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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理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区域经理工作汇报

第1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区域营销负责人需要重视并强化团队的系统化建设与管理,用训练有素的理念和方式来打造一支战斗力强劲的营销团队,并培养整个营销团队“扎硬营、打死仗”持续创业的敬业精神,才可能在区域市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取得辉煌的业绩。

知人善任 无为而治

系统化的团队建设是区域营销负责人首要关注的工作内容,简要地描述就是:组建队伍、搭建班子、制定规则、建立共识等。

由于中国人传统的乡土观念,喜欢拉帮结派,交亲结友,在企业应该坚决杜绝,这个用人观不但作为区域营销负责人自己应该以身作则,对于下属也要严格要求,发现一个就要调离一个。一些企业经常发生一个主管辞职,带走一批人员,造成岗位人员的真空,使企业陷入被动局面这样严重的后果。在理性、规范的现代管理中,大范围的空降兵是不允许的,区域营销负责人必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空缺管理岗位,尽可能从内部人员提拔任命,竭力避免引用空降兵。人员选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正常的工作氛围,才可能使得新进的人员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新进人员系统化的上岗培训也是非常重要,包括企业文化宣讲、产品或服务介绍、相关工作技能要求等内容。充分利用事先编制的企业内训手册实施培训,不同岗位人员培训内容也应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我们发现一些区域营销负责人并不是很重视这一点,新进人员经常在没有正规上岗培训的情况下就匆匆就职,这不利于营销团队的健康成长。一个好的团队一定是通过持续性的、严谨的训练得到的,在足球场上那些显要的足球团队经常取得非常好的成绩无不与幕后大量训练息息相关。新进人员上岗培训以及后续的递进式培训不仅可以作为一项福利,也是营造学习型团队的一种方式。

在人员分工配置方面要做到知人善任,力求把最合适的人才分配到最合适的区域或岗位里,让其发挥所长,展现自我。此外,还应该根据不同人员的性格特点,进行互补搭配,形成凝合力。一个创业阶段的企业在成长的过程中容易有游击习气,在一开始的时候专业化分工不是那么明确,但是随着企业慢慢壮大以后,就需要有专业化的分工。而当专业化分工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企业内部专业化的协作就显得很重要了。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明晰是营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的前提,区域营销负责人要避免事必躬亲,过多干预团队内部细致具体的工作中。

一个营销团队内部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且明示告知出来,只是凭感觉凭人情凭个人发挥,随意无序突发的事件就会层出不起,这样一个团队就是乌合之众,根本没有高效的组织执行力。区域营销负责人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设制精简的规章制度以及高效的工作流程,尤其关注销售目标、市场费用、销售报表等等关键制度流程。营销团队不只讲求彼此默契合作,更讲求这个团队工作成效,制度流程的建立出台并不是局限营销人员开展工作,而是规定营销团队每个成员分工工作的方法,彼此合作的方式,引导团队成员彼此协作,更高效地做好营销各个环节工作,只有这样区域营销负责人才不会把有限的精力过多投入到细小琐碎的环节当中。

除了人员选聘培养、分工协作、制度流程这些基本的功能以外,一个营销团队的建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个共同的理念、信念、精神和目标,这是营销团队的魂魄。区域营销负责人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在营销团队里建立这样一种共识,即我们为什么做、我们为谁做、我们怎么做、我们做到什么境地等,来激发营销团队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增强营销团队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把自己带领的营销团队逐渐培养成为一支充满激情、斗志昂扬、作风硬朗的战斗团队。

授权要受控 相马要赛马

系统化的团队管理是区域营销负责人最核心的工作内容,包括内部日常管理、评估与考核、奖励与惩处。

区域营销负责人要懂得授权,也就是授予营销团队内各岗位人员各负专责,享有命令与执行的权力;但是所被赋予的专责,区域营销负责人必须要进行统驭,否则团队成员缺乏统筹擅自决断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就需要严谨的团队日常管理,包括目标管理、信息管理、例会管理、汇报管理、费用管理等等。

目标管理就是结果导向管理。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确定营销团队努力的方向;激励员工自动自发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助于区域营销负责人评核自己或下属的绩效。区域营销团队的目标管理,是指在配合公司整体策略设定整体营销目标计划(PLAN),安排工作进度,将目标额分解到各岗位人员切实执行(DO),并使其有效达成,对其结果加以严格稽核(CHECK),然后据此进行合理化调整(ADJUST)。

信息管理是业务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区域营销负责人可以通过信息报表来对区域市场状况进行了解,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营销运作效率进行分析,对营销工作进行指导。对于营销团队人员,信息报表决不是敷衍了事的工作,而是可以作为自我管理的工具;缺乏信息质量的报表,即使花费很多时间去填写, 也没有什么价值。区域营销负责人要诚恳、由衷地重视部属上报的各类信息报表,并及时加以处理或指示,这是信息管理的成功重点,否则团队成员失去填报的积极性。

为实现区域营销目标,提升营销团队绩效,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是例会管理,即定期召开营销例会,包括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以及年度例会等。区域营销负责人通过例会管理来传达公司的经营信息与经营指示、交流各地区市场表现信息、研讨区域营销工作回顾与规划、商讨营销薄弱环节改进措施、评析营销团队工作成效、交流区域营销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等。例会管理成效好坏在于区域营销负责人要注意不要只让一部分人发言,不能搞一言堂;会议时间不宜太长;会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最好在3个以下,拟制会议备忘录,并及时跟进。

汇报管理是为了区域营销负责人及时把控营销运作实施过程,及时对临时、突发、特殊事件作出工作指示和销售指导。汇报按形式可分为书面汇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主要通过指呈签、传真、E-mail等来汇报,填报人一定要明确提出结果;分清主次陈述;以数字和客观词语来表达;提出自己的建议及意见。口头汇报是指通过手机、电话、及时讯息等汇报,汇报人要抓住重点;先讲结果;简单过程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区域营销负责人可以要求部属每天固定时间段进行汇报。

区域营销负责人对团队的费用管理就是严密监控区域营销团队在费用预算、申请、审核、报销等的全过程。费用预算、规划必须细致明晰,一定在公司要求的费用率或费用额度之内。费用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要禁绝部属先斩后奏,擅自决断,否则引来的费用遗留问题越来越多。区域营销负责人在费用审核时要特别关注费用真实性以及费用使用的效果。在费用报销时一定在公司规定费用率或额度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将自行承担;一旦发现存在虚报、假报、多报行为严惩不怠;此外,报销费用时应要求营销人员提供规定的票据和资料。

区域营销负责人要组织对团队成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全方位评估,包括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同级甚至客户的评估意见;禁绝团队成员在评估时发生排斥异己、打击报复、主观武断等有违职业道德行为。参考评估结果,区域营销负责人就要展开绩效考核,而考核指标一定是客观的、可量化的KPI指标。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有助于区域营销团队稳定性。

第2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

1、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自评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统计表》应留底备查)。

第3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省地名普查组《方案》要求,以方便人民生活、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先进文化为目标,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统一标准,保证质量,把开展地名普查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结合起来,把普查数据汇总整理与成果开发利用结合起来,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切实提高我县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本次地名普查工作应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立足服务,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以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第一原则,普查工作要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出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方便实用,节约资源。

(二)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涉及全县所有的自然地理及人文地理,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因此,实施地名普查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民政部门组织与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尊重历史,规范操作。在启动地名普查工作时,做到通盘考虑,总体安排;在实施过程中要着眼基础、查缺补漏,做到全面细致,一个不漏;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历史沿革、自然地理、行政管理等因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县地名普查试点任务。整个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陆地)试点工作规程实施细则》操作。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地名普查的过程既是收集、掌握全县地名信息,确保信息齐全的过程,更是不断补充、完善、更新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地名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保证地名标志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要严格地名普查标准,逐级把关、审核上报,确保地名的规范性和保密性,保持地名的稳定性。通过普查,建立健全县地名档案,妥善保管相关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形成的各种数据、图表等资料要按保密文件管理,不准网络传输和传真报送,装有地名数据库的电脑不准挂外网和局域网,所有报送的资料要加盖单位的公章密封,避免泄密。

三、普查范围

(一)自然地理实体地名

1.水系类:江河、峡谷、瀑布、泉等名称。

2.陆地地形类:平原(盆地)、丘陵(山脉)、山峰、山口(关隘)、森林、洞穴等名称。

(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

1.行政区域:乡镇级行政区名称。

2.非行政区域:行政区以外的人为划分的区域,包括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开发区、边贸区(口岸)、军事区(对外开放部分)、地片、片区等名称。

3.群众组织: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等名称。

4.居民点: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农(林、牧)场点等名称。

5.交通运输设施:水运港口、公路、街、巷、车站(停车场)、桥梁等名称。

6.水利、电力设施:池塘、水库、蓄(泻)洪区、水渠、堤堰、发电站等名称。

7.纪念地、旅游景点: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名称。

8.建筑物:房屋、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及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等名称。

9.单位: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军事单位等名称。

四、目标任务

查清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重要地理实体名称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对普查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和地名信息平台;组织编撰试点区的标准地名图集、地名志和地名信息的综合开发应用服务,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部署,县地名普查工作从年9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9月~年10月)。主要工作是成立相关工作机构,确定地名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地名普查各项准备。各乡镇(开发区)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制定第二次地名普查方案,进行业务培训,部署开展地名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11月~年12月)。主要工作是:资料收集、编写地名普查目录,并以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发区)为主,全面开展走访、座谈等调查,分类填写各项实体名称表;应用地名普查数据采集系统采集地名信息、标注工作草图、整理地名登记表、开展地名及标志位置测量、室内处理采集信息、制作并存入地名语音文件于国家地名数据库;修测地物、在地图上标绘地名,绘制地名普查成果图。以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为主战场,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并对收集成果进行考证。县政府根据普查工作进程,适时组织县地名普查办到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指导。要求各责任单位如期完成调查工作并上报各类表格。县地名普查办及时将地名普查信息、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地名标准化处理、录入和成果上报,及时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2012年12月)。主要工作是:县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对地名普查办提交的成果数据进行评估、验收,数据合格后则上报市地名普查办,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通过普查、成果录入和总结、验收,建立县地名数据库、地名储备库、老地名保护库、消亡地名资料库和县地名GIS管理系统,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等。编撰、出版县新版《地名志》、《标准地名图》。

六、组织实施

地名普查是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举措,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原则上采用“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普查。我县作为省政府安排的全省32个试点县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普查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县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事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部门应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名称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联络员会议,交流进展情况,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各乡镇(开发区)分别为一个普查单位,每个普查单位都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各乡镇由乡镇长、开发区主任任组长,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做好辖区的地名普查工作。各普查单位又可将自己的辖区按村(社区)划分成一个普查小区独立普查并有专人负责。各乡镇(开发区)普查的数据、资料报送要由负责的乡镇长(主任)签字。

(二)统筹安排,分级负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政府组织、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一定的人力、时间、精力,严格按照程序进度要求推进普查工作,力求取得良好的成效。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数据库的建立,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对乡镇(开发区)普查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做到统筹考虑,总体安排,全面细致,一个不漏。

(三)人员落实,按时完成。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要负责挑选好普查人员,并按时组织参加各级培训,切实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县普查任务。

七、经费保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地名普查试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财政、民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八、工作职责

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地名普查办〔〕3号)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普查程序,研究地名普查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地名普查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对普查人员业务培训,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和指导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负责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开发区)履行地名普查工作职责;

(四)负责地名普查成果的统计、复核、审查、汇总、上报及建立县级地名数据库等工作;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民政局:负责制定全县地名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履行地名普查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工业、开发区、贸易区、地片)以及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调查、收集、考证、登记;负责地名普查信息资料统计汇总,并导入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拷贝后逐级上报;负责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域普查全面工作。

公安局:负责提供门牌、楼牌等信息资料,配合民政部门完成地名普查相关事务。

财政局:负责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建设局、房管局:负责建筑物(房屋、住宅区、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绿地)等名称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县人武部:协助做好军事区附近等特殊区域地名普查工作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负责对社会公开军事区地名普查填报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陆地地形及矿区名称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设施(公路、街巷、车站、港口、渡口、桥梁)名称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水利局:负责水利、电力设施(池塘、水库、蓄〈泻〉洪区、水渠、堤坝、发电站)及陆地水系(河流、湖泊、井、泉、水利枢纽)名称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旅游局、文体局:负责纪念地、文物古迹及风景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区、纪念地、遗址)名称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农业局:负责农业区、渔场名称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林业局:负责丘陵、山脉、山峰、林场、森林、洞穴名称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基本单位调查的信息资料,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全县地名普查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工商局: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含大型民营企业)名称的调查登记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第4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今年以来,遵义市汇川区安监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打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等系列组合拳。截至目前,该局辖区发生事故同比下降33.3%;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均实现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汇川区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双降”,连续三年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零死亡,荣获2014年遵义市安全生产考核一等奖。汇川区安监局也在2014年全市安监系统考核中获得一等奖,区安监局局长陈进荣获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全区齐动员

细化职责促安全

在全年的安全工作中,汇川区安监局通过明晰责任,广泛宣传,构建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通过结合全区实际,分解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政府与各镇(街)各部门年初签定了《汇川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与各村(居)、有关企业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深化,安委会均以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安委会主任,明确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建立,并定期向汇川区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长效机制。在对干部提拔任用时,区组织部门都会征求区安监局意见,一旦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坚决不予提拨。

为营造良好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安监局重宣传、重培训,利用网络和书刊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常识。对辖区监管干部及企业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特别是组织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重点单位、学校、交通运输及061所辖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全区安监干部进行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培训和现场执法练兵,聘请专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讲解,此举,提升了安监干部现场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除开展宣传工作外,该局定期组织区直部门、镇(街)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和相关安全演练,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高潮。

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特别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今年以来,汇川区安监局通过开展全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做到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目前该局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79家,共下达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709份,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803条,已督促企业整改803条,按期整改率达100%,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611起。

推进标准化建设

为“危险源”打预防针

一直以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生产等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汇川区安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巩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科技兴安,强化基础。针对煤矿企业,要求经过企业自查,集团公司与镇人民政府初验收合格后,上报区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做到“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

今年4月,根据执法计划,该局开展了“全覆盖、零盲区”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查出煤矿一般隐患22条。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9次,查出一般隐患34条。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5次,查出一般隐患25条。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检查4次,查出一般隐患26条,所有隐患均按要求整改完毕。

为强化煤矿信息化监管,安监局经过近一年的建设及试运行工作,汇川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化平台顺利投入使用。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利用高科技监管技术,更高效、精准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煤矿企业的违法行为,保证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

针对非煤矿山,汇川区安监局对全区非煤矿山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禁各非煤矿山企业在雨天进行作业以及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目前,汇川区安监局已组织专家完成对管辖区内小型露天矿山的“会诊”工作,专家组共检查安全隐患67条,针对专家组提出的“会诊”报告,对非煤矿山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2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暂时停止现场生产作业。

区安监局认真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以大排查、大整治为工作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易燃易爆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今年以来,汇川区安监局联合当地公安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现象进行打击和查处,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0722余箱、价值80余万元。

目前,汇川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汇川区安监局一方面督促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的企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做到标准化不掉级、不下滑,另一方面推动未创建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

不留安全死角

区安监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得到依法严肃查处。按照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汇川区安监局及时、准确、如实上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肃处理。对属于辖区调查的6起事故均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已有5起事故已批复结案,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追究100%到位。

第5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关键词:协商民主;社区治理;实践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062-02

党的十提出了建设协商民主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强调“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近年来,上海市徐汇区在发展城市社区协商民主过程中,从增强党与群众联系的角度,在搭建联系群众上下对接渠道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做法,丰富了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经验。

一、完善协商民主范围,构建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

(一)规范决策协商

近年来,中共徐汇区委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出台了《中共徐汇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决策制度》等,规范协商民主的决策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区委的决策协商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广泛开展。如徐汇区坚持在区政府决策协商中引入法律顾问团,在工作中引入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优化实务协商

多年来,中共徐汇区委积极参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统一战线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共徐汇区委专门制定了《中共徐汇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同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实施办法》,对参与区级层面相关问题的协商民主做出明确规定,促进协商民主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三)强化基层协商

中共徐汇区委不断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区委领导在决策前的协商过程中,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根据《区委调研工作制度》和《区委常委基层联系点制度》,区委领导带着协商问题主动来到对口社区,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对协商主题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基层自治与共治,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在动员区域力量、整合区域资源、构建区域共同体过程中,发挥区域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二、探索协商民主途径,搭建协商民主的实践平台

(一)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运用有效载体开展协商

第一,强化党务公开。2011年,中共徐汇区委党建网正式运行。在不涉及党内机密的情况下,对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都通过党建网进行公布;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等都完整进行公开;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也通过网络主动予以公示,在党内有效营造了知晓、参与、监督的民主氛围。

第二,开展网络问政。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徐汇区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决定草案等公共决策信息。徐汇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设有“徐汇区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以登录查阅到徐汇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信息、项目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以及其他政府信息,这些重要公共决策信息的公布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营造协商氛围。除中共徐汇区委党建网、徐汇区政府官方网站、有线台、《徐汇报》等媒体外,区人大、区政协也分别利用自己的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听取社情民意,指导推进协商工作;区统一战线也利用相关网站、杂志、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传递协商理念,征询群众意见。

(二)搭建立体协商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开展协商

第一,加强横向协商交流互动。针对区域重大问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统一战线,在区委的领导下加强彼此间的横向交流和沟通,明确彼此间协商互动的规则,细化协商环节,促进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意见交换,形成彼此间的协商互动,增强协商的实效。

第二,加强纵向协商广纳民意。通过有效运用人大代表居民联系点、政协基层社情民意联系点以及区统一战线基层工作网络的组织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统战人士的基层协商功能,拓展延伸党联系群众的渠道,最广泛地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及时地反馈公众诉求。如徐汇区斜土社区的主任公开办公制度,每年根据年度社区工作计划,列出10件民生实事工作,广泛听取统战人士代表及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社区实事工作的落实;同时吸纳在社区有影响力的具有双重身份的统战人士,即具有中共身份的民族、宗教、侨台界等统战人士,通过居民选举进入居委会或党(总)支部,直接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

第三,加强区域协商群策群力。2012年徐汇区委发起组建了“徐汇区区域党建促进会”,下设经济发展、教育发展、文化建设、医疗卫生、城区建设和管理、人才发展6个专业研究委员会,与13家街镇分会一起,以共同目标、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导向,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区域发展资源对接。2013年,区域党建促进会实现累计对接项目172个,形成齐心协力抓发展、群策群力促转型的强大合力。

三、优化协商民主方式,彰显协商民主的本质特征

(一)畅通表达渠道,遵从民意积极协商

徐汇区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统战人士的基层协商优势,广泛联系群众听取民意,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协商。

如龙吴路扬尘污染问题,这个问题多年来困扰了龙吴路沿线龙华街道、漕河泾街道、长桥街道和华泾镇的众多居民,扬尘污染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人大代表在深入社区联系选民的过程中,选民们多次提出希望区政府对这一顽症进行整治,近三届人大关于龙吴路问题的书面意见达到8件。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扬尘污染控制、水环境建设与管理和节能减排三个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的意见建议,区长、分管副区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制定专项方案,已先后关闭或正在关闭龙吴路上三家混凝土加工企业,购置进口大功率吸扫车,加大路面清理,实施道路修复养护等,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集中专项整治,完善长效机制。目前,龙吴路道路降尘从每平方公里月平均13.7吨下降到了9.3吨。

(二)发挥人才优势,建言献策参与协商

徐汇区注重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区域内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通过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就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广泛开展协商。如上文提到的龙吴路扬尘污染问题,以林卫青领衔的人大代表就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能力,一方面广泛深入社区,听取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组织的相关调研,运用自身资源优势深入分析现状问题,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再如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策划前期,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的党外领导干部就参加到项目方案策划小组中,积极参与项目筹划的前期准备与协商工作。这些党外领导干部通过反复调研,听取本部门、本党派团体成员的意见,为项目筹划阶段提供3次建设性意见,并推动区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草案)的形成。在区委与党派团体的协商会上,党派团体就该项目的运行成本、项目入驻单位规划、工作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配套等几大方面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实际上,每年两会上,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本身就是协商成果的高度提炼。代表委员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形式推进调研,充分协商汇聚多方合力,共同为区域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强化民主监督,促进落实推进协商

第6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会同卫生部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三)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会同卫生部组织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五)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五)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药品不良反应采取相关的紧急措施。

第九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

(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四)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五)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国际交流;

(六)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应具备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正确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能力。

第三章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药品生产企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报告外,还应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年度汇总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每年汇总报告一次;对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在首次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当年汇总报告一次,以后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进口药品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对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进行核实,并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报告,同时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局);每年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定期汇总报告。

第二十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半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统计资料,其中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群体不良反应报告资料应分析评价后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对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相关信息。

第四章评价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经常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核实,作出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并将分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价。

第二十四条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

已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除医疗机构外的药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医疗卫生机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四)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第三十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第7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关键词:地铁建设;因子分析;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2

一、引言

现如今,地铁已经成为城市的重要交通手段。地铁缩短了城市中心与周边地区的距离,降低了居住密度,带动了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地铁的开通给居民带来了更多的居住选择,大力促进了周边经济发展,地铁与经济已然成为了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重点。他们运用各种统计方法,探究了轨道交通对周边房价的影响。叶霞飞、蔡蔚[1]在研究上海1号线时发现地铁沿线房价在地铁开通运行前就会上升。褚劲风、周琪[2]通过逐步回归,得出地铁可以刺激城市次中心发展的结论。尹爱青[3]\用回归分析分析了地铁对房价的促进作用,并发现地铁线路两端板块受地铁影响较为明显。然而已有研究大多停留在地铁对周边房价的影响,且多以城市主要交通线为例。本文将以上海九号线佘山至宜山路路段为例,对上海地铁的开发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进行了探讨,采用因子分析方法研究不同站点对周边住房价格、人口数量及工业产值的影响,为更好利用地铁建设来发展沿线区域经济提出一些建议。

二、评价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九号线10个站点以及三个指标变量,依次为(人口),(工业产值)以及(房价)。本文所涉及到的变量数据主要来源于实地走访与统计年鉴。其中,人口与工业产值数据主要来自上海松江、闵行、徐汇区的统计年鉴数据,房价数据主要来自各房屋中介机构并通过后期实地调查走访进行适当修正。

由于地铁建设效益主要体现在沿线商业生活空间便利度提升,投资环境改善以及沿线土地增值三方面。因此在上海地铁对区域经济的影响问题中,地铁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主要由人口,工业产值,房价三个指标量化。

三、因子分析

1.2007年数据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2007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如下SPSS运行结果:

由输出结果可得,前两个公共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到85%,即前两个公共因子已代表了原始数据的绝大部分信息。本文采用方差最大化对因子载荷矩阵实行正交旋转以使因子具有命名解释性。

由输出结果可计算前两个特征向量,得到因子表达式为

- 0.6740.626

将人口与工业产值归为一类,称为生产资本因子,主要解释了工业上沿线区域经济变化;将房价称为地产因子,主要解释了沿线站点在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变化。

主要在人口与工业产值因素方面有较大载荷,主要反映了这方面的变动。由于人口在的载荷系数是负的,生产资本因子在人口方面的递减是因为随着地区工业化的深入,比如工业园区的大规模建设、企业投资的集中化,路段周边的居民区将会减少。的载荷系数绝对值大小表明,影响区域经济的三因素中变动最大的是房价。人口,工业产值以及房价在的载荷系数都为正,表明从2007年到2015年在沿九号线佘山至宜山路路段人口,工业产值以及房价这三个指标是递增的,存在几年的波动期。

由因子数据可得,在2007年生产资本因子方面,漕河泾开发区位列第一,大幅超过其他各区,表明在9号线开发前漕河泾开发区路段工业化程度就已经较大。漕河泾开发区主要产品为高科技产品。九亭与泗泾工业区则以专业加工为主,利润相比漕河泾开发区较低。在2007年地产因子方面,宜山路表现突出,得分为1.51350,位列第一。桂林路以0.86732的得分次于宜山路。位于徐汇区的三个站点在社会发展因子得分排名都较前。由于徐汇区地处市中心,且宜山路是多条地铁线路的换乘站,对其周边房价带动作用显著。

2.2015年数据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2015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如下因子表达式为

- 0.7410.404

将人口与工业产值归为一类,称为生产资本因子,主要解释了沿线区域生产资本的变化;房价在第二个因子上有较高载荷,将其称为地产因子,解释了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变化。

位于徐汇区的三个站点在生产资本因子得分排名都较前。由于徐汇区地处市中心,且宜山路是多条地铁线路的换乘站,对其周边人口及房价带动作用显著。

3.2007年及2015年数据的对比分析

综合比较表3可知,相比2007年因子得分,部分路段在2015年的因子得分有较显著的增长。其中位于松江区及闵行区路段站点增长较为明显。

以生产资本因子为例,相比2007数据,2015年泗泾与佘山站点增长较明显。由于地铁的建设,上海较偏远地区的交通便利度得到大幅度改善,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导致工业产值增加。同时较偏地区占据地租的优势,利润较低的轻工业基地开始向郊区迁移,因此松江区站点周边区域经济改善程度明显优于闵行区与徐汇区站点。

在地产因子方面,闵行区站点如星中路、合川路周边社会发展经济水平增长幅度较大相比地理位置较偏的松江区与位于市中心的徐汇区,闵行区地处内环且房价水平较低;于九号线佘山-宜山路路段综合比较,建设地铁对闵行区带来的社会发展较大因此地处闵行区的九号线站点建设为该地段带来了显著的人口增长。同时随着人口增长,居民在房屋部分的投资增加,间接带动了房价的增长,从而使社会发展因子显著增加。

四、结论与建议

由分析可得,地铁不仅会加速沿线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成熟,同时也带动工业方面经济效应。地铁的建设对人口有集聚作用,对区域经济的增长有乘数效应。其中,较偏远区域站点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工业发展增长较为突出,而普通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中,社会经济如人口与房价增长较为显著。

由于地铁建设对区域经济有一定拉动效应,为更好利用地铁的建设来发展沿线区域经济,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规划上尽可能平衡好多条轨道中转站的位置;政府采取措施适当调控中心区域的房地产价格,同时适当开发周边区域以适应更多人口需求;合理平衡住宅用地与工业用地面积的比例可以使地铁沿线的区域经济增长更为明显。

参考文献:

[1]叶霞飞,蔡蔚.城市轨道交通开发利益的计算方法[J].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报,2002,30(4):431-436.

[2]褚劲风,周琪.轨道交通对其沿线商品住宅价格的影响――以上海地铁一号线为例[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报),2004,33(2):86-92.

[3]尹爱青.城市轨道交通对周围商品住宅价格影响的实证研究――以南京地铁一号线为例[D].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9,6.

[4]张继焦,刘仕刚.关于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几点思考[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1):1-5.

第8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按照酒钢公司提质增效要求,运输部拟实施嘉东区域三站合一科技项目。根据《运输部嘉东站、轧钢站、废钢站信号系统区域联锁集中控制改造项目开通方案》,嘉东站计划于8月28日、29日分二次进行联锁软件升级调试,并将废钢站、轧钢站纳入嘉东站控制。施工期间,上述三车站微机联锁设备将阶段性停用,改用手摇道岔作业。为确保项目如期进行,安全顺利完成施工期间的生产组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施工内容及计划

(一)8月28日8:30-16:30(天窗点4+4小时),嘉东站微机联锁软件升级,并将废钢站通讯接入嘉东站集中控制。

1.期间轧钢站仍由既有信号楼内的联锁设备控制,可正常作业,但与嘉东站间区间照查停用。

2.8:30-12:30嘉东站微机联锁系统升级及废钢站通讯接入嘉东站,并将废钢道口远程控制系统迁移至嘉东站,天窗时间4小时。

3.12:30-16:30废钢站通讯接入嘉东站后的联锁试验,约4小时。

(二)8月29日8:30-12:30(天窗点2+2小时),轧钢站系统升级并接入嘉东站集中控制。

1.8:30-10:30对轧钢站系统进行升级并通信接入嘉东站,轧钢站和嘉东站之间通信测试,天窗时间2小时。

2.10:30-12:30轧钢站既有设备道岔位置、信号机和轨道电路状态与上位机显示进行核对,在轧钢站设备确认相符,2小时。

(三)嘉东站、废钢站和轧钢站实现区域联锁,全部在嘉东站控制。

(四)开通完成后,施工方人员全天候值守48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防值守结束后炼钢信号班安排人员再行值守72小时。

二、施工前的生产组织与准备(8月27日、28日晚夜班交班前)

1.嘉东站内始发编成1-2列,以减少次日施工期间的站内倒调与编组作业。

2.在轧钢站准备30辆空车,确保施工期间轧钢站各货位的外发装车与倒库。

3.交班前完成炉卷、板一(含切边保产)、不锈钢冷轧等货位的取重配空,不得空库。

4.18道配够不锈钢冷轧装车所需的铺垫空车(必要时可在18道北端预留一钩待铺垫空车)。

5.废钢区域:完成落锤货位、化产罐及不锈钢酸洗库的取重配空,原则上施工期间废钢站不进行调车作业。

6.夜班0:00前嘉北站准备好空车中转至嘉东站;需中转至嘉北的重车部调协调提前中转;与嘉峪关站联系协调届时环城列车从绿化进厂。

三、施工准备工作

(一)由嘉东作业区负责,于27日15:00 前配齐手摇道岔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对讲机、信号旗、摇把等工器具,待命并做好电池的充电工作。

(二)四班利用上夜班或下夜班时间,对参与人员进行手信号显示、确认的培训学习,达到人人会摇、会确认,熟练掌握手信号的核对与要道还道。

(三)工电作业区准备2部与环城机车联系用的对讲。

(四)嘉东站提前打印嘉东、废钢、轧钢站线路图(总指挥、站调、值班员、主任扳道员各1份)。

四、施工期间的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组织总指挥:陈生云  

组  员:罗海德、王川德、王红英、崔选峰

(二)作业区域划分及职责分工

1.作业区域划分及职责

为便于指挥,协同作业,将现场生产组织划分为嘉东站南端、嘉东站北端、废钢站和轧钢站共四个区域。

(1)嘉东站调度室及生产组织总负责人:陈生云;全面协调各区域作业和安全运行。

(2)嘉东站南端负责人:罗海德;负责本区列车进路“三确认”。

(3)嘉东站北端负责人:王川德;负责本区列车进路“三确认”。

2.8月28日手摇道岔作业分工

(1)嘉东站南端:1号主任扳道员:王红英,负责嘉东站南端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文玉奎、盛杨、李泽、朱德鑫;负责在主任扳道员的领导下,完成嘉东站南端作业进路的准备工作。(王红英、文玉奎负责进路双确认)

(2)嘉东站北端:2号主任扳道员:樊小洋负责嘉东站北端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侯志祥、香茗先、蔺鹏堂;负责在主任扳道员的领导下,完成嘉东站北端作业进路的准备工作。(樊小洋、侯志祥负责进路双确认)

(3)废钢站作业:主任扳道员:韦永清,负责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王佳元、王立刚;负责废钢站调车作业进路的准备。

3.8月29日手摇道岔作业分工

(1)嘉东站南端:1号主任扳道员:崔选峰,负责嘉东站南端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王世凯、武建民、黎静平,负责在主任扳道员的领导下,完成嘉东站南端作业进路的准备工作。(崔选峰、王世凯负责进路双确认)

(2)嘉东站北端:2号主任扳道员:陈平,负责嘉东站北端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刘仁刚、张龙、薛明岗,负责在主任扳道员的领导下,完成嘉东站北端作业进路的准备工作。(陈平、刘仁刚负责进路双确认)

(3)轧钢站调车作业:主任扳道员:马正中,负责作业计划的接收、传达、进路的确认、汇报及手信号显示和联控;扳道员:张彬盛、刘振兴、郑波。

五、施工期间特定行车办法

(一)施工方设驻站联络员进行施工前的登记;值班员向嘉峪关站、部调分别申请调度命令,根据当天施工计划分别停用嘉东站、废钢站、轧钢站的微机联锁设备,改用手摇道岔作业;给点后同意电务人员停用相应站的微机联锁设备。

1.8月28日8:30-12:30,嘉东站微机联锁设备停用;11:30-12:30废钢站微机联锁设备停用,通讯接入嘉东站。12:30系统恢复后,由工电人员负责对嘉东站、废钢站所有微机联锁设备进行核对、试验。

2.8月29日8:30-10:30,嘉东站、轧钢站微机联锁设备停用。10:30系统恢复后,由工电人员负责对轧钢站所有微机联锁设备进行核对、试验。

(二)接发列车作业

1.办理闭塞

停电后,基本闭塞法停止使用,嘉东-嘉峪关、嘉东-嘉北间改用电话闭塞,路票行车。嘉东-轧钢站区间照查闭塞停止使用,改用电话联系。

2.接车作业

(1)嘉东站值班员与发车站办理同意接车手续,说明列车需在站外停车(接嘉北方向列车不在站外停车)、凭接车人员(助理值班员)显示的引导手信号进站;并通知相应道口员、助理值班员接车。

    (2)值班员向相应接车方向的主任扳道员下达准备接车进路的作业计划,主任扳道员按计划指挥本区域扳道员将有关道岔手摇至指定位置,双人确认接车进路正确后向值班员汇报(XX道XX站方向接车,进路准备妥当)。

(3)值班员接到现场接车进路妥当的汇报后,通知助理值班员(或胜任人员)到进站信号机处准备引导接车,助理值班员到达引导地点后向值班员汇报,值班员联控列车司机凭引导手信号进站。

(4)列车整列进站停妥后,由主任扳道员确认并向值班员汇报列车整列到达。

(5)接车作业结束。

3.发车作业

(1)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值班员向相应发车方向的主任扳道员下达发车作业计划,主任扳道员指挥本区域扳道员将有关道岔手摇至指定位置,并经双人确认发车进路正确后,向值班员汇报(XX道向XX站方向发车,进路准备妥当)。

(2)值班员填写《路票》,检查无误后安排人员转交至列车司机。

(3)值班员确认司机收到《路票》后,联控司机确认手信号发车,并通知相应道口做好接车防护。

(4)助理值班员向列车司机显示发车手信号发车,司机在运行过程中须确认发车进路。

(5)列车动车后,值班员二次通知道口员防护。

(6)助理值班员监护列车完整出站后向值班员汇报。

(7)发车作业结束。

(三)调车作业

1.站调向调车组、值班员、车号员下达调车作业计划,核对无误后,由值班员向主任扳道员逐钩传达调车作业计划并确认复诵无误。

2.现场主任扳道员按调车作业计划安排本区域扳道员从机车车辆方向由近及远将进路准备妥当,亲自确认无误后向值班员汇报进路已妥。

3.值班员联控司机(调车员)确认现场手信号动车,司机(单机或牵引运行)、调车员(推进运行)向主任扳道员要道,并由主任扳道员向司机或调车员进行还道。

4.要道还道用语:

(1)要道人:“1(2)号扳道员,开通X道”;还道人:“开通X道,1(2)号扳道员明白”。

(2)还道时,还道人在确认调车进路正确后呼唤:“X司机(调车员),X道开通”并显示股道妥当信号;要道人:“X道开通,X司机(调车员)明白”。

5.届时嘉东站南咽喉区允许机车鸣笛要道。

6.每一钩作业计划执行完毕后,主任扳道员须向值班员汇报作业完毕;值班员执行“抹钩制”,跟踪、确认作业计划的完成。

7.一批作业计划执行完毕后,由值班员向站调汇报。

(四)其他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确认所携带的工器具能正常使用。

2.在站场作业时,横过铁路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及“眼看、手比、口呼”的作业标准,严禁钻车、抢道、脚踏轨面(尖轨、道岔拉杆)、走道心及枕木头。

3.在站场作业时,要时刻注意四周机车、车列动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4.嘉东、工电、机务各自统计各作业区当班参与施工和作业人数报党群科准备配餐。

六、应急措施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的设备、人员、隐患等,立即向列车、调车车列显示停车信号,并汇报作业区管理人员,待整改完毕后再进行作业。

2.发现有作业进路错误后,立即向列车、调车车列显示停车信号,并汇报作业区管理人员,待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动车。

3.发生人身、行车事故时,启动运输部相应预案。

第9篇:区域经理工作汇报范文

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宕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一)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县直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县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三)乡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四)省市驻宕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省市驻宕单位及其所属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不纳入本县各级统计范围,其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汇总、分析报告抄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各乡镇、各部门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公共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再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县本级公共机构汇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有二级机构的由主管部门填写后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各乡镇汇总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各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经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汇总县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及各乡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台账。

台账包括《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基本情况统计台账》主要记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的(年)变化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主要记录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的逐月(年)消耗量及费用。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台账。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各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和县直各单位、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据实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公车数量等其他信息。坚决杜绝少报、漏报公共机构数量的现象。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取两种采集方式:一是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汽油消耗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汽油实际消耗量和费用。“其他用油”应填写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汽油消耗量。汽油消耗量和费用等于公务用车、其他用途车辆的汽油消耗量和费用及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其他汽油消耗量和费用的总和。

6、柴油消耗数据。填写本单位统计周期内办公使用的柴油实际消耗量和费用。“其他用油”应填写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柴油消耗量。柴油消耗量和费用等于公务用车、其他用途车辆的柴油消耗量和费用及因冬季供暖、日常烧制饮用开水等所需的其他柴油消耗量和费用的总和。

7、煤油消耗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煤油的实际消耗量和费用。

8、热力耗热量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的热力消耗量和费用。热力消耗量和数据从热量计量装置上获取。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只填写费用。

9、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等相关数据。

10、其他能耗数据。填写本单位办公区统计周期内使用的其他能源数据,消耗量参照应折算系数折算成吨标准煤。

11、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能耗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负责本行政区、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报送。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且数据无误后,才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程序报送。

各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及其县直各单位应当分别对同级和所属公共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符合制度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报送时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各乡镇实行季度报送。各季度的汇总数据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报送时限为每季度末次月的10日前,全年汇总数据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送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二)县直单位实行月度报送。县直各单位、部门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月10日前报送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月报填写当月发生数据。

县直各单位、部门部门所属公共机构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县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全年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报送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的汇总报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均需报送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煤、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各乡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及其县直各单位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

(二)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

(三)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主要能耗指标较全市同期对应平均指标的偏离程度及原因分析。

(四)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

(五)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

(六)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