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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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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第1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范文

一、2011年的工作总结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农经干部素质

农村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范围广,业务要求精,工作要求细,因此,今年在镇领导统一布置下,大家狠抓业务学习,不断充电,掌握业务知识,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2、协助“三资”办,对村帐务实行委托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要求,“三资”代管后,各村帐务要实行电算化管理,我们办公室将所有村帐进行整理,配合村将帐务移交镇“三资”办公室。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终于将村帐安全地移交至“三资”办,理清了多年积累的难题,并配合“三资”办完成电脑输入工作。

3、配合镇纪委、财政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财务代管后,我们并没有放松对村财务的监管工作,在镇纪委的牵头下,配合财政对各村的收支单据进行审计,发现不合理的开支,坚决制止,不予入帐,发现不清楚、不规范的单据及时查询、改正,从而避免了村级财务混乱的现象。通过历时两个余月的时间,对全镇23个村的财务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并汇总装订成册交镇党委、政府,真正在财务这块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工作。

4、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今年农经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常入村入户走访调查,看一看、问一问有没有对农户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各项惠民补贴有没有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分发农民负担监督卡工作,坚决杜绝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发生。

5、做好土地纠纷调解工作

由于我镇的新农村工作在全县乃至全市达到了认可,但其背后我们办公室人员会同国土部门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实地丈量,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由于地界不清,对所承包的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地邻间产生纠纷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农户到镇上部门反映,形成不安定因素。我们办公室特别是缪站长热情接待他们,立即查找土地承包合同,并对当事人讲解土地承包法,依法处理,使群众满意而归,安心从事农业生产。

6、积极引导农民合理流转土地,提高土地效益

为加强土地集约化生产,提高土地效益。今年我们办公室配合镇政府、国土部门引导农民合理进行土地流转,我镇31个村(居)成立了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至目前,全镇共流转土地面积26000多亩,其中通过合作社集中流转16800亩,群众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自行流转近1万亩,流转率已达26%,为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2012年工作思路

1、继续配合“三资”办做好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

2、对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

3、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继续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整体效益;

4、解决好土地纠纷;

第2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范文

这次召开的全县林改工作总结暨表彰会是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一次高规格、高规模的重要会议。刚才,校副县长对全县三年来林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作了全面客观的总结,表彰奖励了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州林改办常务副主任李忠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全县林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们最大的特点是山区面积大、农村交通不便、村寨居住分散、工作条件艰苦。三年来,全县林改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为促进全县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尤为值得肯定。一是明晰了山林产权,激活了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全县完成林地外业确权林地3.5万宗,林地确权到户率达到100%,共发放林权证17479本,发证率98%;全县确权农地206510宗,占应确权面积的100%,共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3493本,发证率93.2%。林地确权后,群众主动投入资金,把植树造林当作增加收入的一种有效途径,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二是盘活了林业资产。通过积极引导林农以林权抵押贷款获取发展资金,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发展规模,极大地促进我县林业经济发展。,我/,!/县林权抵押贷款已突破2.5亿元,比增长了410%。三是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做好林改业务工作的同时,广大林改工作队员还把林改工作作为普法教育活动的主战场,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及时合理合法地调处林权及农地经营权纠纷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关键。这次林改工作共排查林权纠纷767宗,已调处756起,调处率98.5%;排查农地纠纷937起,已调处917起,调处率97.8%。这些纠纷的成功调处,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积留、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树立了党委、政府勤政为民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全体林改队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全县各族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改领导小组,向为全县林改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同时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在下步工作中,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为做好我县林改工作再创佳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明晰产权任务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商品林发证进度比较慢,一些地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认真整改。二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部分村寨矛盾纠纷突出。三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比如生态公益林和国有林的保护压力增大,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与时俱进,促进全县林产业可持续发展

我县有发展林产业的优势和条件,县委、县政府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稳步推进林改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林产业发展,确定将林业作为全县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此,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步伐,促进全县林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努力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巩固这一基石和基础。因此,一定要让群众认识到,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这个核心是不会变的。一要稳定农民与村集体的承包关系。要维护农民的林地初始承包权,农民与村集体的初始承包关系不因流转而改变。承包期内,集体不得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的林地。承包期满的林地,原则上必须落实家庭承包政策。二要加快林改步伐。要继续坚持主体改革中的成功做法,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倾听民愿、集中民智,破解改革中的难题。对群众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作为重点问题加以解决。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三要规范林地资源流转。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虽然落实了经营主体,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之也出现了个体小生产与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因此,切实做好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是实现林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尽快出台《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流转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保护林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要加大对林木的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伐、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为防止炒买炒卖、低卖贱卖山林,森林资源流转必须进入县林权交易管理中心,进行信息、交易和林权变更。

(二)切实解决林改后续关键性问题。林改后,农民最关心的是发展林业的资金从哪里来?自己种的树什么时候能砍?效益怎么提高?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要加大林业融资改革,突破林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融资成本,开发金融新产品,扩大贷款规模。林业部门要为 防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创造条件,抵押贷款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对贷款到期后无法还贷,经招标拍卖仍无法变现的抵押林木,符合采伐条件的,要合理安排采伐指标,盘活信贷资产。同时,要注意解决林业贷款利率偏高的问题,采取一些措施,使林业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二要加大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林木处置权。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科学安排伐区,合理分配采伐指标,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推动森林经营走上积极保护、大力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路子。这项工作可以先试点、逐步推广,相信群众能处理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三要加大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从行业管理、信贷融资、采伐指标、科技服务等方面加以扶持。鼓励企业与农民合作建立原料林基地,实行林企一体化经营。

(三)切实改进林业管理与服务。要从满足我县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服务。

一要完善林业服务体系。要健全网络化的林业服务中心,形成区域性网络,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要扶持一批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设计、木材检验、林业物证鉴定等中介机构,发展各类专业化的林业行业协会。

二要完善林业管理体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机构,理顺关系,逐步建立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新体制。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县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稳定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

三要完善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林木种苗科技攻关,引进优良外来树种,开发本土树种。加强农村林业技术员培训,适当提高补助。培育林业科技示范户,形成以林业站、科技推广站为主,林业协会、林业技术员为补充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四)切实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我县森林覆盖率达86.24%,林木总蓄积量达6372.4万立方米。但由于受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等问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意见》确定的中低产林评判标准,我县中低产林面积达72万亩。这些中低产林如果不进行改造,农民就难以从分到的林地中得到更多的经济收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同时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是充分发挥我县自然条件和林地生产潜力,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加资源,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减轻公益林保护压力,解决我县林地需求矛盾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一是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是要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依法维护林权所有者权益;三是要强化科技,提质增效;四是要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五是要及时兑现有关政策。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近年来,随着橡胶、茶叶等经济作物价格的暴涨,我县出现了林地资源无序开发、农村土地盲目流转、有林轮歇地无序转让的现象,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加大,困难增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一要完善征占用审核、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快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二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管理重点公益林,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大力开发森林旅游、森林药材、野生动物驯养和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资源开发等非木质林业产业,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经济功能和经济效益。三要加强对全县国有林的监管,坚决打击借林改之机蚕食、侵占国有林地,盗伐国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六)切实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两个基本目标。我县林产业发展条件较好,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全力发展竹产业,大力发展庭院化石斛种植和林下生态养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科学规划,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和补助力度,重点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产品精深加工程度,增加附加值,确保把区位优势、林区巨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让广大群众分享到林业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我县的林权制度主题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这并不等于我县的林改工作就已经彻底结束,许多后续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林改工作的领导,做到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弱,强化的各项措施不松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从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转变作风抓落实、基本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上再动员、再鼓劲、再督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认真对照检查林改方案和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补充的补充,需要完善的完善,切实把中央和省、州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深入更扎实地开展下去。各级各部门要把林改工作列为行政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将林改工作的成效纳入绩效管理、年终考核、部门行风评议、干部任用等的重点内容,对林改工作政策要研究透,重点要抓住,疑难问题要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不扎实拖了后腿,甚至出了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