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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县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依法治县汇报材料

第1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一、督查目的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是:

1.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山林使用权行为;

3.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按全面清查、依法查处、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

1.全面清查阶段(6月25日至7月20日)

督点是各镇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情况;对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稀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情况;建立台帐等情况,并将清查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

2.依法查处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督点是对查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查处到位;对情节严重的是否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3.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督点是各地针对稀土开采中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和林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情况;建立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

4.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对各镇开展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督查的组织形式及方法

由县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

五、督查方法及要求

以实地督查与电话调度督查相结合,以实地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督查时,各镇要有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发送至县山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第2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请记住我站域名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02〕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对于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对于干部身份的确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7、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试行)》(晋组通字〔__〕29号)等干部档案管理

规章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对发现干部信息认定失真失实的,除予以纠正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严格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06〕39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档案内容。对于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9、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保护干部档案。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整合管档资源,集中进行保管,对不具备保管保护条件和能力的单位,要及时取消其管档资格,由上级单位代管。要完善管理制度,以组织部门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我县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自查阶段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个人申报、审核登记。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2名审核员交叉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共同签字,再由1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第二步,情况梳理。

对审核登记出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汇总,对干部人事档案整体情况进行量化统计。

第三步,调查核实。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第四步,上会认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和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办法,召开党组(党委)会或部务会,对所管干部信息进行上会研究认定。

第五步,填表归档、规范整理。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签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二)互查阶段(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同时做好市县间的互查指标工作。

(三)抽查阶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负责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对管档1000卷以下的抽查30至50卷,对管档1000卷以上的抽查80至100卷。

3、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材料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

4、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并向被抽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带有共性或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依据和实际情况提出统一的政策界限和解决办法)。

(四)总结阶段(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

对自查、互查和抽查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出生时间涂改、入党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运动员、演艺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以及档案材料造假的,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限期整改。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6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晋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天蓉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纪检委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教科局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公安局负责对有关材料的取证、鉴定,以及涉及刑事问题的查处;人社局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各成员单位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沟通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3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第4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政府专项集中整治无照经营《实施方案》,使我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卓有成效的开展,同时,便于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的绩效进行统一、公开、公正的考核,奖优罚劣,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的对象及范围为基层各分局、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考核时间

7月25日至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5分

1、及时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有汇报记录。3分

2、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分局、所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4分

3、针对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的特点制定书面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重点。4分

4、明确专项集中整治责任分工,实行地段到队,责任到人,并层层签订整治责任状。4分

(二)宣传发动:15分

5、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5分

6、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2分

7、及时张贴、发放专项集中整治《公告》、《通告》。5分

8、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字幕广告不少于1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天。3分

(三)调查摸底:15分

9、组织专班突击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上予以登记,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达10天以上未能办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摸底登记率达100%。8分

10、对调查摸底情况要有局面分析材料,明确本辖区的整治重点地段、行业和难点。7分

(四)集中整治规范:35分

11、对无照经营对象送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预警通知书》,督促其守法经营,送达率达100%。10分

12、经预警逾期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要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给予适当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理率达95%以上。10分

13、对经教育、警告,依法处理后仍拒不办理相关证照的,要坚决依法取缔。10分

14、整治措施要讲究方法,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教育引导规范为主。5分

(五)检查验收:20分

15、通过整治规范,在检查验收时辖区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要控制在2%以下,从事前置许可类经营项目无照经营率控制在5%以下。10分

16、整治过程中每月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小结,汇总情况连同《无证无照经营月报表》每月23日前向县局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分局)上报。5分

17、整治结束时,要有整治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统计等书面汇报材料。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县局督查组组织人员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抽查(将每阶段工作纳入当月县局督查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记分)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各阶段的完成情况分别打分,进行量化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对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日常督查和阶段抽查的考核得分由县局整治小组负责考核记录,整治结束后综合全面考核得分一并汇总得出各单位总得分。   1  

五、奖惩措施

各单位的无照经营集中专项整治情况将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5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局将根据考核的结果,对于整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为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对整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全年评先资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逾期仍不能合格的,责令单位负责人引究辞职。

 

 

第5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名县、建设“两富两美”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双高双普”的县级自评工作由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为单位,逐一进行。经自评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后,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第6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推动这一基本要求的建立和实现,我们立足县情,认真解决人大工作与发展的“三个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内外环境的建设。

一是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小康社会是阶段性目标,和谐社会是长远的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在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理论提出之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县十三届人大的五年来,共召开6次代表大会,40次常委会,36次主任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共20多个方面的73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提出了审议意见,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年,全县国民生活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分别为96065万元、4016万元和2696元,到年,上述三项指标就分别达到4090万元、6736万元和3297元。

二是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和谐社会不是静止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既要用和谐促发展,也要用发展促和谐。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工作监督,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为促进我县工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工业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做好企业人员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减债增收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向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县工业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到年,全县工业对税收的贡献率就达到了50.85%。常委会十分注重农业和农村工作,每年年初都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农业、农村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近年来我县农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政府切实注重农业的基础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反季节蔬菜、畜牧生产、茶叶品种改良和深加工已初见成效。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县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村级卫生机构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失控等突出问题,常委会专题安排听取卫生工作汇报,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卫生经费投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稳定卫生队伍,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了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工作事关我县发展和稳定大局,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了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对一些参保单位社保意识淡薄、社保资金不能及时缴纳、部分乡镇存在挤占挪用社保资金等问题,要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社会保障政策,努力做好“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工作,扩大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覆盖面。年,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努力,完成了当年市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金360万元、失业保险金35万元的征收任务,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民政部门对全县的低保对象218户、650人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倍。年全县低保对象增加到280户、775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0万元,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工作继续得到落实,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常委会还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城区建设,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开展视察,督促政府完成了一中段拓改工程,修建了河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东洋溪整治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加强对我县重大项目的监督,常委会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政府在实施6大类12个方面的重大项目之前,应当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重大项目监督工作。《规定》出台后,政府即于年月向常委会报备了车盘梯级水电站、铜冶金生产企业、矽钢片钢锭企业等3个签约项目合同书。这一规定的出台,前移了对政府实施重大项目的把关口,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是正确处理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工作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侧重在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主流民意和社会的安定、稳定。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简称“两制”),是法律监督的一种新形式。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好这项工作。一是召开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议,形成纪要,对其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采取“事前联系,事中沟通,事后监督”的做法,定期交流,使之更严格、准确地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对全县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查出27个方面问题共78条,责成政府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清理规范性文件228件,其中废止175件,保留继续有效文件53件;三是召开执法责任制检查通报会和行政执法现场观摩会,进一步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制订和出台落实“两制”工作方案,保证“两制”工作在领导力量、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和岗位责任上实现四到位;五是起草、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报备有关案件的决定》,详细规定了“三机关”对6个方面26类案件必须向常委会报备。同时,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2次对三机关的办案情况开展案件督查或调研,听取和审议三机关的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跟踪督办。年,常委会到公安机关调研中发现,被害人许某于年5月因房屋纠纷与吴某发生争执,被殴打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吴某畏罪潜逃。4月,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却找不到当时的立案卷宗。常委会决定开展个案监督。虽于当年月检察机关向县法院提起公诉,但一审判决时以轻伤罪认定,仅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常委会据情要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二审采纳了抗诉意见,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使这一起沉冤10多年的案件得以昭雪,从而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正义。几年来,通过案件报备、督查、调研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常委会加强了与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热点问题,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十三届以来,常委会监督公、检、法机关个案40多起,重点督办司法机关干警违法案件7件7人;对一些久拖不决、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适时开展个案监督,落实责任,跟踪督办,促进这些案件尽快办结。

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会进程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实行法治,为加快法治社会的进程,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基层接访。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四长”深入乡镇开展接访活动,并为乡镇班子成员及部分人大代表上法制课。同时分发法律书籍和诉讼须知、宪法修正案等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依法,使部分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消除了一些矛盾纠纷。

2、对人民群众群众关心的“打击”等热点难点问题,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坚决禁止和打击“”的决定》,有效遏制了“”活动的蔓延。

3、牵头组织开展了《消防法》、《消防条例》检查,深入到宾馆、液化气经营场所等消防重点部门,采取察看现场、检查消防设施、提意见和建议等形式,针对我县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政府予以解决。

4、深入各乡镇开展依法治乡镇工作调研,通过听、问、查、看,客观地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依法治乡镇建议,推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认真实施依法治县方略,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1、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促进依法办事。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联合组织政府办法制科、监察局机关效能办等部门,对全县58个行政执法单位和9个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

2、审计普法、依法治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召开常委会听取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县普法办实施普法规划的汇报。

3、组织政府成员单位领导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法律水平。

4、开展《宪法》知识系列宣传活动。

四、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

1、开展调查研究,增强监督实效。我们把公、检、法、司机关的执法工作作为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前都组织专门的调研组,深入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准确地向常委会会议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还不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直接了解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情况。通过旁听,代表们了解了司法机关的侦查办案、审查、庭审判决等方面工作,并与公诉人员、审判人员、律师探讨如何确保公正判决等法律程序问题。

2、以“四长”联席会议为依托,开展司法监督。为拓展监督渠道,提高司法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不定期召开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联系沟通,目的是通过必要的形式和手段,促进司法公正。几年来,按照“四长”联席会议精神,我们专题开展了治安案件的督办工作和对人大批转的事项的办理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了对公、检、法机关办案工作的检查。检查中,我们首先听取被查单位的汇报,然后再查看有关案卷材料,探讨个案问题,最后向被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通过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促进了依法办案和司法公正。

3、实行案件报备,促进司法公正。我们总结了几年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热点问题,同时借鉴兄弟县市的做法,认真对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报备有关案件的决定》,规定公、检、法三机关报备案件的类型、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该《决定》施行以来,我们共接到报备案件141件,对其中的8起实施了有效监督,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第7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成立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任组长,县局检查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县局法规股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负责组织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市管所开展中药饮片流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饮片抽检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查;负责汇总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县局检查大队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办或挂牌督办,县局法规股负责协调指导行刑衔接工作。

各乡镇市管所负责组织实本辖区内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负责收集本辖区企业自查整改报告;负责上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和总结等相关内容的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聚焦中药饮片存在的顽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如下:

(一)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检点

1.检查的重点对象: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投诉举报较多以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立案查处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

2.检查的重点问题:

(1)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装或贴签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

(3)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的行为;

(4)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工、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经营中药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5)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记录。

(二)中药饮片抽检和案件查办工作

1.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进、加工中药饮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原则上划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集中检查、督导检查、全面总结”五个阶段,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各阶段可交叉进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各乡镇市管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对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依据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情况合理覆盖,覆盖率不低于30%。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5月—6月)

各乡镇市管所督促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负责收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到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

各乡镇市管股所组织对行政区域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整改可交叉进行,边检查边督促,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报告、主动整改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对抗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7月—8月)

县局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开展督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查处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

(五)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9月)

各市管所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送县局药品化妆品监管股,由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包括检查和抽检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统一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于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说情、干扰办案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坚决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销售、使用以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重上下联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总结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要加强宣传,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第8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4、反馈检查情况;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第9篇:依法治县汇报材料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x届“世界结核病防治日”“遏制结核健康和谐”的宣传主题和我乡实际,特制订关门乡3、24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目的

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一旦发生结核病疫情,如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通过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让师生掌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3月24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的宣传主题,广泛宣传结核病的危害、感染方式、传播途径,宣传结核病免费诊断、治疗的知识和有关政策,增强群众自觉参与结核病防治意识。

三、宣传方式

各村卫生室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在学校、街道利用宣传展板、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利用小手拉大手,引导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正确认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健康意识和保护能力。

四、宣传活动有关要求

各村卫生室对此次活动要加强领导,做到宣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对本次活动要注重收集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活动结束后将图片、文字资料在4月1日前上报乡卫生院。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方案二: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____________”。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推动落实我镇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现就有关宣传计划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居民预防结核病知识,为结核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势头,确保我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宣传时要围绕宣传主题,制定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向镇zf汇报本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争取政策支持,会同教育共同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3月20日以前刊出宣传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并治愈每一位患者”。宣传栏,在人口集中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墙画,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内容,印刷宣传折页1500份,

20xx年3月24日(农历2月初5日)赶集日在白石镇农贸市场进行健康咨询活动。

三、工作策略

(一)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

(二)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讲座。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为主,对结核病人加强督导管理。

四、具体措施

(一)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宣传横幅、展板、上街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注重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加大重点场所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

(二)加强对学校、集市等重点场所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动员学生、教师及村干部积极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

(三)3月20日召开村医生会议,要求每个村卫生室都要张贴结核病宣传画,制作一期关于结核病知识的板报,对所属辖区的村民发放结核病宣传资料同时讲解结核病知识,提高群众对结核病的认识。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方案三:

2016年3月24日是第2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一位患者”。为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宣传,依法依规推进《xx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6年)》有效实施。为做好今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的重要性

各乡(镇)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制定宣传计划,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义诊咨询、悬挂标语、电子屏幕、摆放展架、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利用两种文字,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本地区结核病惠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氛围。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各单位按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在宣传日期间,积极宣传党和zf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宣传国家实行免费治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

(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可疑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和治疗。

(三)县医院及县维吾尔医医院分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县妇幼保健站、县疾控中心等于3月21日(北京时间11点)在农贸市场(托乎拉转盘)通过咨询、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板报、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咨询点提供结核病及肺部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免费咨询、义诊服务,发放宣传品。

(四)各乡(镇)场卫生院利用巴扎天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通过咨询、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板报、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每个咨询点不得少于5人,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共同抗击结核病。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县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日结束后,请各单位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将上报材料汇总后报地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和县卫生局艾防办(纸质版和电子版)。未按时上报的单位,县卫生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县卫生局 艾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