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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发展论文(7篇)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7篇)

第一篇:现代农业发展路径思考

徐州市地处我国南北过渡地区,温度、光照、土壤、水分等自然资源优越,是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的理想区域。同时,徐州地处交通枢纽,物流快捷,又处欧亚大陆丝绸之路的陇海线东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北端,对开拓欧亚、东南亚、非洲的海外市场,搞活流通条件十分便利。这为徐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较为理想的有利条件。

一、徐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培植区域主导产业

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把实现农业产业的“高效化、基地化、规模化”作为工作重点,做大做强奶牛奶业、设施蔬菜、优质林果和食用菌等四大产业。同时该区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城郊型农业。铜山区环抱徐州市,拥有百万人口大市场作依托,这是该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最大优势。围绕服务徐州市场、占有徐州市场、打进大中城市和扩大出口等,扩大蔬菜、花卉苗木、时令瓜果种植以及畜禽、水产、特种养殖等,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铜山区在发展现代农业中还大力推进农业“三新”工程,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装备农业,广泛应用新型成果。

(二)科技转变传统农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形成优势

徐州市丰县瞄准国际市场,突出地方特色,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战略,产品主要外销,发展了创汇型农业发展模式。该县制订了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一核三副四带”规划,即以县城为核心,促进华山、欢口、大沙河三个副中心和以丰县境内的主要干道徐丰路、丰砀路、丰金路、丰单路等为框架的四大经济带建设,因地制宜地推经产业布局调整,进一步明确优势主导产业,形成高效化、产业化、规模化的优势。

(三)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构建网络销售开拓市场

徐州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副产品能顺利进入市场实现价值发挥了“桥梁”作用。沛县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近500个、铜山区390多个。邳州市银杏、大蒜、板材三大特色产业走出国门,远销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

(四)强化农业发展信息服务,促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目前徐州市在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已经建立了徐州农村工作信息网、徐州林牧渔业网、徐州农村科技信息网、徐州农业信息网、徐州农业开发网、徐州农业商务网、徐州农业资源开发网、官山镇政府网站等。强化了农业信息服务,提高了农业信息化的水平。

二、徐州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徐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实农业生产力的落后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高标准矛盾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尚未充分挖掘

徐州市农副产品种类繁多,蔬果品种尤为丰富,如丰县的大沙河牌红富士苹果、牛蒡、芦笋等20余个品种。但这样的丰富资源并没有使其产品附加值大大提高,优势农产品也没有形成优势拳头产品,更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乏力

表现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和金融支农乏力。

(三)农业机械装备不足

农业机械以运力为主,农副产品和畜牧养殖机械较少,现代农具更少,农业生产仍以人力和简单的农具为主,机械动力所占比例较轻。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手里缺少资金,购机补贴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农民需求;再者,近年来石油价格一路上涨,抬高了农机田间作业成本。

(四)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偏低

近年来,由于地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加速,农村中年轻的、有文化的、有技能和特长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而留守人员文化程度偏低,不具备发展特色农业、规模农业所需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滞后

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技术条件总体水平低,特别是信息和技术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调整结构的需要。农业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六)品牌带动效应有待提升

徐州市普通、初级、粗放型农产品比例大,品牌、名牌农产品所占比例小,市场占有率低,产地环境优势没有转化为市场优势。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

三、徐州市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的研究

(一)树立现展理念和现代管理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科学提供理念支撑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徐州市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要内容通盘考虑,认真解决农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第一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由弱变强。同时,农民也要自觉学习现代知识,适应现代社会环境,运用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来组织生产,以市场需求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认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运用新科技、新成果;懂得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强化“三农”投入力度,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资本支撑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在发展中国家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投资。目前,徐州市现代农业呈现出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格局。一是政府宏观的财政投入,这是保障现代农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基础动力;二是政府宏观的政策投入,这是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环境支持;三是金融资本投入,这是现代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金融支持。同时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建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建立农民筹资投劳、政府持续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注重科技开发和信息化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科技的不断创新与持续突破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农业科技既能节约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工商三业并进,从而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作用极其重要。所以我们要借助于政府宏观政策的倾斜,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教学、研发、推广“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建立一批有优势、有规模、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基地,集中力量进行科研攻关。同时要加强农业机械装备,提高农机化水平。我们还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推进建立农业信息网络系统,采集、加工、传播农产品市场经济信息和供求信息,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进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步伐,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

徐州市目前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土地投入产出率的双重偏低,一个不容掩盖的原因就是农民综合素质的先天发育不足与后天优化滞后。培育新型农民应侧重于这几个层面:一是积极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利用义务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农民的基础文化素质;二是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指导,利用劳动力资源的流动配置,全面提升农民的市场竞争素质与市场开拓能力;三是主动探索创业农民培训,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资本投入,培养与造就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能手,全面提升农民的市场参与意识和自主创业能力。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现代农业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而必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生态环境脆弱问题,加强高效产业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效农业投入大,风险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保险机制。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

(六)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市场支撑

根据徐州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力兴办和扩建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逐步形成产地市场、专业性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加强信息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地方农业信息网,加快与省内、国内其他农业信息网的衔接。搞好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价格信息、质量信息、新品种开发信息、农业科技信息的搜集、研究、分析预测和传递,切实做到根据市场导向引导生产、指导营销、规避市场风险。高度重视农产品销售工作,通过在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窗口,举办各类交易会、展销会、经贸洽谈会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品促销活动,不断扩大销售半径,拓展农产品交换空间。要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不断拓展农业服务内涵,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充足有效的社会化服务。要健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政府还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土地流转,对于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增加土地利用率和农民收入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作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下一步徐州市将在生产方向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经营方式向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组织方式向企业化、合作化发展;服务方式向社会化、多元化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并在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化营销、农业发展国际化合作以及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力度,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带动、科技支撑、政策宣传,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王文香 宋庄云 单位:徐州市农业干部学校

第二篇:我国都市农业发展

一、都市农业及其相关概念

都市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临近都市以及都市辐射区域内的传统农业,受城市发展理念、发展形态和产业特征的影响,借助城市化发展成果,利用城市提供的生产要素和市场,依托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在发展方式、内涵和目标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转变且形成了独有的特征,在服务城市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一)概念界定

20世纪30年代,日本学者青鹿四郎在《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都市农业”的概念。他认为,都市农业是“与城区内的各功能区域或围绕在城市周边的特殊形态的农业,与城市功能相互依存和影响,主要从事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集约化、专业化生产复合经营,面积大多为城市面积的2-3倍”。联合国粮农组织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及周边,充分利用耕地、山地、水面等资源,开展种养殖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为城市提供鲜活农产品、生态、旅游等产品的现代农业。目前,多数学者都认为,都市农业是在大都市中心及边缘区域,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和设施装备,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核心,以满足市民多种需求为目的,融生产、生活、生态、科学、教育和文化于一体,为城市提供良好服务及产品的新型农业发展形式。

(二)功能特点

都市农业不仅为城市提供粮肉蛋奶、花卉蔬果等有形产品,还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和农事体验等服务性产品,具有生产保障、生活供给、生态建设、休闲农业、科教文化、出口创收、就业增收等多种功能,呈现城乡区域联动、生产经营一体、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复合的特征,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高效性[1]。

(三)布局特征

都市农业不仅分布在城市之中和城郊,也分布在城市之间和远郊以至更广泛的区域,其形态往往呈块状或片状,表现为“城中有田”“田中有城”“城田相融”,农业地带成为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形态来说,既有分布在城市内部的以景观农业为主的插花状、镶嵌型都市农业;又有分布于若干紧密联系的大中小城市之间,将都市和农村连为一体,以提供园艺产品为主的蛛网式都市农业;还有分布于交通干道沿线,物流条件完备、市场联系便捷、服务设施配套,以批发市场和农业服务业为主的条带状都市农业。

(四)产业体系

各国各地区都市农业的产业结构不尽相同。总体来看,都市农业常常表现为一、二、三产相衔接、产加销一体化、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特征。其产业主要包括:1.都市园艺业。通过现代化的园艺生产基地和生产中心,生产应季和超时令的蔬菜瓜果与优质花卉,丰富产品供给,美化居民生活,繁荣城乡市场。2.都市养殖业。以技术水平高、投资密度大的高效和特种养殖为主,在为居民提供肉、蛋、奶、毛皮、野味、药材等消费品的同时,提供休闲垂钓、宠物饲养与观赏等服务,改善居民生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3.都市农产品加工业。依托城市的人才、资金和技术,进行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满足市场需要,提高产品附加值。4.都市休闲旅游业。把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旅游业结合起来,使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渗透,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5.都市农业服务业。围绕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装备以及人才和教育培训等服务,通过建立物流基地、运输中心、批发市场等,为城市间、城市内以及城乡间提供物流服务,提升种、养、加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二、国外都市农业的发展

都市农业始于1919年德国创造的“市民农园”。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都市农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走在世界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一)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特点

美国的都市农业成熟于1970年左右,形式以市民农园为主。市民农园的经营者和城市居民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打造稳固的销售渠道,为周边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产品,最终实现双赢。这种类型的都市农业强调其经济和生态功能。以现代化、集约化、低成本、高效益为主要特征,不断减少各类农资及人工投入,采用科学的管理技术和理念,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收益。此外,美国农业的物流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发达,全国庞大的运输网络、完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储运设备为都市区农产品运输提供了基础,市场网络遍及全美,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持。德国都市农业以市民农园类型为主,经历了由单一食物供给向生产、耕作体验等多功能的转变。中小城镇的市民农园生产者达83万户,总面积3万hm2左右,其主要分布在中小城镇周边政府提供的公有土地以及居民私有土地上。约50户市民组成一个合作组织,负责粮食、蔬菜、瓜果等种养经营,使广大市民参与农业生产,享受农耕文化的乐趣,满足人们向往自然、回归自然、获得安全又富含生活情趣的劳动成果的需要。同时,德国政府于2001年颁布了《联邦市民农园法》,2003年颁布了《关于市民农园解约赔偿管理条例》等法规,确立了都市农业的地位,明确市民农园的发展模式,并对其予以扶持。政府规定,承包人要与政府签订约30年的合同,市民农园不以经营为目的,政府对其生产活动不加干涉,但规定其产品不能出售,承包人中途可以退出或转让。荷兰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大都市区域土地比一般地区更加稀缺,实现都市农业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成为荷兰都市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导向。荷兰都市农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展工厂化农业。园艺业和奶牛业是荷兰都市农业的主导产业,这些产业的发展走高投入、高产出的路径,大力发展设施精细农业,通过实现都市农业的工厂化、专业化、自动化,提高土地产出率。二是注重可持续发展。不以产量最大化为目标,而是重视农业与环境、自然的协调发展,重视农业的社会功能,提出和推行农业的“绿色生产力”理念,增强“环境友好”的可持续生产力。日本都市农业形成于战后经济高涨期。为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税收制度,使市区保留了部分耕地,成为都市农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载体。其主要特点:一是分布形态呈现点状和片状。主要集中在东京、大阪和中京三大都市圈内,呈5hm2以下的点状和10hm2以上面积的片状分布。二是食品生产、农业增收和生态保护功能兼顾。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逐渐淘汰了效益低、成本高的农业产业,大量发展绿色、保健食品,提高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也充分保障了各类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三是生产装备现代化。通过小型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施,蔬菜等农产品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操作,其中80%的蔬菜与园艺产品实现了现代化栽培,商品率超过90%。四是观光休闲农业已经成为都市农业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市民农园、科学教育园地和多种形式的文化艺术展览,挖掘农业蕴含的文化资源;建设供游客住宿、休闲体验的“故乡之家”“农家别墅”等,有效利用农村环境资源。五是以立法的方式,加强对都市农业的保护。日本政府于1961年、1966年分别出台了《农业基本法》《日本蔬菜生产上市安定法》,支持果蔬、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1974年的《生产绿地法》,将城市土地区分为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并提出农业用地的保护办法。

(二)发达国家发展都市农业的经验与启示

1.政府大力支持和规范管理。各国政府都在基础设施建设、税收、投融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都市农业的发展予以支持;同时,在农业土地、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实施了有效的管控。

2.先进科学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目前,发达国家的都市农业不再过度依赖化肥、农药、机械等的高投入来提高效益,而是转为主要依靠生物科技、信息技术、设施农业等先进措施获得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产业目标。

3.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在强化产品、效益和促进就业的同时,逐步丰富和完善生态、观光、休闲、娱乐、文化和农耕体验等功能,已经成为都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4.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都市农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2]。都市农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包含生产要素供给、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特征日益明显。

5.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不同区域人才、技术、资金、市场条件不同,都市农业的发展也不尽相同[3]。发达国家的都市农业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特点,科学规划、有序发展,从而呈现出特色各异、互竞互促的发展格局和良好态势。

三、我国都市农业的总体状况

(一)发展现状

经过近20年的实践,我国都市农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呈现出如下特点。

1.农产品供给能力逐步增强。各省、区、市坚持把提升菜篮子产品保障能力作为发展都市农业的重要任务,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完善物流体系、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城镇居民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例如武汉市通过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快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淡水产品和蔬菜自给率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位。

2.优质生产要素不断汇聚。充分利用大中型城市资金充裕、技术先进、人力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大各类政策倾斜和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都市农业聚集,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例如北京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技术、人力资源等优势,重点发展种业,着力打造“种业之都”,初步确立了以全国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全国及世界种业企业聚集中心、全国种业交易交流中心为核心的“三中心一平台”地位。

3.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各地区把都市农业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整体规划统筹考量,有效夯实了农业发展的基础,显著提升了农业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促进了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符合国际化大城市配套的现代农业,上海先后制定多项行业规划,提出统筹城乡、经济、文化、区位协调发展的思路,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产业发展、劳动就业、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政策体系。

4.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各地通过土地流转、劳动培训、资金支持、政策投入等试点探索,不断增强都市农业发展活力。成都通过试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多种类型的规模化经营模式,让农民过上了“拿着产权收租金、坐在门口搞经营、进入园区挣工资”的好日子;广州通过实施“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年均培训农业劳动者1.1万多人次,使当地99%的农民获得了绿色证书。

5.理论探索不断深化。各地在积极开展都市农业实践探索的同时,有关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化。2008年,农业部分别在北京和上海设立了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和南方重点实验室,为国内都市农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政策支持、技术保障和人才储备;中国农学会成立了都市农业与休闲农业分会,通过组织召开全国性都市农业学术会议,加强国内都市农业理论交流;北京、湖北等地成立了都市农业研究院和规划设计院等机构;武汉市创办了都市农业专刊和网站;西安举办了全国都市农业发展论坛,了有12个城市参与的《发展都市农业西安宣言》。

(二)主要模式

各地在推进都市农业建设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了各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

1.北京的圈层发展模式。北京将都市农业总体空间布局确定为五个发展圈层。一是中心区域的展示型农业。发展以农产品展示交易为主要内容的景观农业和会展农业[4]。二是郊区景观农业,重点发展绿化农业、休闲农业、田园农业和科普农业,美化城市环境。三是优质高效型农业。配合观光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化优质种养殖业。四是郊区、山区生态休闲型农业。主要发展环境依托型、资源节约型的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促进生态农业旅游快速发展。五是环京合作型农业。发展合作农业、订单农业、外向农业和服务农业,通过优势互补,辐射和带动北京周边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2.深圳的园区型发展模式。深圳把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推进都市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建设了一批具有产品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和农事体验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都市农业发展的要素集聚平台,实现由传统都市农业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信息密集型现代都市农业的转变。

3.上海的网络式发展模式。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上海都市农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五区十带”网状空间发展格局。“五区”即崇明、长兴和横沙三岛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片区,杭州湾北岸粮菜及特色瓜果生产片区,黄浦江上游以水稻、水产养殖和水生经济作物为主的“三水”农业片区,沪北远郊菜粮设施化生产片区以及以蔬菜、瓜果、经济果林和水稻生产有机组合的环城都市田园农业发展片区。“十带”是指市中心通往10个区县快速干道两侧的都市农业展示示范带。

(三)突出问题

1.我国都市农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对都市农业的认识有待提升。总体上,大家对都市农业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对其功能作用的理解还存在片面性。比如,《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中提出在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但未明确我国都市农业的功能及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导致部分地区过于重视非农产业,都市农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忽视,部分城市过分依赖全国大市场、大流通来解决自身农产品供应和销售问题,没有充分认识本地都市农业在农产品供给、生态改良、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功能。

2.都市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日益加剧。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耕地面积减少趋势不可避免,农业劳动力、资本加速向城市及二三产业转移,未来“在哪种地、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另外,近几年社会资本进入都市农业速度较快,但他们进入的主要是设施农业、规模养殖业和休闲农业,而畜牧养殖、观光休闲等所需的用地指标往往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而且还造成了都市农业经营的筹资困难。比如在上海,目前冷库、办公用房、休闲农业设施的临建时效仅有3年,固定资产形成难度大,难以获得融资。

3.都市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近年来,为加快都市农业发展,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但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劳动力培训等方面,对都市农业的倾斜力度有限。南昌设施蔬菜生产中劳动力成本占60%,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急需在先进技术研发推广、生产补贴、农业保险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5];成都地区大部分农产品的供应主体还是分散化经营的农民,规模小,实力弱,推进规模化经营的相关扶植政策有待创新。

(四)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都市农业也将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而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1.主要功能转型提升。随着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作为城市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都市农业,其功能定位也将有别于传统农业而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提升经济功能。通过合理布局,保障居民粮食、蔬菜、肉、蛋、奶等基本农产品供给,同时为其它产业提供优质充分的原材料,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强化社会功能。随着城市扩大、人口增加,城市在稳定市场供应、优化社会管理方面的需求日增,都市农业在吸纳就业、农民增收、科学普及、人才培训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功能将更加凸显。三是完善文化功能。除了承继农耕文化,都市农业还有利于培育市民的孝亲文化、节俭文化和勤劳文化观念,使先进文化在城市郊区推广,传统文化在市民心中扎根,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与融合。四是突出生态功能。都市农业创造的生态系统,能够为城市提供优质空气,调节小气候,给市民提供旅游、休闲、教育和锻炼的场所,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和休憩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培育市民的生态观念。

2.多种产业相互融合。“融合一产,做强二产,拓展三产”将是我国都市农业发展的趋势。通过创新农业生产要素构成,优化资源配置利用,推动都市农业加快在第一产业内部融合、向第二产业有效延伸、与第三产业紧密结合,朝着产业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通过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围绕“从田头到餐桌”“从产品到商品”“从生产到生活”的营销脉络,有效整合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使不同产业合理匹配与有机衔接,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内部收益率。比如推行粮食种植业、花卉园艺业和畜牧养殖业紧密结合的农牧一体化循环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或者建设养殖—屠宰—副产物精深加工相配套、一二三产有机衔接的新型产业链模式,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化、要素资源集约化、产业效益内部化,克服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确保都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3.经营管理不断创新。从发展趋势看,我国都市农业将呈现以农户和各类企业为主体,以农村集体为补充的新格局。各类经营主体的自我发展和竞争合作,将进一步改善都市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随着返乡农民组建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农业经营组织日益增多,工商资本快速进入农业领域,都市农业经营主体和资本投入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外部观念、信息、资金、技术和人才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日趋深入,农业生产组织的企业化、规模化、一体化特征日益凸显,经营管理的设施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准日益提高,品牌推广的指向性和物流配送的精细化程度显著提高[6]。一系列的变化和创新,将使都市农业与城市共同进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推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展都市农业是“四化”同步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结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推动都市农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完善政策法规,强化都市农业支持保障

出台有针对性的都市农业发展政策,在《农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与都市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预算法》,进一步明确乡村公共产品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地位,扩大公共财政对乡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开辟和扩大都市农业发展的财政补贴。修订完善工商、税收、卫生等方面的制度规章,对都市农业经营者在企业注册登记、经营税收减免、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创设更加有利于保护和支持都市农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二)科学编制规划,引导都市农业有序发展

组织编制全国性、区域性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衔接、相互配套的规划体系,明确不同区域都市农业发展的目标与重点,引导都市农业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完善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和管理办法,在城市规划体系中增加都市农业的内容,将都市农业土地开发纳入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完善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建立城市保护性生产绿地制度,转变国内城市绿地单一的绿化和生态功能,通过经营各类形态的都市农业,强化绿地的农业生产和农事体验等功能。

(三)优化投资机制,增强都市农业发展动力

优化都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按照各地都市农业的特点和任务目标制定差异化的投资支持政策,重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科技研发推广、市场流通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等领域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破解都市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发挥金融在都市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引导、调控、支持和保障功能,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人才培育,吸引和鼓励各类资本有序进入都市农业相关领域,促进都市农业转型升级。

(四)明确任务目标,提升都市农业供给能力

立足我国粮食安全战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将粮食生产、“菜篮子”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作为都市农业建设的重点目标。在城市周边,要从保生态、保安全的角度,稳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供应水平;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合理划定园艺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区域,逐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现代化水平,提升都市农业“菜篮子”生产的综合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农产品产销平稳和市场稳定。

(五)加快主体培育,夯实都市农业发展基础

按照都市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优质化的要求,培育一批适应都市农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有实力的农业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发展一批有资金、技术、管理和产业优势的都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现代化的经营主体引领都市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展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经营服务、品牌营销、信息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升都市农业经营者的素质水平。

(六)搞好基础建设,健全都市农业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抓好产销衔接和联防联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畅通连接城乡的道路运输体系和市场网络,提高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的流通效率;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建立起资源丰富、信息面广、辐射力强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为管理者、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实用技术、农业投资、产品供求等信息。

(七)加强宣传交流,凝聚都市农业发展力量

加强都市农业宣传教育,使都市农业生产者树立起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经营理念;重视都市农业的形象策划与宣传,打造都市农业知名品牌;举办各类展会活动,推介都市农业优质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分享都市农业建设经验,开展产业与市场等多领域合作;引进现念、先进技术、品种和装备,提升都市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支持多种类型经营主体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都市农业建设,加快都市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作者:詹慧龙1a 刘燕2 矫健1b 单位:1.农业部  a.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b.规划设计研究院 2.中国农业科学院

第三篇: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设施农业是集工程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管理技术、环境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品质、高收益、高技术含量等特点,通过设施与技术人为控制环境因素,摆脱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实现高产量、高效益。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证农产品稳定供给,是实现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措施。

1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1.1山东省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

山东省主要设施蔬菜类型为塑料大、中棚及日光温室。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设施农业技术日趋成熟,山东省各地方针对自身土地特点对设施农业技术进行改进,以适应农业生产的条件;另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及时到位,山东省设施农业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成为我国设施农业生产大省,面积与产量都排在我国首位。2012年山东省蔬菜种植面积2708.96万亩,同2011年比增长0.8%,2013年蔬菜种植面积2749.38万亩,同2012年比增长1.5%,以目前发展情况看来,山东省设施蔬菜面积呈稳定扩大趋势。

1.2山东省设施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1)设施农业装备日益完善。山东省设施农业装备主要应用于设施种植、设施园艺、设施水产养殖业,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设施园艺装备体系、设施水产养殖装备体系。山东省自主育种、栽培,运用具有自主产权的现代温室设施进行设施农业生产。(2)设施农业管理力度加大。随着设施农业规模的扩大,发展水平也逐渐提高提高。为了保障设施农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山东省一方面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运用系统化、信息化、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设施农业的管理,提高设施农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山东省响应农业部的号召,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人的培训力度,保障设施农业装备的使用安全。(3)设施农业技术一体化。随着科技人员对农业设备及技术的不断改良,无线传感器网络、智能控制等技术结为一体被广泛的应用到设施农业生产中去,设施农业逐步适应山东省内不同地方、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需求,朝着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1.3山东省设施农业创新力提高

(1)设施农业产品种类多样发展。一方面,在现有的农业种植作物和养殖水生动植物的基础上,尝试发展香料、观赏植物、药用植物等附加值高的设施农业种类;另一方面,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的类型更加完善,根据山东省内不同地区与不同模式作出相应的生产调整,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设施农业生产方式。(2)设施农业科研力度加大。市场化需求推动山东省设施农业科研力度不断加强,设施农业科技不断改革创新,在蔬菜及花卉无土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播种等方面取得了较多的科研成果,嫁接育苗、穴盘育苗、冲施肥等速效肥施用、土壤秸秆还田以及农膜地表全覆盖等技术也在生产中得到推广,被广泛用于设施园艺生产。设施农业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为高产、质优、高效、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持。

2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水平偏低,设施农业技术不完善

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规模较大,但配套技术不高,从设备管理到栽培技术管理不规范,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山东省设施农业规模逐渐扩大,但设施农业配套设备及技术普及速度落后于设施农业规模扩大的速度,导致山东省部分地区出现了设施农业数量提升快,质量提高慢的现象。另外,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少,推广人员自身知识不足,推广体系不健全,所以设施农业成果推广应用极其缓慢。

2.2设施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低,市场竞争更趋加剧

山东省是蔬菜大省,蔬菜企业为山东省的蔬菜产业化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蔬菜加工企业的规模较小,蔬菜深加工产业链较短,以及设施农业的高投入、高产出、高科技的特性,导致设施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同时,设施农业中具有领头作用的龙头企业较少,企业与农户之间联系不紧密,关系较为松散,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少,发挥作用较小,市场竞争力低。2013年山东省蔬菜播种面积2749.4万亩,总产量9658.2万吨,分别比2011年增长2.3%、5.2%,同期,江苏省蔬菜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增长7.5%、14.2%,其他周边省份也都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设施农业作为山东省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其发展速度远低于周边省份。

2.3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

山东省设施农业涉及多个生产领域,包括蔬菜、园艺、水产养殖、畜牧等,在这些领域内,分别有各自的领导管理,没有统一的领导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尚未形成明确的管理系统。一方面,由于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对于设施农业的数据统计无法实施,因此为整体把握设施农业的发展增加难度;另一方面,设施农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产业,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而目前对于设施农业技术的资金投入尚不足,所以技术的缺乏阻碍了设施农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另外,由于农民自身资金积累的不足,抑制了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

3加快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3.1加大科技研发力度,以科技创新引领设施农业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进步是推动设施农业水平提升的关键,因此加大科技的研发力度是设施农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从设施农业的设备、结构、能源入手,攻克技术难题,升级现有的技术,使设备完善、结构完整、能源绿色,适应性更强;另一方面,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的技术以及配套设施,如农产品冷藏保鲜设备和水产品供水与水循环处理系统与设备等。在大力发展科技研发的同时推动设施农业成果转化,建立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机构,接受农民的评价与监督,根据农民实际需要做科技调整、升级。另外,支持、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等开展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3.2建设设施农业产业化、专业化、一体化道路

目前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发展方法是走产业化、专业化、一体化道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道路,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施农业发展将产、供、销等环节完整结合起来,形成高效的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生产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管理较为规范,因此山东省可扶持一批具有带动性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业园,共享信息资源与高新技术,合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与此同时,对于利用高新技术研发创新农产品及深化农产品产业链的龙头企业予以政策上的优惠支持,放宽融资要求,提高贴息补助标准,另外支持园内企业创建品牌,发挥品牌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3.3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随着设施农业科技的开发与升级,资金投入逐渐加大,因此资金问题成为山东省设施农业发展中的障碍。对于龙头企业等大型农业集团,可通过创新抵押模式与抵押工具,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散户农民,可规范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农用贷款的额度,响应“三农”政策,对符合条件、有农用贷款需求的合作社和散户农民及时发放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另外,推广涉农保险,政府在政策上对农户予以保险补贴支持。

作者:王甜甜 胡进 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第四篇:现代农业发展农技推广强化策略

1当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

1.1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

目前,一些农民对于先进的农业技术不够了解,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学习及掌握这些知识,导致推广难度大;对于一些很好的农业技术,虽然农民想要学习及推广,但碍于较高的成本,最终导致成本高效果好的农业技术没有得到有效推广。

1.2农业推广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还存在着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多依据过去分割的行政管理体系,县级单位都设立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乡(镇)设立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站。这种模式导致农业技术推广站分布十分分散,导致每个分支机构资金有限、队伍不稳定、管理成本高等一系列问题。

1.3政策在基层实施效果不佳

1993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大规模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之相配套,农业部和各级地方农业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这些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视。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政策在基层中并没有得到有效地实施,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及农民对政策没有足够的了解或者履行程度不够,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

1.4推广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人才流失严重

农业推广机构工作效率及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技术推广所带来的成效。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及地域的限制,很多基层推广人员学历较低,专业程度不高,知识结构单一且陈旧,远远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即便是一些具有高学历的的农业技术人员,其理论与实践脱钩,空谈理论可以,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实践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在农民中缺乏足够的威信;另外由于待遇不高,环境差,晋升空间少,导致大量本就不多的人才流失,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也就难以保证;我国目前农业推广人员的分布不合理,城市多,农村少,科研单位多,生产第一线少,给基层农业推广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1.5总体投入不足

由于农业生产效率较低,风险高,周期长,难以吸收足够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技术推广。同时,农民阶层并不富裕,也很难通过自我积累来实现,所以,农业技术推广投入更多地要靠政府扶持。虽然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占农业总支出的比重不低,但是由于农业总支出本来就不高,导致对农技推广投资总量不足,而且存在结构不合理、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也导致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程缓慢。

2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对策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学习意识

改变传统的说教式宣传方式和手段,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业日常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激发农民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术的热情。在推广新技术的过程中,改变行政命令式的模式,通过耐心说服引导、签订技术承包合同等方法,形成双方自愿合作基础上的新模式。

2.2切实提高农业推广技术人员素质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与紧迫感,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倡导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主动地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优质服务。推行竞争及约束机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农业推广技术人员的充分流动,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改革传统的考核制度,将人事管理的以人为主转变为以事为主,加强业务考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留岗观察或辞退,并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提高工作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吸引优秀的专业人员进入,并且大力培训农民技术员,积极培育科技示范户,树立技术人员在农民中的威信。

2.3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增加合理性投入,构建完善的运营体系。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应全面规划,整体设计,稳步推进,尤其注重对偏远及落后地区的资金扶持。同时,充分利用市场价格机制,采取减免税、加速折旧、补贴等优惠措施来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技术推广领域流动。国有商业银行及中小银行要响应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农业技术推广给予优惠政策,帮助没有能力的农民尽快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2.4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构建县、乡、村、科技示范户四位一体的推广网络,明确不同主体的功能与职责。改变农业技术推广站分布过散的现状,进行机构及人员的高效整合。大胆创新,把农业技术体系融入到农村产业发展中去,帮助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切实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庞明波 单位:公主岭市毛城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第五篇:农业发展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启示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

1.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马克思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资本主义农业中存在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三个阶级,实际的耕作者时雇佣工人,在土地所有者处租入土地,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契约的规定交纳货币额,即地租,因此,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增值价值的形式”。

2.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产物

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既成为资本家投资赚取利润的工具,又成为吸收资本的条件。农业资本家经营土地获得了平均利润,仅仅是作为土地经营。因此,土地作为纽带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土地所有者因为拥有土地所有权而获得地租;而农业资本家凭借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获得平均利润。

3.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

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地租时,把地租分为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绝对地租是因为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而租种任何土地,无论是优等地、中等地还是劣等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级差地租是因为内租种经营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必须缴纳的、数量上存在着差别的地租,优等地和中等地需要支付级差地租,劣等地不需要支付级差地租。

二、我国农业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偏低

我国的农产品价格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的,国家宏观调控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影响很大,尽管有过调整,但是我国以中等地的生产成本来制定价格的根本格局并没有改变,这对于经营者劣等地的农民来说,亏损很大,所以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2.地租分配不合理

在我国的地租分配格局中,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毫无疑问应当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征用土地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对土地使用权和实际支配权,失去了通过追加投资而获取超额利润的权益,因此应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级差地租可归农民所有。但恰恰相反,在征地时我国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很少,这也大大降低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

3.土地撂荒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农业的基础。但是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土地撂荒,而且愈演愈烈。目前,造成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多且复杂,农民的行为其实是在比较利益下的行为选择,农地撂荒的根源在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进行农地投资的收益由于种种原因,如农地制度不合理、地租分配不合理、农产品价格过低、农业政策等等而得不到保证。

三、运用马克思地租理论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

1.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地经营者积极性

当前国家采用保护价对农产品进行收购,尽管价格不断提高,但农业行业利润还是微薄。普通的农民通过耕种仅能维持基本的生存,这是因为我国的农产品还没有真正进入市场,没有让市场来调节价格这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完成,政府应该更多地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保证农民获利,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地经营者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

2.合理分配地租

依据马克思的理论分析,凡是存在土地产权关系的地方,就必然存在地租。地租的分配实际是利益分配。在利益的分配中,一方面,保证农民获得通过连续追加投资形成的超额利润,增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意愿。另一方面,由于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农民失去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实际支配权,因此应保证级差地租通过经济补偿等形式全部或绝大部分归属农民,合理的分配地租。唯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促进我国农地的有效流转。

3.明晰产权,延长农地承包经营期

确保级差地租归农民所有,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以土地所有权已确立,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为前提阐述的,产权明晰状态下的土地经营不论是对土地所有者还是土地经营者都能激发他们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性,针对这个问题,明晰土地产权,明确产权主体,这样才有利于产权主体有效行使自己的相关权利,从而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减少农地撂荒行为。其次,可以在农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吸引农民工回村,或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我国政府规定,在农村“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则为农民增加对土地劳动、科技、资金的投入提高了积极性,保证因投入而产生的级差地租归己所有,从时间上为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增加了可能性,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民进行农地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可以防止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短期性。总的说来,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研究和具体的运用,对处理好我国农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我国农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罗玉玮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六篇:现代农业发展基础难关攻克分析

1目前基层农机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资金分配不均匀。由于很多基层政府财政比较紧张,同时更加重视工业企业和其他支柱型企业的发展,把有限的财政拨款大多投向了这些企业,导致没有足够的农机推广资金,甚至部分地区根本没有农机推广资金;二是没有建设示范基地。由于没有足够资金,没办法建设农机推广示范基地,从而限制了农机推广工作的开展;三是政府部门很少参加农机现场会。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政府职能部门参加农机现场会的积极性下降,不能够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农机推广现场会的意义也越来越小,使农机推广工作严重受挫。

1.2传统的推广体制不适应现阶段农机发展

传统的推广模式是以农机推广部门为主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引进适用的农用机械或农机技术进行推广,这种推广模式对于我国过去发展农机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这种传统的推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农机化发展需求,而现阶段的推广体制要以农民为主体,要根据农民的需要进行农用技术和农用机械的引进及示范推广。

1.3农机推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目前,基层农机推广部门普遍存在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落后、人才更新慢、整体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由于基层农机推广部门的待遇低、工作环境艰苦,致使很多专业对口的大学生不愿意到基层工作,很少有新鲜血液注入到基层推广队伍中,致使基层农机推广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另外,由于各级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农机推广工作的顺利展开。

1.4农作物品种布局复杂

大部分平原地区农机推广使用的基础是规模种植作物,而由于过去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影响,很多地区种植作物都是一家一户的模式,每家每户的种植作物品种不统一,布局很复杂,导致农机推广使用的效率降低,农民无法从中看到应用农机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巨大改变,失去使用农机的信心,从而影响了农机发展。

2解决对策

2.1加强重视程度

近几年来,国家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起“三农”工作,农机部门也要以此为契机,做好农机推广工作,得到基层政府部门的支持。各级政府也应该以当地实际情况及农业生产为出发点,支持做好农机推广工作,以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为此,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农民的生产需要,建立农机推广示范园,推广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先进农业机械和农机技术。根据本地的实际生产情况,在不同阶段召开各种形式的农机作业现场会,请相关部门亲临生产现场,便于交流沟通,同时也有利于领导了解农机发展情况及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引起重视,争取政府的支持,更有利于农机事业的发展。

2.2建立科学合理的推广机制

根据农机推广的实际情况,建立新的推广机制,要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进行推广,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农机推广机构的作用。丰富推广形式,将农机研发企业、生产企业、农机用户、农机推广部门都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到农机推广工作中来,多渠道地进行推广,这样推广的范围会越来越广,推广的效果也会越来越好;要加强网络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也逐步走进了农户家中,因此,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机网站,使农民点击网站就可以了解到农机新机型和农机新技术。

2.3加强培训,提高农机推广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根据基层农机推广工作的现状,积极开展对农机推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工作在农业最前沿,与农民直接接触,因此,不仅要求技术能力强,而且要做把自己的技术传播到农民手中。这些不仅需要工作人员不断学习,而且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一是加强对基层农机推广工作人员的知识普及与更新,根据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进行分类及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知识更新,从而提高其业务能力;二是要经常树立工作典型、模范,并不断进行宣传,使工作人员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三是加强网络建设,与相关的农业院校合作共同建设网络,通过网络建设促进农机使用者对理论的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让他们更好地掌握农机操作的技巧与使用维修的技能。

作者:许景明 单位:公主岭市农机监理处

第七篇:农业发展村庄整治建议思考

一、研究背景

建设与经济水平、城乡居民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农业,即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中国农业现代化以不减少耕地、保持粮食生产能力为前提,这是由中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这一基本粮食安全战略目标决定的。但是,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情况看,对土地的竞争是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最基本矛盾。在很多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带来巨大的建设用地需求,伴以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导致耕地快速减少。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城镇化导致耕地减少的同时,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又引起了村庄空心化和农村宅基地闲置等问题。在超标准占地、一户多宅等现象普遍的地区这些问题更加突出。面对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耕地减少与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并存的矛盾,村庄整治被认为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土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相结合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不减少耕地总量的前提下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此外,村庄整治过程中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推动耕地流转和产业化经营,对现代农业建设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村庄整治已在全国很多地区得到开展,称谓可能不同,如重庆的“地票交易”、天津的“宅基地换房”等,但本质都是一样的。河南省在村庄整治方面的探索非常具有代表性,而且有着尤为突出的迫切需求和关系全局的重要意义。一方面,河南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重要责任。2013年,河南省小麦和玉米产量分别占到全国总产量的26.5%和8.2%。另一方面,河南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继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是其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截至2010年,河南省的城镇化率仅为38.8%,大幅低于全国49.9%的平均水平。如果按照当前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大幅提高城镇化率,将给耕地和粮食生产能力的保持带来巨大压力。在此背景下,201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河南省为主的中原经济区,并将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路子作为其核心任务之一。河南省的村庄整治,称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力度空前。截至2012年7月,河南省启动新型农村社区试点2300个,初步建成350个,累计完成投资达631.5亿元。〔1〕在此过程中,虽然村庄整治对三化协调与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显现,但是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当前,迫切需要梳理和总结这些实践中的经验与问题,以及正确发挥村庄整治积极作用所需的条件,这对于村庄整治的继续推进以及在其他同类地区的推广有重要借鉴意义。为此,我们基于2012年4~7月对河南省14个县25个社区及365个农户的访谈与问卷调查,梳理、分析村庄整治促进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及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二、村庄整治促进农业发展的成效

根据调查,河南省村庄整治在保护与增加耕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显现了预期的积极作用。

1.节地效果明显,有利于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调查村庄占地面积普遍超过实际需要,通过村庄整治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较大。调查村庄农户居住分散,户均住房及庭院占地面积普遍超过标准,少的在半亩左右,多的则在1亩以上。按宅院计算平均每宗宅基地面积达到260.8平方米。相对于城市居民和居住实际需求来说,这都是很大的。另外,一户多宅情况也很常见,12.6%的调查农户中在本村有2处或2处以上的宅院。如果考虑一户多宅情况,户均宅基地面积将达到294平方米。在最高的兰考县和新乡县,户均达到457.7和453.1平方米。表1反映了6个调查村庄(社区)在村庄整治前后的(规划)占地、节地情况。整治前村庄户均占地面积都超过1.5亩,最高的达到2.59亩。根据村庄整治的新社区建设规划,整治后村庄户均占地都降至1亩以内。其中,河南省夏邑县蔡河村整治前村庄占地达到742.35亩,户均占地(包括公共用地)1.55亩,整治后户均占地将降至0.63亩,整治后村庄占地比原来减少438.9亩地,节地率达到59.1%。在调查村庄中,节地率最高的达到了87.3%,另外有4个村庄的节地率在60%以上。如果结余的村庄占地全部复垦为耕地,并且相应的建设地指标没有用于增减挂钩或占补平衡,那么复垦所得就全部是新增耕地。以蔡河村为例,结余出的438.9亩旧村占地复垦为耕地后,按照当地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各1000斤/亩的单产计算,意味着每年增加87.8万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即使节约出的建设地指标有一半用于增减挂钩或占补平衡,最终净增的耕地也能带来40多万斤粮食的生产能力。按照夏邑县对23个乡镇的社区整合规划,村庄建设地占地面积将从21441.77公顷减少到8722.5公顷,节约出12448.27公顷的建设用地,假设其中一半成为净增的耕地面积,那么仅夏邑一个县因村庄整治增加的耕地就能带来1.87亿斤粮食的生产能力。

2.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同步改善

在调查地区,村庄整治过程通常配套实施了土地整理,通过对耕地实施连片整理,并完善灌溉、田间道路、用电等基础设施,能够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与生活环境改善相结合。以鹤壁浚县王庄镇为例,该镇计划通过村庄整治建设“中鹤新城社区”,实现全镇6万人集中居住。项目一期建设获得政府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资3620万元,其中包括土地整理资金1800万元、农业投资860万元、水利投资1200万元和气象投资500万元。这些投资对于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生产能力及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另外,村庄整治建设本身也有利于提高土地整理的效果。土地整理的一个关键目标是实现耕地的连片,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投资的积极性。①通过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缩小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分割。

3.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村庄整治过程中,县乡政府或村集体往往也着力推动土地流转,耕地向种植大户、合作社或公司集中,农业规模经营与产业化经营速度加快。在调查的村庄,已经建成并且入住农户较多的社区都统一组织了土地流转,其中一些随着规模经营的发展,农业结构也得到调整提升。例如,在调查的江湾村,村庄整治始于2007年,2009年组建了河南省第一家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截至2012年5月全村共流转土地3300亩,94.7%的土地流转后实现了规模经营。土地信用合作社又购买10余台大型农机设备,成立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江湾村还进一步建立了优质水稻示范基地、油菜高产示范基地和小麦高产示范基地。调查数据显示,村庄整治前就将全部或部分耕地流转出去的农户占农户有效样本的20.5%,整治前没有流转出耕地、整治后流转出耕地的占18%。整治前流转入耕地的农户占农户有效样本的15.9%,整治后新流转入耕地的农户占3.7%。进入集中居住社区与未进入社区的农户在农业生产规模上存在一定差异。集中居住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平均经营规模为8.6亩,而未进入社区且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平均经营规模为6亩,比前者低了30%。

三、村庄整治面临的不利于农业发展的问题

虽然村庄整治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展现了很大潜力,但实际效果仍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从实践情况看,潜力的发挥是有限的,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可能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1.耕地数量增加难以落到实处

村庄整治在节约村庄占地、增加耕地面积方面虽有很大潜力,但是,因为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通常被等量挂钩用于城市开发,使得中央政策强调的耕地数量有增加难以落到实处。客观地说,这是由于中央政策文件本身含糊其辞,使得耕地数量有增加缺乏约束力。作为指导增减挂钩实践的指导性文件,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138号文规定,用于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复垦耕地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2〕这些规定的模棱两可使得耕地数量有增加在实践中难以得到保证。在各调查地区,通过村庄整治节约出的建设地指标或者通过增减挂钩,或者入储备库用于占补平衡,通常等面积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使耕地数量有增加成为一句空话。

2.拆旧复垦普遍不到位,耕地数量保持也面临挑战

在等量增减挂钩或占补平衡的情况下,耕地数量能否保持不变、不减少,取决于村庄整治中的拆旧复垦情况。村庄整治是一个拆旧房、建新房的过程,建新房基本上所有农户都愿意,除了个别农户因能力限制而放弃。拆旧房复垦却是多数农户所不愿意的。调查数据显示,在进入新建社区的农户中,48.8%的农户认为旧宅基地应该全部复垦,另有3.4%的认为应该部分复垦,还有44.7%的农户认为不需要复垦。在认为应该全部复垦的农户中,已经全部复垦的占43.1%,完全未复垦的占了53.5%。在18个调查的村庄,全都没有完成复垦目标,其中8个村部分进行了复垦,另外10个村完全没有复垦。在其中的J村,截至调查时,计划复垦的800亩旧村宅基地仅完成120亩宅地的复垦。对于增减挂钩项目来说,在完成拆旧复垦前,项目区的耕地数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会有减少,出现新的土地浪费。即使复垦最终都能完成,大范围开展村庄整治导致耕地减少的短期冲击也是不能忽视的。

3.复垦耕地质量对粮食生产能力有冲击

即使拆旧复垦顺利完成,村庄整治前后项目区耕地总量没有变化或有少量增加,耕地质量的降低也会引起粮食生产能力的下降。根据国土资源部《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定,增减挂钩拆旧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并尽可能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实施水、路、林配套建设,确保复垦的耕地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有条件的还应积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但是,从调查情况看,拆旧通常不能一次性完成,验收的复垦耕地不乏呈小块散落在原来村庄中间的情况,更多的则是未验收的由农户零散地、简单地复垦,复垦出的耕地质量较低,也缺乏配套基础设施。即使将来能够全部完成拆旧复垦,也面临二次整理的问题,否则不能很好地发挥生产作用,更达不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另外,复垦所得的新耕地肥沃程度通常低于新社区建设占用的耕地,单产水平低了20%~30%,需要经过至少3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提高到正常水平。

4.伴随土地规模流转出现了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在调查的社区,规模流转与土地利用的非粮化、非农化呈现出很大关联性。如在某个调查的乡镇,约有5000亩规模化经营的土地,全部用于蔬菜和苗木生产,而不是种粮食。在某个村,村里统一流转耕地后对耕地进行平整,并改善灌溉等生产条件,但这些耕地除了小部分用于建设蔬菜大棚和种子基地,其他都种上了苗木。根据农户调查数据,流转土地的农户中38.9%表示流转后用途没有变化,22.2%表示从种植粮食转向非粮农业生产,30.2%从种植粮食转向非农业生产,另外部分农户表示不知道耕地流转以后的用途。可见,耕地流转,特别是规模流转过程中“非粮化”、“非农化”还是客观存在的。

5.农业生产便利性受到不利影响

村庄整治带来的居住形态变化与农民的就业转变是分离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居住作为社会形态的一个表现,应服从于农民经济活动的需要。农户如果还没有完全脱离农业,那么对于农具的堆放、粮食的收储都还会有基本的需求,集中居住的农户,特别是“上楼”的农户,在这些方面都将面临困难。农户居住地与田地的距离也会增加,并影响农业生产管理。根据农户调查数据,近50%的农户表示与最远地块的距离增加了,最大的增加了7公里,平均增加了1.4公里,只有不到10%的农户表示距离缩短了。正是出于这些原因,缺乏就业转变支撑的村庄整治项目,农民会存在一定的抵触,而入住新社区、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会因为生产便利性的下降,对农业生产采取更加粗放的方式,主要体现在日常管理方面投入的下降。

四、思考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所反映出的问题,要发挥村庄整治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必须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一是拆旧复垦顺利完成,并真正确保耕地和农业生产能力实际增加;二是确保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过程中,耕地用途的保持,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三是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步改善。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村庄整治推动机制,尊重农民主体意愿

拆旧复垦是决定村庄整治目标能否实现、“三化”能否真正协调的关键环节,也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此,首先要健全村庄整治的推动机制,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与需求。推动居住形态转变的主导力量是市场,虽然政府可以加快这一进程,但是运动式地推进集中居住也不能脱离农民居住形态转变的内在规律。村庄整治既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也是对传统城镇化道路的发展,同样要遵循城镇化的规律。遵循市场规律与城镇化规律,就是在强调行政力量推动的同时,更加坚持以农民内在需求为基本动力,同时也要有创新的管理体制来保障,这一过程必须与经济结构、农业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和社会管理等的转变相协调。一是生活方式依赖于经济基础,需要将集中居住过程与非农就业机会的增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建立结合,只有这样农村人口才可以脱离农业、脱离对传统分散村落生活的依赖;二是只有经济增长与收入提高才能促进农村人口对现代社会生活、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这种需求将成为农民自发进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内在动力,因为新型农村社区是满足这些需求的有效途径;三是社区建设并不必然能够满足农民对城镇化生活的需求,只有将集中居住形式与现代的社区管理方式相结合,才能提升新型农村社区的质量,也才能激发农民的需求。在此过程中,还应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意愿,要探索建立更加健全的民主推进机制。

2.多举措推动拆旧复垦

探索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是村庄整治过程中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村集体、社会资本和农民的积极性的基础,也是推动拆旧复垦的主要手段。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实现增值是客观存在的,对增值收益的分配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就农民来说,可能的补偿范围包括拆旧房补偿、建新房补偿、附属物补偿、先拆后建农户的过渡期住房补贴、节约的建设地补偿等。实践中各地、各社区的利益分配方式不尽相同,甚至可以说存在很大差距。在拆旧方面,个别社区做到了逐户评估确定补偿标准,部分社区能够按照房屋类别给予农户统一标准的补偿,更多的社区则完全没有补偿。在节约的建设地方面,因为实现转移和增值的是这部分指标,所以正是这部分补偿体现了农民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个别社区对节约建设地的补偿可以高达30万元/亩,但在大多数社区农民完全没有得到这部分补偿,对增值也毫不知情。因为补偿方案的差异,个别地方的农民几乎可以零成本入住新社区,而在大多数地方农民则得不到任何补偿,村庄整治的成本完全由农民负担。从政府角度看,村庄整治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途径,实现的是公共利益,成本显然不能完全由农民负担。构建更加合理、更加规范的利益分配格局,用利益去引导农民参与村庄整治,而不是依赖行政强力去推动,将有利于避免村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政府与农民、村集体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以及其他矛盾与困难,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本质。在补偿方面,还要探索将当期补偿与远期补偿相结合的多元补偿形式,允许农民以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入股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收益的持续回报。尤其是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在当期补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发挥远期补偿的激励作用。另外,需要通过解决老年人安置问题、为困难户提供资金融通等多种举措,推动集中居住与拆旧复垦的开展。

3.节约指标实行差额挂钩,对放宽增减挂钩的范围应该审慎

考虑到拆旧复垦及复垦耕地生产能力恢复到正常水平都需要一个过程,为将耕地数量有增加落到实处,并确保农业生产能力在短期内也不会下降,对节约指标的增减挂钩应限制比例,实行差额增减挂钩政策。另外,允许跨区域(县)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呼声不绝于耳,如果放开限制,不仅仅是耕地数量可能面临损失,耕地质量也一定会出现下降。②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的区位条件不外乎交通、地形地貌、水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地势平坦、农业发展条件好的地区经济增长也快,建设用地需求也大,如果允许异地占补或增减挂钩,结果可想而知。对于粮食主产地区在粮食生产方面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应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予以肯定和补偿。在国家宏观政策既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区域内探索与粮食生产相挂钩的跨区域补偿政策。

4.正确认识农业平均收益,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村庄整治过程中个别地方耕地因规模流转出现的“非粮化”、“非农化”趋势,通常被归咎于农业(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并认为随着耕地减少,农业比较效益会提高,当农业得到平均回报时就可以保证其稳定发展。实际上,用部门平均收益看待农业是不准确的。农业的弱势地位不在于资本,而在于土地。从调查情况看,只要达到一定规模,农业投资的回报率并不低。只是用于粮食生产的土地的单位产出价值及土地获得的要素报酬(租金)相对于用在非粮或非农经济活动而言会很低,而且这种差距不可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消除。正由于这个原因,在大量资本愿意进入农业(粮食)生产或很多专业农户希望扩大规模的情况下,出现了耕地的快速非粮化、非农化趋势。如耕地保护与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不能得到强化,这个趋势是不会减缓的。归根结底,耕地的非粮化、非农化只能通过对土地的保护与土地用途的限制来缓解。现实中,土地用于粮食生产不能给地方政府带来财税,使得地方政府在保持耕地面积方面缺乏积极性,往往以“遵循利益引导”为由回避其在耕地用途管制方面的职责,这也是农业弱势的原因。避免非粮化、非农化的举措不能是限制土地流转,这是因噎废食,关键是加强对土地流转前后土地用途的管制与监督,确保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大户或投资者能够获得土地,而那些有能力获得土地的资本即使获得土地也不能将其转为他用。

5.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减少行政干预

连片是农业生产获得规模收益的重要条件。但在土地流转中,因涉及农户众多,往往因为个别农户拒绝流转出现无法连片的情况,进而影响农业规模化的实现。此情况的普遍出现,甚至导致了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发展现代农业关系的广泛质疑。正因如此,土地规模流转中行政力量的干预普遍存在,这种干预侵害了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的自主选择权,甚至可能对部分农户的生存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规模流转难以连片与租金内在形成机制有直接关系。对农户来说,流转或不流转是一种经济利益权衡的结果,其核心就是租金的需求。符合农户经济利益的最低租金水平是其自己耕作土地与弃耕相比的净增收益,可称为保留租金,当租金低于这个水平时,农户选择自营是符合利益最大原则的。除了必要的物质投入和机械作业投入外,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是影响保留租金的最重要因素,不同农户因为投工的机会成本不同,保留租金也是不同的。人口为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庭,因为投入的农业劳动具有市场价值(机会成本),所以其保留租金是农业总收入扣除物质投入与自己投工机会成本后的净收益,而对人口为老年人的家庭来说,劳动投入没有机会成本(或较低),保留租金则是总收入扣除物质投入后的净收益。按亩均4个工计算,当前劳动力价格下,老年农户经营耕地每亩的净增收益相对于青壮年农户来说要高出四五百元,即两类家庭的保留租金就要相差四五百元。在此情况下,对保留租金较高的老年农户支付更高的实际租金是流转其土地的必然要求。由于实际的规模流转中不能因人而异地支付租金,实际租金须在片区内向上看齐并保持一致。在这个租金形成机制下,一个重要的结果是:流转土地涉及的农户越多、农户分化越大、个别农户保留租金越高,实现连片流转需要支付的租金也就越高。当然,对规模经营者来说,能够负担的租金也有上限,保留租金高于这个临界值的农户的地不能流转,连片流转的目标也就难以达成。在行政力量干预的规模流转中,租金往往参照机会成本较高、经济租金较低的青壮年农户的净增收入,并且认为所设定租金已很好地满足,甚至提高了农户的利益,而忽视了农户间的差异。对于那些老年农户来说,所得租金低于其保留租金。如果强行流转,对这些农户的生存与发展客观上就可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推进规模流转中,要减少行政干预及相应的负面效应,关键在于降低对更高租金有内在需求的农户的保留租金。具体来说,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就业安排提高其农业投工的机会成本,二是针对流转土地的老年农户定向提供补贴。

6.加大投入力度,同步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前述复垦不到位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投入不足,这一问题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亦有体现。当前应加大投入力度,与村庄整治相衔接,同步推进农田整治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充分发挥两方面项目在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方面的潜力。同时,要瞄准粮食主产区域,以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结合落实国家千亿斤粮食战略工程,加大高标准永久性粮田建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也应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体现土地整理的基本目标,综合考虑储备、潜力、能力与农业布局等因素,要避免简单以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为导向或以跨区域占补平衡为导向安排土地整理资金和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作者:刘长全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