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第1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第2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为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四川石油管理局“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川石油管理局和我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在专业化重组后生产经营采取的新体制和新思路,面对法律环境比较复杂等特点,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全面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坚持普法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普法与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相结合,普法与提高法律管理水平相结合,普法与员工岗位职责相结合,普法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把依法治企、规范管理作为公司发展的根本保障,进一步增强全员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风险意识、决策管理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建立起完善的依法治企的法律工作机构和制度体系,使依法管理水平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作,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依法治企的价值取向、氛围和机制保障,为公司持续、高效、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形成依法治企格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是法律宣传教育的基础和重点工作。要使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基本法律意识,在公司法理念、规章制度建设、授权管理、运作程序和涉外关系等方面充分体现法治精神,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的氛围;要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持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与公司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公司全部管理事项和各个岗位的制度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认识法律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清晰界定每一风险领域的风险点,通过工作程序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建立对法律环境变化反应敏锐、应对风险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争取在20xx年实现对重大经营管理、改革项目的法律支持率分别达到100%,基本杜绝因过错引发对外纠纷、法定权利未取得或丧失、违规对外担保、擅自对外承诺附义务事项、故意违章等现象,将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环保法规,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由“无事故发生”安全状况向“无隐患失控”安全状况的根本转变;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工程发包、分包等工作;依法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商标保护,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公司标识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优化完善土地和房屋等权属管理;结合普及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招收、录用、培训制度。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将专门法特别是涉及企业员工和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宣传教育内容。

(四)深入学习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全面提高职工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创造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秩序。与公司企业员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线,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岗位权利和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对依法维权、依法解决争议的认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能力,为公司发展创造和谐环境和良好的企业管理秩序。

四、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在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学习的基础上,认真

抓好普法重点。

1.重点对象:一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分公司领导,二是市场开发、工程造价、国际合作、生产运行、安全环 保、经营管理、劳动人事、财务资产、工程技术、知识产权、印章、保密等重点岗位的员工。

2.重点学习内容:以《宪法》为核心的《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刑法》等基本法和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公司和谐发展、稳定和诚信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各级领导干部侧重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资源节约法》、《劳动合同法》《赔偿法》等法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法规,以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产品质量管理》、《招标投标法》、《知识产权法》、《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还要侧重学习会计法律法规。

(2)各级机关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侧重学习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公司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商业秘密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工程造价、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企业法律顾问、公证、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涉外业务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在上述基础上,还要学习已有的市场和目标市场所在国的国际法律法规以及外国当地法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以、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编写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统一读本。

(3)特殊岗位技术人员学习专业法规和规章,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需要,重点学习与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专业技术法规和国家专门规章,并接受国家定期的注册执业管理培训。劳动部门加强对市场化用工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考核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突出实效性。

通过“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重点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主线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在总结以往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上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与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紧密结合。重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普法学习制度。一是建立公司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案例分析制度、党委中心组法律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常规法律培训和各种短期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公司领导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

2.公司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考核其法律意识、法律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要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引领企业发展、依法防控法律风险、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作为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3.公司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审核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审核制度,明确法律论证、制度审核的范围、权限和审核程序,落实依法治企的相关责任,建立企业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4.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要切实做到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岗位和人员“三落实”,保证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享有企业经营业务的知情权和法律审核权,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

(三)抓好普法学习。

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要保证在40小时以上的国家规定,公司普法的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党委中心组定期安排普法时间,专门学习法律知识。

2.公司机关的学习分两种情况安排:与机关部门专业管理相关的通用性法律学习,纳入机关各部门统一学习计划,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讲座;专项法律知识的学习由企管计划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讲座。

3.各单位领导的普法学习结合实际,参照公司机关的方式,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司机关的安排进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学习通过专题讲座或普法光盘、录象等方式进行,保证每年有40小时的学习时间。

(四)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要采取板报、墙报、宣传专刊、法制专题节目、法治图片、摄影、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普法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知识。

(五)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是依法治企的重要保障之一。要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的培养、考核、选拔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五五”普法期间,要初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精,管理能力强、文化程度与专业结构合理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六)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求,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以“宏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部室”、“法律进项目工地”、“法律进分包企业”等专业普法活动。引导机关、部室、车间(队站)、班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五五”普法期间,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现有工作场地、设施、建立中国石油法制宣传栏或普法教育网,通过普法专栏、网上答疑等多种普法形式,积极为石油企业员工提供高效的法律咨询。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12月底之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计划及具体措施,建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为“五五”普法深入发展奠定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本规划,各单位按年度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和总结,及时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并于每年11月底将本年度的总结材料上报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在公司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对本单位、本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依法治企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和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4月1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公司在8月份以后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并作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全公司“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实施公司“十一五”发展战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保障,作为维护公司稳定,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措施来抓,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企领导机构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到“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有主要领导抓、有专门法律机构管、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做。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

公司成立由分管法律工作的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司党办、公司办、企管计划部、组织人事部、财务资产部、思想政治工作部、机关事务部、质量安全环保部、市场开发部、国际工程部、维稳信访办、纪委监察部、公司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领导小组。日常普法工作由企管计划部承担。各部门确定一名部室领导抓本部门和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普法工作。

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企业的规划,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和考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五五”普法学习、考核及依法治理的制度、措施;组织“五五”普法资料的编制、发放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和助理法律顾问的岗位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企中的法律骨干作用。

(三)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努力创造良好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条件。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第3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

我县有接受能力的村(居)民有36万人;有115个单位8990人;有21所中学,181所小学,有法制副校长40人,法制辅导员162人,青少年学生42511人;流动人口有29551人;村(居)干部有529人;执法部门有6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2个,法定授权组织13个,司法机关2个,共有执法人员1978人,持证人员有1500人。县属有4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单位。有1个自治条例,5个单行条例。

五年来,由普法主管机关组织普及的法律法规有70个,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有150个。全县干部职工普及率达100%;村民普及率达90%;居民普及率达100%;村(居)民干部普及率达100%;在校中小学生普及率达100%;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普及率100%,农民工普及率80%;流动人口普及率80%。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共征订发放教材222254册,网站宣传平台67个,共组织普法考试4次,发放试卷32544份;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5次,发放竞赛答题卡80000份;组织法制骨干培训140期,发放培训材料123600份;上街宣传1200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0辆次;发放新颁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单行本403280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4500万份;发放挂历45552份;发放宣传画5450份;发放录音带320盒,放录音900场次;发放光盘210盘;图片展6400场;张贴大小标语2050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3185条,挂横幅210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7500人次;电视台播放法制节目196期;景东消息报刊登法律法规及法制信息184期;出法制专栏18736期;法制文艺演出107台次,排练节目187个,送戏下乡村1422场;放映法制宣传片360场次;开展法制讲座28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5670人;党委中心组学法520期。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支出五百八十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景东实际,按照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草拟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一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五五”普法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10月1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我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实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和制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相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全县上下形成合力,保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我县于12月18日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政府县长对“五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使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树立了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而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有组织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随着领导干部的更换及形势的需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现有成员单位19个,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县人大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常委领导、县委政法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操作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职责的明确,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乡(镇)及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13个乡(镇)都配齐了政法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主抓政法工作。执法部门均有法制股室,专门负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普法宣传网络,为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投入经费,专款专用,有保障地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至,我县财政预算给县司法局每年人均0.2元的普法经费,共拨款29万元,省财政拨普法专款16万元,各乡(镇)投资年使用普法经费2.5万元,部门单位投资平均年使用普法经费1万元。经费的保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创新了宣传形式,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四)精心安排、巡回检查,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年来,我县司法局协同县依法治县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全面的安排,促使各级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作要点下发执行过程中,两部门还经常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单位部门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普法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注重抓典型经验示范推广工作,及时传递和收集普法信息情况,随时掌握和了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年年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

(五)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不断深化“五五”普法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期间,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及纪念日,大力抓“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普法新篇章。

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能力,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县司法征订《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创办了景东普法网站,结合景东实际设置新法速递、公共法规、部门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法律常识及案例精选等栏目宣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景东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景东政府职能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文件形式及电话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求工作人员点击普法网站,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网站的开通,创新了全县的普法形式,扩大了普法宣传面,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搭建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平台。5月上旬,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赠送《新法律法规汇编》、《法律知识手册》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5月14日,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参加全省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崇尚法律,增强“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

二是以提高农村村民及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为目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95%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县司法局将“法律六进”中的“法律进乡村”作为重点工作来抓。11月,免费发放《省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资料》246册,并于11月20日组织166个村委会231人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提高了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能力。,征订了9万余册《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家,做到户均一册。同年,县司法局与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各村民小组建立了2500户“法制中心示范户”,向示范户发放工作职责及法律工具书,由“示范户”负责区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及覆盖面。,县司法局联合乡(镇)在重点乡村组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引导乡村干部及农村公民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将老百姓不断引向学法用法及守法的轨道。“法律进乡村”活动成为景东农村普法史上的新亮点、新跨越,为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及和谐平安景东的构建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治社区能力,增强社区三种人即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县司法连续五年与锦屏镇司法所联合向城区三个社区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法制宣传材料,为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及44个社区居民小组长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他们认真自学及组织居民学习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负责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召集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居民、农民工、流动人口学法的自觉性,做一个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共同创造美好和谐的社区新型家园。

四是以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及依法维权的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与锦屏司法所及文井司法所在昌龙公司、佳浩公司以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法律知识培训会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办公室主任、图书室及车间负责人发放《法律法规汇编》、《企业经营者法律知识读本》及与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为公司建立法律图书室,为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提供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与社保局、安监局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注重安全生产,考虑职工合法权益才是公司长远发展之道。

五是以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增强学生守法及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县司法局联合关工委、综治委、妇联、团县委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联合开展各项活动。如,每年的“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几个部门都要到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放映录像,展览图片。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全县部分学校建立了禁毒示范学校。各学校做到了普法“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几部门及学校针对我县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坚持把好青少年普法关,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首先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县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完小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教育培训,落实法制教育课时,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第二,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们熟悉的社会生活中。在小学中,着重帮助孩子们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针对中学生,则着重讲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三,搞好法制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结合。即法制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第四,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还组织学校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办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大激化了孩子们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第五,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先后到县属各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赠送《法律法规汇编》及与学校相关的法律单行本,引导及督促广大师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法治氛围。

(六)围绕国情,服务大局,协调联动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以提高公民的宪法及法律意识为目的,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如,县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省宪法宣传周宣传宪法知识,在“法律六进”活动中贯穿宪法精神,引导公民增强宪法及法律意识,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二是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在城区、乡(镇)利用消费者赶集之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以录音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省消费者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出台后,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县城上规模的餐饮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在显眼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标语,提示广大消费者;文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网吧、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等经营业主进行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娱乐场所内张贴各种法律知识等宣传挂图、警示牌。国税地税联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等。

三是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部门为主,全县上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内容的林业法规宣传,林业局征订林业政策法规读本发放到各农户,做到户均一册;司法局印发与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文化局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县委宣传部与林改办联合举办了林改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营造了全县人民齐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县安委会利用“安全生产月”组织成员单位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县禁毒防艾委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各成员单位利用“6.26”、“10.26”国际、国家禁毒日及“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禁毒法》、《省禁毒条例》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知识。劳动社会保障局召集农民工培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围绕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县司法局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向公共服务单位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宣传《矿产资源法》;计生局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保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

五是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县综治维稳委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组织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县司法局利用“法律进乡村”活动集中宣传《条例》及“三大诉讼法”。

(七)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深化普法工作

我县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普法工作。如,针对领导干部我们采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公务员我们采取“普法网站”传送法律知识,组织普法考试,以考促学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执法人员我们采取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及持证上岗前培训及法律知识考试。如,公安人员每年都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司法人员由司法机关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新颁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由普法机关及主管部门印发行业法规,引导管理人员及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员工,我们采取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及召开会议的形式讲法宣法;针对社区居民及农村公民我们采取广播电视传播法律知识,由“法制中心示范户”在区域内宣法讲法,利用街天发放宣传材料,由普法机关免费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单行本,由文化局及乡(镇)村文艺队伍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宣法。对居委会干部及重点乡村组干部由普法讲师团进行法制骨干培训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针对未成年人,我们采取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法制文艺表演、赠送书籍、展图片、放映录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各层次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顺利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预定的目标任务。

(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景东法治政府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现法治政府总目标,,县人民政府组织了一场高规格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召集13个乡(镇)、县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县五大班子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听课。法制局发放了1000余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教材,组织1474人参加了考试。讲座及考试促使全县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九)制定完善地方民族法规,依法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的民族法制不断得到健全,为推进依法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原《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修改为《城镇管理条例》。原《县水利工程建设条例》修改为《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县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单行条例的修改及出台标志着我县的民族法制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将直接服务于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以来,我县经历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增建了更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做人做事都有章可循。民族法制的进步及规章制度的健全,不断推进了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直接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十)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群众性事件的治理

针对当前我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决定建立完善了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指挥机构,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加强了基层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制度三落实,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近两年还建立了领导大下访大接访、网站接访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五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各种制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成功化解了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由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移民搬迁等问题引起的,强化了群众性事件的治理力度。

(十一)普治并举,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采取先普法后治理,进一步加大了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一是依法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二是依法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重点整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行为和税收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依法强化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重点解决乱占耕地、浪费土地和违法开采、破坏资源等问题;四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重点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打击盗窃、严重暴力犯罪、贩毒犯罪和城乡流氓恶势力,加大查禁丑恶现象力度,整治学校、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农村治安秩序;六是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点清理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七是依法整顿文化市场,重点对印刷、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台球室、体育馆、网吧进行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八是依法整治道路运输中违法经营行为;九是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水库及道路运输、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反《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主管部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集中组织战役,针对热点问题,严查细究,扎实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我县以两委换届为契机,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为保证我县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全县举行骨干培训,培训《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及民政局的要求,接着“四五”普法期间创建的5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将创建活动全面推开,剩余的109个村委会一起强化了村级四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里各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小组,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有序。几年来,社区、学校、企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也得到较大发展。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其中“龙泉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企业依法建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真正贯彻。县、乡、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都有新的突破,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十二)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工作

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委宣传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县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及统计报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的领导为成员的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4组普法检查验收小组深入13个乡(镇)、99个部门、单位、企业检查验收。经过检查验收考评,合格率达100%。13个乡(镇)全部验收为优秀乡(镇);99个部门、单位及企业中优秀占81%,良好占19%。

三、“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和体会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景东农村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二是人民群众依法,走访人数由多变少,代表诉求能力提高,无重大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三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及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四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五是全县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法用法,大多数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无重大影响的案件发生。六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的能力明显提高。七是村(居)委干部依法治村、治社区的能力快速提高,流动人口及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八是对依法治校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校园周边无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九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保证“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十是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经济秩序良好,市场管理有序。

(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会

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中我们深深的体会到: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较好地完成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规划“五个到位”,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是普法工作得以全面开展的重要保证。

第4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第5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音乐;普法;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4-0124-01

人类要进步,社会要发展,就必须依靠国家法律来维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法律的实施,更多是靠公民的遵守,因此,法律制定后,必须让普通百姓知晓,这就有了普法工作。从1985年我国提出普法五年计划以来,普法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音乐普法作为法律宣传中一的种新颖的普法模式,其实际应用价值势必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

一、在我国普法模式中更加重视音乐普法这一新型普法模式的意义

1、有利于充实我国现有的普法模式。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几乎每个地方政府都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设立普法专栏;建立和落实了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许多行业入职前后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并进行学习考核。看上去普法的模式方法虽多,但多数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才能有的形式,而面向普通百姓的普法模式也是简单的在宣传日发发传单和设立咨询台,常常是普法工作流于形式。而将人们都喜欢的音乐作为普法的载体,必定推动我国普法工作的新发展。

2、有利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接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音乐与法律都是追求“真善美”的艺术。对法律这门艺术来说,“真”就是讲事实,“善”是讲正义,“美”是讲和谐,法律内部,法律与社会生活,自然环境都要和谐。假如通过音乐来普法就必定能激活人的生命意志来追求那无限、永恒的自由理念,诱发出被音乐之内外秩序重重遮蔽和抑制了的个人的原始本能,扩展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我国现阶段运用音乐普法的现状分析

1、目前全国虽有些地方尝试着用音乐来宣传法律知识,但形式过于单一,内容过于肤浅,宣传面不广。在宣传过程中没能很好地将音乐的审美观点与法律的严谨性妥当结合好,体现了音乐的娱乐性,便忽略了法律的严肃性,顾及了法律的严肃性之后,在宣传的普法过程中又显得过于刻板,二者总是故此不能顾彼。

2、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政策上尚未给予明确支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法的相关文件中可知,国家对于音乐普法的形式只是涵盖而言,并没有具体内容。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普法过程中也未能很好地运用音乐来普法。

3、学术界对于音乐普法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关于音乐普法的机制模式也尚未确立。古代中国的政治治理不只是依凭单一的制度与手段,而是重视多方面的综合治理,“礼乐刑政”的治理传统充分透露出了音乐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古代虽然涉及音乐与法律的观点甚多,但真正具体到如何用音乐来普法的论述并没有太多。我国《著作权法》对音乐及音乐著作权提供有法律保障。在我国宪法当中,现有的理论有涉及到音乐与法律方面的关系,但都没有涉及到在普法过程中如何利用并发挥好音乐的宣传作用。

四、音乐普法的可行性

1、从宣传者方面讲,普法工作人员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好音乐普法的方法。因为在普法过程中所需要的音乐不需要太难,所以只要求普法工作者具备有基本的乐理常识和基本的音乐感觉,就能很好地胜任这一形式的普法工作。

2、从宣传媒介看,音乐这一普法媒介,它具有多功能、多形式、多渠道等特点。首先、音乐本身具有欣赏功能,它是富有美感的,音乐的旋律、节奏、色彩带来的不仅仅是那种氛围,它可以给人以身心的愉悦并能感染与他人;其次、表现音乐的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音乐普法的手段可以有话剧、舞台音乐剧、电视音乐剧、演唱会等多种方式来实施。音乐宣传功能之大是众所周知的,比如为宣传奥运,一首简单的《北京欢迎你》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唱红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3、从被宣传者方面讲,公众对于音乐普法这一普法手段,能在短时间内更快更好地了解并掌握所宣传的法律法规。沈阳日报记者李欣在采访沈阳市平安乡镇金五台子乡使发现,由该乡司法所所长路成刚编写的百余句普法歌谣广为传唱,俨然成了千家万户的“袖珍法典”。歌谣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歌谣编成后,传播速度之快,普法效果之好都远远超出了老路和他的同事们的预期效果。2008年,金五台子乡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起群体上访事件,获得沈阳市平安乡镇荣誉称号。因此,音乐普法新模式一旦形成,则极有可能成星火燎原之势。

本文为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成果

第6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根据市、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要求和部署,我们按照“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注重普法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率。乡里每年都拨付足额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几年来,全乡共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11次,出去宣传车12台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2班次,受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张贴各类普法标语2600余条,悬挂横幅74幅,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示和上街法律咨询23场次,共计260多张,接待法律咨询290多人次,使全乡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教育,受教育人数48000多人次。回顾这几年的工作,大家普遍反映,“五五”普法在“四五”普法基础上,使人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推进了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也为创建“平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好普法教育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我们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五五”普法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乡上下营造更好的“五五”普法工作氛围,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共300余人参加的“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我们利用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统一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使“五五”普法工作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建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所长及派出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并选配精兵强将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性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组织。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地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的大局稳定。几年来,我们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根据栾川县治县办《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乡“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年―**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使“五五”普法成为乡、村和各单位的日常工作。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五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12班次,专题讲授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务员法》、《禁毒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18部法律法规,来自全乡的机关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中小学校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普法联络员、普法宣传骨干共250多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培训后,再由他们逐级培训各个单位的人员,并且安排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每户的法律明白人,分包人员不仅是法律宣传员,也是分包辖区的纠纷的调解员,通过宣传和调解,起到了化解和教育相互转化的良好态势。我们还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8名同志作为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不定期为学校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定期为学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为“五五”普法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五是抓法律“六进”工作。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乡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乡“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培训教案,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1)法律进机关。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采用中心组学习的方法。**年以来,乡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政府自身的法律素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并切实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通过不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自学法律读本等形式,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教育,利用普法考试来检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四年多来,乡机关共举办全体机关干部法制讲座31场次,集中辅导120个学时以上,公务员学法200多学时,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乡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乡的观念。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五五”普法有关的《普法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五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开展自学。(2)法律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每学期开展两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通过法制副校长的法制讲座进行辅导学法,抓好三支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校内辅导员队伍),搞好四项活动(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消防安全及重特大事故演练活动、青少年“远离,珍爱生命”活动、“反对、崇尚科学”为主题的反教育)。今年乡普法办总结过去普法经验,组织协调司法所、交警队、公安派出所在初中和**村小学开展联合普法活动,效果显著,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校园内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专项活动。通过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以创建法治校园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和教师留任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校园依法治理工作,为“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法律进农村。农村普法量大、涉及面广,必须要有符合实际的活动载体,才能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每年冬季利用农闲时间,我们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乡村开展以“讲法律、讲政策、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宣讲活动。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演出“三进乡村”。以乡村文化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级文化部门开展“千台大戏进乡村”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深入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以农村党员干部、家庭主要劳动力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家庭成员为主要对象,着力培养家庭“法律明白人”,通过农村党员冬训、法制讲座、农村法制宣讲以及村民自治等学习和实践锻炼,逐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带动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性,有效促进农村法制教育的整体进程。(4)法律进企业。鑫达公司和红庄金矿结合工作实际,以财务、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文档、保密等重点岗位的管理人员为普法学习的重点对象,以宪法、安全环境、劳动管理、知识产权、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内容,分不同层次对普法学习进行详细的安排,在深入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以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规范公司权利取得、权利使用、权利维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企业单位把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调研论证,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公司始终把企业的先进文化贯穿其中,坚持“以人为本、给人以利益、给人以前途”。(5)法律进小区。乡政府狠抓组织领导,建立法律进小区长效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法制宣传进小区、基层法律服务进小区、法律援助进小区的工作措施。在小区主要路口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法制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发放《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自治法》等法规单行本,组织宣传车沿主要街道进行宣传,散发普法知识宣传单页,在小区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整个活动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185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6)法律进单位。在医患纠纷频发之际,我们对**乡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举办了7次专题学习讲座,参学率达100%,合格率均在100%。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注重总结,明确目标,使普法工作具有较强针对性实践证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较多,群体结构差异大,尤其是文化差异更加突出,普法工作必须加强针对性。为此,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尽量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教育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抓好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一是突出五类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在抓好面上的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重点抓好五类教育对象,并确定相应的教育重点。①注重乡村干部的普法教育。自**年以来,乡村干部除接受县局举办的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外,乡党委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二次以上的法制教育培训,着重培训乡、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能力。使乡、村干部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并组织乡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干部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我们还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乡、村干部带头普法的中心环节,做到教育培训时有这方面的内容,布置检查工作有这方面的要求,奖惩时有这方面的标准。②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组织培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他们重点学习《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能力。④注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的教育特点,我们主要把着眼点放在增强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上。全乡各小学校都开设了法制课,学习《宪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还聘请司法所、派出所人员为法制副校长,经常为学生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将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向深入,进而促进校风的转变和青少年学生素质的提高。对社会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座谈了解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挽救一大批失足青少年。⑤注重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乡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性质,我们对他们开展定向普法培训,通过集中讲授和个别辅导等方法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利用每季度的回访开展谈心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思想困扰和实际困难,不仅使他们顺利渡过“断奶期”也使他们逐步走上致富之路。

二是讲究方式方法,搞好五个结合。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在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除必要的集中面授培训外,更多地还需要结合实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形成社会化的法制宣传环境,进而使法制教育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①普法集中面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面授,又有分散以小组或个人自学。遇到工学矛盾,就利用晚上时间学习。②普法教育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效果,我们采取知识竞赛等形式,还根据群众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组织法制图片等巡回各村展示,扩大了教育面。并集中对辖区内的小学生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使受教育的师生达180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③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寓普法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宣传月”、“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6.25土地日”“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强人们依法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寓普法教育与清理非法占地,消除封建迷信的宣传教育中,不断深化普法工作,还通过“3.8”妇女节、“5.4”青年节、“7.1”建党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④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为搞好**乡新农村建设,提高公民自觉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把普法教育、依法治乡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组织村民学习《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加强群众的维权意识,疏导群众依法流转土地,完善土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占耕地行为,杜绝弃耕抛荒,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使村民增加农业收入。⑤普法教育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在“五五”普法过程中,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以司法所为主,在各村、各单位共同配合下,几年来,共创建了10个县级“民主法治村”10个“平安村”、5个“平安单位”,逐步实现真正依法治村、民主治村。**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乡镇”。

三、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五五”普法的成效不断凸显

“五五”普法落脚点是使各行各业都逐步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做到乱则依法而治,不乱则依法而行。因此,我们在“五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逐步推进依法治理,为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推进作用。普法的目的之一是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此,我们以普法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的基础,首先充实调整村级治保调解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深入一线,以案释法,解决问题。另外有重点地进行面授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使我乡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加强防控网络体系建设,每年都投入10多万元用于技防设施建设,现已做到技防设施“全覆盖”,组建乡镇专职巡防队一支,义务巡防队22支,人员共计120人。落实人防、物防,并贯彻“严打”方针,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为了加强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力度,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几年来,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制定完善了各项方案,切实排摸出社会不安定因素,消除社会上各种骚动。与“四五”普法期间相比,全乡的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无恶性案件发生。净化了我乡的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提高,我们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抓实、抓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乡工作。重点抓好企业重大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土地法的宣传教育,使很多村民通过学习,懂得了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从而使企业的发展顺利进行,有效地促进了厂群关系。确保政府和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对依法治村的促进作用。我们建立依法治村工作小组由村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召开村三套班子成员、党员、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依法治村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广落实“4+2工作法”,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第四,以司法所、派出所为主干力量,定期组织村级综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同时结合村务公开栏,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四是对开展小区依法治理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进小区”活动,在小区内建设了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完善了小区法律服务机制,使居民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使小区管理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小区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刑事案件零发案,小区基本保持稳定。通过五年的普法教育宣传,全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随着**乡的迅猛发展,“五五”普法的成效将不断凸显。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7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第8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行署民族宗教局:

根据行署民族宗教局大民宗字(2006)21号《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加大措施,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增强,依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增长了法律知识,掌握了宪法、其他基本法律以及民族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和行署民族宗教局关于“四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加区 “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普法活动开始之初,就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安排和计划,抓好全体民族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组织全体民族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体民族干部的法律意识,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工作。还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2000年至2006年普法教育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目标为“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二、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普法宣传氛围。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少数民族法制意识,我局把开展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宪法》、《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五”普法以来,通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以及各类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法制专栏、举办法律讲座、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活动。2005年7月18日在新世纪广场与行署民族宗教局联合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版,设立咨询台,发放少数民族法律宣传单千余份。大力宣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民族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气。

三、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推进少数民族法制宣传工作中,加区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关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的“关口”前移。提出“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防查并重”的口号,在处理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案件中,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少数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1、强化执法责任。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得到落实。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措施,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2、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设立公示栏、印发公开手册等政务公开措施。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手续。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 加区民族宗教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族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族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广大民族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在各项民族管理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族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收效显著,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初步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民族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了较大进步。

五、“四五“普法工作的体会

    1、普法工作要重在经常。普法工作是宗教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作为一项经常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研究,常抓不懈,督促检查,持之以恒。

2、普法工作要重在开拓。要积极探索务实开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点面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常用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上下结合,努力营造氛围。要使普法工作下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要用生动活泼、寓教于乐、赏心悦目、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增强普法宣传效果,营造普法工作氛围。

六、“四五”普法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2、合理安排普法内容。普法工作是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因此,今后要继续坚持长期普法的指导思想。在普法内容方面,要围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探讨些难点、热点问题,加大教育的深度;对全社会而言不仅要宣传公共法律法规,更要宣传少数民族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还要增强普法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感染力,注重不同层面的宣传,力求通俗易懂。

 

 

第9篇: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普法 性质 反思 重构

普法是一项特殊的国民教育工作

科学地界定事物的性质,是科学认识和改造事物的前提。普法是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使全体国民掌握法律常识的一种活动,本质上为国民教育活动的一种,属于法制教育中的普法教育。但普法也具有区别于其他国民教育活动的特殊点:①

从法治动态运行角度看,普法属于动态法治的一个环节。依照我国主流法学理论观点,法治一般包含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几个环节。在后三个环节,涉法主体被推定为已知晓法律。然而,立法环节并不包含学法。因此,涉法主体知法的推定仅为法律技术层面的推定。事实层面上,法律的公布并不意味着涉法主体知法。从立法到知法,中间尚需一个学法环节。将学法(普法)作为动态法治运行的一个环节,既是解决知与不知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对法治运行环节理论的丰富。因此,有必要将普法提高到法治动态运行的一个必要环节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所谓必要,意即,无普法,则无法治。

从普法的内容看,“法乃公器”。普法所要学习的对象为法。“法乃公器”,②这是法与其他知识的显著不同点。“法乃公器”自身要求,法律不应为一国某个群体或个体所专有,而应为所有涉法主体掌握。我国普法正是正确地认识了法治之法的这个特点而启动和实施的,也应依照这个特点使一切涉法主体掌握法。

从普法的对象看,一切涉法主体皆为普法的对象。这既是作为普法内容的法的要求,也是普法作为动态法治链条上必要环节的要求。法要求掌握一切涉法主体,一切涉法主体需要掌握法律。这是法治的应有逻辑。由此推出,普法中,一切涉法主体皆有平等学法的权利及义务,普法中不应存在优先权和特权,应破除普法教育中的特权思想。

对我国目前普法的几点反思与重构

对普法主体的反思与重构。历次普法规划都非常重视普法主体问题。总体而言,历次普法对象及重点对象一直在逐步扩大。这表现在,一方面,领导干部与青少年一直是历次普法的重点对象;另一方面,从“二五”普法开始,执法干部、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司法与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与农民渐次被列为普法重点对象。这种趋势总体上值得肯定,但有以下几点尚需改进:

一、应取消将领导干部作为固定普法重点的做法。历次普法都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固定重点,并且对其规定也最为完善、最有保障。普法中“领导先行”的做法实为官本位及特权思想在普法中的残余,不仅与平等普法要求不符,而且与“一五”普法规划首倡的向全体公民普法的初衷背道而驰。普法动用之资源为公共资源,依法就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应取之于民而优先用之于官。领导者优先于普通公民普法的做法,在实践中必然导致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远远高于普通百姓。这一矛盾在“六五”普法中就有所体现,例如:“六五”普法一方面继续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另一方面却规定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任职前应进行法律知识考察、考试、考核。依此,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应作为任职条件,而非优先接受法律普及教育的条件。换言之,领导干部如果连普法要求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都不具备,那么根本不应获得相应职位。

二、应取消重点对象、次重点对象与非重点对象的区分。历次普法的另一特点在于在重点之中还区分了次重点。这表现在历次规划对领导干部以外的其余重点的规定无论从组织上,还是人财物力投入、考核办法等角度看,都无法与领导干部普法相媲美。这种区分不仅与法治要求的人人知法相违背,也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存在抵触。实践中必然会导致非重点对象徘徊在普法之外,成为普法教育的盲区,沦为某种意义上的被抛弃者与受侵害者。

三、应保障一切涉法主体平等地接受普法教育的权利。从历次普法受教育对象看,普法受教育对象也在扩大。例如,企业经营管理者、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宣传教育工作者、农民渐次被纳入普法重点。然而广大城镇职工、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普通职工、个体工商户等则被边缘化,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因为多种原因无法有效开展。这使得普法的普及性大打折扣,严重侵害了这些涉法主体平等接受普法教育的权利。因此,如何做到普法不留“死角”、名实相符,是新阶段普法工作应予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普法内容的反思与重构。历次普法皆有明确的普法内容。如,“一五”普法的“十法一条例”,“二五”普法的土地管理法、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等。这些新纳入普法内容的共同点在于,其皆为新制定的法。此后的历次普法内容的扩大延续了“二五”普法这一做法。笔者以为,对普法内容的规定有以下不足:

一、分类指导原则的缺陷。首先,分类指导原则与法的效力范围存在冲突。我国普法的内容涵盖宪法、法律、法规这三个效力层级的规范,在对人效力上范围极为广泛。以行政法律为例,既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又涉及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但普法中,行政法律却仅作为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的要求而被提出。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行政法律普法事实上成为普法工作中有待填补的空白。这显然与普法中的分类指导原则本意相违背。因为分类指导原则性的本意显然在于,应受某部法律调整的所有主体都应纳入该部门或亚部门法律法规的普法对象中去。因此,如何解决好分类指导原则与法律效力范围之间的冲突是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应该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其次,分类指导原则与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存在冲突。历次普法总体上将不同层次的受教育者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即,领导干部、其他职业群体、一切公民。但对于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在普法要求、普法形式、普法投入、普法考核上都存在差异。例如,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只进行法律常识普及教育;对职业群体包括公务员增加了学习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领导干部除进行职业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求学习法律基本理论。这导致普法过程中,不但重点对象与非重点对象存在受教育上的不平等,而且重点对象之间也存在着受教育上的不平等。

二、力求实效原则的缺陷。首先,力求实效原则与分类指导原则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仔细分析分类指导原则与力求实效原则的关系,不难发现,普法规划中的力求实效原则是受到分类指导原则制约的,是基于分类指导原则下的力求实效。换言之,力求实效原则所追求的“效”实际上就是使分类指导原则界定的各类主体皆能完成普法规划所规定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任务。由此,这个“效”在实践中也就只能表现为,通过普法工作导致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所获得的普法教育资源不同,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所形成的法律观念存在水平上的差异。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效果反映了目前的普法教育实际上陷入了“精英教育”的泥潭。其次,力求实效原则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差距。由于普法区分重点与非重点,普法还存在真空和留白,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导致普法在实际效果上难以达到普法的初衷。其突出表现就在于对于非重点对象和重点对象中的次重点对象的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大多数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对普法形式的反思与建议。一、传统普法形式及其实效性简评。“一五”普法以来,经过25年的普法,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面授为主干,媒体普法、文艺普法为辅助的普法形式。除了媒体普法中的法制报刊及栏目,以及教育机构(包含党校、团校)普法具有长效机制外,众多普法形式持久性差,且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泛的弊端,导致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二、传统普法形式实效性差的根源。传统普法形式下,之所以最终出现普法工作走过场的局面,其根源不在于普法形式本身,而在于上述普法形式与普法新形势的要求出现了冲突。如何解决这一冲突?马克思主义者应采取的态度是:抛弃形式,改造内容。③这也是我们对于当前普法形式问题应采取的科学态度。三、建议。要使新阶段的普法活动深入进行下去并取得实效,首先需要对传统普法形式中尚能适应新的普法国情、省情的形式加以保留,对不适应新情况的传统普法形式加以限制、改造甚至抛弃。同时,还需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创新普法形式,使之适应新的国情、省情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例如,随着互联网及数字电视等电子数据交换、存储系统的发展,各级普法工作机构应大力发展以网络及多媒体为载体的普法新形式。(作者为淮阴工学院思政部副教授;本文系淮阴工学院校级课题《基于法治动态运行及法制教育二元化视角的普法基本理论及对策研究》的中期成果之一,立项编号:HGB1113)

注释

①卓泽渊:《法学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63~2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