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农村土地治理精选(九篇)

农村土地治理

第1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近年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政策,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省政府出台了实施办法,但是我镇个别村庄仍然存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户、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等问题,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规定这些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重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认真纠正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问题;

3、指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防止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认真做好农民土地问题工作,坚决纠正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违规用地、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工作,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结合换证补证落实政策、自查检查、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换证、补证落实政策阶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三)自查检查阶段。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验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四、组织实施

第2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县已确权确地农户数50530户、面积187550.2亩,已签定承包合同50530份,已录入农户承包数据50530户(详见附表)。

2、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9700本,到户率达到98.36%。

3、承包期内全县只收回2户农民承包地,收回土地面积3亩。

4、承包期内全县调整了2305户农民承包地,调整面积10642.6亩。

5、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数达3334户(全部为自愿流转户),流转土地面积20826亩。

6、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因农民土地承包问题上访案件11件,上访次数12次,上访人数20人次。目前已查处上访件5件,正处于调解中的上访件3件,调解无效上访件3件。

二、主要成效

1、承包期内未发生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地的现象。

2、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做法。

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发生截留和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行为。

4、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局面得到较大改观,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5、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接待、受理、督办、查处、反馈制度更加健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明显改善。没有发生因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农民群众、恶性案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组织学习。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县局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2、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县局根据市局精神,及时提出了开展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找出问题。

3、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各乡镇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4、严格督查,落实责任。为防止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和摆花架子,县局组织由分管农经工作的副局长带队,组成督查组于10月中旬深入乡、村、组、户采取听、看、查、问、访等方式开展工作督查,督促工作进度,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只有98.36%,离目标要求还差1.64%。虽然相差比例不大,但此项工作毕竟没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村组的土地整理项目还没有完工,所以暂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

2、承包期内收回了2户农户的3亩承包地,收回承包地的理由是该2户农户均有一个子女考上了大学,所以村民小组按照惯例将这2户农户上大学子女的承包地收回村民小组出租。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法律规定。问题是该2户农户有意见,认为大学生目前不包工作分配,学习期间又不能自食其力,反而增加了家庭负担,因此,在他们学习期间不应该收回他们的承包地。发包方凭惯例收回,承包方强调实际困难,双方争执不下,难以调和。

3、承包期内调整农民承包地的做法不完全是依法所作的调整,大多数情况是根据村民协议所做,甚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长此以往,很有可能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4、即使是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绝大多数只履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久而久之,势必埋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5、随着农民珍地、惜地意识的越发浓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益突出,引发纠纷的原因又越来越复杂,导致纠纷调解工作越来越难做。仅仅依靠村委会、乡镇农经部门和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来承担纠纷的调解职能,力量单薄,力度不够,调解工作很难到位。

6、个别乡镇把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看作是农经部门的事情,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乡镇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不深,办法不多,甚至出现畏难情绪;有的乡镇没有深刻领会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工作指导不力。

7、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没有保障,开展工作缺乏活力,很难有创新举措。

五、今后工作打算

1、督促村组加快土地整理工作进度,力争年底或者明年初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100%。

2、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明年底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组建及其相关的一系列工作。

3、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和流转合同的签订,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4、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纠正一些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做法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第3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以新发展理念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优化用地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乡统筹发展,助力脱贫功坚和乡村振兴,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新增耕地项目是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县级人民政府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新增耕地项目(对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以达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同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目的,最终实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在改善和保护农村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不违背群众意愿和自然规律搞过度开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第四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选址和实施过程中,坚持与农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残次林地和低效园地改造相结合,与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结合,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坚持树龄老化、品质差、产量低、效益差、荒芜的园地和残次林地复垦优先,项目区集中连片、土壤质量好、便于机械施工的地块优先,便于流转、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五条:目标。

(一)开展土地整治,加强耕地保护。

加大对低效园地、残次林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增加耕地的同时,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优化用地布局,改善产业结构。

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合理对镇村范围内宅基地、废弃地、空闲地等开发利用,形成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新农村格局;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整合各类有关涉农资金,以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抓手,完善农村路网、防洪、排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镇村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积极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条:任务。

(一)保障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和落实占补平衡需求;

(二)完成上级下达我县补充耕地指标任务。

县政府根据以上内容对各乡镇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新增耕地项目水田和旱地比例为8:2)。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七条:项目申报。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牵头,1、对全县范围内宜实施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范围进行摸底和现场踏勘;2、统一委托勘测、设计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地块现状进行实地勘测,绘制勘测定界图;3、在充分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项目立项(涉及未利用地开发的需由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编制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并组织专家评审。

第八条:项目实施。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委托乡镇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内容组织项目施工,项目竣工后由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委托勘测单位测绘竣工图,编制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申报文本,并以报告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县级验收。

第九条:项目验收。县级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和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配合;项目经县级自验合格后,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市级终验;市级终验合格后,向省厅申请备案(同时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测监管系统中报备入库,对未通过报备入库的项目地块,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督促项目所在乡镇负责整改到位,直至通过)。

第五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为保障全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平稳有序实施,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监委、审计、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分局、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XX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十一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县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与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是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土地整治项目地块选址、项目申报,按照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组织项目所在乡镇实施。

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受县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委托合同。各乡镇是土地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内容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确保整治地块位置准确,四至边界、工程建设内容与规划设计一致。具体地块整治标准为:

旱地整治标准。项目区地块土质疏松、不板结、无块石或碎石,耕作层厚度≧30厘米,耕作层土壤要满足耕种条件;整治后的地块外观清晰,地块成型,地面平坦干净,四周及地表杂物清除彻底。

水田整治标准。项目区周边有水源,沟渠、水保等配套设施齐全,耕作层厚度≧30厘米,田块平整、不渗水、不漏水;整治后的田块外观清晰,田块成型,田面平坦干净,四周及田面杂物清除彻底。

第十二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在我县从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测绘、规划设计、方案及验收文本编制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把关认定,并做好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技术性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林业局负责对涉及残次林地、低效园地复垦项目审批。

第十五条:县水务局负责对涉及坑塘、滩涂复垦项目的审批。

第十六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已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认定、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监管。

第十七条:县监委、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监管。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定位,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支持配合。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县政府设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省、市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部分以及相关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

第十九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途

(一)乡镇工作经费。

1、新增耕地项目按旱地2万元/亩、水田4万元/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旱地4.5万元/亩、水田7万元/亩标准补助给乡镇,包干用于各乡镇项目测绘、规划设计、评审、施工、拆迁、协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方案及验收文本编制、指标入库备案等项目实施至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代管服务费。

项目实施所涉及的项目咨询、测绘、规划设计、评审、方案及验收文本编制、指标入库备案等工作,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代管,统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结算相关费用。代管服务费由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按照1000元/亩标准从乡镇工作经费中予以扣除。

(三)后期管护费用。

按照各乡镇上一年度实际验收面积,给予乡镇1000元/亩后期管护专项补助经费。包干项目所在乡镇落实项目后期管护,以及各级检查必须的整改工作费用;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费用。

按照全县实际验收面积,给予1000元/亩补助,用于围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开展的软件更新维护、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交通、差旅及配合省、市检查验收等业务经费。

第二十条: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县财政根据项目验收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至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公司按项目指标入库备案进度,向相关部门和乡镇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效能考评。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关于印发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秘[2018]42号)精神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八章

附则

第4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1 我国现有农村土地整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并相应性地获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与此同时,在我国农业生产方式不断变革的客观背景之下,现有的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也日渐地暴露出了一系列亟需整治的问题,引起了相关领域研究者的关注。

1.1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对薄弱

到目前为止,我国依然一部分地区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上有所欠缺。新建水利灌溉设施不能对农村耕地实现完整的覆盖,并且有一部分原有的耕地水利灌溉设施因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职能缺位以及后续的运营维护支持资金供给不足,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功能缺损,无法完全满足我国当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也不能对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充分的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在农村生产道路设施的建设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资金缺位现象,部分地区依然延续着传统的肩挑背驮种植作业方式,农业现代化、机械化发展进程缓慢,不利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有效提升。

1.2 农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农业设施建设工作同时具备高投入和高产出特征,会导致处于较低收入水平的农民面对严重资金不足的困境,进而导致农民在自行筹资进行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实践过程中,面临严重资金限制,与此同时,部分农民对进行农业设施建设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依然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等、靠、要的思想倾向,加之农业发展支持资金在投入渠道方面的限制,对我国农业设施建设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农业设施建设事业的开展困境对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开展也造成了明显的阻碍作用。

1.3 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

一部分农村地区,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项目实施、轻项目后期维护的现象。地方政府之间逐级分配任务分项不完善,在任务分项的逐级分配过程中,逐渐地出现了后期维护环节经费支持不足的现象,而且伴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外出打工人数不断增多,农民土地经营意识越来越淡薄,使得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设施的后期维护工作流于形式。

2 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改良路径

2.1加强相关领域法律规范的完善

完善土地整治领域的法律法规是实现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目标的重要保障,是保证我国农业生产良好发展的前提条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部分条款,在具体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难以切实执行。鉴于此,在开展农村土地资源整治过程中,应当制定并执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表述中,要明确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目的、任务与方法,开展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土地整治工作参与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土地整治工作经费的权属调整以及工作成果检验流程等完整的工作细节约束条款。要逐步对法条中涉及的内容结合当代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状况进行细节完善,健全土地整治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使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能够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 实现工作流程的科学规划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要在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规划环节的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与地方发展规划相结合,尽量避免项目设计方案有失误。与此同时,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要对地方农业发展状况以及土地资源状况展开全面而充分的调查,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要注重对具备防洪条件的新增耕地或者涉及拆迁工作但作业规模较小的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的土地资源开展综合整治,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村地区土地资源数量,构建良好的农村居民生态环境,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2.3 拓宽资金获取渠道

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是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有效拓宽工作资金的获取渠道具有深远的意义。

政府应当扩大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规模,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开展科学的统筹使用,并建立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经费专项利用机制。

政府应当对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金融投入行为给予充分的鼓励,要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切实加强针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第5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乡村治理;管理办法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它不仅为人们提供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象征着社会的和平与安宁。那一抹黄土最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财富的源泉,同时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场所和乡村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要解决农民们最最关注的土地问题。在乡村治理土地中还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难题:如乡镇建筑用地扩张导致可利用土地减少;乡村环境日益恶化导致土地资源的品质下降;调整乡村的农业种植结构最终导致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面积减少。所以土地的整治利用与乡村的治理发展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因此,我们要在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促进乡镇管理。

现在人们对农村的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例如VanHuylenbroeck指出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全力投资于农村的改革或土地整治工程,用以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土地整治在于农村土地的利用和农业的生产,乡村治理在于农民们的生产生活及乡村的发展进步,所以土地整治和乡村发展是攸关整个国家“三农”甚至“四农”问题的全局策略。为了解决当前乡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目标,我们一定要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和乡村治理研究,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布局,用以完善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全局。

1 土地整治

1.1 土地整治的概念

土地整治是指治理低生产率、空闲、不合理使用的土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方法策略,是对各类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开发的总称。土地整治实际上是由最新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辅助服务体系构成的集中空间,是对农村整体布局的优化配置,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撑乡村的全面发展。

1.2 土地整治的目的

土地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争取把土地治理、村庄改造、新农村建设三者密切结合起来,共同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用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1.3 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国家实施土地整治的必要性,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

(1)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石,它是关乎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所以当前的土地利用形势日益严峻,开展土地整治的行动迫在眉睫。现在,我们的耕地利用形势迫切,粮食生产质量失去了保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快速开展土地整治行动。因为土地的利用会给人们带来巨额的利润,这样就导致了社会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从而造成了建筑用地增加而农用耕地减少的局面。土地使用的现状要求我们迅速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加强土地协调管理,确保农用耕地不至于减少并且保证耕地质量,实现土地的物尽其用。

(2)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土地整治的现实效果和预期的收益度充分表明了应当立即开动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的管理利用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关系到生态平衡的大问题,同时也是攸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情。通过实施“五个统筹”及其相关的土地政策,土地整治使得农用耕地和建筑用地达到了总量的动态平衡,实现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耕地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农业的机械化和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及其基础设施薄弱和乡镇环保的意识增强,这就要求土地整治项目的立即实施。

(3)开展土地整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我们的国家现状是人多地少,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会要求我们转变土地经营模式,转变粗放型经济为集约型经济,也就是进行土地整治。在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不仅要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还要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真正的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公共服务工程,投资大,周期长。所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管理,就要转变乡村的经济发展方式,用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生活水平,优化利用土地资源。

2 乡村治理

2.1 乡村治理的概念

乡村治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管理活动,它包含了政府统治,村民自治的治理方式;法定制度,村规民约的治理条例。同时在乡村治理中,要求政府和农民们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从传统的乡村治理类型来说,有文化治理、经济治理和法律治理这三种。其中文化治理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经济治理要依靠利益相关性的基础;而法律治理建立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意识日趋薄弱,文化治理越来越不稳固,经济治理也不再可靠,摇摇欲坠。同样的,在农村法律治理中,其存在的强制性无法展开。

2.2 乡村治理的变革

乡村治理的模式变革“必须从土地制度的变革做起”,这是最基本的操作平台。土地是最最重要的资源,它为人类提供着物质财富,影响着乡村治理的变革。土地是根本,所以土地制度的变革肯定会影响其他制度,乡村治理必须从土地制度变革开始。土地所有制解决了土地分散问题,还是有效管理土地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有重大贡献。因此,要在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这样才能顺利进行乡村治理的改革。

3 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相结合

土地整治工程可以提高农用耕地的生产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土地质量,优化了农村产业模式,而乡村治理改善了农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了产业形势一体化。把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土地整治是基础,乡村治理是保障。所以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要遵循“治本为主,指标为辅,标本兼治”的方针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且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

4 总结

综上所述,进行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的终极目标就是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和生活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基础设施,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所以在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一体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把握好农民和土地两者之间的关系;要让农民成为乡村发展的动力,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国家的安定繁荣。

参考文献:

[1]张正峰.土地整治可持续性的标准与评估.农业工程学报,2012(07).

第6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关键词 土地整治 新常态

农村土地整治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抓手。然而,因土地整治理念导致的项目难以确立、关系难以协调等因素客观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成效,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实施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以德州市陵城区为例,详细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推进新常态下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一、陵城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陵城区自2011年开始启动了以土地整治助推新农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结合陵城区实际,通过实施一系列增减挂钩、工矿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实现了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陵城区现代农业强势推进,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实现“十三连增”。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全面改善,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项目全部完成,建成规模连片的“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路成网”的高标准农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治理念难转变

近年来,陵城区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的认识有所增强,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土地整治理念相对滞后。在农村土地规划、村庄建设上,思路不够清晰,统筹协调城乡发展观念不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缺乏整体、系统意识,尤其在新农村产业协调推进与基础建设上,超前预测能力较弱。“十二五”以来陵城区新建农村社区24个,同时结合社区建设,新建、扩建49个产业园区,但园区发展粗放,缺乏规划以及园区类型过于单一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难选择

当前,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程中,客观存在着项目整治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确定等问题。陵城区“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增减挂钩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由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现场勘察不到位,以及对土地综合整治内涵理解不透,致使项目设计宏观性强,微观针对性、可操作性弱,新农村建设中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及农村规划建设结合不紧密,使耕地集约节约利用大打折扣,农村建设用地压力有增无减。“十二五”期间陵城区建设24个农村社区,将全区原来989个行政村合并为404个

社区(村),建立了以农村社区为管理单元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但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截止到2014年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两者面积比重仍为18.4∶81.6。

(三)土地整治各项保障难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既需要持久深入的推动,来增强土地综合整治的后劲与活力。从当前陵城区运行情况看,各项保障整体推进意识不强、相关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目前,社区建设筹资渠道较窄,市场化手段应用不够,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迟迟不能开通等原因制约着两区同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新建社区设施建设标准普遍较低,部分社区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导致农民缺乏入住积极性。部分安置区农民在入住社区后,无法适应新型的发展环境。

(四)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是通过土地空间结构的调整、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打造城乡一体化格局,使土地布局更加合理,现代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以来。陵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耕地增幅明显低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任务较重,加之田、水、路、林、村建设系统性较强,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等要素缺一不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给土地流转和土地综合开发带来了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当前陵城区土地、建设部门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形势认识不清,在项目投资渠道、建设目标上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农民对工程不认可,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部分新建的农村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三、推进土地综合治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着眼长远,树立土地综合整治新理念

针对当前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统筹协调意识不强等问题,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对农村环保产业的调整,土地的综合整治与优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要树立创新协调理念。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利用少规划、不规划、盲目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要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契机,将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根据农村配套设施建设实际,优化设计项目,重点对耕作半径、农村产业、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各项建设统筹发展、协调发展。

(二)精准确权,适应土地整治改革新形势

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赋予了新农村建设一些新的任务,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针对当前在土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项目难选择、重点难突出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增强土地整治平台的支撑力,切实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要在适应稳增长形势中,增强分项治理的针对性。当前,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政策的实施,为耕地占补平衡赋予了新的任务,明确了较高的标准。比如,在农村耕地整治中,要加强宅基地与集体用地的治理,科学规划,重点提升耕地保护的数量与质量。

(三)加大保障,夯实土地综合治理新基础

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在对耕地、村落整治,以及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中,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的程序与操作步骤,加大对整治过程中土地质量的监督,尤其要关注工程的管护,确保跟踪督导不断线,监管制度不空缺。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在加强农业、循环农业土地整治中,要将公共服务建设融入基础建设进程,共谋划,同推进。同时,针对土地流转的特点,改变当前依赖地方政府垫付的现状,探讨由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单位融资的路径,从而加大资金的保障力度。同时,要关注农民住房拆迁补偿问题,着力做好惠民生相关工作。

(四)注重协调,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新活力

针对当前土地整治对象关系难协调的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明晰社会经济新常态、美丽宜居乡村新目标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的新标准,以解决助力发展与保护土地矛盾、推进管理方式改革、提升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维度,认清形势,提升站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扩大受众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的法治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队伍素质精良。

(陈军伟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曾亮单位为山东省平邑县国土资源局)

参考文献

[1] 张艳彬.浙江“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J].浙江国土资源,2016(3).

第7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1 农村土地整治的现实意义

首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开展农田整合活动,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在增加农业耕地的同时,建设高质量和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集中开展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等项目的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村成片”的美丽农村新貌。

其次,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优化土地结构布局。结合城乡体系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布局建设,适度调整和撤销并入布局分散的自然村集体,对腾出的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使腾退的宅基地、农村废弃土地和空闲土地进一步被利用起来,建设新的村集体,形成农村人口向着城镇中心集中,产业向着聚集区集中,农业耕地向着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经营发展。

再次,完善农村地区配套设施,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对农村路网、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和广播电视系统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进行完善,为农村地区配合完善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娱乐、社会养老体系、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系统。在农村地区广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农村脏乱差环境,实现对农村布局结构优化,提升?r民群众生活水平。

第四,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群众收入。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引导农民群众开展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推动现代农业科技水平向前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解放出来,转移到其他产业中,真正实现农民群众增产增收。

最后,解决建设用地困难。农村土地整治都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体系中。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将同村建设用地资源按照有偿转让的原则,调剂到地区产集聚区和城乡建设用地中。

2 科学推动农村土地整治的战略对策分析

2.1 科学规划,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性和综合性很高的工作,其涉及面广泛,工程量大,因此在实施之前科学规划十分重要。在对项目进行规划过程中要按照重点整治大规模连片耕地、无人居住的闲置宅基地、大片废弃用地,坚持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相结合,和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与采矿塌陷区治理相结合,和村集体与城乡规划相结合,与发展地区特色农业产业相结合。在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联合国土、农业、水利、环保、工商等多部门专家学者进行充分的论证,通过实地调查,对整个治理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还要保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其中。真正做到集思广益,汇集民智。规划方案制定出台之后,要通过专项会议、听证会,在多个媒体渠道进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农村土地整治后农民群众满意。

2.2 尊重农民群众,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将惠及民生作为首要任务目标。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和权属调整以及后期管理维护过程中都要坚持从农民角度出发,全民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并且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群众。同时要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禁止一刀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第8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纠正和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形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切实落实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做到土地承包到户,合同签订到户,证书发放到户。对至今尚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个别村民组,要力争在底前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二)查遗补漏。全面清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书签订以及损毁、丢失情况,对需要补签补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的,要在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8%以上。

(三)规范土地流转。对农户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依法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土地流转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反租倒包的办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落实被征地农户补偿政策。清查被征地农户的征地补偿款是否被截留、挪用、扣缴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五)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纠正在承包期内违背土地承包政策进行“小调整”和强行收回出嫁、丧偶妇女承包地的行为。

(六)查处依权发包或仗势强包行为。查处和纠正机动地、“四荒地”发包不民主、不公开或个别农户依势强行承包行为。

(七)依法查处不归还代耕他人承包地行为。

(八)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因区划调整造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九)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机制。落实收件回执制度,强化土地纠纷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小的土地纠纷不出村,一般土地纠纷不出乡,大的土地纠纷不出区。

三、工作步骤

全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25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各乡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全面进行安排布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自查。各乡、村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制。按照统一要求,要逐村逐户进行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签订保存情况以及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情况调查登记。对农户需要补签、补发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流转合同书份数,由乡负责以村为单位汇总,于9月12日前报区农业局统一印制。对带有重大倾向性可能造成群访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阶段:采取措施,逐条整改。各乡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村逐条进行梳理,限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农户因丢失、毁损和未签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和流转合同书,按照农业部门统一印制的范本,由乡组织技术力量指导村重新签发到户。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各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结束后,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档案,抓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确定专(兼)职仲裁员,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同时,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5日前报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为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局、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局和各乡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与组织协调,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纠正征用农村土地中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工作;区监察局负责查处农村土地承包中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用农村土地行为;区民政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事务;区局负责落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各乡也要相应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并于9月5日前报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9篇:农村土地治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整治 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农村土地整治是根据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和修复受损生态的土地利用活动,目前已经成为加强耕地保护、缓解用地矛盾、改善农田生态以及落实惠农政策的有效途径,也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总书记2011年8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这不仅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明确了重点。本文将基于农村土地整治与农业现代化关系阐释,探讨农村土地整治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已经和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农村土地整治是破解农业现代化制约因素的重要手段

由于自然与历史原因,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要破解这一难题,实现农业的跨越发展,需要方方面面形成合力,但加强土地整治无疑是关键环节。

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尚不巩固,亟须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但当前时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较为薄弱,亟须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基础设施薄弱一直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全国主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不足40%,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不足全部耕地的50%,加上装备落后、科技水平不高以及耕地质量较差,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局面没有根本改观。自然灾害频发、受灾面广量大、成灾损失严重等问题极大地困扰着农业现代化建设。据统计,2001―2010年,全国因灾损毁耕地年均高达57万多亩。为改善农业生产物质条件、增强抗御风险能力,亟须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变基础设施落后局面。

由于农业资源禀赋欠佳,加上生产经营粗放,生产要素利用效率不高,导致综合生产成本较高。截至目前,我国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5,而发达国家普遍为0.7―0.8;粮食单产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水稻单产只及国际先进水平的85%,小麦和大豆仅为55%玉米和马铃薯不足50%;农业增产依赖增施化肥、农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为改善生产要素利用水平、降低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亟须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减少生产要素投入数量。

三、农村土地整治要通过强基固本发挥更大作用

“十二五”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整治要强基固本、有序实施。

建成 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2011年7月,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今后农村土地整治应以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加快推进损毁土地复垦。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安排,2011―2015年全国将强化500个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改造提高116个示范区,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示范区,整治后基本农田将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努力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复垦损毁土地2600万亩,进一步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事业发展后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以长远发展和稳步推进为着眼点,夯实农村土地整治持续发展的工作基础。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方面,加快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严格土地整治规划评审和实施跟踪;在健全土地整治标准体系方面,规范土地整治行为,确保土地整治质量;在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土地整治数据库,完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制度,切实掌握土地整治成效;在强化土地整治法制建设方面,加紧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土地整治条例》;在基础研究和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土地整治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教育培训,建立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等。

构建相关涉农资金聚合机制,进一步提高支农惠农成效。资金统筹将成为今后农村土地整治的关键因素,当前应努力形成政府投入持续加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农民积极出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重中之重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发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聚合农村公路修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涉农资金,发挥资金整合的规模效应,切实提高支农惠农效果。

创新农村土地整治体制机制,进一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为保障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应加快相关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

在构建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机制;在落实责任方面,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列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在完善监管方面,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全面全程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公开与情况通报制度等;在加强激励方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构建区域补偿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参考文献

[1] 田承忠.大力开展土地整治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N].湖北日报,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