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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工程基本原理精选(九篇)

价值工程基本原理

第1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价值链;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成本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对现代建筑工程项目而言,成本管理的范围正不断扩大,传统的成本管理方法已难以迎合其实际需要,在此情况下,能够贯穿建筑工程活动的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渐渐成为建筑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的重要举措,价值链的出现理论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基于价值链成本管理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在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中,侧重于采用单一的方法对成本进行控制,仅考虑自身成本而忽视对整个价值链成本的考虑,缺失持续竞争的优势。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应尽快改变传统成本管理模式,将价值链理论在成本管理上运用,在低效率高成本的建造流程上进行重整,从而使建筑工程项目整体价值链成本最有优势。

(1)成本管理目标具有契合性

传统的成本管理把目光仅集中在成本的节省上面,管理目标过于单一和片面,无法依据建筑企业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所采取的竞争战略制定出相对应的成本管理模式,难以与工程项目战略相切合。价值链管理下的成本管理更关注核心工程项目与价值链相关工程项目之间的链接关系,不仅考虑核心工程项目自身的利益,而且考虑价值链相关工程项目的利益,其成本管理目标更契合现代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扩大了成本管理核算范围

从成本管理核算空间范围上来看,传统成本管理核算的范围拘泥于建筑工程项目内部,考虑的主要是工程项目环节中涉及自身的内容;从成本管理核算时间的跨度看,成本管理主要考虑的是做完后的成本问题,而较少考虑实施前所发生的设计研发方面的成本。价值链下成本管理的核算范围从空间或者时间上都有所扩大,空间上关注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活动过程,不仅是核算建筑工程项目内部的成本问题,还包括其外部活动;时间上不仅考虑做完后的成本问题,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成本信息。

(3)对成本驱动因素的分析更显充分

现今的成本管理系统依旧是纯粹的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单一的成本动因易致使成本信息往往失真,自然会影响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是服务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链整体的,以全过程为对象,把建筑企业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综合起来,通过研究每项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动因,从而进行全面的成本动因分析,进而而有效改进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效的成本控制。

2.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原则

(1)系统性优化原则

价值链管理目的就是通过协调好价值链各个环节,从而实现最高业务绩效。价值链各个环节如果仅仅是完善自身,而不把其目标和活动与其他各个环节结合在一起,整个价值链就难以得到优化。因而,进行成本管理是要从价值链整体出发,不能片面的关注价值链中的某一环节,要对整个价值链中相关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分析和有效控制。要想使得企业整体成本最低,就一定要各相关项目协作完成。

顾客需求导向原则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要针对顾客价值的提高进行,这是由价值链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顾客需求可以带动整个价值链的运作和发展。在各个环节上,都需要通过下游客户的需求拉动。因而,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同时也是通过探索,发现顾客需求点,从而确定最佳效用为逻辑起点展开的成本管理活动。

(3)重要性原则

源于建筑工程项目整个价值链的实力和资源有限,价值链成本的优化应该依照成本效益原则。根据成本管理中的“二八”原则,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八成是由二成的作业引起的。因而,基于价值链的企建筑工程项目业成本管理应该是一种极具针对性的成本管理行为,其通过价值工程等分析手段找出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核心地方,把成本管理主要放在对价值链整体成本和竞争优势具有非常关键作用的环节上面,对核心地方投入比重较大的生产资料以确保优势;但对于一般的甚至可以略去的环节则必须严格的控制成本,以增加总体价值。

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分析

要实现对基于价值链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更好的研究,我们还应该对建筑行业的价值链有所了解。

(1)建筑行业价值链描述

与一般的工业企业生产不同之处在于,建筑业生产是先有了顾客项目及交易,然后才有了工程施工。顾客在建筑行业价值链中具有双重作用,它不仅是建筑产品的接受者,同时还是建筑产品的发起者。目前,我国建筑产品的顾客主要包括个人用户、各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其中企事业单位及政府购买建筑产品可以直接与建筑商签订合同,但是个人用户就需要通过房地产开发商来获得所需的终端建筑产品。设备及专业服务、各种建筑材料是由建材设备商提供的。建筑承包商在建筑行业价值链中处于中间环节,得到建筑工程项目之后,建筑商通过专业分包以及自己的营造服务,采购各种所需建材,最后生产出建筑产品并将其移与顾客或房地产开发商。

(2)建筑行业价值链分析

通过行业价值链中各个环节的价值分布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商具有开发及购买的双重要位,在行业价值链中尽显优势,通常能够获得最大的增值效益;建材和设备是提供商源于各类建材和设备的价格有较大差异,增值的情况相对要复杂,不过,主要的建材已经形成了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相对来说比较固定,利润水平处全国正常水平;建筑企业中,因为建筑产品差异性较小,总的来说在价值链中利润水平比较低。

4.结语

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能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者提供建构优化价值链流程、高效价值链联盟所需的主要成本信息,有助于实现价值链联盟和核心建筑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因此,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对价值链成本管理方法加深了解,逐渐利用基于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方法优化价值链,科学、有效地实行成本管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杨德钦.工程价值链的空间结构与建筑业增长[J].价值工程,2005.

第2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

作为企业动态战略联盟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价值链会计可以归纳为:以企业价值管理为核心,从纵向看,向上连接上游企业直至最初供应商;向下连接下游企业直至最终消费者;从横向看,包含企业人、财、物、信息流,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全方位、多角度、动态化的综合管理模式。

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笔者认为应当以价值链会计研究的目标作为基点,从价值链会计假定(公理)导入,通过对价值链会计实质、原则、核算程序及方法的研究,得出相应的价值链会计理论体系。

一、价值链会计的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其内容受人们主观愿望和客观环境条件的双重制约。价值链会计的目标也就是价值链会计系统运行所希望达到的目的与结果。价值链会计的根本目标与企业价值链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企业价值最大化,其具体目标是为价值链管理者提供对价值链管理决策有用的价值信息,借以制定优化价值链的决策,增加价值链管理的有效性。

价值链管理,实质上是围绕价值増值,不断优化和协调价值链的过程。价值链会计既是价值链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价值链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价值链管理的重要工具来看,它必须向其所服务的对象———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价值増值决策所需要的价值信息。从价值链会计作为价值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价值链会计通过对企业各价值链条的业绩管理体系、价值创造活动的成本控制体系、资本预算体系、薪资报酬体系等实现对企业价值链活动的控制。

二、价值链会计的假设

会计假设是指会计人员面对着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所作出的一些合乎推论,它是收集、加工处理会计信息所依据的基础观念,对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数据的取舍起决定作用。会计假设描述了会计运行必须所处的经济、政治社会及法律环境,它的确定对于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践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任何科学体系都必须依靠一些假设才能构建其知识体系一样,价值链会计也需要一系列的假设才能够建立。

1 经济联合体假设

世界互联网络的发展,扩展了会计主体假设的领域,使会计主体对应于“虚”、“实”两个空间,即“虚”的空间实体“网络公司”,以及“实”的企业或企业间兼并、破产及母子集团公司。所以价值链会计的主体应当是以企业主体为基础,同时包括整个行业价值链(从供应商到最终用户)中相关信息的新的经济联合体,也就是说,是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围绕核心企业,借助信息技术无缝对接作业链而建立的动态战略联盟。可见,经济联合体的主体假设兼顾了经济环境“实”的物理空间和“虚”的媒体空间,又由于这种联合体借助于信息技术具有的动态性,决定了价值链会计主体的开放性和相对性。

2 持续经营下的弹性会计分期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企业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止,它依然是会计系统运行的重要前提之一。相对传统的持续经营假设,价值链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不能仅仅针对单一组织,而应该针对经济联合体,由于核心企业的重要性,还应兼顾核心企业的情况。当经济联合体中的一部分(除开决定核心企业存亡的部分)出现破产时,持续经营假设依然成立。由于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延伸,所以价值链会计将会计分期假设纳入持续经营假设。由于现代信息技术能随时从相关的数据库中自动收集并抽取有关的数据,生成与决策相关的报表和财务报告。每一时点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不同时段的损益表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及时生成,使得会计分期的时间间隔可以不断缩短,变“历史信息”为“现时信息”。只要企业进行持续不断地经营,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可以获得每一时点或时段的财务报告,这使得价值链会计分期与传统会计分期相比具更大的弹性。

3 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并重假设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核算应以货币计量为计量单位,价值链会计同样需借助货币进行资产管理、运用、处置的核算,并为价值链会计提供的信息相互可比。同时基于价值链管理的需要,价值链会计不仅需提供规范的货币计量信息,还需提供规范的非货币计量信息,因此,价值链会计必须建立在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并重假设,即以货币度量为主,同时货币计量属性也应实现多样化。

4 价值流转假设

价值流转假设是假设随着经济活动的循序进行,资产价值随之转移。由此假设,一方面才可能计算成本、费用,进行价值补偿等会计程序;另一方面,才能促成了价值在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价值链会计较现代会计在空间维度上有很大的扩展,涉及整条价值链上的各相关利益方(如供应商、销售商、顾客),因而只有在价值可以流动的情况下,才能权衡各方的利益,进行价值的分配。此外,承认价值流转假设,也扩大了会计要素的计量范围,比如,人力资产可以流转至可予计量的资产中再进行价值的确认。可见,价值流转假设构成了价值链会计的一个重要前提。

三、价值链会计的实质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的认识可概括为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认为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一种认为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会计管理活动论认为会计本质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因此,会计也可以称为会计管理,相应地,价值链会计就是价值链会计管理,或称基于价值链的会计管理。价值链会计所强调的企业价值概念是以利益相关者为本,以利益相关者的价值为出发点的价值观念;价值链会计以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价值活动为研究对象,以战略联盟的价值链整体价值为目的,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对以战略联盟为表现形式的价值链加以追踪、核算、预测、控制、评价的一种会计管理活动。价值链会计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将核心企业与供应商、分销商、服务商、客户连成一个完整的网链结构,形成一个极具竞争力的战略联盟,通过价值链的创建,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低成本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真正实现“多赢”。

价值链会计是会计管理在价值链理论下的新发展,它的实质还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在价值链会计管理模式下,会计主体是整个价值链,它超越了单个企业的局限。价值链会计管理的会计主体实质上是一个虚拟的联盟。所以,价值链会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价值链的价值。在价值链上,传递的最根本的其实是价值流,这是由于价值链的组成部分都是增值活动。在价值链的每一环节都做到价值增值,这也是价值链会计管理的最终目标。要实现价值链整体的增值,需要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上的企业能够消除企业界限,协同工作。从而使价值链上的核心企业与其他各方的关系真正从交易型转变为伙伴型,使企业的经营目标从单赢走向双赢乃至多赢。现代社会中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是价值链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现代社会经济竞争已经从单个企业间的竞争转化为价值链与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价值链传递的不仅是物流、资金流其中还有信息流。价值链上的各方要想在经济竞争中取得成功,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充分掌握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只有做到这点,才能确保价值链整体在日益激烈的经济社会中保持更强的竞争力。

四、价值链会计的原则

会计原则是建立在会计假设和会计目标基础之上的,据以在会计工作中确定会计标准、技术、程序和方法的一般准则,是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范。价值链会计除了承继传统的会计原则外,如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和谨慎性等原则外,为适应价值链会计基础理论和会计假设理论的发展,还需要修订、增加以下新的会计原则。

1 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并重原则

价值链会计扩大了会计要素的内涵,其构成的成分中尤其以知识、技术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变化更加突出,并且这部分资产所占的比重将不断得到提升。如果采用历史成本会计计量原则对这类会计事项进行计量,将严重扭曲它们的价值。所以采用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也即公允价值作为这类会计事项的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拥有的知识、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现有价值,具有动态性、反馈性、自我调整性等特征。所以,结合实践,历史成本原则将被历史成本原则与公允价值并重原则所代替。

2 会计事项原则

价值链会计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提供价值信息的多元化和全面化,所以目前的重要性原则将不适应其要求。从而应采用会计事项原则,即会计信息提供者不作任何价值判断的提供所有有关价值信息的会计事项,由信息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重要性原则,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不同的要求。

3 集成原则

价值链会计的实施要依赖于价值链条上所有组成成员和部门的合作,需要将会计信息系统和各业务职能部门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将企业内部价值链与上游供应商、下游销售商和顾客的信息进行集成,这样才能实现价值链管理的目标,优化流程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经济联合体的价值也达到最大化。

五、价值链会计的核算程序

价值链会计的核算程序借鉴作业成本法的核算程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它的核算程序可以表述为:(1)在作业成本法的基础上同时计量作业的投入成本和产出价值,进而核算出作业增值;(2)再将作业增值汇总为流程增值,流程增值汇总为总体价值增值。

1 确认流程与作业的产出价值和投入成本

作业的投入成本,由企业的资源投入(如购买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作业对其的作业投入(表现为其他作业的产出)两部分构成;同样流程的投入成本,由企业的资源投入和其他流程对其的作业投入两部分构成。流程与作业的产出价值的确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会随相关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得到改进。而流程与作业的产出价值确认是企业一种常规性工作,它把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调节机制引入企业内部,把企业内部的上下流程、上下作业和岗位之间的业务关系由原来的单纯行政机制变成平等的买卖的关系、服务关系和契约关系。此外,企业还要考虑各个作业、流程对外部市场的联系程度,从而决定企业参照市场价格的比重大小。

2 账户设置

由于价值链会计研究内涵包括企业人、财、物、信息流管理,所以从其核算账户的设置上,理应在原财务会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账户体系的基础上,增设“人力资产”、“人力资本”、“人力资产费用”科目,在“未分配利润”科目下设置两个两个分级明细,即“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员工利润”和“未分配利润———未分配投资者利润”,以便提供人力资产及其变动信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支持。“人力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的价值,科目借方表示增加人力资产,比如录用员工、人力资产重估等;科目贷方表示减少人力资产,比如职工离开企业、人力资产重估减值等。“人力资产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开发、替代以及管理人力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及其摊销情况,科目借方表示为人力资产费用增加;科目贷方表示人力资产费用的结转,此科目期末无余额。“人力资本”科目核算人力资产投入企业后所形成的凝结在员工身上的潜在的价值总量,科目借方表示人力资本的减少情况,科目贷方表示人力资本的增加情况;此外,本科目的余额表示为力资本投资的总价值,在数额上与“人力资产”科目相等。

此外,增设“作业成本”、“作业产出”和“作业增值”账户,并按流程和作业类别进一步设置二级和三级账户。其中,“作业成本”账户是核算各项作业的投入成本,借方登记作业耗用的资源投入和作业投入,期末将该账户余额转入“作业增值”账户。“作业产出”账户用来核算流程中各项作业的产出价值,贷方登记该作业向企业外和下游企业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价值流入,期末将账户余额转入“作业增值”账户。“作业增值”账户用来核算流程、作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的或减值。期末,“作业成本”账户余额转入该账户的借方,“作业产出”账户余额转入该账户的贷方,差额为本期该作业的或减值。“作业增值”账户按流程类别设置二级账户,在流程类别下按作业项目设置三级账用户。通过“作业增值”账户,可以分别了解各作业项目、各流程的(减值)以及企业的总体价值(减值)。

3 账户处理原理

账户处理原理类似于现有的财务会计账户处理,资产与权益的相关账户处理不变,只是将有关费用科目改为作业成本科目。对于新增加的人力资本和人力资产账户,其处理原理是:当录用员工、人力资产重估等增加人力资产时,借记人力资产,贷记人力资本;当职工离开企业、人力资产重估减值等减少人力资产时,借记人力资本,贷记人力资产。

4 报告设计

价值链会计财务报告利用计算机储存量这一特点,充分扩大的会计主表、附表、附注的信息容量,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三张主表的内容上,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分增加人力资产以及其他无形资产项目;权益部分增加人力资本、未分配利润下增加未分配员工利润以及未分配投资者利润的项目。利润表中在费用类下增设人力资产费用。在报表的附表和附注方面,扩大披露的范围,着重增加反映未来财务状况的前瞻性非财务业绩衡量指标。

此外,价值链会计还提供反映信息核算为基础的报表(包括作业报表、流程报表、企业总体报表),从而便于管理者了解企业的形成过程,分析作业和流程。作业报表根据作业成本计算表、作业产出分配计算表编制。流程表是根据作业表合并抵消而来。因为是以流程为经济主体编制流程表,从而流程内作业之间的相互投入与产出必须抵消,所以会计的流程产出价值并不是所有作业产出价值的汇总,而是各作业对流程外产出的汇总;合计的流程投入价值并不是所有作业投入价值的汇总,而是各作业接受的流程外投入的汇总。

参考文献

1 迈克尔。波特 竞争优势[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

2 万迈 it环境下价值链会计假设的探讨[j]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7)

第3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档案 基本规律 基本原理

档案基本规律,表明了档案这个客观事物的产生形成和运动变化过程及其特点。它们是实现档案利用价值过程中相辅相成地起作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因此,档案工作的开展和运作,必须遵循这些基本规律。忽视或违背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律,都难以达到完好地实现档案利用价值的目的。

在探讨档案的基本规律和档案工作的基本原理之前,有必要对档案这个客观事物作出一个最基本的认识。因为,只有弄清楚档案是什么样的客观事物之后,才能探讨档案自身固有的基本规律。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档案固有的基本规律,可以归纳为四条:档案自然形成规律,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档案利用价值潜在规律和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并且,档案工作在遵循档案固有规律的实践过程中,将会遇到哪些矛盾问题,解决这些矛盾问题需要采取什么手段和通过什么程序,这就构成档案工作的基本原理。

一、对档案的基本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档案的定义作了如下的表述:“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对这段表述的含义,可以解释如下:

(一)档案的基本来源——档案产生形成于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的历史过程中。这里强调了社会的“活动”。因为,如果不是活动历史过程中产生形成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档案”。社会活动,包括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领域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些社会领域的活动,都必然产生形成档案。执行这些职能活动的群体,包括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这些群体,是档案来源的主要对象。

(二)档案的基本性质——它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记录。档案的原始记录性质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的属性,即原始性和记录性。档案与其他客观事物在基本属性上的区别,主要在于它兼具原始性和记录性。档案的原始性与记录性是互相依存的统一体。档案的原始性特别重要。原始性在于档案是立档单位在当时当地为适应职能活动需要而直接产生形成的。这就使档案具有凭证依据的法律效力。这种作用,是其他智力资源所不及的利用价值。人们特别重视档案作用的这个特点。

(三)档案的基本价值---正是由于档案具有原始性和记录性这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使之产生凭证价值和信息价值。正是由于这两种基本价值,使档案能够作为社会的一种智力资源而存在和利用。如果缺乏这两种利用价值,档案就失去存在的意义。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

二、档案基本规律

1、档案自然形成规律

关于档案自然形成规律。所谓“自然形成”,实质上应当理解为“必然产物”。因为档案是职能活动历史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必然产物,而不是事后随意地制造出来的。一个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的实践过程中,由于规划设计、颁布法规、传达命令、指挥工作、请示问题、报告情况、联系事务、记载活动、研究总结等等方面的需要,产生形成许多文字、图表、音象的记录,它们都是当时当地为了履行其职能任务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形成的;并且,它们之间在来源上、时间上、内容上和形式上都具有一定的有机联系。一个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完整地反映了这个立档单位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因此,档案本身的形成是必然产物,档案的有机联系也是必然产物。所谓档案的“自然”性质,实际上就是指档案的这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正是档案的基本属性中“原始性”之所在,也就是档案具有凭证依据作用的利用价值的根源。

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实际上是强调了两个“必然性”——一个是档案本身的产生形成的必然性,一个是档案内在的有机联系的必然性。这两个必然性。对于档案的利用价值是有着重要关系的。

那么,对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如何用一段话来表述呢?

我认为,可以作如下表述;“档案具有两个自然性—档案本身产生形成的自然性和档案内在有机联系的自然性,必须维护这两个自然性,才能维护档案的利用价值。”也就是说:档案利用价值的发挥,必须以维护档案本身产生形成的自然性和档案内在有机联系的自然性为前提。当然,如果把这段话里的“自然性”改为“必然性”,也是可以的。这里用“自然性”,仅仅是照顾了我们长期以来的习惯说法。

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对档案工作有什么指导意义?

档案工作中的全宗原则,就是遵循了档案这条固有的规律而总结出来的理论。一个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称为一个“全宗”。必须维护一个全宗的完整性——既不可把一个全宗人为地分割,也不可把不同全宗相互混杂。因为两者都是破坏了档案的内在的历史联系,违反了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在世界档案学史上,“来源原则”否定了“逻辑原则”,肯定了“尊重全宗”和“维护全宗的有机整体”的原则,就是遵循了档案自然形成规律的认识成果。在档案全宗内的分类技术中采用“年代—组织机构”等分类方法,也是为了遵循档案自然形成规律。在档案文件的立卷技术中,也充分地考虑了维护文件之间的自然形成的有机联系。任何一个立档单位的档案,都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有机整体,必然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只有维护这种自然形成的有机联系,才能如实地反映立档单位的历史面貌,才能真正保护档案的利用价值。这就是遵循档案自然形成规律的本质目的和实际意义。

2、档案利用价值潜在规律

根据许许多多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档案利用实例,档案利用价值的实现,明显地揭示出这样一条规律:“档案的利用价值具有潜在性。这种潜在价值的实现,决定于社会客观的需求性和档案管理的条件性。”档案利用价值的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潜在性、需求性和条件性三者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那么,如何理解这三者呢?

(1)潜在性——是指档案在何时 何地发挥何种作用,是难以预期确定的。档案所具有的这种潜在价值,只有等待适当时机,才能转化为直接价值。在一定时期内,它未能成为直接价值,并不意味着它没有价值。它的真正价值只不过是仍然处于潜在状态,待机而发。

(2)需求性——是指档案本身的潜在价值要转化为直接价值,有赖于社会对档案的利用需求。只有当档案被利用来满足社会的需求,才能真正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如果社会还没有提出这种利用需求,档案的价值将一直处于潜在状态,暂时未能产生实际的效益。

(3)条件性——是指档案由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是有条件的,要使这种转化成为可能,必须通过人们对档案的管理活动,包括收集、整理、检索、提供利用等等一系列业务劳动。档案的管理业务,就成为满足社会的利用需求、实现档案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在正确认识档案利用价值的潜在性特点的前提下,一方面主动地了解和掌握社会利用的需求性,另一方面努力在业务管理的条件性方面下功夫,这两个方面是实现档案利用价值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正确认识档案利用价值的潜在性特点,对于社会人士来说,是很重要的。社会档案意识薄弱,是否与不能正确认识这个特点有—定关系呢?可以这么说。因此我们不能说档案是无价值的东西,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但是,档案的利用价值却是处于潜在性状态,也就是说,档案是—种潜在价值的客观事物,只有当它在适当时机转化为直接价值的时候,人们才能看到或感受到它的效益。潜在价值不等于没有价值,也不等于直接价值。有些人不了解这个潜在价值的特点,不懂得为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创没条件的必要性,因而忽视档案工作。正确认识档案利用价值潜在规律,对于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正确认识档案利用价值的潜在性特点,对于档案工作者来说,更为重要。我们—再强调要做好档案资源的开发工作,就是要主动地把档案的潜在价值发掘出来为社会所了解和利用。正如有的同志说,我们档案工作者既要“为利用者找档案”,也要“为档案找利用者”。有的同志更形象地比喻:档案工作者的作用不应当只是档案资源的一把“锁头”,更重要的是一把“钥匙”。

3、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

对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如何理解和表达?

(1)档案具有双重利用价值——对于立档单位的利用价值和对于社会的利用价值。

(2)档案产生形成之后,在相当时期内,主要的利用者是立档单位。因为,档案作为立档单位的职能活动的必要条件,服务于本单位了解既往情况、进行决策和处理业务的凭证查询需要。档案对于立档单位的利用价值,可称为档案的第一价值。第一价值是促进本单位积累档案的一种动力。

(3)随着时间的推移,立档单位对某些时间较长的档案的利用需求逐渐淡化。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档案利用价值的失却,其利用价值则向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范围逐渐扩展。档案对于社会的利用价值,可称为档案的第二价值。第二价值则是长远的全面的利用价值。

(4)档案的第一价值必然向第二价值过渡。实现第一价值是在档案室阶段,实现第二价值是档案馆阶段。档案由档案室移交进入档案馆,形成一项国家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实现档案的双重利用价值,必须适当地界定两者之间的过渡周期。这个周期的一般时限,又必须根据立档单位及其档案的特点而有所差异。从第一价值过渡到第二价值,过早或过迟,均会损害双重利用价值的发挥。

(5)档案由第一价值向第二价值的过渡,不仅意味着档案的利用范围的扩大(利用单位数量的扩大、用户类型的增多),而且意味着档案内容信息利用的多元化(不同角度的利用,多种利用需求的交叉,特别是科学研究作用的增值)。

如果要把上述的解释概括地用一段文字来表述,“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可以表述为;“档案具有双重利用价值,从面向立档单位的第一价值逐渐过渡到面向社会的第二价值,从服务于立档单位职能需求的第一价值扩展为服务于社会多元需求的第二价值。只有实现这种过渡和扩展,才能使档案发挥长远的全面的利用价值。”

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十分重要,它反映了档案这个客观事物的运动过程及其意义。我国档案工作的归档制度和进馆制度的建立和衔接,正是遵循了档案利用价值的扩展规律。

4、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

档案的保密程度,实质上是档案利用范围和利用程度的准许问题,也就是档案价值的利用对象的选择或控制的问题。

(1)档案信息具有内向性。无论在第一价值阶段或是第二价值阶段,档案都是有一定的保密性。第一阶段的档案保密性更强,对非立档单位—般不提供利用。第二价值阶段的档案,除某些特定种类外,对非立档单位的保密性,一般来说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而呈现递减的趋势。

(2)档案机密程度的逐渐减退,必将导致档案利用价值更广泛的实现。第二价值阶段,是档案由内向性过渡到公开性的转变过程。

关于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档案机密性的强弱与档案保存时间的久远成反比。”

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和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是档案馆工作向开放型转变的理论根据。正确界定档案由内向性到公开性的转变时限,就成为档案开放的政策依据。根据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一方面要坚持适度的保密观念,另一方面又要树立档案开放的思想。既不能无视特定范围档案的机密性而扩大利用范围,又必须不断地研究档案的内容和客观形势(含国家政策)的条件变化,合理地调整密级(逐步地降低密级以至解密),以便广泛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服务。

5、上述四条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上述四条档案固有基本规律,都与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有着密切关系。遵循档案自然形成规律,才能真正维护档案的利用价值。遵循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才能长远地全面地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档案利用价值潜在规律,要求我们努力把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档案机密程度递减规律,要求我们正确地处理档案利用价值的对象范围,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这四条规律,都是在实现档案利用价值的过程中时时处处起着约束和影响作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只有维护档案的客观有机整体,促使档案由第一价值过渡到第二价值,由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由内向性转化为公开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

档案利用价值的发挥,必须以维护档案本身产生形成的自然性和档案内在有机联系的自然性作为前提。如果破坏了这两个自然性,档案的利用价值就会受到损害,档案的利用价值就无从发挥。因此,遵循档案自然形成规律,是遵循其他三条规律的前提或基础。

档案利用价值的真正发挥,一是要充分地发挥,二是要有效地发挥。充分地发挥,就是要长远地全面地发挥。有效地发挥,就是要使档案产生直接的实际效益。两者不可或缺,才能真正实现档案的利用价值。如果档案的利用价值只是限于第一价值,埋没了它的第二价值,档案的存在意义和价值作用就大大地降低了。无论是在第一价值阶段或第二价值阶段中,如果档案的潜在价值不能转化为直接价值,那么,档案的利用价值实际上就未能实现。因此,必须同时遵循档案利用价值扩展规律和档案利用价值潜在规律,才能真正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潜在性和扩展性,是档案的利用价值在实现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特点,并且是两个密切相关的特点。揭示这两个特点的两条规律是在同时配合起作用的。

档案在第一价值阶段和第二价值阶段中,由潜在价值转化为直接价值的过程中,都要受到档案固有的机密程度的约束。然而,档案机密程度的递减趋势,又有利于档案利用价值的扩展。

三、档案工作的基本原理

为了不断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解决它与社会利用需求的基本矛盾,需要采取什么手段和通过什么程序来进行档案工作呢?必须实行档案的集中化、有序化和信息化。档案工作的全过程,就是通过这三化实现档案利用价值的管理过程。

(1)集中化——就是为了解决档案形成的分散状态与社会利用的集中要求的矛盾。通过 集中化,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档案自然形成的内在的有机联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方便国家和社会利用的前提。因此,必须通过收集归档和进馆永存的集中化途径,改变档案初始状态的随机和离散的现象。集中化,就是实现档案从分散到集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有序化——就是为了解决档案形成初始的凌乱状态与社会利用的系统优质要求之间的矛盾。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对档案利用的需求,必须通过系统化的整理和合理化的鉴定,使繁浩杂乱的档案文件有序化,以便提供优质的服务效果。有序化,就是实现档案由凌乱到系统,在保持档案文件内在的有机联系的基础上,理顺档案文件之间的纵横关系,形成有次序的层次结构,便于档案利用价值的实现。

(3)信息化——就是为了解决档案信息的潜在状态与社会利用的检索要求之间的矛盾。为了实现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必须通过科学的加工处理手段,使档案的信息内容从潜在状态开发出来,变成方便的检索状态,以提高服务效率(查准率、查全率和查速率)。这就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信息的必要前提。

综上所述,档案工作基本原理,可以概括地表述为:“在实现档案的集中化和有序化的基础上,实现档案的信息化,依次通过这三化过程,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4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价值工程作为一种整体性的管理技术,与注重工程管理过程局部环节的管理技术有很大的区别。它的整体性更强,对技术的要求更高,通常是在对工程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设计以及选择施工工艺等环节中使用。通过节约材料、能源以及简化施工流程等措施,确保项目可以实现最优价值。为了更好地体现价值工程的作用,在价值工程的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守六个原则,即顾客优先原则、机能思考原则、提升价值原则、坚持经济性思考和创造性思考的原则、活用情报原则、团队设计原则。

二、价值工程理论在建设工程费用管理中的应用

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资料显示,在建筑工程中,项目工程的决策阶段和项目方案的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费用影响较大,所占比重大约在30%~70%之间;而建筑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费用影响较小,所占比重大约为20%左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就应该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建设工程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方案进行优化。

1.价值工程活动的基本运作顺序

价值工程理论的应用有一定的运作顺序,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选择价值工程的有效对象;(2)收集价值工程对象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的功能分析;(3)根据功能分析的结果拟定改进方案,并使用优缺点列举法、成本分析法等方式对改进后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4)进行可行性试验,对改进方案的准确性进行分析,并对改进方案在性能方面、工艺方面、经济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确保改进后的方案具有可行性;(5)检查改进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对价值工程的成果进行评价和总结。

2.建设工程费用管理的要求

在影响建设工程费用的因素中,决策过程和设计过程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这要求业主、咨询工程师和设计师对工程方案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落实建设合同并实施投资控制的操作过程,也是将建设工程的设计图转为工程失误的过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由于施工人员多、施工周期长,影响建设工程费用的因素多,因此为了提高投资效益,业主和项目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合理选择项目管理方式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投资,这要求项目管理部门熟悉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从而将可能出现的工程费用变化大的环节作为重点费用管理对象。这就要求业主和项目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注重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将建设工程的费用管理作为重点考虑对象;(2)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并加强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3)严格实行现场签证管理,进行详细的工程计量,并对工程付款账单进行复查;(4)造价工程师应该全面跟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当经济技术变更时,要及时对经济技术进行比较,从而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分析,控制建设工程变更。

3.价值工程理论在建设工程费用管理中的具体实施

为了更好地利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建设工程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制定合理、高效的方案项目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用户对项目建设的要求,结合价值工程的原理,制定可以提高项目价值的方案。也就是说,要在满足建设项目必要功能的基础上,降低工程建设成本。(2)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绘制功能系统图,并依据功能系统图中各部分功能在分部工程中的作用大小,对各种功能在分部工程中的比重进行有效计算及修正。(3)根据分部工程的功能作用分析表、功能作用修正表的数据,对分部工程的功能系数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功能系数=分部工程分数/施工项目总分数。(4)结合前几步得到的数据资料计算建设工程的成本系数和价值系数公式如下:成本系数=分部工程预算成本/总成本;价值系数=分部工程的功能系数/成本系数。(5)确定价值分析的对象后,针对价值系数低于1的项目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6)验收改进成果并进行经验总结。

三、结语

第5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作为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基础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在其发展过程中内涵不断丰富,并与社会工作价值观形成了很强的契合性从而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国本土社会工作实践中,人道主义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人道主义;社会工作;价值取向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在其发展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指导社会工作日益专业化和人性化。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形成的过程中,人道主义价值观为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奠定了深厚的基础,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中处处闪烁着人道主义的光芒,无论在传统还是现代、西方和中国的社会工作实践中,人道主义始终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因此解读人道主义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对于我们认识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内涵

人道主义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定义应当是: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人格权利、价值与尊严的一种思想体系和精神系统;其狭义的定义则是:济贫助弱、救死扶伤的人伦道德准则。作为一种哲学理念的人道主义有如下组成部分:第一,哲学上的人本主义,它是以人为本位的,而不是以神或别的什么为本位;第二,经济上的自由主义,人道主义是自由经济发展的思想基础;第三,政治上的民主主义,是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基础;第四,伦理上的人道主义,承认人与生俱来的一切权利,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全部权利。[1]46在人类社会思想史上,人道主义始终是思想家们探讨的热点议题。人道主义渊源于古希腊,发端15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发展至十七、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道主义理念,再到十九世纪费尔巴哈哲学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学说,直至20世纪的哲学人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潮。虽然各种人道主义思想纷繁芜杂,但它们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基本命题:第一,“人是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我是谁?我是人”、“我们都是人”、“仅仅把人当人看”;第二,“为了人”、“人是人的最高价值”、“人是人的最高目的”、“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第三,“爱人”“、尊重人”“、关心人”。[2]这三类命题中,第一类命题表现的是人道主义对人是什么的基本看法,第二类命题表现的是人道主义的基本的价值观念,第三类命题表现的是人道主义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以上三类命题中,第一类命题是最基本的命题,最能体现人道主义的思想核心,其他两类命题是从第一类命题中派生的。总之,人道主义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内涵不断丰富,在现代社会当中,人道主义不仅成为新兴的道德伦理原则,而且也逐渐成为深远的历史观、博大的世界观、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价值观。

二、人道主义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契合性

人道主义是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的基础,如上分析,人道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需要、关心和爱护每一个人。而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自助活动。[3]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价值观包括三个层面:作为助人活动的价值取向、作为一种专业的价值取向和作为一种制度的价值取向。社会工作这三个层面的价值观与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基本思想具有很强的契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作为助人活动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中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助人活动的价值取向包括尊重人的价值和满足人的需要两大类,这两种取向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1.尊重人的价值。社会工作通过两个方面实现对人的价值的尊重:一方面,社会工作强调和重视对人的价值的承认和肯定。这一理念在最基本层次上体现为对人作为一种存在本身的价值即对生命的价值的承认和肯定而不考虑其创造价值的大小和满足需求的能力,尤其表现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它还承认每一个人都有创造价值和满足需要的能力,这种能力无贵贱之分。社会工作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和承认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对人的看法,即“仅把人当人看”“人是人的最高价值”“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另一方面,社会工作通过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等助人活动帮助人们排除价值实现过程中的障碍和困难,形成实现自身价值的条件,达到尊重人的价值的目的。[4]强调通过实践尊重人的价值,而这种尊重不仅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人”“爱护人”“帮助人”的理念,而且只有在人道主义理念的支持下,社会工作尊重人的价值的实践才可以长久。总之,尊重人的价值不仅是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也是社会工作助人活动的价值取向,并且,尊重人的价值社会工作理念和实践中都闪烁着人道主义的光芒。2.满足人的需要。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里,人的需要既是社会产生出来的,而且人的需要的满足和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满足人的需要也是社会工作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动力。这一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对人的需要的承认和其社会功能的充分肯定。通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这一价值取向与人道主义强调承认人与生俱来的一切权利,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全部权利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并且人的需要是与人本身是一体的,对人的需要的承认和满足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位”的中心思想,尤其需要强调的是,社会工作尤其重视弱势群体需要的满足,帮助他们发掘潜能,这一理念与人道主义济贫扶弱的伦理准则是高度契合的。

(二)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中的人道主义理念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表现为指导社会工作实践的个别化原则、接纳原则、民主自决原则和职业道德原则,人道主义既是这些原则存在的一个重要基础,同时践行这些原则的过程也是对人道主义理念的彰显。1.个别化原则和接纳原则。个别化是一种分别逐一对待的方法,把每个人看作是不同的实体,给予不同的对待。个别化原则体现了社会工作对个人的尊重。[1]54其本质是对每个社会成员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个性的承认和尊重,它是一种更深层次的尊重,它不仅承认人的普遍价值,更强调人的个性。接纳是一种容忍的了解,包括接纳案主的优点和缺点、积极和消极的情绪、建设性和破坏性的态度及行为。接纳意味着对案主的接受、相信和尊重,但不是对案主的意愿、价值判断和主观要求全盘接受。[4]这一原则强调社会工作者要以工作对象为中心,把服务对象的所有特征当作一种客观现象接受而不去评判其对错。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个别化原则和接纳原则中彰显了人道主义“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内涵,并对人道主义“尊重人的人格权利、价值和尊严”的思想的进一步深化,更强调尊重人的个性、接受人的缺点。2.民主自决原则。民主自决就是社会工作的对象对面临的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自我决定。社会工作应当承认和尊重案主有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的权利和需要。[4]但是案主的自决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案主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二是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案主绝对无害。[1]54在这两个前提下,尊重案主的自决权,就是尊重案主的自由人权。自由人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争取人权、促进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人道主义运动的核心,人道主义思想传承的历史也就是自由、民主平等发展的历史。因此,社会工作民主自决的价值取向的形成与人道主义思想和运动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在宏观意义上来说,民主自决原则也是全社会范围内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微观体现,而人道主义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基础。3.职业道德原则。每种职业都有其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导从事这一职业的群体行动的原则。人道主义是很多职业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社会工作是以人为对象的职业,人道主义本身就是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原则的应有之义。在社会工作的职业道德体系当中,尤其强调社会工作者对当事人的伦理责任,包括案主利益的首要性、案主的权利和特权、私密和隐私,这些伦理原则处处彰显着人道主义对人的尊重、对人的权利的认可的基本理念。因此,人道主义是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的首要基础,社会工作的职业道德体系当中,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充分体现。

(三)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价值取向中的人道主义价值观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其基本价值取向主要有秩序、正义、效益三种原则。[4]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实现社会秩序、社会正义和社会效益的方式是与其他制度有所不同的,它强调的是以人为中心、以服务为主要方式实现这三种社会价值的。而人道主义在宏观上也是自由主义经济和民主的社会政治的理论基础。因此,人道主义与作为制度的社会工作的价值取向在宏观层面也形成了高度契合性。1.秩序原则。秩序是制度性社会工作的基础价值,是连接其他价值的中介,社会工作的其他所有价值都是以秩序价值作为基础,并建立在秩序价值的实现上。秩序还是制度性社会工作的传统价值。带有社会工作性质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的目的正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维持社会秩序的方式和制度有多种,例如法律,社会工作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其通过提供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来维持社会的秩序,它强调服务而不是管理或控制,把人的需要的满足作为形成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础,这一原则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承认人的需要的合理性和人的权利的合法性,这些与人道主义价值理念是高度一致的。2.正义原则。社会正义既是社会工作制度产生的动力之一,也是社会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致力于减少乃至消除社会分配领域中的身份差别,实现社会平等,正是对不合理社会分配差异和地位差异规则的矫正和对人类正义的有力匡扶。夏学銮认为,没有正义的财富是强盗的财富,没有文化的文明是愚昧的文明,没有人文精神的高科技是野蛮的高科技,社会工作就是使我们人类社会充满正义,充满文化和充满人文精神的一面旗帜。[5]由此可见,社会工作对正义的追求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得所有社会成员能够公平地享受社会的财富、能够共同幸福的生活,这是人类社会的终极追求,而这些也正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价值的认可和承认每一个人都有幸福生活的权利的人道主义观念的大力彰显,尤其是对救贫扶弱的的人道主义伦理原则的最切实的实践。3.效益原则。效益原则表明社会工作应该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满足人的效益需求。社会工作的效益价值表现为经济效益的间接增加和社会效益的直接获得,使有限的社会资源产生更多的效益是社会工作的追求。社会工作对效益的追求和自由主义经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和民主的政治制度对社会效益的追求是高度一致的,而如上文分析,人道主义是自由主义发展和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行的理论基础,在此种意义上来说,人道主义是社会工作效益选择的理论基础之一。综上所述,人道主义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之间形成了高度契合性,人道主义价值观既是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也是社会工作价值实践过程中彰显的重要价值理念之一,因此,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发展的过程是人道主义对人的关注的体现,人道主义促进了社会工作的产生发展,社会工作由此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具有奠基性的重要作用。

三、人道主义价值观与我国社会工作实践

人道主义思想在我国社会思想史上源远流长,是自古至今都提倡和重视的价值理念之一,只是因时代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涵,当代我国社会中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念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学说即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在我国,人道主义价值观同样是我国社会工作得以发展的推动力和价值基础之一,无论传统还是日趋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实践都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基本观念,并且,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将继续指导我国社会工作在本土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上前行。

(一)以民政工作为中心的社会工作实践对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彰显解决“”积累的问题和体制改革产生的矛盾是社会工作在我国产生的源动力,对由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大批弱势群体如下岗职工的需要的回应是社会工作的最直接的原因。在发展服务回应社会需要的过程中,民政部门率先提出和运用了社会工作的概念,积极推进民政干部的社会工作培训。虽然我国社会工作今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不仅许多政府部门引进了社会工作的理念,而且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也开始出现,在短期内,我国社会工作的实践仍然是以民政工作为中心的,民政工作一直是我国传统社会工作实践的中心。而众所周知,我国的民政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救贫扶弱”,重心在于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帮助,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成员在缺乏获取资源能力的时候为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具有明显的社会救质。因此,我国民政工作的性质与人道主义的理念本质是一致的,都强调尊重人的价值、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民政工作尤其彰显了济贫救弱、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理念。

(二)人道主义价值观对社会工作转型的推动社会工作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社会工作向专业化、本土化方向转变的过程中的重要事件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科学发展观中核心地位的确立。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呼吁了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在我国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并建立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职业水平评价标准,这是我国社会工作转型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自此,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在我国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强调是推动我国社会工作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如果我们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构建和谐社会强调社会中人与人的和谐相处、相互关心和爱护,这正体现了人道主义“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伦理原则;而“以人为本”的理念则是人道主义最基本的含义。“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尊严、价值、权利、本性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论’。”[6]

以此看来,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对人的尊严、价值和本性的彰显,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二者都充满了人道主义的味道。所以,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社会工作向专业化方向转型的推动的本质是人道主义价值观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推动。此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社会提倡的人道主义价值观是将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学说中国化的结构,它是不同于西方哲流中的人道主义学说,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理念的指导下,我国的社会工作在向专业化转型的过程中必然会表现出与西方社会工作不同的特点,这即是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过程。总之,整个社会对人道主义价值的强调和重视将会促进我国社会工作向专业化和本土化两个方向转型。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陈枢卉.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D].苏州大学博士论文,2006.

[3]蒋荣华.从社会控制到人道主义—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转型[J].社会,2004,(11):34.

[4]徐道稳.论社会工作的价值取向[J].求索,2002,(06).

[5]夏学銮.论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2).

第6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0)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 430070,China)

摘要: 耕地保护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亿万农民的生计保障,对于农村乃至全社会稳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价值工程作为一项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技术,已经在建筑业、工业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文章创新性地将价值工程引入到耕地保护研究领域,围绕价值工程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对耕地多功能保护进行价值分析,以提高耕地保护的有效水平,从而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Abstract: Farmland preservation is not only related to national food security and farmers’ living guarantee, bu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stability of rural area and the whole society,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Value engineering, an effective management technology to promote economic efficiency,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other fields. This article innovatively applies the principle of value engineering to the field of farmland preservation, with the aim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farmland preservation and create huge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benefits by analyzing the value of farmland multifunction preservation around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value engineering.

关键词 : 价值工程;价值分析;耕地多功能保护

Key words: value engineering;value analysis;farmland multifunction preserva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8-0237-03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303087)。

作者简介:杜宏杰(1993-),男,河南焦作人,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胡伟艳(通讯作者)(1973-),女,湖南安化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经济与土地政策分析。

0 引言

耕地资源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否保有足够数量的耕地资源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面积占有量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且后备耕地资源有限,因此保护耕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城镇化、工业化高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加上水土流失、耕地污染,使我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1]。

目前国家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耕地保护职责、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提高征地价值补偿等政策,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免三补”、加大农业投资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2]。但总体来看,现有的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实施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耕地保护的真实价值未能凸显,耕地资源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长期被忽视造成耕地非农化价值损失远远超过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价值损失[3],因此,有必要对耕地多功能评价做出进一步的优化。

价值工程以研究对象的功能系统分析为核心,通过有组织的创新性活动,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研究对象所要求的必要功能。利用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对耕地多功能保护进行分析,系统评价耕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种功能,可以有效解决单一功能分析的不足,从而提高耕地保护的有效水平,对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土地高效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1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 价值工程的概念与原理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又称为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VA),是一种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以提高研究对象(包括产品、作业、工程、服务等)的价值为目的,以功能系统分析为核心,以创造性思维、开发集体智力资源为基础,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来实现研究对象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4]。其基本原理用公式表示如下:

V=F/C(1)

式中,V为价值,F为功能,C为成本。其中,“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指作为某种产品(或作业)具有的必要功能与取得该功能的寿命周期成本的比值,是对研究对象的功能和成本进行的一种综合评价,即产品价值的高低,表明产品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的程度。功能是指产品或作业的性能或用途,即产品或作业所承担的职能。对于顾客来说,所购买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购买产品所具有的功能,包括必要功能和不必要的功能如过剩功能。如果功能过全、过高,将会导致成本费用提高,强大的功能已经超出了业主的需求,造成功能过剩;反之,会造成功能的不足[5]。成本指的是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产品从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直至报废为止,整个期间的全部费用[6]。

实践中常常用相对值法测算价值系数表示价值,根据价值系数和最适合区域法(见下文)来识别和判断产品的哪一项/哪些功能或成本需要改进和创造,从而通过提高或降低功能和成本,提高产品的价值。

1.2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价值工程最早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工程师麦尔斯(L·D·Miles)在材料采购中提出并得以实践,随后便率先在美国得以应用和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将价值工程引入进来,起初主要运用于产品制造业,后逐步推广至建筑工程[7]、电器、机械、化工等诸多行业,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经过实践研究表明,价值工程的应用,具有很大的优势[8]。

现阶段,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凡是有资源消耗的地方,人们都可以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达到减少资源消耗,增加效益的目的[9]。耕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战略资源,保护优质耕地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3],然而当前我国耕地资源持续非农化、非粮化和粗放利用的问题却日益严重。在此背景下,破解耕地保护难题,亟需评判耕地资源新价值,形成耕地保护新认知,创新耕地保护新机制,健全保护与保障体系[10]。因此,将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保护研究,基于耕地多功能价值分析,探究耕地保护有效性的提升路径,不仅扩展了价值工程的应用领域,而且丰富了耕地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对于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及协调耕地多功能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2 价值工程应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方法

2.1 耕地保护的功能分析

价值工程一般按照一定实施程序进行,其中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核心,主要包括功能定义、功能整理与功能评价三部分内容。功能定义与功能整理可以明确耕地所具有的多重功能,同时对功能及功能之间联系进行系统分析。

2.1.1 耕地保护的功能定义

从耕地资源的客体角度,即耕地所具有的功能角度看,耕地具有经济产出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生态服务功能以及文化教育景观功能。其中,经济产出功能作为耕地最基本的功能,不仅能够提供人类生存必要的食物,而且能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材料,其收益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收入以及国家用于扶持农业生产的种植补贴收入等。

耕地资源的社会保障功能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养老保险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等。当前我国仍然实行户籍、土地城乡二元体制,耕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除了创造经济财富外,还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功能。从宏观层面来看,对于耕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其粮食生产除了用于保障本区域粮食供给外,还对外输出,以保障国家或地区粮食安全[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优质耕地被城市发展建设所占用及由此而引起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的问题日渐突出,耕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逐渐被认识和重视。具体而言,耕地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的、维持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及其效用,包括调节气体、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护土壤、净化与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除此之外,一些城镇近郊区为拓展耕地管理活动,实施土地整理与景观设计,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或观光农业,以满足消费者对耕作景观与文化的需求[11],由此可以反映出耕地同样具有生活休闲和文化教育等衍生功能。

2.1.2 耕地保护的功能整理

在功能定义的基础上,从耕地保护目标入手逐渐深入,分析耕地的每一项具体功能,对已经定义了的功能加以系统化,找出各局部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将耕地的各个功能有机结合起来,用图表的形式建立起耕地功能的系统网络,绘制功能系统图,如图1所示。

2.1.3 功能保护的功能评价

功能评价是对耕地保护的功能在功能系统中的重要程度进行定量估计,是对耕地保护进行功能分析的主要步骤。功能评价是指通过用户调查或专家打分,用功能重要性系数表示人们对功能接受程度的定量评价方法,包括强制打分法、0-1评分法、0-4评分法、倍比法、层次分析法等。采用强制打分法测算耕地保护的功能重要性系数的公式如下:

式中,FI为功能重要性系数;i为耕地保护的功能;j为农民、居民或专家;k为参与调查的农民、居民或专家数。

2.2 耕地保护的成本分析

耕地保护成本的计算是以耕地资源的各个功能为单位,由于耕地保护的特殊性,其成本核算不同于一般工业或建筑业的成本计算,耕地保护的具体实际成本往往难以获得。总体来说,耕地保护的现实成本包括生产资料的投入,农户或村集体对于耕地保护的专项投入,国家及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与代际补偿以及耕地非农化受限引起的机会损失等。当前已经有不少学者通过多种研究方法,针对耕地多功能价值补偿标准展开分析研究。如雍新琴,张安录[12]从粮食生产安全的角度,依据耕地保护机会成本损失,对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进行探讨与测算;霍雅勤、蔡运龙[13]分别用收益还原法、市场替代法和支付意愿法分别对耕地资源的经济产出价值、社会承载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张效军,欧名豪,高艳梅[14]在土地价值理论分析和耕地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对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中价值标准确定进行了探讨,测算出我国耕地的价值为112.68万元/hm2,其中耕地的商品经济价值为5.74万元/hm2,生态环境价值为1.91万元/hm2,社会价值为105.5万元/hm2。基于这些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统计数据,结合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修正和改进,可以作为耕地多功能保护成本计算的参考。在价值工程成本分析中,常用成本系数表示,即耕地各功能保护的现实成本在全部成本中所占的比率,其测算式如下:

式中,CI为成本系数;j为耕地保护的第j个功能。

2.3 耕地保护的价值分析

耕地保护的价值即耕地保护的有效性,指功能与成本的匹配,根据价值工程原理,根据以下公式测算:

式中,Vj为价值系数;字母FI,CI,j的意义同上。

以成本系数为横坐标,功能重要性系数为纵坐标,与横轴成45°的一条直线为理想价值线(V=1)。围绕该线朝向原点有两条双曲线包围的喇叭形区域,叫做最合适区域。凡落在这个区域的价值系数点,其功能与成本是适应的,可不作为优化改进对象;V>1的点将落在喇叭形区域的左上方,表示功能过剩或成本偏低;V<1的点将落在喇叭形区域的右下方,表示功能不足或成本过高,均属于功能优化改善的对象。

3 结论

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除了生产性的经济产出功能外,耕地保护的社会保障功能、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以及景观文化功能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如何以最少的资源消耗保护耕地的多种功能,从而达到耕地保护的最大化效益,是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必须面临的理论和实践命题。论文在阐述价值工程原理的基础上,分析将其用于耕地多功能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应用的基本步骤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做进一步实证研究和优化。

注释:

①最适合区域大小由给定的常量S决定,S=|CI2-FI2|/2。

参考文献:

[1]王冬银.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3.

[2]柯新利.我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及区域补偿研究进展[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17-123.

[3]任平,吴涛,周介铭.耕地资源非农化价值损失评价模型与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农业科学,2014,47(4):786-795.

[4]裴娅宏.谈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成本控制中的作用[J].中国科技信息,2008(8):63-64.

[5]靳媛媛.基于价值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2.

[6]王长胜.基于价值工程的建筑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5.

[7]崔跃飞.价值工程在工程管理评价中的应用[J].项目管理,2014(5):35-38.

[8]徐长明.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21):163-164.

[9]单洁明.论建筑业应用价值工程[J].价值工程,2005(5):32-35.

[10]刘彦随,乔陆印.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制度与政策创新[J].经济地理,2014(34):1-2.

[11]宋小青,欧阳竹.耕地多功能内涵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启示[J].地理科学进展,2012,31(7):859-868.

[12]雍新琴,张安录.基于机会成本的耕地保护农户经济补偿标准探讨——以江苏铜山县小张家村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1,32(5):606-610.

第7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1.1价值工程的概念

价值工程(VE)作为经济与技术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技术,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价值工程(或者价值分析)是指成本与绩效的优化活动,即依靠组织性的活动来对某项服务或者某类产品的功能予以分析,由此实现该项服务或者产品总成本的最低化以及总价值的最高化。根据上述定义可知,价值工程的目标是提升研究对象的总价值,核心是对功能系统的分析,基础是开发集体性的智力资源以及运用创造性的思维。此外价值工程的原理包括动能变动性原理、价值准则性原理、功能本质性原理、成本变动性原理、行为与代价原理、影响费用三要素原理。价值工程的特点包括普遍性(由建筑工程的多样性决定)、一次性(由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件性决定)、系统性(由建筑工程结构的复杂性以及用途的多样性决定)。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为:选择对象→组成价值工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搜集整理信息资料→功能系统分析→功能评价→方案创新→方案评价→提案编写→审批→实施与检查→成果鉴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属具备普遍意义的工作程序,而具体行业的价值工程工作程序受到该行业实际特点的影响,因此对建筑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领域价值工程的应用研究必须考虑到该行业造价控制的具体特征以及实际要求。

1.2建筑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领域价值工程的应用

由前文可知,价值工程是以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化为目标,以对服务或者产品的功能分析为核心的管理技术,因此被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领域。现结合前文所述的相关理论知识,浅析价值工程在建筑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领域的应用。

1.2.1总体方案的优化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额高、建设规模大等特点,因此价值工程的应用对总体方案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研究表明,必须从业主以及国民经济角度来分析建筑工程总体方案的功能,同时必须从建设投资、运营成本以及维修费用三方面分析建筑工程总体方案的成本,因此建筑工程总体方案的设计过程运用价值工程来实现设计方案的优化非常必要,即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两方面来反映建筑工程的最终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如何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价值应为总体方案价值分析的核心,此外必须重视建筑工程整体价值提高的途径:功能不变,造价降低;造价不变,功能提高;造价略微提高,功能显著提高。

1.2.2限额分配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限额设计的前提是实现建筑工程各部位、各专业造价限额分配的合理性,因此运用价值工程来完成限额分配非常必要,即以功能、成本的动态原理为基础,使建筑工程实际成本与预定功能成正比例关系。限额分配对价值工程的应用流程为:分析、整理、评价建筑工程各部位与各专业的功能→对建筑工程各部位、各专业的功能进行定量化处理(由此确定各部位、各专业的功能及总体功能的百分比)→依据步骤二所计算出的百分比,分配建筑工程各部位及各专业的造价限额。

1.2.3结构方案的优化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研究表明,建筑结构的选择既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又影响到建筑工程的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质量,例如地基的处理方案、主体结构的类型等均与造价控制相互关联,因此建筑结构的合理选择对控制建筑工程的整体造价非常重要。建筑工程结构方案的优化对价值工程的应用,要求综合考虑到建筑工程的使用要求以及基本功能,即建筑工程建设方案设计过程,组织各专业的设计人员参与设计,以及尝试应用系列先进的新技术。如此设计出多种备选方案,最后再比选,并确定出最终方案。

1.2.4设计方案的选择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针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选择,传统的方法存在经济与技术相互脱节的问题,即对设计方案的技术性、功能性以及经济性进行分别评价,由此确定出造价最低且能够实现预定功能的设计方案,或者功能最强且造价限额合理的设计方案。但就价值工程的观点而言,上述最优设计方案却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价值工程的观点认为,必须始终立足于建筑工程的价值以及功能与费用,对最优设计方案进行选择以确定出具备最高价值的设计方案。价值系数法作为综合评价设计方案的常用方法,具体步骤为:计算出备选方案的成本系数与功能系数→根据上述步骤,计算出备选方案的价值系数。注意最优设计方案的价值系数最大。

1.2.5材料与设备的选择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材料与设备的费用约占建筑工程直接费用的2/3,因此建筑材料与设备的选择必须合理,即满足建筑工程使用质量的同时,切实降低建筑材料与设备的费用。建筑材料与设备的选择对价值工程的应用是指采用提问法来完成建筑材料与设备的选择,而所提问题多涉及到材料的功能、材料的成本、替代材料的成本等。实践表明,运用价值工程来选择建筑材料与设备对降低建筑工程的造价以及提高建筑工程的价值意义重大。

1.2.6图纸审核对价值工程的应用

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图纸审核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运用价值工程来完成图纸审核非常必要。图纸审核对价值工程的应用包括两方面:一是挑选出价值最高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的审核突出重点,即所审核的图纸尽量具备功能性强、造价高、影响大的特点,由此实现经济与技术效果的最大化。二是分析、评价设计图纸的功能,即对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同时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来评审设计方案,由此挑选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设计方案,进而实现控制造价的目的。

2结束语

第8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价值工程;水电站工程;设计;应用

中图分类号:TV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2-0107-01

1 价值工程作为现代化管理科学的四大原理

价值工程又称价值分析,是一门现代化管理科学,主要运用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理。价值工程的主要的是功能分析。它的基本原理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功能与成本动态相关原理。若功能与成本的条件有了任何改变,那么之前一直存在相互关联的关系就不会存在,从而转变为形成新的关系。如果一切保持原有的条件,就会保持原有关系。

②功能变动性原理。这一原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功能本身的特性和功能手段的可代替性带来的功能变动性; 二是由功能需求变动带来的功能变动性。

③价值准则性原理。提高对象的价值,来获取更大的价值。

④创新性原理。现代社会是一个创新型社会,包括工程管理也是需要创新的,价值工程不管是在科技、管理还是功能上,都要不断革新,得到最大利益化,我们必须加强创新实质性研究。

2 价值工程在水电站工程设计中的实践方向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价值工程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①各个行业都在广泛引入价值工程,特别是在建设行业应用非常广泛。

②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网络技术非常发达,价值工程与网络技术的融合,也扩大了研究对象的规模,同时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研究时间,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③纵观全球,价值工程已形成了价值导向的统一理念,不再是单纯的成本导向。为了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需求,水电站工程建设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加强对价值工程的应用,合理开发水资源。水电站的建设过程比较复杂,不仅涵盖了建筑、采购、财务和管理等各专业领域,还包括了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等环节。随着水电市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要从建设业主的需求出发,加强对价值工程理论的运用,加强对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多方案比选研究水电站前期设计方案,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增强整体运作控制,增加项目的综合效益,降低项目的寿命周期成本。

3 价值工程在水电站工程设计中应用的重要性

在水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价值工程应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但是也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项目管理水平低的话也是很难运用到其中的,所以这也是根据项目管理水平的现状来决定的。

3.1 水电站工程施工和设计管理的近况

施工设计项目相当于是一个产品,它是企业进行生产、营销等活动的介质,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在这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但大部分企业依旧没有成功转型,仍然存在管理不科学、技术水平低下,导致了施工设计项目管理的现状与时代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延续传统管理模式不创新,人员冗杂。一直运用传统管理模式,企业的管理链必将也会老化,这样就出现了设计不合理、机械配置不合理等等现象,既增加了成本,又损失了材料。

②技术与经济两大块没有很好地融合。技术设计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不能把两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思想也没有达到一个统一,那样对企业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3.2 在水电站工程施工设计管理中应用价值工程的重要

①价值工程有效运用到水电站施工设计管理中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实现现代化科学管理。之前在这一方面所用的一些守旧的方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限制了创新技术的引入。比如古板的成本管理只是一味的在降低成本上面下功夫,质量管理则只是一味的强调在质量问题上下功夫。而价值工程可以填补这些方法的不足,价值工程把产品质量的提高与降低产品的成本有效结合起来。同时,价值工程活动通过对工程设计上的分析,更加明确其设计要求和结构特点,还有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从而更加有利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更能驾轻就熟的组织和控制项目施工。

②在水电站工程设计管理中,把价值工程有效利用进去,有利于帮助管理人员合理解决各种矛盾的冲突。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科学地组织和安排相应人员、原材料、设备、成本资金和技术这五个要素,来实现节约成本、质量最好,而且工期又不是很冗长这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辅相成的,若是单纯死板强调提高质量,那么成本肯定会相应提高,施工工期也会不断延长;反之,单纯强调降低成本方面,那么工程的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同样,只求进度,工程的质量也得不到保障。怎样正确地处理这三大目标的关系,是一直让项目管理人员烦恼的难题。但是现在我们利用价值工程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就可以帮助项目管理人员明确成本、进度以及质量这三大目标的关系,有利于项目目标的更好更快实现。

③把价值工程运用到工程设计管理里面有利于企业的模式的转变,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转向新型的技术和管理密集型企业。价值工程的基本强调的是一个创新,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价值工程就是创新工程。它包括方法的创新和理念的创新,通过方法创新可以确立企业的设计核心,通过理念创新可以优化企业的管理。在水电站工程施工设计管理中应用了价值工程有利于企业向科学性和创新性转型,更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得以更好的生存,有更好的前景。

④在水电站工程施工设计管理中将价值工程应用其中,有利于树立一个值得信赖的品牌,以树立用户第一的观念为主。研究工程设计的技术经济的必要性,探索有无改进的可能性,提高项目的价值指数,排除设计工程设计中的不必要功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使双方利益最大化。

4 结 语

价值工程是一门多重性的管理科学技术,关于价值工程在水电站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我们要运用该理论的优点,尽量避免设计方案中的不合理浪费现象,开发利用新技术和新材料,这样才更加有利于解决质量问题,成本上也会得到一定的控制,同时还能促使水电站建设进一步发展。总而言之,只有在水电站工程设计中更多的运用这门现代化管理科学。设计方案才能得到更细致的优化,也才能使设计项目真正做到技术先进和造价合理,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达到利益最大化,这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美好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第9篇:价值工程基本原理范文

程序的多维价值比较:基本思路

关于法律程序的完整理论不仅需要给出对最优程序安排的描述,并且还应当具有对各种非最优的法律程序进行比较和鉴别的能力。先验主义者可能会说,只要衡量不同制度与理想的差距,就可以做出比较,因此,“比较性理论”是“先验正义论”的副产品。然而,这一思路存在误导,确认最理想的制度,对于现实制度的比较可能毫无帮助。阿马蒂亚•森的举例是,认为世界上最美的画是《蒙娜丽莎》,无助于我们在毕加索和达利的画之间进行比较。反之,不需要知道世界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也可以比较两座山峰的高低。[22](P91)如果我们不是纯粹的程序工具主义者或一元效率最大化者,那就不得不赞同程序本位主义对于工具主义的批评,认为法律程序中包含着不能被归并为“总成本最小化”或“总效用最大化”的因素。如果进一步深探下去,必然涉及基于多种价值维度的程序比较问题———在比较不同的备选程序的优劣时,区别于仅考虑某种特定的工具性目标的“单维度价值比较”,评估者需要考虑多种维度的价值目标。例如,在刑事程序中,存在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权衡;在民事和行政程序中,也存在着效率的提高和程序参与性、规制自由裁量之间广泛的权衡取舍关系。评估者在多维价值目标上的权衡,决定了对于不同法律程序的优劣高下的判断。这种基于“多维价值”而非“单维价值”对法律程序加以比较的方法,即称为“法律程序的多维价值比较”。此处的“法律程序的多维价值比较”是与“法律程序的单一维度价值比较”相对的概念,更确切地,是指“在多维价值权衡基础上的法律程序比较”,我们比较的对象是法律程序,而不是各种法律程序价值。比较的方法是从多种维度进行综合考虑,而不是仅从工具性的效用、净收益等单一维度入手。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对多种维度的相对重要性有所衡量,但其目的仍是为了比较不同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多维价值比较是广泛存在的。如贝勒斯所说,“人们从事活动或建立制度,可能而且通常确实抱有不止一个目的,并且在这些目的相冲突时,人们要对之进行调和或平衡”。[15](P21)然而,比较的维度一旦增加,其复杂性当然也会相应增长。但是,我们不应畏惧这种复杂性———如果我们希望发展出一种“现实主义”的程序评估理论,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描述“程序公正”的理想状态,这些基础性工作将是不可避免的。尽管在当代中国,我们已经提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或类似的原则性口号,但这些口号仍不能回答如下具体问题:“公正”与“效率”究竟指什么?“优先”和“兼顾”各自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优先”和“兼顾”到何种程度才是合理的?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有更为清楚的回答。自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兴起以来,至今已经成为了欧美法学界的主流学派之一。法律经济分析学派在程序法领域也取得了不少富有意义的成果。法律经济分析的代表人物波斯纳最早发表的此领域的论文是《法律程序和司法管理的经济学方法》。[23]后来波斯纳出版的文集《正义/司法的经济学》[14]则是其引证率最高的专著。而《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经典著作也深化了人们对法律程序的认识。可见,法律的经济分析并不局限于分析经济法方面的问题,毋宁说,对于法律制度本身的深入研究才是法律经济分析的根本关怀所在。对于法律经济分析的常见误解之一,是认为它把一切皆归结为金钱价值和会计成本,甚至“把生命的价值归结为金钱的计算”。[24](P250)批评者可能是对于当代经济分析方法不够熟稔。固然,早期的法和经济学著作的确常以金钱价值(或支付意愿)去衡量某一法律决策的正确性。但是,我们可以在经济学的“目标函数”中引入一系列其它的要素,来扩大选择的信息基础。社会选择理论就是经济学中处理复杂价值判断的理论分支之一。在最近半世纪的时间里,社会选择理论已经发展出一套“多准则决策”、“多维度比较”的理论。借鉴这一理论分支的方法,会对我们比较不同的法律程序起到若干帮助。如上所述,传统的工具主义思路的局限在于维度单一、陷于工具化。而本位主义思路重视多种维度的法律程序价值,却并不重视建立一种比较性框架。笔者在本文中试图借助现代法律经济分析的工具,初步建立一种带有多维价值的程序比较方法,来弥补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传统法律经济分析理论在此方面的不足。不同于程序本位主义的是,这一方法并不仅仅描述最优状态,相对更加关注非最优状态之间的比较。

程序的多维价值比较:分析方法

(一)基本框架我们可以设Pi为待比较的程序。在比较不同法律程序时,我们记有待比较的法律程序集合为P={P1,P2,…,Pn}。当然,这些法律程序应当是处理同一类法律问题的不同程序。其中,如果一种法律程序Px不劣于另一种法律程序Py,则记为Px±Py,若法律程序Px严格优于Py,则记为Px>Py,若无法比较法律程序Px与Py的优劣,则记为Px∪Py。程序Pi所包含的价值维度可以由一种价值评价向量Vi={vi1,vi2,…,vim}来表示,令J={1,2,…,m}表示m种不同的价值维度。它可以包括法律程序的人权保障程度、第三方决策者的无偏性、程序参与程度、程序的透明性、及时性、程序带来的直接成本、程序的错误成本等研究者认为与法律程序的实际效能有关的变量。我们在这里假设,法律程序的合理性只能通过它在各方面的实际效能来衡量。这一衡量方式也许可以归于“广义后果主义”(extendedconsequentialism)之列。但是,这里的“后果”具有极大的拓展含义,它包含了一切具有实际效能的测量指标。按照阿马蒂亚•森的解释,广义的后果既包含了相关各方的效用利益,同时也包含了机会和过程利益。[25]其中,程序对基本人权的保护是程序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程序的无偏私性和参与性是“法律正当过程”的两大基本原则,程序的透明性和终结性也是多数程序正义研究者支持的价值维度,程序的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衡量了法律过程的总成本耗费。令Xj为所有的j维度上的程序价值的取值范围,且对于所有的j,#Xj≥2,这意味着所有价值维度在比较中都是有意义的。为了建立比较性框架,我们假设根据研究者的价值判断,在任何一种j维度上,研究者已经明确无误地进行了价值的排序。即,j∈J,在Xj上存在一种线性序Rj(线性序指Xj的所有取值可以被排列成一种具有前后次序的、不循环的链条,以数学语言表述,即满足连续性、自反性、完备性和反对称性)。实际上,多数单一维度上的伦理准则都可以表示为线性序Rj,除了对该伦理准则的复杂论证过程不能被序关系表示之外,不会损失任何重要信息。事实上,在现代法治文明的熏陶下,至少在如上文中所列举的几种维度上,不仅绝大多数法学家、社会科学理论家对于排序存在共识,甚至可以说,这种单一维度的排序已经成为公众的基本常识。例如,保障基本人权比随意践踏人权好,成本耗费越低越好,判决错误越少越好……。因此,程序的评价理论不需要详细论证这些单一维度上的价值优劣问题。复杂的问题在于多种维度之间如果出现了取舍关系,例如,当保障人权需要增加成本投入且在某些情形下会增加判决错误时,将如何进行权衡。(二)程序价值中的多维占优关系不同法律程序之间最简单的比较关系称为“多维占优关系”,亦即,如果程序Px在所有的价值维度上都不劣于程序Py,且至少在一种维度上Px优于Py,那么Px比Py好。亦即,“>”满足多维(弱)占优关系,当且仅当存在j∈J,对于任意Px,Py∈P,vxj>vyj,且对于所有i∈J-{j},vxi≥vyi。举例而言,如果一种法律程序既能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权,在过程中提高人的尊严,同时又不减少错误判决的比率,不增加执行成本,在评价者所能列举的各种维度上都比另一种程序占优,那么该程序显然居于优势地位。多维占优关系符合多数人的直觉,同时,在数学上也具有相当大的优点,即,它不必考虑程序价值向量中各分量的具体性质,而只需保证每一分量的取值能排成线性序,故而需要的信息量最少,结果又最为确定。然而,在实际的法律程序比较与选择中,“多维价值占优关系”可能并不常见。因为绝大多数保障基本人权、提高程序参与者尊严、防止错误的制度设计,都有可能增加成本耗费。例如,对规定嫌疑人沉默权、排除非法证据,将会增大法律制度的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谚语,用在法律程序的选择上面也往往是正确的。然而,“多维占优关系”仍可以帮助我们排除那些显而易见的、极端不公正的制度安排。例如,程序要求极为松弛、随意性极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劳教制度;在法律程序中侮辱某一方当事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尊严;在看守所里对羁押人员实行虐待,这些制度安排都不能带来明显的成本节省和判决错误率下降,而在人权保障和过程利益的维度上却有极大的损失。行政程序中繁琐的文牍主义、层层审批,在增大直接成本的同时,实际上并不能减少决策错误,反而有可能因为层层推诿拖延而有增加错误的可能,减少错误的纠正率。行政相对人的个人尊严也会在繁琐复杂的程序中消磨殆尽。相对于寻找最优制度,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识别出哪些制度安排是“多维占劣”的,并努力把它们排除出去。这些“多维占劣”的法律制度大多也是民众意见最为强烈的。因此,在程序价值判断中首先考虑是否存在着多维占优关系,并且把“占劣”的程序剔除掉,是程序价值判断的基本的底线要求。多维占优关系不能帮助我们找到最优的法律程序,但它却可以帮助我们排除最坏的情形。(三)法律程序价值维度之间的归并不同法律程序之间的多维占优关系不能经常得到满足,那些满足了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程序,往往具有耗时费力的特点,对于各维度间不具占优关系的法律程序,应当有一种合理而逻辑一致的方式进行比较。需要明确的一点看法是,在法律程序的价值评价向量Vi={vi1,vi2,…,vim}中,包含着m种不同的价值维度,如果考虑的维度过多,头绪纷乱,将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比较。社会选择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如果在多种价值维度中仅仅依靠直觉和情境因素进行比较,而不建立严格的、非情境意义上的算子,那么将会带来各种逻辑上的悖论。例如,决策的传递性和非循环性被破坏,甚至可能与“多维占优关系”相矛盾。[26]“依情境灵活决策”和“遵循规则的决策”二者在多维决策的环境下无法两全。在本文中我们相对倾向于后者而非前者,这也是注重程序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若要进行逻辑一致的比较,不能过分依赖直觉———程序价值的不同维度之间的归并权衡是必不可少的,即使那些反对在法律程序选择中应用计算理性的学者,如果他们要进行一致性的决策,实际上也并非把判断交给道德直觉。所谓“归并”,即把原本不同的价值维度分成若干子类,对性质相似的子类予以合并。例如,波斯纳所用的“直接成本”(DC)概念,实际上是加总了在法律程序中司法系统的各部门及法律程序的参与人所负担的所有成本,而错误成本(EC)则包括错误的司法判决给所有程序参与人以及社会带来的所有成本,而直接成本与错误成本的加总可以度量一种法律程序的成本的总和。贝勒斯在波斯纳思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程序的过程利益”(ProceduralBenefits,简记为PB)这一项。它是指人们从过程自身之中享受到的独立于具体结果的收益。例如,在法律程序中感到自己受到尊重、意见得到完整表达和认真倾听等等。“过程利益可能抵消了大量的直接成本,因此一种适当复杂且昂贵的程序仍然是合理的”。[1](P157)然而,贝勒斯的思路与本位主义仍有不同。他认为,程序价值可以被看做是直接成本的同类项,“程序所实现的过程价值是与直接成本相对应的利益,过程利益在逻辑上处于直接成本的地位”。[15](P156)亦即,过程利益与直接成本、错误成本是同一层面上的核算对象。最后,贝勒斯提出了合并过程利益与直接成本、错误成本的计算公式。他的理论也被称为“综合性程序价值理论”。即使那些具有程序本位主义倾向的学者,如杰瑞•马肖,同样对不同类型的程序价值进行整理归并的工作。在《行政国的正当程序》一书中,马肖倾向于对所有法律程序的尊严价值进行分类,从而把“借助直觉找到的备选价值”综合为两种类型———核心类型和非核心类型。前者包括平等、可理解性和私人自治;后者则包括个别对待、直接参与和准确性。而所有的价值维度又“百川汇海”式地综汇为“尊严价值”。[27](P185-186)不同维度的价值的分类合并,并非是一种理论上不求精确的妥协退让,而是一种必须进行的工作。正如马肖所说,“直觉明显存在一些问题,已经阐述的价值尚未完全定型,它们有时候内在地自相矛盾,而且它们会彼此发生冲突和竞争”,“对于我们来说,最为适当的方式是运用道德和政治理论,以提炼、摈弃或支持我们对于程序价值的直觉分类”。[27](P196)然而,对于多维的程序价值之间的归并必须适度,不可武断为之。笔者认为,法律程序的多种不同的价值维度不能归并到任何单一维度上。功利主义和传统法律经济分析对于法律程序的理论之所以不为多数法律学者认可,其重要原因就是其归并之后的价值维度过分狭窄,信息基础贫乏———仅以总和福利测算为唯一原则。实际上,从任何方向把多维价值归并为单一价值,都会出现问题。假如这一价值是“经济成本的最大节省”或“实体法的最有效实施”,那么就有回到工具主义窠臼的危险。而如果归并为“人类尊严”、“基本自由”等道德价值,则有过于空泛的缺陷,而且往往会出现忽视程序的经济成本的理想主义弊病。此后为简单起见,我们将待讨论的多维价值归并为四大类。当然,这种归类只是一种尝试。笔者不排除还有更好的归类方法。同时,每一大类都可以分为更细致的子类。FR(FundamentalRights)———人的基本权利。关于人的基本权利的清单,不同的法学家、政治哲学家有不同的看法,在不同的语境中亦不完全一致。基本权利的外延固然可以根据不同的文化与历史背景作出调整,但其中作为核心的权利应当是确定的(当然,这也意味着本文所述的基本权利并不能等同于各国宪法上列举的基本权利,而是比它要稍窄一些)。例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修订版中提出的“基本自由权”的清单包括,政治上的自由(选举和担任公职的权利);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自由和思想自由;个人自由———包括免除心理压制、身体攻击和肢解(个人完整性)的自由;拥有个人财产的权利;依照法治的概念不受任意逮捕和没收财产的自由。[28](P47-48)在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自由会受到约束,但他们同样享有若干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已确立了一系列国际准则。如生命权的程序保障、禁止酷刑、对所有剥夺自由的人应予以符合人道与尊严的待遇等。这些基本的程序性人权已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所接受。中国当代的法学家亦提出“人权应当成为法律程序的一项价值标准”,[29](P44)并主张严格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30]PB(ProceduralBenefits)———人们在过程本身当中享受到的独立于结果的利益。包括由于决策者的无偏性而带来的信赖感、程序的参与度提高而带来的心理满足等。“过程利益”是由社会心理学家提出的概念。贝勒斯把它总结为“来自程序本身的令人感到满意的东西”。[31](P51)传统意义上的“程序公正原则”有如决策者无偏性、程序参与度、公开透明、便捷及时等,都可以加强这种心理满足感。有大量的社会心理学、行为法学文献研究这一领域的主题,近年来,著名的程序公正感专家、纽约大学的泰勒教授主编的两卷本《程序正义》文集总结了相关研究成果。[32]DC(DirectCost)———判决的直接成本,指诉讼参与人和整个司法体系在法律过程中耗费的时间、精力、支出的办公费用等。库特和尤伦的《法和经济学》中把“直接成本”称为“管理成本”。[33](P398)笔者认为,这种提法可能会带来某些误解,因为程序成本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由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或行政程序的行政相对人)付出的,在制度安排不合理的情况下,当事人付出的成本还相当大。因此,按照波斯纳的提法称为“直接成本”是更加合适的。EC(EconomicCost)———错误判决带来的成本,指判决错误给诉讼当事人带来的成本。例如,错误地给无辜者定罪而带来的巨大损害、纵放罪犯或不对侵权者问责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等等。[5](P816-819)在以上价值维度中,基本权利(FR)和过程利益(PB)可以是通过综合评分而得到的数值,但也可以是含有多种子维度的向量。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实际上是含有多种维度的、多层次的法律程序比较体系。而判决的直接成本(DC)和错误成本(EC)一起决定了法律过程的综合成本。法律程序的多种价值维度之间并不是孤立的,其间具有互动关系。例如,对基本权利的维护可以提高程序参与人的尊严感,减少他们的恐惧情绪,因此往往会带来过程利益的增加。但是,“过程利益”并非基本权利的功利主义对应物。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过程利益的增加并不带来基本权利的改善。例如,行政流程的精简增加了程序的易懂性、及时性和便利性,但并未直接改善程序参与者的基本权利。再如,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具有此消彼长的权衡关系。如果司法体系投入更多的资源,采用更严谨的程序,更高的技术手段,那么判决的错误将会减少;反之,如果节省直接投入,错误判决的可能会增加。由于我们对多维向量进行比较时,实际考虑的只是各种维度上的具体数值,因此,这种不同维度上的互动关系,并不会带来理论上和计算上的困难。波斯纳的经典观点认为,最优的司法程序将最小化直接成本与错误成本之和。[5](P816)但此处仅仅衡量了在“成本”维度上的比较。而本文的框架则较大地拓展了他的思路。(四)法律程序价值维度之间的权衡对在不同价值维度上具有不同表现,且不具有多维占优关系的法律程序进行比较,一般而言可有如下两种方法。第一,确定不同维度的词典序阶位并按照词典序阶位进行排序。“词典序”意味着程序中的不同维度按照重要性分为若干层级,前一层级对后一层级具有绝对的压倒性优势,就如同词典中以“A”为首的单词永远排在以“B”为首的单词之前,而不管其后的字母如何。故而,排列在前的价值维度必须首先予以最大限度的满足。词典序方法排斥了在不同类型的价值之间进行轻重权衡的可能性。比如,T={(FR,PB,-DC-EC),FR,PB,DC,EC∈0∪R+}∈L是一种词典序算子,它可以代表某种极端类型的程序本位主义,其中,L指“词典序”,其定义如下:T是在实空间上的一种三元关系,Ti为三元向量(FRi,PBi,-ECi-DCi),Ti∈L等价于若T1优于T2,当且仅当FR1>FR2,或FR1=FR2且PB1>PB2,或FR1=FR2且PB1=PB2且-EC1-DC1>-EC2-DC2。基本人权FR在程序价值的衡量中居于最高序列,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一切程序安排若侵犯了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即不应被采纳。而那些带有过程利益,具有“程序内在价值”的制度安排PB,处于第二序列,相对于总成本耗费而言具有压倒性的优势。由于程序本位主义者坚持程序的内在价值与“好结果效能”(goodresultefficacy)之间的无关性、独立性,并且内在价值相对于工具价值处在占优的位置上,这就意味着,任何节省总成本的制度安排,如果损害了程序的内在价值,无论它节省了多少成本,都是不可取的。当然,这只是程序本位主义的一种极端的表述。现实中的程序本位主义者一般不会如此严苛。他们对程序的评估似乎更接近于下面所说的加权加总型,只不过给予基本权利和过程利益以更高的权数。词典序方法的优势在于相对简明,而且也可以进行完备的排序,其缺陷在于武断且缺乏任何通融。第二,对不同维度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权衡得到加权衡量模式。如果我们假设对于法律程序的评判满足多维占优关系,而且满足连续性,亦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权利、各种类型的内在过程利益和成本具有价值上的共识,只要假设这种共识在某极小的范围内保持不变,那么在数学上必然可以找到评价函数,对不同价值的相对重要性做出权衡取舍,而不是认为某一种价值维度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多维占优关系的定义如前文所述,连续性的定义如下:若Px>Py,则Px与Py各存在一定邻域(球),分别为Bx和By,使得对于所有的x∈Bx和y∈By,均有xy。若同时满足多维占优关系和连续性,则必然可以找到实值函数f(vi1,vi2,…vim),使之代表不同维度之间的权衡关系。德布鲁1954年给出了这一命题的证明。[34]亦即,我们可以设定一种程序评价函数PEF(ProcedureE-valuationFuction),令REFi=fi(vi1,vi2,…,vim),特别地,我们可以用REFi=fi(FRi,PBi,DCi,ECi)来代表经过归并之后的四重维度的综合程序价值评价。在法律实践中常常也是如此。例如,无偏私性(决定人的独立性)与参与性(得到听证机会)是英美“自然正义”的两方面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均非机械的原则,而是各有例外情形。例如,美国的上诉法院可以根据“必要性原则”判定地区法院审判该地区的公用事业价格案件,尽管这违反了严格意义上的无偏私原则,但如果此类案件对法官缴纳公用事业费的影响极小,那么交由地区法院判决这类案件最为适宜。弗里克在《自然正义:原则与应用》中指出,若找不到合适的法官而使案件拖延不决,其结果带来的不正义超过了可能存有偏见的人的审判所带来的不正义,则应审慎地放弃无偏私性。[35](P176)“参与原则”更强地受到综合成本的制约,在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并非任何案件都要经过严格的、正式化的听证与辩论程序。相对而言,对参与原则的要求随着案件的重要性的增加而增加,刑事程序对参与原则有最为严格的要求,而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程序中则会随着标的额和案件重要性的大小,完全可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1970年的“戈德伯格诉凯利案”被认为是“正当法律程序的革命”开始的标志。这一案件的判决中,法院定义了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397U.S.271[1970])。然而,197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修诉埃德里奇案”中,又明确提出了“利益衡量标准”。最高法院声称,行政正当程序必须符合三方面因素:(1)受行政行为影响的私人利益;(2)由于行政机关所使用的程序,利益可能被错误剥夺的危险,以及采取增加的或者替代的程序保障可能得到的价值;(3)政府的利益,包括增加的或者替代的程序可能带来的财政和行政负担(424U.S.319[1976])。[36](P65-66)这与波斯纳意义上的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的框架不谋而合。对不同价值维度进行权衡的一种简单方法是采取加权加总的形式。例如,我们用REFi=α1•FRi+α2•PBi-α3•(DCi+ECi)来衡量程序自身的价值。其中,(DCi+ECi)是波斯纳衡量法律程序综合成本的公式,而FRi和PBi分别代表法律程序对基本人权的保障程度和对于程序内在价值的维护程度,它们皆为非工具主义的内在利益。尽管在法律程序中,需要给予程序自身的内在价值维度以比较高的重要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应当给予程序内在价值以无条件的优先性。事实上,即使在极端重视“正当程序”的英美法律制度体系中,这一点也不能不折不扣地做到。从多维评价的数学结构上来看,词典序意味着评价者依不同价值的重要性不同而有一高度等级化的序列,会认为某些原则是绝对不能违反的“铁律”,但只要这一序列出现一种具有恒定性的例外情形,就意味着词典序并不成立,实际上已经引入了加权衡量的方式。这一命题的证明如下:假定评价者最看重第一种维度vi1上的价值,令vx1<vy1,如果词典序此时被违反,即Px>Py,则必然存在j∈J,使vxj>vyj(否则多维占优命题不成立),此时,令fi=α1vi1+αjvij+βi(fi是加权函数,βi代表其他加权之后的维度的加权总和),则令α1=1/(vy1-vx1);αj>(βy-βx+1)/(vxj-vyj),则fx>fy。加权衡量式算子的优点在于,权数的设定增加了制度评判的灵活性。在非常关注基本权利的制度下,在极为重视人的尊严的制度结构中,评价者对于基本人权、过程利益所赋的权重会相当高,从而在绝大多数情形中限制了恣意与例外。但是,加权加总式算子的问题是,它仍然没有明确地表述人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侵犯基本人权会带来其它价值维度的增益,无论给予权利多么大的权数也不能避免这些特殊情况的发生。这一思路还有一种缺点,即,权利侵犯是一种序数概念,即我们只能对不同的制度安排侵犯权利的程度进行排序,但无法以准确的数字衡量侵犯权利的轻重程度,加权加总式的后果主义需要更多、更完备的信息输入。综上所述,词典序方法和权衡方法在比较不同的法律程序当中各有其优势与缺陷。实际上,它们都是确定不同价值维度优先次序的方法,对于不同的价值维度,确应根据情境的差异确定其优先次序。法学中所说的“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或其它类似提法,其实包含着两类优先性。第一类是不带有任何权衡的“词典序优先”,这种形式的优先性的使用必须十分谨慎,但对人的若干最基本权利的维护上,可以采取此种观念;第二类则是带有轻重权衡的“加权优先”,评价者通过对于他重点维护的价值采取加大评价权重的方式予以重视,这种方式既坚持了基本价值的优先,又允许例外和变通存在。“加权衡量”意义上的“优先性”相对而言能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基本权利优先算子:一种相对可行的多维比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