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精选(九篇)

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

第1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今年1月,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召开,刘延东副总理会前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张伯礼院士指出,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都离不开中医药学的贡献和支撑,而中医药事业发展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他呼吁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的健康发展,并建议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尽快开展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

国际竞争和挑战已形成

“倒逼”态势

张伯礼院士表示,面对国外传统医药的立法与管理形势及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倒逼”态势,加快中医药立法已迫在眉睫。他说,据WHO统计,目前世界上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对传统医药单独立法管理,保护本国传统医学的发展;特别是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有使用传统医药历史的发展中国家,较早地开展了对传统医药的立法管理,韩国于2003年颁布了《发展韩医药法案》,印度制定、颁布了关于印度医学和顺势疗法的两部传统医药法律。近些年,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重视中医药在卫生保健方面的作用,通过立法承认其法律地位并进行规范管理,如澳大利亚、加拿大都有中医药的法案。面对国际传统医药发展形势,保持中医药在世界传统医药中的领先地位,迫切需要我国制定一部中医药专门的法律。

同时,目前国际社会对以中医药代表的传统医药的认识也发生了积极变化,中医走向世界的步伐不断加快。这也使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竞争和挑战,特别是一些国家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中医药进行研发和为我所用,以占据中医药技术制高点,争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主导权,对我国中医药形成“倒逼”态势。张伯礼院士说,据他了解,我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力图通过立法、制定标准等手段,将中医药的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方法据为己有。面对这种形势,我们要从国家利益和战略高度来考虑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要完善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

张伯礼院士认为,面对中医药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现状,加快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迫在眉睫。他说,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一门医药科学,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其理论思维、学术体系、发展规律、传承模式等均不同于现代医学,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的规律来管理和发展中医药已成为共识。但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没有充分体现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没有充分考虑中医药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在客观上制约了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因此,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十分必要和紧迫。

“同时,中医医疗机构面临着特色淡化的现状,加快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同样迫在眉睫。”张伯礼院士介绍说,中医药具有的简便、价廉的特点,在服务群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作为医疗机构营利手段方面,却存在明显的劣势。一些中医医院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增加现代诊疗手段,忽视了对中医临床科室的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的应用,中医药特色淡化,具有优势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滞后,得不到充分发挥,一些中医药独特、有效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未能很好地得到传承,有的濒临失传。因此,亟需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价格形成机制。

“当前,中药材资源日益短缺,紧缺濒危品种日渐增多,应加快建立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制度!”张伯礼院士认为,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不仅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的健康利益。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乱采、乱挖现象十分严重,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严峻挑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处于濒危状态的近3000种野生植物中,用于中药或具有药用价值的占60%~70%;400余种常用中药材每年有20%出现短缺。因此,应尽快通过立法,在法律层面建立中药材资源保护机制,处理好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期待《中医药法》早日出台

在采访中,张伯礼院士指出,加快中医药立法,有利于建立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利于发挥我国自主创新优势领域的作用,促进我国健康产业发展;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

他分析说,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对医疗卫生的负担能力有限,人民群众的筹资能力有限,难以承担高额的医药费用,我国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药卫生制度”,必须构建低成本、高效率、政府承受得了、群众负担得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模式,必须发挥中医药这一重要医疗卫生资源疗效确切、费用相对低廉的优势。

中医药是我国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重要领域,加快中医药立法,创新发展中医药理论、技术、产品,将中医药的原始创新潜力转化为自主创新能力,将中医药的资源优势和知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发展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是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可以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中医药学以以人为本、大医精诚作为行为准则,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认知方式和价值取向,蕴含着丰富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加快中医药立法,继承发展中医药,深入挖掘中医药的文化价值,传承中医药文化精神,加强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对于促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伯礼院士建议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依法保障中医药发展。他建议妥善解决“争议”,部分民族地区希望以“传统医药”为名立法。并认为“中医药”和“传统医药”名称之争并不是关键问题,要从国家战略高度,以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处理争议;求大同存小异,学术问题放到学术层面去争鸣研讨。民族医药已包括在“大中医”之中,《中医药法(草案)》中已有体现。我国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主管部门名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并非以“传统医药管理局”命名。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曾经以“传统医药”为口号,团结各国传统医学共同发展;而到20世纪末,中医药快速发展,并向世界推广普及,中医药已成为中华优秀文化的瑰宝和国家软实力的代表,以中医药为名立法,不仅有利于中医药学引领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也避免一些国家不当行为侵占中医药宝库。张伯礼院士还表示,希望国务院相关立法研究部门加快对《中医药法》的审议工作,及早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法》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促进《中医药法》早日出台。

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中医药传统知识既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珍贵的原创知识产权资源。作为中医药科研原始创新的源泉,蕴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随着对传统知识价值认识的深入,传统知识保护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讨论的热点问题。

张伯礼院士表示,中医药传统知识面临诸多问题。一些有价值的传统知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严重边缘化,受到现代科学不公平的质疑,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承认,传承面临断代,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对传统知识本身缺乏应有的尊重和珍惜,人们往往会以一种狭隘的视角来看待传统知识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因此可能会忽略对其真实价值的认识,导致传统知识的变异或流失。

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挖掘”开发传统知识,并利用他们推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正当”地获得利益保障;由于当前在国际上尚未形成保护传统知识的有约束力的制度,同时,一些传统知识持有国缺乏保护经验和相应的制度,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面临资源流失、传统失落的尴尬境地。中华民族作为传统医药资源的提供者,因不当占有和不当使用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行为大量存在。

在采访中,张伯礼院士还认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促进人们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医药,并对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保护。然而,我国中医药产业在技术创新竞争中处于劣势,国外企业对中医药商业性开发不断增多,不公平现象日益突出。更突出的问题是,现行制度只能基于对传统知识利用而产生的新成果的下游部分保护,“顾尾不顾首”,而作为现行的传统知识的上游部分,即源头,没有得到保护。因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利用,应是知识全部,需要“从头至尾”的整体保护,才能从根本上阻断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形形的“不当占有”,否则中医药传统知识将会遭到滥用、破坏,最后会源头枯竭,成为无源之水。

张伯礼院士介绍说,以上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已经将保护传统知识的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政府间委员会,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连续召开了23次会议,专门讨论传统知识保护问题,目前已初步达成的共识:一是传统知识保护的政策目标和核心原则是承认价值、促进尊重、制止不正当和不公正利用、促进公正利益分享等;二是可以在现行知识产权框架中增加披露来源和利益分享的原则。

张伯礼院士指出,国际上的这种共识,符合我国的利益。但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坚持认为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国际条约,最好使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来解决问题,并以要求国内首先立法为借口拖延时间。因此,保护传统知识在国际上短时期内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近年来,发展中国家通过国内立法建立了传统知识的专门保护制度来保护本国的传统知识,以对抗发达国家对这些战略资源的掠夺和盗用。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上还相对滞后,与我国传统知识保有大国的地位不相符。现阶段在战略性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依据国际有关传统知识谈判的初步共识,结合我国现状,探索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已迫在眉睫。

基于以上原因,鉴于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需求,张伯礼院士提出了一些可行性较强的建议。他认为,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制度可以达到四个目的:一是以法律形式承认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智力成果;二是尊重并体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三是完整保存;四是在合理利用中行使知情、参与和同意的权利。“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核心,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实施法律保护以制止对中医药的不当占有和滥用,为实现对传统知识的尊重、保存、承认价值与获益分享提供保障。“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应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衔接,整合《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形成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及其他保护措施互为补充、协调配合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

张伯礼院士还建议尽快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近期尽快完善“关于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通知”。建议尽快设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管理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中心和分中心机构,形成一支致力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构筑起长效机制。建立中医药进出口商品的海关编码制度、中药材和特定技术的出口审核登记制度,建立传统医药特有标志和符号的目录,规范外商在华投资设立中药企业的审批和监管制度,设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基金。

应尽快开展

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

张伯礼院士表示,当前开展全国范围中药资源普查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专项,启动实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张伯礼院士介绍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分别于1960~1962年、1969~1973年、1983~1987年组织开展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中药资源普查。历次中药资源普查获得的数据资料为我国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提供了重要依据。

张伯礼院士进一步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医疗、保健等方面用药需求量剧增,中药工业产值快速增长。据统计,2002~2012年间,中药工业产值以指数增长,其中2002年中药工业产值为500亿元,2005年中药工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2009年中药工业产值超过2000亿元,2010年中药工业产值超过3000亿元,2012年中药工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根据中国中药协会的统计,我国中药产业发展势态良好,2012年中药产业产值已经超过医药产业总产值的1/3,与化学药、生物药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在当今中国的经济领域,中医药产业无疑是公认的“朝阳产业”。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和欢迎。中药资源除了药品消耗外,同时也是其他行业发展的原料来源,许多制药企业布局大健康产业,凉茶、日化品、保健食品等均开始添加中药成分,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中药资源的需求量。中国的崛起使得国际市场对中药资源的需求增加,各种形式的中药出口增长迅速,中医药国际贸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因此,准确掌握中药资源的实际蕴藏量,对中药行业的整体决策意义重大。

从2011年开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已覆盖31个省份。通过试点工作,已经积累了现代科技条件下在全国范围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管理经验,同时培养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的组织实施、技术方法、人员队伍等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伯礼院士建议设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专项,落实普查专项经费。以中药资源普查为切入点,加强中药材基地及条件建设,以中药资源普查为依托,建立中药资源科研和服务体系。加强中药资源普查与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评估等工作的结合,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张伯礼院士认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需要国务院统一领导,各部委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因此他建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成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设立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专项,落实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专项经费。

张伯礼院士分析说,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是保护、保存中药种质资源、为中药材生产提供优良种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平台。在中药资源普查中,有大量获得的中药材种子种苗需要保护、保存。结合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鼓励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根据建设标准在中药材的道地产区或主产区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逐步建成国家名贵道地、大宗常用,以及稀缺濒危药材种子种苗规模化、规范化的繁育基地,保证中药材的品质优良和有效供给。

张伯礼院士还认为,通过中药资源普查可对区域内中药资源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监测,分析中药资源动态变化趋势,提供中药材主要产区的产量、流通量、质量和价格等信息,开展与中药资源相关的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逐步形成由中心平台、监测站和监测点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原料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以解决产业发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服务中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在国家一次性的公益性投入后,引入市场机制以保障该体系的长效运行。

张伯礼院士建议以中药资源普查试点技术支撑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为依托,筹备建立国家中药资源中心,构建部级中药资源科研平台;通过与各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动,形成稳定的科研组织架构和共建共享的合作与成果分享机制,对口合作,加强科研成果向中药材生产一线的转化应用。借鉴农业技术体系模式,建立中药资源研究的领域科学家、品种科学家及专业岗位科学家,加强基层中药资源技术人才的培养,逐步建成覆盖全国,比较系统、结构合理、由不同层次构成的中药资源科研和服务体系。

第2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佘靖委员的提案之一,就是“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建设”方面的建议。3月9日下午,记者在全国政协委员驻地之一的北京会议中心,就此话题对佘靖委员做了深入采访……

中医药多领域未取得应有拓展

采访一开始,佘靖委员便坦陈:“中医基础与临床近10 年的研究进展显示,在基础研究领域,相对于代医学的迅猛发展,中医药不少研究领域未取得应有的拓展,有的甚至有日趋萎缩的趋势,概念内涵清晰表述严密的理论尚未建立, 中医基础学科群尚未分化形成,基础研究对临床诊疗的带动和推进作用远未显;中医临床诊疗疾病的能力与代医学相比,差距逐年增大,中医药科技为临床诊疗提供的支撑不足。”

为此,佘靖委员建议,国家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建设工作,设立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专项,在此基础上,促进中医药基础研究,加快基础研究对中医临床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中医药整体水平提高和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挥更大作用。

三条措施建言基础理论建设

佘靖委员进一步阐释说,“要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要从三方面着手。首先,要制定中医药基础理论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阶段性目标,建设内容等。”

佘靖委员回顾说:“早在2007年,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委就联合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其中便包括了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和内容。同时,国家‘973计划’中还设立了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专题,这都极大地支持和推进了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尚无中医药基础理论建设的规划。因此,我建议就此问题――包括中医药基础理论建设的状分析,发展方向与内容、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其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规划,更好组合有队伍,分工合作,组织落实。”

“第二点,就是要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医药基础重点学科建设与学科分化。”佘靖委员继续说,“因为重点学科建设是推动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根本;学科分化和新学科形成是研究领域深入和学术发展的标志。目前,代医学和相关生命学科的每一个二级学科下的三级学科群已经形成快速发展,而中医药基础学科的中医基础理论、中医文献学、中医诊断学、方剂学等迄今仍停留在二级学科层面,没有一个三级学科进入该标准。这表明,与代医学的基础医学的三级学科迅速发展相比,中医药基础学科发展迟缓。所以,我建议国家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已在建的中医药基础理论重点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同时促进学科分化,逐步扶持建立中医基础理论三级学科群。”

“人才无疑是振兴中医、发展中医的第一要素,所以,最后一个关键措施就是要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的人才队伍建设。”佘靖委员加重语气说,“目前,我国从事中医基础理论研究的队伍比较薄弱,缺少专门研究团队,导致新知识产生较少,严重制约并影响着三级学科分化和新的知识体系的形成。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队伍的建设,不断创新机制,调动有研究队伍的积极性,建立专门研究团队,形成梯次骨干团队,深入开展研究。”

无菌制药装备应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谈完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话题,佘靖委员还透露,在今年的“两会”上,她还联合医卫界23位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提案,呼吁对无菌药品生产制药设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第3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领导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刻阐述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健康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总理就全面深化医改、加快发展健康产业等作出的系统部署,对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刘延东副总理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开创健康中国建设新局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大会精神,深入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特别是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贯彻落实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健康中国目标,加快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第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认真抓好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核心要义,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和把握卫生与健康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道路和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刻认识和把握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要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大健康”理念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创新,深刻认识和把握改革创新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思想认识到位促进行动措施到位,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体现到规划制定、工作安排和任务落实上,努力做到思想认识有新的深化、工作思路有新的完善、推进工作有新的举措、事业发展有新的成就。

第4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传统医学;世界卫生组织;初级卫生保健;全民健康覆盖;传统医学战略

初级卫生保健是社区内的个人和家庭能够普遍获得的基本卫生保健,是人人都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也是国家卫生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传统医学作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资源,是实现世界卫生组织(WHO)“全民健康覆盖”目标、“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以及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自20世纪60年代末,WHO开始关注传统医学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至今,WHO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传统医学发挥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作用。我国在利用中医药发挥初级卫生保健作用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利用好中医药资源,回归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仍然面临很多挑战。笔者通过对WHO相关决议的回顾总结,为我国在新时期如何将中医药这一宝贵资源融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及“全民健康覆盖”等相关计划的战略研究提供借鉴。

1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回归初级卫生保健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刚刚获得独立,对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大大提高,但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衡。农村大部分医疗服务是由教会医院、诊所或由城市医院提供的巡回医疗服务承担,大部分人口仍然依靠传统疗法[1]。此时,WHO开始关注传统医学的发展。1969年,主题为“发展中国家药品生产建设”的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22.54决议,认识到传统医药在很多国家被广泛使用,该领域有可能研发出很有价值的医药产品。此后,中国、坦桑尼亚、苏丹和委内瑞拉向WHO提供了本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农村贫困人口的成功案例[2-3]。1975年,WHO联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9个发展中国家采用传统医学满足基本卫生保健的成功案例进行了调查,并发表了研究报告《替代方法来满足发展中国家基本健康需求》[4],第一次提出了初级卫生保健。

1977年5月,针对各国面临的卫生问题,第30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O第30.43号决议,提出了“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Thestrategyofhealthforallby2000)这一全球性战略目标。该届大会还通过了WHA30.49决议――推广和发展传统医学的培训和研究,认识到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卫生保健远远不能满足人民需求,有必要有效利用传统医学这一重要的卫生资源。敦促成员国政府对本国传统医学的应用给予足够重视,并根据各自卫生系统情况,对其采取适当管理。1978年9月,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哈萨克斯坦首府阿拉木图召开国际初级卫生保健会议,通过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明确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卫生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确定了初级卫生保健4个工作目标,即健康促进、预防保健、合理治疗及社区康复。《阿拉木图宣言》强调,人人都有权享受初级卫生保健,也有义务参与卫生保健;并说明初级卫生保健所依靠卫生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助产士、助理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及传统医学从业人员,首次倡导将传统医学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1987年5月,第40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40.33决议,主题为“传统医学”,认识到传统医学在预防、健康促进及治疗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并敦促各成员国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尽可能适当使用传统医学。

1998年,东南亚地区卫生部长会议倡导在该地区的初级卫生保健实践中更有效使用传统医学。1997年和1999年西太区域卫生部长会议再次重申了对更广泛使用和发展传统医学以改善卫生状况的支持。

2008年正值《阿拉木图宣言》发表30周年,也是世界金融危机爆发的第一年。2008年5月24日,第61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61.21决议,主题为“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呼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通力合作,加强创新能力,鼓励技术转让,运用知识产权刺激创新并改善公共卫生,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以及建立监测和报告体系等框架。同年10月14日,为纪念《阿拉木图宣言》,WHO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了2008年世界卫生报告《初级卫生保健:过去重要,现在更重要》,报告显示当前卫生保健机会的不公平严重程度远远超过1978年水平,而卫生保健机会不公平又会危及社会稳定,呼吁卫生系统回归30年前正式发起的初级卫生保健制度,认为初级卫生保健成本更低,效益更高,是应对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全球化、迅速城市化及人口老龄化等影响21世纪生活质量三大顽疾的最佳方式,并认为在目前初级卫生保健的方法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为适用。

2“全民健康覆盖”总体目标的提出

2000年9月,联合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了千年首脑会议,189个成员国与会并通过了《千年宣言》,承认卫生具有推动人类发展的巨大潜力,并确定8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孕产妇保健,与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以及在发展中国家提供可负担的基本药物等多个与卫生相关的重要目标。为到2015年能达到卫生相关的“千年发展目标”,增进健康作为一种减贫战略,就要确保重要干预措施能够覆盖贫困人口,2005年4月7日,以《世卫组织组织法》和《阿拉木图宣言》为基础,WHO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提出“全民健康覆盖”,并将其定义为“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所需的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康复和姑息卫生服务,这些卫生服务应质量合格并有效,同时还应确保人们不会因使用这些服务而陷入经济困难”[5]。此后,WHO又2次发表关于全民健康覆盖的世界卫生报告,分别为2010年世界卫生报告《卫生系统筹资:实现全民覆盖的道路》及2013年世界卫生报告《全民健康覆盖研究》,在新的研究结果基础上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提供行动纲领,强调科学研究证据在推动全民健康覆盖取得进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呼吁要加强卫生研究。2012年第65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总干事指出“普及卫生服务是巩固前一个十年期间所取得收益的最佳方式”。此外,WHO在2014-2019年第十二个工作总规划中把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确定为总体目标之一[6]。

3世界卫生组织倡导传统医学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系统,以促进全民健康覆盖

目前,WHO已根据全球传统医学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分别于2003年和2013年了2个传统医学全球战略,将促进传统医学发挥初级卫生保健作用及全民健康覆盖作为重要战略目标。

2003年5月28日,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56.31决议,主题为“传统医学”,历史上第一个传统医学全球战略在本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通过,即《世卫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该战略将制定政策,提高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提高可及性,以及促进合理使用确定为4项主要目标。提出了要修改传统医学从业者的培训规划,以使其包含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的基本内容。该战略还敦促成员国实施WHO传统医学战略;酌情制定国家政策法规,根据本国情况将其纳入国家卫生保健系统;根据国情将传统医学从业者作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资源;要求总干事帮助成员国制定关于传统医药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促进各国之间传统医药政策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

2008年11月7-9日,WHO首次就传统医学召开了全球性大会――WHO传统医学大会。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确认传统医学为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其中一项资源,可以增进初级卫生保健的普及性和可负担性,并有助于联合国卫生相关“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呼吁成员国制定国家政策,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卫生系统。

2009年5月22日,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WHA62.13决议,主题为“传统医学”,确认传统医学是初级卫生保健的重要资源,应确保传统医学的适当使用,将其作为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以及联合国与卫生相关的“千年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敦促成员国考虑通过和实施《北京宣言》;在有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方面证据的情况下,制定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卫生系统;要求总干事就如何将传统医学纳入卫生系统,尤其促进将传统医学用于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继续向各国提供政策指导。

2013年12月,WHO根据2002年以来全球传统医学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挑战,以《北京宣言》�榛�础,出版了《世界卫生组织2014-2023年传统医学战略》,对传统医学发展的战略目标进行了更新,明确了今后10年指导传统医学部门进一步发展和前进的相关战略方向和战略行动。认为把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卫生保健和初级卫生保健,尤其确认和评价相关的战略和标准,仍然是传统医学发展面临的挑战。《世界卫生组织2014-2023年传统医学战略》将“把传统和补充医学服务纳入卫生系统,尤其是初级卫生保健,以促进全民健康覆盖”列为未来三大战略目标之一。2014年1月23日,WHO第134届执行委员会通过EB134.R9决议,主题为“传统医学”,注意到传统医学如何纳入卫生保健服务仍是其面临的挑战之一;敦促成员国将《世界卫生组织2014-2023年传统医学战略》作为国家传统和补充医学规划或工作计划的基础。要求总干事协助促进该战略的实施并继续向成员国提供政策指导,并说明如何把传统和补充医学服务纳入国家卫生保健系统。

4我国中医药发挥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作用的进展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首次提出我国到2020年的卫生发展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7],标志着我国将进入世界上实施全民保健的国家行列。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同时指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2011年7月1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确定全国73个试点地区探索将中医药服务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完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6号)首次增加了中医药项目。自此,中医药正式参与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6年3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将“2016年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作为重点工作,要求中央财政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9.6%,达160亿元,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8]。2016年6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7号),要求以县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并要求中医药行政部门健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责任。据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96.9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97%的乡镇卫生院、80.9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28%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的比例达24.22%[9]。2016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32号),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供指导,为基层医疗机构更好开展中医服务项目提供了保障。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要求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该法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5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抗疟的青蒿素,救治了世界各地无数疟疾患者。

中医药治疗sars的临床研究,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和支持。

活血化淤防治介入治疗冠脉再窄及心绞痛复发,使复发率下降了50%,超过国际水平。

拥有几千年历史的中医,以其众多医药学家和数百万卷医药著作,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依然有力地捍卫着人类的健康。

中医药:苦汤汁浓缩了千年中医精华

黄连、黄柏、秦皮、绿茶等单味治疗菌痢,茵陈蒿汤治疗肝炎,白虎汤治疗乙型脑炎,杜仲、桑寄生治疗高血压,虎挣散治疗骨关节结核……

中药制剂味苦,然而却“性甘”。无论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治疗疟疾首选的青蒿素制剂,还是应对新病种sars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中药一如既往地发挥着它神奇的疗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经进行过三次大规模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普查结果表明,我国中药资源已达12807种,并对其中部分中药材的蕴藏量进行了估算,分析了这些中药材的历史,药材分布和收购销售情况,初步编订了中国药材区划,收集了民间验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人类生存环境、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疾病谱、医学模式和医疗模式也在发生重大转变。

——初步建立了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有了较大提高。开展了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截止到20xx年,全国有中医医院3115所,床位40.09万张,72%的乡镇卫生院、34%的村卫生室,9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4.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一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得到继承。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xx年,全国中医医院年诊疗量达到3.02亿人次,出院人数964.1万人次。近年,中医药在防治sars、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方面,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步建立起了包括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建立了一批中医药科研机构,培养了一支以中医药人员为主、多学科人员参与的科研队伍。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列入了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专项,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中医药已成为我国具有自主创新潜力的重要领域。

——中药现代化,中药产业不断壮大。中药从丸、散、膏、丹等传统剂型,发展到现在的滴丸、片剂、膜剂、胶囊等40多种剂型,9000余个中成药品种,中药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xx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超过20xx亿元。中药农业在保障中药生产原料供给的同时又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中药产业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事业成为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有中西医结合医院236所,民族医院191所,一些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也设有中西医结合科和民族医科。

多重举措保护人类医药科学的宝库

在长期同疾病作斗争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体系,并以其系统的理论体系、显著的疗效,浓郁的民族特色,成为人类医学宝贵的财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重视中医药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政策。

1949年,毛泽东主席在接见全国卫生行政会议代表时说,必须很好团结中医,提高技术,搞好中医工作,发挥中医力量,才能担负起几亿人口艰巨的卫生工作任务。

1950年,国务院确定了将“团结中西医”作为卫生工作方针之一。

1958年,毛泽东主席强调,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挖掘,加以提高。

1978年,针对“文革”期间,中医药事业遇到的摧残和破坏,党中央及时转发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

1985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把“中西医并重”确立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之一,提出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认真继承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又要勇于创新,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20xx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20xx年,国务院关于扶 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10项意见。

中医药:国际影响斐然

正是由于我国政府长期不懈政策支持和努力,在全世界闻之色变的“非典”流行期间,中国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发挥了大作用,治疗“非典”效果明显,缩短了平均发热时间,促进肺部炎症吸收、改善免疫功能、减少激素用量,降低了死亡率。

世界卫生组织对中西医结合治疗“非典”予以充分肯定,建议在下次疾病中“早期、合理”使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医药在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国际教育、贸易等方面日益活跃,中医药在海外的影响不断扩大。从过去的民间逐渐转向政府,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合作增多,逐步从医疗、教育、科研方面,拓展到立法管理、人员和产品准入、标准等领域。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有了各种类型的中医诊所、学校、中药贸易公司、研究中心等。

目前,已有70多个国家与我国签订含有中医药内容的政府协议94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45个,中美、中法、中俄等政府间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协议。澳大利亚、南非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中医的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在我国设立了7个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并制定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发展战略。20xx年5月第62届世界卫生大会又通过了由中国主导提出的《传统医学决议》,敦促各国政府采取措施,将传统医学纳入各国卫生保健体系。

第6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2004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43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现在全市43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10月1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510种。用药总金额8376万元,招标药品金额4372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2.2%,平均降幅达9.6%,向群众让利420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8月7日开始发售标书,9月6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10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4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36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70%的降价空间让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10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二是坚持全口径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院全部参加了药品招标;并把临床的所有

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

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GMP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GMP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95%以上。

四是坚持最高限价的原则。我们对所有中标药品进行了最高限价,凡投标价格高于零售价的85%的药品(除进口药外),如果不降到85%以下,一律不予中标。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药品(商品名不同、零售价不同)高于其他投标价格30%的一律不予中标。

–––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关。为了保证药品招标的公正性,充分体现医院的主体地位。在选定招标公司前,我们对申请我市药品招标工作的4家有招标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除一家没有过本省药品招标的公司外,其他三家作为预选合格公司,并在43家医院代表参加的招标公司选定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展示,展示后由43家医院代表公开投票,当场唱票,最后选定了黑龙江省龙达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严把评标关。我们在专家库中分层次、按要求抽取专家,并在8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采取关闭所有通讯工具,进行全封闭式的评标方法。

三是严把药品入院关。因为部分药品品种(特别是三个以上投标商参加投标的评标产品)中标药品的价格仍有很大的空间,对我市一些贫困县和小医院来说投标价格仍然很高。为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我们采取了下不封底的原则,即在药品中标通知书上写明,不高于中标价格在我市销售字样。

四是严把使用关。对药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不使用中标药品的问题,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为一个专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们又把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行风建设检查评比中,与行风建设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通报。我们还对药品经销商反映的个别医院,使用与中标药品同一品种的非中标药品,不按时付款等一些具体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处理,使中标药品在我市运行良好。

三、立足防范,专项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按照行风建设标本兼治的方针,本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针对我市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们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不正之风的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弱化药品收益对医院的补偿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通过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三是积极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活动。我们组织有关医院专家,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发出了关于“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自觉维护医学圣洁”的倡议书,并通过文件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地宣传,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动员广大医务工作者响应倡议,积极创建诚信医院活动和评选“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标兵”活动。四是严格执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严禁开单提成、收红包、拿回扣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是坚持实施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双处方”、“一日清单”、单病种医疗收费最高限价等项制度,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及首诊负责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六是继续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共拒收和上缴红包15690元。七是加强了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监管。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成立了医疗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医保专管员责任制,针对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对定点医院进行“前沿”管理,严把住院审批关、贵重药品审批关,杜绝了大量的人情药和不合理用药。

为切实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各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分工,全面开展了专项治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卫生局于4月份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5月份由4名领导带领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近百个医疗卫生单位的行风重点问题和医疗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明查暗访。以个体诊所和医疗机构分支门诊为重点,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市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上半年共检查分支门诊和个体诊所103家,关停不符合开业条件和无证行医的个体诊所6家,取缔了所有的个体性病诊所,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83家,处罚15家,查处江湖游医34人、私自上门点滴的48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了医疗市场。药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市场大检查,集中力量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对制售假劣藏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立案查处案件648起,没收假劣药品标值5.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5万元,罚款23.1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窝点10处。与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售假团伙,涉案金额目前查实20余万元,刑拘了9人,批捕5人,涉及假药130个品种,此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物价部门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作为上半年全市价格检查的重点,成立了22个检查组,对253家医疗单位、28户药品经销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价单位64户,查出违法金额131.3万元,收缴违法所得36.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达41.4万元。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40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1350户,已立案16件,取缔无照行医5户、无照经营药品2户、超范围经营2户。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第7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认真贯彻全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议精神。

4月20日,全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议后,为贯彻座谈会精神,4月30日我局召开了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卫生局在家全体同志会议,会议由市卫生局纪检组长王中辉传达贯彻总理对卫生工作作出的批示和卫生部高强副部长对行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及卫生部制定的八项行业纪律。同时还学习贯彻《广西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卫生厅韦波副厅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对前一阶段我市卫生系统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市卫生局何毅局长在会议上作了讲话,并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后,我局还将《广西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实施。

(二)标本兼治,重拳出击,狠刹卫生行业不正之风。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效益问题成为了社会焦点问题,以正当的手段提高经济效益无可非议,但靠歪门邪道发财,这是国法不容的行为。卫生系统内也有极个别人在经济大潮中萌发了靠歪门邪斜道发财致富和享乐的思想,出现了巧立名目,加大收费标准,接受病人家属宴请,索要钱物,也有些人利用工作之便拿回扣、开单提成、受贿等。这种歪风邪气严重地腐蚀了卫生队伍的肌肤,败坏了白衣天使的崇高声誉,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为了有效地刹住这股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治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良好的医德规范。我们首先从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入手,在全市卫生系统广泛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把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与卫生部、卫生厅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落实。我们开展的"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2)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

1、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全市医务人员的思想。今年3月5日晚,市卫生局在市委礼堂召开全市卫生系统"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动员大会,参加动员会的有两县两区卫生局的主要领导,市直医疗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医务工作者共670人。会后,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也分别召开了"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动员大会,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工作的开展,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条块结合,分工明确,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个人的工作网络。我们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的主要对象及内容是:评议对象包括市、县(区)、乡(镇)三级医疗机构共78个,6000多名医务工作者,向社会发放评议表1万份,评议分7个层面同时展开:(1)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卫生、科研机构人员;文化、群众团体人员;(3)驻地部队官兵代表;(4)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5)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代表;(6)市民代表;(7)留医门诊病人,根据不同类别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进行不同的指导。内容涉及全局意识、群众观念、廉洁行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五个

方面。对评议中的优秀单位给予表扬和透当的物质奖励,作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对排名靠后的或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除当年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评为年度优秀档次外,领导班子还要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和整改措施,并接受考核,考核不称职的要调整主要领导职务。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按照市卫生局的部署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动员,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广泛的讨论,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全市卫生系统的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提高了对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和卫生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上来。

2、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通过认真学习《广西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制定的八项行业纪律,提高了思想认识,消除了各种思想顾虑,增强了信心,鼓足了勇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月14日,市第一人民460名医务人员联名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发出了"不以医谋私谢绝红包拒收回扣"维护医学圣洁的倡议后,市、县(区)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共4300多名医务工作者积极响应,向社会作出了郑重的承诺,并在鲜红的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以各种形式开展活动。各医疗单位为了把"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创新意识,以各种不同方式开展活动。市二医院结合"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开展"创立新优势,增强竞争力"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评选"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工勤人员"和"九个一"形象工程等活动,即:给病人或家属一个亲切的微笑、一声关切的问候、一束鲜艳的花朵、一杯清香的热茶、一张联系的名片、一份真诚的祝福、一个随访的电话、一份行风建设的宣传单、原创:一张明明白白的收费单位等争先创优活动,把医德医风活动引向深入。市中医院为了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向社会及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意见,并将调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反馈到有关科室,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市保健院每月一次向病人和陪人直接问卷调查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市一医院还建立院长征求医德医风接待日活动,印发"医德医风规范"小册子,在门诊病房显著的地方张挂整治卫生纪律"八不准"。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思想的侵蚀。

4、建章立制,规范服务行为。各医疗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奖惩等各种规章制度,如建立院长"一岗双责"制、科室的服务承诺制、病人首诊负责制、医患双向承诺制、药品价格查询制、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制、廉洁行医制、药品采购管理制等,并认真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使文明行医、廉洁自律、关爱患者、取信于民已成为全体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5、加强督促检查,增强评议活动的实效。为了增强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方案的实施,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医疗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五查五看"即:一查意识,看是否树立了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二查职责,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三查作风,看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要求,群众是否满意;四查制度,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贯彻落实是否到位;五查纪律,看有无违反国家卫生部提出的八项行业纪律。通过自查和患者群众反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批评的批评,该整改的整改,该严肃处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如xx县人民医院某医生违反规定把病人带回家治疗,收了病人100多元治疗费根据群众举报,经查实,院领导对该医生作出了罚款500多元,扣除2个月奖金2800元,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个人作了深刻检讨,对全院医务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自开展评议活动以来,该院共有70多名医务人员退红包共11000多元,由院领导将红包退还患者。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某医生值班脱岗及推诿病人,违反医院有关规定,该院对其作出处理决定,除在全院通报批评外,还给予待岗2个月,

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他补贴,并责成其在科室作出深刻的检讨。钦南区久隆镇龙潭村部分村民与钦陆公路收费站员工发生冲突,有一名村民受伤,被送到该镇卫生院抢救治疗,在入院时先由钦陆公路有限公司垫交治疗费用,在结帐出院时,该院巧立名目,多收了费用250元,钦南区卫生局根据该公司反映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经核实,对久隆卫生院院长作出了严肃处理,除责成其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钦陆公路有限公司并登门赔礼道歉外,还要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在全钦南区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组织部门易地交流使用。

我们通过开展"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文明行医,关爱患者蔚然成风。据统计,今年1-6月全市卫生系统共为病人做好事5116件,为52名贫困病人捐款4.2万元,为困难病人减免医疗费用61.4万元。二是自觉抵制卫生行业各种不正之风。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拒收"红包"1750人次,金额4.5万元;拒收实物折款3.1万元,谢绝宴请970次。三是各医疗单位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自开展活动以来,各医疗单位服务态度不断改善,行业不正之风明显好转,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普通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和患者的好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医疗单位共收到表扬信194封,锦旗95面,镜匾32块,经社会问卷调查,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5.3%,比未开展活动前提高一点三个百分点。四是沿海地区的医疗保健基地逐渐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沿海周边的患者慕名前来就医,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全市各医疗单位的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和业务收入都比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有的增加幅度较大,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如xx县人民医院今年上半年入院病人达8581人,同比增长43.5%,业务收入2710万元,同比增长762万元,增长39%,

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从去年的37%下降到27%,从根本上杜绝开大处方、滥用药;加重病人负担的不正之风。我局开展的万人评议医德医风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中央电视台12频道、监察部监察网、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作了报道,也在今年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我们进一步扩大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品种;中标药品和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了药品招标行为。药品招标已成功进行了6次,参加招标单位由几个扩大到十几个,采购品种由几十种扩大到两千多种,招标金额由几百万元增加到几千万元,采购量不足10%提高到90%以上。在今年1月份,我市举行第六次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签订会上,全市17家医疗单位招标,招标药品2576种,金额5000多万元,让利患者20%,采购量达92.3%。并严肃查处了浦北县中医院在药品招标签订会上拒绝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的违规行为。除责成该院院长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与中标企业补签合同以外,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同时为了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深入开展,由市卫生局、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从市监察局、纠风办、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市、县(区)医疗单位抽调15名具有药品、财会、价格等专长知识的同志组成专项检查组,于6月14日至25日对全市参加药品招标的17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四)规范乱收费行为,强化资金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1、各医疗单位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服务价格和内容提供服务。2、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各医疗单位都在显著位置按物价和卫生部门规定公布常用药物价格标准和时间的价格,不准自立分解项目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中标药品的零售价也按照核定的价格标准和时间执行。3、进一步完善"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让病人就医安心、交费放心,增加收费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乱收费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们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够落实,仍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工作一般化;二是有的医务人员对病人缺乏热心、耐心和细心;三是有的单位对突出问题不敢动真格,遮遮掩掩,不痛不痒;四是发展不够平衡;五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规范管理。

三、今后工作意见

(一)认真贯彻这次全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请人民群众对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进行"会诊",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以纠促建,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的"反弹"。

(二)结合我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年"活动,在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中广泛开展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黑板报、图片展览、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歌咏晚会等宣传阵地,进行营造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格观和道德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侵蚀。

(三)强化监督的措施和手段,原创:改进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疏于管理的医疗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取消医院等级等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违纪违规人员,责成所在单位暂停其执业活动,直到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8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今年的监督工作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14项专项工作报告,内容涉及保障轨道交通安全、加强养犬管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农村水利建设等。此外,常委会还将对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进行审议,开展执法检查3项,安排专题询问1项,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今年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精选监督项目,集中精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更加注重回应民生关切,促进改善民生的监督项目占了近半壁江山;加强跟踪监督的力度,在以前年度监督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继续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以及控烟等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持续监督,不断探索形成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监督成果。

多部门联手推进养犬条例有效实施

历时近两年完成立法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狂犬病免疫点和养犬登记点大幅度增加,城市化地区办证数明显上升。同时,由于养犬管理条例是社会领域法规,它的实施关系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行为习惯的调整,涉及公安、城管、卫生防疫等多个执法部门,给条例执行的深入推进带来一定困难。

为促进养犬条例的有效实施,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市人大常委会统筹各委员会的力量,由内司委牵头,城建环保委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共同做好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的专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委员会优势,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将于7月份提交常委会审议,重点报告养犬管理和处罚、犬只收容、认领和领养,犬只饲养和经营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管理等内容。

专题询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2011年5月,上海市医改文件正式,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项重点改革稳步推进。2012年1月,市长韩正同志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市民提供,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一季度推出改革方案。继续实施国家及本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机制,降低药品价格。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关系全体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社会关注度很高,许多市民来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为回应群众关切,201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专题询问,着重关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改革的推进情况,切实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时间节点看,市人大常委会在医改文件实施近一年半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后开展专题询问,此时医改的成效已初步显现,人大监督可以促进政府把医改做得更深入、更透彻、更符合百姓利益。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是继2010年“世博后城市管理”专题询问,2011年“城市运行安全”和“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之后开展的第四次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总结历年专题询问的基础上,改进组织工作,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力度,推动政府顺利实现医改目标。

跟踪监督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后的整改情况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牵动万千民心。去年,常委会针对“问题馒头”事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成立6个专题小组,组织350多人次代表,对肉类、蔬菜、米面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餐饮及粮油等70余家食品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深入了解监管制度运行的实际状况。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和专题询问中,就落实监管责任、推进监管公开、强化源头管理、促进企业诚信、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等提出14条意见建议和改进要求。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将规范回收食品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等以法规条文形式加以明确。

今年,常委会将在去年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11年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解决本市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已于近日展开。检查组紧锣密鼓地赴长宁、徐汇、宝山、闸北等区进行监督调研,重点检查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查看了群众热切关注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情况。据了解,上海已构建了国内唯一的餐厨废弃油脂样品库,今后本市检测和判定餐厨废弃油脂有了重要的基础数据,餐厨废弃油脂变成“地沟油”回流餐桌更加困难。为鼓励社会监督,提升食品安全举报机制成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电话12331已与12315无缝对接,便于群众及时快捷地反映市场违规违纪行为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力求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切实按照“最严准入、最严监管、最严执法、最严处罚、最严问责”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上海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第9篇: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范文

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特色,也是中华民族 5000 年灿烂文化的丰碑。岭南中医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群众基础良好。在国家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和深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有关部、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深圳市卫生、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中医资源配置有较大投入, 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科教工作成绩斐然,中医行业管理力度加大,基础内涵建设得到夯实,中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管理体制改革、医德医风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部分指标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

1. 中医立法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历届国家领导人一贯重视中医药工作,并把发展传统医药载入我国《宪法》。早在 1985 年中央书记处《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明确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199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又把中西医并重列为新时期三大卫生工作方针之一。2006 年 1 月 5 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中医药强省大会,做出了建设“广东中医药强省”的战略决策,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和黄华华省长在大会作了重要的讲话。为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敢于负责任的精神,予以坚定贯彻落实,使深圳成为“中医中药强省”的排头兵和试验场,并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应抓住契机,以立法的手段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为了使我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根据中医立法工作计划安排,2006 年 1 月 11 日至 18 日,市卫生局与市法制办联合组成调研小组,就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现状、存在哪些法律障碍、立法需规范哪些法律关系等问题,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市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道如下。

2. 市内调研的基本情况

2006 年 1 月 11 日至 13 日,调研小组有针对性选择了 1 家区级中医院(宝安区中医院)、1 家街道综合性医院(梅林医院)、1 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市人民医院)、1 家市级中医院(市中医院)等 4 家医院进行实地考察。2006 年 1 月 16 日至 18 日调研小组又分别组织召开了管理层面、中医药专家、中青年中医骨干座谈会。管理层面的座谈会邀请了各区卫生局分管中医工作的局领导、中医医院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中医药专家座谈会邀请了市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常务理事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市针灸学会常务理事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参加;中青年中医骨干座谈会邀请了年龄在 30~50 岁之间的我市中医中青年骨干参加。

在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期间,各层面的中医从业人员均一致认为我市中医立法十分必要且非常急迫,就我市中医发展的现状、立法应解决的问题畅所欲言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想法,为《深圳经济特区中医事业发展条例》的起草提供了宝贵的素材和起草思路。

3. 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中医药发展严重滞后、中医事业经费投入不足

平均人口拥有医生数和床位数是综合评价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 1 000 万人口计算,2004 年底深圳每万人口拥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1.3 人,每万人口拥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病床数为 1.01 张。这两个数字不仅落后于全国及广东省平均水平,也落后于青海、西藏、甘肃等欠发达地区。中医药市场效益低,而政府投入又不足,“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没有得到落实,严重制约了我市中医药发展,使中医药正逐步走向萎缩。

3.2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不足

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和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市仅有 3 个区设有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只有福田区有 1 家,且规模很小,仅 30 张病床。各区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严重存在,作为深圳面积第一大区的龙岗区,至今无一家中医院。

3.3

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及构成比例不合理

医院人员编制少,留不住人才,且现有人员构成比例不合理,有的中医院中医师的比例甚至低于西医师。

3.4

中医医疗收费过低

许多治疗效果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与之相符的价值体现,如中医手法复位骨折治疗费仅几十元钱,而如果进行手术治疗其医疗费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医院及中医师就放弃中医最传统的简、便、验的治疗方法而选择西医疗法,从而导致中医西化。

3.5

适宜的中医医疗技术得不到医疗保险政策的支持

由于中医的自身特点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而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却是重治疗轻预防,住院标准一直以西医为标准,使得许多具有中医住院治疗征象的病人无法收入院,白白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此外,许多适宜的效果良好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熏蒸、耳穴按压等疗效极佳的中医技术等),被误认为保健方法,不列入医疗保险记帐范围,从而制约了中医的发展。

3.6

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

如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医疗事故鉴定、中医师的继续教育、中医科研课题评审、中医医疗质量评估等,没有体现中医药特色,没有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3.7

现行的对中医药制剂的管理,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

我国目前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对中医药制剂的保护和利用。对中医药的秘方、偏方和验方的管理、利用和对院内制剂的管理没有体现中医药的传统特色。

3.8

假中医、中医推拿、针灸减肥充斥市场

目前,社会上许多无牌中医师、针灸推拿按摩减肥,街头巷尾处处可见,在水疗和按摩保健中心等非法的医疗机构中也处处可见,大多是没有资格的人员也在从事中医推拿、按摩、针灸等医疗活动,且假医假药假广告的泛滥,已严重败坏了中医的声誉,更使中医技术贬值。

3.9

中医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力不足

市卫生局中医处是我市唯一中医机构的行政管理处室,定编 5 人,目前到位 2 人,无论从制定政策法规、宏观管理,还是具体中医执法等正常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则,各区卫生局没有设立中医科,个别区卫生局学中医专业的科员尚未配备,影响中医事业的发展。

3.10

科研机构分散,绩效差

目前,我市有两所中医药研机构,市中医药研究所挂靠市中医院,几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所挂靠市第二人民医院,硬件软件建设都受到牵制,难于发挥较好作用。

4

建议和意见

针对上述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层面的中医从业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经整理,将主要的建议和意见归纳如下。

4.1

政府应当逐步加大中医经费的投入,立法应明确政府的投入比例,并随着财政收入的逐步增长而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设置中医药发展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重点学科建设、科研立项、人才培养及基层中医发展等,并鼓励国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恢复深圳市中医药发展基金,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4.2

设立市中医药管理局和深圳市中医药科学研究院,设立市中医药管理局为市卫生局的二级局,主管我市的中医药工作,区级卫生局应设有中医科。每个区至少设立一所中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以上的综合医院应设置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床位总数的 5%。另外,中医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医疗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应达到国家和本省的建设要求。另外,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应当充分发挥中医作用。与此同时,整合资源,科技体制创新,将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和中医药研究所合并,成立深圳市中医药科学研究院,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

4.3

加大人员编制,使优秀的中医人才得到足够的社会肯定,从而调动其积极性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4.4

各级政府应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献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方法和有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及偏方,并给予法律保护。

4.5

建立合理的中医价格体系,以体现中医技术价值和劳务价值。

4.6 将尽可能多的中医适宜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记帐目录,以促进中医技术的发展,以及新成果的推广。 医疗机构自制的具有其特色的中医药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应制定中医入院标准。

4.7

对于中医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的鉴定、中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中医机构的评审及评估、医疗技术事故鉴定时应由中医专家来评定。此外,在评选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评选范围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制剂时,也应吸收中医药专家参加。

4.8

鼓励具有较高学术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名老中医、专家带徒授业。对于经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合格并取得出师证的中医药学徒,应给予足够的社会认可,并在晋升技术职称上给予肯定。加大中医药人员的再教育力度,多开展些有关中医学术研讨会,以促进技术交流。

4.9

对中药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严厉打击假医假药假广告;单位或个人开办医疗性按摩、针灸及医疗美容等服务项目的,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执业许可证,其从业人员也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4.10

由于深圳的特殊地理位置和人力资源,建议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人才、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双边、多边合作关系,借鉴、吸收国际现代医学成果及其他民族传统医学的精华,引进高新技术,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