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体育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体育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首先,做好体育部内部的组织工作。 今年体育部吸纳了16位大一新生,这些新鲜血液让体育部更加充满活力,但缺少工作经验是他们的短板,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也需要再观察。作为学长的我们,应该多为他们创造锻炼机会,然他们尽快熟悉学生会体育部的工作,并且着重培养他们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希望在这学期里体育部能够成为学生会中最活跃的部门,最亮丽的风景线。争取工作比上学期做得更热情更好。

其次就是做好体育部的本职工作,主办好这个学年的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热情。考虑到本学年的具体情况,体育部初步拟定的活动计划如下:

(一)迎新杯篮球赛 比赛时间定在2011年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

篮球作为学校的传统体育项目,其受欢迎的程度,从平时球场上的人山人海就可以看出。好的东西应当秉承发扬,举办篮球比赛,不仅可以强化同学的锻炼意识,还可以激起同学们之间良好的竞争意识。同时,大一新生而言,这是第一次较大的集体活动,也是他们班级团结合作的首演,相信篮球赛可以为他们良好班风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在比赛的过程中,我们体育部还肩负着组建院篮球队重任,选拨技术好的同学,积极准备校举办的育新杯篮球赛。

(二)举办院乒乓球赛 比赛时间定在2011年十一月下旬

乒乓球作为“国球”在学校里广受同学们的喜爱,乒乓球赛在化工学院也有了七年的历史。在乒协的协助下,相信今年的乒乓球赛,一定会有更好的组织和更大的影响力。

(三)飞跃杯足球赛 比赛时间定在2011年四月

足球一直是青岛科技大学的优势项目,多次在各项赛事中为学校取得荣誉。化工学院“飞跃杯”足球赛是校“科大杯”之下的重要足球赛事。足球以其独特的魅力,拥有许多热爱这一运动的同学。足球运动锻炼同学们的团结协作的能力,增强同学们的体质。

同时,在比赛中,寻找院足球队的后备力量。

(四)为校接力赛、科大杯足球赛、校运动会选拔队员,组织训练

第2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半年来,我们挥洒汗水。每天,我们在那里驻守着自己分配的班级,等到开始做操,我们便认真地去清点该班的人数,光清点还不够,我们还得记下缺操有因的人以致于能与学校校对,进行下一步处理,我们开始很不习惯我们的职责,但是在付出中,我们找到了工作的自信,我们配合学校和班级工作,将学校和班级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前,我并没有想过体育部还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可想想我们走过的脚印,是一个个留在了校园的土地上,实实在在。

作为体育部长的我,的确很高兴,高兴部中一帮好兄弟尽职尽责,高兴我们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我们要追求更好,我们就应该为更好制定一个计划。

由于高三马上就要高考,体育部中高三同学已经全部退出,可是高三同学在我们体育部声势浩大,竟占了2/3的人数,他们一走,我们剩下的就仅有7人了,对于一、二年级25个班,我们拥有的人数太紧,每人就要清点4个班,这样一来,清点速度必须加快,那么准确率就降低了,有的班还未来得及记下有原因不上操的人时就已经做操完毕了,所以希望学校考虑调些人到体育部工作,按每人两个班算,我们还差6人。

如果人数到齐,我们就必须按原来的执勤纲领进行:

1、按时到岗,不得误时,有其它事情必须及时请假。

2、认真清点人数,不慌报。

3、维护两操纪律,及时记录。

4、不得提前离开岗位,要以身作责,对工作充满热情。

5、见到在教室打篮球、踢足球等剧烈体育活动,要及时制止。

6、尊重本部成员,不得侮辱对方。

7、有极积的进取心,努力为体育部的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

第3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1、以举办市第六届运动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明年是我市四年一届的运动会举办之年,我们将力求在项目设置、组织程度、参与率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出多形式、多层次群众体育活动,并继续组织好全民健身体育节,积极开展老年健身活动周、社区健身展示和村级体育比赛等体育活动,使参与面覆盖到各个行业和各个年龄段。

2、抓好体育组织和体育骨干队伍的建设

根据群众不断变化的健身需求,进一步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向乡镇和行政村延伸,巩固市、镇、村三级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体育组织的作用,让他们更好的为我市的体育事业服务。同时继续大力培养体育骨干,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系统,更加有效的管理全市1500多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将经常组织体育协会秘书长和体育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安排他们外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年终将对各协会俱乐部及社会体育指导骨干进行考核,评选表彰一批先进。

二、业余训练水平再上新台阶

1、以备战省十八届运动会和扬州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为抓手,着力调整项目布局,抓好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充实,同时加强管理,加大科学训练的力度,提高教练员水平,抓好运动员队伍的调整,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并加大投入,添置部分科研和训练器材,为科学选材、科学训练提供物质保障。

2、以体教结合为基础,巩固乒乓球、田径、举重、跆拳道等优势项目的发展,突出抓好篮球的落户训练工作。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搞好梯队衔接,争取在输送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上有更大突破。

3、积极组队参加省和扬州市的各项竞赛,努力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三、体育设施建设再求新突破

加快社区、乡镇、行政村体育设施的完善,申报一批健身路径器材,为全市群众提供更充裕的健身设施。同时对已经建成的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为市民安全健身提供保障。

四、体育产业发展再创新业绩

明年我市体育产业工作将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抓好体育本体产业的发展,搞好体育资源开发,积极开拓体育市场,强化体育培训、体育表演和竞赛等工作,积极承办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增强“本体产业”实力。第二加大体育发行的监管力度,充实专管员队伍,对销售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同时适当增设一批销售点,整改一批在全省销售排名滞后的点。第三积极发挥体育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体育用品企业宣传、推介,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我市体育用品企业的发展。

第4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1. 体育组将继续执行学校的要求,上满上好每一节课,积极组织学生练习,帮助体质较差的学生培养锻炼的兴趣,全面,多样的安排教学内容,使学生得到良好的锻炼,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

2. 积极参与进修和学校的集体备课的活动,使我校的教学思想一直紧跟教育改革的步伐。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

3. 大课间每天有专人负责,按时上满上好大课间,保证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使学生感受集体注意的荣辱观,锻炼强健的体魄。

第5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人口形势

****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预计全县总人口到****末可以控制在20.6万人以内,人口再生产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晚婚晚育和少生优生等新的婚育观念正初步形成。计划生育工作格局逐步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工作思路逐步变管理为服务,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激励机制,全县独生子女领证率预计将达到40%以上。2002年6月被省委、省政府验收命名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并连年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目标,为****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是,当前全县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计划生育发展的难度很大,困难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抓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讲话多,办事少,一谈到实质问题,不是没时间,就是顾不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只落实到口头上,写在文件上,而不是按上级要求,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县级相关部门中,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计划生育系统的事,其它部门只是配合,影响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部分群众中,随着“一法五规”的相继出台,误认为计划生育放宽了,没有以前那么严了。在我们的计划生育干部中,群众观念不强,习惯于对群众提要求,做指示,把群众当作管理的对象,没有形成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更谈不上对群众搞好服务。

(二)人口数量过多依然是首要的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

尽管目前全县的生育水平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然而,由于人口基数大,受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今后每年出生人口和净增人口的绝对数仍将很大,加之又一次生育高峰期的出现,预计****期间平均每年净增人口将超过1600人。****年全县总人口将接近21.5万人。巨大的人口数量,将给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业、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造成很大压力。同时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很不健全,子女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养老、医疗护理等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在一些群众中仍根深蒂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自然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实行“一孩半”生育政策后,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更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依然是必须长期坚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综合治理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新的人口问题表现的相当突出。如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大,失业下岗人数大量增加,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未婚同居、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离婚再婚人群将会大量出现,计划生育工作难度继续增大,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落实“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十六字方针和流动人口“房主、业主负责制”,更需要相互配合和齐抓共管,真正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路子。

(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难以满足人们对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及生殖保健服务水平要求增高。目前,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一时还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特别是在生殖保健服务上,由于技术水平低,设备短缺,开展优质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

(五)新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仍较严重。

由于广大农村经济文化生活相对滞后,一些群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思想仍根深蒂固,加上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和个人门诊的B超管理使用不当,批准生育二胎对象擅自堕胎和溺弃女婴现象仍相当严重,导致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根据国统报表显示:2001年至****年的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28、142、129、126。

(六)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目前对计划生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很多,但在具体的执行中困难重重。具体原因很复杂,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诸如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自觉放弃二胎生育的奖励、增加集体财物分配份额、社会保障及扶贫帮困、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等问题,在广大农村还没有完全予以重视和落实。

二、规划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规划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发人力资源,把人口问题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是: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5年内平均增长率不超过于7‰,增加人口不超过7000人,到****年底,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1.3万人以内;****年到2020年底,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2.6万人以内,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行育龄夫妇享有的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有条不紊地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逐步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力争****年底降到115以内;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率要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符合本县实情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体系;5年内20个乡镇全部实现综合服务乡镇目标,并力争创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管理。

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市上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县分年度人口计划,坚持实行一孩怀孕申报、出生登记制度和二孩批准生育制度,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到送证上门,跟踪服务。特别是农村刚刚实行“一孩半”生育政策后,要多为群众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严格和规范二孩生育证的审批程序,严防弄虚作假,提高人口计划落实的准确率。

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考评体系,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引导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扎实抓好中央《决定》和“一法五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进程。

中央《决定》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法五规”是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决定》与“一法五规”作为计划生育的头等大事,贯穿于具体工作之中。加强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的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剔除“管人”思想,变管理为服务,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对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出现的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各类事件,坚决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妥善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通力协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同时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积极配合计生系统搞好全社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切实改变过去那种急在计生系统,冷在其他部门单位的错误倾向。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落实各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在机构改革、户籍改革、医疗卫生改革、就业制度改革、城市社区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政策都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四)完善以“三查”和生殖健康“三大工程”服务为主体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

坚定不移地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改善装备,规范服务标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拓宽服务内容,强化“三查”服务,加大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力度,积极向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去落实。同时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计划生育广域专网,将育龄人群的信息档案录入准确,传送及时,为上级计生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

(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当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广大农村只能把老年保障寄希望于多生孩子和生育儿子来实现,这就产生了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利益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提高。****期间要重点落实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计划生育户率先脱贫,要挤出大量资金分批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从生活和防老方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协调劳动、医保、养老中心等部门,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的计划生育问题。

(六)切实抓好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活动经常。进一步加大属地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社区与驻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共建共管机制。强化“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干部职工管理机制和“依托社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镇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三个一”领导体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切实解决好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关键问题。积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系,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必需经费。坚持完善计划生育考核制度,建立求真务实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一票否决的规定,为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有效治理性别比失衡。

第6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县工商局二四年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按照省、市、县部署,进一步推动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手抓系统内育龄妇女管理,一手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确保了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系统内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组织领导:我单位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并配有专职计划生育干部1名。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副局长××辉任会长,下设副会长、常务理事及成员。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并针对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计划生育协会也建立了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刻有专章,建立建全了育龄妇女档案,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局党组与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对计划生育管理出现差错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工作情况:加大计划生育支出,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学习材料、计划生育用品及支付查体费用、宣传费用和其他费用。计划生育设施齐全,对本单位的育龄妇女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上报××镇计生办,每季度孕情查体一次。举办人口学校2次,对200人次学习人员进行考试1次,对已婚男性进行计划生育调查一次。建立建全了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档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一差错。对育龄妇女信息清理核查一次,该落实节育措施的都已落实到位,并帮助南城社区对我单位南北两个家属院的育龄妇女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各项要求,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县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副局长李辉担任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我局还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局长××、企业注册局局长××任副组长、20个基层工商所所长和专职管理人员任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在企业注册局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并挑选*素质强、业务过硬的同志具体负责,城区各工商所也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我局同企业注册局和各工商所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把这项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起各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一年来,各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制度和设施进步完善,登记簿、台帐、检查记录等一应俱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督导检查,主动配合××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每10天向××镇反馈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

月份以来,我局先后两次抽调骨干力量70余人参加了××镇组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检查,通过分组、分区、划片等方法,重点对城区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特别是理发、饮食、服务等行业一户不漏地进行了清理检查,彻底清除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以往的管理死角,查验率在95%以上。 3、发挥职能,严格把关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职责,今年以来我局多次要求各工商所对流动人口个私经营业户严格管理,明确提出,凡是流动人口申请注册登记,必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暂住证及公安机关证明,手续不全的,工商所不得受理报批,也不得发放临时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局对以上手续作为登记注册的必备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从而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流动人口经商人员670人,其中今年登记注册310户,查验人数658人,查验率达到了98%。我局对流动人口经商人员都录入专门台帐,纳入重点管理,并将《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及时反馈到计生管理部门。今年我局还加大了对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批营业执照,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纳入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重点,全年共组织两次集中检查,取缔非法经营8户,查处价值1万余元的假冒伪劣计生药具和性保健品,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促进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第7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是关系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是实现全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当前,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十年代,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十年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区称号,实现了“三为主”的工作目标。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基本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未来多年里,我区的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深刻影响使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差距还将长期存在,低生育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工作思路、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前瞻性研究,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

未来年是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人口增长给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带来的巨大压力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认识不足,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比降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认识不足,对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切实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克服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情绪是十分必要的。

今后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在全市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目标是: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计划生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分别保持在、以上,人口质量有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为实现全区人口零增长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带动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重大而艰苦的任务。未来多年里,我区仍然面临人口继续增长,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目前低生育水平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应当看到,由于我区大部分地区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指以生殖健康为重点,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使育龄夫妇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它以服务为中心,以育龄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育龄夫妇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为目标,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保护育龄群众实际利益统一起来,代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带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提高。

(二)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基础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在加强国情国策法规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部门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扩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配套建设。要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和人流比,保护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保证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合理范围之内。

(四)认真抓好优生优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出生质量。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搞好孕期保健服务,强化优生监测和指导,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实行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宣传、计划、财政、统计、卫生、教育、科技、劳动、民政、公安、工商、农业、城建、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一)坚持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力争在年前逐步形成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地方政府和部门规章为配套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继续实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透明度,注重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严格实行依法生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积极建立区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大力开展“三为主”合格村、模范村建设,结合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用三五年的时间实现村民自治,逐步建立起计划生育村级负责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建设。计划生育从根本上讲是一项群众性工作,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推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基层协会的组织建设,做到选一个好会长、建一个好理事会、有一支好队伍,并将组织、任务、活动、服务和工作条件落实到位。

(三)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要积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强化街道、居委会的责任,加快属地化管理步伐。将计划生育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发挥城市示范、带头、幅射作用。要落实好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促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加强对未婚青年的法制教育,消除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四)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加大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民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养老、子女安康、节育手术安全等保障制度。

四、大力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把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在一些综合性会议上要强调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时要过问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列入重要的学习内容。

(一)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责任分线考核,认真落实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党员超生的给予党纪处分。

(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和行风建设,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各级机构改革中,要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稳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切实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乡镇计划生育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意见》的精神,按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中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村计生主任要按照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和年轻化、知识化、女同志、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标准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待遇统一由乡镇统筹发放,实行工作任务与工作待遇挂钩,切实做到职责、任务、待遇三落实。要注重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各级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考虑计划生育方面的人选;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有一定比例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代表,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津贴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要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现象,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第8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把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加以督办落实。二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评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任务。

二、切实加强单位内部计生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改的《__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深入研究本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提高全体干部自觉意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在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计生文明管理服务水平,在干部职工上下营造计生文明舆论氛围,有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三、积极配合精准扶贫挂点村开展计生工作

第9篇:体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人口政策 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法 生育权利与自由 可持续性发展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

近些年来,随着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对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依靠地方立法管理计划生育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在继续完善各地有关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 1的同时,制定一部较为系统、完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法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对保障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2战略中的地位需要由国家的专门立法来确定。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曾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写入《宪法》,党的十二大最早提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五大提出在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及主要措施、保障条件等需要由国家专门立法以及配套的法规予以保障。

2.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国家法律予以规定。 3,《宪法》和相关基本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未作规范化、具体化的规定 4,需要通过专门立法来界定和明确公民在生育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地方性法规虽然对此已作出不少规定, 5但仍存在某些不足,主要是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较多,规定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利较少,权利与义务规定不相统一,或者说权利义务的配置失衡。

3.全国推行计划生育近30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管理和规章制度,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充实完善 6。

4.为地方立法和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同时规范和保障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人员正确执法、文明执法。

5.为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设定法律依据。实践证明,仅从限制公民生育抓计划生育难以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持久地发展。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如“三结合” 7的工作思路以及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措施,已得到中央和国务院充分肯定,并深受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欢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并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意义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1998年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立法调研和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先后数易其稿 8,于1999年12月底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2001年3月,这一草案经过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提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2001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21次会议,对法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01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三次审议。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23票赞成、0票反对,1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9。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律,它首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 10,将具有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为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

该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行为,明确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为构建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相关行政法规 11、地方性法规 12、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

该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将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为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国立法机关在以往国家立法和20多年来地方立法经验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面向21世纪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指导思想。即:1、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系列论述为根本指导思想。2、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创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人口环境;控制人口数量 13,提高人口素质 14,改善人口结构 15。3、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增进家庭文明幸福,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有利于体现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久发展。5、有利于保障和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6、为地方立法提供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遵循的原则有:(1)公民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即,立法除了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作出规定外,还要相应地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出规定。(2)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即,要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方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义务与相关法律责任,明确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和责任。(3)法制统一的原则。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以宪法为依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相关的行政、民事及其他法律相衔接,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4)依法维权的原则。即,明确规定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方式、途径、责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追究。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7章47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规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国家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社会各方面配合政府作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助义务,以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和其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等。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共8条)。主要规定了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基本原则。第三章生育调节 16(共6条)。主要规定了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将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管理、服务措施。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共7条)。主要规定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实行奖励、优待制度,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共6条)。主要规定了国家在提高母婴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 17服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规定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法律地位,计划生育部门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第六章法律责任(共9条)。主要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该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立法授权,即授权国务院依据该法规定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授权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该法规定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该法的具体办法,以及该法的施行时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体现了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思想。本法总则第一条即明确本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并将“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设立专章予以规定,明确提出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体现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综合措施,对人口与发展问题实施综合决策,规定了各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以及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等应当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依靠进步、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妇女地位等项工作有机结合。

(三)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宽,并规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管理、服务和制约措施,对保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有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四)体现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本法不仅规定了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还规定了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享有生殖保健、男女平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健康与安全保障的权利等,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应承担的义务,明确了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于其客观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环境造成了影响,加重了社会公共投入的负担,有必要从经济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对社会公共投入的一种补偿。

(五)强调严格依法行政。本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各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应履行的法定职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坚持分类指导。由于各地人口发展状况、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同,加之计划生育地方立法先于国家立法,且已实施多年,国家立法只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原则规定,为地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具体制度与措施,则主要由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

(七)注意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本法体现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生育工作与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引入生殖健康、开展计划生育的教育、信息、咨询活动、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内容,反映了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的庄严承诺。

四 立法为何规定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不仅提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计划,而且提出各项人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并逐级下达人口发展计划,明确各级政府负有完成人口计划的责任,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明确指出,人口再生产仍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内容,仍要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做到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继续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近30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证明,通过制定和落实人口发展计划,合理调节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一个重要调控手段。为了把这一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设专章对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和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以及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方案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国家对人口问题实行宏观调控,促进各级政府始终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国家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并不矛盾。在计划生育实际工作中,人口计划只下达到县一级,乡、村两级按现行生育政策实行管理,确保群众按现行生育政策实行管理,确保群众按现行生育政策,简化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和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立法为何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已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生育水平已降到较低的水平,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来几十年,我国人口数量仍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净增1000万人以上,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我国的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国家必须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生育政策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也是规范和调节公民生育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计划生育各项方针、政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围绕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而制定的。国家在制定生育政策时既考虑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又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群众的生育意愿和接受能力,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并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根据中央确定的生育政策,各省区市相继制定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生育政策作出了规定。我国计划生育的历史实践证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因此,中央多次强调,现行的生育政策要保持不变。200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强调指出,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条件下,仍然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这是因为,虽然现行生育政策已逐步被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但是,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行计划生育仍有相当的难度。因此,生育政策既不能放宽,也不能收紧。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也符合国际公认的人权原则。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少出生了3亿多人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增长过快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实行计划生育,正是为了维护人民享受更高生活质量的权利,是真正维护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

六、立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

本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主要做了以下规定: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法对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主要作了以下规定: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公民有依法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18。

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本法对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与义务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有:1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立有效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3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4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5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七、立法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制度的具体规定

(一)明确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对人口问题实施综合治理的制度。

(二)明确社会相关方面负有协助政府管理计划生育的义务,主要内容包括:1、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所属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向育龄人群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科普知识,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工作机构通报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与优待措施;2、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向育龄夫妻发放避孕药具,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动员群众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3、社会各方面应当配合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信息、教育、咨询,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本法设专章规定建立计划生育的奖励制度,对公民晚婚晚育、妇女怀孕、生育、哺育期间、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给予必要的福利待遇,实行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经济发展的优惠和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国家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等。

(四)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本法设专章规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并明确服务职责,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导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保证受术者安全等方面作出规定。

(五)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业投入进行补偿的行政性收费。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对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予以调节,减轻人口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建立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增加公共投入的补偿,也是承担经济后果的一种法律责任。本法授权国务院依据本法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具体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标准、征收体制、缴纳方式等,符合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

(六)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秩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门设置了法律责任章。法律责任追究的类别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的责任追究;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行为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本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规定;对不履行协助管理计划生育义务的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行为的责任追究;对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责任追究。注释:

1至今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名称为《计划生育条例》的地方性法规,2个自治区政府(新疆、西藏自治区)制定了有关计划生育的地方政府规章。

2 1988年,世界环境与委员会首次提出可持续性发展的概念,它要求的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满足后代人的需要构成危害。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提出:“可持续性发展作为确保当今和后世所有人公平享受福祉的手段,要求充分认识到和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使它们协调一致求得互动平衡。为了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使所有人民都享有较高的生活素质,各国应当减少和消除无法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并推行适当的政策,包括与人口有关的政策,以便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又不后代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

3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7条、第8条、第9条的规定,凡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只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定。

4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将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1978年《宪法》第53条首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在我国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2年《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计划相适应。”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此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第61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4条,《婚姻法》第2条、第6条、第16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26条、35条、42条、46条、47条、50条,《劳动法》第61条、62条、63条,《收养法》第3条、8条、19条,《母婴保健法》第4条、32条、33条、37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刑法》第280条、335条、336条、382条、384条、385条、387条、388条、397条、402条都涉及计划生育管理的相关事项。

5 同前注1

6 如坚持以“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即以宣传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7 具体指“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8 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统计,在形成送审稿之前曾有过12次讨论稿。第一讨论稿的名称是《人口与幸福家庭发展法》,第二讨论稿的名称是《人口与家庭发展法》,第三讨论稿的名称是《人口与生育法》,自第四讨论稿开始,法律的名称就确定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9 这部法律将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0 该法第2条1款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11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实施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等

12同前注3。

13 这里的人口数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反映某个时点人口总体规模的量的规定性。影响人口数量变化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出生和死亡的变动,二是由人口迁出和迁入引起的迁移变动。

14 人口素质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反映某个时点人口总体的质的规定性,亦称人口质量。一般指人口总体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思想道德素质,它反映了人口总体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条件和能力。

15所谓人口结构是指按照人口的自然、社会经济和生理等特征把人口划分成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亦称人口构成。人口结构一般可归为三大类:自然结构、地域结构、社会结构。人口自然结构是根据人口的自然特征划分的,主要包括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人口地域结构是根据人口居住的地区而划分的,包括人口的城乡结构、人口的行政地区构成等。人口社会构成是按人口的社会标志和经济标志划分的,主要包括人口的阶级构成、民族构成、宗教构成、职业构成、部门构成、文化教育构成等。人口结构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16 医学概念的生育调节,是指运用医学使具有生育能力的男女有计划地节制生育,或帮助无生育能力的男女使其生育,是生殖健康的核心之一。本法所称的生育调节,是指调整人类生育行为的经济、行政、法律、医学手段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