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农村产业融合精选(九篇)

农村产业融合

第1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一、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必要性

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有利于贵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四新”主攻“四化”、促进农民增收,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一)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是贵州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关键举措

全力推进产业振兴可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不竭源泉。贵州农业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转变的关键时期,客观上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村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把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作为重点产业,突出山地特色,与贵州特色山地农业融合,做优做特第一产业、做大做强第二产业、做活做精第三产业,着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村产业融合成为农民生活富裕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新动能,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是贵州充分释放

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潜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山地省,如何发挥自身山地特色优势,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是贵州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充分盘活乡村资源,释放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潜力,借助二三产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与价值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全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多元价值的增值,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有利于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贵州面对国际和国内双重竞争压力,能够守住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底线,持续挖掘和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潜力和价值,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是贵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重要支撑

贵州明确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之间客观存在着一种相互联动的发展关系,新型工业化不仅能够加速贵州的工业化进程,推动全省工业倍增行动,而且能够为贵州山地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开辟广阔前景,加快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发展步伐。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更好地链接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强化三者紧密的联动关系。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高水平的城镇化带来对高品质、安全农产品的更多需求,带来对农村旅游业、乡土文化、田园风光、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的需求。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市场需求,助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是贵州实现农民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升农村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增强群众自主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是拓宽农村居民就业增收渠道的根本之策。随着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强、农民分工分业加快、农业生产集约度提高,传统农业生产经验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的需求。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将传统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和职业农民,并参与到产业链的各环节中来,真正让农民分享到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存在的主要困难与挑战

党的十以来,贵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一产基础弱、产业链延伸不充分、产业主体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各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一)一产基础弱,难于支撑农村产业融合

第一产业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础,实现农村产业深度融合需要强大的一产作为支撑。但贵州农业发展基础薄弱,2019年,贵州一产增加值占全国比重仅为3.2%;粮食产量1051.24万公斤,仅占全国比重的1.5%。全省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多年,但产量仍然较少。受地形地貌限制,机械化水平低,农业生产质量效益低下;生产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现代生产要素难以引入,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对一二三产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难以提供有力保障。

(二)产业链延伸不充分,产业融合合力无法释放

产业链延伸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产向后延伸不够。一产是“压舱石”,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全省相当部分的农旅融合产品单一、缺乏特色、规模小,经济效益不高,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普遍偏低,产业链条较短,贵州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虽然在山地特色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但融合模式主要采用“种植+加工”“种植+销售”模式等,都是二次产业简单融合,产业链延伸、产业融合的增值收益不高。除酒、饮料和精制茶等加工业外,其他农副产品加工附加值低。二产向两端拓展不足。第二产业是纽带,延伸农产品的产业链与价值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工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工业发展对矿业、白酒业、装备制造业等少数行业依赖大,占比达70%以上,产业结构刚性明显,抗风险能力弱。依托工业园区建设的特色食品、医药、白酒业等具有一定程度的聚集效应,但总体仍呈散沙状态、规模过小。三产向高端开发滞后。第三产业是发展新引擎,引领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业价值链高附加值的绝大部分都在加工、流通、营销等环节,受教育水平低、地形多山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因素制约,农村地区营销水平、电商、物流、供应链等发展滞后,产业链条难以向高端开发领域延伸,直接导致农村只能售出低附加值的原产品。

(三)融合主体孱弱,小而散小而弱问题突出

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长较快,但质量参差不齐,多数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及本土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户带动作用不够明显。尽管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势头较好,但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竞争力弱,产业融合引领作用不强。现有各类行业协会多数属于松散组织,在推进区域化、品牌化方面服务能力不足。

(四)农户不能充分分享农业产值和附加值

贵州在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方面作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实力的新型农业主体比较缺乏,而参与农业经营的龙头企业又大多涉足非农领域,农村居民不能够充分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带来的增值收益。大部分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实际作用中显得十分脆弱,一方面很多新型产业融合经营主体利用其在产业链中的强势地位,获取了产业发展的大部分利润,而农民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主要还是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而产业链利润主要集中于二、三产业,导致农民难以获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带来的利润,进而导致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和农户在合作中地位不平等,合作诚信度低,导致订单违约率高,没有形成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与共的局面。

(五)农村产业融合要素供给不足

贵州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能力不足,严重制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深入推进。贵州作为典型喀斯特地貌山地省份,国土面积的92%是山地和丘陵,喀斯特面积占全省面积的61.9%,天然限制了土地资源供给,其中农业用地尤为稀缺,导致土地流转成本过高,难以满足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对大量土地资源集中使用的要求。农业因前期资金投入大、周期长、经济效益见效慢、资金回收时间长,对投资吸引力不足;又因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的影响,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近年来,贵州农村青壮劳动力外流严重,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老人和妇女,新型职业农民总量低、青年后备力量较弱、文化程度较低,人力资源供给不足。

三、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对策建议

从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型融合主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对贵州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

立足自然资源特征,打造特色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精耕细作、精深加工、精准扶持,打造精品农业,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在夯实山地特色种养业的基础上,拓展多种产业,深挖农业的多功能性,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和扩大农业农村服务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聚焦区,让贵州山地优质农产品实现就地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商贸流通、市场开拓、电商业态、旅游农业协调发展。

(二)促进产业链接,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推动农业产业价值链上下贯通、充分延展,促进山地特色农业与二三产业纵向融合,实现山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一体化生产及商、贸、服一体化运作。促进农业与生态旅游、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及乡村康养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效融合,在创新商业管理运行模式、共享基础设施配套、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开展有效合作。调整财政投入、贷款担保等扶持资金向农村产业链协同发展项目倾斜,积极引导产业链之间互补共融,强化产业链协同效应。

(三)培育多元化、多向性的新型融合主体

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综合实力雄厚、运营模式先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进“三变”+“三联”的联动模式,发展多领域、多种形式股份合作。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运输、现代营销、智慧农业等。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农户能力,强化作为农户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作用。

(四)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

以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持续增进农民福祉为核心,引导“三产融合”主体之间及其与小农户之间紧密合作,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包容互促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创新订单农业,建立订单农业信用体系,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订单农业”模式。大力推广毕节“六联六带”的利益联结模式,实现有利可联、有法可联。

(五)强化要素保障,激活市场活力

第2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关键词】三网融合;农村电影;信息消费

一、三网初建时,农村信息消费偏低(2005.07―2010.06)

全国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地启动于2005年7月份开始,虽然第一批试点城市中没有重庆,但是,从2009年起,重庆便开始了三网融合地基础建设工作,由重庆邮电大学作为基础建设技术的代表,统计共耗资2954900.00元人民币,完成了重庆三网融合基础建设的具体工程。然而,在看到如此大力度大手笔地建设时,笔者通过调查得知,重庆本身在此阶段的信息消费情况却不容乐观,而其中农村信息消费水平较之全国就更显偏低。

据调查研究,我国农民收入主要支出分别为: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文教服务、信息消费四大部分。通过调查统计显示,无论是信息消费还是文娱消费,其所占消费比例都不高。然而位于西部地区的重庆,农民年收入明显低于全国收入水平,所以,三网融合后的未来信息消费情况也可想而知。

参照数据情况如下:

通过数据显示,面对如此的大手笔大力度的基础工程建设,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重庆,三网融合发展前景与速度让人难以持有一片看好的想法。

二、三网融合对农村电影产业的可能性影响

从政策的角度,我国农村电影产业由于其本身的零散性和人为干预性过大,所以从“2131工程”到“惠民工程”,政策一直有扶持,但发展相对较缓慢。然而,三网融合本身以信息平台整合再共享为主,人为干预性相对较小,政府扶持力度大且其见效快。从经济支持角度,财政局每年固定拨款扶持,农村电影也在努力创收,然而,依旧无法完全解决放映人员吃得不够饱,穿得不够暖,社会基本保障无落实等情况,可谓“年年大投入,问题不曾改”。相反,三网融合看似投入财力较大,但由于本身具有资源地整合和财富地快速创作性,所以可谓“一次投入,终身收益”的效果。从同为提供服务的模式,农村电影的服务模式相对单一落户,三网融合则更具人性化、快捷化、便利化,也更显现出了农村电影在放映上的人员资源浪费等问题。

基于以上主要几点对比,三网融合势必会对农村电影及其产业造成巨大地冲击和影响。

三、三网融合下农村电影产业发展的建议

面对势必即将迎来如火如荼迅速发展的“三网融合”,笔者经过此次调查研究,对于两者而后发展给予一点建议。

重庆,作为三网融合这项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项目启动的第二批试点城市,必是踌躇满志、摩拳擦掌。然而,无论我们对于三网融合的启动经历了多久的期待,或者铺垫了多少的准备,但不可否认它对于重庆来说,依旧如同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而任何新生事物,在起步阶段,“快”不是唯一成绩,“稳健、健康”才是根本。因而,重庆在大力推动三网融合实施的过程中,踏实走好每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和法律约束,并且不断修正、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打造稳定、健康、和谐的成长和发展环境,才是真正迅猛发展的根本。

其次,农村电影放映基于本身的特有属性,无论出于政治文化宣传,还是产业带动经济盈利都有着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然而,面对自身现尚未解决的多项“忧”,以及扑面而来的三网融合这样强劲地冲击,农村电影放映及其相关产业确实也需要去思考,和去寻求新的突破,挖掘合作共进的地方。例如是否可以将传统的由放映员提前选片、订片,再播放等一系列服务模式,调整为利用三网融合中强大的互联网直接进行选片、放片等工作,以降低人力资源的浪费等问题。是否可以通过三网融合这个强大的信息平台,让农村题材电影获得更广阔地播放空间和时间,从而推动其发展。

结 语

二十一世纪本身是信息的时代,故而,最为信息时代产物的三网融合,其崛起是必然且一定迅速。面对新生事物的冲击,作为相对传统的农村电影放映形式,只有“取其精华,谋其合作,突破自身”才能优存下来,并得以新的发展。相信在十提出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指示之后,作为文化产业之一的中国电影农村产业也许将迎来自己新的发展机遇,迎来前进的又一个春天。

【参考文献】

[1]韦春伊,赵静,王玉平.西部农村群体信息消费能力现状与引导[J].图书馆论坛,2008(3).

[2]刘嘉,朱琛.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实证研究[J].铜陵学院学报,2009(6).

第3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实际上,“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并不是新说法。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路径,普遍都是用工业方式发展农业。农业不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业现代化就失去了支撑;反过来说,只有根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增效才有保障。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些领域,已经呈现出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甚至二三产业联动的特点,与工业产品的生产特点极其相似。但也必须看到,农业天然具有的弱质性决定了其是一个要比工业、商业等承担更多风险的产业,这种弱质性尤其体现在生产环节。因此,笔者认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加强农业源头呵护,从以下几方面夯实农业生产的“田头”基础。

加强农业源头呵护,应进一步加快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我国目前是世界上人均农业资源最为稀缺的国家之一,户均只有不到9亩地。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想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必须走技术替代路线,加快科技在农业生产特别是田间地头的应用,比如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等,以此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4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关键词:农村;一二三产业;产业融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4.5;F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21-5697-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21.065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FENG Wei, SHI Ru-juan, XIA Hong, GENG Qing-qing

(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Beijing 100125,China)

Abstract: Promoting the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is a new strategic move by Chinese government against a background of new normal, whe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has entered a period of medium and rapid growth. From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the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the construction of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was studied by the basic idea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hoping to provide basic references for analyzing and evaluating the status and degree of the industrial convergence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China.

Key words: rural area; first,second,third industries; industrial convergenc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近年恚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但是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长期粗放式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中国农业发展正面临成本不断上升、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资源条件高度紧张、国内外价格倒挂等严峻挑战。为此,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审时度势,提出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首次明确要求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并首次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而提出的重要举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重要的理论、现实意义。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提出引起了媒体、社会及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而从文献上来看,学者们主要从产业融合的角度对农业与农村二三产业的融合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服务化”趋势的加深,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在信息、金融、物流、能源等领域出现了产业融合现象,产业融合给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带来了新的动力,日益成为提升产业竞争力乃至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1]。周振华[2]认为产业融合就是以数字融合为基础,为适应产业增长而发生的产业边界的收缩或消失;姜长云[3]认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根本上属于产业融合;梁伟军[4]从中国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宏观环境出发,对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类型、意义以及经济效应进行了分析;何立胜等[5]认为产业融合是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径;李俊岭[6]指出产业融合能够更好地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此外,还有文献对旅游业与农业的产业融合问题进行了讨论[7,8]。张义博[9]系统地梳理了国内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政策演进轨迹,对于经济新常态下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实践模式以及政策支持进行了探讨。总体上看,目前有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讨论大多涉及概念、内涵、意义、模式及路径方面,对融合发展及其融合程度的评价及度量方面则很少涉及。本研究借鉴综合评价的基本思路,尝试构建一套对当前中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

自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来,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解读。有学者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日本提出的“六次产业化”或“第六产业”概念关联起来。20世纪90年代,日本今村奈良臣针对日本农业面临的发展窘境,首先提出了“第六产业”的概念:通过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即不仅种植农作物,而且从事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以获得更多的增值价值。因为按行业分类,农林水产业属于第一产业,加工制造业则是第二产业,销售、服务等为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六次产业,而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六次产业[10]。那么,该如何认识和理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呢,本研究认为需要从三个基本概念出发来加以辨析。

1.1 关于农村

农村是个地域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城市。农村通常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发展经济学关于经济发展的研究发现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现象,即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工业从农业无偿取得资源的积累,各种资源的积累表现为从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以及从农村向城市流动[11]。建国以来,中国实行了“重工业优先l展战略”和“城乡隔离政策”,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中国经济的腾飞积累了资金。学者们对整个计划经济时期以各种形式实现的农村资源向城市的无偿转移进行估算,归纳起来大约在6 000~8 000亿元[11]。即使到现在,这种农业和农村资源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也没有扭转过来,这导致长期以来中国城乡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为扭转这一局面,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方针,为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可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继续实施反哺农业和支持农村战略的重要体现,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农业、在农村。

1.2 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

产业(或行业)通常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企业的集合。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三次产业分类,比较完整的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提出的。科林・克拉克在他的代表作《经济进步的条件》中,对三次产业的内涵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界定。克拉克认为:第一产业即指农业,其中也包括所有的畜牧业,如饲养业和狩猎业等。第一产业中各行业的共同特点是人类的活动直接作用于大自然,直接利用自然资源,这也是农业与工业的最重要的区别之一。第二产业即指工业,其特点是人类在生产过程中不仅直接利用自然资源,而且其生产过程是利用大规模、可移动、连续操作的方式进行的。第三产业又被称作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金融业以及国防和行政管理部门。此外,还有私人家庭服务等。现在国际上通行的三次产业分类法是联合国所使用的分类法。按照这一分类方法,第一产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第二产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建筑和公共工程、水、电、煤气及卫生部门;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业、不动产行业、运输、仓储及通讯行业、服务行业及其他不易确定归属的行业[12]。

1.3 关于产业融合和融合发展

关于产业融合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表述。张建刚等[13]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种:一是从技术视角出发,把同一技术向不同产业扩散的现象定义为“技术融合”;二是从产品视角出发,将产业融合定义为采用数字技术后原来各自独立产品的整合;三是从产业视角出发,例如欧洲委员会的“绿皮书”认为“产业融合是技术网络平台、市场和产业联盟与合并三个角度的融合”,该定义的出现使得产业融合的内涵得到了极大拓展。李美云[14]从狭义、中义和广义三个层次将有关产业融合的概念界定进行了归纳:狭义的概念是从信息传输产业的融合来叙述的,认为产业融合是在数字融合的基础上出现的产业边界模糊化现象;中义的概念从服务部门的结构变化来定义产业融合,如澳大利亚政府信息办公室在其《融合报告》中将融合直接定义为“由数字化激活的服务部门的重构”;广义的概念是从更广泛的内容和范围,或产业的演化发展角度来界定产业融合,例如认为“融合是分离的市场间的一种汇合和合并,跨市场和产业边界进入壁垒的消除”。虽然不同学者、机构和政府部门关于产业融合的理解和概念界定不同,但广泛的共识是产业融合已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并已广泛影响产业的发展,甚至正在重塑产业的结构形态。

综合上述讨论,本研究认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指以振兴农村、强大农业、富裕农民为目的,以产业链延伸、技术创新、产品整合、制度建设、体制改革等为手段,将现代科学技术、经营业态、商业模式和资本运作理念等引入农村,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服务业等关联产业融合互动、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实现农业附加值的显著提高、农业多功能性的充分发挥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有分析法、Delphi方法、交叉法、综合法和指标属性分组法等,其中分析法是最基本的方法。分析法是将指标体系的度量对象和度量目标划分成若干个不同评价子系统,并逐步细分,形成各级子系统及功能模块。分析法的基本步骤是:第一步,对评价问题的内涵与外延作出合理解释,划分概念的侧面结构。明确评价的总目标与子目标,这是相当关键的一步;第二步,对每个子目标或概念侧面进行细分解,越是复杂的多指标体系构建问题,这种细分解就越为重要;第三步,重复第二步,直到每个侧面或子目标都可以直接用一个或几个明确的指标来反映;第四步,设计每个子层次的指标。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指标”是广义的,并不限于社会经济统计学意义上的可量化指标,还应该包括一些“定性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像“标志”[15]。通常确定的总目标与子目标构成指标体系的目标层;总目标与子目标的层次分解构成指标体系的准则层;每个子层次指标构成指标体系的指标层。本研究也将采用分析法的思路来构建农产品加工业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指标体系。

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内涵出发,可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目标层分为两个:农业与关联产业的融合互动、融合发展的经济社会效应。农业与关联产业的融合互动是指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服务业等关联产业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融合发展的经济社会效应是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社会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农业与关联产业的融合互动可进一步分解为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性发挥和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三项功能指标;融合发展的经济社会效应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农民增收与就业促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二项功能指标。这五项功能指标构成指标体系的准则层(图1)。

2.1 农业产业链延伸

农业产业链延伸是指以农业为依托,前延后伸,将农业种植养殖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资生产销售、农业科研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合理优化链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当前,农业产业链延伸的重点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农业附加值。

2.2 农业多功能性发挥

r业多功能性发挥是指稳定农业的食品供应保障和经济社会功能之外,将农业生产与休闲旅游、文化传承、资源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的休闲文化功能和生态保护功能。当前,农业多功能性发挥的重点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2.3 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是指农业与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提供中间服务的农业服务业之间的融合互动与协调发展。农业服务业主要包括农资配送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服务、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基础设施管护服务、劳动力转移服务以及金融保险服务等。当前,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利用电子商务、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商业模式,加速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

2.4 农民增收与就业促进

农民增收及就业促进是指通过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大幅提高非农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政性收入在农民收入的占比水平;为农村地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等方面产生的促进效应。

2.5 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指通过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动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资和改造升级,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内涵及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要在众多反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中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指标因素,形成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的选取要遵循目的性、全面性、可行性、稳定性、协调性和结合性等基本原则:①目的性原则,指标的选取要从评价目的出发,选取能客观反映评价对象关于评价目标的特性指标;②全面性原则,指标的选取要尽可能全面且具有代表性,涵盖评价对象的各方面特性;③可行性原则,指标数据应可以保质保量地获取,来源可靠;④稳定性原则,所选取的指标应当不易受到偶然因素的干扰,具有稳定性;⑤协调性原则,指标应与我们所选择的评价方法相协调性,不同评价方法的机理要求指标具有不同的特性;⑥结合性原则,即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15]。据此共筛选出5组20个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其含义见表1。

4 结语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手段,是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中促进农业多功能性发挥的重要途径,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下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如何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和评价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状况及程度,并据此构建有效的发展机制和制定得力的扶持政策,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本研究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期望能为学术界同行进行相关深入研究提供一个可资参考和讨论的依据,也为国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与扶持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马 健.产业融合理论研究述评[J].经济学动态,2002(2):78-81.

[2] 周振华.信息化进程中的产业融合研究[J].经济学动态,2002(6):12-14.

[3] 姜长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题应有新解法[J].中国发展观察,2015(2):18-22.

[4] 梁伟军.产业融合视角下的中国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研究[J].科学・经济・社会,2011(4):1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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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一、日本“六次产业化”的核心与举措

2008年,日本提出《农山渔村第六产业发展目标》,这是日本政府首次在政策大纲中提及“第六产业”。2010年,对农业产供销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日本农林水产省制订《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标志着“六次产业化”战略正式实施。“六次产业化”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地产地消”,即强调在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发现农村核心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代替”和“引出代替”,将农业相关的工商活动内化于乡村地域系统,从而激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崔振东,2010)。

梳理近年来日本政府推进以“地产地消”为核心的“六次产业化”战略,其重大举措主要包括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推进农工商协同合作、推行直销所流通模式等。

(一)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第一,日本政府出台《农工商合作促进法》(2008),并将“六次产业化”纳入《粮食、农业、农村基本计划》(2010)、《日本振兴战略》(2013)等。《粮食、农业、农村基本计划》(2010)明确提出,“通过发展农业和农村的‘第六产业’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维持村落功能和保护生态系统及包括景观在内的农村环境”。日本农林水产省相继出台《农业六次产业化》(2009)、《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2010)、《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实施纲要》(2010)、《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工作相关补助金交付纲要》(2010)等,全面规划“六次产业化”相关事项。第二,日本政府自上而下成立“六次产业化”战略推进组织机构,如2011年水产厅成立“水产业六次产业化推进团队”,都道府县相继组建“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推进委员会”。第三,农民或企业围绕“六次产业化”制定经营改善计划,经农林水产和经济产业大臣认定,可提高无息农业改良贷款年限和额度,获得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开拓支出补助、相关加工和销售所需设施购置支出补助等。农林水产省制定“农林水产技术基本研究计划”,加大对革新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日本内阁会议同意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通过政策补助金、“劣后”贷款(即没有优先还债义务的贷款方式)、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农民投资“六次产业化”,最高可将经营资本分别扩大到自有资本的2倍、5倍和20倍。

(二)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橛行Ъせ钆寰济发展活力,日本“六次产业化”注重因地制宜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一是农业生产者主导型,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户为经营主体。二是社区主导型,以难以从事农业生产维持生计、留守农村的妇女和老龄者为经营主体。三是企业主导型,以涉农企业为经营主体,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加工、直销、宅配以及农村饮食和住宿业等。由于日本政府严格限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直接从事农业相关产业经营的工商企业数量较少。四是自治体主导型,以农协为主导建立农产品加工设施、培育农产品地域品牌、拓展农产品市场网络等。农协在“六次产业化”中发挥着联结农户、整合资源、区域协作等作用。例如,农协联合农业生产者基于自律合作设立直销所,作为面向“地产地消”的农产品共同销售市场,实行会员准入制度并不以盈利为目的,盈余通过农协转发分红。农协还通过开展饮食文化教育、农业体验活动等,提高消费者对地域农产品、农产加工品和传统饮食文化的认同感。五是农工商连带型,由农业生产者联合食品加工及流通企业共同成为经营主体,这被认为是推进“六次产业化”最普遍和最有效的形式,但“六次产业化”推进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农户、农协、工商资本等经营主体利益再分配的矛盾。由于本土化农业生产者自主推进“六次产业化”存在诸多困难,需要外部植入的工商资本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农工商合作的目标是提升农业生产者参与“六次产业化”的能力并自我成长为农工商经营主体,强调农业生产者与工商企业在业务支持、知识共享和产业关联的基础上建立创新平台和经济网络,而不是让现有工商资本前向整合兼并农业。

(三)推进农工商协同合作

一是培养“协调者”。“协调者”是指既具有农业技术、又具有商品开发和销售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日本政府注重对“协调者”的培养及其活动的支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协调者”组织,以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召开交流会。在中央层面开展全国产业集群协议会、先进事例研讨会、品牌培育研修会等,在地方层面开展农林水产商品展示会等,促进经验交流和销路对接。三是提供信息支持。在中央层面推广农工商协作的典型事例、支援措施、研修会和产地信息等,在地方层面提供以食品产业为核心的产地信息。四是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制定全国食品产业开发战略,开展区域性农业技术开发合作,召开农工商协作技术交流会,对实施地域食品品牌化战略提供技术指导等。

(四)实行直销所流通模式

为有效推进“地产地消”,日本实行以直销所为核心的流通模式(李凤荣,2014)。直销所最初主要设在城市近郊区,重点面向城市消费者,后来逐步拓展到农村和山区。如2009年日本共有近17000所直销所,其销售额占全国农产品流通总额的10.9%,成为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销所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生产者及生产者联盟、农协、地方公共团体、第三方部门、民间企业等,运营主体多元化但都实行会员制并采取委托销售方式,经营事务由直销所负责,农户负责生产包装及农产品搬入取回,同时参加直销所举办的各种促销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交流活动。农户只需交纳少量会费就可以加入直销所,但直销所将按销售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通常手续费的比例为15%。直销所坚持经营产品地产化,即在直销所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如2009年日本直销所全年销售额中本地化农产品销售额占73.2%,65.8%的直销所只销售当地农产品。直销所还与地域内的学校、幼儿园、保育园、医院、福利院等集中消费机构开展地域连携合作,供应当地农产品。

二、对我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启示

(一)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第一,由于我国涉农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职权划分不清等问题突出,借鉴日本自上而下成立“六次产业化”推进委员会的经验做法,建议在中央层面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委员会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或实施纲要,统筹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项工作。第二,由于我国现有惠农资金“撒胡椒面”现象严重,支农政策重农业生产、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问题突出,借鉴日本成立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的经验做法,建议中央财政设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增补贴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在农村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的推广应用,全面改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产业延伸与功能拓展相结合,培育农村内生发展新动力

第一,顺应个性化、体验化、绿色化、品牌化的农产品消费趋势,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和“舌尖上的美味”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等适销对路农业生产(,2015)。第二,针对重农业生产、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普遍问题,引入产业链和价值链发展理念,促进农业产业链增值更好留在农村。优先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电商平台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为农村青年创业新平台和县域经济发展新引擎。第三,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创建示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三)农民自主与多元主体相结合,保障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

第一,农民在r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完善多元融合主体的利益联结和风险防控机制,有效保障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借鉴日本推进农工商合作但限制工商资本股权比重的经验做法,建立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诚信公示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和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推进订单农业、股份合作、联合营销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借鉴日本通过培养“协调者”推进农工商合作的经验做法,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第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优势突出,需要将其培养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新型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创建活动。借鉴日本农协推进“六次产业化”的经验做法,开展综合农协创新试点(张义博,2015)。发挥供销合作社根植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流通网络发达的综合优势,拓展农业产业链全程服务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商。第三,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以给农业农村带来现代生产要素和新兴商业模式,有利于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需要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与本土化农业生产者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推进分类指导和试点示范

第6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调研组与当地政府、农业、财政、税务、国土、电力、金融等部门,企业、合作社等进行了两次座谈。总体上看,当地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业十分重视,整体发展形势较好。以加工业为引领,带动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服务业联动发展,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拓宽了增收链,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方面,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代表的二产促进农业一产通过二产链接上三产。石家庄市围绕小麦、优质玉米、蔬菜、梨果、大枣、奶业、禽蛋、优质型猪等8个主导产业,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2014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779.8亿元,居河北省首位;规模生产加工基地68个,销售产值355亿元;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95家;每年新完成加工项目投资40亿元以上;建设有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3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加工园区入驻企业380家。德州市立足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重点培植了粮油、功能糖、果蔬、调味品、畜产品等10大优势特色加工产业集群,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70家,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767亿元,比上年增长9.7%;乐陵星光糖液集团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7家企业超过20亿元。

另一方面,以休闲农业为代表的三产促进一产直接链接三产带动二产。石家庄市已建成休闲观光农业园54个,总投资15.5亿元,园区功能由采摘、观光向休闲、体验、垂钓、农家乐等多功能逐步丰富;德州市共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94个,从业人员400余人,营业收入7.6亿元;两市已初步呈现“发展加快、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良好态势,成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体、农民利益的共同体、农耕文化的传承体。

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推进农业一产向二三产业自然延伸,使农户分享融合发展的成果。座谈中了解到,河北省固安县天绿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6000多名社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将土地集中起来,由3家企业带动,开展规模化、现代化种植并进行初加工,使农民在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议价上有了话语权,提高了种植和初加工水平,增加了收入,把增值收益留在了农村、留给了农民。合作社创办者村支书李俊田介绍,通过分红,每家两位60多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可以得到8000元的收入,实现老有所养。德州市临邑县永益合作社集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吸纳全村带地入社,加工的小磨香油、石磨面粉、杂粮面条等产品供不应求,整体提升了全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创新金融支持为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融资环境。座谈中了解到,2013年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金财通”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每年拿出1亿元资金,要求县级政府出资不低于500万元,按照1s1比例配套,向邯郸银行存入“金财通”贷款增信保证金,银行以不低于保证金8倍贷款规模,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贷款。这样,企业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可获得一年期内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30%。据邯郸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闫明海主任介绍,这项创新金融政策实施以来,银行共向208家企业放贷9.151亿元,未出现骗贷、欠息、未按时还贷等现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稳定健康发展

调研中,企业和合作社反映了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集中在融资、用地、企业负担等方面。调研组针对这些问题,与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交流探讨,提出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和统计指标体系;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可以整合现有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等涉农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同步规划、建设和实施。也可以设立农产品加工业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原料基地、物流配送和技术改造,奖补加工大市、大县和园区。

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而利润仅为销售收入的3%~5%。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抵扣”,进项税为13%,销项税为17%,4个点不能抵扣,如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在这4个点上每年多交8000多万元的增值税。应加快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抵扣办法,按销项折算抵扣额度,免除进项税发票核对环节。可以将加工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半征收,并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三是强化金融服务。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是一次性收购原料常年加工,流动资金压得多,贷款需求迫切;但是由于抵押物有限,企业、合作社贷款特别是季节性收购资金贷款很困难。座谈中了解到,河北省晋州市长城经贸有限公司自建的冷库等设施、定兴县兴达蔬菜合作社自建的交易市场都是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抵押,跑了多家银行都没有获得贷款。因此,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农产品收购资金专项贷款,对风险可控、综合回报较高的龙头企业用于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需贷款,纳入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商业性贷款在贷款利率方面应给予优惠;扩大抵押物范围,发展以农产品仓单、出口定单、土地经营权、山林权、经济作物和饲养物作为抵押品等多种抵质押方式。

四是完善用地用电用水政策。加工用地是农用地、工用地两不靠,加工企业用地税收少、投资少,一般很难拿到用地指标。初加工享受不到农用电优惠,河北省初加工执行工业用电,长城经贸有限公司储藏保险用电为工业用电,每度0.8元多;水费高,企业反映既是按照要求上马了节水设备仍无法享受用水优惠。因此,必须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不能动”的前提下,可以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方法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加工企业和加工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区,引导企业进入园区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对于初加工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参照农用价格执行。

调研组对河北省农业厅成立农产品加工局、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局即将挂牌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整体实力

实地走访和座谈中,调研组与20多家企业、合作社进行了交流。宗锦耀提出,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应从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规模扩张向转型升级、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的转变。企业和合作社作为农产品加工业重要的经营主体,应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要在利益分配、产品生产、技术创新、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整体实力,创造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第一,产权清晰化。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风险共担、效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都是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产权清晰,利益直接,激发了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了活力,使企业发展拥有恒久动力。

第二,生产标准化。一流企业定标准,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条件,是合理发展产品品种、组织专业化生产的前提,是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的有效途径,是让民众吃得放心、吃得营养、吃得健康的唯一选择。石家庄洛杉奇食品有限公司牵头制定柴鸡生态养殖等3项国家标准,建有国家柴鸡生态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园,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

第三,技术集成化。技术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适应知识经济、智能化、信息化发展的关键。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食品类加工企业,要以营养、安全、美味、方便、实惠为方向,推动现代生物技术、环境控制技术、工程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同时,在副产物综合利用上,要研发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实现节能、减排、清洁、安全、可持续生产。河北纽康恩食品有限公司注重技术创新,生产以紫米、南瓜等多种口味的彩色主食产品,与西北农林大学合作,研发适用于传统主食的专用酵母,留住传统主食“小时候的味道”。临邑禹王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在大豆蛋白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废水制备沼气发电,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山东临邑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玉米芯为原料加工木糖产品,实现副产物高值化利用。

第四,管理科学化。企业要加快推进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研发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切实提质、保量、降本、增效,特别是要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行扁平化管理,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石家庄绿杰食品有限公司主营馒头、方便粥等主食产品,建立了连锁配送的网络化经营模式,设立1260个销售点,降低人、财、物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年增产值7000多万元。

第7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供求特征

Abstract:Based on the internal relation between rural finance and rural economy,this paper researches Chinese rural finance reform during the past 30 years accord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financial productivity and evolution of rural economic reform. We divide it into three phases:development phase of traditional agriculture,starting phase of rural industrialization,and development phase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supply and demand of rural finance in different conditions of rural productivities,we sum up some enlightenment about Chinese rural finance reform.

Key Words:rural finance,rural economy,supply and demand analysi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0-0003-0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并且在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本文以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内在联系为出发点,以农村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与经济改革进展为依据,将三十年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传统农业发展阶段、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下文将通过分析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经济特征与金融供求状况,总结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启示。

一、传统农业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与金融供求

1978-1985年,中国农村开始实施并完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以农业为重点,建立和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推动了传统农业的发展,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的温饱问题。这一阶段,中国农村金融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形成了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制,促进了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传统农业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

这一时期,传统农业生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其经济特征如下:

1. 传统农业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要内容,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组织形式,农业经济是农村经济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居于基础性地位。1978-1985年,中国农业发展水平整体上明显提高,第一产业创造了平均31.08%的国内生产总值,并实现了平均每年18.70%的增长,超出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0.20%;到1985年,中国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2564.04亿元,是1978年的2.50倍,传统农业规模和速度增长显著。

2. 乡镇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初步发展。农村经济的构成中,除了居于主体地位的农业经济外,乡镇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开始出现并在农村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1978-1985年,乡镇企业年均工业总产值为933.80亿元,约为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平均值的53.88%;但从行业类别来看,农业企业只占总产值的4.07%。

(二)传统农业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征

1. 生产性资金需求上升且金融风险较高。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基本生产性资金的金融需求上升;而且,由于传统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主体是农户,其金融需求规模、对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较小,因此,其金融风险较高。

2. 其他经济形式的金融需求不突出。尽管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开始出现,但是鉴于其规模与传统农业相比差距较大且发展需要不迫切,在这一阶段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其他经济形式的金融需求并不突出。

3. 金融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相似性。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下,全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基本一致,因此,全国的农村金融需求在总体上具有相似性,并未形成显著的区域特点。

(三)传统农业发展阶段的金融供给状况

1. 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是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从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来看,该阶段农村金融是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制,主要体现在:一是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主要集中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等社会效益较大但经济效益并不突出的项目。具体包括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和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等五部分内容。二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成为向集体农业、乡镇企业和农户提供存贷款服务的主要力量。1985年,农村信用社集体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为41.4亿元、164.4亿元和194.2亿元,基本满足了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性资金需求。三是中国农业银行的支农服务和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也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成为这一时期农村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

2. 财政支农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服务形式。从农村金融的服务手段来看,此时农村金融以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等金融机构贷款为主要服务形式,农业保险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必要补充。1978-1985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7.5%-13.5%之间,累计财政支出达到1133.42亿元,平均年支出141.68亿元。1985年,国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合计782.8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2.48%,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为400亿元、农业银行为221.76亿元,农业保险赔款支出为5264万元。相对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和日渐充足的农村信用社存贷款服务,满足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基本生产的金融需求。

(四)传统农业发展阶段金融供求状况评析

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制度基本满足了以农户为主要单位的传统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适应了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的存贷款比例始终在1.8以上,农村信用社实际上为农村金融资源流向城市提供了渠道。二是农村信用社在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方面,因农户金融风险较高,尽管贷款审核程序较严,仍存在贷款不良率高的问题。三是政策性金融方面主要是国家财政投资,并没有单独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财政投资支农压力较大。四是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缓慢,金融机构覆盖面不足、业务效率不高、农业保险亏损严重,如1985年农业保险赔付支出超出当年保费收入934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的发挥。

总体上看,尽管传统农业发展阶段农村金融体制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备、金融服务手段单一、农村金融资源流向城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率高等诸多问题,但总体上农村金融体制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规模与水平是相匹配的,基本满足了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经济特征与金融供求

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初见成效,逐渐步入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目标也转向了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1986-2000年,初步建立了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并存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基本满足了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发展需要,但日益突出的商业性金融供需矛盾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工业经济的良性发展。

(一)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经济特征

1. 农村工业经济位居农村经济首位。这一时期,农村工业经济的地位和影响逐渐超出了传统农业经济,在农村经济构成中居首要地位。其中,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工业化起步的代表,其总量、结构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农村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乡镇企业规模显著增长。乡镇企业产值中的工业企业产值超过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且优势明显,1986-200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实现了年均209.43%的增长,比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高出180.37%,200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16150.27亿元,是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的7.77倍。

乡镇企业的行业构成逐渐优化。1986-2000年,乡镇企业的行业构成中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产值的比重分别从2.03%、82.89%、15.08%调整为1.09%、78.74%、18.92%,服务业产值在乡镇企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

乡镇企业的区域特征日趋明显。在农业生产方式方面,东西部差距较大。东部地区的农业生产除了传统粮食生产外,开始出现大规模的家禽养殖、经济作物生产和蔬菜花卉生产,形成一批专业户和种养大户;而中西部地区基本还是以普通农户从事传统的农产品生产为主。在乡镇企业发展效率方面,东西部差异更为突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发展效率依次降低,东部地区就业人数、工资收入、乡镇企业增加值与利润总额明显高于中部、西部地区。2000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每个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依次为20.75万元、9.26万元和5.71万元,地区差异显著,这与各地区乡镇企业的资金投入、产权改革与管理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

2. 传统农业和其他经济形式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农业仍处于基础性地位,和其他经济形式一起共同构成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2000年,中国农业稳步发展,第一产业创造了平均21.64%的国内生产总值,并实现了平均每年29.06%的增长,到2000年中国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14944.72亿元,是1978年的5.36倍,农业生产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在传统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农村商贸流通改革逐步展开,农产品和粮棉流通的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市场开始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成为该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金融需求特征

1. 金融需求的种类与规模明显提升。随着传统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金融需求类别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基本生产的初级金融需求,发展至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借贷、降低风险、稳定产品价格的高级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一是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日益超越了传统农业的金融需求,成为这一阶段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乡镇企业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此时乡镇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与成长期之间,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信贷需求量大,仅依靠合作金融难以满足需要。二是传统农业阶段的农业简单再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初级金融需求仍然存在,同时现代农业阶段的农业扩大再生产及降低风险、稳定产品价格的高级金融需求基本稳定。因此,除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支持外,商业性金融也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三是农村商贸流通金融需求增加。随着农村商贸流通改革的深入开展,满足这方面的金融需求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2. 金融需求呈现行业和区域特征。以乡镇企业为代表,这一时期农村金融需求开始呈现行业和区域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具有行业特征,农业企业的金融需求逐年下降,农村工业企业的金融需求基本稳定,农村服务业企业的金融需求则逐年上升。二是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具有区域特征,东部地区乡镇企业开始发展外向型经济,其金融需求规模较大、所需金融服务品种也较多,而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规模相对较小,且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上。

(三)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的金融供给状况

1. 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从农村金融的市场体系来看,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并存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

财政投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金融的主体。公共财政支出主要集中于农村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等项目,如1998年国家用于财政支农的项目为1154.76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量的10.69%。同时,从1998年起将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一并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支出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主要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专项贷款、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提供金融支持。2000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总额为7400.88亿元,支农力度较大,其中对东、中部地区的支持更为显著。

以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自2000年7月开始在江苏省进行试点改革,同时在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贷款、联保贷款,对农户扩大再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当年,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为10489.29亿元,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占农村信用社全部贷款余额的77.76%。其中,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为3587.98亿元,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73.34%;乡镇企业贷款为4568.87亿元,占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贷款总额的75.68%。

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性金融对农业、乡镇企业的资金支持明显提升,其中对乡镇企业的支持力度逐渐超出农业,但总的银行信贷规模与农村信用社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2000年,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发放贷款合计为7943.15亿元,与农村信用社贷款规模相比存在2546.14亿元的差距。

2. 金融供给的服务形式与规模有所增加。从农村金融的服务手段来看,这一阶段农村金融供给的服务形式与规模有所增加。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投融资、政策性金融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服务形式。2000年,国家财政支农支出达到766.89亿元,是1986年的6.17倍;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合计达到10949.77亿元,是1986年规模的9.99倍,实现了平均每年59.93%的增长。二是除财政投资和银行信贷外,农村信托业务、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债券等其他金融服务方式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如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亿元,赔款及给付支出3亿元,实现盈余1亿元。

(四)农村工业化起步阶段金融供求状况评析

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制度基本满足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扩大再生产及农村商贸流通的金融需求,对促进农村工业化起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存在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1. 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供给与能力不匹配。一是政策性金融的供给能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相对较窄,将乡镇企业排除在外,这与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农发行业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二是合作性金融承担的责任超出其能力。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但是随着其辐射范围的扩大,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开始在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中出现,不良贷款率较高,贷款监管不严、用途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较为突出,如2000年发放贷款的回收率仅为86.31%,明显低于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金融的供给方式、规模与需求不匹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使金融资源的配置与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脱节,具体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撤出县域与乡镇企业进入成长期同步,从而加剧了农村经济尤其是乡镇企业的金融供求矛盾。尽管1990-2000年间乡镇企业贷款从977.1亿元提升至6060.8亿元,但乡镇企业总产值与乡镇企业贷款的比重为19.2?1,乡镇企业增加值与乡镇企业贷款的比重为4.5?1,远高于工业生产总值与工业贷款2.4?1的比重,乡镇企业的金融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

3. 农村金融支农力度与农村经济的地位不匹配。金融机构的总体支农力度尽管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农村经济的总体地位不匹配。一是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远远低于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这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匹配。二是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的贷款总额明显低于农业存款与农户储蓄存款总额,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三是乡镇企业金融需求的行业特点未能在金融供给中得到体现。商业性金融过多地将贷款投入到乡镇企业,导致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大量增加,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收缩在县域的经营网点,或者只经营存款业务,不开展贷款业务,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受到很大影响。

三、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与金融供求

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开始提倡实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经济转入农业、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全面发展的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此时,尽快建立以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为中心,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有机结合,金融服务手段日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

1. 农村经济的构成内容更加全面。2001年以来,农村经济的构成扩展至传统农业、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三方面内容,如何推动以上三者综合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的核心。首先,传统农业经济仍处于基础性地位,2001-2008年,第一产业创造了平均12.55%的国内生产总值,并实现了平均每年14.43%的增长;其次,农村工业经济居于突出地位,乡镇企业在结构调整的同时实现了新一轮的产值增长,产业集群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乡镇企业新的发展形式开始出现,并因其辐射效应与市场竞争优势而承担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第三,农村城镇化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稳步发展也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1-2007年,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镇化水平从37.66%提升至44.94%。

2. 农村经济区域不平衡更加明显。在经济发展方式上,各地农村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呈现出区域差异。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开始出现专业化合作组织,标志着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由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向专业化合作组织转化,但中西部地区则发展相对缓慢;乡镇企业的东西部差距依然存在,乡镇企业集群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征,东部较发达地区龙头企业的建设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同时农村城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东南沿海与内陆地区差异显著,农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日益明显。

(二)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的金融需求特征

1. 需求主体多元化导致需求结构差异大。传统农业经济、农村工业经济和农村城镇化的共同发展,决定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多元化特征。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大体可分为农户、乡镇企业和政府等不同需求类型,不同的需求主体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特征(见表1)。这些不同的需求在规模、风险、管理成本、保障程度上的表现又各不相同。

2. 金融需求呈现区域性差异。由于地区间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农村金融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的结构。第一层次,以东部发达地区为代表,主要表现为农村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需要,主要特点是以基层政府为主体,资金需求规模大,组织性强。第二层次,以东中部等农业主产区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为代表,主要表现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生产质量的需要,以农业企业或农业种养殖户为主,具有相对较为固定的需求,也有一定的资产作保障。第三层次,以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为代表,农村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应对大项支出和临时性支出等生活需求,属于非生产性质的,规模较小且不固定,风险相对较高。

3. 由农业生产需求向综合发展需求转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模式的改进,传统的农业生产已经逐步走向综合经营、综合发展,因而使农业生产性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种子、化肥、果苗等传统农业生产需求,向商业、服务业、流通业与小手工业等综合方面发展。比如,由于财政投入相对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逐步转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小庄园、小工商业主、小运输业主、小建筑业主等,经营范围与生产规模都有所扩大,所涉足的领域也愈益宽广,直接导致其生产性需求增加。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在客观上有向城市转移的需要,其谋生与就业,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三)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的金融供给状况

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制度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相比,供给仍然不足。

1. 供给总量不足。一是农村金融信贷投入不足。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具有风险较高、回报率低等特性,影响了银行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二是农村资金流失严重。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战略性撤退,限制了对农业等弱势产业的信贷投放,富余资金也被从欠发达地区抽向发达地区,大量的农村储蓄资金被集中运用于城市,造成了农村资金“失血”严重;农村信用社经营趋于以利润为导向,信贷投放也出现了明显的非农化特征,又分流了一部分农村资金。信贷投放不足加上资金流失严重,使得农村地区资金供给与需求缺口逐年增加。

2. 供给结构不平衡。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及交易成本问题,规模相对较大、以盈利为目的的正规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经营规模小、缺乏信息透明度、抵押品不足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提供信贷服务,而往往倾向于向还款有保障的借款者发放以储蓄或产品为抵押、质押的贷款。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除部分农户为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而产生的生产性借贷需求外,农户、种养大户和民营企业开始有了新的金融需求,如消费性借贷,包括维持生活开支、小规模生产经营、规模化种养、专业化生产及教育、住房、医疗贷款等。然而,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的结构与农户的多元化需求相比显得非常单一,如业务品种仍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贷款期限设置不合理,贷款数额受到限制,贷款方式以质押、担保为主,电子化建设比较滞后,新兴的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等种类很少。

3. 区域供给不平衡。无论是农村金融网点的分布,还是各金融机构农业类贷款的地区分布,都呈现出在东部地区分布最多,其次是中部地区,而西部地区最少,农村金融供给在区域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

(四)新农村建设发展阶段金融供求状况评析

当前农村金融体制在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全面、稳定、可持续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1. 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首先是正规金融支持不足。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不断调整,支农效应逐渐弱化;国有商业银行战线收缩,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受设备、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业务基本停留在支持传统农业生产和日常资金需要层次上。其次是缺乏对非正规金融的正确引导。由于非正规金融经营手段灵活,手续简便,再加上对象都是互相了解程度较高的熟人,道德风险降低,其业务发展很快,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利率高、抵御风险能力差等不稳定因素,在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方面仍有较大的局限性。由于缺乏对民间金融必要的监督和引导,农村地区直接融资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金融供给受到相当大程度的限制。

2. 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农业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农业贷款风险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二是农村金融监管力量薄弱,风险隐患加大。从我国中等发达县(市)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布情况看,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在县域的数量平均达到80个左右,而目前承担县域金融监管职责的银行监管分局办事处编制一般为3-4人,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突出。

3.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优化。一是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滞后,社会信用意识缺失。二是农村金融法制建设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较严重。

四、中国农村金融三十年改革的启示

(一)农村金融体系必须与工业化发展阶段及生产力发展水平适应,既不能落后也不宜超前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农村多元化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层次性,而农村金融供给应与这种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相适应,要尊重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建立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金融体系,既不能落后也不宜超前。当农村金融体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时,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反之则对其产生制约。

应根据不同阶段农村经济的特点,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体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最终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发展。

(二)农村经济的脆弱性决定了农村金融的高风险

从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来看,农户和中小规模民营企业占比较大,而这部分需求主体具有生产规模小、信息透明度缺乏、抵押品不足等特点,具有较高的金融风险,这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向其提供信贷服务,1998年开始的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县域经营网点也就不难理解了。商业性金融的退出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应从根本上寻求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途径,为切实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创造条件。基于这种思想,本文建议今后农村金融改革应着重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以防范控制风险;二是要着力推进农业保险,以转移、分散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三是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生态,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建设,以消除和化解风险,为农村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商业性金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经济由单一的传统农业生产逐步走向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工业的代表,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并因其辐射效应与市场竞争优势而承担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中国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农业生产区域性分工日益明显,多元化的农业生产格局逐渐形成,开始进入现代农业阶段。与此相应地,农村金融需求也由种子、化肥、果苗等传统单一的农业生产性需求向商业、服务业、流通业与小手工业等综合需求方向发展,呈现出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多元化、产品需求多样化、区域性差异增大的特征,这些都为商业性金融进入农村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特征与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1,(10).

[2]蒋定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三十年[J].江南论坛,2009,(3).

[3]李秉龙.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基本经验与政策集合[J].调研世界,2008,(5).

[4]刘文静.齐庆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金融,2009,(3).

第8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郁南县先行先试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有利基础上,以市成为省首个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及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建设诚信社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我市建设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循环经济和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富庶文明大西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谋划信用体系建设,全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试点市的各项创建工作,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的金融支农工作,坚持“多予、不取、放活”方针,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三农”发展的关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涉农贷款的投放比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使农村经济金融实现良性互动和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着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

(一)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在当前我市全面建设市、县两级征信中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指标,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和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征信中心企业和农户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开发运用,为社会各方运用信用信息数据为“三农”服务创造便利条件。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资料,创新信贷支农模式,逐步形成“农户(公司)+征信+信贷”、“信用户+担保基金+信贷”、“公司+农户+担保+信贷”等信贷支农模式。

(二)以“勿坦模式”信用村为起点,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在总结郁南县“勿坦模式”信用村创建经验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标准和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新工作力度。以“勿坦模式”信用村为起点,结合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农村综合改革等农村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扎实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和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打造“诚信、幸福”。

(三)加大信用知识宣传力度,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网点、行政村委等农村机构部门的有利位置,充分利用圩日、村委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征信宣传和全面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金融观念、消费观念与信用行为的引导,提高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同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守信典范与失信典型的宣传或公示,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三、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全市农村信用社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简化信贷审批程序,扩大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覆盖面,积极推广“农信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联保贷款新模式,大力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次和农业贷款的不同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继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对农户种养殖业贷款利率原则上要少上浮或不上浮,切实减轻农民的利息负担。

(二)推动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创新涉农金融管理模式,积极为农业龙头企业、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高端集约化金融服务和批发贷款业务。鼓励农业银行大力提升“三农”金融的高端、精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以“惠农卡”为载体的农户信贷业务,积极开发贴近“三农”的金融产品,并适当下放分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加大对“三农”的信贷供给。鼓励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发起组建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三农”的途径。

(三)积极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服务“三农”领域和范围,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开展面向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探索科学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支农模式,在保持粮棉油收购与储备贷款业务支持力度的同时,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不断拓展服务“三农”的领域和范围,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弥补县域金融服务的作用。

(四)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地缘和网络优势。邮政储蓄银行要依托邮政运营网络深入农村的地缘优势,进一步扩大金融支农业务的覆盖面,积极为农户开办小额贷款、消费贷款业务,通过高效便捷的信贷服务,有效实现邮政资金回流农村。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发挥网点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农村地区社保、医保等相关的基础性金融服务,并针对广大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积极与涉农金融机构合作办理资金批发业务,努力推动涉农信贷扩面增量,切实增强“三农”信贷资金投入。

(五)加快培育有利于农村金融业良性竞争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积极引导下,鼓励各金融机构会同产业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和组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灵活便捷的经营服务优势,大力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品种和服务范围,切实增强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支农服务,降低中介费用,为农村金融网点、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有效的配套服务。

四、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布局,突出重点、有扶有控,力促信贷政策与农业政策有效契合

(一)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加大农村金融投入,增加服务“三农”信贷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市“三农”发展的特点,找准金融支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资金投入。要围绕高效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村信用工程等农业重点发展环节,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互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申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加快审批,及时放款,尽可能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全面满足我市“三农”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的信贷支持和有效的金融服务。

(二)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农村具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落实的农网改造、农田水利、节水灌溉、江河防洪等农村基础设施和荒山开发、植树造林等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支持促进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技术开发企业环境建设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为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三)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找准金融和农业科技创新的结合点,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金融服务质量,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促进作用。要积极利用信贷资金扶持先进适用的高效种植、养殖技术,节水旱作农业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以及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农业技术向现代农业的全面升级,不断增强我市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开发对农村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信贷创新产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基地建设,积极为现代农业产业链中的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开发各种涉农金融创新产品,加大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信贷”、“公司+基地+农户+信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信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信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要围绕我市畜牧发展、生物制药、粮食生产以及肉桂、沙糖桔、无核黄皮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等具有资源和产业优势的特色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绿色农业、品牌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发展壮大优势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五)增强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农村消费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支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支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积极支持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延伸营销网络,推动农村商贸综合服务网点建设。研究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完善消费信贷方式,增强消费信贷对活跃农村消费的支持作用,促进农村消费结构的升级。

(六)认真贯彻落实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进一步拓宽强农惠农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不断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搭建“政、银、企、农”合作交流平台、制订出台相关奖励措施不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县域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围绕宜居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一)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推行农村金融便捷服务工程。

一是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落实近年来中央关于强农惠农的政策方针,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县域分支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对申请贷款的涉农企业和农户要及时审批,对重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实行贷款营销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广使用农户贷款证制度,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随借随还、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及时便捷地满足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季节性、临时性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农户信用评级情况,通过优惠利率、扩大信用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户贷款和农村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积极发放免抵押担保物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不断扩大农户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的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或转贷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小额贷款投放业务,努力满足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商业、服务业、流通业、小手工业和建筑业等专业化市场的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

三是积极发展以农村财产抵押、权益质押为基础的多元化抵押质押类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应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以及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信贷抵押担保品范围,积极创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渔船和不动产经营权等为抵押标的的金融产品,丰富涉农贷款增信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发展农产品订单、仓单、应收账款、收费权、股权、农产品收益权和农业保险单等质押贷款业务,贴近农村抵押担保物的实际状况进行金融创新,满足农村不同主体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四是积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入户城镇提供新型金融服务,促进城乡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提供金融服务,积极为农民工外出创业和返乡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积极为农民工进城提供其他延伸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大力发展农民工进城贷款、购房贷款、农民工子女助学贷款、农民工进城消费贷款等创新业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五是加大农村保险业务创新力度,建立“信贷+保险”的银保互动机制。各保险公司要探索以行政村或乡镇为投保单位,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保险保障计划,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旅途安全、意外伤害等小额保险服务。鼓励各保险机构探索开发费率低、保障适度、投保理赔简便等符合农村经济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积极拓展农、林、牧、渔保险、农民简易人身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等业务。鼓励各保险公司加强与涉农银行业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发新型的“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农村保险与农村信贷有效结合的银保互动合作机制,破解农村贷款困境。同时,扩大农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

(二)建立广覆盖的现代化农村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快构建功能完善、有序竞争的多元化支付结算服务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的科技化、电子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ATM、POS机具在农村地区的布放,促进银联卡在城乡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网通用。要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小额支付通存通兑业务发展,积极推广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卡等各类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畅通农村资金支付清算渠道,实现农村结算服务现代化。鼓励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推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民工银行卡等,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逐步普及医疗卫生、商业保险、社会保障、财富管理等网络化交易。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面向农村养殖户、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主体推行支农、惠农信用卡。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在农村地区的批发市场、农资交易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使用支票。

(三)加强国库管理和业务创新。各级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根据当地财政金融业务发展以及保障民生的需要,主动参与地方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等各项重要改革,积极协助人民银行办理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多种政府补助资金项目的直接支付业务,并使之常态化。积极开展国债及国债知识下乡活动,推动农村国债市场的较快发展。加大国库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库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

六、整合金融财税政策,建立促进金融支持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一)充分发挥货币与信贷政策工具作用,加大支农惠农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对金融支农的杠杆作用,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和其他涉农贷款。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较多、贷款管理完善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安排支农再贷款。二是积极运用再贴现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短期再融资支持。三是继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对涉农贷款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实行有差别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贷款占比下降严重或经营偏离“三农”领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加以调控,引导其信贷投放更为审慎。四是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完善涉农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合理调整或降低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利率,切实减轻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五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融资,不断增强资金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认真落实农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信贷与保险合作方式,转移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继续强化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有效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道德风险。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在优化政策环境、改善法制环境的基础性作用,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秩序;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三)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努力降低贷款风险。支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本共同参与设立涉农融资担保基金,成立县域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担保公司,积极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信用担保公司。鼓励各类担保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涉农贷款担保业务。

第9篇:农村产业融合范文

一、股份制、商业化的金融体系脱离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不应成为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主流

商业性金融总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关联的,在农村仍是小农经济的基本背景下,商业性金融是不合适的。为此,商业化模式只能是符合一部分地区的需要,而且实践证明那恰恰是农业产业化较为发达,农村工业发达的地区。

(一)股份制商业性金融存在的前提条件决定了其不可能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流

商业性金融有三个根本特点:以现代商业贸易为基础、与社会化大生产密切相关、与生命周期成熟阶段企业密切相关。从商业金融的发展历史来看,商业银行产生于工业革命后贸易大发展的时代,其最初的重点是对商品交易中的商业票据进行贴现,为商品交易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而具有成熟的产品、成熟的市场、成熟的管理以及成熟的财务制度企业才可能签发票据。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使工业发展的巨大资金需求促使商业性金融进入工业生产领域,为现代工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其后,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工业生产所需资金有了更多的渠道筹集,商业性金融开始进入以个人财富积累为基础的个人金融服务领域,如个人理财、消费信贷。但这仅是在个人财富积累到相当程度以后出现的金融服务。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商业性金融是以富人、富商为客户基础的,天生就是爱富,而不是扶贫,以此促进资本的集聚。因此,这种特性就决定了它主要适合于商品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达到一定规模经济的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富裕农村;它是与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与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没有必然联系,与广大落后的农业经济没有必然联系。巨大的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特征以及生活性需求占据相当部分的农村经济,决定了商业性金融并不广泛适用于广大的农村,而合作金融、互金融、民间借贷、政策性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的史料也表明,自汉代以来中国农村信贷一直存在着一个“两极三元结构”,农户借贷要么是无息(或低息)的国家农贷或亲友借贷,要么就是高利借贷,利率适中的商业性借贷是长期缺位的,原因是商业性金融只能生存于经营性农场普遍建立的基础之上,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土地日益细碎化造成的生存性小农经济无法支撑商业性信贷机构的运作,即商业性金融在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缺乏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

(二)我国农村经济引致的金融需求与商业金融目标相悖,决定了传统农业地区金融机构不可能进行商业性改造

我国目前主要是土地的分散经营,没有规模经济可言,农业的资本收益率必然低于其他产业,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必然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入农业的资本利润率也会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也必然少于社会平均水平。与这种制度对应,分散的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经济尚处于市场化进程初期,广大西部地区的农村还有很多地方仍旧处于自然经济的发展阶段,农产品的自给率较高,而商品率相对较低,这些地区的经济结构单一,农业生产具有典型小农经济的特点,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种植、养殖收入、外出打工收入,非农产业占农村就业和农户收入来源的比重很小。与此相对应的是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表现为:每笔资金借贷额度较小,但借贷笔数较多、零星分散,且季节性和波动性强,单位融资成本较高;农户的信贷需求中非生产性需求往往占很大比重,其中除一部分用于维持日常生活的消费支出外,相当规模的资金被用于购置修缮房产或是满足丧葬嫁娶的礼俗要求,贷款缺乏未来收入作为偿还保障;借贷业务要求手续简便及时,能就近办理;信用基础薄弱,农户经济基础弱,中小乡镇企业生命周期非常短暂,而且一无成熟的市场、产品,二无成熟的管理和财务制度,出生率与死亡率较高。同时,商业性金融由于天生缺陷,并不能很好地融入到小农经济的信用体系与圈层结构中,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抵押担保缺乏的困境,也不能克服农村经济运营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在小农经济前提下,农村的大部分金融需求均不能通过商业性金融来满足。此外,还有一个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即中国农村的情况也分很多层次,发达地区农村是与大工业相联系的,有商业性金融在参与,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很多是地广人稀,金融机构只友农村信用社,信用社人员又很少,但负责的地域范围很大,客观上造成信用社建立基础的财务制度都难于做到,如果按商业化要求进行操作,这些信用社都要关闭,这是中国农村的又一个基本现实。

(三)商业化股份制改革的后果将造成金融机构大量撤出农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

在商业化目标下,由于农业平均利润率远远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收益率,国有金融机构开始退出县域经济或农村经济领域,基本不再为农村或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服务的功能严重弱化,其目标也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徘徊;农村信用社作为唯一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及为农民服务的机构,但由于过于强调其商业化、股份制改造、法人集中而逐步脱离农民的趋势。

二、合作制、合伙制的金融体系是当前广大农村最合适的金融组织形式

我国农村经济分散化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客观上促使农户通过互助合作以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互助合作组织的成长形成了合作经济的多层次、多元化扩张与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农村经济生活中的货币化、信用化程度,为合作金融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而合作经济内在的竞争力又构成了合作金融的发展基础。

(一)合作制、合伙制金融存在的前提条件为熟人社会信用的存在与合作经济的发展

合作金融是以合作制为原则,以金融资产形式参与,并专门从事规定范围金融活动的经济形式,是农民自愿成立的互社区金融机构,其前提基础是熟人社会信用的存在与合作经济的发展。首先,从西方国家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史看,世界上先是有消费合作、生产合作,后有信用合作;信用合作社的产生主要不是源于单纯的融资需求,而是来自“在正规资金市场上受到差别待遇的中小经济个体以利他(互助)换取利己(融资)”的现实可能性,其根源是交易意识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其次,与商业银行相比,合作金融除了借贷关系之外,其本身

内生于农村社区的金融安排,依托熟人社会充足的社会资本、互联合约、担保抵押等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功能,它不仅强调合作成员资本方面的合作互助,还具有人员之间合作互助的功能。最后,合作金融的交易渠道主要依靠村落人际关系网络,相互之间的信任基础,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关系来降低融资交易成本,实现合作金融的良发展。

(二)合作金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有利于降低融资交易成本

首先,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互助社社员彼此知根知底,信息对称,减少了交易成本。合作金融借贷双方具有较广泛的联系,对农村、农业、农民情况非常熟悉,对农村经济特点和产业特色比较了解,尤其是对农户、企业的信用品质、资金实力、生产经营状况等客户信息掌握比较充分。借贷双方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生活环境相似,对抵押物有较高的认同,契约的履行方式也灵活多变,因此,合作金融更适应农户的信贷需求。其次,由于合作金融交易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的关系基础上,人们有着大致相同的生活体验,面,临着大致相同的现实社会问题,在他们之间极易产生同感、共识,乃至共同的价值规范,从而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采取一致行动提供现实根据,而一致行动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稳定的预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非正规金融交易远没有正规金融规范,有时只是口头协议,但其履约率却比正规金融高的原因。最后,合作金融具有调整农业生产关系的作用,可以发挥金融组织的杠杆功能,从而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能够引导农村经济由分散经营走向联合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合作金融通过资金联合,进一步达到购销联合和生产联合,从而将分散的小生产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走适度规模道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真正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

(三)从合作金融的原理出发,整个农村属于熟人社会信用范畴,现在大力推崇的各类抵押担保方式并不适合农村

在农村抵押物担保普遍缺乏的情况下,大多数金融机构开始扩展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创新抵押担保的形式,但是抵押担保从本质上属于商业金融范畴,与广大农村经济发展是脱离的,它并不能有效解决小农经济局限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也不能有效分散与转移贷款风险,最终导致的结果仍然是农村金融服务的缺乏与贷款成本的上升。

(四)合作金融的正确引导有利于解决农村金融的高利贷问题

从历史经验来看,民间金融的最终结果都走向了高利贷。据温铁军对15个省24个地区调查,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借贷发生率达到85%,我国农村存在很大比重的中小经济个体和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泛滥的实际情况。各地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泛滥是有多种原因,其中缺乏取代高利借贷的真正合作金融组织则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民间金融组织处于地下状态必将提升其制度成本,为此,我们必须逐步放开民间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培育民营银行,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同时,加强民间金融的规范,实行分类引导。

三、应遵循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放松金融管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及开发性金融的作用,重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的发展没有现成可照搬的理论,而应该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关键是根据农村的金融需求,思考农村金融的制度供给与金融机构的目标定位,研究农村金融的改革。

(一)要在充分考虑中国农村和农村企业发展所处历史阶段的基础上,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定位,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与合作金融作用,根据不同的需求层次与地区差异,分别加以引导,构建多元金融体系

首先,就核心边界而言,财政侧重于纯公告品与扶贫性金融的提供;政策性金融用于弥补金融市场的失灵,重点在于准公共品的提供,发放基础性与开发型的贷款,用于市场的前期开发,发挥诱导性与基础;商业性金融应侧重于批发性与大规模龙头企业贷款的发放;其他的小额贷款、中小型龙头企业、农村加工企业等贷款则由合作性金融与民间金融来解决。我们认为可以对政策性金融、财政的核心功能指定特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执行,而其他的金融业务则放开竞争,政府对其中的某些业务而不是机构进行扶持。其次,既然在相当部分农村地区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那么在这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分强调商业化方向是不客观的,要考虑坚持把互金融发展下去,以小额信贷和合作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积极参与,商业性金融只作为辅手段。在工业化、大农业的发达地区农村,应更多地以中小型商业性金融为主体,在起步阶段的小农经济中,以合伙制与合作制金融为主;在大城市的近郊地区,则采用多种方式并存的方式。

(二)从实现手段讲,我们必须放开农村金融管制,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然后实现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为什么一直没能建立一个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我认为,这和过去长期的政府主导是密切相关的,而今后农村金融的发展并非一定要由政府主导。广大农村地区各个层次上金融需求的满足,客观上必须有一个自由的市场空间,政府的管制尽管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过分强调政府的作用。“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其根本之策,还是我们一方面要真正结合农村市场的特点,打通融资的渠道,对于民间的各种融资行为给予科学正确的引导,适当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适度扩大对民营资本及外资的开放程度,吸引多种属性的资金进入;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真正的由农民自己按照互助制度组织起来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并探索跨地区及各类农村合作组织的合作方式。同时,放开农村贷款利率管制,增加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灵活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金融机构的退出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