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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毕业论文精选(九篇)

医学博士毕业论文

第1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医学科学和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类型

学制3-5年;报考类型分为全日制博士(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1开头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明确考试类型;考试类型一经确认上报国家卫生部考试中心后,不得更改;在职考试外语成绩为标准分(合格标准为300分),统考考试成绩为百分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医学类专业(含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医学类专业(含药学)或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如属跨学科门类报考,原则上须主持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省级以上课题或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下同)。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必须工作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

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博士(参加三门考试)必须工作3年以上,且原则上须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录取时按“定向就业”类别。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参加一门外语考试)必须具有医学硕士学位,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临床医疗第一线工作至少3年,学位申请前须具备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考虑到全日制博士招生指标的限制,建议在职且已获硕士学位的医务人员报考。

3、有两位与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凡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同等学力不能报考”、“1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报考”等的部分导师、专业,请考生按备注要求选择报考。

四、报 名

报名日期:定于2013年12月1日至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提交报考材料相结合

网报日期: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25日

第一阶段:应届生预报名

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10:00~22:00)

第二阶段:正式报名

201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9:00~22:00)

报名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页(单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报成功后下载《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含报考材料目录)》;

三、考生下载申请表后,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务必按报考材料目录要求送交以下材料: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报考博士生申请表(含个人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等);

3、证书:往届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凡本校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必提供评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必须在录取前(7月5日)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交工作3年以上证明,且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的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6、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现役军人报考,均需工作3年以上,由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7、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另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

8、考生还须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含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计划书》报名时暂不交,留待面试时交导师组,由导师组作出评定,评定结果计入面试成绩;

以上材料1-7项内容应在2013年12月25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送交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6室),经审查合格后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1月下旬)。逾期不予办理,提交材料或填写不全责任由考生自负,凡送我校的材料概不退回。

2014年全日制博士按学术型、专业学位招生类别分别填报志愿,同一学科,不同培养类型按不同的专业代码填写。如中医内科学,学术型代码:100506,专业学位代码:105118。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1开头的),无名额限制,且不占导师博士招生指标,报名时须征得导师同意。

报名费用:报名费250元(含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面试费),通过邮寄报考的考生加收函报费20元。

五、考试

(一)全日制博士生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语考试由国家卫生部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面试。初试采用笔试,面试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专业和培养类型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或日语)(国家卫生部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分数线由国家划线(一般为标准分3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课室楼(广州大学城校区)。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院报到。(考前网上公告报到须知)。

六、体格检查

考生必须在考试后由我校保健科体检,体检要求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及执行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报考全日制考生,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报考在职博士考生,外语成绩符合合格标准(有合格证编号),由我校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从2014年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缴纳10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第2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根据《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学生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需要进入专科基地进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在已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相衔接的经验上,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以下简称“临专”项目) ,是毕业后医学教育又一趋势。

1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可行性分析

1. 1 临床医师培养规律的需求根据《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医学博士分成“医学科学学位”及“医学专业学位”两类,前者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后者侧重于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实际工作能力,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等的应用型人才为主。目前我国不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是“一条线”“读”出来,5年(本科)+3年(硕士)+3年(博士) 或者是八年制临床医学培养模式,即通常所指的本硕博连读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有研究表明,此两种“一条线”“读”出的临床专业学位博士,在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仍十分薄弱,远不如大学毕业后工作6年的住院医师或住院总医师。设置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级临床医师,但是要培养出高级临床医师就必须遵从临床医师的培养规律,即必须以住院医师培训为根基,为临床医师终身行医打下扎实的基础,良好的住院医师培训对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尤为重要。从其他经验来看,例如,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都要求有2~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医师才有资格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 2 临床能力培养目标的一致性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临床医学博士要求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1. 3 制度保障的可落实性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加强医学生培养体系的改革,国家卫计委先后《关于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意见的函》《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落实。为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建立完整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国家卫计委在2016年颁布《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推进与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在符合国家学位授予要求前提下,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硕士制度的衔接,有利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进一步开展,同时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奠定基础。

1. 4 上海地区试点经验上海市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改革,与此同时,开展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项目(简称“临住”项目),为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师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在2013年出台《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试行)》(简称“规培办法”),且于2014年出台《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招收首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学生。经过多年的实践,上海市已经形成毕业后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类多系统的毕业后医学教育。

2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问题及建议

2. 1 轻临床能力训练重科研能力培养“临专”项目研究生导师通常为相关研究领域的领军者,科研项目重大、繁重,在具备高水平科研能力的同时也肩负着学科发展的任务,对学生的科研要求相对较高。目前没有关于“临专”项目研究生培养细则,但从以往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来看,不少导师急于完成自己的科研项目,而常常有意或无意地忽视研究生的临床工作培训,如果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甚至还可能压缩掉研究生的临床培训时间及临床科室轮转。中国的医疗环境评价机制,发表SCI文章更能有利于医师职业生涯发展; 因此,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导师对“临专”项目研究生可能会更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临床能力训练。

2. 2 多部门管理管理效率低下“临专”项目研究生既需要接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又要接受研究生教育,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卫生部门基本上不再主管医学研究生教育,有关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面的管理包括专科医师招录、培训、基地建设、评价机制、督导等均由卫生部门负责,而研究生招生、考核、培养、毕业等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这样管理的好处是各自分工明确,专项管理力度强,但也会造成两个部门对“临专”项目学生培养的相关制度衔接不够,例如,卫生部门对专科医师规范化项目的考核结果可能是研究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但是两个部门在考核时间的安排上或者考核内容的要求上与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可能会有所重叠。因此,当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研究生培养两种人才培养模式共存的状态下,多部门管理在人才培养上容易造成混乱。

2. 3 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限的矛盾美国的专科医师培训各专业培训年限大致为内科、家庭医生、儿科、理疗科、麻醉科,放射科为3年; 皮肤科、神经科、眼科、精神科为1年,内科加3年本专科;耳鼻喉科为1年,外科加3年本专科; 普外科为4~5年。《意见》要求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与要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2~4年。从上海的情况来看,专科医师培训期限为3~4年,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年制一般是3年,最长为5年。由于两种不同培养方式培养年限的限制,如果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培养年限发生冲突,是否可以先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而研究生培养延期,抑或是必须两者同时完成培训等,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3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建议

3. 1 加强临床能力训练保障必要的科研能力培训教学管理部门应对“临专”项目导师组织高效、统一的培训方式,使导师明确“临专”项目研究生是以临床能力为主的综合素质培养,逐渐转变重论文轻临床的观念,强调科研能力的培养要从临床科学问题入手。应根据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轮转计划,明确在专科培训期间,在理论和技能上应达到的量化指标要求,如多病种的掌握、操作技能及实际诊疗操作病例数等,保证“临专”项目研究生临床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同时,也应培养“临专”学生的临床科研能力,如有条件可以安排适当的实验室科研培训。新时代“高级临床医师”不仅局限于临床诊治疾病,还必须能从事及领导临床科研,但是应合理安排科研实训时间,只能占用适当时间,不能占时过多而冲击临床工作培训。

3. 2 明确各自分工加强部门合作在“临专”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各自需分工明确,

卫生部门应制定各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细则,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年限、培训方式及培训内容等。教育部门应制定“临专”学生的培养方案,明确“临专”学生培养目标与要求,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学习年限、课程学习与考核、临床能力训练与考核、科研与教学培训以及毕业答辩等要求。其次需要加强部门之间合作,对于涉及相同的培训内容应该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例如,“临专”学生的临床能力训练,应明确参照卫生部门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以是否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为评价标准。科研能力研究,以临床轮转期间发现的临床问题为研究方向,从临床实践转化到临床科研研究,两部门对于这类研究课题应该予以支持。

3. 3 改革学位授予制度尝试多种招生方式我国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主要有5年(本科)+3年(硕士)+3年(博士)或者是八年制临床医学博士培养模式,两种模式虽然最后取得的都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但是两者的培养年限、培养方式,以及毕业要求均有很大的差别,而且这两种模式出来的学生在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仍十分有限,也不符合临床医师培养的规律。借鉴美国成熟的医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可以考虑统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招生口径,要求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过住院医师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的医学生,甚至可以突破“硕士”再“博士”的培养阶梯,可以直接从医学本科毕业的优秀住院医师中招入“临专”项目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生,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与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

4 小结

我国的医疗教育部门已意识到医疗人才临床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也认识到系统地进行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必要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第二阶段,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样,都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之路,对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鉴于我国历史原因,导致各种医学学历、学位共存的复杂情况,对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改革需要循序渐进。研究生教育和专科医师培养是毕业后教育的两条途径,是医学专业所特有的教育阶段,将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对于形成在职研究生教育和临床能力培养双培养的毕业后医学教育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3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学科前沿应用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80名(其中包含本科直博计划、临床专业学位转博、提前攻博和七年制推博计划,以及联合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其中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名。

四、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暂按2013年标准收取。

五、报考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水平(学校要求考生六级成绩达到 390 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或达到全国大学日语四级合格水平,凡不具备参加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或大学日语四级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可提供相应的托福、雅思、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等级成绩单。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我校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类型,鼓励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8、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的考生,只能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相关领域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近两年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2篇以上。

9、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须持校人事处批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10、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委托培养类考生请于2013年11月10日—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202.204.32.121:8089/wsbm/2013-03-29/88.html)提交申请。确定准予报考的考生于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10日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11、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六、报名方法及考前事项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bucm.edu.cn/yanjiusheng),考生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未进行考前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一)报名流程

1.网报时间

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10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更新,请考生关注)。报名网址:202.204.32.121:8089/wsbm/2013-03-29/88.html。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下载和打印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3.上传照片

考生需登陆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 格式;像素要求为:320×480pixel,浅蓝或白色背景,免冠半身近照。

4.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网上缴纳报考费200元人民币(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 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5.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4 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确认)、《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北京 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

6.准考证打印

2014年考生须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交基本材料和科研材料(A4大小,基本材料按照 1-8 的顺序挂角装订,科研材料按照 1-2 的顺序挂角装订)。请考生于2013 年 12 月 20 日前将基本材料邮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于2013年 12 月 18 日接收面交基本材料,其余时间概不接收;若邮寄基本材料只接受 EMS 快递方式);请考生于 2014年3月 6-7 日(拟定时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并面交科研材料。

1.基本材料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确认);

②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③《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④两份《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将有照片、学号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页 A4 纸上)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专业、学位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⑥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⑦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成绩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合格证书(成绩单)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合格证书(成绩单)复印件,或提供托福、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⑧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参见报考条件第 8 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见报考条件第 9 条);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校人事处批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参见报考条件第 10 条)。

2.科研材料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很重要,作为后期复试录取科研评价的支撑材料,所占比重大,我校将组织评估,并优先录取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

②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进入复试阶段后,须提供原件进行验证。

2.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未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准考证一律无效。

七、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8-9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八、考试方式和科目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还需参加加试考核。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药学院考生初试科目包括两门: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安排),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复试安排将在2014年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核形式和要求由研究生院在报名结束后公布,考试由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2014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三)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七)2013年8月我校举办了全国中医药研究生创新发展暑期学校,选拔出的优秀学员若符合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当年复试基本线,我办将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确认并公布名单后直接进入复试。

(八)我校各专业拟接收的本科直博与硕博连读人数将于2013年11月在我办网站公布。

(九)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主页bucm.edu.cn/yanjiusheng

咨询电话:010-64287519/6502;010-64287519 (fax)

电子邮件:bjcmyzb@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4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一、我校为财政部6 所“小规模特色高校”的试点学校之一,研究生经费不低于“985、211”高校,博士生基本助学金不低于2000

元/月(覆盖面100%),学业奖学金15000、10000、6000 元/学年(覆盖面8%、12%、20%),所有推免生(含推免硕士、推免直博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用于冲抵第一年学费。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其他岗位助学金、奖金不含在内。

二、学费收费标准:10000 元/学年,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直博生的第一阶段博士预备期按硕士生标准收费,在校老生转博后按博士生收取。

三、学制:博士生3-4 年,直博生5-6 年。

四、招生类型为两类:

(一)学术型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即临床型培养,毕业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

五、招生计划类型:

(一)统考生计划:面向社会招生。

(二)推免直博生计划:招收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程序见本校《2014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临床专业学位计划不接收推免直博生。)

六、统考生报考条件

(一)所有统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

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不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⑵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要求:①未获硕士学位,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②已经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③达到英语

六级水平。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二)推免直博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推荐学校必须为具有教育部推免权的高校。

2、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 各项要求。

3、达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条件,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4、英语必须达到六级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30 分)。

5、占用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学术型)。

6、履行本校博士网上报名手续。

(三)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统考生:

由于我校为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为保证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要求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 各项要求。

2、应届生要求毕业于《教育部、卫生计生委批准第一批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及个别其它院校》(高校名单见附件A),且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含提前毕业);

3、非应届生、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

⑴ 已获《医师资格证书》;

2

⑵ 已获《执业医师证书》;

⑶ 以下三者之一:①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②硕士毕业于附件A 中高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连续从事临床工作;③临床在职工作累计三年及以上(不含硕士阶段的临床工作时间)。符合②或③者,均填写《临床在职工作证明》(附件B)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四)报考本校优秀住院医直博生的统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 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院校所属各医院连续工作6 年及以上的在职优秀住院医师。

3、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4、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有公开发行刊号)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不低于800 字综述(不含待发表)。

(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统考考生见本校《2014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接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即合计数等于接收推免直博生数),不接收统考生报考,因误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5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高校人事档案;学历审核、档案审核;博士学历学位档案

高等学校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记载着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引进、人事调动、工作经历、业务能力、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工作表现、学历学位、实绩业绩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详细地、真实地反映着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全貌。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的政策及方针指导下,高等学校也不例外,也要对学校各类、各层次人员进行严格的人事档案审核管理。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方针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各高等学校都展开了严肃认真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这次审核工作对高等学校来说主要是审核各类、各层次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通过审核,查清高等学校教职工的年龄、党龄、工龄、最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身份。本文主要分析及探讨高等学校在这次人事档案审核中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学历学位的审核及在审核过程中的注意点。

一、学历、学位的含义

学历不仅是指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及经历,也标志着一个人的受教育年限、水准、能力、素养及判断处理事务的观点、思想、方法等。学历是指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或其它教育研究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等作为在此机构学习或研究过的人员通过考试或答辩合格取得的学习或研究经历过程的凭证。

学位也是标志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及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特殊研究经历。学士学位,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辩答,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准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机构: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按国家或有关标准规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判断被授予者是否达到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准及研究能力,从而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判断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要颁发学位证书给相应的学位获得者。

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

一是按有关要求规定在学历、学位审核认定过程中,要求具有下列相关材料:1.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生登记表;3.学习成绩表;4.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5.毕业证书;6.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书;7.论文答辩评审书;8.学位证书等。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的审核认定还需要有下述相关材料:1.专家推荐书;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博士研究生登记表;4.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5.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6.授予博士学位决定。以上各种相关材料应能够相互印证,构成一个时间顺序合理、各种材料完整、互相不矛盾的材料统一体。

二是查学历、学位授予学校名录和证书式样。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询手册》,可查核发证学校是否属实。普通高等教育自1994年到2000年,成人高等教育自1993年到2000年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为教育部统一印刷。

三是2001年起,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n)查询。2000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并有该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 。

四是学位证书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学位授予单位直接进行电话查询;二是将有关材料寄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进行认证。

五是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和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http://)进行查询或评估认证。

六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出具以下原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七是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的,须出具以下原始材料:所获国外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合作办学中方机构背景资料、合作办学双方合作协议副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当期合作办学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当期合作办学学生名单并注明第几期及学生入校、毕业时间。由地方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硕士以下合作办学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作办学外方机构背景材料及我驻当地使馆教育(文化)处开具的对合作办学外方机构资格认证书。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与在职教育学历学位的区分

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学历教育升学考试、考试合格被录取后,在学习期间的全过程采取全脱产方式,不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后重新分配。在职教育就是边工作边学习的一种学习方式,与原单位不脱离关系,享受原单位P于学习人员的政策及福利待遇。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学校学习的方式(即全脱产学习)。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不具备上述4个条件而取得的学历学位教育,则称其为在职教育。

四、对博士人员学历学位审核认定的注意点及案例分析

根据上述对博士人员的学历学位审核认定的标准、条件及要求,首先审核认定其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其次判断认定其取得的学历学位是全日制教育,还是在职教育。在本文(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中列出了学历学位认定所应具备的相关材料及审核认定的方式方法。按着本文(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的要求及规定,通过实例来分析认定博士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例1,M高校的A某,其人事档案士学历学位材料有:1.报考南开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南开大学博士生登记表;3.报考南开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函;4.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5.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6.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7.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批表;8.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9.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的决定(博士);10.南开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1.南开大学学生体检卡;12.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根据本文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1中所列博士人员学历学位必要的六项材料对比A某的学历学位材料,A某的12项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中符合要求的、必要的六项材料全部具备(它们是1、2、3、5、9、10,在材料的顺序号前做了区别标记)。另外又审核验证了A某的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与A某档案材料中学历学位材料相符,因此可以认定A某的博士学历学位是真实的、合理的、有效的。在对A某个人人事档案中的其他材料的审核验证中,得知A某是先参加过工作,后报考了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研究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在读博士期间没有在原单位上班领取工资福利,属于全脱产学习,而且A某毕业后,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被M高校录用。由此可以判断A某属于全日制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例2,M高校的B某,其人事档案士学历学位材料有:1.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介绍信;3.博士研究生网报登记表;4.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式表;5.2009年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6.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7.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科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博士);9.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科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10.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成绩单;11.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婚育状况证明;12.博士学位申请表;13.健康体检表;14.博士研究生就业通知书。B某的人事档案士学历学位材料共14项,其中按规定要求,即本文(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1中规定)有效材料5项(1、3、6、8、10,已在材料的顺序号前做了区别标记),缺少授予博士学位决定书,但是,材料7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科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材料9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博士科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及材料12博士学位申请表;可以间接代替博士学位授予决定书,因此可认为博士学历学位材料符合要求。又依据B某拿来的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与B某的档案士学历学位材料对比、核实、审验,结果一致,符合要求规定。因此可以认定B某的博士学历学位是真实的、合理的、有效的。另外,经过对B某档案中其它材料的审验、核实,得知B某属首次参加工作。B某是201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被M高校录用,B某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前没有参加过任何工作,故B某属于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所获博士学位系全日制博士学位。

例3,M高校的C某,其人事档案士学历学位材料只有:1.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根据本文(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1中规定)。C某缺少4种材料证明自己所获得的博士学位及其学历的真实性。因此需要通过本文(二、学历、学位的认定方式)中其它几项规定来核实、验证C某博士学历学位的真伪。故M高校的档案管理审核人员登录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cn 对C某的博士学历学位的真实性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情况属实。M高校的档案管理审核人员打印了C某的网络查询电子结论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存入C某的人事档案中。同时也要求C某交来本人手中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进行审核、验证,经过审核验证,C某本人手中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与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及网络查询的结论是一致的、相符合的。档案管理审核人员亲自复印了C某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博士学位证书,盖章签字后存入C某的个人人事档案中。至此C某的博士学历学位审核认证程序完成,证实了C某博士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另外,经过对C某个人人事档案其它材料的查验,得知C某是在职期间读的博士,而且人事关系没有离开原单位,同时享受着原单位关于在职人员学习的政策待遇,即享受着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要求规定C某属于在职取得的博士学位,按在职博士对待。

五、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学历学位的审核认定

对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由于国外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国授予学位的要求、标准、式样等各不相同,因此给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中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及不便。为了能快速、准确、方便、统一、有效地对国外获得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标准的审核认定,相关文件特规定:凡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学历学位,一律视为真实有效,因而给各高校、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审核认定本高校、本单位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档案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就是说:某高校或某挝辉谏蠛巳隙ū靖咝;虮镜ノ痪哂泄外学历学位人员时,只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经过学历学位认定的,就承认其学历学位,并予以认定。如果尚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定的,一定要求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国外的学历学位认定。如果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各高校或各单位不能予以国外学历学位的认定。下面通过两个例子来分析国外博士学历学位的审核认定(以M高校为例)。

例4,D某是某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攻读了国内硕士和国外博士。D某在攻读国内硕士和国外博士期间均属在职学习,享受着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D某博士研究生毕业后,通过人才招聘被M高校录用。

M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在审核认定D某的人事n案时,发现D某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材料齐全,但博士学历学位材料只有一份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及规定D某的博士学历学位材料缺失、不达标、不能予以认定,因此M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求D某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去对自己的国外博士学历学位进行权威的评估认证。经过一段时间,D某拿来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书(博士)”。M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经过审核、查询,认定D某具有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而博士只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不具备国外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即属于持有博士单证人员。所谓单证是指:要么具有博士学历,而没有博士学位;要么具有博士学位,而没有博士学历。

例5,E某是国外留学回国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被M高校聘用,M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在审核、认定E某的人事档案时,发现E某的学历学位材料比较齐全。在E某的人事档案中学历学位档案材料有:1.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书”;2.学位记复印件;3.学位授予证明书;4.授予学位、修业期满证明书;5.成绩证明书;但是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E某虽然国外的学历学位材料齐全,但如果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仍不能认定E某的博士学历学位,因此,M高校的档案管理人员要求E某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去进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经过一段时间,E某拿来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又根据E某的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核、验证,认定E某为具有国外博士学历及博士学位,属于具有双证人员,且属于首次参加工作,故E某是全日制国外博士研究生。

上面我们用大量的篇幅分析归纳了博士人员博士学历学位审核认定的程序、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应该说对博士人员的博士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的审核认定提供了一个清晰、完整、准确、便捷的脉络及方式方法。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对高等学校来说,是宝贵和重要的人才资源,是高等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强校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对教育的重视、对人才的重视,加强了对博士层次人员的培养,但也有一些不合资质的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弄虚作假,同时也有个别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弄虚作假。因此,国家开展了个人人事档案的核查认定工作,即核查认定“三龄两历”工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审核认定也是这次核查认定工作的重要一环,之所以单独作为一个专题来探讨,是因为它的重要性、特殊性、专业性及审核认定标准的难度性。

【参考文献】

[1]杨静.关于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6(3).

[2]陈秀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相关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2(1).

第6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1、学术型

专业:专业代码除“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

2、专业型

专业:专业代码为‘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毕业时授予专业型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注意:

非应届生:需具有《医师资格证》方能报考;对于已获得副高(含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者或在职不离岗不脱产攻读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

应届硕士生: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生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跨二级学科报考,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

不接受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

二、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含自主选拔)、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在职人员: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②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2014年7月)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求全脱产,具体要求见第8条;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4年6月30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此类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5、攻读临床医学专业者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如跨一级学科必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且只能攻读学术型学位,不得攻读专业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我校严格控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②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③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与相关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注意:

哲学(01)、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生物医学工程(0831)、软件工程(0835)、医学(10)、管理学(12)等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

10、我校2014年招收15名左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1、我校2014年招收5名左右“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为:在岗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指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学位要求为:具有硕士学位,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2、我校在2014年招收5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生,对象是为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职工,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2012级在读优秀硕士生,申请人第一学历均应是“985工程”或“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或“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生)。对于非“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的学生如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也可申请。申请人所申请报考学科专业应与硕士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不能跨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确定为辅导员、支教团、国防生以及保留学籍的硕士研究生不可申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不接受硕博连读。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来自“985工程”或“研究生院”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只能报考学术型博士生,所报博士生学科专业应为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不接受直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四)以自主选拔方式报考博士生的相关规定:

以自主选拔方式录取博士生仅面向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接收自主选拔的博士点学科专业为我校所有学科专业。接收导师为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有在研科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者。报考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均为“985工程”或“研究生院”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下列情况不得申报: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②定向或委培研究生、③攻博期间不能全日制脱产学习者);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以上者;通过自主选拔的博士生应为非在职脱产培养。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12月10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bsbm.csu.edu.cn/),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吋免冠数码照片(六个月内近期大头照),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支付报名费。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12月19日—21日,上午8:20-11:40、下午2:30-4: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详细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

3、缴验证件(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缴验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提供);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5)非应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提供);

(4)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硕博连读考生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的证书,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10)“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考生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1)非应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5、复试录取时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提交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可不提供)。

(1)凡具有本科或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本科或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chsi.com.cn办理)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网上办理未果者,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湖南的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并提交复印件;凡在国外获得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凡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交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原件(登录“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cqv.chinadegrees.cn/cn/办理)。

(四)在职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要求所有在职人员及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前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档案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五)支付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直接攻博的考生免交报名费。

2、支付方式:2013年12月16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办法见《中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说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还。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1、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4)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应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初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23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3、复试:对初始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通知复试,复试时间:2014年4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

2、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开始,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导师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我校鼓励导师设置科研奖学金,具体情况届时见研究生院和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web.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3、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4000元/生.年。

八、其他

1、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2、请考生在报名前后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3、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7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北京大学创建于1898年,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医学部等5个学部,共53个直属院系,120个学士专业,242个硕士专业,212个博士专业。全校专任教师6441人,其中教授1701人,副教授203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63人,工程院院士8人。学校每年邀请大批世界著名学者来校讲学。目前,北京大学有1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8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8所附属医院。

根据2013年10月的统计,北京大学共有来自116个国家的长期外国留学生3574人,其中攻读学位的有2540人。尽管越来越多的留学生来到北大学习,但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毕业后都选择回国。回国后他们和北大的联系并没有结束,相反,他们在本国成立了北大校友会,推动了北大和留学毕业生的交流。北京大学在国外的影响力在逐步增强。

韩国北京大学校友成立于2005年,毕业于中国北京大学的约200名韩国留学生出席了成立仪式。韩国北大校友会是首个海外成立的北大校友会。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从北大毕业和正在就读的韩国留学生已近5000人,他们是北大留学生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北大韩国留学生校友会对于整合北大毕业生的海外人力资源、加强北大与韩国大学的交流和合作及提高北大的国际声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自1993年第一名韩国留学生进入北大学习以来,每年到中国留学的韩国学生的数量正在成倍增长。

抢眼专业

第8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一、制度的内涵及现行

    M.D.的培养一提到制度,人们一般都会想到正式的政策、规则和规定,但制度的内涵远不止这些。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结构,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由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所构成的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或文化-认知制度存在于组织的环境中,对组织行为和结果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新制度主义将文化-认知和规范纳人了制度的范畴,有助于全面准确地分析影响M.D.培养质量的因素。实际上正是由于培养单位(组织)面临的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或文化-认知制度的制约,影响了M.D.的培养过程,进而影响其质量。

目前,我国的M.D.主要通过八年制医学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两种方式,后者还包括临床医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的在职学位申请。八年制毕业生授予M.D.始于北京协和医学院,八年制学生人学(高考)分数均较高,人学后在综合性大学接受1-2.5年的医学预科教育,然后再进人医学院(部、中心)学习医学,学生攻读学位的时间是八年,八年中无需参加大型的选拔性考试;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学生来源主要是五年制毕业生’五年制学生人学(高考)分数均低于八年制学生,人学后一般在独立设置的医学院或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院完成本科教育,然后参加研究生人学考试,录取后攻读学位,其攻读学位的时间至少10年(含本科教育时间)。可见,虽然同是M.D.,但学生来源不同,在读期间的教学安排不同,获得学位的时间、难度也不同。

二、影响M.D.培养质量的制度因素

影响M.D.培养质量的因素有多种,本研究从文化-认知制度、规范性制度、规制性制度方面具体分析对M.D.培养质量影响较大的因素。

(一)文化-认知制度

文化-认知制度是指在特定文化氛围中基于视若当然或共同理解的一些认知。影响M.D.培养质量的文化-认知制度主要是人们对M.D.培养方式和应具有的水平的认知。这些认知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人们一方面对M.D.培养质量的质疑(专业学位实施之初,质疑研究生培养方式培养的M.D.是否能称为博士,近些年又质疑八年制毕业生是否是M.D.);另一方面对M.D.临床现实技能培养的过多关注,弱化了学生基本科研思维、意识及宽厚基础的培养。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时在医学领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均授予医学博士学位(即Ph.D.),博士生的培养重实验研究和科研能力训练、轻临床工作能力培养'这形成了人们对博士培养的认知。1983年12月卫生部、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培养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试行办法》,对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M.D.的雏形)的培养进行改革并在少数院校进行了试点。1998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作为开展专业学位试点的基础,对M.D.的培养主要是通过临床轮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不是科研训练来完成,这形成了M.D培养的新认知。

专业学位实施之初,人们对原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研学术训练为主的认知,使M.D.并不被认可,因为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用Ph.D.的培养方式和标准来衡量M.D.,尤其是学位论文,得出M.D.论文创新性不强、深度不够,进而得出M.D.质量不高的结论某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的负责人说大家还是比较认(可)之前的博士(Ph.D.),临床型博士(M.D.)的要求(指科研和论文)偏低了……专业学位实施的头几年,很多学校都打擦边球,授予学位时,写的是临床医学博士(Ph.D.),而不写专业学位(M.D.)。”这从历年授予M.D.的人数并不多可以看出,虽然通过研究生培养方式培养M.D.从1983年就开始小范围试点,1997年试点院校扩大到23所,但表1中1996-2002年的中国M.D.授予数基本上为北京协和医学院的M.D.授予数,且远远小于Ph.D.授予数。

近些年,随着研究生培养方式培养的M.D.不断增多。他们“能马上进科,而且一进科就能干活”给用人单位留下了较好的印象,也因其攻读较易、就业和收人较具优势而备受学生青睐,通过临床轮转培养M.D.的方式逐渐被认可,由此逐渐形成了有关M.D.培养的新认知。访谈中有专家就提到:M.D.培养以临床轮转为主,过多关注培养学生临床现实技能,弱化了他们基本科研思维和意识的培养,将来会影响他们的发展后劲。进人21世纪,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院校增多了,学生数量也增多了,早期人们对M.D.培养质量的质疑转移到八年制学生上,认为八年制学生的临床轮转时间短于研究生培养方式的M.D.,因此,八年制毕业生作为M.D.质量肯定不高。访谈中,有博士生就说“八年制比我们少转(临床轮转)那么多时间,比我们差多了,凭什么授予博士学位?”从历年八年制医学教育峰会上的讨论也能看出这种质疑和担忧。由此,一些院校大量缩短医学预科教育时间以增加学生临床轮转的时间。这不利于学生通过医学预科教育及综合性大学的熏陶为其打下宽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实际上不论是早期的质疑还是当前的质疑,其实都与人们对M.D.培养认知的偏差有关,这种认知的偏差又源于规范性制度的不适宜或缺失。

(二)规范性制度

规范性制度是表现为合格证明或资格承认的一些制度。影响M.D.培养质量的规范性制度主要是有关其培养要求和授予标准的制度。现实问题是针对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学位授予标准的不适宜和针对八年制医学教育的培养要求和授予标准的缺失,由此导致人们对M.D.培养质量的质疑,并导致M.D.培养过多关注临床轮转时间而非临床轮转质量。

现行的M.D.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主要是针对研究生培养方式的。由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中期考核筛选、择优进人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培养。学位授予标准为申请者“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1993年卫生部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对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应具有的临床工作水平的规定为“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而按照2005年《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总则》的规定为“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掌握本专科主要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技术,熟悉门急诊专科疾病的处理、危重病人抢救,能独立处理某些疑难病症,能胜任总住院医师的工作,并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但实际上,很难准确评价学生是否达到上述要求,因此,人们往往以轮转时间作为评价标准,也就是学生需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3年和第二阶段2年的轮转,实际上M.D.很难达到上述要求。访谈中,很多受访者就提到现行的M.D.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应该进行修订或重新制订’认为不应该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纳人,而且学位授予标准中临床能力的评价应该具有可操作性,不仅要关注临床轮转的时间还要关注临床轮转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M.D.的培养质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并没有对八年制医学教育做出规定。2004年教髙函[2004]9号要求八年制医学教育试办皖校的教学计划,按《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培养基本要求》、《八年制医学博士学位学位授予标准》(均另发)自行制定,但至今二者均未下发。有关八年制医学教育的规范性制度的缺乏使人们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中的学位授予标准来衡量八年制毕业生,觉得八年制学生临床轮转时间较短,达不到授予标准,导致对八年制医学教育培养M.D.质量的质疑,也导致八年制医学教育因延长后期的临床轮转而影响了学生宽厚基础的形成及后期的发展潜力。

(三)规制性制度

规制性制度是表现为政策、法律、规定等的制度。影响M.D.培养质量的规制性制度主要是指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

1.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它们对M.D.培养质量的影响主要是对M.D.临床能力培养的制约。

1998年通过的《医师法》,未有文字对临床实践教学活动做出规定,也未对参与者所应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使得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成为事实上的违法行为。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就医疗事故的范围、鉴定、赔偿和处理作了详细的规定,但该规定却深受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影响,因为后者将医疗纠纷侵权诉讼纳人举证责任倒置范畴。也就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如果要告医院,再不用为找证据而犯愁,医院有责任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发生医疗过错,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并赔偿患者损失'如此一来,被《医师法》置于事实违法状态的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更是雪上加霜,教师或医院为了规避风险,必然减少参与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医学生或毕业生的实践机会,学生的临床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变得更加艰难。

2008年8月18日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对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教学活动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临床教学基地和临床带教教师的涵义、功能、义务、责任等,对临床实践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合法性给予了确定,弥补了《医师法》在这方面的欠缺。但其第十一条“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继《医师法》后,对临床实践教学产生很大制约的规定。这一规定无形中提高了学生的临床实践“门槛”,使医学生的临床实践学习成为有法可依但却不具有操作性的活动。因为患者对医学生并不信任,一旦被告知’很多人将不可能同意“被实习”,使很多学生实际面临床实践机会的减少,最终导致临床培养质量的降低。而其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医学生参与临床实践时要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来进行操作。

访谈中,临床医生和在临床工作过的管理者都说,这样的要求临床上很难做到。事实上医院限于人力物力,不可能长期给处于临床轮转学习阶段的实习医师,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长学制医学生的后两年一对一地配置带教教师;而且,医院也明白,如果不放手让这些人诊治病人,他们的临床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也无从谈起;也因此,这些无证医生们随时都可能在工作中触犯《医师法》。

虽然《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对临床实践教学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了有条件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其对患者知情同意的规定却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医学生的临床实践“门槛”。而且作为部门规章,《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也不可能消除医院和医生对可能触犯《医师法》的忧虑,因此,在临床轮转教学活动中自然而然地会慎之又慎’学生临床能力的培养和提髙必然受到不利影响。

2.国家有关政策主要指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政策。前者主要是减少了学生的临床实践机会,进而影响了学生临床能力的养成,后者主要影响了研究生培养方式的M.D.的生源质量。

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出台,高等医学教育的扩招使原本并不充裕的医学教育资源更趋紧张。而作为基于实践的临床医学教育而言,学生的增多意味着学生临床实践机会的减少,也意味着培养质量的降低,这已为人们所认识。访谈中某受访者就提到:“以前,解剖课学生4人一具尸体,每人都需要而且都能动手’现在8人一具就不错了,有些学生几乎可以不动手就‘学完’解剖课。”这显示了教学资源紧张对基础医学教学的影响,实际上教学资源的紧张对临床教学影响更大。按照1983年《关于培养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试行办法》的规定,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和科研机构须“能为每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M.D.的雏形)提供八至十张专科病床”才能招收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M.D.)。按照1986年《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法(西医)》(早期M.D.培养)的要求,培养基地要“能为每个研究生提供5-8张本学科的病床”。时隔3年,对培养基地可供病床数的要求在降低。后来有关文件几乎不再提及床位数的问题,因为不论是制度的设计者还是制度的执行者对床位数不能达标都心知肚明。2008年政协委员的提案“医生培养制度须改革”中指出,扩招导致医学毕业生过剩,已经超出临床负荷,很多新医生缺乏临床实践,导致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频增。只有1448张床位的医院,每年要接纳1400至1600名的医学毕业生和进修医生,住院医生的平均管床率^常低,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临床实践机会'毕业生尚且如此,何况在校的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生。

2009年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进行调整,加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比例115>,这势必对M.D.培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某地方院校研究生院院长坦言近几年我们省为了完成国家计划(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扩招),将硕士专业学位的指标大部分交给我们完成,为了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我们巳经从原来年招300人变成年招500人,质量肯定受影响。”这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论是自身攻读M.D.,还是在临床上指导实习医生,都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M.D.的培养质量。访谈中,研究生导师和很多研究生院管理人员都反映近些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不佳,一些医学院校的学生明显缺乏必要的、基本的训练和培养,综合素质堪忧。

影响M.D.培养质量的三种制度因素中,规范性制度是核心,但规范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则受到既有文化-认知制度和规则性制度的制约,规范性制度的确立又会逐渐影响文化-认知制度。

三、提高我国M.D.培养质量的建议

鉴于目前这种状况,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或提髙M.D.的培养质量,应对M.D.培养有正确的认知,规范培养制度,修订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

(一)促进对M.D.培养的正确认知

国际上M.D.是对行医者资格的认可而在我国专业学位在本质上是学术业务等级的标志,而不是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前提条件[1\要提高M.D.的培养质量,就需要对M.D.进行正确的定位,形成正确的认知,即M.D.培养属学校教育,以课程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为主,给学生的是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培养的是学生从事某一专业领域工作的良好潜质,而不是现实的职业技能【1]。M.D.的培养需要临床实践,但此临床实践不同于毕业后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它不以现实的临床技能培养为核心,而是以学生掌握临床基本理论、知识、技能为核心,以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良好的专业精神的养成为重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规则性制度的约束所带来的风险。同时,M.D.的培养还需要以培养科研思维和意识为主的科研学术训练,以及宽厚扎实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教育和相关的熏陶,以使学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为高水平临床医生的培养奠定基础。

(二)规范培养制度

现行的M.D.培养制度内部差异较大,规范培养制度十分必要。有学者提出:逐步从现有的研究生教育中减少直至停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将M.D.的培养改为通过八年制医学教育完成W81,这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不过需要改革和完善目前八年制医学教育的培养模式,访谈中很多医学院校的负责人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归结起来理由如下:(1)有利于吸引到更多的优秀生源,并通过综合性大学的培养和熏陶,使学生具有坚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基础,增强理解生命、关爱生命、探究生命的能力,提高未来医生的综合素质。访谈中,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院校的受访者都提到八年制学生综合素质较高。(2)有利于提高五年制本科教育质量、解决医学专业研究生生源质量不高的问题,因为欲从事医生职业的学生不会因为考研而不得不放弃后期的实习,他们将完整地完成他们学程中的培养方案,而且通过制度设计,优秀的五年制学生在一定的时间点可以转人八年制医学教育攻读M.D.。(3)有利于改变毕业后教育培训基地招不到优秀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发挥不了应有作用的状况m,使临床医生现实技能的培养完全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来完成,降低法律风险的同时,给学生提供足够的临床实践机会并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三)制定适宜的M.D.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

第9篇:医学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 “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2014年预计招收包括各专项计划在内的博士研究生共1208名。

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博士生分段完成学业,但博士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①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②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③必须有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⑤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⑥同等学力考生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2014年我校在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同时招收具备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背景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攻读医学博士科学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高级研究人员。详见专业目录。

五、2014年我校博士招生报名考试只招一次,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详细情况请关注2013年12月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的《四川大学2013年博士生报考网上报名须知》。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24至25日,2014年3月29日至30日考试。

七、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下列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将相关材料在2014年2月24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名时由网上下载);(博士报考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以下人员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①应届硕士生;②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③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④我校在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并签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复试时查验学位证、学生证原件);

3、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发表的论文原件、交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考试地点:四川大学(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网上打印)。

九、考试课程: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2、外国语(初试不考听力)。3、业务课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复试与体检: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组织符合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各单位不得提前组织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招生单位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另加试(笔试)两门相关硕士学位专业主干课程。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十一、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分成绩,参考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二、学习期间的生活待遇: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就业: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生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四、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相关院系(室、所)联系。

十五、研招办联系地址:成都市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