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收入证明样本精选(九篇)

收入证明样本

第1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一)明确抽样取证的适用条件

1、同类证据数量众多。

首先,要取证的证据数量众多。税案调查取证时,证据数量较少的,应全部取证;只有当证据数量众多,抽样取证才具有操作意义。其次,数量众多的证据是属于同类证据,不同类证据,如书证、物证两者不同类的证据,两者不能混合抽样,只能区分不同类别抽样,即书证作为一类抽样取证,物证作为另一类抽样取证。

2、属证明同一违法事实的同类证据

抽样取证的证据必须是证明同一违法事实,证明不同违法事实应当分别抽样取证。例如某企业以不合法凭证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少缴企业所得税,这是两个不同的违法事实,在收集证据时应当将“业务招待费”作为一类证据抽样取证,“广告宣传费”作为另一类证据抽样取证。

3、抽样取证不会对税务处理、处罚金额产生实质影响。

抽样取证不会对税务处理、处罚金额产生实质影响,即抽样取证不会导致税务处理、处罚金额不确定,例如在处理未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案件,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取证关键是“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具体数额,在收集证据时,对公司员工的工资单、各种补贴、奖金发放或各种支付凭证不能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因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每个公司员工,每个员工工资薪金收入各有差异,计算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也各有差异,抽样取证能认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违法行为,但是无法准确推断出应扣未扣税款金额,实质影响到处罚金额的确定,所以不能抽样取证,要全部取证。

另外,在涉税犯罪的案件中,笔者建议对证明犯罪关键证据也不适用抽样取证而采用全部取证的方法。这主要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

一、避免由于证明标准不明确带来的诉讼风险。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在“证据确凿”和“主要证据不足”两个条件之间还可以有很多条件,如证据充分但不一定确凿,主要证据充分但其他证据有欠缺等,因此,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给如何确定证明标准提供立法上的支持[iv]。虽然学术界普遍认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要求低于刑事诉讼和高于民事诉讼,但是当涉税违法案件构成刑事犯罪,一旦发生行政诉讼,某些法院往往会将其与刑事诉讼同等对待,适用最严格的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如恒光电器有限公司不服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案[v],为了避免诉讼风险,税务机关在此类案件宜尽量按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取证,对证明犯罪关键证据不适用抽样而采用全部取证的方法。第

二、避免犯罪嫌疑人的不配合带来诉讼风险。由于税收领域的专业性,司法机关常会将税务机关税务处理处罚文书作为案件予以侦查、和审判的重要依据,结果往往把税务机关卷入矛盾漩涡中心。由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前已经作出,犯罪嫌疑人承认偷税事实,不可能导致从轻处理处罚,而否定偷税事实,却有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会,甚至有可能通过否定税务行政执法认定的违法事实,达到刑事诉讼认定的违法事实目的,因此,有些犯罪嫌疑人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采用各种借口或手段否定之前税务行政处罚时承认的事实,如江南物资有限公司不服富阳市地税局行政处理处罚案[vi],要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高的胜诉率,税务机关在此类案件中宜尽量按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取证,对证明犯罪关键证据不适用抽样而采用全部取证的方法。

(二)、规范抽样取证程序

1、实施抽样取证的检查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这主要是基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规定。若是在税务案件检查实施前已经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在本环节可以不再重复出示。

2、抽样前,检查人员应与被抽样证据资料持有人核对所有的证据资料。

一般情况下,税务行政案件涉及的大部分是纸质或电子账册、合同、凭证等证据,都是可以全部核查的。在抽样取证前,检查人员应和证据持有人核对所有的证据资料,并将核对情况记录在《抽样取证确认书》,然后从这些证据资料中“抽样取证”做为证据。

3、抽样时,被抽样证据资料持有人应当在场,并在抽样证据、抽样清单及相关记录上签章。

为了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税务执法人员在抽样取证时,持有人应当在场。税务执法人员制作抽样清单或相关记录应交持有人仔细核对,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由税务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章,抽样书证复印作为证据的,应当由持有人在每份书证上确认“本件由我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放我处”,签注日期并签章确认,确保证据的客观准确性和收集程序的合法性。

持有人是指被抽样证据资料的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是企业的,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场,确认抽样证据、抽样清单或相关记录时,除经办人签名外,必须盖企业公章,以证明该经办人行为得到企业的授权。

(三)明确抽样证据的要求

1、抽样的证据要有关联性。

抽样的证据要能与被抽样总体证据对应,能形成证据链。例如要在100笔销售不动产预收款项中抽样5笔预收款,其中有笔会计凭证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00万,贷:预收账款-购房定金100万,会计凭证后附有18张收据,收据收款金额合计100万,那么这18张收据不能再部分取证,必须全部取证,否则抽样证据就不能与被抽样总体证据相互印证,失去关联性,无法形成证据链。

2、抽样的证据数量合理。

抽样的数量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影响很大,在证据数量一定的情况下,抽样的数量越大,证明力越强。由于各案情况不同,抽样证据数量也有所不同,不过建议每类证据抽样至少五个以上,例如抽样2008年度营业收入,至少应取证5笔以上收入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

3、抽样的证据要有代表性。

在采取抽样取证方式收集证据时,抽取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资料齐全,能达到“以一部分反映总体,从而来确定总体情况性质”的抽样目的。例如取证营业收入,要取证合同、银行对账单、收款凭证等,能反映整个营业收入流程。同时,通过抽样取的证据所得出的结论要符合案件的客观实际情况,若证据不能排除矛盾,形成案件所需要的证据体系,则不能采取抽样取证。例如某物业公司隐瞒二手房交易价格偷税案[vii],税务人员获得了物业公司隐瞒销售收入的个人账户,并有部分真实及相应的虚假合同、部分客户的询问笔录能印证,但是由于部分购房客户的合同姓名与付款人姓名不一致,以及购房客户采用了分期付款、现金付款或境外付款等付款方式,还有补退销售面积与最终办理产权的实测面积差价,个人账户有些款项不能与销售收入一一对应,不能直接认定查获的个人账户的所有收入就是售楼营业款,这种情况就不能采取抽样取证。

(四)健全抽样取证相关的文书。

在抽样取证过程中,抽样取证的行为、过程,尤其是被抽证据的总体情况、抽样方法、抽样数量,这些都宜有相应文书记录在案,但是目前税务执法尚无相应文书,建议借鉴公安、工商部门的执法文书,增设《抽样取证确认书》和《税务稽查证据汇总表》。

1、《抽样取证确认书》

《抽样取证确认书》是确认抽样取证执法行为的文书,主要记载证据持有人基本情况、抽样时间、地点、被抽样证据总体情况、抽样取证法律依据、抽样证据具体情况、证据持有人与税务执法人员的签名等内容。

其中记录被抽样取证总体情况是文书中最关键的内容。例如某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他应付款-代收代支水电费”明细账中直接列支办公费用,少计营业收入,这时记录总体情况可以表述为“经核对,你公司在2008年度“其他应付款-代收代支水电费”明细账中直接列支办公费用26笔,共141,604.65元,少结转营业收入141,604.65元”(详见附表一)。通过这样的记录,确定检查结果,巩固了抽样取证的基础,加强了抽样证据的证明效力。

2、《税务稽查证据汇总表》

《税务稽查证据汇总表》是被抽样取证资料汇总情况的文书,适用于没有被抽样证据汇总资料的情况,具体表格的内容根据各案需要进行填写。例如对上述物业管理公司的例子,检查人员可以将有问题的项目汇总到《税务稽查证据汇总表》(详见附表二),详细记载每笔支出日期、凭证号、问题摘要、金额等,并写明数据来源、制表人、制表时间,由纳税人签署“经核对,上述情况属实”的字样并签名盖章,然后附相应明细账、《抽样取证确认书》、抽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复印件。这样有利于固定证据,且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i]林庆坚著《税务行政处罚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页。

[ii]李国光主编《行政处罚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68页。

[iii]《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苏地税发〔2009〕101号)第四条“作为证据的物品数量较大且采取抽样取证对事实认定没有实质影响的,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iv]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义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381页,有删节。

[v]林庆坚著《税务行政处罚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80页。

第2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贷款收入证明范文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收入证明范文二:

兹证明__________为本单位___________(正式/短期合同/临时)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

__________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___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内容正确、真实,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证明单位公章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贷款收入证明范文三:

兹有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xxxxx元。

特此证明!

xxxx公司(加盖公章)

xxxx年x月x日

贷款收入证明范文四:

兹证明___是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在我单位工作___年,岗位为____,年收入__万元(人民币)。

工资收入证明样本

本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____信用卡使用,我公司不对该职工使用信用卡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证明

第3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20xx贷款工作收入证明书范本(一)

兹证明_______先生(女式)系我公司(单位)_______(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已连续在我公司(单位)工作_______年,现任在本公司(单位)任_______职务,_______岗位。该职工近一年内月平均收入(税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本公司(单位)承诺以上收入证明正确属实,如与职工本人公司(单位)收入不符,本公司(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职工身份证号:

填表人: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xx贷款工作收入证明书范本(二)

兹证明____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职员,在本公司____岗位工作,并已经在本公司任职____年____月,年收入为______元;此证明只作为员工申办信用卡专用,不做其他用途。特此证明。附注:单位全称:公司电话总机:地址: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20xx贷款工作收入证明书范本(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__________,在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年,学历__________,职务或职称__________,现任职时间__________年,因需要向贵行申请(提供)金额__________元、种类__________贷款(担保),现将该职工月收入情况证明证明如下:

1、基本工资:__________元;

2、奖金及福利:__________元;

3、合计:__________元。

本公司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填表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第4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兹证明 先生 女士,身份证明资料为 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号码为 ,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自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已工作 年。目前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其上一年度收入状况见下表(单位:元)

特此证明。

本单位对上述证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1、单位全称:

2、单位法定地址:

3、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买房贷款收入证明买房贷款收入证明问题:

因没有稳定的收入,所以想让一朋友公司给我开收入证明,他有公司的印章,但那公司不是他的,还有他那公司是外地的。这样是否可行?

如果这种可行,开收入证明程序是什么??

外地公司开的收入证明也可以。

开收入证明不需要什么程序,就是按照贷款银行的格式填一份收入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即可。

第5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一、业务处理手续不规范

其一,审核不到位。在企业里,只要使企业资金减少的业务,需要经过归属部门领导审批方可支付。正确支付规范流程:业务员填单-部门经理签批-财务经理签批-制单员审核-制单-复核员复核-记账-出纳付款-主管签字,而学生往往无视会计制度的存在,拿到单据,不看领导是否签字,直接付款。付款时,也不管资金是否充足就先付款,造成资金账面赤字。

其二,盖章遗漏。对方预付我方货款,我方需要开张收据,学生在开出的客户联内通常忘记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其三,签字遗漏。一个小组每六天轮换一次岗位,所以需要办理交接。交接需要移交人、监交人三方在场,移交清单内交接内容和交接人签字往往会遗漏且移交账簿最后一笔业务内没有盖经办人签章,不明确移交经济责任。

二、摘要不规范

摘要过于简单。如购入货物、销售货物、支付税费、支付电费、支付水费、发放补助、发放工资、报销差旅费、支付货款、预付货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规范摘要:(1)购入材料、货物、固定资产(入库时)的品种、数量、单价要反映,销售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也要反映。如购入生铁12吨,@160(单价),并入库,款已付。(2)支付费用要写明归属月份,以免重复交纳。如支付11月份增值税,支付11月份水费等。(3)发放补助要写明人数、发放对象。比如发放张萍产假补助。(4)发放工资要写明人数,职工类别。比如发放11月份临时工工资。(5)报销差旅费要写明出差地点、出差人、出差事由。比如张红报销赴南京购料差旅费。(6)支付、预付货款要写明公司名。比如预付宏达公司货款,以方便对账。(7)收到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写明到期日期。比如,收到宏达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到期日2011年9月1日。

三、制单不规范

主要反映在明细科目,不能很好地区分二级和三级。比如其他应收款按部门开设,部门下再设各项目内容(三级),学生有的时候就会将三级取代二级。如供销科王华预借差旅费,学生做分录借记“其他应收款――张华”,但是实际需要按部门开设,其他应收款――供销科(张华)。再如管理费用需按部门开设,而学生只笼统把所有管理费用放一块核算,这样均无法满足会计服务于管理的要求。

四、登账不规范

其一,过次页、承前页计算错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下同)规定: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 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学校规定,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损益明细账、成本明细账、应交税费明细账、存货明细账、总账需要本月合计,本月累计。需要正确计算过次页的金额,而学生往往出错。

其二,出纳只管付钱,不及时登账,导致赤字。

其三,不定时核对账目,且核对不做标记。记账凭证是登账的依据,登完不打勾,导致重登,漏登。科目汇总表是登记总账的依据,登完不打勾,总账和明细账不核对,导致后期的账面余额连带出错。

其四,成本按借方多栏式开设,一旦成本发生结转,需要用红字登记。学生仍用蓝字。

五、装订不规范

学校要求装订采用打孔机,要求学生包角,并在边角上写上此本凭证归属日期及对应凭证号数。

六、常见易错点

其一,不会更正错账。账做错,不管是记账凭证出错还是账簿出错,也不管是业务已经登账还是尚未入账,学生要么撕凭证,要么涂改账簿。规范规定更正错账方法包括:(1)划线更正法: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 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 错误的部分。(2)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具体包括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红字冲销法即如果科目正确,金额多计,可将多计的金额用红字冲销。如果科目错误,需要将错误科目全部冲销,再填写正确凭证。补充登记法即如果科目正确,金额少计,可将少计的金额用蓝字再写一张。为了证明错误凭证已修改,需要在错误凭证与更正凭证摘要内作相应说明。对记账后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用红字冲销原错误凭证时的摘要为“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用蓝字编写正确的记账凭证时摘要为“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对只有金额错误的会计分录,在编制调整数字差额凭证时摘要为“调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所修改的是往年的错误凭证,那么,在“某月某日”前务必加上“某年”字样。在注销、订正或调整某张错误凭证的同时,应在被修改的记账凭证摘要的下面手工注明“该凭证在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已更正”的标记,表示该凭证已被修改完毕。

[例1]

12月7日,购进需安装高频设备1台,尚未安装(转字003号凭证)

学生做法:

借:固定资产1027239.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4630.68

贷:预付账款 1201870

更正:

因为只有发票没有入库单,不能直接放在固定资产内,需要将固定资产更正为在建工程。

12月8日红字冲销(转字010号)与原凭证内容一样,换用红字,摘要内写上:注销12月7日转字003号凭证

12月8日蓝字登记(转字011号)将固定资产更正为在建工程,摘要内写上:订正12月7日转字003号凭证

在转字003号摘要内写上:该凭证已于12月8日转字011号更正,必要时可附上出错原因。

[例2]

支付11月所得税费625500元

学生做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25550

贷:银行存款625550

更正:红字冲销法:冲销50元

[例3]

支付运输公司购入材料运费4000元,尚未入库

学生做法:

借:在途物资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没有考虑到运费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

更正:先红字冲销

再蓝字登记:

借:在途物资 37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0

贷:银行存款 4000

[例4]

材料入库,支付欠款160003.35元

学生做法:

借:应付账款16003.35

贷:银行存款 16003.35

更正:补充登记144000元

其二,不会处理差旅费预借和报销业务。如,12月9日,供销科王华出差购买材料,需要填写领款凭证,写明事由,填写预支金额2000元,再由供销部经理签批,拿到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签字,交由制单员制单,再交由出纳支付现金,并盖上现金付讫,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此笔业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供销科(王华 )2000

贷:现金 2000

12月16日,王华返回报销差旅费,首先张华需要将票据整理好,贴在粘贴单上,数清张数,填写票据金额,然后将票据信息详细填写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同样,需由供销部和财务经理签批。在制单员拿到报销单及票据后,先审核票据,计算实报金额2500元,查看预支金额,开据张华一张收据,收回预支差旅费2000元,补付500元。出纳盖章,登记现金日记账。此笔业务分录:

借:现金 2000

贷:其他应收款――供销科(张华)2000(现收凭证)(现金收讫章)

借:管理费用 2500

贷:现金 2500(现付凭证)(现金付讫章)

其三,不知何时用红字。红字使用范围: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注意:凭证上的红字只限于金额红字,登记入账的时候也用红字登记,登记科目汇总表的时候也用红字登记。

第6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关键词:沪深300 指数效应 价格压力

一、文献综述

指数效应是指当某个股入选指数成份股后, 其股价和交易量往往会在短期内出现大幅上升,甚至中长期内维持稳步上升态势;当某个股被剔除时,其股价和成交量会随之下跌,是一种与市场有效假说理论相冲突的异常现象。自Shleifer (1986)发现S&P500存在着显著的指数效应之后,国内外学者大量,形成多种理论对其进行解释。

1、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在传统金融理论中,资产的价格由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所决定,其需求曲线是水平的。在没有新的信息冲击的情况下,仅有需求或供给不会对价格产生任何影响。投资者可以将具有相同或相近的风险收益状况的资产进行替代,从而使得需求曲线处于水平。但是当某种商品或资产不存在完美替代品且供给有限时,需求的变化会对资产的价格产生影响,投资者在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时需要或的额外的补偿,此时需求曲线就不再是水平的。Shleifer(1986)指出指数效应的存在证明了指数成分股的需求曲线是向下倾斜的。由于指数基金额外的需求使得该股票的需求曲线外移,股票的价格被拉高。Wurgler和Zhuravskaya (2002)认为现实中的股票市场并非如传统金融理论假定的那样完美,由于替代不完全,套利者仍然存在的一定的风险,所以需要额外的价格补偿。

2、价格压力说

当指数进行调整后,跟踪该指数的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也会随之对其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短时间内额外的供给或需求会对个股的价格产生压力,当短暂的压力为市场所消化,市场则会出现反转。根据该理论,股票的需求曲线短期是向下倾斜的,一旦引起股票价格短期变化的超额需求为市场所消化,价格效应则会反转,长期仍然是传统金融学所假定的水平需求曲线。Haris和Gurel(1986)通过运用从1978-1983年的调入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样本股的数据研究,发现加入股票的异常收益在随后消失,认为价格和交易量因投资者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而发生短暂变化,但是股票本身的价值并没有发生变化,由供求关系变化导致的股价变化随后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黄长青、陈伟忠(2005)对2003年6月底上证180指数、深证40指数调出入股票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调出深证40、上证180的股票的指数效应符合价格压力假说。

3、信号假说

信号假说认为,指数调整的决定可能基于某些非公开信息,而这些信息往往会对未来现金流的估计产生影响;此外调入股票势必受到分析师和广大投资者的密切关注,从而会减少持有该股票的风险或者说投资者愿意出较高的价格拥有该股票。所以指数调整公布后,调入股票带有正面信息产生正的异常收益,而调出股则因带有负面消息而产生负的异常收益。Diane K. Denis(2003)发现被调入S&P500股票的EPS和已实现利益等数据分析发现显著增加,说明指数调整向市场传递了信息。Jooyoung Yun(2011)研究发现,调出入KOSPI指数股票组合在事件窗口后有长期的价格效应并未曾反转,原因是指数调整有着重要的信息传递功能。汪旭东(2009)对 2005年~2009年数据研究发现沪深300指数效应显著存在,其原因是入选沪深300指数向市场传递了新信息,即支持信息假说。

4、流动性假说

流动性假说由Harris和Gurel(1986)年提出,如果投资者没有其他的交易动机,而是仅仅为了增加市场流动性,那他们所承担的额外成本和风险必须获得相应的市场溢价作为补偿。当某只股票被调整为样本股时信息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股票调入后,股票的交易者和成交量均增加,交易成本则降低,买卖差价减少。根据该假说,当股票被调入S&P500后,流动性的提高使得投资者获得更多的资本利得会使得股票价格在股指调整前后上涨。Edmister、Graham 和Pirie(1994)发现1989 年10 月前, 当一只股票被调整加入S&P500 指数后, 该股票的交易量持续增加,交易成本持续下降,流动性的上升使得股票的价格得以上涨。

5、市场分割假说

该假说认为股票市场是分割开来的,投资者仅仅能够使用所知道的股票来构建资产组合,投资者人数的增加会降低股票的预期收益率,同时增加它的股票价格。具体说,股票调入指数使更多投资者知道其存在,该股票的收益率就将减少。但对股票的认知不可能因为股票调出而消失,故调出股票成本的增加少于股票调入成本的减少,这样指数效应就是非对称的。Chen、Noronha和Singal(2002)的文章中统计了调入和调出指数的股票在调整前后的累计超额收益,发现调整事件对股票价格的影响非对称的,同时他们还运用数据证明了被调入指数的股票的价格与更广泛的投资者认知度有关。蒋金锋(2008)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沪深300指数效应非对称的原因符合价格压力说。

二、研究方法的设定

1、数据选取

本文选取沪深300指数2010年6月到2011年6月3次指数调整为样本,对股指期货推出后的指数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调出入股票各67只。

2、研究方法

事件研究法是运用一段时间内数据来测定某一事件发生对证券市场价格、成交量等指标的反应,即检验是否存在异常收益或异常交易量。第一步是确定一个事件窗口,以捕捉该事件对证券市场所产生的影响。在本文中事件窗口为公告日前10天(AD-10)到公告日后20天(AD+20)。估计窗口为公告日前210天(AD-210)到公告日前11天(AD-11),对于不满200天的股票以实际天数为计,同时对于新上市或长时间停牌后复牌的个股,由于其在一周内股价变动大成交量异常活跃,该段时间予以剔除。

3、异常收益率

收益率采用对数的形式进行计算,,其中:为第i支股票在t时刻的实际收益率, ,为第i支股票在t,t-1时刻的收盘价。

异常收益率由实际收益率减去正常收益率可得到,即:

= - 其中,分别为异常收益率和正常收益率。

其中为N支股票在t时间的平均异常收益,为第i支股票在TO-T1时间内异常收益累计值,CAAR为N只股票在TO-T1 时间内异常收益累计值的平均值。

4、异常成交量

平均异常成交量采用Harris和Gruel(1986)所采用的计算方法:

其中: ,为i支股票和市场t时间的成交量,, 是估计窗口期间的平均成交量。

5、统计检验

本文对异常收益率和异常成交量采用T检验的方法,对平均异常收益率AAR和累计异常收益率CAAR进行相对于0的显著性检验;对于异常交易量进行相对于1的显著性检验。如果检验显著,则说明指数效应显著存在。

三、实证检验结果

1、价格效应

公告日当日调出股票产生-0.923%的平均异常收益,并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在公告日后有着显著的累计异常收益,在AD+15日接近-4%,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调入股票在公告日仅产生0.02%的异常收益,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累计异常收益在AD+16后达到最大值2.46%, 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其他时间段内的CAAR并不显著。

图1中描述了调出入股票组合的累计异常收益CAAR的具体情况,可以发现: ⑴、沪深300指数效应显著存在,调出股票产生负的累计异常收益,而调入股票组合产生正的累计异常收益,均通过一定水平的显著性检验。⑵、公告日前市场对指数调整未做出预期并有所相应的反映,这点调出入股票组合时相同的。⑶、调出股票的指数效应明显强于调入股票组合,一方面调出股票组合在公告日产生近-1%的异常收益且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而调入股票组合在公告日当日反应并不明显;另一方面,调出股票组合的累计平均异常收益CAAR明显大于调入股票组合CAAR。⑷、在时间上,调出股票组合的指数效应要明显早于调出股票,调出股票组合在公告日开始,累计异常收益逐日开始增加,要比调入股票组合早7个交易日左右的时间。⑸、调出入股票组合的累计异常收益在公告日15天左右的时间内开始出现反转。

2、成交量效应

如图2,调出股票在公告日前平均成交量MVR

整体上伴随着价格效应的变化,成交量也有个放大或缩小的过程。比较调出股票组合与调入股票组合的成交量效应可知,调出股票的成交量效应明显大于调入股票组合的成交量效应,与之相对应的是调入股票组合的价格效应明显大于调入股票组合的价格效应。

四、指数效应的原因

以上的分析中发现,沪深300指数存在显著的价格效应与成交量效应,成交量的放大与累计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在时间上有着一定的同步性,并且异常收益的存在并不是持久的,在达到最大值后开始出现反转,这与价格压力说的理论解释是比较一致的。

根据价格压力说,指数效应是由股票的额外的供给或需求所造成。沪深300指数目前已经为多家指数基金所跟踪,基金换股必然对沪深300指数产生影响,但这对各调出入股票均有影响。目前,上证180ETF和深证100ETF有着较大的成交量,如果调出入沪深300指数的股票亦调出上证180或深证100指数,那么这些股票相对于仅调出入股票就有着额外的供给或需求,根据价格压力说,这些股票组合会有着更为显著的指数效应。从图3可以发现,同时调入上证180ETF或深证100ETF的股票组合的累计异常收益在公告日后要大于仅调入沪深300指数的股票组合,而对于调出股票组合结果也是相同,该结果与价格压力说相符合。

第7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论文关键词:股权结构,行业管制,收益平滑,影响因素

一、引言

收益平滑(incomesmoothing)是一个广泛存在并具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现象。Leuz等人(2003)发现其所研究的31个国家资本市场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收益平滑现象,且欧洲大陆和亚洲国家的收益平滑程度高于英国和美国。由Graham等人(2005)完成的一项重要调查研究表明,在被调查的401位财务总监中,有96.9%表达了对收益平滑的偏好,有78%表示愿意为了收益的平滑性而牺牲企业的一部分经济价值。杨之曙、彭倩(2004)、刘斌等(2005)、黄娟娟、肖珉(2006)、高芳(2007)等人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资本市场上也存在较为普遍的收益平滑现象。

通常而言,盈余管理由于沦为“数字游戏”(Levitt,1998)而被投资者所诟病,而收益平滑虽然也是人为操纵的产物,其性质和经济后果却更难判断。一些著名的大公司,例如通用电气(GeneralElectric)、思科系统公司(CiscoSystems)等,由于连续多年向资本市场报告平稳增长的盈余数据,使得公司市值不断攀升,为股东带来了巨额的财富增长。另外一些大公司却因为收益平滑而给投资者造成沉重损失,例如美国联邦住房抵押贷款公司“房地美”(FreddieMac)和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房利美”(FannieMae),为了追求收益平滑的效果,在2001~2004年间合计调低了近63亿美元的盈余,而在最近被责令重编报表并被处以近4亿美元的罚金(Li&Richie,2009)。由上可见,收益平滑现象不仅是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遗憾的是,国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还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因此本文试图借鉴国外关于收益平滑的研究,结合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探讨我国资本市场中是否存在收益平滑,如果存在的话,是哪些因素影响企业进行这一行为。

余文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是研究假说;第四部分是研究设计和样本选择;第五部分是实证分析;第六部分是结论与局限性。

二、文献回顾

早在20世纪50年代,Hepworth(1953)就提出了企业可能有意识地平滑其收益的观点。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外特别是美国学术界对于收益平滑的性质、存在性、动机、影响因素、手段、经济后果等各方面的问题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鉴于本文主要研究收益平滑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是否存在以及哪些因素影响了企业进行收益平滑,因此本文的文献回顾主要针对这两部分展开。

(一)收益平滑的存在性

对收益平滑是否存在的检验结果和收益平滑定义的严格程度密切相关。早期的研究显示对于企业收益是否进行了平滑,得出的结论并不明确(Gordonet.al,1966;Copeland&Licastro,1968)。后来,一大批研究结果验证了收益平滑的存在。其中Copeland和Licastro(1968)将研究时间延长到8年,得出了基本支持平滑假说的结论。Imhoff(1977)通过分析公司销售收入的波动和净利润的波动的相关关系,以发现收益平滑化的存在性,同时检验企业管理当局是否使用了销售收入作为平滑变量。他发现产生现金流变动的平滑行为几乎无一例外地影响了销售收入的波动。Eckel(1981)认为,平滑收益的公司的总销售额的变化系数的变化应大于的收入变化系数。他对1951~1970年的62个企业进行了研究,他指出与只有两家公司(3%)将收入平滑,相对于其它提供了收益平滑证据的研究结果,缺乏平滑行为。

Belkaoui和Picur(1984)利用分类平滑的方法,从42个行业中,选出了171个研究样本企业,其中114个是处于核心部分的企业,57个是处于边缘部分的企业。他们将样本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化量和经常性收益的变动量与费用的变化量进行比较,来判断样本公司是否有收益平滑行为。他们的调查结果表明,与处于核心部门的企业相比,处于边缘部分的企业表现出更大程度的平滑行为。然而,Albrecht和Richardson(1990)通过对512家公司从1974~1985年的数据进行收益平滑检验,没有找到支持核心和边缘部分的公司存在不同的平滑行为的证据。

刘斌等(2005)假说如果政策变更前利润与上年利润之差的绝对值大于政策变更后利润与上年利润之差的绝对值,就表明存在收益平滑,反之则不存在收益平滑。该衡量收益平滑的标准不能从盈余时间序列的角度完全反应企业的收益平滑特征。张国清、夏立军和方轶强(2006)通过净利润与其各个组成部分的相关性分析,也得到了中国A股市场存在收益平滑的证据。许蕊(2006)结合盈利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两点假说:一是我国盈利企业会采取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的行为;二是我国盈利企业主要采取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收益平滑。她用沪深两市42家超过配股要求的盈利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验证,得出了我国盈利上市公司存在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行为。

颜梦宏(2009)基于2007年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制度背景,选择了盈利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进行研究。

实证结果发现:盈利公司在2003~2006年存在明显的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利润的现象,并且于2006年底转回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盈利公司存在显著的收益平滑行为。

(二)收益平滑的影响因素

Moses(1987)针对影响企业进行收益平滑的因素,收集了1975~1980年间进行了各种存货会计政策变更和退休金会计政策变更的212家美国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单变量检验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利润递增型收益平滑行为的影响因素,实证发现:样本公司的规模,红利计划、变更前后收入变化量与收益平滑呈正相关,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平滑不相关。

Carlson和Bathala(1997)实证证明:随着内部的所有权的比例增加,公司成为一个有收益平滑的公司的可能性也有相应增加。这一结果意味着有更多所有权的管理者更可能为了增强他们自己的个人福利而随意地改变报告收益。他们还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负债水平,股权分散程度,盈利能力与收益平滑呈正相关,而收益平滑与规模呈负相关。

Tseng和Lai(2007)利用台湾证券交易所1995~2004年间的14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收益平滑和盈利能力、负债水平、股利支付率和公司规模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盈利能力与收益平滑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其它假说均未得到验证。

刘斌等(2005)利用1998~2002年间采取自愿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收益平滑的160家上市公司数据,通过研究样本和控制样本的一一配对,并运用均值检验、Wilcoxon符号等级检验和单变量的LOGIST回归分析,检验了影响中国上市公司进行收益平滑的动因。他们发现,收益平滑与企业规模、收费限制和报酬契约正相关,并呈现出利润递增型特征。

颜梦宏(2009)在盈利样本公司的经验数据中,债务契约假说、节税假说、企业盈利能力假说和股权集中度假说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了验证,但规模假说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我国盈利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越高、所得税费用越大、企业盈利能力越弱、股权集中度越低的公司越有可能存在收益平滑方式的盈余管理行为。

总之,关于收益平滑的研究,国外的研究比较丰富。已有的研究证明了收益平滑的存在性,并且找出了影响收益平滑的因素,如平均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红利计划等。国内对收益平滑的研究较少,研究范围较小,还不够系统。

三、研究假说

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有动机去监督管理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大股东具有绝对的权力,能直接选拔高层经理(包括财务经理),控制着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力机构,又拥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行为直接贯彻大股东的意志,大股东与经理层共同构成我国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董事会受“内部人”控制形同虚设,内部约束机制失效。股权越集中,大股东的掠夺能力也越强,因而其操纵盈余的动机也会越强烈,并且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其控制会计信息的能力越强,因而出现收益平滑的可能性大幅增加。根据理论分析和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在控制其它因素条件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的公司进行收益平滑的可能性越大。

根据委托理论,合理的约束与监督机制能够加大人的行为成本,从而成功抵制人侵害行为,进而减小剩余损失的增加,防止成本加大。即如果对大股东的掠夺行为有合理的制约机制,就会增加大股东的付出成本。大股东的控制能力不仅与其持股比例有关,还取决于其他大股东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当大股东进行掠夺时,其他大股东最有可能会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制止。LaPorta等(1999)也认为,拥有足够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剥夺行为。当他们单独不足以抗衡大股东时,其他股东也可以集中所有权,以对大股东的行为实施监督,因此其他大股东的制约作用会降低大股东在既定比例下的控制能力。其他股东的监督制衡作用也得到了较多的理论和数据支持(陈信元,汪辉,2004)。王化成和佟岩(2006)也发现其他股东制衡能力越强,上市公司盈余的质量越高。根据理论分析和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2:在控制其它因素条件下,股权制衡度越强的公司进行收益平滑的可能性越小。

不同行业的竞争程度、受管制和受干预的程度并不一致,如电子产品和制造业等行业的产品竞争程度较高,而石油、电力等公共事业单位的受管制和干预程度则较高。对于易受政府反托拉斯(anti-trust)行动的企业和其他受到政府严密监管的企业,以及寻求政府补贴或保护的企业,收益平滑有利于其规避监管或获得政府支持。Benston和Krasney(1978)指出,大幅的收益波动会引起监管层的注意。Ronen和Sadan(1981)认为,向上波动的盈余会被认为是垄断的信号,而向下波动的盈余又会被认为是处于危机的征兆。罗斯L.瓦茨和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中译本,1999,第199页)指出,对于可能引发危机而受到指责的企业(如石油公司),其管理人员相对于未受到政治压力的企业管理人员而言,更乐于采用能减少预期盈利水平和盈利变动的会计程序。

根据理论分析和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3:在控制其它因素条件下,处于管制行业、垄断性行业或国家支持行业的公司进行收益平滑的可能性更大。

四、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一)研究设计

1.收益平滑检验方法

本文采用Tucker和Zarowin(2006)的方法来度量收益平滑,其方法为使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变化值(DAP)与操纵前收益(PDI)的负相关关系来度量收益平滑。两者之间的负相关程度越高,意味着收益平滑程度越高。

为了估计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本文使用经过Kothari(2005)修正的Jones模型。该方法对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估计过程如下:

(1)计算总体应计利润总额(Totalaccuals,TA):

(1)

其中:TA为样本公司第t期总应计利润;NI为样本公司第t期净利润;CFO为样本公司第t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计算非操纵性应计利润(Non-dicretionaryaccruals,NDA):

分行业分年度对方程(2)进行回归,并将方程(2)的回归系数代入方程(3)得到非操纵性应计利润NDA。

(2)

(3)

其中: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和上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差额,PPE为样本公司期末固定资产总额,ROA为样本公司当期资产报酬率。TA、以及PPE均用该样本公司年初总资产(Assets)进行标准化。

(3)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DAP):

(4)

(4)计算操纵前收益(PDI):

(5)

本文使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变化值()与操纵前收益()的相关关系来度量收益平滑,即,如果相关关系为负,则说明样本公司进行了收益平滑,否则没有进行收益平滑。由于考察收益平滑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序列,但是本文选取的时间段为2003~2009年,为了保证样本数量,本文使用当前和之后两年的年度观察值进行回归,由此每个样本公司都使用3年的观测值来计算收益平滑变量,这样可以在足够长的时间序列和足够大的回归样本中做出均衡。

2.收益平滑影响因素及模型设计

根据假说1和假说2,本文建立模型(6):

(6)

根据假说3,本文建立模型(7):

(7)

表1变量名称及变量定义表

变量名称

变量定义

IS

若该公司进行了收益平滑,取1;否则取0。

CG

公司股权特征变量,当最终实际控制人(按股权关系链计算所得)为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等中央机构,以及国有企业时为1,否则为0。

Private

公司股权特征变量,当最终实际控制人(按股权关系链计算所得)为自然人或私营企业时取1,否则取0。

Largest

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与总股本的比值。

H1/S

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之比。

Dual

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当总经理与董事长为同一人时取0,否则取1。

Lev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ROA

总资产净利润率(ROA)。

LnSize

公司规模变量,我们用公司资产总数的对数来度量。

Industry

行业哑变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2001年版)《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所有公司划分成13大类,我们选取其中除金融保险业外的12类,另外将制造业再细分为10类,因为C2类样本太少,我们将其归到其它制造业,共19个哑变量。

IndusrtyD

行压哑变量,若样本公司处于垄断性行业、国家重点支持行业或高度管制行业(包括电力、电信、石油开采、农业、土木建筑工程业、房地产业)则定义为1,否则为0。

Year

年度哑变量,数据跨度为2003~2007年,故设置4个年度哑变量。

表6列出了收益平滑指标和我们假定的影响平滑的变量之间的斯皮尔曼相关系数。表6的相关系数说明A股上市公司收益平滑与模型中几乎所有的影响因素均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初步说明本文模型的构建基本符合经济实质。其中股权性质为民营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和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两职分离程度、总资产报酬率与平滑指标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与平滑指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平滑指标与中央政府部门或中央大型企业控股呈正相关关系,但是系数不显著。

(三)Logistic回归分析

表7收益平滑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结果

模型(6)回归结果

模型(7)回归结果

变量

系数

P值

系数

P值

常数项

0.746

0.437

1.171

0.207

Largest

0.011***

0.001

0.010***

0.002

H1/S

-0.005*

0.095

-0.005*

0.093

CG

-0.002

0.976

-0.010

0.925

Private

-0.024

0.822

0.050

0.624

Dual

0.264**

0.023

0.303**

0.008

Lev

-0.093

0.222

-0.051

0.502

ROA

2.650***

0.000

2.739***

0.000

LnSize

0.027

0.542

-0.005

0.914

IndustryD

-

-

0.046

0.732

行业

控制

-

年度

控制

控制

Pseudo R

0.070

0.036

N

第8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咨询 我是一名留学回国的人员,打算今年买辆车。根据今年实施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我可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减免,要提供哪些资料,并请提示时间上的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项。(天津市 刘琴)

解答 根据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政策规定,纳税人购置的车辆(含免税车辆)。应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报手续。对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按照上述申报期限办理申报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车主身份证明、留学证明。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港、澳留学人员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税联原件)或有效凭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有效期内)(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凡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资料经审核确系真实、有效的,均可办理免税手续。

红字增值税发票冲销的规定

咨询 我公司一客户单位,由于其财务人员未及时认证我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要求我公司先开红字(负数)发票,然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这样操作吗? (上海市 邱长兴)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增值税的实务操作规定,销货方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只有三种:一是销货退回;二是购货方索取销售折扣与折让;三是原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而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能在90天内进行认证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因此销货方不得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也不得重新为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托加工物资与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咨询 受托加工物资与受托代销商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它们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河北省 李淑红)

解答 受托加工物资,是受托加工单位收到的委托加工单位委托加工的物资,不属于受托加工单位的存货,受托加工单位不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也不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受托代销企业的存货,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上按照存货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受托代销商品与代销商品款合并填入存货项目,它们金额相等、方向相反,对存货项目的金额没有影响,因此受托代销商品实质上并没有在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个人所得税中的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区别

咨询 年初的不少报纸、杂志中,对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扣除1600元的表述有两个版本,有的说是免征额,有的说是起征点,请问哪种说法正确,免征额与起征点有实质性的区别吗? (海南省 姜立英)

解答 此处的1600元是“免征额”。免征额是指课税对象就其全部数额中规定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准确地说是费用扣除额,即纳税人1600元以下的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超过1 600元的部分开始实行累进税率计税;起征点。也称为征税起点,是指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予以征税的税法规定。课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应按其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则不征税。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的范围

咨询 请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经费支出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时,经费支出额的范围具体是指什么?哪些支出可以作为应税支出?哪些支出可以不作为应税支出? (四川省

任娜)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财税外[1 9 8 5]200号)的规定: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国税外[1988]333号)的规定:常驻代表机构支出的与其自身业务有关的费用,都应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费用。

一、总机构邀请访问,由常驻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人员的机票费用;

二、总机构组织的代表团访华,由常驻代表机构垫付的该代表团人员在华食宿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交际应酬费用,但不包括为来华从事商务洽谈、签订合同等代表团所垫付的上述费用;

三、总机构在华举办大型展览,由常驻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布展费用、样品的关税、境内运输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驻华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所垫付的部分费用可不作为驻华代表机构的费用换算收入征税的通知》(国税外[1989]140号)的规定:

一、下列费用可不作为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

(一)总机构组织在华召开与商务洽谈或签订合同等贸易活动无关的研讨会,由驻华代表机构垫付的有关会议场地的租金;

(二)总机构为对华销售某些特殊商品(如农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需进行登记注册,而由驻华代表机构代制造商垫付的登记费用以及驻华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以外的其他公司垫付的广告宣传费。这两项费用如能提供制造商等偿还垫付费用的证明文件。可不作为驻华代表机构的费用;

(三)总机构与国内有关部门签订合同,因违约而发生的由其驻华代表机构垫付的贸易赔款;

(四)总机构为在华提供劳务服务而运进我国境内的工具等,由其驻华代表机构垫付的在海关缴付的押金和保证金。

二、来函反映的驻华代表机构支付的其他费用,如: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国外样品运往中国发生的在中国境内的仓储费用、报关费用;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请翻译的费用;总机构为中国某个项目投标。而由代表处支付的购买标书的费用等等,都应作为驻华代表机构的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滞纳金.罚款不列入其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1]726号)的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在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时,可不列作经费支出,计算缴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采用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发生的利息收入不得冲减其经费支出

的批复》(国税函发[1991]1303号)的规定: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时,应以其实际发生的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税,其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

常驻代表机构对上述经费支出额,必须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其中属于在中国境外的经费支出部分,还应提供其总机构和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证明文件,一并报税务机关审核。

北京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咨询 我们是一家位于北京的房地产集团企业。据说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请提供相应的文件。同时请问什么房产才属于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住房,此优惠政策是否全国均适用? (北京市 吴萍)

解答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1 999 J1201号)的规定,为了支持我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并纳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的。暂免征营业税。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有关营业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京地税营[2000]39号)的规定,单位按照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系指执行国家房改办法的单位。以所出售住房所在地政府房改管理机关制定的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的生活用居住房。对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凭其所提供的所属级别政府房改主管部门“售房款存储证明”中注明的归集金额,免征营业税:凡超额部分,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该优惠政策目前是北京市的一个地方性优惠,并非全国均适用。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何结账?

咨询 请问如何做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规范结账? (安徽省 王金龙)

解答 要规范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结帐,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

2.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3.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余额”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l 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4.年度终了结账时,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个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怎样填写?

咨询 我在填写记账凭证摘要时,总感到力不从心,不知怎样才能用简练的语言概括出发生的经济事项,请说明要领。(河北省 孙军)

解答 记账凭证上的摘要是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不论是手工填制凭证还是使用财务软件填制凭证。都要在记账凭证上填写摘要。摘要的填写应该满足下面两个要求:一是能准确地表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二是简明扼要。容易理解。为此,要清楚表述如下内容:

(1)发生经济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例如,编制购入物资的记账凭证,应在摘要中写出“从×××公司购入”;编制材料费用分配的记账凭证,应在摘要中写出“生产车间、厂部领用”;编制费用报销记账凭证时,应在摘要中写出“××经办人报销”。

(2)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例如,“计提8月份固定资产折旧”、“××个人报销出差××地方差旅费”。

(3)其他关键内容。例如,重要收据的号码等。

总之,通过摘要要能够让公司领导或者外部审计人员清楚地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如何规范地填写记账凭证上的数字?

咨询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在记账凭证上书写数字,不知有哪些规范要求?特别是出现几个零的情况,又应当怎样处理?(陕西省 宁静)

解答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填制记账凭证时,数字的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在书写时。不得连笔写,必须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数字金额前必须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的简写和币种符号(例如,¥、£、$)。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例如,人民币18890元,应写为:¥18890元,不得写为¥18890元)。如果在金额数字前书写了币种符号。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2)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以填写“00",或者填写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填写“0”,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3)汉字大写的金额,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写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不得写为“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或者到角为止),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填写“整”字或者“正”字(例如,10879.5元,写为:壹万零捌佰柒拾玖元伍角整);如果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例如,10879.52元,写为:壹万零捌佰柒拾玖元伍角贰分)。

(4)大写金额的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要加填货币名称,币种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5)阿拉伯数字书写的金额,中间只有一个“0”的(例如,10879元),用汉字大写时,只写一个“零”字(写为:壹万零捌佰柒拾玖元);如果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的(例如,10079元),用汉字大写时。也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写为:壹万零柒拾玖元);如果阿拉伯数字金额元位是“0”的(例如,18870元),用汉字大写时,可以不写“零”字(写为:壹万捌仟捌佰柒拾元);如果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的,(例如,10070.5元)。用汉字大写时,可以在元后只写一个“零”字(写为:壹万零柒拾元零伍角),也可以在元后不写“零”字(写为:壹万零柒拾元伍角)。

装订会计凭证时,如何处理重要的原始凭证及数量众多的原始凭证?

咨询 我公司在装订凭证时遇到两个难题:一是某些业务涉及重要的合同,而这些合同需要在行政部门单独存档,不能给财务装订;二是有的凭证(如仓库的发货单据)很多,如果全部装订,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太大,而且装订后的凭证也太多,不整齐,请问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江苏省 )

解答 关于这两个问题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均均有相应的指导意见: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凭证装订时。对于那些重要的原始凭证,比如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涉外文件、契约等,为了便于日后查阅。可以不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另编目录,单独保管。然后在相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以便日后核对。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会计凭证装订时,对于那些较多的原始凭证,例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等,也可以不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单独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然后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或“所附原始凭证另订”)和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

存货仓储费用的处理

咨询 实际工作中,存货的仓储费用应如何处理? (江苏省

第9篇:收入证明样本范文

一、期末结账的时点问题

从我国的会计实际来说一般月末结账的时点都是自然月末,当然在实务中有些单位因为自身的业务量大有自己定义结账日的如28日结账等。对于这个问题个人比较倾向于按自然月结账。原因如下。

1.可以于税务同步,减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按税法规定是按自然月来定义税务期间的,会计期间于税法的不一致,按规定税务报表就要按税务期间进行调整,工作难度比较高。并且对于税务核查造成困难。在实务中大多数不按税法进行调整,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较大。

2.减少因为自定结账日产生的结账数据时点不统一的风险。在实务中很多财务数据是来自非财务部门的,由非专业的财务人员提供,对于自定义结账日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结果是数据的不准确。

3.有些财务比较强势的企业可能会规定结账日后到下月一日前运用不开具发票等手段来减少差异,但这样无论是对企业的经营还是对税法的规定遵守都是不利的。

二、结账时采用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画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画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画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画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画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画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账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画单线,年结画双线。划线时,应画红线;画线应画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画线。

三、结账的一般程序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画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画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画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年末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人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无法体现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四、期末结账的资料的规集与整理

第一步:先对本月所有凭证重新进行审核,仔细核对减少差错。月末结账是建立在日常会计凭证的日清基础上.要求日常的会计凭证数据和分录准确无误,一般建议在月末结账时。

第二步:进行以下项目的账务核对。

1.现金:在结账日进行清盘。编制盘点表。对平现金可以证明所有分录中有现金的分录正确。不平应查现金日记账和所有现金相关凭证,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2.银行存款:对所有明细账号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对平银行账。

3.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在月末时应进行盘点,并对盘点结果与明细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第三步:核对税务报表与应交税金明细账等账户的勾稽关系。

1.运用银行存款调节表的原理对税务进项税额认证清单、四小票软件清单(包括运费、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农产品收购)和企业的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进行核对.可以参与银行存款调节表编制进项税额调节表。主要调节的是在同一账税票中应做进项转出的固定资产等税法规定不可以抵扣的项目的金额、进货退回折让证明单的时间性差异。

2.对于销项税额对金税开票的销项清单、及普通发票与无票收入清单和企业的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核对。(有营业税的单位可以核对企业收入明细账与发票的清单,原理是一样的)。

3.对于进项税额转出等其他应交税金的明细科目核对的原理是一样的。核对平后同时编制所有税务当月申报表。

第四步:查看所有明细科目余额对于有异常的方向余额的进行调整。对应收应付账的核对。

1.对所有明细账与总账进行核对。

2.清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有无串户情况进行清理。

3.查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所有明细有无贷方余额.如有应查清原因进行调整。一般原因为做错账户或一户单位开了二个明细。如应收账款贷方应调到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贷方应调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调到其他应付款等。同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清查借方余额。

第五步:进行月末结账的转账分录的编制。

1.按权责任发生制原则计提所有费用。如工资、福利费、营业税等。

2.摊销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待摊费用,计提预提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