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精选(九篇)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1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根据《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主体合法

交通运输局是xx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部门,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站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

二、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港航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均取得交通部和河北省省行政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按照法定职能,强化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发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

三、行政执法程序完善

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局属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结合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清理规范,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四、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

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保证了交通行政处罚幅度合理合法。在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工作中,坚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原则,一般案件由承办部门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再上报至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重大案件均须上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在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损坏交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和执法人员。

虽然,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建设法制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

1、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时收集证据的能力和取证种类仍有不足。案件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往往只是给案件当事人做一些简单的询问笔录和拍摄现场照片,以置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很难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链,降低了所取得证据的说服力、证明力。

第2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2022年交通法制法规安全建设纲要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落实“四基四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一直加强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盐湖区交通运输局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深化交通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规划如下:

一、在局法规安全科的监督带领下,市队交通执法一分队今年将加强深化交通法规规范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局法规安全科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帮助协调资金经费推进落实“四基四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并将持续监督加强一分队的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督导其严格执法,督导执法结果与信用创建平台对接共享;督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加强“信用交通省”创建,建立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开展交通运输信用评价工作;3.创建并完善道路桥梁工程质量监理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并督导信用评价结果与社会信用平台的对接及应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及“一单两库”,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5.检查督导加强运输市场执法监管,以“两客一危”监管和“四好农村公路”为重点,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市场(待改革“三定”一分队执法范围后确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督专项督导,推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走实走细,确保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规范、有序。6.督导一分队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围绕交通运输部“路政宣传月”活动和路政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公路扬尘污染治理、路堿环境综合整治和“四违”治理等活动,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公路路政案件发现率、查处率、结案率达到95%以上,确保所辖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公略水路安全联防工作,以“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码头”“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加强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严格排査化解公路水路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涉路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今年的迫切任务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综合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业务素质,切实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挑法,确保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持续抓好“三零”单位创建,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局面。

二、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严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严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构建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股、室、队的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要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一分队、道路股、道路建养中心全面压实自身和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严格推进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尽职履职承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制机制,组织辦识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风险辨识、风险分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全过程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21)2号),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盐湖区道路运输行业和道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风险,实施重大风险点“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监测,确保辖区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紧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抓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异地经营等焦点难点问题,督促一分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运输服务中心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身份査验、开箱验视两个100%制度,坚决杜绝任何违禁品进入物流渠道,确保物流安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健全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实战性。指导各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人员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

第3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1.强化组织,明确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制定计划,提高执行力。年初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3.强化保障,落实责任。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法治建设,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交通改革、推动事业发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教育

1.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一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增强业务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抓好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3.创新学法方式,确保学法积极性。一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园地,建设法治机关,营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各级领导干部在进行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过程中,向法律顾问进行决策咨询,从而使领导干部在用法的过程中学法;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使法治教育入眼、入脑、入心,提高党员干部自省、自警、自律和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的意识。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1.严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岗前培训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施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狠抓执法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全面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道路运输、工程建设、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强化随机抽查的结果公示,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决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需要进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按规定及时移交到县综合执法部门。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树立良好交通形象。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增强“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的监督效果,内部监督不留空白,建立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

(五)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建设特色阵地。一是设置交通普法阵地,精心挑选相应的内容,适时进行更新,充实内容,充分展示法制交通形象。二是创新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公交、出租车显示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推进交通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村镇等“七进”活动。一是坚持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制宣传月”、“路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制宣传人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帮扶村、街头、社区、企业、车站、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图书100余册。二是坚持在车站、重点企业、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交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一是落实专项整改,着力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着力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积极打非治违,大力扫黑除恶。将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对辖区非法驾校、非法营运出租车严密布控,及时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交通政策法规、交通信息公开、双公示等栏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交通信息,对我局依职权应予公开的交通信息全部依法予以公开,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问题和建议

主要涉及我县成立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后,如何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和执法人员、装备都统一划转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交通行政执法委托存在法无依据,由于综合执法改革原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建制撤销,相关职能、人员(交通监察36人,其他执法人员15人,共计51人)、执法装备整体划转到综合执法局,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也没有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承担行政执法职能。这样就造成了原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的事业身份的执法人员不能办理执法证件,相应的也不能履行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职能。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是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三个环节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分属不同的行政执法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存在手段缺失、无从下手的现象,而在案件移交、执法投诉等活动中综合执法局要求主管部门必须提供违法的基本事实、现场勘验笔录等才能受理。由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特殊性、时效性及权限(无行政强制权)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管带来不便,效率不高。

比如农村公路管理中,私搭乱建、损害公路路产路权、超限运输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致使农村公路损坏严重等现象都需要对农村公路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由于没有执法装备、没有行政强制手段给农村公路管理带来了不方便,处理不及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养护巡查有关职责内涵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9】397)解释,公路养护巡查的职责范围不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巡查。(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复函)(养护巡查不能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既有动态监管(车辆)有有静态监管(企业),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对出租汽车的管理,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出租汽车市场分为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针对普遍存在的出租车不打表、“黑出租”未经许可,私拉乱停等违法扰乱市场行为,监管部门需要有监管手段,实行动态监管,才能及时发现违章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调查取证。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客运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中同样也存在监管手段缺失的问题。比如最近反应比较多的客运管理市场混乱“黑客运”现象,某乡镇个人有10辆未经许可客运车辆到各乡镇接人后集中跑冠县到济南、聊城;客运车辆不按线路行驶,超范围经营情况等。

按照原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的职责,负责对公路、道路运输市场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能,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随着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编制撤销和新“三定方案”出台,不具备了对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职能,相应的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的行政检查也应划转到综合执法局。(对已经许可交通运输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除外)。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要有执法权限、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装备等,这些条件随着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的撤销而不复存在。

第4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一、加快交通立法进程,完善地方交通运输法制体系

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省高速公路条例》,并做好《省高速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积极推进《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工作。抓紧做好《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起草工作,认真做好《省农村公路条例》初稿的调研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在2011年8月底前通过厅务会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加快立法进程。

开展《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交通运输发展大局

当前,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交通运输发展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建设“两型”交通、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为重大行政决策、特许经营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继续贯彻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

一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

二是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报”。

三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工作,做到“有件必备”。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合理行政

一是继续抓好《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贯彻实施,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和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厅直行业管理局分别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既合法又合理。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对收集的行政执法案例进行甄选,积极报送到省政府法制办,使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在行政执法实践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

五、严格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按照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加大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和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的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加大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六、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用3-5年的时间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同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阳光行政

一是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对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

第5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

2.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做好《省农村公路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即将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贯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公众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4.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证件管理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基层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对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执法证件,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施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5.继续完善交通执法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完善交通执法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实现网上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公众服务水平。

6.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统一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执法场所外观,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同时,紧密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倡导“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和谐执法理念,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7.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为重点,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8.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迎接部、省(市)执法考核评议的督促检查

9.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试行标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信息汇总、分析,及时修订。

10.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依据,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措施,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的服务职能。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行政许可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效率。

五、进一步探索执法创新

11.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探索应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路警共建等多种多样的执法模式,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本地区跨系统之间和跨地区之间的协作、沟通和配合,创新执法机制,综合利用各方的执法资源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第6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省厅、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指导、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一步落实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相关措施的到位。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和深化“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做好交通运输部验收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省厅、市局推进执法租赁车辆配置,力争年内初步完成首批执法车辆配置工作。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上级“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局及局属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检查组织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从教育、监督、制度、经费、装备入手,积极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探索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好、业务精的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

(一)持续开展“雷霆”治超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两厅联合治理行动工作经验,继续按照“五个一批”工作目标,不断增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力度,加大非法超限运输打击力度,确保2014年底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治超站24小时全天候检测,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

(三)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

六、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性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组织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与省高院联席会议以及会议纪要的精神,推动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具体要求,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第7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量化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

二、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

2.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3.探索建立交通运输立法后评估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厅要求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为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做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公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5.实施执法人员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根据基层执法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对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向省厅申领执法证件。结合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实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6.开展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作风纪律、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加快推广新制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工作着装和执法场所外观等工作,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同时,紧密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倡导“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和谐执法理念,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8.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为重点,组织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9.推动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加强执法评议考核与日常行政执法的结合度,推进执法评议考核的日常化,拓展评议考核的渠道与参与面,推进执法规范化过程。

10.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和《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试行标准执法情况的跟踪检查,汇总信息及时反馈。

11.进一步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的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依据,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措施。探索应用电子政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的服务职能。加强对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行政许可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认可的质量和效率。

五、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模式改革

12.继续探索执法体制和机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总体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对分离”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要求,探索改革执法模式,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逐步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13.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推广应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路警共建等多种多样的执法模式,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本地区跨系统之间和跨地区之间的协作、沟通和配合,创新执法机制。采用路政与交警的“路警共建”,路政、运政、交警等治理超限超载的联合执法,跨地区、跨省的治理超限、打击非法营运的统一行动等执法模式,综合利用各方的执法资源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的效果。

六、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调解效能

第8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执法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日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7月20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对我市混凝土搅拌车超载无人监管问题进行了通报,这充分反映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存在执法不严不公、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通报会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为目标,认真查摆和纠正全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执法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确保做到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执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整治重点

涉企环保检查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包括:执法不作为、不严格,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等。涉企安全检查执法流于形式,包括形式单一、明查暗访偏少、跟踪问效不够、有走过场现象;执法队伍保障不到位问题,包括执法人员不在执法岗位、执法装备不足、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等。

三、整治措施

1.抓紧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编办,待方案审批后抓紧实施,尽快完成队伍组建及人员转隶工作,厘清执法清单和职责边界,按照新的执法体制做好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推动基层站所“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支持,提高执法装备配备率和执法信息化水平。

2.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指导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二是督促各级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

3.提升执法队伍素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组织执法人员抽考,以考促学。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明职责、亮身份、有作为,严格全面依法履职,加大各类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严禁从执法队伍抽取人手,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对随意抽借调执法人员离岗,造成执法监管职责得不到履行、执法监管空白、监管力度缺失等,引发各类监管失职渎职和安全监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4.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安全职能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盐市交法〔2020〕8号)要求,从明确执法清单,制定执法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创新执法手段五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治超工作责任落实,加强超限超载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突出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对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单位在8月18日、9月18日、10月18日前各报送一次整改落实情况至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四不两直”督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9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

第一,以优化基层执法队伍结构为切入点,着力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各地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统计分析,目前,全国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达9000多个,持部证的执法人员已经突破41万人。执法机构和人员从总量上看并不少。但是,人员不足、队伍老化、专业人员匮乏、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基层仍然普遍存在。根本原因在于执法队伍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优化执法队伍结构,一是要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关。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制度,实施大专以上文化准入,提高法律、交通、管理等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有计划增加基层站所人员招录指标,逐步消化和减少编制外人员。二是要健全执法岗责体系。认真梳理基层执法站所职责,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执法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权和责任,合理确定执法人员配备要求和岗位任职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制,使执法人员得到多岗位锻炼。三是要科学配置执法力量。按照“精简机关、充实一线”的要求,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原则上要占基层执法人员总数的85%以上,新招录的执法人员原则上都要充实到一线,最大限度把有限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解决基层执法站所机关化的倾向问题。

第二,以加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能力,对基层执法工作的开展影响重大。班子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建设,就是抓住了基层执法工作的“牛鼻子”。一是要选好配强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要用好竞争上岗、考察任用等方式,按照“选一个好站长、建一个好班子”的要求,充实配优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制度,基层所队长要尽量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中选拔。要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基层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实现梯次配备。要通过干部选任、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实现站所领导班子成员知识结构、任职经历等方面的互补。二是要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初任资格培训制度,初任基层所队长要经过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任职培训合格。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基层所队长履职能力和制度执行力,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和组织协调的水平。三是要严格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的监督管理。严格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大对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执法评议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以规范执法机构设置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小而散”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到地方调研的时候,很多市县的同志向我们反映,基层整体执法资源是充足的,但由于分散在不同的执法门类,各支队伍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这也是基层执法效能不高的重要原因。我们很多地方的执法机构设置缺乏总体规划,执法机构重复设置,造成职能交叉、效率低下。事实证明,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既是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基层执法效能的有效举措。一是要综合设置执法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和职责,整合分散在不同执法门类的执法资源,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执法职能,解决好机构臃肿、职责交叉、资源分散的问题。二是要规范基层执法站所设置。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域范围、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运输市场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调整、布建基层执法站所,统一站所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准确把握基层站所职能定位,明确基层站所性质、编制、经费列支渠道。三是要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机构职责分工。调整上下级执法机构纵向的职责分配,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由基层监管的事项,省市级执法机构主要行使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四是要优化基层执法站所内设机构设置。从解决目前执法机构存在的“分工过细、力量分散、官多兵少”的问题出发,调整优化执法站所内设机构的设置,重点加强动态巡查机构、办案机构、应急指挥中心以及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

第四,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手段落后的问题。信息化的执法方式,符合交通运输执法点多、线长、面广、实时性强的特点。可以说,目前我们在现场执法中遇到的调查难、取证难、强制难、执行难、监管难等诸多问题,通过信息化的执法方式都能有效解决。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建设和推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目的是实现全国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在试点省份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网上办案模式。“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重点推进执法办案协同与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门类共享难题,在各地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网上办理、非现场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省际间执法和管理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应该说,这项工作对加强行业执法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但同时信息化建设投入大、周期长、牵涉面广,需要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做好系统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地方“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做好信息系统在本地区的应用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系统配套项目的建设。

第五,以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今年,交通运输部党组将“执法不规范”列入行业治理十大难点问题之一,作为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了推进“执法不规范治理”工作,前一阶段,交通运输部组织对执法检查行为规范、处罚行为规范、强制行为规范开展了制修订工作。规范目前已经发给各地征求意见,力争明年年初正式印发实施。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新的执法行为规范,全面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执法执勤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勤务训练,建立勤务巡查、领导带班执勤制度。规范内务管理,建立考勤值班、安全防务、执法装备管理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训练培训制度,科学合理地设置训练科目,突出培训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二是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适应基层执法需要,加快建设执法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及时配备和更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外部监督,完善违法执法举报投诉机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推进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关于执法考评这项工作,下一阶段,一方面要进一步创新考评方式,组织专题专项考评,另一方面要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行包括将考评结果与投资建设补助资金挂钩在内的奖惩措施。

第六,以建立健全“三基三化”政策标准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保障不力的问题。在之前的调研中,大家反映最强烈的还是执法保障的问题。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后,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基数一直未作调整,人员增量经费无法保障。解决执法保障的问题,首先还是需要我们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希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同志,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认真反映基层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在增加专项编制、加大基本建设和装备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希望各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用出色的工作、优异的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为”争“有威”,真正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交通运输部也将商请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投入和保障。解决执法保障的问题,还需要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也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基三化”的各项政策标准。近两年,一些地方在“三基三化”试点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外勤津贴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下一阶段,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对这些制度进行汇编研究,形成“三基三化”制度体系。一是要研究建立执法人员核定依据和标准。梳理岗位名目和职责,建立统一科学的基层执法站所岗位设置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编制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要研究明确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健全执法车船、取证设备、传输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的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三是要研究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地方实际,针对基层执法站所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提出规范化建设规模和标准。四是要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研究建立基层执法人员职级管理制度,探索拓宽基层执法人员晋升渠道和提高福利待遇,研究实施外业执勤津补贴制度,落实执勤、误餐、值班等职业保障制度。

以上六个方面的工作是下一阶段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措施。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抓“硬件”建设与抓“软件”建设的关系。“三基三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硬件”是基础、是保障,“软件”是灵魂、是核心。我们要在“硬件”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基层站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多年来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欠账问题。但“硬件”建设不是“三基三化”建设的全部,更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攀比、华而不实。“三基三化”建设必须在硬件投入上坚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基层的执法质量、管理水平、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执法环境等“软件”,要予以更多的关注和重视,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要处理好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的关系。在“三基三化”建设推进中,有的同志把“三基三化”建设等同于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执法队伍内在素质的提升。我们推进“四统一”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执法形象建设,推动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的提高,培育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对内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激发斗志,对外密切群众关系,打牢群众基础。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四统一”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把工作重心放在执法队伍内在素质的提升上,抓好人员培训、队伍管理,严格作风建设,从根本上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是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交通运输执法的问题非常复杂,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统筹谋划,求长远之效。比如优化执法队伍结构的问题,涉及到新老人员的更替、编制外人员的消化、执法力量的优化调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和渐进的过程。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紧紧抓住当前执法工作和基层队伍建设中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着力点放在打基础、管长远上,多做固本强基、厚积薄发的基础工作。既要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关于执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完成好“三基三化”建设的“规定动作”,还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从体制机制的层面,从改革执法体制着手,形成执法队伍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处理好机关与基层的关系。“三基三化”建设是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部门的共同任务。对上级机关而言,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规划部署、完善政策标准下功夫,要坚持面向基层,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努力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要抓好机关本身建设,抓好机关的基础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基层站所而言,要充分发挥“三基三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处理好机关和基层的关系,关键是要解决好“下”与“上”的问题。加强基层工作,关键在于重心下移、执法下沉、保障下倾,但这不是说什么都要“下”、“下”得越多越好,这里还有一个“上”的问题。比如说,执法体制改革、执法信息系统、执法管理制度等基层没有能力做的事情要拿到上面来做,经费装备保障等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拿到上面来解决,一些原本不该由基层承担的职责也要尽快归位。

(本文节选自王昌顺副部长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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