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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精选(九篇)

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

第1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儿童保健 婴儿 生长发育

中图分类号:R17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1-341-01

婴儿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及时对婴儿家长进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能有效促进儿童正常体格发育,从围产期开始就应该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预防接种,实施综合性措施[1],有效控制疾病对儿童健康的危害。为了解儿童保健综合措施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我们进行了相关研究,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120名婴儿作为研究资料,随机分为观察组(60例)和对照组(60例),观察组男性32例,女性28例,日龄在3~35d之间,平均27.5±4.5d;对照组男性34例,女性26例,日龄在4~34d之间,平均25.5±4.7d。两组在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家长文化程度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婴儿采取常规儿童保健,观察组婴儿采取强化儿童保健,随访12个月,比较两组婴儿在神经心理发育、体格发育、影响性疾病(营养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的情况。具体干预措施如下:对婴儿进行定期体检,分别于生后1、2、3、4、5、6、8、10、12个月进行常规体检并接受儿童保健措施,应用儿童保健电脑进行体格发育评价,发现体格发育的偏差,及时进行处理,发放视、听反应训练资料[2],在1个月时进行听力筛查,排除听力障碍及脑损伤婴儿,应用酶免疫法测定末梢血液中BLAP活性,增高的患儿拍摄左手腕骨片检查,在体检的同时进行神经发育检查,家庭婴儿操锻炼,6个月以内做婴儿被动操,>6个月做婴儿主动操,在出生后半个月开始服用维生素AD制剂,指导添加辅食,由保健医师指导儿童常见病机多发病的防治。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提高家长育儿水平。

1.3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以%表示,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内和组间比较分别采用t检验和x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婴儿第12个月体格发育、神经心理发育比较见表1

观察组婴儿在神经心理发育、体格发育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观察组婴儿在营养性疾病的发生率上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婴儿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婴儿在营养性疾病发生率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婴儿在营养性疾病发生率比较

3 讨论

儿童保健对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有重要作用,以家庭为基础的儿童健康保护、健康促进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2006年卫生部公布的我国第四次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中表明城市居民不良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和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儿童保健对儿童的健康生长有积极作用。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3],儿童保健服务也发生了改变,增肌了体检次数,从原来单纯的体格检查发展到心理发育指导,并开展小儿早期教育,对儿童的喂养和营养状况的评价更加全面和科学性。健康教育的方式更灵活,家长保健医师得到逐步的提高。指导合理的饮食可以保证儿童生长的需要,有利于儿童体格发育,入对婴儿抚摸能增强脑垂体分泌生长激素,刺激迷走神经,改善末梢循环[4]。早期教育有利于婴儿的智力发育,婴幼儿时期是脑发育的关键时期,营养干预与指导降低了婴儿疾病的发病率,也是儿童保健工作中疾病防治的重点。建立完善的保健系统进行全方位的保健,对婴幼儿进行早期教育,以满足现代家长对儿童保健的需要。对婴儿进行强化儿童保健,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有积极促进作用,并能降低营养性疾病的发生率,效果满意,值得在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裴菊英,闫永生,张英奎,等.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早期发展影响的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9,20(6):1904―1907.

[2]詹莉.新生儿婴儿智能开发游泳法[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22.

第2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摘要】 将健康教育和管理理念融入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中,阐述健康教育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中运用的重点以及社区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优势,从而能够有效的预防控制手足口病,降低手足口病的患病率和病死率。

【关键词】 手足口病;健康管理;预防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key points of applying health education in Hand-foot-mouth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s well as the advantages of community children health mangement in order for an effect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nd-foot-mouth disease and for a remarkable decrease in the morbidity and mortality.

【Key words】 Hand-foot-mouth disease ;Health managemen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手足口病是由柯萨奇病毒A16(CVA16)、肠道病毒71(EV71)等20多种人肠道病毒血清型引起的全球性幼儿和儿童常见急性传染病之一。临床症状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为主,个别重症患者可能出现心肌炎、肺水肿、急性弛缓性麻痹、无菌性脑膜脑炎等预后较差的致命并发症[1]。2008年全国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中,手足口病位于发病数第二位 ,死亡数第一位。2009年3~12月全国手足口病发病人数达1,149,045人,死亡人数352人。2009年全国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中,手足口病为发病数及死亡数第一位的病种,与2008年相比,手足口病发病率增加135.13%,死亡率增加180.00%。2010年1~8月全国累计报告手足口病发病数达1,465,600人,死亡797人。从数字对比来看,2010年发病强度远远高于09年同期。

1 手足口病防控的难点

手足口病是属于可防可控的传染病。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应该可以大大降低发病和死亡率的。但是这两年流行的实际情况告诉我们,这种可防可控的疾病不仅发病和死亡率没有下降,还有不断增强的趋势,甚至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人口最集中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该病的发病率也最高[2]。说明该病的防控存在一定难度。

1.1 传染源难控制:手足口病的隐性感染比例很高,显性:隐性感染者>1:100,而现有的技术和措施很难及时发现并隔离隐性感染者;以轻型病例为主,农村偏远地区的患儿父母易忽视对该病的就诊治疗,亦不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该病在发病初期传染性极强,而患儿一般在被经过自我诊疗后方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又无疫苗。手足口病的上述特点,决定了难以将控制传染源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导措施。处于传染期的患儿和隐性感染者的流动易造成疫情的扩大和蔓延。

1.2 传播途径难切断:手足口病的传播途径较复杂,主要是通过粪口途径及人群间的密切接触进行传播,患儿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唾液、疱疹液、粪便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通过日常接触传播,亦可经口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水源,也可经口感染,并常造成流行。门诊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也可造成传播。因此采取单一的干预措施往往难以短时间内有效,而且越是人口稠密的地区,该病发病率越高。

1.3 普遍易感人群难保护:成人大都已通过隐性感染获得相应的抗体。因此,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低年龄组发病率最高,因而有时会存在间隔流行的特点,即在人群中,主要是非流行期间新生儿出生,易感者逐渐积累,达到一定数量时便为新的流行提供先决条件,若此时暴发,短时间控制的难度也将很大。

由于上述的原因给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起重要责任,走进社区,广泛、持久、全面地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对手足口病的认识和自觉性,就能预防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3]。

2 健康教育在手足口病防控中的作用

美国医药协会调查显示,每花1美元于病人健康教育服务上,就会节省6美元的医疗费用[4]。这个结论适合任何经济水平的社区和任何疾病的防控,尤其是针对传染病的防控。当今流行严重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不仅仅是微生物致病的结果,更多的是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社区医生走进社区,不只是去治病,更重要的是去开展健康教育。手足口病除了需要及时发现患儿、及时隔离和治疗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运用健康教育手段广泛传播预防知识[5]。健康教育最适于在社区人群中开展。在当前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围绕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基本环节和传播方式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可以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的发生,阻断疫情的蔓延与扩散[3]。可以考虑将手足口病的发病率高低做为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个重要指标。

2.1 针对手足口病传染源的健康教育。通过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社区人群对传染源的认识和鉴别,特别是提醒小学、幼儿园老师及家长及时发现传染源,及时隔离治疗传染源。这在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向幼儿家长、托幼机构、中小学的教师介绍手足口病的防控知识和措施,使他们了解熟悉,并不断强化对儿童集中场所的依法管理,是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应尽义务。

2.2 针对手足口病传播途径的健康教育。针对手足口病的传播途径,加强对社区人群的健康教育,会极大地调动社区人群的防病自觉性,提高人们对手足口病传播途径的认识,做好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消毒和防护工作,尤其是管理好病人的粪便,处理好水源.对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3 针对手足口病易感人群的健康教育。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为婴幼儿,由于他们身心未成熟、依赖性强、合作性差、好奇、好动、缺乏经验,所以,难以令他们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但是儿童的心理与行为主要受家庭、环境的影响[6],因此,手足口病易感者的健康教育对象不是患者,而是其家属或幼儿园老师,通过对他们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使之掌握手足口病的相关知识和预防措施,不但能解除其对手足口病的恐慌,更能加强其对孩子的保护意识,从而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对孩子进行疾病防控。

2.4 针对流行方式的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住夏秋季的重点时期,抓住幼儿园、托儿所等重点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暴发流行[4]。针对患者活动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应学会流行病学调查,针对患者活动情况绘制路线图,与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对有接触的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及一起玩耍的小朋友进行健康教育和流行病学调查,从而加强监测。要利用社区的广播、宣传栏、宣传册等各种方式进行健康知识的教育。为避免交叉感染和耽误重症患者的病情,乡镇特别是村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派出有经验的医生在人群中巡诊,发现症状比较重的,立即安排送医院诊治。医院也要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 社区开展手足口病健康管理的意义及优势

随着以人为本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能力的提高,人们的健康需求也在转变。据此医疗卫生领域范围扩大、进行全民健康管理等新观念脱颖而出并普及。这些新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疾病的预防和保健。预防和保健体系是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体系。

3.1 手足口病的防控重点是社区儿童。包括城市和农村社区。儿童占我国总人口的28.9%,是社会的财富,祖国的未来。儿童保健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必须高度重视为儿童保健服务的问题,要根据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针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和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控和保健措施,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3.2 建立并充分利用健康档案是社区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儿童健康管理的实际意义就是社区医生在儿童生长的不同阶段对其健康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孩子健康上的问题并及时纠正,以减少发生大病的几率。健康管理不仅是一个概念,也是一种方法,更是一套完善、周密的服务程序,它要求从孕产期即胎儿期、孩子出生,就建立健康档案,对健康档案实行系统的动态管理,随时记录、补充健康情况、病情治疗情况、治疗结果。健康档案还具有健康指导、健康体检、疾病预防、甚至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良好的生活与行为习惯、促成心理健康及智力、思维发育的作用。所以健康档案建立可以促进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增强儿童的抗病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降低儿童的患病率和病死率,同时还包括预防某些成年期甚至老年期的易患疾病。总之社区医生是健康档案的科学管理者而不是健康档案的保管人。

3.3 社区医生与社区儿童的关系是长时间的、稳固的、友好的关系。不同于医院的医护人员与儿童之间的短暂的医患关系,随着儿童病情的结束这种医患关系关系也即终止。社区儿童不是患者,而是健康管理的对象。持续性的友好关系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并科学使用健康档案,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发育的重要保障;是提高我国人口质量、增强中华民族整体健康素质的基石。

3.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充分发挥自己的地理优势。社区医生熟悉辖区内每一个儿童的个体情况,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辅导[7]。对于儿童的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机构的工作是繁杂的、细致入微的,效果又不是立竿见影的。而且要求社区医生积极主动的去寻找健康需求者,而不像大医院,等着病号来找他们。在我国手足口病高发季节,社区医生可以对所辖街道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预防宣传与教育,进行疾病发生情况的监控,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

总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健康管理的角度去提高人们对手足口病的防控意识,将对手足口等急性传染病的防控有着重要作用。防重于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的重点,明确任务、宣传到位、有序管理,改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成熟、取得群众信任,对促进全面健康,全民健康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信振江,赵建忠,白俊梅,等.北京市丰台区手足口病疫情与健康教育对策分析[J].中国健康教育,2009,25(10):772~776

[2] 赵成松,赵顺英.手足口病的流行概况和应对策略[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9,24(6):419~421

[3] 祝太平,汪群,王卫强,曾凡荣,徐卫民.健康教育在手足口病防控中的作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28(8):570~572

[4] 上海科技大学主编.健康教育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4~5

[5] 谢萍,张桂香.健康教育对冠心病患者行为方式的影响[J].解放军护理杂志. 2002,19(2):84~85

第3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儿童保健;生长发育;婴儿

[中图分类号] R17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05(a)-171-02

儿童保健是以儿童为对象,以家庭为基础,宣传优生优育,提供预防疾病、合理喂养与营养、心理咨询、生长发育监测、五官保健等服务措施,以达到保护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地成长,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儿童的健康及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重视,对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儿童保健工作已不仅停留在称体重、量身高和听心肺的一般检查上,而是集体格检查、疾病预防、早期教育、营养干预和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一种综合。为了解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笔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将2007年1~12月满月后在我院儿童保健门诊定期体检,并接受和执行综合服务措施的婴儿作为观察对象;以在我院未按标准时间体检或未接受早期教育等综合服务措施的婴儿作为对照对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观察对象中抽出85例作为观察组,其中,男46例,女39例;在对照对象中抽出72例作为对照组,其中,男39例,女33例。两组均为城区正常健康婴儿,其出生体重与性别、家庭居住环境及父母经济条件、文化水平等情况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采用纵向对照研究方法,观察组分别于生后1、2、3、4、5、6、8、10、12个月进行常规体检及接受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对照组婴儿体检在我院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检次数较少,但1、12个月的体检均由我院完成。1个月体检时进行听力筛查、高危儿筛查,排除听力障碍及脑损伤婴儿。两组婴儿均采用希森美康1000i血球分析仪进行血常规检验,应用酶联免疫法测定末梢血液中BLAP活性。BALP增高的小儿拍摄左手腕骨片检查。

1.3 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措施

①凡在我院进行定期体检的婴儿,均用儿童保健电脑进行体格发育评价,及时发现体格发育上的偏差,酌情处理。②体检同时进行神经发育检查,包括婴儿肌张力、抬头及竖头、手支撑、视听反应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③发放视、听反应训练方法资料。④指导婴儿抚触方法,开展婴儿游泳。⑤家庭婴儿操锻炼,2~6个月做婴儿被动操,6个月以上~1岁做婴儿被主动操。⑥营养指导:生后半个月开始服维生素AD制剂400 U/d,指导辅食添加。⑦疾病防治:由儿保医师指导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⑧举办家长学校,每月进行科学育儿知识讲座,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1.4 诊断标准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诊断依据维生素D缺乏的病因、临床表现、血液中BLAP活性及拍摄左手腕骨X线检查。营养性贫血诊断按《儿科学》[2]中小儿贫血程度标准分类。

1.5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婴儿1、12个月体格发育比较

1个月时两组婴儿体格发育无显著性差异(P>0.05);12个月时两组婴儿身长、体重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表 1 两组婴儿1个月、12个月体格发育比较(x±s)

2.2 两组婴儿神经心理发育状况比较

在1个月体检时进行了听力筛查、高危儿筛查,均为正常婴儿。在12个月时观察组各个能区的发育明显高于对照组,有极显著性差异(P

2.3 两组婴儿营养性疾病发病率比较

两组婴儿1个月体检时均无营养性贫血和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12个月时两组小儿两种营养性疾病患病率有显著性差异。其中观察组营养性贫血6例均为轻度贫血;对照组12例轻度贫血,1例中度贫血。营养性贫血多为缺铁性贫血,用铁剂治疗效果明显。见表3。

表 3 两组婴儿营养性疾病发病率比较[n(%)]

3 讨论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儿童保健服务也发生了改变,①增加了体检次数,1~6个月每月体检1次,更利于及时发现婴儿发育上的偏差,采取纠正措施。②从以前单纯的体格生长检查发展到了心理发育指导,开展了小儿早期教育。③对小儿喂养及营养状况的评价及指导更全面。④健康教育方法更灵活,家长保健意识提高,主动参与了亲子活动。儿童保健综合服务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发育。

儿童保健对体格发育有促进作用。体格检查监测儿童的体格生长情况,指导合理喂养及辅食的添加,可以保证儿童生长的需要,有利于儿童的体格发育。裴菊英等[3]报道早期教育能促进婴儿的体格发育。如婴儿抚触能增强脑垂体分泌生长激素,刺激迷走神经,促进胰岛素的分泌,促进末梢循环,增进淋巴液流动,增强抵抗力;婴儿游泳时全身的运动可增大肺活量,促进体内的新陈代谢,促进婴儿骨骼发育,身长和体重的增长加快[4]。观察组落实了儿童保健的综合措施,所以体格发育比对照组有显著增长。

早期教育有利于婴儿的智力发育。脑科学研究表明,婴幼儿时期是脑发育的关键期。在此时期适当增加小儿触觉、视觉、听觉和动作等多方面的刺激,可促进大脑神经细胞间的突触联系,促进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5]。抚触是母亲与婴儿最初的交流手段,在早期母婴依恋关系的形成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大肌肉运动的游泳刺激婴儿脑神经发育和心理发育,还可以刺激婴儿语言发展,培养婴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智力水平得到提高。观察组的婴儿实行了早期视觉、听觉的训练,开展了婴儿抚触和游泳锻炼,儿保医师还在每月的定期体检中,注意婴儿神经系统发育的检查,了解孩子智力发育情况,根据婴儿的月龄及发育状况教给家长一些训练方法,促进小儿动作、语言、社会交往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儿童良好性格的培养和适应行为的形成。本次观察结果表明,早期教育的婴儿各能区的发育明显优于对照组,促进了儿童素质的全面提高。

营养干预与指导降低了婴儿疾病的发病率。营养性疾病是婴儿期的常见病,也是儿童保健工作中疾病防治的重点。婴儿期要提倡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食,保证小儿对各种营养素的需要。多户外活动晒太阳,是防治佝偻病的简便有效措施;足月儿生后2周开始每日补充维生素D 400 IU,一直到2岁。为预防缺铁性贫血,除合理喂养外,足月儿最迟从4个月后补铁,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最迟从2个月后补铁,补充至1岁末。铁元素的补充以1 mg/kg,日总量不超过15~18 mg计算[6]。通过营养素的适当补充、健康教育和合理饮食相结合的综合性措施,明显降低了发病率,为营养性疾病的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湘云,陈荣华.儿童保健学[M].3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206.

[2]沈晓明,王卫平.儿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348-356.

[3]裴菊英,闫永生,张英奎,等.不同教养方式对儿童早期发展影响的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6):1904-1907.

[4]詹莉.新生儿婴儿智能开发游泳法[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22.

[5]段娅莉,朱晓平,张程华,等.早期教育对婴幼儿神经心理发育影响的研究[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2,10(5):300-302.

第4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注儿童健康,是每个家庭,学校及社会上的一件大事,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活动,可以让及时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给托幼机构提供儿童的基本健康状况,也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确保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托幼机构正常有序的开展教学,为了促进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中心对全县9所幼儿园1204名在园儿童进行了健康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项目

体重,身高,视力,五官,心脏听诊,肺部听诊,血红蛋白检测,以及生长发育评估等。

二,检查结果

龋齿403人,占体检总人数的39.3%、心脏杂音0人,占体检总人数的0%、血红蛋白异常7人,占体检总人数0.6%、视力低下135人,占体检总人数的11.2%。

三,采取措施

体检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填写0-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异常者建议到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诊断,治疗。并通知所属托幼机构进行随访观察,有情况及时上报。

四,健康教育

通过这次新生入园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预防措施,都对每个幼儿园进行了健康教育讲座。

第5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今天这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家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刚才,表彰了先进,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妇女儿童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市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政治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大幅提升,接受教育的状况明显改善,各项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儿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要是:城乡、区域间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发展层次较低;就业歧视仍是女性就业难的主要根源,一些企业的女职工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尚未根除,出生性别干预时有发生;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网络成瘾综合症等违法犯罪行为、不良习惯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积极增进妇女儿童福祉,全面提升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努力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促互进。

二、突出重点,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妇女儿童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是多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继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这一大局,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力争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要尊重妇女地位,反对性别歧视,为妇女充分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一要推动妇女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展城乡妇女就业渠道,重点解决好贫困女大学生、城镇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就业创业问题。实施面向妇女的就业创业免费培训项目,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和女性公务员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劳动者和人才队伍中的女性数量。二要抓好妇女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妇女参保率,将各类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三要改善妇女卫生条件。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项工程,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并对贫困、重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四要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政治地位和民主参与是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不断提高各级女干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数量和比例。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引导妇女在村居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强妇女教育培训,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妇女更好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儿童是我们的希望所在,是千秋大计。要树立一切为了儿童的理念,着力抓好儿童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让每个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一是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要坚决克服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坚决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逐步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每人每天发放1元的营养补助。二是努力改善儿童教育条件。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加快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幼儿园办园体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努力在今后五年内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下大力气解决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素质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深入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对全市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给予保育费补助,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为全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学生装。三是切实保护儿童人身安全。要制定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新购部分校车,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要特别关爱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切实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救助,让他们在健康成长中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儿童发展保驾护航。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收缴覆盖面,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集中查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二是加大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和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福利机构和社区妇女儿童救助保护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妇女儿童保障服务能力。三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救助流浪乞讨妇女儿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发生。要治理和净化婴幼儿用品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儿童衣食住行的健康安全。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树文明和谐新家风,为妇女儿童营造安全、温暖的家庭环境。四是加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群体的权益保障。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问题,加强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齐抓共管,凝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妇儿工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几件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第6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1)10-1640-021政府支持体系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和法规,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等娱乐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用积极的舆论氛围宣传“关爱留守孩”工作典范,努力营造一种有利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1逐步完善、新订相关政策和法规。首先,政府应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关联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其次,政府应打破城乡二元化经济体制,制定和实施“农民工”相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他们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医疗、住房和教育权利;再次,建立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修正、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适时出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纲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规划之内,从财力、制度等方面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最后,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父母、留守儿童监护人和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和教育方面的职责。

1.2抓住新农村建设契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美化村容村貌、打造“一村一品牌”,完善农村道路布局网,县乡两级政府将产业园合理规划在村庄集中的周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农民工就近选择工作岗位创造机会,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减少农民工的大量外出。

1.3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合理统筹教育资源。在现有的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基础上,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一卡制即那些随父母进城就读同样免除其在农村学校义务教育的等额学杂费并适度补贴进城就读差额费。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好城乡教育布局,在城市鼓励民办学校的建立,给予政策、财力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也加强监管,为流动子女解决进城受教育问题;在农村通过整合和新建一批师资力量强、教育条件优、教育理念先进的中小学,重点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城市重点中小学要从师资、设备等方面对口帮扶农村中小学,鼓励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

1.4高度重视,统筹协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应对留守儿童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形成以政府为主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规划,由关工委牵头成立以教育、卫生、公安、工商、文化、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为主干力量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各部门既分工又协作,共同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外部空间。公安部门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参与聚众和聚众斗殴的留守儿童的警示和再教育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门整治不良娱乐、文化广场,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类似网吧、歌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彻底清扫有、暴力等内容的书刊、录像的色情文化市场;卫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为留守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计划免疫、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重点监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要组织专业心理卫生保健人员给予矫治;教育部门要在心理卫生人员的配合下重点做好中小学校心理保健工作;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自身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如“手拉手”、“家长”、“义务支教”、“留儿童之家”、“关爱送温暖”等。

2家庭支持体系

家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环境因素, 家庭支持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监护人的教养方式等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从我们调查的结果及以上成因分析,为了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我们觉得家庭支持体系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

2.1外出父母要建立亲子沟通渠道,提供情感性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应有意识地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从内容、形式上改进从而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渠道,给子女心理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情感性支持。外出父母要经常性与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掌握子女的学习情况以及在校的行为表现等,同时也要与监护人保持经常性联系,着重了解孩子在家的身体状况及情感心理表现等,一经发现问题便有针对性地与子女沟通联系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外出父母可以通过电话、写信甚至可以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经常性地与子女沟通交流,且话题不能仅局限在学习上,而要更多的通过语言表达对他们的关爱之情,特别是在孩子生日的时候更应该送上祝福的话语,让孩子们认识到父母一直在关注着自己,增进亲子和谐关系。外出父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抽空回家探亲,若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走开可以在暑假或国庆长假时接年龄较大的孩子来工作地,这样既增进亲子沟通也能让留守子女切身体会到父母在外打工的艰辛,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有利于子女回校后更加努力学习。

2.2 外出父母要经常调整对孩子的期望。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与孩子本身的实际情况不相称也是造成心理问题的原因之一,因此父母应根据情况的变化设法调整自己的主观愿望以便与孩子的客观实际相一致,要激发孩子的内在动机,帮助他们正确归因,以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通过自己适当的主观期望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人生引导,使他们形成遵从客观实际的远大愿望和理想。

2.3监护人要转变观念,以适宜的教养方式为留守儿童创建和谐的成长环境。我们要让监护者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及时转变教育观念,采取民主的教养方式培育留守儿童优良的心理品质,这就要求监护人与孩子要形成朋友性质的关系,彼此关心、谦让,既尊重孩子的意见又限制他们不合理的行动,既让孩子敢于发表意见又要对孩子错误的言行循循善诱而不是无端训斥,让孩子们在民主、和平,既安全又温馨的和谐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3学校支持体系

学校是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空白应当由学校去填补。学校应从办学条件、教育模式等方面加以改进,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针对品行偏差和心理障碍的学生有针对性开展咨询活动,进行心理矫治。

3.1全面摸底,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库”。各农村中小学要责成有关部门摸清本校留守儿童数量,并登记造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及在外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监护人基本情况,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状况。

3.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变革教学模式,开展全方位教育。农村中小学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扩建体育活动场所,购置一批运动器材供师生业余活动锻炼,有条件学校可以改善寄宿条件以便对留守儿童实行寄宿制加强管理。变革学校现有教育模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除正常教学内容外要融入更多其它元素,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掌握一般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心理素质,通过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集体主义价值观以及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要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吸引他们参加文明健康活动,让他们融入到集体之中,消除他们的孤独、自卑感,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3.3引进专业人才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农村中小学在上级教育部门支持下引进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员,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对全校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技巧培训。对存在心理困惑的同学有计划的进行矫治,克服学生的心理障碍,疏导隐性心理压力,帮助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3.4注重营造良好氛围,树立典型,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成长互助小组”。借助同伴教育,开展心理互助,引导留守儿童在互助中快乐成长。学校可以将心理素质优秀的留守学生与表现较差、有过心理困惑的留守学生结对子,成立“成长互助小组”,在小组的交往与活动中,他们之间可以分享彼此快乐,理解并分担彼此的烦恼,交流和讨论他们在成长中的困惑与疑虑,培养他们互助、安慰、分享、合作等亲社会行为和集体价值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人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在全校开展“优秀留守儿童”评选活动,对那些自立、自强的留守儿童给予表扬和奖励,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勤奋好学、全面发展。

4社会支持体系

构建强有力的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封闭的支持网络,是短期内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关键。

4.1优化社会环境,加强正面宣传。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各群众组织通力协作,对各种可能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进行监控,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由于近些年新闻媒介大多侧重于留守儿童生活、心理压力和痛苦,更多宣传的是“问题儿童”,这些负面报道不仅让世人对留守儿童另眼相看而且也使留守儿童形成一种自怨自艾、顾影自怜的悲观心理,这更加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因此社会媒介应调整报道角度,在反映问题的同时也要大力宣扬留守儿童中自强不息的优秀典型,激发他们的自信[26];对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儿童给予积极报道并呼吁社会更多力量加入到关爱行列中来。

4.2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搭建“留守儿童爱心之家”。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筹建“留守儿童爱心之家”,吸纳社会上一些离退休干部、大中专学生、爱心人士共同参与进来,采取有偿托管教育的模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留守儿童可以采取有偿代养的方式进行寄宿制学习、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留守儿童们以兄弟姐妹相称,同时得到来自社会其他力量的引导和帮助,这不仅可以解决父母后顾之忧,而且也满足了留守儿童基本的归属与爱的需要。

4.3农村基层组织理应充当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有力主体。农村基层组织要借助新农村建设契机,整治村庄卫生环境、新建娱乐活动场所、纠正等不良恶习,以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引导全村人民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他们营造一种和谐的成长环境。村干部要深入留守家庭,对有困难的家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充分发挥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此外还要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措施保证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陈永.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状况及对策[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23卷第4期.

第7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儿童保健; 常见问题; 解决措施

一、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概述

1.1、关于儿童身体健康问题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于那些脆弱的小孩子,所以儿童保健工作显得更加有必要。儿童常见的健康问题主要包括一些传染病、寄生虫、呼吸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及一些非感染性疾病。父母应给予小孩加倍的爱护,提倡母乳喂养,有助于增加儿童的抵抗力,也可以适当的喝奶粉。给自己的孩子营造一个卫生干净的环境,随着孩子的成长,应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和勤换衣等。随着天气的变化,要预防感冒。当孩子生病后及时就医,千万不可自行解决或采用偏方。儿童可做适当的锻炼和运动来增强体质,使之茁壮成长。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有利于儿童的发展及提高儿童的整体综合素质。

1.2、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近年来,儿童心理健康备受关注。儿童的心理随着大脑的发育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儿童的心理有着普遍又有个体的差异。了解儿童的心理发展,切不可按照大人们的想法来主观上要求孩子和约束孩子。家长应多抽出时间来陪伴孩子,让孩子感觉到家的温暖。同时,家长要给孩子做好好的榜样,大人们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儿童。所以家长要有耐心的循循善诱,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儿童的心理健康是个不可小觑的问题,一旦出现心理问题要及时的看心理医生,接受治疗。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家长不要过于溺爱孩子和过分的要求孩子,多关心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朋友关系。

1.3、环境给儿童带来一些困扰

环境是指我们大家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社会环境有了巨大的变化,一个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清新的空气和和谐的氛围能够使人心情愉快,所以儿童更加需要一个美化、净化、优化的生活环境。如今,社会的发展带动了工业、农业等一些相关产业的发展,污染严重的空气、噪音嘈杂的道路、一些化学产品的使用等多方便都对儿童的成长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儿童保健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总之,一个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需要靠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具体措施

2.1、对儿童的健康护理

对小儿的护理是很非常重要的问题,年龄越小越需要更贴心的照顾。对于刚出生的婴儿,主张母婴住在同一间房,这样有便于母亲更好地照顾和喂养婴儿。同时室内也要保持通风,有充足的光照条件,一定的阳光有利于杀菌。在婴儿的衣着方面,多选用纯棉织物,因为婴儿的肌肤比较粉嫩,这样可避免不舒服的摩擦。新生儿可多穿宽松的衣服,便于穿和脱。伴随着婴儿的成长,婴儿可适当的穿背带裤、连衣裤,助于胸廓发育。各个年龄段都有不同的护理,最主要是对儿童处于新生儿时期的照顾,这是最关键的时期。对于在成长中的儿童可采取适当的护理和一些有必要的照顾。

2.2、对儿童营养的需求

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一定的营养。只有营养跟上,儿童才能茁壮成长。婴儿期的小孩需要母乳喂养或适当的奶粉,断乳期后的婴儿需要进食其他的营养物质。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后都需要不同的营养来补充体能。每个成长阶段都有不同的营养需求。营养是保证儿童健康成长的首要条件,当儿童进入发育期后,需要加大营养量,那时候正是儿童长身体的时候。儿童有了充足的营养,也就满足了儿童最基本的需求。

2.3、对其它方面的要求

儿童保健应从多方面着手,如培养儿童的良好习惯、进食习惯和卫生习惯等多方面。同时也要培养儿童各方面的能力,独立能力、社交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创造能力等。儿童也可以做些适合自己年龄的健康运动。如:儿童广播体操、健美操和一些其他运动,来促进肌肉骨骼的发育,增强免疫力与抵抗力。可从多方面来培养儿童和开发儿童,每个儿童都应该有一个好的人生开端。同时也要注意儿童的意外伤害,防止溺水、火灾和中毒等一系列的伤害。

三、儿童保健的意义

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有利于儿童们更好地茁壮成长,保障了儿童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从根本上减少了小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从而降低了父母的经济负担。同时儿童保健工作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与开展,更好的保证“生一个、活一个”也降低了人口压力。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具体体现了以预防为主的卫生事业,也能够为祖国培育出更多的优秀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郭海强,刘嵘,孙高. 中国儿童保健工作质量密切值法综合评价[J]. 中国公共卫生. 2011(06)

[2] 张燕燕. 儿童健康管理技术规范与质量控制研究[D]. 青岛大学 2012

第8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儿童;权利;生存权;国际法

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均已对儿童权利进行特别保护达成共识,而生存权则是儿童权利体系的基础。社会对儿童人格尊严施以何种程度的尊重体现着儿童生存的状况。在此笔者选择以《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蓝本,尝试探究一下国际法视角下儿童生存权的法律问题。生存权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即基础层面和高级层面。前者是指生存应具备的基本权利,即基本的健康和福利。生命权、享有相当的生活水准权、享有最高标准的健康权都是其中应有之义。后者则是指现代文明下生存的较高需求,即生活的幸福与尊严。其中包括受抚养权、姓名权、国籍权和隐私权。本文将从上述两方面探讨儿童生存权的法律问题。

一、基本的健康和福利权利问题

(一)生命权

生命权,顾名思义是指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具体是指人身不受伤害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所必须的权利。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有关生命权的规定广泛见之于各类人权文件中。《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也作了类似规定。更为重要的是,国际社会把生命权的保护作为最高的法律信仰。公约吸收其他文件的观点,将生命权的保护条款作为关于儿童实体权利的第一个条款。该条规定:“1.缔约国应确认每个儿童均享有固有的生命权;2.缔约国要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缔约国初次报告制作准则中基本原则即包括生命、生存与发展权。这说明生命权不仅仅是一项实体权利,它更统领着公约其他实体权利的行使。

公约第19条列举了侵犯儿童生命权的主要形式,其中含有“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忽视、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并要求缔约国采用适当的立法、行政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方案,向儿童和儿童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支援资助。此外,还需引进其他预防方式,并查明、处理和追究上述的侵犯儿童事件,必要时进行司法干预以保护儿童免受上述侵犯。

在公约实施时,儿童生命权超越其他权利成为公约首要的保护对象,即使和传统习俗(例如:割礼)也不可侵犯。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废除会伤害儿童的传统习俗等,以避免儿童受到不人道待遇。

(二)享有相当的生活水准权

对于“生存”的理解在现代社会中早已不仅仅停留在生命权不受侵害,还应当包括一些物质条件,即基本的社会保障、无法维持生存情况下的救济以及获得促使个人身心发展的必要条件。同理,儿童的生存更需要此种较高层次的生活水准。因此公约第27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确保每个儿童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

相当的生活水准,首先应当满足食物衣着充足、住房条件适宜。公约确认儿童有此权利,也就要求缔约国承担为儿童提供充足营养的义务。饥饿与营养不良是导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缔约国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此类现象,为儿童提供充足的营养食物和清洁的饮用水、保障食物安全、防治传染病,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卫生环境。

相当的生活水准必然包含适宜的住房条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将“适宜”解释为“安全、和谐、有尊严”。即包括获得“充分空间、安全、光照、通风及基础生活设备”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充分的隐私保障”及“距离工作和基础设施的适当位置”。

当儿童的家庭不能保证儿童健康成长所需的条件时,缔约国负有提供援助和基本福利的第二责任。公约第26条第1款和第27条第3款分别规定:“缔约国需确保儿童有权受益于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并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依照本国条件,在其能力范围内,需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其他负责照顾儿童的人实现这些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资助方案,特别在营养、衣着和住房方面”。

此外,公约创造性的对残疾儿童作出专门保护。公约第23条第2款规定残疾儿童应当被缔约国特别照顾,并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其照料人提供适当援助。在该条第一款中明确了特殊照顾残疾儿童的目标是“确保其尊严、促进其自立、有利于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条件下享有充实而适当的生活”。这包括消除社会对残疾儿童的歧视、提供有针对性的保健康复服务以及使其接受同样的教育培训以期增强其自助能力。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应尽措施使残疾儿童能够最大程度享有公约权利。

(三)享有最高标准的健康权

世界卫生组织把健康定义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福利的完美状况”。公约的一项重大成就之一就是为儿童实体权利赋予了具体详细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权。

公约第24条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利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并享有医疗和康复设施;缔约国应努力确保没有任何儿童被剥夺获得这种保健服务的权利”。该权利的实现与公约第6条(生命权的规定)、第23条(对残疾儿童的特别照顾)等规定有着密切联系。这些规定都归属于儿童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形成了完备的健康权保障体系。

公约第24条第2款也提出要求,包括各缔约国需采取适当措施以达到婴幼儿死亡率降低的目的,并且保障儿童必要的医疗援助及保健。此外还包含消除疾病和营养不良。且此条最后一款还要求缔约国积极利用国家的资源,开展国际援助与合作,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以逐步充分实现该条所确认的权利。

公约非常注重缔约国内相关的儿童卫生健康计划。对国家来说,初级卫生保健属于政府职责的一部分,其中包含婴幼儿死亡率的降低、疾病和营养不良现象的消除等。此外,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环境污染对儿童的威胁越来越大。缔约国也应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一个更健康的环境给儿童。

二、生活的幸福和尊严权利问题

(一)受抚养权

儿童的受抚养权是指儿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照料下成长为一个具有独立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完整个体的权利。它不仅包括获得身体发育必要的物质条件,也包含心智发展的教化与引导。所谓完整个体是指符合一国法律所确认的成年个体的独立能力。公约第18条和第27条第二款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儿童的养育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他们有义务在其能力和经济条件许可范围内确保儿童发展所需生活条件”。此外,公约还规定儿童的最大利益应是父母主要关心的事,即使在有利益冲突时也应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公约设立了多重责任机制以保护儿童的受抚养权,包括家庭责任和国家责任。

1.家庭责任

根据公约第18条、第27条可知,作为家庭成员,首先父母应在其经济和能力范围内负有保障儿童享有相当生活水准和以及其养育和发展的责任。此前已作论述,不必赘言。总而言之即在保障儿童物质供给的同时,亦要给予其健康成长所需的慈爱、关怀、尊严等精神营养,以期促使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公约中第五条提出,监护人应该区分儿童不同阶段中的接受能力,作出适宜的指导与引导,使儿童能够行使有关公约权利。儿童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依赖于父母适当的引导与辅助。此种辅助首先要求的就是家长给予儿童充分表达的空间,适度的尊重其意见。此外也应尊重儿童的参与权,以便责任感的形成。

即使父母婚姻关系结束时,法定监护人依然对儿童负有义务,抚养关系仍然存在,抚养责任亦不能免除。同时国际法上的儿童诱拐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父母单方将儿童非法迁移到外国或非法滞留儿童在外国。因为考虑到儿童习惯的生活环境被突然改变的负面影响,这也被公约第11条明文禁止。

2.国家责任

保护儿童受抚养权的国家责任首要表现为国家对儿童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作为第二责任主体,国家在保护儿童生存权方面必然要影响和干预家庭关系,而影响和干预的程度是个棘手的问题。国家需要尊重家庭的“自治权”,只有在家庭成员侵害到了儿童权益时,才需要国家出面排除侵害并保障儿童正常生活。当出现家庭暴力、软禁等家长权利滥用行为时,国家就必须进行审查和干预。正如公约19条中规定的那样,缔约国应采用适当的措施对于侵犯儿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国家责任表现为给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援助。公约18条规定了缔约国对家庭的一般协助义务。第26条规定对合格家庭提供社保和社会福利的义务。第27条规定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物质援助义务。第23条规定对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援助的义务。此外公约还特别强调资源交流与国际合作,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另外,国家的这种第二责任也要注意避免国家干预家庭过多,以及避免家庭对国家过分依赖。

最后,保护儿童受抚养权的国家责任也体现在国家尊重与维护家庭的完整性。对此公约第9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公约序言中也指出,儿童幸福成长的自然环境即是家庭,所以只有当家庭对儿童确实存在真实迫切的危害,经过主管当局按适用的法律和程序,且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判决家庭分离的,才可以采用其他替代性安置。

(二)姓名权

新生儿童没有能力去选择自己的姓名,故姓名权最初是由父母代表儿童行使的。姓名对于人的社会生活至关重要,《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将出生登记和姓名权视为儿童的基本权利。公约第7条也规定了儿童出生登记和从出生起获得姓名的权利。

对于非婚生儿童而言,出生登记和姓名权尤其重要。此外,出生登记和姓名权也可减少弃婴、贩卖儿童以及其他有违公约规定的行为。对于难民儿童,其所在国有义务为其进行适当的记录。

姓名权可以宣示个体的独立存在,反映人与社会的责任关系,对于保护人与社会交往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国籍权

国籍指具有一国公民或国民的资格,是公民身份的重要体现。它可连接个人与国家、个人与国际,同时也是国家进行属人管辖、外交保护的依据。《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且任何人的国籍不得被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公约第7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公约规定缔约国应确保儿童有权依照本国法律获得国籍。尤其是儿童无国籍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当今社会,无国籍人普遍被当做外国人对待。为了照顾无国籍儿童,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提出,缔约国应当采用适当的单边乃至多边措施,确保儿童在其出生之时即可获得国籍,但并不因此负担赋予每个在其领土出生的儿童以本国国籍的义务。

(四)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绝大多数国家在其《宪法》中规定有隐私权。公约完全吸收《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7条关于隐私保护的规定,在公约第16条规定:“1.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2.儿童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类干涉或攻击”。保护隐私权不仅要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也要防范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的侵犯。对儿童隐私的尊重,有利于促进儿童实现法律地位的真正平等,培养儿童自尊和尊重他人的品格。

除了家庭要尊重儿童的隐私权外,接受安置机构也要关注儿童的隐私保护。充分的隐私保障可以让那些不能在原生家庭中成长的儿童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有些儿童需要接受特殊治疗,其所有的法律、医疗、处罚的记录等应当作为机密档案。这些机密档案需经合法授权后方可接触。且在治疗和安置结束后,所涉记录应当予以密封保存,并在适当时候销毁。

三、结语

从上述公约对儿童生存权的种种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儿童生存权的保护已然被国际社会所重视,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现今,我国国内法已经形成了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制度框架,不过还有待完善。此种发展是我国政治、经济进步的结果,更是公约在国内实施的成效。

我国已经是公约的成员国之一,但是国内的研究力度还不够大。在国际化趋势不断明朗的今天,推进国际法视角下的儿童权利研究是大势所趋。笔者以为,结合我国目前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应当及时更新儿童权利保护的观念,完善立法体系,健全司法制度,加强对儿童权利的行政保护。当然在保障上述儿童生存权的基础上,还要提高对儿童其他权利保护的水准,推动儿童权利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 卢琦著.中外少年司法制度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8.

[2] 蔡高强等著.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内实践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7.

[3] 王雪梅著.儿童权利论:一个初步的比较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 李双元、李赞、李娟等著.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5] 郝卫江著.尊重儿童的权利[M].天津教育出版社,1999.

第9篇: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措施范文

为增强广大妇女维权意识,提高妇女干部维权能力,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2009年市妇联工作思路,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妇女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构建和谐*、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为手段,通过大力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进一步完善妇联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妇联网络、法律援助网络和基层维权阵地建设,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方面存在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妇女维权意识。抓住节日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及其他相关法律、政策的力度,利用“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2·1”国际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加大法制宣传和“平安家庭”创建宣传。利用妇女维权中心、接待室、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站、家长学校等有效阵地,向妇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2、实施“万家平安”工程,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水平。积极倡导“平安保家、廉洁守家”,扩大宣传面,确保平安家庭创建参与率和达标率。开展家庭助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文化社区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的建设。对照省“平安家庭”创建考核要求,抓好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自查工作,确保“平安家庭”创建中不失分。评选十户市级“平安家庭”。

3、加强部门联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积极发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指挥协调作用,组织实施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未达到的目标和未完成的实事工程进行梳理,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继续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女性健康教育和两年一次的妇科健康检查达标工作。

4、重视调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为手段,进一步加强维权机构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投诉点、维权调解室、姐妹谈心室等机构,建立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和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配合政法部门,特别是“110”指挥联动中心,及时帮助受害的妇女儿童。组建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让女律师、女检察官、女法官等法律工作者队伍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儿童”、“儿童优先”的理念,依法维护儿童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权。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妇女组织维权工作水平。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妇女维权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完善村(社区)妇女维权站建设,推动妇联系统维权干部培训纳入我市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开展维权知识培训,引导维权干部树立终身学习和自学成才的理念,提高她们的法律水平和维权能力。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妇女儿童维权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营造多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妇联认真抓好行动的落实,加强对下级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行动”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行动开展有成效。各级妇联组织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维权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市妇联汇报。

四、活动安排

1、开展“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3月)

2、开展女企业家群体企业解困调研(3月)

3、配合绍兴市妇联开展妇女家庭生活质量调研(4月)

4、建立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和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5月)

5、成立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9月)

6、建立女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5月)

7、举办村妇女干部维权培训班(6月)

8、召开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8月)

9、督促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完成两个规划达标(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