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价值投资估值方法精选(九篇)

价值投资估值方法

第1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一、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特点

投资项目的评估原来是指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其工作是由投资项目的总体评价、数据分析、国民经济影响评价、财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等几部分工作所组成。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大多用于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有时也用于招商引资或吸引战略投资者等。在这样的投资评估报告中,最后的评估结论为此投资项目是否可行,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一般并不要求给出投资项目的价值。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许多投资项目有了价值评估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建设项目主体或投入资金都已经多元化、投资形式也已经多样化,从而导致投资项目的评估分析也趋于多样化。于是,对投资项目的评估,也不再仅是可行性的分析与评价,许多投资项目都要求评估项目的价值。如许多外资参与的BOT项目(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投资项目)或TOT项目(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经营-转让投资项目),就都需要评估投资项目的价值。

一般来说,所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已经拥有建设用地,其他情况也是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只是未办好手续,但许多投资项目的有形资产并未全部到位。如在评估BOT投资项目的价值时,其大部分的厂房和设备一般都未建完和购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评估项目目前所拥有产权的不动产与其他有形资产,往往不能得出项目的整体价值,因此也不能得出项目投资主体所拥有股权的价值。对于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我们基本上可以按照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来进行。因为,《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企业价值评估是这样定义的:“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投资的建设项目是一个已经建立的或即将建立的企业,评估师可以评估主持项目的企业的整体价值、全部股权价值或部分股权价值。

但此类投资项目的企业价值评估与其他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着如下区别:

1、通常的企业价值评估所涉及的所评估企业一般都是已经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并一般都已经有经营的历史和记录。即使是新成立的企业,一般也是已经投资到位、产品确定。然而投资项目可能只是设立了对应的项目公司,也可能还没有设立对应的项目公司而仅处于投资商的前期操作阶段。因此,投资项目许多是没有历史经营记录和历史财务数据的。投资项目的资金或许已经到位,或许部分到位,因此,投资项目常常拥有的是不完整资产,甚至仅仅是一个还没有开始建设或在建但没有开始经营的企业。

2、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中,假设企业的持续经营是无限期的。但是评估投资项目时,除非特殊的情况,其目前的经营状态都是有限期的。尽管这个项目在目前的经营状态的期限结束后还可能持续经营下去,但那时投资主体一般已经将此投资项目转让。如BOT投资项目,就是投资商和政府签订BOT协议,项目运营若干年后无偿转让给政府。

3、资本结构的多元化是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需要重视的第三个特点。企业价值评估一般都需要采用收益法,而收益法中有两种方法,权益法和投资资本法。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单一,企业发行债券的情况极少,所以,在采用权益法或投资资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投资资本一般只是权益资本和银行贷款的债务资本,资本结构都是较简单的。而投资项目则不然,其资本结构往往是多元化的。如笔者所参与价值评估的一个BOT水务投资项目,投资资本中有国债资金,世界银行贷款,风险投资资金与权益资本。在前三种的借贷资本中,资本成本还款要求也都不同。其中,国债资金由政府付息,无需项目投资方付息;而世行贷款要求在经营的第一年还款30%,第二第三年各还款15%,余下四年每年还款10%,七年还清;风险投资资金要求每年分红,并从第三年起在第十三年内连本带息还清。这就造成了投资项目未来资本结构的复杂变化,这势必影响收益法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

由于上述这几个方面的区别,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中就会与一般情况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有所不同。下面就以下几个方面分别展开讨论。

二、关于价值类型――公平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

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在大部分情况下的价值类型都是公平市场价值。无论是公开市场上的股票买卖,还是企业股权的兼并收购,这类评估的目的都是为在公平的市场上进行交易的经济行为服务。所以最适合的价值类型就是公平市场价值。但是投资项目可能并非如此,许多投资建设项目的价值评估都是为了融资,即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引入风险资金,或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向政府申请无息国债等。最适合这类评估项目评估目的的价值类型是投资价值。

在不动产的价值评估术语中,投资价值被定义为:“是对于一个特殊的投资者或一群投资者建立在个别的投资需求基础上的具体的价值,它有别于非个别的、超然的市场价值。”在大多数企业价值评估教科书中,也接受这一投资价值的定义。

投资价值与公平市场价值主要有如下几项差别:

1)在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上有差别;

2)在理解风险的程度和所需求的回报率上面有差别;

3)在融资成本和税务状况上有差别;

4)在所评估财产或企业与其他财产资产或企业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时,投资价值比公平市场价值更多地考虑这一效应。

某些评估师用收益法将项目的预测现金流折现得出的结果,称之为“项目未来的收益价值”。这种提法混淆了价值的时间概念与价值的类型概念。只要评估基准日为现时的基准日,则评估出来的价值都是当前的价值,而不是未来的价值。

三、关于评估对象

在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或不动产价值评估中,评估对象往往是一目了然的。但在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中,有些评估师不知道评估的对象是什么。与评估价值类型一样,评估对象也是和评估目的紧密相连的,评估师一定要和客户充分交流,弄清评估的目的,然后再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的对象。

大部分情况下,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是评估项目的整体价值,也就是说包括项目所拥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包括项目的负债,即项目在各种资本结构下经营运转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如同企业价值并不仅仅等同于企业所拥有的有形资产价值,项目的价值也不等于项目所拥有的有形资产价值。因为这个被评估的项目,之所以被称为项目就是已经有了确定的地点、厂房、设备、人员、计划中的或已经进行生产的产品、计划中的或已经存在的产品销售系统、整个的管理系统和合法的项目存续资格。项目的整体就等同于一个企业,只不过其可能是一个已经在经营的企业,或可能是一个正在准备经营的企业,而不是一堆静止的资产。

如一些已经建成投产或即将投产的TOT项目整体转让时,该项目的价值就不应该只是土地、厂房和设备这些有形资产,还应该包括项目拥有的无形资产,最起码有无形资产“Going Concern”(译为“经营中的”或“持续经营”)。这个“Going Concern”的价值是一个可经营项目的价值与该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之差。这样的项目就可以成为一个“交钥匙工程”。而把一堆无生命的资产变为一个可以“交钥匙”的项目,是需要付出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的,因此,这一“Going Concern”价值的存在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很多的当事人,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却仅着眼于项目的有形资产,不能判断项目价值评估中的评估内容。

又如一些BOT项目,已获得了无息国债的支持或可以获得商业贷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资金缺口。当一些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希望入股时,此时其所需要了解的是该项目的股权价值,以便计算其投资回报。此时的评估对象就是项目的股权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大多数情况一样,项目股权价值的评估也需要采用收益法评估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在内的项目的整体价值。收益法中可以采用权益法,也可以采用投资资本法。但采用这两种方法时都需要分清哪些资金是股权资本,那些资金是债务资本,即也需要准确无误地确定评估对象。

还有一种情况是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虽然相对较弱,但项目本身运作十分良好。作为投资者,需要了解投资项目的前景。在这些项目中,评估师一般是作为项目业主方或投资者的财务顾问,所进行的项目价值评估是咨询性质的。此时项目评估中的评估对象应该是项目的无形资产。总之,作为评估师,应当详细地向委托方询问和了解本次项目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用途,从而在评估报告中不含糊其辞地、正确和清楚地表达评估对象这一评估要素。

四、关于评估方法及技术特点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但投资项目和一个已经在经营的企业不同,其可能是投资已经全部到位,建设已经完成,但还没有开工生产;也可能是投资还没有完全到位,基本建设还没有完成,离竣工投产尚需时日;还有是部分资金到位,但还没有开始建设,这些情况下的投资项目,想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难度很大。如拟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能适合作为投资项目比较对象的上市公司几乎是没有的,这就无法找到可作为参照比较的上市公司;如拟采用市场法中的并购案例法,则我国的并购案例本来就不是很多,而且交易数据均不公开,而要找到与所评估的投资项目能够相同或类似的交易项目则更加困难。所以,市场法应用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应该是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采用的方法。但正如上面所说,由于投资项目的许多资产还在形成过程中,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项目价值往往还不能真正反映项目的价值。所以,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中,资产基础法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方法,用来反映项目当前所拥有的资产的价值。

能够获得实施评估过程中所需的相应市场参数,并真正能够反映投资项目价值的方法还是收益法。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于收益法都有一定的了解,并也已在自己熟悉的评估业务中应用,但对于投资项目中收益法应用的一些技术特点,还应充分予以注意。下面就这些特点展开一些讨论:

1、收益期的特点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于一般的持续经营企业,均假设企业的收益期为无限期限,但投资项目的收益期限多为有限期限。无论是BOT项目还是TOT项目,均有一个到期日。到期之后,这个生产企业还会继续存续下去,但这个项目则必须“Transfer”,移交给政府或别的主体。

根据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可以确定项目收益的有限期限,这与采用无限收益期限的一般企业评估时不同。一般企业是对前若干年的预测收益进行折现,对若干年之后的永续预测收益以资本化的方法得出其期末价值。而投资项目仅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不涉及是否对若干年后的收益进行资本化的问题。

2、评估基准日的特点

项目价值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与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着不少共同点,如都应履行以下原则:(1)评估基准日应由委托方最终确定,评估师应根据其专业经验提供建议。(2)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同时应尽量避免评估基准日后调整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3)委托方若为国有大型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事先与其主管部门沟通,避免在评估中因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动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4)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基准日应与评估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的基准日一致。(5)在一个评估项目中只能采用一个评估基准日。当评估基准日发生变更,则应当视为一项新的评估业务。

与企业价值评估一样,项目价值评估也应当:(1)在评估报告中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依据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不是则需要说明原因。如基准日是周日,则无外汇牌价;又如基准日的股票市场发生巨幅波动。(2)在评估报告中对所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揭示。

但项目价值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与企业价值评估也存在着不同点。在企业价值的现时价值评估中,评估基准日一般是在评估工作开展之前的某个会计结算日。最好是年末的12月31日,或是年中6月30日,再或就是季末结算日3月31日与9月30日,这样便于评估师获得准确的财务报表。

然而对于项目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就不一定是选择评估工作开始之前的某个会计结算日了。因为在项目评估工作开展之时,项目进度会是不同的。有的还没有开始建设,有的正在建设之中但没有投产,有的已经完成基本建设开始投产。对于BOT项目,战略投资人或其他投资人要了解的是这一项目的整体运营价值,因此不管项目的进展程度如何,评估基准日应设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期开始之际。而对于TOT项目,收购方要了解的是这一项目移交时的价值。因此不管项目的进展程度如何都要以移交时点作为评估基准日。所以说,项目价值评估的基准日可能在评估工作之前也可能在评估工作之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资本结构的特点

第2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 价值投资 内在价值 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The Discussion of Value Investing Theory

PAN Lihua

(Guangzhou College of Commerce, Guangzhou, Guangdong 511363)

Abstract If the investor want to get more profits in the stock market, the investment ideas and investment strategies is very important. Value investing strategy is a successful investment strategy. When the stock price below the intrinsic value ,investors can be gradually buy and hold; and the stock price higher than the intrinsic value, investors can be gradually sell. Valuation of the company's intrinsic valu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on the market. This paper summarizes various valuation methods, and advocate avoiding speculation. It's useful to the investor in the long run.

Key words value investing; intrinsic value; absolute value assessment model; relative value assessment model

0 引言

价值投资是一种成功的投资理念,它又被称为内在价值理论。它的思想在于通过对股票的分析,估计上市企业股票的内在价值,并通过对其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的比较,找到内在价值高于市场价格的股票。价值投资的理论认为:股票价格总是围绕其内在价值上下波动,而内在价值是可以估计的;长期来看,股票价格会向其内在价值回归;当股票被低估时,出现投资机会,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值越大,预期的收益就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小。所以,价值投资策略的关键是找到股票的内在价值,并利用其决定对该股票的买卖策略。

1 我国股票市场的价值投资策略

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上,股票的价格与股票的内在价值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价格能够及时反映价值的变化。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普通投资者不作分析、盲目跟风的风气比较严重,价值投资理念仍然不足,从长远看来价值投资策略有助于改变这种跟风炒作的风气,以期待短时间内获得高额收益的不良风气;可以帮助投资者及时发现可以避免的风险、锁定盈利,进行积极有效的投资;有助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秩序,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股票市场功能。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采用价值投资策略,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机会,以获得的超额收益。

为进行价值投资,必须确定企业的内在价值。采用合适的估值方法尽可能准确地估计上市公司价值的近似值,目前,股票市场的估值方法有股票绝对估值法和股票相对估值法两种。

2 股票估值方法比较

2.1 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是通过对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及当前经济数据和对未来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财务数据的预测估计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

绝对估值法中最常用的估值方法是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 现金流贴现模型是在西方证券市场上被广泛应用的一个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其基本原理是:对各种资产未来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现金流的现值。其一般的模型为: =

式中,表示上市企业的价值,表示在时刻股票的现金流量,表示折现率。

企业的价值实质上是由预期现金流的大小,贴现时间和贴现率决定的。先常用的贴现方法有三个: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E);公司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红利贴现模型(DDM)。这三个不同的模型不同点在于现金流的定义不同。在FCFE模型中,扣除增加运营成本、偿还债务等指出后余下的现金流,在FCFF模型中,现金流是包括股东、债权人在内的现金流的总和,在DDM模型中现金流为股票持有者预期能得到的现金流的现值即红利。每个模型都具有相应的推广,在证券市场上应用最多的贴现模型是公司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该方法的优点是:(1)贴现现金流法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情况;(2)现金流法的估值结构可以反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该方法的缺陷:(1)估值方法计算复杂,数据量大;(2)较难找到合适的短期盈利机会。

2.2 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认为是同行业的公司之间有较大可比性,只有相对价值才有现实意义。通过估值水平的相对比较,来判断公司股票是否具有相对投资价值。常见的相对估值法主要有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销率法(PS)等。

2.2.1 市盈率法

市盈率估值法是指以行业平均市盈率(PE)来估计企业价值。将市盈率指标与公司的市场价值建立联系,即股票价格相对于公司每股收益(EPS)的比值,即: = 。

每股股票价格可以表示为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的乘积。每股收益为净利润与发行在外的总股本的比值决定。市盈率经常采用行业平均市盈率,将由此算出的价格为股票的内在价值。

市盈率估值法法主要用于估计股票的投资价值与投资风险,衡量上市企业的盈利状况。

其优点是:(1)市盈率简单清晰,数据容易计算;(2)能把价格和企业盈利结合起来,直观地反映了投入和产出的关系;(3)市盈率可以包含公司经营的风险、增长、未来盈利与当前盈利的差异等丰富的内容。

其缺点是:(1)此方法算得市盈率为静态市盈率,它只能反映公司过去的估值水平,不能体现公司的成长性;(2)每股收益是容易作的财务指标,在反映公司收益方面局限性较大。

2.2.2 市净率法

市净率(PB)是指股票市场价格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即: = 。

其中每一股股票代表的公司的净资产。

此种估值方法适用于拥有大量资产并且净资产为正的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了企业的净资产的多少,该方法认为企业经营效益越好,公司资产价值增值越快,股票的净值就越高,股权价值就越大。一般来说:市净率越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越高;市净率越高的股票,则投资价值较低。市净率PB既可以从经济基本参数中估计出来也可以与类似企业比较得到。

其优点是:(1)净资产的数据容易取得且易于理解;(2)赢利为负的公司无法可以使用市净率法;(3)PB法提供了合理的跨行业的估值比较标准;(4)市净率变化可以直观反映公司价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稳定。

其缺点是:(1)不适用于会计制度不同的公司之间的比较;(2)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不可用;(3)对净资产不太多的服务型行业和高科技公司无实际意义。

2.2.3 市销率法

市销率法主要用来评估已经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未盈利的一类公司。市销率(PS)是公司股票市价与每股销售收入的比值,即: = 。

它能告诉投资者单位销售收入反映的股价水平。市销率是通过计算企业的股价除以每股销售收入,来判断企业的价值是被低估还是高估,同行业的公司相比,市销率越小,表明公司价值被低估,投资的优势更大。因此,该项指标既能考察公司的收益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又能有效把握其收益的质量水平。

使用市销率的主要原因是:相比于净利润,销售收入更加稳定,如果公司因为财务杠杆或者其他因素导致净利润发生变化,市销率指标能够克服相应的问题。

2.3 两种估值方法比较

相对估值法因为简单,比较容易使用,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被广泛应用,对于没有较深专业知识的投资者而言不失为估值的好方法。

绝对估值法的现金流贴现法,专业性更强是一种面向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的估值方法,企业的现值、预测期、贴现率等都是不可控的,都需要主观判断,所以对普通的投资者而言比较困难,但对专业人士是估值的好方法。

3 结束语

股票各类估值的方法都不是万能的,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和行业的企业,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多种估值方法比较之下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为贯彻价值投资理念进行的估值投资者若要盈利,整体的估值过程中还要兼顾政策因素、资金因素、宏观经济走势、上市公司业绩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判,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以保证能够在股市中尽可能地规避风险,获取利润。

参考文献

[1] 潘丽华.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定期定额投资策略之研究[D].广州:广东工业大学,2012.

[2] 田增润.企业估值方法比较分析[J].中国外资,2013(8):145-146.

第3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价值投资;市盈率;重置成本;EVA

中图分类号:F540.34

文献标识码:A

一、价值投资的基本概念

(一)价值投资的概念

价值投资,简单来说就是以低于证券价值的价格买人,以高T-giE券价值的价格卖出。这里的价值指企业的内在价值,通过对股票内在价值的分析,并比较股票价格来决定股票买卖策略的一种投资理念。

何谓内在价值?巴菲特在《Lessons For Corporate America》中指出,“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为评估投资和公司的相对吸引力提供了唯一的逻辑手段。它是一家公司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的贴现值。但是内在价值的计算并不如此简单,它是估计值而不是精确值,而且它还是在利率变化或者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修正时必须加以改变的估计值”。

二、价值投资在我国的运用

(一)中国股票市场价值投资的环境分析

1.股权分置改革奠定了价值投资的市场基础。在2005年9月之前,中国股市的一大特色是股权割裂的多元结构体系。股权结构割裂为流通和非流通两部分以及A、B股之间的差异,这造成市场上对同一公司存在不同的价格评价机制,由此造成市场功能的错位和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2005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的解决,使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益格局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更加关注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从而积极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得以体现,股票估值更加合理,增大了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更多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以更大的热情参与到中国的证券市场,为价值投资奠定了市场基础,价值投资理念从相对投资价值理念走向绝对投资价值理念。

2.中国企业为价值投资创造了长期持有的合适标的。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经济改革,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空前提升。落实到微观层面,在中国经济中产生了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有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既是各行业的代表,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证券市场中已经和正在出现注重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上市公司。这些积极的变化为价值投资创造了稳固的基石。

3.证券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中国证监会成立至今,一直在探索实践,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正在不断深化。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2006年国家对《证券法》、《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对其它一些与中国现在股市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也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股票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这种趋势下,上市公司只有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这样才会被投资者选中。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研究,探讨上市公司价值,应用价值投资理论将更可行、更容易操作,这也为我国价值投资策略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公司面基础。

(二)主要价值投资评估模型

价值投资是以对证券的估值为前提和核心,以估值为基础进行的投资,评估模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市盈率定价法。简单地讲,在持续经营成为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公司价值就是它所产生收益的一定倍数,这个倍数最为普通的确定方法是市盈率。由于市盈率(P/E)是市场公平交易价格与收益的比率,因此,在对可比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进行计算后,就可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公平交易价格,这个价格被认为是股票的价值。如果假定有可比公司所得市盈率为PE,目标企业的税后收益为E,则评估公司股票的价值v表述为:V=PE×E

2.经济附加价值评估法(Economic Value Added,简称EVA)。EVA方法一种基于会计学原理的公司价值评价方法,EVA表示公司经营活动带给股东的经济附加价值,它表示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l,简称COC)后的资本收益(Return on Capital,简称ROc)。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经营资本的税后成本

由于EVA结果与常规的销售收入、会计利润或股票市值等指标排序结果大相径庭,因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但是,EVA企业价值评价方法也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一般看来,对于EVA评价方法有以下缺陷: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敏感;折旧方法会对评价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资本成本是EVA评价方法中最为不稳定的变量,资本成本的变动常常引起EVA的不稳定;EVA无法衡量一家公司在行业创造财富中的相对地位,因而不能评价;EVA只是资本效率指标,无法说明诸如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以上分析表明,使用EvA方法评价企业或股票价值需要特别注其适用范围,并需要与其他评价结果综合考虑。

3.重置成本法(q比率定价法)。所谓重置成本法即q比率是指公司价值与其重置成本的比率,即:q=公司市场价值/重置成本

这种方法可避免由于会计准则以及在该准则指导下的会计调整对公司价值估计的严重影响,因此,利用该方法对公司价值评估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客观性。q值反映了评估公司附加的资本投资是否能够增加公司的市场价值,当q大于1时,增加的投资增加了公司价值,表明公司正处于增长期,值得投资,而当q小于1时,则是增加的投资却减少了公司的市场价值,表明公司处于“衰退”阶段,是不值得投资的。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可以选择一种主要估值方法和其它估值方法综合计算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寻找价值低估的公司。投资者通过综合各种估值方法,进行加权计算,得出企业的价值,以价值为基础,进行价值投资,获取长期稳定的增值收益。在实际应用中,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财务状况的公司,投资者对于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不同估值方法,从而对公司形成全面的认识,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判断。

参考文献:

第4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论文摘要 本文以“海富投资案”为例来分析“估值调整协议”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的适用困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视角,结合“估值调整协议”的本质和目的,来说明 “估值调整协议”并不必然造成投融资双方“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在执行过程中也不必然“侵害公司与债权人的利益”,“估值调整协议”只要运用得当在我国完全合法且合理。

论文关键词 “估值调整协议” 海富投资案 合法性

“估值调整协议”发轫于欧美,英文为名为(Valuation Adjustment Agreement),在我国又被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所谓“估值”,就是对公司价值的评估,意即投资公司在对融资公司投资的时候,必须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但是这个过程存在一定矛盾:投资公司由于难以掌握准确完全的信息,倾向于保守估计;而融资公司为了获取更多资金,倾向于较高估值。为了解决这种争议,于是出现了“调整”,意即投资公司要求融资公司把将来的业绩作为对之前估值的调整标杆。“估值调整协议”在国内的运用早已经屡见不鲜,蒙牛、太子奶、中华英才网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国内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曾与投资方使用“估值调整协议”来进行融资。而在法律层面,“估值调整协议”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多的重视,直到国内首例“估值调整协议”案件“海富投资案”发生,使人们开始关注“估值调整协议”在我国运用的法律问题。

一、“估值调整协议”的内涵

(一)“估值调整协议”的概念辨析

“估值调整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Agreement) 在成熟资本市场交易中特别是股权投资中广泛存在,在摩根、高盛等国际资本对我国企业投资中也被大量采纳。根据传媒报道,蒙牛乳业、永乐电器、徐工机械、相宜本草、雨润食品、太子奶等知名企业都曾涉及“估值调整协议”。目前,我国私募融资中也经常使用“估值调整协议”。在境外的许多国家,“估值调整协议”的法律效力还没有得到立法机关明确确认,尽管今年最高院在受业界瞩目的“海富投资案”中承认了“估值调整协议”的相对有效性。

“估值调整协议”,在学界和社会相关专业领域又被称为“估值调整协议”。所谓“估值”,就是对公司价值的评估,意即投资公司在对融资公司投资的时候,必须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但是这个过程存在一定矛盾:投资公司由于难以掌握准确完全的信息,倾向于保守估计;而融资公司为了获取更多资金,倾向于较高估值。为了解决这种争议,于是出现了“调整”,意即投资公司要求融资公司把将来的业绩作为对之前估值的调整标杆。具体而言,双方公司约定设立某个指标对融资公司进行考核:倘若融资公司在协议期间实现了约定的业绩指标,这表明投资方低估了融资方的公司价值,则融资方从投资方处获得相应补偿或奖励;倘若融资公司没有达成预先约定的业绩,这表明融资方高估了自己的公司价值,则投资方从融资方获得一定补偿(在实践操作中,其补偿方式包括股份转让、股份回购、现金补偿等,甚至获得融资公司控制权)。在现实生活中,投资方或融资方的“补偿”通常价值能量惊人,往往决定着融资公司控制权的得与失,这也就是业界将“估值调整协议”称为“对赌协议”的原因之一。

“估值调整协议”是由国际投资者引入中国的,由于国内学者及企业对其复杂的估值计价方式不太熟悉,只看到“对赌标的”的不确定性和“对赌筹码”的巨大价值,而给这类协议取名“估值调整协议”,此名称显然赋予此类协议以负面形象和信息。由于“赌”在我国文化中自古以来就不受肯定,因此“估值调整协议”很容易使得人们认为“估值调整协议”具有“赌性”,充满不确定性和有害性。

首先,通常来说,具有的不确定性,导致结果的输赢纯粹靠运气,而“估值调整协议”需要协议当事人预先估算价值,并通过融资方公司管理层努力达成业绩来实现升值,其结果不是靠运气,而需要专业的商业技巧和经营方法。因此,“估值调整协议”是一种风险投资策略工具,区别于一般的。

再者,在学界,对于具有性质的合同,学者通常应用射幸合同的理论对其进行分析。有的学者认为,“估值调整协议”属于不完全契约下的射幸性合同,具有业绩方面“不可预见的可能性”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较大的不确定性”。 判断一个射幸合同是否合法的标准之一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否达成一致,若一致,则合法,反之,非法。“估值调整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显然具有一致的利益:达成约定的业绩,实现双赢。在没有达成约定指标的情况下,投资方虽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但是整体收益却下降了。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估值调整协议”是合法的,区别于非法的性质的合同。

综上所述,“估值调整协议”这个名称比“对赌协议”更加准确地体现出此类协议的本质含义和特点,因此,本文选择采用 “估值调整协议”这个名称。

(二)“估值调整协议”在我国的运用——以类型区分为视角

1.以杠杆条款为分类标准

以杠杆条款为分类标准,”估值调整协议”可区分为对赌企业财务业绩指标协议、对赌企业非财务业绩指标协议。在杠杆条款上,我国的投资企业大多采用财务业绩指标条款,聚焦于一定时期融资企业所能取得的财务绩效上。国内比较有名的以财务绩效为杠杆条款的”估值调整协议”如“蒙牛乳业”的对赌,其对赌条件是“从2004到2006年的复合增长率是否低于50%”;“永乐电器”的对赌条件是2007年(可延至2008年或2009年)净利润是否高于7.5亿人民币;而“太子奶”的对赌条件是“在收到投资方7300万美元投资后的3年内太子奶集团的业绩增长是否超过50%”等等。

在非企业财务业绩的“估值调整协议”中,有的”估值调整协议”的杠杆条款约定为融资企业的上市时间、客户拥有量、特定企业行为、管理层去向、人才引进等非财务指标。在非财务业绩对赌方面,有的对赌网络公司活跃客户增长数量,有的对赌技术研发企业的技术实现阶段,有的对赌连锁企业的店面数量等非财务指标;还有的对赌约定:若企业在本轮融资结束后完成重大战略合作或者获得其他重大融资,则投资公司统一进行第二轮投资;若企业在本轮融资结束后未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上市或股价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水平,则融资方需转让一定比例的股权给投资者或者由企业赎回投资方股权;在经营者变化对赌方面,有的“估值调整协议”约定:若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在任,则投资方需要向融资企业进行第二轮投资。在“华灿光电”的人才“估值调整协议”中,由于未能实现继续为公司引入海外技术人才的目标,融资方企业高管以平价转让5%股权作为对投资公司的补偿。

2.以对赌标的为分类标准

以对赌标的为分类标准,“估值调整协议”可区分为以股权为目标的“估值调整协议”和以现金补偿为目标的“估值调整协议”。在私募投资领域,多数对赌的直接目的在于获得股权,尽管最终目的是待融资企业上市后退出套现,如果不能上市则将投资时获得的以及对赌期限届满时按“估值调整协议”可以获得的股权以约定的较高价格装让给原股东。上述“蒙牛乳业”、“永乐电器”、“太子奶”对赌案例都可以明显看出这些对赌目标。又例如在摩根史丹利与中国动向的“估值调整协议”中,各方约定:如果中国动向2006年和2008年的净利润达不到2240万美元及4970万美元,公司主要股东将1美元的象征性价格向投资方转让最高比例超过30%的股份。再例如凯雷在徐工签订的“估值调整协议”中约定,如果徐工机械2006年的利润达到约定的目标,则凯雷出资购股占徐工的85%金额为3.15亿美元;如达不到目标要求,则凯雷的购股金额为2.55亿美元。

有的投资公司在对赌中不仅仅满足于简单的股份转让,直接明确为收购公司。例如在巨兽公司与中华英才网的“估值调整协议”中约定,如果中华英才网在三年内不能上市,巨兽公司有权购买其超过51%的的股份,将成为绝对控股人,掌握公司的控制权。

3.以对赌主体是否限于企业股东为分类标准

以对赌主体是否为公司为分类标准,“估值调整协议”可以区分为股东之间的“估值调整协议”、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估值调整协议”;以对赌主体是否涉外为分类标准,“估值调整协议”可以分为国内融投资主体之间的对赌和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投融资主体之间的“估值调整协议”。因为从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其中的区别,笔者这里不再赘述。

二、“估值调整协议”的效力判断路径

(一)“估值调整协议” 宏观上的合法性考量

“估值调整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在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作为舶来品,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中,“估值调整协议”并未名列其中,是一种无名合同。关于“估值调整协议”的性质,学界观点并不一致。主要的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估值调整协议”是射幸合同,投融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签订时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视未来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另一种认为,“估值调整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满足或者条件未满足的时候,投融资企业享有不同的权利。

笔者赞成第一种观点,也就是“估值调整协议”是射幸合同,其与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有明显的区分。其一,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在条件没有满足的情况下,是不生效力的,而射幸合同则在双方达成意见一致时即生效,“估值调整协议”则是在签署之时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其二,射幸合同的标的在合同成立时并不明确,或者说并不唯一。在“估值调整协议”中,合同的标的有可能是投资方让渡一定的权利给融资方,也有可能是融资方让渡一定的权利给投资方,这一切要视条件的满足或者未满足。

基于此,笔者认为”估值调整协议”是射幸合同,它是投融资双方关于被投资企业未来业绩的一种约定,当约定条件触发,由投资方向融资方让渡一定的权利,反之亦然。尽管射幸合同有严格的法律适用性,也并不是所有的射幸合同都受法律的保护。但笔者认为只要该射幸合同不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从而严重损害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或者所冒风险与可能收益之间极不对称,从而严重损害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时,法律才有必要确定它的违法性。

(二) “估值调整协议”微观上的有效性考量

1.“估值调整协议”是否必然造成“风险与收益不对等”

对于“估值调整协议”,国内有学者认为如果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投资公司虽然付出了投资成本,却得到了公司价值上扬的回报;如果没有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投资公司不但无需承担风险,反而能够从融资公司或其股东取得公司价值下调的补偿,因此,不管目标公司的业绩是否达到约定指标,投资公司都能取得固定收益,而融资公司却需承担收益背后的风险。这样的估值调整方式有违反投资领域风险共担原则,造成了投资方“旱涝保收”的局面,这是一种违反合同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条款。上述“海富投资案”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这种观点,二审法院认为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到约定的业绩,海富公司要求迪亚和世恒的赔偿请求有违风险共担原则,使得海富不论世恒公司业绩如何,都能取得固定的收益。

在国内现有的使用“估值调整协议”的案例中,无论是私募股权投资还是普通企业投资,投资方为了自身利益,都会对目标公司的现有价值进行初步估值并约定未来的的业绩指标。在业绩完成不了的情况下,投资方为了自身利益的保护,在协议中规定由融资方向自己进行一定的补偿,其实在本质上这是一次对初步估值进行的调整,也是“估值调整协议”的“题中之义”。这样看似“兜底”的条款往往也是估值调整效力遭受质疑最大的因素之一。究其原因,笔者觉得是因为“估值调整协议”是舶来品,国内投融资双方往往忽略了“估值调整协议”的真正目的和价值——弥合投融资双方在估值上的差异,促成融资交易的最终达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精神,从合同的目的出发来详细解读“估值调整协议”中所蕴含的风险与收益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平衡,具体而言就是在估值调整的制定和履行过程中,投资方在尽力锁住风险的同时,其实也承担着非常可观的显性成本和可能存在的隐形正本,所谓的补偿条款并不会造成风险和收益的严重不对等。

2.“估值调整协议”是否必然会“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

第5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 实物期权;公司价值评估;不确定性

1 引言

公司价值的评估由于其评估过程复杂性、评估项目多样性和评估环境易变性,难以使用单一的模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因此成为长期以来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目前,已有中外学者建立了多种公司价值的评估模型,这些模型的立足点各不相同,得出的结论也并不一致。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们赋予公司不同的意义,以不同的价值体系作为衡量标准。例如: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司的价值表现为公司能为投资者带来的投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公司的现金分红,可能是公司股权的转售价值,也可能是该公司为投资者拥有的其他公司带来的协同效应,因此投资者更加注重公司在其投资期内的价值;对于并购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将处于相同竞争地位的公司排挤出市场可以获得的利润增加值,因此并购者更加注重公司所在行业的同类公司价值;对于破产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现有资本的变现值,它往往低于公司的真实价值。不同角度的评估对应不同的评估模型,具体分类见表1。

2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与模型发展综述

公司价值评估理论最早发展于西方主流经济思想对各类资产的价值评估,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艾尔文·费雪提出的资本价值理论。1906 年费雪在《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中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1907年,费雪在《利息率》中分析了利息率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并且进一步研究了资本收入和资本价值的关系,初步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资本价值评估框架。1938 年,威廉姆斯(john burr williams) 在博士论文《投资价值理论》中首次提出了折现现金流量的概念, 开创了内在价值论的先河,从此折现现金流量法(dcf)得以广泛应用。威廉姆斯的重要贡献表现在: 一是给出了股利折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这是许多衍生的现值评估模型的基础;二是把股利看作现金流量。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不仅对公司价值和价值评估方法做出确切的定义,而且还阐述了投资、融资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

但是,由于资本价值评估思想与实践脱节,很难应用于实践之中,受到公司产权交易实践的极大挑战。早期评估理论虽然开拓性地指出未来收入的折现是价值的基础,但是表述并不严谨。首先,未来收入的概念模糊。在会计计量和会计登录中,当期收入反映的是会计年度的收入而不是资本收入在整个存续期的实际分布。其次,将利息率作为折现率存在明显不足。利息率作为折现率体现了对资金时间成本的计量,但是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仅仅考虑对当期消费推迟的补偿而不考虑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补偿,等于遗漏了需要补偿的主要方面。因此,1952 年,哈里·马克维茨(harry markowitz)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管理理论,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约翰·林特纳(john lintner)与简·莫辛(jan mossin)将其发展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模型包含了风险分类和风险测度的重要思想,是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一个突破性发展。capm 模型在理论界得到高度评价,但是就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而言,该理论假定风险是外生变量,在缺少完善市场的情况下,评估过程无法进行。而缺少市场评价的非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和单一投资项目的风险测度实际上都是模拟市场评价的推算,缺乏可信度。1956 年,美国学者沃尔特(j.e.walter)尝试把公司价值与公司盈利、股利发放比率、再投资收益率以及市场基准收益率联系起来,提出相应的价值评估公式。沃尔特将盈利看作公司价值之源,将再投资收益率超过市场基准收益率看作是公司价值成长之本。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modigliani) 和米勒(miller)发表了《资本成本、公司理财与投资理论》,对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次系统地将不确定性引入到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体系之中,精辟论述了公司价值与公司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创立了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1961 年,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发表了《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格》,对股利政策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mm 股利无关论。认为在完全市场的假设下公司的价值与股利政策无关。1963 年,他们对mm定理的适用性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存在公司所得税状态下的公司估价模型,为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20 世纪70 年代,出现了由经济货币化向经济金融化过渡的趋势。投资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获利水平不是取决于公司在以往时期里所获得的收益,而是取决于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可能获得的收益(现金流量),“购买股票就是购买公司的未来”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公司价值并不仅仅是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 而是按贡献原则与变现原则混合产生的公司价值。1982 年,美国人stern 与stewart 合伙成立思腾思特(stern & steward) 财务咨询公司,随后推出反映公司资本成本和资本效益的经济附加值( eva) 指标。eva方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为基础,表示的是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

而这之后发展起来的期权定价理论为公司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所谓期权,是赋予其持有者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时间以前,按照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项资产的权利的契约。伴随着20 世纪90 年代的新经济浪潮,经济金融化、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迅速发展,公司价值评估技术也面临着新挑战。如何对潜在的、尚未列入规划的公司价值增加值进行合理的估价,成为公司价值评估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受b-s模型的启发,myers (1977) 最早提出与金融期权相对应的概念——实物期权(real option),开始将期权思想和方法应用于金融市场以外的实物资产投资与管理领域。沿用实物期权的思想,迪克西特(dixit) 与平迪克(pindyck) 指出,公司价值应该是由经营资产价值与投资机会的价值两部分组成。平迪克(pindyck ,1988) 在连续时间模型下研究了投资的时间选择性对投资机会和投资决策的影响,分析了投资项目的价值独立于投资支出时的决策问题,指出项目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决策者倾向于延迟投资以获取更多的信息。迪克西特(dixit,1997)指出,若投资项目的价值是不确定的,立即投资丧失了等待选择权,存在着投资机会成本问题。timothy a.luehrman(1998)认为,一个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所创造的利润应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增长机会的选择。这种增长机会可以被看作是实物资产的看涨期权,这一期权的执行价格是获得这项资产的未来投资,到期时期权的价值依赖于资产未来价值和投资者是否执行这一期权,即投资者拥有一种权利,可以一定的价格取得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非金融) 资产领域的延伸,在高新技术公司、网络公司迅猛发展,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即时选择非常重要的情况下,期权估价技术显示出了独到的作用。与一般公司相比,高科技公司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们具备及时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同时也具备充分利用机遇的实力。要么不成功,丧失初始投资,要么获得巨大成功,获得极高的报酬率,这种状况与期权定价所适用的条件非常吻合。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对高科技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那么这种潜在的、但随时可能变成现实的获利机遇就会构成公司价值的一部分,即期权总价值中的“时间价值”。 3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相对于其他评估模型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根据上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可以导出不同的公司价值理论,对应的各种模型都存在其优势和弊端,在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司所处的环境和估值目的性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模型。具体来说,在并购公司时,对于公司价值的评估多采用与市场对照的方法,通过将其他相似的公司市值进行直接或间接调整后作为收购公司价值评估依据的方法,给出一个相对公平的评估流程;在清算公司时,则更多地注重公司内可变现资产的价值,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和未来收益忽略不计;在投资公司时,由于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战略不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和利润流形式也不相同,因此衡量是否应该对一家公司进行投资以及对投资回报率的估计都建立在采用何种角度和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估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并购的价值也可使用公司投资的估价模型进行计算。

在表1中,列出了多种适用于投资期的模型,其中的资产估价模型,是以公司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一种沉没成本,与公司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不大,仅对于公司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而且会计政策的弹性使得管理层很容易操纵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这种模型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将一个公司有机整体割裂开来,对某项资产脱离出整体单独评价,其成本价格和它给公司整体带来的边际收益相差甚远。因此,这种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价值,充其量只能作为价值参照,提供评估价值的底线。

经济增加值法从计算上来说更进了一步,然而在运用时也存在着一个两难问题, 那就是eva指标一旦建立就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公司的经营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用不变的指标对变化的公司进行评估,很容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另外,eva法在一定程度上仍依赖于收入实现和费用的确定,很难识别报表中的虚假成分。

相对的,基于现金流量模型则较为适用于公司经营项目有着稳定的现金流,风险小,资产变现能力强的公司。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例如市盈率模型,在证券市场上有的股票特别是高科技股的市盈率相当高,用市盈率法来判断,这些公司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它们的价值区域。因此,这种方法只是一种粗略算法,不可泛用。

基于相同原理构造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公司价值评估中虽然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是仍然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公司价值的动态变化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映。公司时刻处于变动的经营环境中,内外部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公司价值的波动,使公司价值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而这种变化反映在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就会呈现出一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情况。但是目前广泛运用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上没有考虑这种情况,而是将公司的价值固定在某一时点,看作是静态的。尤其是对于影响公司价值的财务杠杆、资本成本、现金流量等参数的波动没有进行考虑,对于现金流量的预测是依赖一种线性关系,对于资本成本的确定是基于目前的资本结构和市场盈利状况, 对于参数的变化没有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因此,它不适用于当前不产生现金流,近期内也不会产生现金流,但却有潜力创造价值的公司。例如对于初创期的公司,该类公司的现金流量往往表现为负值,但这些公司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如人才优势、资源优势等,它们往往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且未来的潜在增值能力也很强,遗憾的是依靠目前的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无法正确反映其潜在价值。

实物期权模型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问题。将一个公司的投资项目理解为若干个实物期权的组合,为我们利用现代期权理论来正确估算投资项目的价值提供了可能性。实物期权可用于对投资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及对市场盈利机会的发掘。公司投资是一项具有不确定性特征的投资活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会产生很大影响。将实物期权理论运用到投资中,解释投资的现象和本质,运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投资的价值,对投资方在恰当的时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以及对投资后的公司进行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为科学合理地评估这种价值,引入实物期权的概念:首先,投资的目的在于赢得其在未来获取巨大收益的机会,而不是期望当前就盈利,因此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时,着重考虑的是投资行为将为其带来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先进技术以及进入新业务领域的权利。公司做出投资决策时,就拥有了看涨期权,有可能在将来获得由投资带来的巨大收益。其次,投资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的风险如协同效应、市场前景等都将对投资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大,用收益的期望值代替收益产生的误差越大,则实物期权的价值就越大。第三,投资后的投资机会不一定会马上消失,它可以延迟。公司可在一定时期内等待观察,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决定最佳的投资时间,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减小投资风险。第四,投资决策是很灵活的。由于实物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因此期权持有者可以灵活地选择在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下行使权利,也可以在不利于自己的条件下选择放弃行权。在延迟期内投资方可在被投资方形势不佳的情况下中止投资,从而减少损失;在投资后的经营期内,投资方也可以选择出售被投资公司。实物期权对公司投资战略的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司实施投资可能是执行期权的行为,也可能是创造期权的行为。然而,投资公司不同于普通的投资,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有其自身的特点。目标公司的价值除了自身的公平价值以外,还应该包括目标公司对于投资公司的附加价值。

下面根据dixit,pindyck(1994)在《investment under uncertainty》一书中提出的对实物期权应用于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构造模型(见表2)。

dp(t)=α1p(t)dt+σ1p(t)dz1(t)(1)

di(t)=α2i(t)dt+σ2i(t)dz2(t)(2)

该模型不仅考虑了投资面对的不确定性对价格的影响,而且将其对成本的影响也纳入考虑范围。由于变动的相互影响,二维的绝对变动必须降低到一维的相对变动,因此根据式(1)~式(3)可得式(4)。其中p作为投资的自由边界,代表了项目的投资价值等于等待价值的边界值,其直观意义见图1。在数学上p这个斜率值有着标准的期权价值乘数含义。当风险增加时,p增加,等待的区域增加,投资的区域减小。这样,该模型很好地将市场风险、公司未来价值、投资可行性联系起来,给出量化的解析解,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工具,尤其适合评估高风险公司的价值。

4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局限性和相关操作建议

虽然期权定价模型是公司定价研究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突破,但也有其局限性。期权定价公式包含着较为严格的假设条件,如标的资产收益率服从维纳过程,其方差在期权有效期内保持不变等。但现实中公司的投资项目收益特征难以完全符合该假设条件,尤其是在对标的资产收益率方差的测定上。另外在公司价值评估中包含有多种期权,如等待期权、可转换期权等,若要使评估出的价值更为精确,只有全面考虑各种期权,这无疑增加了应用难度。

鉴于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这种局限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实物期权理论不是适应于所有的投资项目。首先,期权定价理论是建立在可以运用标的资产和无风险借贷资产构造等价资产组合的前提之上的。对于上市股票的期权,这一点是成立的。但当标的资产是没有交易的实物时,期权定价理论成立的条件并不充分,这意味着风险中性原理对许多实物资产来说是不合适的。其次,期权定价模型的另一个假设条件是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即没有价格突变。但是针对多数公司投资项目而言,这个条件并不满足。如果这个假设条件与实际不符,则模型将会低估公司并购项目的真实价值。因此,具有以下特点的投资项目应用实物期权理论更有意义,即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未来收入很大;具有可观的盈利空间;并购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并且预期可得到一些信息,如市场需求、竞争者行为等以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

第二,缺乏实物期权定价所需的价格信息。公司投资中实物期权的非交易性必然导致价格信息的缺乏。我们无法直接通过市场获得应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所需的输入信息,如标的资产的价格及波动性,而且不像金融期权那样可以用期权市场的实际价格信息检验定价结果的合理性。

第三,存在其他影响公司投资实物期权价值的因素。实物期权不完全等同于标准的金融期权,它还有着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分析,而且其中一些定量指标的估计是比较困难和复杂的,其估计的准确性也会直接影响决策的正确与否。

第四,实物期权的概念尚不普及,评价结果不为人们所接受。实物期权的概念毕竟是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它的研究和讨论更多的还局限于学术界,实践中的应用还很有限。很多投资公司的决策者对此都不熟悉甚至一无所知,实物期权的模型就更加难以理解,因此用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估算出的投资项目价值往往让他们难以接受,这也限制了实物期权方法的应用。和所有理论模型一样,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估模型在实际应用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因为理论模型中参数的假设条件都比较严格,而公司投资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业务,在此过程中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假设条件。我国对实物期权在公司投资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述问题还有待探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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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real option theory is applied to make investment decision of private equity, we analyze the defects of traditional valuation methods and the op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besides, we construct the option valuation model of binomial tree under risk neutral condition and carry on empirical analysis with the new investment decision model.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实物期权;二叉树期权估值模型

Key words: private equity;real option theory;binomial tree

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03-03

0 引言

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一般是非上市企业,投资周期长与经营不确定性强是其显著特性,这就对估值方法产生了新的需求。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估值,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是企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不能简单地把企业过往的业绩作为估值的唯一标准;再次,由于私募股权的投资周期长,就必须要将风险、经营不确定性等因素合理的引入到估值方法中。然而传统的估值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企业价值的动态变化及经营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企业进行准确的估值,而实物期权法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对私募股权投资目标企业做出准确估值。

1 传统估值方法及其局限性

传统估值方法主要有现金流量贴现法(DCF)、相对估值法、资产评估法,其在短期、低风险、较低不确定性情形下能较准确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但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移动互联飞速发展,使得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传统估值方法也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了。例如现金流量贴现法(DCF)局限性在于[1]:首先,投资活动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其次,将投资活动视为一次性和静态的思想也显得不合适宜。另一方面Dixit和Pindyck[2]认为DCF法隐含了错误的假设:投资是可逆的(Reversible)、无法递延的,即停止或放弃投资是没有成本的,已经完成的投资可以全部收回或者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事实上,如若投资失败,先前的投资不仅不能全部收回,大部分将会直接转化为沉没成本,因此大部分的投资是不可逆的(Irreversible),而且是可以递延的(Deferrable)。Hayes和Gavin[3]指出使用DCF方法容易低估企业的价值,导致过于短视的投资决策。同样相对估值法、资产评估法也存在着对风险及不确定性难以度量的问题。

从时间坐标来看,传统估值方法大致是从三个不同时段来分析企业资产的。如图1所示,主要分为三个时间段:

显而易见,传统估值方法是站在某一时点上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的,是一种静态、刚性的评价方法,忽略了企业的经营柔性、管理弹性和战略性等问题,没有考虑到公司对投资时机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十分真实、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进而可能导致私募股权投资的决策出现偏差或错误。

2 私募股权投资中的期权特性

2.1 实物期权含义

实物期权(real options)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教授1977年在麻省理工学院提出的,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非金融)资产上的扩展,把金融市场的规则引入私募股权投资评估决策中的一种思想(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对比,见表1所示),即投资者进行投资时所能拥有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改变投资行为的一种权利。

实物期权首先考虑了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即作为后续投资必要前提的初始投资,将不以能立即产生可观的现金收入为目的,先以部分的前期投资建立期权,这样企业就拥有了做后续投资的权利。因此,前期的投资机会可以看作是原始投资加上对企业未来成长潜力的买权。其次考虑了投资的灵活性。如果投资过程中有多种可选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确定性程度将逐渐降低,那么就可以依据市场条件选择比较有利的投资方案[4]。第三考虑了管理柔性。当考虑投资一个项目时,投资者可以对投资时机进行选择,即马上投资、延缓投资或者放弃投资。如果市场状况不明朗,则可等市场明朗后再投资,即延迟期权;如果市场条件没有预期的好,则可放弃投资,缩小项目的投资规模,即收缩期权;如果市场情况良好,则可履行投资的未来支出,扩大投资规模,即扩张期权;如果市场状况相当恶化,则可选择放弃投资,即放弃期权[5]。正是由于实物期权法充分地考虑了目标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性及战略性,因此更适合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项目投资进行决策评价。

2.2 实物期权理论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实用性

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3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新募集完成349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大陆),共计募资金额345.06亿美元,同比增长36.3%;在被投资的23个一级行业当中,地产行业最为热门,累计交易105起,热门投资第二梯队主要以新兴产业(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互联网、清洁技术等)为主,,投资数量均超过40起(按案例数,见图2所示;按投资金额,见图3所示)。

不难看出,2013年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互联网、电信及增值业务、清洁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这此产业大多属于长期性、战略性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同时私募股权投资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具有不确定性特点,投资者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更改投资决策,即所谓的管理弹性,这使企业投资具有典型的期权特征,因而适于采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投资决策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风险性及不确定性程度比较高,传统的估值方法,越来越难以对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作出正确评估。与传统估值理论恰恰相反,实物期权方法认为,未来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越高,则期权价值越大,相应的投资获得的回报也越大。另外实物期权还具有选择权的灵活性、收益的不确定性、标的资产当前价值的波动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与私募股权投资非常相似,也符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实物期权思想逐步被引入到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体现了在不确定条件下价值评估的优势。

Stewart Myes[6]指出一个投资方案所带来的利润,来自于企业当前所拥有的资产(S1),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S2)。即:S=S1+S2。故而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的价值是由DCF法计算的净现值(NPV)与期权价值二者之和组成的,即:目标企业总价值=NPV+期权价值。这时的判断方法为:目标企业总价值>0,投资可行,但不表示马上投资。在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投资机会常常取决于目标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预示着风险与机会同在。风险越大,期权价值就越大。因为如果项目发展势头良好,行使期权,增加投资,就会提高私募股权投资盈利的可能性;如果项目发展势头不好,放弃期权,就限制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亏损。

3 私募股权投资中二叉树期权估值模型

该模型假定起始阶段投资项目的价值为V,在每一个时间段内,投资项目的价值可能有两种变化趋势,即以概率p上升到uV或以概率q=1-p下降到dV。这样,在每一期的期末,投资项目的价值只能取两种可能结果中的一个值。在下一阶段,投资项目的可能价值为u2V、udV、d2V。如图4所示,上下两个方向的运动变化列出了可能的路径[7]。

二叉树估值模型主要有两种方法:①动态复制技术。期权定价的核心思想就是动态复制技术,其关键在于找到一个与被评价项目具有共同风险特性的可交易证券,然后将该证券与无风险债券组合,复制出相对应的实物期权收益特征。②风险中性假设。风险中性假设前提是投资者对不确定性持风险中性态度,其核心是出风险中性概率的构造。期权定价属于无套利均衡分析,适合于风险中性假设,许多文献在运用二叉树模型时都采用该方法。动态复制技术与风险中性假设分析的评估结果一致,本文将运用风险中性假设分析对项目投资进行评价。

设定无风险利率为r,初始时刻可投资的额度为I,V0为项目的当前现金流入值,V+是项目成功的期望现金流入价值,V-是项目失败的期望现金流入价值,D是项目的期权价值,Du是项目成功时的期权价值,Dd是项目失败时的期权价值,按照离散模型方法可得:

4 私募股权投资二叉树模型算例分析

我们以一个含有延迟期权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为例, 某从事新能源开发的公司于2013年6月初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0万元投资,预计产品投入市场后,每年能产生现金流量220万元(税后),现经过公司市场部门考察、调研,发现该项目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市场对新能源的反应情况,现估计产品未来现金流量波动率为30%。私募股权投资期望回报率为16%,国债利率为5%(3年期),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

结果表明,由于项目总价值大于0,所以值得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又因为马上投资的价值-5.90万元,小于0,所以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持有该项期权,推迟到第3年再进行投资。

5 结论

实物期权隐含在投资项目中,它充分考虑了内在和外在两方面的价值,除了现有现金流价值外,还考虑了经营柔性、战略性以及不确定性带来的价值,因此可以更科学地评估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帮助投资者做出最好的决策,这就是实物期权法的本质。

参考文献:

[1]杨春鹏.实物期权及其应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Dixit,A.K.and Pindyck, R.S.. The option approach tocapital investment[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5,73:105 -115.

[3]Hayes RH. and Garvin D A. Managing as if Tomorrow Mattered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2, 60: 77-79.

[4]Lucia Santos,Isabel Soares ,Carla Mendes,Paula Ferreira.Real Options versus Traditional Methods to assess Renewable Energy Projects[J].Renewable Energy,2014,68 :588-594.

[5]蔡晓钰,,蔡晓东.房地产投资的实物期权理论研究回顾与述评[J].管理工程学报,2006,20:108 -112.

[6]Stewart Myes.公司财务原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第7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企业价值 内在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

我国证券化率从2006年的42%一举突破100%,达到目前的140%左右水平,但证券市场的巨幅波动,让大多数投资者无法估量中国资本市场的价值,无法估量某只股票的投资价值,致使投资者的投资带有一定的盲从性。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依据,有必要采用科学的估值方法对上市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以此将投资者的目光引导到企业内在价值的投资上来,并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本文通过计算一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尝试将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于股票的长期投资决策。

一、企业价值与股票的内在价值

“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已经为大多数企业接受,并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标准。“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合理运营,实现未来获利能力的最大,表现为企业的内在价值。沃伦.巴菲特定义的企业内在价值为:“内在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为评估投资和公司的相对吸引力提供了唯一的逻辑手段。内在价值的定义很简单:它是一家公司在其余下的寿命中可以产生的现金贴现值。但是内在价值的计算并不如此简单,它是估计值而不是精确值,而且它还是在利率变化或者对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预测修正时必须加以改变的估计值。”根据巴菲特的定义,企业价值(亦称公司价值)等同于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表现为未来现金净流量折现值。

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上市公司中是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及其市场价值决定的,在资本市场有效的情况下,股票数量一定时,企业价值由股票价格决定;同时股票价格能够全面反映企业价值。其企业价值高时,内在价值高,股票价格也高;反之,股票价格偏低。因此,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的研究应以股票市价为依据。

资本市场中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格表现为股票价格,并遵循价值规律,价格依据供求关系而围绕着企业价值上下波动。即企业的内在价值决定了股票的价格,股票的价格以内在价值为中心轴线,围绕中心轴线上下波动,但波动的方向、幅度受资本市场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研究企业价值的目的是研究股票价格变动的中心轴线。

经营者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时,要合理地安排经营活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正因为如此,投资者才能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以企业价值作为决策依据时,必然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的问题,通过企业价值评估明确企业的价值,揭示股票中心轴线的价位,分析其市场表现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差距,以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取向。如果股票价格低于企业价值,具有投资价值;反之,没有投资价值。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提高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可以引导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可以推动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应以上市公司为例进行研究。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中,证券公司与资本市场联系最为紧密,而且业务比较典型,具有普遍性,不受生产工艺的限制。因此,本文以X上市证券公司为例说明企业价值的评估,说明企业价值评估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二、我国证券公司价值评估模型的确定

2.1证券公司价值评估模型的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成本法是依据资产的重置成本,考虑各种贬值因素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受到资产使用状态、收益弥补的计量等因素的影响,而且适用于个别资产的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市场法受到是否有活跃的公开市场和可比资产的限制,适用于个别资产的评估。收益法是通过评估未来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受到未来收益能否以货币计量及其预测准确性的限制,适用于企业价值的整体评估。企业价值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总和,而未来现金流量与未来收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未来收益又是企业整体资产经营活动的结果,因此,本文采用收益法评估该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

采用收益法对证券公司价值进行评估时,其前提条件是能够用货币预测未来收益,即未来现金净流量。公司价值与利润和现金净流量均有关,但利润受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等因素的影响,而现金净流量具有客观性,且公司价值最终是由现金净流量决定的,因此,本文选择现金净流量预测未来收益,并采用合适的折现率将其折算为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折现模型分为股利折现模型、公司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股权折现模型。股利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以股利为基础进行折现,受公司是否分配股利的限制。公司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以公司的全部现金净流量为基础,受非正常的现金净流量的影响。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价值评估是正常的现金净流量为基础。股权现金净流量对于周期性较强、财务杠杆较高的企业来说有时候会出现负数,但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渐转暖,中国证券公司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赢利和现金净流量状况都比较好;同时国家政策对证券公司的资金杠杆率有硬性的规定,大多数证券公司不会出现股权现金净流量为负数的情况,具备了使用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进行估值的条件。

股权现金净流量是指企业的净利润扣除折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偿还本金后,再加上新发行债务收入后的数额。表示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因此,又称为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

参考文献:

[1]【美】汤姆.科普兰著,《价值评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4

[2]【美】Aswath Damodaran著,《投资估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

[3]【美】戴维.G.卢恩伯格等著,《投资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4]【美】Stephen H.Penman著,《财务报表分析与证券价值评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

[5]【美】兹维.博迪等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

[6]【美】本杰明.格雷厄姆等著,《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2

[7]【美】戴维.弗里克曼等著,《公司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

[8]牟海霞,蒋义宏著.《证券公司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

[9]陈佳贵主编.《2008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2

[10]中国证券协会编.《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7

[11]任淮秀主编.《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

[12]胡奕明主编.《财务分析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

[13]仔孟华著.《流动性溢价与资产定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6

[14]朱锡庆,黄权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财经问题研究》2004年8月

[15]卢勇,虎林.《西方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适用性》,《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1期

[16]中国证券网

[17]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市场风险溢价 的估计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有价证券投资组合回报率与无风险收益率之间的差额。估计市场风险溢价是通过估计道琼斯指数或者其它具有代表性指数的平均收益率相对于10年政府债券的几何平均数的溢价计算。

(3)公司β(BETA)系数估计

公司β系数可以通过下面线性回归方程表示:

其中,Y为股票的收益率,X为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该股票的纵轴截距,为回归线的斜率,既该股票的β系数, 为随机误差项。

β系数的计算公式:

其中, 为特定股票的收益率与股票平均收益率的协方差,S2为股市平均报酬率的方差。

在成熟市场中有机构对公司BETA系数进行长期研究,定期公布研究结果,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可以使用公布的β系数。我国有关的研究机构开始研究β,并可以提供公司β系数测算的结果。

三、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的应用

利用某证券公司的实际数据应用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评估该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价值如下:

3.1计算股权资本成本

计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关键是对无风险收益率、市场预期收益率、β系数等的估算。

(1)估算无风险收益率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调整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 5%,因此无风险报酬率为2. 5%。

(2)市场预期收益率

中国股票市场建立的时间不长,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是理性的投资场所,但沪深两市从推出时起就按国际通行的方法建立了指数,经过近20年数据积累,基本可以利用市场指数预测上市公司的平均收益率。上证指数在1990年12月19日收盘价是99.98点,到1992年5月26日上证指数最高点达到1429点,初具了资本市场的规模。为此本文从1992年开始计算,选取1992年间的高位数1429点和低位数386点的平均值907.5点为计算平均收益率起始值点,1992年8月24日最接近于这一点位,即以此日为计算初始日期。2010年9月20日上证指数收于2591点,以此作为计算的截止日期,共计214个月。月市场平均收益率的计算为:

907.5(1+x)214=2591

x=0.0049144

年市场平均收益率=0.0049144×12×100%=5.9%

(3)β系数

本文采用第一搜股网站的数据,报告年度X证券公司的β系数为1.5。

(4)股权资本成本

股权资本成本=无风险收益率+β系数×市场风险溢价

=2.5%+1.5×(5.9%-2.5%)=7.6%

3.2预测股权现金净流量及增长率

以X证券公司报告年度的股权现金净流量为基础,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由专家组逐一测算未来现金净流量。股权现金净流量实质上是指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即公司在履行了各种财务义务,还清了债务、弥补了资本性支出及追加营运资本后剩下的现金净流量。其计算方式是:

F=S+D-C-Y-A+E

其中:F是公司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S是公司净利润;D为非付现费用;C为资本性支出;Y为营运资本追加额;A为债务本金偿还;E为发行新债务。

根据年报披露的信息,X证券公司报告年度股权资本自由现金净流量为89.79亿元,专家组测算结果如下表:

从上表的预测结果分析,该证券公司的现金净流量的增长率多为5%,为稳健起见选择5%的增长率为基本增长率。按照保守性和客观性原则,考虑到永续增长率大致和经济增长速度持平,借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大约在3%左右,而我国仍然继续保持高增长后的惯性,初步估计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为4-7%,因此估计X证券公司的永续增长率的最低为4%,最高的增长率为6%。

3.3计算X证券公司的企业价值

假设X证券公司是持续经营,并在未来12年内是永续增长,按照永续增长的模型计算X证券公司的价值。现采用不同增长率的股权现金净流量折现模型评估Z证券公司在不同增长率情况下的公司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2

其中:F为报告年度X证券公司股权现金净流量8.98元(89.79÷10,该证券公司发行股本10亿股),g为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增长率,R为股权资本成本7.6%,折现率为2.5%。计算结果如下表。

如果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资本市场稳步发展,X证券公司公司的价值也会逐步增长,因此,有必要计算永续增长期的价值。

其计算结果如下表。

通过运用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对X证券公司进行估值,根据中国国情及谨慎性原则,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4%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66元左右;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5%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77元左右;当X证券公司股票的永续增长率在6%时,其每股合理价格应该在142元左右。

股票价格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企业价值的评估只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的依据。投资者还是应根据目标公司内在价值的增长情况、股票价位、资本市场走势等等因素判断其投资价值。

参考文献:

[1]【美】汤姆.科普兰著,《价值评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4

[2]【美】Aswath Damodaran著,《投资估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7

[3]【美】戴维.G.卢恩伯格等著,《投资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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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证券协会编.《证券投资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7

[11]任淮秀主编.《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

[12]胡奕明主编.《财务分析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

[13]仔孟华著.《流动性溢价与资产定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6

[14]朱锡庆,黄权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财经问题研究》2004年8月

[15]卢勇,虎林.《西方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适用性》,《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1期

第8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股票价值投资 理论 应用

本文力求帮助投资者建立一定的估值理论基础,同时希望投资者能够运用这一理论方法结合目前的市场表现,寻求目前市场对低估值及具有估值优势的品种的股票的客观研读。笔者希望可以与读者们共同探讨,共同迎接股市的春天。

一、介绍证券市场估值的主要方法

(一)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市售率、市现率等价格指标与其他多只股票(对比系)进行对比,如果低于对比系的相应的指标值的平均值,股票价格被低估,股价将很有希望上涨,使得指标回归对比系的平均值。相对估值包括PE、PB、PEG、EV/EBITDA等估值法。通常的做法是对比,一个是和该公司历史数据进行对比;二是和国内同行业企业的数据进行对比,确定它的位置;三是和国际上的(特别是美国)同行业重点企业数据进行对比。相对估值法因其简单易懂,便于计算而被广泛使用。但事实上每一种相对估值法都有其一定的应用范围,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上市公司。

1、股息基准模式,就是以股息率为标准评估股票价值,对希望从投资中获得现金流量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有用。可使用简化后的计算公式:股票价格一预期来年股息/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

2、市盈率(PE)模式,其公式:市盈率=股价/每股收益。使用市盈率有以下好处:计算简单,数据采集很容易,可分为动态市盈率和静态市盈率。投资者要留意,市盈率是一个反映市场对公司收益预期的相对指标,使用市盈率指标要从两个相对角度出发,一是该公司的预期市盈率和历史市盈率的相对变化,二是该公司市盈率和行业平均市盈率相比。如果某公司市盈率高于之前年度市盈率或行业平均市盈率,说明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收益会上升;反之,如果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表示与同业相比,市场预计该公司未来盈利会下降。所以,市盈率高低要相对地看待,并非高市盈率不好,低市盈率就好。如果预计某公司未来盈利会上升,而其股票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未来股票价格有机会上升。

3、市净率(PB)模式,其公式:市净率=股价/每股资产净值。此比率是从公司资产价值的角度去估计公司股票价格的基础,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这类资产负债多由货币资产所构成的企业股票的估值,以市净率去分析较适宜。

(二)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亦称贴现法,主要包括公司贴现现金流量法(DCF)、现金分红折现法(DDM)。该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费雪在其1906年的著作《资本与收入的性质》(The Nature of Capital and Income)中,完整地论述了收入与资本及价值的关系。他认为资本能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未来收入的贴现值。

绝对估值的方法:一是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二是B-S期权定价模型(主要应用于期权定价、权证定价等)。现金流贴现定价模型目前使用最多的是DDM和DCF,而DCF估值模型中,最广泛应用的就是FCFE股权自由现金流模型。

1、DDM估值

根据股利发放的不同,DDM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零增长模型(即股利增长率为0,未来各期股利按固定数额发放)

计算公式为V=D0/k

其中V为公司价值,DO为当期股利,K为投资者要求的投资回报率,或资本成本。

(2)不变增长模型(即股利按照固定的增长率g增长)

计算公式为V=D1/(k-g)

注意此处的D1为下一期的股利,而非当期股利

(3)二段增长模型、三段增长模型、多段增长模型

二段增长模型假设在时间内红利按照g1增长率增长,l外按照g2增长。三段增长模型也是类似,不过多假设一个时间点12,增加一个增长率g3。

2、DCF估值

DCF分析法认为,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包括固定收益产品(债券)、投资项目,及整个公司的价值等于其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所产生的现金流,按照适合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的现值(PV)。公式如下:

PV=CFl/(1+k)+CF2/(1+k)2+…[TCF/(k-g)/(1+k)n-1

其中,PV:现值,CFi:现金流,K:贴现率,TCF:现金流终值,g:永续增长率预测值,n:折现年限。

二、结合市场对估值的认知,寻求合理的投资品种

(一)依据传统估值方法,寻找低估值投资品种

1、参考市场整体估值,发现绝对低估值区域

根据绝对估值法与相对估值法,寻找相对低估值的投资品种。一是市场中显著的估值洼地,因为一旦估值修复行情大幅启动,此类股票将是最明显的受益者;二是权重股,因为他们决定着市场估值中枢的运行方向以及运行空间。我们采用纵向估值比较的方法,当前市盈率相对于近10年市盈率平均水平处于折价状态的行业有15个。其中,折让幅度最大的行业分别为:金融服务折价64.59%、房地产折价50.23%、交通运输折价41.10%、采掘折价38.03%。巧合的是,处于市场估值洼地的这四大行业,除了交通运输权重相对较小外,另外三个板块均是典型的权重行业。因此,金融、地产等四大低估值行业,既是整体市场估值修复行情能否启动的决定力量,也是行情一旦启动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2、参考具体板块估值,发现相对低估值板块

首先看金融板块中的银行股,压制银行股的因素主要在于:地方融资平台整顿、房地产调控所带来的不良资产上升的担忧,以及政策紧缩和经济下行导致的信贷规模大幅下降。但目前来看,1月数据显示实体经济贷款需求仍然强烈,贷款规模下行主要来自于紧缩政策。而紧缩政策的另一结果则是贷款利率提升,如果政策紧缩、需求旺盛能够使得银行净息差上行,并有效弥补贷款规模下行带来的损失,则银行股估值将获得提升的动力。

其次看采掘板块中的煤炭股,煤炭价格下行以及煤炭股去年10月反弹幅度过大,是导致其近期走势偏弱的主要原因。从能量转换的角度看,煤价和油价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近期国际油价因为地区政治因素以及欧美国家经济复苏而出现走强迹象,如果油价上涨趋势延续,将给煤炭股带来明显估值修复契机。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国内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发挥积极作用的背景下,2011年我国的石油炼化企业有望维持一个合理的利润水平。

再来看交通运输板块中的航空股,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重点板块是航空。导致航空股估值持续走低的原因有二:一是油价走高带来成本上升压力,二是高铁建设引发旅客分流预期。从目前看,40%以上的估值折价应该已经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相关不利因素,

但从航空股股价来看,其并未对人民升值以及今年春季的良好运营数据进行充分反映。

(二)依据市值估值法,寻找成长性投资品种

1、市值估值法(重置估值法)的背景介绍

当中国股市真正迎来全流通时,参与博弈的不再仅仅是二级市场上的保险、基金、私募、其他机构和散户,另外一个掌握着巨大筹码的玩家加入了这场游戏。A股市场接下来将面临两种估值体系的碰撞:第一种估值体系是之前文中介绍的二级市场证券(金融)资本为主导的估值体系,通常以市盈率和市净率来估值;第二种估值体系则是以产业资本为主导的估值体系,即市值估值法,或者称为重置估值法。全流通时代证券市场的最大不同是,占总市值约60%的产业资本持有的非流通股东将逐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成为主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产业资本的进入将彻底改变市场的运行格局,产业资本对市场的影响将超过几年前管理层大力发展基金和保险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对市场的影响。2008年以后随着股改的完成进入全流通市场,金融资本的主导地位将让位于产业资本,未来逐步进入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主导市场的新机构时代。

2、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对于估值的不同解读

产业资本的加入将对传统投资理念产生深刻影响,对价值的诠释将加入产业资本的新视角,例如市值估值和资源估值等。从基金和保险等为代表的金融资本而言,价值和成长投资是主流的投资理念,大家普遍用市盈率、市净率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传统的相对和绝对估值方法进行价值的判断,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有某种默契的价值判断潜规则来影响市场的变动。由于历史成本的存在,技术分析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产业资本的加入,对原有理念和规律的影响是多元的。首先估值标准将与成熟市场逐渐接轨。其次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原来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的法人股可以公开在二级市场减持与流通,这就打通了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之间相互转换的通道,从而开启了国内A股市场金融资本和实体资本之间的套利机制。经过实证研究表明,当Q(Q是指市场价值MV与重置成本RC的比率:Q=MV/RC,Q比率决定了厂商的投资水平)值较大时,企业会选择将金融资本转换为实物资本进行投资,即减持、发行更多的股票或者重组上市,投资也会因此加速;而当Q值小于1时,企业会将实物资本转换成金融资本,即继续持有股票或对其他企业进行股权兼并。

(三)依据趋势分析方法,寻找市场性投资品种

1、抓好高速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价值主线

投资者要寻找领先于行业的公司。随着消费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出现,细分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核心竞争力正在迅速增强,形成了可以快速复制的商业模式,将使其未来获得远快于行业平均的速度增长,预计在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品牌后,将享受品牌溢价。

2、抓好受益于国家重大产业政策的行业及个股

投资者要寻找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尤其是“十二五”规划中大力支持的新兴行业,比如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投资者在关注这类行业时还可以关注个股的业绩成长性。如果业绩逐年稳健上升,至少在3年内都会继续保持下去。

3、抓好国家重点关注的民生与建设领域的发展机会

投资者要寻找身边的投资机会,如国家要大力发展的水利建设。当极大拉动工程机械需求的4万亿元投资接近尾声时,国家水利投资政策适时出台。这将直接拉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的需求。工程机械的估值与同样低估值的银行、房地产相比,受政策面影响相对较小。

三、运用价值投资的操作方法

(一)寻找较为熟悉的低估值品种

投资者尽量选择自己熟悉或者有能力了解的行业。行业报告中大幅提高的公司其所在行业有可能是我们根本不了解或者即使以后花费很多精力也难以了解的行业,这类公司最好避免。

(二)寻找未来具有合理成长性的品种

投资者不要轻易相信公司报告中未来定价的预测。报告可能会在最后提出未来二级市场的定价。这种预测是根据业绩预测加上市盈率预测推算出来的,其中的市盈率预测一般只是简单地计算一下行业的平均值,波动性较大,作用不大。

(三)长期跟踪,做好中长线持股策略

投资者观察盘面,寻找合理的买入点。一旦做出投资决定,还要对盘中的交易情况进行了解,特别是对盘中是否有主力或者主力目前的情况做出大致的判断,最终找到合理的买入点,要避免买在一个相对的高位。一旦买入,只要支持买入的主要条件不发生改变,不要因短期的市场波动频繁的操作。

四、结束语

从股利率到市盈率,从价值投资到成长型投资,再到趋势型投资;从以获得股利为主到以获得未来现金流为主,再到以获得重估后的资产为目标,构成了一段过去式地股票估值演变史。推动这一变化的是不断增加的货币,投资者不断修正自我以适应市场变化。人们对股市利润孜孜不倦的追求直接支持了国家的资本改革进程,希望人们能够更好的分享国家改革的成果,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参考文献

[1]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6.

[2]十大标准:真正的股票价值投资方法.世界商业报道.2008.9.

[3]工程机械强劲开局坐享估值修复行情.证券市场红周刊.2011.2.

[4]估值选股六大法则.证券时报.2011.2.

第9篇:价值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估值技术;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

1990年,我国的住宅分配制度完成了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巨大转变,随之而来的是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而投资性房地产也日益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投资手段。顺应这一发展趋势,2006年颁布,2007年施行的《新会计准则》,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示,并且允许使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新准则实行的两年间,公允价值的使用受到了冷遇,公允价值的计量成为使用者的主要困扰之一。2009年底,财政部网站公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了收益法与市场法两种评估公允价值的方法,这一举措表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技术的改进。

一、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

公允价值虽然具有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提高信息使用者决策能力的优势,但是由于存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完善等缺陷,尤其是在其应用存在严重技术障碍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实际应用正如表1所反映的那样,并不如期望的那么广泛。

2007年,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630家上市公司中,仅18家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2.86%。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的调查报告中指出,1 624家上市公司有690家存在投资性房地产,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只有20家,占有此类业务公司数的2.89%,且出现了三种计量方式,分别是评估价格(14家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1家公司)及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5家公司)。

二、估值技术的应用难题

(一)地域差异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并且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就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然而中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制度水平都存在明显差异,房地产的发达水平也不尽相同。公认的活跃市场至少包括中国的沿海大中型城市以及内陆的大型城市。除此之外,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要求彼此地理位置、性质、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而由于地段、楼层、朝向不尽相同,要找到每一处房地产的活跃市场,其实很不容易(张兴 徐文学 柳萍 2009)。因此,根据市场的要求,通过在市场中寻找同类或类似的交易案例来确定价格显然存在困难,这就给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中的市场法的实际运用制造了麻烦,凸显了估值的难度。

(二)时间跨度问题。运用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准确确定净收益、收益期限以及折现率是估值的基础。虽然这些参数是以现有租约条款、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历史信息为基础,但还是需要对未来信息进行预测。首先,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可以是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等,不同的时点其风险回报不同,所以要确定的折现率就会随之改变。其次,租金收益是通过履行租约实现的,但未来实际租约收入因为考虑了时段而变得不可靠,这将最终影响净收益的确定。最后,收益期限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来确定,但企业可能会根据建筑物未来的收益情况来改变其使用期限。所以从总体来看,时点和时段上的改变都会影响估值的准确性。

(三)技术缺陷问题。空间与时间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技术问题,如何将空间与时间问题上的相关因素进行指标化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最初,估值技术是被禁止的。但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财政部已规定:“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现行市场价格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也可以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这就意味着,估值技术现在已经被允许采用。

《指导意见》中的估值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主要指出了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但没有明确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大多数企业倾向于使用收益法,但收益法因为考虑了时间价值,需要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增加了估值的不确定性,企业也可能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来进行盈余操纵。

市场法强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交易情况及租约条件”等重要因素。指导意见中的收益法强调了净收益、收益期限、现有租约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和折现率等重要因素。但这些都是对因素的简单陈述,没有明确指出因素的影响因素,也就无法从根本上对其进行量化,指导相关工作。以区位状况为例,其受空间和时间的双重约束。在空间上,不同城市、同一城市的不同地段的房地产价值相去甚远;在时间上,同一地段的价值在各年份也不尽相同。由于缺乏衡量各因素的具体标准,使得估值缺少客观性。

三、推动估值技术应用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存在地域差异问题,时间跨度问题以及技术缺陷问题,使得估值技术难以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中得到切实的应用,从而直接影响到我国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的可靠性,妨碍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因此,全面推动估值技术的应用,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笔者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量化标准,提高量化手段,可以直接提高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首先是明确允许运用估值技术的地域范围。相关准则制定机构应该统筹考虑,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例如人均GDP作为衡量指标,建议以京、沪、广为代表的沿海大中型城市以及内陆大型城市使用估值技术,因为这些城市投资性房地产交易量大,更可能形成活跃的市场。

其次是明确运用方法的依据。本文建议根据公司所披露的经营规模和5年经营业绩的平均值确定估值方法。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值优先考虑的是市场法,但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交易情况及租约条件等还缺乏量化标准,所以应将各种影响因素根据其重要性的先后顺序赋予权重参数,以规范计量手段,降低使用公允价值的风险。

最后是参照系数的修正。由于市场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处房产,所以在寻找到相似房产后还要进行系数修正,可借鉴资产评估中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观点,通过成长性、资产盈利能力等相关财务指标的比较来确定,再结合参照企业的价值系数确定最终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信息技术革命所造就的新兴信息资源和信息产业是推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而以现阶段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正是适应该趋势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推动估值技术应用的重要举措。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运用估值技术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由于数据库的建立一方面需要不同交易市场提供及时可靠的交易数据,另一方面要保证该数据库拥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而在我国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都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情况下,其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必需坚持国家主导、市场导向的原则,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以现有公开市场交易数据为主要数据来源,同时结合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调研数据。另外,国家有必要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法规强化信息数据库的权威性。

(三)提高估值技术在报表披露中的地位。由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数额会直接出现在报表中,建议企业在附注中增加对具体估值计算确认的过程。首先是估值方法的选定,其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同类资产中的地位。其次是具体参数的选定,如果选用的是市场法,应该具体披露所参照的类似市场、参照的标准以及各指标的相似度;若是收益法,那应该分别对净收益、收益期限以及折现率的数值标准进行解释。

通过附注的披露可以使整个计算过程受到信息使用者的监督,增强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防止利润操作,提高人们对估值技术的信心,推动估值技术的运用。

(四)加强专业培训,提高资产评估水平。估值技术本身就受资产评估人员和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所以两者业务水平的提高是公允价值可以顺利运用的保障。

相关人员一方面要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对公允价值的认识与理解;另一方面又需要在不确定因素面前作出自己的职业判断。所以他们除了通过后续教育机构进行再培训、学习欧美先进经验以及最新的国家方针政策外,还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了解整体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状况,提高经济敏感度和职业判断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R].2008.

[2] 财政部会计司。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R].2009.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S].2006.

[4]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S].2008.

[5] 张兴,徐文学,柳萍。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