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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报告精选(九篇)

施工管理报告

第1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XX年春专升本毕业论文题库。

选题依据:

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内容与经验,发现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费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经常会出现一系列的管理漏洞。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任何漏洞终究都会直接影响到成本的控制。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实现利润最大化,现已成为乙方企业能够在行业中站稳脚跟,并获得生存的关键所在。故决定以乙方施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为毕业论文研究对象来展开论述。

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现状:

国内:

由于我国建筑项目成本管理近几年才兴起,我国学者对于成本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纵观我国项目成本管理的发展轨迹,项目管理经历了潜意识的项目成本管理,传统的项目成本管理,现代项目成本管理的发展阶段。1999年西南财经大学《成本管理研究》课题组,在《四川会计》上发表三篇文章“论建筑项目成本管理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和现实意义”、“建筑成本管理的出发点和应用”、“成本管理的新观点”,建立了成本管理的理论框架。钟灵 (2005)在《中国科技成果》上“论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中从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成本控制的含义分析了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最后提出了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李双录(2005)针对建筑管理项目目标的实现,干扰因素多的状况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项目目标实现的科学方法,解决了我国基本建设中浪费现象严重、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失控,工期失控、质量失控的问题。孙晨(2006)从建筑工程成本即时化角度论述了通过利用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一套有效的成本即时化方法和流程,实行动态成本控制,以促进建筑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强化公正地反映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的绩效适应“量价分离”的形式,王永峰在2006年《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量化管理》一文提出了现场生产管理能力,价格谈判能力,费用控制能力以及综合成本管理水平四个量化测评参数,衡量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的能力。张家口公路勘测设计所何平等在200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中发表“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反思”一文论述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涵,从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综合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等几方面分析了成本控制管理的诸多要素。王立东(2006)在“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的意义”一文中指出:我国己加入WTO,建筑业即将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强建筑企业成本核算更显重要。为此,展开项目成本核算的实用性研究工作将会对建筑企业长期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总之,在整体上,我国理论界还处在建筑项目成本管理的探讨阶段。

国外:

20世纪80年代,英国学者西蒙(Simon)提出战略成本管理(Strategic。 ostmanagement)理论,其理论偏重于理论性的探讨,之后美国管理会计学者桑克(Shank)等接受了这种观点后加入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Michel.Porter)的观点,于1993年出版了《建筑战略成本管理》的专著,使成本管理更加具体化。1998年,一向推崇作业成本制度的英国教授罗宾.库拍也提出以作业成本制度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成本管理理论界和企业界也开始加强建筑项目成本管理的研究,提出了具有代表意义的成本管理模式—成本企画。因此,总的看来,国外学者对于建筑项目成本管理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其研究的出发点是成本管理体系如何为建筑项目的管理服务,其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通过对成本管理视野和方法拓展来提供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如价值链分析,定位分析、动因分析等。

国外众多学者对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情况作过调查研究,结果各异。据美国建筑业协会 (CID)1989年统计结果表明,建筑产品的返工成本高占项目总成本12.4%。1995年,英国的Abdul一 Rahman的调查报告中的结果为5%一6%。虽然所占的比例降低了,可是对于工程产品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成本来说,5%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数字了。J.s即h.n报告返工成本占施工总成本的2%一6%;Love和Li调查的结果分别是3.15%和2.4%,而且他们报告的这些仅仅是显见的成本,据专家估计因此而引起的隐性成本是显性成本的3一4倍。

第2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根据省水务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的通知的通知》(琼水城水〔2009〕2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镇防汛能力,确保城市排水安全,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委于8月7日至11日派人进行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治,安全生产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有效的提高,隐患排查监管体系和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将这次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我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考核,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城市污水管网检查,确保城市排水安全

为了排水安全,我市派人对已建的排水管线38320.66米及设施进行清掏、疏通、维修等工作。共清掏雨水井500座;清掏检查井200座维修雨水井22座,更换雨水井具45套,更换雨水箅子22个,疏通雨污水管线长600延长米。暗渠是城市排水的命脉,如果暗渠不能正常工作,城市的生活污水及各类排水将无处可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加大了对暗渠的防护力度,我市加派人手对暗渠进行排查。管理人员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冒着暗渠里的腥臭味的侵蚀,对暗渠一处一处进行排查,共计修复150延长米,确保了汛期暗渠的正常使用。通过这次自查,及时疏通我市那大城区排水管渠、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第3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一、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首先是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众所诸知,目前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工,而且多是刚参加工作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

2、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时间短,效果差。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3、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工地上虽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4、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安全资金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大量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二、面对现状。如何规范劳务市场

加强安全的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培育劳务公司是方向,安全培训教育是重点。

1、成立一批劳务公司。

政策扶持培育劳务市场,让劳务市场真正自由发育,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

1)由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安全方面的协议,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为民工购买保费较低的集体人身意外险,无事保平安,一旦发生意外,民工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企业亦可减少损失。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三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落实,包括进场三级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统的培训与潜移默化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动态管理作用,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落实门卫制度,凭上岗证及工地出入卡(胸卡)进出工地,防止未经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窜入工地。

4、加强建设工程的工期管理。

第4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是辽宁省“十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该输水工程是将浑江上桓仁水库的发电尾水,利用西江、凤鸣两座电站作为调节池,由输水隧洞自流引水至苏子河汇入大伙房水库,经大伙房水库反调节后,经输水管线为抚顺、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盘锦等六城市提供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同时将来后期工程向大连输水。工程分为输水一期和输水二期。

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工程是从浑江桓仁水库坝下的凤鸣水电站库区引水,将水引至新宾县境内的苏子河并入浑河,进入大伙房水库,主要建筑物由进、出口建筑物、输水隧洞、支洞组成。

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自大伙房水库引水,通过隧洞和管道,采取封闭供水方式,向抚顺、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盘锦六城市供水。输水管道总长度为259.13km,沿途设抚顺取水头部、鞍山加压泵站(含配水站)和抚顺、沈阳1、沈阳2、辽阳、营盘等5个配水站。

本期工程为输水一期工程,主要建筑物为输水隧洞,全长85.3km,布设10条永久支洞。在输水隧洞进口设有取水头部,出口设有消能工。凤鸣水库至取水头部监控分中心的距离大约6km,隧洞出口至大伙房水库之间是天然河道,没有通讯设施,需要自建通信系统,隧洞出口至三块石中继站直线距离16.6km,三块石中继站距二期取水头部直线距离32.5km。

本单项(合同)工程为大伙房输水工程信息自动化系统集成,单项(合同)工程编号:DSSG LC-22。 本单项(合同)工程共分为7个分部工程,分别为:

凤鸣水库自动化调度系统,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1

输水隧洞视频监控系统,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2

安全监测中心,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3

安全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4

监测设备安装,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5

大屏幕显示系统,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6

通讯系统,分部工程编号为:XXZDH-7

(二)工程建设任务及施工依据

大伙房输水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能够适应大伙房输水工程特点的管理信息综合型业务应用的广域测控、信息管理网络。初步完成大伙房输水工程水利信息现代化建设,实现大伙房输水工程信息采集规范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实现工程管理自动化。贯彻安全输水、量水、工程实时安全监测、科学及时有效调度的指导思想,使该系统高效可靠、先进实用,从而实现大伙房输水工程管理的现代化。

建成后的系统应实现两大功能:一是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二是为科学、合理的输水、配水、防洪、发电、工程的安全运行提供实时数据和专家决策支持功能。

本工程为输水一期工程信息自动化集成,系统建设包括如下内容:

(1)凤鸣水库自动化调度系统:包括发电机自动控制系统、机组供水、排水、压油等辅助控制系统、继电保护系统、室外开关站、公用系统、闸门控制系统以及厂区的视频监控系统等。

(2)输水隧洞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前端摄像设备、前端编码器、RS485分配器、视频矩阵、监控相关软件及视频管理服务器、视频存储管理服务器等。

(3)隧洞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包括超声波流量计、水位计、数据采集单元、通信光缆、控制主机和管理软件等设备。

(4)大屏幕显示系统:包括显示屏、切换矩阵及控制软件及设备等。

(5)通信系统:包括隧洞内的光缆敷设、凤鸣水库~取水头部监控中心的光缆架设、隧洞出口~大伙房水库取水塔的无线通信系统的端站设备、中继接入设备、UPS电源系统等。

(6)管理机构沈阳调度中心也可以实时掌握支洞出口、隧洞进出口等监控点的图像信息、隧洞工程安全监测信息、隧洞水位流量数据、凤鸣电厂的视频图像、机组运行数据、闸门运行数据,从而达到科学调度、安全生产的目的。

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信息自动化系统集成工程施工依据包括如下内容:

(1)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与辽宁润中供水公司签订的《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信息自动化系统集成》合同文件及《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信息自动化系统集成实施技术方案》;

(2)《电力通信光缆工程施工规范》;

(3)《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

(4)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5)JGJ/TL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6)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7)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8)GB/T 19001-2000 《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的生产和服务》

(9) CE欧洲统一标准机芯、多屏幕拼接墙电磁兼容性等认证

(10)GB/9313--95数字电子计算机用显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等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2)GB/T13159-90《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13)GB/T13857-92《微波通信系统远程监控设备技术条件》

(14)YD2021-94《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5)YD5004-94《数字微波(PDH部分)接力通信设计规范》

(16)YD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第5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在我国施工企业项目计划管理中,影响建设工程体现使用价值和价值圆满实现的阶段是施工计划管理。如何实施单位工程进度计划?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单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比较与分析,找出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对其计划偏差进行调整,达到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正确的制定项目计划能创造及提高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用效益。如何提高施工计划管理?就是要科学的制定施工计划。通过对单位工程在实施阶段中在时间、空间、资源等方面进行均衡与配合,逐步细化、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分析对比、协调对比,这样才能最终提高施工计划管理。

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分析

1.工程计划协调与控制流程的改进

计划进度测量系统主要是以项目实施中最底层施工量的工作进度为测量对象,计算每个工程量对整体项目的进度影响,计算每个工程量的预算人工、耗时以及半分比权重。计算各工作量权重后,生成总体进度曲线,并与实际进度曲线相比较,其偏离程度与发展趋势即可一目了然。

2.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改进

在单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按时提供准确全面的进度计划报告。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周报与施工进度计划月报是我国建筑行业普遍使用的两种现行进度计划报告,以此形式告知建设单位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此报告包含材料采购计划、施工计划、人力资源计划、机械组织计划等,详细描述项目工程进展中存在的各种影响施工进度、成本增减等因素。

(1)施工进度计划周报

施工单位每周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提交周进度计划,其进度计划内容一般包括本周主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进度曲线报告、材料供需状态报告、下周主要工作内容的等。

(2)施工进度计划月报

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每月月末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月报,其进度计划内容如下。1)本月项目实施情况描述。2)施工图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进度、成本影响。3)材料供需采购情况,如进出场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订单的催交报告、甲供材料进场协调等报告。4)本月人力调整、机械组织、各专业进度,影响本月进度计划滞后以及追赶进度计划措施等报告。5)工程进度计划与成本控制,如工程进度计划进展状况、进度曲线详解、展望下月工作计划。7)QC、QA报告,详解施工中不合格工序状态报告。8)安全报告,如月度安全会议报告、本月安全工作完成内容、停工事故情况及预防的报告。9)上月未解决出现的问题情况报告、本月新出现问题情况的解析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10)进度计划的调整和改进。在施工现场实际进度计划落后于总体进度计划百分之五时,施工单位应对月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达到符合总体进度计划。11)配套单位协调报告。如弱电、燃气等配套单位进度协调报告。12)每周开展进度协调会,其目的主要是讨论工作进度、与技术有关的项目管理、周报内容及其他。

三、结语

第6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从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将原有工程中相同种类的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解决。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协助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省国营农场总局系统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国营农场总局负责,具体委托范围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营农场总局另行制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地点的环境现状及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向审批机关报送建设项目建议书时,应同时报给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审查确定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六条  下列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项目选址对环境影响有争议的;

(二)污染比较严重的;

(三)生态改变比较明显的;

(四)机场、核设施等特殊项目;

(五)市政废水、废气、废渣集中处理工程。

排放的污染物,只对单一环境要素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可编制专项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七条  选址合理、投产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的建设项目,可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八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写。

第九条  承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须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其评价业务范围,符合评价条件的,方可开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条  环境影响报告中有关环境要素的基础数据及资料,由环境保护、水利、气象等部门按规定提供,数据不足时,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实地补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环境影响报预审申请,并按预审意见行进补充和修改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应当分别在三十日、十五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又不作说明的,可视为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未经批准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地点、防治措施发生较大改变时,建设单位应补充修改环境影响报告,并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三条  环境影响报告,由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必须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的规定和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进行编制,经原审批环境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工。

第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周围环境,防止和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恢复因施工而受到破坏的环境。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完成情况,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试生产。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正式投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提出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转情况、治理效果、达到指标,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预审,报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产或使用。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者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审核评价业务范围,擅自进行评价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评价活动,补办审核手续;对未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但评价活动超出规定范围的,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污染的,责令采取防护措施,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到规定要求而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对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防治污染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罚没款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全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决定对《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八条(二)项修改为:“未经审核评价业务范围,擅自进行评价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评价活动,补办审核手续;对未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但评价活动超出规定范围的,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第7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奠定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破坏。

第五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四)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五)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际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政府规定。

建设项目造成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及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必须取得国家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颁发资格证书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单,应当定期予以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10万元以上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资格证书,并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8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集团企业组织架构是集团企业的框架,框架的合理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集团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集团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内部环境,设计和调整组织结构。

(一)集团企业战略与组织架构关系战略决定架构,架构传承战略。组织架构是发展战略的支撑,战略决定了组织架构,为组织架构设计提供了依据。公司确定发展战略之后,就会有相应的业务及业务组合去实现这个战略,而这些业务和业务组合需要在一定的组织架构中实施。不同的战略需要不同的业务活动完成,进而影响管理职务和部门的设计。而战略重点的改变会引起组织工作的重点改变,从而导致职务与部门在集团企业中重要程度的改变,并最终导致各管理职务和部门之间关系的相应调整。组织架构反映了集团企业内部的资源如何得到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将企业的整体战略划分为若干战略实施单元,这些单元实际上就构成了组织架构的基本框架,保证组织架构对战略的传承作用。

(二)集团企业组织架构设计集团企业组织架构的确立将清晰地指明集团总部与下属业务单元的功能定位,并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在不同功能中的角色。组织架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直线型组织架构、职能型组织架构、事业部制组织架构、子公司制组织架构、矩阵型组织架构。

集团企业常采用事业部制、分公司制和子公司制兼有的混合型组织架构,因为就集团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来说,适当的多元化经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因此各事业部、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相关但不同的业务对集团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集团企业组织架构图1所示。

此组织架构中,集团企业起领导和统筹作用,无生产和经营运作实体。集团企业对下属事业部、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战略上统一部署,但在实际运营中实行集权和分权统一管理。事业部是为解决企业规模扩大和多样化经营对组织结构的制约而出现的组织设计,而分、子公司是大型集团企业实行多种经营、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必然选择,只不过子公司与其母公司不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实施架构

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是在现有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报告的基础上,以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内部管理要求的变化为指导,编制的一套完整的内部报告,以期更有效地为内部管理服务。

集团企业内部报告是一种有效的战略实施手段,集团企业部门繁多、人员数量庞大,其战略实施往往并不局限在一个部门内,而是需要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人员来实施。在战略实施过程中,管理者需要了解战略目标执行信息,以便及时给予指导和纠错,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报告能够反映集团企业战略制定、实行、分析、控制等情况,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一种重要媒介。

从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的角度出发,参与内部报告编制、传递、分析、反馈工作的有6个工作主体。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的实施架构如图2所示:

(一)集团企业内部报告编制工作实体主要包括:

(1)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作为基层会计人员,负责所在运营实体的内部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内部报告及时、准确是其工作职责。基层会计人员负责日常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会计记录,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集团企业财务规范进行相关会计确认和计量,保证本运营实体的会计记录真实、可靠、及时。除日常工作外,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需以月为时间单位,下月月初定期将上一月的本运营实体内部报告传递给集团财务人员。

(2)集团财务人员。集团财务人员在每月初收到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上传的内部报告后,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集团企业财务规范将这些报告合并整理成集团内部报告,此集团内部报告要求数据完整、详实,抵销有据,格式清晰。依据集团内部报告和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内部报告,运用财务分析和差别报告等多种会计理论和方法,编制出一套“简化”的集团内部报告,此套“简化”内部报告包含集团总体和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简洁的报告形式突出主要的财务信息,避免信息庞杂不利于阅读,供集团董事层使用,使集团董事层获得其所需要的财务信息。

(二)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传递流程具体如下:

(1)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编制的内部报告要经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传递给集团财务人员。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承诺对本运营实体的内部报告负责,有利于提高此内部报告的可信性。

(2)集团财务人员编制的集团内部报告上交给集团财务经理,集团财务经理对于集团内部报告这一事项权责并重――集团财务经理有权就集团内部报告提出问题,并且集团财务经理对其认可的集团内部报告的真实和可靠性负有责任。集团财务人员编制的“简化”内部报告要经集团财务经理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传递给集团管理层。

(三)集团企业内部报告分析层次具体如下:

(1)分部角度财务分析。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对本运营实体的内部报告进行分析,利用内部报告的可比性做本运营实体的纵向分析和同级运营实体的横向比较,形成书面报告,将得出的财务分析报告上交给本运营实体的财务经理。

(2)集团角度财务分析。集团财务人员对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内部报告进行比较和分析,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得出各运营实体财务数据的相对数,分门类、分明细地将各运营实体的主要财务状况集中体现,为“简化”内部报告做数据支持。

(3)高级管理者角度财务分析。集团董事层和集团财务经理关注集团的长期问题并着重维系集团的生存、成长和总体有效性,他们的决策是否正确、职权的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整个集团的兴衰成败。因此,集团财务经理依照集团财务人员进行的集团角度财务分析、集团董事层依据“简化”内部报告进行集团整体分析,是集团战略实施的一个关键过程,因为这一分析有可能导致集团战略的重大调整。集团董事层此时可向集团财务人员询问除“简化”内部报告数据之外的财务情况,以掌握集团整体财务状况,也可向集团财务经理寻求专业意见,

(四)集团企业内部报告反馈机制具体如下:

(1)集团董事层召开会议,集团财务经理、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层、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参加会议,会议通过内部报告和财务分析提供的会计信息,对上一阶段各运营实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做一总结,公布总体绩效考评结果和工作调整,并部署下一阶段集团整体任务和各运营实体任务。

(2)集团财务经理召集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举行会议,会议就各运营实体的财务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讨论。集团财务经理站在集团角度提出财务改进措施,听取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提出的意见,对他们反映的内部财务问题进行记录,并尽快解决。

(3)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经理进行本运营实体工作的讨论,根据集团绩效考评审视本运营实体的经营情况,讨论前一阶段出现的成绩和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4)集团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人员的工作方法等提出改进意见,使内部报告的编制更合理,更能为集团企业的整体运营服务。

三、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实施

为了使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信息,应关注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采取及时的应对策略。

(一)实施战略问题集团总体战略决定着集团每个工作的方向和细节。如果没有统一的实施战略,内部报告体系将如一盘散沙: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内部报告的结构和形式不同,无法横向比较和纵向流通;集团财务人员无法按照接收的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不同形式的内部报告编制集团整体内部报告,集团财务状况不能及时体现;集团高层管理者得不到对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和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运营情况的说明,无法判断已有策略的正确性以及做出下一步的工作部署……缺乏战略指导的内部报告体系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集团总体战略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内部报告体系实施战略,将会使内部报告体系实施有据可依、有纪可遵。

(二)评价标准问题内部报告体系是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所以它应准确、真实、详尽和及时。为了达成这样的目标,参与内部报告体系实施的工作人员应遵循一定的标准:

(1)作为编制工作实体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确保其所编制的本运营实体的内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评价其工作的完成情况,集团财务人员也可根据接收的各运营实体的内部报告提供评价意见;集团财务人员,应确保其所编制的集团内部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集团财务经理负责评价其工作的效率。

(2)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内部报告传递给集团财务人员需及时,本运营实体财务分析需客观、准确且进行充分的纵向与横向比较,同编制评价标准相同,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同时集团财务人员也可发表评价意见;集团财务人员传递集团内部报告和“简化”内部报告的及时性和财务分析工作的效果,需由集团财务经理评价。

(3)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经理进行本运营实体工作的反馈讨论的有效性,将由集团高层管理者在下一期总结时做评价;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工作是否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新阶段需要,由集团财务经理负责评价;集团财务人员对集团财务经理提出改进意见的实施情况由集团财务经理负责评价。

(三)信息及时性与流畅性问题内部财务信息的及时性是制约集团企业制定下一阶段目标和任务的关键,而及时性牵涉到集团企业内部报告体系实施的整个过程,要求编制、传递、分析和反馈均要在标准时间范围内完成,一个步骤的拖延会导致下一个步骤无法正常进行,进而使整个体系的实施缺乏预计的效果和效力。制定一份适合集团企业运用的时间规范会保证内部财务信息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内部报告体系实施标准时间表如表1所示:

另外,为保证内部财务信息的流畅性,特别是分部角度分析时,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人员要借鉴同级运营实体的财务信息做比较分析,集团管理层也要关注不同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的比较以形成决策,所以信息的交互性和流畅性将变得尤为重要。因此,建立一个实时、完整的财务系统将是内部报告体系得以建立和健全的重要保障,并且集团企业财务系统要设计录入、查询、监管等权限,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第9篇:施工管理报告范文

关键词 科技报告 资源工程 成果转化

一、引言

科技报告不仅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信息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科技报告制度就成为我国面临的艰巨任务。在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依靠现有科技管理体系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国家立项资助的科技项目的科技报告实施数字化、网络化和集成化的收集和管理,使其由信息孤岛纳入到国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中。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包括科技报告的产生、收集、检索、获取、收藏等多个方面,为科技管理、决策、创新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可靠保障。

二、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

(一)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目标

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目标为使其成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利用现有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科技报告工作的管理,提升相关部门的科技报告的撰写能力和提交意识,并逐渐演变成为科技知识资源积累的基本手段,成为政府科技投入及产出的重要表现形式,并作为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目标分为几个阶段实现:第一步,到“十二五”末阶段,建立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的标准规范,形成科学、高效、合理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第二步,到2020年,形成基本的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逐步完善各项基本制度,建立基本的组织管理架构,基本实现收藏共享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由国防、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

(二)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强制呈交。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应以政府为主导,在制定科技报告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基础平台搭建和组织体系构建方面,充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量,从而推动国家创新性资源的快速积累和有效积累。

(2)以用为本,服务创新。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重点为创新自主服务能力,提升公共科技服务的创新能力,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国家的经济建设。

(3)统一标准,共建共享。制定能适用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统一标准,推动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分工合作,建立联合共建、合作共享的工作模式。

(4)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先将局部地区或部门设为试点,在试点运行过程中摸索规律,从而探索出实用性更强的科技报告制度,并逐渐加大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力度,推动整个科技报告体系的完善。

(三)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框架

中国科技报告制度的总体框架包括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组织管理体系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以及共享交流体系的建设。

(1)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离不来法律法规的支持与保护,这是实现科技报告收集、管理、共享、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基本依据。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到合法程序中,以保证科技报告的产生、收集、管理和交流工作的合法性,维护科研部门及科研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2)组织管理体系。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及实践,主要依靠国家、部门、地方和基层科研本部门组成的三级体系的力量,各个体系之间,按照“谁出资,谁管理”的原则,负责科技报告的产生、提交、审查和管理工作。国家已经的《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已起草的《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承担着推动各部门全面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重任,对各地方、各科研部门的科技报告工作起到指导指导性作用。

(3)标准规范体系。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是科技报告产生、收集、管理、共享的统一形式,建立这一体系主要任务为研制和宣传科技报告的编写、编号、保密级别的划分及管理、基本元数据等各方面的标准,对科技报告的编写―审查―提交―验收―加工―利用等工作流程进行科学规范。我国在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方面虽然仍处于落后阶段,但仍然在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科技报告编写规则》《科技报告编写标准》《科技报告元数据集》和《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标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已经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进程。

(4)共享交流体系。科技报告要从管理到使用,离不开共享平台的建设。我国在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方面主要做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在原有的科技部门一站式申报平台中开发科技报告报送专栏;另一方面建立的共享服务系统正在进行全面测试,通过测试后的平台将为公众提供免费查询科技报告的服务,用户通过实名注册后还能进行浏览全文。

(四)科技报告制度实施的意义

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是国家创新举措的必然选择。科技报告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在能源紧张的今天,国家的经济建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的发展水平以及利用水平。我国对科研的投入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态势,但我国当前的科技创新指数却处于落后阶段,科研投入及产出比例严重不符,造成了资源和经费的极大浪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科学规范的科技报告制度,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管理。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后,不仅将推动我国科技研发工作,还能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从而推动我国的创新举措。

三、结束语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创新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和知识,即便具备这一能力,消耗的时间和财力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国家利用政府的强制,将社会各领域的科技成果集中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共享平台,使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了解国家的最新科技动态,加快科研进程的同时,还能促进科研转化的进程,使科学研究真正转化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施向群单位为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施利群单位为枣庄市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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