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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戏曲音乐转型歌剧化研究

传统戏曲音乐转型歌剧化研究

一、传统戏曲音乐歌剧化的形成

1、传统戏曲音乐歌剧化形成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45年左右到前,是传统戏曲音乐歌剧化形成的初始阶段,由接受过专业西方作曲技术训练的刘如曾先生和沙梅先生进行戏曲音乐创作的,这是专业作曲家参与戏曲音乐创作的开始。后来有很多接受西方作曲技术训练的音乐工作者参与其中,这是我国第一代戏曲音乐作曲家。第二阶段是期间,样板戏的出现,在创作主体、思想、方法上以及在音乐风格和作曲技巧方面都已经远离了传统戏曲音乐,这是传统戏曲音乐向歌剧化戏曲音乐的过渡期。第三阶段是新时期至今,这时戏曲音乐多是第二代戏曲作曲家所创,有明显歌剧化特征的戏曲音乐已形成并盛行,他们是我国戏曲音乐创作的中坚力量,传统戏曲音乐已转变为歌剧化戏曲音乐,这是歌剧化戏曲音乐的形成和盛行阶段。

2、在当代歌剧化戏曲音乐的形成和发展

当代经济社会环境促使了歌剧化戏曲音乐的形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传统戏曲音乐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繁荣,然而好景不长,戏曲危机随之而来。到九十年代中期危机愈演愈烈,戏曲院团经过实践发现自救的关键在于创作,作曲家效仿歌剧的创作方式,革新改造了传统戏曲音乐,音乐创作手法和伴奏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其作用在准确刻画人物形象,美化戏曲音乐方面是非常大的。中国戏曲音乐以中西结合的方式发展至今不衰。对传统戏曲和戏曲音乐的保护,在非遗运动的推动下有了一定的改善。全国设置了很多奖项,这对歌剧化戏曲音乐创作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些音乐作品都是出自作曲家之手,一个戏曲音乐转型的时代已然到来。在推行和鼓励戏曲作曲家创作歌剧化戏曲音乐的同时,也要做好传统戏曲和戏曲音乐的继承,不能把中国戏曲变成西方的歌剧。

二、传统戏曲音乐歌剧化的本质特征

1、戏曲音乐歌剧化的共有特征

(1)戏曲音乐作品的专利性。现在的戏曲音乐作品的所有权属于作曲家,过去的戏曲音乐作品是社会公器,人人都没有所有权。大众的艺术创作由专业作曲个体替代,这是一个最大制度性的质变。

(2)西方化的音乐创作理念、思维和作曲技巧。西方音乐作曲技法、演唱形式等运用到戏曲音乐的创作及表演之中;在音调上吸收了某些器乐曲、外国歌曲等为新材料,融入到戏曲音乐之中;在唱法上吸收了西方的美声发声方法;乐队采用中西混合编制,改变了剧种器乐原本所独有的音色。

(3)突出了娱乐性功能。戏曲和戏曲音乐本身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娱乐性,而在戏曲和戏曲音乐中过分的、刻意的强调娱乐性就会适得其反。娱乐不是戏曲和戏曲音乐仅有的功能。

2、戏曲音乐歌剧化的不同音乐体制的本质特征

(1)曲牌联缀体剧种音乐歌剧化的本质特征。在新编的剧目中,实际上是没有一支曲牌和曲牌唱调的。唱调结构已和歌曲类似,音乐结构和风格与歌剧相似。曲牌在长期的流变过程中发生了变异,原有的定则、套式都不起作用了。

(2)传统歌曲联缀体剧种音乐歌剧化的本质特征。向歌剧化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大,在歌曲结构形式、伴奏样式等方面的变化很大,歌曲体戏曲音乐向歌剧化方向发展已成定局。

作者:张群利 单位:吉林艺术学院戏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