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精选(九篇)

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第1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六西格玛是一种质量管理方法逐步变成高度有效的企业流程设计、改造和优化技术,继而成为世界上追求管理卓越性的企业最为重要的战略举措。本文阐述了六西格玛的定义及在项目管理中的定义及特点,及在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应用六西格玛的线路图和项目管理方法。

关键词:

六西格玛管理方法;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解决问题;顾客需求

1六西格玛的定义及在项目管理中的定义及特点

所谓的六西格玛它是一项以数据为基础,对任何一个工作程序或工艺过程的质量进行综合管理的一种方法。它的管理方法重点是将所有的工作作为一种流程,采用量化的方法分析流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找出最关键的因素加以改进从而达到客户更高的满意度,六西格玛客户满意度示意图如图1所示。在实际的管理使用中它的合格率是99.99966%。目前已成为世界上追求管理卓越性的企业最为重要的战略举措。

六西格玛逐步发展成为以顾客为主体来确定企业战略目标和产品开发设计的标尺,追求持续进步的一种质量管理哲学。而六西格玛运用到交通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话,就是采用有效地管理工具和技术,对工程中各部门系统地解决问题,并以满足客户为目的。另外,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还要降低经营成本和周期。需要说明的是六西格玛管理方法与统计技术的应用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决不意味着实施六西格玛的关键在于统计技术的应用,而是以“顾客的满意程度”来进行评价的。同时通过提高顾客满意度和降低资源成本促使组织的业绩提升,另外在注重数据和事实的基础上使管理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方法,在管理应用中遵循DMAIC的方法来实现对项目工程管理的改进。

2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应用六西格玛的线路图

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六西格玛管理的特点是以客户为中心,在项目的选择上要达到客户满意度和企业总体发展需求。以此为基础的同时还要降低成本和促使企业自身业绩不断提升。除此之外,在使用中还要以数据和事实为根本,这样可以保障管理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依据,达到了减少工作上的误差和质量上的缺陷。另外,采用这种方法来管理它是以项目为基本单元,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来具体实现。同时还有就是通过项目的改进进行突破性的管理。通过这种改进能促使着产品质量得到提高。不管怎么说,它在管理中都会以有预见性的积极管理、合作无边界,追求一定的完美性,及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在数据和事实之间的管理,并趋于流程不断改进的主题思想贯穿于其中。

3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应用六西格玛的具体措施

现在来说,在交通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主体中,除承包商外,其他各方均不直接进行项目建设,而是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因此在项目管理中,特别是以项目管理者的角度推行六西格玛管理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3.1要有总体规划。在项目实施管理中,首先要建立的是项目管理总体规划。它是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它可以明确项目目标和个人的责任。同时可以清楚的确定成员的期望,为下一步的工作提前奠定基础。

3.2要有团队进行运作。六西格玛在具体的使用中要有不同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这就要有一定具有专业的操作团队进行操作。要求有不同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在操作中,所有团队成员要有受益人的清单。

3.3要有完善的业务流程。质量是靠流程的优化,而不是通过严格地对项目管理的检验来实现的。企业应该把资源放在认识、改善和控制原因上而不是放在质量检查上,现在六西格玛管理有一整套严谨的工具和方法来帮助项目管理实施流程优化工作,识别并排除那些不能给顾客带来价值的成本浪费。除此之外,在交通工程项目管理中对质量、进度投资等都要进行控制,在这些领域中,对质量的要求尤其要严格,对过程控制要进行一定的测量。对于那些比较难以量化的工作我们可以采取客户满意度进行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六西格玛管理方法在交通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得到了很多企业的普遍认可。但是在企业具体的实施中还必须得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从这个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有效地项目管理技术可以实现管理的要求,对项目的管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六西格玛管理和项目质量管理都是针对“项目”的不同管理方法来说的,他们有各自规范的方法体系,但彼此又相互关联,互为补充,在企业的项目实践中,如果能够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必将会更加有效地推进项目改进和项目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最终质量。

参考文献

[1]朱靖伟.六西格玛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01).

[2]薛生科.六西格玛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3(11).

[3]高亮节.六西格玛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交通世界(运输.车辆),2011(07).

[4]刘治宏.六西格玛管理实施途径和方法的研究[A].首届亚洲质量网大会暨第17届亚洲质量研讨会——首届中国质量学术论坛论文集(第二卷)[C].2003.

第2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一、农村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农村地区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的制约,各种道路交通硬件要素,农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等都相对比较落后,农村交通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压力很大。以武义县为例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多,整改难度大。武义县是个典型的山区县,全县1129.9公里总里程,75%以上依山傍水而建,特别是山区道路,路面狭窄,弯道多、道路垂直落差大。据初步统计,全县有217.7公里农村道路为高落差及临崖临水危险路段,比较典型的有许曳线(新宅镇徐村至曳坑)、梁上线(梁宅至上坦)、东夏线(桐琴镇东干村至泉溪镇夏加畈)及马隧线(西联乡马口至丽水遂昌)。这些道路盘山越岭,平均落差均在六七十米左右,一旦发生事故,则车毁人亡。由于资金等问题的限制,这些道路安全防护措施仍然大大滞后于道路通行的需求。

2、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大,种类繁杂,管理难度大。武义县农村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增幅25%速度在逐年增加。目前,全县在册机动车47447辆,农村地区35000余辆,占全县机动车保有量的73.8%。农村机动车管理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机动车安全性堪忧。农民为图方便、省钱,许多脱检及报废车辆仍在使用;二是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现象较多。农民“先考驾照后开车”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意识形态严重,存在着“车是我自己买的,别人管不着”的错误思想,导致农民机动车上牌积极性不高,驾驶技术差;三是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缓慢,给农村无证营运带来了市场,正三轮、残疾车、农用运输车非法载客现象大量存在。

3、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守法意识差,管理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相对封闭,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在农村,酒后驾车、无证开车、无牌行驶、农用车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农民交通事故多发,农民安全问题仍是武义县交通管理的焦点问题。

4、农村公路网建设投入存在资金缺口,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极不完善。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网建设是目标之一,但由于资金因素的制约,道路建设后续资金投入上存在较大缺口。往往是在通村公路建成后,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未配套完成,有些连最起码的交通安全标识都没有,便投入使用,通村公路成了“赤膊路”。目前农村道路交通状况是:道路硬化,路变直了,路况好了,车速快起来了,农民安全隐患却增加了。

5、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仍然是整个社会交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警力不足制约。目前武义县公路总里程为1129.9公里,机动车驾驶员49409名,登记机动车47447辆,而实际交警仅43人。按人头平均计算(包括办公室、车管等非路面工作人员),每一名交警要管26.27公里的道路,1103.4辆机动车,1149名驾驶员,再加上每天必须处置的各类报警及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导致民警每天疲于应付各种日常事务,到农村开展工作时间很少。二是管理手段仍然落后。目前交通管理手段,基本上仍以传统的靠集中警力开展整治为主,不能形成长期的严管态势,农村交通管理成效不明显。

二、武义县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武义县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小县,全县共有18个乡镇(街道),544个村,33万人口。目前全县公路总里程1129.9公里,机动车驾驶员49409名,登记机动车47447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武义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村公路网发展迅速,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县通村公路达到509.7公里,占全县公路总里程的44.76%。近年来,武义县致力于探索实践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之路,突破农村交通管理瓶颈制约,变革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以乡(镇)基层组织和农村派出所为“依托”平台,从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层基础抓起,运用综合治理理念,通过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管理,变交警一家事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逐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格局。

(一)依托乡(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实现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综合防控。根据工作需要,武义县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乡镇(街道)作为整个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的重点,整合原乡镇农机站资源,实现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综合防控“五个在乡镇”:

1、无牌无证机动车排查在乡镇。依靠农机交警联合管理工作站,发动乡(镇)、村(居)干部深入村(居)挨家挨户进行排摸,掌握情况,对可疑车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交警部门定期将未检验车辆,未审验驾驶证名单底数,提供给乡镇工作站,与排查出来的无牌无证的车辆一起由乡镇、村进行督查催办。

2、交通事故防范在乡镇。依靠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村和交警共同出资招聘交通安全纠察员,负责对交通主干道的各交叉口进行看护,提醒群众注意交通安全。

3、驾驶员管理在乡镇。将各乡镇的农机交警联合管理工作站作为管理机构的延伸,赋予职权,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为每个驾驶员建立管理档案和管理台帐,分小组安排驾驶员在乡镇参加每月一次的片组安全学习。同时,对驾驶员审验、换证就地由工作站签署意见,真正起到源头管理的作用。

4、轻微事故调解处理在乡镇。在乡镇农机交警联合管理工作站建立调处室,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把损失较小、无人员伤亡、责任明确的轻微事故,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事故损失赔偿的调处权下放至专门聘请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公安部门对调处结果予以认可。公安部门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与法院、保险公司等部门做好衔接,确保保险赔偿等事宜能顺利进行,使轻微事故就地调处。

5、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在乡镇。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筹集社会资金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诸多“虎口”路段建成“零死亡”的平安路段。

(二)依托农村基层派出所,实施农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托管理。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武义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工作采取了所队合一、一警多能(如地处330国道的茭道派出所)和在未设立交警中队的偏远山区派出所建立交通警务组(新宅所、桃溪所、王宅所等)两种模式。具体通过以下方面来实现:

1、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派出所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社会治安防范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农民、老年人、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利用各种形式,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范围向农村和社区、老年人协会、企业、中小学校延伸,将交通安全知识连同治安防范知识一起带入基层,达到普及宣传的效果。

2、进行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充分发挥各农村派出所对辖区地理环境熟悉、现场处置经验丰富的优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开展对伤员进行救护、控制交通肇事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3、纠正轻微交通违法。在交警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各农村派出所的交通警务组成员不定期上路执勤,对发生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县、乡道路上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减少辖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三)实行“两个依托”的优点及取得的成效。依托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及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带来的管理压力,使农村道路脱管面缩小,交通安全宣传辐射面扩大,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大大提高。另外,依靠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及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充分发挥了乡镇、农村干部的群众工作优势及地理优势,靠近指导,直面基层,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宣传更具可信性。一些管理权利的“下放”,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车管、驾管的办事程序,给农民办事带来了优惠与便利。通过多年的实践,武义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以2009年为例,2009年武义县在人、车、路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去年降低4.16%、24.53%和1.18%。武义实践证明,实行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建设“平安新农村”的一条可行之路。

三、新农村建设中对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对策与思考

笔者认为,在武义这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山区县,开辟新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思路,应以“规范化”建设为根基。即在创建交通安全乡镇、安全村、安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即“农网”,每个乡镇建立交管站,每个村设交通安全联组,每个企业设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乡乡有协管员,村村有安全员,各自管好一片,交警大队指导抓好一片,县政府统筹将其连成一片,达到统一、规范、有效的建设要求,真正达到交通管理网络化、社会化的效果。

(一)深化社会化交通管理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发展的实践经验、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也不能例外。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关键环节也是发展,发展不是不择手段,不讲科学,不讲效益的发展,更不是一年、两年、一代、两代的发展,而是长期的发展,无论发展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应以持续发展为目标。必须以优化组织体系结构为原则,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出发,不断调整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使之不断趋于合理和有机构成,达到发展的最佳状态,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管理机制。

2、构建和谐交通与以人为本原则。构建和谐交通与坚持以人为本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进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群众作为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前进的主体和原动力,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从交通管理角度看,构建和谐交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成败的衡量标准,即要不断提高农村道路通行水平,又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交通安全意识水平,促进农村交通事业和谐有序发展。

3、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农村交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等的发展密不可分,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应以发展经济为目的,必须有利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农村经济承受能力为基点,区分地区差异,多快好省的建设农村新交通,推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要从农村交通管理实际出发,综合分析农村交通管理现状和不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源头管理,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共同进步,促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深化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对策

1、硬软件同步,建设规范化农村交通社会化管理网络。在新农村建设的大前提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硬件设施建设,农村乡镇、村、企业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有专用场地,办公器材、资料、台帐等的建设要统一。设计统一标识,让农民知道有这么一个机构,这个机构是专管什么的。管理人员应挑选责任心强,有一定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交通安全管理知识,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交通管理员、安全员持证上岗,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在农民间具有一定说服力和威信,能够深入田间地头,街巷宅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行动员教育。软硬件同步完善,整个机构工作有效开展。

2、探索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扩展其功能。整合村级组织力量,实现一体多能。对原本比较分散的交通协管员、宣传员、调解员队伍,进行一次梳理,组建一支由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在当地有较高威望的人员组成的村级道路交通协管员、安全员队伍。经比较专业的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件,执证上岗。他们既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员,又是办理车辆登记、驾驶人考试的督办员,还是维护农村交通秩序的管理员和轻微交通事故的调解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站)是村级组织的管理者,负责村级交通协管员、安全员队伍的组建、管理工作,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赋予农村偏远山区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组车管职能,解决偏远山区办牌办证难问题。农村摩托车、正三轮无牌无证、脱检情况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从农村到县城办牌办证路途远、手续繁、费用高。在农村派出所建立机动车管理服务站,隶属于交通管理警务组,负责报考驾驶证人员,机动车上牌、补检的登记及预约,安排交警大队车管部门每周一或二次上门办牌办证和考试,简化农村车辆上牌、补检及驾驶员考试程序,减免部分费用,提高农民办牌办证的积极性。

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农村交通管理组织网络化服务。筹措资金,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村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中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及时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可资借鉴的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交警大队、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站及村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充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交通安全工作内容。

3、加强乡镇、村级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在每季召开一次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议和交通安全组长例会的基础上,组织乡镇、村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组(尤其是村交通协管员、安全员)进行定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及时向他们传达上级的新规定,新要求。组织汇总讨论上阶段各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以先进经验介绍、召开座谈等形式,为各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创造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确保各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一、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政的根本要求,是改革和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高度;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交通法制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交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标志,对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交通,就是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实现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新中国成立后,在依法行政、依法治交通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交通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交通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交通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建立健全了路政、运政、稽征、海事、船检、航道、港口、通信和卫生监督等交通行政执法系统;交通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善。交通法制建设的发展,为加强交通行业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是从总体看,目前,我国交通法制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存在着不少问题:交通立法工作跟不革和发展的要求,交通法规还不完善,有些行政法规和规章质量还不高;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法制尊严,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敢于抵制违法的行政行为,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跟不上这种发展趋势,障碍了交通行业管理工作,不适应交通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加速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来就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交通行业管理要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就必须要“以德辅法”、“以法彰德”,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当前,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高度重视交通法制建设,从严治政,培养和造就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改善交通经济发展软环境。这是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务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交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管理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以德兴政、严格管理、重在建设的方针,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交通行政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轨道,为交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外部条件。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根据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不同门类特点,针对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完善监督,深入开展“学包起帆、学华铜海轮、学青岛港,创建文明行业”的“三学一创”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促进交通改革和发展的理想信念;具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道德;具有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业务技能;具有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纪律作风的“四有”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改善,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把交通行政执法行业率先建成文明行业。

检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成效,主要看交通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否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是否良好,人民群众对交通行政执法管理是否满意,最终体现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是否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否促进了交通的改革和发展。

三、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活动内容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本着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涉外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很强的工作。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掌握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这就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作风纪律等方面素质,是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乎理论武装干部职工。教育职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职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要教育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认识,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历史任务,增强实现跨世纪奋斗目标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和基本法学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路法》、《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教程》等岗位培训教材,结合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国家有关交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文化、业务知识,提高对依法治国、依法治交通战略意义的认识,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清除封建腐朽的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的旧思想、旧观念,纠正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旧习惯和旧作风,掌握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交通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要进一步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要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宗旨,全面推行和贯彻落实《交通职业道德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包涵了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思想作风、外部形象和廉洁奉公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要加强岗位教育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熟知规范内容,坚决贯彻执行,按照规范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深化改革,建立市场运行模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要依法,行政”。交通行政执法是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交通行业管理的活动。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改变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是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关键。

各级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理顺交通行政执法运行体制,围绕行业管理宏观调控体系的形成和功能的完善,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和审批制度,严格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和执法职能,搞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再进行行政干预,从而建立依法运行的良好的交通市场环境,奠定依法行政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管理环节多、效率差、推诿扯皮、的问题,杜绝人治而不是法制以及随意审批、违规操作、等行为,消除因行政管理漏洞而造成的滋生腐败的土壤。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管理职权,要与经济利益脱钩。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把企业经营自和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设置“小金库”等各项深化改革、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从管理源头上防止腐败,杜绝公路、水路“三乱\''''。

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调整和优化执法干部队伍结构,从人员管理和组织建设上加强行风建设。

〈三〉严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既靠教育,又靠管理,要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建立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和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要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路政、运政、稽征、海事、船检、航道、港口、通信和卫生监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和工作规范制度,完善对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和台帐档案等基础性工作的管理,加强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单位的建设,这是促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统一、公开、公正、规范的标准运作,培养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市场,实现交通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按照规范中对交通行政执法各个岗位人员规定的有关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专业技术素质以及能力、资历和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规范性资质要求,严格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性岗位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凡未按部颁规定参加岗位培训的,不得发给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凡不持有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代表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要尽快统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志,进一步整顿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录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住准入关,严肃处理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合同工、临时工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建设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实施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和社会评议制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交通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涉及交通管理对象及当事人的权力、义务以及有关交通行政执法的内容、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工作规范、廉政纪律以及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开,使执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行风社会评议活动中,要通过设立行风举报电话、行风意见箱,聘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开展行风问卷调查,召开行风评议座谈会,走访业主、客户,组织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采取措施,促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纠正随意执法行为,杜绝现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要与领导责任制和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落实激励制约机制。

〈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要大力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根据依法行政、依法治交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工作日标,针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发现和培养具有时代特点、行业特色和宏观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具有规律性的典型经验,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运用以点代面的工作方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推动整体工作。

要在全国交通系统大力宣传推广安徽省淮北市运输管理处的经验。淮北市运输管理处是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的基层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多年来,他们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他们的主要经验:一是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自觉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物质投入“四到位”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正面教育。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开展读书育人活动,实施“岗位读书,岗位成才”战略,做到组织、制度、内容、方法、经费“五落实”,潜移默化、锲而不舍地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坚持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自觉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解决交通运输市场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了交通运政管理、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规费征收和客运管理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做到职责清晰、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奖惩兑现,形成了系统完善、卓有成效的管理机制;四是坚持廉政勤政,文明服务,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行风建设。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和执法公示,落实服务承诺,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开展行风社会评议,严格检查考核,兑现奖惩激励措施,对重要岗位实行干部交流,预防行为的发生和腐败现象的滋长。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淮北市运输管理处的经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依靠群众,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我部确定了用10一15年的时间,把交通系统的各个行业建设成为文明行业的奋斗目标,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是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重点。各级领导要不断深化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认识,深入开展“三学一创”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学一创”活动是具有交通行业特点和时代特色、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在创建活动中抓住工作重点:突出对干部职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飞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突出把创建活动融会贯穿于国企改革和发展;突出在创建活动中抓好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突出在创建活动中提高“窗口”单位文明程度并增强其辐射作用。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靠和发动干部群众,结合依法行政工作,从基础管理入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等活动,向社会公布文明示范“窗口”,公布文明服务标准和监督保证措施,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规范化服务达标,加大物质投入,改善环境和服务设施,整顿交通市场秩序,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要求,努力建设更多的“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要讲实效。当前,在创建活动中要着重解决在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服务态度;自觉抵制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置国家法制于不顾、损害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错误倾向;坚决纠正、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社会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服务,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4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关键词】对外交流;卓越人才;行前教育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loser relationship and the increasing flow of talent in academic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more and more students have chances to learn aboard.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discusses from the point of the before education, then mentions some ways to work of the administration for exchange students.

【Key Words】Exchange Abroad Outstanding talent Education before Going

引言

在高等教育进一步普及的同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正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济大学近年来立足于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将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也作为不可或缺的目标素质之一。同济大学已先后与德国、奥地利、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法国、以及港台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企业)签署了138项校际协议(包括签署意向书和重新更改协议),向在校学生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当下对外交流项目呈现出形式多样、参与人数众多、停留地点分散、集中管理困难的特点,如何才能确保大学生在对外交流期间充分利用宝贵的机会拓宽国际视野,在学习质量、生活品质、心理思想状态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均有所保证。这是我们在管理中打开思路,进行管理创新的推动力。在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在项目前期切实有效的把好行前教育关,才能够做好对外交流项目的管理工作,为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人才培养作出保障。

1、把好行前教育关的必要性

目前大学生的年龄段基本上集中在80后与90后之间,往往体现出个性鲜明、缺乏出国独立生活经验、生活自理能力差等共性特质。当他们参与到对外交流项目中时,在完全陌生的国外环境中这些特质将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引出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孤身在外进行交流学习的大学生,他们在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危及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机方面,往往缺乏家长及老师的及时指导与帮助,常常需要独立面对和处理紧急情况。通过行前教育环节对大学生的危机处理知识进行强调,强化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意识的避免突发事件的产生并能够在危机发生时有效的进行自救与求援。

此外,在对外交流过程中,朝气蓬勃的大学生难免会接触到一些国外意识形态与思潮的影响,通过行前教育树立大学生社会主意核心价值观,确立意识形态上的判断准绳,避免受不良思潮的侵蚀等方面都有积极进步的意义。

2、把好行前教育关的工作途径

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力,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是发展的大势所趋。在国际合作交流中,做为人员的派出方在行前教育中,诸如生活自理,社会交往,科研实践等方面自然是大家所关注的焦点。结合当前对外交流发展现状,我们应更加将工作途径的重心关注到重视思想教育、倡导多方协作、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术诚信素养等方面,以适应发展的形势需要。

2.1 重视思想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卓越人才

行前教育中的思想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没有人可以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独自生活,一定要对社会的发展负责,不仅仅是为自己的欲望而生活。这样才能使国家社会更加美好,使自己越发卓越。

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强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教育,旨在促使大学生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的先进性,明辨是非,自觉抵制国外一些不良思想和思潮的侵蚀与拉拢。在国际交流过程中,走出国门的大学生其言行举止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祖国,代表着中华儿女的形象,因此行前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旨在展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同时适应各国法律规范和社会环境,避免因为公民道德层面的一时疏忽招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如践踏草坪,随意涂鸦,乱扔垃圾等“不拘小节”的行为不仅在国内不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国外更容易招致严厉的处罚,以致影响交流项目顺利正常开展并产生更为恶劣的影响。

2.2 倡导多方协作,“全员育人”培养卓越人才

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从选拔到派出,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外事活动。其中牵涉到院系的学生管理部门、外事部门、教务部门等诸多方面;牵涉到信息,选拔,派出等多个管理环节;牵涉到利用各种教育载体进行宣传引导。学生管理部门通过选拔,挑选出最终入围项目的学生。外事部门通过签署项目协议,确定项目的实质内容。教育部门为参与项目的学生保留学籍并讨论学分互认事宜。在行前教育过程中,我们特别提倡“全员育人”的理念,将这几方面的资源协力组织,各个方面都有对即将踏上海外旅途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责任,一方面体现出对于项目本身的重视,另一方面能够在三者间搭建的平台上更好的为学生解决问题。同时采用“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通过家庭,社会及学生本身的交流与沟通使得整个行前教育形成一个多方参与多方协作的管理体系。

2.3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潜在危机

在国内受到父母、老师关心爱护的大学生们一旦到了国外的陌生环境,同时又有着许多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意味着潜在危机的爆发概率大大增加了。在行前教育中必须向大学生明确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提倡应先适应陌生的环境再考虑诸如实地考察,出游等计划。在国外期间建议尽量以团队的方式展开各项活动,保护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提倡大学生在出国前购买保险以确保自身的利益。面对突发事件时,大学生在国内时可以在院系相关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将伤害减至最小,而在国外由于语言文化上的沟通障碍及距离所造成的即时沟通的不便,使得大学生更易卷入突发事件之中。因此,在行前教育中必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力图将突发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应向大学生普及常用的自我保护知识及我国大使馆,当地学联的相关信息,以便不时之需。

2.4 提高学术诚信素养,培育创新型卓越人才

在行前教育中强化学术诚信教育内容,提高学术诚信素养,有利于交流项目学术研究的顺利开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大学生在一些论文写作及实验中不经意的引用、摘录且未经标注来源的做法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很可能会造成学术不端,给自身的学术生涯带来严重的后果。国际交流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激发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在解决课题的过程中,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卓越人才。只有在行前教育的环节使参与者重视学术诚信素养的积累与学术道德的培养,才能使他们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自觉提升原创动力,原创热情,勇敢的追求真理。

3、把好行前教育关的工作方法

有效的工作途径配上优良的工作方法才能够产生良好的工作效果,在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归纳了以下四点工作方法以供参考。

3.1 推进项目负责人制度

海外交流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顺利开展的直接负责人,对于项目的质量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行前教育环节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使项目负责人能够及时了解团队成员的情况与思想状态。因此在行前教育阶段应该让项目负责人与参加项目的同学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在了解参与学生情况的同时也能够传达项目的各项信息与要求、安排。通过项目负责人的衔接与联络,对在海外的团队进行交流,对于学习生活、思想状态等方面进行有效的一对一指导。

3.2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在行前教育环节,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同志的先进性,挖掘并形成有凝聚力的组织核心。通过项目团队中在行前教育阶段形成的党员团队在交流期间带动整个团队的生活学习,抓重点顾全局,以党员同志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标杆,高标准要求自我,带动整个集体的发展,确保成员们的共同发展,进一步促成对外交流学生的共同发展与团队的高效运转。

3.3 建立QQ群、MSN、校内BBS等即时沟通渠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沟通渠道的建立是在长距离对外交流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行前教育环节,又是建立即时沟通渠道的重要契机,保证了出国后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消除因距离,时差等所造成的沟通壁垒,使每个人的意见都能够即时传递至国内,便于问题的发现与解决。通过即时沟通渠道的建立,往往能够预防和化解很多潜在的问题。

3.4 设立团队联系人制度

针对距离远、沟通不便等现实困难,在建立即时沟通渠道的基础上,在行前教育中还应在团队中确立1-2名主要联系人。主要联系人负责在交流期间代表整个团队与相关的项目负责老师进行点对点的沟通联络,以海外周记、视频会议等形式,促成国内外的师生互动,确保交流项目的有序进行。

4、结语

大学生的对外交流机会日益增多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卓越人才培养的有效渠道,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幸运儿获得对外交流的机会。把好行前教育关,作为对外交流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只有努力寻求其有效工作途径,才能够为对外交流项目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保证对外交流项目的顺利开展,对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人才培养进一份力。

参考文献:

[1]何小英.试论加强出国交流学生行前教育的有效途径.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05)

[2]蒋夏宁.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扬州大学学报.2003(07)

第5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近年来,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按照部、省有关交通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在省厅信息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把交通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强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系统整合,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管理和服务的创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快,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搭建交通信息管理“天网”

2016年,义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在统一网络、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开发应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政务信息数据库强力推进,应用系统的开发与推广成效明显,管理效能普遍提升。

制定智慧交通三年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多方位、全覆盖的大交通信息管理平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是完善交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种基础设施的传感设备和通讯网络设备;二是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有效引导车辆停车和合理出行;三是完善和提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公路、智慧质监系统,完善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和智能公交;四是建设交通指挥及应急处置中心,有效加强交通联动综合调度和危机预防处置能力。

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在大交通信息管理平台概念下,2016年完成了三子项目建设:

智慧公交续建。内容包括公交电子站牌和车载设备、调度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决策支持、热线服务、出行信息服务、民意态势分析、应急响应与指挥等九个功能系统。该项目的建成实现了对我市公交车辆的接入与监控,为行业监管提供了详细而真实的数据支持,并包含了手机APP等公众服务模块,便利了市民公交出行。

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二期)。该项目扩建了数据中心,建立了驾培行业对驾培车辆的日常管理,并将驾培模块纳入省运管局综合监管体系内作为本地特色化的扩展。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一期)。主要内容有出租汽车数据资源库建设、网招(电招)车辆监管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积分考核系统,实现对于出租行业管理功能,可及时把握行业动态,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从业人员管控和接收乘客反馈,有效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

实现交通数据大整合

2017年,我局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完善基础数据,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主要推进3个项目建设:

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二期)后续开发。2017年,将申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后续开发项目。主要是省运管局综合监管体系的部署与本地深化扩展,包括省局已建设完善的两客两货模块与本地预计纳入的出租、驾培、公交三个扩展模块。

第6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Abstract: financial managemen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ic activ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So, how to strengthen financial management,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traffic construction fund? This article discussed about this.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 Capital safet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F406.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近年来,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也加大了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以满通发展需求。财务管理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交通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当前交通建设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研究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交通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交通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即对资金的管理。交通建设中的财务管理对象为交通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财务关系,交通建设财务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具有政策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但目前交通建设中财务管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分析现状,认清问题实质,加强财务管理,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保证交通建设资金的安全,保证交通建设的顺利开展。

1.管理所面临的风险性安全问题。由于交通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银行方面,因此建设资金一定程度上受到金融风险的影响。主要包括银行方面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内部管理风险,这其中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如金融危机,也有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如银行自身管理不力造成的内部人员徇私枉法、诈骗等行为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或者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结算风险等。其次是由于资金管理方面内部造成的安全问题,这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从而导致的资金风险。如财务人员私吞财务、在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时没有印鉴分管等;财务管理中由于工作人员或者非财务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的管理风险性问题,资金流向不合规导致的风险问题等等。

2.管理工作中的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建设项目财务不规范问题;相关人员违反纪律,现象比较严重;工程款、建设资金被挪用、私占等问题;建设资金中的配套资金缺口较大,不能得到落实;用交通建设资金擅自搞其他建筑的建设,搞概算外项目,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加强财务管理,保证交通建设资金安全的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防范。要分析各种风险安全问题的特点和类型,并且提高对交通建设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识到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是加强交通建设资金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任务,保证交通建设资金安全对于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财务管理与保证交通建设资金安全是相辅相成的。分析风险带来的资金安全问题,需要科学正确地分析各种风险。风险主要分为金融机构方面的金融风险以及资金管理者方面的内部风险。要清楚各种风险的类型和特点以及形成风险的原因,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从而有效地加强资金风险安全管理。针对银行来说,要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可以抵抗金融风险的开户银行,并且关注每一笔金融业务,认真核对每一次的银行对账单,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趁。针对资金管理者方面,要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违法乱纪造成的危害等。

2.加强财务监管工作,有效发挥财务监督功能。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应从交通建设的全程着眼,从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有效地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分为交通建设前期工作中的财务监督、建设实施进程中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应从这三方面着手,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机的管理体系。前期工作的财务监督主要为对于资金筹措的监督和管理以及对于建设项目效益分析、预测分析等一整套科学评价系统。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到资金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继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检查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资金安全,使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建设项目竣工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主要工作为对于基建结余资金和收入的监督和管理,进行正确的核实、计算和分配处理。此外,要加强财务管理中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成本管理等工作,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管理。首先要树立财务管理和资金安全的意识,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部门的相关规范制度建立健全适合各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责任人,权责分明,分工明确。对相关工作实行轮岗制度,并且对资金管理的工作和岗位实行定期检查、抽查制度,发挥监督功能。

4.加强财务人员的道德法律意识。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落到实处,要把这项工作融入到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来进行,增强内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化岗位责任制。尤其是重要资金管理岗位上的管理者更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从源头上遏制徇私枉法、挪用公款、私自占用资金、等现象,保证交通建设资金的安全。

5.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功能。审计工作对于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内部审计制度必须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进行审计工作、发挥监督功能,真实反映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向财务部门进行如实反映和协商,依据规范制度处理问题,保证交通建设资金的安全。

第7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进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以保证道路交通系统功能实现的最大化。对此,本文主要针对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

    一、推进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意义

    道路交通是影响城市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性因素之一,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数量的持续增加,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道路交通量急剧增长,造成了全国范围内严重交通拥堵问题频繁出现,给人们的正常生活以及运输行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与我国之后的道路交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我国交通发展研究中的重大课题之一,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效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实时准确的交通统计信息是实现交通行业管理、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依据,也是社会公众了解出行信息和加强交通领域交流的基础。因此,公路交通“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交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这都是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交通现代化的前提和重要支撑。

    在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已成为公路交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与传统管理策略中加强道路建设的方法相比,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充分发挥道路网络的潜在功能,全面提高运输效率,缓解道路交通紧张局面,投入少、见效快,更具有现实意义。在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建设公路主枢纽信息系统,为交通主管部门的交通运输规划建设与管理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对于促进交通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面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交通信息服务,有利于满足人们对交通的需求,为道路交通管理思维智能化发展创造条件。与此同时,建设功能完善的公路交通枢纽信息系统,对于加强交通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中的问题

    道路交通运输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交通管理建设的一直我国社会建设发展的关键。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交通事业发展的影响,大力推广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各项交通信息化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着成果,极大地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但就我国目前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现状而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具体实施中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认识缺乏系统性

    目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认识的系统性严重缺失,直接导致了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的落后,其自身功能得不到发挥。忽视管理思想与理念的转变,过分依赖信息技术,认为高科技无所不能,计算机系统可以轻而易举解决各种业务问题等错误认识的存在使得难以在交通管理中进行先进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

    (二)交通统计数据信息受人为影响严重

    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交通统计的指标和数据不能满足多主体、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信息化系统缺乏整体的规划和设计,不能实现信息共享,造成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低。

    (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缺乏资金保障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使得交通管理信息技术自主开发能力处于较低水平,信息化建设项目往往受经费来源不稳定的影响而被迫终止。此外,由于地区并未进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造成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来源不稳定,交通管理信息化发展甚至处于空白状态。

    (四)交通管理信息化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内容较少、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化管理的设施设备陈旧、落后等因素造成的交通流参数不准确、信号控制机故障频率过高等现象是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分析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是解决现代道路交通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道路交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面对我国目前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道路交通管理以及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要求,必须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交通管理的功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战略分析。 (一)对交通信息化管理进行科学规划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保证交通管理信息化高质量建设实施的基础,决

    定着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质量水平。因此,完善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必须做好统筹规划,在体现权威性、综合性和计划性的基础上明确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和建设重点,实施统一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同时,必须明确各阶段的建设目标,从而保证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序、持续的发展。

    (二)构建健全的信息应用系统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完善需要构建健全的信息应用系统,并实行统一的规范标准。这就要求软硬件建设的推行必须将运管业务的规范作为基础,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优化业务设置,以保证各项工作流程能够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业务操作,加快软硬件更新升级,满足运管行业的发展需要。此外,要统一数据采集的口径,规范业务流程,实现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提高数据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实现数据及软件平台的标准化,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确保交通管理信息、数据的安全

    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建立安全保密体系,坚持内网外网分离,通过实时检测与监控、数据备份与恢复、访问控制、身份认证、病毒防护等手段的实施来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同时,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和防护意识,避免安全隐患,确保交通信息及网络运行的安全。

    (四)及时更新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设备、设施

    基层交通管理机关要充分利用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建设,对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及时更新,改变其陈旧、技术水平低的现状,保证信息系统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五)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水平

    人才素质水平的高低是影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因素,因此,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完善要重视行业信息化人员队伍的素质建设。要求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水平,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人才的使用、交流和激励等机制,建立一支交通业务熟悉、信息技术水平较高、能够适应交通信息化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交通运输业管理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对于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尚存的诸多问题使得道路交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不完善,迫切需要采取合理措施,有效弥补交通信息化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推进交通信息化发展,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欧居尚.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6,

    25(2): 96-99.

    [2] 石力.公路交通主枢纽信息系统设计[J].公路交通科技,2006, (2): 141-143.

    [3] 张士林,宋荣兵.谈谈如何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 (14):22.

    [4] 林达铭《信息化是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J] 交通世界 2004(7)

第8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摘要:在对话管理视野观照下,本研究详细阐述了对话管理理论的内涵和特征,并基于对话管理提出了改进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几点思考,以期从一个新的视角对学生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改进提供一点指导。

关键词:对话;理解;学生管理

对话教育是信息时代在精神领域中的教育回应。本研究将运用对话理论重新构建管理观,强调管理过程中的平等原则,关注管理主客体的权利。对话式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开展自我对话,关注自我意识生成,与自己的思想进行有意义的对话,使理解提升到更高层次。学校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与周围的环境相交织融合,不断地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和传递。教师与学生的对话,辅导员与学生的对话,学生与学生的对话等,对话成为交流的平台,教育的双边活动和学生的主观意识促使高校的教育活动具有对话性。对话式的教育模式成为学生管理的策略手段,是一种追求人性化和创造性质的教育,是教育领域发展的方向。

一、对话理论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一)对话的基本内涵

对话,是在民主意识的指引下,主体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共同创造、平等对话,由意义的传递转变为意义的生成,最终实现主体之间的视界融合。真正的对话蕴含着一种伙伴关系或合作关系,在交谈过程中,双方是平等的对话者,既是讲述者又是倾听者,通过相互理解,彼此自发地进入对方的视野。

“对话是指人与人之间建立和形成的一种平等、真诚、开放、自由、民主的相互交往关系”。[1]对话是一种引导教育者思考教育本质的理念,又是一种有效指导教育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作为教育理念的对话,它喻示着一种教育精神或教育理想,意味着在教育过程中以“对话”意识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从单向传递知识转变为共同构建;意味着师生之间构建一种平等的沟通机制,双方彼此敞开精神世界,彼此接纳,每一个个体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彼此互相承认、互相尊重。

(二)对话理论的特征

1.民主性

对话理论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管理。民主、平等是对话管理的基本特征。对话管理是民主的管理,这就意味着要打破管理者在管理中的绝对权威地位,让被管理者参与其中,意味着被管理者在管理中可以有表达权、发言权,同时,作为管理者要尊重被管理者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及时对管理作出相应调整。话管理强调管理从集权走向分权,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教育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能够“以人为本”,并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转变领导方式,加强对话交流、合作和沟通,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双方的对话中,从知识的传授走向知识的共建,师生之间相互敞开各自的精神世界,彼此接纳,形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与沟通,这才是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

2.主体间性

对话的核心思想强调对话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一种指向于权利的平等,对话双方不具有被压迫的层面,在双方中是“之间”领域的存在,使得“我和你”是平等的,通过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双向互动,从而达成意义的生成,而不是意义的简单灌输和单向度的传递。“主体间性作为主体间关系的规定,它主要指两个或多个个人主体,即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和统一性,它是主体之间在语言和行动上相互平等、相互理解和融合、双向互动、主动对话的交际特点和关系,是不同主体间的共识和不同主体通过共识所表现出的一致性”[2]。各主体间通过对话和沟通达成主体间的理解,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渗透,彼此互惠、共同发展。

3.创造性

对话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它以现实世界为中介,是发生在所有人之间的平等的创造性活动。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即通过提问、反诘、引导、归纳、定义等步骤进行启发式的教育,目的在于激发新灵感,创生新认识。对话双方在对话过程中,通过构建民主平等意识,进行坦诚的交流沟通,对话性沟通超越了单纯意义的传递,来自他人的信息被自己所吸收。同样,自己的思想在进入对方的意识世界中也会唤起意识的活跃,激发新的灵感。雅斯贝尔斯也指出:“对话便是真理的敞亮和思想本身的实现。对话以人及环境为内容,在对话中,可以发现所思之物的逻辑及存在的意义。”[3]意义建构生成是一个反复循环的过程,在对话双方之间不断沟通交流中,在旧的认知反复扬弃的基础上构建新的认知,从而不断达成新的意识、培养新的能力、形成新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对话理论视野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方法探讨

理念是管理的基础和先导,是管理的核心和精髓,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高校学生管理既是科学也是艺术。高校是育人的地方,管理的方式、尺度要科学合理。高职院校的学生思维活跃,把对话教育运用于学生管理中,需要不断探索、思考,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力求把学生管理工作做到更好。

(一)营造人文生态,构建“对话意识”

对话意识是一种民主的、平等的、宽容的、合作的意识,它指向主体彼此间相互理解、共同创造。育人是学生管理工作的第一使命。曾任哈佛大学校长40年之久的艾略特认为,“大学文化最有价值的成果是使学生具有开放的头脑,经过训练而谨慎的思考态度”。人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体,这就要求学生的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既要尊重人、关心人,又要管理人、发展人,强调人本管理,张扬人的个性。在哲学解释学看来,人与人、人与社会已不再是二元对立的“主体―客体”关系,也不是“人―物”关系及“我―他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互相理解与对话的社会性关系。在《今日的教育为了明日的世界》一书中提到,教育者需要“唤醒未被知晓或沉睡中的能力,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分享到人们完全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幸福”。唤醒人的潜能,需要管理者高瞻远瞩,使管理理念从强控过渡为弱控,做到有管有放、宽严并济,由无所不包,而变成宏观管理者。

(二)透过真诚理解,洞穿管理真谛

理解是对话的前提,通过理解达到双方观点上的一致是对话顺利进行的基础。通过师生双方的“视界融合”,达到双方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本真目的的共同理解。教师的言传和身教,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会让师生双方从对话教育中获得道德和理性的升华。如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的高校思政课堂上,教师在结合主流的意识形态基础上,把握新时代青年的心理特点和时代特性,多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关心学生的想法和心理需求,这样教师和学生间才可能形成共识,达到互相理解。成功的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先进思想的引领和指导,往往得益于它前卫的思想和对正确理念的秉承和吸收,并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三)运用语言艺术,提升对话新高度

对话的本质在于能够在自我中发现他人和在他人中发现自我,师生、生生之间是通过交往才使思想政治教育得以展开。透过对话管理的深层内涵,高职院校管理者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核心是指导与服务,使学生能够自我管理,良性发展。管理者只有注意转换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管理与服务,才能在无形中为学生营造奋发向上的成长成才氛围,形成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师生、生生对话的开展,需要建立在恰当语言的运用上,语言作为对客观世界的真实的反应,应该具有准确性;同时,在沟通交流中的对话语言还应该具有生活化的特点。引导对话从哲学理论向教育方向转变的是当代巴西教育家保罗・弗莱雷,他提出解放教育思想,倡导对话式教学,认为没有了对话,就没有了交流;没有了交流,也就没有真正的教育[4]。用激励的方法提高教育效果是对话教育的关键,掌握激励艺术是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精髓。

(四)树立生本管理理念,激发学生自我管理

《中共中央、国赵汗赜诮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对话管理理论的视角分析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管理者树立生本管理理念,激发学生群体的自我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师生之间搭建平等交流平台,提供教育管理资源,使学生在自己的舞台中找到自我。尤其是高职院校学生,专业优势明显,与社会需求契合度高,作为管理者,必须充分信任学生并尊重学生的自益,确立管理中的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并激发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这应是对话管理理念的发展走势。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人员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从引导走向放手,但这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引领。管理者要依靠学生会和班团干部的团体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力,积极引导高职学生主动参与学生管理及社会实践,有意识地培养激发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欲望与能力。

对话理论倡导下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并不否定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本质和终极目标,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种探索,其目的是为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思路,提供新的思考路径。对话理论视角下的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教育工作者在观念层面、教育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等做出相应的变革和突破,真正营造一种对话环境。从观念层面看,要实现对话的真正教育功能,需要在教育主体双方树立对话意识。从制度层面看,需要从制度设计的层面转变,真正的发挥对话在制度设计过程之中的功能和作用。从实践层面看,要真正发挥对话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就必须在实践中立足对话开展活动,在实践中真正地观察对话的精神。

【参考文献】

[1]张博.幼儿教育从“奴化”走向“对话”[J].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05):26.

[2]于光.德育主体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77.

[3]陈双凤.高校交往式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0.

第9篇:交通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范文

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法律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上市公司收购立法层次过多,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范以行政规章为主,效力层次有欠缺。其次,尚欠缺关于反垄断的规定,而这与我国整体上欠缺反垄断法律制度有关。

上市公司收购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牵涉到收购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董事会等各方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处于主要地位的是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

收购人是指通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或者试图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承担信息披露、发出强制性收购要约等义务。但收购人往往通过某种安排和其他人一起购买目标公司股份,以规避这些义务。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大都引入了一致行动人的概念。综观各国有关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某种安排,互相之间积极合作,通过其中任何人取得某公司股份以取得或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存在以下特点:存在行动的合意、取得一个目标公司的投票权、积极地进行合作、以获得或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

我国《披露办法》也对一致行动人做出了界定: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见我国在一致行动人定义中增加了对其在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行动性”的要求,我们认为这样的限制固然可以增加一致行动人认定的准确性,但同时又可能造成困境。因为行使表决权是取得股份的结果,而认定一致行动人的意义在于其取得或者将取得股份时令其承担一定义务,但是此时其可能尚未行使过表决权,而等到行使表决权再认定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则认定意义已经丧失。因此,我们诊断不应把行使表决权时的一致意思表示作为认定一致行动人的必要条件。

被收购人是指上市公司收购所指向的目标,即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被收购人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内涵不是很明确。在我国《收购办法》中,被收购人有三种表述,即被收购公司、被收购人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这种表述比较科学、合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收购还是要约收购,交易标的虽然均为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收购人的交易对方为持有该等股票的股东,这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此外,由于被收购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所以从理论上讲,应当对他们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区分,不能加以混淆。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综观各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主要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收购,本文主要讨论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一)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要约人通过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在要约期满后以一定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收购。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是按照一定价格购买股份的意思表示。由于控制权本身具有价值,因此一般认为收购价格应该高于市场价格;第二,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份持有人做出;第三,除收购失败的约定以外,要约不得附有条件。

根据收购人是否自愿发出收购要约为标准,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主动要约收购。前者是指收购人已经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并拟继续增持或者从一定比例以下拟增持并超过该比例股份时,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的要约,以完成收购;后者是指收购人自主决定通过发出收购要约以增持目标公司股份而进行的收购。

根据要约收购的标的是否是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要约收购可以分为全面要约收购和部分要约收购,前者是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为标的的要约收购,后者是指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的一部分为标的的要约收购。

强制要约收购是一个颇多争议的制度,采用的国家主要有法国、英国及其原属殖民地。支持该制度的观点认为,收购人在收购成功后可能会以其控股地位侵害少数股东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已获得控制权的收购人以不低于其为取得控股权所支付的价格向其余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为小股东提供退出机会。

反对该制度的观点认为,首先,强制要约收购不过赋予受要约人全部出售其股份的机会,不能消除要约过程中小股东的受“压迫”问题。其次,强制要约制度会大大增加收购人的收购成本,减弱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我国,《股票条例》和《证券法》建立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证监会颁布的《收购办法》对该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持股比例定在30%,规定收购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从30%以下拟增持至30%以上,或者已持有30%而拟继续增持的,均应发出收购要约。

主动要约收购因其收购股份比例一般低于100%,因此各国在对待主动要约收购的态度上各不相同。如英国采取个案审批主义,《城市守则》规定,所有主动要约收购均应取得收购与兼并专门小组的同意。如果要约不会引致要约人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投票权,该要约收购通常会获得同意。如果要约可引致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股份,则一般不能获得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求进行强制要约收购。而美国等国家对此则采取法律许可主义,收购人可自由地进行要约收购,这些国家通常没有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我国《收购办法》确立的主动要约收购制度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不同,即如果要约收购30%以下的股份,采取法律许可主义;当收购方预定收购的股份超过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30%,又只打算继续进行部分要约收购时,必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强制要约收购。从这点看,这种情形则又采取个案审批主义。简而言之,我们认为,根据现行规定,收购人可以主动要约的方法收购目标公司30%以下的股份,也可以以主动要约的方法向全部股东的全部股份发出要约。但是如果要以主动要约的方式向全部股东介于30%-100%的部分股份发出要约,则必须事先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二)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通过和目标公司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受让其持有股份而进行的上市公司收购。协议收购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协议收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协议收购的出让方为目标公司的特定股东,受让方为收购人。而要约收购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出让方都是不特定的。第二,协议收购以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为形式要件。第三,协议收购的交易程序和法律规制相对简单,交易手续费低廉,可以迅速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第四,协议收购方式可以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同时使用,而要约收购只能单独运用。第五,虽然《收购办法》明文规定允许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流通股,但在实践中协议收购的标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原由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份都是非流通股,往往只有收购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才能达到控股目的,而且其收购成本远较要约收购低。

《收购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协议收购流通股的相关程序,对《证券法》规定的协议收购的标的是否包括流通股做出了明确,体现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监管与时俱进的精神。这些合理规定有必要通过《证券法》的修改,上升为法律。

收购中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之价值目标在于:保证收购各当事人处于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尤其是保障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免受收购人在收购过程中类似突袭行为以及有关当事人内幕交易、操纵价格等行为的侵害。因此,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是整个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中的重点,也是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

和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出发点相同,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目的也在于使投资者充分获得信息,避免因为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操纵价格等现象发生。但是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又具有不同于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限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收购人也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在信息披露的具体制度上不仅要求收购人披露收购交易的详细内容,还要求收购人根据其持股情况逐步披露其持股情况,用以提醒目标公司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的情况。

和国外相关制度比较,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首先,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弹性,更多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例如,在信息披露的持股信息披露制度中,未根据披露人是否具有取得控制权的意图对股东持股变动的披露义务做出区别。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不一定是出于获得控制权的意图。再加上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常集中,使得对于不具有取得控制权意图的股东来说,根据持股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所作的信息披露似乎过于严格。因此,本文认为可根据购买股票的意图确定披露内容,一方面既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同时也节约整个社会信息披露的成本。

其次,信息披露制度在遵循重要性原则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所谓重要性原则主要是指信息披露不是越全面越好,而应将那些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予以披露。这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准确地获知信息,而不至于很多重要信息被湮没在信息的海洋中;另外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和收购过程来看,则可以达到节约成本与提高收购效率的双重目标。

第三,在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的一些具体规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确定收购人意向阶段,潜在收购人是否应当披露有关信息,这些信息的具体内容如何规定等。

第四,目标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制度中,没有规定在发生收购活动时,目标公司董事会应在可知晓的范围内披露自身利益与要约收购成功与否之间的关系。而《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规定:董事会应声明公司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事已经予以回避。这一规定令人费解,因为出具董事会报告是一项披露义务,并非就一项决议进行表决,有利益冲突的董事应当重点披露,何来回避之说?我们认为应予以完善。

最后,我国现行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对违反有关收购信息披露规定的法律责任问题内容涉及比较少。《收购办法》涉及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规定只有两条,而且这两条主要是针对收购人的,而对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涉及。我们认为,应当就进一步细化收购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

国外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模式大体可分为集中型、自律型、综合型三种类型。所谓监管模式一般包括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监管主体设置及监管方式等。集中型监管体系模式是政府设有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它是以统一的证券监管立法为基础,以权威的证券监管机构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特色的体系。美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自律型监管体系模式指政府相对较少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干预,而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组织实施自律性监管。它是以非独立性的证券立法为基础,以自律组织为中心,以自律监管为特色的体系。英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综合型监管模式是介于集中监管型与自律型监管体系模式之间的一种监管模式。既强调集中统一的立法管理,又注重自律约束。实施该模式的国家以德国为典型,其特点是证券监管既有立法管制的成分,又不失自律管制的色彩,而两者的结合又不同于集中管理的美国模式与自律管理的英国模式。

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是以各国的证券法为主,各个相关法律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章程和业务规则为辅,形成对证券市场的全面覆盖。从国际范围来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责已经越来越明确,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之间的监管分工的一般模式是:证监会主要监督整个证券市场的法律执行情况。证券交易所则负责上市公司信息的持续披露、防止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对市场参与者的一般违规行为按照交易所规则进行处罚。

《收购办法》中对于监管主体在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定位是,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赋予的职责及其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可以设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就具体交易事项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当事人应当如何履行相关义务、具体交易事项是否影响被收购公司的持续上市地位以及其他相关实体、程序事宜提出意见。但是,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收购进行监管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上市公司收购监管中缺乏反垄断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在上市公司收购的反垄断方面依然是盲区,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第二,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的效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主要体现在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以及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等三个方面。在实践层面,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权限还有待明确。例如,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涉及到非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证券交易所是否有权监管,如何监管,能采取什么样的监管行动。只有解决好此类具体问题,才能有效发挥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收购活动的监管职能。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改善,第一,制定反垄断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针对收购过程中有关市场垄断的禁止收购规则。第二,在证券交易所成立收购与兼并专家小组,该小组主要由金融、证券、会计、财务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以及交易所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属相对松散型的。其主要职能是对具体的上市公司收购个案中涉及到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做出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现行制度跟不上实践的矛盾。第三,设立一个基于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信用管理系统。由于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裁量权不清和效力不足的局面,交易所通过其先进的信息披露系统,可以建立一套专门针对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信用管理系统,主要收集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信用记录,并定期或不定期予以披露。

收购监管的法律冲突和国际协调

各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国际化过程,随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上市公司收购过程常常涉及外国因素,导致多个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图对同一项收购予以监管,由于各个国家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规在收购程序、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因此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法律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带有公法冲突的性质。为了促进收购以更 低成本、更高效率进行,同时使收购各方特别是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妥善安排,各国证券监管机构试图协调其监管职能,消除法律冲突带来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