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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园林艺术论文

建筑园林艺术论文

一、苏州园林艺术中的交融

(一)能指和所指形成的交融单元

在研究园林设计中的主客交融现象时,我们可以运用符号学中的概念,将具有对应关系的一组能指和所指作为一个交融基本单元。在这里,能指是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园林实在的物质形式,所指是园林设计者对园林实在涉及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因为一组对应的能指与所指是一体两分、不可分割的,因此,他们分别指代的客体物质与主体思想也就具备了交融的形态。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存在任意性。在保证了各自的独立性前提下,一个孤立的“能指”可以指向多个“所指”。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同一个“能指”对应多个不同的“所指”显现出来的差异性,将交融的不同基本单元按照所指内涵的不同分出递进层次。例如,能指1“画案的物质形式”和所指1“‘画案’这个名称概念”是一组对应关系,它们共同组成一个基本单元,同时能指1还可以与所指2“作画的工具”、所指3“古雅质朴的风格”、所指4“文人生活方式的象征”、所指5“文人价值实现的象征”等组成不同的对应单元,这些基本单元之间因所指内涵的不同显现出了明显的层次差异,最终可以构成主客交融的不同境界。以苏州留园书斋“揖峰轩”主建筑西隅的一处湖石环境小品“独秀”所营造的书斋意境为例,这里的“能指”是高瘦的湖石形象,根据认知水平不同,我们可以分别得到不同的所指。从湖石知识出发可以获得湖石种属概念的“所指”;依据赏石经验和审美素养可从“瘦、漏、透、皱”的评价标准中获得有关湖石艺术价值的“所指”;在历史和文学记忆的提取下可根据“独秀”之名联想到朱熹“前揖庐山,一峰独秀”的诗句,获得湖石文化内涵的“所指”;同时还可通过联想、推理等思维能力从诗句中品味园主向往“独秀”的高洁情操,获得湖石象征意义的“所指”。这样就可以从园林空间所营造的不同层次的境界中体现出园主的设计思想。

(二)认知水平影响下的交融提升

认知水平(个体对外界事物认识、判断、评价的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人对“能指”所产生的心理概念即“所指”的内涵深浅。也就是说,园林设计者本身的认知水平越高,园林艺术所能到达的境界也就越高。明清园林的营造是在文人指导下进行的,而文人在实践经验、知识水平、思维能力、信息储量等因素影响下具备了相当高的认识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到的设计思想。也正因为如此,明清的文人园林才能取得如此高的艺术造诣。文人在营造园林时赋予了主客交融达到最高境界的可能,但由于受到自身认知水平的影响,不同的人对所见同一能指产生的心理概念也是不同的。赏园者的认知水平越高,他们所能体悟的园林交融境界也就越高,就越有可能与园林设计者产生思想情感上的共鸣。而在明清园林建造初期,设计者与使用者的同一性使园林成为了文人自我沟通的情境空间,这就为文人的自我超越、思想升华提供了条件。苏州园林狮子林中,有一处名为“立雪堂”的简单庭院,仅由中部主院和入口处的一处天井组成。庭院主建筑“立雪堂”坐东朝西,庭院南北两墙均为实体墙,与外界隔离,仅在北墙靠东侧开一门洞。这处庭院的精华部分在西侧复廊(两条走廊中间隔一道墙)。其中,复廊的西廊与山林景区相邻,廊墙开五扇六角形窗洞,东廊则依靠“立雪堂”庭院,廊墙开五扇圆形窗洞,中间隔墙则对应东西两廊墙所开窗洞置五扇玻璃彩窗。这样,无论是从立雪堂庭院向东园街景,还是从复廊欣赏立雪堂院内景观,都将透过虚虚实实的窗洞屏障,感受到若隐若现、韵致无穷的风景。夕阳西下,阳光透过复廊窗上的彩色玻璃入到院中,色彩斑斓的光影随着光线的变化而变化,园中景致的动态美展现眼前,这就是“物境”。如若发挥想象,将这些光影与梦境、幻影相连,那么似梦非梦的感受便将我们引入了“情境”。若是对狮子林与佛教文化之间的渊源有所了解,并对佛法有所感悟的话,那么便会遁入“世间一切法,如梦幻泡影”的佛学“意境”之中。而对“立雪堂”之三个境界的递进感悟便是认知水平对艺术精神交融影响的实在展现。

(三)交融下的三种境界

“物境”、“情境”、“意境”三个层次常常被用作中国古典艺术在美学上所达到境界与层次的评价标准。“三境说”在王昌龄处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诠释与总结。王昌龄在《诗格》中指出:“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物境一: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情境二: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意境三: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他进一步对由“境”产生的“思”做了对应阐述:“诗有三思:一曰生思,二曰感思,三曰取思。生思一:久用精思,未契意象。力疲智竭,放安神思。心偶照境,率然而生。感思二:寻味前言,吟讽古制,感而生思。取思三: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在现代艺术设计研究中,“三境说”仍然为学者们广为应用。然而,在对其进行归类划分时,依旧会遇到中国文化所特有的模糊性与暧昧性问题,何为“物境”、何为“意境”常常依附于研究者个人的理解。其实“三境”的形成是存在内在规律的,我们可以尝试运用上文所构建的交融模式理论模型并结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划分法对“三境”进行重释。我们可以把一组对应的“能指”与“所指”组成的基本单元理解成一个“境”;“境界”就是这些“境”根据认知水平和需求满足情况的相近及相似性要求所凝聚而成的集合。不同的认识水平与需求层次将“境”归类分成不同的“境界”,于是就有了“物境”、“情境”、“意境”三个层次的区别。马斯洛将人类的需求划分为生理、安全、社会、尊重以及自我实现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是可以与“三境”进行对应的。事实上,“三境说”不仅可以用来描述不同艺术作品所达到的境界,同时也能用来描述同一艺术作品由不同欣赏者所领悟的不同层次。“物境”是能指“物质形式”与所指“名称概念”、“功能作用”等基本单元的集合,满足人们生理、安全等物质层面的需求。园林环境中的各种物质实体与功能表征便是“物境”形成的空间基础。“情境”是能指“物质形式”与所指“风格特征”、“关联事件”等基本单元的集合,主要满足人们审美、归属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需求。园林设计的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等在“情境”中得以体现。“意境”是能指“物质形式”与所指“理想寄托”、“象征意义”等基本单元的集合,满足了人们自我实现方面的需求。“意境”的营造与领会需要依靠特殊的实践经验与人生体悟才能得以实现。事实上,园林艺术的价值就是在情理交融不断升华最终达到理想“意境”的高度之后才获得了更加超然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虽然人为地给“三境说”定下了划分的标准,但这并不代表“三境说”在客观上真实存在着是非的边界。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运用“层次”把“和”之对象用“分”来研究,其目的是为了使研究思路更加清晰,使研究方法有迹可循,保证研究具备普遍的参考价值。然而,在做研究总结时,仍要把“三境”作为整体之“和”来收尾,才不失中国艺术文化的精髓。

二、冲突与交融的共同作用

冲突与交融既是艺术精神作用于苏州园林的动力来源,又是苏州园林体现艺术精神的动态表现,正是在它们的共同作用下,苏州园林才能获得如此之高的艺术造诣。李泽厚说:“人所欣赏的自然,并不是同人无关的自然,而是同人的精神生活,人的内在情感要求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自然……而是人类对自然的审美意识的一个重大发展,对自然与人之间有某种内在的同形同构的对应关系的发现。”在影响造园的一系列因素的冲突作用下,人们通过似山非山的营造手法对园林的物质世界进行了理想化的改造,创造了“第二自然”。而在符号与意义、主体与客体的不断交融与升华过程中,文人又进一步对“第二自然”进行理想化,所得到的超脱现实桎梏的精神上的自由世界即可称为“第三自然”。“师教中有言: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须弥纳芥子时人不疑,芥子纳须弥莫成妄语不?”“芥子须弥”形容了“第三自然”这个空间的有限与无限、世界的物质性与精神性之间矛盾消解与交融升华的状态。李渔在《闲情偶寄》中说道:“是此山原为像设,初无意于为窗也。后见其物小而蕴大,有‘须弥芥子’之义,尽日坐观,不忍阖牗。”这是从“第二自然”维度对芥子须弥的诠释:小小一扇框画窗,纳万千景物于内。如若坐此观景之人心境与情境交融,体悟“凡尘顿远”之意境,就会感受到冲突交融下的“第三自然”:园景之小纳襟怀之大。综上所述,冲突和交融是苏州园林艺术精神的核心价值与集中体现,也是园林实现其艺术造诣的关键因素。来自思想环境、政治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多方面的压力将文人的活动压缩到了一个相对比较局促的范围之内,在现实物质世界表现为有限的园林空间。然而,这并没有使文人灰心丧气,放弃自我,他们将大量的剩余精力投入到了园林营造当中去,于是,冲突产生的矛盾力转化成了一种推动园林艺术精神升华的上升力,这种向上趋势在簇合主客交融的凝聚力作用下不断攀升。最终,这种升华在文人更高层次的需求进一步获得满足之后,将他们从现实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其在精神世界中获得了人格的自由与解放,实现了自我价值。

作者:王文瑜 单位:苏州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