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检察党建工作要点

第1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关键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检察业务;队伍建设

党建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如何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基层检察机关实现执法为民、确保公平正义的关键。

一、加强党建工作对于基层检察的重要性

加强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完成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就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一)抓好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检察职责的重中之重。认识到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具体体现,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察任务。

(二)抓好党建工作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关键

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推动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基层检察机关党员占干警人数的90%以上,只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关键点,就能不断增加党员干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抵腐定力,实现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三)抓好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根本途径

检察机关必须把服务群众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认真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检为民”意识,密切检群关系,把实践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立足检察职能为人民谋福祉。

二、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认识到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问题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基层检察院重业务轻党建,改变这种现状已迫在眉睫。

(一)认识上存在误区

主要是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党建带队建的意识不强。目前对党建问题还存在着认识不足,一、目标不明确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些同志忽视了党的建设在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有些同志还不能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力

除党委或党总支书记极少数为专职党务干部外,大多数基层院党支部组成人员为业务部门党员兼任,没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党支部工作开展消极,往往是满足于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

(三)机关党组织监督作用弱化

一是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够,手段和办法单一。二是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往往只是形式上的监督,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三是机关党组织进行监督缺乏可操作的程序和全面的制度保障。

三、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任。时代的前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要求。

(一)班子表率,切实担负起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

党委(组)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组自身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关键点,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上行下效。

(二)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形势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新时期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的新方法、新路径,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

要避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发生脱节、冲突或者顾此失彼的现象,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二者的关系。找准两个结合点很关键:找准和做好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机关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业务工作,检察党建工作要围绕业务工作重点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解决业务工作存在的困难,通过多种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以饱满的状态投入到检察事业当中。找准和提高队伍素质的结合点。要以党建带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围绕打造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进一步提高干警党性修养,自觉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确保检察队伍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

[参考文献]

[1]胡刚.在新常态下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J].当代江西,2016.

第2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概念和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作风和四个基本要素,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民主集中制的作风。四个基本要素是指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清廉无私的品德或节操、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开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与群众接触较密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整个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因此,深化落实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实情况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分工

深入把握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注重抓好落实。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根据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围绕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努力营造“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和高检院《2010-2012年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实施意见》,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教育。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中,加强群众观点再教育,解决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感情问题。

认真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编发《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对我院近年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以我院建院以来发生的干警违纪案件为例,剖析解读发生违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促使全院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检察权为核心,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创新,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科学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建立检务督察办公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公室定期会商工作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干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队伍状况,制定相应措施。研究制作检务督察工作流程、“三重一大”事项风险防控备案表、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工作流程、检察人员廉政状况季度分析反馈表,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

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来抓,加大督察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刚性和效力。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对公开遴选检察官工作、处长助理及科室负责人选任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工作;集中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处理情况,以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察;组织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对全院贯彻落实市院“两个意见”及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检察人员“非正常行为”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警车管理使用情况、检容检风检纪等进行了督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大力推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

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党的纯洁性教育,努力营造公正、廉洁具有检察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风尚。一是创立“廉政教育园地”,与机关党委共同举办《廉政准则》漫画展览,集中购置反腐倡廉教育图书和音像资料,为全院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廉政教育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创办《廉政文摘》,以期刊的形式,转载和摘录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新视点,以及廉政时评、格言警句、廉政故事等时讯资料信息,使干警在阅读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三是创建“廉政文化长廊”,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主题,通过干警自创的廉政文学、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大量的纪实资料,宣传廉政理念、传播廉政精神、推树廉政典型,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和谐奋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筹建“廉政之窗”网页,利用内部网络资源,设计制作廉政资讯、组织提醒、廉政文摘、作风百典、钟鼓楼、清风廉影、专题解读等8个版块23个栏目,展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和实效,普及廉政知识,扩大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五是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干警创作的廉政格言警句、书画摄影作品以及计算机廉政屏保设计作品等,并通过有形载体进行推广和宣传,激发干警参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廉洁从检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深入、不具体;个别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传达落实不及时,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停留在纸面上;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主要领导与纪检部门的事,而未能积极主动地抓好责任分工范围的事项。由于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上出现了会上号召多,具体措施少,部署安排多,检查落实少的想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但仍缺少相应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配套机制,对目标任务量化指标的确定还不够科学,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责任追究的科学方法、操作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之中,同抓同落实工作做得还不够多、不够深入。主要是在做统筹部署安排时,对如何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落实,难以提出统一的硬性指标和要求,致使各部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

(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运作程序不够规范

在制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时,对有些工作的考核指标不容易做到准确定性、定量,在检务督察时不方便操作,对考核部门的执行情况难以作出更加精确的评判,在实践中量化考核仍存在一定困难。

四、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及对策

(一)健全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

必须不断坚持把教育作为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学习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开展廉政条规知识竞赛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廉政意识真正深入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使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不忽视对廉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带头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其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践者和带头人,又能够当好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工作机制

为确保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现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落实责任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在检察机关办公内网上设置纪检监察信箱和廉政风险防控专栏的形式,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网络监督系统,使检察干警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

要严格落实廉政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结果运用制度等四项制度,保证责任制考核的效果。检察机关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积极实行“年度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每年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要在部门内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自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组织本部门干警进行民主评议,在听取部门全体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或群众举报有不廉洁的问题,情节轻微按照检察机关廉洁从检规定不需追究责任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自觉纠正。

第3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关键词 廉政档案 岗位风险 廉政文化 内部监督

近年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院纪检组监察处、区纪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十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出特色、出亮点,成效明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是规范廉政档案和执法业绩档案工作。为确保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1999年起为全院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2011年起我院开发并使用网络管理的干警执法业绩电子档案系统,不仅提升了执法监督水平,执法规范程度,又为干警提职、评先、入党提供了重要依据。该项工作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中推行。

二是着力抓好三个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思想教育、机制建立和监督到位三个环节,将廉政风险防范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建立了重点岗位重点防范,重点人员重点防控,分权防控、全员参与、各司其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采取“两条途径”,突出“三个层次”,查找“三类风险”的方法,共查找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51个,全院21个内设机构均签订了廉政风险承诺书,根据排查和分析结果,将各个岗位的职能、履职依据、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具体防范措施等内容,按照“一岗一档”的要求,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档案,从源头上增强了防腐实效,有力推进了廉政建设,由于我院在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落实执行制度措施较为有力、工作方式有特点、故被推荐在全区党务公开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是积极争创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巨大推动作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从做好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精选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抓好三个结合,增强活动效果;着力四个环节,构建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入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创新内容、创新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切实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增强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现我院已被推荐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

四是开展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分类型、分层次、分级别的党务公开目录,创新党务公开载体,除利用文件、会议、媒体等载体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外,在内网上开设了党务公开栏,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公开党务信息;通过走访党员群众、开展党员群众交流会、每年年底对党员进行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领导接待日等开展党务公开活动,加大党务公开宣传力度;同时,将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去年,被区纪委确定为党务公开示范点首批挂牌单位,在全区党务公开标准化示范点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是扎实推进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今年我院被省院确定为为《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试点单位,院党组非常重视,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家推行办案安全监督员制度;并结合我院自身特点决定在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未成年人公诉科、未成年人侦监科、民行科、控申科、监所科、案监室、案管室、派出检察室等十二部门成立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员(简称监督员);还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等,对干警办案过程中廉洁自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不断树立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地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构建我院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体系,促进廉洁公正文明执法增加了一道防护墙。

第4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一、深刻认识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以信息科学为标志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家作出了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决策。企业党委领导下的纪委部门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党员的需求,须得密切关注网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新手段和新思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将网络打造成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在服务企业廉政建设和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方面做出成效,为各级党组织团结、凝聚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一个打破时空界线的有效载体。从企业发展来看,网络改变了企业内部结构,改善了企业外部环境。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网站从研发、建立、丰富和完善,逐渐成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党员的新渠道,极大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随着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广泛认可的媒体工具,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进一步延展纪检工作内涵,不断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促进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业,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新的着眼点。

二、努力克服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中容易遇到的问题

首先,企业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属企业信息化的范畴,在初创时期,各层级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难免在借鉴他人中随波逐流,在通报批评时彰显“人情”因素而应时就势,避重就轻,蜻蜒点水,甚至于遮遮掩掩,避而不言,造成只见旧文、不见新闻的难堪局面。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网络先进技术应用两者的结合需要一段磨合期,在这个时间段容易导致有人建无人管,有框架无内容,更新慢的情况,这些现象都不尽合理,应及时整改。

其次,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距离企业的发展要求和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距。部分纪检工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内容框架在功能定位上存在局限性,有些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文件发放、工作部署形式上,内容多被框在了纪委工作的展示和描述上,网站手段不丰富,没有互动和时效,对党员干部提供的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帮助少,由于“用处不大”,得不到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

三、加强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的策略和建议

(一)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总格局,谋求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为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纪委要主动争取外部信息技术支持,把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到企业党建工作信息化总体格局中,合理调动信息化部门人、财、物方面的力量,将纪检监察工作系统信息化作为创新项目开展立项攻关。纪检部门须首先制定科学完善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明确任务和步骤,并做到“三积极”,即:积极研究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积极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解决政策、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把握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具体效果,保证推进工作迅速而实效。其次要抓好“规划、硬件、成效”三个衔接,即: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思路与企业党建信息化工作整体规划相衔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所需的设备配置与企业党建信息化建设更新设施工作相衔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成效与企业党建信息化工作总体要求相衔接。

(二)依托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布局党的反腐败系统化工程,实现企业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内涵和外延双扩展

建设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目标和方向要明确。首先,纪检监察信息网络要放到服务企业发展的大局中去建设、去推进,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规划,早着眼、快布局。其次,不断研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通过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建立,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净化党组织自身肌体、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监督党员干部廉洁履责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第三,以信息化建设来带动党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建设,通过创新纪委工作,开辟党组织同基层党员和群众密切沟通、信息交流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覆盖、渠道覆盖和感情覆盖。

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是适应新形势要求,教育、引导和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新途径,是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新方法。一方面依托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对纪检监察工作模式进行优化和创新,提高工作效能。另一方面,要全面布局党的纪检监察反腐败系统化工程,带领全体党员踊跃参与并密切配合企业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企业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在信息化这个平台上实现内涵和外延双扩展。

(三)完善信息平台架构,实现五个目标,全力推进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设

目标一,实现资源共享,打造网上品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历年的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可以在网上做到实时公布,也可以通过专题板块设立接受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程序,实现纪检工作公正、公开,这种信息互动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优势品牌化和程序运作规范化。

目标二,实现导向宣传,加强舆论影响。突出企业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职能和特色,要增大信息量,扩大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增强影响力,为党员干部提供及时、准确、健康有益的信息。既要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要以针对性强的贪腐典型案例及其涉及到的政策和党纪法规,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慎言、慎权、慎微、慎欲。

目标三,实现系统管理,构建网络体系。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贯彻“体系健全,资源共享,建管并重,推进工作”的总方针,将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管理接入党建信息化系统链接之中,切实把信息网络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软硬件投入,提高网络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技术手段,逐级建立纪委网络架构,形成互联互通的立体化廉政宣教监督管理体系。

目标四,实现交流互动,竭诚服务党员。针对党员干部关注的廉政难点、反腐热点问题,通过网上论坛、网上调查,心理咨询、学习互动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把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建成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注重服务、形式新颖的网站阵地。纪检监察信息网络要基于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学习需要,整合丰富网络学习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党员干部对廉洁文化的多样性学习需求。

目标五,实现动态评价,管理更为科学。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工作内容制定评价办法,形成指标量化、目标明确的纪检监察工作评价管理标准,逐步建立评价管理即时公示、公众评价的工作程序,形成范有序的纪检监察工作管理评价体系流程。管理评价结果还能作为年度纪检监察整体工作的量化依据,以这种方式衡量基层纪委工作效果将更为科学。

第5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关键词:党建工作;法律监督;基层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辨析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置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些设想(一)用检察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近年来,“检察一体化”从理论到实践,在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确保检察院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方面,已日益彰显出其勃勃生机。实施“检察一体化”与检察院法定的领导体制相一致,是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这就意味着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改革方向应当和“检察一体化”相适应。目前,与“检察一体化”改革方向差距最大的莫过于党建工作的“二元结构”领导体制。检察工作是以上级院领导为主(条条),而党建工作则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块块),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利于“检察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比如地方党委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党建工作上,不可能也不必要考虑到某一个业务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因而在执行时“相脱节”、“两层皮”的现象难以避免。为此,必须打破基层检察院党建领导体制上“二元结构”的瓶颈。具体设想是:理顺领导体制,用“一元结构”替代“二元结构”,精心打造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变更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由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为主。鉴于基层检察院内部党建工作现行领导体制中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并存的“二重结构”的瑕疵,以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为好,即设立“中共XX市(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作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实施“一元化”领导。(二)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完善以“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为基础的党内章规定早已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是所在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但由于我党历史上曾长期受到“左”的干扰,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内民利也一度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经常是强调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多,而对党员的党内民利讲得少,过问得少,落实得更少。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讲的都是领导科学中如何尊重人、关心人、实现人才效应最大化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有新作为,就必须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正确行使党内民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民利主要是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三权中又以知情权为重中之重,不知情则话语权纯属无的放矢,不知情则监督权无从行使。因此,一要建立健全党(检)务对内公开的范围

、内容、方式和程序,把知情权还给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检察内网办成发扬民主、畅通言路的“民主和谐文化之家”,提升党(检)务对内公开的档次和效率。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分析党员状况,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和现实问题,增强党内民主的渗透力和凝聚力。三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民利。要通过公布党员热线电话、设立党员意见信箱、建立网上党员意见建议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党员领导干部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与所在支部的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总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倾听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在检察院内部凝聚一种浓烈的民主和谐氛围、团结包容氛围、蓬勃向上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使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无法拒绝这种氛围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为之奉献。

(三)完善党务干部权责利相统一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务精英同志有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建工作亦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基层党务工作精英,再好的工作蓝图也无从落实。目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数量不足,中央文件规定“专职党务干部一般占院人员总数的1-2%,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基层检察院基本上都是兼职;另一方面是党务水平不高,现有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很少受过党务工作专业培训,加之向业务部门倾斜的用人机制又使得党务干部青黄不接。因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党务精、作风正、威信高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在当前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是选择一批50岁左右、经验丰富、群众公认且善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领导干部改任党务干部,二是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放到党务岗位上锻炼。二要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着力改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层级结构,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和渠道,培养造就一批精于党务善谋划、联系群众有威信、善于做检察人员思想工作的党务精英;要有计划地安排院党务干部轮流到党校或对口高校学习深造;专兼职党务干部要自重、自立、自强,率先强化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上情与下情、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新招、做细功、求实效,多方积累胜任工作的资本,争当党务精英。

三要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党务干部激励保障制度。

第6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定位和主要功能

(一)国有企业纪委的定位和职能。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国有企业监察部门的定位和职能。监察部门是国有企业内部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其职能区别于监事会,是企业管理部门,在国有企业行政正职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部门的法律地位问题,目前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只能靠企业章程加以规定。其主要职能为参与制订企业内部监察制度并贯彻执行;根据确定的监察对象,编制监察计划与方案,按时完成监察任务;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报告监察工作情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来看,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部(室),行使纪检监察职能;有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行使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有的企业由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审计及对二级公司派出的监事会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在执行层面设立监察部门,是由国有资产产权的“模糊属性”和企业管理要求所决定的。一方面,国有资产缺乏天然的产权主体,必须通过层层委托授权经营者运营,经营者没有最原始的利益冲动,往往不能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包含控制职能,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整个管理要形成理念导入――组织推进――完善机制――考核评价――形成反馈的流程,实现良性循环,促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

当前,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主要有:一是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进。目前,一些国有企业下属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这对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有一定影响。由于工作有主次之分,加之工作能力的差异,有的兼职人员因有其它事务缠身,对兼职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完全履职,把所有工作做得尽善尽美、细致入微;因为是兼职,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又如何能够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二是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亟需全面提高。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要求较高。

三、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建议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在政治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第一次集体学习说到反腐问题时表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他说:“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我们要警醒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领会讲话的深刻含义,真正从思想上对反腐败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党委部门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维护党员干部的纯洁性,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让廉洁自律成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奉献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效途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等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制度办事,形成人人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必须强化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制度意识,提高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努力营造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手,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落实制度、强化监督为重点,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为突破点,以找准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强化防控措施,构筑“防火墙”,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减少发生腐败行为的滋生源。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好对党员干部的保护作用。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全体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矢志不渝地坚持这条根本之策。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等新兴媒体平台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通过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监督。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原则性比较强,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大胆探索利于管人、利于治人、利于监督人的管理机制,对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使纪检监察工作有的放矢,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

参考文献:

[1]闫宏勋.基于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6).

第7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党员606人,市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675人。党员占总数的90%全市突出以抓党建、促班子、带队建,着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时创新创优,有效地推动了党员干警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把抓好“三个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关键点。

抓好党的组织建设。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组织设置形式,形成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把党支部和党小组建在同类的局、处或科室上,建在工作一线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形势任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成为检察岗位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开展了“规范执法、文明办案”集中教育整顿,深刻反思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的不足,举行了检察人员宣誓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始终恪守规范执法、廉洁从检的职业底线。

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着力点,全面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检察长直接办案带动队伍。市院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并带头落实,推动各县区院检察长从总体上对所有案件进行监督把关,副检察长对所有案件参与讨论研究和组织指挥,所有领导干部都到业务一线加强指导,既交任务,又教办法,既强化监督,又带动队伍,增强干警办好案件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在一体化办案中锻炼队伍。整合内部资源,把全市基层院近80%的干部力量用在执法办案上,切实打造成执法办案的实体。以基层检察干警为主体成立2支职务犯罪特侦队,人员统一管理,有案件时集中调配使用,不办案时集中业务学习,促进基层检察干警在办案中不断提高技能、增长才干。

用和谐检察理念引导队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力求“三个效果”统一,真正赢得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认同。全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开展涉检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和解和民事申诉执行和解工作,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在实战演练中提升队伍。创新日常学习培训机制,从基层院中选拔150名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实务能力和突出业务专长的干警,组成25个攻坚研讨小组,扎实开展业务攻坚和实战研讨活动,形成学习与工作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把抓好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结合点,形成机关党建新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的党建领导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及其成员的具体责任,形成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的良好工作机制。规定了每年领导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党员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领导和普通党员的责任。

第8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集团2020年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下面,由我代表集团纪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年。一年来,集团党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以贯之抓好清廉国企建设,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护航”为主题,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集团“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实践创新成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的批示肯定;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组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等系列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败导刊》等予以专题报道;集团代表队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大比武”中荣获片区“第一名”、决赛“第二名”,并有选手代表国资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在此,向一年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向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责的各单位党组织、向恪尽职守的纪检监察战线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协助党委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动态研判政治生态。加强对集团党委、纪委换届的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2人次。动态更新廉政档案。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集团党委成立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二)以持续纠治“四风”为重点,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领导人员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专项整治。着重纠治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集团本级及下属成员单位共开展明察暗访

次,检查单位(场所)共

家。

(三)以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为着力点,日常监督更加有力。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施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排查梳理廉洁风险点200余个,建立“问题清单”“举措清单”“责任清单”,并赴

对有关子公司进行调研检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实业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招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协同防控,如:

等等。

(四)以标本兼治为目标,执纪问责进一步从严。集团纪委从严执纪问责,2019年收到信访件件,党纪政务政纪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人次,免职人次,诫勉谈话人次,责令检查人次,批评教育人次。严格追责问责。做好“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补齐制度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集团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等事项的报告工作。

(五)以“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清廉国企建设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总结梳理集团在“一次混改”“二次混改”过程中加强清廉建设的情况,确定“十大项目试点”,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形成了

等等系列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纳入集团高管团队培训。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等单位将廉洁教育内容融入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等等,营造了廉洁从业氛围。

(六)以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关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锤炼。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单设集团纪检监察室,选配干部,规范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作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四协作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一体化协作机制。承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和测试,不断增强履职本领。

虽然2019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依然任重道远,集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纪检机构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抓落实不够深不够细。二是纪检机构推动职能部门抓制度执行还不够强,有些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监督还不够,“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廉洁风险与经营风险协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结合不同产业板块特点开展监督工作还缺少有效的方法、路径,监督还不够精准,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照上级要求、集团发展实际,集团本级和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数量、结构、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成员单位纪检干部以兼职为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集团“数字化转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治己、从严监督,践行“廉洁同样是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围绕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防腐反腐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集团建设“党建强、效益好的国企排头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把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加大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大战略和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和执行。督促落实好省内消薄、东西部扶贫协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复工复产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建设状况的分析研判和评估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推进“四责协同”。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织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督促落实责任、整治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二)着力抓好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越往后越严。盯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等问题,不仅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只提要求不抓实抓细、企业经营管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制度体系。

(三)着力抓好日常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协助党委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全面覆盖、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企业监督体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四张清单”管理。坚持和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报告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

二是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监察对象,印发监察对象告知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推动党组织、职能部门做到主体责任与经营责任两落实、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两手抓、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两手硬,推进集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推进对成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换届和部分成员企业党组织换届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

(四)着力抓好执纪问责,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集团有关制度,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等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坚决反对、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权利。

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程序,用好“四种形态”,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重点查处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关联交易、工作失职等问题。

三是精准开展问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不敢问责、滥用问责等问题,对应当问责而不问责、问责泛化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既守牢纪律底线,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着力抓好“混改国企清廉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构建防腐反腐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学习推广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十大样板”之清廉国企建设成果。抓好“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机制”的深化落实,出台关于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加强清廉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十大重点项目”试点经验做法,打造混改国企清廉促发展的XXXX样本。出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规范员工履职行为。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二是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健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清廉文化“进部门、进车间、进岗位、进网络、进家庭”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全过程。配合党委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

三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查办案件后的“五个一”工作。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用好内外部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

(六)着力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集团纪委委员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本领高强。加强纪法培训、基础业务操作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锤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工作效能。增配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第9篇:检察党建工作要点范文

什么是监督?《辞海》载明:监督有三种涵义,第一种是督查军事。《后汉书.荀??传》:“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第二种中涵义是旧时官名,如清代设十三仓监督、崇文门左右翼监督。清末新办学堂亦设监督。第三种涵义是监察督促。

本文所指的监督即是此种涵义,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再巡视、再检查。《中国共产党章程》对纪检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如何履行再监督职能均有规定。从法理角度讲,纪检监察机关的角色定位、职责界限清晰明确,其职责是以人为中心,对监督和监察对象履行公职情况实施再监督、再检查,所扮演的是专门监督、纪律保障的角色。

2 十八大以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现状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形成了风清气正、谋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十八大以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多以过程监督为主,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国有企业转变监督方式指明了方向,但具体怎样监督才能实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二)监督队伍本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作风有待提升。有些国企的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对学习抓得不紧,思想觉悟平平,业务素质不强,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工作没有活力、没有创新,缺乏主动性。主要表现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深度不够,为企业中心工作服务意识不强,因而难以摆正自身的位置,工作处于被动徘徊状态,致使工作仅仅停留在应付一般性事务上,没有有效地把监督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出现“两张皮”现象。此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深入调查研究,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怕”字当头,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上级怕丢乌纱,致使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造成监督约束力不强。

3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依据、内容、方法和程序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明确监督内容和程序,依纪依规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监督的依据

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必须做到有据可依,监督的依据有三个层面:

第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等五项职责。

第二是党规党纪。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是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结合实际制定的、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的行为规则,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依据。

(二)监督的内容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必须抓早抓小,从预防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针对以下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1、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执行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

2、中央、上级单位和企业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重点监督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

3、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职工大会(职代会)对企业民主决策履行监督情况。

4、生产、研发、经营和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在生产运营、研发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有无违规操作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人身安全、产品质量、设备损坏(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行为;有无违反销售政策、财经纪律、人事管理规定,使企业利益和效益严重受损的行为。。

(三)监督的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旋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工作方式,明确监督工作程序,在“再监督再检查”上下功夫,以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也不例外。

1、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职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职能,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

2、改变以往全程一线监督的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倒逼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职责。

一是根据《中纪委印发〈若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42号)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应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抓住廉洁风险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自我防控。职能部门结合业务流程,以岗位为基础认真梳理廉洁风险点,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预警指标,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其嵌入业务流程,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同时,职能部门定期对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二是指导职能部门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三项清单制度,抓住关键节点实施再监督。

首先亮出“责任清单”,明确主责部门“必须为”。详细梳理过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应由各职能部门承担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工作,比如公务用车、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台账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要求,形成“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目标、内容和标准,让职能部门把自我监督责任担起来,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其次摆出“问题清单”,防止职能部门“怠作为”。要求职能部门对照“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过程性的监督检查,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纠正或给予一定处罚,整改或处罚到位方可动态销号。纪检监察部门同时依据“问题清单”跟踪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凡发现职能部门怠于履职的,通过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及时予以纠正。

最后列出“问责清单”,严查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对职能部门移交的需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的问题和跟踪发现职能部门存在履责不力、瞒报袒护等问题的,形成“问责清单”,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追究。

3、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检查方式,狠抓再监督再检查。

一是实行综合式监督,改变过去的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做法,综合运用效能监察、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其主动向监督部门报告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抓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支持监督部门行使监督职能。

二是采用问题导向式监督。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从有关渠道掌握的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对涉及单位,实行有计划有目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谈话走访等形式,多方面分析存在问题,并据此要求主责单位制定措施追踪整改,防范廉洁风险。

三是实行调查式监督。对已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要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相关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责任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再生。

(四)监督的程序

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的监督程序应包括以下几步:

1、选题立项。结合企业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监督检查。

2、实施准备。

一是收集整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法规制度,了解立项背景、依据、原始数据记录等,理清监督对象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

二是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找准主要监察点,印发监察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察目的、要求、方法步骤。

三是成立监督检查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员以纪检监察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加。根据需要,可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的人员参加。

3、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4、向监督对象通报、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如实上报。

5、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6、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并报批准立项机构审批。报告内容须包括监督检查依据、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等。

7、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后,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进行监察处理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监察建议或监察处分决定。

8、纪检监察部门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确保工作闭环,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有关管理部门。

9、归档监督检查过程资料。归档材料包括实施方案、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工作总结、整改落实情况支撑材料等资料。

4 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效率和效果的建议

(一)加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规避同体监督的弊端。

《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印发,实现了中央纪委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的进驻效果明显,一些过去常年没有案件的单位实现了零的突破;对有的单位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纪检组重新审查、处理,在原单位引起强烈反响。有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不仅更加谨言慎行,有的还主动要求纪检组去监督。然而,这一重大突破只是中央一级层面的,目前很多国企的纪检监察部门都是单位内设机构,纪检监察人员都是本单位人员,监督作用的发挥受到单位影响很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因此要保证监督的独立、公正、效果,必须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变,自上而下,逐渐改变同体监督的机制弊端。

(二)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从以下方面着手:

1、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心存敬畏,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流程。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以及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归类和特点。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必须强化学习和培训。

首先要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不可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可能有正确的政治观点,不可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良好的学习风气,学习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优良传统和作风等。强化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的政治态度和按照中央的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国家和上级的相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再次要结合实际,学习企业内部的业务知识,熟悉企业规章制度,了解企业内部的工作流程,为监督检查打好基础。

3、要把好进人关。

把好进人关,是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的源头和基础性工作。要从纪检监察工作的长远建设出发,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入口抓起,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上,严格控制不具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素质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并使用,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要紧紧抓住吸引、培养、使用、管理四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信仰和执纪权威性。

一是提升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强化双重领导体制,从党内和行政法规上明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受所在企业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且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二是企业纪委主要负责人进入企业领导班子,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其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应与企业其他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干部相同。

5、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考核,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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