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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精选(九篇)

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

第1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关键词: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票据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商业汇票被广泛使用,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只要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都能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 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 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 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 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 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 (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 (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 (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相一致。

2商业汇票的贴现时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变现,则可进行贴现。

商业汇票的贴现根据其风险是否转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追索权的贴现,即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即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兑现的概率要高,但我们不能简单以为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就一定是带有追索权。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全无支付风险的。企业在贴现应收票据时,应当事先约定该商业汇票是否带追索权,而不应简单地以商业汇票的种类判断其是否具有追索权。

2.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1.1 无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到期时:

1)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

2)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1.2 带有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时:

1)对方付款,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只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2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2.1 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到期时: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 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2.2 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1)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净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两者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到期时:如对方付款,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如到期对方不付款, 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先补记未计部分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按本息之和),同时,借记“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至“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若短期借款无力支付,挂在账上。只是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提借款利息。

3应收票据减值的核算。

应收票据相比应收账款而言,虽然比应收账款风险小,流通性强,但因仍属于延期收款性质,如果出现减值迹象,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可参照应收账款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坏账准备-应提的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科目。

参考文献:

第2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一、外汇存款的核算

(一)外币存款

外币存款按存款对象可分为三种:

第一,甲种外币存款。此种存款的对象为: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地区的中、外企业、团体;在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二,乙种外币存款。此种外币存款的对象为: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_港澳同胞、短期来华者以及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使馆外交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外国专家学者、海外留学生、实习生等,还有按国家规定有个人留成外汇的中国人等。

第三,丙种外币存款。此种外币存款的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居民,包括归侨、侨眷、港澳台胞的亲属。

以上甲、乙、丙三种外币存款,均分为定期和活期两种。外币存款不论定期、活期,存款时存款人均需提出存款开户申请书,办理存款开户手续。

1.外币存款存入时的核算。

(l)若直接以国外汇入汇款或国内联行转汇款存入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入汇款或其他科目外币

贷:活期(定期)外汇存款外币

(2)若直接以外币现钞存入现汇户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外币

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

借;外汇买卖(汇买价)人民币

贷:外汇买卖(汇卖价)人民币

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

贷;活期(定期)外汇存款外币

2.外币存款支取时的核算。

(1)若以原币汇往国外或国内异地,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定期)外汇存款外币

贷;汇出汇款或其他科目外币

(2)支取存款时兑换成人民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定期)外汇存款外币

贷:外汇买卖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现金人民币

3.外汇存款利息的计算。

(1)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以原币入账,如遇中途调整利息率,应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中途销户的随时结清利息。外汇活期储蓄存款结息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活期储蓄存款——XX户外币

(2)外币定期储蓄存款,采用到期取本付息。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到期时,由存款人凭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其他约定方式向银行支取本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外汇定期储蓄存款外币

应付利息外币

贷;现金外币

(3)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利息,采用余额表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结息后以原币八账。单位活期外汇存款计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活期外汇存款外币

(4)单位定期外汇存款按对年对月计息,不足一年或一月者应折算成日息计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单位定期外汇存款应按季计提应付利息。计提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应付利息外币

定期外币到期,存户来行提取本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外币

定期外汇存款外币

贷:现金外币

(二)外汇专户存款

国家机关、企业、团体等单位,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申请开立外汇专户存款账户,并按批准的范围办一队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必须预留银行印鉴。存入款项时,存款单位应填制存人凭单一式两份。付出时,由单位在支款凭单上加盖原预留印鉴,经核对无误后,凭支款凭单记款,支款凭单代“外汇专户存款”科目借方凭证。

1.外汇专户存款存入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入汇款或其他科目外币

贷;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2外汇专户存款支取时,如支取外汇汇往国外,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贷:汇出汇款外币

如支取外汇作人民币结汇处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贷:外汇买卖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现金人民币

二、外汇贷款的核算

外汇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贷款的发放方式可分为现汇贷款、买方信贷、抵押贷款等;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这里仅就短期外汇贷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押汇进行介绍。

(一)短期外汇贷款的核算

短期外汇贷款是指外汇银行为了充分利用国外资金,将其吸收的外汇资金贷给符合贷款条件且具有外汇偿还能力的企业。具体贷款程序如下:

1.贷款的发放。借款单位使用外汇贷款时,应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银行调查审批后,借款单位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银行据以开立外汇贷款账户和发放贷款。银行放款时,使用“短期外汇贷款”科目核算,按不同的借款单位分设账户。同时应审核借款凭证,核对借款单位预留银行存款账户印鉴,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核算。

(l)用贷款货币对外付汇,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外汇贷款—一XX贷款户外币

贷:活期存款——XX存款户外币

(2)用非贷款货币对外付汇,则应通过套汇业务处理,作会计分录如下:

惜:短期外汇贷款—一XX贷款户外币

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

借:外汇买卖(汇买价)人民币

贷:外汇买卖(汇卖价)人民币

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

贷:活期存款——XX存款户外币

2.贷款的还本付息。短期外汇贷款必须按期偿还。还款时,借款单位应填制还款凭证向银行办理归还贷款本息的手续。短期外汇贷款的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由总行按期公布。同时采取按季计息的政策,即在每季本月20日计息一次,在一个季度内按浮动利率的变动时期实行分段计息。

(l)借款单位以贷款货币偿还贷款本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XX存款户外币

贷:短期外汇贷款外币

利息收入外币

(2)如偿还外币不是贷款货币,则通过套汇处理。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XX存款户外币

贷:外汇买卖(汇买价)外币

借:外汇买卖(汇买价)人民币

贷:外汇买卖(汇卖价)人民币

借:外汇买卖(汇卖价)外币

第3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对于会计核算而言,收到商业汇票的一方为收款方,会计核算使用“应收票据”科目;而对于付款方而言,则用“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本文仅针对收款方一些常见的经济业务进行探讨。

在我国,商业汇票均为不带息商业汇票。但为教学的需要,还需设置带息商业汇票的核算。

1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1.1取得不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其他科目。

1.1.2到期时

1)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无法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1.2带息商业汇票的一般核算

1.2.1取得带息商业汇票时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或其他科目。

1.2.2计息

原则上是每月计息,但为简化核算,可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时点上计算利息。因为这是半年报及年报的时点,这样的会计处理不至于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判风险。

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1.2.3到期时

1)收回票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差额)科目。

2)无法收回票据款时,借记“应收账款”(到期值),贷记“应收票据”(面值及已计利息)及“财务费用”(补计的未计利息)科目。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很多的资料及以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面值及已计提的票据利息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未计提的利息不再计提。新准则则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依笔者拙见,如果对未计提的部分利息不再计提,将导致付款方因不履行付款义务而产生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对未计提的利息进行补提,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这也与付款方因无法支付到期商业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相一致。

2商业汇票的贴现时的核算

如果在中途需要变现,则可进行贴现。

商业汇票的贴现根据其风险是否转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附追索权的贴现,即贴现企业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另一种不附追索权的贴现,即企业将应收票据上的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尽管从理论上讲,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可能兑现的概率要高,但我们不能简单以为银行承兑汇票就属于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就一定是带有追索权。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并不是全无支付风险的。企业在贴现应收票据时,应当事先约定该商业汇票是否带追索权,而不应简单地以商业汇票的种类判断其是否具有追索权。

2.1不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1.1无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到期时:

1)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

2)如对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1.2带有追索权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及“财务费用”,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到期时:

1)对方付款,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2)对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因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只需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2.2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2.2.1无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贴现,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到期时:如对方付款,无需做账务处理;如对方不付款,在不附追索权情况下也无需做账务处理。

2.2.2有追索权带息商业汇票的贴现

1)计息时:跨6月30日或12月31日两点时计息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净额),贷记“短期借款”(按到期本息),按两者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3)到期时:如对方付款,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如到期对方不付款,在附追索权情况下,先补记未计部分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按本息之和),同时,借记“短期借款”(按本息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短期借款发生有借款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账上款项不足支付短期借款,则应补记利息,借记“应收票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转销应账票据账面余额至“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若短期借款无力支付,挂在账上。只是要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提借款利息。

3应收票据减值的核算。

第4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一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一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定向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拔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一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一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一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一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III一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

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第5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探讨

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其既不直接参与物质资料的生产及运营工作,同时也不具备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能力,然而却通过精神商品及各类劳务方式间接或直接的向社会提供服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同普通的企业、行政单位有较大的差别,单位内部会计部门一般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全面核算、监管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及运营收入、支出过程的专业会计人员。以下简要针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仅供参考。

一、对外投资的定义及类别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指的是事业单位在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前提下,通过资金货币、真实事物、无形资产等方法对其他单位进行投资的行为。通常来讲,事业单位在进行对外投资操作时,依照相应的标准,可以将其划分成以下几种类别:其一,依照对外投资的对象标准,可以将投资行为划分成债券投资及其他投资两类。债券投资指的是事业单位利用购买国库券或者企业债券等开展对外投资行为。其他投资指的是事业单位去除购买债券活动以外的投资行为;其二,依照对外投资的性质标准,可以将投资行为划分成权益性的投资及债权性的投资两类。权益性的投资指的是事业单位利用投资获取被投资企业部分所有权,进而同被投资企业产生所有权管理。例如:事业单位利用协议、合同等形式向联营、合资企业施行投资活动。债权性的投资指的是事业单位利用投资获取被投资企业的债权,进而同被投资企业产生债权及债务关系。再者,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按照时间可以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其中,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股权投资和债权性质投资称为长期投资。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称之为短期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按照对外投资的对象标准,可以将投资行为划分成债券投资及其他投资两类。

事业单位将空闲的资金用于购买证券、其他资产等,进行投资行为时;遵照我国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提高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水平的措施

(一)消除净资产类的投资基金项目

因为投资基金项目的核算工作不但对事业单位投资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同时该项目也很容易造成账户同对应金额不一致的问题。由资产的属性角度来看,对外的资产同无形资产相同,仅是表达的方法存在区别,由资产的运转流程方面看,无形资产同材料的增加与减少不一定与企业的净资产形成关联,更不会相对应。

(二)增多净资产的类别

在进行财务核算工作期间,核算事业单位资金亏损与收益工作是其重要的内容。现今,很多事业单位普遍不愿意背负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因为会计核算多为成本计价,因此,对外投资项目的亏损数额并不会反应到账目报表内,账目上仅是初始的投资价值。因为没有做好减值准备,事业单位的资金投资情况不能反馈到账面上,从而影响了会计决算报告的质量。因此,建立利用投资收益项目来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盈亏情况进行评估。

(三)改进并完善对外投资核算

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其利用商品进行对外投资活动,无论是归属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范围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都需要遵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销售,核算并上缴增值税。遵照合同协议确定对外资产,遵照库存的成本确定库存的商品。遵照计算的增值税确定应缴税金,遵照合同的协议明确增值税的差额。事业单位在利用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其他企业的投资活动时,需要遵照两方约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遵照材料面价值的数额记录无形资产,遵照差额记录投资收益。

(四)参考企业会计标准中对外投资的核算措施

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其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投资活动核算期间,需要参考企业会计标准中的核算措施,消除不具备控制能力、影响较大、没有报价、公允性弱的成本核算措施,投资企业可以对被投资企业进行长时间的股权控制投资,也就是对下属企业的投资应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其他的内容遵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五)资金回收处理措施

当投资项目时间满以后,事业单位想要回收投资,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科目,贷记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二者间的差额记录其他收入。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方法具体应用

(一)以货币资金取得对外投资的核算

1.短期投资;(1).事业单位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及税金.手续费)作为投资成本,例如:某事业单位将企业内部空闲资金60 000元,进行投资则会计的分录应为借记:短期投资60 000贷记银行存款60 000

(2).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投资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投资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或者在借方)如上例中收回短期投资和利息200元时,应借记银行存款60 200贷记短期投资60 000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00

2.长期投资(1) 事业单位取得时应按照长期投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事业基金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比方说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购买50 000元的3年期国库券,年利率为3.69%,半年付息一次;支付相关税费300元。会计部门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投资――债权投资50300

贷:银行存款(50000+300)50300

同时借:事业基金503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50300

(2)获取投资收益的核算转让或收回投资的账务处理

转让长期债券投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投资其他收入―投资收益(或者在借方),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贷:事业基金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长期投资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贷记:应缴国库款

如果该事业单位收到上述债券半年利息922.5元,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50 000×3.69%÷12×6)922.5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922.5

若该事业单位对外转让上述债券,取得价款52 000元,已收存银行,其会计处理如下:借记银行存款52 000元 ,借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50300元,贷记其他收入(52000-50300)1700元;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50300元,贷记:事业基金50300元

(二)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投资:(1)取得时。事业单位应按照评估价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应借记:长期投资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例如:事业单位经批准将一台专业设备用于对外长期股权投资,设备原始价值为1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4年,累计折旧40 000元。该设备评估价为70000元,发生评估费200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则财务部门应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投资――股权投资(70000+2000)7 2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7 2000借:其他支出2000贷:银行存款2000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60 000借累计折旧40 000贷:固定资产100 000

(2)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

(三)转让或者收回对外投资的核算

当事业单位将对外投资进行转让或者收回后,需要依据真实的数额,进行记录。例如:如果事业单位购买的国库券到达期限,需要换抵现金,回收成本200 000元,同时收回利息20 000元,则编制的会计分录内容应为:借记:银行存款 220 000 元,贷记:对外投资 204 000元,贷记:其他收入16 000元。另外,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20 000元, 贷记:事业基金 220 000元。事业单位需要加大投资的核算及管理力度,从而确保资产的增值与安全。

总结:

伴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想要保证自身在激烈竞争的局面下获有一席之地并不断发展,就需要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不断改进并完善核算方法,从而增加企业的资金收益,增强事业单位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的方法进行探讨是值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思考的事情。(作者单位: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0二队)

参考文献:

[1]张娜.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路径探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8).

[2]李静.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思考[J].China's Foreign Trade,2010(Z2).

[3]冯广益,石国华.探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企业,2011(03).

[4]吴强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与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02).

[5]蒋岩,孙琪光,张天雷.加强对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J].农业经济,2010(07).

[6]朱恒金,曹卫.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03).

第6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国有农业企业的新旧制度衔接转换工作,现将“关于国有农业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国有农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

附件一:关于国有农业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财政部颁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有农业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现就国有农业企业执行新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财务包干问题。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农业企业“八五”期间仍然执行财务包干办法。

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农业企业在“八五”期间归还借款,可以继续比照税前还贷企业的办法执行。归还借款(包括归还世界银行贷款)的利润转作盈余公积金。上述企业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其遭灾损失和其他财务遗留问题在“八五”期间仍按原办法列入利润分配。

二、关于还款保证金和技术开发基金的处理。企业的技术开发基金可用于抵补职工福利基金。对职工福利基金赤字抵补顺序是:奖励基金、大修理基金、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技术开发基金。技术开发基金抵补后余额及还款保证金余额转作盈余公积金。实行新制度后,企业不再提取还款保证金和技术开发基金,统一按新制度执行。

三、关于专项拨款的处理。国家拨给农业企业的专项拨款结余和今后对企业的各种专项拨款,应当单独反映和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用途使用。用于日常经费性拨款,一般应予核销。用于工程项目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按规定允许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拨款,其余部分作为国家投资,转入国家资本金。

四、关于营业外支出中“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主要是指农业企业办社会,并由企业自行开支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有拨款补贴的企业应扣除拨款补贴),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可以列入该项目,但对乱摊派、乱集资的支出不得列入。

五、实行新制度后,从销售收入中计提补充流动资金和经批准加速折旧的规定同时废止,统一改按新制度执行。

附件二:关于国有农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92)财农字第344号《关于〈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农业企业将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现行的国营农场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现将农业企业执行新制度后的新老制度衔接中有关调帐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帐原则

企业于1993年6月30日前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有关的会计帐目,并按原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但对1993年6月30日以前的业务事项不再调整。

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调帐时,对原有经济事项的调整(如有价证券应计利息等)应作为6月30日以前发生的经济事项补记到6月份帐内。企业应按补记后的数字编制有关会计报表和科目余额表,并将科目余额作为7月份的月初数。

企业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7月份月初余额进行的调整,应作为7月份的经济事项(调整月初数)记入7月份有关帐内,7月份的有关报表应按调整后的数字编制。

二、帐目调整

1.“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仍使用“固定资产”科目,由于新老制度的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不同,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劳动资料,一部分要转为低值易耗品,而另一部分原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劳动资料,要转为固定资产。

在调帐时,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次摊销法的企业,将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时,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则应将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的50%,贷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原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劳动资料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不再结转,仍然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以后新发生时再按固定资产划分标准进行核算。

原制度补充规定中规定企业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无形资产”明细科目核算,新制度则将无形资产单设“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在执行新制度调帐时,应将“固定资产”科目中无形资产摊余价值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

2.“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根据资本保全的原则,对于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再采用核销的办法。

企业在调帐时,应对“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属于借款利息部分,经批准冲减专用基金,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专用基金不足抵冲利息部分,以及待核销基建支出中的其他部分,应分别摊销期限,转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3.“长期投资”和“有价证券”科目

原制度将企业购买的各种有价证券单独设置“有价证券”科目进行核算,贫困农场收到的由国家拨入的以工代赈购货券,也在“有价证券”科目核算;其他投资,不分长短期均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新制度将企业的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取消了“有价证券”科目,增设了“短期投资”科目,另外新制度将企业收到的以工代赈购货券改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在调帐时,应对“有价证券”科目和“长期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首先对于“有价证券”科目中属于以工代赈购货券部分转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其次,属于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应从“有价证券”科目和“长期投资”科目转入“短期投资”科目,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长期投资”科目;然后再对“有价证券”科目中其他余额,即属于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转入“长期投资”科目,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原“长期投资”科目中属于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仍保留在“长期投资”科目中。

在结转债券投资时,债券的应计利息,在转帐前应事先预提计入有关专用基金科目,预提后再予转帐。预提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以及已持有时间计算应计利息,借记“有价证券”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转帐时,将长期债券投资本息,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将短期债券投资本息,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有价证券”科目。

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中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长期投资”帐户所反映的企业投资额,要随着其所占有的接受投资企业的权益增减变动而变动,即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或减少),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长期投资帐户也同样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企业,调帐前应将“长期投资”帐户按照权益法的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数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调整减少的作相反分录。

4.“材料采购”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材料采购”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可将此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5.“种籽”“饲料”“肥料”“农药”科目

新制度未设“种籽”“饲料”“肥料”“农药”科目,为简化核算,将这四个科目合并为“农用材料”科目。企业在调帐时,应将这四个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农用材料”科目,借记“农用材料”科目,贷记“种籽”“饲料”“肥料”“农药”科目。

6.“原材料”科目

新制度仍然设置了“原材料”科目,调帐时可将“原材料”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7.“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其他材料”“燃料和油”科目

新制度未设“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其他材料”和“燃料和油”科目,为简化核算,将企业的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其他材料、燃料和油全部归入“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调帐时,应将“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其他材料”和“燃料和油”三个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原材料”科目,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修理用材料和零件”“其他材料”“燃料和油”科目。

8.“低值易耗品”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低值易耗品”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

原制度“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内容中包括包装物(指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袋等),新制度将包装物列入“原材料”科目核算。调帐时,应将“低值易耗品”科目在库的包装物转入“原材料”科目,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

原制度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既有通过“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的,也有不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的,摊销方法分别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期摊销。新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数额较大的可以通过“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同时新制度也规定了对于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算的企业,也可使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调帐时,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次摊销的企业,应将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按已摊销的价值,借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低值易耗品仍然采用五五摊销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的企业,可不作上述调整,将“低值易耗品”科目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原不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价值的企业,也无需调帐,将在库低值易耗品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以后领用采用分期摊销的,直接通过“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9.“调进外汇价差”科目

原制度规定设置“调进外汇价差”科目,新制度没有统一设置,但允许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增设“外汇价差”科目。“调进外汇价差”科目有余额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调帐时,将“调进外汇价差”科目的余额,转入“外汇价差”科目,借记“外汇价差”科目,贷记“调进外汇价差”科目。

10.“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新老制度中均设置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除了上述涉及到材料成本差异的调整因素外,其余部分应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11.“在途商品”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在途商品”科目,且其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核算购入商品的进货原价(不包括进货费用),对此科目无需调整,可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12.“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但其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原制度对于农场所属单独核算的供销单位代销家庭农场的产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新制度规定对此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企业在执行新制度时,应将这部分受托代销商品销帐并在备查簿登记,按进价核算的,按进价借记“应付家庭农场款”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按进价借记“应付家庭农场款”科目,按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13.“产畜和役畜”和“产役畜摊销”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这两个科目,将产畜和役畜由原来作为流动资产核算改按固定资产核算。在调帐时,首先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部分进行转帐,借记“幼畜及育肥畜”“产役畜摊销”科目,贷记“产畜和役畜”科目。其次,对应划为固定资产部分进行转帐,按“产畜及役畜”科目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产畜及役畜”科目,同时按已提摊销额,作为已提折旧,借记“产役畜摊销”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4.“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副业生产”“机械作业”“工业生产”“工程施工”“运输生产”“辅助生产”“产成品”科目

由于新制度采用了制造成本法,企业的在产品、产成品不再分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企业在执行新制度时,对于原已计入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应进行调整,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待以后生产完工交库、销售时逐步摊销,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调帐时,企业应将已记入在产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副业生产”“机械作业”“工业生产”“工程施工”“运输生产”“辅助生产”“产成品”“发出商品”科目。以后生产完工交库销售时,应计算应分摊的数额(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借记“管理费用(前期费用摊销)”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

新制度将“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副业生产”“机械作业”六个科目合并为“农业生产成本”科目,调帐时应将这六个科目的余额(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转入“农业生产成本”科目。

新制度将“工业生产”“工程施工”“运输生产”“辅助生产”科目,改为“工业生产成本”“工程施工”“运输生产”和“辅助生产”科目的余额(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转入“工业生产成本”“施工成本”“运输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关于“产成品”科目。对“产成品”科目中家庭农场委托企业代销产品,可予销帐并在备查帐簿中登记,借记“应付家庭农场款”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产成品”科目其他余额(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进行转帐或沿用旧帐。

15.“共同生产费用(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科目

一般企业“共同生产费用(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科目月末应无余额,所以不存在调帐问题。对于农业生产中一年只有一次或几次产品产出的以及工业季节性生产企业,“共同生产费(车间经费)”科目和“企业管理费”科目有余额的,在调帐时,属于制造费用部分转入“制造费用”科目,属于管理费用部分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财务费用部分转入“财务费用”科目。

16.“商品流通费”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商品流通费”科目,将原“商品流通费”科目的核算内容分别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对于“商品流通费”科目,由于月末应无余额,不存在调帐问题,新发生的再分别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中核算。

17.“待摊费用”科目

新制度仍设“待摊费用”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在调帐时,“待摊费用”科目中属于一年内可以摊销的费用,仍保留在该科目内;属于一年以上方予摊销的费用,转入“递延资产”科目。

如果企业的“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

对于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凡已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仍在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不予结转;对于未完工的,其实际支出仍保留在“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与其他未完工程支出一并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完工后,再按新制度要求转入“递延资产”科目。

18.“幼畜和育肥畜”科目

新老制度中均设置了“幼畜和育肥畜”科目,核算内容也基本一致,对于“幼畜和育肥畜”科目的余额,可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19.“发出商品”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发出商品”科目。原制度中规定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的,生产单位以收到货款作销售;商业(供销)单位以收款或发出商品作销售。对于以收到货款作为销售的,发出并已办好托收手续但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材料、库存商品等的实际成本,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销售实现的确认作出了统一规定,即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成立。在调帐时,对于“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可仍然保留(扣除原发出商品中含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随收回货款随转销售。

20.“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且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应将“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1.“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对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余额,无需调整,可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2.“应收票据”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收票据”科目,且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应将“应收票据”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3.“应收销货款”科目

新制度将“应收销货款”科目改设“应收帐款”科目,在调帐时,应将属于内部往来结算款项转入“内部往来”科目,“应收销货款”科目的其他余额,应全部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24.“应弥补亏损”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应弥补亏损”科目。在调帐时,对于应由财政弥补的包干补贴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弥补亏损”科目;对于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超包干亏损及应由投资方弥补的亏损,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应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应弥补亏损”科目。

25.“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且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应将“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6.“应收下级单位款”“应付上级单位款”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应收下级单位款”“应付上级单位款”科目,对于企业与所属各个单独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各个单独核算单位之间发生的各种往来款项设置了“内部往来”科目来核算。在调帐时,对于“应收下级单位款”科目余额应全部转入“内部往来”科目的借方;对于“应付上级单位款”科目余额应全部转入“内部往来”科目的贷方。

27.“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在调帐时,对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结算价款转入“应收帐款”科目,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于内部往来款项,改在“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对于“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其他余额可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28.“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

新制度将“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财产盘盈”两个科目合并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企业已列入待处理的固定资产损失和盘盈,在执行新制度前应按老办法处理完毕,不存在调帐问题。已列入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和盘盈,尚未处理完毕部分,应分别自“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和“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9.“专项工程支出”科目

新制度将“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改设“在建工程”科目。调帐时,应按本规定首先对“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后,再将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30.“利润分配”科目

新制度将原“利润分配”科目分解为“利润分配”和“投资收益”两个科目。在调帐时,对于已计入有关专用基金科目的债券利息收入及已计入“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单位转来的利润,不予调整。执行新制度后,再改按新制度的规定,将投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31.“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其他单位投入资金”“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和“其他单位投入资金”“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而设置了“实收资本”科目核算。调帐时,首先将“专项工程支出”科目中的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支出实际成本与固定基金相对冲,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支出”科目。其次将“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支出”科目余额中属于借款利息及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支出,报经批准后,冲减专用基金,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支出”科目,专用基金不足抵冲部分,转入递延资产,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已完专用借款工程支出”科目。经过上述规定及第45条规定处理后,再将“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其他单位投入资金”和“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的余额转入“实收资本”科目,借记“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其他单位投入资金”“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2.“折旧”科目

新制度将“折旧”科目改设“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基本相同,在调帐时,应将“折旧”科目的余额转入“累计折旧”科目。

33.“流动资金借款”“基建借款”“专用借款”科目

原制度按借款的用途,分设了“流动资金借款”“基建借款”“专用借款”三个科目。新制度取消了这几个科目,而将企业的借款按偿还期长短分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在调帐时,应对“流动资金借款”“基建借款”“专用借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属于一年以内需要偿还的借款,转入“短期借款”科目;属于超过一年以上需要偿还的借款转入“长期借款”科目。企业调帐时,应对“基建借款”“专用借款”科目的应计未计利息及外币折合差额进行分析,分别处理:

①凡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项目未完工的,应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②凡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项目已完工的以及其他长期借款项目,属于1993年6月30日以前借入的贷款,已经发生的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经批准冲减企业专用基金结余,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基建借款”“专用借款”或“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属于专用基金不足抵冲的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基建借款”“专用借款”等科目。尚未冲减的以及以后新发生的利息和汇兑损益,有承受能力的企业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财务费用”科目。没有承受能力的企业,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先记入“递延资产”科目,分期转入“财务费用”科目。

③属于1993年7月1日以后借入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处理。

34.“应付债券”科目

新制度将“应付债券”科目分解为“应付短期债券”和“应付债券”两个科目。企业调帐时,应对“应付债券”科目余额进行分析,一年内需要偿还的债券本息,应转入“应付短期债券”科目;一年后方需偿还的债券本息,仍保留在“应付债券”科目中。

对于应付债券的应计未计利息,应比照第33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35.“应付购货款”科目

新制度将“应付购货款”科目改设“应付帐款”科目。在调帐时,应将属于内部往来结算款项转入“内部往来”科目,“应付购货款”科目的其他余额,全部转入“应付帐款”科目。

36.“应付工资”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企业在调帐时,应将“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37.“应付家庭农场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付家庭农场款”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对于农场代销家庭农场的产品(商品),作为代管产品(商品)在备查簿中登记,应按第14条的有关规定调帐,然后再将其他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38.“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改变,企业应分别情况进行调帐:

(1)向家庭农场转售固定资产

价款未收回并已计入“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的部分,应予转销,借记“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科目;处理固定资产作价损失并已计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无论价款是否收回,都应予以转销,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对于处理固定资产作价收益并已计入“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无论价款是否收回,都应予以转销,借记“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向家庭农场转售产役畜和幼畜及育肥畜

作价损失并已计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无论价款是否收回,都应予以转销,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作价收益并已计入“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无论价款是否收回,都应予以转销,借记“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其中已收回价款并已计入“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部分,也应转销,借记“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贷记“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

调整后,将“待转家庭农场上缴款”科目的其他余额进行转帐或沿用旧帐。

39.“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但核算内容有所变化。对于应付联营单位投资利润,新制度改在“应付利润”科目进行核算,调帐时,应将属于应付联营单位投资利润转入“应付利润”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付利润”科目;对于属于内部往来款项,转入“内部往来”科目;对于应付承包单位工程结算款,新制度改在“应付帐款”科目核算,调帐时,应将“其他应付款--应付承包单位工程结算款”科目余额转入“应付帐款”。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其他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40.“预提费用”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调帐时,应将“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41.“应付票据”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付票据”科目,且其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应将“应付票据”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42.“应交税金”科目

新老制度均设置了“应交税金”科目,企业在调帐时,应将“应交税金”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帐或沿用旧帐。

43.“其他应缴款”“专项应缴款”和“应缴教育费附加”科目

新制度将“其他应缴款”“专项应缴款”和“应缴教育费附加”科目合并为“其他应交款”科目。在调帐时,应将这三个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44.“应缴利润”科目

新制度将“应缴利润”科目改设为“应交包干利润”科目,在调帐时,应将“应缴利润”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应交包干利润”科目。

45.“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专用基金”科目。除了上述有关规定涉及的内容外,企业应将“专用基金”科目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还款保证金”“技术开发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盈余公积”科目;将“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结转前,“生产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还款保证金”“技术开发基金”明细科目中,如果有的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应与其他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相对冲,如抵冲后仍有借方余额或均为借方余额,应将其借方余额与“固定基金”“流动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相对冲。“大修理基金”明细科目如果有借方余额,应转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如有借方余额的,经批准后,先用其他专用基金进行抵补,抵补的顺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6.“专用拨款”科目

新制度将“专用拨款”科目改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企业在调帐时,应对“专用拨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处理:

(1)用于工程项目的拨款,如小型农田水利支出拨款。企业在调帐时如有结余,应将余额转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2)属于经费性质的拨款,如政策性、社会性支出拨款。企业在调帐时,如为贷方余额转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借记“专用拨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先用专用基金结余进行抵补,专用基金不足抵补部分,转入“专项应付款”科目的借方,执行新制度后,经批准分期转入营业外支出。

47.“销售”“工程结算”科目

新制度将“销售”科目分解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企业在调帐时,对于已计入“销售”科目并已结转利润的有关收支均不调整,执行新制度后,再改按新制度规定设置有关科目进行核算。

同样,新制度将“工程结算”科目分解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帐时,对于已计入“工程结算”科目并已结转利润的有关收支项目也不再调整,执行新制度后,再改按新制度规定设置有关科目进行核算。

48.“利润”科目

新制度将“利润”科目分解为“本年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三个科目。在调帐时,对于已计入“利润”科目的经济业务一律不再调整,执行新制度后,再按新制度要求,设置“本年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49.“坏帐准备”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坏帐准备”科目,但原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这个科目。企业应于年度终了,按照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提取的坏帐准备在“坏帐准备”科目核算。由于新制度是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因此,6月底可不提取坏帐准备,待年度终了时再据以提取。调帐时,已经超过三年的应收帐款,应在“应收帐款”科目单独核算,其中,确实不能收回的报经批准后分期处理。

50.“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应对已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7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一、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业务会计处理

原准则、制度中常见的待摊费用有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以及一次交纳数额较大的印花税等,其特点是先支付,后摊入有关成本费用。对此可根据待摊费用的不同性质选择相应处理方法。

(一)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根据新准则应用指南,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科目。本科目可按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科目(在用),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在库);摊销时应按其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摊销)。可见,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不论采用何种摊销方法,都不再记入“待摊费用”科目,而是直接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例1】昌盛公司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元,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领用专用工具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8000

(2)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3)报废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0

同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8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二)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对于先预付,后期才逐渐形成费用的项目,理论上可以通过“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在新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可以先通过普通会计实务工作者更容易理解并接受的“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例2】昌盛公司2007年初预付某生产用机器设备全年租金共计36000元,每月租金3000元。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年初支付租金时

借:预付账款 36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

(2)每月月末摊销时(连续12个月)

借:制造费用 3000

贷:预付账款 3000

(三)一次交纳数额较大的印花税根据新准则应用指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由此可知,企业在计算应交纳的印花税时,可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在实际支付印花税时,则直接冲减“应交税费”科目,不再进行分摊。

【例3】昌盛公司2007年10月份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印花税27000元。

(1)计算应交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 27000

贷:应交税费 27000

(2)实际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 27000

贷:银行存款 27000

二、原“预提费用”科目核算业务会计处理

原准则、制度中常见的预提费用有预提借款利息、保险费、租金、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等,根据重要性原则,当上述费用数额较小时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数额较大且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款项目。

(一)预提短期借款利息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短期借款利息,为此,企业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可以参照分期付息长期借款的利息处理方法,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例 4】昌盛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6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按季支付。昌盛公司l一3月份有关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如下:

(1)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

借:财务费用 400

贷:应付利息 4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额=60000×8%÷12=400(元)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

(2)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400

应付利息 8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二)预提保险费、租金对于此类业务,新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暂无非常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笔者建议本着重要性原则,对于数额较小的保险费、租金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数额较大时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例5】昌盛公司从2007年4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2000元,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末支付。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4月末,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 2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

5月末计提5月份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的会计处理与4月份相同。

(2)6月末支付该季度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4000

管理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来的估计(如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或提高产品质量),应当记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无论发生支出的金额大小,应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不再通过费用摊提账户核算。

【例6】昌盛公司2007年10月发生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55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5500

贷:银行存款 5500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第8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 投资 核算

精确度高的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投资核算,在拓宽发展空间、消除风险隐患等方面存在重要意义。合理的固定资产核算与投资核算,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固定资产论述

分析固定资产概念。固定资产属于有形资产,指的是建筑物、房屋、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和经营、生产存在密切联系的设备,且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企业财会要素中,固定资产占据核心地位,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现阶段,企业方面迫切需要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力度与管理力度,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质量,实现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进一步丰富。

固定资产核算指的是在相应周期内,企业对获取的固定资产展开记录、估值的财务处理流程。其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增加变动、报废、毁损处理,以及资产的盘亏、修理等属于核算内容中的关键环节。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固定资产管理属于重要构成;科学高效的固定资产核算,可以切实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不难发现,固定资产的核算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发展现状

固定资产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劳动方式,是其得以经营生产的重要资产。固定资产具备长投资周期、大投资规模、多使用单位、广泛使用空间等特性,因此,其核算流程较为繁杂化。目前,我国现代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存在诸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固定资产价值的界定过于随意化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在企业总体资产中占据50%的比重,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据关键地位。在新准则内容中,缺乏对固定资产价值体系的具体规范。只是企业单一的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对其加以明确,尽管部分资产符合企业固定资产的概念要求;但是,企业却将其视为存货核算,没有规划到固定资产的范围内;导致固定资产的数额缺乏准确性,财务信息得不到真实反馈。

此外,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界定过于模糊化。后续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在使用时进行的创新改造性支出、维护检修费用等,包括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严格遵循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规范,展开费用化且资本化的处理。但是,部分企业过于美化经济业绩,经常将这部分内容归纳入资本支出或费用支出中,导致其经济收益的核算缺乏真实性与精准性。

(二)不健全的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相关规范内容显示: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必须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台账为基础,对固定资产的实际名称、采购时间、型号与规格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交由企业使用单位与财务单位进行保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性的盘点与核算工作。目前,部分企业只单一的记录了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进行明细的财务核算,缺乏对实物资产的合理控制,以致于企业固定资产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与实际财务状况出现脱节现象。同时,相当多的企业为实现经济利润的冲减,将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记录在成本支出中;为提高经营业绩,而将备件构件等虚挂在企业固定资产中。此外,有些工程项目尽管已建设多年,但是,缺乏对竣工验收手续流程的及时办理,没有遵循财务标准展开转账工作,导致企业缺乏对固定资产动态的了解,拖慢了固定资产的入账进度,进而致使财务会计核算内容缺乏准确性,不利于企业经营成本的高效节约。

(三)不完善的固定资产盘算制度

由于企业固定资产存在高价值、长使用年限、使用地点松散化等特征,为其盘点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企业相关单位缺乏对资产管理人员的重视,法规制度的约束性较差。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资产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与财务单位缺乏密切联系,制约了企业资产的变动、增减、报废等方面的流转,导致出现重复性入账或漏账等局面,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在盘点固定资产的过程中,由于入账资产与未入账资产缺乏及时归纳,导致其型号、规格、价格等内容得不到划分,在核对总账目与盘点清单时,容易出现混乱局面。

(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较低

相对于其他资产管理而言,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较强。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以及较高的实践水平。但是,大多数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为:固定资产对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较大影响,是由企业的“公费”进行采购的,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使得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责任制度始终无法明确划分。

三、分析现代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固定资产在使用和放置时,长期的磨损与消耗逐渐形成费用价值内容,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中,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名称、数量等都可以通过“固定资产出售单”与“固定资产报废单”加以阐述,其附带设备与技术内容、报废因素等注意事项得到明确。

在清理企业固定资产之前,要求财务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填写相关单据,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批准之后,以单据为前提,对固定资产进行出售。此外,企业财会单位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对“累计折旧”科目进行贷记。

(二)企业固定资产增加核算

1、固定资产核算的购置

当企业对不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时,需要固定资产采购单位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并通过财会单位与报资产管理单位的审核批准之后,交由管理单位,将固定资产的采购通知发至采购单位。并进一步加大验收力度,保证“固定资产验收单”的精确性。

一方面,在采购不必安装的固定资产时,需要对“固定资产”科目进行借记,并对“银行科目”科目进行贷记。另一方面,在对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采购的同时,在采购过程中,要求借记“在建工程”,并贷记“银行存款”。在形成安装费用时,需要借记“在建工程”,并贷记“银行存款”;在采购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则要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在建工程”。

2、核算租入固定资产

结合其形式因素,可以将租入固定资产具体划分成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首先,经营性租赁。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在建工程”之前,企业必须要通过财会单位与管理单位的审核批准,并参考总财会人员审批通过的租入价格体系。其次,融资性租赁。在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租入时,需要考虑其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保险费用等不同方面,对固定资产的租赁原价进行合理制定。

3、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

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需要参考其盘盈重置价格体系与折旧估价,进而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累计折旧”;结合其差额内容,借记“固定资产”,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审核批准通过之后,处理经营之外的资产内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并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三)企业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分析

企业固定资产的盘亏、报废、出售以及不同投资等,属于固定资产的减少。

(1)核算分析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要首先将申请提交至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对“固定资产报废单”进行填写,并交由企业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再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

(2)在清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参考固定资产的报废价格,财会人员借记“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并贷记“固定资产”。在清理费用的支出过程中,财会人员需要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3)在材料入库并入账之后,需要借记“银行存款”与“原材料”,并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在企业固定资产净损溢清理结转的过程中,对“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进行借记,并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4)出售企业固定资产。参考企业固定资产的具体价格体系与累计折旧,对“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借记,贷记“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需要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款项到账之后,对“银行存款”进行借记,并贷记“固定资产处理”。

(四)核算企业无形资产

在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过程中,需要建立“无形资产”账户。结合不同无形资产投的投入价值,实现“企业购入”的借记与企业“向外转让”、“向外投资”、“向外分期摊销”的贷记。其中,余额主要体现在借方,使没有得到摊销的价值体系得到全面反映。

(五)核算企业递延资产

在现代企业递延资产的实际核算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递延资产”账户。借方方面对所有款项进行记录与计量,贷方对其余摊销数进行记录,剩余额度则属于待推销额。另一方面,严格遵循财会法规制度的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之后需要平摊开办费用,并保证其摊销周期高于五年。在租赁周期内实现对租赁固定资产改良费用支出的摊销。同时,在项目周期内摊销企业其他方面的递延资产。

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核算分析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制度,投资主要体现在:利用货币资金、无形资产以及实物资产等,对其他企业投入资金,也被称为对外投资。此外,借助于债券、股金等形式对其他企业注入资金的方式,也属于投资。其中,现代企业的投资主要包括短期性投资与长期性投资。

(一)企业固定资产短期性投资的核算分析

现代企业在对股票、债券及不同投资进行采购或出售的过程中,一旦形成变动的随时性,并且其持有周期低于一年,则属于短期性投资。在企业固定资产短期性投资的商业财务核算过程中,要求建立“短期性投资”账户。针对借方对采购债权、股票及其他短期性投资的记录,以及贷方对实际出售债券与股票成本的记录,要求余额在借方,从而真实体现固定资产短期内投资的总投资。

1、对短期股票投资的核算分析

核算购进的短期股票,对具体购进股票进行计价分析;出售短期股票的核算分析,企业在购进股票之后,由于不同原因而出售股票,出股票售出后收进的款型超出账面成本时,企业的投资效益为差额。而出售成本低于账面成本,则投资损失为差额。

2、对短期债券投资的核算分析

核算购进的债券。购进付息日和债券发行日的债券,需要入账实际支出的账目款项。此外,在两个付息日内对债券的购进,需要将相应利息交付债券持有者,这一利息支出款项需要按照其他应收款项标准进行核算,除去利息之后的支付款项,则按照短期性投资进行核算。

(二)企业固定资产长期性投资的核算分析

现代企业在一年周期间不会变动的债权、股票与长期对外投资,属于长期性投资。需要建立相应的“长期投资”账户,保证投资支出款项的真实性,进行记账。

五、结束语

现代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投资核算,在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方面存在一定影响。同时,合理的固定资产核算与投资核算,有利于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加快其发展速率。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加大对固定资产与投资核算的熟悉了解,制定完善的核算方案,解决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促进我国现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邵华.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投资的核算[J].科技与企业,2015,(11):331-332.

第9篇: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范文

一、固定资产论述

分析固定资产概念。固定资产属于有形资产,指的是建筑物、房屋、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和经营、生产存在密切联系的设备,且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企业财会要素中,固定资产占据核心地位,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现阶段,企业方面迫切需要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力度与管理力度,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质量,实现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进一步丰富。

固定资产核算指的是在相应周期内,企业对获取的固定资产展开记录、估值的财务处理流程。其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增加变动、报废、毁损处理,以及资产的盘亏、修理等属于核算内容中的关键环节。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固定资产管理属于重要构成;科学高效的固定资产核算,可以切实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不难发现,固定资产的核算具备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发展现状

固定资产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劳动方式,是其得以经营生产的重要资产。固定资产具备长投资周期、大投资规模、多使用单位、广泛使用空间等特性,因此,其核算流程较为繁杂化。目前,我国现代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存在诸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企业固定资产价值的界定过于随意化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在企业总体资产中占据50%的比重,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据关键地位。在新准则内容中,缺乏对固定资产价值体系的具体规范。只是企业单一的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对其加以明确,尽管部分资产符合企业固定资产的概念要求;但是,企业却将其视为存货核算,没有规划到固定资产的范围内;导致固定资产的数额缺乏准确性,财务信息得不到真实反馈。

此外,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界定过于模糊化。后续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在使用时进行的创新改造性支出、维护检修费用等,包括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严格遵循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规范,展开费用化且资本化的处理。但是,部分企业过于美化经济业绩,经常将这部分内容归纳入资本支出或费用支出中,导致其经济收益的核算缺乏真实性与精准性。

(二)不健全的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制度

相关规范内容显示: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必须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台账为基础,对固定资产的实际名称、采购时间、型号与规格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交由企业使用单位与财务单位进行保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性的盘点与核算工作。目前,部分企业只单一的记录了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进行明细的财务核算,缺乏对实物资产的合理控制,以致于企业固定资产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与实际财务状况出现脱节现象。同时,相当多的企业为实现经济利润的冲减,将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记录在成本支出中;为提高经营业绩,而将备件构件等虚挂在企业固定资产中。此外,有些工程项目尽管已建设多年,但是,缺乏对竣工验收手续流程的及时办理,没有遵循财务标准展开转账工作,导致企业缺乏对固定资产动态的了解,拖慢了固定资产的入账进度,进而致使财务会计核算内容缺乏准确性,不利于企业经营成本的高效节约。

(三)不完善的固定资产盘算制度

由于企业固定资产存在高价值、长使用年限、使用地点松散化等特征,为其盘点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企业相关单位缺乏对资产管理人员的重视,法规制度的约束性较差。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资产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与财务单位缺乏密切联系,制约了企业资产的变动、增减、报废等方面的流转,导致出现重复性入账或漏账等局面,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在盘点固定资产的过程中,由于入账资产与未入账资产缺乏及时归纳,导致其型号、规格、价格等内容得不到划分,在核对总账目与盘点清单时,容易出现混乱局面。

(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较低

相对于其他资产管理而言,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较强。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以及较高的实践水平。但是,大多数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为:固定资产对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较大影响,是由企业的“公费”进行采购的,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使得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责任制度始终无法明确划分。

三、分析现代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固定资产在使用和放置时,长期的磨损与消耗逐渐形成费用价值内容,属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其中,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名称、数量等都可以通过“固定资产出售单”与“固定资产报废单”加以阐述,其附带设备与技术内容、报废因素等注意事项得到明确。

在清理企业固定资产之前,要求财务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填写相关单据,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批准之后,以单据为前提,对固定资产进行出售。此外,企业财会单位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对“累计折旧”科目进行贷记。

(二)企业固定资产增加核算

1、固定资产核算的购置

当企业对不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时,需要固定资产采购单位填写相应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并通过财会单位与报资产管理单位的审核批准之后,交由管理单位,将固定资产的采购通知发至采购单位。并进一步加大验收力度,保证“固定资产验收单”的精确性。

一方面,在采购不必安装的固定资产时,需要对“固定资产”科目进行借记,并对“银行科目”科目进行贷记。另一方面,在对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采购的同时,在采购过程中,要求借记“在建工程”,并贷记“银行存款”。在形成安装费用时,需要借记“在建工程”,并贷记“银行存款”;在采购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则要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在建工程”。

2、核算租入固定资产

结合其形式因素,可以将租入固定资产具体划分成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首先,经营性租赁。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在建工程”之前,企业必须要通过财会单位与管理单位的审核批准,并参考总财会人员审批通过的租入价格体系。其次,融资性租赁。在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租入时,需要考虑其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保险费用等不同方面,对固定资产的租赁原价进行合理制定。

3、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

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需要参考其盘盈重置价格体系与折旧估价,进而借记“固定资产”与贷记“累计折旧”;结合其差额内容,借记“固定资产”,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审核批准通过之后,处理经营之外的资产内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并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三)企业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分析

企业固定资产的盘亏、报废、出售以及不同投资等,属于固定资产的减少。

(1)核算分析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要首先将申请提交至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对“固定资产报废单”进行填写,并交由企业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再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

(2)在清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参考固定资产的报废价格,财会人员借记“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并贷记“固定资产”。在清理费用的支出过程中,财会人员需要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银行存款”。

(3)在材料入库并入账之后,需要借记“银行存款”与“原材料”,并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在企业固定资产净损溢清理结转的过程中,对“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进行借记,并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4)出售企业固定资产。参考企业固定资产的具体价格体系与累计折旧,对“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借记,贷记“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需要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款项到账之后,对“银行存款”进行借记,并贷记“固定资产处理”。

(四)核算企业无形资产

在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过程中,需要建立“无形资产”账户。结合不同无形资产投的投入价值,实现“企业购入”的借记与企业“向外转让”、“向外投资”、“向外分期摊销”的贷记。其中,余额主要体现在借方,使没有得到摊销的价值体系得到全面反映。

(五)核算企业递延资产

在现代企业递延资产的实际核算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递延资产”账户。借方方面对所有款项进行记录与计量,贷方对其余摊销数进行记录,剩余额度则属于待推销额。另一方面,严格遵循财会法规制度的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之后需要平摊开办费用,并保证其摊销周期高于五年。在租赁周期内实现对租赁固定资产改良费用支出的摊销。同时,在项目周期内摊销企业其他方面的递延资产。

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核算分析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制度,投资主要体现在:利用货币资金、无形资产以及实物资产等,对其他企业投入资金,也被称为对外投资。此外,借助于债券、股金等形式对其他企业注入资金的方式,也属于投资。其中,现代企业的投资主要包括短期性投资与长期性投资。

(一)企业固定资产短期性投资的核算分析

现代企业在对股票、债券及不同投资进行采购或出售的过程中,一旦形成变动的随时性,并且其持有周期低于一年,则属于短期性投资。在企业固定资产短期性投资的商业财务核算过程中,要求建立“短期性投资”账户。针对借方对采购债权、股票及其他短期性投资的记录,以及贷方对实际出售债券与股票成本的记录,要求余额在借方,从而真实体现固定资产短期内投资的总投资。

1、对短期股票投资的核算分析

核算购进的短期股票,对具体购进股票进行计价分析;出售短期股票的核算分析,企业在购进股票之后,由于不同原因而出售股票,出股票售出后收进的款型超出账面成本时,企业的投资效益为差额。而出售成本低于账面成本,则投资损失为差额。

2、对短期债券投资的核算分析

核算购进的债券。购进付息日和债券发行日的债券,需要入账实际支出的账目款项。此外,在两个付息日内对债券的购进,需要将相应利息交付债券持有者,这一利息支出款项需要按照其他应收款项标准进行核算,除去利息之后的支付款项,则按照短期性投资进行核算。

(二)企业固定资产长期性投资的核算分析

现代企业在一年周期间不会变动的债权、股票与长期对外投资,属于长期性投资。需要建立相应的“长期投资”账户,保证投资支出款项的真实性,进行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