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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1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一、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有效机制

1、严格贯彻执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重点加大对企业的资质、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依照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定期对社会信用评价信息。

2、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管理及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评分、差别化管理、评优评先和扶优扶强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企业信用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或外地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全覆盖,以此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诚信守法。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力度

3、以规范市场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当文,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无证施工或未批先建的行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当文件,强化监管机构责任落实和日常市场行为巡查,加大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专项整治出借资质、施工企业不履责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4、以工程招投标为龙头,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一是严格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肢解发包行为,规范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继续加强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凡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必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拦标价,招标文件和拦标价应办理备案手续。

5、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逐步参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价监管,对招投标前预算清单的编制和竣工后工程结算的编制进行程序性审查。三是搞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在市造价信息品种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补充编制我市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价格在内的信息。由本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出厂价格,编制厂家提供的地材价格信息,并录入我市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和其它建筑产品或材料等。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安全程序化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分解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等管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事故责任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7、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现场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8、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评审专家库,落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高大模板方案编制及审核、专家论证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

9、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10、调整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项目到组、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完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和建筑节能验收,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一是开展对结构用建筑材料、楼板厚度等结构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二是积极支持和督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的办理,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合法运作,从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三是抓好检测服务工作。

11、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提升工程质量。一是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将分户验收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使用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监督参建各方履行质量责任,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

12、加强装饰装修管理,倡导低碳、环保、绿色装修。一是加强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出台相关文件并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公建二次装饰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强装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13、继续加强质量创优活动,完善创优方案。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创优。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科技运用水平。

第2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用6年时间,到2014年底,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把我市培养成建筑业优市的目标。全市建筑业年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37%,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35%;建筑施工企业市外施工产值达到40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10%以上;建筑业企业总量达到200家,其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5家,超过5亿元的10家,超过1亿元的20家;特级资质企业2家,一级资质企业10家,二级资质企业40家;完成10亿元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进一步提高;打造15万人建筑大军,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85%以上,关键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100%。

二、调整和优化企业结构,做强建筑业企业

1、积极发展施工总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公路、市政、房屋建筑、矿山等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拓展行业领域,促使其上等级、上规模。不断壮大专业承包企业。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制作、销售一体化发展。鼓励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设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和支持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专业承包方向发展。着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加强对建筑劳务带头人或召集人的政策指导,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部分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引导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2、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和优秀建筑业企业。对年产值达到5亿元、上缴利税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对年产值达到1亿元、上缴利税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市政府命名为“*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投标预选企业名录,支持其参与工程建设,在市域内投标工程时,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适当提高分值,努力提高我市施工企业的市场份额。金融部门应当提高建筑业龙头和优秀企业的信贷等级。税务部门对建筑业龙头和优秀企业纳税实行专项服务。

3、大力开拓外埠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出外进行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发展地设立分支机构,联合省内、外企业,进一步开拓全省和省外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和加强对外出建筑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对外出建筑业企业在注册、资质升级、队伍培训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科技创新

1、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建筑业,支持企业增资扩股,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活力。继续引导改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聘任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制,鼓励企业实行年薪制。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改革,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各县(市)区应将建筑业科技发展列入当地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筑业企业可以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1-2%作为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资金。企业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提取适当比例用于奖励。

3、创建精品工程。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品牌企业。强化精品意识,打造优质工程。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级、市级奖项。建立工程招标激励机制,增加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科技创新等在评标中的权重,实行优质优价。对在工程承发包合同约定创建部级奖项(鲁班奖、鲁班奖提名奖)、省级奖项(世纪杯奖)、市级奖项(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甲乙双方应在合同中相应约定由发包方给予承包方工程总造价5%、4%、3%、2%的奖励,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对获得鲁班奖(包括鲁班奖提名奖)工程的项目经理,自获奖之日起,3年内可直接承接一项规模相当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对连续2年获得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可在本市同时承接3项建设工程。

4、推进建筑节能与安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安全型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消防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7〕131号)的规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建筑消防临时供水设施,不使用可燃易燃外墙保温材料,确保消防安全。新建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检测和评价体系,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实施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为主要内容的闭合式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程序各环节的节能专项监管,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建筑物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

5、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筑业人才市场建设,通过市场供求和建筑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促进建筑业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建筑业人才管理激励机制,加大收入分配向科技人才倾斜的力度。加强执业人员培训,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进一步完善执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制度,拓宽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渠道,不断创新评定方式方法。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1、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开发区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各县(市)建设工程的交易活动应在当地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有形建筑市场要认真履行服务职能,逐步对公共资源的交易进行整合,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提供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

2、强化招标投标监管。结合工程特点与专业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积极探索新的评标方式,逐步推行网上远程评标。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中标后监督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考核。整顿和规范招标市场,建立健全招标机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对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落实质量责任制。认真监督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将安全生产费用存入指定账户,在政府监管下按规定安排使用,逐步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4、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凡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收费标准,严禁压价、无序竞争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发包承揽业务。凡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五险一金”、危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规费,在工程招投标中为不可竞争费用,直接进入工程总造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以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结算控制办法,规范计价行为。

5、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快建立并推行符合我市的工程担保制度,建立由市政府控股、企业参与的*市建设工程担保公司,专门负责对市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银行贷款担保,解决施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增强企业融资能力。鼓励县(市)区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中介机构通过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组建专业担保公司,为建筑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6、建立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立完整的市场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系统,认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通过资质或资格管理、市场准入、招投标、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工作环节和方式,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7、健全并落实防止拖欠工程款制度。严格对项目立项、施工许可和建设过程的管理,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支付,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完善并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防止变相拖欠。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实施合同审核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市域内,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在规定日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预存工资保证金。对没有发生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来我市创业。对在我市设立总部的外省和中直特级建筑企业,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市和县(市)区政府按企业缴纳本级地方所得税额的50%给予补助。鼓励外来企业与本地企业联合或在我市设立长驻机构,参与我市工程建设。加强省外建筑业入葫施工管理,外省企业入葫要成立分公司,进行工商、税务注册,逐步实现外省企业属地化管理,提倡外省企业在*成立子公司。省外企业在我市施工要做到“三固定”(固定管理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固定联系电话),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备联系。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将建筑业列为支持性行业,与建筑业企业建立沟通机制,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要运用多种信贷方式,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提供各类授信、贷款以及其他多种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

1、实行建筑业企业统一管理。对房建、交通、水利、核电站等大型项目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大建筑业概念。市政府成立*市加快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把建筑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筑业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本地项目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营造有利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3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

2010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规划年。“加快建筑业发展”作为我县十二五规划中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措施变得更加明确而具体。建筑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经济贡献力强。加快发展建筑业,对统筹城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作为建筑市场的核心,其管理的好坏势必对整个建筑业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招投标的管理以培养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业环境,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业市场发展的前提和重要基石,只有建设工程质量这个前提保证这个重要基石稳固了,才能有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建筑业市场也才可能有更好更快的发展,进而也才能保证人民生活在安定的环境下。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主要是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及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它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在这样一个动态的监管过程中,就工程质量监管的角度对如何加强我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建设,开拓创新、完善各项制度,为承发包双方提供优质服务

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担负着“一手托两家”的责任,评标定标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着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办事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优良的服务,科学的管理,建立良好的信誉。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评标组织也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约束,对拘私舞弊,者,轻则调离现工作岗位,重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合理,才能为建设工程有效的择优竞标,为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合格的工程质量打下基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稳步向前发展,迎来了建筑业市场的蓬勃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也加入招投标的范畴,由此,招投标的工作内容也由单一的施工招投标变得复杂多元。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投标不同于施工招标,要针对勘察、设计和监理的特点,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加快建立与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相配套的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的公正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通过方案比选,优化勘察、设计方案,注重服务,提高勘察、设计和监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高。

2、坚持走统一开放、竞标择优的招投标管理路线

在招投标工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地为我县建筑工程引进优秀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建筑业环境。招标投标是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招投标发挥竞争机制作用,将社会资源分配给管理好、技术强的企业,同时企业为了多中标、中好标,也必须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多年招投标竞争,磨练了一大批建筑业企业,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各类建筑业企业为适应招投标竞争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追求技术创新,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使了企业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模式转变,招投标竞争机制促进了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这样既确保了工程投资效益,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降低程造价节约国家资金的同时有效利用了投资。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开标、评标是招标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只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标,才能最终正确地选择最优秀最合适的承包商,从而顺利进入到工程实施阶段。评标的原则包括:竞争优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与灵活性相结合。自2008年以来,我县城市建筑容积率大幅上升,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同时,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规划修建城市公园中出现了奇秀的城市景观建筑。高层建筑和景观建筑的建设投资较大,同时在建筑型式设计上、建筑材料、结构施工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就为供求双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相互选择创造了条件,为我县建筑单位、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在最佳点上结合提供了可能。本着招投标的基本出发点 “择优选择”,即选择那些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供给者,这样既为我县建筑投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有了高水平的建设队伍之后,也才能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同时为我县的城市成品建筑物增强表现力,提升城市建筑的品位。

3、依法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力度

3.1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招投标是业主负责制,招标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制定、投标资格审查、标底的保密、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完善资格预审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业主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一是根据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在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较高的要有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共同参加监督,由于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对一些违反招投标管理的现象得到了控制。二是邀请建筑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参与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同我们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还邀请公证机关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现场公证,给招投标活动从法律的角度上予以保证。3.2杜绝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和不正之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活动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择优中标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才能使参加招标投标的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证。但是,由于招标投标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的影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现象和不正之风还较为严重,如各种假招标、人情标、内定标、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行政干预等。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声誉,窒息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而且也往往给当事人,特别是守法的当事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在招标投标公证中,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对合法的行为给予支持,对不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有效地阻止了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3加强招标后的建筑业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制度。

加大建筑市场检查力度,建立检查制度,确保检查无死角、无遗漏,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和建设单位,只有通过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保护招标投标双方利益,才能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沿着正确道路向前发展。对无证,不办理报建的工程,规避招标要依法办事,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违规而又不服从行政部门管理的单位,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发挥司部门的作用,依法强制执行,从而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4、加强建筑业市场的动态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形成闭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除制度

在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的同时把工程质量、安全同招标投标工作紧密挂钩,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闭合管理,将中标合同履约情况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如果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投标时所作出的承诺不一致,将会直接影响该单位下一个工程投标,根据具体情况将给了取消一个季度投标资格或扣分的处罚。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投标单位,均设有诚信记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开标现场无理取闹、恶意串标及围标的投标单位,都不允许进入我县建筑市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业务,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隐患的,在给予公开通报的同时,采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诚信“黑名单”,禁止5年以内在我县的所有投标。同时,加强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管和行业自律,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评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建立评标专家诚信档案,进一步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对专业技术水平低、职业道德素质差、不能胜任评标工作、违反评标纪律和回避、保密规定的专家,要坚决清出评标专家队伍。

5、明确地位,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作用

第4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建筑业强市”为目标,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为主线,加大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企业的对外拓展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进步能力和节能降耗能力,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巩固和提高*建筑业在全省、全国的领先水平。

(二)*建筑业“十一五”时期的基本任务。立足“大市场、大基地、大项目”建设,构建合理的行业组织结构框架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拓展海内外市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创新,提升工程质量,提高综合效益;加强建筑行业人才培育和引进,提高行业实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建筑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建设,规范交易行为,培育诚信的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建筑行业的政府监管,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工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控制重大伤亡事故,降低伤亡事故率。

二、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业产业结构

(一)做大做强骨干建筑业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国内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的建筑业企业。对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首次超过一定标准,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长15%的市级信用建筑业企业,达标当年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开展*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比活动,进入前3位的优秀企业由市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二)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通过建立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制度,重点发展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资本、智力密集型跨领域龙头总承包企业。引导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的承包方式向总承包方式转变。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三)加快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智能化建筑、园林建筑、钢构建筑、环保建筑等优势建筑领域的发展。重点发展人才、劳务、技术与资金市场,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筑业生产协作体系。引导缺乏竞争力而又无法做大做强的小企业主动转型为劳务公司。引导、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的专业型建筑业企业。通过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三、实现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增强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为基础,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企业技术中心,按规定给予税费优惠。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支持其在境内外合资、合作兴办研发机构。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建筑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按实扣除,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加计扣除办法。建筑业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并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可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杭政〔2006〕5号)及其配套政策,按规定予以支持和扶持。

(二)提高建筑业企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普及计算机应用和信息联网,实施网上工程业务、成本、预决算、工程投标、材料采购、技术培训管理。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要在施工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作为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三)健全建筑业人力资源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将建筑业企业人才培养、培训纳入市“131工程”、“356工程”和“815工程”。建筑业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来我市建筑业企业落户,按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享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市委办〔2005〕2号)的有关政策。建立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筑业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支持企业设立科技股份,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加大收入分配向科技人才的倾斜力度。

(四)倡导“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型建筑。提升建筑业产业化程度,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操作环节,提高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预置比例。支持新建房屋采取有效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单位面积能耗。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等节能产品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推广“绿色环保型建筑”和“节能省地型建筑”,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市政工程节能改造。对节能省地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在计划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审批。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拓展外埠市场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推介、企业互荐、企业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或设立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市场建立区域间的协作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推介我市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市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建筑工程。鼓励企业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我国对外援助工程建设,树立品牌,开拓当地建筑市场。用足用好外经权优势,扩大国际工程承包与合作,寻找稳定的协作伙伴。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规模。支持建筑业企业申报国家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构建开拓外埠市场的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寻求商机开拓市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的信息服务。

五、完善工程建设体系,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加强建筑模数化和产品系列化工作,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探索建立*市工程建设新标准,全面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加快与国际工程建设标准接轨的步伐。定期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强化建筑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深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把工作重点从监督施工现场和建筑产品转移到监督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监督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执行,遏制和减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引导建筑业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机制,利用计算机网络快速报告系统,提高事故报告和查处的快速反应能力。推行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检测检验工作,深入开展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为核心的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三)建立工程造价形成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理顺费用构成,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配套措施。建立“政府制定规则、业主提供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结算体系。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加大对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的引导力度,及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和价格信息,加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制度的监督检查。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推行企业定额,规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的结算行为。

六、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建立民工培训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培训教育。鼓励本市建筑劳务企业联系省内外建筑农民工集中输出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当地合作建设劳务基地,为本市建筑业企业提供稳定的劳务来源。加大建设领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将建筑业技能培训纳入“*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工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承担。鼓励企业开办民工学校,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重点抓好建筑业工种的培训、鉴定与发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安装、装饰、燃气、市政、园林、环卫、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等工种的技能培训、鉴定与发证工作。

(二)建立民工生活生产保障机制。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5〕23号)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领域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建立防范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建筑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方式,尽快全面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完善建筑业企业欠薪快速反应处理机制,遏止竣工不结算等拖欠行为。鼓励施工企业进行健康、安全、环境认证,改善工地生产和生活条件。在市域范围内,建筑业企业存入银行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各区、县(市)不再重复要求,对资信良好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减免保证金的待遇。

七、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优化建筑业市场发展环境

(一)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完善全市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将其扩展至整个市域范围。依托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加强与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的信息链接,及时采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畅通信息汇集和渠道,有效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开展对建筑业企业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诚信综合等级评定工作,并将其作为企业复审、升级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入选“政府工程、重大工程承包商选优名单”及工程招投标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秩序。建立投诉、仲裁机制,依靠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发现、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加强对招投标监管的网络化建设,实现*地区数据互通。推广和利用商务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定期编制市场平均综合消耗量指标和综合单价,为企业参与市场活动提供服务。以工程竣工备案制度为载体,提高工程质量事后监管效果,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行闭合式管理。

(三)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代建单位负责工程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健全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程监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

(四)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建筑业法规体系,促使监管模式从传统的“行业管理”向“市场监管”转变。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实行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持证上岗等制度和市场行为、质量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建立和完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逐步推广投标担保、工程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推行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推行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用经济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第5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建筑市场 发展 现状

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现状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建筑市场存在诸多问题。(1)诚信问题。建筑市场信用缺失问题相当突出,已经成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建筑市场涉及面广,交易额大,可变因素多,合同关系复杂,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这些特点决定了更需要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严重扭曲了建筑市场信用关系,导致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6亿元,相当于建筑业年总产值的19.6%。从业主到总承包商、分包商,再到项目经理、施工队、劳务队,层层拖欠,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债务”连环套。任何一个环节的失信行为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而业主失信正是这个连环套的首要一环,其失信行为引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大承包商的失信行为造成了大量的“豆腐渣”工程,引发了工程质量低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2)招投标问题。招标、监理、造价、检测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违规收费、索取贿赂等,这些失信行为不但违背职业道德,更加剧了建筑市场的无序与混乱。除此以外,虚假招投标问题也十分突出,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与各投标人或内定投标人事先协商谈判,以合同执行价低于甚至是远低于工程建设合理标价为条件,要求投标人签订两个合同,社会上称之为阴阳合同或大小合同。一份合理标价的合同用于应付检查,另一份用于施工结算。其后果直接威胁着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甚至有可能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建设规模,建成了“半拉子”工程。(3)挂靠问题。某些资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挂靠人)私下与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达成协议,以该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报价并承接工程,然后向其缴纳一定比例费用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存在必然导致施工单位的素质降低,从而降低工程质量。(4)监管问题。在监管范围上,政府“缺位”与“越位”并存。一方面,政府的职能未能切实得到履行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的某些做法却又超越了合理的监管范围,超越市场直接去管理企业,造成了市场调节的无效。虽然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但实际的根源却是相同的,即有关部门对自身职责认定不清根据市场经济国家对政府基本职责的界定,政府应当管理的事务相当有限。(5)劳动者素质问题。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加上特殊国情的影响,建筑市场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象,例如拖欠工程款、虚假招投标、人员挂靠等。我国建筑市场中有70%~80%的劳动者是农民工,他们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专门培训、流动性强、组织性差、责任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差等情况,这对于建筑市场效率提高必然造成阻碍。

二、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前景

随着建设部《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和《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的出台,有形建筑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管理体系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源头防腐方面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1.建立公开、透明、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场

目前,有形建筑市场已实现建设工程交易过程的三公开:一是项目信息公开。有形建筑市场在其场所内和信息网站上实时真实、准确的各类工程招标信息,促进了市场开放和竞争,打破了市场壁垒;二是开标现场公开。招标投标重要环节——开标活动全部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公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进入开标现场了解开标情况,同时网站还可以做到“网上直播”;三是中标结果公开。招标人一旦确定中标人,有形建筑市场就会在其信息网站上对中标结果给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增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阳光交易的基础得以确立。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了较完备的评标专家库及使用系统,从评委的申请、计算机自动抽取、电话语音自动通知应答、抽取名单保密、进入评标现场指纹验证,到行为考核均实现了信息化动态管理。评标现场实现了全封闭,评标全程电子监控和录像、电子辅助评标、背靠背语音答辩对讲系统等既可以防止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又能够提高整个评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评标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为监察和监督部门后续检查提供了保障。

2.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增强市场震慑效果

消除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认真查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业主)、房地产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报建;有意规避招标程序,私相授受工程;二是查处和消除勘察、设计、施工、招标、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而从事工程业务活动,或越级、超范围承接业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采取非法挂靠或允许其他单位挂靠本单位承接有关业务并收取管理费。三是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越权审批或不按规定标准审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法违规问题不依法查处的行为。

3.全面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

由建筑企业组织对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由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组织执业资格把关程序,并给合格从业人员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劳务作业人员应当取得与岗位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促使建筑劳务发包和承包企业不得使用无证人员,增强整个建筑市场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

4.改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环境

法律和信用是维系建筑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尽管信用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系交易秩序的机制,但是,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系的保障。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必须在信用机制之外,依靠法律机制,将一切经济活动纳入法制轨道,维护和培养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也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并确保法律机制的良好运行,才能为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其对建筑经济的促进作用。我国建筑市场信用法律制度环境的构架路径是:借鉴征信国家在信用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经济运行的通行规则的要求,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通过废除、修改、增加相应法律,推动适应我国建筑市场的信用管理立法实现实质性的进展。

参考文献

[1]黄卫.完善政府监督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我国工程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6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业跨越式发展,力争进入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领先行列。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年平均增长15%左右,市外市场建筑业产值突破6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突破60亿元;在全市有4至5家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6至8家达到10亿元以上;拥有1至2家特级资质企业,15家以上一级资质企业。

全市建筑业专业化、外向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接近省内领先水平,争创1个“建筑之乡”品牌。

三、政策措施

(一)培养企业发展的主体意识,提升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建筑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实现建筑业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帮助建筑业企业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主体意识,不断研究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发展趋势,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战略,及时编制企业发展规划。重点要从治理法人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强化品牌意识,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全面提升企业、企业管理者与技术人员的素质,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实现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不断做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实力,实现超常规发展。

努力形成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市每年评选命名一次“建筑业示范企业”、“建筑业明星企业”和“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凡完成建筑业年产值20亿元以上,且当年在本市入库的建筑业税金(按实缴建筑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二项计,下同)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示范企业”;完成建筑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且当年在本市入库的建筑业税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明星企业”。以上两种企业的企业家同时被命名为“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同时,开展评比建筑业“十大市场开拓能手”活动。市外工程承包年产值排名前十位企业的经营者评为建筑业“十大市场开拓能手”,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劳动模范评选。

(二)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支持推进建筑业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的改革与重组。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归并重组子公司,理顺产权关系,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支持企业打破地域界线,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形式,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积极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增强大建筑意识,实行“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积极开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投资重点的产业领域,向房地产业、建材业、住宅产业、环保产业等上下游产业延伸,以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

为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经财政部门核准,对当年在市本级入库的建筑业税金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鼓励总承包企业将增项资质分离出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鼓励有一定专业施工基础的中小型企业改造为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专业技术,尽快培育成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重组,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

为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加快培育高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设立资质升级奖。对一级建筑业企业升级为特级建筑业企业的,奖励50万元;二级主项建筑业企业升级为一级主项建筑业企业的,奖励10万元。

(三)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引导和鼓励建筑业企业更新经营理念,在大力巩固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千方百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向外延伸和扩张市场空间。鼓励企业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外、省外市场,紧抓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中部崛起等重要机遇,重点要瞄准上海、天津、重庆等一些特大型城市的建筑市场,加快形成重点区域的规模市场。

积极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政府或省建设厅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全面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业协会的协作关系,构建建筑市场的区域间合作平台,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及时国内重点区域建筑市场的需求动态,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为鼓励企业开拓市外市场,经财政部门核准,对当年市外工程承包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亿元及以上8亿元以下,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亿元及以上,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坚持走质量兴业之路,不断提高建筑业科技水平

坚持质量兴业、品牌经营,加快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鼓励企业争创国优、省优、市优工程,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群众性科研成果评审活动。对创国家优质工程的主承建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创省级优质工程的主承建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各种新技术,加快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不断提高我市建筑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积极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广泛运用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含量。企业研究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实际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购置先进机械设备的,参照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一般工业性项目的政策,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获部级工法及相关科技进步奖项的,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发挥建筑类专业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大力引进建筑人才,在享受市政府有关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引进的市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由调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奖励;强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大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创办民工学校等形式,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善投标、报价、评标、定标办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不断创新招投标方式,积极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实行综合最优价中标。规范工程咨询、建设监理、招投标服务、质量检测等各类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严禁盲目降低造价和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加快构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数据库,把企业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建设情况以及行业管理信息及时记录,健全信用警示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监管与制约。同时,建立对建筑业诚信企业的激励机制。在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信贷授信等各个方面,对诚信企业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企业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氛围。

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企业履约担保、建筑企业付款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遏止竣工不结算等拖欠行为。完善保证金制度,加快企业资金流转。积极培育建筑劳务市场,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新办建筑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经批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用工行为,推行和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卡支付管理,建立和完善防范建筑业企业欠薪长效管理机制。

(六)坚持监管服务并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建筑业企业的税收征管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形成税收征管的联动机制。财务核算健全的建筑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分包的建筑安装业务,其营业税由总承包企业按建筑业税率代扣代缴。总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的,按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企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进一步拓宽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地方建筑业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和担保体系,为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担保。鼓励各行业和外地企业以参股、项目投资、联营等方式提供新的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信贷授信额度和承接工程提供保函等问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发展。要根据建筑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要尽快构建行业发展的信息平台,为企业寻求商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服务。要加强建筑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会员单位、反映会员诉求、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7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施工;安全监督;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202-02

引言

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较多,而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良莠不齐,部分建筑企业不能较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建筑现场的劳动作业环境不尽人意,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没有整体提升,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因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执行合理的安全监督管理方式,以达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转变监管理念,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前移。项目开工前,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架构,根据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内部督查。

1.2 实行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在进行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部位作业时,须带班旁站作业,并参与验收签字;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进行旁站。

1.3 施工企业建立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可分为定期检查、分级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公司对在建项目进行月检、季检或年度安全检查。分级检查包括企业安全负责人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部对各施工班组进行每周检查和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是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以及在恶劣天气前后开展季节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的检查情况和整改复查结果必须书面记录和备案,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施工单位的自查自纠结论进行抽查复核,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落实。

1.4 强化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切实发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效能,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架构以及上岗人员资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并对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进行检查;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时进行监理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应每周召开工地例会,针对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和下一步工作的指导。对于那些安全监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监理资料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作为的监理企业,坚决进行严肃处理。

2 调整安全监督阶段评价的模式

由以往的安全评价检查制改为安全评价备案抽查制,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性安全评价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之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各阶段的实际进度要求,及时组织阶段性安全评价,以达到安全生产阶段性控制的要求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各阶段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完毕后,分别将安全评价的评分结论和安全隐患整改结果报送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职责的情况,依据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参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自评意见,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实,符合要求的,同意备案。监督机构在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及时办理安全评价备案手续或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安全评价结论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安全评价备案,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工序,同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进行记录不良行为和动态扣分处理。这种安全监督模式可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前移,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施加一定的压力,即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不会额外增加生产成本或延迟工期进度在关键施工节点必须提前做好阶段性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3 推广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的状态下,在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建筑安全监管技术的创新发展,对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可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施工作业现场各作业区和塔吊等工地最高点设置视频监控点,施工企业能及时了解工地实时情况,对工地施工过程进行动态掌控。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施工现场的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各个施工工序作业区域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行为都一目了然。同时,在工地主要出入口和办公区、宿舍、仓库等区域安置视频监控点,对工地的生产秩序管理也帮助很大。在加强治安管理方面,全天候24h的严密监控可有效地控制建筑工地常发的偷盗类案件,提高工地的安全防范能力。对于工地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等财产的保全以及建筑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为创建安全健康、舒适和谐的生产作业环境提供保障。此外,在建筑工地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提供了一个创新的监管手段,在减轻监管人员工作强度的同时,又可增强监管控制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4 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所谓差异化管理,就是将施工工地按照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存在的状况分为A、B、C三类,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实行分类监督、动态管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A类为安全工作做得比较好的项目,对于落实质量安全保证制度比较好的在建工程项目在日常监管中可适当减少巡视检查的频次,甚至在日常综合检查中可予以免检;B类为安全管理一般化的工程,则按正常的频次进行监督抽查;C类为现场管理水平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对C类工程则加大到位检查和安全巡查的频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清除隐患;特别是对管理水平差、质量安全意识薄弱、日常检查发现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落实较差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采取记录不良行为、动态扣分处理、预警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率。此外,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管理,可以使监督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从而有效地解决有限的监督资源与日益扩大的建设规模之间的矛盾。

5 推行诚信制度建设

当前,建筑市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例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发包,虚假招标,拖欠工程款等;一些施工承包企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监理企业不作为,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企业的这些不规范行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产生这种不规范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意识比较薄弱,建筑市场各管理环节与施工现场监管脱节,缺乏联动机制,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法违规的失信成本比较低。因此,加强整顿建筑市场,在整个建筑市场倡导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引导信用需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级,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还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招投标、企业诚信资质联动管理机制,对于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6 结束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同时也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是建设工程投资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因此,做好兼职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静,谈建筑工程中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的制度管理[J],32程建设与设计,2008(10)

第8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290亿元,同比增长11%,增加值90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出市施工完成产值100亿元,同比增长16%。全行业实现利税14亿元,同比增长12%。从业人员26万人,教育培训和考核鉴定各类人员1万人,培养技师120人。避免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一)起草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2012年我市将拟定并出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试行办法》、《市建筑工程劳务管理规定》、《市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促进我市建筑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调整建筑业专业结构。围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今年将进一步调整我市建筑业专业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总的要求是:以市场优胜劣汰和资质动态管理为杠杆,调控总承包企业数量,积极扶持专业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初步形成大、中、小梯次结构合理,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配套成龙的专业结构体系。

(三)调整建筑业等级规模结构。围绕实施大企业战略,在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升级的基础上,今年将对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集团继续给予重点扶持,主动帮助企业制定升级计划和发展目标。

(四)调整建筑业经营结构。围绕大建筑业战略,在巩固主业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建筑企业着力实施经营结构调整。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突破以房屋建筑业为主的局限,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专业工程拓展,尽快形成覆盖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大建筑业格局;纵向拉长产业链,向房地产、新型建材、服务业、制造业延伸,加速产业融合。

(五)调整建筑业人才结构。制定相应政策,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培训等手段,使企业经营者向更高管理层次跃进,中级岗位人员向管理和技术层次跃进,产业工人向技工和技师层次跃进,以改变我市建筑业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级能人才短缺、一线操作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加强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引进和培养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精湛的技工队伍。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技能大提高”活动。今年要继续抓好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资格性岗位培训,做好建筑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工作。组织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大力提高农民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举办第三届市建筑职业技能大赛。上半年在各区(县)、各企业县广泛开展大练兵,8、9月份组织现场大比武。

(六)全面开展行业创优争先活动。开展评选市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十佳”建设监理企业活动。通过开展评选及相关表彰活动,建立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全面激发产业活力,树立文明产业形象,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七)大力引导、努力拓展埠外建筑市场。鼓励支持大企业“走出去”,发挥骨干龙头作用,扩大埠外市场份额。继续帮助我市大企业出国承包工程,争取年内增加输出500人。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电力、公路、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稳定北京、上海和天津市场,突破中西部和东北市场,不断巩固和扩大埠外市场的占有率。

(八)研究制定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指标体系。今年我市拟与有关高校联合成立做大做强建筑业专项课题研究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的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体系。5月底前完成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10月底前编制完成具体指标体系。

二、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九)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资源联动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专门人员编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守信者奖、失信者罚”的信用奖惩机制。制订《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0月底前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雏形基本形成,为我市建筑业数字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十)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推动劳务分包市场建设。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监管,严格督导建筑企业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查处无资质劳务队伍,对违反规定使用“包工头”和零散劳务的,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记录,直至吊销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积极帮助大中型企业到省内中西部地区设立劳务基地,大力扶持正规劳务企业发展壮大。建立有形劳务分包市场,健全劳务用工信息网络,规范劳务用工秩序。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加快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今年要抓住省、市有形建筑市场合一的大好机遇,科学组织,精心施工,加快新的区域易市场的场所建设。积极拓展交易中心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市的建设项目和省属工业、交通、水利、电力、信息产业等专业工程全部进场交易。依托有形市场在人员、技术、业务和硬件等方面资源优势,推动电子政务和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

(十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深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内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注重预防性监督,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工程参建各方不良记录制度。全面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组织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装饰工程奖和泰山杯奖、泉城杯奖。继续进行住宅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杜绝受监工程倒塌事故。加大对优良、精品工程培育和扶持力度,工程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依据省市有关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工作试点,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完善质量保证机制,增强质量事故赔付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十三)抓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评价制度。指导企业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和考核体系。改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开展安全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宣传。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和个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继续实施进济施工统一注册备案制度,依托资质管理,严格建筑市场清出制度,切实做好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的考务管理工作。

(十五)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继续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回访制度,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强化对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许可、拆迁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资本金到位等前期手续的审查力度。

(十六)完善工程监理和招标制度。组织监理专项检查,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加强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监理监管网络建设;出台相关文件,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开展招标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做好招标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七)规范和发展装饰装修业。今年将继续加大装饰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开展建筑幕墙工程安全性能普查工作,严肃查处无资质的家装队伍和二次装修工程中不办理建设手续、不招标、破坏结构安全、使用有毒有害装饰材料的违规行为,确保装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积极探索工厂化装修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广先进的装修成套技术,提高装饰产业的综合品质。加大室内环境监测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化检测机构,加强监管,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室内污染带来的危害。

(十八)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和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今年全市工程标准造价管理工作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的方针,推动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强化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创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机制,强化征缴工作,努力扩大养老保障金收缴覆盖面。继续实行养老保障金的拨付补贴与建筑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挂钩的做法。

(十九)建立健全防止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整顿活动,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年底完成全部网上拖欠清理任务。完善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对新上项目严格审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公开曝光,严厉处罚。

三、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养,做好建设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

第9篇: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对策

1潜在问题及其原因

1.1施工企业外部环境分析

1.1.1各类专业,非专业性施工队伍充斥建筑市场,从量上增大了管理难度

打破计划体制实行建筑市场招投标后,一方面跨地区跨行业的专业、非专业施工队伍纷纷而至,另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性质的多种经营单位施工队伍也加入其中。为了尽快把这些队伍管理好,各施工企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且相关单位还成立了基建工程协调部、企管处市场管理办、价格定额中心等四、五家管理结构,即使是这样,各种协调关系有时也难以顺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管理部门也吃不准到底有多少队伍需要分门化类,管理难度大大上了一个台阶。

1.1.2社会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市场行为欠规范

从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全社会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认识较以前有所提高,但建筑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或“创工作政绩需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律的约束,造成招标行为不规范。

1.1.3评标存在着人为因素,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的评标办法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还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定性的评标内容还占有一定比例,难以真正分出名次。评委在技术标的评定过程中,量化不够,“人情分”时有发生。专家库建设还不够完善,整个建筑业高级人才本身就比较缺乏,要达到《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专家人数偏少,有的缺乏评委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评委专家整体水平不高,招标监督力度不大,影响评委的公正性。

1.1.4工程(产品)价格的扭曲,影响工程(产品)的质量

一方面由于业主节约资金的心态,或是由于业主编制标底人员的一时忽视或其它因素,使标底与投标报价相差甚远,一些施工企业抱着进入这块市场、求得日后再发展的心态,勉强接受;其次是施工企业相互压价,使得工程(产品)价格战此起彼伏,严重扭曲了工程(产品)价格,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隐蔽工程项目中尽量缺斤少两,节约材料支付,造成工程(产品)质量大面积滑坡。

1.1.5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制约机制不健全,使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分析,业主(建设单位)总是希望花最少的钱办最多最好的事,而承包商(施工单位)又总是希望投最少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换取最大的利润,这两个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矛盾统一体,就是靠一些完全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可参照的条文加以约束、限制和协调,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一个第三方来利用这些规范对双方进行约束、限制和协调,这就是监理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却是监理工程师又成了承包商的第二甲方(即:业主代言人),并不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实施对双方的约束限制和协调的职能,这就使得现今的招标只有业主(即甲方)制约承包商(即乙方)的权利,而无承包商制约甲方的权利,双方的地位极为不平等。

1.1.6业主内部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制约着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划的进程

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方式通常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不论是竞争性公开式招标和意向性邀请招标,都无明文规定招标必须是“攘外必先安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单位几乎都有自己的施工队伍,一方面在投标时分几个项目进行投标,使自己的队伍有中标的机会,另一方面,直接内定自己的队伍。

1.1.7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些指标,降低了大家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的重视程度

招标项目是一项管理性、科学性、严肃性极强的工作,特别是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些指标是通过各种途径测算而来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些指标,往往是一改再改,特别是设备及特殊零配件的供货周期,材料的代换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包干工程,计划与实际变化更大,到后来只能是标底,重新议标,有的承包商就往往钻空子,投标时,不管业主提出多么苛刻的条件,都满口答应下来,等到工程开工后,再寻找机会要求业主对某些指标做相应的调整。

1.2施工企业内部因素分析

(1)在型施工企业,面对刚刚组建成立的各施工企业,就显得包袱太重,难以自如应付竞争对手。

从近几年参与投标施工的企业自身状况分析,在一些建设施工企业中,具有多年历史的老牌施工队伍,在技术施工经验上具有相当的竞争实力,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企业的老弱病残不断增加,设备老化一台接着一台,以及生产骨干后备力量增长缓慢,机关和后勤人员比例太大,在竞标中无法与轻装组建的新施工企业比报价。公司在招标中往往顾虑重重,在让利这一重要环节上大型施工企业就显得力不从心。

(2)市场经验少,招投标工作专业人员缺乏,使施工企业失去了许多既得利益。

2工程招标工作需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1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增强市场监督能力

要规范现今的招投标工作,堵塞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规范行为,就必须在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中的法律规定,并且,依照《招标投标法》,各地还需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参照配套的《建筑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定出符合建筑市场实际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使今后的招标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来增加对建筑市场的监督能力,提高招投标的工作质量,使建筑市场有机地向国内国际化管理体系接轨。

2.2招标行为急需规范

首先,业主要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依法办事;其次,招投标各方主体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竞争。当前要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挂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使建筑市场能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大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队员稳定,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的执法队伍,打击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非法行为,以保证《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效果。

2.3理顺产品价格,稳定市场秩序

针对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扭曲的现象,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就须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编制出各类工程在一般地理地形位置等施工条件下的具有指导性的价格,平仰紊乱的建筑市场价格,这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可以得到解答,市场经济价格围绕价格上下波动,以产品价值作为经济杠杆,当价格偏高远离产品价值时,价值就会作用于价格进行下调;当价格偏低远离产品价值时,价值就会作用于价格进行上调;为此,管理部门的指导价格也就以杠杆形式不停地对招投标价格进行调节,其次,“优质优价,劣质劣价”,以促进建筑产品向高质量、高标准的方向发展。

2.4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

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因素,除客观原因外,还有利用其职务或特殊的身份打电话、批条子、搞暗示、露标底、行贿受贿等主要因素,建筑市场投标工作要有序地进行,就必须查处那些利用各种取得阻碍和误导投标工作的人,使投招标工作在廉洁奉公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2.5做好引导协调工作

作为建筑市场的管理部门和招投标工作的监督部门,在对业主和承包商招投标行为进行管理监督的同时,应及时纠正、指导并协调误入他图偏离招投标及建筑市场有关规范的行为,引导招投标工作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

3塑造一个崭新的投入市场竞争的施工企业

3.1精兵简政强化内部管理

在精兵简政方面,要从生产人员少的特点入手,下大力气大决心,把非生产人员调到生产中去,用“精减机构,裁减苛员”分离管理层与作业层,建立健全劳务市场的方法,以经济杠杆作调节,向生产一线全面倾斜,刺激企业职工向一线靠拢。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以项目管理运行为指导,完善承包经营和内部分配机制,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效自补,主辅分流,自负盈亏”为指导,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向股份过渡的管理体制,提高整体员工的经营管理意识,最有效的迎接“品优价廉”的建筑市场竞争。

3.2强化操作技术,拓宽施工区域

要改变一些企业施工资质等级与实际操作水平倒挂的现象,其一要采取强硬措施,打破与资质挂钩,职务与能力挂钩,职称与技术能力倒挂,工资与技术倒挂的局面,全面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考核制度,变职工不爱学技术为自己要求进行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变单一的建筑施工向城建、矿建、炼建、化建、路建以及其它路面建设和高空作业推进,争做跨省施工,跨国施工的企业。

3.3加强设备管理,培养市场人才

根据部分施工企业设备老化的特点,一方面,可采取建立设备租货市场集中管理的办法,既可最大限度的满足各项目部饥饱不均的设备需求协调,又可将富余设备对外进行租货营业,保障设备维护,从而达到延长设备寿命的目的;另一方面,从积累中,有计划的购置当今或以后数年内占市场工程施工都需要的新型设备,提高设备装备率。

关于人才,人们都知道,市场的竞争终究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企业要在培养人才上下功夫,其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业务总结,案例分析相结合。学习竞争对手的先进经验,提高投标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投标经验,其次注重阶梯型人才培养,优选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在工程决算、施工技术及招投标岗位上来,为市场拓宽打下坚实基础。

3.4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开辟新的市场领域

施工企业找“米”下锅,米在何处,就是一个信息收集问题,当今世界就是一个信息传递的时代,对于“僧多粥少”下的建筑市场,各施工企业更离不开信息,这就要求各施工企业首先从组织上、措施上要保证工程信息有充分的来源,要有畅通的渠道和科学严谨的鉴别,不仅企业总部要有专职的信息人员收集、汇总、选择信息,而且要充分利用各项目经理部和本企业的广大职工进行信息捕捉,做到信息横能到边,纵能到底,使之形成信息网络。其次,要使信息网络具有高度的灵敏性,这就是信息的收集、汇总、选择、抉择不仅要及时、准确,而且抉择后的信息必须传递迅速、准确无误,只有这样,企业才会不断地从市场中求得生存空间,扩大其生命线。

3.5研究投标策略,提高投标命中率

(1)报价策略。在一项工程招投标的策略中,即要考虑到该项工程资源利用和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到企业剩余资源的利用和待工的费用,为此,把投标工程可以粗略的划分为:保本投标工程、微利投标工程、挣钱投标工程和暂时亏本,但有诱人前景的投标工程,根据信息来源,充分客观地进行分析,最后确定其投标类别,以提高命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