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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体制精选(九篇)

公共管理体制

第1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美国学者罗森豪尔对于危机的界定是:“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危机是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关系秩序而引入的一个概念。它意味着在社会中,一系列终止和平进程和瓦解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正在迅速展开,使对社会稳定的破坏力大大超过了正常水平,迫使相关的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采取控制或调节行为,以维持系统的生存,如果举措不当,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及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以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危机意识

有效的危机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危机治理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治理的起点。各级政府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公共危机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危害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做好公共危机防范工作。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树立起危机管理不只是危机发生后政府的迅速回应和对危机局势的严厉控制,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防止危机爆发的意识。换言之,各级政府必须要有忧患意识,要能将危机管理于日常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之中,优化政府常态管理。在日常的公共决策中,以广大群众利益为先导,采取科学民主的决策方式,在源头上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的可能。

二、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战略,政府的所有管理行为,包括危机治理必须依法进行。法治是政府进行危机管理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常态还是危机状态下,政府行为法制化是政府实施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行政应急权力也是法律授权的结果。公共危机管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之一,是他们有比较全面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框架,在紧急事态面前,有法律依据,政府应该做什么,公民应该做什么,相关的社会组织应该做什么,法律有基本的甚至是详尽细致的规定。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检疫法》《突法性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体系尚不完整。一是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不统一,每个单行的法律只能适应一种紧急状态,一旦紧急状态产生的原因复杂,就很难有一统一的紧急状态下的指挥机制;二是有关紧急状态法对政府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规定得不够清晰,特别是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缺乏,很容易为政府随意扩大行政权力或不作为留下法律上的漏洞;三是公民的权利很容易在紧急状态时期遭受各方面的侵害,但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有效救济。因此,针对我国突发性公共危机的特点,亟须建立信息畅通、反应敏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法律制度,满足法律体系中两个相互关联的标准:第一,法律体系的全方位内涵,囊括国家安全、经济、交通运输、福利保障、新闻舆论等宏观领域的危机立法,以及具体管理环节的实施细则。第二,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在全方位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宪法、部门法、地方的行政法规等法律条文不得相互矛盾冲突,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错和补救。这样才能在法律上明确各级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责任,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用法律保证应急减灾的胜利。

三、加强官员问责制度

修正考核体系公共危机治理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不容许出现不负责任的官员的。在“问责制”下,贪赃枉法、失职渎职与平平庸庸的官员必须引咎辞职或被免职,有利于促进政府官员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在加强“问责制”的同时,要进一步修正考核体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重要标准,尽快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各级政府运作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树立统一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衡量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

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当社会面临重大危机时,人们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去获取与危机相关的信息,当人们获取的信息不足时,就会出现各种流言。这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公开危机真相及相关信息,以官方的权威来稳定民心。只有及时地传递真实的信息,才能正确引导公众在危机事态中保持理性,不产生过激反应和行为。而且,及时公布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垄断和封锁信息则会导致公众对政府不信任,从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并且会影响政府危机管理系统的运行效能。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各个环节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危机管理的信息透明度,不仅有利于政府防治危机而且便于全民动员,群防群控,缩短危机周期。在公开危机信息时,要通过召开新闻会、面向群众开通信息网站以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确保公众及时、充分地掌握所需的有关危机的信息。新晨

五、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管理机构

由于危机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科学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常设管理机构,以搜集分散的各类信息,同时负责整个危机事件的处理。预警机制强化政府责任,从地方到中央分别制定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定点对可能的危机范围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避害或将危害的发生减小在最小范围。在公共危机全球化的今天,危机管理机制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和考验,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以适应现代社会新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左小麟.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角色[J].思想战线,2008.01

第2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1.1公共危机的概念、分类和特点

1.1.1公共危机及公共危机管理的定义

对于公共危机的定义,我国学界讨论的并不多,大多是借用国外学者对“危机”的定义,其中普遍倾向于采用美国著名学者罗森塔尔(Rosenthal)的观点:即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构架产生严重威胁,并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2]。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如高世屹指出,突发事件是人们对出乎意料事件的总称;张澜等认为,“危机”通常是在决策者的核心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威胁或挑战、有关信息很不充分,事态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需要迅捷决策等不利情境的汇聚[3];马建珍指出,“危机”是指社会遭遇严重天灾、疫情,或出现大规模混乱、暴动、武装冲突、战争等,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的非正常状态[4];李泽洲认为,“突发性公共事件”就是在某种状况下,由于缺乏正确预测或者有效预防而发生的意外事件[5]。对于公共危机,虽然有不少文章以此为关键词或作为文章标题,却只有少数研究者做了界定。如李燕凌等认为,公共危机是指对社会公众具有巨大现实或潜在危险(危害或风险)的事件[6];张小明在对“公共危机”、“一般危机”、“政府危机”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三个术语是有区别的:“公共危机”是与“一般危机”相对应的专业术语,强调的是其影响范围广大,或者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需要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公共部门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做出关键性决策,同时认为,“政府危机”这一专业术语,从简化的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与“企业危机”相对应的,是以危机发生领域为依据所做出的简要划分,正因为如此,他指出应该对这些术语进行规范[7]。

本文认为现代社会的公共危机,应该是指在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时段内发生的对社会公共利益有着巨大影响的、有着不可预知的灾难性后果的、而又需要以政府为化解主体的突发性的事件。

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政府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除危机。公共危机管理的重点在于:危机信息的获取和预警,危机的准备与预防,危机的控制与回应,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持续不断的学习与创新。[8]“根据中外学者对危机的界定,结合公共危机的特性,本文认为,公共危机管理就是政府或其他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必要的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状态和特殊形式。它的功能是预防和化解危机,不仅要对己经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危机带来的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还要在日常工作中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工作,把可能的公共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

1.1.2公共危机的分类

公共危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危机成因分析,可以分为自然危机(如地震、干旱、水灾等)和人为危机(如社会动乱、战争、恐怖活动等);从危机影响范围考虑,可以分为国际危机、国内危机、地区危机和组织内部危机;从危机涉及领域来看,可以分为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价值危机等,这一点在国内外学界基本上达成了共识。

我国目前将公共危机大致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并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

1.2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的涵义和内容

1.1.1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的涵义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问题是我国学者讨论比较集中的研究领域之一。关于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内涵,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的界定。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危机管理与对策研究中心的学者们认为,所谓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就是指“以担负危机管理职能的国家政治机构为核心,在社会系统其他重要因素影响下,按照相应组织结构运作从而对危机事态进行预警、应对和恢复的组织体系”[10]。龚维斌教授认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就是指在政府危机管理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政府所建立的一整套公共危机监测、预防和快速反应的制度与运行机制[11]。

本文认为,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所在就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指在公共危机管理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并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公共危机监测预防、快速反应和恢复善后的运行机制。可见,构建高效合理的危机管理机制是进行危机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意义深远,应该引起我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1.1.2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的内容

目前,不同的学者对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内容有着不同观点。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危机管理与对策研究中心的学者们认为危机管理机制的内容应包括危机管理的中枢指挥系统、危机管理的支援与保障系统(危机的直接处置机构)和危机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12]。马小军认为,社会危机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建立,至少包括社会危机早期预警机制、危机决策的情报保障体系、社会危机管理决策体制与机制、危机状态下社会动员与资源配置机制、重大危机之后的社会重建与重新整合、涉及国际冲突与国家安全的重大国际危机的处置、社会危机管理理论研究与研究机构的建立等一系列相关体制与机制的建设[13]。张小明提出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四大机制”内容:危机预警机制、危机评估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危机反馈机制,并且把危机管理的四大机制与危机的三大阶段对应起来构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框架[14]。曹芝蓉认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内容必须与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变与管理方式变革相适应,以“有限政府”、“多中心治理”、“服务型管理”等先进理念为指导,着重加强建立常设性的危机管理专门机构、建立高效的危机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组建专业的危机救援队伍、增强社区危机自救能力、制定危机管理的法律等五个方面的工作[15]。马世俊认为,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内容应该涵盖公共危机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具体包括保障机制、预警机制、应急机制和善后机制四个方面[16]。

2、国外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经验借鉴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频发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发达国家从思想、法律、指挥系统、运作机制等多方面采取措施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其先进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1强烈的危机意识

纵观美日两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不难看出这两个国家的政府和公众都有着强烈的危机意识。首先,从美国应对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的实践来看,美国社会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早在1803年美国就以议会法案形式确立了危机管理的重要地位。以后200多年,美国不断强化危机管理意识,从一次次灾难中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根据公共危机的特点,及时变革危机管理理念。再看日本,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地下一层建立了“危机管理中心”,体现对危机管理的高度重视。他们还把每年的9月1日定为国民“防灾日”,全国举行有首相和有关大臣参加的防灾演习,通过全民的防灾训练,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另外,在西方国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成为一种行业的同时,也逐渐成为一门学科,从事研究和教学的人员有上千人,有129所大专院校开设了公共安全管理专业。

2.2完备的法律法规

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应对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经验表明,国家预防和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实效与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法制化建设息息相关。发达国家普遍已经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并运用法律法规紧急处理和解决公共危机。首先,制定紧急状态法等从法律的层面上规定了政府及各部门在危机发生时的职责、政府应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以及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如美国有的《全国紧急状态法》,俄罗斯的《俄罗斯联邦紧急状态法》。其次,除了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发达国家还有非常具体的自然灾害应急计划,以作为灾害应急管理的具体指导纲领,而且会及时根据新情况加以完善,以便应对新的危机。如美国的《联邦应急计划》、日本的《防灾基本计划》等,这些计划详细规定了灾前应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减灾工程以及灾时和灾后应采取的措施,使得整个国家的防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的进行。再有,各地方、州或城市,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美国纽约市制定了《纽约州执行法》,规定成立州灾害准备委员会、明确了危机管理中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等等。

2.3完善的指挥中枢系统

应对公共危机,首先要完善的指挥中枢系统来进行管事。如日本危机管理指挥中枢系统是紧急对策总局。[17]它以内阁首相为最高指挥官,由内阁官房来负责总体协调、联络,通过安全保障会议、阁僚会议、内阁会议、中央防灾会议等决策机构制订危机对策,由警察厅、防卫厅、海上保安厅、消防厅等各省厅、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配合的组织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根据发生的不同危机类型,可以启动相应的管理部门。

2.4高效的运行机制

有了完善的指挥中枢系统,还必须建立周密的运行机制,通过严谨的机制去快捷地协调力量,高效地处理危机。如美国制定了纲目并举的操作计划,既有总体上的联邦应急计划,也有具体针对特殊性质危机如应对国内恐怖主义的运作纲要。日本根据危机种类不同,启动不同的运作机制。如日本建立了统一的地震观测体制,异常情况通气象厅汇总报告给全国震情判定会,全国判定会将震情报告给内阁总理大臣,总理大臣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做出决策后公告,并将信息传输给都、道、府县、市、盯、村,同时发出警报。

3、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与国际经验相对照,以及在实践中对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思索与检验,可以从中得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政府官员和民众公共危机意识淡薄

《中国危机管理报告(2006)》通过对政府、企业和公众大量的抽样调查,对我国目前危机管理的现状有了更为明晰的概述。调查显示,政府官员作为危机管理的主导者,同样缺少危机教育,导致危机意识缺乏,安全意识差,自救与互救意识和能力弱。以危机培训为例,数据显示,受访官员中有72%从未参加过危机管理培训,仅仅只有不到22%的政府官员参加过危机管理的培训,这也就意味着有七成以上的受访官员所在单位没有开展过相关培训。[18]另一项研究表明公民的危机意识同样薄弱,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课题组2006年5月公布的《中国城市居民危机意识网络调查报告》显示,67.6%的人对政府的应急管理现状不满意,60%以上的人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危机应对及生存急救方面的培训。

从专家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出,政府官员和民众危机意识的淡薄,对危机发生前的预防重视不够,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危机防范意识,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不肯在危机预防上下功夫。二是危机教育培训严重缺失,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3.2公共管理机制落后

就以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SARS”来讲,其期间暴露的问题,如政府的危机管理缺乏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规划;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教育、训练、组织保障;缺乏整合和协调的机制,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欠缺;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和信息沟通机制,信息传播渠道不畅通;缺乏制度化的财政资源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与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的合作有待完善等等,都使我们认识到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迫切性。

3.3缺乏法制规范

对于公共危机管理,我国目前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程序和规则,政府的行动也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比如在公共危机资源管理方面,财政部每年都有专项拨款,尽管每年都要进行专项检查,但一些部门却年年都敢挪用,有恃无恐。不能说这与法制不健全、惩治不力无关。某些在封建社会都会杀无赦的罪犯,在今天却会逍遥法外,很少看到有官员因为在公共危机资源管理方面的失职而承担重大刑事责任的。公共危机管理是国家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的欠缺暴露了政府管理的严重问题。公共危机管理关乎着国家的兴衰存亡。

3.4缺乏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规划

风险管理指运用系统的方法,确认、分析、评价、处理和监控风险的过程,它要求把风险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的方方面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政策、规划、资源的管理方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的防范与管理,预防和降低危机所带来的损失。我国政府管理正缺乏这种全面风险管理,并没有把公共危机管理纳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在政府各种政策制定、规划、资源管理方面,都没有把危机风险的分析、确认和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和环节来做,往往是公共危机发生之后才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3.5社会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的预警、监控和快速反应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主导的作用,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却很难做到高效、快速、协调、灵活。因此,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目前社会参与机制的构建还远远不能满足应对公共危机的需要。社会参与力量由非政府组织、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等构成。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9]:①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有待完善。②有些营利组织不能承担起应急管理的职责。③社会公众应对公共危机能力较弱。

4、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的构建与完善途径

公共危机不可能绝对避免,但却可以管理、控制和化解,尽可能减少危机的发生,并把公共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将公共危机转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契机。但是,我国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某些行业的应急管理还很不完善,对重大公共危机的处置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如何识别、防范、预警、处理各种重大公共危机的水平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本文认为,我国搞好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在于认真总结以往处理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公共危机管理的成功做法,按照公共危机管理规律,构建科学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4.1建立反应灵敏、措施有效的预防处置机制

4.1.1设置有效的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

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可以借助政府的电子政务平台,建立自上而下的各级监测预警系统。它的设置目的是收集提供各种危机预警相关的信息,充分发挥现代网络的传递功能。通过网络化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使决策部门和公民都能够同步得到原始信息、获得更多的信息评价、进行多渠道的信息对比,为危机处理提供有利条件。具体而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20]:

(1)全面的信息收集信息是危机管理的关键,要预防危机。首先应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渠道,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所需的信息,例如建立公众报警制度;其次,要对日常生活中所有可能造成潜在威胁的事件一一列举出来,并加以分类,考虑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2)有效的危机预测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科学分析和识别,判断危机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准确地预测所面临的风险和机遇。通过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处理、鉴别,一方面可以起到正确区别危机同一般社会救助事件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己经被确定为危机征兆的信息,通过处理,可以对潜在危机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等做到大致了解,不仅为政府和社会争取到了宝贵的准备时间,对于应急工作的开展也是一项重要的参考。

(3)及时的危机预警准确判断各种危机指标和因素是否突破危机警戒线,根据判断结果决定是否发出警报,发出何种程度的警报以及发出警报的方式。预警信息包括危机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1.2制定实用的危机应急预案,建立可行的预防响应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应急预案是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首先,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单位和企业等需编制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公共危机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一定要遵循完整性、预见性、主动性、可操作性、时间性等原则。预案的编制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主要包括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识别评估风险、分类分级、设计处置措施、确认应急机构及人员职责、应急能力评估、评审与、演练与调整。其次,建立预防响应机制,这是启动预案的必备条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反应、自上而下的程序进行[22]。预案是在危机发生之前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或灾害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实践与理论结合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但因危机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预案还得通过实践不断改进。当然,一方面可以通过预案演习来检验它的实用性,改进应急预案:另一方面,通过对危机事件的应对后,发现预案的不足,不断的完善预案。

4.1.3建立公共危机管理善后的恢复和转换机制

一次危机得以解决,并不意味危机管理的结束,公共危机管理部门应抓住机会,着力做好两件事。一是善后工作,尽快修复遭到危机破坏的设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二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公共危机管理体制进行变革创新,以预防公共危机再次发生。公共危机就是危险与机遇并存,善于利用危机,变危机为契机,这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最高境界。

4.2建立自我保护、互助互爱的社会公共参与机制

由于突发事件影响的广泛性,仅仅依靠政府单一力量已经不能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的扩散,消除突发性事件带来的危害,需要依靠整个社会的所有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支持,特别农村地区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交通不便,地形复杂,社会力量的合作与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公共危机管理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浪费和失误,这就要求政府最大限度调动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的力量。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除了作为危机管理主体—政府的参与,还应该把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公民个人等多股力量参与其中,使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大的效果,建立起一个积极有效的涵盖整个社会的社会参与机制。

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参与,克服公共危机,没有社会力量的参与是不可想像的。政府要明确政策,努力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形成全民动员、集体参与、共渡难关的局面。社会力量的参与,一方面可以缓解危机在公众中产生的副作用,使公众了解真相,祛除恐惧,消除与危机伴生的流言和恐慌,起到稳定社会、恢复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力量的参与,信息通道不再堵塞,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和可行度得到提高,从而可大大降低政府防治危机的成本。

4.3建立法律完善、执行到位的法治机制

4.2.1建立公开、透明的政策制定机制

我们要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合作将突发性事件、公共危机事件的真实情况尽快并且正确地公布给公众,特别是对那些涉及到重大灾害的灾情信息,及时正确地提供给公众,以防出现因为信息闭塞而导致的无谓的恐慌。政府是信息沟通和管理的指挥者,政府部门及时准确信息,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将会有利于公共危机事件向好的方面转化[24]。公众在了解真相后会更多地表现出宽容和理解,进而支持政府采取的措施。这一点对公共危机的控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我们在抗击“SARS”的战役中,已经看到政府与公众共享信息的举动和效果。政府应拓展政策的公布渠道,充分利用因特网,主动开放公共空间,收集并提供各种各样的宏观和微观信息,并且根据需要不断改善信息质量,形成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同时,应分步推进政策公开的法律制度建设,尽可能地将政策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政策程序公开透明,将信息披露机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2.2完善公共危机管理决策的法律体系

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应对危机状态的法律和法规,但从整体上看,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危机状态管理法,政府的危机管理权也缺少明确的宪法授权。为了使政府的危机管理法制化,使危机管理有法可依,有必要加快涉及危机管理的立法[25]:宪法应对危机状态的确认、实施以及政府危机管理权等做出规定;制定危机状态管理法,就危机状态的确认和宣布,危机状态下政府、各种组织及公众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应对各种危机或者紧急突发事件的配套法规。

完善政策过程法律体系的另一个方面是公共危机状态下政策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政策制定过程的法制化有助于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的实现,有利于实现政策目标。虽然在危机决策中,不必完整地遵循常规决策时的程序和步骤,但应该通过法律和制度将危机状态下政策过程确定下来,并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对于部门领导可实行首长负责制。通过法律来授予临时性的权力,但也要制约和防范权力的滥用。当政府公务人员不能履行或背弃责任时,必须受到相应的行政惩处,触犯国家法律的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4建立正确的舆论引导机制

4.3.1建立为危机教育管理网站,宣传危机管理

在部级公共危机管理教育网站上,宣传国家有关公共危机管理、应急管理、灾害管理的法律法规,免费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公共危机管理预警信息与注意事项,指导有关单位行业开展公共危机管理演练。部分资源可进行市场化管理与运作。为了有效开展危机管理教育,建议设立不同行业或不同专业的危机管理教育教学案例库。该案例库的建设应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尤其是发挥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作用。

4.3.2注重媒体引导,满足公民知情权

在现代信息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是一项基本的民利和社会权利。公共危机状态下,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变异性以及巨大的破坏力,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公众心理恐慌以及社会秩序的紊乱、失衡,公众对信息的需求远远超越超出平常的需求。政府决策人员要积极与媒体人员合作,以负责的态度及时公开危机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媒体在危机爆发阶段的职责主要是[26]:第一,满足信息需求。在危机时期,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媒体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披露和解读,使公众信息的需求得到满足。第二,引导公众情绪。危机因具有高度的破坏性而成为公众情绪的兴奋点,公众的兴奋情绪受媒体的影响很大。媒体的正确引导,可以稳定公众情绪,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战胜危机。第三,影响政府决策。媒体一方面把危机状况及民众心态及时反馈给政府,帮助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另一方面把政府的应对措施、相关政策等及时向公众,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第四,塑造政府形象。媒体及时报道政府危机管理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现实条件下处理危机的各项措施及有关政策,这些报道对塑造政府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危机的预警阶段,媒体人员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危机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训练公众应对危机的心理准备和实际技能。在危机发生后,媒体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对危机事件进行反思,剖析危机事件的原因,寻求今后避免此类危机事件和改进危机管理的办法。

4.5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联动救援机制

4.4.1组建危机救援专业队伍

危机救援是一项技术性很强、危险性很高、时间要求紧迫的工作,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各种装备精良、行动迅速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以提高危机救援的效率。公共危机管理中辅助人员主要是指政府系统内那些:“自身具备特殊的专业技能、业务范围,特定的资源、设备和能力,主管着特殊的事务,担负着紧急事务应对中的某些特殊任务”的人员[27]。他们相当于危机管理中的后勤人员,不直接具有危机管理的职能,而是协助危机管理的决策者、指挥者和专业救护人员的工作,提供危机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服务。一般而言,承担公共危机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主要集中在以下部门: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境保护、公共工程、信息、商业、仓储、财政、经贸、银行、保险公司、审计机关等。这些辅助人员主要是在国家或者区域紧急状态下,根据危机决策指挥人员的统一安排、调遣,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援危机应对工作。具体而言,他们要运送救灾装备和物资,保证灾区民众有衣穿、有水喝、有饭吃、有地方住;积极参与实际的救助行动,有效地保障灾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接受国内外的各种捐助,及时用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灾后卫生防疫、道路修复、铁路通车,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灾后恢复期间进行保险理赔。帮助企业和公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对危机管理中的各种救援物资、款项使用的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物资、资金的使用效率等。

4.4.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应对公共危机的联动机制

人、财、物是危机管理中的关键因素,它关系着危机处理的效果。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是建立在人、财、物等资源充分支撑基础上的。因此,我们要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资源支撑机制,以应对公共危机的联动反应。一是依靠政府推动建立“政府领导、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社会联动体系。二是政府要将战勤保障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列为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政府履行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职能的重点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提高城市各种应急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各级政府应规范应急资金的投入制度,把应急管理的资金纳入政府的预算之中,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应对各种灾难和突发事件的专项基金,并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

5、结论与展望

5.1结论

公共危机的突发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将随时制造各种难题摆在我们面前,它随时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向我们提出挑战。因此,应把公共危机管理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与时俱进,应时而变,抓紧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研究,不断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本文在对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建设文献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体制构建的理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的思路,主要是从建立反应灵敏、措施有效的预防处置机制;建立自我保护、互助互爱的社会公共参与机制;建立法律完善、执行到位的法治机制;建立正确的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联动救援机制五个方面进行论述,这样的研究框架旨在不断提高我国政府和社会的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使其从容面对频发的各种危机事件。

第3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公共会计;管理体制

公共会计管理体制事关小到一个组织,大到一个政府的财政健康状况,是不能忽视的。但是目前相关领域的研究还没有全面开展,急需我们建立相关的理论体系。在开始研究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构建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一、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概念及建立的必要性

(一)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概念

所谓公共会计管理体制,包括会计相关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会计制度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它与普通会计不同的一点在于这里的公共会计指的是特定国家组织和管理会计事物的方式。公共会计管理体制是公共财政的会计管理体制,是对政府职能的强调。所谓的公共财政指的就是政府在向整个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支出和收入情况。对于公共财政的财务会计管理有助于政府公共财政的健康,让公共财政能够更好的维持社会运转,造福社会大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1]。

(二)公共会计管理体制建立的必要性

建立公共会计管理体制是有着十分明显的必要性的。首先,公共会计管理体制是国家针对公共财政进行适当调控的需要。会计工作可以有效的计算出国民经济情况,为建立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要保证国家对于公共财政的控制力,建立一个高效的公共会计管理体制是唯一的选择。而且,会计工作最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保证整个公共会计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也是维护社会良好风气的必然选择。

二、建立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设想

(一)公共会计管理体制建立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任何一个制度都必须要先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制度就不能良好的运转下去。我国已经形成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但是针对公共会计的专门法案没有制定,这无疑影响了公共会计工作进入正轨的进程,需要引起相关立法机构的注意[2]。

(二)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管理主体

公共会计管理工作要明确谁是管理的主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国务院的财政部门是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也就是说,这就是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这是因为会计管理的工作关系到财政管理的有序进行,需要财政部门进行统筹规划[3]。

(三)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管理内容

1.政府会计管理

管理内容主要是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政府会计管理。我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建立政府会计的岗位,只是在进行财政预算时有一个预算会计,这是不够的。预算会计只能核查预算的实施情况,而具体的财政收支情况需要专人来管理。这将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4]。

2.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

非营利组织会计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组织又叫做事业单位,也就是仅仅依靠国家的财政来支持,并不进行盈利的组织。这种组织包括了气象水利部门、科教文艺部门以及社会福利单位。第二种是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组织有的也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有的需要民间捐款,还有的依靠会员会费等,不一而足。

3.企业税务会计管理

所谓税务会计,指的是以纳税人为主体的会计工作,让纳税人能够及时准确的上缴税费的同时,也不违反相关法律。税务会计由税务部门管理,要依靠他们来取得财政收入。

4.企业会计管理

企业的会计管理并非是企业自己的财务管理。而是政府对于企业的财政状况监督,行驶公共职能的会计工作。这种企业会计管理是为了让企业能够明确会计的工作职能,监督企业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财政部门不能以此为借口干预企业的财政管理。

(四)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管理方式

1.会计人员管理

建立起一整套的公共会计管理体制,需要大批专业合格的优秀人才。所以,建立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第一步就是要进行会计人员管理。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和后续教育工作。提高资格认定的门槛能够确保会计队伍的高素质,加强后续教育能够保持会计队伍的高素质。对于素质不达标的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人才选拔程序来淘汰,而优秀的会计人才也要有一定的晋升奖励机制。其次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会计行业是一个需要工作热情和道德操守的行业,对于会计工作的任何懒惰和不法行为都会对所在的组织产生巨大的破坏效果。要持续不断的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

2.会计监管

我国的会计监管工作主要由政府来执行,包括会计监管规范的制定和建立会计监管机构等。具体表现在制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制度等级的鉴定和对优秀会计人员的培训等方面。

三、结论

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构建影响到政府对于财政状况的控制,关系到国家和社会能否平稳运行。本文首先对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概念和必要性进行了总结和诠释,对建立公共会计管理体制的设想进行了分析和探究。

作者:于国敏 单位: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张廷文.公共财政视域下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

[2]邱添.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理论与实践思辨:国际经验与中国政策选择[D].西南财经大学,2012.

第4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打乱该秩序状态的各类事件的应对,以及对事件后果的消除、对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在新西兰被称为“民防”(Civil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DefenseManagement),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共安全管理被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美国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4个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这就是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理论或四个阶段理论。澳大利亚也用四个阶段将紧急事态管理分为预防/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简称为“PPRR”。从具体内容上讲,与美国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西方国家又把四个阶段简称为“PPRR”或“MPRR”。虽然称谓与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不同,但内涵相同,只是管理机构的组织和名称有所区别。

二、中国公共安全现状分析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上天灾人祸频发,大众传媒、电子信息使之仿佛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如2003年的波及全球的风险事件SARS,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2008年以来自然灾害,食品问题频频出现,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并且正视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4)社会安全。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有特色的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是以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政府尚未建立统一的专业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专业化管理,而是沿用“条块”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于是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由于中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中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中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模式改进对策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这些国家在应对公共安全时做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看来都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经验,同时针对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新的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及改进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备的组织机构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管理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决策和沟通的前提。不少发达国家纷纷设置了专门领导、协调公共危机管理的机构,对危机处置的各项事情进行统一安排。本文提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首先,在中央政府一级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性常设机构。其次,在地方设立“人员代替部门”的组织模式,即指在不扩大政府现有编制的前提下,在政府综合性部门中指定专门人员行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可以解决因专门机构设置而带来的机构膨胀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地方政府缺少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专门管理的职能部门的现实。

2.建立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在构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必须定位政府职能的界限,划清政府、社会和公众个人所承担的危机风险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新机制。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本文根据国内外专家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几十年经验积累,以及中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见图1),这一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正如美国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言: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最有效的危机管理是避免危机与灾害的发生。因此,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工作重心更倾向于灾前防范。本文提出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见图2):注重事前的预防;事后的处理和总结;构建发达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在中国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措施中,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能履行效果评价往往是以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为载体来进行。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从以救助为主的管理方式逐渐转化到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对现有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的清理。包括修改法律、进行法律解释、废止法律或某些条文等。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征用制度、行政隔离制度、行政指导制度,以及将“公平补偿”作为目标的行政补偿制度,包括行政主导型的或积极采用市场机制(例如保险方式)的各种救济制度等。

5.建设综合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应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配合行业生产与运行安全建设,开发满足主要行业的综合灾害危机防范所需关键技术,建成若干综合灾害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并形成促进这些典型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体系。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应从总体上注重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应出版一些相关的培训教材,建立各种分类的培训机构,对政府的应急部门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专家库”和“资源库”的建设。

6.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公众公共危机意识。首先要建立危机管理教育机制,要树立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就必须进行教育机制的改善,对公众进行专门的危机管理教育。因此,有必要将危机管理教育纳入先进的教育体制之内,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和案例教学,掌握一定自我保护的方法,通过学习,增强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的能力。其次是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学习。通过积极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公共危机管理人员队伍,为公众树立学习榜样。

五、结论

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个紧迫的研究课题,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免于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此,仍需做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广泛的实践,推动公共安全问题进入政府议程、促使重新评估其行为,改进政府管理缺失的作用。

[摘要]本文研究了中国公共安全问题的现状、管理、预警和对策,在通过广泛调研国内已采取的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并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即灾区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提出了改进区域各级政府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安全管理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模式

参考文献:

[1]夏保成:西方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理论与原则刍议[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1):35~38

[2]NationalCivilDefencePlan,Introduction,Amendment14,May2002,1:MinistryofCivilDefenceandEmergencyManagementGlossary,P4

第5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理念述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3(1).

[2]黄德林,田家华.公共管理学概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9.

[3]张晓峰.浅析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与秩序行政.《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

[4]雷仲敏.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构想[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11.

[5]刘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学习与探索.(5).

第6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论文关键词】公共信息 资源体制 模式

1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与客体

1.1公共信息资源的概念

目前,公共信息资源尚无一个公认的概念,纵观国内外学者及行政机构等对于公共信息资源概念的界定,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狭义的观点认为公共信息资源即是政府信息资源,而另一种更加广义的观点认为公共信息资源的内涵应大于政府信息资源,即包含政府信息资源在内的任何产生并作用于公共领域的信息资源都可视为公共信息资源。

随着社会的 发展 ,仅靠政府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广泛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乃至私人 企业 开始为公众提供信息。显然,单从政府角度来定义公共信息资源是不够全面的。我们认为,公共信息资源是产生于社会领域并能为公众所享用的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信息资源。这里所说的公共物品特性,是指它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

公共信息资源作为一种公共物品,除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点基本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首先,公共信息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工作、 教育 、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方面面,政府十分有必要公开这些信息来满足公众对其的需求。

因此,公共信息资源具有公开性。其次,公共信息涉及社会的 经济 、 政治 、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为社会各项事务提供信息支持,具有十分广泛的适用面。所以公共信息资源具有基础性。再次,公共信息资源还具有公益性特征。公共信息资源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社会组织要免费或者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为公众提供,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1.2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

鉴于人们对于公共信息资源概念的不同界定,对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一部分人仍从政府的角度理解,认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即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但是由于公共信息资源产生主体范围的扩大,数量的急剧增加,显然,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已经不能单纯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来解释。结合公共信息资源所具有的公共物品的特性,文本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理解为:政府或第三部门等生产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组织,为满足公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以及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而对其进行的收集,加工,整理,组织,提供等活动的过程。

1.3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客体

管理作为一项实践活动,必定有它实施管理的一方与接受管理的一方。也就是说必然具备管理活动的主体与客体。很明显,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客体无疑是公共信息资源本身。而我们主要要讨论的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管理活动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不仅仅将公共管理活动等同于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而是将公共管理看成是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由多元主体共同组成的复杂 网络 的治理,是由公共部门、准公共部门及部分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的私人部门共同对公共事务的处理。

政府作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政府在公共信息资源的生产与产生领域中占据着龙头地位。但我们所认同的这项管理活动的主体不再是单一性的,它应包括一切产生公共信息资源的组织或机构等。也就是说,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应由政府、第三部门以及企业这三方共同组成,而在其中,以三者所占比重来区分其主次。

2建立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管理体制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作为一个多方参与的管理活动,其管理体制应当是多元化的,而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政府、第三部门以及企业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第三部f3辅助,企业参与的管理体制十分有利于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

2.1政府主导

政府是公共信息资源的主要来源,政府信息资源是公共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资源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一些 法律 法规条例,医疗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等,都是社会公众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公共信息,对于此类信息的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否有效地管理好政府信息资源,及时地为公众提供所需信息,都是衡量一个政府能力的关键指标,而政府对于其所产生的信息资源进行管理也是责无旁贷的。

政府作为公共信息的主要生产者,势必要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在全社会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总揽全局。政府在其中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专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对全社会的公共信息资源作统一合理的管理、规划和配置。这一机构应当聘用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储和提供等活动。

(2)制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规范社会各个领域对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利用与获取,防止出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浪费、不公开等社会问题,尤其要注重 金融 保险、教育、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问题比较严重的公共领域的管理。

(3)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公共信息资源服务,方便公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查找和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提供与获取要做到规范化,政府设立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作为公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窗口,通过建立信息中心或官方网站等途径,为公众搭建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平台,以便更好地进行信息服务。

2.2第三部门辅助

第三部门,亦称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除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部门(企业)之外的组织或部门。第三部门包括慈善组织、民间社团等,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学校、 医院 、福利院、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 体育 馆等,它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当代社会协调运转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门在其自身的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相关信息,而其作为一种公共组织以及它的非营利性则决定了这些信息是具有公共性质的,其自身所产生这些的可公开、可供公众利用的信息也属公共信息资源范畴。第三部门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资源种类繁多、参差不齐、分布分散,加强第三部门对其自身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也是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完全可以并且有理由加入到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中,帮助政府进行管理。

2.3 企业 参与

科斯的经典 论文 《 经济 学的灯塔》中的研究表明,一向认为必须由政府经营的公共产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经营的。同时,私人部门的一些信息也内在的具有公共信息的性质,例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市场交易信息等都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可见,公共信息资源并不是与企业毫无关系的。

但是,企业毕竟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其对于信息的公开程度是非常小的。有些企业的信息是政府强制规定要求公开的,如食品的原料、配料,药品的成分、副作用等,但涉及企业内部技术等的商业信息则不属于公共信息。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自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产生的一些公共信息,这些公共信息仅是以“副产品”的形式被顺带生产出来,而企业可能也没有多少兴趣来对其进行专门的管理。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这部分信息资源。我们所说的企业参与到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中来,是说企业作为生产公共信息资源的一类主体管理好其自身所产生的公共信息。

3构建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

3.1分散式管理模式

分散式管理是一种微观的管理模式。简言之,就是社会各部门、各机构对自己所生产的公共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保存与提供等活动。就政府而言,各个政府部门、机构在日常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活动中都会产生大量的公共信息,而这种分散式管理就是各部门自行管理其所产生的那一部分信息。

第三部门所涉及的社会组织是十分庞杂的,它们在社会活动中也会生产出繁杂的公共信息,对于这些公共信息,各部门则要配备专人来进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公共信息有时作为一种“副产品”被生产出来,这些信息中的一部分是公众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比如药物的成分与副作用的这一类重要的信息。可见,企业也完全有必要将自己的这一部分信息管理起来。

可见,分散式管理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管理模式。但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在政府的统一规范与监督下,这种相对宽松的管理模式才可以顺利实施。

3.2集中式管理模式

集中式管理是一种宏观的管理模式,在整个社会领域中,主要在政府和第三部门两个领域中完成。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政府设立专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如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个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这一机构除了制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外,最主要的是要对各政府部门中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各政府部门将其所产生出来的公共信息上传到这一集中管理机构,由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加工后,通过官方网站提供给社会公众。

在第三部门中,公共图书馆相对于其他机构而言,在信息的管理上,具有人员、技术、设备、环境等一系列的优势,因此,由各地区的省级图书馆管理第三部门其他组织的公共信息资源是十分适合的。各地区省级图书馆作为第三部门中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导,定期收集、整理、加工第三部门中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这些庞杂的公共信息就不会再另我们感到头疼,同时,对于企业中所产生的那一少部分公共信息也可以由当地的省级图书馆进行集中管理,这样也可以克服企业中的公共信息太过分散而不便管理的难题。各地区图书馆不仅可以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建立查询网站或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等,为公众进行信息服务。

3.3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分散式管理模式与集中式管理模式分别从微观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管理模式是可以多样化的,我们同样也可以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7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1.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并存

我国属于“政府主导型”的国家,政府什么都管,我国管理手段主要靠行政手段,我们这个社会虽然有秩序但是缺少活力。随着现代化进程,社会结构的改变,什么都管的政府已经显示出了很多的坏处,比如:社会需要的增多,政府压力越来越大,感觉已经无法满足这种需要,就会出现许多的失灵。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过程中,如果政府不能搞清楚自己的职能就会出现:一是职能越位,有一些行政部门对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干预的太多了,尤其是文化行政部门,以至于出现都没有自己的发展特色了;二是职能错位,如果没有很好的区分开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政府采取什么都包办的这种形式,导致公共图书馆都没有了自主权了;三是职能缺位,在购书经费、设施建设等这些方面的重视太少了,各级财政部门对其投入特别少,导致服务供给很落后。

2.法制化程度低

在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法制化建设国家立法不完善,无法可依,地方立法很粗疏,成效很不明显。目前,我国缺乏一部关于图书馆专门的法律,这部法律可以使各管理主体的关系很明朗,同时也使机构、职权、责任程序予以法定化。现在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对图书馆地方性法律开始立法,有的地方制定了公共图书馆条例,有的地方制定了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开始立法的行为影响了全国的基调。虽然地方立法有很多好处,但不乏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地方立法不是特别具体,需要更细化,比如对政府在图书馆的职能规定就特别宽泛,就只是概括性的做了规定,并且它强调了政府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过程的唯一主体地位,但是政府具体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过程具体要做什么都没有规定,这样法规的可操作性就很弱,很难执行,更达不到所想要的效果啦。

3.行业管理体系成熟度低、规范性弱、独立性差

目前,在我国,公共图书馆领域的行业组织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所以公共图书馆的作用都发挥不出来,就会导致公共图书馆出现:一成熟度低。目前我国的市场程度还不是很发达,政治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文化传统还很明显,正因为目前我国的这种情形,我国的图书馆协会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还不是很成熟,结构和功能更不完善,现在公共图书馆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来源于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缺乏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和解决行业困境的经验与手段和行业组织的管理的技能。二是规范性弱。行业管理是一种社会管理工作,应用性和专业性很强,行业管理处在刚开始起步阶段,法律法规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基本框架还没有形成,公共图书馆的行业管理还存在很大的法律空白,正因为行业组织的这种弱小,很难承受政府的转移职能。三独立性差。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的创建主要靠政府,基本就是政府主导着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都在管理着行业协会有很厚的官办的色彩;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大部分都是业务主管部门任命的没有足够的管理控制权和独立的人事任免权。

4.法人制度还不是很完善

公共图书馆的法人制度还不是很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共图书馆缺乏独立法人人格。

公共图书馆虽然已经有法人的资格,但是还是由文化行政部门来管理,并且还要执行政府的法令,基本就没有什么自主权,尤其在人事和财务上,都不能自己单独的管理,也不能自己单独的办理相关的业务,因此也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总而言之,公共图书馆不是真正的法人。虽然在我国已经提出了馆长负责制,但是很没有真正的实行馆长负责制,只是流于形式。

5.新型的管理模式遇到体制性障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一步步的建立了总分馆、流动图书馆和图书馆联盟等新型的服务体系,同时也对管理模式也进行了探索,如集中管理模式、分级管理中心馆援助模式、分级投入集中管理模式等。但上面的管理模式过程中都遇到了程度不同的体制性的障碍。之所以出现不同体制性的障碍,都是因为法律上不够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很大问题,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仅不明确,各方的关系也没有搞清楚。如果要想构建好新型的管理模式,不仅要把各方的关系调整好,还要把明确各自的责任,各司其职。

二、针对上述的问题,要采取的措施

1.政府在公共图书馆管理过程的职责

在公共图书馆管理体系过程中中,政府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是公共图书馆管理的核心主体。在公共图书馆管理过程中,政府虽然处于主导地位,但是还应该建立这样一种开放式的管理体系,让全民都参与进来,政府在其中只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好。政府要想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还要建立除政府以外的社会管理主体,使其与政府一起对公共图书馆进行管理,不过政府在其中还是起着主导的作用,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要把政府和社会的职能尽量进行分化,在分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做好以下的转变:

一无限责任转变为有限责任,政府要充分放权给社会,使他们有自主权,并且把给一部分管理职能分下去,可以分给图书馆管理协会;二是“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使政府行政管理权分散,强调服务,使图书馆的资源充分的被利用。三是行政管理转变为公共管理,在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过程中,在政府作出决策时可以向咨询委员会咨询,并且要使全民都来参与公民,可以献计献策,这样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的合理。四是集权行政转变为分权行政,要正确处理各方的关系,比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使政府管理体系更加的灵活;总之,政府要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不要什么都管,充分放权,全民参与。

2.完善图书馆行业协会的管理组织

图书馆行业协会一种由图书馆、图书馆馆员组织,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目的是为了图书馆的利益,并且使图书馆更好的发展。图书馆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很高,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并且它的行业权威性很强,便于更好的发挥作用。图书馆行业协会在管理上很有自己的特点:很专业,并且很贴近基层,便于开展工作,在组织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很容易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及时作出调整,适应性很强。

公共图书馆行业协会组织要想做好,要想这两个方面抓起:一要有社会责任感;二要有行业使命感。

具体如下:维护知识自由和平等,推动全民阅读、行业宣传、图书馆立法推进、制定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职业教育与培训、建立图书馆员专业资格认证制度、行业自律和协调职能、优化组织和服务会员。

3.理事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第8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一)岗位与人员不匹配、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改制后的新机构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对懂业务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量增大,但因为改革中的人事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导致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较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无经验的新人较多、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不足。岗位与人员不匹配直接导致一线工作人员人数少、技术力量薄弱,面对繁重的工作,只能勉强应付被迫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压力甚大,有些人甚至不堪工作重负而选择调离或辞职。总体来说,与市场需求紧密关联的业务骨干人才流失最为严重。因为随着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不断增强,市场对这些专业技能的需求不断加大、也更容易将专业优势转化为市场价值。

(二)人才培养机制不合理,员工技能素质难以提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领导或主管部门只是将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可以调配的劳动要素,具有使用性,而不是将其看作是可以深入开发的资源,导致不少单位不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存在限制员工职业发展、素质能力提升的现象,使员工无法得到价值认同和个人能力提升。二是虽然也意识到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了相应的培养机制制度,但是要么是培养机制制度沿袭旧的办法、不能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而优化,要么是培养机制制度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制定的培养方案、培训内容与工作没有关联性或关联性不强,缺乏针对性与实践性,不能真正提高员工技能素质。

(三)人力资源的竞争激励机制不合理

竞争激励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合理运用,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极大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但从实际情况来讲,改革后的新机构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人员选拔不科学,员工岗位确定、职务晋升等主要由领导层决定,员工没有自,长官意志明显;二是薪酬分配、工作考核、绩效奖惩、职称技术等级评定等缺乏明确标准和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差,人为因素、偶然性因素较多;三是激励手段单一,或不能适应时展和员工实际需要,缺乏针对性,激励作用不大。

二、对策建议

(一)搭建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整体架构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对一省工作具有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关系到全省体制改革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必然牵涉到相关部门职能的重新界定和利益调整,涉及到新旧体制的转换和衔接,为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搭建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整体架构,夯实管理基础。机构编制部门在制定改制后新机构编制方案时应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准确研判形势,紧跟国家导向,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确定改革整体方向;二是组织专业力量充分调研,在吸取其他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具体方案;三是做好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考虑新机构的工作性质、职能和责任范围,制定“三定”方案。

(二)切实做好人力资源岗位与人员匹配

人岗匹配必须做到知岗、知人、动态调整。即首先,应进行工作分析,了解每个岗位的不同职责和任务,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该岗位所需的人才条件、资历和发展前景;其次,在人才选拔或人员晋升中,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从能力素质、职业意识、发展意愿和职业品德等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为每个岗位选配最合适的人才;最后,人岗匹配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不断跟踪匹配状态的发展变化,因为随着科学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岗位对员工能力要求的提高或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原本适合的人岗匹配,将会逐渐不相适应,此时应该根据变化了的人岗条件重新进行匹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过度依赖主观评价,造成人岗不匹配现象,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优势特长,为更好地实现单位职能,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助力。

(三)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员工技能素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社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已体现为人才的竞争。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及技能素质提高,不仅能实行人的要素增值,而且是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单位职能的重要手段。主要方法包括:一是在单位内部实行轮岗交流,使员工对本单位整体工作有个全面的认识,明白自身所从事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价值,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二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学习培训,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涉及面广、行业要求各有不同,近期财政部、商务部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都对由本部门牵头制定的法规进行了修订,要适应形势发展、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三是选派优秀骨干人员参加专门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的深度和精度;四是将服从整体需要与尊重个体发展意愿综合考虑,鼓励员工自行选择需要加强的学习培训,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竞争激励机制

竞争激励机制在促进单位工作效率提高,促进员工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实现本部门本单位长远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必须做到:一是坚持公平原则,在人员选拔、岗位确定和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要“一根尺子量到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增强透明度、可信度和权威性;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的考核制度,增强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三是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实行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并存,结合社会发展和员工需要不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四是尊重员工需求和职业发展意愿,建立具有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考核管理办法,使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单位的整体目标一致。

三、结语

第9篇:公共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旅游;公共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创新

在古代,人们也会选择在闲暇时光或者压力大的状态下对名胜古迹和风水宜人的小镇进行游玩和观赏,宋代的诗人王令就曾经写过“春城儿女纵春游,醉倚层台笑上楼”的诗句,来描述春游时候大家争先恐后的场面,因此,旅游在古代就有着悠久的历史。到了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更是成为现代人休闲的第一选择。在旅游中,人们可以增加自身的见识,提高思想上的境界,通过感受名胜古迹来与古人进行跨时空的对话,也可以排解自己生活中的压力,将自己融入到大自然中。正因为现在人们对于旅游的需求,导致现在市场中出现了大量的旅游企业和小旅行社,造成了市场上的良莠不齐,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对旅游中的公共管理体制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创新旅游管理机制。

1旅游的分类

(1)地理位置上的分类。在旅游中,人们有着不同的目的地,有些人旅游只是在家乡附近出行,有些人喜欢出国旅游,所以按地理位置划分为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国际旅游又分为入境和出境旅游,入境是指其他国家的公民到我国来进行旅游,出境则是指我国公民到他国进行旅游,二者都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手续的办理。(2)按照旅游目的的分类。许多人对于旅游的目的是不同的,因此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首先,是纯粹的休闲娱乐,这类旅游的目的地主要是一些娱乐和度假观光场所。另外还有一种是生态旅游,为了增强自己的体力,这种旅游方式一般都选择强度较大的旅游基地。

(3)按照人数进行分类。一般现在的旅游形式有团队游、自驾游、散客游、互助游等多种形式,通过人数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分类,有些喜欢独自出行的一般都是自己完成旅游的一切事务,另外,也有选择跟随旅游社进行旅游,都是由企业完成对酒店和地点的选择,游客只需要跟着团队就能完成的旅游模式。

2旅游公共管理体制的现状

(1)管理内容不够全面。对于现阶段我国的旅游公共管理体制来说,存在着的主要矛盾就是管理内容形式的单一,过于注重在游客旅游形式上的管理,旅游局相关部门在进行有关规定的实施中,总是忽略游客在旅游中的切实感受。旅游管理部门对于当地景区的管理总是在传输其历史人文因素,忽略了游客对于旅游景区吃住行的要求,没有做到面面俱到的从游客角度出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发展一些当地美食和特色。但同时,也有一些景区太注重于对于物质方面的追求,忽略了游客精神世界的满足感,这种情况的出现都说明了现代景区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管理内容过于失调。例如,对于正定县来说,相关旅游部门过度的把焦点放在对景区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上,没有将景区与当地文化元素相结合起来,实现文化的交融,从而对游客产生更大的吸引,提高当地文旅融合产业发展。

(2)政策实施力度不强。对于现在的旅游行业来说,管理机制仍然不到位,实施政策的手段不足,导致在景区的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旅游业是现阶段我国的重要发展项目之一,但是实际上,大多旅游部门在我国的成立时间仅20年左右,这就导致了旅游制度的不完善,旅游业在操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很多,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与企业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些甚至为了经济收益私下里违背了旅游市场的规定,从中牟取利益,虽然我国旅游部门在此问题上一直在加大保障力度,但是现阶段,这种事情仍是屡见不鲜,需要有关部门寻求新的治理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

(3)对市场的监控不足。随着人们对于旅游爱好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旅游公司出现在旅游市场中,这些或大或小的公司导致了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由于求大于需,所以有些商家就会在市场上通过各种违法活动造成了现在市场的不良竞争。相关旅游部门对于市场的监控上并没有做到实时到位,导致许多企业可以有机可乘,从而引起了旅游市场的混乱,对于行业和游客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

3旅游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措施

(1)多方面发展旅游管理内容。在当地文旅局对于景区的管理和宣传上,应该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对于景区来说,应该从景区的历史背景、当地文化、景区风貌、地理环境、娱乐设施和美食等多个方面进行多元化的管理。分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工作,把控好各个环节上的调度,提高景区对于游客的吸引程度。

(2)加强部门的管理政策。相关旅游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制度的完善,做到权利的集中管理,必要时可以借助政府部门的帮助来完成各个企业之间的协调模式,由文化旅游部进行统一式管理,做好宏观调控,对于各个地方的文旅局也要做到发展方向统一,为旅游行业的共同进步做出努力。

(3)提高对旅游市场的行政管理。对于现在市场中旅游企业良莠不齐的状况,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旅游社的管控权利。在旅游社的相关证件办理上做到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批准,对旅游社进行实地调查,加强办理过程中的严谨性和保密性。设立多个监督部门,对各个旅游社进行实施监控,也可以成立旅游反馈部门,接收游客的反馈信息,如果发现有虚假旅游情况的发生,要对该旅游社进行全面调查,明确其中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就要对其进行执业执照的吊销,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这种形式来提高旅游局对于旅游市场的把控能力,建立良好和谐的旅游市场,为人们的旅游出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