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精选(九篇)

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

第1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内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12〕36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境内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通过构建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完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包括路政管理单位,下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快捷的信息报送机制和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成。

(一)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援救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境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境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高速公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承担一般以上或超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处置能力的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全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对处置和救援行动做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通讯及相关救援设施设备;必要时请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给予支援;研究解决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县安全监管局:参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运输安全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受县政府委托或依照权限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展高速公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查工作,并协助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抢险、救援人员及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开辟临时通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

县公安局:组织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周边秩序,提供相关的救援器材和装备,协助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县消防大队:承担综合应急救援职责,带领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或参与起火燃烧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现场施救、抢险等工作;定期对境内高速公路隧道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整改消防隐患。

县卫生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现场,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和涉险人员的救治和重伤员转送治疗、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供分析评估报告,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县环保局:调查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加强对有危险化学品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救援期间重要救援物资和生活必备品的供应。

县民政局:参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特别是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以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县国土资源局:提供高速公路一定范围内地质灾害预防预警资料和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速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协调高速公路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规定标准配备、维护高速公路安全防范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条件下高速公路保畅通的工作;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应急办()报送信息。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级别的交通管制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次生事故,控制事态影响;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应急办()报送信息。

高速公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并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二)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受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报告情况;下达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援指令;制订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组织实施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工作;组织综合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救援;统计分析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规律及特点,为积极预防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修订完善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完成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其主要职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统筹指挥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组织调配救援物资装备;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援救情况及相关事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高速公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规范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根据《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标准分为四个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级别划分标准见附件4),依次用红、橙、黄、蓝颜色表示。

当接到Ⅳ级突发事件报告时,由高速公路相关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疏导堵塞,尽快恢复交通,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如确有需要,可请求当地政府协助援救。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迅速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县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大小等情况,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接到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时,高速公路相关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除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外,还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也可以同时上报县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迅速启动相关预案,协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对和处置工作。

四、完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第2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应急管理

我国高速公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加快发展,随着认识的统一以及经验的积累,特别是社会经济发展对高速公路的新需求不断增加,高速公路建设呈现出跨越式的迅猛发展态势。随着高速公路在国民经济建设和人们生产生活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对高速公路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近年来,一系列高速公路重大突发事件不时见诸于媒体,尤其是在今年初发生的五十年旱见的冰雪灾害中,高速公路应急管理能力遭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引起了业内人士、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的深刻反思,更进一步凸现出高速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种类及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恐怖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事件。要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首先必须对高速公路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预期影响具有清醒而充分的认识。综合多年来国内外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1重(特)大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发生碰撞或翻覆,造成多人伤亡或交通堵塞、中断的事件。

1.2自然灾害:包括出现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以及发生洪水、泥石流、滑坡、塌方、地震等地质灾害。

1.3火灾、爆炸:高速公路设施或通行车辆发生失火或爆炸。

1.4危化品泄漏:高速公路通行车辆运载的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化学物品,因装载不规范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泄漏。

1.5公路严重损毁:高速公路路面发生坍塌,或公路桥梁、涵洞、上跨桥等构造物发生垮塌、损毁及承载能力严重下降等。

1.6:群体性组织为表达自身利益诉求,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对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和运营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1.7恐怖事件:恐怖组织或个人使用暴力或其他破坏手段,攻击高速公路及其设施、通行车辆和人员,制造社会恐慌,以胁迫政府或社会满足其政治要求。

1.8治安刑事案件: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如盗窃、抢劫、聚众斗殴、人身伤害等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危及高速公路正常营运的案件。

1.9共卫生事件: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对高速公路的预期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最直接、最常见的是交通影响,如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下降、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降低,以及道路拥堵、中断、乃至封闭等。其次是经济影响,包括设施及车货损毁、人员伤亡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通行费下降、运输中断带来的社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体系趋紧等各方面间接经济损失。第三是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危化品泄漏、蔓延后,对公共水体和周边空气、农田、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重大污染。最后,还可能带来政治影响,对公众生活、社会稳定、政府形象产生的一系列影响。以上各方面的影响,有些情形下是单独发生,也有可能通过竞合后产生综合效应;有些影响是短期的、可测的,但更多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难以估量的。

2. 当前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的主要力量是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路政、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再通知急救、消防、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在处置过程中,运营单位主要负责监控、报警、联络,路政部门负责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护秩序,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责任认定和治安刑事案件,急救部门负责人员伤亡处理,消防则负责火灾、危化品泄漏的处置。环保、公安、安监则视情况分别参与环境污染、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以上单位或部门,主要是通过接警单位对信息进行处理,然后按照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相互通报信息,分别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部门)之间主要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沟通。而涉及到跨路段的应急处置,尤其是跨省际路段的应急处置时,则往往要通过有关上级部门进行协调。

根据当前现状看来,我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2.1预警监测力度不够。在应急管理的运作程序上,全国高速公路都不同程度存在重突发事件爆发后的现场处理,而轻事前预警和善后的现象,呈现出两头轻中间重的畸形资源格局。目前已建或在建的高速公路,大多数已配备了先进的监控、通信等机电系统,但这些系统大都服务于收费管理和内部通信,缺乏对如恶劣天气等各种交通异常信息进行有目的的监测、采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提前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目前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信息还是来源于当事人或目击者报警,以及巡查人员发现,难以做到有效的事前预防。

第3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关键词公路;应急处置;抢险

中图分类号: X734 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龙泉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边境,交通战略位置十分重要。龙泉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级市。全市已通车公里里程2233.4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2.46公里,省道公路171.249公里。公路密度75公里/百平方公里。

随着龙泉市公路路网结构的逐步建立,形成了以境内1条高速公路及3条省道为主干,农村公路为支线的公路网络,公路通行交通量也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管理的压力逐渐加大,急需提升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2应急抢险形势分析

2.1公路灾害常见类型

因龙泉市地理特性和地貌特征影响,主汛期强降雨、台风引发降雨、极端天气长时间持续阴雨和气候变化及交通行为、农林与建设活动等,引发的公路灾害常见类型为:

(1)公路水毁:①公路边坡失稳破坏;②挡墙失稳或破坏;③桥梁水毁;④涵洞水毁;⑤路基水毁;⑥路面水毁;⑦路肩边沟水毁;⑧其它类型水毁(含附属设施)。

(2)雨雪冰冻灾害天气。

(3)其它灾害:①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发的公路灾害;②农林等生产活动及开发建设引发的公路灾害。

2.2干线公路易发灾害分析

辖区境内3条干线公路根据灾害类型和季节特点,发生的概率为:

(1)S227遂龙线公路水毁每年的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占70%,雨雪冰冻占10%,其它强降雨占20%;其它灾害不确定,但汛期和台风及低温发生频率较大。

(2)S229龙后线公路水毁每年的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占50%,雨雪冰冻占7%,其它强降雨占43%;其它灾害不确定,但汛期、台风和高温、低温及节假日期间发生频率较大,若是G25高速龙庆段封闭影响,极易诱发公路灾害。

(3)S328丽浦线公路水毁每年的主汛期和台风影响期占60%,雨雪冰冻占15%,其它强降雨占20%,其它不确定因素占5%;其它灾害不确定,但汛期、台风和高温、低温及节假日期间发生频率较大,尤其是G25高速封闭影响,极易诱发公路灾害。

2.2应急抢险中心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龙泉市公路管理部门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仍有待提高,抵抗水毁、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仍然比较薄弱,面对突发的公路交通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仍不健全,业务部门间协调不畅,信息共享困难,保障资金与专业人员缺乏,尚未建立起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规划方案,不仅是我市公路网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等交通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建设的需要,而且也符合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成立部、省、地市三级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的要求,通过试点建设将指导我市逐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公路网的安全性能和通行效率,增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的服务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3应急抢险机构及资源现状

3.1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龙泉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根据“统一指挥、平战结合、分级负责、高效运转”的公路应急抢险精神,建成集公路网养护、路政管理、公路应急抢险、大型机械设备停放与维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并建立了龙泉公路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日常管理机构等。

3.2应急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依托现有资源,组建了公路应急保障抢险中心和队伍。龙泉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在养护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现有在编应急抢险人84人,以抢险中心为主,各养护站为依托展开工作。以市区为中心可同时向五个方向去执行应急抢险任务。主要有:①龙泉市应急抢险中心;②黄庄桥分队;③豫章分队;④八都分队;⑤安仁分队;⑥岭根分队。

3.3应急抢险中心站房建设

龙泉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担负着龙泉市公路应急抢险及支援周边地区应急职能,目前已基本完成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应急中心总建筑面积3891.42平方米。

3.4应急抢险设备及作业情况

(1)现有设备情况

龙泉市公路管理局现有各种机械设备140台套,可以用于抢养两用的机械设备35台套,其中运输类18台、机电类2套、切割类2台、 除雪类3套、清洗类2台、清扫类1台、挖掘类7台。正常情况下,运输类分布在各公路养护站,挖掘类主要养护大站配置1台,其余各类抢险机械设备全部集中在应急抢险中心,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灵活使用的管理模式。

(2)机械设备抢险作业情况

公路抢险机械设备中装载机由于平时应急抢险时移动方便,使用频率为最高。挖机等自行速度慢以及大型抢险设备的设备由于目前因为没有平板车,移运不便,不能及时到达抢险现场。

3.5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我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在抢险和处置突发事件时的作用,把应急预案作为抢险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并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地梳理,在全面总结以往抢险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充实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从灾害发生的规律和实际处置全过程着手,对应急抢险的组织保障、人员落实、抢险机械和物质的准备以及应急行动程序等各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和方案,使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

3.6监测预警网络逐步完善

龙泉市公路监控系统是公路应急抢险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全市境内省道干线公路上以及农村公路的隧道、桥梁、高速入口、水库边、村口、被交道口及治超站等重要站点、重要路段以自建形式设置固定监控,并以共享方式接入局指挥中心。同时,还为部分路政、养护巡查车和基层站队配备了远程视频采集系统,依托该系统在巡查过程中对干线公路进行流动监控,采用3G 无线传输技术将车辆巡查的路况信息实时上传到局指挥中心。

3.7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完成

指挥中心系统以及路况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应急处置平台已投入应用。

3.8培训演练机制得到加强

在应用新设备、新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每年组织公路系统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并通过组织培训,加强机驾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抢险人员的综合技能。

4下阶段还需完善的工作

4.1应急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公路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人员不足、职责不明、办公场所及设备缺乏、经费较少等问题,在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等过程中的归口管理权限不明确,难以有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运转枢纽的职能。

4.2应急预案体系有待进一步规范

虽然市县两级公路主管部门都已制定了相关预案,但市县预案尚未进行有效的衔接和动态管理;部分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部分预案内容不够全面,缺少防范应对次生、衍生灾害的内容;预案的管理还停留在纸质管理上,没有与应急指挥系统工作流程相结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针对预案的演练工作还需加强。

4.3应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各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割、条块分治、信息不畅、主体单一等问题。属地管理、跨区域联防等实际难度大。人力、物力资源整合不够、分配不科学,造成决策迟缓、成本过高等问题。社会投融资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4应急监测预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地区尚未建立公路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已经建立的存在技术水平不够高、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公路运行监测监控系统覆盖率还很低,还不能满足对干线公路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的全面覆盖监控。

4.5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

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平台硬件体系虽然已经搭建起来,但软件体系建设还很薄弱,应急处置核心的软件业务系统——应急处置业务管理系统尚未建设,现有应急指挥全靠人为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应急处置效率低下。省市县三级应急平台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无法实现。

4.6应急抢险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

基层的综合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偏少,汛期抢险人手不足。一线人员老龄化,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特别是机械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人员紧缺。抢险人员素质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装备相对落后,尤其是大型和特种专用装备缺乏,基层应急设施和装备不足,现场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快速处置重大、特大事故能力与实战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5结束语

公路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在紧扣公路管理行业发展实际需求下,积极探索应急管理信息和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公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应急指挥、便民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

【2】《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

第4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交通部门职能分工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金华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政府领导,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交通主管部门要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1.5工作机制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管理职责

2.1县交通局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制度,制定本地区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指挥、协调本地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事故动态,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市质监站报告事故情况;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本地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程建设副局长(党委委员)、公路段段长任副组长,工程科、运管科、质监所负责人及公路段分管工程建设副段长任组员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报警联络电话:*(局运管科),

*(局工程科),*(传真),*(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室)。

2.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2.2.1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审查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具备在情况紧急时能及时调用的能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交通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2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见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2.3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在该项目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的责任人,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内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配合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监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应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严格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月度计量支付管理;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局定期开展预测信息接收,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对工程施工作业环境风险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向施工、监理单位预测信息,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

3.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县交通局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它预测预警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3.2事故预防

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县交通局及时向本地区的建设单位预警信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监理工程师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1.2报告程序

发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建设单位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交通局、市质监站和其他有关部门快报(见附件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同时向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县交通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和市质监站。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4.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4.2应急处置

4.2.1处置原则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人、或一次重伤1-3人、或涉险1-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发生一次死亡(失踪)2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涉险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县交通局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相关成员组成现场督导组赶赴现场。

4.2.2现场处理

(1)县交通局派出现场督导组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实地指导督办,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金华市交通局有关领导报告。

(2)县交通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金华市交通局续报有关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或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4.3信息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5.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交通局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及时向负有该项目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6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1)县交通局定期研究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职责范围内所属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进行有效监理。

(3)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督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等情况。

(5)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消防、卫生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2宣教保障

各单位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纪录。

6.3人力保障

(1)建立由县交通局及建设项目等两个层面组成的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县交通局的管理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4财力保障

(1)县交通局每年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帐。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

6.5演练保障

建设、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制定应急工作演习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习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第5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时常会遭受洪涝、台风、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进入了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然而突发公共事件有很强的随机性和不可预见性,以我国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对于突发事件尚无法避免及准确预测,那么应急管理体系和各类应急预案是减少公共突发事件损失的唯一手段。

本文所称的公路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公路即附属设施被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危机公路运行安全的紧急事件。各类突发事件对公路的预期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最直接、最常见的是交通影响,如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下降、公路通行能力降低,以及道路拥堵、中断、乃至封闭等;其次,是经济影响,包括设施及货车损毁、人员伤亡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通行费下降、运输中断带来的社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体系趋紧等各方面间接经济损失;第三是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危化品泄露、蔓延后,对公共水体和周边空气、农田、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重大污染;最后,还可能带来整治影响,对公众生活、社会稳定、政府形象产生的一系列影响。以上各方面的影响,有些情况是单独发生,也有可能产生综合效应;有些影响是短期、可预测,但更多重大公路突发时间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难以估量的。

如何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交通行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努力提高公路灾害应急管理,从运行、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宣传等方面对体系经行合理构建,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挑战。

二、处置原则

提高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的应急策略,灵活掌握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原则,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这是我们必须引足够重视的一件重要工作。

1、政府主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有国务院规定”。普通干线公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生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毫无疑问,公路应急管理依法应当由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只有政府对普通干线公路紧急突发时间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才能充分有效的协调各职能部门,才能及时高效的调集各类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效率。

2、快速反应原则

据现有研究表明,公路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没缩短1分钟,时间清除时间可缩短4到5分钟;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5%以上,如果有效救援能在30分钟内实现,事故致死率将大为降低。因此,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和时间清除时间,具有重要意义,是公路应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原则。要实现快速反应,首先要在公路沿线合力分配和布局救援力量,采取就近调度;其次要不断改进应急救援装备,提高救援能力;最后要强化各部门预警和值班管理,明确制定接处警响应时间,科学量化指标,切实保障处置救援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基层公路系统而言,在普通干线公路,原本就有许多养护作业的工人,巡逻的路政队员,如何发挥这些职工的潜能,让他们了解并掌握公路突发灾害处理的原则,更能极大的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3、统一协调原则

必须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普通干线公路作为交通运输领域覆盖面最广,惠及民众最多的交通干线,在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的,就必须形成一个群策群力、齐抓共管、良好和谐的局面。一要加强与驻地党政机关的协作,建立起汇报与协调沟通机制,争取到驻地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从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建立起气象信息预报机制,做到恶劣天气早知道、早预防、早部署,力争掌握工作的主动性;三要加强与清障、施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起快速救援机制,构筑起高效、灵活的公路交通安全“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必须加强与周边公安机关、交警、运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联勤机制,使其分担起突发事件实施分流时的疏导任务,以防止造成公路瘫痪。

4、不封闭或少封闭原则

尽最大努力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安全、高效、面广的作用。因特殊情况需关闭公路(单项或双向)部分路段时,必须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如果是,还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辖区公安分局报告,要求党委、政府、公安、武警等各方面力量的支援,同时向参与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三、处置措施

公路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牵涉广泛性,要求必须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由市局或区局组建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场所或设施、岗位所指定的应急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一般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可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公路路政支队队长任副组长,公路路政支队、办公室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分管领导任组长,养护科负责人任副组长,养护科以及分管设备和排障的工作人员、收费站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3、后勤保障小组

有分管后勤工作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调查善后小组

由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财务科、养护科、公路路政支队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公路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统计,组织事件调研工作;拟定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分管工程领导任组长,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三级以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调差善后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

四、信息及对外宣传

把信息宣传作为一个重点讨论,其主要原因是公路突发事件常常对公众生活、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形象常常能产生深远、难以估量的影响。而随着公共媒体日趋发达的今天,特别是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因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跟风、起哄,让原本简单、清晰的事件扩大化、复杂化的情况不在少数。熟话说“事怕颠倒理怕反”,只有在公路应急管理过程中,充分重视公民的知情权,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机制,准确、及时信息,有理有据的正确说明,才能最大限度的压缩一切有害信息的存在空间,为处置突发事件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为此,国家交通运输部2009年4月专门出台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宣传已作为该预案的一部分,需要我们加强公路行业应急宣传服务水平的提升,树立公路行业良好形象。

1、建立统一规范的应急宣传制度

要使公路应急宣传工作适应当前公路大发展的形势,必须要有制度保证,使应急宣传的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出适合基层单位实际的应急宣传制度,规范经费和设备的管理、信息、新闻稿件的审核等,使应急宣传经费和设备有保障,上下级宣传口径一致。

2、加强各种预案的演习,提升应急宣传效果

应急演习的目的是通过培训、评估、改进等手段,提高基层单位职工综合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核查中的缺陷和不足,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也是对广大职工的一种最好的应急宣传教育。建议每年对各种预案,特别是不易发生的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做一次演习,使职工受到良好的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3、建立一套科学的应急宣传体系

第6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2011年3月,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日本NKK电视台在地震发生后12秒播出了地震信息并且在6分钟内发出了海啸预警,广播信号在城市警报响起的同时播出地震预测地区的信息,反应迅速,应对及时,以最大程度减小了二次伤亡和损失,很多人听到警报广播后抓住海啸来临前的短暂时间成功逃离险境。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广播电视作为政府应急信息的重要渠道,美国早在1963年就开始建设应急广播系统。广播成为紧急报警系统和救援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广播信息迅速、传播便捷、覆盖面广、伴随性强,不受地理障碍限制等优势,是国家应急信息最佳平台之一。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传播、应急疏散、应急调度、应急救援等层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的应急广播系统也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继2006年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已被列入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这意味着国家应急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应急广播体系从国家战略层面逐步建设。省级媒体作为省级政府应急预案中的组成部分,在信息、沟通情况、保障救援、引导舆论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安徽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发挥自身优势,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报道经验。建台之初,安徽交通广播就建立了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报道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重要程度,分别采取相应措施。2006年合肥市区暴雨、2008年抗击冰雪、2009年四牌楼塌陷事故、2010年合安高速多车连环车祸……自开播以来,安徽交通广播在应对历次暴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的特重大交通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报道方面,由于信息准确、及时,发挥作用明显,工作得到了安徽听众,以及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的充分肯定。

2011年9月1日“安徽省应急广播”授牌仪式在合肥举行,这标志着我国第一家省级政府应急广播正式成立,安徽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正式成为安徽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突发信息平台。这一突破性的举措将为建立地方应急广播频率,实现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社会功能带来新的探索。“安徽省应急广播”成立两年多来,在日常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采编播队伍锻炼等方面都有了更大的进展。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安徽交通广播发挥了广播在应急报道中的独特优势,在应急广播建设方面探索前行。

一、搭建常规应急平台

对很多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从日常做起,预防为先,才能未雨绸缪,因此搭建常规应急平台,制定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安徽交通广播从常规工作抓起,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完善值守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应急资料信息库。每天及时接听路况热线,保持与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铁路等相关部门联系,保持与交警部门联系,从中发现突发路况信息或突发公共事件新闻线索。责任编辑和记者每天随时关注媒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接听新闻热线,负责热线内容的核实工作,主动与业务单位联系,以了解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线索。安徽交通广播要求主持人也要善于发现节目短信平台、热线和微博中所接到的突发事件线索。

在应急处置方式方法上,有很多经验需要保存下来,可供以后参考。一个详细、完备的应急资料信息库将发挥信息储备的强大功能。如高速公路、国省道各类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提示;如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车友预防及应对措施;再如地震等地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知识,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护知识等。平时做好资料库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并进行分类整理,方便调取。

此外,安徽交通广播还在技术保障、媒体合作、政府管理等方面搭建起一个应急准备平台,随时满足应急传播和管理的需要。

二、搭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置平台

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广播可以迅速及时地信息,可以进行便捷高效的连线互动,广播因为其传播终端方便携带,从而具有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独特传播优势。在战争年代、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爆发时,当报纸、电视、互联网无法穿越地域和传播方式的障碍送达受灾地点时,空中电波则以“轻骑兵”的姿态冲锋在信息传播的前沿,及时向当地听众伸出援助之手,伴随危机中的人们度过最艰难的时刻。

安徽交通广播多年来在应急事件报道中,充分考虑并发挥广播的这些传播特点,在节目采编播各环节,形成一个应急处置的规范流程,搭建起一个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向公众权威信息,保障社会救援,抚慰民众心理。

安徽交通广播制定了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相关工作人员接到突发新闻线索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第一实践向新闻部负责人汇报,同时通报给节目部值班主任,重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单位。新闻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核实事件的真实性,然后迅速作出部署,安排新闻播出,派记者前往事件现场进行采访报道。一线指挥者安排工作人员整理前方报道内容,及时播出。频率节目作出相应调整,随时播出事件的进展情况,“全天候,多角度,多层面”地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应急工作流程启动后,各岗位各部门随时保持通信联络通畅,迅速进入紧急工作状态,严格按照频率应急预案执行任务,相互配合,共同应对。创新节目形式,采取立体化报道的手段,连续,滚动.不间断地播出新闻报道。

2008年,安徽遭遇重大雪灾,公路、民航全部受阻,尤其是一些高速公路临时中断,很多车友长时间被堵在路上,安徽交通广播打破节目常规,全天开通应急直播节目,第一时间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迅速和前方记者、公安交警、路政连线直播事态进展,及时雪情、交通信息,同时利用广播的优势与车友互动,舒缓车友情绪,连续直播20多个小时,为夺取抗雪救灾最后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多位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安徽交通广播先后被安徽省政府、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为“抗雪救灾先进集体”。

当突发公共事件爆发时,信息公开、透明对于有效遏制不良社会影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时如果主流媒体缺位,必然造成小道消息泛滥成灾,从而造成媒体社会公信力的下降。安徽交通广播在沟通舆情,引导舆论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安徽交通广播正在打造自己的新闻观察员队伍,每天对重要新闻和突发事件做出分析和解读。

2011年安庆“1?19”地震、桐城“6?17”地震发生后,安徽交通广播迅速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报道了震区群众的生活状况,消除了公众的恐慌心理。2011年3月16日晚上,安徽省部分地区出现抢购食盐事件。安徽交通广播派出多路记者采访,由于报道及时、权威、全面、有效,对稳定市民情绪,制止谣言风波,实现舆论引导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搭建社会救助平台

在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过后,应急广播最重要的功能体现在社会救援和心灵抚慰方面。广播在救灾和化解危机的过程中,通过电波搭建起社会资源调度的平台,为危机中的人们提供救援措施,调运救援物资,提供救援资讯,承担救援任务,广播的作用不可小觑。

2011年4月24日上午10时许,芜湖17岁小伙小陈在该市一家工厂做工时,左手拇指不小心被电锯切断。辗转了三地的医院,五个多小时后,小陈在南京第四五四医院接受了手术。之所以有这样的速度是因为马鞍山爱心车队与南京两地的爱心车队展开了一场“爱心接力”。类似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安徽交通广播搭建起的社会救援平台在处理这些百姓家中遇到的急事难事中同样具有实际作用和意义。

安徽交通广播还为日常性援助建立了平台。如每年为高考的考生开展爱心送考活动,由合肥市的的哥的姐自发组成的爱心车队,帮助考生和家长顺利参加考试,至今已经有11年,义务帮助50多万人次。安徽交通广播一直注重开展爱心活动,以“大家帮大家”为宗旨,开展重阳节敬老爱老、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爱心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广播是一种情感性较强的媒介,听众对于广播具有情感依赖,希望广播能够成为随身携带的知心伙伴,遇到问题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应急广播搭建起的社会平台起到沟通社会情感,抚慰听众心灵的作用,生动感人的报道成为听众心灵交汇的“桥梁”。

四、建设采编播专业应急队伍

应急广播的新闻报道质量取决于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的采编播队伍。采编播各个环节的分工合作,默契配合,是决定报道成败的关键因素。为了提高频率整体的应急能力,安徽应急广播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状态下的岗位职责采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平时加强应急业务学习和研讨,提高队伍的整体应急能力。

安徽应急广播的记者和编辑平时要了解当地基本情况,熟悉当地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新闻敏感,积累应对和报道的经验。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采访记者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对目击者、事件当事人、事件处理等人员展开广泛采访,仔细观察现场环境,确保客观、公正、准确报道。

直播室主持人同样要熟悉安徽省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主动和一线指挥人员及路况编辑加强沟通,全面清晰地掌握事件信息,了解事件最新进展,整合各类信息,组织播报。一旦遭遇突发事件,特设“应急主持人”,承担主要的电话连线和事件播报工作。

安徽省应急广播作为省级媒体,与本省听众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培育了一批忠实听众,如今,一旦哪里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听众往往都能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提供给应急广播;而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听众也总是锁定FM90.8安徽省应急广播,及时了解事件情况,由于听众黏性高,应急广播对突发事件的跟踪报道便利、高效,更有针对性,具有区域性、接近性、当地关注度高等特点。这与一支深受本地听众信任和喜爱的采编播队伍密不可分。

第7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关键词:安全保障,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0 前言

公路交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中一个发展和管理的重点之一。发展公路交通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随着公路交通的大力发展、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尽管修建了大量的交通设施,但是由各种自然因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紧急与灾害事件的发生频率不断上升,对公路交通的破坏程度不断扩大,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在对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和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负效应----公路交通灾害,如日益加剧的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环境污染、路面损坏以及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破坏等,它们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沉重的社会反应,对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如何有效地预防公路交通灾害的发生,并在灾害发生后,如何通过实施正确及时地防治对策来减轻灾害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课题。

1 国外应急系统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外的应急系统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发展很快也比较成熟。发达国家已经不局限于某一行业的应急管理,而是在城市建立一整套涵盖公安、消防、急救、交警、公共事业、民防等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在市民遇到意外时,便可以通过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享受 应急指挥调动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目前在许多国家,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事业建设的标准配置。

据一项统计,在全世界,芝加哥911 响应时间最快,平均为1.2 秒。该中心日均接警量为1.5 万件,2001 年共接警580 万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市民一年有两次通过911 请求救助。这里的911 系统能够每小时处理3000 个呼叫,使每年的呼叫能力达650 万次。早在1937 年,英国就开始使用号码999,用以报告紧急情况的发生。比利时在1964 年也开始采用999 号码。这种采用单一特服号码,并建立统一的紧急情况响应中心的优势在于,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市民可以迅速及时地得到所需的帮助,从而使生命或财产得以保全。一项由美国总统司法委员会进行的研究表明,快速反应是打击罪犯最为有效的手段。如果消防局对火警的响应时间平均能够缩短一分钟,每年便可减少数百万美元的财产损失。救护车和营救单位响应时间的缩短,可以大大降低心脏病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死亡率。

世界上的各类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出现了一大批实用的系统成果。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灾害、灾难及突发事件呈现出类型多样、综合、发生频度高、危害面广的新特点,应急指挥系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有特定功能的应用系统类型,较广泛地应用在公共安全、气象地质、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中,单一的某一行业的应急指挥体系被逐步的整合进整个城市总体经济体系之中,成为一个城市的综合应急联动系统,成为城市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设施。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1.1 专业化

在今天的信息和知识时代,应急管理的资源调度和决策不再仅仅依据指挥人员的直觉和领导的决心,它还离不开专业知识和信息系统支持。不同于传统的“110”等特定目的的通信调度系统和一些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某个角度说,现代的应急联动系统就是要支持“外行领导内行”。显然,这种支持是以通信调度为主要功能的系统所不能承担的。因此,为了避免盲目决策,现代应急管理系统应该能让指挥人员动态获得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应该从基本的通信调度“升级”为更广泛的“信息调度”,成为支持科学决策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支撑平台。只有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对于危机管理的意义,才会从“政治”和“行政”层面,深入到“知识”层面。

1.2 智能化

目前的应急管理系统开发大都基于特定的某种或多种灾害类型,一些大规模的“应急联动系统”,也不过是把不同类型的应急管理系统或信息处理系统按照一定的“预案”,进行需求的组合和系统的集成。这种“面向过去”和“面向已知”的应急管理系统,是很难具有“智能”的――它只是一个机械化的信息展示、指令传输和通信调度的平台,所有的信息流通途径都是在系统设计中或者预案中设定的;一旦出现“边缘性”、“综合性”,甚至从未出现过的应急事件,系统就面临“伤筋动骨”才能满足要求,甚至根本就不能用了。

这就为应急管理系统提出了“智能化”的需求。因为在今天的环境下,我们不可能完全设定未来的危机或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它们的信息处理要求。在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普遍存在的前提下,应急管理系统的意义之一,就是要为决策人员提供一个便利的、交互式的操作平台,来迅速、动态地识别事件“类型”,并构造针对特定应急事件的信息处理和调度系统。

“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具有显著的动态性和可重用性。从这个角度来说,构造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也是我们从宏观上规划和把握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关键。对它研究得越透彻,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集约化”程度和综合效益就可以越高,建设和运营成本也就可以越低。理论上说,一个全面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是整个城市危机管理类信息系统的“终结者”――形成以一个综合型系统带多个专业型系统的局面后,不应再建设新的综合性系统。

1.3 知识化

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信息系统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数据处理阶段;信息处理阶段;知识处理阶段和智能化阶段。

对于有知识处理能力的系统来说,系统所处理的信息,同时也成为回馈系统的“粮食”。系统运行的时间越长,不仅积累的事实性的信息(可供查询参考)越多,而且可以抽象出来的知识也越多。这些知识可以在人工干预下得到验证和积累,并用于下一轮的信息处理之中,成为系统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帮助系统找到运行的“捷径”,或是给指挥、决策人员提供更确切、更具指导性的帮助。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怎样对待这些海量的知识?不外乎三种思路:一,相关的应急管理系统进行功能不断升级,即把这些知识“固化”为系统的一部分,使之下次能程序化地处理类似事件;二,把相关的知识汇编成册,放在系统终端旁边,或是做成可以演示的文档形式,供指挥决策者参考――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系统的生命周期会长一些;三,把这些知识进行适当的提炼、整理和重新表达,使之能改进下一次的“人-机”协作,为决策、指挥人员提供更好的帮助,同时也使“预案”进一步丰富。

不难想像,这三种对待知识的不同思路,将导致不同的建设效果。忽视知识管理,将导致知识无法有效传承或利用;僵化地对待知识,则将导致系统建设的不可控和规模的无限扩张;只有建立恰当的知识表达、提取和回馈平台,才能有效应付“信息爆炸”或“知识爆炸”,解决应急管理系统的“程序性”和“智能性”的矛盾,防止“预案”或“辅助决策”功能的游离,实现“以小变应万变”;同时也保证系统有一个较长的生命周期。

其实,每天都有有价值的信息产生。这些信息如果不进入应急管理系统的知识管理机制,就会仅仅作为新闻报道和内部参考一闪而过,然后流失;灾害造成的损失就会一再重复。

1.4 标准化

要建立基于专业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大联动”系统,必须建立一套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标准和应用支撑标准。这套标准包括对应急事件的描述机制,对基本的、公用的信息对象(数据元)的描述,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必须提供的技术接口,等等。这些是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共同语言”。在这一“共同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各专业化信息系统的“养成建设”,才能在关键时候实现“应急”和“联动”。

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标准对于应用的指导性不足,急需在一些大的应用背景下完善标准体系。应急指挥系统正是绝佳的一个领域:虽然很多行业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应用标准,但即使在行业内部,也缺乏必要的整合。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设,将成为一条可见的纽带,帮助发现标准体系中的“空隙”。如果对标准化建设有足够的认识和投入,将实现标准与系统建设的“双赢”,有力推动信息资源建设的有序化;反之,系统建设与标准化将仍然是“两张皮”。

2 国内应急系统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系统还处于较低级的起步阶段,基本上还停留在理论研究上,如北京工业大学交通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等。2007年6月15日交通应急通信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008年1月14日,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开始进行建设。 该项目作为“国家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总体规划中第一个在建的省级系统,将以北京市公路路网为对象,以服务公众公路出行需求为导向,在奥运前夕实现北京市公路路网高水平的日常运行管理、高效的应急处置,在奥运期间以及今后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出行服务,为全国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提供示范。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程已经引起了各级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例如,交通事故反恐抢救联动机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建立。各大城市也相继建着手建设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相信近几年会有较大程度的发展。

3 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的需求研究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因此,目前阶段的系统建设也必然是百花齐放,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出现统一的建设模式。一般来说,选择应急系统建设模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应急管理体制的整合程度;对应急联动的运行与管理方式;指挥权划分;应急基础;投资规模;编制情况等。

3.1 主要功能需求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的目标,就是配合危机管理的全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大面积的、跨专业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处理资源和通讯资源的实时调度,使应急指挥过程更加科学化和可视化。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把支持危机管理作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要最大限度减少各种突发或紧急事件带来的损失,不仅仅要求在事件发生后做出迅速、准确的应对和处理,还要求在事件前期进行预警和辨识、在后期进行常态恢复。“危机管理”的三阶段理论更能指导我们运用信息技术对突发或紧急事件全面、全程的支持。显然,这一目标,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系统可以达到的。它要依赖基础性的网络和多个专业化的应用系统,要依赖多种技术的支持。

任何类型和目的的应急指挥系统,都具有以下功能特性:

(1). 信息汇聚:从应急事件现场或监测网络采集到的各种信息,将被传输到信息汇聚点(应急指挥中心)。这些信息可能是直接事件现场的视音频信息,也可能是来自传感设备、监控设备的信息或信号,还可能是来自相关的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数字化信息。

(2). 信息表现: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应该有直观而准确的信息表现形式,为指挥员进行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提供最大的帮助。GIS 是一项广泛使用的技术,可以将危机管理所涉及的信息(如危机态势、应急指挥相关资源分布、应急方案等)在基础的空间地理图形上形象地表现出来,便于指挥和决策人员直观地进行形式判断、形成决策或进行资源调度;各种信息还可能要借助一定的显示设备和

显示控制系统表现出来。

(3). 信息调度:所有信息在汇聚点被组合和集中呈现,供指挥中心的指挥决策人员作为决策和调度依据;有时还要将信息分发下级指挥中心(或分中心)的不同的专业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或从这些系统收集处理结果。

(4). 通讯和物资资源调度:安全保障和应急指挥最终都表现为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完成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调度。例如警力的调度、救灾物资和设施调度、对事件现场的疏导和部署,等等。

(5). 辅助分析决策:在应急指挥过程中,提供一些逻辑分析模型、统计模型或预案,以及案例库中的参考案例,帮助指挥员进行理性决策;同时,应急信息系统还应记录下整个指挥调度的过程,形成完整案例,丰富案例库,为实现知识化、智能化的危机管理作积累。

3.2 应急信息系统与GIS系统的关系

GIS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成熟的技术,也已经形成相对独立运行的系统。独立运行的GIS 甚至可能成为整个应急信息系统中最主要的操作平台。这也是一些项目直接把GIS 作为一种“默认”的“需求”的原因。但是,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是否要采纳GIS,还要看具体的应用领域是否具备了应用GIS 的数据条件和环境。而且,即使有必要和有条件使用GIS,也要从整个应急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出发进行分析,提出技术应用需求:

第一,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双向联动。GIS 虽然可以独立运行,但在应急信息系统环境下,应该可以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多种联动方式――包括双向的相互驱动和基于数据共享的独立操作,等等;

第二,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底层整合。GIS 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应共同遵循一定的数据标准,产生和传递一致的数据;底层应实现数据库共享或公用。

第三, GIS 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整合。GIS 的数据往往来自其他部门。为系统能运行起来而“一劳永逸”地导入数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该利用公用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与基础数据源进行同步更新的完整机制,贯彻专用属性数据“谁使用、谁负责”和合理共享的原则,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3.3 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的关系

我们对应急信息系统的需求认识往往是始于“混沌”的,尤其是当因为信息系统缺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更是希望通过一个项目、甚至一个系统的建设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应急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危机管理中的决策支持,离开了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信息系统对科学决策的支持就会落空。另一方面,应急信息系统往往是跨管理部门、跨专业领域的系统,涉及多个专业系统的支持。处理这种兼具“宽度”和“深度”的复杂需求的合理做法,是把项目进行分解,把应急信息系统建设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合理划分。一般来说,专业化信息系统负责专业化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处理;应急信息系统则负责信息的汇聚、分析,以及对会商、决策和资源调度的支持;二种系统之间通过共同认可的标准来实现信息传递和工作协同。应急信息系统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中收集预警监测的结果;应急信息系统则向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提交信息加工请求并收集信息处理结果。

检验是否较好划分了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和应急信息系统界限的直接办法,是看二者之间是否有足够的独立性。一个好的规划和设计应该是这样的情形:应急信息系统本身不一定很“专业”,但它能与很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很好地协同工作。应急信息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对跨专业的、公用资源的调度能力;专业的判断和业务流程应该留给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这点上来说,应急信息系统其实需要有一定的“通用性”。通用性越好,它动态“接入”不同专业信息系统的能力就越强,整个大系统的“应急”能力也就越好。

4 建设安全保障及应急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交通安全、灾害防范是公路交通继续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联合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交通应急作了明确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中,交通部门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所以说,作为公路交通管理和养护部门应该不断加强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防灾意识,将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作为公路管理中的重点工作来抓。

当前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上存在专业性差、组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整体上仍然缺乏对于公路路网安全保障以及应急管理的深层次理解,对于整个管理体系欠缺科学理论的指导。因此,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的紧急救助资源,健全和完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设统一、高效、反应敏捷、安全可靠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以提高应对各种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和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公路处能够迅速地做出判断,并进行救援和指挥工作,为公路的交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能够使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理, 使道路交通危机事件发生的强烈程度与过程受到有效的控制,使致灾损失降至最少,尽量减少国家及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是一个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的政府实事工程,成功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将在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安定、方便市民的生活、维持良好的政府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是公路管理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政府保障社会稳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的标志。

5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是关系到公路管理以人为本、好中求快、协调发展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做负责任政府、负责任行业和打造平安交通的重要体现。当前,公路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由此引发的各类交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频繁的自然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严重;电煤、原油、矿石运力紧张的局面还没有得到缓解,交通应急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我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应深入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落实《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天津市公路路网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天津公路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这是社会信息化的需要,是提高为公众服务能力的需要,也是公路交通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S]. 2004年第2号令

[2]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S]. 2006年

第8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体系,有效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发生在本县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其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刚壮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安局政委栾卫国、副局长朱江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即现场保卫组,现场勘查组,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紧急救护组,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案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和安全防范工作;

2、现场勘查组:由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检验鉴定、逃逸案件查缉、事故原因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和提出对肇事人、单位及相关人员、单位的处理意见,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3、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由县公安交警和巡警组成,负责现场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伤员的救助以及现场救助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

4、紧急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督促“120”急救中心的高效运行;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5、现场处置组:由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组成,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交通专业运输单位责任调查;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泄漏、组织伤员搜救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反应和处置程序

(一)报告和启动预案

属于本预案范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下达现场应急处置指令,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二)赶赴现场

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到岗开展工作。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立即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现场保卫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民警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规范放置现场勘查警示、警告及导向标志,必要时应采取交通管制。

(四)组织施救

县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及案发地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要用最快的速度解救被困人员,对受伤人员,要采取紧急措施,在现场或就近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五)现场勘查

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勘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勘查事故现场,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同时,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

(六)善后处理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财政局、民政局和案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善后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

(三)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交通事故的,救援组织不及时、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以至因为现场警戒不力引发二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请示汇报,绝不能擅自决策,更不能越权行事。广电、县报、网站等新闻单位要求现场采访和事后报道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附则

(一)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高速公路安全应急应急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区各类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区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事故分级

根据《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分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分级标准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各类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在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城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区应急联动中心功能,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

2.3.1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区政府根据区公安分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区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区领导批准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2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略)

2.3.3现场指挥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事发地区街道、镇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开设有关机构。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3.1.1本区建立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网络。公安、市政、交通、水务、卫生、信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平台,做好各类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监测。

3.1.2加强对本区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处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各街道、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和单位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研判,及时发出预警。根据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特征、防范与处置要求,建立短期和中长期预测、预报制度。进一步增强中长期统计、评估和预报能力,为相关部门决策、指挥提供咨询建议。

3.2信息报告与通报

3.2.1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一旦发现和掌握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有关单位和所在社区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立即将事故发生性质、损失大小和影响范围等信息上报区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街道、镇、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交通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110报警电话或其他途径,迅速报告事故信息。

3.2.2各应急救援单位、事发地街道、镇、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本预案,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有关信息,上报区应急联动中心。一旦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区应急联动中心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

3.2.3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收集、研判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明确道路交通信息交流与报送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监管等要求,并根据处置需要通报各联动单位。

3.2.4各街道、镇、公安交通部门和责任单位,接到重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要及时进行分析判断与处理,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2.5区应急联动中心与毗邻城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机制,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进行通报、联系和协调。

3.3预警级别与

3.3.1按照市公安局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指事故发生后持续时间长,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警报。

(2)Ⅱ级(橙色)预警。指事故发生后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警报。

(3)Ⅲ级(黄色)预警。指事故发生后持续一定时间,可能对一定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警报。

(4)Ⅳ级(蓝色)预警。指事故发生后持续时间较短,可能对较小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警报。

3.3.2按照市、区政府的决定或授权,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发道路交通事故预警级别和信息。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区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宣传车或其他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用有针对性的方式。

3.4预防措施

进入预警期后,区应急联动中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

(2)必要时,向公众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警告或劝告,通知群众避开事发地绕行,减少事故对相关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4)组织相关应急联动单位(交通、市政、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民防等)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

(6)加强值班备勤,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1.1本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1.2(1)Ⅰ、Ⅱ级应急响应

(略)

(2)Ⅲ、Ⅳ级应急响应

(略)

4.1.3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级别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递进,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区政府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影响和处置需要,可报请变更响应级别。

4.2先期处置

4.2.1区应急联动中心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区道路交通事故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避免重大财产损失。

4.2.2区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应急联动处置程序,并向有关联动单位(公安、消防、卫生、民防等)指挥(值班)机构下达和通报指令,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联动单位实施先期处置。

4.2.3相关联动单位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快速、高效地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反馈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

4.2.4在先期处置过程中,区应急联动中心要收集、汇总有关事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综合研判,确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因事态和危害程度发生变化而需要变更响应等级的,由区应急联动中心报请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

4.3扩大响应与应急处置

4.3.1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由区应急联动中心报请或由区委、区政府直接决定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进入运作状态,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区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必要时,开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行动。

4.3.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态势时,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区政府、区公安分局及有关单位根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调动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安置遇险人员;

(2)迅速消除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划定管制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3)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4现场处置

4.4.1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建立以事发地街道、镇为主,公安、消防、卫生、市政、民防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街道、镇、区应急联动中心或公安交通部门的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区领导或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和任务为:

(1)根据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现场事态和相关预案,指挥、协调参与现场救援的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应急力量,迅速控制和切断危害链;

(2)及时掌握现场处置情况,按有关规定(时限、程序、形式、内容)向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有关机构。

4.4.2参与现场处置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应急力量,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相关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开设前,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与部署,迅速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控制现场态势。

4.5应急指挥与协调

4.5.1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后,相关人员根据应急部署和需要迅速赶赴指挥部,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参谋作业、区域及专业保障等部位的运作。发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时,区政府外事办、区外经委、区教育局等部门根据处置需要,参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承办相关事项。

4.5.2现场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周边适当位置,要及时掌握情况,保证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不间断,并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指挥抢险区域。

4.6新闻

(略)

4.7应急结束

4.7.1应急处置结束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得到控制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的机构视情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7.2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区应急联动中心,由区应急联动中心汇总后,按规定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各街道、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助。

5.1.2区公安、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要迅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有关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消毒和受伤人员抢救;环保部门要对危险品类道路交通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监测;环卫部门要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组织实施泄露污染物的收集和清理等。

5.1.3事发地街道、镇应及时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市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情况,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应急处置的综合情况,报上级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事发地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物资和劳务征用的补偿。

5.2调查与总结

5.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5.4.2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调查情况按规定上报或备案。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建立本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健全事故预警分析指数和等级标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

6.1.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重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要立即报告。

6.2通信保障

6.2.1在整合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的公安、交通、消防、市政、民防等职能部门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6.2.2建立现场指挥部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之间的通信保障手段,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信息畅通。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强化公安交通管理、消防抢险、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队伍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协调配合。提高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6.3.2进一步优化、强化公安、消防、医疗、民防、市政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合理配置先进的装备、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区应急联动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组织,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应急联动机制能有效运行。

6.4交通运输保障

6.4.1各街道、镇和公安、消防、医疗、民防等联动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相关职责,建立各单位交通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线路规划等数据库,确保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中能迅速赶赴现场。

6.4.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消防、医救部门保证消防抢险、医疗救护车辆及时出动、按时到达。道路设施受损时,市政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4.3本区其他交通保障相关单位须全力以赴,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抢险、救护车辆的顺畅通行,保证应急处置需要。

6.5医疗卫生保障

6.5.1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急救措施,稳住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运输危险化学品或运输放射性污染品等特种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员,应先安排进入相应的专业医院救治。

6.6治安保障

6.6.1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要制订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

6.6.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镇与公安警力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有关区域群众。对运钞车、运送贵重、危险或社会敏感物品车辆,要加强安全保卫。

6.6.3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区街道、镇协助做好治安保障,要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7装备物资保障

由区发改委、区经委、各街道、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与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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