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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

第1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普法工作按照“整体部署、全面推进、普治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适应新时代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县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日益增强,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D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2016年,成立了县、乡镇(街道)两级“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调整补充领导小组成员,使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县政府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16年,县法宣办印发《D县转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同时,县人大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视察,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着力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要求。2016年12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正式启动D县“七五”普法工作。2017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018年7月,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正式启动D县2018年“江淮普法行”活动。2019年6月,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讨论稿)》等相关文件,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县政府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2017年安排15万元,2018年安排8万元,超出全市平均水平,保证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县司法局征订并完成“七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发放任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支两委、青少年、农民工等群体配备统一教材,每年为全县公务员订购一月一法学习手册。购买《宪法》等普法读本6000本,编印普法挂图300余幅、宣传材料10000份,印制法律“七进”普法宣传练习册5000本,制作创意法治宣传品——法治钥匙扣3000个、法治宣传折扇1000把等法治宣传用品,满足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为打造全县法治宣传阵地,落实《A省法治文化建设2017—2019年行动方案》《A省关于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17年,县政府拨付50多万元,在居仁村建设D县法治文化广场、在各乡镇打造法治宣传文化园(廊)共8处。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县法宣办和各乡镇街道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为全县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人才,组织成立有135人参加的D县普法志愿者队伍。县法宣办建立了由41名法学专家、律师、执法部门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并组建了校园法治宣讲团。

二、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实施

1.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检查考核。2016年3月,县法宣办印发《D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在内容、课时、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督促检查,把中心组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县政府每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为全县公务员定制发放“一月一学法”读本,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2.着力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禁毒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双提升”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是结合节假日、文艺演出或是庙会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春节、元宵节、“三八”妇女节、庙会等节日活动相结合,开展送戏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基层”文艺汇演活动、“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反对邪教、弘扬正气”文艺汇演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利用多种载体和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治文化广场和普法宣传园(廊)的作用,以宣传牌、展板、墙体、视频、广播等为载体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艺术团队伍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汇演;发挥普法网站、普法微信群作用,开展普法宣传,解决法律咨询。2017年,全县各村、社县已全面建立由村主任、社县主任、司法所所长为群主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每个微信群均有律师在线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3.注重学生教育,打好法治基础。一是县教体局每年年初制定下发《D县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要点》;团县委制定《D县团委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D县团委法治宣传教育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县行政执法局制定《关于印发D县文明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工作。

二是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制辅导报告。县司法局、县教体局联合全县46名法治副校长上好 “开学第一课”普法教育,讲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做好对青少年的普法工作。

三是利用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县教体局印发《关于D县教育系统建立和利用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通知》,依托位于D县行政县域内的反邪教馆、法治教育馆等场所,建立了以本校教育基地为主,校外教育基地为辅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县检察院、县法院与H十八中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实践活动。

四是多部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县教体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观看宣传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专栏、广播、手抄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交通法、禁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300余场次,受教育2万余人次;为加强青少青普法宣传,县法司法局为全县中小学生印制并发放了中小学生练习册、笔、书袋等学习用品2万多份;2019年,县妇联、县教体局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为黄山小学270多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团辅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县司法局联合县教体局、城小学、D三小、宫集中心学校等多家单位创作“童声庆华诞、法治伴成长”法制童谣共11首。

4.整合资源优势,深化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县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D生态环境分局、D交通运输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企业内部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法律法规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100余次,受训3000余人次。县司法局开展“送法进万企”活动,结合“双提升”大走访,对洛河电厂、步瑞吉制衣公司、富华服饰有限公司、润泽双孢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开展涉及企业发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三是开展民生常用法律“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村(居)民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A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利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结合“双提升”大走访,进村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2000余户村(居)民进行法治宣传,县委政法委、D公安分局、交警D大队、县检察院、县法院也结合“双提升”大走访对6000余户村(居)民开展法治宣传,实现了农村普法常态化。

四是加强村(居)两委法治培训及考核。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多次举办村(居)“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并将村(居)“两委”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执法单位在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去开。加强律师与乡镇(街道)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市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普法保障体系。持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第2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一、内勤、宣传工作:

一是文书工作严要求。收文传阅归档及时。文件的流转、阅办严格按照学校iso9001质量标准化流程要求完成,保证各类文件拟办、传阅的时效性与保密性;党委、纪委发文、简报印制、分发、上报准确无误。一年来,共收上级文件74份,会议纪要18份,机要文件165份、内参30期,传阅500余人次;下发并上报党委文件35份,纪委文件4份,简报64期。二是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确保工作调理,事事有依据,条条有记录。我坚持每天写工作日志,当日事当日做;每个月末认真填写科室工作月报表及时报办公室;坚持每月两次开启校长信箱,全年接收信件30封,并及时移交质管办;一年内收集整理各科室“文明用语”、“创建和谐校园实施方案”“学习胡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心得体会”等资料200余份,各党支部学习活动记录1000余份,“精神文明创建计划总结”“简报”及领导干部、党员学习活动情况汇报等各类归口材料170余份;全年向校领导发放《交通廉政》、《交通政工研究》、《十七大报告解读》等资料30余册,向各党支部及党员发放《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十七大相关资料350余册,《新》124本,配合工会为党员发放《公仆》电影票100张,及时为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等活动有关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奖金及纪念品等;11月底按时完成了20__年报纸与杂志的征订工作;按时归整20__年档案并移交档案室;对“十七大宣讲大会”“为党旗争辉演讲比赛”“中心组学习”等各项活动、会议内容如实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三是积极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一年内,完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太谷县人大代表选举”、“党委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等25余次各类会议及“五五”普法考试、“中层干部培训”“演讲比赛”等全校性大型活动的会务接待工作。四是努力完成好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助手。一是协助主任认真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按照计生工作要求,11月下发并收回计划生育函调信40份,5月份组织全校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普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12月份顺利通过了县计划生育领导组的检查,考核成绩为优。二是在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等活动中,协助主任完成会场布置、评委协调、评比记录整理归档、解说词的拟写、简报宣传等相关工作;为各项活动制作版面37块,标语、会标28条;三是与主任共同管理好学校网站《学院新闻》栏,自接管此项工作以来编辑新闻25条。四是做好学校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及配合好各科室搞好活动宣传。一年内独立编写简报5篇,共计5000余字,协助主任编写新闻3条,拟写各类解说词、讲话稿4800余字;配合

学生处、教务处、培训处、汽车科完成10余次活动的氛围营造及新闻宣传报导工作。五是协助主任整理申报政工师人员材料、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学校历年精神文明及党风廉政建设资料共计10余份。二、教学工作

第3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

第4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各项普法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普法形式多样,普法效果显著,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一是组织到位。为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局法制大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负责,政工、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等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指定专人担任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以形成健全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二是规划到位。“七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围绕“法治**”依法治县的创建,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普法规划。并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和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中对每年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使全县公安机关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保障到位。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每年的财务预算中都将普法经费落实到位,确保“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如添置各种硬件设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安排宣传用车、举办普法培训班等各项普法工作都得到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多措并举,共建七五普法格局。一是加强信访稳定普法宣传。大力加强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照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矛盾和纠纷。把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争取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经济诈骗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化解和消除犯罪隐患,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开展全民禁毒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 通过阵地宣传和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开展户籍制度、危险物品管理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在户籍制度宣传方面:为了广泛宣传户口管理政策规定,我局拟定了《致全县人民一封信》、《户籍办理宣传标语》等简洁实效的宣传载体,下发给各辖区派出所和行政审批办,供其普法使用,在每一项新的户籍政策颁布后,治安部门会组织全局民警进行培训,发放海报、宣传画册,并在各派出所接待窗口、人口聚集区和部分企业进行张贴和宣传。在危险物品管理方面:为深入开展各类危险物品管理法规宣传教育,我局张贴各类宣传标语5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进校园宣传30余次,参加师生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五是深入开展交通法规普法教育。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方面,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普法在行动”活动,联合县交通局、县精神文明办组织交通志愿者深入车站、企业、学校等部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人次。

(三)创新思路,普法成果亮点纷呈。一是“校长普法”全面落实。普法从娃娃抓起,我局与教体局积极沟通,全县所有中小学一律聘请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年每月定期进学校开展法制安全讲座,在全县中小学师生家长范围内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平台普法”成效显著。《“刑警小静”防电信诈骗有话说》栏目平安北川微信公众号宣传,每周一期,截止目前已22期,宣传对象辖区群众、网络群众,针对辖区今年来重点、热点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手段进行逐类型诈骗案件和诈骗手法揭秘,以图文、解析方式进行防电信诈骗宣传,宣传效果极好。“平安北川”北川公安局普法微博普法信息2677篇,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普及法治理念,传播法治声音,得到一些全省乃至中央知名微博号的关注,得到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以永昌派出所为载体构建“一所四区”普法场所,打造场所“一室一品”普法新模式,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三是“多元普法”立体呈现。多次联合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北川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等媒体机构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受到群众普遍好评。依靠“报纸、电视、网络和固定宣传点”四大平台,发挥“曝光、诱导、评析、监督和引导”五大功能,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在新县城客运站、各交警岗亭、执法服务站,以及气象局、滨河中路、永昌大道广电局路段的LED诱导屏上滚动播放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一)领导干部思想不够重视。一些部门负责人“重执法,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的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工作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

    (二)“谁执法谁普法”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没有学深学透,还是认为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和自己工作无关,自己做好执法工作就可以,在群众咨询相应法律疑问时,没有承担相应的普法责任。

(三)普法宣传手法形势单一。普法工作仍旧停留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单一传统媒体,从而忽略大数据和新媒体,未能与时俱进、缺乏新的普法形式,普法内容设计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群众被动性接受普法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重视,树立“头雁效应”。建立完善党委会会前学法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转变工作思路,推动“执普统一”。改变普法思维,强化民警谁执法谁普法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全局民警法制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以“法律七进”“六进六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普法宣传。

第5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 《贤愚经》;《汉语大词典》;阙失

[中图分类号]H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4)05-0085-05

《贤愚经》是汉文佛典本缘部的一部经典,为北魏僧人慧觉等译撰,现存13卷,共69品,也就是收录了69个故事,其中既有佛本生故事,又有佛弟子及信徒们前后生各种各样的因缘故事。该书内容丰富,语言通俗流畅,口语性较强,全书约15万字,词汇量大,能较准确地反映中古时期的词汇面貌。[1]然而《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2]对于《贤愚经》中所用许多词语的收录情况存在疏误,包括词目漏收、义项缺失、释义不确和书证迟后等主要问题,笔者前期对此进行专门研究,部分成果已发表①,本文将从上述四个方面进一步作分析举例。

一、《汉语大词典》漏收词目

1.株杌

《说文・木部》:“株,木根也。”《大词典》:“株,露在地面上的树根、树干或树桩。”如《韩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大词典》:“杌,(3)树木斫伐后剩下的桩子。”引例为《五灯会元・道吾智禅师法嗣・石霜庆诸禅师》:“师居石霜山二十年间,学众有长坐不卧,屹若株杌,天下谓之枯木众也。”例中即有“株杌”一词。《汉语大字典》:“杌,砍树剩余的桩子。”《集韵・迄韵》:“杌,刊余木。”“株杌”在《贤愚经》中共13个用例,如《降六师品第十四》:“夫人月满,亦生一男,面貌极丑,形如株杌,父母见之,情不欢喜,因共号之为多罗施,晋言株杌,令养育。”可见,“株杌”是同义并列的双音节词,表“树桩”之义。如《唐文粹》卷六十二:“夫将欲伐株杌于情田,雨甘露于法种者,固必有勇智宏辨与?”《大词典》失收当补。②

2.庄校

《汉语大字典》:“庄,盛饰。”《大词典》:“庄:(4)装饰。”如《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靓庄刻饰。”李善注引晋郭璞曰:“靓庄,粉白黛黑也。”南朝宋颜延之《三月三日曲水诗序》:“靓庄藻野,服缛川。”宋叶适《黄子耕墓志铭》:“天子郊,见上公貂蝉久远暗淡。大礼事务惶恐,以咎子耕……子耕笑曰:‘大臣庄其首,所以敬天也。若专知陪备,岂胜任耶!’”另有“庄饰”、“庄严”等同义连用形式。《大词典》:“校(jiào):(17)装饰。”如“校饰”、“校具”等。《贤愚经》共有“庄校”7例,如《贤愚经・长者无耳目舌品第二十四》:“估客闻之,欣悦还家,严一大象,众宝庄校,著大宝衣,乘象入市。”另《说郛》卷六十六上:“离城三四里作四轮像车,高三丈馀,状如行殿,七宝庄校,悬缯幡盖,像立车中,二菩萨侍。”《法苑珠林・说听部》:“身未证法而在高座,身自不知而教人者,法堕地狱,又当来比丘好读外经,当说法时庄校文辞令众欢乐。”[3]由于“庄”字是佛教常用语,故“庄校”一词多与佛教相关,是同义并列复合词,表“装饰”,《大词典》当收。

3.弘广

《尔雅・释诂第一》:“弘,大也。”《诗・大雅・民劳》:“戎虽小子,而式弘大。”郑笺:“弘,犹广也。”《书・顾命》:“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孔颖达疏:“弘训大也。”如《后汉书・杜乔传论》:“夫称仁人者,其道弘矣。”刘知几《史通・惑经》:“圣人设教,其理含弘。”《汉语大字典》:“广,大,盛大。”《大词典》收了“弘大”,却失收“弘广”。《贤愚经》共有“弘广”5例,如《贤愚经・恒伽达品第六》:“父母告曰:‘吾今富贵,产业弘广,唯汝一子,当嗣门户。遣吾存活,终不相听。’”另《资治通鉴》卷六十四:“青州天性峭急,迷於曲直。仁君度数弘广,绰然有余,当以大包小,以优容劣,先除曹操以卒先公之恨,事定之后,乃议曲直之计,不亦善乎!”[4]《群书治要》卷二十六:“故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夫天德之于万物,可谓弘广矣。盖尧之为教,先亲后疏,自近及远。”[5]《法苑珠林》和《弘明集》等佛典中也有不少用例,《大词典》失收当补,“弘广”同义并列,意为“大”。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10月

第30卷第5期施晓风:从《贤愚经》看《汉语大词典》的若干阙失(二)

4.都集、臻集

《广雅・释诂三》:“都,聚也。”《尔雅・释言》:“集,会也。”也是“聚集、会合”的意思,这是“集”的常用义。《大词典》:“都dū:(10)泛指汇聚。”引明徐渭《歌风台》诗之一:“丰沛中,群酒徒,噱季鼻大糟所都,谁唤隆准而公乎?”《贤愚经》中收“都集”共5例,如《梵天请法六事品第一》:“王及夫人,群臣女,闻是语已,不能自宁,咸悉都集,诣太子宫,谏喻太子。”《降六师品第十四》:“波斯匿王,寻臣吏,平治场地,多积香花,敷设床座,竖诸幢幡,严办已讫,大众都集。”《快目王眼施品第二十七》:“王闻其语,即然可之。告下诸国选择兵众,克日都集,往彼波罗陀跋弥王国。”另《册府元龟》卷一百十三:“考使选人,咸令都集东都。宫殿须理,量加补葺,不得烦人。”“都集”皆表“聚集”义。

《大词典》:“臻:聚集。”如桓宽《盐铁论・力耕》:“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贤愚经・顶生王品第五十七》:“王德至重,万善臻集,天雨七宝,遍诸国界。”

《宋高僧传》卷十二:“自马冠抵泉州富阳山,所至之所檀施臻集,徒侣解钵禅坊立就。”

《云笈七》卷九十:“若身常居善,则内无忧虑,外无畏惧。独立不惭影,独寝不愧衾。上可以接神明,下可以固人伦。德被幽明,庆祥臻集。”[6]“臻集”亦为“聚集”义。

“都集”和“臻集”都是同义连用的并列复合词,意思都表“聚集、汇集”,《大词典》失收二词,当补。

5.若当

《大词典》:“当:(34)连词。相当于‘傥’、‘倘若’。表示假设。”《经传释词》:“《墨子・法仪》篇曰:‘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兼爱》篇曰:‘当使若二士者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又《尚贤》篇曰:‘尚欲祖述尧、舜、禹、汤之道,将不可以不尚贤。’‘赏’、‘当’、‘尚’,并与‘倘’同。”[7]在“当使”一词中,“当”和“使”同义并列表假设。《贤愚经》“若当”有15个用例,如《快目王眼施品第二十七》:“譬如耕夫,春日多种,秋夏收入所得必广。复遭春时,若当懒惰,来秋于谷何望?”“波罗陀跋弥王曰:‘卿不闻乎?前劳陀达逃突至彼快目王边,因相发起,令快目王悉发八万四千诸国兵众欲来攻我,若当来者便灭我国。’”“八万四千诸王臣民以身投地,腹拍王前,啼泪交流而白王言:‘我之等类阎浮提人蒙赖大王以为荫覆,若当剜眼施婆罗门,一切人民当何恃怙?唯愿回意,莫与其眼’”等。《五礼通考》卷一百零八:“使大夫之后有庶子为诸侯者,当上祭四代;四代之前不得复祭。若当夺尊,则大夫太祖为废其祀。”“若当”即“倘若、假如”之义。

“当”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的组合里有不同的含义。如在“临当”一词中“当”表副词,相当于“将”、“将要”,如《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 郑玄注:“当事,将有事而未至。”而在“必当”中,“当”也表副词,但意思是“必”、“必定”,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臣)以为肥而蓄精,身体不得摇,骨肉不相任,故喘,不当医治。”在“若当”一词中,“当”意为“假如、假若”,与“若”同义。“若当”为同义并列复合词,表假如、假设义,《大词典》失收当补。

二、《汉语大词典》义项缺失

1.惨悼

《大词典》“惨悼”有两个义项:(1)丧事。南朝宋鲍照《请假启》之二:“加以凶衰,婴遘惨悼,终鲜兄弟,仲由所哀,臣实百罹,孤苦风雨。”(2)凄惨悲痛。清子《〈广东火劫记〉跋》:“情形惨悼,有甚于此。”

《大词典》:“惨,(2)忧愁;悲惨。”如《诗・陈风・月出》:“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陆德明释文:“惨,七感反,忧也。”《楚辞・九章・哀郢》:“惨郁郁而不通兮,蹇傺而含戚。”杜甫《后出塞》诗之二:“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悼”表伤感、哀伤也是常用义,如《诗・卫风・氓》:“静言思之,躬是悼矣!”《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其执丧,哀戚甚悼。”韩愈《荐士》诗:“况承归与张,二公迭嗟悼。”《贤愚经・月光王头施品第三十》:“尔时阿世王及国豪贤檀越、四辈闻均提语,皆怀惨悼,异口同音而说是言:‘尊者舍利弗法之大将,众生之类之所亲仰,今般涅盘,一何疾哉!’”此处“惨悼”并无“凄惨”可言,而仅表“悲伤”。故“惨悼”构成同义复词,表忧伤,此义项《大词典》失收,当补。

2.腾说

《大词典》“腾说”收了两个义项:(1)传播言论,宣扬主张。(2)传播流言蜚语;诽谤。而《贤愚经》两个用例,“腾说”的意思都不是上述任何一义。如:《降六师品第十四》:“六师既到,见优填王腾说事情如上之辞,沙门自省:‘内无顾恃,空空逃避,不可要勒,须王克定令与我试。’”《婆世踬品第五十九》:“其时遣信,腾说情状,王女然可,便与共交。”

“腾说”在此二句中只是一般“诉说”的意思。《说文》:“腾,传也。从马,朕声。”“说”既有陈述、解说的意思,也有言论、主张、学说的意思。“说”假如当动词讲,“腾说”的意思就应当偏在“诉说”上,而“腾”修饰限定“说”的途径是通过“传话”的方式,《大词典》所收两个义项都是把“说”当做名词“言论”、“主张”或“流言蜚语”来解释的。故“腾说”一词的“诉说”之义失收,《大词典》当补此义项。

3.钝浊

《大词典》:“钝浊:迟钝庸俗。”引唐代张《朝野佥载》卷四:“唐王及善才行庸猥,风神钝浊。”“钝”表笨拙,迟钝,如《汉书・鲍宣传》:“臣宣呐钝于辞,不胜,尽死节而已。”韩愈《月蚀诗效玉川子作》:“何处养女百丑形?把沙脚手钝。”“浊”指音质厚重低沉,如明代李文察《律吕新书补注》:“律长则声浊。”故“钝浊”形容声音迟滞浑浊,如《贤愚经・沙弥均提品第六十二》:“于时年少妙音比丘见老沙门音声钝浊,自恃好声,而呵之言:‘今汝长老,声如狗吠。’”“钝浊”即为迟滞浑浊义,此义项《大词典》失收,当补。

4.平整

《大词典》“平整”一词收有两个义项:(1)平正整齐;平坦整齐。如晋法显《佛国记》:“屋宇严丽,巷陌平整。”明李贽《三大士像议》:“像之面目有些不平整,和尚每见,辄叹以为好。”(2)填挖土方使土地平坦整齐。“平”表“公平,公正,平允”,是其常用义。如《诗・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不平谓何?”《荀子・致士》:“刑政平而百姓归之,礼仪备而君子归之。”韩愈《孔公墓志铭》:“(孔)为人,守节清苦,论议正平。”“整”有整齐、严整的意思,如《诗・小雅・六月》:“狁匪茹,整居焦获。”郑玄笺:“乃自整齐而处周之焦获。”《后汉书・荀传》:“绍兵虽多而法不整。”此句中“整”即是形容法规公平、严整。《贤愚经・长者无耳目舌品第二十四》:“时波斯匿王,住法平整,即可所白,听如其言。”“住法平整”译为:“执法公正。”“平整”表“公平、公正”,此义项《大词典》失收,当补。

三、《汉语大词典》释义不确

1.克厉

《大词典》:“克厉,亦作‘克励’。刻苦自励。”如《魏书・张普惠传》:“随父之县,受业齐土,专心坟典,克厉不息。”《周书・叱罗协传》:“又深自克励,太祖颇委任之。”在此,“克”不是“刻苦”的意思,而是“克制”的意思。

《汉语大字典》:“克,约束;制服。”如《论语・颜渊》:“克己复礼为仁。”何晏集解引马融注:“克己,约身。”《左传・昭公十二年》:“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汉扬雄《法言・问神》:“胜己之私谓克。”韩愈《太学生何蕃传》:“蕃,纯孝人也,闵亲之老,不自克,一日揖诸生归养于和州。”句中“克”皆表“约束、克制”。

《大词典》:“厉,(5)‘励’的古字。劝勉。”如《左传・哀公十一年》:“宗子阳与闾丘明相厉也。”杜预注:“相劝厉。”《汉书・儒林传序》:“太常议,予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厉贤材焉。”宋曾巩《虞部郎中戚公墓志铭》:“其操义风概,有以厉天下。”所以“克厉”意思应为“自制自励”,而不是“刻苦自励”。

2.悲泣

《大词典》:“悲泣,悲伤哭泣。”如《汉书・刑法志》:“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唐牛僧孺《玄怪录・齐推女》:“李下马就之,至,则真其妻也。相见悲泣。”《红楼梦》第九五回:“[元妃]见了贾母,只有悲泣之状,却没眼泪。”此例中“泣”假如当“哭”讲,意思也是“无声流泪”的意思,在这里没有眼泪,显然不能说明“悲泣”有“哭”义。“悲”的“哀痛,伤心”之义是常用义,《大词典》:“泣:忧伤。”汉扬雄《太玄・装》:“次八季仲播轨泣于之道。”范望注:“泣,忧也。”所以,“悲泣”不是“悲伤哭泣”,而就是“悲伤”的意思。《贤愚经・出家功德尸利提品第二十二》:“尸利提求诸比丘,不得出家,还出竹园,住门阃上,悲泣懊恼,举声大哭:‘我从生来,无有大过,何故特不听我出家?’”假如“悲泣”有“哭泣”之义,那么就与后面紧接的“举声大哭”的语义重复。此外,“悲戚”一词表“悲伤”,“泣”与“戚”从读音上看似属同一语源。可见《大词典》“悲泣”一词释为“悲伤哭泣”,有误。

3.责

《大词典》:“责,严格责备。”所引汉代王充《论衡・感虚》:“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责,犹不能愈,况以广大之天,自有水旱之变,汤用七尺之形,形中之诚,自责祷谢,安能得雨邪?”此外《贤愚经・微妙比丘尼品第十六》:“重自责,宿有何殃,旬日之间,遇斯罪苦?”《大词典》:“(kēi):训斥;狠狠批评。”而从例句看,不管是“深自责”,还是“重自责”,都有表示程度的副词在前起加深强度的作用。“责”的意思就是“批评、训斥、责备”,而没有“严格”的意思。所以《大词典》释“责”为“严格责备”是不准确的。

四、《汉语大词典》书证迟后

1.顶戴

《贤愚经・梵天请法六事品第一》:“时诸人天诸龙鬼神,八部之众,闻说是已,莫不欢喜,顶戴奉行。”《大词典》:“顶戴:(2)供奉;拥戴。”引郭沫若《星空,孤竹君之二子》:“你们在牢狱之中还嫌身太自由,你们顶戴着暴君还要贡献羔羊、春酒。”引例过晚。

2.荒塞

《贤愚经・摩诃萨以身施虎品第二》:“父母报言:‘汝行大慈,矜及一切,舍我取终。吾心念汝,荒塞寸绝,我苦难计,汝修大慈,那得如是?’”《大词典》:“荒塞:昏聩闭塞。”引明代徐渭《奉徐公书》:“某衰老荒塞,无王粲、杜甫之才。”过晚。

3.资赏

《贤愚经・坚誓师子品第五十四》:“时王念言:‘经书有云,若有畜兽身金色相,必是菩萨大士之人。我今云何资赏此人?若与赏者,便为共此杀害无异。’”《大词典》:“资赏:赏赐。”引唐代元稹《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赠太保郑国公严公行状》:“公乃悉出帐下卫以骁果之柄以付之,然后丰其资赏,副以兼乘,涉栈道者五千余骑,人无徒步而进者。”过晚。

4.欲求

《贤愚经・快目王眼施品第二十七》:“天帝前问:‘实为奇特能作是事!欲求何报?’”《贤愚经》“欲求”共17个用例。《大词典》:“欲求:欲望;要求。”引例为巴金的《雷》五:“大自然给我们的一种本能,一种欲求,我们就有权利来使它满足。”过晚。

5.悯伤

《贤愚经・差摩现报品第十九》:“时瓶沙门值游林泽还向来城,道见一人。犯王重罪,缚者标头,竖在道边。见王悲哀,求索少食。王情悯伤,即可当与,正尔别去。”《大词典》:“悯伤:哀怜。”引唐代黄滔《代陈蠲谢崔侍郎书》:“岂料侍郎坚垂记,确赐悯伤,令后人而副取前心,指陋质而说为遗恨。”过晚。

6.诚笃

《贤愚经・差摩现报品第十九》:“王闻是人福德如是,即召至宫中拜为大臣。既蒙王禄,其家又富,信心诚笃,广殖福业。”《大词典》:“诚笃:(3)真诚深厚。”引清代戴名世《汪河发墓志铭》:“将死,曰:‘呜呼!我死毋憾,但我主人闻之,病又加甚耳!’其中心爱主诚笃如此,因并志之。”例证过晚。

7.交络

《贤愚经・大光明王始发道心缘品第十六》:“散奉教,不久调顺众宝交络,往白王言:‘我所调象,今已调良,愿王观试。’”《大词典》:“交络:(2)犹交织。”首引唐代柳宗元《石涧记》:“交络之流,触激之音,皆在床下。”显然过晚。

8.丰润

《贤愚经・月光王头施品第三十》:“其国丰润,人民快乐,珍奇异妙,不可称数。”《大词典》:“丰润:(4)宽宏;丰裕。”首引唐代李白《任城县厅壁记》:“况其城池爽垲,邑屋丰润。”过晚。

9.回转《贤愚经・月光王头施品第三十》:“时大月大臣种种谏晓,永不回转,即时愤感,心裂七分,死于王前。”《大词典》:“回转:(5)挽回;好转。”引清代《红楼梦》第六十回:“倘或说些话驳了,那时候老了,倒难再回转。”《红楼梦》第九八回:“看他的光景,比早半天好些,只当还可以回转,听了这话,又寒了半截。”过晚。

10.普遍《贤愚经・月光王头施品第三十》:“是时音声普遍天下。彼毗摩羡王闻此语已,喜踊惊愕,心擗裂死。”《大词典》:“普遍:亦作‘普’,犹全面。谓广泛而有共同性。”引唐代郭周藩 《谭子池》诗:“普遍拯疲俗,丁宁告亲知。” 唐代孔颖达 《〈周易正义〉序》:“既指周代之名,亦是普之义。” 首例过晚。

五、结语

《汉语大词典》是中国一部古今汉语语词集大成的大型辞书,由5省1市共400余人协作编写,历时18年才告完成。编纂时所用中古时期语料较少,且基本是以中土文献为主,很少使用汉译佛典,这就难免书中部分词目存在义项缺失或释义不确等问题。董志翘曾经指出汉译佛经文献语言是中古语言的富矿,“虽然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有学者对这方面有过研究,但重视的程度不够。直到编纂《汉语大词典》,例证中仍较少采用这类材料”[8]。王云路曾于《汉魏六朝语言研究与辞书编纂》一文中指出:“现在造成辞书失误的主要原因是汉魏六朝时期的语言材料利用较少,这一时期语言研究的新成果采纳不多。郭在贻师说过‘关于汉语词汇史的研究,魏晋南北朝这一阶段向来是最薄弱的环节。’而这一阶段的汉语词汇又偏偏独具特色:它既不同于先秦、秦汉时期以传统文言占主导地位的词汇,又不同于唐宋以后俚俗白话占主导地位的词汇,它是介于两者之间,即通语与方言并举、文言与口语相杂这样一种状态下的词汇,是一种过渡时期的词汇。这一时期,新词新义不断出现,这既是先秦古语演变的结果,又是唐宋语言的萌芽。因此,汉魏六朝语言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整个汉语词汇史研究,对辞书编纂也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语文辞书编纂工作者的高度重视。”[9]而关于汉文佛典的重要语料价值,朱庆之也说:“汉文佛典,包括翻译佛典与本土佛教撰述,对于汉语词汇史的研究来说,甚至具有比同期中土(世俗)文献更高的史料价值,……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我们能早一点重视佛典材料的利用,汉语词汇史的研究就可能少走许多弯路,而取得更多的有价值的成果,也许就会对东汉以后汉语的发展演变得出一些与现在不尽相同的认识。”③所以,要想尽量避免大型辞书在收词及释义等各方面的疏误,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汉译佛典的专书词汇研究。

注释:

① 参见《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从《贤愚经》看《汉语大词典》的若干阙失(一)”。

② 文中未标注参考文献者,除引自《汉语大词典》例句之外,皆引自电子文献《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人民出版社、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版)。

③ 见朱庆之《佛典与中古汉语词汇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 转引自刘显《从敦煌本〈大智度论〉看〈汉语大词典〉的释义疏失》,载于《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 慧觉,等.贤愚经[M].温泽远,等,注译.广州:花城出版社,1998.

[2]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

[3] 释道世.法苑珠林[M].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467.

[4]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85:2050.

[5] 魏徵,等.群书治要译注[M].《群书治要》学习小组,译注.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2013:2225.

[6] 张君房.云笈七[M].李永晟,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3:1984.

[7] 王引之.经传释词[M].长沙:岳麓书社,1984:133134.

第6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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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一级学科有物理学、化学,二级学科有数学物理(自主设置)、动物学、环境科学。全校预计招生总数为39人,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开发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学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学科和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河南师范大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限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2017年度招生一次。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到2017年1月20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考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通过网报系统产生打印)。

2. 两名教授级专家推荐书,但不能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3.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考生必须通过网报提交相关信息,网址:yz.chsi.com.cn/bsbm/

六、考试与评价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在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等两种。

非定向: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在职人员入学时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否则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7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尊敬的    组长,各位领导:

衷心感谢你们莅临x县检查指导工作!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为目标,围绕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公益普法为突破,认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年我县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称号;2016、2017年荣获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优秀直管县”; 2018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规划,健全机构,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打好基础。2016年,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2016年11月、2017年10月,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全县各级各部门也相继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为全县“七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 “七五”普法顺利开展。 2016年12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签订了《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各级各部门高站位、求实效、重责任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落实经费,编印和发放普法教材。按照“七五”规划要求,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县政府按人均0.15元的标准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编印《法在农村》《社区学法》《机关说法》《公务员学法》《法在校园》《企业与法》《依法行政培训教材》《民法总则》《宪法》等“七五”普法读本15万本,印制法治宣传彩页30万份,免费向社会发放。结合法治扶贫行动,给全县贫困村贫困户发放“普法手提袋”5000个。 

4、健全队伍,培训骨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专业人员素质。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讲师团由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且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88名同志组成;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完成全县38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工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特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县“七五”普法骨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按照《x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一是2016年以来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专题学法3次,先后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80场(次)。二是2018年4月28日,邀请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xx大学法学院院长xxx教授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专题讲座,大力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拥护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民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2018年7月21日,邀请了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法学硕士xxx和省纪委法规室主任xxx对全县政法干警分别就《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进行了授课。三是2017年11份组织全县1800名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贯彻执行《x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个人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2017年9月份,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分期分批在县委党校进行法治培训。五是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2017年5月份,县人大对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33名拟任干部参加了考试。

2、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全县385所学校实行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聘请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2018年3月份,在县一中举办了“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活动;2018年4月份,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举办了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主题演讲比赛;2018年4月份,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在道口镇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模拟庭审进校园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四个一”:每个中小学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学期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墙报、广播、学校网站上开辟“法治园地”专栏等方式,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四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根据各自的特点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自己编写法治手抄报,组建学法兴趣小组、“小交警岗”,利用班会活动、团队活动组织演讲会、辩论会、模拟法庭等活动。2016年以来,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820多场(次),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650场(次)。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强化农民普法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多种形式“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展出展板、悬挂挂图和条幅、播放录音、张贴标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87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41万份(本)。二是抓好农民工普法宣传,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利用农民工返乡和进城务工等时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三是结合实际,以乡镇为单位,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4、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社区居民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县各社区普遍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各社区建立了居民学法制度,设立固定的法治宣传橱窗,购置了常用法律图书方便居民借阅,由社区管理人员和部分退休老干部组成义务法治宣传队伍,通过文艺节目表演、进楼入户等形式为居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二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家风建设贯穿其中。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及“家庭教育”知识巡讲活动,推动了“法律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一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县各职能部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设立咨询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16年以来,税务、质检、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30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83期,培训人员740人(次)。二是以安监局和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集中检查活动,各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环保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三是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部门普法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下发了《x县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精准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养老婚姻、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制定下发《x县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把以案释法作为应尽职责,在执法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县法院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群众依法申请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案件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春节、“三八”妇女维权周、“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水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6·25” 全国土地日、“6·26” 国际禁毒日、“11·9” 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节日、宣传日、宣传月,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创新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打造媒体普法品牌。借助县电视台这一传统媒介,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在县电视台制作法治专题栏目—《法治在身边》。该栏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百姓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题材以案释法,教育群众,以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为切入点,为群众解疑释惑。目前已播出75期。

2、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为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创新型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在人民公园樱花园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公园。以休闲广场、长廊为基础,在休闲广场内和长廊安放法治宣传橱窗、法治长廊等,为居民和广大群众介绍法治人物、法治典故、法治名言、常用法律知识、法德共建等相关内容,使广大居民群众在健身、休闲、娱乐过程中获得法律知识、受到法治教育,为建设法治x县打下扎实的基础。

3、举办全县“公证杯”法治书画大赛。2016年9月至11月份,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于联合举办了全县首届“公证杯”法治书画大赛。本次大赛征集书画作品100幅,评选出书法、绘画作品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6名。参赛作者涉及到机关干部、农民、企业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学生等,体现了群众性和全民参与性,激发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建设。12月4日,在县文化馆举行了法治书画大赛作品展览。

4、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定印发《x县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益普法的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以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阵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全媒体传播、全范围覆盖,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五)普治并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一是按照“依法建制、依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完善和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县所有的村(社区)都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全面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目前,我县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xxx镇xx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村”。二是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文明执法形象,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三是为提高学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水平,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育学环境。四是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民主管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继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五是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各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使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加规范合法。二是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先送县政府法制办把关,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合法的依据。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全面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手续;各部门各单位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工作人员公示牌,将单位职能、科室职责全部公示上墙;各乡镇(街道)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要求上墙公示,以达到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四是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并较好落实了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案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行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3、开展行业部门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一是县交警大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从严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继续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努力从源头上、措施上强化交通管理,减少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县综治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三县国土资源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用地,保护耕地资源。四是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治理工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x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我县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举报平台;召开新闻会,公布了对群众举报的奖励办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印制40万份“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有奖”宣传彩页,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对16个县直成员单位一对一下发了线索摸排工作交办通知书,压实了有关部门排查线索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共接收线索126条,其中群众举报45条。已打掉涉黑恶类犯罪团伙多个,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余名。

5、健全维护公民权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司法局先后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公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深厚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平安建设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公众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务工人员和企业职工普法难度较大。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宣传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四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中国普法网、山西普法在线关注率不高,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大普法微信群覆盖率和影响力。五是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力度不大。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因受场地和经费等因素制约,进展比较缓慢。 

第8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法制;宣传;依法;治校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培养适应区域社会及相关行业新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学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顶层设计,强化普法保障机制

1.健全普法组织机构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建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由院领导、党政办、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经济贸易系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党政办。各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普法队伍。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逐步完成普法工作任务。

2.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为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完成,学院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和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并把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学院制定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普法与依法治校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新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与要求等。同时学院对普法工作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并安排一些骨干成员外出进修与学习。每年定期对普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晋升与年度考核指标。学院每年投入2万元作为普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用于订购法制教育书报,教材,编印宣传资料等。

3.明确普法工作责任

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院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学院党政办负责各种普法宣传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上级各种文件和精神的宣传和组织学习,负责各种宣传资料的编发。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团委、人事处、经济贸易系等部门负责各种制度的落实并及时总结汇报。这样形成了学院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齐心协作的普法局面。为督促各部门扎实稳妥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学院把各部门的普法工作与评优创优工作和年度考核挂钩。这样对普法工作起到了督促推进作用。

二、普治并举,夯实基础,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依法治校,学院从基础入手,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学院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努力提高日常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1.践行依法治学理念

为完善学院管理,做到依法治校,学院严格遵循《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来办学,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核心内容,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创新办学理念,育人为本,树立大学文化精神,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奋斗》和《坚持办学方向、深化管理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等指导性文件,促进我校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h境,极大地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立符合学院的学生工作体制和机制

先后制定了《班级建设各项指标评比办法》《专职辅导员考评实施细则》《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办法》等,编印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汇编》,修订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手册》,进一步完善了“学院统一领导,学工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学生管理体制,形成了学院考核系、系考核辅导员和班级、辅导员和班级考核学生、学生评价学生工作的四位一体的学生工作考评制度,开展了学生工作综合先进单位评比、创建优秀班级等活动。重视学生制度,开展了学生网上对话,学生座谈会和领导信箱、领导接待日等活动。全院初步形成了“和谐平安、学风优良”的良好局面。

3.开辟“十个普法平台”,深化法制教育和成果

一是通过开辟法制宣传电子标语形式在各普法时间节点播出普法标语;二是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公布公布学院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通过校园小广场等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四是通过法制宣传栏进行法律知识普及;五是通过警务室常规工作推动师生守法;六是通过法律图书角吸引广大师生阅读学习法律知识;七是通过法律援助站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八是通过校园广播站开展法治精神宣传;九是通过社团“法学社”深入学生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十是通过“法律课堂”平台开展基础法治普及教育并纳入基本教学内容。利用这十个普法平台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充分开展普法教育,为推动校园法制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

三、精心组织,拓宽渠道,创新普法教育形式

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学院组织好各个层面的学法活动,提升学院的整体法律素养,同时在普法教育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

1.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开展主题竞赛活动

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将学院的工作运行纳入法制化轨道,学院党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和竞赛,如“党旗红.正青春”喜迎十系列竞赛活动,每年组织“青春中国梦”、“青春逐梦党旗红”党史知识竞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讲座,学习“两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百姓之心,全民拒腐”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微型情景剧剧本征集大赛。通过一系列活动在全院营造成了普法、学法、守法和护法的浓厚氛围。

2.加强校地共建,创新“12.4”普法活动

学院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学院除了利用校内各类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每年还邀请属地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茶山派出所、司法局和工商局等单位来院开展“法制进校园”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同时,开展各种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和模拟法庭等活动,极大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实践能力。每年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通过设立宣传站、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组织普法宣传员送法到班级等方式,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举办了法制教育讲座,极大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3.邀请警界先进校园宣讲,发挥榜样人物力量

为传播正能量,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信念、坚守理想。学院定期邀请警界精英到校园开展“公安机关警界先进人物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展示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宣讲生动感人,催人奋进。宣讲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树立崇高理想,传递社会正能量,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四、综合治理,加强民生服务,法制与平安并行

1.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促进普法工作进程

为有效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院建立和健全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种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考核办法。学院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建立了学院院、系、班级三级综治工作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考核办法。同时,学院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利用校卫队、学生纠察队、宿委会、学生党建工作站等学生组织,严抓门卫管理和校园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各楼栋管理员责任,行保卫、学工、后勤和物业等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师生民生服务,依法依规保障师生权益

学院在校师生八千多人,学院管理逐步实现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套改,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投入大量经费,大力改善教学和科研条件,积极安排教职工外出进修,提高业务能力和整体教学水平。学院将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在新生入学教育中集中学习,并进行考试,使学生能够充分地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学院将少数民族、外籍教师、贫困生、违纪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心理障碍学生等六类人群纳入重点关心群体。管理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依法进行帮扶管理,防止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学院整体环境的安全稳定,达到依法治校的效果。

第9篇:学校七五普法汇报材料范文

一、培训对象

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师岗位工作而未学习过职业教育理论相关知识和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除外)。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学(原生产实习教学法)等4门课程。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程序

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至5月30日。

报名程序:

1.单位组织网上报名:

登陆*职业培训网(),进入在线服务栏“网上报名”系统,按机构所在区域(如福田区等)进行报名登记。

2.单位统一银行转帐或汇款;

3.职协将报名名单反馈各区培训科;

4.各单位交费后,凭交费回执到职协或各区培训科就近领取教材、作业册,并交每人大1寸红底彩色相片1张。

四、函授面授和考试发证

培训学习以函授自学为主,面授为辅。

1.函授自学时间:自领取教材后,开始自学并做作业册,至培训班开班前。作业册须在考试结束时与试卷同时交监考人。

2.考试成绩和作业成绩均合格者发给职业培训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面授及考试时间、地点

班期

面授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

第一期

2009-5-22至23日

2009-5-24日

*街道六约社区新塘路138号(*市携创技工学校校园内)

第二期

2009-6-6至7日

(暂定)

2009-6-13日

(暂定)

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教室(*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内)

第三期

2009-6-9至10日

2009-6-11日

*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9号(区劳动局五楼教室)

第四期

2009-6-16至17日

2009-6-18日

*区新安三路60号(区劳动局右侧,新明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园内)

第五期

2009-6-23至24日

2009-6-25日

*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教室(*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内)

以上面授及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于开班前一周在*职业培训网()予以公布。

六、培训费用

每人收费600元(含教材资料、面授辅导、考务、办理结业证书及午餐等费用)。*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员单位参训人员可享受费用优惠,每人按540元收取。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转帐或汇款(注明培训班名称),凭银行回单原件换领发票。若需要也可直接到我会缴交。

收款单位:*职协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分行中心区支行

帐号:44201566400050003622

七、注意事项

参加教师理论培训后需申请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文化程度为高中学历,则应同时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工或以上技能水平。

3.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82997901、8299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