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低碳交通报告精选(九篇)

低碳交通报告

第1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关键词】 碳信息披露; 价值法; 事项法

【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0-0025-03

一、引言

碳排放是全球变暖的根源,这对地球的生存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的影响已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从未停止脚步,特别是近年来,《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法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签订以及中国在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积极表现。中国承诺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峰值点,并积极推动全球朝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同时随着国内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的日渐成熟,中国将于2017年建立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随之而来的碳会计处理问题也将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目前我国碳信息披露研究的文献并不多,并且统一的碳会计准则还未出台,所以国内碳信息披露各有不一。而从西方现代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价值法与事项法来看,目前的碳信息披露方式多基于价值法基础进行披露,事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并不多见。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事项法相对于传统的价值法在会计中的运用越来越得到企业及信息使用者的青睐。所以本文将事项法与价值法相结合,一方面提高企业碳信息报告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完善。

二、碳信息披露方式相关文献回顾

从现有文献研究来看,关于碳信息披露方式的研究并不多,主要有独立报告披露方式、非独立报告披露方式和非独立报告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披露方式。高佳楠等[1]采用独立报告披露方式,类比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来重新构建低碳资产负债表、低碳利润表、低碳支出表及报表附注详细披露企业的碳信息,并且着重强调了低碳资产负债表与一般资产负债表的不同。即由于碳资产、碳负债与碳权益之间的特殊关系,报表两边的数额并不相等。而非独立报告就是通过新设一级科目或在原有科目中设置二级科目,如张薇等[2]和刘会芹[3]将碳排放作为环境会计的一部分,在报表中增设“环境资产”和“投资性环境资产”科目。在“环境资产”和“投资性环境资产”一级科目下设置“碳排放权”二级明细科目并从产权会计理论出发,以消费方和开发方或投资方多角度记录碳排放权的取得、持有和处置。而王简和庄鑫[4]则根据碳交易的发展程度将碳排放权先作为无形资产的二级科目,待碳交易市场发达后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二级科目列报。闫华红和黄颖[5]、李端生和贾雨[6]则采用表内披露和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将碳排放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利润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下增设“碳排放权”并在现金流量表中根据碳排放权的不同来源分别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分类反映。表外披露则是定性披露,反映碳绩效、碳风险、碳战略等非定量信息。

从上述文献中可以发现,关于碳信息的披露多是以研究碳排放权如何披露为主,而碳排放权仅是碳信息中的一部分,所以关于如何全面反映碳信息的研究并不多。此外不论是独立报告方式、非独立报告方式还是非独立报告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披露方式都是建立在价值法的基础上在业务发生之后,会计人员对业务进行加工处理以规范格式反映出来。一方面这种报告方式计量属性单一,涉及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报告一般在特定时期才能,高度综合的信息也不利于非专业人员的理解。另一方面,碳业务与企业日常的经济业务不同,披露内容丰富,计量单位也不仅限于货币计量,因此本文欲在价值法基础上尝试引入另一种方法――事项法。

三、价值法会计与事项法会计

乔治・索特(George Sorter)在1969年发表的《基本会计理论中的“事项法”》一文中阐述了不同于价值法的另一种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事项法[7]。目前广为使用的会计方法是价值法,也称传统会计方法。此方法认为会计信息属于价值信息,并在用户需求已知的基础上以高度汇总的结构化报告即几张通用报表传递出来。货币的总括计量是价值法的计量特色。而事项法则是基于用户需求未知的基础上信息提供者按具体的经济事项来报告企业的经济活动。事项法的优势体现在以下方面[8]。

1.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由于价值法会计会将会计信息进行处理加工汇总后再呈现出来,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掺入了大量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而事项法会计提供的是最原始的经济事项,对于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信息使用者有了自己的选择权。较价值法会计来说可靠性程度更高。由于对会计信息处理方式不同,可理解性程度也会有差异,事项法下更多地使用描述性方法通过定性方式来表达,因此能够更好地帮助信息使用者理解会计信息。此外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使用者无需等待会计人员加工处理之后获取信息,而是可以通过企业建立的强大数据库直接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得到提高。

2.会计计量属性方面。价值法一般采用单一计量属性反映企业资本与收益信息,而事项法主张多种计量属性。根据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角度可采用不同计量属性,从而满足各类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3.财务报告方面。价值法下编制的财务报告都是经过高度汇总的数据形成,对专业能力有限的使用者来说也是一种挑战。而事项法下编制的财务报告则降低了数据的归集程度,形成符合使用者自身需求特点的财务报告,同时也推动了网络环境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的实现。

如上所述,事项法优势突出,但价值法运用至今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完全舍弃并不合理。因此本文决定在价值法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价值法与事项法相结合的碳信息披露方式。

四、价值法与事项法相结合的披露方式的可实施性分析

价值法会计与事项法会计看似对立,但实际上由于两种方法的各自特点,二者是可相互协调的。事项法会计重点反映经济业务的原貌而价值法会计则重在信息的综合。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事项法下披露的信息为价值法提供了基础。价值法运用至今已经证明其是可行的,若事项法的使用条件成熟,那么二者结合也就成为可能。所以其可实施性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信息技术方面。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传统会计手工做账的方式,在传统会计方式下,财务报告的编制速度慢且一般只能定期披露,信息范围和层级都有严格控制,而企业通过运用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了处理信息的能力。特别是超级文本标记语言(HTML)技术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实现了网络财务报告,XBRL技术能够让信息使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将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报告,且耗时少效率高,能够在短时间完成数据的分类、汇总、传送、存储。说明事项法依托如今的信息技术是完全可行的。

2.法律保障方面。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交易所建立之后其他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所也陆续建立,这意味着试点省市的碳交易市场已经趋于成熟,将事项法引入试点省市可充分发挥技术示范作用,为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做准备。我国于2000年4月29日就颁布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2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最早要求我国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此外国家环保部门自2003年陆续出台关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公开的公告和指南,鼓励企业公开环境信息,证监会也了相关公告对高污染行业的公司须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了规定,虽然我国还未正式出台关于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法律文件,但是上述关于环境披露的法律规章实际上也对碳排放信息披露起到了规范作用。而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全面建立,关于碳排放信息披露的法律文件会日益完善,那么事项法引入碳排放信息披露当中也就有了法律保障。

3.信息使用者方面。在碳减排实施前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一般会出具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书,报告书的使用者一般仅限于政府部门,当碳交易逐渐开展后,碳排放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便不仅限于政府,还包括了交易的参与方、投资者、环境监管者、原料的供应商及采购商和普通个人。这些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多样的,一份报告已无法满足用户的需要。因此将事项法引入信息披露中也是信息使用者的诉求。

五、价值法与事项法相结合的披露方式构建思考

价值法与事项法相结合的披露方式首先需要建立强大的数据库系统,如图1所示。

箭头(1):该模式将所有碳业务事项汇集到碳排放数据仓库,这里的碳业务事项都是最原始的信息。遵循“四W”原则即发生了什么(What),什么时候发生(When),在哪里发生(Where),谁参与了交易(Who)。比如企业本期获得了政府发放的碳排放配额,年度内又排放了多少,这一事项按照“四W”被详细地归集到碳排放数据仓库。

箭头(2):用户根据自身偏好和需求在互动平台输入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箭头(3)和(4):数据加工库经过抽取、加工和转换然后输出报告。此外我们将用户分为外部用户和内部用户。外部用户包含了股东(包括企业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供应商和客户。内部用户为企业管理层。比如股东与债权人更关注企业是否积极进行碳减排,因此需要获得企业年度内的绝对排放量包括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以及近几年的变化趋势。企业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进行碳减排,成果如何。用户可在互动平台输入关键信息,如碳排放配额、单价、消耗量等数量信息,也可查找企业碳管理等绩效方面的信息。通过全方位的了解,股东和债权人的资金风险得以降低。因为如果不能完全了解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有可能将资金投入到高污染、高排放、低循环的企业中,却还误以为自己做出了正确的投资决策,最后这些企业被迫停业整顿,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受损。政府也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在碳减排上采取了有效措施,但政府了解信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知晓企业是否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而企业上游的供应商会根据企业碳排放信息的披露了解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自身战略。对于企业下游的客户则需要了解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碳足迹”来确认自己消费的产品是否是环保的。由于用户需求的多样性,这里就依靠数据加工库强大的检索、处理和转换功能,最终输出报告。

箭头(5)和(6):此处是报告的生成部分。通过信息数据库碳信息可以输出基于事项法的详细碳信息报告,用户便可获得碳信息的原始数据,了解其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而由于各企业发生的事项不同,出具的基于事项法的详细碳信息报告也会有所差异,为了实现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可比,企业会计人员可在事项法的详细碳信息报告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中设置好的决策模型对信息进行加工,对于能够用准确数据或指标表示的则应将这些指标充分利用并予以披露,同时用文字辅助说明。而对于缺乏相对准确的数量信息的内容则可用文字进行阐述。最后编制成单独的碳会计报表和独立的碳报告进行披露。

箭头(7):外部用户与内部用户之间建有信息反馈库,外部用户可以直接及时地将接收的报告信息反馈给内部使用者,企业根据外部用户提出的建议及时改进,从而能够更明确外部用户的信息需求,同时外部用户也能参与到信息报告的制定过程中而非被动的接受。

信息技术的运用使得价值法与事项法能够相互结合,会计人员通过基于事项法的详细碳信息报告进行加工、综合形成独立的碳报告,说明基于事项法的详细碳信息报告反映的信息为独立碳会计报告提供了基础。此外在方式构建中可以明显看出数据加工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需要依托强大的信息技术,而目前的XBRL技术虽然能够精确地搜寻信息但在业务的处理过程中需要更加智能化,这就对会计信息系统研究开发人员提出了很高要求,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事项法融入信息披露中将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综上所述,碳信息披露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点,其披露方式的建立与完善刻不容缓,随着碳信息披露方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不断深入,价值法与事项法相结合的披露方式将会为现有披露方式注入活力。

【参考文献】

[1] 高佳楠,郭雪萌,王博涵.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报告的体系探究[J].商业会计,2013(3):17-19.

[2] 张薇,伍中信,王蜜,等.产权保护导向的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与计量研究[J].会计研究,2014(3):88-94,96.

[3] 刘会芹.碳排放权分配、确认及计量――基于产权会计理论视角[J].会计之友,2015(6):65-68.

[4] 王简,庄鑫.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4):66-71,96.

[5] 闫华红,黄颖.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J].会计之友,2016(5):8-11.

[6] 李端生,贾雨.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确认、计量与信息披露[J].会计之友,2014(33):33-36.

第2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审计;框架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11-0070-05

2009年12月7-18日,超过85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出席了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其目的是期望各国能够承诺《京都议定书》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并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该次会议签订的《哥本哈根协议》要求2010年1月31日前,发达国家应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或通报截至2020年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则可通报自愿减排计划或温室气体控制行动计划。我国政府早在2005年就开始重视低碳经济问题,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循环经济促进法》等重要文件,表明了我国政府走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但是,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低碳经济在全球仍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第三方监督保障机制尚未形成。

英国是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国家,早在2003就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并且在2009年12月7日英国环境审计委员就了关于2008-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这些报告的对探索我国低碳审计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能够推进适应我国国情的低碳审计制度建设,以及充分发挥审计对我国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英国低碳审计回顾

英国是地方分权的联邦制国家,其地方审计机关,如地方政府下议院设独立的地方审计委员会负责环境审计工作。这是因为由地方审计委员会实施环境审计比国家审计署实施环境审计更加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实施环境审计的最早证据来自大都会政府协会一个名为《面向未来:环境为先》的文件,该文件第一次提出对地方政府的审计要包含环境政策方面的审计。从此环境审计就成为英国政府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低碳审计的出现更是促进了环境审计的发展,成为环境审计中最重要的部分。

(一)环境审计产生阶段(1989-1992)

早在1989年,地球的朋友(Friends of the Earth,Foe)协会在其章程中就拟定了地方政府应实施的环境审计框架。该协会章程认为环境审计是打造绿色地方政府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且随后了《地方政府环境实务》,从此“环境审计”成为正式的术语。1991年,地方政府管理委员会(Local Government Management Board,LCMB)在环境审计框架的基础上又提出并公布了环境审计原则:一是对地方环境进行评估原则;二是对政策影响环境的方面进行评估原则,并且将环境审计与独立鉴证相关联,这标志着环境审计在英国的诞生。

地方政府管理委员为了根据环境审计原则进行工作,他们实施了环境审计评估政策,用以推测外部的鉴证帮助地方政府解脱其对公众的受托管理环境的责任。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管理委员会还针对环境审计制定了具体指南。

(二)环境审计发展阶段(1992-2003)

英国标准协会(The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e)在1992年,制定了全球第一个环境管理体系标准BS7750。随后欧盟于1993年了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即《环境管理和审计体系》(Environment Management and Audit System,简称EMAS)。EMAS与国际质量标准ISO14001相似,均包含地方政府提供服务时对环境的直接影响,也包括了服务本身对环境的影响。欧盟为了衡量此体系是否达到既定的实施目标,在2001年了EMAS第三条,要求所有的注册者在36个月内,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并且要求每年公布关于环境报告是否合法。随后,英国政府采纳了欧盟EMAS的环境审计指南。

尽管EMAS(2001)并没有定义“鉴定”,但已经具有一些与财务报表审计近似的行为,可以提供合理的高水平的保证。如EMAS做出了以下要求:(1)环境鉴定人员检查企业对EMAS规则的遵循情况;(2)环境报告中资料和信息的可靠性、可信性和正确性;(3)要求环境鉴定人员以一种正确的职业态度,对初始环境进行评价、内部审计或组织运用的其他程序技术上的合法性进行调查;(4)环境鉴定人员还应该进行现场检查以确定内部审计的结果是否可靠。由此可见,EMAS规定的出台大力推动了外部具有鉴证性的环境审计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英国环境审计的发展。

(三)低碳经济出现阶段(2003-2009)

2003年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中第一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白皮书把低碳经济定义为: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白皮书认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就是在实践中运用低碳经济理论组织经济活动,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四)低碳审计出现阶段(2009至今)

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7日了2008-2009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详细阐述了政府针对环保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与气候变化问题采取的低碳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及环境审计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意见。该报告是英国环境审计委员首次对与低碳相关问题进行的全面审计报告。虽然报告中的许多建议处于探索与研究阶段,但这份报告仍然代表着当前社会最先进的低碳审计发展与方向,仍是我国低碳审计借鉴的重要文件之一。

二、英国低碳审计框架

在2009年的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明确了低碳审计的动因、目标与内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低碳审计框架。笔者拟对该框架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我国低碳审计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借鉴作用。

(一)英国低碳审计的动因

英国2008-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指出,人类活动特别是石化产品的燃烧和使用正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这种变化对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造成了威胁。气候变化问题不同于其他环境问题,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不确定因素及挑战性将比政府目前所面临的任何困难都更加棘手。以往,我们仅仅是将气候变化问题归为可持续发展问题中的一项来进行考虑,但考虑到气候变化问题在目前时期的重要性及其可能对其他可持续发展及环保问题的影响,我们在当前的工作中已经把气候变化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来对待。

由此可见,英国政府对由碳排放而引起的环境变化非常重视。并且英国政府为了处理好碳排放引起的环境变化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措施,例如:发展碳固封技术,主要是通过建立新的火电厂需将碳固封技术应用于部分产能,如果碳固封技术被证明在经济上是可行的,火电厂将进行改进以应用这项技术;加强森林储备、在雨林国家中改革监管机制的建议;试图用阶段性的方法来发展可行的支付系统,等等。这些措施均需要大量的政府支出与政府补贴,按照国家审计规定这部分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应在政府审计的监督范围。

并且英国是最早实施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的国家。该机制有四种方式,即直接参与、协议参与、项目参与以及开设账户。英国环境―食品―乡村事务部开设排放量交易登记处,所有承诺减排目标的参与者必须按相关条例严格检测和报告企业每年的排放状况,并经过有职业资格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的核实,只有通过验证的排放量与信用额度方能获得登记。英国实施的碳交易的核心就是第三方的独立认证机构,只有这样机构的存在才能对排放量进行审核和确认,交易才成为可能。

(二)英国低碳审计的目标

英国在该报告中表明,环境审计委员会从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碳的收集与储存、减少运输排放、减少采伐森林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碳交易市场与碳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处于探索阶段,且审计的总体目标较多体现在为政府实施低碳经济提供建议,促进低碳政策、低碳经济杠杆、低碳技术的合理、有效应用,同时也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减缓气候变化,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然而该审计报告仍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低碳审计的具体目标:

1. 低碳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实施过程的适当性和遵循性。如:环境审计委员从2009年3月开始对排碳目标问题、碳支付问题以及目前政府政策与总体碳支付所取得成果间的一致性问题进行研究。

2. 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低碳责任履行的效果性。如:英国政府为了减少其办公设施的碳排放而制定了相关目标,但环境审计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十分糟糕,令人失望。并且,政府为达成目标而制定的计划也未实施,主要是政府部门并未就减排目标进行必要的投资。

3. 低碳产品补助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如:环境审计委员认为财政部“绿化”英国经济复苏提议的规模及重点不能使英国经济转型为低碳经济,这是由于这项措施不能鼓励人们选择更加低碳的铁路运输,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果。

4. 低碳财税减免的符合性、真实性和效果性。如:英国政府采纳了环境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在2009年预算报告中对车辆消费税进行了调整,并表示将关注法国的车辆报废方案等。

5. 加强对低碳交易体系的研究。如:环境审计委员会对2009年1月的碳排放交易进行了研究,并将研究重心放在了更加广泛的全球碳市场,而不仅仅是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

(三)英国低碳审计的内容

英国低碳审计的内容非常丰富,几乎囊括了当前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所有内容,总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调研政策提案。英国环境审计委员会的调研主要包括调研政府的低碳转变计划,以及政府低碳行业计划中的绿色岗位和绿色技能等问题。例如:他们调研显示,英国政府在2009年7月发起了低碳转变计划,气候变化委员会也在10月份向国会就碳支付问题提交了首份报告。

2. 新政策或现行政策的不足。这是环境审计委员会这次审计研究的重点内容。他们在进行运输和伐林排放问题以及碳交易市场研究时,重点研究了正在制定的气候变化政策,以及在哥本哈根会议前后需要制定的政策。例如:在研究伐林问题时,研究了规范林木采伐市场的提案,该提案有助于消除非法采伐,鼓励多使用从可持续发展渠道产生的林木资源;在商品的环保标识方面,建议政府应在监管环保标识方面发挥作用,并应该直接介入,取消任何不准确或有歧义的环保标识。并且参照食品领域中的标识体系,创建一种按领域分类的全球标识方案。

3. 检验开支方案和结果。环境审计委员检验了预算前的报告,并且检验了财政刺激措施的环保性、新资金的比例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环保影响。例如:环境审计委员会对财政部“绿化”英国经济复苏提议的规模及重点进行了批评,他们认为财政部需要进一步的工作以确保他们的刺激措施能够使英国经济转型为低碳经济;且环境审计委员对政府将5.35亿英镑中的大部分用于200个新增的铁路车辆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不符合绿色刺激政策。

4. 检验公共服务协议的目标及所采用的统计方法。其工作主要包括气候变化问题和公共服务协议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例如:检验了绿化政府运营问题,包括政府的表现是否达到了其设施内可持续运营的目标;进行的关于空气质量的研究,将监测公共服务协议的成果以及防范空气污染的目标,特别是将检验为到达目标而制定的联合战略和行动措施。

5. 检验法规及重要政策提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该项工作是在政府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进行的。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其自身运营的可持续性,而这也是委员会一直以来的研究内容。例如:环境审计委员会认为,虽然政府希望减少其办公设施的碳排放并制定了相关目标,但项目的进展情况十分糟糕,令人失望。环境审计委员会希望政府能够拿出一个值得信任的方案,且建议政府可根据其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的政策制定更加激进的目标。

三、英国低碳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自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结束以来,秘书处已收到55个国家递交的到2020年温室气体减排和控制承诺,这些国家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占目前人类总排放量的78%①。中国政府也对该问题做出积极的应对,例如我国在2005年通过的第一部《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在这个积极政策的引导下,截至2008年底,我国风电发电量128亿千瓦,比上年增加126.79%。风力发电已经成为这场能源革命中的主要力量。我国也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2007年太阳能发电量达到110万千瓦,占全球太阳能发电总量的27.5%。此外,我国还提出了到2010 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等一系列目标。这些目标都将为世界“低碳”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也显示出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决心。

但从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来看,我国的“低碳”经济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时间。然而,低碳审计是这个漫漫之路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非常重要的监督机制。但我国的“低碳”审计目前处于探索阶段,还未形成自己的框架。而英国是最早提出“低碳”经济和“低碳”审计的国家,他们的“低碳”审计框架对我国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从上文对英国“低碳”审计的框架分析可以看出,英国的概念框架已十分完备,几乎包括了当前“低碳”经济的全部内容。因此,借鉴英国的“低碳”审计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以英国的“低碳”审计框架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情,认为当前我国进行“低碳”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低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

这是我国政府审计机关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低碳政策制定直接关系到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与收支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低碳政策的制定审计主要审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制定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与低碳经济目标相违背的行为。政策执行过程的审计,第一,执行中是否完成了政策法规的目标;第二,审查执行政策法规措施的手段是否可行、合理;第三,审查具体政策规定是否合理,例如英国“低碳”审计中对绿化政府问题、绿色税收等问题的审计;第四,评价政策法规的执行效果,审计中应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以利于政策法规的修订和管理,提高政策法规实施效果。

(二)低碳收支的审计监督

低碳收支的审计监督指的是政府为促进和发展低碳经济而提供资金运用情况审计。这是当前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监督机制,也是我国低碳审计急需建设的机制之一。笔者认为低碳收支的监督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审查资金的符合性。低碳资金是针对低碳项目或产品而划拨的,审计中要严格检查项目或产品是否属于低碳经济的范畴;(2)低碳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在这个环节中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对低碳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以保证低碳资金的真实有效的使用。(3)低碳资金的使用效果,主要审计低碳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存在那些问题,以及如何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些问题。

(三)低碳产品的审计认证

从上文的介绍可以看出,英国采用了税收激励政策发展低碳经济,具体表现在:鼓励高效节能车辆的使用、使用太阳能设备、进行低碳技术开发等。对这些产品使用低碳税收减免的前提是存在低碳产品,或进行低碳行为与交易。那么,如何确认低碳产品、低碳行为和交易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其进行认证,认证的内容具体包括:是否是低碳产品、产品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发生了低碳行为与交易,等等。

低碳经济越来越受到重视,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之一。然而,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护航员――低碳审计,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英国是最早提出低碳经济和进行低碳审计的国家,也为我国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诸如:低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低碳收支的审计监督与低碳产品的审计认证。

参考文献

[1]UK Government. Energy White Paper, Our Energy Future: 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R]. 2003.

[2]审计署科研所.英国下议院环境审计委员会2008-2009年度工作报告[EB/OL].,2010-03-05.

[3]翟金芝.低碳经济下中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J].经济与管理,2010,(5).

[4]李兆东,时现,鄢璐.基于能质流分析的生产型企业环境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1).

[5]王芳,李兆东.英国地方政府环境审计――动机与性质演变[J].审计与理财,2010,(4).

[6]耿建新,牛红军.关于制定我国政府环境审计准则的建议和设想[J].审计研究,2007,(4).

[7]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3).

British Low-carbon Audit: Review・Framework・Revelation

Wang Fan

(Accounting School,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 Wuhan 430073, China)

第3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1.1碳排放权的确认

本文认为,从碳排放权本身来说,因其不具有实物形态,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定义。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自身形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碳排放权流通不灵活,在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形成会计核算体系的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还需继续推广,以增值为目的的买卖交易还在少数。我国排污权交易体制下的企业为了最大程度上的避免超额排放所面临的处罚,往往将企业的碳排放量严格控制在政府分配的实际数量上。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碳排放权成为了需要进行排污的企业的必要资产,应最优考虑确认为无形资产。

1.2碳排放权的计量

碳排放权的计量尚无统一准则,本文的观点是依据碳排放权的确认方法的选取而选取相应的计量属性(。1)如果将碳排放权确认为存货,可以考虑按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作后续计量(。2)如果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则需要在初始时选取历史成本,按每期实际发生的碳排放量进行摊销,将摊销额转入当期损益(。3)如果将碳排放权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计量属性应选择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时,需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3碳排放会计信息披露

本文认为,碳信息披露报告主体应主要分为三部分:碳核算、碳管理与碳审计。碳核算包括碳排放原始数据的记录与汇编并编制低碳报告。碳管理部分本着优化企业碳排放现状的目的具体列出企业的减排目标,为达成此目标所制定的计划与实施的步骤,最后将结果与目标进行对比。碳审计部分包括低碳报告的审核、企业碳排放实际数量的限额审核。碳信息披露报告这三部分循序渐进,详实准确的碳核算是进行有效的碳管理的必要基础,碳审计为碳管理提供了可靠地依据与框架,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则最终有助于企业真正实现低碳下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碳交易发展初期,碳信息报告应更加注重企业碳排放行为而不是碳交易行为,有的放矢。碳信息披露报告的具体编制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在原有传统会计报表中增加与低碳相关的具体项目,在附注中对其进行解释与说明。如:无形资产-碳含量、碳排放费用,附注中增加列报碳减排目标等。二是单独编制碳资产负债表、碳现金流量表等。

二、推进我国碳排放会计发展进程的若干对策

2.1建立健全的碳排放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

为了推进碳排放会计的发展进程,我们应该在准确分析我国目前低碳会计与碳排放权交易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导向、预测未来发展形势,批判地继承国外研究学者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低碳体系框架,循序渐进。首先,我国建立的碳排放会计应在大方向上与税法、会计准则保持一致,重点探讨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确认、计量问题,使之适应于我国交易市场较之国际尚不成熟的现状。其次,在符合我国特点的同时,逐步实现与国际会计核算体系的趋同,促进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以持有以待增值的投资行为的进程,形成高效、完善的市场环境。最后,从企业自身的碳管理、碳成本核算、碳审计监督等方面出发,制定具体可行的法规制度,从根本因素谋求发展。

2.2设置科学的评价指标,构建宏观调控体系

碳减排会计工作在实际落实时,可以制定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从而对企业考虑环境情况下的经济效益与减排成果作出衡量评级。从传统财务管理的一些评价指标与数据测算中得到启示,创建同样适用于碳排放会计的财务管理框架,并且从不同企业的不同生产经营特点出发寻求自身环境战略性发展,真正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在这方面,国家需要对不同行业区别的对待,指定有针对性的不同侧重、不同等级的碳排放会计评价指标体系。按强制性分出的等级标准可以根据国家考察逐一应用于地区、行业、企业等,充分发挥国家在碳减排上的宏观调控能力。

2.3开发新型清洁能源,发挥科技创新机制

第4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关键词:低碳旅游;对策;湖南

目前,环境和资源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增长质量和速度的一个突出的社会因素,发展低碳经济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也是湖南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建设旅游强省的今天,发展低碳旅游正是湖南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获得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一大突破口。

一、低碳旅游的内涵

“低碳旅游”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行,倡导在旅行中尽量减少碳足迹与二氧化碳的排放,是环保旅游的深层次表现。“低碳旅游”概念的正式提出,最早见于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该报告根据世界旅游业以及航空、海运和陆路运输业的联合调查写成。报告显示,旅游业(包括与旅游业相关的运输业)碳排放占世界总量的5%,其中运输业占2%,纯旅游业占3%。报告预测,到2035年前,剔除航空业外的旅游业碳排放年增长2.5%。报告提出的减排目标是,在未来15~20年内,将旅游业(包括相关运输业)的碳排放总量年增长控制在2.7%以内,并最终向整个行业的碳中和方向迈进。报告认为,支持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保障是提高能效。为达到这一目标,报告建议相关行业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推广新的运输技术和清洁能源;二是加速运输工具的更新,特别是飞机;三是减少低效设施或让落后运作模式退出行业,如单程运输、专车或专机运输;四是让航空业加入后京都议定书的谈判,避免国家与地区间因减排引起的利益矛盾,减少航空业碳排放;五是加速旅馆建设技术改造和管理改革,倡导能源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效率,颁发热效和绿色证书。报告测算,如果要在2035年全部落实上述措施并达到有关的节能减排目标,全球范围内包括各相关行业在内的旅游业需要投资几千亿美元。

自这一将“低碳”和“旅游”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报告以后,原本已经存在的“绿色旅游”和“可持续旅游业”的概念在实践中被改名为“低碳旅游”,其中有些内容也丰富起来。最引人注目的是许多旅游机构将“低碳旅游”作为一种旅游产品来招顾客,如将以前便已存在的绿色生态旅游、野外徒步健身旅游或“无公害旅游”都称作“低碳旅游”。显然,与最初提出的“低碳旅游”概念相比,低碳旅游的内涵外延仍在发展之中。可以预见,随着旅游产品的创新以及人们对低碳生活新风尚的追求,低碳旅游的概念将日益丰富起来。

二、湖南如何发展低碳旅游

2009年12月下旬,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低碳经济的硬指标首次纳入2010年湖南省委经济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要求发展低碳经济迈出坚实步伐,单位GDP能耗下降4%。旅游作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必须努力倡导低碳消费模式,践行低碳消费,使湖南通过发展低碳旅游,实现旅游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拓展。事实上,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这种移植“低碳”概念的做法,其实是与倡导低碳生活行动不谋而合的一件好事。至少,它在游客中普及了一种新的低碳生活理念。其实,低碳生活理念不应该仅仅落实在旅游相关行业的企业行动上,它更是千百万旅游产品消费者应该关注并积极实践的生活方式。近年来,在湖南的许多景区中,有些旅馆房间的面积变小、变得更合理了,一次性洗漱用品或拖鞋没有了,旅馆的灯具没有原来那么多了,不少星级酒店的免费早餐饮取消或减少了。最新的时尚是,许多旅游产品在网络上直接将相关的碳排放量向消费者明示,并使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引导消费者选择或安排更少碳排放的行程以及旅游休闲方式。

1.制定湖南低碳旅游发展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指标体系。一是规划引领。应结合湖南两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尽快开始研究制定湖南的低碳旅游发展战略,将低碳旅游纳入湖南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从而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旅游产业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指导和引领旅游企业、景区开发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二是制定全省旅游产业的低碳发展规划,向低碳转型。结合湖南省“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尽快形成低碳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低碳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发展路径、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三是政策驱动。加快制订和修改与低碳发展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引导低碳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引导社会低碳消费与生活。四是指标支撑。加快制订并实施与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相对应、与湖南实际相吻合、与现有节能减排措施和低碳经济发展方略相衔接的指标体系,为低碳发展提供指标支撑。

2.树立低碳旅游意识,提倡低碳旅游方式。(1)树立低碳意识。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创建低碳型旅游景区活动,特别是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及低碳旅游建设内容渗透到旅游管理专业的教育教学中,培养旅游从业人员的节约、环保、绿色旅游和低碳意识。旅游企业单位、旅游景区等要经常性组织开展的低碳宣传,大力宣传发展低碳旅游的重要性、紧迫性。(2)加快推进低碳化旅游方式。通过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发展低碳旅游、建设低碳景区的重要意义,普及低碳旅游知识,积极倡导人们在旅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生活和消费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减少“便利旅游”,淡化“面子旅游”,力戒“奢侈旅游”,使低碳旅游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习惯。深入开展低碳旅游企业、低碳旅游景区等创建工作,在全行业营造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低碳景区建设。

3.企业积极参与低碳旅游发展。(1)积极研发低碳技术,形成低碳技术体系。湖南旅游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实现低碳旅游的跳跃式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湖南旅游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湖南应该大力鼓励旅游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鼓励旅游企业开发低碳先进技术。通过推广和应用新型低碳旅游技术方式,形成低碳技术体系,引领湖南向新型低碳旅游发展。(2)优化产业结构,将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发展低碳旅游的重要途径,扶持鼓励低碳型旅游企业发展,大力推进旅游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创意旅游产业,大大降低高耗能旅游产品的比重。在未来的发展中,湖南旅游企业可以从产品的生态设计入手,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和旅游产品;向后端延伸,开发形成自主品牌与销售网络,不断提高全省旅游产业和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低碳旅游发展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发展低碳旅游和建设低碳景区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低碳旅游发展战略方案,审批专项创建方案,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创建“低碳旅游论坛”,作为宣传推介、联系交流、决策咨询的平台,打造景区和旅游企业新名片。

5.构建“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先行试点。国内一些省市已试点推出“低碳景区”发展示范项目,以期能总结出可行模式,陆续推广至全国。而湖南的低碳旅游示范景区应该成为湖南低碳旅游政策推进的经济转型试验地,在建筑、交通运输、景区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为低碳旅游产业创造发展机遇和新的增长点。一是在低碳交通方面,要努力优化游客出行方式。在景区建设中,下决心保留和扩大自行车道和步行道,鼓励游客“绿色出行”,同时对私人交通工具出行实行适度禁限,减少交通碳排放。二是发展低碳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在增量建筑的设计和建设中引入低碳理念,注重低碳操作,同时对不符合低碳要求的存量建筑进行科学有序的改造。严格执行新建景区公共建筑节能50%、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三是在资源开发方面,进一步发展碳汇林业。切实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造林绿化力度,加强生态湿地保护,因地制宜发展高碳汇植物。

6.强化人才支撑,着力实施有效的旅游人才发展战略。人才培育是旅游业低碳化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重视人才资源开发,加大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迅速提高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开发、吸引、使用的科学机制,并从管理思路、资金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保证旅游人才开发的适度超前,力求旅游人才总量、人才结构与旅游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相适应,旅游人才素质提高与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同步,以实现旅游人才资源持续开发与旅游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廖先旺."低碳旅游"内容日益丰富 旅游新理念成生活风尚.人民日报,2010.02.26

[2]董学生.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对长沙低碳发展的调研与思考.长沙晚报,2010-05-25

第5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一、美国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法律约束完善具体

美国对于低碳领域的研究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经历了由鼓励企业自愿报告到强制性要求企业进行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历程。

1990年,美国出台了《酸雨项目》,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需要监测并上报排放的二氧化碳浓度。自此,美国在《证券交易法》和《证券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需要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与环境有关的或有负债、重大法律诉讼等,另外针对环境信息披露,美国还相继颁布了《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债务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截至2009年底,美国的18个州政府强制要求当地的上市企业量化碳排放活动并予以报告。

(二)碳信息披露内容全面规范

美国对环境会计披露问题的研究投入大、起步早,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在S-K规则中要求企业披露环境风险因素、环境成本等要素,美国会计学会(AAA)为了研究环境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披露问题成立了专门组织---环境影响委员会。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统一健全的低碳信息披露的核算体系和实施方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EnT90-8环境污染费用的资本化》、《EiTF93-5环境负债会计》等财务会计准则,为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提供了法律指引,也为企业解决具体的碳信息披露问题提供了详细指导。

(三)上市公司披露积极性较高

为了提升企业形象和规避政策风险,美国上市公司积极主动的将低碳目标将纳入公司的整体战略中。2014年,在美国委托书征集季中,20家国际领先的美国上市公司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源于资本市场的压力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美国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年度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布告栏、环境报告说明书等多种渠道披露碳排放信息,针对碳信息披露的内容逐渐具体、范围逐步扩大。例如:2010年1月1日以来,美国的31个工业部门和种类均要向美国环保局(EPA)提供年排放报告,覆盖了美国约85%的碳排放源。

(四)监督机制完备有效

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一方面,经过公司管理层和内部监管部门的审核后,企业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通过财务报告、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众传递公司的碳会计信息及气候风险相关的财务影响,以便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第三方见证机构和政府监督部分通过对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确认和审核,对企业提供的有关碳信息的报告进行见证,并出具外部鉴证报告。

二、中国碳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零散、不健全

为推进企业实施节能低碳行动,国家通过多项政策予以支持。例如: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将重点耗能企业把入企业节能行动中期,经5年的关停并转,1008家企业剩余881家。

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可以对国家实施的政策予以反馈,但是我国还未针对低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也散见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中,导致披露要求笼统宽泛、缺乏实际操作性。

(二)披露内容不全面、模式不统一

从已披露的碳会计信息来看,各个企业主要采用定量描述的方式,另外碳信息存在于年报的各个部位,披露内容和格式不存在统一的模式,不同行业间的碳会计信息差异较大。

一方面,由于缺乏完整、成熟的环境会计作为依据,企业很难对排放的碳进行分类和对碳排放成本进行计算,从而难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另一方面,财务数据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的缺少,导致利益相关者无法借助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

(三)碳会计信息披露意识逐渐提高

在节能减排政策和多源头压力的推动下,企业逐渐意识到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主动地对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2014年10月,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了《碳信息披露中国报告2014》,报告中指出2014年CDP对中国10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中,回复企业从2013年的32家增加到了2014年的45家,增加40.6。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性规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只是表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内容也局限于环境保护计划,这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方面,大多数企业缺乏碳会计信息数据搜集体系,使得会计人员只能定性的描述碳会计信息,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短期成本大于收益,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企业不愿主动而全面的披露其履行环境责任的状况。

(四)监督体制作用有限

随着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面临着多方面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压力,例如国家环保部门、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

但是,由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具有跨部门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处于正在完善过程,各监管方仍未形成相互协作的互动机制。例如:2003年以来,环保部和证监会联合实施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并尝试建立信息协调机制,但是截至目前,环保部与证监会之间缺乏必要的合作与沟通,关于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的奖惩制度不统一,相关的责任与权力也不明确。

三、中国和美国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差异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上市,因此为了分析中美双重上市企业在国内与国外碳信息披露的差异,本文选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一)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

美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制性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相关的内容。在编制针对美国的财务报告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必须遵循《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债务法》等法律法规,披露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碳会计信息,并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说明包含在年度财务报告之中。

然而,我国近几年才展开碳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有关内容仅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几部法律法规中,这些文件该并未明确要求企业要对其碳会计信息予以披露。在编制中国财务报告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仅需提供碳排放的情况和有关技术资料。

(二)碳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不一致

碳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有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两种方式。在美国会计标准细则中,碳信息披露必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不仅需要公布碳排放的非财务信息,而且必须确认、计量和披露关于碳排放相关的财务信息,例如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根据SEC的第92号会计公告列报了环境成本、预计环境负债等。

与美国的碳信息披露内容相比,我国更侧重于定性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一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中仅涉及到相关环境事项,因此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仅在2014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政策、减排目标等内容,没有对环境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进行报告。

(三)中国上市企业自愿披露水平较低

为落实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履行社会责任,中石化积极披露碳信息,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赞赏。2014年6月6日,中石化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报告中指出:与2012年相比,中石化全年综合能耗下降2.01%,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4.71%,危险化学品和三废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然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公布的碳信息仅从宏观层面上进行了相关阐述,可以看出企业自愿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并不高,主要是迫于行政要求和国家统计的压力。但是根据美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来看,为了获得企业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多数企业针对碳会计的各个要素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四)中国监管体系职能模糊

在监管机构方面,美国采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模式,中国对于碳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由环保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政府部门完成,但是中国强化的政府职能使得各监管分工不明确,职能重叠,导致披露的碳信息质量无法保障。

四、完善中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一) 完善及建立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应根据《关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将碳会计核算、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纳入其中;另一方面,批判性的借鉴国外经验制定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在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完善的体系,例如美国通过《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债务法》、《应急计划和公众知情权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等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我国应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本国国情构建一套碳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和细则

首先,应建立独立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我国可借鉴由英国标准协会制定的《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规定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与报告方法;

其次,为了提高各个企业间披露信息的可比性,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应该与环境保护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进行有效的沟通,尽快制定出统一的、符合各行业特点的碳信息披露体系和标准;

最后,为了形成完整有效的体系,我国可采用报表内与报表外相结合的形式披露碳会计信息。一方面,在会计报表中应增设相关会计科目,以价值形式量化碳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采取低碳情况说明书的形式报告企业的碳排放情况。

(三)提高企业自愿披露的积极性

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和实施恰当的政策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碳信息披露的积极性。目前,政府和社会的压力对中国企业碳信息披露程度具有重大影响,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披露高质量的碳会计信息,国家采取恰当的制度:对于那些披露不完整、不合规碳会计信息的公司,监管部门应该按照公平有效的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对于在碳信息方面进行完整披露的公司,可以在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进行奖励;另外,对于真实披露碳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政府部门可以设立有关奖项对其进行嘉奖。

第6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英国政府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到低碳经济。白皮书认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王帆,2010)[1]。碳审计作为环境审计的重要分支,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政府和企业在履行碳排放责任方面所进行的检查和鉴证,是对碳排放管理活动及其成果进行独立性监督和评价的一种行为(钱纯,2011)[2]。我国实现低碳经济还需很长一段时间,碳审计作为重要的监督机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为了促进碳减排目标重点从通过国家政策杠杆策略的“自上而下”转移到集中在次国家水平的“自下而上”方法,这一模式的转变和克服企业减排层面的障碍的整体驱动器是开发环境审计技术,制订务实和全面的碳审计框架。AndrewC.Lovell(2003)指出,为了促进这一审计框架的可行性,目前碳管理的做法是通过审查企业环境报告和采访开展案例研究的组织的环境管理者[3]。ShilpaVerma(2012)探讨了碳审计的过程:首先,从员工中收集信息,进行组织调查;其次,计算碳足迹;再次,现场参观;最后,生成碳审计报告[4]。EhsanAsadi(2013)根据葡萄牙国家法律构建了公共建筑室内空气品质碳审计方法。该方法系统监测选定的化学指标(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臭氧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生物指标(细菌和真菌),指出建筑物常见的室内空气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5]。王帆(2014)认为,我国应从制定统一的评价与报告制度、建立碳排放线上资料库、制定碳排放审计指南的措施着手构建碳审计评价体系[6]。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碳审计的研究,更多的是介绍国际碳审计的发展及启示,很少结合中国实际研究碳审计理论体系,而系统的碳审计程序是促进低碳经济实现的关键,由此我们构建出一套综合的碳审计机制,为我国深入开展碳审计领域的理论研究提供基础和参考。

二、碳审计机制的理论分析

(一)低碳治理与碳审计的关系

构建全面综合的碳审计机制,首先分析碳审计在整个低碳治理系统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作为机制构建的理论来源。低碳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碳审计作为该治理系统中的免疫子系统,具有建设性、预防性和抵御性三大功能。政府、市场和企业在低碳治理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政府通过碳配额和碳税等宏观治理方式,调控低碳经济的运行;碳市场通过碳交易、碳定价和碳中和等市场治理方式,实现低碳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通过对其碳交易或事项进行碳核算和碳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方式,公允反映其碳交易的实质。碳定价、碳中和是否真实、公允和有效率,需要内外部审计评价和鉴证,企业的碳核算和碳披露是否公允和充分,需要外部审计的鉴证。碳审计是集财政财务审计、法纪和绩效审计、制度符合性审计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同时,碳审计也是会计核算审计和社会责任审计[7]。基于审计的国家治理和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碳排放治理需要审计的监督与支持,而碳审计起着预防、抵御的作用,有助于低碳排放的顺利实现。

(二)碳审计机制的构建机理

基于上述对低碳治理与碳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构建碳审计机制为F={S,T,U},如图1所示。其中,S———基于碳排放治理的审计目标,T———基于碳排放治理的审计路径,U———基于碳排放治理的审计信息与传递。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评价和鉴证,低碳治理中的审计机制,是一个由多元审计主体、多层次审计体系构成的审计制度安排。该审计机制从低碳治理主体需求角度出发,把碳审计目标及其实现机制、审计信息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8]。1.碳审计机制的目标。碳审计机制的目标(S)是通过审计监督,促进低碳政策、低碳经济杠杆、低碳技术的合理、有效应用。2.碳审计路径及其信息化。碳审计路径(T)是在已有审计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审计目标的具体措施,是审计主体采取的审计程序和行为,涉及治理主体的审计权与审计能力、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治理主体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渠道等(叶陈刚、程新生,2006)[9]。碳审计路径的具体内容是:①低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②低碳资金去向的审计监督。③低碳经济行为和产品的审计认证。④碳社会责任审计。⑤碳绩效审计。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如开发专门的碳审计软件,是保障审计路径畅通的一个有效方式。低碳政策执行过程审计,首先是审查政策的目标在执行中是否存在偏差,其次是评价执行政策的方法是否可行和合理,最后是检查和评价执行政策的效果。对于低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的信息化实现路径体现在后文的碳审计软件的“项目管理子系统”中的法律法规模块,加入了世界性组织有关碳审计的环境政策,运用该软件的审计师能查询到客户企业应遵循的对应的政策;同时,在“审计准备子系统”中的内控调查和内控测试部分都相应的涉及了有关低碳政策的执行情况与效果评价。低碳资金去向审计,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首先是企业总的低碳资金(包括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和企业自身留用的低碳资金)在整体企业使用的不同方向,包括节能设备采购,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产品推广,节能减排管理的能力建设等,审计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同时也包括了低碳经济行为和产品的审计认证。然后是企业开展各项目的碳资金分配,例如建筑企业的一般公共建筑项目,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工程项目等,各项目还可具体到大型、中型、小型,审计各项目分配的碳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性。低碳资金去向审计的信息化实现路径体现在后文软件中的“审计实施子系统”中的“碳资金利用分析”部分。碳社会责任审计,其重点是审计企业是否设置低碳责任评价指标以及领导人的考评情况,是否落实碳社会责任的履行等。碳社会责任审计的信息化实现路径体现在后文软件中“审计准备子系统”的内控调查和内控测试部分,同时,在“审计实施子系统”中的“碳社会责任分析”部分也做出详细阐释,碳社会责任具体分为环保减排和低碳节能两大类,通过评分赋值体系审计企业碳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而审计领导人碳社会责任的履行力度。碳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境性(5E)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碳绩效审计重点关注经济性、效率性与环境性。碳绩效审计的信息化实现路径体现在后文软件中的“审计实施子系统”中的“碳成本效益分析”部分,再具体到经济效益指标和环境效益指标,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碳成本效益水平。3.碳审计信息传递。低碳审计机制中的低碳审计信息传递(U)包括审计报告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信息是所有控制的前提,基于碳排放治理的审计信息主要是对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低碳治理效率等进行评估。碳审计目标(S)、碳审计路径(T)与碳审计信息传递(U)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逻辑循环系统,首先制定碳审计目标,由目标导向具体的审计路径,信息传递又对主体进行反馈,以指导其修改完善目标。碳审计目标(S)明确、碳审计路径(T)通畅、审计信息传递(U)及时,对于公司低碳治理和公司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碳审计软件的开发

在碳审计机制中,碳审计路径(T)是该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碳审计具体路径中,既有效保障该审计路径的畅通,又提高碳审计的效率,因此开发碳审计软件是碳审计信息化的关键。根据软件开发的基本思想以及开发的具体流程,对碳审计软件进行具体的开发。首先分析碳审计所需的特殊功能,再对软件进行需求分析,得出软件所需的基本功能。该软件的需求分析不仅包括了通用审计软件所要求的财务真实性方面的审计,还新增了碳合规性方面的审计,碳绩效性方面的审计。进而对软件进行总体设计,设计出软件所需的功能模块;分析软件各功能模块要完成的任务,制定出功能实现的算法或实现方案;依据详细设计的结果,使用开发工具进行编程和界面设计;制定有效的测试计划,进行测试,保障设计的有效性。本软件采用MicrosoftVisualStudio2010下VisualC#工具中.netframework4.0框架下的Windows应用程序进行设计,数据库采用MicrosoftSQLsever2008R2。先建立C/S三层架构:表现层(UI)、业务逻辑层(BLL)、数据访问层(DAL)。采用WinForm作为UI界面,用于显示数据和接收用户输入的数据,为用户提供一种交互式操作的界面;业务逻辑层是对数据层的操作,对数据业务逻辑处理;数据访问层主要是对原始数据的操作,具体为业务逻辑层或表示层提供数据服务。以及采用Windows应用程序中的类库以及自定义类实现具体的功能,如数据的读入,数据显示,编写代码完成数据处理等。通过对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总体设计后,对软件进行具体的实现。软件的界面如图2所示:碳审计软件系统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4个子系统。其中项目管理系统与通用审计软件无异,该子系统的法律法规模块部分,归纳整理了具有代表性的20余项世界性组织和各个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低碳经济及碳审计的环境政策,用户可根据具体需要下载使用。本文就审计准备子系统,审计实施子系统,审计终结子系统中涉及到碳审计功能的部分(即相比于通用审计软件特殊功能的部分)作出具体的说明。

(一)审计准备系统

审计准备子系统添加的特殊的碳审计功能主要体现在内控调查部分,如图2所示。内控调查包括:控制环境低碳重视度、低碳目标实现风险、低碳控制活动(设备采购是否积极落实节能产品采购实施意见、是否落实碳社会责任的履行等)、低碳信息披露(碳账户是否定期计算并披露和碳账户的披露是否全面)和对内控的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重视碳账户的审计)。调查结果按下面的计算方式评估(“是”———5分,“弱”———3分,“否”———1分,适用个数n):[调查结果分数和/(n×5)]≥0.6,则“可进行进一步内控测试”;[调查结果分数和/(n×5)]<0.6,则“不建议进行内控测试,而直接进入实质性测试”。若进行内控测试,测试目标包括:必须遵循低碳政策、只有经管理层批准的碳账户预算才能执行、定期做碳成本预算、只有合法的低碳资金使用申请才能够被执行、已发生的碳资金使用均已记录、碳资金的使用已记录于适当期间、碳资金的使用已准确记录、碳成本已经记录于适当期间、碳成本已经准确记录、定期披露低碳信息、全面披露低碳信息、在产品或服务中体现低碳价值以实现其碳社会责任的履行、认真落实节能产品采购实施意见与内部审计部门重视碳账户的审计。对于每一项测试目标,首先看该企业是否适用;若适用,再看运行效果(有效、较弱和无效);最后是风险评估(高、中和低)。测试结果按下面的计算方式评估(“风险评估”,“高”———5分,“中”———3分,“低”———1分,适用个数n):[调查结果分数和/(n×5)]≥0.6,则“综合风险高”;[调查结果分数和/(n×5)]<0.6,则“综合风险低”。如果“综合风险高”,即重大错报风险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多,注册会计师越要通过实施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以确保已审计的碳信息出现错报和漏报的可能性不超过预先确定的审计风险。反之同理。

(二)审计实施系统

审计实施子系统包含三个部分“账证查询”、“财务报表”和“碳账户核算与分析”。其中“账证查询”包括“科目余额表”、“分类明细账”、“凭证快速查询”等功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碳披露附注表”;“碳账户核算与分析”包括“碳账户核算”(主要是CO2当量的计算)、“碳资金利用分析”、“碳成本效益分析”和“碳社会责任分析”。碳账户核算,采用由英国标准协会2008年10月的《PAS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的规定,首先将初级和次级活动水平数据换算为GHG排放量,即活动水平数据乘以其排放因子;再将GHG排放量换算为CO2当量,即CO2当量=GHG排放量×相应的GWP值(全球变暖潜能值)。运用该方法核定企业CO2当量的核算是否准确,作为后续的“碳成本效益分析”和“碳社会责任分析”中涉及到的CO2排放数据的基础。“碳资金利用分析”、“碳成本效益分析”和“碳社会责任分析”是该碳审计软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区别于通用审计软件的关键,结合上述碳审计机制中的碳审计路径的阐述,分属于低碳资金去向的审计监督与低碳经济行为和产品的审计认证、碳绩效审计和碳社会责任审计。1.碳资金利用分析运用饼状图的分析工具呈现总的低碳资金在整体企业使用的不同方向,包括节能设备采购,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产品推广,节能减排管理的能力建设等,审计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运用条形图的形式呈现企业开展各项目的碳资金分配,例如建筑企业的一般公共建筑项目,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工程项目等,各项目还可具体到大型、中型、小型,审计各项目分配的碳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性。2.碳成本效益分析首先从财务报表中采集“经济效益指标”和“环境效益指标”的相关数据,如表1所示。再使用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企业的碳成本效益综合得分(李卉,2010)[10]。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评价指标因素集;(2)确定评价指标的评价集;(3)确定各指标层权重;(4)一级模糊综合评判;(5)二级模糊综合评判。3.碳社会责任分析依据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中关于环境责任的评分部分,环保减排和低碳节能两大类,各占150分,如表2所示。其中最后一项的分数为后文JZ案例的评分。

(三)审计终结系统

审计终结子系统分为“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两部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生成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的审计结论。底稿编制涵盖了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到审计终结的全过程。其中,审计实施中的“内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涉及到碳审计的相关内容。“内部控制测试”直接生成上述“审计准备”系统中的内部控制测试表。“实质性测试”直接生成相应的表格,分为四个层面:①碳排放权交易(包含企业碳排放量层面和碳排放权层面,其中企业碳排放量层面包括企业碳排放量明细表、企业碳排放量审定表和企业碳排放量公允价值复核表;碳排放权层面包括碳排放权交易明细表、碳排放权交易审定表和碳排放权交易公允价值复核表);②碳排放成本(包含碳排放成本明细表、碳排放成本审定表、碳排放成本与上年度比较分析表、主要项目碳排放成本分析表、碳排放成本抽查表和碳排放成本重大调整事项核查表);③碳税(包含碳税测算表、碳税审定表和碳税检查情况表);④超额排放罚款(包含超额排放罚款明细表、超额排放罚款情况表和超额排放罚款审定表)。“审计报告”具有标准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类型的模板,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直接生成相应的碳审计报告。

四、案例分析

我们将开发的上述软件在杭州市JZ企业进行实际的碳审计实践,我们只针对碳审计过程进行详细的说明。该公司碳审计相关的原始数据(2013年)为:固定资产205720.40万元(其中环境资产119.07万元),营业成本6002198.35万元(其中环境成本167251.26万元),环境收益2558.94万元,低碳专项资金264.60万元(其中节能设备采购119.07万元,节能技术改造79.38万元,节能新产品推广39.69万元,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26.46万元),销售额6810479.90万元,净利润293334.65万元,原料耗用总量4501648.76万元,产品绿色原料耗用量244889.69万元,二氧化碳排放量1498.00吨,物料总消耗量28618.70吨,循环利用物料量16238.25吨,工业增加值582352.94万元,综合能耗990000.00吨标准煤,单位增加值能耗1.70吨标准煤/万元。

(一)审计准备阶段

低碳相关的内控调查得分0.92,可进行内控测试,控制测试得分0.57,综合风险低。说明内控有效,控制风险低,导致重大错报风险减小,错报风险越小,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增大,审计程序可以适当减少,降低审计成本。

(二)审计实施阶段

1.碳资金利用分析软件运用饼状图的形式呈现总的低碳资金在企业使用的不同方向所占比例,包括节能设备采购(45%),节能技术改造(30%),节能新产品推广(15%),节能减排管理的能力建设(10%)。运用条形图的形式呈现企业开展各项目的碳资金分配,包括建筑企业的一般公共建筑项目(大型38.10万元、中型29.64万元、小型16.93万元),住宅小区项目(大型47.63万元、中型37.04万元、小型21.17万元),地下工程项目(大型33.34万元、中型25.93万元、小型14.82万元)。2.碳成本效益分析根据案例的原始数据,得出经济效益指标和环境效益指标相关数据,见表1。运用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法(本案例由5个专家进行评价),其原理与应用如表3所示。3.碳社会责任分析参照具体赋值标准,对环境责任的每一项进行评分,具体见上述表2碳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中的最后一项,求和得出该企业的得分为190分,再根据社会责任等级分组:优[270,300],良[220,270),合格[180,220),基本合格[150,180),不合格[0,150)得出该企业的碳社会责任处于合格水平。

(三)审计终结阶段

工作底稿的“实质性测试”阶段填制“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成本”、“碳税”和“超额排放罚款”的相应表格,编制整个审计过程的工作底稿,最终生成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企业出具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环境法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企业2013年12月31日的碳账户状况,以及碳资金利用、碳成本效益和管理层的碳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于碳审计机制在该企业中的具体运用如下:碳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该企业低碳治理;碳审计的路径是运用碳审计软件;审计信息传递以审计报告书的形式呈现,向社会公众传达出该企业低碳治理的情况及低碳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促进企业管理层及董事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低碳治理的目标。

五、结论及局限性

第7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一、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中对其利害关系人应负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体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20世纪60年代之后,随着国际环保运动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兴起,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也进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近年来,在低碳经济日益兴起的趋势下,实现企业低碳发展模式,落实对碳排放的要求,也将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点。披露企业碳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监督企业行为。

(二)经济外部性理论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产生一种外部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不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买卖。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经济活动中个体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异。传统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只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成本”和“内部收益”,不能反映企业各种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包括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掌握的自身碳信息远比外部利益相关者多,企业不积极披露这方面的信息,这使得企业的经济行为具有外部性,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未反应在市场价格中。这些外部性问题如不加以解决,会导致各种资源配置偏离最优利用水平。充分披露企业碳信息有利于将外部成本和外部收益“内部化”,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一个有效办法,便于促使其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水平。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为了避免社会公众发生逆向选择,那些碳绩效较高的企业基于自身的考虑就会主动向政府和公众披露碳信息,以争取政府和公众的信任,换取政策的扶持和公众的回报。为避免承担负的外部效应,那些碳绩效中等的企业也会选择披露碳信息。这必将引发一系列的良性连锁反应。基于该理论,碳信息的披露不但必要,而且可行。

二、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有两层意思,其一,低碳经济是关系到全社会全人类当前以及今后长远发展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不能仅仅要求企业对碳信息做出披露,而是无论企业还是各级政府、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无论碳排放严重的企业还是碳排放较轻的企业,只要有碳信息就需要揭示。其二,碳信息在企业以多种形式存在,包括碳资产、碳负债、碳收入、碳成本等,同时也存在大量现行技术条件下难以用货币计量的碳信息,这些信息需要通过一定技术手段逐步达到全面披露。

(二)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持续经营的动机,这种选择行为是理性的;相反,则是非理性的。在披露碳信息方面,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取较佳的综合效益。即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披露成本太高,可以考虑稍缓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应用。所以,碳信息披露可以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

(三)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一些环境敏感性行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极为严重。而企业披露这些信息总是带有不情愿性的,多数环境不良的企业,不会为减少碳排放自觉增加支出,几乎没有企业会乐意主动向社会揭示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增加的碳成本。因而,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碳信息的披露做出强制性规定。但鉴于碳信息披露目前尚处于构建的初期以及碳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碳信息问题上则必须强调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即企业需要在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披露规则下,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更为详细和妥善的披露。

三、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一)报表内碳信息碳信息基于价值指标的内容可以根据会计要素分类将其具体化,结合现行会计准则会计要素分类标准,作为六大传统会计要素的递延和细化,可以将碳信息划分为碳资产、碳负债、碳所有者权益、碳收入、碳费用、碳利润,并将其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具体内容见表1。

(1)碳排放权:1997年12月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引入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国给每个发达国家确定一个碳排放额度,允许那些额度不够用的国家向额度富裕或没有限制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发达国家高能耗企业为了使公司正常运转,必须向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以获得排放权。碳排放权是企业所拥有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它能够自由交易,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该排放权获利。所以,碳排放权可以确认为企业资产。

(2)预计负债:《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做出了以下要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依据这一规定,企业能够可靠估计的,因碳排放问题可能承担的治理费、罚款等形成了或有负债。

(3)期望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认为,可以采用“期望价值法”对不确定负债进行“最优估计”。《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也明确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4)碳收支净额:鉴于碳收入与碳费用的发生缺乏因果关系,没有匹配性,因此碳收入扣除碳费用的差额不叫碳利润而是碳收支净额更为恰当。

碳信息披露内容的设计基于以下考虑:其一,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企业会计准则接轨的思想指引下,已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内容安排上基本能够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需要,会计要素及会计科目名称没有必要调整。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增加相关科目的明细科目,既能满足碳信息披露要求,又简单易行容易被企业接受。其二,鉴于目前技术手段的限制,碳排放的测量仍属技术难点,企业很难将其所拥有的全部资源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披露,以上选取的是较为直观且与企业利益相关者联系密切的内容,体现了会计计量的重要性原则。

(二)报表外碳信息无法以价值形式量化的指标,无法体现在报表当中。而许多会计报表无法涵盖的碳信息对了解企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温室气体减排潜能等信息至关重要,这些内容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企业当前的市场价值和未来的发展潜力。这类信息包括:(1)企业年度碳排放总量,企业碳减排方针、年度碳减排目标及成效;(2)企业低碳设备投资和低碳技术开发情况,企业碳减排和碳封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温室气体种类、数量、浓度和处理、处置情况;(4)从事温室气体治理、检测、研究机构和人员情况,企业与低碳生产和低碳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等。

四、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形式

(一)报表内碳信息的披露在现有技术水平和会计环境下,应根据新增的会计科目设置相应的报表项目,将能够以价值形式量化的碳信息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仍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形式体现出来。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和会计理论的不断完善,报表内碳信息涉及的范围可能会更多更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编制单独的低碳资产负债表、低碳利润表、低碳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以便更全面更详尽地披露企业的碳信息。

(二)报表外碳信息的披露一般而言,报表外碳信息的披露有两种模式:(1)在现有的信息披露工具中加以披露。将报表外碳信息分散到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工具之中加以揭示。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都可以以其中的某一或几部分对报表外碳信息予以披露;(2)编制单独的“低碳情况说明书”。在编制初期,为简便和易于操作,不妨先以文字、图形和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低碳情况说明书也应该过渡到同现有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一样,成为一种正规的和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单独编制的低碳情况说明书应该是一种通用报告,也要同时适用多方面的信息需要,以便使企业对外披露的碳信息能够发挥最大程度的效益。

我国要实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应尽快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通过对外报告企业的碳信息,促使企业管理层按照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行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现有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对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林松池:《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财会通讯》(综合·上)2010年第3期。

[2]罗金明:《基于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框架研究》,《经济问题探讨》2006年第12期。

第8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从2006年国家电网的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至今,各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很少提及碳排放等方面的信息,只有一些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披露了有关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从收集到的资料来看,低碳信息披露进展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通过多项举措,引导企业采取低碳行为 政府从2011年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低碳生产、生活的政策,涉及节能减排、新能源、低碳消费、碳排放交易等领域。这些低碳政策开始更多地被社会认识,并落向具体和实处,特别是“碳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充分表明了政府发展低碳产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作为碳排放主体的企业也开始在技术改造与创新、低碳产品、碳盘查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探索。

(二)企业对碳减排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 多数企业仍将“碳减排”理解为一种风险,特别是碳政策法规的推出和调整,给企业业务造成的影响,是企业最为关注的风险,也是现阶段推动大多数企业应对碳减排的主要动力。相反,能够把“碳减排”当作给自身带来商业机会的企业还非常有限。

(三)碳排放信息披露不详尽,关键定量信息普遍缺乏 2011年,中国企业共了1001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在40份以上的行业由2010年的7个增至2011年的11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碳排放定量信息披露程度不高,特别缺乏具有实质意义的关键定量指标信息。归类分析显示,上市公司关键碳排放定量指标平均披露个数不足2个,56%的上市公司没有披露任何关键碳排放定量指标。在有碳排放定量信息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随意性强,计量单位和核算口径不统一,数据整体缺乏可比性,即使在同一行业中也无法比较,报告亟待完善和规范。

(四)第三方独立审验报告数量逐年递增,但增幅微小 连续几年的数据显示,经过第三方独立审验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逐年递增,但增幅只在3%左右,且连续三年保持在报告总数的5%左右。很少有企业能提供系统完整的碳排放量化信息,能邀请独立第三方对碳排放数据进行外部审验的企业数量相当有限。国家“十二五”层面明确提出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这为中国企业开展碳盘查传递了信号,因此,接下来几年对企业自身进行全面的碳盘查将是必然趋势和基本要求。

二、低碳经济审计构建

(一)构建多层次联合的审计主体 低碳经济审计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十分庞大,可以提供碳信息审计的部门主要有政府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内审机构等。当前,在碳减排信息披露具有强制性的前提下,以政府审计部门作为低碳经济审计的主体更能维护政策的权威,体现公众意志;更能保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审核的客观公正性和审核的有效性,以保证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是,低碳经济毕竟是市场行为,政府审计需要有所限制,在社会责任审计实施初期,可先由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开端来逐步推进;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相关社会责任审计准则也日趋完善时,政府可逐步引导社会审计组织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计。

政府可将部分监督权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同时通过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以达到监督被审计单位的目的。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时,应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审计灵活性的优势,从而提高社会责任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但是内部审计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难以被利益相关者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接受。当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低碳经济审计应该是以政府审计为总纲,在政府审计的指导下,社会审计为主,内部审计为辅的多层次联合审计主体。低碳经济下的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如下图所示:

(二)设置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鉴于企业低碳审计评价标准客观性与主观性并重的实际,如果单独用定量指标来衡量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是不全面的,将一些非定量指标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补充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本文所构建的低碳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从定量角度来构建的;另一个层面是从定性角度来构建的,作为定量指标体系的补充以更全面的评价企业低碳行为。定量指标。根据前面审计的具体内容,可以设计以下四方面的定量指标,来对企业低碳责任履行进行评价。(见表1)定性指标。定性指标主要是对企业低碳审计上述四个方面涉及的非计量因素的评价,是对定量指标必不可缺的补充和完善,意在审计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具体的可关注以下几方面(见表2)。

(三)低碳经济审计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低碳审计的主要内容应该从宏观层面和企业层面进行研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企业低碳经济政策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当前,政府制定的低碳经济法规主要包括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效、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和开展国家低碳省区与低碳城市试点四大方面。企业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些法规的指引下,制定符合自身产业发展规律和技术指标相吻合的低碳经济政策。审计机构事前应该对企业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我国低碳经济的总体目标,是否合法合规,政策的制定程序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审计。事中要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执行过程定期监督,包括审计政策实施的方式方法,政策实施的真实效果。事后要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提高低碳政策的执行效果,以便政策、法规的制定部门能更好地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审计低碳经济政策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确立了企业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全面低碳发展责任及希望达到的温室气体减排水平的总目标,推动了企业低碳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促进企业更好的实施低碳行为。

(2)审查企业低碳经济行为与产品的认证情况。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生产低碳产品,往往会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在获得这些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前,需要对低碳产品和低碳行为进行认证,即确认低碳产品、低碳行为与交易···。这就需要审计组织通过专业技术知识对相关行为与产品进行审计及认证,来确定行为与产品相应的标准。通过对企业低碳行为和低碳产品的评估和审查,将激励措施落实到实处。

(3)审查企业低碳资金筹集与使用情况。低碳经济扶助 资金主要是政府为促进和发展低碳经济,针对企业低碳项目或者产品而划拨或减免的资金。首先,审计人员应审查资金专项使用项目的合法性,即申请低碳项目或低碳产品是否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出现。其次,审查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使用是审查的重点问题,审查资金使用是否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相一致;防止使用过程中的腐败问题,避免挪用、套取和截留造成专项资金流失的现象。最后,重点对低碳经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要对资金的预算、管理、使用和投资等整个流程进行全面审计,评价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率及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审查企业低碳责任履行效果。审计人员应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低碳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低碳相关技术应用情况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情况等三方面来评价企业低碳社会责任履行效果。审计的重心在于有关节能减排制度、政策、目标、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责任的落实情况。企业在贯彻低碳项目的过程中,短时间内投入的成本可能会大于获得的收益,因此,需要实施低碳审计来监管和评价企业低碳项目的执行过程和各个阶段的效益,确保低碳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通过碳减排审计,可以发现并揭示企业在低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运用法律法规等手段查处杜绝这些问题,督促企业采取低碳消费方式,实现低碳经济的最终目标。

企业低碳经济的研究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低碳审计就是因低碳经济而发展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通过审计分析,来客观评价企业低碳政策执行和低碳行为履行情况。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建立了企业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既为有关政府部门和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低碳审计提供了指标依据和评价方法,又对企业受托低碳责任的履行起到了促进与监督作用,最终推动整个社会低碳经济的良性发展。

[本文系2012年浙江省审计厅课题“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体系构建:基于低碳经济视角(222)”阶段性研究成果]

第9篇:低碳交通报告范文

实现整个生态系统的减排

6月7日,峰会开幕当日,“低碳城市发展的监测和评估”分论坛同期举行,旨在对我国低碳试点的战略提出政策性建议。

会议深入研讨了中外低碳城市管理机制、监测和评价体系的最佳实践,中国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和美国能源部国际事务司高级政策顾问Maria DiGiulian与会致辞。

蒋兆理表示,中国正处于低碳转型中,低碳城市的政策、规划、措施、投入都需要量化与评估作为基础。通过中美两国绿色低碳发展最佳实践的经验交流,将增进对低碳城市监测与评估的认识。通过科学的监测与评估技术,用成本最低、最有效的措施来实现低碳政策和行动,应对低碳转型的挑战。

“在气候和低碳城市的多边创新合作中,我们期待通过一体化的、高效的、创新的措施,降低能源需求、支持低碳创新、降低清洁能源技术成本、实现清洁技术规模化应用,从而解决气候和能源带来的挑战。”Maria DiGiulian说:“借助工具可以评估低碳城市的低碳发展成效,很高兴能看到在这个领域美国能源部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NL)和中国的绿色创新发展中心(iGDP)展开了很好的合作。”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徐华清介绍,中国低碳试点城市工作成效初显,在落实发展理念、创新推动发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展开一系列先行探索,形成一些好的做法。例如,形成推动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提出碳排放峰值目标,倒逼低碳发展路径;协同推动实施低碳发展规划;推动地方立法,强化低碳发展的法律保障。

苏州市常务副市长周伟强说:“苏州市开展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监测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构建温室气体排放动态管理系统,构建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计制度,构建分地区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制度,以及构建落实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制度。”

以建筑为例,纽约市长办公室可持续发展总监Nilda Mesa介绍了纽约低碳发展管理监测评估体系。在纽约,通过在线工具,市民可以查阅纽约建筑每年的能源数据报告。“改造加速器”、“太阳能改造计划”、“社区改造计划”等案例增加了建筑节能改造的可行性,调动了纽约市民的积极参与,而新出台的“One City”提出了2050年减排80%的目标,并确定了100多个相应的节能效益分析来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南昌市着力完善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南昌市常务副市长刘建洋指出,目前南昌正在制定《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即将审议通过。通过立法,将对引进重大项目实行碳排放评估制度,对企业碳排放实行强制报告和减排制度,实行低碳促进部门联动统筹考核制度,对非低碳的规划、产业、建设、交通、绿化等活动实行底线管控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