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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生命科学精选(九篇)

自主生命科学

第1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关键词]科学技术 科技革命 科学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F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9)1020218--02

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160多年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既有辉煌成就也有曲折和反复,总体上不断前进,展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而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与科技革命息息相关,从科技革命的视角审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探讨科技革命在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中的作用,追寻社会主义强大生命力的源头,把握科学社会主义与科技革命相结合的历史必然性,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正确性的理解,把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第一次科技革命及其内涵

科技革命主要包括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两个部分,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所谓科学革命主要是指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念、基本方法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是一种彻底的质变。技术上的革命是由科学上的革命引起的,是科学革命的必然结果。所谓技术革命,是指在技术应用领域中所发生的、具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根本性变革。例如以蒸汽为动力技术的出现,电力技术的广泛应用,原子能、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等。

科学革命必然会引起技术革命,推动生产技术的革故鼎新;而技术革命的发展、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又为科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有力地促进了科学革命的不断深化。科技革命的发生标志着在科学革命观念和精神的影响下决定一定历史时期技术领域中主导技术的根本性变革,也标志着决定这一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技术基础的变革。历史上几次重大的科学技术革命都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物质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一次科技革命俗称为“工业革命”或“产业革命”,是指资本主义的大机器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的革命,它既是生产技术的革命,又是社会生产关系上的重大变革。18世纪中叶,产业革命首先在英国发生,从而遍及欧洲和北美国家。这次革命以纺织机械的革新为起点,1765年哈格里夫斯在前人发明飞梭和纺纱机的基础上发明了珍妮纺纱机,标志着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始;1785年克隆普顿综合了珍妮纺纱机和水力织布机的优点发明了走绽精纺机,从而初步完成了纺织机的革新,大大提高了本部门的劳动生产率。1782年瓦特制成了改良蒸汽机,蒸汽机的强大动力为机器大生产奠定基础,推动了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加快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的步伐,将人类带进了“蒸汽时代”。蒸汽机的发明标志着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成功,这一发明及其应用是科学技术的巨大变革,它完成了人类的基本生产工具由简单用具向复杂机器的转变,从而使社会生产的基础发生了质变,使人类劳动生产率得以大大提高。1840年前后,英国机器大工业生产在英国工业生产中占绝对优势,英国首先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工业强国,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先后发生并完成工业革命,开始了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新时代。总之,第一次科技革命,尤其是蒸汽技术革命带来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史无前例的飞跃发展。

二、科学社套主义与科学技术的密切联系

从狭义而言,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核心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改变资本主义世界、建设社会主义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从广义而言,科学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毫无疑问,科学社会主义首先是一门科学,是指导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国家实践活动的一门首要的科学,是以前人的科学研究成果为基础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一门社会科学,建设社会主义、其产主义新社会这样宏伟复杂的事业需要各门具体科学为之服务,除了哲学、社会科学以外,还需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以及各种交叉科学。科学社会主义从宏观上、总体上指导社会主义运动,对于其它具体科学和专业学科都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具有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等特性,其科学性决定了它必须而且也能够与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进步的,科技进步的革命原始本性便决定了它趋向于与革命的科学社会主义结盟。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运动,是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反抗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生产关系的革命性运动,也表现为近现代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化的生产力,主体力量是有组织的无产阶级群众,而这些从历史上看都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科学杜会主发展的重要因素。纵观人类近现代史的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每一次巨大飞跃都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第一次科技革命推动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生

第一次科技革命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奠定了自然科学基础、经济基础、阶级基础,推动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

(一)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奠定了自然科学基础

第一次科技革命时期,尤其是蒸汽技术革命推动着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这次自然科学上取得的进展,其主要标志就是这一时期自然科学领域的三大发现:细胞学说的创立、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及生物进化论的问世,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密切关注着自然科学领域的这些新进展,不断与时俱进,使自己的认知水平提高到新的境界,用理性的科学世界观来指导自己的研究,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逐步抛弃了愚昧性、空想性,在世界观问题上日益成熟而理性,,相继实现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自觉地把自己的学说建立在这些自然科学规律的基础之上。可见,正是第一次科技革命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提供了可靠的自然依据,奠定了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使社会主义理论从此有了自己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奠定了社会经济基础

以第一次科技革命为基础的工业革命,促使了资本主义大工业在欧洲的发展和工厂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把个体手工小生产变为社会化机器大生产的伟大变革,生产资料也从原来的一个或几个劳动者使用变成了由大批有组织的劳动者共同使用,因而劳动产品也不再是个体劳动的成果而是众多人共同劳动所生产出的社会产品。社会化大生产在本质上要求由社会或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对社会生产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

并由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劳动产品。但是,由科技革命而产生的社会化大生产是在当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实现的,因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必然会产生深刻的对抗性矛盾,而且这一矛盾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而日益尖锐化,其激化的严重后果便是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不断爆发。1825年英国爆发了第一次全国性经济危机,1836年英国再次爆发经济危机并波及美国,1847年的经济危机则冲击了整个欧洲,形成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的爆发充分表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成了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社会化的机器太生产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为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三)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奠定了阶级基础

随着资本主义产业革命的完成,资本家工厂制度在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生产部门普遍建立,这一巨大变革不仅创造了一个工业资本家阶级,也创造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工业无产阶级,使社会日益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的阵营。工业革命增强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力量,使其逐步掌握了国家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此时无产阶级也日益壮大成熟。

第2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4)01-0094-04

近年来,随着生命教育在世界范围的广泛开展,我国对大学生生命教育的探索掀起了一股热潮,许多专家学者和教育行政部门从多个角度和层次对大学生生命教育开展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还缺乏深度和系统性。因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必须坚持科学化统领,不断提高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水平。

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是指在开展生命教育过程中,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遵循生命教育的客观规律并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生命发展的个性特点,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培养热爱生活,积极进取,具有人文精神、关爱情怀和高生命品质的人。

一、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内涵

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内涵的界定,必须考虑到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独特性,生命教育的规律以及时代的发展等因素。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是个体生命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衡量生命教育的最终尺度。

1.以人为本: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灵魂

以人为本,作为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已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积极实践。在现代教育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把人才培养放在一切教育活动的中心,尊重人的本性,重视人的能动作用,挖掘人的潜能,体现人的价值;就是要“坚持一切从人出发,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充分调动和激发教育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的观念” [1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生命教育科学化的灵魂。对于肩负着重要使命的高校来说,“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以大学生为本,高校不能只传授大学生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更为重要的是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帮助他们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领会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这也是大学生生命教育的价值追求。在大学生生命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大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中心,教育和引导他们关爱、珍惜生命,提高生命价值和质量,在有限的生命里活出生命的意义。

大学生生命教育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必须以提升大学生个体的生命质量为宗旨,为大学生个体的生命成长和发展服务,关注大学生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第一,强化大学生生命发展的主体地位。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而只有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才具备条件和保障。因此,我们要尊重大学生生命发展的主体地位,给他们广阔的发展空间,帮助他们实现个人价值,才能培养出对社会有责任、有意义的人。第二,重视大学生生命发展的情感因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是促进大学生生命发展的重要因素。尊重、理解、关爱、重视每个大学生的生命发展,才能为大学生生命的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生命情感氛围。第三,张扬大学生生命发展的个性化。培养大学生的独立性,张扬其个性,促进他们全面、自由、可持续的发展,是大学生生命教育“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尊重和关注大学生生命发展的主体性、情感性和个性化,实现大学生生命教育的人本转向 [2 ]。

2.全面发展: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主题

马克思主义的主导价值取向是人的解放,而人的解放的最高境界和目标就是人的全面发展 [3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一直是生命教育价值追求的永恒主题。诚然,“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有初级和高级之分 [4 ]。初级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根据社会的现实条件尽可能地发现、挖掘、培养人的才能;而高级层次的人的全面发展则是使人的智慧、思维、能力、个性、心理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发展。可见,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生命教育虽然难以达到高级的层次,但它的每一次发展都是朝着高级层次更进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化的生命教育其实是一种全人教育,其目的在于促进大学生的生理、心理、个性、智力、能力等全面、协调、均衡的发展。它不仅力图促进大学生在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发展,还试图满足大学生的身心、灵性、人际关系以及道德修养等方面的需要。这就是说,通过生命教育使大学生懂得生命有多种层次和内涵,使他们明白一个人的成长不仅包括身体、生理的成长、成熟,还包括心理、人格的健全与完善以及社会适应性、社会关系的良好状态,从而能够注意自我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把握生命之本,提升自我价值,使自己健康成长起来。

3.可持续性: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重要体现

人的可持续发展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终极因素。人的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人的发展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的发展性是指从根本上调动和发挥人的生命潜能,使人在各个方面得到全面而自由的成长。可持续性则是从连续性的角度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是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畸形、片面的发展容易破坏发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因此,只有全面发展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发展。而生命教育就是通过尊重生命、立足生命、发展生命,最终达成完善生命的目标,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可持续发展。

生命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时间上是终生的、可持续的。追求生命的终生的、可持续发展正是生命教育科学化的价值追求和重要体现。柏拉图主张人要从3岁一直学习到50岁,彰显了终生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华特士曾用专门的章节详细论述了人的终生发展,他认为不同时期应予以不同的教育,以促使人们顺利地向下一阶段发展,并为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5 ]。许世平认为,生命教育的过程是一个贯穿于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持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地培养个体生命的生存意识和生存能力,升华其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进而使其生命质量得以充分的展现。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宗旨正是教育和引导大学生珍惜生命,注重生命质量,凸显生命价值。由此可见,促进生命的可持续发展是生命教育科学化的重要体现。

4.开放性: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内在要求

由于生命教育本身所具有的内隐性和不确定性,以及生命教育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所以倡导大学生生命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既要研究生命教育的内外部规律,又要保证生命教育的相对独立性,不能把生命教育模式化、狭隘化;既要借鉴其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又要注重自身体系的构建,不能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地把生命教育对号入座,也不能把生命教育当做一个大筐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样的话生命教育将无法研究并走向封闭和形式主义。有人将生命教育等同于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性教育等,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他们与生命教育相关但不能完全替代生命教育。生命教育可以在确定自身研究对象和研究边界的基础上,保持自身系统的开放性,主动吸纳生命科学、生命哲学和心理科学、道德教育等的先进成果和成功经验,不断调整自身对现实需求的适应能力,从而保持系统的勃勃生机和强劲的更新能力。同时以自身的变化求得在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也使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由此可见,开放性是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内在要求。坚持开放原则,积极融入社会,首先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和家庭开放,在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提高教育的适应力和实效性,而不能局限在封闭、半封闭的教育群体或教育系统中。其次,体现生命教育的开放性,就要引导和鼓励学生走出大学校园,主动接触现实社会,只有在社会的大熔炉中,才能对社会生活有更好的认知;也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生命的困惑,才能帮助学生更快地走出价值虚无和理想主义,从而提高生命的质量,完善人生意义。

二、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要求

1.明确导向性,是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前提

导向是教育的旗帜,明确正确的导向,是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基本前提。首先,必须坚持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非常复杂,所面临的压力也多种多样,加上大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他们往往会迷失在前所未有的生命困境中。因此,当代大学生生命教育要坚持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只有坚持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才能让生命教育少走弯路,才能提高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水平。其次,充分发挥生命教育的导向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思潮的涌入,多种价值观念的侵蚀,使不少大学生陷入了深刻的精神迷惘和生命意义危机。生命教育要充分发挥其对大学生生命发展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大学生的生命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在大学生生命发展的困顿时期引领大学生明确人生的目标,实现生命的价值。

2.把握规律性,是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基础

高校要贯彻生命教育科学化的要求,不仅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还要准确把握当代大学生生命发展的特殊规律,即“90后”大学生特殊的身心发展规律。目前,“90后”大学生逐渐成为高校的主力军,他们的思维方式、心理特点和价值观念带有深深的时代烙印。他们思维活跃、反应敏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但往往缺乏磨砺,经不起挫折,其心理成熟远远落后于生理成熟,呈现出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相矛盾的特征,如追求独立性与心理依赖性的矛盾、感性与理性的纠结、求知欲强与辨别能力差的冲突,这种生命发展的不平衡性往往是导致当代大学生抑郁、狂躁等心理问题,甚至自杀等极端行为的内在主因。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特殊性还在于大学生与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的不同。与中小学相比,大学生的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大大增强,这也决定了大学生生命教育更侧重于抽象层次上的生命教育,诸如社会关系的正确处理、社会责任的担当、生命价值的凸显和升华,等等;在于它着重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爱情观、婚姻观、家庭伦理、社会责任教育等。使得大学生能规划自己的人生之路,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增强家庭、社会责任感等;还在于它着重对大学生进行人生价值观、生命观、世界观等方面的教育。所以遵循当代大学生生命发展的特殊规律是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基础。

3.体现时代性,是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要求

时代是一定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等状况的总和,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任何教育要想始终保持生命力,就必须与时展的进程相一致,反映时代的特征。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社会是各种思想相互影响和激荡,各种文化相互融合和碰撞的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大学生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一些不良信息也影响到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以及他们所面临的种种压力,导致了当代大学生常常遇到超出他们自身应付能力的事情。长期高负荷的压力,极易导致他们产生挫折感加剧及自卑等负面心理。这使本来就处于“心理断乳期”的青年大学生根本无法承受这种长期的生理及心理上的压力,如果其心理一旦失衡,只有通过外在的支持和帮助,才会重新获得平衡,才能有效缓解生命危机感并增强应对不幸的能力。

因此,要提高当代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必须立足于当今这个信息社会,结合当今时代的特点和当代大学生的个性,努力丰富生命教育的内容,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特点;与此同时,创新生命教育的形式,采用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当代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提高生命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促进大学生个体生命的全面、自由、和谐、可持续发展。

4.富于创新性,是推进大学生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关键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也是推进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关键。创新生命教育,不仅是教育方法的革新,还包括教育内容的丰富、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在教育方法上,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在课程形式方面要尽量适应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对于我国大陆高校来说,似乎很少有学校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绝大部分高校是以在“两课”教育中渗入生命教育为主,以适当的生命教育主题讲座为辅,这种方式自然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创新大学生生命教育,首先要打破常态,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同时辅之以一定的主题教育和专题教育。满足大学生叩问生命意蕴、渴望成长关怀的需求,是生命教育课堂教学的使命。而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则是以讲座、论坛等形式,对大学生们所关注的有关生命教育的热门话题,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它不仅是纯粹的理念或是在某种理念支配下的一套规则,而且是涵盖多重主题的教育实践领域 [6 ]。因此,创新大学生生命教育,不能满足于在思想教育课中渗透生命教育,而要改变学生被动、呆板的学习状况,开展一些活动体验、情景体验的体验式生命教育,或许能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对生命教育的兴趣和热情,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讨论、交流、反思等过程,促进大学生对生命教育有关主题的认识与理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命观。

由此可见,全面提高生命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明确导向性是前提,只有把握好方向,才能驶向理想的彼岸。要充分发挥生命教育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大学生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及崇高理想信念教育。把握规律性是基础,只有准确把握生命教育的规律性,才能使生命教育走向正确的轨道,发挥其导向作用。与此同时,体现时代性,富于创新性,是推进生命教育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和关键。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丰富其内容,创新其形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生命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推动生命教育在科学化的轨道上不断迈出新步伐。

参考文献:

[1]张耀灿,郑永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孟献丽.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生命教育[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黄凤漳.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生的科学性与革命实践性[J].广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1):27;陈桂生.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几个基本概念[J].教育丛刊,1987,(3-4):18.

第3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一、科学教学融入生命教育的意义

河南大学的刘济良教授认为,生命教育是“在学生物质性生命的前提下,在个体生命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对个体生命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人文性的生命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活出生命的意蕴,绽放生命的光彩,实现生命的辉煌。”上海的专家组认为:“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系统科学地开展生命教育。生命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学生认识生命,建构生命价值;启发学生欣赏生命,进而尊重生命主体;激发学生确立人生观与价值观,进而珍惜生命;促进学生发展潜能及自我实现,展现丰富的生命力。”

二、初中科学教学中融入生命教育的方法思考

1.改变教学思想,着力培养学生的生命科学素养

生命教育旨在使学生掌握生命存在的意义,重在道德品质的塑造。

根据时代要求,新课程明确提出:让学生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这些知识与技能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关注科学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让学生学习科学探究方法,发展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能运用基础知识和科学探究方法解决一些问题;发展学生好奇心和求知欲,发展科学探究兴趣,培养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科学精神;有振兴中华,将科学服务于人类的社会责任感;让学生了解科学与技术、经济和社会的互动作用,认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有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全球观——这就是科学素养。

2.改变教学模式,着眼培养学生的实作素养

首先,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一是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知识获取的过程中去,让学生认真观察、思考,结合其生活经验展开广泛讨论。二是课堂上尽量多让给学生时间和空间。在空间上教师要主动让学生去思考讨论问题,去探索规律;获取知识;在时间上,一节课45分钟内放手让学生充分讨论,不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其次,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合理处理好教材,做到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教学思路清晰,围绕中心内容展示,层次清楚,过程流畅,过渡衔接自然、精心设计。对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清楚,问题设计实事求是、切合学生实际。

3.改变教学手段,着眼培养学生的技巧素养

第4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第六次科技革命的三大转变

科技革命是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的统称。相对于前五次科技革命,第六次科技革命有可能发生三大转变。

其一,方向的转变。如果说,前五次科技革命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第六次科技革命将主要处理人类自身的问题。

其二,结构的转变。前五次科技革命主要发生在某一个学科,或在几个学科领域分别发生。第六次科技革命将可能是三大学科(生命科技、信息科技和纳米科技)的交叉融合,并主要发生在三大学科的交叉结合部,而不是仅仅发生在单一的某个学科领域,也不是分别发生在几个学科领域。

其三,性质的转变。第六次科技革命将是第一次完整意义上的科技革命,因为它同时包含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第六次科技革命将是三大革命(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交叉融合,是一次多维复合的综合型科技革命,它的影响将超越前五次科技革命。

未来人类生存的四种形式:自然人、网络人、仿生人和再生人

未来40年里,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纳米科学、仿生工程和机器人学的结合,信息转换器、人格信息包、两性智能人、人体再生和互联网的结合,人类将获得三种新的“生存形式”,即网络人、仿生人和再生人,实现某种意义的“人体永生”。届时,人类个体将有四种“生存形式”。

第一种,与自然人相关的创新。根据健康状况,可以分为健康人和非健康人两类。首先,与健康人相关的创新。一般而言,科技可以拓展人的能力,改变人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甚至创造新的合理需求。例如:高仿真的两性智能人的发明,将把人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其次,与非健康人相关的创新。例如,人体主要器官和组织的移植技术,人体组织、器官和肢体的再生技术等。

第二种,与网络人相关的创新。网络人,是指将来生活在网络空间的虚拟人或数字人。他是自然人的一个“网络镜像”,相对独立地生存在“虚拟世界”里。网络存在一天,他就存在一天;除非人为“删除”。这是未来人类个体生存的一种形式。当自然人体离开了世界,如果没被删除,自然人体的“网络镜像”还会存在,会继续生活,这是一种“网络化永生”。

第三种,与仿生人相关的创新。仿生人,是指具有自然人体的外观形体、肌体特性、性别功能和“人格信息”的高仿真智能人。仿生人的大脑已经接受自然人体的全部“社会学信息”和“独立人格”,具有一定的喜怒哀乐和爱恨情仇。届时,仿生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再是通常意义的机器人。在一定程度上,仿生物质体可以无限转换,仿生信息体可以无限传递。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就可以获得“永生”。这种永生不是虚拟空间的永生,而是真正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当自然人的本体化为尘土,自然人本体的“仿真体”还可以延续下去。

第四种,与再生人相关的创新。再生人,指具有自然人的全部生物学信息、社会学信息和人格特征的“复制人”。在某个时候,自然人选择采用“人体再生”技术培养一个“复制体”,在恰当时候把自然人的“人格信息包”的信息转移到“复制体”的大脑中,于是,“新生体”就像是自然人获得的“第二次生命”。当自然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再生人的“新生体”会继续生存;一代又一代传递,下代继承上代的知识,并继续前进。

健康长寿是人类的一个梦想。依据现有科技,这种梦想是很难完全实现的。生老病死是生命的一种本质特征,自然人的寿命是有限的。但是,第六次科技革命将提供三种形式的“人体永生”,包括网络人的“网络化永生”、仿生人的“仿真性永生”和再生人的“复制性永生”。迄今为止,依靠科技实现人类梦想的例子已有不少,例如,人类乘坐飞机可以飞上蓝天,乘坐飞船可以登上月球等。将来,依靠新科技实现某种意义的“人体永生”将是一个新例子。

第六科技革命将彻底改变人类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模式

首先,伦理挑战。人造生命、人造子宫、两性智能人和人体再生等一系列突破,将彻底改变人类对生命、家庭和性关系的认识,引发重大伦理争论。

其次,副作用。生命工程、再生工程和仿生工程的技术和成果,既可以促进文明发展和人类进化,也会产生许多新型武器和犯罪形式等。

第三,世界影响。第六次科技革命是一种新型革命,它的影响将超越前五次科技革命。从科学角度看,它可能是一次新生物学革命;从技术角度看,可能是一次“创生和再生革命”;从产业角度看,可能是一次“仿生和再生革命”;从文明角度看,可能是一次“再生和永生革命”。它将推动世界现代化的第五次浪潮,导致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当然科技结构的本身变化是必然的。如果它的预期目标实现,人类文明将进入“再生时代”。

第六次科技革命是一次改变人类自身的科技革命,它将彻底改变人类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模式,从学习、工作、家庭、性关系到寿命。它有可能带来十个革命性的变化:一,学习革命:信息转换器进入学校,人脑和电脑直接信息交流,学习成为“知识充电”,学校成为“心理培训所”,人类从没完没了的学习压力中解放出来;二,大学革命:大学转变职能,从教育机构转变为科研机构;三,家庭革命:两性智能人进入家庭,家庭和性模式的多样化;四,生殖革命:“体外子宫”实用化,实现“体外生殖”和“定制生殖”;五,再生革命:人有“四条命”:自然人、网络人、仿生人和再生人;六,产业革命:仿生、再生和创生技术的产业化;七,人类解放:绿色超级制造系统和人工智能,大量替代人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八,生活方式:创新和休闲成为人们的主要活动;九,国际战争:战争技术和目标,从肉体攻击、信息攻击到神经攻击;十,国际公平:信息转换器的普及、知识鸿沟的缩小,国际贫富差距可能缩小等。

第5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一、生命法学的含义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科学技术越发展,它的正副作用也就越来越大[1]。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认知与革新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增进人类福祉;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改变人类传统的安全观,给人类带来恐惧甚至是灾难性的负面效应,影响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科学技术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上,而且会直接或间接地体现在我国的制度建构和法制发展上。特别是伴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建立在该技术之上的各种应用逐步走向产业化,进而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这就亟须人类达成共识,制定规则加以规范。为此,生命法学应运而生。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人们对生命法学的关注度和研究成果都是极为有限的。1997年6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召开了首届生命法学理论研讨会,并宣布成立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命法学研究中心,这也是国内最早且至今仍是唯一的一家生命法学研究中心。目前,中国生命法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倪证茂、刘长秋等,在国内外刊发了大量文章并出版了部分著作,使得生命法学在我国逐渐朝着独立部门法的方向发展。生命法学将会成为21世纪中国法学研究领域中的一门显学。

 

我国对生命法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生命法学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对于生命法学的含义,认识角度不同,表述亦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生命法学是调整关于人体及其他各种生态体中各类生物活性物质的生存与死亡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9-16。二是提出生命法学是“以人类诸种自然生命现象和生命活动规律为研究调整对象,以生命科学部分原理、机制为中介的,旨在寻求与创制符合科技进步要求并满足生命价值道德标准的人与自然之间新型法律制衡”的部门法学。三是指出生命法学关注于人类生命的创设、连续乃至终结的全过程,并引人法律规范来指导约束这一过程中的种种行为。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与处分人类生命有关的行为,其法律关系指向的客体直接针对人类生命。四是愧证茂提出的概念: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部门法学。五是刘长秋提出的观点:生命法学就是指研究生命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是有关生命法的知识理论体系。上述关于生命法学含义的界定,个别观点把作为法学学科的生命法学与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部门法——生命法相混淆,从立法法以及法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定义不能作为法学学科的定义。作为我国生命法学研究奠基者的倪证茂和刘长秋对于生命法学的定义,更加符合学科定义,能够反映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的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能清楚地看到人们研究生命法学的主要方向,对本文的写作具有重要启示。综观上述观点,本文认为定义生命法学时仍存在一定误区。

 

首先,将生命法学定义为研究“生命法”的法学学科欠妥。因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制定完备的、独立的生命法,生命法这一概念本身也需进一步界定。虽然在我国古代,就有关于人的怀孕、生育、长寿等方面的立法与司法,但是这些内容散见于各类不同法律规范中,且是建立在当时社会发展水平之上的。这与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产生的社会矛盾、涉及的社会关系不同,现代的生命法不仅仅涉及如何保障人类的血缘关系、身体健康,更重要的变革是涉及人的“创生”过程。因此,有必要对生命法的概念进行界定。

 

关于生命法,有学者认为,生命法在我国早已存在,涉及范围很宽,并列举已有的生命法,诸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解剖尸体规则》《中药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重症监护室(ICU)收治范围及标准》《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人用血浆卫生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处置技术规范》,等等。本文认为,从狭义生命法的角度看,这些学者们所列举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全属于生命法的调整范畴,更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已有的生命法。

 

何谓生命法,直到目前,国内学者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最初提出“生命法”概念的是邓公平,在他主编的《医药卫生法学》W—书中,写有“现代科学技术与生命立法”一章,其中第二节为“生命法的原则”,第三节为“生命法的若干进展”。虽然当时已经提出了“生命法”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书中并没有对该概念进行定义。倪证茂在《生命法定义论》一文中指出,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8],第一次明确了生命法的调整对象。

 

其次,将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基础之上而引发的新型社会关系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医学、卫生法律关系欠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面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例如:无性生殖打破了传统的两性自然生殖理念,变性手术、器官再造等是传统任何时期都不可能出现的社会现象,因此,现代生命法具有时代性、发展性。技术仅仅是工具,关键是如何使用技术,以及使用之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这是生命法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给生命法学下定义,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生命法学是一门学科知识体系。“法学是一种知识体系,而不是这一知识体系所要研究的规则。”生命法学,从法学理论角度分析,是关于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即是有关建立在生命科技基础之上的生命法的知识体系,并不是作为理论部门法的生命法本身。生命法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一种学科理论研究,不承担调整任何社会关系的功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只能是法的功能而不是任何一门法学的功能。因此,对生命法学含义的界定不能混同于对生命法含义的界定,生命法是生命法律规范的统称,而生命法学则是有关生命法的知识体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二,生命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促进生命法立法。加强对生命法学的研究,主要目的就是了解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现象,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涉及伦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纷争。这些因素,只有通过形成一定的社会规则进行调控,才能得以更好地解决。正如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所指出的:“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因此,对于生命法学的研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生命法立法,形成一部真正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状态下的法律。

 

通过上述分析,对生命法学定义如下:生命法学是指以促进生命法立法为宗旨,以明确生命法内容、调整对象等为目标,调整生命科技引发的社会关系的学科知识体系。

 

二、生命法学与代孕

 

将生命法学与代孕相提并论,主要目的是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论证生命法学理论下的代孕行为。两者间存在的关系如下。

 

(一)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生命法学是一门学科知识体系,它以促进生命法立法为宗旨,主要用以解决基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及社会矛盾。生命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自然成为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所谓生命社会关系,倪证茂在《生命法定义论》中首先指出:“生命社会关系,是指与人的生命存在、健康、长寿、永生相关的社会关系。”其中,“与人的生命存在相关的社会关系”是指血缘关系、血缘伦理关系、类血缘法定关系。“与人的生命健康相关的社会关系”是指,为保护人的生命健康,群体中的生命个体在处理自身尤其是对待与处理群体中的其他人的利益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倪证茂之后对生命社会关系的定义作了重要的修正:“生命社会关系是指由生命科技活动而发生、为着生命科技的发展、可据以协调生命科技劳动者、生命科技劳动组织和生命科技劳动管理机构内部关系以及相互关系,并可据以协调上述各方面与相关的自然人、法人的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

 

代孕,就是基于生命科技活动而产生的、会引发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代孕行为涉及生子需求方、代孕母亲以及代孕儿三者之间的关系。既包括前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也包括代孕儿法律地位、归属等社会问题。代孕还涉及上述三方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比如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等。这些行为引发的社会关系较复杂,与以往任何生育方式都不同,只能通过特定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解决。可以看到,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目前代孕在我国被禁止,但关于代孕的报道举不胜举。在2014年8月4日以及8月18日,《纽约时报》连续报道两篇关于中国代孕的相关内容。目前,代孕在中国可谓禁而不止,代孕母亲供不应求,代孕中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势头猛烈。

 

代孕与传统的借腹生子不同,属于现代人工生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必须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得以完成,是科技“创生”的一种特殊形式,代孕必须保证代孕儿与生子需求方的纯正血缘。在代孕过程中,涉及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人与国家的关系等,这些符合生命法学调整的生命社会关系,故认为生命法学与代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二)代孕丰富了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

 

代孕是现代生殖技术的一种,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属于人工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从理论上讲,代孕行为很复杂,最主要的则是胚胎来源问题,根据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夫精供卵(含代孕母亲供卵以及第三人供卵)胚胎移植,夫精妻卵胚胎移植,供精妻卵胚胎移植,供精供卵(含代孕母亲以及第三人供卵)胚胎移植四种形式。本文认为,代孕的形式必须要严格界定,只有夫精妻卵结合的胚胎,才能作为代孕的胚胎来源。其他任何形式的代孕都有可能引发相关的伦理争议。例如.美国一位50多岁的绝经妇女复发重温生儿育女之旧梦,经医生的精心策划与鼎力相助,用其与前夫所生女儿的卵子和其现任丈夫的精子进行体外授精,然后植人老妇人的子宫,十月怀胎生下一子m®。此事带来的人际关系难题是:老妇人与新生儿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其丈夫与新生儿的关系如何界定?其女儿与新生儿的关系如何界定?这是此种代孕势必会产生的问题,也是绝大多数人反代孕的理由。如果将代孕严格规定为:只有不孕不育夫妻的生殖细胞体外受精后才能植入代孕者的子宫中,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案例中带来的各种质疑。可见,代孕丰富了生命法学的研究内容,只有在生命法学的规范下代孕才能走上正轨。

 

三、基于生命法学的代孕可行性分析

 

(一)代孕是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的生命社会关系

 

代孕不同于传统的借腹生子,必须依靠现代生殖技术,即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来完成。这一行为必须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1978年人类成功培育出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命名为路易丝布朗。这一技术是被誉为“精子人”的美籍华裔生命科学家张明觉与平卡斯发明的。他们在长期合作中发现,精子要在雌性生殖道内待几个小时才有受精能力,从而打开了哺乳动物体外受精之门,为人类试管婴儿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生命科技活动引发的生命社会关系复杂多样。以试管婴儿为例,所涉及的与之相关的父子、母子关系相当复杂。唐奈和琼斯在其《美国婚姻和家庭法》一书中写道,在试管授精的情况下,独立或综合型母系的主要类型有四种:生物遗传意义上的母亲、生身母亲、心理上的母亲和契约上的母亲。生物遗传意义上的母亲与胚胎最初形成有关,必须是卵子的提供者;生身母亲介人到怀孕过程,为子宫的提供者;契约母亲则是契约要求实施试管授精者;心理上的母亲与胎儿或子女之间发生感情上的联系,故卵子提供者、子宫提供者、契约签订者都可以称为心理上的母亲[11]23。而与试管婴儿相关的父亲主要有:生物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即精子提供者;契约上的父亲,即同意实施试管授精的签约人;子宫提供者的丈夫则是第三类父亲[12]126。本文认为,仅限于生物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和母亲提供的精子和卵子经体外授精以后,才能植入代孕者的子宫。通过这样的限定,代孕行为主角的社会关系将得以简化,更利于各方主体权利义务的保障。相对于现在普遍开展的人工生殖技术,特别是涉及捐卵、捐精的人工授精技术,代孕在确定受精胚胎的父母时更加容易,引发的伦理问题也更容易解决。虽然目前国家关于捐精、捐卵都有严格的文件规定,一个捐精人捐献的精液只能供有限数量的需求者使用,而且为了避免试管婴儿成年后的伦理矛盾,国家对试管婴儿建立有专门的终身随访机制,但这种机制能否万无一失是值得深思的。而代孕就不存在这样的风险。如果代孕母亲与符合代孕的不孕不育夫妻在子女归属上产生争议时,因胚胎来源于不孕不育夫妻的精子和卵子,因此应以生物遗传作为判断标准。

 

生命法学是研究生命法的学科知识体系,而生命法是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生命社会关系是生命科技活动的直接后果,它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生命科技活动为中介。可见,代孕符合生命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通过法律规范能够造福人类的行为,其可行性显而易见。

 

(二)代孕以生命科技创造权利为本位

 

生命科学技术的使命之一是造福人类。当人工生殖科技能够解决不孕不育这一棘手问题的时候,就已经给不孕不育患者创造了再生育权,此时的生育权不同于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是不能被任何人、任何部门剥夺的。但是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不仅有来自于家族遗传、自身疾病等因素,还可能有来自于工业污染、食品危害、大气危害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孕不育患者,这一群体现已占到我国已婚人群的15%-20%左右,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所以这一群体数量庞大,他们再生育权的实现途径只有通过生命科技予以创造。而这时生育权的实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既包括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也包括受科学技术影响而建构的各项国家制度,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以代孕为例,现在所指的代孕与传统观念中的代孕有着很大区别,以前生命科技还不能实现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之前,代孕依然是通过男女两性生殖完成生儿育女的梦想,当然此时基于性交行为的两性,是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这是有悖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具有忠诚义务的”行为,国家理应禁止。但是,国家目前有关禁止代孕的规定,已经不能与现代人工生殖技术相适应,现代生殖技术的发展足以在不违背伦理的情况下,实现不孕夫妻的生育权。可见,代孕是现代人工生殖技术创造的不孕夫妻再生育权的实现途径之一。

 

无论是生命科技劳动者、生命科技劳动组织及生命科技劳动管理组织,还是代孕的双方主体,在享受生命科技创造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3]M。生命科技活动中的义务不但不制约、束缚社会关系主体的生命科技创造权利,而且是直接为增进生命科技创造权利的义务。一方面,作为产生于一定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生命科技,有责任与义务发挥科技服务优势,为人类实现各项权利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另一方面,生命科技工作者,也应该将能够为他人创造权利为本位作为一项光荣的使命。

 

(三)代孕行为是纵向行政隶属关系与横向民事平等关系的结合

 

代孕行为涉及纵向行政隶属关系。一方面体现在国家对于能够开展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另一方面包括对患有不孕不育夫妻以及失独家庭再生育过程中的行政审核与监管。生命社会关系中的生命行政隶属关系,一般并无强烈的政治统治性,而仅具有行政管理性,其目的在于自我调节,以便统一行政链条上的各个生命科技劳动管理机构更好地为生命科技进步服务[3]7°。截至2007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条件,经专家现场评审,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102家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0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国家正规资质的试管婴儿单位138家[|3]。这些经卫生部审核获得行政许可的医疗机构,基本上都可以开展代孕技术,只是基于目前的法律政策原因,不能开展该项技术。

 

生命社会关系中的民事平等关系,不强求绝对的对等关系,交往双方在人格上地位平等,在利益上能够达成共识,而且交往关系在利益实现之后还能继续发展。同样的道理,因之前对于代孕已作严格的限制,所以,代孕行为完成之后,代孕母亲并不一定就失去这个孩子,可以成为孩子的“干妈”,以这样的方式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四)代孕以不孕患者享有依靠科学造福人类为依据,以代孕母亲获得合理报酬的助人为乐为合作基础

 

生命科学技术的宗旨就是发挥现代科学技术,造福人类,为人类谋福祉。2014年6月3日,在“让工程科技造福人类、创造未来——在2014年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髙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梦想。”可见,“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实现幸福的一个重要方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健康的体魄,何谈工作与生活。这里的身体不仅仅包括作为人的基本物质组成的各项指标是否正常,能否健康长寿,还应包括作为生物意义的人的自我发展,个体生育和种族延续等问题。

 

代孕的另一个关键主体代孕母亲,是完成代孕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很多国家、很多学者认为,开放代孕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无偿爱心代孕”,否则,凡是涉及金钱支付,都被认为是对女性生育权的亵渎。但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代孕母亲进行代孕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代孕过程中遭受的身心变化,甚至可能遭受的终生不孕或者是死亡的风险巨大,即使生子需求方给予代孕母亲一定的代孕补偿费用,这也是杯水车薪。因此,本文认为,开放代孕不应以是否支付代孕补偿费用为限定条件,唯一的限定条件应该为:代孕儿必须具有生子需求方的完全遗传基因,即体外授精的精子、卵子只能由不孕不育夫妻提供,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供精或供卵。

第6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Abstract: Regarding the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 qual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school pattern, the raise way had decided the student even more stressed in “the technology” and “the technique”, this will possibly cause the qual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iversity student life values losing, but raised the university student good outlook on life, the world outlook and the values is the university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mportant task. Therefore, under th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union pattern'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system, the showing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s humanities concern, the promotion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 qual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iversity student's overall life view has the positive sense.

关键词:大学生生命观 研究现状 理论价值 实践意义

Key word: University student life view research present situation theory value practice significance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0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当代大学生生命观调查研究――针对广东理工科高职院校的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广峰(1980―),男,汉族,讲师,广东梅县人,从事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党建及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研究。

对于理工科高职院校来说,学校的办学模式、培养方式决定了学生更加重视“技术”、“技艺”的习得,在这一层面上,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分离可能会导致高职院校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迷失,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因此,研究更加重视技术传授的理工科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的生命观,对于构建工学结合模式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关怀,提升理工科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整体生命观,有着积极意义。

一、关于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方面的研究现状

针对新时期大学生的生命观现状特征,如何培养大学生健康而又积极的生命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教学管理理念,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已经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也产生了一系列关于大学生生命观的学术成果,目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生命价值内涵的阐述。如白昕、张耀斌在《继承、弘扬传统美德确立社会理想价值观的传统框架》中,以生存价值、生活价值、生命价值或者原价值、外价值、内价值为基本内容构建社会理想价值观体系。张文远在《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中认为,生命价值是作为生命主体的人对自身和社会的积极效用,它由人的自我价值和人的社会价值构成,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辨证统一。

第二、对生命价值观的理解。如李若衡、杨静在《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投射测验与内容分析》中认为,生命价值观是个体对生命及其意义的总体观点和个体体验,是生活态度和生活理想的具体体现。郭静林在《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现状与道德教育》中认为,生命价值观是从生命的特性出发,从整体上进行把握生物性生命价值观、精神性生命价值观和社会性生命价值观。

第三、对影响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因素予以归结。如林德发在《大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指出,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西方价值思潮以及青年期的个性心理特征是影响大学生的生命价值观的四个主要因素。

第四、对实施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途径进行了探讨。如孙建华、王晓虹在《大学生生命价值观调查及对策研究》中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对自杀有正确的认识,能较好地珍惜自己的生命并积极追求生命的价值。大学生们也意识到自身和周围环境存在着不少不和谐的因素,对生命价值观教育有着热烈的渴望。同时,从构建生命化的课堂、加强审美教育、开展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与心理健康教育相融合、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者整合五个方面进行了对策研究。

二、关于高校生命教育方面的研究现状

第一,高度关注大学生自杀现象,并以此证明“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占九成的研究都是以大学生自杀现象为关注焦点。针对大学生触目惊心的自杀现象,普遍感到“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几乎一致认为,我国高校还没有将生命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整个教育计划中,对大学生缺乏系统、有效的生命教育。

第二,大学生命教育的途径多种多样,极富开放性。学者赖雪芬在《在大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的途径》专门研究了在大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的途径,认为有以下几种: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在具体课程和实践活动中渗透生命教育,在体验和实践式德育下开展生命教育;调动教师的生命关怀和生命智慧;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工作的作用;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研究。另有学者提出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建立积极有效的预警干预机制;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营造社会教育的大环境等等。

第三,提出高等教育哲学的核心基础――生命论应该被重视并确立起来。这是为数不多的对大学生命教育所做的奠基性研究成果。张楚廷教授在著作《高等教育哲学》和文章《高等教育生命论哲学观》中明确指出生命论哲学观应该成为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主旨,需要树立起高等教育的生命论哲学基础。

以上对高校大学生生命观以及生命教育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高校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提供了理论支撑。但是,它们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为集中研究少,分散研究多,创新研究少,重复研究多。需要继续发掘之处具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新时期大学生所具有的生命观特征方面和一般本科学生的研究较多,缺乏对高职大学生生命观的调查研究和总结提炼,缺乏旨在构建合理高职院校生命观教育的平台与合理模式。

第二,对大学生的生命观的理论研究多体现在研究上过多研究了生命教育的哲学理论基础和古今中外的理论渊源,很少将目光拓展到实践层面,特别是缺少对工学结合模式下的高职学生生命观状况的实证调查。

第三,在高校生命教育途径和原则研究方面,主要是放在大德育的背景之下,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生日常管理方面研究较少。因此,大学生生命观教育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互脱节。

三、当代大学生生命观现状的研究意义和价值

近些年来,对大学生的生命观的研究开始逐渐受到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者的关注,这是现代教育进一步深入到人的精神世界的一个重要趋向。大学生的生命观教育是引导大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的教育活动。教育的价值在于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健康的价值在于提升大学生的生命意义与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关怀生命是现代教育的核心价值,尤其是在当前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背景下,该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理论意义:

第一,研究生命观是当今时代回归教育本质的基本要求。

教育是塑造人的灵魂和人格的事业,是直面人的生命而进行的社会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提升人的生命价值和创造人的精神生命而发展。伴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高等职业学校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理工科高职院校教育更加偏重科技知识技术的教授,忽视了对学生的人文教育和人文关怀,压抑了学生的生命意识。生命教育则以人的生命内部和谐和与环境的整体和谐为目标,教育高职大学生更加理性地认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善待生命、尊重生命,使教育本质得到回归。

第二,充实和发展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

改革开放之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由经验性向科学性的转变,并建立了自己的学科体系。研究高职大学生生命观,是历史和时展赋予高等学校教育的新任务,既要紧跟时展的历史潮流,又要充分结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成果,进一步充实和发展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

第三,探索和总结理工科高职院校生命观教育教学的新规律、新方法。

研究高职大学生生命观教育,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想、新理论。这样,才能克服理论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真正引领大学生站在时代前列,激发其投身科学前沿,将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培养新时期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当代大学生生命观现状研究的实践价值

第一,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高职院校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等重要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这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发展机遇,高职院校的生命观教育作为服务社会的一项充满生命关怀的伟大事业,使高职大学生拥有更和谐的身心,更健全的人格,以及更加成熟的心志,成为建设和谐校园的软动力。

第二,有利于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健全学生人格、创造人生价值。

心理健康是大学生生命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成才的基础。但是,由于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学生面临各种心灵困惑和现实压力,缺乏生活目标和方向,导致心理疾病、自残、自杀和其他暴力事件频繁发生。理工科高职大学生由于其比较过硬的专业技能深受用人行业的好评,但是由于其理论背景和个人觉悟等方面和一般的本科院校的大学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他们虽然更加重视知识和技能的习得,他们在谋求“何以为生”的本领的同时,忽略了对“为何而生”的思考,这就造成了他们生命发展意义的虚无感,高职学校生命观教育正是从生命的本源与心灵深处来维护这部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可以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使他们掌握心灵保养的技巧,快乐生活,并希翼通过行之有效的生命教育,使学生明确人生意义,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精神支撑。

第三,有助于理工科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7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1.1中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研究现状

生命伦理学在中国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逐渐成为伦理学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和最活跃的学科之一,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就。其中,对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的关注尤其是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相关伦理问题的讨论一直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旨归。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各种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问题,从多重领域和视角出发进行了深入而审慎地探讨,不同领域学者观点的碰撞和交流为我国生命技术伦理研究提供了优秀的思想和学术资源。例如,邱仁宗集中讨论了异种移植和基因治疗中的伦理问题,认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某些高新生命技术不会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前,应该对这些高新生命技术采取“有罪推定”,暂停人体试验,而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代替。姚大志和陆树程对克隆人的合理性以及相关的道德伦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商榷和探讨。姚大志从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有权要求借助生殖性克隆享受生育繁衍后代的权利和人们的道德观念会随着历史发展、技术进步而改变两个角度切入,分析总结了人们反对克隆人类的三个道德理由:

(1)克隆人类破坏了人的尊严和神圣性;

(2)克隆人是否能够健康成长;

(3)以“非自然”的方式创造人挑战了上帝的权威。陆树程对姚大志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他认为人们对应用于优生优育、诊断和治疗疾病及器官组织移植的治疗性克隆,在伦理上是宽容的;人的生殖性克隆即使有很高的技术可行性,仍然会引发侵犯人权等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违背目前的生命价值论和道义论等伦理原则。张明国认为生命技术是一种风险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安全和伦理风险,进而导致相应的伦理问题;分析和研究了生命技术风险的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和成因,提出应建立和完善有效规避和控制生命技术风险的制度和伦理原则规范。方兴着眼于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委员会建设,分析了我国伦理委员会发展受制约的原因:隶属关系混乱、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不规范、审查依据的法律规范不统一和法律定位模糊等,认为应在一定范围内授予伦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权限,建立独立的审查系统,充分发挥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有效作用。除了生命伦理学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在法律法规方面,近年来,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引导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填补我国生命科学技术相关政策领域的空白,我国在重要的生命科学技术领域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例如,原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附录九“人基因治疗申报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和2003年的《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内容仍是主要侧重于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对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度不够,缺乏伦理道德规范方面的详细内容和规定,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2009年3月2日,原卫生部出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我国医疗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从国家政策层面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和法律问题的界定和解决给予了官方解释。然而,现代医疗技术发展面临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往往十分复杂,《管理办法》并不能有效解决和消除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和法律困境。

1.2生命技术伦理研究的中西差异

作为顺应生命科学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学科,生命伦理学于1971年在美国出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并逐步影响到欧洲、亚洲等其他地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在认识“人”的问题时,往往局限于“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和“人是道德的主体”等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基础上,认为应该充分尊崇个人的自由意志,并要求对个体自的尊重。“以人为中心”的极端后果是在思维里刻上了“人之外的万物皆为工具”的烙印,造成对非人类生命主体的轻视和不尊重,将其视为实现人的目的而可被利用的工具。例如,恩格尔哈特在其论著《生命伦理学基础》中论述“行善原则”时,区分了“尊重”与“行善”,认为人不应理所应当地对动物进行利用和索取,提出了人对动物负有行善义务的观点,但仍是基于“人是道德的主体”的前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墨家学说中的哲学和宗教思想中蕴含着人类行为不应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还应尊重和关照动物的生存权利的先进理念,如“天地好生”、“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合一”,表达了爱护尊重除人之外的天地万物的观念,提倡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发展,比西方传统的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伦理思想更具有关怀性。另外,中国传统伦理中有很多与西方类似的原则或价值,如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等,这些价值根源于中国本土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其哲学文化基础和实现方式与西方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某些落后传统思想与当今生命伦理思想存在矛盾甚至激烈冲突,会对生命科学技术研究进步造成一定的阻碍,应予以摒弃和改革。例如,清代名医王清任历时40余年通过观察和剖视乱葬岗瘟疫致死儿童和行刑场死囚的尸体,绘成和刊行《亲见改正脏腑图》和《医林改错识要》,为中国解剖医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却因质疑中国传统中医的脏腑理论而遭到众多中医名家的批判,被视为“离经叛道”、“毁坏祖制”和“哗众取宠”的异类,认为他解剖、毁伤他人身体“极其不仁”、是“教人于胔骼堆中杀人场上学医”。中国解剖医学进步的脚步也因此停滞不前,大大落后于西方。中国的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应该辩证地看待传统思想文化,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良资源,如儒家以“仁”为核心的道德思想和以“礼”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道教“重人贵生”的生命观,佛教“因果”、“轮回”、“慈悲”、“福报”等宗教思想,更加注重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境,实现生命技术伦理学研究的本土化。例如,在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个人与家庭、社会群体的关系要比某些崇尚个性与自主的西方国家紧密得多。因此,在中国等亚洲国家地区推进和实施知情同意等原则时必须重视和考虑家庭和社会群体因素。

1.3中国传统儒家伦理对当代生命技术伦理困境的疏解

恩格尔哈特认为,当今西方世俗社会面临着经济与文化双重危机,主要指“由于西方社会—民主制福利政策所引发的经济危机以及西方文化由于家庭解体所引发的社会危机。”以恩格尔哈特为代表的众多西方生命伦理学家认为儒家智慧能为这双重危机的疏解提供强有力的帮助。儒家思想既有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独特道德意识和道德主张,也有随着历史沿革和社会进步历久弥新的普世道德考量。儒家思想和学说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资源,其伦理观念和规范影响深远,在中国等亚洲国家的现代社会伦理生活中仍然有着持久影响,尤其是在家庭、社会群体、人际交往和个人道德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儒家学说对现实生活和人事的关注及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等,符合我国当代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客观现实需求。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应该与儒家的优良传统有机结合起来。生命伦理学具有人文性和人文精神,它不仅解决现实的生命技术与人的需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研究人和其他生命体的生命伦理问题。而儒学在本质上也是关于人的学问,如天人合一、仁者爱人等思想,蕴含着对天理与人性的透彻看法和对生命意义、人性价值的终极思考,以及人与天地自然万物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台湾学者李瑞全尝试建立了一种儒家生命伦理学,分析生命生殖和基因技术等生命伦理问题,对我国当代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具有十分有益的参照作用。其理论框架如下:以“不忍人之心”作为道德根源和动力;在此基础上阐发出以“仁”为核心的自律(自主)、不伤害、仁爱(有利)、公义(公正)四个基本原则;由以具体化为咨询同意(知情同意)、保护主义、保密、隐私权、诚实、忠诚等规则;当原则或规则在具体情境中发生冲突时,以儒家的“经权原则”来寻求反思的平衡,作出道德判断。

2加强我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规制的设想

我国若想在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先机,应灵活采纳和融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观念等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如“以道驭术”,从我国的实际问题出发,积极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各种伦理难题。

2.1“以道驭术”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实践

尽管“道”与“术”在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引申意义,但从技术伦理学层面看,我国古代从一般意义上对技术与道德关系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以道驭术”,其中“驭”的意思是驾驭、节制,“以道驭术”指的是“技术行为和技术应用要受伦理道德的驾驭和制约”。“以道驭术”强调人与技术、人与世界多方面关系的协调解决,已经成为解决当代技术社会各种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以道驭术”注重技术应用的正负效应,主张技术要合乎“道”和“利人”的标准,技术活动各要素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和谐发展,以技术道德规范约束技术相关人员的技术活动,通过对技术的有效道德控制,消除和限制不适当的技术应用带来的消极影响。上述理念同样适用于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规制: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合乎于“道”,追求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遵循科技伦理规则和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道德规范,而不是迷失和屈从于追逐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服从于“道”,以造福人类、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避免和消解生命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道德滑坡和伦理困境;人们看待高速发展的生命科学技术要顺应于“道”,改变严重阻碍生命科学技术进步的落后错误的伦理规范和价值理念,增强反思,建立和完善引导生命科学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2.2构建生命伦理治理机制

第8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一、在科学课教学中渗透唯物主义世界观

小学科学课中许多内容很适合于渗透唯物主义世界观教育,例如,在五年级的《太阳系》这一节内容中,我们就应该结合人类对太阳系的认识过程,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世界上并不存在鬼神、不存在上帝,整个宇宙都是由太阳、地球等大大小小的恒星、行星构成。而结合六年级中《生物的进化》一节内容,我们又可以引导学生们认识,生命的进化是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经过千万年的进化才形成了今天种类繁多、层次复杂的生命体,而人类是所有生命形式中最高级、最优秀的生命形式,人类进化到如此的高度,是非常不容易的,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另外,还应该注意渗透唯物主义生命观,让学生们认识到,生命其实也是物质存在的另一种形式,人的生、老、病、死,都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人们可以通过主观因素来影响它,可以延缓死亡、延长生命,但不可以拒绝死亡,不可能长生不老。人的死亡如同灯火熄灭,是物质形式的变化而已,既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更没有信徒鼓吹的超自然现象。

二、引导学生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建立责任意识

孩子不会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其实也是责任意识缺失的一种表现,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的生命也是属于他人的,属于社会的,轻易放弃将会给社会带来损失,给亲人、朋友带来痛苦。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在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例如,实验分组时,实验小组人数不要太多,但也不要太少,最好是四人一组,小组内设立小组长、归还员、实验操作员、实验观察记录员等,而且每人担任的角色适时转换。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是什么,如果自己离开了,或者做得不好,整个小组的探究过程将会受到影响。实验完毕后,还要要求学生把仪器收拾整齐,把实验场地清洁干净才能离开,这些事虽然是小事,然而,对学生角色的定位,责任意识的建立都很有好处。

(一)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培养他们勇于面对困难,敢于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当前,许多孩子受到极度的溺爱,家里人简直就把他们当成小皇帝,特别是对一些学科成绩较好的孩子更是骄宠有加。长期如此,就会造成孩子心灵异常脆弱,经不起一点挫折,受不了一点打击。为此,我们在科学探究活动中,人为地制造一些困难,让学生们在探究中遇到困难,自己想办法克服困难。例如,五年级的电学实验,在学生把一只灯珠点亮后,老师又要求学生把两盏灯珠同时点亮。许多同学反复实验,经历多次失败,最后获得了成功,望着孩子们兴奋的小脸,我觉得,这些孩子一定体会到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的真谛!另外,在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勇敢精神,当然,这里的勇敢并不是盲目的冒险,而是在有安全保障前提下的勇敢。

(二)在科学课中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本质,建立“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思想意识。人的生命应该赋予自然与社会两种属性,人类生命的自然属性在于它与自然界中其他生物一样,完全经历形成、成长、衰老、死亡的一系列过程。在科学课中,主要引导学生认识人类生命的自然属性,培养“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美好情感。进行这方面的情感教育可以利用的内容是很多的。在学习《可爱的动物》的时候,可以鼓励孩子们饲养小动物,最好是饲养一些容易照顾,能让孩子们亲近它们的小动物。如养蚕、小狗等,在饲养过程中,让他们观察、记录,甚至轻轻地抚摸它们,这样,学生在照顾蚕的过程中,就可以初步体验到照顾小动物带来的乐趣,让他们的心灵得到一次爱的熏陶。

第9篇:自主生命科学范文

【关键词】学生 生命教育 生命意识 全面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2-0037-01

学校生命教育是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中学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理解人生的意义、价值,树立科学的生命观,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也不断发生变化,他们所面临的社会竞争、学习压力日益增大。中学生对生命是什么,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何在等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关注,其内心存在着诸多的困惑甚至是一些重大误区,中学生中存在着对自身生命或他人生命的轻视和错误认识,“活着没意思”成为一些学生的口头禅,甚至也成为一些学生轻生或者杀人的一个主要原因。有的学生在遭遇挫折或困难时,不能正确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办法去战胜它,而是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在与同伴发生争执时脱口而出的是“我揍死你!”、“你去死吧!” 可以想像,这些孩子对待生命的态度是很可怕的。这值得教育工作者高度重视,需要学校开展生命教育予以正确引导。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运用辩证思维,系统科学地开展生命教育。

一、树立生命意识

生命意识是指每一个现存的生命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其中包括生存意识、安全意识和死亡意识等等。观念是行动的向导,正确的生命意识能够指导人们自觉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当前,青少年中存在的轻视生命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生命价值观迷茫和道德失范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学生的生命意识淡薄,常轻易处置和漠视自己的生命;其次,部分中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和承受能力较低,一旦遇到困境,轻则怨天尤人,重则采取虐待动物甚至伤害他人等行为来释放内心的压抑。二是青少年的生存自救能力不足。青少年缺乏保护生命的意识,并且也缺乏足够的户外活动和锻炼以及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灾难自救能力。三是心理健康问题突出诱发生命隐患。部分青少年在群体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对人际交往感觉失望和无奈,易产生自闭、抑郁、焦虑等精神问题,严重者会引发自残、自杀等伤害生命的行为。四是轻视他人生命。一些青少年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漠视他人生命,面对学习、家庭、情感、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缺乏有效积极的处理方式,导致精神扭曲走向了报复他人、毁灭他人的犯罪道路。其中,生命意识缺失,缺乏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是重要原因。

二、生命教育要坚持全面的观点

学校生命教育要统筹规划,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教育内容,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不能等出现了问题才进行教育。初中阶段生命教育专题,要结合学生青春期的成长特点,探究生命伦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等内容,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正确对待成长过程中的困惑和压力,探讨关爱他人、保护自己的途径与方法等。高中阶段的生命教育专题,要适应高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的特点,整合相关学科的知识,探讨与生命有关的社会伦理、科学伦理、人生信仰等问题,规划人生目标。

学校生命教育的主体和对象要全面。学校生命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学生,但不仅仅是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学生的生命意识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因此教师、职工、家长都是教育对象,学校要结合三项主题活动,在进行“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中对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生命教育,提高教职工和家长的生命意识。教师是学校生命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但是生命教育的主体不能局限于教师,尤其不能局限于班主任等德育教师,全体学校教职员工都是生命教育的责任人,学校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等,都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学校可以在多学科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生物、思想品德、体育等学科是生命教育的显性课程。要在这些学科的教学中增强生命教育意识,挖掘显性和隐含的生命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生命教育。语文、音乐、美术等学科是生命教育的隐性课程。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开展专题生命教育。要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要从学生的兴趣、经验、社会热点问题或历史问题出发,结合区域、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力求将相关内容整合起来,形成校本课程。要注意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家庭的启蒙教育,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以及自我保护等内容。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生命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生命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生命体验,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通过对与人生老病死有关场所的了解,引导学生理解生与死的意义,珍爱生活,关心他人;通过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形式,树立人道精神,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通过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活动、兴趣小组等活动,结合学生现实需求组织和安排生命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场景式生命教育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感悟生命的价值。单独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开设生命教育校本课程、选修课,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个人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对生命问题进行较全面的分析,更好地理解生命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三、学校生命教育要常抓不懈,做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

学校生命教育要常抓不懈,创设浓郁的生命教育氛围,时时处处渗透生命教育,做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学校生命教育应着眼于全体学生的身心的和谐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定基础;着眼于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为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生命质量奠定基础;着眼于增强学生在自然和社会中的实践体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生命环境奠定基础。要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提高生命质量,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升生命质量。

参考文献:

[1]冯建军.生命与教育[ 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11

[2]陶宏开.必须重视青少年的生命教育[J].学术月刊,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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