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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论文精选(九篇)

国有资产论文

第1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众所周知,我国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建国初期国有经济只有少量的解放区军工企业和接管部分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资产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只有12986亿元。经过建国后4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得到高速的发展,国有资产越来越雄厚,到1995年底,我国国有资产已经达到5.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5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2万亿元,统计表明,1949年以来,国有资产平均每年递增12.4%,其中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4.5%,1990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递增17.9%。

国有经济所创造的财富维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壮大了国防力量,保证了国家的安全,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可以说没有国有经济的物质基础,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

但是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同其他所有制经济一样,不是、也不可能是直线上升的,有时也带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既受国有经济政策、政治环境制约,也与国际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也有自然环境的影响。可以说,建国以后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在当时我国工业化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不高,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但解决了占全世界1/5人口的吃饭和就业问题,而且为我国改革开放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继续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继续实行原有的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出现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亏损面逐年增大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1992年~1995年分别为22.7%、29.8%、32.7%、33.5%,1996年上半年则达到43.3%,并且1996年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整体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增大,据1994年全国开展清产核资的12.4万户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统计,全部资产损失达2231.1亿元,全部资金挂帐22069亿元,损失与挂帐合计达4438亿元,占这些企业全部资产的10.7%。

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少看法,有的归结为管理体制落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有的归结为企业目前存在三座大山:负债过高,冗员过多,社会包袱过重;有的认为主要是企业管理混乱,管理水平低。上面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我个人认为,其中最重要和最直接的原因是管理制度不顺,企业管理落后。虽然近10多年来,我国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放权让利,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际两权分离,进而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什么药方都用过了,但成效并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最根本的就是以往这些改革,停留在企业层面的多,政府层面的少,浅表性的多,深层次的少。因此,必须抓住问题的本质,改革才能见成效。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起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

如上所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成效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仍困扰和阻碍着企业的发展。

传统的体制下,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被政府部门分割,造成了产权管理的多元化,政府各部门都可以所有者的身份向企业发号施令,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企业要对多个政府部门负责,但却没有哪个部门真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任。由于所有者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企业缺乏应有的监督的约束,尤其是那些直接归各级政府管理的大企业集团,其产权归政府所有,但政府是由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由于政府没有授权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结果是政府哪个部门都可以管企业,但谁都管不了,谁都不负责任。政府对企业的情况完全靠听汇报,对企业的内在情况不清楚,结果不出问题则可,一出问题就大得不得了,就要关闭乃至破产。

那么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改革?这方面中央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目前,理论界、学术界对于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到中间或中介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再到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框架,在认识上是统一的。近年来,各地也根据实际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目前全国已有上海、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浙江、青海、陕西、重庆、湖北、广西等11个省、市、自治区及深圳经济特区先后建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尽管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但新的管理体系基本上是按照三个层次的框架建立的。其大致情况是: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一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在中间层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在下层是由企业群组成。这三个层次,在上层通过国资委直接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而不是靠各部门分工把关,这样既能实现将政府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又直接加强了对资产经营的监督和领导,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在中间层建立了国有出资人制度,为资本运营构建合格的载体,使企业对投资主体负责,投资主体对出资人负责,出资人向政府负责,实现了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离;在下层由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及合资企业群组成,这些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拥有法人财产权,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从而实现了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

实践证明,这三个层次管理体制的推行和不断完善,对于从深层次上改变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的局面是可行的,也是成功的。具体可以从深圳和上海改革的成效得以说明。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的城市。早在1987年7月该市就成立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及运营,成立初期也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1992年9月深圳市又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一年后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国资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专门行使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群”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新体制。

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后,该市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其顺利运行。包括按经营规模、效益水平对企业进行分类定级;按行业类别和效益实行企业利润分类上缴办法;实行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制度;向国有控股企业和全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监管国有资产运营,率先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约束和政府对企业监管等。到目前为止,已正式颁布《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几十个法规和规章,尤其是1995年该市《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章体系日趋完善,为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打下了基础,取得显著的效果。截止1998年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净资产为3477亿元,自1980年以来每年递增53%,1998年实现利润51亿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上海市1993年按照三个层次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后,到1995年底,先后将33家主管局撤销转制为经营公司或控股公司,并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结合起来,把撤局、组建公司、改制和授权经营同步进行,将管资产、管人相一致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并享有对控股公司的监管权、考核权、奖惩权与收益权。

上海市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实践,实现了较大范围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调整和城市面貌的改观。一方面,以控股公司的产品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组建了一大批企业集团,实际专业化协作,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另一方面,通过退城进郊、土地置换和盘活资产存量等措施,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和资产重组,实现了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再是通过企业间相互持股和环形持股,一大批企业由工厂制改变成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增强了凝聚力和约束力,培育和发展了行业优势。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市区工厂进行调整和土地置换,新办第三产业1200多个,合资企业240个,改组有限责任公司14个,股份有限公司4个,关停并转企业196家,撤销138家,原所属国有企业由320家减少到180家,妥善分流下岗的17万人,控股公司由原55万人减少到38万人,继招收18名空中乘务员的空嫂旋风”之后,又相继推出了成千上万的呼嫂寻呼台”、“巴嫂(巴士)”、地嫂(地铁)”等服务行业,为上海减员增效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三、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坚持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当前在认识上有个误区,似乎体制改革了,就一通百通,一顺百顺,企业效益自然会提高,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光讲改革,不讲管理,改革是无法成功的,改革的目标也无法实现。事实上,当前国有企业管理弱化,管理混乱,损失严重,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据国家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80%以上的亏损企业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就我省而言,在前几年清产核资中暴露的损失中,决策失误千万的损失比重较大,当中尤以对外投资最为突出。现在有的企业对外投资未经充分论证,盲目性较大,结果投资之时就是亏损之日。还有的盲目设点拉线,投资链条长,结果连自己有多少个子孙都搞不清楚。此外盲目借出款项,盲目对外担保,出现严重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由于外商资金不到位,有的是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后,以合资、合作企业的名义借款(或担保)作为外商投入资金,结果一旦造成损失债务全由中方背起来,这种例子也是不少见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既有水平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但是最重要的是应建立起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厂长(经理)感到有压力。现在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并没有与经营者的利益直接挂起钩来,经营好了没有得到实惠,经营差了也不负责任,出了问题只要自己没把钱装腰包仍然万事大吉,这个单位搞不好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去照样可以当官,这样的一种机制打击了先进,保护了落后,也出现了一些投机钻营和短期行为。我认为,加强管理应该坚持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针,内部管理主要是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内部人控制制度目前很难奏效,因为现在是厂长经理说了算,你要么坚持原则看饭碗,要么保饭碗说假话。因此,加强政府对企业管理尤其重要,但加强管理并不是捆住企业手脚,不能采取计划经济那一套行政办法,而应该用政策进行规范,用制度约束和监督考核的办法。

最近几年深圳市对资产经营公司和市属企业的管理方面有许多独特的做法。首先,该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件》,加强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其次是采取下派财务总监的办法,财务总监不但可以列席企业董事会议,了解企业运作的全过程,而且审核财务报表、监督资金运作情况,真正达到监督的目的。深圳市加强企业管理、监督,企业效益不断提高,即使遭受金融风波和自然灾害的冲击比较严重,1998年度仍然实现利润比1997年度上升。事实说明,只要坚持改革与管理相结合,企业不但可以走出困境,而且能够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

四、国有企业改革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

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情况非常复杂,当前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以下几种倾向。

一是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当前有的地方为了赶速度,不顾客观实际,搞指令性计划,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全部完成改制计划。应该说,改制有个计划是对的,但计划应该实事求是,要因地制宜,不能强求一致,要成熟一个转一个。否则即使转了,也是换汤不换药。

二是改制应讲究实效。现在有的企业改制图形式,赶时髦,为组建企业集团搞拉郎配;改变主管厅(局)为公司,把牌子一换,结果机构没变,管理方法没变,职能也没改变;组建经营公司不但未能减少行政干预,而且增加了新的婆婆。这些不讲究实际的改革,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劳民伤财。

第2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建国之初,新中国经济经历了战争的创伤之后百废待兴,国家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重建与恢复国民经济,中央政府决定统一管理全国的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初步统一了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1950年3月,当时的政务院通过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规定国营企业的投资必须按照全国财政预算及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的各期支付数量来支付。之后,中财委陆续颁发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工作暂行办法》,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与基本建设计划。1952年12月,我国成立了国家计划委员会,把全部限额以上项目决策权和设计批准权进一步向高度统一的方向集中。

为了完成“一五”计划,195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集中统一领导。伴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我国也初步建立起了以集中统一为主要特征的国有资产投资体制。这一投资体制的集中统一特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与审批权集中于中央,实行指令性计划;第二,基础建设投资资金集中于中央,由财政统收统支、无偿划拨使用;第三,对投资实行从中央到各部委的管理制度;第四,基建物质由中央统一分配,实行计划调拨,施工力量由国家统一安排;第五,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统一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并实施财政监督。

二、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资产投资体制的演变

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资本投资体制的整个历史过程可以分为“”时期(1958-1960年)、经济调整时期(1961-1965)、“”时期(1966-1976)、“拨乱反正”时期(1977-1978)等共四个时期,演变过程呈现出放权、集权反复改革的特点。

随着“一五”计划的完成,高度集中统一的投资管理体制实行一段时间后逐渐暴露出了一系列的缺点,过于集中的投资体制缺乏灵活性,不利于因地制宜地对国有资产投资进行管理,也难以调动部门、地方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于是从1956年开始,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开始酝酿改革。

“”时期,我国国有资产投资体制进行了第一次行政性分权改革。为了适应高指标、高速度的要求,投资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各部门集中统一的“条条管理”制度转变为以地方管理为主“块块管理”制度;同时,国家下放了投资管理的部分权限,试行投资包干制度,即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因地、因事制宜地修改和调整国家投资计划,自主调剂资金,改变了资金供应的办法;此外,国家还废弃了一批合理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投资管理,并且取消了建设银行系的投资管理与监督职能,改归各级财政部门进行直接管理。因为受到当时错误思想的指导,“”时期的投资体制分权改革导致投资失控,造成一大批胡子工程,国有资产投资大搞重复建设、效率低下。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认识到了“”的错误路线,国有资产投资重新向集中统一的体制回归。“”没有给中国带来国民经济的“赶超”发展,反而导致了国有资产投资的严重浪费,中央决定重新回复集中统一的投资管理体制。采取了如下主要改革措施:上收投资管理权限,取消基本建设地方财政包干的方式,恢复高度集中统一的投资体制;实行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制度,严格控制、严格规定基本建设的审批权限;恢复和重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制度;重新组建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建筑工程部,恢复建设银行的建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集中统一投资与管理的制度重新建立起来,而且其集中程度超过了早期的投资体制,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时期,国有资产投资体制经历了第二次分权改革,进入全面混乱时期。时期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体制与我国政治、经济基本状况同样,都受到了巨大的破坏,组织管理体制基本处于崩溃的无政府状态。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投资管理制度被全部否定,投资管理权限被迫再度下放给地方,地方又热衷于政治运动而基本不关注经济建设,国有资产投资体制陷入全面混乱与失控的状态。

“拨乱反正”时期,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又回归到集中管理状态。“”结束后,混乱的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校正,中央开始整顿并回收下方的权限,开始了投资管理制度的全面重建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对基本建设投资重新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要求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重新列入国家计划,经过批准才能开工建设,以增强对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级管理、拨款监督与经济核算,重新确认了国有资产投资基本建设程序。从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国有资产投资体制经历了几次分权、放权周期性的变革,可以发现其中几次变革并非出于发展经济的实际要求,而是当时特殊背景下的历史产物,国有资产投资体制最后又回归到高度集中管理的制度模式下,计划经济体制也逐渐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病,中国经济呼唤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模式的变革也开始酝酿。

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国有资产投资体制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时代,我国自此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共经历了4次大的历史变革,分别为初步探索阶段(1978-1987年)、实践推广阶段(1988-1991年)、深化改革阶段(1992-2003年)、进一步完善阶段(2004年-今)。

1.初步探索阶段(1978—1987年)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初,国有资产投资集中统一、指令性计划和行政管理为主的体制已经暴露出其严重的弊端,并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为打破这一局面,1978年开始了国有资产投资领域改革的初步实践,这一阶段主要实行了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扩大企业经营自、扩大投资渠道等多项制度改革。

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事权初步划分;第二,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第三,出现投资来源多渠道局面;第四,改进投资计划管理体制;第五,发展投资中介组织;第六,在建设实施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第七,鼓励跨行业、地区和企业的横向投资流动和联合。

2.实践推广阶段(1988—1991年)

198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这一方案在总结前些年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投资领域存在的问题,第一次较为系统地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一系列推进改革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第一,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权责,对重大的长期的建设投资实行分层次管理,加强地方的重点建设责任。第二,明确投资资金来源,建立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制度,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分别进行管理,保证重点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第三,成立六大专业投资公司,用经济办法对投资进行管理。第四,建立证券交易市场,为发展直接融资创立条件。1990年和1991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和深圳分别成立了证券交易所,为企业的投资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第五,颁布产业政策,加强以产业政策为核心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第六,明确企业投资权责,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使企业成为一般建设的投资主体。

3.深化改革阶段(1992—2003年)

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向前迈出了重要而又坚实的一步。1992年底,党的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国有资产投资体制进入了深入改革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改革原有的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即建设项目指挥部制,建立起项目建设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消除建设指挥部存在的种种弊端,以适应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1996年开始,国家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建设中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二,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为了解决建设项目全额负债搞建设,项目建成后因负债率过高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从1996年开始,我们开始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对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都必须按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落实资本金后才能进行建设。资本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得进行融资筹资活动,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建设项目资本金由投资者认缴,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第三,实行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制。为了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投资建设领域,实现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的有效控制,从1984年我们就开始逐步实行工程建设任务由行政分配向通过招投标竞争的转变。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随后国家计委又陆续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法规和规定。按照规定,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等等都要进行招标,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第四,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1990年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控制,我们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实行工程监理制,由监理单位派出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进行施工现场监督与控制,并对隐蔽工程等关键性工程实行旁站,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五,实行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为了加强对国家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国家资金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1998年国家建立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2000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开展三年多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项目和个人,对管理好的项目也给予了宣传表彰,从而对保证国家投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进一步完善阶段(2004年—今)

2004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是我国国有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标志,这项改革的出发点,就是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通过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引导社会投资;就是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此次改革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改革投资管理制度,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的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第二,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推行政府投资代建制。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第三,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协调投资宏观调控手段。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编制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并适时调整投资指导目录;建立投资信息制度;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第四,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结论

经过四次改革以后,我国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其主要成就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第二,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投资自扩大;第三,政府投资范围合理界定,政府投资项目实现市场化运作;第四,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得以建立和完善,调控方式和手段明显改进;第五,投资环境大大改善,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放开和扩大。当然,改革之中也暴露除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尚存在体制障碍;第二,核准制和备案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第三,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亟待建立;第四,投资体制改革与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难以协调;第五,投资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存在矛盾。因此,继续深化国有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国有资产投资体制仍然使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纵观国有资产投资体制改革的历程,其制度变迁呈现出综合性、依附性、行政性、渐近性与实践性等五个典型特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我国国有资产投资体制改革最主要的特征是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的路径模式,政府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起到了最主要的作用;但强制性制度变迁也表现出到诸如违反一致性原则的局限性,既得利益集团可能会成为制度变迁的阻力,计划经济时期几次错误的体制改革证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可能对经济效率造成的损害,因此仍然需要建立更为完善和规范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制度效率的实现。同时,整个过程体现出国有资产投资制度向资本属性的回归,政府逐渐从投资者、管理者与运营者合而为一的角色中逐渐转变为专注于投资与监督的角色,并从管制“缺位”与“越位”并存的局面中逐渐脱离出来,政府行为界限的合理界定是尊重资本属性的必然要求,只有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进行资本运营,国有资本投资才能保证经济效率,从而使整个国有资产投资体制向着更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投资保值增值的目标不断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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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由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从经济学的视角上看,这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关系,表现为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即虽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但实际上是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控制权。在理性人的假设前提下,委托关系中所有权人与控制人存在着利益冲突。在国有资产管理的现实中,在各国有资产的实际控制人的潜意识里,这就是他们部门的财产,由此形成了“各自所有,各自为政”的利益分配格局,这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同时由于我国国有资产还属于分散管理,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监管乏力,使得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产权虚置,管理失控,出现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资产配置不合理,产权虚置,家底不清。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不完善,没有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相关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和配置资产时,缺乏科学的参考依据,造成配置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管理与配置管理脱节,管配置的不掌握资产的存量情况,管资产的不了解资产的配置情况,导致“出口”管理与“入口”互相脱节,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对单位使用非财政资金购置资产不受约束,一些单位购置资产不顾实际需要,超标准购建资产,不仅增加了购置支出,而且在使用和维护方面每年还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加重了单位的经济负担。虽然财政部门每隔几年就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搞资产清查,造册登记,但各个单位和部门敷衍对待,草率填写,使政府一直无法核算其真实家底,即使财政部门拿到资产清查统计报表,由于没有考虑损失或者增值、折旧等因素,账面价值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经济上的意义。

第二,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闲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可以无偿占有、使用,各单位总想方设法多向财政要求资金,多占用国有资产,而不顾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由此引发单位、部门之间相互攀比,使资产配置不合理,造成单位间办公条件和福利的苦乐不均。由于部门各自为政,没有管理部门优化配置、调剂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管理,对使用情况又疏于考核,所以,不仅设备重复购置严重,还造成资产闲置,利用率底,损失浪费严重。其中固定资产尤为突出,部分单位公房闲置或出租、公车私用等,有的设备每年只使用数小时,多年闲置,缺乏保养,损坏严重,最后只能淘汰或者以较低残值处理。

第三,管理体制不完善,资产流失严重。从宏观上讲,财政等部门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资产管理的真空地带。管理权和使用权分散在相应的各职能部门中,管理标准、口径、方法不统一,管理责权难以划分,部门之间不易协调,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脱节。“非转经”行为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单位为了多给职工发奖金、搞福利,总是将尽可能多的剩余国有资产对外经营,形成经营收益,但由于“非转经”后产权归属不清,无人向经营者追索投资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单位能直接从中得到利益,这就使得单位争相办经营实体,甚至把一部分精力放在如何创收上,这既违背了“非转经”以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初衷,也影响了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与管理体制、部门单位制度、管理人员及其管理能力水平、管理方法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总的来说,其根本原因还是由委托关系引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关管理部分无法将庞大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静态和动态情况及时全面的了解和把握,这是造成国有资产管理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信息化则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二、信息化建设有助于解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庞大,分布范围十分广泛,不可避免的要通过层层委托进行管理,伴随着这种委托关系而来的即委托方与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在现有的体制下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只能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而信息化无疑是一种有效手段。信息化通过统一的技术平台,用标准化的数据和业务额操作流程,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国有资产的管理状况,有利于管理层有效的监控、可以使国有资产的管理相对透明化从而降低委托所带来的成本包括监督成本以及资产浪费、使用效率低下而引起的机会成本。另外,从发展的角度看,管理信息化也可谓大势所趋,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管理中的有力武器,通常来说,管理信息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大大降低因距离和时间而造成的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具体而言:

首先,信息化有助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更合理的配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民人均收入的提高,财政支出的相对规模逐年递增,公共经济规模、公共部门及公共资产规模也会相应扩大。而公共支出的比重提高必然带来公共部门的扩张和公有资产的增加,政府对资源(资产)的占有和使用过多,从而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国民福利带来了负面影响。通过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采集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管理的基础数据,了解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闲置资产的数量与分布情况,能够将从国有资产的管理、统计、查询、分析一直到决策支持等一系列的功能变为可能,从而能够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层次化和集中化管理,简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杜绝随意购建资产的行为,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

其次,信息化有助于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是降低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财务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的有效手段。它可以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对象,强化管理力度,实现资金的有效监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大大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管理信息化通过管理审计和跟踪监督等,能有效降低或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非客观因素影响,保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流程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流失。

再次,信息化建设有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国有资产监管重要指标的资产配置效率和运营效率,要有根本性的改善,管理信息化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国资监管部门可以随时了解资产的变动情况,对资产进行适时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闲置或浪费国有资产的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分布,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被各级政府所重视。近几年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在全面推进信息化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统一在一个平台上,实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飞跃。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我们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统筹规划,统一运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进行账面和实物对比,彻底摸清家底,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数据库,实现国资监管部门与各单位信息化系统相互兼容,实行统一产权登记、统一处置管理、统一办公用房标准、统一资产经营和统一福利标准,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利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了解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闲置资产的数量与分布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随意购建资产的行为,实现对国有资产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二是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信息化的本质是标准化,依照标准规范由专门部门实施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特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的支撑体系,广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产管理经验和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在完整的法律框架下,构建集中统一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和涵盖资产形成、使用、处置的全过程运行机制。形成运转协调的资产监管机制,是信息化建设的长久之计。从机制入手、做系统化的整体考虑,防止只解决一时一事的短视行为,企图通过一次性的工程行为,一举解决信息化中的标准化问题是不切合实际的,而是应结合实际,确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及运行机制,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制化、经常化、科学化、正规化,建立正常、严格的管理秩序。

三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管理水平。要想顺利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关键在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国有资产的管理无论在何种程度上实现标准化或者智能化,最终执行的都是相关的人员。而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信息化不仅仅涉及信息技术的使用,更重要的在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一项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管理创新工程,需要复合型人才来组织并承担有关规划、设计、实施、运作等复杂工作。只有将信息技术与资产管理专业知识融会贯通,信息化才能健康发展。因此,实行国有资产的信息化首先要建立一支紧密协作的团队。另一方面,委托问题往往是由于人主观上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客观上又存在信息优势而引致的。归根到底还是受人即国有资产的实际控制人的意志支配的。因此,人才的思想道德素质更是重中之重。如若没有解决利益的一致性以及实际控制人意识层面的问题,国有资产信息化最终必然沦落为一个耗费巨大的摆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化绝非信息部门或者管理干部的专利,它关系到全体工作者,将落实到每名员工的日常操作中。唯有全员积极参与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信息化还需注重对全体员工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是处理好安全与监管的关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系统可谓涉及范围广,信息量大,有的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此,始终要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与监管并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信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其中任何一个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控体系、密匙管理体系、网络信任体系、应急反应体系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制度;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争取掌握信息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建立确保信息安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做到安全地监管。

总之,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方法的重大创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新突破。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可以在统一的技术平台上,及时、全面地实现信息共享,有效增强管理过程中的控制力,从而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曹艳杰.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经营管理的探讨.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4(2)

2.林贻武,肖光华.行政事业资产监督与管理体制的探索.福建省机关后勤改革发展论文集,2004

3.张红.构建新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农业会计,2005(9)

第4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关键词:会计;国有资产;管理

一、会计在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中的作用

(一)盘点国有资产的存量,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

会计信息是进行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的基础与依据,其中,常规的财产清查和实物盘点本身就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而特殊情况的清产核资等更要以会计报告的数据为主。同时,在运用收益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方法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时,也要依据一定的会计方法,如采用会计收益、现金流量预测、资金成本、折现率等会计指标来进行分析。特别是在产权界定,也就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界定国有资产的数量的时候,同样需要涉及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综合利用企业的各种会计信息,所以,要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工作,必须以扎实可靠的会计工作为基础。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要用到投资收益率、机会成本等指标,政府在运用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体系衡量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配置效果和营运业绩时,需要使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而这些指标都与会计要素息息相关。

(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两权分离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承担着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责任,但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会计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企业内部监督人员的非独立性地位导致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低效运作,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趁国有企业进行公司股份制改造之机,为企业利益最大及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往往指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并利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经营权失控的情况,采取不进行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过低评估、转移国有资产等形式,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还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为达到挥霍浪费甚至贪污挪用公款,想尽办法指令会计人员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致使企业收支造假的状况形成一种漏斗效应。为了保证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有效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的监督力度,对企业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所以,在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时,不可生搬硬套其他企业已经取得成功的考核体系,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时,会计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挥着基石的作用。首先,在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过程中无论是自我考核、同级考核还是上级考核、下级考核都离不开对代表着业绩完成情况的财务考核指标进行比较、分析,而财务考核指标的计算就是要依赖于会计提供的真实、有效和及时的会计信息,如,各类报表、单据凭证等。其次,成本会计、责任会计等提供的分门别类、细化的会计资料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如,成本会计提供的资料可以考核相关责任人是否达到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标;责任会计可以细分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并明确归属于哪个人,并对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二、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措施

(一)完善责任会计制度,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基本上沿袭着“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模式;分散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由各个单位行使着资产的所有权。这种管理模式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责、权、利严重脱节。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一系列棘手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率低下等,其产生的源头就在这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急需建立一套能将责、权、利统一起来的监督管理制度,而责任会计正是具备这一功能的监督管理制度。责任会计就是为了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并对他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核算、控制与考核的一套专门制度。

责任会计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一,划分责任中心。所谓责任中心,就是专门承担规定责任和行使相应职权的内部单位。划分责任中心,就是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内部各部门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为经济责任实体。各责任中心职责明确,相关利益权限划分清晰,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独立,提高资产的管理能力。第二,确定各中心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指标。不同的责任人适用于不同的责任指标。如,投资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投资报酬率指标等;收益中心经济责任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资产利用率等指标。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测试重点,但无一例外都是衡量特定责任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的有效指标。第三,实施责任会计核算。从核算形式上实行集中核算和分级核算相结合,将各责任中心的所有收支都集中在单位的统一监控之下,对其发生的经济业务、执行财经法规、完成责任目标情况及结果进行记录、计算、整理和汇总,定期编制业绩报告。第四,考核责任中心的业绩。实施责任会计后,应强化对量化指标及其预算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突出资产使用效益的考核。方法是将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与预算数比较,检查各项责任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通过业绩考核可以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营造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加快会计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

首先,营造一个上下重视会计工作的氛围。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高度与支持程度是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有最高决策者的坚决支持,在此基础上推进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十分顺利。决策层必须从思想上对会计工作高度重视、高度支持,明确会计部门的职责范围及相应地位与权限,并从制度上予以保证。在企业内部要形成一种充分重视和利用管理会计的氛围,对管理会计人员的工作给予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会计监管体系,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健全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力屏障。建立旨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的会计监管体系就是要建立单位内部监管、社会监管和政府监管三者有机结合的会计监管体系。政府监督是指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的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建立本部门的会计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大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对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核查,最终出具审计报告,从而督促单位内部对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有序、合法的进行,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督工具。单位内部监督就是要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丰富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大力开展内部会计监督等方式加强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从而保证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出现纰漏。

(三)建立会计委派制度

我国现有的会计管理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企业,间接管理会计人员;企业对财政部门负责,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升迁、任免均由企业决定。会计的档案关系和人事关系等均由企业负责,在会计人员依附于企业的情况下,会计监督职能显得苍白无力,无法完成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因此,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就成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对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革新探索形式应运而生。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相当普遍且流失数额又相当惊人。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归企业所有,改为会计归国家所有。会计人员就可以完全摆脱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束缚,独立行使国家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受派单位的经济业务、某些人的经济行为实施会计和法律监督,并成为单位负责人的倡廉者和参谋者。这样,就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既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蔓延。会计委派制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亦可)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会计管理的专设机构,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调遣、任免和日常管理?鸦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变成政府派驻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完整的反映,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实施直接监督的目的?鸦企业经营者在尊重会计人员账权的同时,拥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的财权,对企业一切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责无旁贷地负有全部的受托责任?鸦除国有独资公司外,在国有企业里的非国有股一般无法享有财产监督权,不论其情愿与否,只能依赖于政府的公正,搭乘政府监督的便车,应该说,会计委派制由于首先从编制上实现了会计独立,从而能够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防止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参考文献:

[1]施先旺.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第5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改革开放至今,国有企业不断发展,不断改革,虽然小有成就,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当前,国有企业数量俨然不多,但是其在国有经济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所以其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就当前国有企业来讲,其主要控制五个领域,分别是国防、教育市场、高端技术、战略资源以及基础工程等五大领域。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但国有经济仅仅占据市场经济五分之一的份额。但是在周围企业中,不仅涵盖外资企业,而且还存在很多国企演变的企业、部委股份企业等,他们组成实力较为雄厚的民营企业。在国内,社会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属于非常重要的资源。在竞争程度逐渐加剧的今天,对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培养以及其核心地位的凸显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就国有经济而言,其延伸形式对其自身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主要涵盖国家在经济方面出台的政策、人大组织的活动以及市场特定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因此,对于国民经济来讲,中国企业是其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经济全球化增加了国有经济的压力

当前,生产已经迈入全球化的时代,世界经济中跨国公司的地位越来越高。国际贸易在市场全球化的刺激下得到较好的发展,在国际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非常明显。资金全球化也很好的促进了国际金融的发展,巨额资金流动于各个国家之间,也产生正面与负面的作用。此外,高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全球化以及人才的快速流动都加剧了国际市场的竞争程度。自从我国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之后,对外开放逐步深入,加快了市场在国际上的统一程度。因此,与国内市场相比,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也逐步增大。因为全球化的深入使跨国公司与国有企业直接形成竞争,与之前国内企业相比,竞争环境明显恶化。此外,因为我国关税较高、存在多种非关税的壁垒,所以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成本较高,竞争力也明显下降。而民营以及集体企业因规模不足,很难威胁到国有企业。因为中国非关税壁垒逐步废除,关税也有所下降,造成跨国公司在中国成本降低,直接导致国有企业竞争出现劣势。而且国内民营企业也发展较快,无疑加大了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除此之外,因为经济全球化的范围逐步扩大,全球知名品牌也都纷纷入驻中国。这些品牌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方式多种多样。有的企业在中国选择合适的位置建厂,然后依靠自身的努力去拓展中国市场。有的企业与中国某些企业形成合作关系,借用企业的力量使自身得到发展。也有的企业直接选择中国品牌进行收购,以此入驻中国市场。所以不管是国内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弱势国有企业想要与跨国知名品牌竞争,那么只有不断发展自身优势,不断创新,将自身打造成强势品牌。只有这样,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才能提高竞争能力,在国家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国有企业经营及管理问题分析

1.国有资产管理的加强

就国有企业来讲,其在资产管理以及企业组织两方面的管理制度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法人能力不足,效率低下便是问题之一。此外,就国有资产来讲,其产权主体具有虚化的情况,而且生产者和经营者也欠缺主人翁意识。国有资产归全体人民所有,但是因为所有权的代表还没有落实到位,所以在产权主体方面呈现虚化的情况。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有产权经过多个层次,最终委托于政府部门或其余代表实施管理。在此过程中,产权主体与权责等方面并没有进行清晰的规定。这也就导致约束与激励制度以及分权制衡等方面出现失衡。进而影响管理效率,对企业在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国有资产管理缺陷

在国内,就国有资产来讲,其在运营以及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于流失方面。当前,国内部分学者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形式以及解决措施进行具体探究。他们认为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够完善。此外,国有资产在进行折股以及评估以及犯罪等行为都造成国有资产出现流失的状况。在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中,各种寻租是造成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国有资产流失具体途径与形式主要表现有很多方面。其一是税收的偷漏情况。其二是产权出现变更以及新旧制度转轨时,恶意低估、不评估国有资产的现象。其三是在进行变革股份制时,故意不评估国有资产或者恶意低估,造成资产流失。其四是部分企业将国有资产违法私吞。其五是在进行贸易的过程中,逾期货款没有收回来,直接导致国外出现大量滞留损失的现象。其六是在担保的过程中,采用国有资产担保,造成流失。除此之外,还有其余多种形式,都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形式。

四、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对策

在国民经济中,国有资产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将其作用很好的表现出来,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较好解决问题的办法至关重要。

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设立

以及管理的确定在中国,首先要确定国有资产在管理原则以及机制的设置,即通过权责边界的划分来优化国有资产当前的管理机构。并以当代企业的相关制度为中心,构建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并对各个机构的职能进行具体划分。以法律框架为依据,确保国有资产相关的管理机制在职能方面能够实施到位。通过相关机制与体制两方面的创新,保证国有资产的运营能力提升,构建合理的奖惩制度以及考评体系,以此构建约束激励的机制。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国民经济为基础,对其部门或者行业的性质进行正确把握,以此来确定管理国有资产的方式。在竞争领域中,盈利在国有资产目标中也占据重要的地位。如果不考虑是否盈利,那么将导致国有资产的效率较低,进而演变成资产流失。在前文中,对资产流失进行具体分析可知在国有资产中,经营性类型的问题最为严重。因此,如果国有资产属于经营性企业,那么应该选用合理的监管模式。因此,分类管理国有资产不仅提高管理水平,而且对各种政策目标也有很好的协调作用,进而提高资产实际的使用效率。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创新

当前,企业市场化与政府授权管理运作的模式是改变传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益尝试。就政府授权而言,其授权给国有独资公司,让其接受并管理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公平性以及使用的效率,并且试图通过采用市场的方式来经营国有资产。依靠政府职能的转变,将政府与企业分开。这样就可以将漏洞堵塞,消除传统管理制度的问题,使行政国有资产能够最大化的保增值税。将所有的国有资产收归至经营中心,从而实行市场化、规模化的运营。

3.加快、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法律法规的滞后一定会造成国有资产因缺乏约束而流失,在行政性事性国有资产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过程中,表现的更加明显。如果既定政策在科学性方面较差,政策导向缺失,那么将对改革进程与改革效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是单位管理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建章建制、信息系统与制度的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能与国有资产流失追究责任制亟待加强。

五、结束语

第6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有四个利益主体拥有全部或部分国有产权,它们分别是全体人民、政府、企业的经营者

以及企业职工。①②静态地来看,由于后三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横向或纵向上的复杂关系,

它们之间容易形成各种合谋体。但如果我们动态地来考虑合谋的范围,那它广泛地存在

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尤其在涉及到分属不同政府职能部门的国有

资产重组中,它的表现更为明显。下面让我们举一个抽象的例子加以说明。

现有国有企业甲、乙,它们的规模相等,甲的效益要好于乙,甲属于A部门,乙属

于B部门,还假定全体人民无法对其它各层利益主体实行有效的监管和激励。但存在着

政府对企业的经营进行显性或隐性的干预。这是一个典型的2政府部门×2企业经营者

×2企业职工的框架。让我们来分析这个简单框架中所存有的合谋行为。

本文继续假定甲的企业效益好于乙企业的唯一原因是甲企业职工的整体竞争力要强

于乙企业职工。同时本文认为甲企业职工及经营者有着比乙企业职工、经营者更大的效

用,A部门的官员也有着比B部门官员更大的效用。另外,经营者同政府官员的利益目

标较为一致,因此在它们之间容易形成一个稳定的小合谋体,又因为监督机制不完善,

因而它们的合谋行为被披露的几率将会降低;而且它们还会通过合谋者的游说和地下行

为来降低一旦东窗事发后所受惩罚的力度。这样的合谋体一旦形成了,那将是很牢固的。

同一部门中的另外一个合谋状况就是部门官员同经营者、企业职工协调起来为本部

门职工谋求福利最大化。这将导致甲企业职工福利、工资收入要优于乙企业的职工。造

成这种状况的根本的原因是A部门官员、甲企业经营者及职工在追求自身收入、福利方

面是一致的,也就容易形成一个纵向上的合谋体。当然,这种大的合谋体只有在企业效

益较好的情况下才会存在,一旦企业效益变环,经营者、官员的利益目标便会同职工的

利益目标相分离。在我们建立的这一个2×2×2框架中,要出现上述结论还需要一个

根本性的前提,那就是劳动力流动机制的欠缺。在框架中,乙企业效益不好,其原因是

劳动力素质不高。一般说来,提高企业的劳动力的素质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再学习

改造,二是解散一部分劣质职工,再引进一部分高素质的职工。但在实际上,由于乙企

业的经营者同B部门的官员形成了一个较稳定的合谋体,所以,乙企业的经营者就要在

裁减职工等问题上考虑来自于官员的压力。同时,由于甲企业的效益要好于乙,那么乙

的职工若同A部门的官员或经营者有着一定的联系,还可以通过一些地下交易等手段来

在不改变自身的素质的情况下,而得到一个较高的工资收入和更好的福利待遇。这种结

果便降低了甲企业的劳动力素质,从而也就降低甲企业的生产效率。而在另一方面,是

否乙企业的生产效率就会因此而提高呢?我们说不是的,因为某些劳动力的流失并未提

高乙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而且可能由于某些流失职工的示范效应,使得其它职工无心

工作,竞相考虑实行“地下行为”,以便自己换个单位,这样的话乙企业可谓雪上加霜

了。还有另外一种更坏的情况就是乙企业的经营者同B部门的官员这一合谋体的利益也

严重背离乙企业职工的利益。在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驱使下去尽可能地效仿甲企业的经营

者和A部门的官员,从而加剧恶化了乙企业的生产效率。

以上的劳动力流动是服从于行政干预的,尽管甲乙两个企业是独立的。现在我们来

考虑这个2政府官员×2企业经营者×2企业职工框架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

谋行为。

前面关于这个框架有个假设条件就是在两个企业间唯一不同的只是劳动力,为了使

我们考虑的问题更加贴近现实,我们认为这两个企业位于不同的行业且规模相等,它们

合并以后可以获得“协同效应”。重组后的现实状况是:合并以后,两个企业成为一个[NextPage]

独立的企业,不防称独立后的企业为丙企业,丙企业显然有其新的经营者,具体的是谁

无关紧要。丙的经营者也要面临A部门和B部门的官员的显性或隐性的干预,同时丙的

经营者还要面临原来分属甲、乙两个企业的不同素质的职工,那么,从合并的开始即从

有意向合并,到资产评估,组建新企业丙,组建新的经营者集团,安置甲、乙企业的职

工等等环节上都存在着一系列的利益冲突,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合谋行为。

甲、乙两个企业谈判组成丙企业前的利益冲突有:

(1)A、B两部门官员为争夺对丙企业的显性或隐性的行政干预权而发生的利益

冲突。

(2)甲、乙两个企业的经营者为确立自己今后在丙企业中的地位而发生的利益冲

突。

(3)A、B两部门官员同所属企业的经营者组成的合谋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4)甲、乙两个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

既然,企业在合并前存在着以上几方面的利益冲突,而这些冲突又不能完全通过行

政或市场的手段来完成,那么各方就要根据谈判能力来协调,因而一定程度上的合谋行

为也就在所难免了,谈判中可能发生的合谋行为有:

(1)对于A、B两部门的官员来说,如果谈判破裂,则意味着他们阻挠两个企业

的合并,这会降低他们以及社会的效用(这是因为合并带来的协同效应会扩大企业的整

体产出,以及阻挠合并会引起上级的不满等等),因而企业的合并是一定要发生的。所

以,就如何分配由于“协同效应”而增加的产出部分,两部门官员之间存在着讨价还价

的关系。直到A部门官员能获得比以前更大的效用,而B部门官员又不至于降低他的原

来效用水平。

(2)对于甲、乙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在目前不完善的市场上,甲要兼并乙企业,

但它要在保证乙的经营者的效用水平不至于降低的情况下,它才不至于在兼并过程中遇

到乙企业经营者的有意阻挠,而同时甲企业经营者的效用水平也比原来的要高。只有这

样,甲的经营者才有动力去进行兼并。同样,双方效用水平的提高也要视各自的讨价还

价的能力而言(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如果不进行兼并,双方都无法提高各自的效用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进行合谋的双方考虑是否要进行合并乃是出于自身的效用最大化,而不

是出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3)上文谈到,官员同所属企业的经营者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合谋体,那么这两个

合谋体对于是否要进行合并也有可能进行协调,其实质就是如何分配由于“协调效应”

而增加的那部分产出。

(4)对于两个企业的职工来说,能否改善自己的效用水平似乎掌握在各自的经营

者和官员的谈判能力上,但在实际上,由于经营者的效用水平也受他同企业职工相处关

系好坏程度的影响(当然,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看),因此,职工的利益目标同官员

以及经营者的利益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致的。

二、相关对策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各个利益主体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但存

在信息成本、交易成本以及监管障碍的现实,使得全体人民难以有效地对以下各层次的

利益主体实行监管。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的存在,要避免所有

的合谋行为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将合谋行为控制在一定的界限内。对于其它

利益主体来说,其合谋动机完全依赖于自己的合谋行为被披露以后所带来的惩罚期望值

与其所导致的效用增加的比较。

上文分析到,官员同经营者的合谋最为稳定,危害也最大。为什么呢?一个关键的

因素就是信息在四个利益主体之间严重不对称,显然,经营者在企业的经营状况上有着

更为准确的了解,而法律、经济手段的变化对于官员来说亦有着最好的透明度。而且,

这两部分人的规模相对较小,他们之间的合谋也较为稳定。为了提高社会福利水平,那

就应该打破这一合谋体。具体从以下方面入手:

(1)全体人民对政府官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由立法机关[NextPage]

完善法律制度,目前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况且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但缺乏有效

的监管也还是不能扼制官员的腐败行为。对于全体人民来说,他们的监管范围应该是很

广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否愿意对官员们的行为进行监管。从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出

发,只有当个人为监督付出的成本能够通过披露行为而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还要大于

或等于成本,个人才会积极地去监督官员们的行为(补偿不仅有货币的,还有非货币的)。

个人要获得补偿还需要一个条件,即他监督的有效性要获得他人或社会的承认,尤其是

要获得司法机关的承认。那么这就要求实行监督的个人的意见能迅速地反映上去,因而

畅通的信息渠道是不可缺少的。在这里合理的司法行为以及畅通的信息渠道,只是鼓励

个人去对官员的行为实行监督,但这只是给官员的合谋制造外在的压力。因此,我们还

要建立一种机制去打消官员进行合谋的动机。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官员们进行合谋是为

了获得更大的效用,但如果他合谋反而会降低他的效用,他就不会进行合谋了。因此增

大对官员进行合谋的惩罚值就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增大惩罚值有两种途径,即增大惩罚

力度和增大披露的几率,增大惩罚力度可由立法机关来改变量刑的轻重(这颇有点法家

的思想),提高几率则是由个人进行监督的积极性来体现的。在这样的机制设计下,应

该能降低官员进行合谋的行为。

进一步考虑,如果官员之间已经存在有合谋行为,并且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合谋体,

那么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击破这个合谋体呢?我们还是从“边际”的概念出发,如果

合谋体中的一员脱离并检举参与合谋的其它人的话,他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效用(即进行

合谋的机会成本很大),那他就会放弃合谋行为,转而检举合谋。在这里有如下公式:

进行合谋所获得的预期净效用=进行合谋所获得效用-合谋被披露以后的惩罚期望

合谋被披露以后的惩罚期望值=惩罚力度×披露几率

进行合谋的机会成本=MAX(检举合谋得到的效用;不进行合谋得到的效用)

因而,当增大合谋的机会成本后,即有的合谋体也变得不稳定了。这是因为率先披

露者将获得更大的效用。尽管参与合谋的官员在私下里能统一口径,继续组成一个稳定

的合谋体,藉以追求更大的长期利益,但只要他们所能获得的预期利益累计折现值要小

于检举所带来的奖励效用,合谋体就不会稳定。

(2)政府要对企业的经营者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按照上一对策的思

路,政府要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增大经

营者进行合谋的机会成本,比如说,提高经营者的货币和非货币的收入。尽管有人说,

经营者高收入不一定能有效地治理他们的“搭便车”行为,这话并没有错,但关键的是

“搭便车”问题是一个现实中难以完美解决的问题,解决它还要靠意识形态的作用,我

们只能尽量减少它的发生。③第二是提出一套有效的对经营者的合谋行为进行惩罚的行

政法规,要让经营者充分意识到一旦他的合谋行为被披露,他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

一工作应是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会同行政机关来共同制定的。第三是增加本企业和其

它企业职工的监督积极性及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速度。尤其是职工的有效监督要得到有

关政府的承认,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奖励的大小应要保证职工为监督而付出的私人成本

得到补偿。但实际上确定该私人成本也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故在实践操作中就应

该明确地给出奖励的额度。

(3)关于如何解决政府官员和经营者的合谋体的建议。本着上面的思路,这可从

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鉴于这个合谋体所导致的危害最大,故从打消他们进行合谋的

动机来说,要加大惩罚的力度,这是立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国现实生活中迫

切需要的。第二,对既有的合谋体的成员,应加大他们进行检举合谋行为的效用,当合[NextPage]

谋体所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时,还可既往不咎甚至予以奖励。另外对于那些最容易进行

合谋的政府官员和经营者予以更高的收入(因为当他们的行为很不容易控制或有较大的

不确定性时,监管成本会很高的),并辅之于教育,这就从另一方面减少了他们进行合

谋的动机。第三,加大信息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反馈速度并提高政府为社会服务的效

率。还要提高官员和经营者对他们的同事行为的监督的积极性,并承认该活动的有效性。

(4)从企业职工这一层次来讲,要改变有竞争力的职工同无竞争力的职工之间的

关系,第一要靠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来稳定无竞争力的职工。第二要靠有效的劳动

力流动机制进行有竞争力的职工和企业之间的双向选择。当然,在双向选择中要尽可能

地减少政府官员对企业的干预。

参考文献:1魏杰、郭东风、沈莹,《国有产权中的利益主体问题》,《国有资产

管理》1997年第10期。2魏杰、沈莹,《当前国有经济改革中利益主体分析》,《国有

第7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1.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完善。

高校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和管理权分散归属于学校的不同部门,国资处、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和各教学院系等都具有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从调查结果来看,河南省大部分高校,管理机构的设立都比较规范,符合内部控制的需要。但由于缺乏权威的领导管理部门,容易导致多头管理、管理机构和部门重叠的现象,致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在管理制度方面,现有的制度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准则》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各种经济业务,制度观念略显滞后。管理制度中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钱轻物”的现象,对资产信息管理不重视,信息化程度不高。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高校的国资处、财务处和各教学院系之间缺乏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同高校之间的制度更是千差万别,制度不完善的现象较为普遍。

2.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河南省部分高校的国有资产配置并不是严格依照按需分配的原则,导致购置的资产无法被充分利用。一方面,由于高校校内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具有相对封闭性,资产的购置又缺乏严格的购置标准和预算规制,造成资产重复购置;另一方面,在使用过程中,部门之间特别是高校之间的资产缺乏统一协调机制,资源难以共享。这反过来又使得各部门愈发强调对资产的绝对占有和存储。

3.国有资产核算和评估不足,账实不符。

从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来看,未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紧密结合,缺乏日常性的核算和检查,导致账实不符的现象出现。例如,部分高校的相关部门利用本部门有偿服务取得的资产,未办理入账验收手续,使这些资产排除在学校国有资产账目之外;类似的还有高校接受捐赠的资产,入账不及时也造成一定的帐外资产;有的资产已经被使用部门报废了,但并未及时履行财务报废手续,造成账实不符。

4.无形资产管理环节薄弱。

河南省高校普遍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存在管理盲点。实际上,高校是无形资产的富集之地,河南省高校的科研成果也相当丰富,但高校的无形资产管理缺乏科学严格的规章制度,造成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不清,管理混乱。例如,部分高校教师将科研成果据为己有,而且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擅自将科研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中,没有进行准确的评估,或未能严格履行财务程序,转让收入未及时入账,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管理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高校对国有资产的地位、作用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国有资产权益保护的主动意识。从表面上来看,这是由于高校的资产管理仍然沿袭着传统的管理理念,“重人轻物,重购置轻管理”,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发挥资产的最佳效益,不仅是保障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要求,也是谋求高校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但从本质上来看,高校的双层委托设置导致国有资产主体缺位,对二级者高校管理者的监督不力才是高校管理者管理意识单薄最根本的原因。

2.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从体制上看,河南省许多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就由各教学院系、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缺乏一个权威的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和整合;有的高校虽然建立了专职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该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没有很好地对接,无法实行有效的控制、检查和监督的职能。由于高校管理体制不健全,使得学校的资产管理各个环节衔接不紧密,从购置、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各环节相互脱节,有的环节出现无人管理,而有的又出现交叉管理的状态。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模式,削弱了资产管理的权威性。

3.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

高校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闲置浪费、随意挪用、资产流失等现象的处置不够严格。由于没有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和约束机制,资产管理没有建立单位或个人责任制,造成管理责任无法追究,资产的效益和价值难以提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不科学,奖惩机制不合理等现象比较普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闲置和流失。

4.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不到位。

河南省高校对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等风险控制管理不到位。尽管高校建立了资产评估、监督核查、财务和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但并未从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控制内容和风险控制指标等方面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仅仅停留在实物对账层面,现行会计账面不计提折旧,导致资产存在隐性风险;由于缺乏资产定期清查制度,导致国有资产提前进入待报废状态;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产权模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制约,带来很大的资产流失的风险。另外,对国有资产监管者和使用者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也缺乏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三、强化河南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树立现代资产管理理念。

作为内陆欠发达省份,河南省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理念相对滞后。强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首先是要增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广大师生和员工要明确各自的权责意识,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树立产权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动态观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等现代资产管理理念,把风险意识根植于每位教职员工的脑海中,使他们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和应对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具体而言,高校各级领导和职工要形成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的共识,遵循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和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校园文化。在资产购置、使用等管理过程中,注重遵循市场竞争的规律,树立投入产出的效益理念;在校办产业经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效益的提升。

2.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完善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

我国高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高校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河南省高校应根据国家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创新。比如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向产权管理转变,资产管理机构以产权管理为中心行使资产的监督权、投资权和处置权等;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由“归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与此同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具体来说,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资产配置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处置制度、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制度、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制度、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始终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3.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资产管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设,实现资产的网络化和电子化,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及时掌握资产的数量,价值、分布和经营状况,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清查提供决策依据。首先,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在教育部对高校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数据库,并使其能够包括学校资产的全部内容。其次,基于校园网的硬件和技术基础,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或购买适用于校园网的资产管理软件,并使学校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可以根据权限了解到自己的相关资产信息。再次,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如财务部门、预算部门、审计部门等,实现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的动态信息管理。不断升级与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各项功能,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4.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

针对河南省高校无形资产管理薄弱的现状,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资产评估和核算体系,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第一,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意识,认识到无形资产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国资管理部门中设置专职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第二,建立并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如产权制度、财务制度、对外合作转化制度、开发利用制度、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等。第三,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核算体系,将高校无形资产要素纳入财务核算范围,确保高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重视无形资产投资转让时的评估工作,保障学校无形资产的权益。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评价,建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第8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一是促使我们更快地走向法治化;

二是促使我们更快地实行政企分开、变直接管理为间接调控。

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的财政部门,应尽快建立法治化和间接化的宏观调控理念,积极研究适应WTO和我国基本国情的财政思路、财政政策、财务制度、管理方式等,尽快转变职能,找准定位,建立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因此,就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来说,有必要做到“五个创新”,即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

所谓观念创新,即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法治管理的创新。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转变财政管理企业的观念。

所谓理论创新,即从传统的财务管理到产权管理的创新。财政企业管理工作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国有产权管理为工作核心和法律依据、以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为原则来开展。

所谓制度创新,即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创新。必须修改、补充、完善乃至废弃不合理的旧制度,建立符合WTO规则和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所谓体制创新,即从过时体制到新体制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推进国有资本投融资体制与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体制的改革,优化宏观资源配置。

所谓管理创新,即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创新。财政部门必须破除过去行政干预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监管机制。

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主要工作以及当前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财政部门如何进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的课题。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应根据上述的基本工作思路,重视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重视组织机构与财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重视机构上下对口、企业管理职能统一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二是重视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因为没有理论探索或没有调查研究是难以制定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有指导意义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是重视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体系。总的原则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障出资人权益的需要,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

四是重视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能够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状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所有者职能、确保出资人到位基本手段。

五是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包括设立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建立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担保资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以及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

六是重视研究制定解决企业重组改制剥离办法中社会职能问题和分流安置问题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和办法。如对被剥离企业、改制存续企业如何补贴及其补贴标准、时限和资金来源如何确定问题、职工的买断工龄问题。

七是重视研究制定兼并、关闭、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变现、破产费用测算、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安置等问题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以保障企业兼并、关闭、破产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职工基本权益和社会安定。同时,纵观财政企业管理工作面临的复杂矛盾和形势,要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关系。

1.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政当期工作与长期工作关系。从实际工作需要上看,要求我们既要切实搞好当期工作,也要注重抓好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制度框架建设;既要切实加强现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包括财务决算核查和有关审计事项的确认,搞好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划转、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推进企业脱钩、公司制改造和产权激励制度改革试点,及时完成企业资产与财务信息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等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工作。

2.正确处理好国有企业财务决算财政审查监督与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关系。当前,由于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等原因,社会中介机构还难以实现真正的客观公正。针对这些问题,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方面要依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包括实行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由财政统一委托审计办法和对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并对已审出的应调整的财务会计事项下达调账通知。

3.正确处理改革开放搞活与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的关系。面对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失控严重问题,客观上要求我们对这些问题应加以大力遏制和纠正。一方面要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要加大财务监管力度,通过利用社会力量监督和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式,切实搞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监管工作。

4.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制度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按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二者之间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二者是一个统一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合理界定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并在重大决策等方面受所有者制约。这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既不干涉企业和日常事务,又要维护国家利益,代表国家按出资份额在企业管理的重大决策等方面行使相应的权利。

5.正确处理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与建立公共财政的关系。按照政府转换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性等领域,重点保证公共需求的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努力方向。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与公共财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在现实中是统一的。当前在财力状况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建立公共财政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建立公共财政离不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部门通过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而进行的财源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次,从发展上看也是统一的。有关资料表明,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公共财政也同样包含有经济建设职能。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把握这种辩证统一关系的度和量,否则这种辩证统一关系就会变成对立关系。

6.要正确处理在国有经济调整战略中进与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关系。当前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有两大重点,一个是改制重组,一个是关闭破产。从经济上来讲,关闭破产也是进,因为它可防止国有资产的进一步亏损和损失。因此,对那些亏损局面无法扭转的企业要依法破产,对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小钢厂、小煤矿、小玻璃、小水泥、小炼油、小造纸、小糖厂、小烟厂等要下决心关闭。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

7.要正确处理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与财政间接调控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财政的基本职

能之一就是宏观调控。从建立公共财政的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的财政统一管理工作要为财政间接调控经济服务。从宏观调控来看,财政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是手段,调控经济是目的。在当前形势下,利用财政政策间接管理调控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尤为重要。实践告诉我们,只有跟踪发展高新技术,经济才有持续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注重优化财政政策,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升级。

8.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财政干部要在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要按“三个代表”的思想武装头脑,要增强免疫力,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抵御各种腐朽生活方式的浸蚀,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当前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02年是我国入世的第一年。作为财政企业管理干部,必须深刻地认识中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当前,要在继续做好一些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法规建设力度。当前应尽快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三个法规性制度建设:

(1)政府出资人财务制度建设。要修改完善现行的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将其以法律形式颁布。要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出资人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赋予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销、清产核资、资本核定、资本投入、资本营运、资本收益等方面应有的合法的管理职能。

(2)制定《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财政部门统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以建立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事项的监管机制。要搞好对国有企业财务年报审计质量抽查工作,其委托费用,可由财政部门在资产收益中安排,也可以由财政部门统一向被审企业收取解决。

(3)制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法》。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预算安排的企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股减持、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各种国有资源收入等);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等。近期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的内容应包括:财政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科技三费支出等);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电力建设基金支出、养路费支。出、散装水泥专项支出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包括国有资本的投资支出、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支出等);国有企业职工安置与养老统筹支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政府债务资金支出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后,要提交同级人大讨论通过,并在财政部门和企业中付诸实施,以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法治化管理。

2.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建设力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努力构建出资人财务制度体系:

(1)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转让、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行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中有关资产财务处理问题的财务制度暂行规定》,强化企业改制监管力度,规范并推进企业的改组改制。

(2)研究制定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利用辅业国有资产安置分离分流人员的财政政策,制定《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支持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实现政企分开。

(3)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统一产权界定的政策依据,推进产权界定规范有序地进行。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修订《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实施细则》,改革产权登记管理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研究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规定》,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

(6)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考核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有所有者权益;要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效绩评价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按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建立对企业经营者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管理办法》。

(8)进一步规范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的原则,制定加强管理的具体办法,研究拟定资金分配的系数法、公式化、程序化管理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

3.强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当前,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1)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监管力度。要严格依法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的处理,做到财务监管不留“死角”;财政部门要严格对审计机构的资格审查,对凡是审计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事项的审计报告必须进行抽查,且每年抽查面不得低于20%,并要将抽查的结果和处理违规的情况上报省厅备案。如鉴于目前有些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应强调对“应收账款”项,中介机构要重点披露,企业要依规处置,财政要严格审查与处理。

(2)强化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事项的检查力度。据调查,一些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无序与流失现象严重;有些企业在合资、联营、改制和改造工程中,采取关联交易和挤摊成本费用等手段,向国有法人转嫁亏损、掏空国有资产、注销国有企业、悬空国有产权与债权;对此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对有关重大事件的检查与披露。

(3)强化国有股权的管理力度。据调查,目前有的地方企业改制后,法人权力过度膨胀、内部管理失范、财政监管弱化问题严重。对此,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与强化监管。要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参与审核、确定重组改制方案,合理设置股权结构,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的征管工作,完成收入任务,保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和扩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总结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试点经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框架体系和编制方法,推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要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体系,推动和促进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

(5)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国有产权变动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认真做好国有股减持、配售、回购、股(产)权转让等工作。据调查,由于某些原因,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管理存在失控现象。这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7)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抓好技改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检查。要研究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8)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要按政策规定清理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9)加强“三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三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年检面要达到100%;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继续做

好“三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核查工作,核查面要达到20%。

(10)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据调查,目前有些企业的经营环境极不宽松,有的企业在经营中要负担各种法定外的乱收费达三十种之多。要解决这些问题,作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有关工作,积极服务于企业经营软环境的建设工作。要加强对有关问题的检查披露和建立有关禁止和防止乱收费现象的财务制度。

4.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要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和实现我国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与财务制度的调控力度。

(1)认真落实关闭破产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企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关闭破产计划,重点做好煤炭、有色金属等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军队移交保障性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认真测算关闭破产费用,及时核拨关闭破产补助资金,推进关闭破产工作有序进行,确保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小”工作。依法淘汰落后和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把“关小”和总量调控目标落到实处。

(2)继续调整财政政策,支持企业重组改制,促进企业加快建立适应Wm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机制。积极做好企业国有股减持,买断国有职工身份和国有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工作。

(3)认真做好企业下放和接收工作,妥善解决接收、下放过程中企业资产与财务处置等问题,合理确定、划转财政收入基数。

(4)合理运用财政各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我国经济的竞争能力。要按照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参与做好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工作,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支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提高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支持发展信息、生物、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和中药现代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要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5)积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要调整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向。积极落实中央“走出去”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外经贸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相关产品出口。

(6)大力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利用各项财政专项资金,采用设定高新技术贷款风险基金、创业基金和其他合理的方式,支持非国有经济特别是民营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以优化我国经济结构,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竞争能力。

5.强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调研力度。搞好调查研究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每个干部的一项基本功。要必须坚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作风,改变下基层单纯看汇报材料、开座谈会、听汇报等浮在面上的调研方法。要真正做到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

(1)研究在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2)研究按照WTO规则适时调整财政对企业的各项政策问题。

(3)要研究剥离企业办社会问题中的相关财政政策,解决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问题。

(4)研究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中如何加强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管,改善和规范国有股权管理。

(5)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问题。

(6)研究三资企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改善服务的政策建议。

(7)研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8)研究中央改变所得税分配制度实行统一的按比例分享办法后对企业和各地区经济的影响问题。

6.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应该看到,随着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的难度增大、业务增多、任务加重,客观上要求必须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大力强化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力度。

(1)根据企业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充实人员,确保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切实提高业务素质。每个干部一定要做到脑勤-勤于思考问题,敏锐性强,善于创新观念、方法与制度;勤学-学WTO规则、学政策、法规、业务、电脑与英语,以适应入世后的管理工作需要;手勤-提倡自己动手,不要让别人代劳;勤问-对于拿不准的政策、业务要不耻下问,以准确无误地处理一些复杂难办的问题。

(3)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在任用干部上任人唯贤。要诚实从政,讲真话办实事。诚实是成事之基、立业之本,是财政干部应具备的品德。干部的职务与其素质、能力要一致,这是做到诚信的重要基础。要做到言行一致,即理论与实践一致,思想与行动一致;要做到表里如一,即口中说的与心中所想的一致;要做到前后一致,信守诺言。

第9篇:国有资产论文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具有非生产性与服务性的特点,其使用一般免费,因此出现了重购入、轻使用的思想,资产的闲置率高、使用率低。一些单位认识到了这些问题,采用“非转经”的方式来提高资产使用率增加经济效益,但是在这其中因为操作不规范等其他原因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还有因为收益管理的不善而导致的资产收益流失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很多都是因为制度而衍生,但是近期在制度上做出根本性的调整不太可能。因此,要加强资产管理的时效性,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深入地剖析与应用。

1.明确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众多,产权不清的情况较为严重,要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使资产的产权清晰化是首要任务,也是其他工作开展的前提。各单位要根据现有资产的使用与分布情况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权责分配,做到各司其职、权责到位。

2.建立有效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理机制。资产的配置、使用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对管理活动产生最大制约的环节。各单位应该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有序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一方面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一律按标准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按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可以尝试推行资产有偿使用,加强“非转经”的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进行“非转经”的审批、按照规定进行严格评估并进行专项管理、完善其相应的财务管理,做好“非转经”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各单位还要健全相关资产的处理机制。在进行资产处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估,并报财政部门审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处理相关会计账务。

3.明确资产收益的归属问题。国有资产的收益归国家所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要严格按照非税收收入管理方面的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监管,使产权清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