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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建议精选(九篇)

城中村改造建议

第1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广州市

中图分类号: G812 文献标识码: A

1.研究意义

广州作为国家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城市,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中国南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广州城中村区更是见证具有2000多年城建发展历史的地区,也是现今广州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回顾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历程,面对其发展的未来,保护、继承;梳理、改善;加强、提高将成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词汇。本研究在把握城市发展的新阶段机遇下,尊重和审视相关层次的规划成果,从整体系统出发,在完善城中村功能、保护历史风貌、提高城中村活力、维系社区平衡、延承空间肌理等方面作认真的探索,以改善广州城中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总体目标,通过典型案例研究,以点带面的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利用政府、居民、市场三方面的互动效应,探寻广州城中村改造在规划管理的技术性和社会性方面的可操作性。

2.广州琶洲村

2.1位置

琶洲村位于琶洲岛中部珠江南岸,紧邻国际会展中心,地铁4号线与地铁8号线在村东南侧交汇,区位十分优越。

琶洲村位于琶洲岛中部的B2区AH0409管理单元。规划区西起琶洲塔公园,南至新港东路,北至阅江路,东面至新东路,总面积约72.49公顷。本项目是其中的地块十一部分,位于琶洲村规划改造用地南部,总用地158451平方米。定位为村民回迁及配套部分。

2.2现状与概况

本项目用地为多边形用地,用地相对独立,南面与新港东路相接,东规划为70米过江桥梁的延长部分,北面是琶洲塔的视觉通廊部分,西与地块十三相接。总用地面积为158452.6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46631.4平方米。地块内场地平整,现状标高介于8.2-9.5之间。

用地在城市建设分区中属于密度三区。用地内无城市中的市政基础设施或特殊的设施限制,不涉及城市总体规定的特殊控制区域。

琶洲村改造地块十一项目是由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兴建的。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琶洲村总体改造项目中南部。总用地面积158452,其中可建设用地146631。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计算容积率面积67万平方米,地下层面积23万平方米。地面高层部分为37层3栋、39层8栋、42层2栋、43层1栋、45层5栋,地下室主要是(平时)停车库(战时部分人防地下室)及设备用房。其中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高层建筑为一期分期部分,总建筑面积为389638,商业建筑面积为1109,地下建筑面积为92602。

2.3总体规划布置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岛中部的B2区AH0409管理单元。按照广州市政府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琶洲村被列入2010年亚运会前必须改造的城中村之一。该项目为改造总规划项目的其中部分,主要定位为原琶洲居民回迁居住部分。用地位于项目整体规划中南部,呈不规则多边形。本地块规划建筑布局以行列式布局为主,功能以沿东面南面为公寓,西面、北面及中部为住宅,建筑沿用地四周南北向行列排布,紧凑经济地利用土地,主要朝向为南北朝向,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好。

建筑布局虽为行列式,根据用地的不规则性,建筑尽量沿周边布置商业及公寓,使内部形成较大南北向中心花园,规划通过围绕不同等级的环型道路,划分住宅与商业公寓不同区域,便于日后管理,从而把整个居住,商业,娱乐等功能组织得更丰富有序。

小区建筑布置的各个方向的退缩间距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中对于密度3区的控制要求加以确定。住宅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规定。

2.4交通组织与入口

小区整体交通规划由城市主干道经区级道路进入住宅小区与公寓商务楼部分,各层次道路分明。住宅部分采用人车分流交通模式,车流直接进入地下车库,各组团设置地下车库,形成地下大型停车场,在管理上可分可合,服务本区住户。公寓商务楼与商业结合区级道路划分区域设置,各高层均形成环形道路。幼儿园,复建祠堂与商业综合体用地相对独立,人车道路指引简洁明了。

用地地下车库出入口共有九个,其中商业综合体用地相对独立,设置三个汽车出入口。其余为住宅与公寓商务楼部分共六个,分别设置与住宅与公寓商务楼入口及端部位置。

机动车位居住建筑和商业建筑分别按1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位居住建筑和商业建筑分别按1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泊/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2.5存在问题

综合归纳现状的城中村改造,不难发现存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整体效果不佳:重商轻居,重经济轻文化;局部突出,整体无序。

――建设模式单一:市场为主,利益为先;政府为辅,控制不力。

拆建为主,更新不足。重边角,轻街区。

――重土地轻空间:重视土地利用性质的配置,轻视空间使用形态的控制。

――空间建筑错位:忽视外部空间功能形态,偏重建筑单体容量形式。

――缺乏精品意识:轻视岭南城市空间肌理,削弱传统人文空间氛围。

3.改造设想

3、1工作思路

通过以上的回顾与分析,结合广州琶洲村的现实状况,以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性为总体目标,在总体功能定位的原则指导下,从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配套、绿地系统、基础设施、社区结构、空间肌理、建筑特色等方面进行详细研究,并形成一套泛用的规划管理图则和细则,方便规划管理的具体操作,有力而合理地指导城中村改建的实施建设。

3、2工作方式方法

城市更新改造具有量大、面广、矛盾多的特点,传统的形体规划设计(例如先前的街区规划)很难应对这些问题,应该结合现实情况,综合考虑政府、居民、开发商在城中村改造与发展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制定出具有系统特征的规划控制程序,一般而言,可以分为三个相互制约和作用的部分:评价系统、目标系统、控制系统。

――评价系统是改造规划控制系统的信息体系,主体内容是地区的社会、经济、物质环境因素组成和相互关系,主要作用是针对多种现状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为改造的基本信息依据。

――目标系统是规划控制系统一个决策单元,决定城中村改造的方向,具体将体现在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环境持续发展、文化保护发展、居住标准等方面,就此对案例地区的产业发展、生态结构、社会文化设施配套、社区管理等形成提出要求。

――控制系统是规划控制程序体系中的核心,也是本次规划研究的重点内容,其成果内容是控制管理的直接依据,同时应该体现出具有一定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地区发展。

3、3把控范围

从把控范围构成出发,规划研究将以6个方面形成针对性的对象,在依此作为制定规划图则的核心内容:

①土地利用――对建设内容、位置、面积、边界等方面的规定,主要指土地使用性质、相容性等内容。

②环境容量――分别从建筑、环境、人口三个方面出发,主要是指地段的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从控制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空地率等,其总体依据是分区规划控制指标以及依据地区特征所研究给定的指标,从总体上而言是有效地降低相应的人口数量,保证城中村人口的疏解以及新居住环境的形成。

③道路交通――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落实街坊内的道路,并且对道路交通提出相应的合理组织方式和出入口位置。一方面保证城市交通的顺畅,同时方便街坊居民的出入和防止外来车辆的穿行,保证居住街坊的安静。

④配套设施――保证地区工作、居住等活动行为的正常进行,通过定量保证设施配套的健全和控制设施的建设。

⑤城市设计――依据空间艺术处理和美学原则,对于研究对象的外部公共空间进行设计要求的规定和建议。通过案例研究中城市设计方案的引导,在建筑风格、形式、色彩、高度、群体韵律、空间组合模式等提出控制引导。

⑥建筑建造――主要是指在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建设应该满足良好的居住环境或工作环境,通过高度、建筑间距、防火间距、建筑后退等指标给出。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现有的一些规划控制指标作进一步严格规定,以保证城中村居住环境和办公环境的优质化。

4 结语

在广州城建高速发展的今天,城中村的改造时刻迫在眉睫。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一定的环境容量,人的舒适度,规划出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居住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第2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欢迎大家对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视察,并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地处市中心城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展,越来越多的村庄被纳入到城区范围,形成了“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特殊格局。“城中村”的存在,不仅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还导致经济、环境、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心城市品位的提升,“城中村”的改造已经成为区城市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推动“城中村”改造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目前共有城中村83个,直管居民53300户,人口约23万人。要全部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需拆除建筑面积84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新建筑多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120亿元,任务异常艰巨繁重。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充分调研、外出考察、广泛动员、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先行开展了试点工作,每个办事处选择一个社区进行试点。目前,南城办事处程堤口社区、北城办事处河东社区、东城办事处打渔店社区、西城办事处百园社区刘菜园村、办事处何楼社区均进展顺利,召开了居民大会,形成了同意改造的一致意见,组建了居民议事监督小组,办理了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确定了改造途径和开发商,签定了改造协议,起草了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以西城办事处百园社区刘菜园村为例,现有226户,人口880人,拆迁面积122亩,改造后回迁户用地65亩,腾出土地57亩。南城办事处程堤口社区,现有居民429户,人口1782人,需要拆迁面积343亩,拆迁建筑物25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回迁占地97亩,公共用地98亩,可腾出土地148亩,该项目可建设商住用房55.54万平方米,其中商铺2.57万平方米,回迁小区15.7万平方米,另有37万平方米住房可进入市场销售,项目总投资10亿元,竣工后可缴纳税收1.8亿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十分明显。

二、主要做法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政策等方方面面。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区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城中村”改造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批分期逐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涉很多利益矛盾的社会综合工程。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提上了议事日常,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工作,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开发办、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发改、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五城办事处书记为成员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懂业务、靠得住的人员组成的工作队伍。设立了专门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全面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并打破常规,排除条块束缚,在各项审批权限上建立“绿色通道”,只要是区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就立说立行,限时解决,确保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严格落实责任制,分配相关工作,强化督导调度,限期完成任务,全力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通过新闻媒体、发放明白纸、拉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城中村”改造氛围,广造舆论,深入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工作,做到思想促动、利益驱动、前景引动,尽心竭力把前期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分开层次,组织拟被改造社区的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走出去到济南、日照、莱芜、淄博、临沂、章丘等地学习,用实际事例教育引导居民参与改造。还把先进地区负责人请进来讲改造的意义、经验做法,开阔了干部和居民的眼界,提高了大家改造的积极性,达成了共识,使居民同意改造率达到95%以上,绝大多数群众真正理解、自觉支持改造。想方设法把“城中村”改造的组织程度提高到最大化,把各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把“城中村”居民的积极性调动到最大化,培育市场引导力、组织社会参与力,运用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发挥 党政推动力,四管齐下,形成合力,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发挥社区和办事处的作用,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城区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城市建设,尤其是城中村改造工作。始终坚持市级主导,区级组织,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社区具体操作,履行拆迁主体的责任,走自我改造的路子。各办事处积极主动承担起责任主体作用,精心选好试点,先行选择村级(社区)班子强、群众基础、经济基础好,居民改造积极性高的村居实现突破。每个办事处确保启动一处城中村改造或旧城改造试点,拉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按时完成任务。然后再逐年推进,滚动发展。

(四)科学规划,为“城中村”改造绘制蓝图。各办事处和社区在对“城中村”用地现状和基本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了本社区的改造计划和总体规划,绘制了规划图,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制定实施意见,统筹解决居民生产生活问题。为指导全区开展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区政府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符合区实际、操作性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考核办法等,并多渠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量化任务,指导各城区办事处、拟改造社区本着“一村(居)一策”的原则,制定出广大被拆迁居民乐于接受的补偿安置方案,并尽可能照顾老年人、特困群众等弱势群体,为下步工作打基础、做准备。同时,科学测算“城中村”改造实现的收益,统筹计划好被改造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问题,提前筹划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解除居民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社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居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一是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积极探索土地补偿机制,将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返还给社区,返还给居民,使群众得到实惠,使困难户和孤寡老人得到照顾,使社区居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在手续办理上予以简化。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尽量简化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程序,缩短工作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三是在多方利益关系上搞好权衡。“城中村”改造涉及政府、居民与改造单位三方的利益,“城中村”改造的实质是通过解决产权、规划、地价及拆迁、补偿、安置四方面问题,调节三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利益均衡、各方共赢。为此,积极做好三方关系的协调,把居民利益放在首位,使政府让利于民,而不是让利于改造单位。四是在改造资金的管理上实行阳光操作。参与改造的社区均由居民大会推举出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具体管理改造资金,监督改造资金的使用,让群众参与管理和操作,做到公开、透明。五是在违法建设上加强监管。在确定某一社区进行“城中村”改造后,就依据普查情况和现场拍照为补偿依据,乱搭乱建部分不列入补偿范围。加强对拟改造社区违法建设的监管,不定期巡查,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发现违法建设坚决给予严厉打击。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不开放。地处孔孟之乡,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特征的封建社会造就了人们对土地特有的依赖感,并且在居住聚集方式上特别重视血缘关系和家族习惯,一直沿袭至今。使得“城中村”的居民宁可住在自己祖辈遗留下来的破旧庭院里也不愿去住楼房,宁可一族人居住在脏、乱、差的村内而不愿去住各项功能配套的生活小区。从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阻挠拆迁工作,给“城中村”改造工作增加了阻力。

2、融资渠道较窄。由于我区经济水平偏低,居民自主改造力不从/!/心,成立股份制公司进行改造又无经验可循,目前采取的主要途径是引进开发商进行改造,而开发商又是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改造后小区的容积率普遍偏高。而且由于缺乏改造资金,导致“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较慢。

3、乱搭乱建现象严重。由于“城中村”一般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可观的房屋租金、高标准的拆迁补偿等“优惠政策”,刺激了居民的建房欲望,一些诸如“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形式多样的违法建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不仅增加了拆迁难度,而且还增加了改造成本。

四、建议

1、进一步强化领导。主要领导重视是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保障。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工作任务重,拆迁建设难。只有领导充分重视,并成立一个靠得上、抓得死的领导班子,工作力度才能上去,工作措施才能强硬,各级各部门就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会出硬招、下真功,想办法、抓落实,出成果、见实效,强力推进工作开展。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指挥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事项一经确定,各成员单位必须限时办结。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各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工作,并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切实提高改造意识。“城中村”改造要实现突破,首先必须解决观念问题。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城中村”改造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选择,不改造“城中村”,城市化水平就难以达到较高的层次,也最终将影响到“城中村”居民的利益。同时,还要通过各类培训、普法教育等方式,促进“城中村”居民从职业上、文化上、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上加快向高素质的文明市民转变,逐步改变滞后的精神面貌。

3、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经济体系。“城中村”改造关键要兼顾好各方面尤其是居民的利益,不处理好居民的利益,不解决好居民的后顾之忧,这项工作就很难顺利进行。“城中村”的核心问题是土地问题,要城市化就要把村民转化为城市居民,把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同时,要解决好剩余土地和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以及居民就业、养老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制定扶持办法,帮助原村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强化土地征收过程中社保基金的征收,并预留征地补偿款的一部分用于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将原村民纳入城市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参与医疗和养老保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第3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我作为本届县人大代表就一年来履行代表职责、扎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作如下发言,如有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我当选本届县人大代表后,按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并通过与基层群众走访、座谈、接触等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任人大代表期间,我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大力推进“走基层”和干部驻村活动,积极开展挂联村贫困户帮扶工作,带领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上狠下功夫,县城、小城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新型城镇体系加快构建,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工程强力推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心为民想,认真提交批评建议意见。在任县人大代表期间,我时刻心想人民,不忘人大代表职责,经常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走进城镇社区、新农村聚居点和市政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与群众促膝谈心,并针对群众十分关心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市政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等问题展开走访调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取得第一手资料,每年在“两会”期间都要提交1至2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批评建议意见,所提批评建议意见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采纳和充分肯定。如尽快开工建设简家坝廊桥下穿人行道和中嘴大桥至“七一”中学滨河路、县城“沟”环境整治等城市建设的建议意见,得到了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了2014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项目;目前县城“沟”环境整治已经结束,简家坝廊桥下穿人行道和中嘴大桥至“七一”中学滨河路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二、情为民系,扎实做好挂联帮扶工作。在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和万民干部下基层、转作风·惠民生·解难题活动中,按“精准扶贫”和“不落下一户贫困户”的要求,我身体力行,多次深入挂包的镇村,以及干部驻村的乡村、村和乡村、村进行了实地座谈调研,帮助村社制定了三年帮扶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住建系统技术优势,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改善人居环境,做到帮扶措施落实落地。我十分关心挂联的镇村三社两户结对帮扶贫困户,针对他们的贫困情况,分析贫困原因、制定脱贫计划,引导他们发展农副产业,增加资金收入;并不定期地对两户结对帮扶户进行走访慰问,指导他们大力发展蔬菜、果树等农副产业,帮助改造土坯房住房,改善了住居环境;两户结对帮扶户户均增收达5000元以上,确保了挂联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事为民办,切实抓好住房城乡建设。县住建局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人大代表议提案办理的承办单位,我高度重视,对每一份批评建议意见都认真研究,分类办理。特别是在群众十分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市政设施功能配套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功能配套逐步完善。2014年度完成了县城新区市政道路、桥梁、防洪堤等跨年度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简家坝大桥提前竣工使用;完成了片区至道路、城市公厕专项整治,以及广场改造和清溪沟、片区、片区排水设施及道路整治工程;对外免费开放公厕20座,整治提升背街小巷5条,增设停车位1500个,绿地增加30000?,县城东西沟至绕城路和小坝沟、黑潭沟等接口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二是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6552套保障性住房续建工程已全面竣工使用;其中230套农民工公租房已按程序并通过摇号方式分配入住。2014年度1044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40个项目已由城市延伸到、正直等10余个乡镇,现已全面开工建设;农村廉租住房建设已经启动,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公租房已进入制度化轨道,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已逐步缓解。三是农村危旧房改造逐年递增。按照逐年启动、巩固、提升的思路,围绕率先建成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示范县目标,加快新村和聚居点建设;2014年度基本建成红顶社区、玉柏、上营等幸福美丽新村7个、新建聚居点75个,建成巴山新居1.5万户。牵头组织实施的75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于去年9月提前入住,聚居人口约2万余人。四是加快拆迁安置还房建设。2014年度红塔新区、红光山、东城大厦、东榆工业园区、正直镇宝塔新区等9个拆迁还房安置点建面34.1073万?开工建设;已竣工安置房21.5万?,已安置被征收户1951户,占被安置户的48%。

第4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海曙区近郊原有16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旧村改造的有2个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的有4个行政村;今年正在实施改造的有2个行政村;还有8个行政村和8个城中村未经改造,共涉及村民(居民)5045户,住宅建筑面积59.9万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旧村改造工作,特拟定本工作思路:

一、旧村改造时间安排

1、20__年下半年,继续做好吴家、胜丰(萧甬铁路以西部分)的旧村改造工作和甬台温铁路海曙段的筹建工作。

2、20__年底前启动联丰、双杨旧村改造工作,同时实施前丰的周江岸自然村和胜丰萧甬铁路以东部分的城中村改造。

3、20__年计划实施西成村、后孙村的改造,并兼带两个城中村改造。

4、20__年始,计划每年改造两个旧村,力争20__年之前完成全区的旧村改造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积极组织实施旧村改造区域的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组织实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已拆迁地块遗留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2、根据拆迁工作的需要,做好旧村改造及道路建设具体拆迁地块的拆迁安置工作,包括房屋调查测量、权属确定、拆迁协议签订和拆迁户的安置等工作。

3、加强宣传。在今后的旧村改造工作中,要及时向拆迁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并加强与街道、村的沟通交流,请他们共同协助做好这项工作,做到公开化、透明化,从而得到村民的支持与配合。

4、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旧村改造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深刻教训。要深入调查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善于总结我区实际情况,特别是政策执行中的一些历史问题补偿标准,以及经过几年实践已经被广大村民认同的具体问题解决办法,建议区政府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视为我区《实施细则》。

5、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文秘站:]与区旧村改造办公室的职、权、利之间的关系。明确关系有利于各级部门找对“口”,方便群众找对“门”。

第5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距此地仅10公里,位于西北的白云区棠涌片区,辖区内如小坪村、棠涌村等多个历史逾千年的古村,也同样做着CBD梦。

眼下,梦的轮廓已经显现。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官网的最新消息,计划将棠涌片区打造成下一个“珠江新城”的改造方案,已经获得广州市长陈建华的肯定,并被市政府寄予厚望。作为2015年广州市城中村连片改造的试点,“白云新城”正式被提上政府议程。

距离小坪村村民委员会门口的不远处,生活垃圾堆积成山,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村内多家服装代工厂也已开工,主干道上大小车辆驶过,尘土飞扬。依然有住户在对自家建筑“修修补补”。

本刊记者来到棠涌村时已是正午,但见狭窄而阴暗的握手楼间,各家店铺纷纷亮起了照明灯,泥泞的路面上污水横流,头顶杂织的电线搭起黑网。

在此之前,白云区城中村长达5年的改造效果并不理想。

密密麻麻的城市“集中营”

2014年底,白云区内一处当年加盖至六层高的危楼倒塌,造成2死7伤。事发后不久,国务院总理到访白云区永泰村,考察危旧楼的改造进程。

“不怕改善少,就怕不改善”,永泰村的围墙上,居民写下迫切心愿。如今,这块总占地面积92.02公顷的永泰片区改造项目,被列为白云区“三旧”改造试点之一,并与附近陈田片区实现“连片改造”。

近20年来,广州市内的大小城中村中,由村民自建、加盖的多层建筑,陆续拔地而起。由于占地面积有限,楼间距过窄,“握手楼”连片。广州上百个被称作“城中村”的旧村,早已失掉原貌,成为一处处密密麻麻的城市“集中营”。

棠涌片区“三旧”改造项目的一位负责人告诉《t望东方周刊》,村民大肆盖楼的主要动力,来自租售房屋的高额利润。

自1995年起,现年52岁的陈平生就在小坪村出租一栋100多平方米的私宅,而后又加盖至5层,房租收入成为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陈生告诉本刊记者,这笔收入在20年间翻了20倍。

他说:“一直想找机会再建,但被政府明文禁止。”

“包租公”、“包租婆”遍布城中村,而且有“年轻化”的趋势。

本刊记者走访了解到,棠涌片区内多数老年人依靠退休金、社会保险或者配股分红,能满足日常生活。因此,祖宅成为最值钱的传家宝。

作为小坪村的“90后”,黄义军从技校毕业后待业在家,靠收租为生。他说,村里的年轻人多数情况相同: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经验,常年蜗居在村里。

无功而返的改造大军

想要改变城中村的,不光是村民,还有蜂拥而至的改造大军。

在小坪村经营诊所20年的黄殿桢,保存着近5年里由小坪村民委员会统一下发的2本《小坪村城中村改造方案》,以及1本来自开发商佳兆业的改造设计图。

本刊记者发现,这3份文件中,方案拟定人、时间,项目拟建周期等均未被提及。

根据黄殿桢回忆,最近一份材料下发于2014年初,所提到的改造方案在小坪村中曾产生热议。该方案计划在小坪村与在建的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之间,先建起一处“新小坪村”作为临时安置区。至于小坪村原址如何改造,方案并未提及。

因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被认为“很不合理”,半年之后,该方案在村民会议上遭到多数反对,随即被搁置。

一位小坪村村委会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同意的村民占七成,现在根本拿不出能超过九成同意的方案来,众口难调。”

除村委会外,开发商也在努力。黄殿桢介绍说,开发商曾多次组织部分村民去深圳、珠海、粤北等地“旅游”。

一村民告诉本刊记者:“去的地方,都是佳兆业的楼盘。”他说,开发商组织“旅游”的主要目的,是想鼓动村民在改造方案上签名,但最终并未实现。

开发商走后不久,村委会与经济联合社也曾数次下到基层,为改造方案宣讲动员。一位负责人还在最近某次会议上,与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相关人员“偶遇”。

“听说更新局的人来了,我想去反映情况,结果上前一看,还是‘三旧’办那些人,就算了。”这名负责人说。

僵局为何难打破

根据广州市“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村民必须经过两轮集体表决,同意改造户数达90%以上,才能启动改造。

有内部人士分析,多个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案例表明,由于前期征地拆迁补偿的利益诉求尚未完全解决,直接进入村民集体表决环节,最终导致诸多改造方案付之东流。

自广州市2010年组建“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以来,针对旧厂房改造的成功案例最多,而面向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却举步维艰。

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公布的信息,截至2014年10月,广州全市业主申请“三旧”改造项目已批复253个,其中旧城改造方案1个、城中村改造方案31个、旧厂房改造方案221个。

利益主体过多、众口难调是城中村改造艰困的主因。以率先启动改造的杨箕村为例,由于部分“钉子户”抗争,拒绝拆迁,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耗时三年之久才全部达成。

自2009年广州市加快开展“城中村”改造以来,白云区辖内含14条街、4个镇,共有170条村,其中城中村52条,旧村118条,依次分批被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的重点区域。然而,白云区“半城半乡”的区域特征,以及近乎涵盖城中村改造全部难点的现实情况,让这处改造重镇颗粒无收。

截至目前,走在白云区最前列的,是位置最佳、发展最快的三元里村。而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便支持人数最多,三元里村改造方案的支持率也仅过80%,仍未达到90%的要求。

早在2010年,包括白云区三元里村、萧岗村、棠下村等多个城中村的改造方案已获正式批复,但方案批复不等于最终执行。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城中村是城镇化发展过于迅速的畸形产物,加之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土地的区位价值,使得城中村村民的利益诉求急剧增加,利益纠纷难以调和,直接导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缓慢,举步维艰。

会从白云起步吗

在广州5大老城区中,白云区的城中村数量最多。

2015年,广州加大对城中村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在官方公布的整治名单中,白云区有25个城中村上榜,列广州首位。

另一方面,2015年“城市更新”的大风向,也给拥有大面积存量土地的白云区,插上了重点改造的旗帜。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此前白云区“三旧”改造的总面积为132平方公里,而全区建设用地总量仅有263平方公里。也就是说,白云区“三旧”改造的用地量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量的50%

第6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已经转为城市居民的区片。

第三条城中村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城中村拆迁改造要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采取群众参与、政府组织、逐级审批的方法进行。使城中村拆迁改造实现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由各区政府(市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拆迁改造工作与撤村建居同步进行。

第二章拆迁

第六条城中村拆迁安置政策由各区政府(市开发区)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拆迁任务由各区政府(市开发区)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介入拆迁工作。

第七条房屋拆迁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市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裁定。

第八条制定拆迁安置政策必须经过下列程序:

(一)入户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依据规划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提出确保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拆迁安置政策必须向被拆迁人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得到大多数被拆迁人的认可。

第九条拆迁冻结令下达后,拆迁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的审批,并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告。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租赁房屋;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买卖交易。

第十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签订书面拆迁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一条被拆迁人在拆迁协议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由拆迁人按照有关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城中村住宅拆迁补偿采取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形式。

第十三条城中村拆迁改造的补偿遵循下列标准:

(一)对宅基地内有证房屋、房屋附属物、地上附着物应予分类补偿。

1、有证房屋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也可实行作价补偿。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方法偿还。作价补偿依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对房屋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参照《秦皇岛市城市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由各区政府(市开发区)具体制定标准,但不予产权调换。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非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时,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被拆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2、作价补偿以所计算出的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为作价补偿金额。

(三)村集体房屋、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房屋补偿采用评估作价方法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对未经规划批准在宅基地院内、外所建房屋和拆迁冻结令下达后所建房屋,一律不予补偿。所建房屋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被拆迁人无能力拆除的,由拆迁人组织拆除,被拆迁人承担拆迁费用。

第四章安置

第十五条城中村拆迁改造本着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进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法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六条城中村拆迁改造前必须完成产权界定工作。对于符合分户条件而未分户的应予分户安置。

第十七条进行产权安置,每人安置标准不得低于20平方米。平均每人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可从转城前无证房屋中补足20平方米,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转城前没有无证房屋或无证房屋不足以补足2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的面积以经过物价部门认定的成本价格向拆迁人购买。

第十八条政府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形式。对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除享受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可购买市区内与拆迁面积相同的中低档商品住宅,享受一定的优惠。

第五章开发建设

第十九条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用于安置拆迁户的土地实行划拨,所占土地不予补偿,在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不能擅自出售。如需出售,必本文来源:文秘站 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否则房产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城中村拆迁改造的土地使用权处置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选择开发单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拆迁人给予奖励:

(一)区、镇、村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造任务的;

(二)被拆迁人在拆迁协议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

(三)住宅房屋选择作价补偿,购买市内商品住宅的;

(四)商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

(五)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进行安置的。

第二十二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国家规定,予以处罚或强行拆除。

(一)无正当理由,没能如期完成改造任务,造成土地荒芜的,依法收回土地,取消开发资格;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拆迁协议的强行拆除;

(三)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搬迁的强行拆除。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非转城村、各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城中村综合改造是一项关系城市科学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做好城中村改造文字档案和声像档案资源管理及保管工作,对于记录和维护农村历史原貌、推进村务公开、巩固农村安定团结、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改造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改造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着眼长远,未雨绸缪,按照“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便于利用”的要求,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各项任务的同时,也为历史、为人民留下宝贵的历史见证记录。

一、城中村改造文字档案管理要求

1.做好村容村貌、土地勘界现状等改造前期的重要资料,最大限度地保存和记录农村历史原貌。

2.做好协议、合同、规划方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评估、造价、招标、测绘、产权产籍、回迁安置等业务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做好“四议两公开”程序中征求村民意见、会议纪要、会议决议、表决结果等民主程序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4.做好拆迁资金拨付、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业务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做好日常工作中各类请示、批复、通知、报告、函、计划、总结、汇报、证明材料等日常事务文件的收集工作。

6.做好改造重建过程中形成的基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行文规范、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并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8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拆迁;东部城市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3月31日

“城中村”是指伴随产业分散化以及乡村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原有农村聚落。“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现象,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密切相关。其中,城市的发展与扩张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外部推动力,所以城中村的突出问题主要存在于东部比较发达的城市中。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面积,整治城市容貌,许多东部城市都对城中村进行了拆迁与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利益冲突,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城中村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拆迁政策不统一、拆迁行为不规范

1、拆迁协议的签订问题。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被拆迁人有时处于弱势地位,签订的拆迁协议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帮助不大,甚至有时会出现因不签订协议而进行强拆的情况。

2、拆迁过程中不依法办事。其中,最为明显的则是因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利益冲突没有达成协议,拆迁人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拆迁。从而导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产生矛盾甚至是摩擦,酿成惨剧。

(二)拆迁安置没有统一标准,补偿不合理

1、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首先,征地的补偿费标准过低,不能保证城中村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其次,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没有依照《物权法》进行评定与估价,没有给予合法补偿;第三,城中村房屋拆迁后村民户籍被划入城市管理,身份变为城市居民,补偿却仍是按照村民的标准进行。

2、“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程序混乱。由于“城中村”房屋在地理位置、房屋性质方面具有特殊性,也就是这些房屋地理位置上与城市房屋毗邻,但在房屋性质方面则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城市房屋,所以一般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在这些房屋需要被拆迁时往往被划在与被拆迁的城市房屋的同一拆迁地段。所以,在实践中,对于需要被拆迁的“城中村”房屋究竟是否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将来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迁补偿,拆迁人没有做好慎重的选择,导致“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程序混乱。

(三)拆迁后的安置工作不到位。城中村改造成功与否最关键的问题是村民失去土地、出租屋之后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来源应该如何解决。房屋拆迁后,村民从户籍上成为城市市民,但他们与城市市民又存在着一些差距。竞争力不如原本的城市市民,受教育水平也比较低,不能够保证自己失去房屋后的生活水平。另外,村民的医疗、教育、劳动保障等社会福利也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

其次,城中村中居住的除了本地村民外还有很多外地民工,房屋拆迁后他们很难再找到租金低廉的住处,很多地方城中村拆迁后没有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安置问题。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毫无疑问会出现很多问题,城中村房屋拆迁也是其中一个,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建设。

二、解决措施

(一)完善拆迁编制,规范“城中村”房屋拆迁及补偿程序。作为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其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要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就必须完善立法,使拆迁以及补偿问题有法可依,同时也要统一拆迁的方法,所有的拆迁行为都要做到合理合法。

在对城中村房屋进行拆迁前应对城中村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建立“城中村”的基本数据的基础上,按人均占地面积的多少,分别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安排,并计划性地做好城中村分批改造规划图、用地规划图的科学编制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相关情况,熟悉办事程序,为拆迁改造创造条件。

(二)提高城中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城中村”改造之所以那么困难,主要是因为利益问题没有协商解决好,安置或补偿没有达到村民的要求。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工作应在对房屋进行评估与断定之后,结合本地物价以及生活水平对被拆迁人作出赔偿。补偿基本上应做到能够保证被拆迁人一定的生活水平。

同时,补偿方式应该多样化,除了现金补偿外,还可以由企业或政府对村民进行长期补偿,或者让农民入股分红等。

(三)妥善安置城中村村民,保障村民权利。城中村村民的房屋被拆迁后,户籍划入城市管理,身份变为城市居民,给予合理补偿,应按照城市居民的管理标准保障村民的利益,解决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子女上学问题等。

在安置过程中,把失地农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的情况,可以进行技能培训,就业培训,解决市区房屋后的生存问题等。

(四)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依法救济被侵害的权利。根据《物权法》,“城中村”房屋如果被国家征收,被拆迁人享有合法补偿的权利,“城中村”房屋如果属于个人住宅,则应该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但如上所述,当“城中村”房屋被拆迁人的这些权利被侵害时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救济,缺乏法定的争议解决机制。有时甚至因为强拆出现自焚等激烈行为,因此建立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同时,也应对征地实施进行监管,保证拆迁行为和拆迁过程的公平合理。如果因房屋拆迁确实导致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解决好被拆迁人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是每个城市都会存在的。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的差异,各个地域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解决措施需要结合地区特点,分析补偿政策及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总体而言,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发展应当与城中村村民的个人利益实现进行综合平衡,不应使农民利益受损,从而为构筑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经济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黄家海.社会学视角下的和谐社会-获奖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郑也夫.都市的角落.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3]林聚任.当代社会发展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4]颜秀金.关于完善我国征地补偿标准的探讨.河南国土资源.

[5]王晓东,刘金声.对城中村改造的几点认识.城市人口.

第9篇:城中村改造建议范文

关注民生,代表委员直抒己见

“粮食安全”、“棚户区改造”、“菜篮子工程”等一个个重大民生问题,在讨论中被代表、委员们反复提及。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改造城市棚户区44万户,今年又要改造12万户,任务相当繁重。为此,省人大代表、自贡市财政局长李晚玲建议:省政府建立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专项或担保资金,用于改造工程的补助或贷款贴息,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步伐。

不少代表建议,在推进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要抓好新农村和中小城镇的建设,使农村人口向城镇和大中城市有序转移,避免农民进城后无业可就、无收入来源和就医入学难等问题。

省人大代表、营山县涌泉乡深沟村党支部书记郭小华深感交通落后制约了农村发展。她认为修建村道公路省上每公里补助10万元的标准偏低,农民自筹集资压力太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

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粮食安全问题格外关注,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种植粮食的效益,增强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现在粮食直补的标准不低,但大家积极性不够高,就在于土地租赁和转让的现象很普遍,很多真正种粮的人并没有得到补助。”省人大代表、渠县天星镇文昌村党支部书记黄庆海建议改变目前的粮食直补方式,根据向国家出售粮食的数量直接补给种粮人,从而减少土地撂荒现象,推动土地向大户集中转移。

“菜价涨,百姓慌”,事关千家万户的“菜篮子”备受关注。省人大代表、南充市农牧局长蔡宝成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城郊专业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来自资阳市的周齐铭代表认为,由于耕地减少等原因,市场上蔬菜供应变得紧张,建议省财政预算一部分资金作为“菜篮子”工程经费补助给蔬菜供应大户。

发展振兴,灾后重建大有可为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畅谈灾区发展振兴,发出共同呼声:抓住灾区重建和发展振兴的独特机遇,击鼓奋进,主动作为。许多代表感慨,灾后恢复重建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创造了怎么评价都不过分的历史奇迹。

省人大代表、安县县委书记赵迎春信心满满,作为极重灾县,安县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产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为“十二五”加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省人大代表、彭州市宝山村党委副书记贾正方介绍说,刚刚过去的2010年,宝山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5亿元,人均纯收入超过3万元。同时,全村发展山木药材和经济林3000多亩,不仅改善了生态,而且为村民增收找到了新的路子。

“阿坝州在重建中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住房、交通发生了巨大变化。”省人大代表、来自阿坝州的新甲旦真的发言充满了诗情画意,“现在灾区最美丽的是村寨,最结实的是学校,最先进的是医院,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好。”

省人大代表、都江堰市副市长严代雄表示,下一步将努力加大城乡就业援助和产业配套力度,切实提高城乡群众的增收致富能力和生活幸福指数。

建设新农村,人才支持是关键

“建设新农村缺什么?缺资金?缺项目?最缺的还是实用型人才。”“两会”期间,记者强烈感受到基层代表们求贤若渴的心声。

省人大代表、蓬溪县赤城镇连珠桥村党支部书记刘章华过去10年间带着村民们调结构搞发展,村民人均纯收入翻了三番,自己也从中年壮汉步入了花甲之年。“村民富不富,关键在干部;村组强不强,要看‘领头羊’。一定要加强农村的人才队伍建设,多培养能人,新农村建设才有新气象。”刘章华实话实说。

“建设新农村,乡镇工作繁重,有的几万人的乡镇才十几个行政编制,自身力量和肩负的重任不相适应。”省人大代表、大竹县长许国斌建议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来自内江的省人大代表姚伟民建议,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把我省的农民工留住,在家乡创造和获得财富。

省人大代表、广元市朝天区委书记赵文峤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要从政策上制定人才流向贫困地区的制度,为实现“十二五”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省人大代表、南江县人大副主任王治平建议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贫困地区实行完全免费的职业教育,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人才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十二五’目标,重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一心为民,有创新意识、有发展能力的农村带头人。”省人大代表、苍溪县歧坪镇盐井村党支部书记王树锦直言不讳。

农民闯市场,专合组织不能缺位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千家万户的分散农户在竞争中居于劣势,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议加强专合组织建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

“目前农业龙头企业或专合组织带动能力不强,实力不足,规模较小,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的联结机制效果不明显。”省人大代表刘绍英为此建议:一是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投入和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种苗产业和流通环节;二是要改进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或专合组织的考核方式。

省政协委员、巴中市供销社主任赵开珍认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帮助农民买回所需资料,及时卖掉需要销售的农产品,有助于减少农民闯市场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加快发展,我省不少中小型农产品龙头企业迅速成长,但农村分散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以及人才、信贷、土地等问题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省人大代表、资阳四海集团董事局主席孙素清等多位代表建议进一步出台有利于引进人才、扩大信贷、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和措施;坚持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集群发展路子,促进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构建起“产、加、运、销”一体化经营体系,形成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良性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