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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投资方法精选(九篇)

价值投资方法

第1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 价值评估创业投资实物期权

我国创业投资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创业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十六大以后,创业投资业迎来了一个发展的良好时机,创业投资中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正确评估创业企业的价值。正如成思危先生指出的:创业投资目前主要应支持真正有创新的技术,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而占领技术制高点。在创业企业初创、开拓、成长和成熟四个阶段中,初创和开拓发展期是培育创业企业的关键阶段,也是创业投资应突出的重点。

创业投资,是指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

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注入资本,并努力实现风险企业的高成长性,以获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一、创业投资的特点

1.投资方向主要集中于高科技领域。创业投资追求的目标就是高资本收益,而高资本收益往往存在于高科技领域,所以高新技术创业成为创业投资的重点。

2.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由于创业投资主要是支持创新技术与产品,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风险都相当大,其成功率平均只有30%左右。据美国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创业资本家介绍,在他们所投资的项目中一般只有三分之一相当成功,三分之一持平,还有三分之一血本无归。但由于成功的投资项目回报率甚高,故仍能吸引一些投资人进行投资。

3.是一种长期和多阶段的重复投资。创业投资往往采用分阶段的投入方式,一般要经过3年~7年才能通过蜕资取得收益,而且在此期间通常还要在不同的阶段不断地对有成功希望的项目进行增资。因而常常被称为“勇敢而有耐心的资本”。

4.是一种专业投资。创业投资不仅向创业者提供资金,还提供投资者所积累的学识、经验,以及广泛的社会联系,并积极加入到与创业者共同创办的企业的经营管理,尽力帮助创业者取得成功。

二、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依据评估对象的性质、参照物及资料数据的渠道不同,形成了三种评估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成本法(cost approach),是从历史成本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在成本法的价值评估中,评估的价值是以成本为基础的,在实务中,主要表现为以成本方法评估重置成本价格。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收益法是依据资产收益,经本金化处理来评估资产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资产收益和收益的本金化两个方面,且只能用于收益现值的评估。在使用该方法时,对被评估对象有以下要求: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量来计量;第二,与获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相联系的风险报酬可以估算出来。在收益现值法中,运用的最为广泛和普遍的就是NPV法。净现值(NPV)在工程经济中定义为:“把各年的收入与支出,按投资收益率折现后与初始投资现值相减的差值。”如果企业的寿命期里均利用统一折现率,则有净现值的表达式为:

如果NPV>0,该方案值得投资;如果NPV<0,则不值得投资;NPV=0,方案收支相抵,取决于投资者的意愿。

市场法(market approach),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出发,参照市场类似资产价格来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又称市场比较法。其出发点是:构成资产的生产要素如同一般商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而且资产的绝大多数种类也确实在市场上流通。按照替换原则,市场可比较的价格就可作为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依据。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有活跃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二是有可比的资产交易活动。

三、基于期权方法的价值评估

在前文中,介绍了创业投资往往采用分阶段的投入方式。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创业投资家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相机地采取应变措施。在每一阶段进行投资之前,创业投资家都会对已投资的创业企业的运行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判断,再决定是否投资。他可以在环境好的时候扩大投资规模,也可以在环境不好的时候延迟投资、缩减投资规模甚至停止向企业投资。实际上,这种分段投入的操作方式在创业投资领域是相当流行的。这种经营灵活性应该具有价值,并为创业投资家所追求。另外,创业企业的战略成长也会带来效益,这也是传统的评价方法所没有考虑到的。创业投资家向创业企业注入第一笔资金以后,就相当于在未来得到了享有这种经营灵活性和战略成长效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期权,被称之为实物期权。实物期权方法能够客观地处理一部分未知的信息,从而增加了投资机会在高风险情况下的价值。实物期权方法认为:不确定性产生了期权价值,而且不确定性越高,(在一定的范围内)期权的价值就越大。由此可知,正是对不完全信息的不同处理方式,导致了两种投资决策方法的不同。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投资企业用NPV方法判断不值得投资的企业或项目,而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却认为其很有投资价值的原因所在。因此,探讨创业企业价值波动的随机过程,研究创业企业中所涉及的实物期权及其相互关系,对科学、准确地评价创业企业、项目的价值和创业投资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我们从下面的一个例子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了解实物期权对价值评估产生的影响程度。

假设一个项目的初始投资为500万元,年现金流量为250万元,项目的寿命期为5年,项目的期末价值为100万元。假设创业投资家所要求的报酬率为50%,即用50% 作为该项目的折现率,创业家为了筹集500万元的创业资金,设计了以下三种融资方案:

1.直接要求创业投资家在项目开始时一次投入500 万元创业资金。

2.要求创业投资家分两年注入创业资金,每年投入250 万元,但是两次都必须投入,不能变更。即第二年的项目投资必然发生。

3.要求创业投资家分两年注入创业资金,每年投入250 万元,但是第二次投入与否由创业投资家根据企业第一年运作状况的好坏来做出决定,即是给创业投资家一个放弃投资和进一步扩大投资的选择权。

在第三种融资方案中,创业投资家有权利(即期权)决定是否在第二年继续投入资金250万元,而这种决策是在第一年末得知企业第一年的经营状况及现金流入信息后做出的。即:投资者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以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行使继续投资或终止投资的权利。如果创业投资家决定放弃,那么项目在第一年后就得不到任何现金流入,并且,项目的期末价值也和原来预计的100 万元不同,降为80万元。假设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概率各为50%。情形一:项目在获得第一年的250万元投资后,经营状况好,一年后其现金流为450万元,投资者决定继续投资。情形二:项目在获得第一年的250万元投资后,经营状况不好,一年后其现金流仅为100万元,投资者决定放弃投资。将上述两种情形作相应的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两种情形下累计净现值的平均值:(378-206)/2=86(万元)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在50%预期报酬率的前提下:

第一种融资方案该项目价值为-12万元。

第二种融资方案该项目价值为71万元。

第三种融资方案该项目价值为86万元。

四、结论

从上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不考虑期权价值,该项目的评估价值为负数,那么该项目的投资应予否定;但是考虑了期权价值,该项目的评估价值为正值,那么该项目的投资是经济合理的。从这一点上可看出,在创业投资中应用期权的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可以更真实、更全面的反映项目的价值,以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也正是由于创业投资中体现的期权特性促使我们利用期权工具进行企业、项目的价值评估,从而更好地进行投融资决策。

参考文献:

[1]陈州民: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资产与产权,2000年第6期

[2]成思危:发展风险投资应分三步走.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02年05月22日

[3]刘健钧:创业投资制度创新论-对“风险投资”范式的检讨.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4](美)约翰・C・ 赫尔:期权、期货和其他衍生产品.华夏出版社,2000

[5]阚治东:创业投资在中国.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第2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 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传统投资评价法截面市盈率法

一、引论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和发展,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关注上市公司的内在投资价值。2004年以后,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成为市场的主导。如何客观及时反映和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以控制投资风险,是投资者关注的核心问题。

1.现金股利折现模型认为股票的内在价值应等于该股票持有者在公司经营期内预期能得到的股息收入按一定折现率计算的现值,理论上是合理科学的,但过于依赖不确定的预期因素,主观性随意性很大。股利折现法要求当前现金流连续稳定为正;可估计未来现金流发生时间;能够确定恰当的贴现率。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这种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较少,陷入财务拮据状况的公司较多,因此采用股利折现法进行分析的准确性值得怀疑。

2.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即风险资产均衡时的期望收益模型。投资者根据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的估计值和证券的β估计值,计算证券在市场均衡状态下的期望收益率和均衡的期初价格,将现行的实际市场价格与均衡的期初价格进行比较,从而决定投资何种股票。但它以完美市场和理性预期为假设前提,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中国资本市场信息公开化程度低、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等局限性,降低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有效性。

3.经济附加值法认为股票的内在价值=(股权资本总额+预期经济附加值的现值)÷总股本。计算过程比较复杂且通常只能用于有限范围的企业,而不适用于金融机构、周期性企业、新成立公司等企业。

4.相对价值法将目标公司与其具有相同或近似行业和财务特征的上市公司比较,通过参考可比公司的某一比率来对目标公司股票价值进行估值,只考虑静态和时点上的情况,缺乏现金流概念,对亏损公司和IT行业很难运用。这种方法实际上假定市场对这些公司股票的定价是正确的。该假设本身就值得怀疑。

由此可见,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寻找一种科学有效又具有实际可行性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方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用市盈率指标研究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依据

股票作为一种商品,使用价值是指购买股票这种商品会使股票持有人获利,而价值是指公司的创利能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即其创利能力(内在价值)。

公司的获利能力由很多因素决定,大到国家的宏观政策,小到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发展情况以及行业状况等,所以对每个公司的获利能力进行研究以确定其投资价值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需要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股票价值(V)与股票价格(P)表现出三种关系:

1.P=V价格与价值相符获利的空间很小。

2.P>V价值被高估价格有下降的趋势,股票有很大风险。

3.P

投资的主要目标是股票市场中市场价格暂时低于其内在价值的股票,以期股价向其内在价值回归。这样,公司的投资价值就演变成一种相对价值,是其内在价值与股票价格的对比,而市盈率 (P/E)指标是这一关系的真实反映(P代表股票价格,E代表每股收益,反映公司创利能力)。因此,市盈率应作为研究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指标。

三、如何正确的运用市盈率指标研究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市盈率的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可,但传统的市盈率方法多集中于预测市盈率,即比较当前市盈率与预测值以确定股票的投资价值。由于上市公司数据公布原因,每股收益多采取上年度财务报表中公布的税后利润,所以市盈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股价,但是股价是不可预测的,因此通过预测市盈率的方法来判断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是不可行的。

如果舍弃预测市盈率方法,找出合理市盈率标准,就可以对比投资时点上合理市盈率与现实市盈率从而发现具有投资价值(即市盈率被低估)的股票。

“合理市盈率”理论上指买卖双方以最公平价格进行成交时的市盈率。市盈率围绕合理市盈率上下波动。然而每支股票有各自的市盈率水平,很难判断哪只股票的市盈率是合理市盈率,因此找出合理市盈率十分困难。从中国股市十年来的运行情况看,平均市盈率可以近似替代合理市盈率。

如果用简单的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平均市盈率,将有一半的股票市盈率被低估,选出的股票没有投资意义,故本文拟用统计回归方法来求得平均市盈率。

拟以平均市盈率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国际流行方法:平均市盈率=市场的总市值÷总收益。步骤:选取样本股(行业内部个股);计算样本股总市值和总利润;得出平均市盈率。

通过对股价影响因素、公司获利能力影响因素和宏观经济因素的分析找出解释变量。

运用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各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相关程度,以及影响的显著性水平,最终得出计算平均市盈率的回归方程。该方程即以市盈率为核心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模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的市盈率水平有很大的差异,忽略这一点将使研究的结果出现很大的偏差,所以研究对象应该以一个板块为目标。

上述评价模型代表一个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公式,虽然公司市盈率水平是一个动态的量,但在拟定投资截面上,每个公司市盈率有一个确定的静态值,可以根据进入模型的解释变量的数据计算出每个上市公司所应该具备的合理市盈率值,通过两者的比较即可确定哪些公司在投资时点上市盈率是被低估的。从而判断哪些公司具有理论上的投资价值。同时还可以看出,如果一个板块大部分股票价值被低估,则说明这个板块是具有理论上的投资价值。上述研究方法即截面市盈率法。

参考文献:

[1]史春沛邓幼强:《当前股改方案对价水平分析》《经济师》2006.01

第3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项目投资是对特定项目进行的投资,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投资决策就是在若干备选方案中,选择投资小、收益大的方案。投资决策方法通常有两类,一类是非贴现法,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决策,另一类是贴现法,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决策。由于非贴现法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认为不同时点的资金价值是相同的,将不同时点的资金直接代入进行有关计算,不符合金融原理,其决策结果不一定正确。而贴现法下的各种方法则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将投资项目计算期内每年的净现金流量按折现率计算现值,把不同时点上的资金折算到同一时点上进行比较,能真实反映出不同时期的现金流入对投资收益的不同作用。所以,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以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贴现法为主。贴现法一般包括净现值法、获利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三种方法。净现值法是根据净现值(净现值=未来报酬总现值-投资总额的现值)的正、负来判断投资方案是否可行,净现值为正,方案可行,净现值为负,方案不可行,净现值越大越好。获利指数法则是根据获利指数(未来报酬总现值与投资总额的现值相除后得到的比值)的大小来判断投资方案是否可行,获利指数大于1,方案可行,否则不可行,获利指数越大越好。内含报酬率是净现值等于零的折现率,内含报酬率法是将内含报酬率与预期收益率进行比较,如果内含报酬率大于预期收益率,方案可行,否则不可行,内含报酬率越大,表明企业未来收益越大,对企业越有利。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采用上述的任何一种方法进行决策。假设,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企业有A,B,C三个投资方案可供选择,三个方案的投入与收益情况如表1所示:1.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决策方法静态回收期法是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它在决策中起辅助作用。根据表1的数据可计算得出A、B、C,三个方案的静态回收期分别为:PPA=1+(50000-28000)/32000=1.69(年)PPB=20000/9000=2.22(年)PPC=2+(50000-18000-18000)/18000=2.78(年)方案A的回收期最短,应选择A方案。2.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1)采用净现值法:NPVA=28000(P/F,10%,1)+32000(P/F,10%,2)-50000=50246.8-50000=246.8(元)NPVB=9000(P/A,10%,3)-20000=2382.1(元)NPVC=18000(P/A,10%,3)-50000=44764.2-50000=-5235.8(元)B方案的净现值最大,应选择B方案。(2)采用获利指数法:PIA=50246.8/50000=1.005PIB=22382.1/20000=1.119PIc=44764.2/50000=0.895B方案的获利指数最大,应选择B方案。3.采用内含报酬率法:设IRR为内含报酬率,计算过程如下:A方案:-50000+28000(P/F,IRR,1)+32000(P/F,IRR,2)=0通过插值法求出A方案内部收益率为:IRRA=11.86%>10%,方案可行。B方案:-20000+9000(P/A,IRR,3)=0通过插值法求出B方案内部收益率为:IRRB=16.77%>10%,方案可行。C方案:-50000+18000(P/A,IRR,3)=0通过插值法求出C方案内部收益率为:IRRC=3.94%<10%方案不可行。B方案的内部收益率最大,应选B方案。上述4种方法,得到两种结果,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选A方案,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则选B方案,那么A、B两个方案,哪个决策结果更准确呢?通常回收期法计算简单,容易理解,能直观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但是,它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认为不同时点的资金价值相同,这不符合财务管理原理的。其次,没有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而许多对企业的长期生存至关重要的较大型投资项目,并非在开始几年内就能带来投资收益。再次,如果以回收期作判别标准,往往会导致企业优先考虑急功近利的项目,放弃长期成功的方案。所以,投资回收期法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当互斥项目投资额不同时,净现值法与获利指数法的结果有时会有所不同。其原因在于净现值是绝对数,代表投资的效益,而获利指数是相对数,代表投资的效率,当互斥项目投资额不同时,投资收益的绝对数与相对数之间会产生差异。因为获利指数只反映投资回收的程度,不反映投资回收的多少,当两者产生差异时,应以净现值为准。当互斥项目初始投资不一致、现金流入的时间不一致时,净现值和内含报酬率比较法的决策结果也会存在差异。原因在于净现值法假定中期产生的现金流量重新投资,会产生相当于资本成本的利润率,而内含报酬率法假定中期产生的现金流量重新投资,会产生相当于内部报酬率的利润率。事实证明,净现值法总是正确的,而按照内含报酬率法却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尤其是当方案的期望未来现金流量中有一些为正、另外一些为负,并且正负号变化次数超过两次时,会出现多重报酬率的问题。此时,内含报酬率决策规则完全失去了作用。荆新、王华成(2006)指出,在无资本限量的情况下,利用净现值法在所有的投资评价中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在这三种贴现评价方法中,净现值法是最好的评价方法。上述例子中,按照净现值法,我们应选择B方案。

二、资金时间价值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

企业是否进行证券投资主要取决于投资以后获得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和证券购买价格之间的对比,要想计算未来收益的现值,必须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未来收益的现值大于现在的购买价格,则此项投资是可行的,否则,则是不可行的。下面通过一个债券投资的例子来说明资金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案例:A公司准备购买债券作为投资,K为6%,现有在三家公司同时发行5年期债券,面值均为1000元,其中,甲:票面利率8%,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发行价格为1041元;乙:票面利率8%,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价格为1050元;丙:票面利率0,到期按面值还本,发行价格为750元。要求:通过计算甲、乙、丙三家公司债券的价值,决策投资哪种债券?本文下面分别从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两个方面来分析:1.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根据题中给出的数据,从目前三个企业发行债券的价格来看丙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750元,甲为1041元,乙为1050元)最低,应该选择丙公司债券进行投资。2.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则需要计算三种债券未来债券收益的现值,计算过程如下;(1)甲公司债券收益的现值:P=1000*8%(P/A,6%,5)+1000(P/F,6%,5)=1084.29(元)>1041(元)(2)乙公司债券收益的现值:P=1000(1+8%*5)(P/F,6%,5)=1046.22(元)<1050(元)(3)丙公司债券收益的现值:P=1000(P/F,6%,5)=747.3(元)<750(元)通过计算分析,可以看出甲方案未来收益的现值为1084.29大于甲公司债券目前的发行价格1041元,投资甲公司债券是可行的,而乙公司债券收益的现值为1046.22元小于它目前的发行价格1050元,同样丙公司债券收益的现值为747.3元小于它目前的发行价格750元,也就是说若投资乙、丙公司的债券,它们未来的收益抵偿不了目前投资的支出,所以是不可行的,因此应该选择甲方案。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就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三、结束语

第4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新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分为四类: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对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类长期股权投资要求用权益法,但并未明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对于使用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第9条规定,企业在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使得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保持一致。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且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才能用权益法。

一、初始计量

(一)相关规定根据《指南》,企业在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一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二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对该规定,《讲解》解释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是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及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是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应属于投资方的收益。

例如,以1000万元购入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30%,购入当天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则投资方投资成本1000万元,大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00万元(3000×30%)。此时,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包括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900万元和购买的商誉及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100万元;后一种情况,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依上例,设投资成本为800万元,其它资料不变。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应为900万元,其和支付的800万元投资成本的差额应记入“营业外收入”。

按照新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初始取得一项投资时,两种差额如何处理,则要看其原因是商誉及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还是转让收益。讲解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即是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即是转让收益。

(二)存在问题一是上市公司若以市价评估其净资产公允价值,则该公允价值已反映了商誉及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不能再认为是商誉或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而是一种损失,应列入“营业外支出”。二是如果采用对被投资方净资产逐项评估以确定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对于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并不一定是转让收益,也有可能是被投资方的负商誉或虚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负债。此时,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本身就反映了其持有的股份价值,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其成本入账即可。

二、后续计量

(一)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视为一种未实现损益,未实现损益在处置时转为已实现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是应记入损益类科目,还是记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持有的时间长短。若时间长,则宜记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时间短,则宜记入损益类科目。二是市价稳定性。若市价稳定,可将公允价值变动记入损益类科目,否则记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权益法下,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变动进行调整,属于被投资方净利润引起的,投资方要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方除损益以外其他权益变动引起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的,记入“资本公积”科目。投资方调整了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并未实际收取或付出现金,应属于会计上的未实现损益,而投资收益账户核算的是企业已实现的收益。在此记入投资收益账户便和其它相关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账务处理不具有可比性。若不记人投资收益,则应记入其他有关损益类科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下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或是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资本公积。

在此,本文认为记入资本公积比较合适:首先,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股权投资,被投资方的市值不一定稳定、真实,若因此引起的被投资方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投资方的损益类账户,会造成投资方的利润不真实;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长期持有,没有期限,在权益法下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又可以进行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很可能造成投资双方通过被投资方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长期调整企业的利润现象;最后,属于被投资方除损益以外其他权益变动引起的净资产变动,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的,投资方记入资本公积,所以属于被投资方净利润引起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方也记人资本公积,可以使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金额问题新准则规定,对于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发放现金股利、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投资方要相应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因为这些事项影响到了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但调整的金额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投资方实现净损益时。新准则第12条规定,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方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文认为,该规定模糊了衡量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点,因为企业记账时间和取得投资时间并不一致,这两个时间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并不一定一样,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反映现在所拥有的被投资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的份额,这才是目前长期股权投资的真正价值。

二是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根据新准则第10条,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据此推定,准则认为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所引起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减

少数应等于其公允价值的减少数。但实际上,股利或利润所引起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数并不等同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数。Miller and Modigliani(1961)研究指出,在完全资本市场假设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会影响其市场价值。但这显然不适合中国股市。股利相关论认为公司的股利分配对公司市场价值有影响。从理论上讲,发放股利或利润会引起公司盈余下降,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跌。但有时发放股利或利润向社会传递了企业经营良好的信息,反而会抬升股价,在资本市场有效的前提下,公司价值就会增加。所以,根据被投资方分配的股利或利润数调减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不能真实地体现长期股权投资本身的价值。

三是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根据新准则第13条,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由于所有者权益其它变动对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很难计量,所以新准则虽然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但实际上此处还是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金额问题,由于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对企业净资产价值的影响并不确定,所以在实务中,将被投资方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账面价值数调整为公允价值不具有可操作性,并且此法使会计信息提供成本较高,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所以,本文建议,可在期末通过计算投资方应享有的被投资方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与目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来确定调整金额。

第5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转换

1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理念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后,其后续计量的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依据的理念不同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结果不同。

1.1 成本法的理念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依据的理念是法律形式重于实质的原则。从法律形式看,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是独立的法人,除非被投资企业宣布分派利润,否则其实现的利润就只属于被投资企业,而投资企业无法按照比例分享。因此,成本法决定了投资企业持有期间不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只有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才按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1.2 权益法的理念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变动而变动的方法。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依据的理念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尽管从法律形式看,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从经济实质上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股权代表的是股东应享有(承担)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应该按照持股比例反映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变动而变动的部分。

2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解读

由于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互转换。

2.1 适用范围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

2.2 基本原则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需要调整;如果调整,如何调整。要解决上述问题,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转换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遵循追溯调整法,即假设从原取得的投资开始就采用权益法,把原取得投资采用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

2.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2.2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调整

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2.2.1 追加投资导致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区分原持有的以及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2.2.2.1.1 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原则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小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账户;贷记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2.2.2.1.2 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原则

应按权益法处理,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如果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如果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账面价值)。

2.2.2.1.3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原则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投资企业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2.2.2.2 因处置投资导致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体现追溯调整。

对于原投资取得后至转为权益法之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的处理:

第6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Abstrac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at based on a company's investment strategy is to target investment units while format a kind of financial assets of the rights of the target unit.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siness investment.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cluding the initial measurement follow-up measurement method for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which account for the conversion and disposal of content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has two critical methods including cost method and equity method and the conversion of these two methods is a key difficult.If can not correctly solve this problem it may become a means to manipulate profits. Accounting standards on the part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made important pro-modified with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s in the revised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compared with the old standards the revised one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converge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word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the cost method ; the equity method

一、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基于其投资战略对目标单位进行的投资,同时形成对目标单位权益的一种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投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投资份额的大小不同从而拥有对被投资单位权益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取得投资后,如果投资单位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者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投资在市场上无报价且公允价值得不到可靠计量,那么,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应该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除此之外,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应该采用权益法。当然,在持有投资期间,投资单位也会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扩大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或者出售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由于投资方改变了投资份额从而改变了其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权益,所以就出现了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问题。如果取得投资后,投资方不能正确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就可能成为企业操控利润的手段,从而有恶意制造差错的嫌疑。所以正确处理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转换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及其转换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权益法,是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单位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当企业对子公司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无报价且公允价值得不到可靠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均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进行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在投资持有期间,因为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一种方法。后续计量方法的改变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投资单位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续计量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1%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市场上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企业追加投资至20%,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在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根据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3、对于首次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的,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投资单位因处置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6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能达到控制,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企业出售了部分投资,使投资份额降至20%,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但有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应按处置比例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在权益法下我们只认一个公允价值,那就是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因此,对于处置或收回投资时点上,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我们无关),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估产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处置投资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投资单位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后续计量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2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来,企业追加投资至60%,能够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四)投资单位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后续计量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如投资单位原持有被投资单位20%的股份,由于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故后续计量方法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来,企业出售了部分投资,使投资份额降至1%,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市场上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其中,前三种情况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时,基于其重要性原则要进行追溯调整,而第四种情况由于投资企业在收回投资后,其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较小,从重要性角度分析,投资企业的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重要性,故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不必进行追溯调整。

以下分别从这四种情况出发,举例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三、举例说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

例1,A公司于20×8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4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9年1月10日,A公司又以18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编制20×9年1月10日,A公司追加投资的账务处理。

(2)编制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的账务处理。

1)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2)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① 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9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840万元直接的差额6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3600万元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360万元(3600×10%),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90万元(9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270万元,应当追加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0

盈余公积 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

②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80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440万元(12000×12%)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2,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假定A、B公司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B公司2009年和2010年与该投资相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下: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为6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201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4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权,出售价款3000万元。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要求:根据上面资料编制相关的账务处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7500

贷:银行存款 7500

(2)、(3)、(4)、(5)、(6)

成本法下A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7)2010年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8)A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出售B公司20%的股权,出售价款3000万元。

① 结转已出售部分投资的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500

投资收益 500

② 按照权益法核算剩余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5000(7500×2/3)>10000×40%(剩余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剩余投资部分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明细科目金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000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首先,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金额=[900-(400÷8-200÷10)×2-500]×40%=136(万元)

调整“其他权益变动”=100×40%=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136

——其他权益变动 40

贷:盈余公积 (136×10%)1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6×90%)122.4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投资单位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例3,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B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A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A公司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假定A、B公司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2009年、2010年其他资料如下:

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增加60万元,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2010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40万元,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权。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权,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账务处理。

(1)A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0万元取得B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10000×40%-3000)1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

(2)2009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00万元。

将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调整为各项资产、负债为公允价值下的净利润:

调整后的净利润=400-(400÷8-200÷10)=37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370×40%)148

贷:投资收益 148

(3)2009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4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4

(4)2009年B公司分配股票股利200万元。

不做会计处理

(5)2010年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0万元。

将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调整为各项资产、负债为公允价值下的净利润:

调整后的净利润=500-(400÷8-200÷10)=47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470×40%)188

贷:投资收益 188

(6)2010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16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

(7)2010年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

借:应收股利(500×40%)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200

(8)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权。至此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权,对B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①由于3000<10000×40%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盈余公积 (1000×10%)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90%)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 1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 3000

② 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调整“损益调整”=[900-(400÷8-200÷10)×2-500]×40%=136(万元)

借:盈余公积 (136×10%)1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6×90%)122.4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36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其他权益变动)40

(2)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收回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如投资比例由40%减持为1%的情况。

例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因能够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后,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出售以后转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9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出售取得价款2700万元。

则甲公司确认处置损益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结转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 2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3900×50%)1950

——乙公司(损益调整)(900×50%)450

投资收益 300

②将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转入到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950

——乙公司(损益调整)(900×50%)450

四、研究结论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金融资产,正确区分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拥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并能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会计准则委员会结合我国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际上的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准则做修正。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越来越符合经济实质且具有可理解性,但对其调整还在继续。我们要结合经济事实和准则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持续探讨研究,这样才能使会计信息更大程度地服务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使会计真正成为有效的经济管理工具。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彬.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分析[J].现代商业2010(06).

[3]徐璧.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07).

第7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价值链;投资决策;核心集聚

一、研究综述

20世纪中后期,投资决策方法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很大的发展,以美、英、法等国为例,50年代普遍利用投资回收期及投资利润率等静态评价方法,60年代相继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贴现法如净现值(NPV)法,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及内部收益率(IRR)法等动态评价方法,这种动态评价方法在反映投资盈利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点。随后Markowitz(1959)提出了投资组合理论(PortfolioTheory),在此基础上Sharpe(1964)、Lintner(1965)提出了期望收益和风险之间关系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投资组合理论和CAPM的问世将证券的定价建立在风险和报酬的基础上,为企业进行证券投资决策提供定价数学模型,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资产选择和投资策略,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投资决策实践。在这个时期投资决策理论几乎都是基于在确定性的条件下,利用财务数据和决策数学模型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决策。一方面缺乏决策的弹性思维,即要么选择,要么不选择;另一方面完全依赖财务信息进行决策,忽视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容易产生与外部环境大相径庭的错误决策。20世纪70年代中期,布莱克(F.Black)等人创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M);罗斯提出了套利理论,为投资决策理论提供了新的决策思维。随着模糊数学、博弈论等数学理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以及对投资决策理论与方法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极大丰富了投资决策方法的内容。另外“Black-scholes模型”、“期权的理性定价理论”、离散时间的二叉树定价模型这些从实务期权的方法也对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但是,无论是投资还是生产,都涉及到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企业创造的价值产生于一系列的活动之中,如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以及产品开发等等,形成了企业的价值链。企业是各种相关价值活动的集合体,同样的价值活动不同的组合形成不同的价值链。价值链分析是企业创造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基本途径。

目前国内外对投资决策方法和价值链理论的研究比较丰富,但都是基于各自领域的研究,基于价值链的投资决策方法尚非常罕见。一般来说,企业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企业在投资决策前应该了解企业各个环节,既企业的价值链过程,发现企业投资价值中的优劣势,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因此,基于价值链的分析方法内生耦合于企业投资决策目标。价值链方法引入到企业投资决策,有利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也有利于企业投资决策目标的实现。

二、运用价值链进行投资决策的必要性

(一)价值链分析的理念内生耦合与企业投资决策目标

价值链是在企业中从基本原材料到交给最终客户产品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各种价值创造活动的联结。企业创造的价值产生于一系列的活动之中,如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以及产品开发等等。价值创造是通过企业具体的价值创造活动来逐步实现的,价值创造分散在企业的各个价值创造活动之中。随着交通、通讯、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价值链的边界变得模糊,使得企业价值创造可以分割为不同的环节,每个环节可以由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环节进行经营。企业投资的目标就是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就必须了解企业价值的形成过程,寻找企业在企业价值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优化企业价值链,以使投资能够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投资目标。因此,价值链分析的理念与企业投资决策的目标是内在耦合的,把价值链分析方法引入到企业的投资决策中,会有利于企业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对传统投资决策方法的改进

价值链分析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传统投资决策方法的不足。传统投资决策方法都是以项目本身为分析对象,以企业整体为投资主体,两者关系不够直观。只针对项目本身的可行性,而并没有将项目的执行与企业的资源及资源配置问题相联系。而实际上,项目执行后的资源配置问题是应该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一并考虑才能确保该项目投资后的有效执行。价值链投资决策模型将分析对象转换至企业价值链的各链环,以整体价值链为主体,利用数理的方法,使得项目投资与企业主体有了更直观的联系。因此,传统投资决策方法仅仅论证单个项目是否可行,而价值链分析方法涉及到整个企业的运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价值链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核心聚集投资战略

为了将资源转化成为能力,企业必须将所能支配的一切资源进行整合,以促进其核心竞争能力的形成。根据价值链分析,企业为建立竞争优势,需要去除非核心环节业务,并购核心环节业务,实施核心聚集投资战略。这一投资战略能够直接提高规模经济,实现专业化生产,实现竞争优势。

(一)核心价值链的识别与财务投资对策

核心竞争力是能使整个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稳定超额利润的竞争力,是将技能资产和运作机制有机融合的企业自组织能力,是企业推行内部管理性战略和外部交易性战略的结果。不仅表现为关键技术和设备、技术及人才,还包括核心竞争要素的整合能力。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不断变化,垂直的管理模式不断让位于扁平化的组织形式,企业越来越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竞争环节。

按照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战略目标,对企业核心价值链环节识别主要根据各个单元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及产生的现金流,再加上根据企业各环节的经营状况,判断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力。判断的指标有经济增加值(EVA)和市场增加值(MVA)等方法。EVA主要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对企业各环节的评估适宜采用市场增加值方法。运用MVA衡量经营环节业绩的基本思路为:只有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带来价值增值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才是成功、有效的。MVA可用来判断某一业务单元的经营状况,为管理者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依据。MVA财务战略矩阵是以业务单元是否能创造价值,其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能支持其自身的发展为基础而建立的。它以MVA、自我维持增长率R和销售额增长率R1为指标,对每一个业务单元进行考察,识别每一个业务单元的经营状况,判断应对其采取何种相应措施。

(二)核心聚集投资战略的实现方式

核心聚集投资战略可以通过外包非核心业务和并购与核心竞争力相关的外部资源两种方式实现。

1.外包战略。企业为实现价值最大化,降低自身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更加专注于自身核心价值提升的方式。基于价值链的企业财务战略注重的是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强调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把有限的内部资源配置到其最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价值链环节上,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某一专门业务,在核心环节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而把其他功能借助于外包,利用外部最优秀的资源予以实现。这样,企业内部最具竞争力的资源和外部最优秀资源的结合,能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资源的效率,获得竞争优势,在日趋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的外包策略主要包括:临时型外包服务、与竞争者合作、除核心竞争力之外的完全业务外包和外包部分非核心业务。企业要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寻求业务外包。随着通讯、交通的现代化和便捷化,在全球范围内对业务进行整合成为跨国公司的必然选择,这样可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形成最优竞争态势。2.并购战略。从价值链角度来说,首先,价值链基本活动中包括了企业基础设施,而企业基础设施这部分内容就包括了符合企业目标的财务、会计和管理等活动。可见,并购活动应该属于这部分内容,包括在企业价值链中。其次,采购和服务这两种价值链活动是企业的上下游关键因素,而并购可以通过上下游的整合,发挥企业优势,达到企业的一系列目标。最后,按波特的竞争价值链观点,竞争价值链属于外部物流的一部分,通过对竞争者的兼并整合,可以使企业充分占领市场,发挥其竞争优势。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制定企业的并购战略。按照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可划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三种并购战略。基于价值链的企业并购流程包括:

(1)目标企业的选择分析。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并结合企业价值链分析制定并购战略,而企业发展战略为企业的并购明确了方向,企业欲实施该并购战略,则首先要明确并购目标要素,即具体对哪一部门、哪一产品实施并购重组;其次要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与资料收集,然后进行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以为并购价格确定合理的区间,避免由于多付溢价而对并购价值效应造成损害。一般对目标公司估价方法有:资产价值基础法、市盈率法、贴现现金流量法等几种。并购企业主要根据并购的动机确定对不同方法的选用,并且在实践中可将各种方法交叉使用,从多角度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以降低评估风险,从中选择产生价值增值最大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

(2)并购的整合分析。企业并购整合是否成功取决于并购对企业价值链的完善和扩展程度,而该程度受两企业间战略性能力转移的影响。根据企业间战略性能力互相依赖的高低和组织独立性需求的高低,并购整合战略包括:保留型整合战略、共生型整合战略、吸收型整合战略。在战略整合中,企业应将目标企业纳入其发展战略之中,使目标企业的各种资源服从并购方的整体战略,从而取得战略上的协同效应,在战略整合基础之上进行业务整合。企业的业务流程又决定着企业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进一步决定着人员构成和资产需求,而对目标企业的文化整合贯穿于企业整合的始末。

第8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变更;企业合并;成本法;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一种权益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影响程度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上述三种情况外且投资不具有公允价值四种情况,核算方法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影响的财务报表涉及到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一般情况下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追加投资或股权处置会导致其对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以下简称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引起的会计核算可能涉及个别报表或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可能涉及到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核算方法的转化,在有些情况下投资企业自身未增资或减资也可造成持股比例的变化。本文主要论述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化前后均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未探讨增资、减资情况下持股比例不变情况下的会计核算。为简化处理,假设持股比例50%以上为控制,50%为共同控制,20%~50%为重大影响,20%以下为三种情况外的情形,核算中均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涉及到企业合并均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持股比例变化前后均不涉及合并报表

(一)因增资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1.原为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且无公允价值,增资后影响程度未发生变化

如原持股比例为10%,采用成本法核算,因追加投资持股比例达到12%。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不变,会计核算方法也不需要改变,仍为成本法,增资后的投资成本为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追加投资成本之和。

2.原为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且存在公允价值,增资后变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如原持股比例为10%,存在公允价值,且以公允价值计价,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现追加投资,持股比例变为30%,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为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追加投资支付对价之和,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从追加投资时点持续计算,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投资处置时结转。

3.原为非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无公允价值,增资后变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原持股比例下采用成本法核算,追加投资后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一方面需要对追加投资按权益法确定投资成本并计算商誉,同时将原初始投资按相应持股比例计算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并确定其商誉;另一方面需要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初始投资时点与追加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以公允价值计价净资产的变化。其中,因损益变化调整投资方的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因损益之外其他因素的变化调整资本公积,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从追加投资时点持续计算。

例1: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出资150万元购买乙公司10%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同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230万元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处购入乙公司股权15%,至此甲公司总计持有乙公司25%的股权,因具有重大影响改按权益法核算,同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 300元。2010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2011年甲公司追加投资时:

首先,应确认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两个时点的商誉,初始投资时点商誉为150-1 000×10%=50万元,追加投资时点商誉为230-1 300×15%=35万元,投资形成商誉共为85万元。

其次,对初始投资与追加投资两个时点按原持股比例计算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进行调整。其中,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1 300-1 000)×10%=30万元,调整留存收益的金额为200×10%=20万元,调整资本公积的金额为(300-200)×10%=10万元。

4.原为重大影响,增资后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如原持股比例为30%,采用权益法核算,现追加投资,持股比例变为40%,仍采用权益法核算。追加投资支付对价与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应比例计算享有份额的差额为商誉,原投资账面价值与投资方按原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以公允价值计价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从追加投资时点持续计算。

(二)因减资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1.原为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且无公允价值,处置部分股权后影响程度未发生变化

如原持股比例为12%,采用成本法核算,现处置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持股比例降为10%,核算方法仍为成本法。剩余股权投资的成本为原投资成本扣除按处置比例结转成本的金额,处置部分取得价款与处置部分结转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2.原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处置部分股权后处于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状态,且无公允价值

如原持股比例为30%,采用权益法核算,因处置部分股权,持股比例降为10%,采用成本法核算。按处置股权占原股权比例结转处置成本,取得价款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原投资成本扣除处置成本的差额作为剩余股权的投资成本,不进行追溯调整。

3.原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处置部分股权后变为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且存在公允价值

如原持股比例为40%,因处置部分股权,持股比例降为10%,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这种情形下处置所得价款与按比例结转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与相应剩余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按处置比例转为投资损益。

4.原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处置部分股权后仍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如原持股比例为40%,采用权益法核算,现处置了部分股权,持股比例降为30%,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按处置比例结转投资账面价值作为处置成本,实际取得价款与处置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按比例结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原投资时点持续计算。

二、持股比例变化前后涉及合并报表

(一)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发生本质改变

这里所指投资比例发生本质改变指股权比例变化使投资从非企业合并变为企业合并或由企业合并变为非企业合并。

1.原为非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增资后变为控制

如原持股比例为10%,通过增资持股比例变为60%。这种情况下,个别报表中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现仍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成本为原投资成本与追加投资成本之和,如有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投资处置时结转。合并报表中原投资公允价值加追加投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以购买日时点持续计算。

2.原为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增资后变为控制

如原持股比例为30%,通过增资持股比例变为60%。这种情况下,个别报表中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现采用成本法核算,原投资账面价值加本次投资支付对价为新的投资成本,如有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投资处置时计入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原投资公允价值加追加投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与原投资相关的资本公积转为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收益,商誉为购买日初始成本与享有权益份额的差额。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购买日时点持续计算。

3.原为控制,现因处置部分投资变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这种情况下,在个别报表中,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成本法变为权益法,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点商誉,按享有以原投资时点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确定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原投资时点与处置时点之间被投资单位权益变化按权益法进行计量。在合并报表中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初始成本,处置部分及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相关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例2: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520万元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产生商誉120万元。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80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6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升值20万元。2011年1月2日甲公司转让乙公司50%的股权,收取现金350万元存入银行,转让后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即日甲公司失去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但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对乙公司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260万元。

甲公司的个别报表:

确认处置投资的收益为350-520×50%÷80%=25(万元)。

剩余股权改按权益法应调整增加长期长期股权投24万元,相应调整留存收益18万元(60×30%),资本公积6万元(20×30%)。

甲公司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20×30%÷80%+24=195

+24=219(万元)

甲公司合并报表: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50+260-520-80×80%+20×80%=42(万元)

合并报表投资收益形成过程分析:

合并报表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

按权益法计算处置投资前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0+80×80%=584(万元);

按权益法计算处置投资的收益为350-584×50%÷80%=350-365= -15(万元);

将长期股权投资个别报表处置损益调整为合并报表处置损益应调整的金额为-15-25=-40万元;

处置前按权益法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转为投资收益的金额为20×80%=16万元;

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与权益法下账面价值之差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60-219=41万元;

最终形成合并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为25-40+16+41=42万元。

4.原为控制,现因处置部分投资变为非控制、非共同控制、非重大影响

如原持股比例为60%,现持股比例为10%。在股权投资无公允价值情况下,按比例结转处置成本,剩余部分作为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股权投资存在公允价值情况下,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益。

(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导致投资未发生本质变化

这里的投资未发生本质变化指持股比例变化前后均为企业合并。

1.原为控制,增资后仍为控制

这种情况属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在个别报表中追加投资支付对价与原账面价值合并计价。在合并报表中以购买日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连续计算投资方享有份额与追加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再抵减留存收益。

例3:甲公司2010年1月1日以20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60%的股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 000万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企业合并。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又出资8 000万元购买其他股东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至此,甲公司共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2 000万元。

在合并报表中,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合并形成商誉为20 000-30 000×60%=2 000万元。

2011年甲公司追加投资时商誉不变,仍为2 000万元。

追加投资应享有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为32 000×20%=6 400万元,追加投资与享有权益份额的差额为8 000-6 400=1 600万元,没有改变企业合并的性质,按权益易处理,计入抵销分录资本公积项目的借方,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抵减留存收益。

2.原为控制,现处置部分投资后仍为控制

这种情况属于对子公司的减资,但减资后仍为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按处置比例结转投资成本,剩余部分按成本核算,在合并报表中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处置部分按原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投资方享有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例4: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成本为8 600万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0 000万元,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权的25%出售,取得价款2 300万元,剩余投资的持股比例降为60%,仍可对乙公司进行控制。出售投资当日,乙公司按甲公司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金额为12 000元,假设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均为净利润因素的影响。

报表列报:在个别报表出现投资收益为2 300-8 600

×25%=150万元。

合并报表中购买日形成的商誉为8 600-10 000×80%

=600万元。

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按原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享有权益份额的差额为 2 300-12 000×20%=-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项目借方。

调整过程分析:在合并报表中此项投资应按权益法核算,甲公司就处置部分在处置前针对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2 000-10 000)×20%=400万元。

在处置时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较成本法上升400万元,则减少处置收益400万元,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应为150-400=-250万元。

处置时结转的成本包含了商誉部分,而在企业合并性质未变的情况下商誉金额不变,应转回结转成本中包含的商誉600×25%=150万元,导致处置收益增加150万元。

合并报表中的处置投资损益合计为-250+150=-100万元,此项交易因企业合并性质未变,按权益易处理原则不应确认处置投资损益,需要将此项金额调整计入资本公积。

另外,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第9篇:价值投资方法范文

关键词:实物期权法;铀矿开采项目;投资决策

一、引言

铀矿资源是我国的能源和战略物资,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国民经济的长远需求,必须做好铀矿产资源计划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在铀矿资源开发中,由于矿山工程的建设期和投资回收期很长,且蕴含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投资支出能否取得预期的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上投资数额巨大,使矿山基建一旦开始,就很难再改变投资方向。因此,铀矿开采项目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巨大的投资风险。利用传统的法分析铀矿开采项目的投资容易低估其净现值,错失投资机会。因此,结合铀矿开采项目本身的特点,有必要引进投资决策的新方法。来源于金融理论的实物期权法突破了传统经济评价方法的内在局限,考虑了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柔性管理的期权价值。

二、传统净现值(NPV)法

目前对铀矿开采项目投资决策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净现值(NPV)法。净现值(NPV)法是反映投资项目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获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方法。净现值是用一定的贴现率将开采项目寿命期间发生的效益与费用分别折算成现值,再比较其大小,得出项目的净现值,从而做出投资决策。计算公式如下:

Σ(1)式中,NPV为铀矿投资项目的净现值;CI为现金流入;CO为现金流出;(CI-CO)t为第t年的净现金流;i0为社会折现率;n为铀矿投资项目寿命期。

净现值法评价准则:

在多方案中进行选择时,如果没有资金方面的限制,应以净现值最大者为最优。

对单一方案而言,若NPV≥0,表明项目报酬率大于预定的折现率,项目可以接受;若,表明项目报酬率小于预定的折现率,项目应予拒绝。

三、实物期权法

实物期权法是一种不确定环境下战略投资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价值评估的工具。实物期权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对不确定性的反应是实物期权的本质特征,即从“害怕不确定性使投资最小化”转变为“从不确定性中取得收益/使知识最大化”。面对风险很大的投资项目对投资进行分解具有极大的价值。

实物期权法弥补了NPV法在不确定性投资决策中的不足:第一,实物期权观点认为,不确定性可以为企业带来价值,这种价值不能由NPV法反映到整个项目价值中。它着眼于投资中的实际情况,从动态的角度认为投资是不可逆的,即项目一经投资,资本转化为沉没成本不可收回,且还认为投资是可延缓的,决策者不但决定项目是否执行,而且要对投资后的项目进行经营管理,根据环境的变化采取不同的措施。第二,实物期权考虑的是在不确定性情况下一个项目是如何进行的,它不但认为不确定性是有价值的,而且指出不确定性程度越大,其投资机会的价值就越高,即投资项目的总价值包括了实物期权的价值。第三,考虑了管理柔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者处于主动的地位,可以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投资,并且还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调整运营计划,当市场条件不利时可以暂停甚至终止项目的实施,以避免更大的损失。第四,实物期权法灵活性强,在长期性的投资中,面对不确定性较大的市场环境,管理者可以根据现在或将来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投资项目的运营进行调整。比如,投资建成并运营后,如果市场条件有利,管理者可以追加投资,扩大规模;而如果市场条件不利,可以减缩生产或转产。这种经营灵活性的存在,虽然为预期现金流的精确预测带来很大困难,但它可以改变项目运营风险,并为风险的规避提供可能。

事实上,实物期权法并没有否认NPV法,而是突破了传统NPV方法将不确定性视为风险的局限性,从而把不确定性的价值包括在投资项目的价值中。考虑实物期权提高了项目的价值。这一点可由图1加以说明。

数据和定价模型的选取结合实物期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需要选择合适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相应的期权定价模型有:Black-Scholes模型、有限差分方法、二叉树模型、蒙特卡洛方法等等,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有二叉树模型和Black-Scholes模型。本文认为铀矿开采项目投资在某一时间段内主要是单一期权的实物期权,因此选择Black-Scholes模型对铀矿开采项目价值进行评估。

模型共涉及5个参数,分别是标的资产的价格S,执行价格K,无风险利率,期权到期时间T,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率β,其看涨期权的价值为α?Ke?rTNα(2)其中:

ββαα=α?βT21(3)式中:N(α1)和N(α2)分别表示在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α1和α2时的累计概率。

3.2实物期权经济评价思路与准则从期权分析的角度来看,实物期权法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灵活性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考虑了由决策者的决策灵活性创造出来的那部分价值。这种选择权的真实价值应该由项目的净现值和项目的灵活性价值两部分构成,可以用下式来表示期权价值的一般构成:

ENPV为投资项目的真实价值(扩展的净现值);为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价值,可由传统的净现值求得;为项目的实物期权价值,由实物期权法求得。

实物期权法评价准则:当ENPV≥0,项目可以接受;当EPVN<0时,项目应予等待或拒绝。

四、实物期权法在铀矿开采项目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铀矿开采投资项目的特殊性铀矿开采项目风险大、不确定性高,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①前期需要大量的投资和固定费用,回收期长;②投资的收益受到资源丰度和品位的限制,差别很大;③储量难以准确可靠地加以预测;④铀价格波动很大,市场周期性非常强。

应用的合理性和可能性首先,实物期权法主要用于解决风险大、不确定性大的项目经济评价和投资决策,而铀矿开采投资项目最大的特点恰恰就是风险大、不确定性高,且实物期权法可以把铀矿开采投资项目各个增值阶段分别作为一个分阶段期权来考虑,在每个增值阶段结束时,铀也公司都可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延伸投资。

其次,实物期权法评价铀矿开采投资项目时,要求的信息少,只有波动率β需要估算,其它参数标的资产的价格S、执行价格K、无风险利率r、期权到期时间T都可以直接获得。

由于净现值法须对一系列的参数做出假设,产生的结果就随不同的设定而产生差异,相比之下,实物期权计算结果要比净现值法可靠。

最后,在净现值法中,高的价格波动率会导致低的净现值,因为一般要提高贴现率。

而铀矿开采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对项目价值会产生正面的影响。传统的观点认为铀矿开采项目投资收益的多少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加而降低,但实物期权法则认为不确定性越大,可能得到的投资收益也就越多,这主要取决于管理者利用不确定性来创造价值的能力。换句话说,传统的观点是将不确定性作为一种消极的因素来考虑,而实物期权法的观点则是将不确定性作为积极的因素加以考虑。

五、应用案例分析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实例比较净现值法(NPV)和实物期权法在铀矿开采项目上的应用。

某铀矿矿井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工程,其财务效益指标如下:根据矿山储量估算,其固定资产投资为587.72万元,开拓延伸工程服务年限为8年,其中基建期为1年,第二年投产,第三年达到设计规模。社会折现率i0为10%。生产各年的财务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由此得出,利用传统净现值法得到此铀矿开采价值为万元<0,因此应该放弃对该铀矿开采项目的投资。

若考虑到投资铀矿开采项目的风险所具有的期权价值。针对目前铀价格不稳定,价格走势处于下降的情况,可以推迟建设开采时间,等铀价格回升并稳定后获得更多的现金流。因此,在此项目中存在一个推迟实施的期权。考虑到价格下跌、盘整到稳定所需的时间,目前可以采取5年左右的推迟开采时间以规避市场风险。假设无风险利率r为6%,波动率β为40%,那么标的资产的价值(S)=铀矿目前开采获得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6158.46万元;执行价格(K)=实施铀矿开采项目所需的原始投资的现值=6181.16万元;期限(T)=5年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公式(3)计算如下:查正态概率分布表,得到αα根据公式(2)得到推迟该投资项目的看涨期权价值C,因此,根据公式(4)得到该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价值ENPV为万元>0,所以实物期权法评价结果却表明投资该铀矿开采项目有利可图,关键要选择好投资时机。

这里关键的因素是波动率,波动率由小变大时(也就是说不确定性逐渐变大),该铀矿开采项目投资价值也随之增加,正如图2所示:许多投资者害怕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但实物期权法证明加大的不确定性能够增加项目的价值,不确定性增加了投资项目未来可能结果的范围,不确定性越高,项目投资机会越高。所以本例中选择对该铀矿开采项目的投资是不无道理的。超级秘书网

六、结论

应用实物期权法对铀矿开采项目投资进行风险评价,一方面能准确的铀矿开采项目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能够反映铀矿开采项目的不确定性和灵活性,弥补了传统的净现值评价方法的缺陷。通过对铀矿开采项目投资机会价值的分析,充分考虑了铀矿管理的选择权,即延迟投资的价值,使投资者有更多的时间和信息检验自身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预期,有机会避免不利条件下的重大损失,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总之,本文认为在较高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铀矿开采项目投资决策中,实物期权法不失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投资分析方法。

参考文献

张书成.2005:铀资源[J].世界核地质科学

万正晓.期权定价理论在项目决策中的应用[J].中国流通经济

张能福,刘朝马.矿业工程项目投资价值和投资决策的期权方法[J].中国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