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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体系下的社会保险论文

社会监督体系下的社会保险论文

1、合理地设计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不断壮大,也存在着越来越大的风险,而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这就导致了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更加困难,因此,合理地设计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体系是目前的一大重要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各个部门、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强烈的法律和道德意识,依据法律,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投保人民的利益。监督社会保险的各个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吃私贪污的行为,不可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作其他用途。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核对投保人员名单及各项缴费,根据相关的制度和法规,把社会保险基金放到正当的用途中去。监督征收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征收正确数目的保险费,杜绝随意敛财、漏征、少征的现象。更要避免随意修改缴费记录,保证缴费数额的真实性、正确性。社会保险基金的其他服务机构也要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工作,保证各个机构之间能够相互合作。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要保证参与工作的人员无违法行为,向投保人员按时发放社会保险基金,同时还要监督参保人员的身份、档案的真实性,避免出现骗取保险基金等违法现象发生。只有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积极地与社会组织合作,同时借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对不法行为及时曝光,参考专业人员给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意见,让监督工作能够做得更到位。

2、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运行机制

2.1整体协调机制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要遵循独立性原则,但这与监督运行机制的整体协调性并不冲突。只有各部门之间进行通力合作,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并且把有用的信息及时分享给其他部门,积极地沟通交流,才能够发现社会保险基金中存在的问题,让这些问题暴露出来,并且及时的发挥其监督职能,杜绝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不良现象,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2.2权威支持机制

国家要发挥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权利支持作用,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力度,使得社保问题能够及时地处理,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相关违法事件的出发力度,从根本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权利的实施,把各个部门的工作统一起来,规范各部门、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其切实的履行。

2.3垂直管理机制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应当由工会代表、个人代表、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代表、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并且由国务院对其进行垂直管理。各项事务都由国务院直接负责,保证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处理意见。

3、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实施条件

3.1制定更全面的法律法规

现如今,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不够全面,总有人抵制不住利益的诱惑,钻了法律的空子。国家通过制定更为全面的法律法规,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的事物提高到法律的层次,各个社会监督部门就有法可依,能够更加方便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更为有力的监督工作。

3.2强化信息的传递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性的大事业、大工程,仅仅靠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而且,社会保险基金包含着社会各界的大量信息,信息传递不够流畅,就会延误很多事务的处理,最终导致监督机制的瘫痪,也就无法继续监督工作。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传递工具,建立更多的信息沟通渠道,让信息更具真实性和时效性。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已经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中逐渐凸现出来。而社会监督体系的构建已是刻不容缓。通过国家行使强有力的权利、社会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各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让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体系更加健全,才能够保证社保事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人民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社会发展才能够更加迅速。

作者:欧阳东坡 单位: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