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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

第1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高校总会计师可持续发展有效性

一、引言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内容也已不局限于单纯地对财政拨款进行核算管理,大部分院校经营性资产比例逐年提高,财务管理难度和风险也在增加。但高校财务管理模式改革较缓,学校对财务的战略重视程度不足,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高教事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现阶段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两种:规模较大的高校由副校长分管财务和其他部分工作,规模较小的高校则由校长直接管理财务和其他部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在实践中的负面作用是学校宏观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工作不到位。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长或副校长大多为非财务或经济专业管理人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程度有限,对财务风险认识不足,很难从学校层面重视财务工作。笔者认为,现行管理体制随着高校业务的扩大已不能完全适应高校的进一步发展,财务工作必将作为战略工作来重视,高校对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也需要重新认识,财务机制的改革迫在眉睫。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纲要》”)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水平,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将在高等学校由试行到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笔者探讨了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途径,以期对实际工作提供较强的理论支持,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作用

(一)宏观管理作用 (1)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的要求。我国高等教育经过多年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各高校自主管理成熟化程度大大提高,国家对其也由直接管理向间接指导逐步转化。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等。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以提供监督和管理依据,并引导高校健全管理体制,为高教事业的更高层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现阶段,我国高等院校仍以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为主,实施经济干预制度,各重大经济事项实行严格审批、层层把关,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了相当大的决策风险,而各级政府由于管理院校较多,微观了解有限,容易形成千校一面,不利于各院校的特色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化,高等院校的自主管理权将逐渐扩大,实施总会计师专门人才负责制度,正确履行各项经济管理职能,是高校自主管理下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从直接管理转为监督为主的改革要求,是教育事业特色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保障。(2)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对国家投资资金高效使用的制度保证,是对纳税人权利的维护和负责,是节约办学的有力支持。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主体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全民所有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自筹为辅。从举办者(政府)角度出发,希望所投资金能够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或超越预期效果。而使用者则冲动性较强,从大量国企倒闭的经验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资金的使用者成本控制较差,甚至不乏存在大量低效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实行总会计师连带责任后,通过追责制度可大大降低资金铺张浪费的几率,在进行预算时,总会计师也可从财务角度分析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具体运作中从学校宏观面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资金使用,保证国家资金能够切实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维护纳税人权益。(3)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降低国家监控成本、提高管理效果的有力手段。我国政府部门为了强化教育资金管理,维护财经制度,通过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进行多级管理、多级监督,并在具体监督执行中大量甚至重复聘请第三方机构实行外部监督和审计,努力减少职务经济犯罪,控制教育成本,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整个过程,可谓煞费苦心。为了提高高校资金管理和运行水平,实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中的安全性,国家相继在《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和制度中三令五申要求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根据《纲要》“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这一制度,总会计师代表的是政府和国家利益,工作内容不局限于资金管理,而是扩充到对经济事项的审计和监督,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主体单位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结合的一致性,通过制度设计大大降低了国家宏观监控成本,保证了经济安全。

(二)微观管理作用 (1)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扩张后健全专业化管理领导队伍的必然选择,是健全高校管理体制、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必然。我国高等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其资产规模和年可使用资金数量较大,职工人数和在校生数量较多。据对陕西省2009年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32所公办高校进行统计,除升格较晚的商洛学院、安康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等艺术类院校外,学生人数均超过一万人,教职工人数均超过或接近一千人,年可使用资金达上亿元人民币,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几所“211工程”重点大学学生人数均超过两万五千人,教职工人数均超过2400人,年可使用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如何对学校庞大的资金和各类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并使国有资产持续增长、不流失,保证教学和科研的优良环境,是对高校高层管理人员的重大挑战。现阶段,大多高校是由一名副校长或校长直接负责财务工作,而任职者多为学术性人才,并身兼数职,并非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很难保证财务工作的高效运行。在此方面,可以借鉴公司制企业管理模式,由相关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协助校长管理财务工作,充当高校这一事业组织的CFO,健全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化领导班子,避免出现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和经济管理漏洞,提升高校的经济管理水平,确保我国高校事业的长期发展。(2)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办学体制多样化的保证,是高校经济管理工作多元化的要求。根据《纲要》第四十二条及五十七条,在进行办学体制改革时,将加大行业、企业办学力量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学领域,并提出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另随着高教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或科研与生产力相结合等工作的推进,校办产业、校企联合等的蓬勃发展,高校经济管理工作的范畴大大拓宽,难度也大大增加。高校的经济管理工作从内容的相似性上可分为:一是教学、科研方面的经济管理,该部分是学校的主体工作,主要为合理分配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维持日常运转,提高办学质量;二是后勤服务经济管理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证,在学校的扩张期占据了资金支出的绝大部分,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教职工生活的后期服务等等,由于我国高校在近年来进行大幅扩张,这部分支出对学校资金风险影响较大;三是资金的筹集,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两部分,自筹资金的来源决定了资金使用成本的大小;四是校办产业和对外投资的管理,该部分近年来发展较快。对这些多元化的经济工作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是高校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高校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后由其代表学校对企业进行财务监控,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校办产业的经济效益,以更好地为高校教学服务。近年来,我国高校在经济管理方面付出的教训太多太大:高校的盲目扩张形成大量的贷款难以偿还,负债率过高;高校对校办产业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失误造成大量资金浪费,甚至相关企业破产倒闭,如云大科技的破产退市;高校教师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教学和科研积极性等等。因此,让具有高素质复合型能力的总会计师参与学校的管理,协助校长进行科学决策就显得十分必要。(3)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的需要,是提升经费费用和资产管理水平的需要。《纲要》出台总会计师制度的初衷之一,是由于公办高校资产负债率过高,贷款风险太大,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等。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资金使用流程往往为定项目后直接融资、投资,大多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缺乏从资金使用效果上进行科学评价,对财务风险没有充分认识,财务部门俨然成为出纳科。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服务社会的同时也要追求成本控制,并从长期稳定发展方面进行资金筹集及使用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后,要求总会计师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出发,参与制定学校各项经济规划和重大决策,提高经济效益,从全局把握学校资源的综合配置,真正做到增收节支,维护国家利益和全民利益。

三、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有效性分析

(一)定位准确权责适当,合理重整组织结构根据《纲要》中“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以及《总会计师条例》中“总会计师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等相关规定,高校总会计师是受政府委派的高校行政领导人员,一方面代表国家及政府对高校实施外部财务监控,以规范和约束高校的经济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民利益。另一方面,总会计师作为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主导单位的财务运行系统,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对财务战略和资源管理、理财以及控制负责,是高校持续发展的稳定器。设置总会计师后,高校的组织结构图及职能定位可参见(图1)。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对主管部门和校长负责,上行关系一方面接受教育及人事等上级部门指导、监督,并向其进行汇报工作,另一方面接受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行直接管理部门包括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处室,也可将后勤、基建等使用资金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国有资产维护和建设部门划为其管理,以便更好的规划高校经济工作,有效配置资源,保证学校的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横向上主要协调与上级管理部门、校长、书记、副校长及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等的关系。对于高校总会计师而言,高校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但依然要强调办学效益,对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并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按照教学规律办事,提高对社会服务效益。

(二)以制度作为推行保障,彻实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 从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实施《总会计师条例》至今,我国高等学校中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寥寥无几,对资金管理及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并未作为战略和重点工作来做,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经费使用未形成有效评价监督体系,以至于多数高校形成巨额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彻实实施总会计师制度,一方面需要从上至下,从教育主管部门到教育主体单位充分认识实行该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总会计师制度对学校长期发展的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作为学校体制改革的重点来抓。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总会计师制度有效推行,并为具体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这些制度包括国家财政部门相关法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指导性规章以及各高校具体的实施办法,重点是对《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进行修订,充分体现企业与事业单位管理并重,结合国情发展,与时俱进,推动高校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促进高校经济环境的建设。为了防止具体推行中流于形式,在制度的制定中应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和权限,避免总会计师成为新的“财务处长”,停留在执行层面,应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职责、保障推行,以制度保障权利,推进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三)保证总会计师独立性,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建设 总会计师的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内控机制的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会计业务的总体控制等等,并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参与相关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聘任。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决定了总会计师在处理工作时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公允、独立判断,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经济监督的有效性。要保证总会计师的独立性,总会计师的任命权及直接管理权应归高校的所有者,即按照相关制度高校的总会计师应由高校主管单位进行委派和监督管理,由高校内部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议进行履职评议,并接受校长的直接领导,如此才能保证总会计师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彻实维护国家、教师及出资人的利益平衡。另外,在职位设置上,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相重叠的副校长,并避免设置副总会计师。根据我国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职位重叠,容易导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副总会计师既不是行政领导成员,进不了决策层,也不是财务部门负责人,处于上下两难位置,造成人才浪费,甚至产生权利争夺矛盾,对高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选才优才才能保障,适才才能发展 总会计师在高校的决策和管理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责任,是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能否有效履行这些职能一方面需外部制度作为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自身素质作为基础,要求能够高瞻远瞩,胸怀全局、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关于总会计师的素质能力主要包括:(1)道德素养。作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不谋私利、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关心群众,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和职工利益,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性,并严于律己,公正廉洁。(2)专业素质。要求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具有会计、税法、经济学、管理学、法律、财政金融、战略规划等相关专业知识并能结合实际灵活运用。(3)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组织、指挥与控制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等。对于总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可以资格认证制度的形式促进职业化发展,发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完善总会计师师认证及行业准入、继续教育等相关制度,培养和选拔适合高校发展的职业总会计师人才,将政府委派和外部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吸引合适的优秀人才。

(五)放权与监督并重,规范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作为经济工作的总负责人和财务工程的实施者,为了保证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必须享有较广的实施权力和监督、惩罚与制止权,但也须做好权力制约工作,防止权力过大或滥用权力。对于总会计师,如上文组织结构图,其由政府委派,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长的双重领导与监督,工作方法和结果也受校内审计监察部门的审查和监督。根据《纲要》要求,总会计师实行政府委派,在实施时也可建立定期轮换机制,根据一定时期的工作业绩,将合格的总会计师在各高校甚至跨行业进行轮换,防止群体犯罪,降低协同违法几率,也有利于提高总会计师工作能力,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在制度设计中,也可考虑让其定期向教职工汇报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为政府、校长和全体职工负责,为学校长期稳定发展服务。另外,建立总会计师行业协会督察机制,加强会计事务所外部监督,以社会的力量促进总会计师个人的管理,防止职务犯罪。

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无论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或是对高校体制改革建设上,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效率的有力保证。如何保证该制度的有效性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和完善,从制度的建设完善到人才的自我管理,从集权分权到监督,从实施的组织结构再造到职位关系的协调,均需环环紧扣,环环并重,才能达到实施该制度的初衷,和促进我国高教体系的发展。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深化研究”(项目编号:2010JK035)及“高职高专院校可持续发展下的财务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0JC01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德育》2010年第8期。

[2]孙幼飞:《(征求意见稿)初探》,《财会通讯(上)》2010年第7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务与会计》2010年第11期。

[4]岳凤霞:《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探讨》,《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0年第7期。

[5]金云美:《从高校还贷财务危机看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迫切性》,《发展研究》2007年第6期。

[6]韩波、张国华、张彬:《高校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及框架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第2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省政府印发的《**省中小学校舍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20**年完成加固、改造规划三年总工作量的30%,2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60%,20**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10%。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结合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科学制订“工程”总体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明确撤销的学校,不再列入工程实施范围,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

2.统筹安排,均衡发展。整合项目和资金,与正在实施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农村校舍楼房化工程”等专项工程有机结合,促进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确定优先顺序,分清轻重缓急,重点解决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高烈度区、人口稠密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安全改造及其他地区的D级、C级危房改造。

4.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和建设,确保安全、经济、实用和适用。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一)实施范围

“工程”覆盖县城和农村、公立和民办的所有中小学。

(二)主要环节

1.全面进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报告。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隶属关系,由县政府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校舍逐栋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凡是没有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和建筑管理基础资料缺漏严重、建设程序不合规范的校舍,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依据排查、鉴定结果,为每一栋校舍建立安全档案,纳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反映中小学校舍基本安全情况,并据此制订“工程”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20**年9月20日前,我县要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20**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2.科学制定“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的工作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单体建筑物的改造加固方案。

20**年8月10日前,我县根据阶段性的排查、鉴定结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订20**年度加固、改造计划,立即对D级危房进行改造,抓紧启动一批工程项目;20**年10月20目前,要制订出“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20**、20**年度计划,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3.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对发现的D级危房校舍,必须立即拆除,当年完成重建任务;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蓄水池、坑塘等下游易致灾区。

三、资金筹措和管理

按上级要求,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我县根据批准的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民办学校安全鉴定费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县财政要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工程的实施。在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国家助学金本级分担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县财政从以下渠道筹措工程资金:(1)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3)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撤销学校的处置资金;(4)城建税用于教育事业资金;(5)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后的教育费附加;(6)20**年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调剂解决部分资金,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资金(7)县政府确定的其它资金来源渠道;(8)接受社会捐资捐物。

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年度工程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工程资金要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并通过县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供应商。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工程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效益的评价与考核,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实施奖惩。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校舍工程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对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工程”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我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卫红同志任组长,教育、发改、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科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工程”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文体局,具体负责;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实力以及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力量,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程”实施;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制定“工程”的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筑物的改造方案;监督“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督促“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实施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校舍逐一排查、鉴定,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档案;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改造方案;落实“工程”所需资金;设立资金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按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建设收费;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项目学校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对学校校舍使用、管理、维护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期间学生在校就学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保证项目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加强项目学校管理;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各中小学校负责及时发现、报告校舍险情、隐患;配合实施校舍安全鉴定,提出校舍加固和建设建议;做好施工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协助监督本校项目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定期向县级“校舍安全工程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二)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攻坚。

教育部门要将“工程”实施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负责“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期末进行全面验收。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加强项目监管,完善相关政策与标准,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要将工程资金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程”所需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证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

建设部门负责标准制订、工程勘察、校舍鉴定、改造方案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国土、水务、公安(消防)、科技等部门要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必要保障。

监察、审计、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依法督促执行“工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安全责任事故与违法违纪案件。

(三)强化项目管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以简报、进展情况报表、信息员报告等形式逐级上报本地“工程”实施情况,保证每一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工程”成为科学设计、安全施工和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的“精品工程”。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国家重点督察、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落实到“工程”的每个具体项目。县政府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

建立“工程”评估机制。县政府在工程实施期中、期末阶段,对县级政府履行工程目标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作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专项经费;对先进的予以奖励。新晨

第3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和确保师生安全为根本,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机制和办法,群策群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从2009年开始,在三年内举全市之力,完成34376平方米现有d级危房的排危任务(不含新增危房),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大局。

二、目标任务

以省、州核定的中小学d级危房数据为基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等原则,采取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的办法,安排专项资金,三年内将34376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排除。其中:2009年排除d级危房1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037平方米,总投资390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219.2万元;2010年排除d级危房131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8770平方米,总投资431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629.2万元;2011年排除d级危房762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765平方米,总投资2364万元,中央、省416.64万元、州69.44万元、市自筹1877.92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规划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坚持危、急、险、重学校优先的前提下,确定重点,突破难点。根据近几年我市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力度后,全市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大部分、大面积分布在市区的实际,采取突破重点的方式入手,按步骤稳步推进。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乡镇(区)、村涉及的学校优先,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优先,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工作积极主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优先。以集中办学为导向,根据城区和乡镇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按照山区、半山区、坝区和城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点布局,进一步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及一师一校点不纳入项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办学。暂时难以撤并的校点,采用零星修缮,确保安全的办法进行过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强化具体责任的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各乡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相关人员。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

全市的校舍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2008年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省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科学、实用、经济、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改工程,把校舍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成立了《××市中小学排除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办公室。由市长王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长,由××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杨龙遇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对全市危改工程进行部署和动员,督促基层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计划完成,乡镇(区)都要层层组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业务。市人民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市对乡镇(区)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建设、财政、教育、国土、环保、消防、气象、地税、监察、安监、审计等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1、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是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主要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筹措项目缺口资金、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等。

3、市建设局:负责对新增危房的鉴定,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的审核把关,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投标(议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

4、市财政局:设立“危改工程”资金专户,由国库统一支付,统一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专款及配套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自下而上建立危改项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监督机构,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5、市教育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排危规划。上级项目下达后,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根据规划,负责确定项目的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等,与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按协议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好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管理。指导项目学校签订项目协议书,按要求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公开验收结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包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工程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情况作出相应鉴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7、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8、市消防大队:负责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业务。

9、市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业务。

10、市地税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工程项目的税费。

11、市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双合同”机制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13、市地震局:出具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14、市安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知识的指导,并进行综合协调和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善措施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建设、消防、气象、环保、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程税费减免的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费用,全额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三分之一收取。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

2009-2011年三年内,全市计划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34376平方米,总投资10585亿元。除中央、省、州的投入外,市级财政必须自筹8727万元。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市级财政压力巨大,为了不将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债务转嫁到学校。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州危改资金的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每年在教育附加费中拨出1200万元用于危改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社会力量进行捐集资用于危改项目的建设。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调查、鉴定、核实、确认、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监理、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档案归档等过程组织项目实施。同时,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考察考核,采取招标、议标的方式,优选3-5个技术力量强、信誉好、实力雄厚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承担项目监理任务、设计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进度快、质量好、讲信誉的企业(部门)将作为继续实施下一年项目建设的优选对象。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把危房鉴定关、项目规划关、工程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审计关,确保危房鉴定、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议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项目建设实施中,要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市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组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对本年度实施项目的进度及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和巡视。市建设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后有管护,使建设项目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中,切实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所有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置“××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建设、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单位名称、相关责任人和开工、竣工时间等相关内容。

4、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任何一道程序上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都要以对组织、对人民、对师生、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若出现失职、渎职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对教育和建设部门的特殊要求

1、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和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的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教育和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个环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七)建立健全管理系统,加强校舍安全综合管理

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拓展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对每年实施的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内容,做到动态管理与时点数据相结合,确保综合管理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为加强今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4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这次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是教育系统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而召开的重要会议。淑兰同志代表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向会议作了工作报告,总结200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报告很全面,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四项重点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必须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健全领导、加强监督、以切实措施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论述精辟,内涵丰富,语重心长,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前瞻性,为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继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教育部党组已于1月11日召开扩大会议,明确要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这些年来,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教书育人的实际出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指出的领导干部作风中的突出问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有些还比较突出。有的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口头赞成,但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力,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有的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好,班子不够团结,个别领导听不得不同意见,不能自觉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原则;有的心态浮躁,急于出政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作风飘浮,做事拖沓,工作不落实;有的对自己要求不严,作风散漫。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队伍积极性,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根据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项战略任务,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奋斗,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我们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总书记提出的总要求和八个良好风气的要求,去指导和衡量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标准要高,工作要实,效果要好。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查找本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内容,把作风表现作为衡量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当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过去的一年,教育系统按照中央部署,把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落实在教育改革发展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之中,坚持一手抓机关、一手抓战线,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有不少新的亮点:一是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推进顺利;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明显;三是对直属高校巡视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四是治理商业贿赂和办案工作,既有突破,又通过堵塞管理漏洞,教育保护了干部。但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对此,各级党委、行政和纪委要有清醒认识,不能掉以轻心。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党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从教育系统实际看,落实科学发展观,认识还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急需进一步加强,但关键还是要真抓实干。邓小平同志说,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干,就要坚决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干,按照事物发展规律干,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的纪律,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夯实科学发展的政治基础。要经常开展加强纪律的教育,靠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小团体、本位主义、我行我素等问题的发生;对得过且过、虚假应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的极少数干部,要加强教育;对造成较大损失、长期不改的,要采取组织措施。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迫切需要有一个作风好的领导班子、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形成风清气正、团结一心干事业的氛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和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为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预防腐败要从领导干部的作风抓起。现在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配合组织部门,把廉洁从政的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干训机构的干部培训体系,特别是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把好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对构建和谐校园的监督检查。廉洁是和谐的基础。我们要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把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与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8号、16号文件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在试点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建设廉洁校园,核心是班子建设,关键是教师队伍。我们要从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从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给孟二冬同志女儿回信的精神,把师德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品德,通过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教师队伍,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把校园建设成传承、引领先进文化的基地。

(四)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的监督检查。一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7年起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是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尤其要充分估计到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面临着更大的困难,确保各级财政拨款按时足额到位,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敏感问题,把这一件惠及亿万农村学生和家庭的大事、好事,做好、做实、做到位,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校长和教师配备大致均衡,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存在的乱收费问题。三要推动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四要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严防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工作中发生问题。五要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招生,坚决打击各种欺诈行为,加强对高校招生特别是民办高校体制外招生的综合治理。六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校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员工权益。

(五)加强对高校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去年中央纪委查处了天津大学原校长同志严重失职案件,对战线震动很大,教训很深刻。近年来个别高校盲目投资、随意担保以及管理混乱等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高校党委和行政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纪委要发挥监督作用,切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防止有章不循、有规不依、资金安全发生问题。

三、反腐倡廉工作要与加强管理整体推进

这些年,教育部党组一直强调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管理的经验得到了丰富,管理的水平得到了提高,以改革促发展、管理保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大、发展速度的加快,教育管理薄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全局的一块“短板”。陈至立同志在教育部2007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在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存在着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人员素质不高、教学质量低下、工作秩序混乱等现象。因此,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是当务之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党委、行政和纪委都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教育系统全面加强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出教育特色、使教育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必然要求,是纠正工作中的不足、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行政要直面困难,重视矛盾,切实担负加强管理的领导责任。

(一)形成合力。反腐倡廉与加强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方面,不要把它们割裂开来。要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哪里的管理不严、不到位,哪里发生的问题就可能比较多,相反,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哪里的管理就会比较规范。各级党委、行政和纪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管理统筹安排、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责任。各级党委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行政要依法履行全面管理的职责。新形势下,我们要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把管理的责任要求,层层分解,层层明确,层层落实,做到事情有人管、人有制度管,管理无死角,责任无缺位,建立起学校管理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严格制度。2005年根据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部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建立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的目标。各地、各高校按照部党组要求,扎实工作,出台了一大批制度。今后要在狠抓制度的执行上下大力气,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各单位还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四)责任追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和行政,把执纪、监督两项工作做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加强管理方面,要依据高等教育法强化高校内部监督机构和职能,以严肃的纪律达到强化管理的目的。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去年部党组启动了对直属高校的巡视试点,取得了好的成效。今年我们要普遍推开对直属高校的巡视,促进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五)狠抓落实。加强管理贵在落实。陈至立同志对抓落实提出了“深之又深、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这12个字的要求,已经很具体,但要按照这12个字的要求去做好,还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班子要团结,团结是干成事业的基本保证,团结才能凝聚队伍,团结才能出战斗力,团结才能学校兴、事业兴。二是要有责任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想干事、干成事的责任心,要有蓬勃朝气,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上,投入到管理中。三是要有能力,要有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能力从哪里来,从实践来,从群众来,因此要加强学习,深入实际,特别要到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其实都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我这里提出来,是希望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都有一个振奋的精神面貌,都有一个良好的作风,去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开创工作新局面。希望广大教育纪检监察的领导干部,也能针对这三个要求,协助党委和行政,在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以此促进管理,同时也能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为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再立新功。

第5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以公开行政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公开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等为着力点,不断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大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今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活动。2013年对照主要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提出整改措施;2014年重点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2015年深入实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强化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一是公开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决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后评估。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系列文件,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不断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全面评估,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卷宗整理工作,定期开展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信息。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工作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征求意见的制度,切实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

四是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提高门户网站内容的公开性、全面性、互动性、权威性,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大教育系统有关招生、收费、学校安全、素质教育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完善督导机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加强教育收费督查工作。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督查,对县区政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生均日常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加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工作。完善督查措施,扩大督查范围,对所有辖区学校实际执行作息时间、课程计划执行、课业负担、考试、双休日上课、假期补课、有偿家教、阳光体育活动以及社会办学行为等进行广泛督查,构建防堵机制,落实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积极拓宽督导宣传渠道。加大教育督导宣传力度,推广工作亮点,通过快捷的信息流通和便捷的学习探究,加快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定期刊发《教育督导信息》,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搭建强化宣传、服务群众的平台。

(三)强化权力监督,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一是做好网上权力运行工作。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察监督工作,保证行政事项的百分百网上运行。加强工作流程的监控,规范网上操作,提高办件质量。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做好网上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处理工作,本着认真、积极的态度,做到处理有据、答复及时、群众满意。及时总结热线工作情况、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督促管理。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校安工程推进工作,加强校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校舍安全工程。

第6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6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校舍现状,借鉴“5·12”*特大地震后建筑设施抗震加固及近一年来部分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问题。自20*年以来,启动了《*区“十一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实施了*区中小学校舍新建、改扩建和排危维修等一系列工程,提高了我区学校校舍质量,使我区学校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在全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我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校舍安全质量,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崩塌、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年7月开始,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将全区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三、实施范围和推进措施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我区教育系统内的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

(一)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政府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公(民)办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确保在20*年8月5日前完成。20*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我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学校建设,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后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设设计导则》的相关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区政府副区长杨建德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和区教司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资金统筹与管理组和监督检查组四个专业组,组长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

协调与规划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和区房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技术指导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分局和区消防大队有关人员组成。

资金统筹与管理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和区房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监督检查组:组长由区监察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和区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分工

由区房管局牵头,会同区建设局,负责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区消防大队牵头,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对校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加快推进项目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区国土分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校舍场址的安全排查工作;由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的开展和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校舍安全负总责,并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组织编制和审定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统筹审批工程资金,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档案。经鉴定后需维修改造的校舍工程,须于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校舍安全工程中的工作经费、鉴定勘察费、维修加固等建设经费从区中小学校危改专项资金中列支。如有部分校舍鉴定为危房,要进行新建、重建或迁移避险的建设经费,由区政府另行专题研究。

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它债务。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7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

1.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加强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各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各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120余人次,诫勉谈话30余人次,派出60余人次参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完成了对我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根据测评结果统计,各受检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均达到“合格”要求,98.6%的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合格率达90%以上。

2.围绕学校领导干部和校、院机关作风建设,做好督导工作。20*年是学校“作风建设年”,根据学校党委安排,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领导干部和校、院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工作,围绕五项督导工作职责,细化督办工作任务,采取多样、灵活的工作方式,对全校69个处级单位领导干部和校、院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进行了全程督促和指导,协助学校党委成功召开了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完成了校内各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与民主测评工作。

3.结合学校实际,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部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作为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第四检查组组长单位,成功组织开展了对我校及成渝其余五所部属高校专项治理工作的交叉检查;在校内一些单位召开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座谈暨警示教育会;编印并下发“商业贿赂及其治理知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等学习材料两辑共400册,在全校开展新一轮的警示教育和法纪知识教育;对20*年5月以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书面报告上报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全校单位或个人上缴廉政账户资金达110余万元。今年春节前后,还有四位处级干部主动向廉政账户上交现金近10万元。

4.服务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内部监察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督促校内各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力推进校务、院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了针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的相应制度规定、工作流程及其执行情况的调研;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处对全校30个学科型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与调研,制定了《四川大学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并规范了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管理,此项工作获得教育部肯定,并在20*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围绕招生、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毕业生选留、人事竞聘、干部考核等工作,深入开展监察工作,全年共参与各类监察工作520余人次;按教育部要求,对冠有学校名称和简称及学校出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过程监督。

(二)正本清源,筑牢思想道德与制度法规两条防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1.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活动。特别是十七大召开后,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报告、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廉政教育。20*年,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校领导以及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16场;校内各单位开展各级各类反腐倡廉专题报告80余场。三是在全校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播放反腐倡廉影片和制作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大宣教”氛围。四是利用校报、校园网、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网页、简报、信息报告等载体加强工作宣传力度。20*年,学校校园网和校报专题报道反腐倡廉工作60余次;编印纪检监察简报19期;向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各类反腐倡廉学习材料4100余册;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等38次,报送反腐倡廉各类工作信息160余条。五是全面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活动,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学生工作部、政治学院等单位协作申报“廉政文化进高校”校级重点社科研究课题两项;学生工作部牵头对全面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我校在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上的汇报发言,获得教育部好评。

2.继续推进源头治本工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根据学校发文统计,20*年共制订和修订全校性制度33项,含《四川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四川大学建设工程及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管理办法》、《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使用报销规定》及《关于从科研经费中支付研究生津贴的若干规定》、《四川大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等。20*年学校纪委按教育部要求对我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自《实施纲要》颁布三年来,学校共制订和完善全校性制度144项,校内各单位共制订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002项,初步形成了以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教育、监控、预防、惩治基本协调,与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基本适应,具有四川大学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清风正气,三项工作格局有机统一,反腐倡廉继续深入推进

1.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在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长谢和平院士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在“两节”期间下发了《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年春节期间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大委(20*)1号)及《四川大学关于重申严禁校级班子成员收受分管部门奖酬金及有价证券的通知》(川大校(20*)6号),学校纪委在春节前向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了廉政短信。三是根据省委、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了《四川大学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收集并上交科以上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4*3份。

2.加强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20*年,学校纪委、监察处本着对党员干部个人负责,对组织和群众负责的精神,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立足教育的原则,加强与案件查办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850余人次,来电2580余人次,其中,重要件1*件(次),基本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在接待处理过程中,注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并重,查清事实真相,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之词及时予以澄清,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注意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剖析其发生的原因,从中发现体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学校各种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了全程监督或巡视;参与校收费委员会有关收费制度完善、收费情况研究等工作,督促财务部门认真执行各项收费制度,堵塞乱收费的源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避免“小金库”现象发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竞聘、职称评定中的件进行了核查和处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医疗活动中暗示、索要、收受“红包”、临床促销费、开单费,教材、图书采购、出版发行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专项治理;暑假期间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校各单位利用学校资源办班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

(四)强基固本,重视理论研究与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1.加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利用已经建立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网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听取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其它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加强与兄弟院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参加、承办和组织各种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会与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10余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撰写工作交流文章和调研报告8篇。

2.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学习。继续坚持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委全委会,进行中心组学习并研究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暨工作会,全体校纪委委员、各学院(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及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编印《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集》,作为业务工作学习材料发放给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3.加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制定了《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四川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参与招投标、招生等行政监察工作纪律规定》,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畅通师生职工诉求渠道,将部门办事指南、各科室的电话号码都通过部门网站主页等形式公开,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

20*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在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成绩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一要强调政治性,坚持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注重预防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要求贯穿到业务管理中,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拓展源头治理腐败领域;三要体现系统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要坚持和谐性,既严格依纪依法,又注重政策策略;五要把握全局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合力,增强工作的综合效应。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成效与问题并存。具体表现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建立,但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普遍开展,但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明显进步,但制度的集成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制度不用”、“制度不管用”、“无制度可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在个别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在理论上被广泛认同,但实践中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部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违纪违规问题的隐蔽性增强,办案难度增大,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等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书记在讲话中三次提到教育的问题。他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出现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这些年来,中央采取一系列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的投入,但这些领域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使这些政策的效用受到了影响”,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纪委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联系实际、自觉实践。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和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后一段时间,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为根本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基本形成符合学校建设发展目标的惩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本各项改革不断深入,职务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财经管理与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机关作风、教风、学风、医风等行风建设有新的改进,师生员工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今后一段时间,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围绕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两个服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根本指导意义。要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始终保持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要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学校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探索和拓宽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优化学校改革发展环境,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为学校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二,坚持认真解决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校园公平与和谐。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是学校工作的宗旨,维护师生员工利益是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践行党的宗旨、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师生员工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地规范财经管理,坚决治理“小金库”,全面推进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纠正和惩处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公平与和谐。

第三,坚持统筹推进,重在建设,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要把构建符合学校建设发展目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引领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新阶段,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很多新情况、新挑战、新考验。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把握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在参与中监督,在协调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业务管理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良好局面。

第五,坚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贺国强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性;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出发,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整体素质上与时俱进。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提高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三、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年,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学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态度切实抓好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结合今年学校“改革建设年”工作的进程,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层干部进行届中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内部监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学校内部监察工作基本规章,提高内部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推动实施招生、收费等“阳光工程”,加大对高校自主招生、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察力度;进一步健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额度资金流动的即时监控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管的意见;继续开展对人事竞聘、毕业生选留、住房选购、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四是配合学校深入开展校、院务公开。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教代会、职代会作用,保证教职工的“四权”。

(二)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分层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抓好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周活动,进一步营造“大宣教”氛围。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纳入学校干部、党员培训体系;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党风廉政教育党课;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坚持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尚。继续全面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牵头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相关课题研究。

(三)立足学校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坚决治理乱收费。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收费问题的严肃性。任何人不能擅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有收费必须向学校收费委员会报批,受学校财务部门委托,使用规范的财务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擅自收费、打白条收费和自收自支。对各种违规补习班和公房出租的违规收费,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坚决问责。二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小金库”的危害极大,容易诱发非税收入泛滥、铺张浪费、挪用私分、贪污贿赂等许多问题,也是产生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小金库”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三是继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医疗活动中暗示、索要和收受“红包”、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和乱收费行为。四是继续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以及民主测评与考核制度的建立。五是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提倡学术诚信。

(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认真做好举报工作。以高度负责精神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规范件的办理程序。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保障检举控告渠道畅通,提高件查办、督办水平。二是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侵害师生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查处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案件;认真查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意见》,加强办案工作领导和指导,进一步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注意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保护”职能,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工作。三是巩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探索建立纠正和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坚持查审分离制度,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组织处理力度,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五)、贯彻《实施纲要》,拓展源头治理工作领域,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组织制定《四川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等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努力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二是认真总结全校贯彻《实施纲要》阶段性工作,在系统梳理基础上,编印《四川大学贯彻<实施纲要>文件制度选编》。三是根据教育部部署,做好学校贯彻《实施纲要》20*-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具体方案。探索建立学校反腐倡廉和管理相结合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管理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有关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各项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深化源头治理,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把制度的建立、完善贯穿于教育、监督、惩治、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执行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意识;积极探索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五是督促校内各单位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六)加强调查研究与队伍建设,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第8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过去的十年,校纪委在总局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主动服务于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了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纪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学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得到加强,为学校事业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一)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党性和纪律观念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道德观念所产生的变化。通过查政治思想健康不健康,查服务意识强不强,查遵守纪律严不严,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不牢的问题。

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我们组织编印了党纪政纪文件汇编手册,发给全校科以上领导干部;购买了党纪政纪条规手册,发至党支部;结合全国开展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和积极参赛;结合普法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条规法律。通过学习竞赛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联系实际抓落实,促进我校党的作风建设。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讲”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检查纠正了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对违纪的进行了查处。对学校机关和各单位安装和购置的通信工具进行了清理,实行通话费定额包干等制度,在规范职务消费方面进行了探索。重点落实有关不准个人擅自决定单位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事业改革的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人事任免等规定,取得一定成效。

办事公开化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干部提拔任用、教师职称评定、招工录用聘任、党员发展、仪器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管理、住房医疗奖金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做到了有关政策规定公开,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处理结果等内容公开,纪监审全面监督,使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二)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我们坚持重点查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同时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纪委注意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办案的新思路,改进办案方法,加强对查办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提高依纪依法查办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能力;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加强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提高了办案质量。

自1993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实施方案》,1998年又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失职责任的追究办法》,多年来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学校的许多部门和单位通过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1992年8月至2002年12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举报信112件,除按规定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外,自办案件85件,立案查处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其中3人,行政撤职或降级4人。受理的案件涉及、贪污贿赂、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侵占公物、道德败坏、乱收私分等腐败问题。属于情节轻微的工作失误、工作方法和作风、服务态度等问题,我们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同时也为一批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了保护。通过惩腐倡廉、治奢兴俭、整纪建制,为学校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和办学声望,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开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新局面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立内部控制与制约机制

根据上级纠风工作指示精神,制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及《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进行纠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经常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多年以来,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部门(如组织、人事、计财、基建、总务、教务等部门)、重点部位(如招工录干、职称评定、设备物资采购、考风考纪、住房分配、招待费开支、内外账款、收费罚没等事项)、重点行业(如工商物价、公安保卫、医疗卫生、通讯交通、中小学、水电暖等行业)进行重点监控,通过主动介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严格执纪、加强内部监察和审计工作,有效纠正和防止了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帮助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找差距、查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

结合纠风建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检查,我们还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重点选择领导干部住房、小车配置、移动电话与电脑配备,基建工程承包发包、校办企业债权债务、预算外资金及“小金库”、内外欠款等进行了专项清理,仅1993年就清收内外欠款达184.56万元。

从源头上和机制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如学校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运用市场机制深化住房、后勤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校办产业等方面的改革,拓宽了源头治理的范围;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实行基建及大修项目招投标,2000年以来全校实行招标采购的金额达3,0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5%,仅2001年的招标、采购及大修审计节资额就达300多万元;学校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及学校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中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逐步提高;全校普遍实行了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校纪委实行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在完善系务公开、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学校机关的校务公开,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就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事前调研、听证和咨询工作,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处还聘请了多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行业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增强了监督力量,拓宽了监督的信息渠道,提高了内部控制和制约能力。

十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行政的支持下,经过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处被农垦总局纪委监察局授予1996至1998年度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足,同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师生员工们的期望还有差距。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形式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有些责任追究没有得到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以俊遮丑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锻炼的意识不强,缺乏自觉学习党规国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结合上还不够紧密,缺乏有机性和契合点;从体制上、制度上建立起内部制约机制,消祸患于萌芽、纠错弊于未央,还有待于我们做出长期的艰苦的努力。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取信于全校师生员工、取信于社会各界。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随着我校教育事业的不断蓬勃发展,我们面对的客观环境更加多变与复杂,腐败之风已开始大面积浸入教育领域,机遇与风险并存,成功与冒险交织,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将逐渐突显,我校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重大。为此,今后一段时期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立足于:

坚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改革是根本的思路,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力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与时俱进地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教育,强化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主要抓好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纪“三项教育”。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党员干部、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从政、从教行为,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学校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要加强艰苦奋斗教育,继续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按照公开、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要把资金更多地用于学校发展和改善教职员工生活上,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完善对权力的制约机制

监督职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由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由静态监督转化为动态监督。通过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斩断腐败,从流程上剔除腐败,从结果上卡住腐败,真正使腐败无藏身之处。

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与端正党风紧密结合,与部门、行业的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抓住六个突出问题:一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解决深入基层,主动、扎实服务不够的问题。二是加强管理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力度,尤其要规范银行账户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堵塞漏洞。三是纠正学生在校期间某些方面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问题。四是纠正个别教师、干部在管理、教育学生工作中、以业谋私的不正之风。五是加强对考试、学位证书、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管,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坚决纠正和制止假学历、假文凭和学术不正之风,严刹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等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歪风。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察,规范研究生考试、阅卷、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严肃查处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行为。

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不断延伸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工作的途径和手段。给予教职工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要充分运用审计意见,对一年审计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实行年终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将内审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益上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国拨、校拨款大额度部门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审查其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审计调查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纪律要求,加大预防和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力度

对违的政治纪律;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听招呼,顶风违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建工程、修缮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回扣;利用职权和职业,收受礼品和红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不经集体研究,违规动用、滥用教育经费等案件。必须做到有法有纪可依,执纪执法必严。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取信于民。

认真总结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创建优良的学校内部发展环境

要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同时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学校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优政,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能。

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党员领导干部、教师中开展“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教师就是一个楷模”的活动。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处罚措施和力度。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促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和部门行业风气建设的协调发展。

纪监审部门的工作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既要保证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清新的内部气候,养成对学校、对党组织诚实、诚信、身心一致的良好风气,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解除广大教职工干事业的后顾之忧,优化校园发展环境。

(五)适应新形势要求,以提高素质为中心,树立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形象

纪监审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经受各种严峻考验。同时,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增长才干,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

第9篇: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目标和任务

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工程实施目标: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平安。

用三年时间,工程主要任务:从年开始。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平安隐患。同时,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平安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和学校建设提供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总体规划,同时,按轻重缓急,合理制定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加固改造和迁建。

二)坚持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顺序,严格依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新实施的建设规范,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工程成为“精品工程”为教育强区建设强基固本。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步骤

校舍平安工程覆盖全区乡村和农村、公立和民办等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全区59所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演讲,建立校舍平安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演讲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平安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并在对项目建设场址及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平安评估的基础上,依照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校舍平安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区别情况。依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和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也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规范,并严格执行。新建校舍必需依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规范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程实施时间布置

一)年8月31日前完成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舍的逐栋排查。建立校舍平安信息档案,并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制订校舍平安工程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

二)根据批准的规划。对存在平安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年底,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30%(年校舍平安工程实施计划附后)2010年底,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90%;2011年底,完成全部工作量。

五、工作机制

区发改、教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房产、建设、水利、审计、平安监管、公安(消防)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布置全区校舍平安工程,区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规范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平安档案。统筹协调本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平安管理。

由领导小组局部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教育局。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制订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依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设立举报电话,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演讲工作进展。

六、资金保证和管理

省级统筹,资金安排实行以县(区)为主。中央财政补助。区政府将加大对校舍平安工程的投入,将校舍平安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平安工程。

区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民办小学的校舍平安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归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依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平安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七、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