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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精选(九篇)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

第1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 体制改革

社会的组成分为政府、社会和市场,三个部分共同组成了现代社会的整体。这三个部分分别由各自的行政机制、社会机制、市场机制的共同运转才推动了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里要强调的是国家公共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国家职能的重要体现。在整个社会管理体制当中,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公共事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承载者,它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分配,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及文化生活质量。社会公共事业是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需要的产物,公共事业的目标和本质是以满足社会公众需要为目标,通过间接或直接的方式为公众的社会生活提供经济或者物质条件,并且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社会活动。因此,要使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取得一定意义上的改革,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中的人力资源改革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公共事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居于中下水平,公共事业的业务效益令人堪忧,解决问题能力低下,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选拔机制不合理

我国大小公共事业数量惊人,比较专业的公共事业人才配备比较合理,但大部分单位的人员普遍学历低下,对与自己职位的认识和学习管理能力不言自明,更不用说业务了。就拿一项对某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的人员调查来说吧,学习工商管理专业大专文凭以上的不到真个部门人员的3%,但是许多正规工商专业的学生却怎么也进不到工商系统工作,这样的原因就是进入这样的系统必须有很硬的社会背景,没有背景,即使北大毕业的,也和这样的国家部门无缘。因此,公共事业人才选拔的不合理甚至人才选拔的扭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事业整体的水平。

2、人才的开发培养机制不完善

公共事业人才选拔不合理是一个原因,但对与人才开发和培养也存在缺陷。一旦公共事业有新的人员进入时,单位安排的职位和实习岗位和个人的专业、要求、最终目标不协调甚至存在极大的偏差,所以人才自身的专业知识根本得不到应用的空间。例如,许多单位都有员工的外出培训计划,可实际上外出培养实际就是旅游,培训的目的就放空了,预期的培养目标根本就达不到。因此,人才开发培养和机制是背离的,不能有任何效果。

3、人才激励机制空乏其身

现在多数的公共事业都有人才激励机制,但没有人才淘汰机制,专业知识和道德素养低下的人进入这样的部门,终身任用,不用淘汰。这样一来整个部门的人员素质只能是走下坡路,更不用说业务和工作的质量了。因此,公共事业一定要在部门内部制定机理机制和淘汰机制,真正的要体现出按劳分配原则,才能增强竞争,如果没有竞争,公共事业哪里来的进步呢?

二、公共事业体制观众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及人员培训的对策

以上简单叙述了现在公共事业人才资源管理的现状,要提高公共事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应该以科学的管理为依据,从现有管理体制的弊端出发,创造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走一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子,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正道。具体应该从以下着手:

1、改革人才选拔机制,竞争上岗、优胜劣汰

人才选拔要给于单位人事负责更多的自,根据单位自身建设特点选拔人才,基层人员选拔,要根据专业特点选取,这样才能建立完善的选拔标准。个人能力和自身的业务素质通过考试,竞争上岗,采用优胜劣汰法则,实行聘任制。同时要定期的对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要听取群众意见。公共事业干部选拔一定要体现公平机制,实行编制管理。对与高素质和专业擅长的人才,编制管理能稳定人才,创造更高的价值,对单位的发展能起到关键作用。但很多公共事业的管理却没有这样的机制,不重视重点人才的利用,这是个弊端,单位真正有困难时候,机制不健全,会在很大程度上流失关键人才。

2、合理化的薪酬分配制度是关键

公共事业的薪酬计算仍然是按职称、职务高低、学历、工龄长短来计算工资的,一个人的职称、职务、工龄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个人的工程潜能,可实际的劳动成果往往是和这些不协调甚至是相反的。因此薪酬的分配很大程度上是不公平的,所以薪酬的分配制度因该重新考虑哪些有才能,能真正为单位做事的人才,对那些学历低资历浅的人员,应该在工作积极性上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在工作效率上制定适合他们的薪酬标准。

3、公共事业建立激励制度

公共事业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空置的,所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本调动不起来,工作效率低下也就很正常了。所以公共事业实行工作激励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实行激励政策能够积极引导员工的工作方向,对自身的提高也有很大的帮助,同事对单位的业务也能有效的提高,激励制度要把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才能提到更明显的效果。公共事业要吧激励制度和自身单位文化结合提来,寻求一套完整的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激励手段,充分考虑单位人员间的各种差异,根据差异来实现激励制度。行政公共事业要把激励机制中的激励方法和手段相结合,灵活的运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4、公共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培训

公共事业对人员的培养主要有新近员工培训、管理人员培训以及技术人员培训。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应该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公共事业内部的管理模式一样,不断的提炼新的想法,调整旧观念,保证新员工的思想和单位的方向一致,在单位内部的培训中贯穿公共事业的文化性,是工作人员能从思想上统一起来,能起到有利于单位发展、团结的大好局面。

总结,公共事业体制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相比是有着性质上的区别的,公共事业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国家的形象象征。所以行政公共事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下面就具体分析我国公共事业认字资源管理的现状及对策。以上只是对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现状作简单探讨并给予简单对策,不足之处见谅,愿这些对策能解决一点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改变我过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第2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成都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1)

[摘要]公共事业是现代化城市存续和发展的基础性行业,为人民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公共设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先导性和全局性影响。本文分析了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典型问题,并针对公共事业的管理提出了几点改革建议,希望为我国公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

关键词 ]公共事业;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公共事业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大对公共事业管理的重视程度,公共事业获得了极大发展, 但同时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公共事业的发展要求会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提升公共事业的管理水平。

1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公共事业各个领域的建设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集中供热面积从1990年的2.1亿m2增加到了2014年的57.2亿m2;天然气供应量从1990年的64.2亿m3增加到2014年的1761.3m3。公共事业的投资增长迅速,投资渠道来源更加广泛,经济效益与服务质量也在稳步提升。

2我国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2.1缺乏改革的观念和意识

公共事业企业普遍缺乏改革的观念和意识,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还没有意识到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存在畏难情绪,很难主动地参与到改革中。公共事业企业普遍具有自然垄断型,加上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出台的一些限制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措施,造成公共事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对政策的依耐性强,对市场的敏感性差,危机意识淡薄。

2.2体制落后、忽视市场调控能力

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已经习惯了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体系和体制,形成了一套僵化的观念。例如:“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事业”作为上层建筑,不属于生产活动,自然也不需要创造价值;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属于社会公益性质或者福利性质,不应该按照市场化和商品化模式来管理。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公共事业没有形成与经济活动良好的内在联系,忽视市场调控能力,妨碍了公共事业的市场化发展,从而导致很长一段时期内公共事业发展速度缓慢,进而影响到其它相关“非事业”产业的成长速度。此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事业资源配置目标模糊,各个事业单位和部门出于利益考虑,相互封闭、不通有无,造成了许多质量无法保证的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的公共事业资源。这些传统观念在今天依然发挥着重要影响,成为阻碍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因素。

2.3建设资金缺乏、公共事业发展缓慢

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量建设资金的支持,例如公交场站的建设、公交车辆的采购,供水和燃气工程的管网建设以及维护等。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事业的投资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缺口比较大。此外,公共事业企业大多数利润单薄,亏损经营,企业自由建设资金缺乏,进一步制约了公共事业的建设活动,导致公共事业发展缓慢。进一步拓宽公共事业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是解决公共事业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

2.4公共事业管理过于行政化

我国事业单位充当着公共事业组织的角色,大多数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政事不分、党政不分、企事部分,政、企、事一家,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行政化。政府的运作模式和行为方式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业单位的行动方向,事业单位形成了“官本位”和“论资排辈”的行为准则。许多事业单位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基本照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之间的责任和权利界限划分模糊,职责重叠。公共事业运营主要由政府包办和掌控,其业务开展遵循的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政令而不是市场需求。这些现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事业的发展方向是背道而驰的。

3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革新管理观念和意识

管理观念和意识决定了管理思维,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改革管理观念和意识:树立人本观念,摒弃物本观念;树立“服务”理念,摒弃“命令”理念;树立动态管理理念。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观念,转变现有发展模式,以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最终建设目标。通过合理布局城市电网、水网、气网和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布局,以满足现代市政对公共事业的延伸需求。

3.2积极建设公共事业管理市场化机制

除了极少数关乎国民经济命脉的必须由政府垄断经营的公共事业外,大多数公共事业领域都应该积极构建市场化竞争机制,引进各类经济组织,形成良性竞争环境,造成多元化发展格局。竞争既能够推动公共事业的良性发展,也能够促进管理机制的变革和管理水平的不断升级。政府可以改革经营权和产权等制度,逐步确立特许经营制度,将特许经营制度和市场化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3.3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建设资金的缺乏是阻碍公共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是无法填补公共事业建设资金缺口的,因此必须对现有投资融资体制进行改革,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首先要正确处理公共事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公共事业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回报率低,政府应该加大公共事业的管理和建设投入力度,做好公共事业的综合评估。其次根据公共事业行业的具体分类和性质对投资融资体制进行改革,依据市场花程度和行业特点确定科学合理的投资融资体制。最后重新评估政府在投资中的角色。政府应该发挥引导人作用,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建设资金。

3.4转变政府职能,打破行政垄断

公共事业的非市场特性和垄断是导致公共事业部门效率底下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引入公共事业管理市场化机制的同时,还应该打破行政垄断,转变政府职能。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调控,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的竞争环境,管理好经营秩序,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政府部门还应该优化公共事业项目的审批程序,降低社会资金进入公共事业领域的门槛,规范行业管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做好公共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公共服务和产品价格制定的监督和调控。

4结 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共事业的发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一项艰巨任务。必须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现有运行机制的研究,合理安排,科学统筹,不断提高公共事业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赵立波.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转型初论[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06).

第3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基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条件下,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进行简要分析,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政府公共事业管理

当前社会发展条件下,尽管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但的主体成分多元化,行为方式过于激烈,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进行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因此,给予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条件下,加大力度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现状

纵观我国的发生,有的是由于某地官民利益冲突、矛后激化,而地方政府的处理方式与结果超出了利益关系人的容忍界限,而“使特定的其他人去做特定的事”,诸如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地,暴力械斗等行为。与此同时,这些事件在当地引发社会共鸣,从而存在着使社会大面积发生的潜在危机。相关学者认为,我国的可分为六类“,农民维权约占35%,工人维权约占30%,市民维权约占15%,社会纠纷占10%,社会骚乱占5%,有组织犯罪占5%”,维权抗争型事件占我国发生的80%以上。国务院参事指出,中国99%以上都是由于百姓利益受侵害引起的。除去有组织的犯罪,的爆发大多是因为民众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民生政治参与渠道不畅致使社会公平缺失,在民众与政府缺乏互信的基础上,由于政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而引发的一种“无序”和“失范”的利益表达。

2我国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

一般而论,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是由一连串小事件逐渐发展而来,但由于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相当的不可预见性,事物原有的发展格局突然被打乱,使人们既得到利益丧失或可能丧失,而且超出了正常社会秩序和人们的心理惯性的运行,因而具有相当程度的突发性。从公共管理角度看,一旦把一项突发事件认定为危机事件,就意味着必须从正常的公共管理进入危机管理,快速做出危机决策,并克服由于时限和严重缺乏训练有素的人员、物资所导致的各种问题而促进决策目标的实现。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具有高度破坏性,导致资金、资产的流逝,甚至人员伤亡。人们很难准确判断危机是否会发生、何时发生,而只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规律做出预测。当危机发生时,新事物、新情况正在孕育或变化之中,而且导致危机事件的诱因又是比较复杂的,人们很难预测它的概率,经常会发生预测错误,这就导致危机事态的高度不确定性。

3基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

3.1结合政府公共管理事业的市场化趋势,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构建高效化的管理机制。应建立管理控制指挥中心,管理控制指挥中心的职能是对的潜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处理的应对策略和处理步骤。当爆发后,指挥中心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和指示,统一指挥和部署对的处理,迅速、有效地调配各方资源。同时,要健全管理中的信息沟通机制,良好的信息沟通在有效应对和解决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缓和与化解矛盾冲突的核心。它可以防止信息误传失真,避免不真实的小道消息传播产生谣言;可以及时处理矛盾隐患潜伏期的信息,准确分析爆发的概率,并对爆发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有效的信息沟通,能使各方力量达成共识,形成共同解决的系统,共同应对,从而实现在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3.2构建科学化的危机意识培养机制。在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通过教育来提高社会群体的责任意识,加强社会群体应对危机的自觉性与紧迫感,在对危机进行高度辨识的基础上,充分认知到灾难给社会所带来的伤害,从而鼓励社会公众对自救和互救知识进行合理的掌握,在明确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原因和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其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群体以科学来战胜,进而对公共危机进行有效的缓解,促进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效率的提升。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社会群体应对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的培养,促使群体在应对群众性公共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临危不乱,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3.3加强监管力度,完善预警机制。在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满足时展要求的预警机制,并结合社会发展实际进行不断完善。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当对的预警系统进行规范,并设置专门的预警部门,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确保在发生之前,做到早排查、早处理,切实提高政府公共释压管理效果,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建立应急系统,实现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危机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及敏感问题处理机制等有机结合,通过各项环节之间的协调,实现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综合治理,从而将其风险降到最低。一旦发生,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积极启动应急预案,相关管理部门成立应急指挥中心,以专家意见为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对群体性危机事件进行控制,并做好后期善后处理工作,从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行。

3.4积极改进政府的决策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果。就宏观层面来看,的处理和应对,给政府公共管理事业提出了比较严格的新要求,需要政府在有限的时间条件下,结合人力物力资源等约束条件,来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安排和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从而促进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缓解。那么这就要求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充分做好决策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建立并健全决策管理机制,并对的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健全,对中的多元化信息进行合理的掌握,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确保政府公共管理决策的正当性和科学性,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对中的矛盾冲突进行缓和和化解,对进行平息,进一步提升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决策水平,促进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决策机制的形成,推进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果的提升。也就是说,政府决策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管理系统的健全,能够有效的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的执行提供可靠的目标导向,将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的偏差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推进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率的提升。就总体情况来看,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运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那么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在对其危害进行科学化分析和衡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能够切实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效率,最大程度上降低危机风险所对社会所带来的伤害,进而推进社会的科学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周萌.非政府组织在治理中的功能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4(11).

[2]毕明.中的舆论引导与控制———“英国骚乱”的启示[J].宁夏党校学报,2014(4).

第4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258-0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中国是个舶来品,它缘起于西方国家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1998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正式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随后,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于1999年在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试点开办,自2000年向全国推广,至今已有近12年的时间。这期间,开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数量持续增加,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招生人数和毕业生数也不断增长。截至目前,开设该专业的本科院校已高达400多所。有人甚至把如此快的增长速度称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奇观”。但随着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的迅猛发展,招生规模和人数的不断增加,该专业毕业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该专业却陷入了学生“就业”的困境。有人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的困境称之为“出口不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就业出口问题直接影响到该专业的社会声誉和可持续发展,而就业问题解决的根本思路是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本文在剖析就业难问题是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的基础上,以职业化改革的视角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

一、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面临的就业难问题

(一) 就业难,且对口就业更难

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难问题有双重表现:一方面是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是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对口就业更难。就业难意味着该专业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很难;而对口就业更难则意味着该专业学生毕业后找到与本专业适合的工作岗位就更难。根据教育部有关统计数据,中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就业率较低,2004—2010年,该专业总体就业率在75%左右(表1),而其他管理类专业如管理科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等就业率都在B+(大于或等于85%)以上。根据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规定,公共事业

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由于缺少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直接对应的岗位和部门,真正能到公共事业部门工作的毕业生非常少。大多数学生只能通过考取研究生的方法来寻求更好的就业出路。由于就业部门和岗位少,就业渠道狭窄,导致该专业真正能够从事与自身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的毕业生人数极少,从而进公司企业工作的毕业生逐年增加。

(二)专业认知度低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一个舶来品,其社会专业认知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作为从西方引进的事物,人们对其赖以形成和发展的背景了解得较少;二是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作为一个新兴专业,社会对它的认识和了解还很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专业其研究的内容是什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社会上哪些行业相联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能干什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优势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困扰目前该专业发展的核心,普遍地,社会、企业乃至很多高校对这些问题都没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甚至就连本专业的高校教师及其科研工作者对此类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看法,认识分歧很大。

(三)与社会实际需要脱节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与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相脱节表现在:第一,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与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相互脱节;第二,在完成大学学习任务后,毕业生的知识结构与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课程设置上,当前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大多数学生在经历长时间的学习后感觉自己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不会,可谓“样样通,样样都不通”。课程设置上多数专业课内容庞杂而不精,这使得学生毕业时的知识结构与社会需求脱离较大,给招聘单位和人员一种“杂而不精”的错觉。

二、解困分析:职业化缺口

上述分析表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就业出口问题已不容忽视。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就业困境?我们认为造成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化模式以及毕业生就业的外部职业环境还远没有形成,这导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职业化缺口很大。一方面是不断快速增长的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数目、招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另一方面则是中国缺乏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职业化人才的教学体系以及吸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的职业环境。这具体表现在许多方面。

第一,目前中国招收研究生的专业没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此相近的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甚至报考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相差较远的其他专业的研究生,这挫伤了该专业学生本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身并不招收硕士研究生,因此学生只能考取管理类其他专业的研究生或直接跨专业考研,这也给考研学生增加了很多困难。

第二,根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目标以及国外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实践及经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和政府部门以及公共组织管理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考取公务员应是该专业学生的重要就业出路和对接就业方向。但在中国目前公务员招录统一考试中,没有反映公共管理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考取公务员没有任何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相反反而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公务员岗位少之又少。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化改革

(一)建立健全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职业化人才培养体系

从高等学校来说,要建立健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职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从培养公共事业管理的纯学术型、纯理论型人才逐渐向职业实用性人才转变,以适应社会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生人才的新要求。

第一,这要求对现有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增加包括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职业性内容和职业性技能的课程所占比例,在教学内容上和学制改革上,向职业教育倾斜,凸显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的明显职业倾向性。

第二,让职业界人士参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和教学活动。在具体制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以及课程教学内容时,吸收职业界代表人士参与高校课程体系的设计,派代表参加具体课程计划的制订,派实际工作者参加课程教学活动。

第三,将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引入课堂。要求各大学从新生入学开始,就将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引入课堂,克服纯粹理论教学的传统做法。同时,教学内容上增加实践技能型教学的比重,为就业打好基础。

第四,改革学时和学制。要求各高校规定在总学时上不能低于一定数量小时的职业和技术就业课时。在学制上,尝试把学年制教学改为学段式教学,将一学年分为三个学段。每个学段都结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一些职业性课程。

第五,加强校企合作。采取学校与企业在教学、管理、实习等各个环节上紧密合作的方式,培养企业需要的公共事业管理实用人才。

第六,注重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实践和实习能力培养锻炼。在录取新生时,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应有一定时间量的社会实习经历,使大学生在工作之后减少岗前培训环节,具有初步实用的专业能力。

第七,建立校企伙伴关系。促进工商企业直接参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加强高等院校与企业雇主之间的伙伴关系,培养出具有专业技术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富有企业创业精神的大学毕业生。

第八,构建双向参与机制。注重“双向参与机制的建立”,即高等学校参与社会,为社会服务,同时,社会参与高等院校的办学与管理和高技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其结果是促使了高等院校与工商企业的紧密融合。

(二)构建职业化人才就业体系

在高校进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同时,要建立起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大学生职业化就业体系。

第一,国家要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大学生就业。这些法律体系包括“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双向选择与就业市场”、“就业指导与服务”、“违反协议的处罚”等项内容。

第二,实现职业化人才准入制度。借鉴国外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相关经验,建立起中国政策分析师、计划评估师职业制度。具体在包括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开始实行政策分析师和计划评估师制度,并赋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优先进入这些职业领域的权利。

第5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关键词 公共事业 财政制度 财政政策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管理,建立现代公共事业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已成为我国公共管理领域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其中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政策环境,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一、公共事业制度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民办非企业组织迅速发展,社会团体空前活跃,传统体制下财政独家供给资金、政府垄断社会事业的局面已经打破,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政府财政关系方面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事业资金供给初步实现了多元化。事业单位除接受财政拨款外,还有为社会提供教育、科技、医疗等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收入、从事各种商业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以及社会捐赠收入等等。二是公共事业投资主体由政府一统天下转向以政府为主、多方投资并举的格局。近年来,民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机构迅速发展,既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需求多样化的需要, 又减轻了政府财政的负担。三是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了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包括对向企业转制的科技型事业单位给予减免税,对向社会公益事业机构捐赠的组织和个人在所得税前按比例或全额扣除等等。四是改革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事业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97年1月1日起实行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与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行业财务管理规章。

但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共服务的迫切需要相比,我国现代公共事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在公共事业机构与政府财政的关系领域,突出的问题有:

1 事业单位对政府财政资金依赖程度高,财政负担沉重。目前政府财政仍承担着国家公共事业资金供给的主要任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仍占较大比重,民间投资还处在补充地位。

2 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超越了公共财政职能。目前对事业单位的资金供给仍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体制下的基本格局,政府财政仍然承担着相当部分应由企业、个人通过市场提供的私人物品,如非义务教育、非公共卫生支出、开发性科技费用、新闻出版等等,对提供准公共物品的公共事业服务也存在包揽过多的问题。而应由政府保证资金供给的公共物品服务,如义务教育支出等等,面临着诸多问题,成为诱发乱收费的重要原因。

3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务监管需要加强。建国后,我国对事业单位资金的供给方式,主要采取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拔款管理方式。全额拨款单位收支都纳入政府预算统一安排,差额预算管理包括定向补助、定额补助、差额补助或上解等形式,1996年以后主要实行差额管理。上述资金供给方式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在建国初期各项社会事业百废待兴的条件下,对科教文卫等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这种资金供给方式的弊端日益显露。如资金供应缺乏竞争机制,容易形成等、靠、要的思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监督乏力,浪费、截留、挪用等现象较普遍;未能有效地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等等。根据建立现代公共事业组织的需要,结合目前我国编制部门预算,需要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公共事业单位资金供给方式,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以促进公共事业发展。

4 建立现代公共事业制度所需要的配套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完善。现代公共事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还需要相关财政政策的支持。

第一,对公共事业组织本身的税收减免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法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业机构的减免税政策,但从现行税收制度分析,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有:(1)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的界定,与对上述单位普遍开征企业所得税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协调。(2)现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法人制度不完善,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发挥应有效果。(3)有的税收政策还不够详细、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第二,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向公共事业机构捐赠的税收政策。从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看,我国对捐赠的税收优惠比较宽泛,有利于鼓励向社会公益机构捐赠,促进各项公共事业发展,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1)没有区分公益性和互惠性公共事业机构。根据国际税法惯例,对互惠性公共事业机构的捐赠不应给予税收优惠。(2)对可接受捐赠的机构没有具体界定,难以区分其营利性与非营利性。(3)对部分机构捐赠给予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优惠不一定有利于鼓励经常性捐赠,也不利于体现对各类公共事业机构的公平待遇。

第三,公共事业服务的公共定价问题。随着对一部分公共事业服务实行市场化、民营化改革,公共服务的定价难度大大增加,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更加复杂。政府不仅要根据公共服务需求、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制定政府的公共定价政策,而且还要明确公共定价的程序、方式、监管等制度和措施,在这一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5 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财政政策措施,加快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但改革任务仍十分繁重。突出的矛盾有:(1)政事不分、行政化管理的基本格局没有突破。事业单位对政府依赖性强,有关业务活动仍受政府直接干预。(2)事企不分,其行为与公共事业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不完全吻合。一些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土地以及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从事经营性活动,收益除部分用于事业发展外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有些单位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且屡禁不止;有的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活动界限不清,等等。(3)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公共服务效率低下。有的教学、科研机构在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国有企业、党政机构的分流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状况。

二、构建现代公共事业制度的财政政策体系

根据公共财政与公共事业组织的内在联系,结合我国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的发展现状,以及与政府财政的关系,构建中国现代公共事业制度的财政政策体系主要体现在:

(一)以公共需要为准则,重新界定公共事业类别,建立法定分类体系,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

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是否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为依据建立起来的事业单位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逐步废除这一制度。其出路是以公共财政理论为指导, 对现行事业单位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公共事业组织。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政府等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服务包括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主要由政府直接供给,如国防、法律制度等等,而准公共物品则主要通过设立或资助公共事业机构来提供。公共事业组织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分类:

第一,按公共事业组织提供服务的性质,可划分为公益性公共事业组织、准公益性公共事业组织和承担一定行业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组织。公益性公共事业组织提供的服务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是纯公共物品服务,如公共图书馆等;准公益公共事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既具有一般私人物品的特点,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如高等院校等;而承担一定行业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组织,是接受政府委托,在提供公共物品服务的同时又承担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组织。这种划分的实际意义,首先,明确公共事业组织、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边界,对现行事业单位体制重新进行分解和归类。应由政府承担责任的,由财政供给资金;而属于企业性质的,逐步推向市场。其次,明确政府财政的职责范围。公益性公共事业组织原则上由政府举办,由财政保障其资金需要,同时也鼓励民间机构兴办此类组织,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而准公益性公共事业组织,政府根据政策需要和财力可能,只承担部分资金供给任务;对承担一定行业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组织则严格控制,谁委托就由谁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按公共事业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参照联合国的标准和一些国际学者的分类,结合我国国情,可将公共事业组织分为公共教育事业组织、公共科技事业组织、公共卫生事业组织、公共文化事业组织、环境保护事业组织、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组织、宗教活动组织、商会和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公共事业组织等等。

第三,按法人性质,可将公共事业组织分为社团法人和公共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包括公益性社团法人和互助性社团法人;公共企业法人可分为纯政策性公共企业和以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为主的公共企业。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凡享受政府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的公共事业机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以保障有关优惠政策真正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述公共事业组织的业务性质和法人制度为主要标准,建立我国科学合理的现代公共事业组织分类体系,为政府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二)改革财政资金的供给方式,推动公共事业组织健康成长。

公共事业机构提供的服务,有的不能进入市场交换,不能以货币方式体现其的价值;有的只能部分进入市场,但其收费与成本支出之间是不对称的。公共资金的供给方式要保证事业组织发展的资金需要,努力调动其积极性,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服务。

1 建立竞争性拨款机制。某些公共事业发展资金不一定直接拨付给具体单位,可采用项目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使用机构,如国家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投资等等。通过竞争性拨款机制,引导公共事业机构努力实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目标,严格遵守公共财政制度,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

2 建立公共事业财政补贴制度。对提供准公共物品的事业机构,不一定全由政府举办,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兴办的这类机构,经审核凡符合政府所制定的公共事业组织标准者,政府可给予一定补助,既支持有关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又不形成财政拖累。公共事业财政补贴制度的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目前公共事业组织主要依靠政府举办、国家财政负担沉重、效率不高的状况,在各类公共事业组织中引入竞争机制,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公共服务。

3 建立激励性财政资金供给制度。对一些纯公益性的公共事业机构,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可主要根据其为社会提供的业务量,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如参观人数、读者满意度、污染指数等,确定财政资金供给量,以调动公共事业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即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公共事业组织定员、定额的核定,以及定员、定额的调整,要科学地反映各类公共事业组织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体现与社会公共需要的均衡,政府保证其所需要的公共资金,从而激励公共事业组织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在资金供给制度安排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尽快建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组织的业绩评价体系,比较准确地反映其公共服务的效果,以决定政府财政供给的规模与结构。

4 强化公共事业组织零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方式的灵活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公共事业服务需求的规模、结构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有些公共服务需求增加了,就需要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而有的公共服务需求缩小了,就不需要维持原有的支出规模。因此,要通过公共事业组织零基预算管理,每年审查有关公共事业组织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在此基础上编制预算、供给资金,及时调整公共事业组织支出的规模与结构,既保证社会公共需要,又减少公共事业组织对财政资金的过度依赖。

(三)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公共事业组织成长环境

1 对公共事业组织的税收减免政策。在公共事业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1)实行公共事业机构免税资格核准制度。即公共事业机构是否具有免税资格,要由税务机关核准。从国外的公共事业机构的情况看,有自动具有免税资格和税务机关核准其资格两种情况,自动具有免税资格一般指公共事业机构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即具有免税资格。我国目前还处在体制转轨时期,实行税务机关核准制度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2)坚持免税公共事业机构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只有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事业机构,才能给予减免税收优惠,公共事业机构来自与公益事业无关的收入要依法纳税。在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际上存在营利与非营利活动并存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以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为标准,才能正确界定是否给予减免税。(3)要求免税的公共事业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的公共事业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就能保证免税收入用于其宗旨所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其财产为法人占有,机构终止或解散时财产归政府所有或转移到其他公共事业机构,防止免税收入形成的资产落入私人手中。(4)根据我国公共事业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情况,对现行税制中有关公共事业机构减免税的政策进行调整修改,使之更加详细、清晰,即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又防范产生税收漏洞。

2 鼓励社会捐赠的税收政策。对向公共事业机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规范:(1)明确对互惠性公共事业机构的捐赠不予减免税,只对公益性公共事业机构的捐赠减免税,以保证各项捐赠为公众利益服务。(2)对捐赠给予减免税优惠的公共事业机构进行具体界定,要求接受捐赠的公共事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和免税资格,具有公益性的特征、范围等。(3)对公共事业机构捐赠实行限额扣除,适当提高扣除标准,如按应纳税额的10%或应纳税所得额的50%扣除。

3 完善公共事业服务定价的政策体系。各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事业机构,在向城乡居民提供服务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以补偿其成本支出。由于其非营利性和接受了政府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收费标准即公共服务定价必须受到政府管制。凡接受了政府财政资金、社会捐赠的公共事业服务定价,由各级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其要点包括:(1)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公共事业服务定价政策决策程序中,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机制,如举行价格听证会、公示、投诉等,充分反映公众意见,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服务质量。(2)成本补偿。即收费加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可补偿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消耗。在政府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有些服务可免费或低于成本收费。(3)激励原则。在不违反非营利性宗旨、不损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公共事业服务定价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公共事业机构及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公共事业发展。

(四)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事业单位制度改革进程,构建中国现代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第6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体系紊乱,缺少系统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多所高校虽然开办该专业时间不长,但大都建立了完整、系统的理论教学体系,从设立组织机构、设计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到教材建设、教学制度建立与完善、质量评估体系构建与实施,从专业、学科、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到教研、教改和科研项目,相关院校均做了大量工作进行探索和创新,成绩显著、效果突出。同理论教学相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无论是软环境还是硬条件的差距都还很大,更无法同其他如工商管理、师范类专业相提并论。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实验中心、实践基地、经费支持、平台建设等硬件建设滞后;二是制度、规章残缺不全或流于形式,软件建设没有跟进;三是已有资源整合度差,缺少有效统筹和整合,效率较低。

考核评价失范,缺乏科学性。实践教学的评介体系包括评介的依据、目标、原则、方法、标准、实施、监督、反馈和采用等多方面内容。综合多所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突出问题表现在:实践项目的能力、技能和素质等目标要求不具体,教学活动缺少可靠的理论依据,评价方法欠科学、操作性不强致使评价结果信度和效度受到质疑,重目标轻过程、监督失控,评价结果不反馈或反馈不即时,等等。

原因分析

(一)跨越多学科的专业特点导致实践教学难度大。一般认为,公共事业管理起源于威尔逊将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和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运用到政府管理中。因深陷政府规模扩张、机构臃肿、财政赤字加剧、行政效率低下等困境,20世纪80年代开始,英、加、美、澳、新等西方国家掀起了以私有化、市场化、社会化、地方化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与此同时,我国的改革开放也把变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实现公共事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上了议事日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引进和创办起来的。该专业把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卫、环保、社保等公共事业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作为其培养目标,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受到一般管理方法、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还要兼顾人文、自然科学、文理工交叉边缘学科的学习,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可见,跨越多学科既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显著特征之一,又是实践教学难度较大的原因之一。

(二)专业快速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推进较慢的矛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政治经济生态原本是西方议会民主制和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其理论与实践的价值取向以效率为主,旨在打造一台高效、廉洁和简政的政府机器。该专业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引入我国的初衷也正是为了满足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然而,30多年改革开放,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就,但政治体制改革步伐比较缓慢。行政机制、人事制度、领导体制等变革的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事业单位和第三部门的关系没有理顺,良性的政治决策体制、行政体制和监督体制尚未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同我国政治经济的生态环境脱节,如何将舶来的理论与方法同我国本土的公共管理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三)教育观念不能与时俱进。一是部分教育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对培育公共管理人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足够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基地平台建设和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等。二是部分教师对实践教育的意义、目标、方法、内容、方式、评估、监控等一系列问题缺乏清楚的认识与深刻的理解,其教学思维始终停留在单纯的课堂授课环节上,理念落后,方法简单,对学生的监督控制不力。三是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四)教师自身实践教学能力较低。“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不仅应具备较高的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还应包括较强的公共管理的实践能力等。”实践教学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育人才的关键环节,欧美等发达国家均把公共事业管理的教学目标确定为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一代公共领域管理人才,并把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确认为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的基本特征。在我国,由于理论教育与政治经济生态环境的不协调、大多数院校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历程短、专职教师缺乏管理实践经验等原因,公共管理教师自身实践教学能力不足,从而限制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

解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问题的原则

要解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尽可能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实用性原则要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设计、方法选择、形式组织、活动安排、质量评估等不能囿于理论,而应考虑教师的教学特点、能力水平和学生的专业层次、能力需求与能力水平等其他因素,同时还应兼顾社会政治经济生态环境。

(二)能力本位原则。能力本位教育是以全面分析职业角色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为出发点来确定培养目标、设计教学内容、方法和过程、评估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思想与实践模式。开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模式时,应充分分析职业角色的能力需求,对相关能力需求进行细分,并按一定规律和逻辑关联进行科学整合,这样,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才有针对性和科学性,实践教学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三)本土化原则。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坚持“本土化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秉持教育“国际化”理念,以中华民族优秀的管理文化传统为依托,以具有中国特色的决策、行政及人事体制的政治制度环境为基础,坚持中国公共行政的教育实践路线,移植国外的先进公共行政理论与方法、借鉴外国的公共行政的实践经验,使之与本民族的教育实践相沟通、融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和实践,创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原生性的公共行政理论与方法,培养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管理人才,以便更有效地为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服务。

改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策略

(一)成立管理机构,制定管理规范,为实践教学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学校应由教务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由二级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践教学工作,起草实践教学相关各类文案规章、统计评估、协调、督导和归档工作;小组成员由本院系全体专职教师和实践教学老师组成,各相关人员应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小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及时组织小组成员研究、讨论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研究、设计、完善或深入学习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开展实践教学的课程和课时,制定基地实践或专业实践教学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三是制定相关的成绩评定方法和标准;四是遵循实用性、能力本位和本土化原则编制实践教学课程大纲。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实践教学提供物质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为社会培养的是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是该专业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高校是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主体,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的高度关注和较大投入;同时,实践教学本身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只有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实践教学取得实效。

(三)加强课程建设,完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一是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比重。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适当减少理论教学课时以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二是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针对职业能力需求结构和知识水平层次的不同,依照循序渐进原则,规划课程及其内容和教学方法,制定评估方法与标准,优化毕业论文(选题)的形式和操作规范。三是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监控力度,做到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流程清晰、全程跟进。四是注重考核公正、合理、规范。五是改进教学方法。根据实践教学环节和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选择和创新不同的教学方法,注重案例研究教学、管理游戏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方法的综合应用,完善团队式案例研究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第7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健全民主制度,而制度的健全离不开制度创新。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加强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要贯穿于这一过程的始终。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保证实现依法治国、规范党政关系、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充分利用公共管理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二、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创新面临的困境

1.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竞争不充分。

由于历史因素影响,我国公共权力的配置表现出单极化、单向性的特点。公共权力多为国家垄断,国家与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划分不清晰。改革开放后,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社会组织逐渐兴起,但不管在运行机制还是组建模式方面,都是政府占主导地位,突出表现在政社界限模糊、运行模式固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社会组织缺乏市场竞争的自主性。政府的行为模式是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并不是自下而上的公共抉择,加之法律制度与民主化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的竞争环境很不充分,多元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分散不能很好地整合,一些社会组织的利益与公共事业的利益很可能发生矛盾,导致新的不稳定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量庞大的职能性社会团体挤压了公共主体的竞争空间,也造成了主体竞争不充分。

2.政府与民众面临的困境。

公共事业的决策者可能会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忽视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在公用事业的决策过程中,如果在决策中没有社会的监督,就有可能出现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发生。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存在行政效率低、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这些情况就要求公共事务的管理必须出现新思路、新方法。而民众的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公共事务的管理有赖于民众的参与。但在公共事务的具体管理中,民众的参与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在经济上处于优势或者具有较强政治话语权的人或组织往往拒绝民众参与公共事业。

3.多元主体参与公共管理的措施。

第8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论文关键词:公共企业 公司治理 法制制度

      一、前言

    (一)研究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背景与意义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尽管此相关的很多研究早已存在,但对于这一理论的系统性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1984年,英国经济学家Bob Tricker在《公司治理》中首先论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首先提了公司治理这个概念。在我国,公司治理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司制企业的迅猛发展,公司治理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我国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公共企业是指持续存在的、以为社会提供具有公共性质的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且具有一定盈利目标、受到政府特殊管制措施制约的组织化经济实体。对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来自于对公司治理的演绎。而我国公共企业治理结构产生的独特的背景,决定了其采取的治理机制重点与西方国家一般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有所不同。在西方国家,产生公司治理问题的背景是上市公司股权大规模分散的条件下,产生了两权分离的要求,并在实施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广大中小股东与大股东需要解决如何监督和奖励管理人员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问题。而我国目前的主要问题是绝大多数公共企业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仍然存在一股独大的事实,即国有股作为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仍在操纵上市公司。我国公司治理面临的任务首先要解决通过金融市场向社会圈钱的问题,解决如何能使上市公司在市场上真正独立,管理人员能独立于大股东而为广大的中小股东利益服务。市场经济中公共企业的设立,是由于需要政府提供市场本身不能有效提供的、具有使用上“非排他性”的和利益上“非占有性”的公共产品,对市场供给不足或供给不够有效的产品予以补充,由政府控制战略性资源和为公众提供服务。为了尽量减少公共财政资源浪费,就需要制定公共领域的具体法律来规范各种公共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行为,并通过公共政策针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某些保护性和限制性的经济规制,以保证社会目标的实现和保障公众得到良好的服务并支付合理的价格;又要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不破坏市场经济的效率。

    (二)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逻样框架

    就我国公共企业的法律调整现状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造的或不是按公司制度设立的企业,主要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调整,本文论述的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暂不涉及此类企业。第二类是已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的或按照公司制度设立的企业,这一类企业由《公司法》调整。第三类是已进行公司制改造或按照公司制度设立并以上市的企业,这一类企业由《公司法》和《证券法》共同调整。因而,我国的公共企业目前呈现出由现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共同调整的状况。然而这两部企业法律都已不能适应我国公共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满足我国公共企业企业公司治理发展的需求。

    (三)本文的结构

    “公司治理”一个内外相互弥补的系统工程,是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有机统一。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基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形成的公司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及公司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一种权力和利益分配的制衡关系。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公司治理过程按照公司治理权力是否来自公司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直接赋予,可分为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本文将简单介绍目前关于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主要理论并从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来具体论述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二、公共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理论

    (一)政府有限理论

    有限政府是指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都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和社会有效制约的政府。关于有限政府的理论在西方社会由来已久。荷兰著名哲学家斯宾诺莎认为政府的权力源于自然法,并受自然法制约,这是权力应该受到束缚的较早阐述。洛克在《政府论》将有限政府的核心要素第一次提炼为一套知识传统,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并希望通过分权来限制政府的权力。有限政府论的经济学渊源主要表现为经济自由主义。亚当·斯密认为,市场是富有效率的,并且具有自我调剂的功能,政府不应当以自己的干涉行动来破坏自由市场机制的运行。这一思想逐渐从经济领域被推广到其他领域,由经济理论变成了西方公家公共政策的基本指导原则。

    国内学者对有限政府的冷静的学理分析,主要的就包含在对自由主义的客观分析中。李强的《自由主义》一书以专章讨论了自由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有限政府是自由主义理想的国家组织原则。台湾学者张明贵的《自由论一西方自由主义的发展》把有限政府视为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施雪华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发表的《政府权能理论》,主张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定在某个界限内,不损害个人与社会的权力和利益。张贤明的博士论文《论政治责任一民主理论的一个视角》在论述政治责任的有限性时,也讨论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问题。这些论述在公共企业公司治理领域依然值得借鉴。公共企业公司治理需要政府的干预和监督,但这种干预和监督不能是无限制的,而是合理的、有限度的。

    (二)公共企业利润合理化理论

    从行为目的或动机来看,公司就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必然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般微观经济学将公司看作是等价于“理性人”的组织,从“理性人”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就必然决定了公司的存在和所谓的“社会责任”相背离。公共企业是具有公共性的经济实体,具有公共性与盈利性双重特点,既不同于政府这样公共组织,又不同于所谓的非营利组织,更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文章设想,在政府的法律规制和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双重作用下,公共企业是否可以用一个全新的“利润合理化”理论来取代传统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原则。实现利润合理化,首先要肯定公共企业是追求利润的。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必然导致了公共产品经营的效率低,供应数量少、服务质量差、资源浪费大、官僚主义严重等许多弊端阴。其次要强调公共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共企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占据了社会公共资源和公共政策的优势,本来就应当承担起比一般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强调公共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是否认企业的盈利性,而是企业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这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第三,要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必须以社会的合理成本为最低经济界限;上限是商品的价格不能高到消费者或使用单位不愿购买的水平。在我国,公共企业大多从事在国内或一定地域内具有垄断性的行业,为防止公共企业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垄断地位任意提价损害公众的利益,政府保留定价权调价权是必要的。对公共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能定得太高,而应该使一般消费者都具有支付能力。当然,也不可过低,以免造成企业负债经营、资源浪费或其他社会问题。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据考证,公司应当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观念最早出现于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由当时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的欧文·D·扬((OwenD Young)经理在一份演说中反映出来。他认为,不仅股东而且雇员、顾客和广大公众都和公司存在利益联系,公司经理层有义务保护这种利益。而有关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经典著作是3年之后由伯利和米恩斯共同出版的《现代企业与私人财产》一书。战略竞争之父迈克尔·波特也提出了应该给予主要顾客、供货商、职工代表在董事会发言权的主张。

    对于公共企业来说,由于其提供的产品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与千家万户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因此公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职工、债权人和供货商、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的用户、广大纳税人等基于个体的利益要求,会更关心公共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引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公共企业公司治理的应然选择。

    三、公共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法律制度

    公司的内部治理主要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机制两部分,分别构成了内部治理的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本文关于公共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法律制度也是从这两方面来论述的。

    (一)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公司治理结构,公共企业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延伸,当然也不例外。公共企业的治理结构狭义上是指,在公共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广义上是指,关于公共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我国政府 2003年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改革取向就是谋求解决我国公共企业的治理问题。其中,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合理地配置公共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包含两层制衡关系:一是企业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主体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二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权结构和内部制衡关系。这两层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个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受托经营关系;第二个是所有者和监事会的委托受托审计责任关系。第三个是监事会与经营者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第四个是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经营决策与执行关系。

    (二)公共企业内部治理机制

    通说认为,公司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但鉴于我国公共企业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是指来自公司内部的监督,其大致可以通过以下两大手段予以实现:(1)通过重构公司内部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企业管理者在享受决策权的同时,亦肩负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并在违反时承担相对应的责任;(2)通过把独立于企业管理者的主体,加人到公司管理层架构中,参与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例如:让职工有更多的机会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使董事会的决策在体现股东利益的同时,亦能兼顾职工的利益。

    建立监督机制不仅是解决委托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有效的监督将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也有利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解决。监督机制有内部监督机制与外监督机制之分。其中内部监督机制主要应包括。

    (1)组织监督。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立现代公司制,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构成权力相互分离制衡的法人治理机构,从而建立起对人行为进行监督、考察的组织体制。

    (2)人自我监督。通过人个人持股,设立资产增值奖和人风险抵押金等措施使人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一致起来,促使人加强自我监督。

    (3)高级管理人员监督。通过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对人进行监督和相互监督。

    (4)企业职工监督。通过职工个人持股,促使全体职工与企业同生死、共命运。同时,为保护其自身利益,他们会积极地监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

    (三)内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机制的互动

    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是通过公司内部结构发生作用的。完善的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提高公共企业的绩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但是。由于委托冲突问题的存在。公共企业同样存在企业管理者的目标往往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相背离。是否能真正保护股东利益已成为衡量管理层业绩的基准,也成为反映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在我国,公共企业内部监督与控制机制不完善。从我国公共企业现有的实际情况来看,董事会和监视会均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一,董事会独立性不强。从形式上看,公共企业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了“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行使最终控制权、经营权、监督权和经营指挥权。但实际上,由于股权的高度集中,公众股东的分散,董事会由大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比较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与决策机制。第二,监事会的作用有限。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力量,在规范董事、经理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方面应具有特殊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公共企业比较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相对忽视了监事会的地位。在我国,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层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定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第三,股东大会尚不足以成为股东行使权力、参与公司治理的场所。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和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我国公共企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很难得到足够的保障。

    四、公共企业公司治理外部法律制度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由“股东至上”向“共同治理”转变。“共同治理”不仅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更重要的是突出了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公共企业外部治理结构

    上文已经谈到,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合理地配置公共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相应地,公共企业的外部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实现企业职工、债权人和供货商、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的用户、广大纳税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对公共企业的治理。以公共企业上市公司为例,我国公共企业的外部治理结构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国有股一股独大,流通股比例偏低。在我国,大多数公共企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家处于绝对或相对的控股地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得公共企业公司治理很容易出现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公司治理上形不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其次,公共企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财务数据。第三,公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不是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准,而是以本行业本企业的意志为准,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者的利益。在公司治理上体现不出权力制衡,更谈不利公司决策的科学化。第四,公众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其代表者,来自出资者的约束严重弱化,许多上市公司在公司决策、信息披露等重大公司治理问题上经常出现不正常行为。

    第二,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共企业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从需求层次和受托责任上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者向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二是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进行信息披露或说明责任;三是公共企业向企业职工、债权人和供货商、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的用户、广大纳税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披露。

    (二)公共企业外部治理机制

    尽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在监督管理者方面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这种机制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多半是流于形式而已,独立董事无论在时间上或在薪水来源上都很困难认真地履行其保护小股东的职责。鉴于此,发展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将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内部机制的不足。

    与前文相对应,公共企业外部治理机制在这里主要论述来自公共企业外部的监督,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滥用其权利。长久以来,公司外部监督一直有许多渠道。有些公司的外部监督,较着重于公权力的行政监督,有些则比较强调市场监督,包括资本市场、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例如经理人市场、劳动力市场)等。

    有效的资本市场可以对管理阶层施加压力,以保证公共企业的决策过程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经营不利时可以采取“用脚投票”的办法对公司管理实施制衡。

    发达的经理人市场可以甄别有能力和尽取的经理与没有能力和不尽职的经理。经理人之间的竟争能够约束在职经理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激励他们为股东的利益服务。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可以激励经营者改善管理、提高公共企业的经营业绩,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桂,给予劳动者全面发展和潜能发挥的空间,留住人才。由于公共企业大都是垄断企业,产品市场通过替代产品供应商对企业施加压力来实现的。

    控制权市场主要是指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获取公司控制权从而实施对公司的资产重组或董事会、经理层的改组变换,它是一个重要的外部激励和约束因素。

    (三)外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机制的互动

    与公共企业内部治理相对应,公共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也是通过其外部治理结构发生作用的。但是由于我国公共企业外部治理结构的种种缺陷,导致了其外部治理机制很难发挥作用。第一,流通股在公共企业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有限,不流通的国家股粕法人股又高度集中,因此很难通过在二级市场购买流通殷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收购和权争夺没有真正约束经理层。所以公共企业的控制权市场也难以形成。第二、我国目前的经理市场还十分落后,没有有效地聘选机制,甚至没有形成严格富有进取心、具备高素质的经理阶层。这就导致了缺乏有效的经理人才市场。第三,作为大债权人的银行由子受到种种限制,对公共企业实施的外部监控作用较小。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为主,新兴市场不规范,机构投资者作用很有限。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小,机构投资者缺乏。这些就使通过资本市场对公共企业实行外部监督变得很难实现。最后,由于目前我国公共企业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法律责任机制十分不健全,违规的私人成本很低。一旦出现大股东、管理人员和董事违规和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处罚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特别是对股东的民事赔偿力度坯远远不够。而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在监督过程中常常处于被抑制状态,这种情况无疑不利于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作用。这样就出现了缺乏良好的法律责任机制,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力量不足的困境。

    五、我国公共企业公司治理的法治构架

    (一)立法例、原则与路径

    1.立法例

    对公共企业公司治理立法,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有三种做法。第一种是制订统一的专门法律。如澳大利亚1994年颁布的《联邦公营企业法》,该法将这类企业定义为政府拥有资本金、为了公众的利益依据政府法令或有关条令设立的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并通过严密的报告制度、审批公营企业发展计划、委派公营企业管理人员并规范其行为、严格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等对这类企业实行有别于其他企业的特别规范。第二种是“一对一”的立法。如日本对103 个国有企业特殊法人分别制订103个特殊法进行个别规范。第三种是特殊行业立法。这种做法在英美法系国家比较普遍。如美国在1976年至1982年先后颁布了《铁路复兴与铁路管制改革法》、《航空货运放松管制法》、《航空客运放松管制法》、《汽车运输法》、《铁路法》和《公共汽车管理改革法》等一系列法案,对美国的交通运输产业的政府管制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1989年,英国在自来水产业制定《自来水法》,该法不仅规定了建立“自来水服务管制办公室”,还建立了“国家注河管理局”,各自从不同方面对自来水产业实施管制。

    2.立法原则

    由于公共企业具有双重性的特点,即公共性和企业性,在立法中应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利益相关者治理企业原则:公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职工、债权人、具有垄断性的公共产品的用户、广大纳税人等基于个体的利益要求,会更关心公共企业的经营状况,他们比股东更真切的希望企业能维持正常的良好的经营。如果能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将更有利干预和监督经营者,防止权力滥用并失去监督,实现公共企业的良性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利益相关者治理企业原则是公共企业治理的应然选择。

    第二,监督原则:公共企业承担着众多的社会公益功能,必须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公共企业的各利益相关人共同参与,可建立起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具体途径包括政府的监督,监事会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等。

    第三,司法保护原则:众多利益相关者作用的发挥很多时候受制子政府。所以要更好地规制公共企业,除了贯彻利益相关者治理企业原则和监督原则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来实现对公共企业治理的监督。

    第四,规制程序的透明和公开原则:“法律的含义是解决社会上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因而反映在立法程序上应是兼听各方面的意见。在很多国家,法律由最高立法机构制定,法规及法规以下的行政规章虽然由行政机关制定,但制定的过程都采用公开的听证程序,给管制相关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以尽量避免管制政策的不公正。因此,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保证广泛的公众参与,能够使各方面利益在立法中得以充分体现。特别是由于涉及广泛的公共利益,公共企业的有关立法的制定过程更需要充分的公众参与。在规则的实施过程中,完善的公众参与能够使各有关当事方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充分表明自己利益需求,同时理解其他各方的各种困难和理由。这样能减少规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利益摩擦,确保规制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公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仰赖于一个透明和公开的规制程序的建立,而这种程序必须要由明确和稳定的立法来确定。这是法律对政府经济行为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方式。

    3.路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企业立法体系,具体包括一下三点:

    第一,制定统一的《公共企业法》我国目前对于公共企业并无一部专门法律进行规制,对公共企业的治理大部分沿用《公司法》。然而,由于公共企业投资主体、经营行业以及社会责任的特殊性,注定了它有别于一般商事公司,因此不应将其与一般商事公司放在同一部私法性质的《公司法》中来规范,而应当对其另行立法。从我国现状来看,公共企业数目较多,对其分别立法成本过高,因此,规制公共企业可以考虑制定统一的《公共企业法》。

    第二,完善竞争法,突出竞争法的重要地位,确保公共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可普遍获得性和其他市场主体之公平利用。在这一点上,国外立法已有较为完善的规制,其核心思想便是:抑制强者,容忍和保护弱者,给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强加特殊的义务,以保护有效竞争和公共利益。因此,竞争法在公共企业的规制中需将这些歧视性的和强迫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确认为非法,既授以消费者以私法救济的权利,同时应设立相应的竞争法的实施机构予以公法上的救济。

    第三,完善特殊行业立法,确定政府作为公共企业的规制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其规制目标和规制方式fuel。大量特殊行业立法是我国现行公共企业立法的主要形式。虽然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立法的层次参差不齐,行政法规多于基本法律,同时在具体的立法内容安排方面也存在欠缺。但是,特殊行业立法在公共企业规制的立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容忽视。

    (二)监管与执法

    OECD的经验证明,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共企业有效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对公共企业的监管与执法问题上,国外的很多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在法国,国家对公共企业的监督是全方位的,包括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议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及类型。其中的行政监督是由政府实施的监督,包括财政监督、技术监督和专门目标监督等具体形式,主要通过经济和财政部、技术主管部门和各种专门委员会实施,以事前监督为主。司法监督即审计监督,由审计院负责,是对公共企业经营结果的稽核、检查和评估,故在法国又称之为事后监督。议会监督是由议会对公共企业所实施的一种监督,其监督的内容与途径包括审核和表决企业财务预算任命报告员,负责关注和评价公共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成立调查或监督委员会,负责收集或检查公共企业某个方面的情况事实听取有关部门对公共企业经营活动所作出的说明或汇报,等等。

    在新加坡,政府对公共企业的监控主要是通过对董事会及主要经理人员的任命来实施。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大的长期战略方针,挑选管理人员,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以保证资产增值的责任,若其职责不能有效履行,则会被政府罢免。公共企业还要定期向财政部报送财务报表,使财政部随时了解公共企业的经营状况。政府作为所有者或控股者,也可以随时对公共企业进行检查固。

    依法治理公共企业是发达国家的共同特征。从我国公共企业治理现状来看,强化法制是当务之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既制定对治理结构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又制定与市场环境变化相适应的、具有非约束性和灵活性的公司治理原则。

    (三)利益救济机制

    传统的民法理论将的民事权利救济方式分为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两种。在现代文明社会,诉讼制度是公力救济的最有效手段已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认同。在公共企业治理中,对各种利益的救济主要也是通过诉讼实现的。

    公共企业出现任何状况,都会对利益相关者造成最直接的影响。文章认为,应建立以利益相关者诉讼制度为核心的利益救济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诉讼主体范围,按照各诉讼主体与企业利益的相关度不同建立起相应的诉讼制度。包括:股东诉讼制度;职工、债权人、垄断企业用户等为主体的第三方诉讼制度;纳税人诉讼制度。

    1.建立股东诉讼制度。公共企业由中央和(或)地方各级行政性国家投资机构投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出资人身份对公共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故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充当股东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是当然选择。

第9篇: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范文

1.设立能够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管理制度

对于我国的地方政府来说,农村在公共事业管理制度上绩效不高的原因是由于它受到我国城乡二元制度的影响。如果想要使农村公共事业现阶段的落后面貌得到彻底的转变,就要取消原有的城乡二元的管理制度,并建立能够使城市与农村可以得到均衡发展的新的公共事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2.设立能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现阶段,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化是农村公共管理事业效果不高的体制上的原因,同时,它也是农村供给绩效低下、供需矛盾突出以及公共产品出现供求脱节的根本原因。在这里,建立能够与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事业的管理体制,就可以使地方政府转变原有的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管理方法,即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之前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方法转变为多元治理,也由原来的转向管制转变为服务。

3.设立能够对农村公共事业所需的公共产品提供充分保障的财务制度

对于我国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来说,政府的财政性支出的相关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同时,农村公共产品所出现的制度外供给等原因也造成了公共事业管理制度的绩效过低等现象。面对这些问题,在进行制度创新的同时要避免对于这两个方面的依赖性,把能够建立起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够充分保障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作为急需实现的目标,在根源上将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大都由制度外供给以及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解决,保证农村的公共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到必要的经费。

4.设立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地方政府中的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一直显示出投入型的特征,这种特征的具体表现是投入与产出的效率比较低,并且效率低水平趋同。一般来说,在投入与产出的效率一致时,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所获得的绩效高低主要由投入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高产出,就要相应付出更多的投入。不同地区间出现的绩效的差距实际上是投入方面所产生的差距,所以,地方政府需要建立起绩效导向型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

二、设立相关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依法确保财政性经费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投入

按照相关法律,确保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的财政性投入能够得到落实。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不断地加大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因而我国农村在自身的公共事业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数量在它的绝对数量上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在我国的国家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支出在总比重里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国家对于农村的公共事业发展所投入资金的绝对数量的增长,并不代表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如果国家不增加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占的比重,就无法使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得到必要的财政经费,从而也就无法使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摆脱制度外供给的难题,更无法落实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

2.增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融资渠道

政府可以引导各个企业对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投资。政府可以利用给予企业信贷优惠以及减免企业税收等相关政策,将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企业可以增加自身对于农村的公共产品如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保护好并界定好投资者关于农村的公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产权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尽快建立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除此以外,政府也可以在农村的学校、道路以及桥梁等公共事业的产品供给过程中对企业授予或是出售冠名权,从而加大对企业投资的吸引力。同时,政府也可以将农村的建设分成适合个体承担的部分来分担成本。这一方法可以用于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在这样的农村地区建立起分担公共事业成本的相关机制。比如,对于村级公路硬化所需的费用可以由当地政府承担主要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可以由当地的人民群众出资分担。在实行这种分担机制时,可以使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在公共事业建设中农村群众所应分担的成本比例。在议事过程中,要注意议事期间确定的内容与对象要合理,并要对议事程序与事后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规范。

三、设立完善的公共事业产权制度

1.完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中的产权市场体系

首先要确定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产权交易的主体。大体上讲,在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主要产权市场体系里,它主要包括的是地方政府、事业单位、与政府相关的直属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各个公共性的企业等等,同时,也包含农村的公用事业企业,例如供暖与自来水公司等。其次,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交易机构。这类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起到确认产权的交易关系,并使产权主体明确自身对于客体所拥有的拥有权以及为其提供相应的产权交易平台。第三,还要使农村的公共事业产权进行交易时的规则得到充分的明确。产权的交易规则是整个产权市场中的机制能够得到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最后,还要大力培育与农村公共事业相关的中介组织。

2.为公共事业产权的运营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首先政府要对农村公用事业的相关产权组织进行大力支持,使其能够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同时还要为产权组织发展相关业务以及防范并化解运行中的风险与危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根据产权组织在运营中的实际需要与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使其日趋完善,让我国农村的产业运营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还要注意对公共事业的产权转移程序进行相应的规范。

3.创立完善的产权监管制度

在实际运营中,需要使用法律条文将农村的公共事业的产权边界以及产权经营界定开来,防止出现产权不清与产权贬值的现象。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产权监管组织体系,创设出具备独立地位且富有权威的使行业自律的相关组织,能够确保产权可以获得高效合法的运营。因此,创立相关的产权预警制度以及监管指标体系,可以为农村公共事业中的产权监管提供正确的目标与方向。

四、推进乡镇机构的积极稳定的改革

1.对于县乡政府的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与转变

对于各个机构来说,对于职能的界定与转变是本机构实现并进行改革的基础、前提及关键。对于政府来说,机构的职能决定了它的工作任务、功能、结构、人员、制度以及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因此,国家要努力建设法制型与服务型的政府,并加强它的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相关功能,对于自身的经济管理职能进行适当的调整,使自己的工作方式与工作重点做出一定的转变,努力建设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以及高效廉洁的管理体系以及运行机制。对于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整,主要在于建立政府形成的机制,就是指建立起能够满足供给决策以及满足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的体制,把收益范围可以覆盖住本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作为当地政府的基本职能。不仅要健全村内的民主制度,还要将这一制度扩大到整个乡镇,让乡镇政府可以真正做到为本地区的人民服务。

2.依据相关职能进行人员与机构的精简

政府要做到严格地控制本乡镇的领导数量,在乡镇内设置相应的综合机构,从紧、从严控制本乡镇内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并要做好对于乡镇分流人员的处理与安置工作。

3.促进农村的非政府组织的快速发展

在农村中的非政府组织可以起到政府与市场和社会沟通、联系的作用,是政府与外界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也是本地政府实现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进行人员分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拓宽农民获取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提高政府公共事业投入绩效以及使农民的组织化得到增强的重要的社会组织基础。对此,有关部门要做到加强立法、加强内部管理、齐抓共管以及加强相应的配套政策的扶持。

4.还要做到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