睹、无关仅要的心态,缺乏环保意识。

(二)园林绿化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监督难。现在政府对园林、山头、小区的绿化管理还比较薄弱,护林队伍不专业不健全。

(三)园林绿化执法调查、取证、查处难。经常出现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到达现场时,树木早已被毁,而违法人员却早已逃之夭夭,缺乏证人证据,调查取证难。

(四)园林绿化管理与执法部门执法配合难。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审批的树木移植、占用绿地等相关资料抄送城管执法局。

(五)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松懈。小区内绿地具有较大的资源优势,部分物业公司存在私自毁绿和怂恿居民侵占绿地的行为。大部分毁绿地的居民是社区的老人,他们认为种菜、圈占绿地是合理开发资源,对执法人员的查处置若罔闻。

三、建议:

(一)针对市重大项目工程,应由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对建设单位提出要求,事先告知建设中需注意的绿化审批等事项,督促其到有关部门申报,并办理及公示相关手续。

(二)绿化管理和执法处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建议强化城区的绿化执法处罚工作。将更有利我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提升,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提高绿化执法效力。

(三)可考虑在执法局内部设立园林绿化执法专业队伍,配备和保障相应的业务专家和专业的执法人员,以提高园林绿化执法专业水平。

(四)绿化执法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发展,尤其是一些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施工,建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部门在研究项目事宜和项目施工前,听取和参考园林绿化和执法部门的意见建议,尽量把重大建设项目施工造成的园林绿化损失减少到最低,从源头上为兰坪县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做出努力和贡献。

(五)坚持建管并举,健全绿化法规,以法治绿,果断查处侵占绿地、破坏城市绿地设施的行为,保护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对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尤其通过对绿化违法典型案件办理情况的宣传起到警示社会的作用,发动群众来协助管理和监督。

四、对策

(一)加大园林绿化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绿线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绿化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家庭等,进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绿满岛城、和谐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合,建立“大城管”长效管理体制。加强与公安、街道办、绿化园林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实施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发挥城市管理时效机制的作用,各绿化、环卫、街道等部门发现有毁绿现象,第一时间向城管服务中心举报,并配执法队做好调查、取证、查处工作,提高绿化执法效能。

(三)建立健全园林专业护林队伍。建立完善街道园林管理队伍,并保证人员、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大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园林管理队伍与城管执法中队的沟通与联系,护林人员发现违法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相关的执法队举报,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以便及时、有效地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构建全民联防时效机制,加大社区绿地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体系,理顺物业管理机制,建立“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大城管”体制的优势,理顺、协调好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方关系,整合社区资源,达到优势互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绿地的管理效益。

第4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城市园林绿化反映了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水平, 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部分城市不考虑自身条件,忽视生态学原理,盲目发展园林绿化事业,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严重影响了园林绿化事业正常的经济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一是园林绿化规划不合理。部分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规模发展不同步,无长远规划或规划不到位,屡屡出现侵占绿地、种砍反复的现象,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的同时也给政府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二是植被培植结构不科学。目前城市园林绿化普遍存在重绿化面积轻视觉美化、重平面妆点轻垂直布局、重草坪种植轻乔木培育、重外来品种轻本土门类的问题,城市园林绿化在形式上、内容上、品位上难上档次。三是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低。一些城市园林绿化重建设、轻管护,出现植被无人修剪、杂草无人清理、病虫害无人防治等情况,少数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出现侵占绿地、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景观等现象,均表明园林绿化管理水平还显不足。四是专业园林养护人员少。目前园林管理维护多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主,缺乏园林创意设计、园林精细化管理人才,阻碍城市园林向高水平园艺方向发展,影响城市整体品质,影响宜居、宜业、宜游的园林城市建设。

第5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到位

1.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

城市环境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林绿化的质量,而园林绿化的质量又取决于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科学的布局即规划设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

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就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

1.2还有一些城市至今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常常出现规划绿地经常受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占和吞噬,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2.1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目前,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有些城市由于管理力度不强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2.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

尽管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在我国,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一些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在政府工作议程上排不上号,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不完备

有法不依,管理者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的谋私问题;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不力。因此,必须提高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领导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1992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等,但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显得力不从心,根本无法进行依法行政管理。甚至一些城市的绿化工作出现玄虚现象,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计划,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施工混乱,无证照设计、施工十分普遍,《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根本无法实施,造成不正当竞争,质量低下,形成恶性循环。由于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不严,社会绿化问题较多,单位附属绿地、小区绿地,都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城市绿化制度不健全,法规不配套,政策不落实,未走上依法治绿的良性轨道。因此,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才能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4城市园林绿化意识普遍不高

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城市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

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不协调。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口头上讲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重中之重”,可在实施中,却片面追求眼前利益、暂时利益。由于城市园林绿化不能像其他产品一样短期内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它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也很少有人真正关心、认识。城市绿化在人们心目中,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当洪灾、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真正造成危害的时候,人们才可能想到绿化的重要性。

5鉴于以上在我国城市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5.1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一般程序

5.1.1初步设计出城市园林绿化系统

在调查与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园林绿化指标,初步设计、形成本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包括: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的结构组成、相应的防护林带、生产绿地及专用绿地。

5.1.2计算各类绿地的新增面积

各项绿地指标是依据城市环境目标确定的,按照指标要求逐项计算新增绿地面积。

5.1.3编制绿化规划

根据前面计算的新增绿地面积和新增公共绿地面积,汇同园林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目标实施措施即绿化规划对策。

5.1.4绘制绿化规划图和绿化设想图

根据绿化现状和绿化对策,分别绘制城市园林绿化现状图,近期园林绿化规划图和远期园林绿化设想图。

上面所述四点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一般程序,但实际操作中,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程序是复杂多变的,因此,必须灵活把握。只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园林绿化管理的原则与程序,才能有效地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水平。

5.2要遵循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城市不同的特点,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并选定各项主要绿化的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整个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作为指导城市的各项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应考虑以下因素:

5.2.1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不同的城市对园林绿化系统的规划要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园林绿化的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水文、地形等方面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城市性质、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如:北方城市应多考虑防风带的建设,南方的城市要以遮阳降温为主等。

5.2.2综合考虑,全面安排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绿地的基础上搞好城市的普遍绿化,要与工业布局、居住区详细规划、公共建筑分布、道路系统规划密切结合。

5.2.3均衡分布,形成完整的园林绿地系统

不同的绿化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进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置时,应注意将公共绿地均匀分布,做到点、面相结合,以面为主,点线穿插,以小为主,中小结合,使各类绿地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以充分发挥园林绿地的最大功效。

5.2.4远景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

近年来,国外一些大城市在园林绿化规划布局方面都很强调形成理想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并且有的城市建立了三级绿化系统,即市内小型绿化系统、市内环绿化网、市外环绿化网。将城市三级绿化系统与城市规划的远景目标相结合,城市规划应给城市园林绿化留下充足的空间和发展余地,从而减少城市园林绿化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漏洞,不影响城市的总体发展。最终,城市园林绿化系统的布局要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而达到:一是满足城市居民游览休息的需要;二是满足城市生产、生活及活动安全的需要;三是满足城市工业生产防护的需要;四是满足城市艺术风貌体现的需要。

第6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建议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有生命的基础设施,直接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景观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城市竞争呈现出生态化的趋势,作为生态建设重要内容的园林绿化建设,在未来的城市竞争和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加强,对于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有着重要的意义。

多年以来,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经济中心的武汉市一直在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总量大幅提升,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城市人居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与生态城市建设的需要,与我市这个华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的定位,以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绿地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种绿地、植被遭破坏、侵占蚕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与我市这个“国家生态城市”的称号还不相适应。

1、我市在园林绿化建设以及管理方面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1园林绿化保护意识薄弱

针对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滞的现状,我们对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还不足。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不协调,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偏少等。

此外,市民爱绿护绿意识较差,毁坏城市绿地现象时有发生。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聚集区道路两旁绿化带、草坪常被践踏;道路两旁店铺人员常在绿地上堆放自行车、货物、晾衣服等,有的地方绿地成为大排档的垃圾堆放场所;公园绿地上玩耍、遛狗、放风筝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

1.2园林绿化规划有待加强

我市虽然已经出台《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比如市政建设与园林绿化不同步,刚栽好的园林绿地没过几天就会被市政施工损坏,城市绿化的格局规划有待加强。

1.3园林绿化管理法制不完善

城市园林法规不完善,法规规章中有的内容已经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全面发挥园林法制工作的调节、导向和控制功能。

此外,园林行政执法体质不顺。市政执法面广,难以及时、集中精力对园林违法情况进行处理,无形之中也削弱了园林执法的功能。

1.4绿地养护经费不足

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多是用人工浇灌,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与其他城市大部分采用自动喷灌形成鲜明对比。此外,绿地养护科技含量不高,现有的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水平落后,管理方式、管理水平仍比较粗放,机械设别陈旧,满足不了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

2、鉴于以上情况,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1法制化是园林绿化管理的前提保障

走依法治绿之路,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依法执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

2.2加大投入,确保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对于城市窗口地带、特色道路的绿化,需要加强效果,以彰显城市特色。

此外,园林主管部门对于园林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喷灌设施、园林养护机械等,也需要加大投入、定r检查更新,确保绿化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

2.3提高市民素质,增强爱绿护绿意识

市民素质的提高不仅对我市园林绿化景观效果的提升,而且要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相符。当前,许多绿地破坏的情况都是由于市民素质不高所造成。相关职能部门需要通过报刊、媒体、分发宣传册等各种途径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懂得公共场所的日常行为规范。另外,还需要利用一些强制性措施来约束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近段时间的“城管革命”可以说是一剂强心剂,通过引进“城市市容监管员”来辅助执法,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管整治力度,能极大提升武汉市的城市形象,约束市民的日常行为。

2.4强化规划,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

规划是发展的大纲,是搞好绿化的前提和保障。要把绿地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实施,严格控制规划建设中的随意性。理顺管理体制,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侧重于宏观管理,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管理、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执法监督上。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区、街道、社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则,分清绿化主管部门与区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2.5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城市园林绿化法规中绿地率偏低、绿化补偿费审批权等进行修改完善,以加大执法力度。在城市综合执法中强化对绿地养护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工作,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黄牌警告等措施,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件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权威。

【参考文献】:

[1]陈丹,张延涛. 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 河北农业科学,2009,13 (5) :79-80,87.

[2]陈桂香,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4(19):15-17

第7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园林绿化是城市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生态系统中最为活跃的生物多样性因素,城市园林绿化不仅具备环境效益,同时具有休闲娱乐、美学、生态和社会效益。从功效上看可以防止土壤侵蚀,滞尘、涵养水源并保持地下水不受污染,调节温度,减少声、光、视觉污染等,园林绿化可以使环境更加优美,更有吸引力,能促使人们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缓解精神压力,充分体现城市活力和城市风貌。所以要在城市开展高标准园林绿化带,在近郊建森林公园、风景林、防护林、公益林,以此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合理布置稳定的人工植物群落,是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的有效措施。要以高大的落叶乔木或常绿乔木为上木,以半耐阴的小乔木或常绿灌木为中木,以耐阴的小灌木作下木,由下木过渡到地被植物,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了。

二、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绿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主管部门难以掌握,致使一些绿化工程不达标,如住宅小区内绿化,开发商为了达到规划部门30%的绿地率的要求,同时又为了迎合人们现今“择绿而居”的时尚要求,必须要绿化,但为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就请一些个体户,胡乱种上几棵树,铺点草,算是绿起来了。整个工程未经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景观效果差,品位低。

2.绿化施工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充分体现工程的设计思想。绿化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其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这让许多人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再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致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纷纷涌入绿化施工行业,不结合实际,机械地照搬图纸。殊不知:“三分设计,七分施工。”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精良的施工。

3.“重建设,轻管理”是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对园林建设环节加大投入,对后期管护投入微乎其微,致使一些园林景观达不到预期效果。部分小区开发商重建设的目的是提高房价,增加企业效益。

4.没有专门的绿化监理公司,绿化施工监理多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加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带“必须”的强制性条款很少,往往出现: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基肥施不施,不死就行;树坑不要大,栽下就行。只重视最后的景观效果,对土壤、基肥、树坑规格等不是很强调,致使一些树木生长不良,增加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三、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1.提高对园林绿化的认识,加强领导,增加投资。城市园林绿化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十五大精神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和环境质量,首先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领导,为绿化建设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正确处理绿化与环境投资的关系,把间接效益与直接效益挂钩,在保证环境与绿化质量的前提下,牢固树立长期绿化的思想,常抓不懈,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出精品。

2.园林绿化应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体现在地方特色城市建设规划中。城市规划往往只注重建筑物,很多城市未将园林绿化纳入其中,2001年总理在《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直接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对园林绿化投入增多,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很多城市变绿变美了,但形成自身园林特色的少,大多相互模仿、照搬照抄。绿化小区大同小异,过于单调。应鼓励各地设计建造有特色的园林景观,不能只顾绿地占有率,好的绿化可提升城市档次。一个优美、整洁、绿意盎然的现代城镇不但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品位和精神文明程度,从而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大连市的经验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另外,云南玉溪突出音乐这个主题,非常有特色。现代城市建设应请专家对园林绿化作整体规划,合理配置园林小区,充分利用地方树种,突出特点,提高城市品位。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具有特点的城市绿地系统。

3.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法制化进程。要在编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大环境绿化规划、公园发展规划、郊区绿化规划以及建成区绿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绿线范围,对已规划和建成的绿地全部实行绿线控制管理;全面贯彻国务院颁发《城市绿化条例》和配套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建立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养护管理的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制度。

4.注重和加强小城镇和城郊绿化。因地制宜地抓好小城镇、县城、村镇的绿化,提高覆盖率,让高质量的绿色生活惠及更多人。高度重视城市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建成一批部级湿地公园。城市规划区现有的林地、果园、茶园、草场以及河塘、水池等水面,纳入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统一实施规划与管理,切实保护自然生态。开展节水、节地型绿化,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多培育和种植一些耐旱的节水型植物。

【摘要】城市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中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在城市绿化管理、工程招投标、施工、绿化养护、园林育种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并提出了有效建议。

【关键词】园林绿化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议对策

参考文献:

[1]张秋艳.发展城市园林绿化[J].国土绿化,2004,(3):8.

[2]张志东.浅谈城市园林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J].现代农业,2007,(4):10.

第8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问题;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园林绿化被誉为城市的“绿色名片”是一个城市环境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随着近些年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已经无法与城市建设步伐同步,出现了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必须在认识城市园林绿化重要性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调整,以促进城市整体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分析

1.1吸收有害气体

几乎所有的植物都能吸收一定量的有毒气体而不受害。植物通过吸收有毒气体能降低大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避免毒气积累到有害的程度,从而达到净化大气的目的。减少粉尘污染。园林绿化植物对灰尘具有滞留、吸附、过滤等作用,因此,绿地、林带对减少大气降尘和飘尘量的效果非常显著。

1.2净化水体

树木花草还可以净化水体。如凤眼莲能吸收污水中的镉、汞、酚等有毒物质。芦苇能吸收酚及其它20多种化合物,还可以消除水中的大肠杆菌,使水体得到净化。降低噪音和震动。随着城市交通运输量的增加以及工业生产、建筑工程中的撞击,噪音和震动在不断地影响着城市居民的心理和生理。根据研究证明,乔冠木能吸收26%和反射54%落在它们身上的声能。树木密集,叶片的多方位和粗糙多毛,均有利于吸收声音,反射的声能也在往复中趋于消失。用树木组织起来的卫生防护带能减弱工业设备向居民区传播的震动。改造自然、消除灾害。绿色植物滤尘、吸毒、防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业产品质量,城市园林绿化对抗震、抗洪、避灾也起积极作用。

1.3供欣赏及休憩

在现代的城市园林绿化中,人们已不再单纯的从单一种植角度进行规划,而是加入了更多功能性元素,包括景观小品(垃圾桶、坐凳、遮阳棚等)雕塑、水景等与之搭配,使之摆脱传统的城市园林绿化,更多加入规划设计及功能性的元素。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不科学

2.1.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就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每一片绿地的效益,谨慎决策,合理布局。而我们现在的情况却恰恰相反,绿地率低、层次性差、布局和物种搭配又不尽合理、绿化效益和投入资金相比不成比例,无疑使我们的城市绿化状况处于双重的弱势。要解决日益突显的环境和生态问题,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包括北京市在内的中国特大城市的绿地系统从数量、布局等各个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2.1.2部分城市仍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常常出现规划绿地经常受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占和吞噬,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严重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2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在本质上仍未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经济时代管理的运行痕迹和框框,政府挑着经济与社会两副重担,明显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置有背于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目前,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有些城市由于管理力度不强,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2.3园林绿化管理法制不完备

有法不依,管理者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的谋私问题;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不力。因此,必须提高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领导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如何认识?从管理是科学的这个意义上讲,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财富;相反,只抓建设,忽视管理,就会浪费投资和资源。由此可见,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首先应加强城市管理,而且应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贯穿于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全过程。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到城市园林建设的完成,每个环节都要加强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

2.4园林绿化意识普遍性不强

由于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也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城市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策略分析

3.1科学运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

3.1.1德尔菲法是在专家会议基础上创立的一种背对背式的专家咨询法。这种方法克服了专家会议法的许多弊病。比如,由于崇拜权威而导致的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不能得到很好地发表和采纳;还有,出于某些到会专家的自尊心原因,不能正确地对待别人的建议和意见,固执地坚持自己的看法的专制行为。最近几年,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中,许多园林工作者把德尔菲法引入到现实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较好的效果。

3.1.2多阶段决策法。它也叫动态规划方法,是由美国数学家贝尔曼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用以解决多阶段决策问题的方法。所谓多阶段决策问题是指一个决策问题包含若干个阶段或子过程,决策者需在每一个阶段做出选择,以使整个决策过程最优的一类决策问题。多阶段决策法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最主要的管理方法之一,它的应用能够使园林绿化管理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得以合理的解决。

3.2规范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区域性、生态性、舒适性、可利用性和可达性5个方面。首先,要突出区域特征和资源特征,将规划扩大到市域甚至区域范围,建立城郊结合、城乡一体的大绿地系统。其次,规划要更加注重绿地的生态效应,最大限度地保存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繁衍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以更贴近自然的生态化环境来取代过度精细栽植、缺乏生态价值的“绿色沙漠”。另外,规划还要更重视绿地空间的环境改善和功能拓展,致力于创造舒适的人居环境并增加郊野休闲、森林旅游、湿地保护等更多功能内涵同时,还应通过拓展绿化的影响和服务半径,增加与周边的内在联系等方法,不断改善绿化的可达状况。

3.3法治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对园林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在管理实施的细节也需要不断加以改进,以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对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市园林 生态设计

1城市园林生态设计的内涵

生态园林应有三个方面内涵:一是具有园林景观的观赏性,能创造景观,美化环境,为人们提供休憩、游览和文体的环境;人类对外界的感觉中,视觉最为主要,占所有感官的87%,因此,景观经由视觉的作用而形成的美感经验,是最主要的游憩目的之一[1];二是具有改善环境的生态效应性,通过植物的光合、蒸腾、吸收和吸附作用,调节小气候,吸收固定环境中的有毒物质,减弱噪音,防风降尘,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三是具有生态结构的合理性,它应具有合理的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营养结构,与周围的环境一起组成和谐的统一体[2]。

2城市园林生态设计的原则

2.1设计要体现生态功能优先的原则

生态园林是由各类形态和各类功能的园林绿地构成的总体,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为标准。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应从市民生存空间和自然过程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出发,重视绿地的镶嵌性和廊道的贯通性,将人工要素和自然要素整合成绿色生态网络[3]。绿量是城市绿地生态功能的基础,生态园林建设不仅要提高绿地率,还要通过乔、灌、草和藤本的复合群落结构,提高叶面积指数,形成乔、灌、草立体配置的布局。

2.2生态设计要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园林从根本属性上看,它属于文化艺术范畴,它融多种文化艺术于一体,园林环境是让群众进入其中进行赏用,它拥有群众之多是任何文化艺术门类都难于比拟的[4]。设计需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注重园林的尺度、体量等因素与使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影响。

2.3生态设计要体现综合性原则

生态设计在保证绿量的同时,需与其它园林要素并重。园林绿化是保持和塑造城市风情、文化特色的重要方式,应以自然生态条件和地带性植被为基础,将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宗教、历史文物等融合在园林绿化中,使城市绿地系统具有地域性和文化性特征,产生可识别性和特色性[5]。因此,汲取和借鉴传统园林的文化传统,融合自然规律和人文历史,综合园林的生态、审美和精神功能,创造意境,烘托环境氛围,提高绿地品位和情调,实现功能、形式和意义的统一,满足市民的游憩和身心再生需求,丰富和提升生态园林的内涵和功能。

3现代城市园林生态设计的目标

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之一,具有投资少、效益明显而且持久等优点,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生态园林观的内涵,现代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应以建立和强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系统整体性、综合多功能性、丰富的多样性及高度的和谐性等为目标。

3.1系统整体性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发展受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因此对于一个特定的城市或城市所在地区,城市园林绿化的系统整体性首先表现在城市园林绿化是否能满足城市或城市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两者间是否具有均衡一致性;其次表现在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合理的空间格局方面,不仅是内在功能优化的需要,还包括与城市规划格局及城市环境空间分布格局的统一性。

3.2综合多功能性

园林绿地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生态防护功能、景观游憩功能、社会经济功能和文化教育功能等方面。在局部上要考虑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内部园林要素的作用,使之相辅相成,形成一弹性空间;同时,强调园林植物群落结构功能的一致性,要求在城市园林植物群落设计中根据一定空间或一定环境的具体功能目标要求,设计相应的群落结构,以满足实现特定功能的需要。

3.3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6]。在一个稳定的群落中,各种群对群落的空间、资源利用以及相互作用类型方面,都趋向于互相补充而不是直接竞争,系统愈复杂也就愈稳定[7]。而城市中由于人为干扰和随机因素多,环境变化快速多样,因此要使园林植物群落相对于环境及其变化有更好的适应调整能力,就要求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保持较高的物种多样性,同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还是景观多样化和功能多样化的基础。

3.4功能与形式的和谐性

我国园林发展过程中,受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和其它文化艺术的影响,历来强调“师法自然,高于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成为我国园林的特色和主要指导思想。现代城市生态园林以人类的舒适性为根本,追求实现人、园林植物及其景观、城市环境三者间的和谐共存,使城市居民、人工设施、历史民俗文化风情与绿色环境等各个方面达到最理想的配置。

4城市园林生态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1城市园林生态设计存在的问题

4.1.1绿色生态系统结构单一、布局不合理

植物种类不丰富;苗木的需求量不够;植物群落层次少、结构单一、功能不齐全;绿化总量较低;绿色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逆性需进一步加强;见缝插绿的设计思想依然存在;布局不够优化等现象都是绿色生态系统中现存在的问题。

4.1.2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保障措施不当

自然山水城的理念被忽略,小城镇景观建设任意开山取石、自然河道任意裁弯取直,一些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被夷平或者填平,连接城乡之间的一些天然绿色通道由于人为的开发不当而遭到破坏,失去了作为永久生物栖息地和城市中残遗的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和价值。

4.2城市园林生态设计的建议

4.2.1建立合理的生态群落

应用生态恢复和重建的理论与技术,汲取园林艺术精华,创造不同类型的人工植物群落;改变片面重视草坪的做法,通过构建层次多、结构复杂和功能多样的植物群落,提高自我维持、更新和发展能力,增强绿地的稳定性和抗逆性,从而实现人工的低度管理和景观资源的可持续维发展[8]。

4.2.2城市生态园林建设保障措施

具体包括,政策保障:各地要结合本城市的实际情况,从法律、政策上保障生态园林建设的顺利开展。要尽快实施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师注册制度,认证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明确其职责和权利;体制、机制保障: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对生态园林规划、建设的宏观管理,并加强有效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完善城市绿化管养机制,逐步理顺经营考核关系,调动建绿、养绿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