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不动产基金管理精选(九篇)

不动产基金管理

第1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第三条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第四条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管理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二)选择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四)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第七条理事会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理事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社保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第九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二)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

(三)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四)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五)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有与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投资人员。

(七)具有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人是否满足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意见。理事会成立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经投票提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建议名单,报理事会确定。评审办法由理事会制定。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及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社保基金资产进行投资。

(二)建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三)完整保存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四)编制社保基金委托资产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五)保存社保基金投资记录15年以上。

(六)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理事会报告:

(一)社保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三)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

(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动。

(五)有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适应社保基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

(三)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符合社保基金利益并征得理事会同意。

(四)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委托资产管理职责。

(五)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投资管理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新任投资管理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投资管理人方可退任。

第十六条禁止(一)以社保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或以他人的名义使用属于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不公平地对待社保基金账户的资产。

(三)挪用社保基金的委托资产。

(四)从事可能使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五)用社保基金委托资产从事信用交易。

(六)法律、法规和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社保基金托管人是指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取得社保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根据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托管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三)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第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由理事会确定。申请社保基金托管业务,需向理事会提交申请书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从事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证明。理事会按照招标原则评选社保基金托管人,评选办法及评选结果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理事会应逐步创造条件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保基金托管人。

第二十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尽职保管社保基金的托管资产。

(二)执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社保基金名下的资金结算。

(三)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向理事会报告。

(四)完整保存社保基金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

(五)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适应社保基金托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退任:

(一)社保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二)理事会有充分理由认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退任。

(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社保基金托管职责。

(四)社保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当社保基金托管人更换或退任时,理事会必须尽快委任新的托管人,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新任托管人确定并履行职责后,原任托管人方可退任。

第二十四条禁止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将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资产混合管理。

(二)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混合管理。

(三)挪用其托管的社保基金资产。

(四)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五章社保基金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第二十六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与社保基金托管人须在人事、财务和资产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对方兼任任何职务。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持有的国债在二级市场的交易,需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八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

(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

(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第二十九条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理事会认可。

第三十条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第三十一条社保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理事会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比例进行投资。

第三十二条划入社保基金的股权资产纳入社保基金统一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股权资产变现后的投资比例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有关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社保基金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理事会可按照有关规定,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第六章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必须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资产管理方式、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内容作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理事会与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签订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明确??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到期或中止时,相关事宜的处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分配和费用

第三十七条社保基金净收益全额纳入社保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使用和投资。

第三十八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提取的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

理事会可在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业绩奖励措施。具体方案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第三十九条社保基金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托管资产净值的0.25%。

第四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的亏损。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理事会按社保基金净收益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发生重大亏损时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所提管理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社保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可不再提取。

第八章社保基金投资的账户和财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必须与该管理人的其他业务在财务、账户上分开,不得混合操作和核算。

第四十二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必须为社保基金开设独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第四十三条社保基金与理事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认真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就社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第九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报告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理事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二)每季度一次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社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报告。

(三)单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后,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对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投资情况作出说明。

(四)社保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按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及理事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

第四十八条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按托管合同和理事会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向理事会提供社保基金托管资产报告,并对第四十七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编制的报告的有关内容复核,向理事会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第十章罚则

第四十九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及时或者未向理事会报告该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有本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退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超出范围进行投资的应退任,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三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五十四条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能按照要求提供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应退任。

第2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2015年股市大起大落,私募基金亦受大挫,净值腰斩、爆仓的比比皆是。根据私募排排网统计数据,2015年1-9月有1000多只私募产品发出清盘公告。而2016年股市的开年“不利”,更是让不少基金净值再次折戟。最新统计显示,2016年绩优基金不幸在开年领跌。当单一策略基金无法穿越牛熊,筛选基金产品或管理人,将优秀的私募、对冲基金整合起来,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方案,平滑收益的同时,创造一个更加稳健持久的绝对回报,是否是大势所趋?以FOF和MOM为代表的组合基金模式,未来是否有望扛起资产管理的稳健大旗?

市场波动成助推器

“我判断一波调整之后半年左右时间会是创业的好时机。”龙舫彼时担任国内最大的第三方MOM基金管理公司万博兄弟的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他口中的创业,指的正是组建MOM组合基金管理公司。MOM是一种多管理人基金,母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基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多个基金经理来进行管理,直接授予这些基金经理投资决策权。

“组合基金模式可针对不同市场阶段采取不同组合策略,例如在震荡市,对擅长震荡市场操作策略的基金经理给予优先配置,在牛熊市亦有不同的配置方式,以平滑收益。”龙舫表示,经历过一波震荡后,越来越多的人会开始重视并寻求综合运用量化对冲、股票多空、债券等多种投资组合策略,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自中国平安与美国MOM基金管理公司罗素合作推出国内首只MOM产品后,这种模式开始在国内受到关注,随后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推出3只MOM产品,各路资本蠢蠢欲动。2015年9月,龙舫正式从万博兄弟辞职,加盟钜阵资本,开始了MOM基金的创业,成为众多吹向MOM风口的力量之一。

同样作为分散风险的组合基金模式,FOF的风来得更早且更猛烈,它是一种以其他基金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策略,母基金承担的角色相当于一个产品销售平台的负责人,子基金也就是具体的投资经理则负责底层标的选择和投资。2010年以来,国内市场上出现各式各样的FOF产品,参与机构包括私募、券商以及专业理财第三方机构等。这其中,私募和第三方机构是FOF产品发行的主力。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中国共有439只私募FOF基金,相比2014年的93只增长近3倍。

股市的大起大落是MOM与FOF逐渐打开市场的催化剂,纵观美国基金发展历史,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市场波动,是推动组合基金加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美国投资公司行业协会(ICI)公布的数据统计,2000年互联网泡沫后,美国FOF基金的数量占共同基金总数的比例由2.64%增长到2014年的16.87%;净资产占比也从2000年的0.82%发展到10.84%(图1)。

此外,投资理财市场的需求也带动了美国组合基金的快速发展,中国当前也在经历类似的状况。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实缴规模4.29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多达38.99万人(图2)。在业内看来,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进行选择产品或基金管理人的FOF基金和MOM基金正迎来发展的大好时机。

上万亿规模可期

“市场上私募业绩参差不齐,未来至少有20%的劣质私募会被淘汰。组合基金在优选基金时把劣质基金筛出去。理论上来说其收益会高于普通基金平均收益。”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伟志称。

在美国这样的成熟市场,组合基金的长期收益率相对优势明显,根据美国投资公司行业协会数据,2000-2014年间,美国FOF基金净资产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7.56%,而共同基金仅为6.06%。

反观国内,组合基金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长期收益水平尚难衡量,短期收益水平优势亦不明显,其很大原因或在于,组合基金策略师将资金分散投于数只基金上,在平抑波动、分散风险的情况下追求稳健收益,而在分散风险之后,自然会分散一部分收益。在牛市时组合基金的收益可能比普通私募基金更低。

好买基金网数据显示,截至1月12日,万博宏观策略MOM成立以来收益57.73%,平安罗素MOM1期成立以来收益40.36%。这个成绩在好买基金网统计的2.7万多只基金中分别排在1179位和1680位。而在FOF基金中,好买基金网显示有收益的FOF私募基金,成立以来最高收益不过35.4%,45天内有更新收益的64只FOF基金中,成立以来收益在20%以上的仅7只,更有约1/3收益为负数。

“总体看来,组合基金收益上在众多私募基金产品中成绩不算突出,还未能在市场中体现出较强的风格特征。”深圳菁英时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宏超在接受新财富采访时表示。

此外,FOF采用双重收费,除了基金本身外,底层基金也要提取2%的管理费和20%的业绩报酬,相比国际普遍的10%标准,收费模式被业内视为FOF产品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不少中小投资者宁愿自己学习配置基金组合,也不愿意多交一份管理费。为缓解这种压力,已经有FOF产品灵活调整管理费和业绩提成。

而双重管理引发的FOF基金二次申购与赎回效率问题,也让部分投资者存在流动性担忧。MOM模式,通过挑选优秀基金经理的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直接下单交易,且作为交易指令的最终执行者,管理人能够清楚掌握账户的具体持仓以及进行主动控制,理论上减少了底层资产监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且避免了双重收费的问题。但是相对于FOF产品,MOM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挑选范围和配置分散性。

“普通投资者对基金的选择有不少错误观念,比如按照规模、品牌、过往业绩、回撤大小等选基金,但这些其实都不够全面。”龙舫参与了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公司的创建,见证了MOM模式引进国内、本土化改造适应中国市场的过程,以MOM形式参与管理资产超过数十亿元。其访谈过500余名基金经理,分析过200多名基金经理的交易纪录,实际投资超过50名基金经理。

“发掘和评价这些优秀投资管理人,对组合基金管理公司的投研团队要求较高。”龙舫表示,其团队大部分来自晨星等专业机构。一位业内人士称,基金管理人才的稀缺是整个组合基金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前期准备和尽职调查工作,都极其耗费精力和考验水平”。

总体来看,组合基金在国内仍然比较小众。格上理财数据显示,目前私募基金FOF的管理规模在400亿元左右,占证券类私募管理总规模的2.6%。而海外对冲基金的FOF规模已占到整体对冲基金规模的24%。截至2014年底,美国FOF基金的管理规模达1.7万亿美元,占基金总规模的11%。2015年10月,美国证监会首次的《私募基金行业统计报告》披露,私募基金本身为最大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以1.36万亿美元规模的占比20.2%,地方政府养老金计划和企业养老金计划分列二三位。由此可见,美国私募基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私募FOF。

美国最早做MOM基金的罗素,如今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500亿美元,相比之下,国内最早做MOM的两大领头羊平安罗素和万博兄弟规模都不过百亿人民币。组合基金的发展空间不言而喻。

“组合基金选择不同策略风格的基金组合在一起,有利于不同基金业态共荣,对整个基金行业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家主动型投资风格的私募,一些大的金融资管平台就有选取我们作为配置的一部分。近一两年合作的组合基金明显增多。未来三年或是组合基金迎来爆发式增长的时点。”陈宏超称。龙舫认为,未来十年,MOM规模上万亿规模可期。

平台价值凸显

长久以来,私募行业不论投资能力强弱,都较少与公众交流,导致私募资源较为封闭、信息不对称。“我们去投一家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后,就能查看他们的财务数据、公司背景、股东背景等机密信息。”龙舫称,传统基金公司偏向于产品提供商,组合基金模式则更多是资产配置服务商。组合基金和单一基金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上下游的关系。单一基金随着规模的扩张,投资策略容易出现偏移,整体收益率趋于下降。平台型FOF和MOM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基金缓解了这一问题,对于传统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而言,组合基金模式将会是实现与投资者沟通且保持原有独立投资状态的一个桥梁,也是一个增信的过程。

而不少传统意义上“只懂卖基金”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也看到了组合基金的金融平台价值,开始借机加速转型。2015年11月,金斧子首发FOF基金产品,首期规模为10亿元。 朝阳永续作为拥有12年私募基金研究和评价的机构,也在2015年发行了自己的FOF产品。7月27日,京东金融集结四位私募大佬在行业内首推弘酬集结号FOF。好买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方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私募管理人牌照,是比较早做FOF的第三方机构,规模近20亿元。早前好买财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FOF产品在资产配置上,既有投资传统股票型私募产品,也有投资对冲型产品,还有一些指定的产品以及公募基金产品。

此外,东方财富网(300059)2015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公司根据整体规划,分别使用超募资金 2亿元、4000 万元、2亿元,对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其内部人士透露,东方财富正申请公募牌照。东方财富旗下有一支专门研究基金的团队,这不免让业内猜测,FOF产品或是其获得牌照后的自发产品之一。

“未来,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由于其平台特性,可发展的业务模式多样,空间巨大。”龙舫称。组合策略模式让销售平台从配角变成了主角,打通上下游链条,实现了向资产管理端的跨越。

成立于1968年的美国SEIC公司,最早从事政府信贷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培训,1990年开始向财富管理平台和投资咨询公司转型,并成为美国最早一批做MOM基金的公司之一。平台优势为SEIC带来资源、人流和财流的集聚,至今,SEIC的业务不断扩充,成为集投资、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金融平台,市值逾85亿美元。

第3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基金管理费;固定费率;浮动费率

一、引言

(一)基金管理费简介

基金有三方主要当事人,包括基金持有人、管理人和托管人。持有人就是基金投资者;管理人是对基金财产进行投资运作的机构,主要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托管人是依法保管基金财产、监督管理人权益的机构。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所得全部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同样,持有人也要支付给管理人相应的报酬,即基金管理费,现阶段是采取固定比率的方式提取的。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都会默认签订基金契约,在契约中规定了无论基金盈亏都要收取管理费用的强制性条款。

基金管理费是基金最主要的费用支出,直接从基金净资产中扣除,对基金净收益影响很大。基金持有人希望实现管理费最小化,而管理人依靠管理费维持自身的运转和发展,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必然谋求管理费最大化,这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正好相悖。因此,必须通过建立一种有效机制,在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同时,给予管理人最合乎情理的基金管理费,激励管理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作为金融信托产品,基金的作用在于聚集社会分散资金,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统一运作管理,在风险控制前提下通过专家理财,为基金持有人最大限度地谋求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国目前的基金管理费是采用行业政策规定的固定费率,即无论基金投资盈亏,基金管理人都按一个固定比例对基金净资产提取管理费。

(二)我国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

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大致可以分为固定费率和浮动费率两种模式。固定费率模式是指无论基金管理的绩效如何,基金管理公司都会按固定费率对基金净资产提取管理费,这是大部分国家普遍采取的模式。浮动费率属于激励模式,是指基金公司以基金管理的业绩水平为基础提取管理费,将基金业绩水平与基准相比较之后,从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收益越高,管理费收入越高;如果基金收益减少或亏损,基金公司就只能面对管理费收入下降或负收入的不利状况。采用什么模式的管理费收入制度,直接决定管理人的盈亏,因此,基金管理收取模式直接影响着管理人的动力及行为。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固定费率模式,管理费处在较为严格的管制之下,其标准由政府监管部门决定,没有实现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二、我国基金管理费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基金管理费的实施现状

自2005年以来的七年间,基金整体盈利3163.64亿元(基金整体盈利中已经扣除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收取的管理费为1563.13亿元(见表1),基金管理费占基金整体盈利33%。

表1 近七年基金业绩与管理费对比情况

年度 本年度基金整体盈亏(亿元) 管理费(亿元) 基金数量 平均每只基金盈亏(亿元) 管理费占基金盈利比例

2011 -5004 288 873 -5.7 -

2010 50.82 302.19 729 0.1 86%

2009 9102.46 285.52 594 15.3 3%

2008 -15000 307.22 424 -35.4 -

2007 11231 281.6 346 32.5 3%

2006 2713.36 56.97 287 9.5 2%

2005 117.25 41.63 206 0.3 26%

合计 3210.89 1563.13 3459 0.9 33%

数据来源:天相投资

穿越牛熊周期,管理费与其业绩也并不匹配。自牛市起步期的2006年至熊市末期的2008年,基金整体亏损1055亿元,收取管理费645亿元。自牛市起步期2006年至牛市2009年,基金盈利8046元,收取管理费931元。基金管理费占基金整体盈利10.37%。

(二)当前我国基金管理费过高的问题

基金管理费的参照依据应该是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以及实际运行中投资者承担的管理费用占整体盈利之比,我国基金公司费率是根据成熟市场运行多年的经验制定的。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基金管理费率与美国相当,并不算高,但实际情况表明,过去十几年间中国基金管理费率一直未有变动,而美国各类型基金的管理费率是逐年下降的。以股票型基金为例,2001年之前只有封闭式基金时,股票型基金管理费是2.5%,后来有了开放式基金,股票型基金费率下调至1.5%,此后10多年市场跌宕起伏,而1.5%收费标准一直未有变动,如表2。

表2 中国基金管理费率近十年固定不变

基金类型 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 ETF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QDII基金 RQFII基金

管理费率 1%-1.5% 0.5%-1.5% 0.5%-1% 0.25%-0.5% 1.75%-1.85% 1%-1.5%

然而近十年美国基金费率是逐年降低的。根据ICI(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的统计,2011年股票型基金的资产加权平均费率为0.79%,较上一年下降0.04%;债券型基金的资产加权平均费率为0.62%,较上一年下降0.02%。加权平均费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主动型基金调低费率,二是投资者转向低费率的指数基金。

对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固定基金管理费模式,特别是在近期证券市场不利的环境下,普遍认为固定费率制下,无论基金业绩好坏,基金管理公司都可以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这使得基金管理公司无论好坏一样赚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基金管理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于基金持有者而言,也无法指望通过基金管理费的浮动来约束或激励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从而使基金管理人在实际上凌驾于基金持有人之上,不利于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因此要使基金更好地为持有人服务,必须打破现行的“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模式。基金业要发展,没有一定的规模显然不行,但基金公司在重视规模发展的同时,更应该把提升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放在首位。而要提升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也只有从管理费问题上“动刀子”,才能真正切中要害。如此,不仅会强化基金之间的竞争,促进基金业的良性发展,更重要的是能够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

三、国外基金管理费经验借鉴

(一)基金管理费的主要收取模式

国际上规制基金管理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市场手段,即对基金管理费采取自由放任主义,费率标准完全由市场确定,这种模式以英国的高度自律管理为代表;

2.行政手段,即基金管理费标准由监管部门决定,我国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3.法律手段,即基金管理费由双方自由协商,基金持有人对于不合理的基金管理费可申请司法救济,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从市场化角度而言,基金管理费率的高低与多种因素相关,如基金规模、基金类别、所处国家或地区等等。一般而言,基金规模越大,单位经营管理成本就会降低,相应管理费率也较低;基金风险程度越高,管理的难度越高,管理费费率也越高;在基金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竞争较为激烈,基金的费率较低,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基金业竞争程度较低,管理费率就要高些。

(二)我国可吸取的经验

1.采用法律调节模式规制基金管理费

我国未来对基金管理费规制方式应借鉴美国法律价值取向,建立市场基础上的法律调节模式。

2.宏观政策选择

我国应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政策选择模式,基金毕竟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完全将管理费标准全权交给政府部门决定太过僵化;同时我国基金业发展还不完善,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决定,否则会造成市场动荡,可以从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切入,逐渐引入市场机制。

3.引入业绩激励的浮动费率模式

对于已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国内基金业来说,适当地引入业绩激励模式,尝试进行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的创新设计,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业绩激励的浮动费率模式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有机地捆绑在一起,不仅可以保护持有人的利益,也可以维护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利益。业绩激励的浮动费率模式将成为基金产品设计和营销的一个利器,也可以成为基金公司引进优秀基金管理人才的重要砝码,促进基金业的有序竞争。

四、我国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构想

(一)老基金老办法、新基金新办法

老基金的收费模式将不做更改,保障公司生存;而新发行的基金实行浮动费率制。这样,熊市的时候都是亏损,而牛市的时候就可以赚大钱。原来发行的基金改变其管理费提取模式变更成本大,不易执行,所以可行性低,可以暂不改变其管理费提取方法。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各项费用的披露制度,然后,从一个具体日期起,所有新发行的基金统一采取最新规定的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达到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共赢的效果。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

建立投资者与基金公司双方合理的责任义务约束,建立合理的共担风险的机制。比如说采取明确基金的基准业绩的做法,若基金收益低于基准收益一定范围,需减免管理费等。执行时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管理人可能在产品设计时降低业绩基准以规避政策;二是费率应该与业绩正相关,赏罚分明,落后基准超过某一界限的仅收取很低的费率,超过的可适当提升管理费率。

(三)可采取“固定费率”+“浮动费率”模式

除了与投资收益挂钩以外,基金公司盈利模式应由当前的收取固定管理费转变为由“固定费率”和“浮动报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费率根据基金销售成本在基金销售时一次性收取,浮动报酬只有在基金净值跑赢一定的业绩基准后才能提取,且采取后端收费方式,即只有当持有人办理基金赎回时,基金公司方可收取。从理论上来说,基金操纵净值带来的重大问题就是基金持有人为“账面利润”付出高成本,而“账面利润”的可实现程度就是问题的核心。适当地降低按净值提取的管理费用比率,增加按已实现收益提取管理费的动力和压力。这种基金管理费结构能减少基金操纵净值的动力,并给基金的经营管理增加了压力,以此减少基金的委托成本。

(四)设立基金业绩风险准备金

基金管理人在考虑基金管理费与业绩挂钩的同时,为了防止基金公司“赌”业绩,应强调对管理费浮动幅度要适当。监管层可以要求在基金公司目前的风险准备金外设立业绩风险准备金,按照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提取,当基金年度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公司可以提取一定数量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返还给基金资产,以弥补持有人的损失。

(五)加强立法

加强基金立法,健全监管体系。业绩报酬模式容易引发基金管理人的短期行为,诱发基金管理人追求高风险以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从而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基金市场尚未发育成熟,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之后,开放式基金才能在有效监管的环境中规范、健康地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基金立法并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管理人行为的监管,不仅能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而且能进一步确保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的收益。

参考文献:

[1]祖国鹏.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与基金绩效[J].财经问题研究,2010(12).

[2]朱旭强.固定费率与激励费基金管理费收取方式的比较研究[J].预测,2011(1).

[3][美]里・格雷米林.杨学宏等译.美国开放式共同基金[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4]陈三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用的实证分析[J].商业研究,2006(6).

第4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一拖多”成行业常态

对于一直扩张产品的公募基金行业而言,“一拖多”基金已经成为行业常态。Wind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8月底,“一拖三”及超过三只的基金经理达到了167位,其中“一拖三”的基金经理最多,总共有103位,掌管基金数量最多的当属汇添富基金的曾刚,一个人掌管着8只基金。

“一拖多”基金的重灾区是固定收益类基金。涉及货币、债券、保本等基金产品,许多基金经理都是一人管理4只以上。虽然相比于权益类的基金,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起来有相似之处,而且对于投研要求没有这么高。但是基金经理精力毕竟有限,管理如此多的基金,势必也会形成同质化现象,造成数量增加、质量下降的问题。比如曾经有基金经理因管理基金过多,忘记将持有的转债转股,致使基金遭受本不应该承担的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汇添富的曾刚一人管理着汇添富理财30天、汇添富理财28天、汇添富实业债债券、汇添富理财7天、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汇添富可转债债券、汇添富理财60天、汇添富理财21天等8只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些产品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而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多发产品更多也只是为了冲击规模,业绩上并没有太大起色。

和固定收益类基金不同,在被动型的工具型产品中,基金经理“一拖多”的现象虽然不少,但影响不是太大。毕竟此类产品依靠量化操作,保持跟踪指数准确度即可,通常这类基金也都是挂着基金经理的名字,实际操作由基金公司量化投资团队负责,因此对产品影响实际上可以忽略。

其实,影响最大的还是主动管理型的偏股基金。可以说这类产品受市场考验最多,基金经理压力最大,人才也是最为匮乏的。比如有的基金公司投研团队不到10个人,基金经理只能一个人管理多只基金。还有的基金公司其实无人可用,只能让研究员来掌管基金。但没有经过市场历练的研究员显然无法准确地对市场做出判断,这也导致许多基金在市场变化时应对不够及时,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中小基金公司的“一拖多”现象尤为严重。比如金元惠理的晏斌,目前同时管理着金元惠理消费主题、金元惠理价值增长、金元惠理成长动力、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金元惠理核心动力、金元惠理宝石动力这6只基金产品,几乎管理了整个公司的半数基金。

虽然这些产品有些是晏斌与其他经理一同管理,但实际上产品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别,重仓股几乎相同。“许多基金公司的股票池实际上就是由1~2个基金经理说了算,其他基金经理都是辅。虽然产品名称不一样,但选股都是从这些股票池中选择,余地很小,同质化也在所难免。”一位业内投资人坦言。

选购产品需谨慎

目前不少基金公司招聘基金经理时,从业经历的要求已经降到“3年以上”,而此前一直至少是“5年以上”。一位业内基金经理坦言,大多数的偏股型基金经理都要从研究员做起,但目前成才率越来越低。

在这条由研究员成为基金经理的成长之路上,各种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到成才率。比如基金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这决定了一个研究员是否在成为基金经理前仍然能够留在公司;其次,市场的变化随时可能影响到研究员前途,比如遭遇大跌或者一些非可控因素时,基金业绩受到影响,研究员势必会被处罚;并且,即使成为基金经理,面对业绩排名压力和行业竞争压力,能否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应对也决定了这个基金经理是否合格。

人才匮乏是基金经理“一拖多”现象的本源。伴随着公募基金门槛放开,短时间内这个问题很难得到根本性解决,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能谨慎去判断基金经理背后的投资价值。比如,一些基金虽然是“一拖多”,但在建仓时机上却有所不同。如果是不同时机建仓,而配置又过于相同,那么很可能后建仓的基金资金是为前建仓的基金“抬轿子”。

第5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风险管理

一、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概述

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诞生。此后,我国基金业进入了开放式基金发展阶段,开放式基金成为基金设立的主要形式。相对于封闭是基金,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不确定性,它的流动性风险也得到越来越多基金管理人的重视。

所谓开放式基金就是指基金的发行规模不固定,即基金单位总数可以随时增减,投资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随时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正式由于开放式基金的这种申购与赎回机制,导致了开放式基金单位综述的不确定性,这也就是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本质。

做为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现财工具,开放式基金已经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市场投资者尚不成熟,羊群行为比较严重,市场存在大量的投机者,这一切都导致开放式基金规模的不稳定性加剧。

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变现时间、变现价格、变现数量。如果基金资产在要求的时间内能够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变现,则其流动性良好;反之,当基金资产需要变现时,不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或不能按合理的市场价格变现,或者可以按时但只能部分变现基金资产,我们称之为基金的流动性不足。

二、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衡量指标及度量方法

(一)从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出发,主要设计了如下几个指标:

一是现金留存率。是基金管理人根据对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对可能赎回的基金量的一种准备。该比率越小,则表明当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持有人赎回的能力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相对越大。二是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该指标与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成反向变动,即该比例越小则开放式基金稳定性越差,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三是申购率。该指标与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成反向变动,即申购率越高,意味着申购资金越多,基金规模会越大,经营状况也会改善,应对基金赎回的能力会增强,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小。四是赎回率。该指标与流动性风险成同向变动,即赎回率越大,赎回份额越大,基金组成结构则对现金需求量就会越大,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就会越差。五是基金的负债/净值比率。该指标与基金流动性风险成同向变动,有时候基金管理人为了基金更好的运作和应对基金赎回,会提高负债/净值比率,从而增加了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六是基金的净值增长率。该指标与流动性风险成反向变动,该比例越高,则意味着基金业绩状况越好,被赎回的可能性越小,即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越小。七是基金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比率。该指标与流动性风险成反向变动,即如果基金净值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越大,则说明持有人权益占基金资产总值的比例较大,该基金流动性风险越小。

(二)随着全球经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中,VaR方法最为引人瞩目。VaR按照Jorion定义就是“给定置信区间的一个持有期内的最坏的预期损失”。指在确定的持有期间内和置信度内,某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因市场风险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的预估值。

VaR方法称为风险价值模型,是做为测度市场波动风险的一种重要方法,具有直观简洁而且可以将投资组合的风险浓缩为一个数字的特点,其反应的是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在不同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投资组合的可能最大损失情况。目前该方法在国内证券市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总额随着基金持有人的申购和赎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故其资金来源与其资金配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匹配性,这也是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最直接来源。为了对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更好的控制可以动一下几方面着手:

(一)确定最佳现金存量。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基金投资策略、市场状况和投资环境对基金资产进行最佳的资产配置,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需求主要是将基金资产用于证券及其它投资以及应对基金持有人的赎回和对持有人的现金分红,基金管理不仅要考虑基金的收益,还要顾及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而日常中的主要现金存量是由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决定的,所以可以通过对基金资产结构进行合理分析,将基金资产未来的收益和赎回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在保证能够应对投资人的平均赎回量的情况下争取争取更大的投资收益,但是仍然需要在基金的日常运作中将一部风资产投资于短期收益相对稳定和流动性好资产,比如银行储蓄、短期国库券等。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要经常对基金的资产配置,特别是现金存量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调查和了解投资人。面对中国一个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场,大部分普通投资者有可能并不会根据即时的市场信息做出对手头基金头寸的调整,以至于这种行动的延迟导致的“跟风效应”会对基金管理人造成很大影响,有可能导致开放式基金管理人遇到巨额赎回,有时会延长赎回时间,卖出股票和债券以变现资产,这个过程会对资产价值带来影响,从而造成对持有人最终赎回金额的不确定,以至于影响到基金的流动性,增加其流动性风险。所以基金管理人应该充分认识到不同层次的客户,了解他们的风险偏好,以至于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投资人可能做出的回应制定出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并且在基金的运作中,对基金持有人信息的变更以及现状进行即时更新。

(三)制定最优的变现策略。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在证券的交易过程中,尤其交易对象的流动性较差的时候,这种买卖证券的行为就会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尤其在进行大规模的交易时交易成本就会影响到基金这种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利益。例如,通过对股票类型的选择减少减少股票型基金资产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该综合考虑收益率和股票的易变现程度,对证券市场的走势做出大体的方向性判断,根据前期走势和当下的市场行情,判断未来的证券市场趋势,选择最优的变现策略,以达到减少投资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的目的。当然不同时期需要的资产结构不同,选择适当的调整频率和时机才能更好的应对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四)提高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如何有效的管理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取决于如何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也就是取决于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一些突出的基金管理公司几乎都制定了良好的制度、管理手段和激励措施,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制度能够确保基金在良好的管理模式下进行,以避免在不规范的操作和流程下造成流动性风险。合理的激励机制,能更好的鼓励员工,促使其研究团队、销售团队的协作和长期稳定发展。例如,随着国内开放式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内一些基金管理人也经常采取控制申购管理的方法,来保证基金业绩的稳定性,这种方式可以防止一些短期的投机资金摊薄其投资收益,也可以通过其良好收益提升基金的品牌形象,从而提升基金的稳定性,降低了其流动性风险。

总之,我们要积极借鉴和学习成熟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通过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大对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认识,并采用国际通用的数量化度量方法来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周莉,韩晓洁.基于VaR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实证分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6):49-53.

[2]易小翔.中国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实证研究[D].浙江:浙江大学,2008:19-23.

[3]邹耀平.中国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3(1).

[4]高万生.浅析如何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J].甘肃金融,2003(2).

[5]王鹏,邵欣.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证券分析,2004(12).

[6]王旭霁.论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防范[J].商业研究,2004(2).

作者简介:

第6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年金投资管理;原则;途径;建议

作者简介:马欣(1966-),女,北京人,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经济师。(北京 100075)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36-0071-02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将其更名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我国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20年来许多企业陆续都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规模发展迅速,因此,加强对企业年金投资的管理、规范企业年金投资行为、降低企业年金投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意义

1.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可以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抵御通货膨胀的影响,提高企业年金未来的支付能力,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维持社会稳定

由于企业年金缴费期长达几十年,在积累期间一直会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能否保证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年金管理成败的关键。企业年金的性质决定了基金的运营风险不再由国家承担,而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来承担。因此,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对企业和职工都是十分重要的。从近来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来看,将企业年金通过市场化的管理体系进行投资运作,有效地实现了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保障了职工退休以后的生活水平,维持了社会稳定。

2.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有助于加强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的积累,减轻国家、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从国家方面来看,虽然我国的财政收入不断提高,但相比巨大的养老保障缺口,仍然没有能力和实力承担全部的养老金费用;从企业方面看,目前我国还有相当部分的企业经营不善,盈利水平较低,甚至长期亏损,如果采用很高的企业年金缴费率,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降低企业年金基金基础的不良后果;从职工方面来看,我国企业的职工工资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特别是在房价居高不下、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职工的生活负担沉重,很少有富裕的资金用于未来养老。因此,通过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科学有效的投资管理,以获取合理丰厚的投资收益,从而加快企业年金基金的积累,提高未来的支付能力,减轻国家、企业和职工的负担。而且,随着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可以使职工享受到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成果,从而能够起到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企业年金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因此又被退休职工叫作“养老钱”、“救命钱”,安全性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要求企业年金基金既要保持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规避市场风险,避免资产亏损,以保证未来退休金的支付。在制定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时,必须小心谨慎,并通过科学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进行风险管理,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保护职工的权益。

2.收益性原则

职工一般只有在退休后才能提取企业年金基金,在退休之前几十年的时间里通货膨胀会直接导致基金资产的贬值,需要用投资收益来补偿通货膨胀风险,这就需要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必须遵循收益性原则,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率,增加基金资产,战胜通货膨胀,维持货币的实际购买力。

3.分散性原则

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分散性投资是降低风险、获得较高收益的合理选择。单一的投资既不能很好的分散风险,也不能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因此,应更加重视企业年金基金分散性投资。

4.长期性原则

作为养老保险的一部分,企业年金基金采取完全积累制。通常情况下,职工在年轻时缴费,退休时领取年金,具有远期支付的特点,这造成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具有长期性,需要对基金资产进行长期战略配置,以获得合理收益和安全保障。首先,中长期投资有利于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根据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规律,制定和实施中长期投资战略,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其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注重各种投资工具的内在价值。

5.独立性原则

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从企业和受托资产中分离出来,由投资管理人独立投资运作,缴费企业和职工对基金资产不能行使支配权,也不可收回,受托人同样不能用企业年金基金为自己的债务抵押。

6.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投资资产是在没有损失情况下的变现能力,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而言,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是为了满足企业年金计划中帐户转移/权益支付等情况。在投资运作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必须结合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其他具体因素,确定合理的流动性水平,并且需要动态调整投资策略,以满足基金资产与负债在规模和现金流上相匹配。在实践中,为了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流动性,通常会把一定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流动性较强的金融工具,此外还要避免投资过于集中。

三、加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有效途径

1.制定投资政策

制定投资政策是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起点,企业年金基金的委托人首先应该根据国内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年金基金的预期收支情况、职工特点和风险收益偏好等因素,制定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基本政策或者原则,以指导投资实践。这些政策和原则可能比较详细具体,也可能比较简单抽象,并且会随着金融市场和经济形式的发展不断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

2.选择投资战略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需要根据各种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流动性,选择该企业年金基金最合适的投资工具;另一方面各种新的投资战略层出不穷,投资管理人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年金基金委托人的意愿和自己的投资能力与投资优势,选择合适的投资战略。

3.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资产配置可以运用经验和判断,也可以采用量化的优化模型,对每类资产进行甄选。资产配置是一个动态过程,投资管理人需要随着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的变化而不断重新评估和调整资产配置方案。

4.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管理人应该遵循价值投资理念,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广阔的行业,然后在该行业中选出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优秀并且估值合理的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5.投资业绩评价

投资业绩评价就是计算和评估投资管理人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基金收益,可以从绝对收益、相对业绩和风险调整后收益三方面进行考察。

6.风险管理

企业年金这种特殊的资金性质决定了安全性是投资管理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企业年金基金的风险管理就成为投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风险管理在制度、系统、方法、指标等各个方面不断成熟和完善,成功的风险管理应该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包括投资政策、战略等,而不应停留在投资组合方面。

四、加强电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1.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和执行系统,建立起规范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

组建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其职责是审议决定企业年金筹资方案、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决定基金委托投资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及管理费预决算等重大事项。

2.建立基金的托管机制

在委托投资中引入托管机制,有利于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是确保基金安全、便利监管的重要手段。因此,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企业年金理事会的决议,选择基金的托管银行,并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同基金的托管银行签署《委托管理合同》。选择最优秀的投资管理机构运营基金资产,从而实现年金基金资产收益增值与风险控制的最优化。

3.建立基金的委托投资运营机制

基金的委托投资运营是企业年金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有关决议审慎选择投资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同其签署《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为了保护职工利益,提高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的最优化配置,根据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职工的情况,建立与职工情况相对应的投资策略,特别是对临近退休的职工,应将其年金资产转为货币型或债券型投资组合,缩短投资期限,与到期支付的时间相匹配。对投资管理人所运作的年金资产的分配,逐步建立一套适合年金资产投资管理特点的评估系统,评价各类投资组合的表现,计算投资收益率、投资风险等,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各投资管理人所管理资产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制。使基金资产向投资表现好、风险控制优的投资管理人倾斜,形成年金资产优化配置,合理控制风险的投资管理格局。

4.建立基金运营的风险控制机制

第7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投资 基金 风险 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 “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贝政新,陈瑛主编.证券投资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查尔斯•W•史密森著.管理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艾伦•J•马科思,亚历克斯•凯恩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第8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资产荒”持续的背景下,多元资产配置的重要性凸显。随着基金产品的不断推出,中国“基金中基金”(Fund of Fund,下称FOF)市场或将迎来大爆发。

今年9月,证监会正式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正式开启公募FOF的大幕,行业格局将随之变革。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截至目前,中国公募基金产品数量达到3300多只,已超过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且基金细分类别繁多而复杂,收益特征多种多样,给投资者的选择带来了困难。

在华夏基金总经理汤晓东看来,随着资产荒的加剧,公募基金需要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的需求。投资者很难有精力和专业知识寻找和管理自己的基金,而FOF产品可以解决他们的困扰。

从海外市场看,目前全球对冲基金FOF管理的资产已达4500亿美元。美国共同基金中FOF规模占比超过10%,当前中国公募基金规模已接近8万亿元,如按同比例计算,未来中国公募FOF规模有望达到1万亿元左右。

FOF的出现意味着理财市场的进阶和大众资产配置时代的到来:在经济下行周期,单一类型资产的投资风险上升,投资者需要靠合理的资产配置来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FOF的作用是资产配置、二次平缓风险、追求长期的投资效率的提升,但FOF不是“万能药”,它很难给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一旦投资者发现真正的运作不如预期,甚至可能出现投资失败,那时对FOF发展的影响是致命的。 箭在弦上

诸多公募基金正在积极准备FOF产品及相关程序。

据《财经》记者了解,国内首批FOF基金经理资格考试结束。包括平安大华、鹏华、建信、华安等在内的多家基金公司均有人员参与了此次考试,其中,部分基金经理已经通过了考试,正在准备产品申报。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FOF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其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多数基金公司初期推出的FOF系列产品将以资产配置型FOF为主。一些公募基金公司透露将以量化基金作为首要考虑的投资标的,部分公司的FOF团队基本组建完成。

“公募FOF是否真正分散风险,取决于底层资产的分散程度,FOF并不是简单的一篮子基金,如果买10只股票基金,10只基金全部重仓某个行业,可能还不如买一只跟踪宽基指数的基金产品分散程度要好。而量化基金本身具有分散投资的特点,可以作为FOF投资理想的底层配置标的。”长信基金FOF投资总监邓虎表示。

据博时基金总经理江向阳介绍,博时基金早在2014年已着手开发FOF业务,意识到以FOF为代表的多元资产管理业务市场前景广阔,及时调整了投研架构,设立了多元资产管理部,专门负责国内市场FOF产品和业务的研发与投资管理,并按从低到高的风险特征,开发出了全方位的FOF产品线。

据《财经》记者了解,华夏基金目前专门成立了资产配置部门,已经准备了目标风险、目标收益、优中选优等一系列FOF产品方案。

10月19日,华夏基金宣布与全球领先的MOM/FOF管理人――罗素投资进行排他性的战略合作。华夏基金投资总监阳琨表示:“FOF层面的基金经理一定要创造价值,不是简单地选几个好的基金。当下要做的FOF并不是简单的一个新产品,而是投研体系升级换代的系统工程。”

据建信基金FOF业务投研负责人、量化衍生品及海外投资部总经理梁珉向《财经》记者透露,建信基金将首先布局以目标风险控制为基础并加载养老概念的系列FOF产品。未来的核心策略是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多元资产配置下的最优收益。

海外的FOF管理模式分为三种:FOF管理人端、内部管理人和第三方投资顾问。目前国内公募基金亦多采用此类模式。

其中,内部管理人模式适合于产品线完善的大型基金公司,如国外的富达基金、先锋基金等。这类公司旗下产品特点是种类丰富,投资风格多元化,风险控制能力突出,是FOF产品首选标的基金。短期内,内部管理人模式将更有优势,它既不会产生业务上的摩擦,也不会有双重收费的问题。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周晓明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基金公司来说,公募FOF目前最重要的选择是“外采”还是“内采”,天弘基金首只FOF产品将以“内采”的方式来做。以天弘容易宝和旗下其他一些简单清晰的基金产品为主要投资标的。内部已经准备了多套FOF的策略。

博时基金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魏凤春亦告诉《财经》记者,博时倾向于先采取内部FOF方式,测试现有FOF投资模型是否有效,再考虑将投资范围拓展到全市场乃至全球,实现更多元化的资产配置。

对于产品线尚不完备的次新基金公司而言,发展内部型FOF显然是“难为无米之炊”,因为内部型FOF要求股票类、债券类、海外资产类、股指期货等大类资产的产品线较为丰富和完备。 挑战和难题

10月24日,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相关流程进行了细化,并对FOF基金经理任职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指引》明确指出,“规定基金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且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

事实上,FOF市场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管理FOF与管理传统公募基金可谓天壤之别。FOF投资要求具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而一般的投资经理只专注于某一个领域。

市场一些机构原做单只基金管理的,因为单只基金管理不好做,就开始做多策略管理,转型做FOF。在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严弘看来,这其中的角色转换很难。因为出发点不一样,容易出现一些利益方面冲突的问题。管理单只基金和管理FOF的机构,必须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分界。

这对很多小基金公司来说是个挑战。如果公司发行的FOF规模过小,另外聘请FOF基金经理的话,将会有一个人力成本的问题。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很多基金公司都为此招兵买马。

根据《指引》,公募FOF在投资策略上有“双二十”的限制:除了FOF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FOF资产净值的20%以外,新增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FOF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ETF联接基金除外)。

“这就逼迫基金公司外采。对于小基金公司来说,如果考虑外采,虽然丰富了产品线,但FOF基金赎回费率又成了问题。”北京一家基金公司FOF产品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

公募FOF还面临一些基本的挑战――投资者教育和流动性管理问题。

“公募FOF追求的是稳健的收益曲线和最佳的风险收益比,大量个人投资者追求短期收益的特点会导致市场大幅波动。如果FOF的产品设计不是很合理,一旦资金转而追求更高弹性的股票型基金或直接撤出市场,造成短期流动性管理压力,这也可能成为公募FOF的滑铁卢。”魏凤春说。

在魏凤春看来,低波动、绝对收益是公募FOF的特点,但相比于海外成熟市场,中国市场的投资工具仍较为有限,且投资者较为看重短期业绩回报,这使得FOF展现其特点的难度大于国外。

FOF产品本身侧重资产配置,需要产品的创新来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如果仅仅只停留在概念设计和产品营销上,FOF产品的需求将很难拉动起来。美国主流FOF产品中的目标周期、生命周期产品在国内尚未真正开启。

亦有基金经理抱怨对冲工具少、市场深度不足。“任何一个策略都有它的周期性,要想取得一个比较长期稳健的收益回报,多元化、分散化投资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国内市场的对冲工具不多,多元投资就很难实现。”一位基金经理告诉《财经》记者。 资产配置专业化

近年来,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者对理财的需求不断上升,除了传统的基金公司,银行、保险、券商、信托等各类机构纷纷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逐步形成大资产管理的格局。

“投资者的逐渐成熟,市场期待更科学的资产配置方式。”汤晓东告诉《财经》记者。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华夏基金做了很多战略布局。比如10月,选择与罗素投资,进行排他性战略合作。稍早前的7月,选择与磐安公司合作,设计出了一系列风险均衡策略产品――睿磐系列。

汤晓东给华夏基金定的战略目标是:争取到2020年,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5万亿元。为了完成这个目标,未来将在三方面重点布局:第一,养老相关的资产管理;第二,给机构提供定制化的服务;第三,给散户提供组合投资的解决方案。

“其实,这几点都跟FOF有关,FOF对整个资管行业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汤晓东告诉《财经》记者,随着FOF时代的开启,基金行业的格局可能为之发生改变。

眼下全面去杠杆的市场环境下,国内资产管理市场已经进入了加速机构化的时代。“机构委外资金持续增长,与之相关联的资管模式已经开始呈现分工细化的趋势。现在机构的资金充足,FOF是很好的消化资金的方式。”华南一家基金公司总经理告诉《财经》记者。

此前,FOF在国内主要是以私募产品为主,市场绝大部分份额一直由第三方理财机构掌控,从收益表现和风险分散效果上看均不尽如人意。而此前国内公募基金公司的FOF经验大多来自于专户业务。但是公募的FOF才是趋势。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此前表示,基金公司未来应该在FOF上积累经验、积累教训,提高自身的产品设计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来为养老金服务。

去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首次明确规定了地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养老产品的投资比例不能超过养老基金净资产的30%。

“养老金对于大类资产配置的需求会强于对股票单一资产投资的需求,最需要多元资产的配置。因此发展公募FOF满足养老金的资产配置需求适逢其时。”汤晓东告诉《财经》记者。

美国的经验显示,养老金是FOF极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并促进了FOF产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目标日期基金和生活方式基金两类基金净资产合计占共同基金行业总值的63.9%,而来自DC计划和IRA计划的资金规模占两类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72.2%,即美国整个FOF行业中,46%的资金来源于养老金。

有机构预测,随着中国养老金改革的深化,未来十年中国养老金平均增长速度将超过15%,预计到2025年总规模有望达到45万亿元,届时FOF产业规模将突破2万亿元。

汤晓东告诉《财经》记者,未来养老产业相关的产品规模将会占到华夏基金总规模的一半以上。现在华夏基金总规模上万亿元,企业年金760亿元左右。将来养老产业的规模,华夏一家都可以上万亿元。

纵观海外,伴随着资产管理规模的增加,单一资产类别主动型资产管理人的业绩逐渐趋于平庸,面对这种现象,Fidelity(富达)转型为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的资产管理机构,在为客户带来收益的同时获得了巨大成功;类似的还有Bridgewater(桥水)、BlackRock(黑石)等。

第9篇:不动产基金管理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新模式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颁发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制度新增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创新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事业单位在新制度下对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调整相应的管理模式。

一、原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模式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符合一定的标准,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均按实际成本入账,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结转“在建工程”项目;期间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实际价值在会计核算中,始终保持账面价值不变,同时以相应的金额分别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中显示。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单价标准提高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遵循了201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由原来的一般设备500元以上,专用设备800元以上的标准,提高为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分类有变化。新旧制度固定资产同样分为六大类,但是“一般设备”改为“通用设备”类;原来的“图书”改为“图书、档案”类;原来的“其他固定资产”改为“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类。分类更为规范和明确。

(三)创新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对除了“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和“图书、档案”这三类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由事业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折旧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新模式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内容的财政改革,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内容也有了相应的增加和改变。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后续计量统一规定计提折旧,摊销;不再设置原来和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科目,设“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以后的实际价值。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二)会计核算处理的基本模式

(1)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时,以实际成本入账(需要安装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同时登记固定资产,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取代了“固定基金”科目。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自行建造或者改建、扩建、修缮固定资产,或者需要安装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2)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后续管理按月计提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时,按实际计提的金额,做会计处理: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时,按其账面价值先转入“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实际发生时按已计提折旧和资产的账面余额,做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资产损益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益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根据相关的税费,已计提折旧和资产的账面余额,做会计处理: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管理新模式的意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满足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在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加强预算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完善成本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反映了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消耗,在财务报表中更加直观、精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趋同于企业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