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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下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评价

数字乡村下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评价

内容摘要:本文选取2011-2020年我国省级层面的样本,评价研究了数字乡村背景下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结果表明:全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区域层面上,东部地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明显居优势地位,且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之间的区域差异性存在逐渐扩大的趋势。从空间集聚特征看,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空间关联性处于不断强化的趋势,但局部邻省之间发展质量的“抱团”聚类现象也不断明显,即“簇集”效应不断显现。

关键词:数字乡村;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评价

引言

当前,数字乡村建设已提升到了新的高度,2022年初中央和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了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等重要行动,明确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数商兴农”“快递进村”等工程。可以说,农村电商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电商发展将极大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多领域的信息化改造提升。现阶段,我国农村电商发展规模日益壮大,电商集聚态势不断显现,集群式发展也成为当前及未来的重要方向。

一、文献综述

作为我国农村的一个新兴产物,农村电商集群也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且主要的关注点包括形成机制、发展模式、区域特征和效果评价等。在形成机制研究方面,毛雨婷(2018)以淘宝村为例,研究了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形成机制,重点梳理了影响农村电商集群形成的因素群,认为农村电商集群的形成主要包含内外两层的因素群,其中内在因素包括示范带头人、特色自然文化资源、产业类型、人口集聚水平等,外在因素则包括政策推动、技术支持、宣传力度和物流基础设施等;刘维(2020)以河南省某县为例研究了农村电商集群的形成机制,认为地理位置与农产品资源集聚、领军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协同以及政策的驱动等是农村电商集群形成与发展的动力机制。在发展模式研究方面,李坚强(2018)研究了农村电商集群发展的基本模式,认为目前主要的模式有“综合服务商+网商+传统产业”“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青年网商”“生产方+电商公司”“集散地+电子商务”“农产品供应商+联盟+采购企业”等;董坤祥、侯文华、丁慧平、王萍萍(2016)基于遂昌模式和沙集模式两种模式,构建并分析了以产品与生产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金融模式创新三大创新作为导向的农村电商集群发展模型。在区域特征研究方面,张烨、李晓明、孙茂棚、徐和平(2019)研究了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空间分布特征,认为从规模来看总体上呈现出显著的区域不均衡特征,但是区域差距有缩小趋势;史修松、张洋、张效祯(2018)基于淘宝村案例,分析了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发展的区域差异,重点探讨了目前淘宝村布局集中且发展态势相对较好的六个省的分布情况,以及淘宝村主营产品的主要类型等。在效果评价方面,王晓宇、黄铭(2021)以安徽省为例,对农村电商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认为农村电商整体能力在不断提升,其中物流基础和产业集聚等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王志辉、高怀照(2020)评价了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的物流服务质量,研究发现设施设备因素和人员因素是影响农村电商产业集群物流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农村电商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它的高质量发展也必然被赋予更高的要求。而从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运行来看,尽管规模基础日益增强,但是在发展质量上仍值得商榷。正如王坤(2021)等学者认为的,在“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存在企业主体不强、同质化严重、专业能力缺乏等问题。从定量研究的视角来看,科学评价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无论是对于观察演进趋势,还是揭示内在问题等都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此,

二、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评价方法设计

(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1.设计原理。本文基于组织生态学视角,构建农村电商集群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生态学一般基于生态框架下的生物群体概念,划分为个体、种群、环境系统等三个维度。事实上,农村电商集群,与生物群体一样也表现出一定的组织关系,从而构成完整的社会网络系统。由此,在选取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指标体系时,重点考虑以下维度:第一,农村电商集群由电商企业等个体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企业构成电商集群的单位。第二,农村电商集群表现出明显的集聚性,电商企业之间相互竞合,构成产业群体。第三,农村电商集群类似于生态群落,它的生存与演进都需要有匹配的环境系统进行支撑,包括电商集群所具备的基础设施支撑条件,也包括体现电商产业特性的平台和数字信息化服务条件等。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以上原理,本文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的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企业主体质量、产业集聚质量、平台和数字信息化服务质量、物流和基础环境质量。其中,企业整体质量维度主要用于评价农村电商企业主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等方面;产业集聚质量维度主要用于评价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形成的规模、增长速度和经济贡献等方面;平台和数字信息化服务质量维度主要体现了服务于农村电商集群发展的各类网点和信息化设施支撑的总体质量;物流和基础环境质量维度则主要体现了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和承载农村电商活动所必需的物流环境的总体质量。各个一级指标均包含5个二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二)样本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11-2020年我国30个省市区作为样本,西藏自治区因数据异常值较多,因此不包含在内,港澳台地区因统计口径的问题,也不列入统计范围。为确保分析的有效性,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电子商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以及各地区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部分数据通过万德数据库等互联网渠道搜集得到。

(三)评价方法选择

本文所采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的细分指标较多,由于不同指标对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影响程度可能存在差别,需要确定各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作用份额。熵值法通过测量各指标的信息熵,基于指标的相对变化来衡量指标的权重值,反映对整个评价系统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与说服力。本文采用熵值法评价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首先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三、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评价分析

(一)总体情况分析

根据熵值法测算我国各地的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限于篇幅,本文以3年为间隔,仅列出了2011、2014、2017和2020年的结果,具体如表2所示。从全国来看,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根据表2全国平均的结果,2011年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为9.8559,2014年指数提升至14.0333,2017年又提升至19.0320,到了2020年,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已提升至23.1662。计算可知,2011年以来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的年平均提升率达到10%左右。由此推测,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仍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我国农村电商集群质量不断提升,从内在驱动机制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市场的全力激发,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创造内生动力。2020年,我国农村市场的网络零售额实现1.79万亿元,2016年以来年均增长19%,占全国网络零售的份额达到15.3%,较以往有明显提升。在农村网络零售额中,实物网络零售额达到1.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占比达到90.9%。其中,纺织品、日用品和家具是最主要的消费品类,三者所占份额超过50%,此外医药品、烟酒和通讯设备等零售额增长较快,均超过35%。可见,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消费观念也不断解放,消费商品的多元化也日益明显,驱动农村电商集群发展。二是农产品市场的不断拓展,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农村电商的发展离不开农产品的供给支持,目前很多电商主体采取农产品直播带货的营销模式。2020年,我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已达到4158.9亿元,同比增长26.2%,农产品的电商市场明显扩张,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创造有力条件。从农产品种类来看,休闲食品、粮油和滋补食品所占份额最高,占比分别达到19.8%、14.6%和11.3%。同时,粮油、奶类和肉禽蛋三类农产品电商零售额的同比增幅均超过50%。三是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夯实,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营造有效环境。2020年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9%,与城镇差距进一步缩小。截至2020年底,全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已累计支持13万个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网络通达,已加快建设数万个4G基站。同时,全国范围内已建成了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万个,快递直投到村的比例提升至50%以上。据统计,2020年我国农村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量达到300亿件以上,电商物流农村业务量指数高于全国电商物流指数。此外,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也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快递进村”以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电商扶贫等工作也积极助力农村电商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区域发展情况分析

从区域发展来看,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之间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回顾表2结果,东部地区2011年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为14.5788,到2020年提升至35.4623,指数持续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之下,中部、西部和东北三个地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尽管这三个地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都呈现出不断提升的态势,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出现不断拉大的趋势。2021年,中部地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3.5%,较2011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8.2%,较2011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东北地区2020年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指数为16.8469,是全国平均的72.7%,尽管较2011年有所提升,但是在2011-2017年占比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计算标准离差系数发现,2020年离差系数为0.5168,基本上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区域差异性有逐年扩大的趋势。从省份来看,东部地区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明显较高,主要得益于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北京等省市贡献,东部地区约占据全国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的七成,尤其浙江省是全国农村电商的兴起地和示范地,电商集群发展领跑全国,2020年全省淘宝村数量1757个,占全国的比重达到32.4%。相比之下,西部地区是全国农村电商集群质量相对最低的,在西部11个省份中,尤其是甘肃、青海、广西等地农村电商集群发展明显滞后,从而拉低面上发展质量。

(三)空间关联性分析

为进一步考察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空间集聚性,下面采用空间自相关方法进行分析。空间关联性一般可以分为全局空间自相关和局部空间自相关,两者计算方法分别如下:其中,Moran’sI表示全局空间自相关指数,LocalMoran’sI表示局部空间自相关指数。i、j表示地区,n为地区数量,x为相应的指标值,x_为所有地区的平均值,wij为空间权重矩阵W中的元素。对于空间权重矩阵W,设定若地区i与j地理相邻,那么wij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特别地假设海南省与广东省相邻。首先,根据全局空间自相关模型,计算得到2011-2020年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Moran’sI值,如表3所示。可以看到,总体上Moran’sI指数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在2011-2013年、2015年指数值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但其余年份均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可见,近十年以来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空间关联性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即一个地区农村电商集群质量的提升,对周边地区的外部正向溢出效应不断显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一个产业业态的发展必然需要相应的资源要素和配套设施支撑,同时一个产业业态如果本身集聚了足够的资源要素,那么基于资源要素本身存在流动性等特性,于是可以辐射带动周边资源要素较薄弱区域的发展。特别像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涉及了农产品产销、电商主体营销、物流配套等方面,本身这些业务活动是有较强流动性的,因此在空间上的区域边界也是较模糊的,这就容易促进农村电商集群空间溢出效应的产生。张烨等(2019)研究发现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在地理分布上存在高度的集中性,同时集群的区域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本文的观点。其次分析局部空间自相关性。局部空间自相关性一般采用LISA集聚特征进行分析,一般分为“高高集聚”“低低集聚”“高低集聚”“低高集聚”4种。“高高集聚”即农村电商集群质量高的区域附近也聚集了电商集群质量较高的区域单元;“低低集聚”即农村电商集群质量低的区域附近也聚集了电商集群质量较低的区域;“高低集聚”是农村电商集群质量高的区域附近聚集了电商集群质量较低的区域;“低高集聚”则是农村电商集群质量低的区域附近聚集了电商集群质量较高的区域。经计算,得到2011、2014、2017和2020年的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发现,总体上符合四种局部集聚特征的省份有逐年增多的趋势。2011年仅存在“高高集聚”的特征,且只有浙江和江苏两地符合,到2017年、2020年浙江、江苏、广东和福建4地均呈现出“高高集聚”。2020年,甘肃和青海两地均呈现出“低低集聚”,四川省呈现出“高低集聚”特征,江西省则呈现出“低高集聚”特征。从局部空间关联性结果来看,区域之间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变化的“簇集”效应也在增强,这进一步反映了农村电商集群质量的区域差异性总体在扩大。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评价研究了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主要结论如下:首先,在全国层面,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总体上呈现了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且未来仍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其次,在区域层面,东部地区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质量优于全国平均,而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却均低于全国平均,同时发展质量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之间的区域差异性有逐年扩大的趋势。最后,从空间集聚特征来看,我国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的空间关联性总体上也不断增强,但从局部特征来看,区域之间农村电商集群发展质量变化的“簇集”效应也正不断显现。

(二)建议

基于研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要抓住数字乡村建设契机,推动农村电商集群产业化发展。地方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当地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的方向。要积极引导农村电商企业之间、电商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物流商之间的协同,优化农村电商的产业链。二是要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速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加快新基建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网络站点的覆盖面,尤其要加大无线网络设备投入,促进电商消费在农村不断普及。统筹推进电商物流一体化,优化物流配送网点布局,提高农村电商消费的热情以及农产品出村进城的便利度。三是要统筹推进全国农村电商均衡发展。东部农村地区要发挥电商集群发展先行的优势,进一步打造农村电商品牌。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的农村电商欠发达区域,要积极推进网络帮扶拓展,引导电商、物流主体向这些区域拓展业务,并通过消费帮扶、人才扶持培养、4G基站补盲等多措并举,积极提升电商欠发达区域的发展活力。

作者:王晓娜 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