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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理论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社会治理理论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社会治理理论

第1篇:社会治理理论范文

【关键词】治理理论;公共管理改革;管理方式

一、治理理论基本概述

治理理论最早由詹姆斯•N•罗西瑙提出,他指出治理与政府统治有着本质的区别,认为治理是一种基于共同目标支撑的活动,而活动的主体并不局限于政府,国家没有权利强制实行。因此,可以但从理论上来区分治理与政府统治,前者的内涵显然要更加丰富,既治理既包含了政府,也包含非正式或者政府机构。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我国学者俞可平对治理理论延伸到“善治”层面,认为治理理论包含了五个基本特征:第一,治理的目的是最大程度的提升公共利益;第二,治理的对象是公众在日程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活动;第三,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区域政府还包括一些集体组织,比如行业协会、慈善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此来提高治理的质量;第四,治理的的机构具备相应的权利,为了保证治理责任的落实,应建立责任分担机制;第五,治理的方式与单纯的政府号召与权利运用不同,更多强调理念的灌输,使民众能够警醒,并自觉遵守,通过各组织或者机构的合作,不断创新治理方法与治理技术,以便更好的对公共事务或者活动进行控制与引导。这充分表明治理理论在制度上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以协商、约定等友好的方式,达成实现地区经济繁荣的目标。

二、治理理论对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启示

新形势下,基于我国基本国情以及治理理论来支撑我国公共改革,对提升公共管理质量与管理实践成效的提升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具体实施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修正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目标,转变传统管理模式

治理理论强调善治,善治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的提高公共利益。而善治的本质在于政府与民众的联合治理,并非政府的一手管理,因此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将以往单纯的政府统计变为塑造政府与公民关系上。在政府职能转变上,一定要区分职能转变与职能削弱两种理论,不能将职能转变理解为职能削弱,而是通过优化政府的结构与功能,以提高政府处理政务的能力。同时在政府行为上,要设置合理的边界,将政府不该自己办或者自己不能办好的工作交由社会机构进行管理,将权责转移,实现权责分担,通常而言,社会机构往往具有更高的民众基础,在处理一些事情上远比政府强制处理效果要好的多。在公共管理改革中,要强调公共权利是分散化与多元化的,但是并不意味这政府权利的权威性缺失,而是权利分属政府与社会机构当中。通过公共权利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及保障制度,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权利并且在权利诉求上具有同等的地位,这样保证在经济差异下,人们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在社会福利上,保障残疾人士、失业人群以及老弱病残等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基于治理理论的公共管理改革,还要求政府在管理方式上进行不断的改革,将传统管理方式主观转变为从控制到服务、从规则到协调、从法制到回应上的转变。

(二)国家资源不应被政府垄断,而是在社会群体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保证国家资源的合理分配,不被政府垄断,能够有效方式官僚主义的发生,并且将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控制在最低限度。通过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够使市场竞争更加合理,并且逐渐形成完善的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益与质量。因此具体做法为,首先,要将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以及民间组织力量加入到公共管理事项中,通过项目招标、租赁以及公私合营等方式,最大化的提高政府管理职能,以满足公民的需求;其次,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改革与优化资源配置;再次,要实现权力下放,避免主要部门一手抓的情况,是下属机关人员能够有充分发挥的机会,通过层层管理,使领导决策更加合理;最后,要建立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工作人员的创新管理精神,以期逐渐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与质量。

(三)发挥社会多元合作的优势,强调公共管理的平衡

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各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是治理理论的体现,对公共管理效率的提升有重要意义。具体实施上,首先要培育各种非盈利组织、社区企业、行业组织、以及其它社会志愿团体等,鼓励政府与社会组织公职;其次社会组织可以依靠自己的资源优势,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经济问题甚至政治问题;再次,要承认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使民间组织真正独立为一种公民组织,为百姓解决实事。在我国行政管理上,一直强调政府管理职能大于社会组织,这对公共管理不利,要想改变这种情况,就应形成民间组织与政府独立的态势,使两者能够相互约束,最终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关系,使公共管理走向善治的道路。

结语

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合作与互动,治理也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提供良好的渠道,促进社会民主自治,也强化了政府的责任。公共管理适用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02:125-130+4.

第2篇:社会治理理论范文

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是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信任并相互监督的过程[1]。“治理”与“管理”不同,治理是系统性管理机制的总和。党的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高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高校治理提出的要求。高校合同管理作为高校治理的组成部分,是现代的、新型的管理,也是高校连接外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拓展合作办学、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高校主体身份具有特殊性,合同主要围绕教学、科研以及基础建设等多领域多方面,使得高校合同签署、执行过程更加注重合法性、规范性,不像企业公司合同那样主要围绕业务进行,合同类型也较为单一,目的是为公司节约成本和经济利益。而过去,理论界缺少对合同管理理论的研究,高校合同管理相对高校其他管理发展较为缓慢,合同管理机制未成形,地位边缘化,属于高校管理附属品,一直未被管理层重视。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高校综合办学水平的提升。新时期,对合同管理进行研究,首先要转变合同管理观念,引入“治理”理念,将“合同管理”转变为“合同治理”,纳入高教治理总体规划之中,再运用治理新理论研究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出高校合同管理的有效解决路径。

1高校合同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1基于治理理论的高校合同管理研究缺失

合同管理,顾名思义是关于合同关系的管理,合同关系从法学领域来讲是一种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之间因权利义务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关系,而合同管理是法学与管理学领域的相互交叉。目前,关于高校合同管理理论研究较少,大多从实践层面出发,在不同角度探讨合同管理优化的具体措施。然而,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同等重要,理论上的缺失定会导致实践上的困境。新时期,高校治理新理论的发展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合同治理理论研究的缺失目前是合同管理研究的第一大阻碍。合同治理理论应着重在合同管理概念及外延、合同管理历史发展及未来发展方向、治理现代化理论在合同治理中的运用等方面进一步进行研究,同时随着时展,要紧跟信息化建设发展,将科学、先进的信息领域进入合同治理理论中。

1.2基于实践发展的高校合同管理现实困境

传统意义上,高校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过程[2],是系统性、整体性、动态式的管理过程。目前,大多高校将合同视作合作、经济交易等的附属要求,签署合同流于形式,疏于对合同的管理,尤其在一些高校暂未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没有分配合理的归口部门,造成合同执行、出现纠纷时管理空缺,加大了合同风险。1)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高校合同种类繁多、复杂给合同管理带来巨大挑战。传统合同管理的管理者认为合同只是“形式”,只要合同主体双方口头谈妥就不会出现问题,甚至一些高校制度缺失,已经建立制度的高校出现合同执行不顺畅,致使高校遭受严重损失。合同签订的组织部门混乱,无统一管理机构协调合同事宜,也无充足、专业的法务人员,合同管理机制死板,管理归口部门职责不清晰,导致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也无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来明晰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组织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等全生命周期的合同管理体系。2)合同管理部门不够专业。管理的核心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高校合同管理关键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高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职能部门设置也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培养人才,同时受过去计划经济影响,高校以往较少参与市场、社会活动,部门设置很少甚至没有合同管理的职位,合同管理机构分散在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此外,对于担任高校合同审理的人员安排也随着高校情况不同而管理人员身份不同,有的高校聘用校外的法律顾问进行管理,有的则让法学专业的教师兼职担任。3)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通常情况下,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经济利益的风险。由于高校参与市场时间较晚,高校整体法律意识不高,也没有足够的合同意识。合同一般是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当校方须承担付款义务时,代表校方签订合同的人员由于合同意识不强,没有核实合同约定条款,合同对方违约时无法追究责任,无法维护校方合法权益。甚至签订合同的人员弄错合同签订主体,以二级管理部门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甚至损害校方利益的情况。4)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数据化建设运用是各行各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3]。但是许多高校仍然处于纸质文本的管理阶段,即使一些高校启用了信息化合同管理功能,也存在流于电子化的纸质文本,不能实现与财务管理、教务管理、科研管理等的对接,合同管理仍处于信息孤岛状态。高校合同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是向学校提供合同动态数据,包含合同基本信息、合同签订及执行、合同备份归档等信息,如无法实现学校合同信息的共享、互通,合同管理效率将无法提升,从而影响整个学校的治理运作。

2完善高校合同管理的理论及实践建议

2.1引入治理现代化理论,丰富合同治理理论研究

高校合同管理属于高校治理的一部分。对高校治理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和看法,形成了独特的高校治理理论体系,这对丰富合同管理内涵具有重要作用,应以此为指导,引入“合同治理理念”,结合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形成新的合同治理理论,对高校治理起到推动作用。此外,治理现代化理论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体现在以制度为核心的体系建设、结构建构,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治理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改革,具体到合同治理中则体现在:一方面,应重建合同管理研究的发展目标、前进方向、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实现教育管理理论体系的“中国化”;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高校合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其他领域先进经验,丰富高校合同管理理论知识和内涵,进一步促进高校治理理论体系建设。

2.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合同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是指有关治理的全部要素的总和,是体系化的治理结构和模式。制度体系是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合同管理要想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就要顺应时展深化改革,突破现有的管理体系,构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合同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合同,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配套制度,包括具有“宪法章程”作用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签订、审核、授权、归档管理等系列制度。同时,也要贯穿高校“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同管理中充分考虑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重视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了解师生心声及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沟通、及时接纳其建议及意见,调动其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最后,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机制,理清合同管理职责及权限,制定合同管理负面清单,责任到人,尤其要规范合同执行阶段相关负责部门及负责人的管理职责,防止出现“合同签订即完成”的错误观念。

2.3丰富管理理念,探索合同治理新模式

“治理”强调多元共治,即多个主体协同参与。高校传统合同管理理念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时代,强调管理的计划性、行政性,是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各方参与合同机会不多。新时期,为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效率,应首先改变传统合同管理理念,引入“合同治理”理念,探索多个合同管理相关主体参与的横向治理过程,建立合同全生命周期治理模式。具体是指将高校合同的立项、授权、审核、起草、履行等全部程序和过程进行统一,对合同生命周期的各个节点进行管理,根据高校各部门职能不同实施多层级分块管理,明晰相关管理主体的权限,确定其权利义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合同数据管理平台,将分布与各个节点的合同信息进行整合,实现合同资源共享、共建、共赢。

2.4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师生法律素养

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关键是要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具体到合同管理领域是指要加强高校法治建设,提高合同相关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把校务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其中重点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相关管理主体的法律素养,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拓宽法律队伍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同时,也不能忽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学生因合同产生的纠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高校整体依法治校水平。

2.5转变管理方式,推进信息化水平

合同信息化管理方式是将原来的手工管理、粗放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4]。具体是指以合同全生命周期治理模式为依托,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支撑,建立合同管理信息自动化运作模式,包括合同立项、签订、审核、审批、台账登记、执行、监控、查询、统计归档等环节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主体纳入管理系统,理清各个管理主体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使系统里每一个管理主体都明确的知道自己该对谁负责,应该做什么和怎么样做,提高管理系统运作效率。最后,通过将人、事、物统一到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合同信息即时呈现,历史留痕,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或延误,为合同管理主体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和评估监督提供有效依据。高校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以及高校自身治理需求等方面不断研究。新时期,“合同管理”转变为“合同治理”是发展趋势,这需要专门研究人员基于高校治理新理论,将管理学、高校教育发展、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知识相结合,深化探索高校合同管理理论。同时,针对高校实践中出现的管理问题,从有利于实践发展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合同治理中的运用,提高合同管理科学性、时效性,更为重要的是,本论文旨在推动高校重视合同治理研究,启发高校专门人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要关注合同治理的重要性,并将“治理理论”引入合同治理当中,促进高校治理发展,实现现代大学治理。

参考文献:

[1]高山.高校依法治校的内涵及其实施路径: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20,44(3):216-220.

[2]赵冰,周思佳,李丽洁,等.高校合同管理体系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9(11):164-165.

[3]鲁智.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40(6):64-67.

第3篇:社会治理理论范文

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委托理论,是三种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而言比较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目标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这三种经济学中举轻若重的理论加以运用,以达到经济、效能和效率的目的。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登哈特认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组织人本主义、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民主公民权理论、社区与公民社会理论和新公共行政。新公共服务的民主公民权认为,公共服务的享受着应当被视为公民,而倡导民主社会的公民就应当更积极地维护公共服务理论体系,并参与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去。民主社会的公民往往会有利他主义的公共精神,他们对于整个社会以及其他群体的共同利益和整体福利,会表现出更大的热忱和关心。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民主社会的公民与所谓的理性人和经济人在本质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摆脱传统的行政组织中权威的限制,以建立起更少地受权威限制的新型公共组织,使组织人员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组织人本主义践行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组织人本主义最大的特点在于以人为本,它主张的是以人道方式来对待组织成员,不仅要从言语上与组织成员达成一致,更要从情感上实现彼此的交流共鸣。这种深层次的交融不仅能使公共组织在应对更复杂的社会环境变化时表现出强大的力量,也能提高公共人本主义践行的效率,这是有利于各组织成员个人成长发展和自我实现以及自我满足的。“对话”要比客观测量或理性分析具有更大的可行性,这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在关于公共问题的解决上所提出来的主张。在这个基础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七大原则也应运而生,即: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公共部门的目标应该是追求公共利益;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必须重视公共行政的责任问题;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应该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从这七大原则的阐述上不难看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在不断地自我批判和自我超越的过程中,为我们构建了一个重视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理论框架,这不管是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是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三、治理理论

公共治理以民主、人权、公平、参与等现在政治理论为核心价值观。从总体上来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和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是治理理论发展的要求;从个体上来看,法治理论也要求着每一位公民都能有平等的观念、自由的精神以及参与公共治理的社会责任心。虽然目前我国社会民主机制还不够健全,在现实条件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和积极性还有待提升,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上还有待加强,这些薄弱环节让治理理论发展的基础并不稳定,从而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也极其有限。

四、中国行政管理改革借鉴

1.政府向市场分权:进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阐释中,我们知道分权化和契约化是此理论的两大基点,据此可以推导出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一个极重要的政策主张: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途径是民营化,通过所有权转移将政府经济调控职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承包或出售,即依靠民间机构和企业的市场作用来满足公众的部分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这也是提高国营企业生命活力的有效途径。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民营化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管理者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政府不再对公共服务及公共物品进行直接的控制,从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力度上也会相应减弱,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私有化,是对公有资产的变相侵蚀。除了民营化之外,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还有一系列较实用的措施,比如使用者付费等,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实践,我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同样可以借鉴。

2.改善行政管理方法:重视战略规划与战略管理。战略管理既是公共部门管理的新途径,也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践行和新公共管理运动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着眼于公共部门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将工商管理的方法引入了公共部门。因此,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的起因,它有效地克服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弊端,为公共部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供了一个现实的路径选择。这些都提示我们在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中,应该注重行政管理方法的改善,由过往改革中重机构与人事的改革,转向重战略和规划、重顶层设计的改革,这样才能为以往的改革提供根本方向,使以后的改革都有的放矢、少走弯路。

3.革新行政考核制度:强化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要强化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就必须革新行政考核制度。制度要得以顺利实施,法律制度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采用法律手段来推行行政考核制度,使其日趋完善化和规范化是公共部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一方面,美国和新西兰都有制定完备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法律政策的出台让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选择性大幅度降低,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强化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才是革新行政考核制度的前提保证。同时,绩效评估也是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影响深远的核心环节。因此,在绩效评估标准和绩效评估指标的制定上必须有灵活且适用的章程与体系,尽可能的将绩效考核实行量化管理,是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管理能够更科学、更规范、更具体且更具实用性。除此之外,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主体的选择一定要全面,除了接受外在的民间机构的评估外,还应结合自我评估来增强公共部门管理水平。这是因为外在评估团体很难对公共部门的整体行政活动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其得出来的评估结果不具备足够的权威性,而仅仅只靠自我评估的话,又很容易产生浓厚的主观色彩,得出来的评估结果在可信度上比较欠缺。因此,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一定要外在评估团体和自我评估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优势互补,提高绩效评估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公共部门绩效管理除了要加大考核制度的革新力度外,还应注重对信息化的建设。公共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数据是极其庞大的,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很难切实做好公共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再加上公共部门在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时,也需要一个公信平台来收集社会公众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因此,政府公共部门必须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绩效管理发挥出实际效用。绩效管理是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而完善的信息数据收集是实现上层部门管理控制和分权化改革的基础。公共部门的行政目标是多元化的,对于其绩效考核很难有量化的分析,因此,构建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是公共部门工作开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实践也必须采用绩效管理的方法,才能真正提高政府运行效率,提升政府服务理念。

4.行政管理模式创新:构建合作治理的新模式。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行政管理模式要进行创新,创新的根本理念就是构建出灵活、开放、合理的合作治理新模式。这种新模式提倡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强调公共服务部门与社会公民的平等互动和交流,以社区为单位来促进社会公民间的相互信任,也逐步增强公民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将公共行政的正当性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让公民的言论能够影响到公共政策的进程,这也是公民参与政治体系改革的必要前提。开放灵活的合作治理新模式对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其倡导的合作治理主要有如下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层次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治理,第二个层次是政府与公民合作共治的合作治理模式;第三个层次是公民社会的公民自治。这三个层次的含义是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探讨出来的,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现如今我国政府治理模式还处于第一层次向第二层级转型的阶段,因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和范围还比较有限。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的合作治理模式建构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政府要转变管控为主的执政观念,增强公共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构建一个能够促进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等自由发展的广阔良好的空间;其次,政府要以诚信执政,以诚信市政,以获得社会各阶层的信赖和认可;再者,政府要重点发展基层民主,由上而下的引导、推动和革新合作治理模式,构建出一个长久且稳定的政府与公民合作关系,实现政府与基层民主自治的良性互动。

五、结语

第4篇:社会治理理论范文

(一)有利于推动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理念的变革。“高校治理是多互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等关系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及其过程,所有参与主体既是协商对象,也是制度、规则和相关治理行为的实施者。在某种意义上治理也是全部利益相关者在协调的基础上,自己制定规则并自愿执行的过程。”上述论述表明,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方式的系统化与网格化、管理依据的制度化与法治化、管理行为的自主化、管理过程的民主协商性等基本内涵和要求均应是高校治理理论的应有之意,也应是变革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理念的指引和方向,更应是学生管理向治理变革的基本遵循。

(二)有利于推动公安院校“三全育人”格局的形成。贯彻系统育人理念,整合各方育人资源,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是当前推动育人方式变革,实现育人目标的必然路径。高校治理理念的深刻内涵与构建“三全育人”格局的内在要求之间的契合性和一致性说明二者之间的相通性,可以说,以高校治理理念为指导,变革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实现政府、学校、社会各方在学生管理中良性互动和民主协商,必将成为促进公安院校“三全育人”格局形成的重要途径D

(三)有利于推动公安院校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通过学习来实现,更要通过直接参与实践锻炼来提升。在大学生主体观念和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今天,将一部分学生教育管理事务交由学生自己完成,发挥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管理智慧,是高校治理理论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直接側。学生参与治理就是在实现自我管理的同时,促进学生自身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高校治理视阈下公安院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主体单一。当前,从公安院校内部来讲,学生管理主要有学生工作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和教学系部分别管理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均是一种从“学校一学生工作处(教学系部或二级学院)一学生大队一区队一学生”的线性管理,在管理中极易造成教学与管理脱节、管教分离、不能形成教育管理合力的被动局面;对外部来讲,公安院校培养人才的特殊性和就业渠道的单一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公安院校与各相关社会主体之间联系的必要性,无形中造成了社会参与的不足。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内部呈现线型管理,外部表现参与不足,造成管理主体单一,参与广度、深度不够,最终影响了学生管理工作成效。

(二)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安院校学生管理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内容和形式及手段和方法上的严格管理,把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个体锻造成一支具有相同意志、统一步调的团队,有时过于强调整齐划一、令行禁止,过于强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管理关系或者是不平等的关系,往往会发生压制学生个性、忽视个人特长、不允许差异、不能因材施教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发展,势必影响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当前,公安院校学生管理主要依据为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是公安院校学生管理最直接、最基本、鋪最高法律效力的依据,但该规定于2000年制定,部分内容已明显滞后于时展对公安专门人才的需求,也不能适应当前学生教育管理发展需要,其他有关社会力量参与公安院校治理、公安院校内部治理、依法治理的制度规定更是少而又少。

三、高校治理视阈下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体系的重构

(一)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学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多元主体参与、协商一致、共同管理、和谐运行是高校治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公安院校学生教育管理构建多元主體与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从外部来讲,针对当前公安院校行业办学的特点,在规范政府(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学生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毕业生就业单位(基层公安机关)、实践实训教学基地、相关企业、学生家长,校友等众多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学生教育管理,探索建立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向治理变革;从内部来讲,要尽快变革上文所述的当前公安院校直线型、扁平化的学生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及后勤保障等部门的服务育人作用,达到教学管理服务的有机融合,形成教育合力,构建“三全育人”模式,实现学生管理向治理变革。

(二)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大学生并不是高校治理的附庸产品,其应该是髙校治理过程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参与高校治理是高校治理理念应有之意。”在当代大学生权利意识和主体意识曰益高涨的情况下,学生广泛参与并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是髙校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公安院校特点,大力组建学生会,警务督察队等各类学生教育管理自治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营造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氛围,构建学生参与学生事务意见征求、民主协商、决策执行、事务管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学生管理工作实现从“管理”到“治理”变革。

第5篇:社会治理理论范文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治理;功能和作用

开平市地处珠三角西南部,以碉楼而闻名。开平碉楼源于明朝后期,起初主要是为了抵御匪患以及防止自然灾害的影响。开平市赤坎镇三门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广东省第一批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自从2018年江门市第六届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开平市赤坎镇正式落地以来,项目在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中紧密结合碉楼文化,积极挖掘碉楼文化的内涵,并且将其与现代社会治理以及社会服务结合在一起,逐渐探索出了以碉楼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社区治理模式。

一、碉楼文化概述

开平碉楼是开平侨民将西方建筑理念和本土建筑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开平碉楼集合了防卫、居住等多方面的功能。不同建筑艺术风格在开平碉楼表现出了很强的兼容性,成为开平传统文化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开平碉楼具有鲜明的岭南文化精神和特色。碉楼文化是在充分吸收外来文化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本土化所形成的传统文化。碉楼文化是一种原生型、多元性和开放性的地域文化。在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碉楼文化理念可以概括为:以“碉其稳”,“稳”即“自卫防盗、安全稳定”;“碉其精”,“精”即“中西合璧、取其精髓”;“碉其和”,“和”即“以站为家、团结和睦”。

二、碉楼文化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论述

开平碉楼文化的演进和形成与开平本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虽然传统文化的形成与社会治理理论的演变处于不相交的时间段和空间中,但是社会治理所体现出来的“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的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在演变和形成中所体现出的伦理道德、和谐理念、追求稳定以及兼容性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暗合现象。首先,社会治理理论的“调和”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在形成和演变中所表现出来的和谐理念以及追求稳定的社会观念,均体现出了反对社会矛盾解决中的激励、暴力和不妥协的态度,追求和谐、稳定是二者共同的特征,主张通过相应的途径实现和平、和谐。其次,社会治理理论中的“多元”特征与开平碉楼文化中的兼容性之间表现出了高度的契合。开平碉楼文化结合了西方建筑文化和本地建筑文化的特征,因此从碉楼文化中也能够挖掘出社会治理理论中的“多元”特征。第三,社会治理理论的“过程”特征体现出了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具有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等方面的特点。而碉楼文化作为当地传统文化,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演变而来的,碉楼文化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意义,能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不断调节。最后,社会治理中的协同治理理念与碉楼文化中的合作理念不谋而合。在社会治理中,要求多元主体通过构建协同治理的环境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而碉楼文化中“以站为家、团结和睦”体现出了在抵御自然灾害和外界干扰中的合作理念。

三、发挥碉楼文化社会治理的实现路径

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服务社区居民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碉楼文化内涵的挖掘,结合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的要求,将碉楼文化中所蕴含的和谐、团结、多元、互动等理念运用于解决社区问题、调解社区冲突以及社区教育等方面,以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新时代魅力。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和文化传承队伍传统文化是人的文化,需要依赖于人的创造力进行传承和发展,因此要确定碉楼文化在赤坎镇社会治理中的主导性地位,就需要以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为平台,强化工作人员对碉楼文化的研究能力,理解文化中所具备的内涵。同时也需要教育工作者、文化工作者等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对碉楼文化进行深入的识别、传播。因此,应以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为平台,积极发挥平台作用,整合多元化的主体,为实现碉楼文化在社会治理中功能的发挥奠定基础。

(二)强化对碉楼文化内涵的识别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工作人员需加强对碉楼文化内涵的识别和挖掘。例如可通过“赤坎人家口述史计划”专项活动,形成初步的赤坎口述史,从口述史中得出碉楼文化的内涵,逐渐构筑村民的文化共同体。碉楼文化中的安全稳定、包容、团结、和睦等理念与社会治理的理念相吻合。例如可将安全稳定的理念运用到社区安全建设中,将团结合作的理念融入到社区支持网络的构建中。

(三)依托碉楼文化建立社区治理体系碉楼文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其与社区治理的内涵存在多方面的吻合。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要以碉楼文化为依托,以社区治理的要求为标准,结合社区居民在各方面的需求,建立以碉楼文化传承和保育为平台的社区治理体系。以碉楼文化的精神为依托,把社区治理中的安全建设、支持网络建设、底线民生服务、社区教育等内容纳入到社区治理的内容中,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四)建立传统文化治理的反馈机制以碉楼文化为内涵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这就要求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根据社区问题以及社区需求,不断对以碉楼文化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优化。开平市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碉楼文化社会治理反馈机制,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积极优化和改善,以社区需求为导向进行动态化的更新和优化,提升碉楼文化与社会治理内涵的契合度,更大地发挥碉楼文化的功能和作用。

四、结论

开平碉楼文化是侨民在不断的发展和演进中所形成的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开平市赤坎镇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必须深入挖掘和探讨传统碉楼文化的内涵,在项目运营和实施过程中以碉楼文化为载体,结合社会治理理论和要求,积极开展文化治理活动,以体现传统文化的时代魅力,通过文化治理活动来提升项目成效,实现“以文载治”的社会治理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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