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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精选(九篇)

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

第1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民间投资;经济增长;地区差异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44-04

1.引言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一个地区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水平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一般而言,按投资主体不同,大体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两大类。在国外,所谓民间投资,即私人投资,是与政府投资相对的。在我国,民间投资一般指的是非国有投资,包括集体单位投资、个体经济投资以及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和其他经济投资等。据统计,1980年我国民间投资仅有16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8.1%,2004年我国民间投资已达45449.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4.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5%,比国有投资高出近11.74个百分点,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1978~2004年GDP的增量中,民间投资的贡献率年均增长速度比国有投资高出近一倍,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最为活跃的部分。我国投资运行的实践充分证明,民间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吸纳大量劳动力并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多年的经济改革使得我国经济整体实力大大增强,但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差距开始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不管是各省市间,还是东、中、西三大地带间,这种差距所给予人们的直观感受日益强化。同时,由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会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从总投资中分离出来的重要性,并开始深入研究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问题。

本文关注的核心是民间投资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影响程度(本文所指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9个省;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利用可得数据,通过构造计量模型,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得出以扩大民间投资投入来缩小地区经济差距的结论。

本文的构成如下:第一,提出对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第二,对资本投入的地区差异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第三,对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给出本文简要的结论及建议。

2.文献回顾与述评

目前在我国区域差距状况的研究中,学者们的观点比较一致,普遍认为区域差距比较大,且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但在区域差距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存在的争议比较大,众多学者已从非国有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区域间资本流动及地理位置等不同角度,利用不同的经验数据以探寻地区差距形成的原因,而资本投入的地区差异尤其引人注意。梁宇峰(1997)提出了一个简易资本自由流动模型,分析了资本边际产出与资本流动之间的关系,指出资本的自由流动而劳动力、土地的非自由流动会在改革初期扩大东西差距,此模型对国内资本流动问题做出了一定解释,同时,通过对1988~1994年的外资与国内投资在不同区域的流量与流向情况的考察分析,认为政府应给予中西部适当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发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努力缩小东西部差距[1]。沈坤荣、耿强(2001)则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分布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2]。魏后凯(2002)研究1985~1999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后发现: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GDP增长率的差异,大约有90%是由外商投资引起的[3]。潘文卿、张伟(2003)运用Jeffrey.Wurgler提出的理论对1978~2001年28个省区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区域间的比较分析,得出资本配置效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并呈东、中、西梯度递减格局[4]。郭金龙、王宏伟(2003)认为资本流动是影响区域经济差距变化的重要因素,通过对1990~1999年各地区GDP数据与资本流动关系以及政府、企业和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资本流动与地区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得出了不同区域的资本流动趋势和特点,通过对区域差距影响的敏感度等问题的分析,并依此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适度增加中西部基础设施投入、培育中西部金融市场、差别化金融政策、吸引外资等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5]。从理论上来讲,由于资本在各地区之间的配置和流动是影响区域经济增长,从而是影响地区差距的一个关键因素[6],而且地区经济增长的差异性与地区投资显著相关[7]。

因为一方面,区域差距的形成过程是受多个因素共同影响的,只是在不同的时期,主要影响因素不同;另一方面,不同的研究者所关注的影响因素往往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尽管上述已往许多研究者所作的各类因素分析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民间资本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地区经济增长差异也很有必要。

3.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实证分析

3.11978~200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和民间投资总情况

统计分析表明,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中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民间投资正在加速启动,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超过国有经济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

不分地区的投资总额未在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中加入,故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和全国的投资总额不相等。

如图1所示,自1978年以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民间投资额均呈递增的趋势。2000~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0.26%、13.05%、16.8%、27.24%和26.8%,年均增长18.96%,而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8.02%、19.45%、25.58%、37.7%和34.05%,年均增长26.96%,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同时,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49.9%增加到2004年的64.5%,已超过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由此可见,自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的增长幅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就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幅度。

3.21978~2004年东、中、西部各地区总投资和民间投资情况

分地区来看,民间投资在东中西三大地区都有很大增长,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也不断上升(见图2和图3)。

不分地区的国有经济投资总额未在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中扣除,故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民间投资总额和全国的民间投资总额不相等。

从1978到2004年,除1989年以外的各年份中,东、中、西部各地区总投资均呈上升趋势.2000~2004年,东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7.97%、11.35%、15.81%、32.6%和25.97%,年均增长18.74%,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3.59%、14.82%、17.3%、27.39%和32.21%,年均增长21.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3.56%、17.55%、17.63%、23.95%和22.66%,年均增长19.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2000~2004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5.68%,在本地区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由55.7%增加到70.5%,上升了4.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0.12%,所占比重则由45.01%上升到59.67%,上升14.6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8.23%,比重由42.93%上升到54.04%,上升11.1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由以上两个图也可看出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高,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3.31978~2004年东、中、西部的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2000~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82%,其中,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1.98%、10.19%、10.82%、16.32%和20.25%,年均增长13.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9.56%、9.15%、8.29%、14.19%和21.47%,年均增长12.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8.83%、9.6%、10.26%、13.24%和19.28%,年均增长1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见图4)

3.4东、中、西部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本文实证分析的样本区间为1978~2004年,共27个样本。考虑到数据的可操作性和价格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使之不再具有可比性,因此本文将所有数据统一折算为以1978年价格为基期的不变价。名义GDP用GDP平减指数折算为实际GDP,民间投资数据先用1978年为基期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进行折算,再用目前已被普遍采用的戈登史密斯(Goldsmith)在1951年开创的永续盘存法测算资本存量,采用相对效率几何递减模型,资本存量的估算可用以下公式:

Kt=It+(1-bt)Kt-1

(1)

其中,Kt表示第t年的资本存量,Kt-1表示第t-1年的资本存量,It表示第t年的实际投资,bt表示第t年的折旧率。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国统计年鉴》在1993年才开始每年公布这一指数,而且只有1991年之后的时间序列数据[8]。本文借鉴张军(2004)依据《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提供的以不变价格衡量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数的计算方法去推算以1978年为基年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9]。对于折旧率,我国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率,本文参照解三明[10]、马拴友[11]等人的研究与应用,假定bt=5%。估计基期年的资本存量可按照国际研究中的一种通用方法计算:

K0=I0/(a+b)

(2)

其中,a是样本期真实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I0是基期年的投资,b是折旧率,K0是基期年资本存量。如霍尔和琼斯(HallandJones,1999)在估计各国1960年的资本存量时,就是采用1960年的投资比上1960年至1970年各国投资增长的几何平均数加上折旧率后的比值。

为了分析各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民间资本存量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Eviews3.1对变量Yi(国内生产总值)、Xi(民间资本存量)(i=east,middle,west)进行相关性分析,东、中、西部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和民间资本存量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937、0.9875和0.9729(显著性水平为1%),这证明两者的相关性较高。同时运用此软件分别对东、中、西部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被解释变量Y)和民间资本存量(解释变量X)进行线性回归,得到以下三个方程:

Yeast=2774.43+0.8323Xeast(3)

R2=0.9874,Ad.R2=0.9869

Ymiddle=1369.18+1.1517Xmiddle(4)

R2=0.9751,Ad.R2=0.9741

Ywest=862.3821+0.983Xwest(5)

R2=0.9465,Ad.R2=0.9443

以上三个方程都可以通过检验,其结果表明,从三个地区来看,民间资本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的影响,但从各自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来分析,还是略有不同。东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0.8323个产出的增加;中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1.1517个产出的增加;西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0.983个产出的增加。同2000~2004年东、中、西部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各自的民间投资年均增长及所占比重类似,即中部最高,西部次之,东部最低。但和三大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还是东部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这是因为:资本投入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市场主导的民间资本在利润和外资优惠政策的地区差别引导下主要流向东部地区,这种流动改善了资本的配置效率,带动了经济增长,但也扩大了地区差距。尽管随着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投资效率的提高,依据资本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资本在地区间的配置将逐渐趋于平衡,但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时滞”效应,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如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等相互作用,地区差距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必然存在,而且不排除扩大的趋势。

4.结论和启示

本文利用1978~2004年间的样本数据来实证分析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结果表明民间资本和地区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的影响。虽然东部地区的民间投资对产出的贡献略低于中、西部地区,但其地区产出远高于其它两个地区,这足以说明东部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当民间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其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主要源泉已不仅仅是来自资本的推动,而更多的是受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和消费需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也就是说,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更趋于合理化、健康化。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目前还处于以投资推动为主的经济增长阶段,还须进一步调整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布局,大力发展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努力削减民间投资在体制、融资、税收等方面的壁垒。

本文实证分析结果不仅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是导致近年来中国地区经济增长不平衡和地区差异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也反映出了如何使地区经济增长更有持续性的问题。据此,笔者认为:

(1)由于中国的对外开放是率先从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依次推进的,因此,在早先受益的东部地区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的民间资本集中化趋势在进一步加强,从投资的区位选择来说,集聚经济使得大量的相关外资企业相互集中在一起,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由此东部地区应继续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2)当前,我国大体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前半阶段,而西部地区至今仍处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各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这种差异性,除了历史因素、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外,民间投资也起着重要的影响。东部地区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民间投资是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西部与东部地区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滞后。所以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清除限制民间投资发展的体制,对民间投资的进入实行适当倾斜,促使民间投资在西部地区科学有序的发展,是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措施。

(3)要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经济共同繁荣和富裕的目标,积极推动民间投资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扩散。中西部地区一方面要启动最终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依据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并逐步提高其产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1]梁宇峰.资本流动与东西部差距[J].上海经济研究,1997,(11):28-31.

[2]沈坤荣,耿强.外国直接投资、技术外溢与内生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计量检验与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1,(5):82-93.

[3]魏后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2,(4):19-26.

[4]潘文卿,张伟.中国资本配置效率与金融发展相关性研究[J].管理世界,2003,(8):16-23.

[5]郭金龙,王宏伟.中国区域间资本流动与区域经济差距研究[J].管理世界,2003,(7):45-58.

[6]王小鲁,樊纲.中国地区差距:20年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7]杨开忠.中国区域经济差异变动研究[J].经济研究,1994,(12):28-33.

[8]张军,章元.对中国资本存量K的再估计[J].经济研究,2003,(7):35-43.

[9]张军,吴桂英,张吉鹏.中国省际物质资本存量估算:1952-2000[J].经济研究,2004,(10):35-44.

第2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公有制经济仍然是主体 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尤其是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相伴随,我国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地区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巨大变化。

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20多年来,我国产业结构摆脱了改革开放以前那种“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畸形发展,服务业水平低下”的局面,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我国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并向优化和升级的方向发展。

从三次产业结构变动来看,1979年~2001年,我国宏观经济总量及其各个产业都呈快速发展态势,GDP年均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7%,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3%和10.2%。1990年~2001年,GDP年均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2%和8.3%。三次产业增长速度的不同导致了产业结构的明显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由1978年的28.1:48.2:23.7变为1989年的25.0:43.0:32.0,再变为2001年的15.2:51.1:33.6。与1978年和1989年相比,2001年第一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2.9个和9.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上升3.1个和8.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9.9个和1.6个百分点。

从年度间的连续变化上观察,三次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变动规律互不相同。第一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80年代初期保持上升趋势,此后基本呈稳步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80年代末呈逐年下降趋势,1991年止降转升,近年来呈快速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1992年基本呈上升趋势,近年来较为稳定,变化不大。

按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衡量,1979年~2001年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十分明显。22年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增加了3亿人,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加了7012万人、9453万人和约1.4亿人,这使三次产业在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大幅度下降,由1978年占绝对优势的70.5%下降到1989年的60%,再下降到2001年的一半左右(50.1%),平均每年下降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幅度较大,由1978年的12.2%上升到1989年的18.3%,再上升为2001年的27.7%,平均每年上升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23年间仅上升5.9个百分点。

动态观察,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分布结构呈现较强的规律性: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逐年下降;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二产业比重年度间略有变化、总体呈小幅上升趋势;自1994年起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

三次产业结构的上述变化,反映了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基本符合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演变规律,即第一产业比重下降,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从增加值的比重变化上看,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第三产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第一产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三产业带动。

第二,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在经历“消费品工业补课――加强基础产业――加快重化工业发展”等一系列变化中有所加快,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增长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按可比价计算,在1979年~2001年GDP增长的9.4%中,有5.4个百分点来自第二产业的贡献,2.7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1.3个百分点来自第一产业;在1990年~2001年GDP增长的9.3%中,有5.8个百分点来自第二产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1.0个百分点来自第一产业。

第三,三次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三者之间的差距呈不断扩大之势。1979年~2001年,一、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11%、11.4%、10.1%;1999年~2001年,一、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10%、14.3%、9.6%。由于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差异,导致三次劳动生产率由1978年的1:7:4.9扩大到2001年的1:7.5:4。

第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系数呈平稳波动之势。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系数被定义为三次产业结构与三次就业结构之差的绝对值之和,偏差系数越大,表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差距越大,反之亦然。在1978年~2001年期间,偏差系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84.8逐步下降到1984年的60.8,从1985年开始回升,到1992年达到高点(73.4)后又逐步回落到1996年的60.2,从1997年又开始反弹。近年来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变化与从业人员的比重变化并不同步: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持续下降,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却持续上升。这一方面说明第三产业在增加就业机会、吸收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第三产业的效益较低,亟待进一步提高。

需求结构变化不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需求结构发生的变化不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存货变动支出法比重大幅下降。

2001年,最终消费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60.6%,比1978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比1989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37.3%,比1978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比1989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2.1%,比1978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比1989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1979年~2001年,消费、投资和净出口需求占支出法GDP的比重分别为60.1%、37.9%和2.0%;1999年~2001年,消费、投资和净出口需求占支出法GDP的比重分别为59.5%、38.2%和2.3%。

从以上需求结构的变化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消费需求居首位,投资需求次之,最后为国外净需求。1979年~2001年,消费需求的贡献率为60.0%,投资需求的贡献率为32.1%,国外净需求的贡献率为7.9%;1990年~2001年,消费需求的贡献率为54.5%,投资需求的贡献率为34.8%,国外净需求的贡献率为10.7%。

二是存货变动占支出法的比重大幅度下降。1978年,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8.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逐步下降,尤其2000年和2001年连续二年存货变动出现了绝对量下降,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就整个时期(1979年~2001年)而言,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3.6%,尤其在最近的13年(1990年~2001年)降到3.1%。

地区差距没有缩小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三大地带经济发展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还有不断扩大之势。就整个时期(1979年~2001年)而言,东部对全国GDP的贡献率为57.8%,中部为27.9%,西部为14.3%。

由于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与东部和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很多,在产业结构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一直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二产比重一直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三产比重一直比东部低,但略高于中部地区。如1978年,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高达37.2%,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出14.3和1.7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为44.0%,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13.7和2.4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为18.8%,比东部低0.7个百分点,但比中部高0.7个百分点。2001年,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降至20.0%,仍分别比东部和中部高出8.5和1.3个百分点,二产比重升至41.8%,仍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6.5和1.7个百分点,三产比重升至35.7%,比东部低4.5个百分点,但比中部高0.2个百分点。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比东部地区慢,因此,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份额总体上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而东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份额则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978年,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8%,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35.7和13.9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一产占全国一产的比重为21.4%,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19.8和16.0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二产占全国二产的比重为14.2%,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4.1和13.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三产占全国三产的比重为16.6%,比东部地区低37.4和12.8个百分点。2001年,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下降到13.6%,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5.9和13.3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一产占全国一产的比重下降到18.7%,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28.1和15.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二产占全国二产的比重微升到12.1%,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9.4和14.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三产占全国三产的比重下降到12.7%,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9.8和12.1个百分点。

所有制关系得以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得以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发展格局。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其主体地位仍未改变。

初步测算,在1997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74772亿元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实现56676亿元,占75.8%;而在1978年该比重高达99.1%。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实现31296亿元(其中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4860亿元),集体经济实现25380亿元(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中的集体成分1657亿元),分别占经济总量的41.9%和33.9%;1978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56.2%和42.9%。1997年与1978年相比,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了23.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经济下降了14.3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75.8%,仍处于主体地位。在具有垄断性的基础产业部门(如铁路、民航、邮电通信、城市水电煤气等)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如科研、教育、国防、金融保险等),国有经济仍具有绝对优势和较强的控制力。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1997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营和个体成分)实现18096亿元,占24.2%;而在1978年该比重仅为0.9%。1997年与1978年相比,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了23.3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总量上增长较快,而且扩展到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在1997年各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实现部分所占比重最高的是“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53.8%),其次是“农林牧渔业”和“工业”(分别为27.5%、21.2%),比重最低的是“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也占10%以上。

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解决了产业结构失衡与不合理问题,但与发达国家走过的相应阶段相比,与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相比,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而且内部结构不合理。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在60%~8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超过35%,而我国2001年这一比重仅为33.6%。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发达国家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金融等新兴产业为主,而我国仍以传统的商业、服务业为主,一些基础性第三产业(如邮电、通讯)和新兴第三产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等)仍然发育不足。

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从国际比较看,目前我国的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79%。由此可见,我国的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要低18%~19%左右,这表明我国的消费率仍有很大提高的余地。当然,目前我国投资率偏高和消费率偏低是和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较高投资率是一个国家经济起飞阶段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从长远看,消费率提高和投资率降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严重。据测算,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达93.5%以上,甚至省内地市间的产业趋同化现象也很严重。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发展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现行所有制结构还存在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目前初步现成了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虽然,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整个GDP的1/4左右,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该比例仍然偏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融资等方面仍然受到许多不公正和不平等待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仍大有潜力可挖。另外,所有制结构在不同地区仍有明显的差异。

对策与建议

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产业结构“纠偏”与合理化过程已基本结束,正面临产业结构升级与高级化的任务;所有制结构正逐渐向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方向发展。

下阶段结构调整的重点是:

首先,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继续调整、改造我国传统工业行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其次,调整需求结构,即提高消费需求比重和降低投资需求比重。为此,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居民消费。

具体地说,一是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加快“费改税”试点的进度,精减县乡机构,减轻农民负担,同时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二是破除陈旧消费观念,积极发展以住房和汽车为主的消费信贷;三是加强收入的结构性调控,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和范围,尤其对于城乡低收入者,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扶贫济困,确保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四是加大有利于促进消费的基础设施投资,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

第3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好消息令人众说纷纭: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标志着“中国中原经济航母”正式从中部河南省起航;中原经济区不仅改变了河南省1亿人民,还将改变中国13亿人民的福祉;中原经济区让1亿河南人民“十二五”飞起来,没有理由不为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鼓与呼。

2011年10月26日,河南省九次党代会隆重召开,对中原经济区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省九次党代会所作的报告中说:“我们系统梳理历届省委确立的发展思路,持续、延伸、拓展、深化中原崛起战略,集中全省干部群众智慧,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制定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推进中原经济区发展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为标志,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气势正在形成、效应逐步显现,一个自强不息、务实发展的河南,一个开放包容、和谐文明的河南,一个日新月异、充满生机的河南,正以崭新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

河南省九次党代会,吹响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响亮号角。河南九次党代会指出,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战略定位是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原经济区,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是富民强省,核心是“三化”协调,活力是解放思想,动力是改革开放,方法是统筹兼顾,关键是实干实效。

2011年11月11日,国新办在京就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关情况举行新闻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说,中原经济区不仅是个经济区,还是一个试验区,中央把探索“三化”协调发展的重任交给了河南。

历史的车轮转瞬就迈进了2012年,这一年,中原经济区的名字不仅响彻了中原,而且在全国各地叫响。

3月23日,民营企业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峰论坛在河南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黄孟复指出,建设中原经济区离不开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活力的因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3月25日,以“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原经济区论坛在郑州举行。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为中原经济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不仅是中原经济区有别于其他经济区的显著特点,也是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唯一明确了传承文化使命和功能的经济区域。如何使华夏文明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发展,培育具有中原风貌、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成为摆在当前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一道战略命题。

4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博鳌举行大型午餐会,借力博鳌亚洲论坛这一著名的政经对话平台向世人推介中原经济区。让世界倾听来自中原大地的声音,让全球感受河南扩大开放的诚意。郭庚茂省长充满激情地说:“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他说,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中原经济区建设也像这初春的景象一样,处处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我们真诚邀请大家到河南旅游观光、参观考察、投资兴业,携手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分享中原经济区建设带来的机遇。

5月份,对生机勃勃的中原大地来说,到处充满着活力和希望。这一个月,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先后有8个国家部委、中央单位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会谈纪要:

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住建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5月1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5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铁道部签署《进一步推进河南铁路建设会议纪要》。同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5月29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同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此外,5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郑州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而这,仅仅是搜索整理的一份不完全的统计。2012年年初以来,就有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卫生部及上述8个国家部委或中央单位以实际行动鼎力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

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史册上,将浓墨重彩地记载这些日子——

2010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率先审议通过了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这是首个国家部委出台的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意见。

2011年1月5日,国家开发银行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约。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主题,国家开发银行成为首个与河南省政府签订具有战略合作性质协议的中央单位。

2011年6月3日,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来自120家中央企业、9家国内知名企业和6家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等600多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这一天,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民生银行,同时与河南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中原经济区提供“金融血液”,可提供近1.5万亿元的意向性融资规模。这一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同时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一天,河南省政府分别与有关中央企业、金融单位的代表签署了18项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确定了总投资2898亿元的130个合作项目,为中原经济区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国家部委、中央单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无论政策还是资金,拿出的都是“真金白银”。为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下达建设资金137.2亿元,审批、核准河南省重大项目47个;财政部设立了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项财力补助,国土资源部正在与河南省共同研究“人地挂钩”政策具体推进措施……

一项项战略合作协议正在从纸面走下,变成一处处工地、一个个具体的项目。

继与河南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今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又出台《关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加快建设的信贷意见》。这是目前国内银行业中第一个专门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信贷政策。

第4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浙江经济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发展

一、引言

自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经济飞速发展,GDP总量和GDP年增长速度都是处于全国前列,全省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也水涨船高,且水平都处于全国前列。浙江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和全国的形势一样,也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二、浙江各地区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城乡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值得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扩大”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2003年为2.51:1;2004年为2.47∶1;2005年为2.51∶1;2006年2.65∶1;2007年为2.90∶1.200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90∶1,2007年更是上升到3.11∶1.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一倍多,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007年的城乡收入比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其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这一结论,即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实际上,这乐观的统计结果和人们在实际中的感受并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02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浙江作为中国发展比较快的几个地区之一,各城乡差距也相对比较大。2007年杭州市人均GDP34923元,丽水市仅为7391元。前者是后者的3.9倍。2006年,杭州的GDP总量为4134.88亿元,宁波为2073.44亿元,而衢州仅为340.82亿元,丽水为216.05亿元。衢州和丽水行政区域面积占全省25.7%,人口占10.9%,2003年两城市实现的生产总值分别为234亿元和220亿元合计454亿元,仅占全省的4.6%,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9560元和8835元,不到全省一半,仅为杭州的28%左右。①浙江经济在90年代崛起以后,各界人士普遍将私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视为其崛起的重要原因。同时,在省内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市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三、影响浙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分析

(一)东西部环境差异

浙江是典型的"资源小省",但浙江在港口、海洋和气候资源等方面却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浙江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的中部,港口众多,腹地宽广。改革开放后,港口建设速度加快,至2004年底,全省沿海港口已达58个,泊位6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9个,深水泊位数占全国8%。宁波已跃升为全国第二大港。今年截止11月8日,宁波港的吞吐量已达1亿吨,成为国内仅次于上海的,吞吐量逾亿吨的世界级大港。而且舟山、温州、乍浦、海门等港规模日益扩大,且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浙江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在全国居领先地位。浙江海域历来是我国最大的渔场。1999年,浙江的海水产品产量为389.4万吨,居全国第3位;浙江海洋捕捞渔获量高达331.2万吨,仅次于山东的332.5万吨,居全国第2位。紧靠浙江的东海陆架盆地是一个有着良好开发前景的油气资源区,目前正在勘探开发之中。而对于浙江西部内陆地区缺乏资源的情况下又缺乏便利的运输条件所以经济发展明显慢于东部地区。

(二)人力资源差异

因为浙江东部物资资源比较丰富经济相对比较发达,教育水平也明显高于浙江西部地区。浙江的大部分高校都位于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区,而在这些地区对人才的吸引也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资源禀赋论认为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与资源禀赋具有很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人力资源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本投资有很高的相关。具有不同人力资本含量的劳动者其获得的收益也各不相同,浙江各地的人力资本存在差异,因而必然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三)地区性政策差异

在浙江东部地区地方政府为鼓励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优惠政策。东西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西部地区大部分还是以农民为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

(四)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浙江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浙江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浙江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此外,从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个人收入差距拉大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浙江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会带来个人之间、行业间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四、为了减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当地政府可以从几个方面着力

(一)支持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投资和政府间转移支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布局战略等的一些政策因素及人们思想观念等的原因,在政府、社会投入和积累方面,发达地区远高于欠发达地区,造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资源、区位等优势,特别是劳动成本低的优势,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建成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浙西产业加工密集带,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及时抓住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结构重组的关键时期,积极融入长三角,实现与长三角经济区的对接和联动,不断拓展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空间,分享现代区际的分工利益,努力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

(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发展环境,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注重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在相应的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下,一手抓农业,一手抓民营企业,提倡不同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开发,并在财力上给以必要的支持。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表明,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杭州、温州、台州等地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之所以能够在领先其他县市,与这些地方民营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是分不开的。

(三)提高人力资本的存量。从地区经济差异影响的回归分析看,各地人力资本的状况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存在着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近年来,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了明显的增加。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的逐步消除,地区人力资本含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会加大。现有的资料已经明确低表示了这种趋势,在政策倾斜对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的影响减小的时候,人力资本的作用增长了。在发展落后地区经济的时候,如果不在人力资本的改善上尽心努力,那么经济发展必将缺乏动力。应该充分意识到人力资本对改善地区经济差距的作用,落后地区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科技与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现代人观念的培育等使自己的人力资本含量得以提升,使自己能够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与先进地区的发展缩小差距。此外,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当地政府努力,同时省政府要大力帮助。

(四)大力促进开发区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把工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改造成为具有城市功能和形态的新兴产业区,率先完成从低附加值制造业主导向“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融合的高附加值制造业主导的跨跃,成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新阵地。开发区是浙江新兴产业的密集区,也是浙江城市发展增长极。开发区的转型升级既涉及产业结构又涉及空间布局。各类开发区要作为工业化的先行区、城市化的示范区,完成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从工业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向新兴产业区转变。从而影响个别地区经济的差异。

总而言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要在国内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完成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双重阶段转换,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构建出区域内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互动的新机制,从而继续利用制度创新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人伟转型期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云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第5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发展;少数民族;经济;重要性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与重视的民族理论政策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是中国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

一、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原因

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加快发展(包含帮助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这是依据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状况和整个国家的状况采取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具有重要的原因。

1.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其相对落后

中国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前因为受到国内发动统治阶级与本民族剥削阶级的严重剥削,社会生产力遭到很大的摧残与束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充分、尤其是鸦片战争以来,因为西方列强的侵略掠夺,中国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处在极度贫困与愚昧落后的状态。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停滞在前资本主义阶段,没有现代工业,农业生产也非常落后,全部靠天吃饭。交通运输特别落后,就连公路也很少,全部依赖肩挑背扛,牛拉马驮,文化教育在很多地方还是空白状态,文盲比重占到总人口的绝大部分,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事业十分落后,医药稀缺,经常发生流行疾病,人口发展迟缓。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成功地开展了民主改革与社会主义改造,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然而,因为自身发展基础差、底子薄,和汉族地区发展相比较,差距依旧较大。在这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要想赶上先进民族,那就得要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在自身发展基础差的状况下要想调动自身发展的活力和加速自我发展的能力,那就得在自身奋发努力的基础上,需要国家与先进民族给予相应的帮助。半个多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在人力、物力、财力与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全面地支援与帮助了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变化,这是与国家的帮助与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加快”分不开的。

2.从少数民族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来看其占有重要的地位

少数民族经济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国民经济建设,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挥少数民族经济中的优势、发挥它的重要作用,才可能有高速度的发展。例如,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草原、森林、水利资源等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占绝对的优势,煤、石油、天然气等储量也很丰富。这不但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而且也是加快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再如,畜牧业、林业等是某些少数民族的重要经济部门,同时也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同志所讲的,“没有畜牧业的经济是不完全的经济”。

3.从少数民族地区在国防建设中的地位来看其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中国21000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上,大多都居住有少数民族。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就约有30多个居住在边境线上,从东北的黑龙江,到北部的内蒙古,西北的新疆,西南的、云南,南部的广西,都是祖国边防第一线,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周边15个国家接壤,有很多少数民族是跨国界居住的,像苗族、傣族、俄罗斯族、蒙古族、朝鲜族等。要巩固国防,把边防建设成为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就得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与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首要的是要把边境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这是改善边境地区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激起少数民族群众的爱国热情,夺得反对境外敌对势力颠覆阴谋斗争胜利的物质基础因素,也是保卫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的物质条件。为此,为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安定的国内社会局面,必须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把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起来。尤其是在当前,民族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要求加快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上。因而,解决好经济发展方面呈现出来的民族问题,实际关系到当前社会安定团结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情况、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地位、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民族问题的重要性等原因,体现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性。

二、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既是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又是中国的根本利益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也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特别需要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特别需要社会主义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曾讲过:“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的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1]中国的现代化需要少数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需要少数民族群众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假设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要在中国实现现代化是毫无可能的。就像同志讲的:“我们不能设想,只有汉族地区工业高度发展,让长期落后下去,让维吾尔族长期落后下去,让内蒙牧区长期落后下去,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方,区域自治地方,都现代化。”[2]另外,因为历史的原因,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跟汉族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国家在进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大力扶持与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状况,而且还有利于完善中国的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缩小中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改变内地和边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中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消除各民族间发展上的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中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剥削制度,各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实现了平等。然而,因为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进行压迫、少数民族内部存在阶级压迫和剥削,还有少数民族落后的社会制度等因素,导致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上的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各民族在行使各种平等权利时,受到各种约束。从经济角度来讲,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时,并未约束少数民族使用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然而。因为,文化教育的迟缓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稀缺,客观上约束了对科学技术和先进装备的使用,导致经济发展速度的迟缓并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造成影响。因为历史的因素,各民族并未平等地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各种发展经济与文化的权利。要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的根本途径,就得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让各民族都步入先进民族的队列,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加快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加强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与互助合作,为将来彻底解决民族问题逐步创造条件。

总而言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事业,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中国的根本利益,促使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国家的全方位开放与改革。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开发与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边疆得到建设和国防得到巩固,加快中华民族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方面,都具有特别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6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一、包容性增长的内涵

一直以来,贫困、不平等与增长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三个始终纠结在一起的重要问题,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经济增长是战胜贫困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来源[1-2],增长的性质及其模式、增长成果的分享以及不平等程度的变化等因素也是影响减贫效果的重要因素。20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关于经济增长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增长理论经历了从单纯强调极化涓滴增长(赫希曼,1991)、基础广泛的增长(世界银行,2001)、益贫式增长或有利于穷人的增长(ADB,1999;世界银行,2001),到包容性增长(ADB,2007;世界银行增长与发展委员会,2008)的逻辑演进。

对于“包容性增长”内涵的阐释,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指出,“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3]。因此,所谓“包容性增长”是指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它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更倡导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

首先,包容性增长倡导的是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人们产生收入差异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个人背景的不同,另一类是个人的努力与勤奋程度的不同。前一类造成的结果是“机会的不平等”,而后一种则是“结果的不平等”。机会不平等通常是由个人背景不同而造成的,而结果的不平等则既反映机会不平等外,也包含了个人努力和勤奋程度的差异。强调机会平等就是要通过消除由个人背景不同所造成的机会不平等,从而缩小结果的不平等。即通过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制度,提供广泛的机会,而不是将增长政策和具体旨在实现公平的政策割裂开来。

其次,包容性增长还应确保经济增长的成果为所有成员共享。包容性增长应当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全社会各阶层、地区、产业以及行业共享, 即要让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国民收入提高尽可能惠及包括低收入阶层、欠发达地区、弱势以及新兴产业与行业在内的全社会最广泛成员, 通过公平合理地分享国民收入提高带来的好处, 促使更多社会成员积极参加就业或投入生产, 不断做大经济规模, 持续提高国民收入。这也同时意味着收入分配应更趋合理、社会福利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市场经济主体参与竞争的机会更加公平,人民的权利与尊严得到更为严格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有效促进。

总第428期林轶:旅游业对民族地区经济包容性增长的促进作用····商 业 研 究2012/12再次,包容性增长更强调对贫困及弱势群体的关注。全球的经济增长,虽然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得到了减少,但国家间和国内的不平等却在上升。穷人和富人间的收入和消费的差距在拉大,因为在经济增长的过程所创造的新的经济机会的分布是不均等的,穷人一般要受到环境的约束或者市场失灵的原因,而不能获得这些机会,从而使得穷人从增长中的获益比非穷人少。除了收入差距的扩大外, 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其他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非收入方面的差距也在扩大。包容性增长就是要革除民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和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强调和重视民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平等地享有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

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状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然而, 目前我国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仍还很低, 经济社会发展还处于比较滞后的状态。

(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成就

1.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西部大开发十年来,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持续平稳快速增长。据统计,1999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不到8 000亿元,到2009年超过34 0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超过11%,远高于同期全国9.86%的增长率(见表1)。此外,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仅民族自治地区2001年到2009年的平均增速为12.9%,2009年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8 133元,比2001年的4 451元净增了13 682元。

2.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的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来看,2008年民族八省区的纯收入较2000年相比,平均实现翻番以上(见表2)。此外,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的平均生活消费支出也在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得到降低,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随着文教、卫生医疗、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不断完善,民族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也得到了较大提高。

3.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变化可以由地区生产总值在三次产业间的分布体现,如在1998年,民族地区的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是26.55:37.99:35.46,到了2008年,三产之间的比重变为16.02:47.29:36.69。从中可以看出,第一产业产值比重进一步下降,第二产业比重上升较快,第三产业相对稳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民族地区累计提供了近85%的生产总值。

随着生产结构的变化,现代产业的发展,传统产业地位的下降,导致了劳动力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正逐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民族地区在一、二、三产业的就业结构也得到了改善,各产业就业份额比例从1998年的66.89:13.26:19.85调整为2007年的56.03:15.18:28.80。

(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经济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虽然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民族地区经济仍属欠发达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例如2008年民族自治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7 950亿元,只占全国GDP的9.3%,而东部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77 579.6亿元,占到全国GDP的54.3%;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看,民族自治地区是15 922元,是全国人均生产总值的70.1%,而东部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为37 213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3.9个百分点。从人均收入来看,1981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477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5.35%,到2008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到12 760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86%;1981年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1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8.23%,而到了2008年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3 458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2.64%。

2.经济发展方式仍属于高资源消耗、外源推动的粗放型。一个地区经济增长是否依赖于技术进步可以把该地区经济增长的方式划分为外延增长(即粗放增长)和内涵增长(即集约增长)。目前要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增长方式是属于外延式增长还是内涵式增长,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是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在国际上,如果一个国家经济增长中,全要素生产率贡献率所占的份额低于35%,那么其经济增长方式属于粗放型增长,如果全要素贡献率所占的份额高于35%就属于集约型增长。根据计算,目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属于粗放型的增长[4]。过去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廉价或无价资源的大量消耗为代价换来的,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环境污染加剧。例如民族7省市区(除外)1986-2007年的边际能耗与全国比较,全国和民族地区的边际能耗在波动中有所下降,但民族地区的边际能耗仍高于全国水平[5]。同时,2007年民族地区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很多,且都大于1,说明民族地区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速度(见表3)。

表32007年民族地区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全国20071.3421.7791.6461.4372.1301.9981.6610.659

3.扶贫面大,返贫率高。长期以来,少数民族聚居区一直是中国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截至2008年,中国五个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少数民族较多省份的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总人口的比重为39.6%,且呈上升趋势;贫困发生率11.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8个百分点[6]。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来, 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和手段来消除贫困,特别是1986年以后,针对相当数量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国情,我国成立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始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按照国家扶贫标准,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7年的1 479万,占农村居民总人口的比重从30.7%下降到1.6%。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及贫困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等原因,返贫率一直较高。例如,2008年受汶川大地震的影响,四川省各个贫困村因灾返贫人口大量增加,贫困发生率由灾前的30%上升到60%以上;2009年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因病返贫人口占10%以上; 云南省2001-2005年5年间平均每年有118.91万人返贫[7]。因此,民族地区扶贫的任务还很十分艰巨。

三、旅游业与民族地区的“包容性增长”

(一)旅游业的本质特点

旅游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

首先,旅游资源和设施是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都可以成为旅游资源。旅游业者正是通过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向旅游者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各种旅游吸引物和服务。旅游资源具有不可移动性、旅游产品具有不可运输性,因此,旅游活动具有典型的异地性,旅游者必须离开常住地到旅游地开展旅游活动。

其次,旅游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旅游业是集行、游、住、吃、购、娱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产业,且与制造业不同,旅游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产相同产品的单个企业的集合”,而是各个其他产业中某一部分产品和劳务的多重“集合”。旅游产业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产业,且关联性产业部门数量众多,受旅游直接影响的行业有14个,间接影响的行业有54个,引致影响的行业有20个[8]。

再次,旅游业属于服务业。在我国的旅游产业划分中,旅游业被划归为服务业。以旅游卫星账户测算出的2004年我国旅游业实现增加值6 472亿元为参照,与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43 384亿元相比,计算的结果是旅游占当年第三产业的14.9%,由此可见,旅游在服务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9]。随着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发展服务业的日益重视,特别是国发(2009)4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出台①,旅游业的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二)旅游在包容性增长中的功能优势

1.产业辐射带动功能。旅游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与综合性,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与旅行社业、交通运输业、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这三大支柱产业密切相关,同时还涉及餐饮、文化娱乐、商品零售等相关服务业。又由于旅游产业的特殊性,旅游产业生产的最终产品是组合性产品,要想向旅游者提高一件完整的旅游产品,除了这些核心的服务行业外,对于农业、畜牧业、渔业、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网络信息等产业的发展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在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业,可以带动各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而且,由于旅游业开发和再生产所需的投入不多, 是一种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文化经济形式,这对于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基础薄弱的民族地区具有重大意义。可以通过优先发展旅游业,启动民族地区经济,进而循着产业链,直接或间接的带动相关产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共同繁荣。此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道路、交通和通信等条件得到改善, 可以大大加强民族地区与经济中心的联系,扩大辐射范围,提高辐射效率,实现核心-边缘地区的共同发展。

2.扶贫功能。旅游扶贫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旅游局的数字显示,通过发展旅游直接受益的我国贫困人口有6 000万至8 000万人,占全部贫困人口的1/4 到1/3。由于旅游扶贫与“输血式”扶贫相比,是一种“造血式”扶贫。特别是社区参与式扶贫模式,不单是追求当地财政收入的提高,还通过让当地居民参与旅游活动,从而使得贫困个体在旅游发展中获益和增加自身发展机会。通过旅游扶贫,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的收入,为当地居民提供更为广泛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 引导民族地区城乡剩余劳动力在原地充分就业。特别是由于旅游业的服务性强,就业门槛低,对于吸纳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人群,以及女性等特殊群体就业具有更大优势。此外,通过发展旅游业,还可以使得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得到改善和完善,这对于改善贫困地区投资环境, 扩大其对外开放程度, 推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十分有利。

3.要素集聚功能。旅游业的本质特点决定了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旅游资源,同时也离不开旅游资源所在地,旅游活动的开展必须在旅游目的地进行。因此,发展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所需要的资金、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会向旅游目的地流动。这种要素的集聚,增强了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民族地区经济由外源推动向内涵式发展奠定了基础。另外,处于低梯度地区的民族地区,要使得这些生产要素不外流,就必须要建立起适合该区域的产业。由于区位、资金、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一些产业不适合在民族地区发展,而旅游业凭借自身的特点成为了许多民族地区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较优选择。民族地区通过发展旅游业, 可以抑制、削弱极化效应和回程效应的作用,使地区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并不断缩小,实现我国发达地区与民族落后地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10]。

4.经济结构优化功能。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尽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仍然比较高,与全国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对第一产业(农业)的依赖大,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依然处于不发达状态。再从就业结构来看,虽然民族地区的就业结构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大多数劳动力仍然集中于农业部门,农业劳动力占的比重仍高达5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是60%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沿海地区高许多[11]。旅游业属于第三产业,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旅游业,其本身就是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的转移。而且,由于旅游业较高的关联性,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必将促进相关产业,主要是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这对于优化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发展旅游业须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实现机会的平等。根据弗里曼的定义,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指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12]。旅游利益相关者涉及的对象很多,包括地方和国家吸引物、交通供应商、媒体组织、国家旅游组织、地方政府旅游营销部门、中央政府、旅行商、最终消费者、饭店、地方旅游局、压力群体和员工[13]。权力和利益诉求是利益相关者极为关注的内容,要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协调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正确好处理好各个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更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过程中有所重视和倾向,尽可能的提供参与和分配的机会。

2.避免单纯的追求经济效应,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相互协调。大力发展旅游业,不应单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特别是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民族众多,文化多元。因此,在通过发展旅游业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外,还要特别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把建立民族地区旅游业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关系放在首位,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对旅游开发的承受力,统筹考虑开发地的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及资源状况,实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旅游业的开发过程中,还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当地的民族文化传统。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加强民族地区与外界的文化交流,这对于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维护民族的稳定与团结,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加强人力资源培养,提高劳动者自身发展能力。“包容性增长”要实现的是“人的全面发展”,要想获得平等的机会,摆脱贫困,除了获得政策、机制等支持外,人的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重要的内在条件。总的来说,民族地区的人口文化素质不高,人力资本存量低。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在民族7省区当中,除了新疆、广西的文盲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的文盲率高于全国水平,其中 文盲率高达47.25% (见表4)。较低的人口素质是民族地区实现“包容性增长”的一大障碍,因此,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大对人力资源的培养力度,建立起合理而完善的旅游人才的培养机制,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自身的发展能力。另外,通过人力资源开发,使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和劳动)发生质的变化,从而促进技术的进步与创新,保证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为集约型,使得民族地区经济真正实现“包容性增长”。

表4 民族地区的文盲率(%)内蒙古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全国11.595.315.4447.2525.4415.727.729.08

四、结语

旅游业的本质属性和产业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包容性增长的科学内涵。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由于其在区位、资源、市场、资金、劳动力、技术等多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在实现民族地区包容性增长方面,旅游业成为了具有优势的战略选择。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得民族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社会就业,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此外,还可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实现民族的大融合,对于维持社会的团结稳定也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注释:

①在国发(2009)4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参考文献:

[1]Ravallion, M.Growth and Poverty:Evidenc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the1980s[J].Economics Letters,1995,48:411-417.

[2]Dollar, D. and Kraay, A.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J].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2002,7(3):195-225.

[3].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的致辞[N].人民日报,2010- 09-17.

[4]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研究[J].民族学刊,2011(1):1-11.

[5]郑长德,罗布江村.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

[6]范小建. 新阶段扶贫开发形势及总体思路[J].农村工作通讯,2010(3):30-33.

[7]庄天慧,张海霞,傅新红.少数民族地区村级发展环境对贫困人口返贫的影响分析———基于四川、贵州、重庆少数民族地区67个村的调查[J]. 农业技术经济,2011(2):41-49.

[8]戴斌,束菊萍.旅游产业关联:分析框架与北京的实证研究[J].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5(5):7-15.

[9]高舜礼,龙晓华.我国旅游业在服务业中地位的变迁[N].中国旅游报,2009-03-18(010).

[10]阎友兵,赵黎明. 略论旅游业的功能优势与民族地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J].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5):51-55.

[11]郑长德.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未来展望[J].民族学刊,2010(1):63-71.

第7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对策

一、我国民族地区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根据少数民族聚居的情况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特别设置了一些民族县、县级市等行政设置,县及县级以上行政设置共有642处,本文所讲的民族地区也主要是指我国内蒙、新疆、、宁夏、广西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五个多民族省份以及吉林、湖南、湖北、海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广东、重庆这些设置有民族自治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地区。

二、我国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现状

(一)发展迅速

从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发展,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其他经济类型发展迅速,成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的主体。1984年,全民所有制工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业完成的工业总产值占99%,其他经济类型完成的工业总产值只有1%左右。到2005年,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比例下降为41.3%,集体企业的产值比例下降到1.26%,其他经济类型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比例上升到57.43%。这些比率的变动趋势和全国工业经济变动趋势是一致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部民族地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取得的成就和进展。②

(二)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首先,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家财政增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的税收。在一些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四川省1999年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税收近45亿元,占全省工商税收的23%。温州市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税收占2000年全市工商税收的72%。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变动和升级。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是“高积累、低消费、低效率”,发展重工业始终处于国民经济的优先地位。长期以来偏重重工业而忽视其他产业部门均衡发展的战略方针,导致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严重均衡,其直接后果是:消费品市场严重短缺、消费频道分配长期实行配给限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停滞不前、经济增长缓慢。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调整产业结构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然而,这种调整仅仅依靠国家是无法顺利完成的,事实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产业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瓶颈

(一)总体规模偏小

2004年西部民族地区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占GRP和工业总产值的份额分别上升了4.19个百分点和7.99个百分点。但是私营企业工业产值对GRP的贡献还是偏低,在西部民族地区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低,仅为11.63%。和全国及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仍很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

从区域经济之间的发展情况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不平衡。至2004年底,西部地区私营企业数、从业人员数、注册资金数分别占全国的15.59%、16.56%、14.6%,而这些数据同比是东部地区的23.00%、25.58%、21.01%,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体现出西部地区的私营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说明了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还偏小。

(二)产业结构单一,组织结构规模化、规范化程度较低

从产业结构来看,民族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从总体上看,个体、私营经济在产业结构上仍是以第三产业为主,且大部分还局限于小型加工、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从行业分布看,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最先进入投资少、见效快的服务业,其次是依托资源优势和廉价劳动力的产业。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化,抑制了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同时也加剧了与东部地区发展相比质的差距。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无论在整体规模、发展水平,还是在对经济的贡献方面都与东部地区甚至于发达经济体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资金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

首先,从体制上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区域性银行对资产质量的追求胜过对利润的追求,共同加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尤其是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体。民族地区的非公经济体往往自身实力小,银行体系更有动力将有限的资本投入相对实力更强大的非民族地区以及公有制经济体中,银行体系内部本身就有对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排斥反应。

其次,从民族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来看,非公有制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匮乏、偿债能力弱、加上经营观念和管理模式相对落后、财产抵押实力不足信用基础差,这加大了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放贷的风险,缩小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范围。

四、我国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策

(一)财政扶植

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力量的支持。现阶段民族地区非公经济总体来讲还是处于弱势初期发展阶段,由于市场容量、起点基础等原因的限制,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还难以直接参与市场上自有竞争,这就需要政府在产业初期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植,例如实行税收减免、利润留成率提高等优惠措施。

(二)银行信贷体系扶持

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所在地区往往是经济相对不发达,银行体系相对不健全的地区,并且银行体系天生具有“嫌贫爱富”的特性,这就使得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时取得银行信贷体系扶持的成本加大。这种情况下,相关政策决策部门就应该在银行信贷体系方面对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扶持,例如利率优惠、贷款绿色通道等等。

(三)人才引进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和发展壮大最终依靠的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人才队伍,我国早在2000年就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要在人才方面对西部做出贡献。对于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该把握现有国家的有力支持政策,积极引进人才,使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对企业发展的应有贡献。

注释:

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N].贵州民族报,2006-06-13.

②田晓波.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OL].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参考文献:

[1]龙远蔚,李红杰.2009年民族经济研究[Z].中国民族年鉴,2010.

[2]王秀珍.2005年年会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讨会[Z].中国民族研究年鉴,2005.

第8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变

近年来,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力从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并在税收和土地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优惠;为了鼓励个人或中介组织招商引资,很多地方政府还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服务承诺制,建立“绿色通道”等完善招商引资的软环境。显然通过对外招商引资,能扩大地方投资规模,实现地方经济增长的目的。

但由于受地理、信息、通讯、交通、人才等问题的制约,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一直举步维艰。例如2004年青海省引进内资(省外招商)尽管实现了一次大的飞跃,达到73亿元,但这个数字不到天津当年实际利用内资额238.75亿元的1/3;实际吸收外资仅2.25亿美元,为广东当年实际吸收外资100.1亿美元的2.24%。西部地区最大的优势就是资源丰富,而各地政府往往抓住地方资源大做文章,招商引资。能源富集、电价低廉、土地征用成本低等成为西部招商引资的重要法宝,而这正好使得饱受高污染、低效率之苦的我国东部地区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再也不能容纳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找到了“生存之地”。于是,近年来西部成了高耗能工业发展的集中地。据了解,青海的氧化铝企业90%都是近10年来因东部地区电力紧张而移植西部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扶持的20家工业园区中,有5家被冠以“高载能园区”的名称,其以高耗能产品为主的园区约占一半。西部其他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所出现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招商引资模式确实在短时间内使西部一些地方的经济总量有所增长,但高能耗企业的大量引入,使得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来并不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变得突出起来。比如青海省工业用电占总用电量的80%,而高能耗企业的用电又占工业用电的90%以上;内蒙古电力缺口达到70%。许多西部地区形成了以高耗能产业为支柱的经济结构,发展高耗能产业成了西部经济增长的重要模式。虽然招来了“东资”,但引进的大多是一些高能耗、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同时带来的还有“东污西移”,破坏了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加剧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因此西部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能因为招商而牺牲资源与环境,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降低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和浪费,保护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变

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经济增长、社会就业、政府收入明显好于其他地区。西部经济增长缓慢,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密切相关。这种发展滞后,一方面表现为民营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增加值相比发达地区显得过低。例如,在西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重庆市,2005年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51%,而东部民营经济较发达的温州占85%,宁波占84%。再如2005年上海民营经济占GDP近40%,但其民营经济总量却达到7624亿元,远远高于重庆市的民营经济总量1590亿元。另一方面,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式滞后,主要体现为西部民营经济的发展大多是依赖于地方资源,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西部民营经济中的加工业大多为农副产品的初级加工,精加工能力差,产品档次比较低、科技含量少,大多尚未采用国际卫生、技术和行业标准,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西部民营经济主要还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业结构依然处于传统结构阶段。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东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很多已经完成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出现了许多发展势头强劲的科技型、资本密集型企业。同时西部民营经济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还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竞争需要,大多仅仅停留在对国内外技术简单消化吸收与改良阶段。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已得到各方面的共识,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对其也十分重视,并制定了若干发展措施。但东西部民营经济的差距却越来越大,西部民营经济对地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却远远不如东部。东部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固然有很多客观因素,尤其一些自身优势,但西部地区同样有自身的优势,如何抓住自身的优势资源,改变目前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滞后,难以对地方经济形成质的飞跃这样一种局面,是当前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所应关注的重要问题。

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模式转变

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的增长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传统的产业结构,而这种产业结构的不协调问题比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更显突出。首先,从农业来看农业基础十分薄弱,传统农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综合效益不高;由于工业的落后,工业反哺农业难以实现;同时长期阻碍经济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和“三农”问题在西部更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而且影响农村市场的开拓,进一步限制了其他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次,从工业来看,虽然我国西部工业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传统产业、低技术含量和低附加值的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装备制造业水平不高,而制造业是最主要的工业部门,是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差异,东西部制造业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东部地区在90年代制造业中心地位得到加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制造业比重进一步增加,相反,西部省市90年代的制造业占全国份额普遍下降。1990―2001年,我国东部地区制造业所占比重由50.9%增加到65%,而西部地区的比重则由15.2%下降到10.2%(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计算)。工业技术装备水平落后,能源、原材料消耗就提高,产品的层次和附加值就低。同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各地均把开发投资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而对特色产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的发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西部工业推进缓慢、增长乏力,工业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下降,使西部大开发缺乏长远的产业支撑。工业化推进缓慢,不仅难以吸纳大量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而且会严重制约西部经济的增长。再次,从服务业来看,虽然西部地区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等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差别较小,发展程度较接近;但在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等方面却有较大差距。并且本身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只有32%左右,不仅大大低于全世界平均64%的水平,而且低于低收入国家平均45%的水平。服务业不发达,就不能为其他产业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服务,就难以促进其他产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技术创新,影响竞争力的提高,并最终降低经济增长的效率。

产业结构不合理,影响了西部经济总体效益的提高。西部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地区产业结构,在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上,改组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全面发展服务业,形成自身的特色支柱产业,促进西部经济的有效增长,是选择西部经济增长模式时应思考的又一个重要课题。

低成本劳动力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变

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不管是对外招商引资,还是发展本地民营经济,最终往往形成的是高能耗、低产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竞争主要还是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成本,这种低成本的竞争力是有限的,也是不长久的。

近年来,“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等地区以出口导向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普遍缺工在30%左右,而西部地区在个别行业与企业也出现了“民工荒”。“民工荒”虽然是局部地区劳动力供求结构上的失衡,但它却传导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即不管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廉价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即将结束,以此为基础的竞争优势在缩小,是应该考虑优化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的时候了。伴随着“民工荒”由东部向西部的蔓延,西部企业要想长期维持低劳动力成本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同时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呈上升趋势。2004年农民工外出务工月平均收入780元,比2003年增长11.1%,其中在东、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分别为798元、724元、701元,比2003年分别增长了12.6%、12.6%、8.9%(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第105页)。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的一般员工报酬不管是中西部还是东部的差别本身不是太大,劳动力成本的差异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差异不是十分显著,西部企业通过廉价的劳动力降低产品成本从而达到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可能性减小。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必然导致劳动者要求更高的劳动报酬,从而导致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

第9篇:国有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论文摘要: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曾是经济法研究的一个热点,以往的研究多从调整对象和价值等诸多角度分析,其实,经济法与民法的一切区别都以财富分配内容为核心。另一方面,经济法与民法的显著区别正是两者密不可分的一个体现。

经济法学科是否存在?即民法与经济法两学科是合一还是分立?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法学界曾引起广泛的讨论乃至论战,而且这场战火硝烟一直弥漫到现在。但是,事隔不到20年的今天,昔日关注的焦点已经不是经济法学界热烈追求的目标。人们更愿意在经济法领域内研究其基本理论和中国具体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制度问题。历史不能忘却,正如潘德克顿学派与另一学派的论战促进了德国民法典体系的诞生一样,正是上世纪80年代民法和经济法学科之争促成了我国经济法研究的现有状态。在上世纪80年代的这场论战中,无论是支持民法与经济法分立的学者,还是追求民法与经济法合一的专家,都是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价值、调整对象等诸方面加以阐述,只不过一方主张经济法的独立性,另一方主张经济法的附属性。其实,经济法与民法的是一种联系与区别并存的关系,而不仅仅是联系或区别的关系。

分析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不能离开具体的经济制度。上世纪80年代这场经济法学科地位之争的具体历史背景是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正迈出第一步。在这个激烈变革的时代,法律的滞后性暴露无遗,由于原有的民商法体系只注重市场主体意思自由的保护,注重自由交易的保障,原有的民法规范已经不能解决现实需要。体制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法律规范市场行为,这就促使经济法的大量产生。如上所述,人们在谈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时,往往是从基本原则、调整方法和法的价值等方面叙述。入世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法和民法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所起作用的不同日益明显。民法与经济法的一切区别事实上都是围绕着社会财富分配这个问题产生的。民法强调市场主体通过意思自由获得的私益应受到法律保护;而经济法则提倡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它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将钱从这人口袋里取出再放进那人手中,或者是从那人手中拿走放进这人口袋里。其实质是,民法调整的结果是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而经济法调整的结果是社会财富的第二次分配。

区别之一:分配的本位——个体权益与社会权益

本位是若干相互独立的现象或物质中哪一现象或物质居于主导地位的一种层次关系。法的本位是在整个法律中权利和义务谁居于主导地位的问题。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中,“权利本位”论在法律界得到广泛认同。“权利本位”的提出,无疑是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它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套新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开拓了法学研究的新视野。由于经济法和民法调整的主体不同,法的本位放置于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中,已经不是权利义务谁为本位的问题,而是社会权益本位还是个体权益本位的问题。

民法以个人权益为本位,体现为对个人权利的关照。经济法则以社会权益为本位,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终极关怀”。民法的本位思想在民法通则宗旨性条款中可见一斑。《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整部《民法通则》完全贯穿了个人本位的思想,每条法律规范的规定都是为了保护市场每一个具体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而在经济法体系中,每一部法律的颁布、每一条具体原则的设定,都以追求社会利益的保护为目标。整个经济法的立法直接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最终目的即要解决的实质问题却是维护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它所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内部的和谐状态。因此,经济法每一条“神经”都体现着社会权益本位的思想。

在经济法与民法的诸多区别中,财富分配的本位不同也是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本位上的不同决定着他们的调整方式与途径、价值与目标等方面的不同。

区别之二:分配的途径——市场自治与宏观调控

正是由于民法与经济法在本位思想上的根本区别,两者在保护各自的本位权益的途径和手段上也迥然不同。在民法保护的范围之内,个人的行为一般而言是不会受到受限制的,只要当事人之间所为的法律行为是以合意为基础的,法律不作过多区别地对这些法律行为的后果予以一体保护。民法站在社会个体的角度,信奉独立、平等,尊重市场自由交易规则。而在经济法领域,即使经济主体的交易是在平等、双方合意的意思基础之上进行的,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规范,甚至是强制。由于经济法的本位思想是维持公共利益的一种内在和谐状态,保障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因此,一旦市场自由交易状态难以维持或达到这种公共利益内部和谐时,政府就会出面,以一种强制手段保障这种和谐状态,而这种强制手段就是人们常称之的宏观调控。

民法统领经济生活的情况下,个人本位、自由放任的法观念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财产所有权绝对和契约自由的原则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在个人本位的观念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个人,个人彻底解放、高度自治、完全自由、私利至上,社会依归于个人,统领于个人,服务于个人,让位于个人。奉行个人本位的民法在历史上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杠杆,它对于促进社会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从人治到法治,从身份到契约都是重要的法律武器。

在以个人权益为本位的观念支持下,个人的行为一般而言是不会受限制的,只要当事人之间所为的法律行为是以双方的合意为基础的情况下进行的,法律不作过多区别地对这些法律行为的后果予以一体保护。

一般意义上说,经济法作为弥补自由交易状态下的民法的缺陷而出现。在民法调整的自由交易状态下,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之必然。首先,在市场自由交易状态下,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再所难免。市场主体的局部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本身难以解决,需要第三者即政府的介入,政府通过宏观调空手段,协调各种市场主体之间以及他们与社会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其次,市场交易自由容易导致垄断也需求政府宏观调空行为。民法鼓励的自由交易的任意发展往往会形成部门和行业的垄断,垄断的出现必然破坏自由交易,破坏市场秩序,最终亦是破坏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破坏公共利益的内部协调,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也需要政府立法进行限制。

区别之三:分配的目标——私益保护与分配公平

价值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法的价值是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所具有的为受人们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法的价值要素很多,基本价值包括自由、秩序、正义和效率等。首先,必须明确,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任何一个部门法都包含着法的价值,而且一般具有相同的价值内容。以民法与经济法为例,两者所包含的法的价值都包含着相同的内容,如两者都强调追求效率,只是民法上的效率价值是追求个体之间交易的无障碍,而经济法上的效率价值是为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其次,不同的部门法所包含的基本价值内容可能不同即两者所体现的法的基本价值又有侧重。自由是民法的基本价值,而公平是经济法的基本价值。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在民事关系中,当事人主体地位平等,每个人都能机会均等的占有生产资料和享有劳动成果,并且,民法对个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物质成果,都予以平等的保护。因此,民法侧重对私人利益的保护。 转贴于

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经济关系。公平价值在经济法上有诸多体现,包括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和分配公平等。机会公平是指社会提供给任何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空间都是一样的,法律赋予这个经济主体从事某种法律行为的可能,也同样允许其他任何经济主体可以从事这种法律行为。规则公平是指法律为经济主体为参加某种法律行为所设定的限制和条件是一样的,不能因人而异。信息公平是指社会为每个经济主体提供的信息都是一样的,它要求信息的提供者对社会成员保持普遍的、公平的、平等的信息提供,不能因人实行信息区别对待和信息歧视。分配公平是市场主体的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公平,其实质是一种利益上的均衡。尽管经济法上的公平包括诸多内容,但是其公平价值核心是分配公平,即经济法上的公平最终表现为一种财富分配上的利益均衡。这是因为分配关系问题是整个人与人利益关系的核心问题,也即分配公平问题是整个社会公平问题的核心。

虽然民法和经济法都存在公平价值,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如上所有,受不同的本位思想指导,民法侧重于公平价值中的机会公平、信息公平等,而不关注分配公平如何。而且,公平自始至终都不是民法的核心价值,民商法强调的是意思自由,自由才是民法的核心价值。经济法则以公平为核心价值,而且在诸多不同内容的公平中,一旦机会公平、信息公平同分配公平发生冲突时,分配公平则处于优越地位,经济法首先保障财富分配上的公平。正如有人所说:“经济法说倡导的公平价值观,不仅使每个人在市场经济中有同等的竞争机会,即机会均等,更重要的还在于实质上的公平,即分配上的公平,不能因为不同的人存在先天和后天的区别,而剥夺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政府通过税收制度、财政转移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就体现了经济法公平价值中的分配公平。

结语

综上所述,民法以保护私人权益为本位,其根本作用是保证经济主体按照自己真实的意思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保障经济主体意思自由基础下的交易成果。而经济法则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强调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当经济主体在意思自由基础下的交易成果明显违反结果公平时,经济法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民法与经济法在本位思想、价值目标和社会财富分配途径方面是有显著区别的。

尽管我们认为经济法是为了弥补民法的不足而出现的,经济法与民法在社会财富分配的本位、价值目标、和途径等众多方面有区别,然而经济法与民法在总体上却有着一致性、互补性和和谐性,而不是对立的、冲突的和互耗的。经济法在社会市场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的地位是客观的,民法与经济法并不是主辅或主次关系;正是由于经济法与民法诸多方面的区别,注定了他们之间的联系犹如孪生兄弟非常密切,他们之间的差异性铸就了他们之间的联系。我们不能仅仅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差异,更应关注的是这种在差异基础之上形成的紧密联系。唯有如此,他们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作用才会显得更和谐和相得益彰;总之一句话,民法与经济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两部基本法律,都不可以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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