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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税务管理意见

施工方税务管理意见

一、施工企业强化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以达到少缴纳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负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它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避税行为(潘江颖、梁清德,2001)。当前,施工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很有必要从税务方面加强企业管理。首先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其次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最后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调整产业政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施工企业税务管理要点

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实现税负最低。在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中,营业税等税种是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征税,纳税额相对比较固定,税收筹划方式比较单一,而企业所得税则是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围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亮点,施工企业应在以下几方面着力研究,规范会计处理。

1.调整好纳税身份。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有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这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当企业及下属分公司有盈亏时,理应设法使企业合并纳税,降低税负。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要采用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发展壮大,为了开拓新的市场,在施工区域扩张时究竟选择分公司模式还是子公司模式要好好筹划与估算。对于处于机会型拓展初期的区域,往往亏损的可能性较大,比较适合先采用分公司的模式,一旦亏损可以用其强化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建议朱小燕(江苏省建筑管理总站,南京210036)它地方的利润弥补,避免多缴税款,而对于一些业务稳定,又能在当地享受到低于母公司税率的,则可以考虑子公司的模式,但与此同时在子公司管控上需要下些苦劳,明确母子权责,抓住关键控制点,保证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计渊,2008)。

2.利用好税前扣除政策。施工企业在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政策的调整上,应及时更新观念,掌握相关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将有利于施工企业合理降低税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工资扣除限额方面。新税法规定按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施工行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队伍庞大,人员较多,以前一直运用人均计税工资限额扣除办法,这次扣除限额的大幅度提升,施工企业可在限额内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在规定范围内充分列支工资,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2)公益捐赠支出方面。新税法规定公益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提高了公益捐赠支出的标准,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和谐,但在作出捐赠决定前,应合理估计年度利润总额,以控制在允许税前扣除标准内。(3)广告费用支出方面。新税法规定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扣除比例较前有大幅度提高,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遐想空间。有远见的施工企业可借此机会,认真筹划广告费用支出标准,一方面修炼内功提升品质,另一方面包装自己提升知名度,从而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谋得一席之地。(4)业务招待费方面。新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鉴于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施工企业,均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业务招待费要合理控制,防止超额。(5)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施工企业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较多,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大型机械设备很容易过时,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可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方法加速折旧,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税率优惠政策。对照适用于20%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施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有关方面规定,符合条件的要争取享受到20%优惠税率。部分三级资质和劳务施工企业可根据对自身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在权衡得失的情况下,合理选择税率。(2)行业优惠政策。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这一点上,施工企业可在发展多种经营的策略上,综合考虑,用足产业政策,选择合适的产业投资以降低整体税负。如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或延伸施工产业链,研发新型建筑材料,以期合理避税。(3)投资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施工企业可加大安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的投入,首先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其次可增加设备折旧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后还可按投资额的1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4)过渡期优惠政策。原正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施工企业,可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4.避免税收违法行为。为防范和制止企业运用各种避税手段规避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专列一章“特别纳税调整”,特别注重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防范,同时增加了诸如防范避税、防范资本弱化、常规性反避税等措施,再加上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条款,加大了反避税的力度。施工企业应掌握和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的规定,防止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而造成经济损失。

三、施工企业强化税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1.学习税收法规、研讨税收政策。施工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配套法规,不断研究探讨新方法,切实把握国家最新税收政策动态,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税收难点、疑点,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2.设置税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施工企业内部应设置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可设在财务部门),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研究国家的各项税收法规,把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好、用足,并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一筹划、统一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潘江颖、梁清德,2001)。

3.规范会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施工企业应根据税法的要求,设置账簿,正确核算,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期申报缴纳税收。只有健全会计核算,税务部门才能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而不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4.搞好事先预测,注重协调工作。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多种多样,必须在实际纳税业务发生之前,与涉及到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协调好,对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采用税法允许的最优纳税方案。

5.利用中介机构争取税务帮助。目前社会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日益成熟,施工企业可聘请这些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税务或咨询,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同时与税务部门协调好关系,争取得到税务部门在税法执行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以充分运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潘江颖、梁清德,2001)。综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新税法中减少税负的新亮点,对涉及到施工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政策要用活用足,强化税务管理,使施工企业尽快地适应新所得税法施行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