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农村金融监管全文(5篇)

农村金融监管

第1篇: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法经济学;供需;制度分析

一、引言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向前迈进的步伐,农村金融在新农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的成分,成为了促进农业增产、农村脱贫、农民增收的强大的动力。国家不断提高对农业、农村、农民(又称“三农”)的重视,农村经济进入了新时代的新阶段。然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合法化的金融机构是具有国家战略性、以供给为主,供给与需求的天平偏离了“三农”发展的真实需求。当今,农村金融的运行效率低下,供需结构失衡,创新难度大,使得其发展一直无法跟上现代金融发展的平均水平。党和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力度,为了彻底改善农村金融的落后局面,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十五年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要开拓投融资渠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道路。在法经济学视域下探讨农村金融供需不平衡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是希望国家通过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依法采取金融手段对农村金融供需失灵进行引导和调节,使农村金融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支点。

二、农村金融概念界定

农村金融依附于农村经济产生,它存在与发展重点作用是要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一切与“三农”货币、资金等运作相关的活动均可称之为农村金融,而农村金融发展涉及到农村资金、社会信用运作发展的繁荣程度,主要表现在以农村、农业、农民为主体的融资模式的创新、效率的提升、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的繁荣程度。

三、农村金融机构供需分析

(一)农村金融机构供求分析

市场一般包括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农村金融供给主要有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企业和民间金融。20世纪80年代农业银行开始商业化改革,明确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目标。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运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不断撤离农村,加剧了农村发展资金短缺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强化,信用社的业务逐步转向非农化,作为传统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邮政储蓄每年从农村抽离数千亿的资金支持城市发展,农村金融的缺口越来越大,农村存储易、贷款难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

(二)农村金融需求分析

从农村对金融市场需求的角度分析,农村中小企业经营者、农户对农民金融有着很强的制度渴望。针对农村现实需求,从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拆借、地下钱庄等非正规甚至是非法金融组织的方兴未艾中可以得知。但因无法获得正规金融业务范围的许可证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但实际上他们的存在助力农村经济的发展。他们试图探索一套更贴近自我实践经验的金融准则。正如经济学家诺思所言:“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个人或组织认为承担某些变迁是有利益产生的促成交易的产生。因此,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构建可复制性的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的普惠的新时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四、农村金融的法经济学分析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阻力大

农村金融处于整个金融体系的最底层,有其自身的弱点,如运行成本较高、产权制度模式无法高效地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不断下降,国家主导模式求稳不求新的态势严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银行统一实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农村金融机构无政策倾斜则呈现失衡状态。金融改革已经进行20多年,欠发达区域却迟迟未见改革实效。

(二)农村金融发展相应法律缺位

随着金融业市场不断的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应该进行相应的革新。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是传统金融制度的产物,新时期基本法律层面立法的滞后和空白反映我国农村金融法制的供给严重不足。2010年,国务院颁布相关文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领域,如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鼓励民间资本注入金融机构。但至今为止,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准则、主体信息保护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制。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乏创新

金融监管属于政府行为的一种,提供监管制度需要考虑投入产出比例,低成本高收益亦符合科斯定理。如果监管制度与现实的需求不能完全相匹配,则同样会增加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交易、支出成本。传统的金融监管是在长期不断探索中建立的,监管更着重风险防范,对象多是城市大规模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分布零散、规模大小不同,监管的难度大、成本高,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传统金融模式,小额信贷、P2P平台、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向农村渗透,传统监管体系难适应新的金融模式,监管单位直接将原有监管制度一成不变地套用到创新型金融机构,不仅无法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相反会阻碍其改革创新的进程。

五、法经济学视域下优化农村金融的建议

(一)放宽政策环境

改善现行民间金融的营业模式,放宽新型金融进入农村市场的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增加供给是复活金融市场的可行之道。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改革应该立足农村,多样化增设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农村信用社及农商银行也要进行金融创新,减少其垄断色彩,真正实现其在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而非在数量上一家独大。利用倾斜性政策保障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农民得到充分的资金支持,同时降低正规金融的贷款限制性规定。推行普惠金融服务,政府牵头引导多元化金融扶贫,鼓励如阿里小贷、财付通等信贷机构助农富农。

(二)制定与农村金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

农村金融法律供给短缺,至今尚未有全国人大层面的立法,地方立法多根据当地特色制定的法律文件,无法在在全国范围的农村推广。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是相对滞后的,就全国人大层次的制定法仅有《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数部,已经无法满足互联网等新兴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的现有立法更为稀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是金融市场的发展繁荣的保障。农村金融制度的演变应满足其市场的需求,同时服务于农村的金融市场。

(三)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的金融供给机制

发挥农业保险助农扶贫的功能,对于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有益的险种,可以考虑财政提供奖励资金,支持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金融机构可以拓展不同的模式,借助“三权分置”、信用评估体系和政府合作等模式,完善农户、乡镇企业担保方式,联合推出农信贷、农旅贷等符合农村现状的金融服务。引导村民使用互联网、手机终端等便捷的科技金融服务,实现多渠道、无纸化的快捷金融服务,以点带面努力实现区域内乡镇全覆盖,为农村金融生态发展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结语

农村金融的存在是对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其良好稳健的发展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农民脱贫增收。但农村金融市场非正式运行导致民间金融存在风险,特别是农村金融规范性文件位阶低、制度与法律供需失衡。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使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满足社会各层次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农村金融只有击破固有的枷锁束缚,才能真正创建现代意义上的民间金融制度。新时代的农村金融制度应以运行实效为目标,在权衡制度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变革,提升其运作效能,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创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参考文献】

[1]王邱灵敏.我国农村融资困局的法经济学分析[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2018(2).

[2]戴菊贵,王伟.民间金融改革的制度创新研究——基于法、经济学与组织分析的视角[J].现代经济探讨,2015(7).

[3]王煜宇.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法经济学分析[J].现代法学,2014(9).

[4]刘民权.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5-21.

第2篇: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科技;金融素养;数字素养

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了社会各个领域的创新发展,其中金融科技的出现对金融业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金融科技是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VR等创新型高科技技术对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服务模式和应用场景进行创新,推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完善,从而更高效地服务大众的普惠金融服务。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农村金融科技的推广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金融科技的信息化技术创造多种创新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将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接收的“长尾”人群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从而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传统金融视角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农民融资难

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资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血液”。据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地区的有效贷款需求的农户占总农户的15.54%,在有效贷款需求农户中,从不同渠道获得了贷款的农户占比76.34%,且经营规模越大的农户,其资金需求量越大,贷款成本也会越高。在贷款方式的选择上,农户首选民间借贷,但这种借贷方式仅能满足部分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的资金需求,且借贷不规范,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其次农户会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正规的金融机构会根据客户的信用评级和抵押物的资产价值来给定贷款利率,而农村缺乏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所以农户的贷款成本会普遍偏高,容易打消农民借贷的积极性。

(二)产业发展不均衡

随着我国农村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但是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却日益暴露出来。由于农村地区的信息传导有滞后性的特点,再加上缺乏专业团队的引导和科学规划,我国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1],产业发展以第一产业为主,二三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产业发展较单一,而第一产业经营成本高、机会成本高、经济收益低,农民增收成效不显著。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链条有待延伸,在一些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时,只注重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却忽视农产品的后续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品牌推广以及新产品的研发,这将降低农产品的附加值,不利于产业融合发展。[2]

二、金融科技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开创融资新模式

由于农户信用信息的不健全不透明、没有合适的抵押物等原因,农民想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成为一个难题,而金融科技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李明贤、何友2019[3])。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技术获得相关交易数据建立信用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实现数据的可视化,用收益做风控,用产业的预期收益率设计利率,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服务的效率,从而在降低机构自身风险的同时精准解决农户贷款的难点痛点问题。例如,京东商城利用自身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优势,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农民的生活场景和交易场景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一套自己的评级体系,对农户的信用和风险进行评估,从而为农民提供无抵押物的资金支持。这解决了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农民征信数据缺失、抵押物不合适的融资困境,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创了新的融资模式。

(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金融科技能提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金融可获得性、扩大融资范围、增加产业供给,促进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何宏庆2020[4])。在农村经济升级的过程中,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必要步骤。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征信体系会被不断完善,农民的融资需求可以得到有效解决;金融科技还可以助力农业潜在价值的发现,有利于构建一条完整的闭合产业链,将碎片化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连接起来,减少中间多步倒买倒卖过程,降低交易成本,发挥规模生产效益,还可以推动农产品的加工业升级转型,增加农民收益,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农村地区可以引进增信、保险等多种机制,吸引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参与农村产业链金融产品的供给,优化农村经济市场的资金结构[5]。

三、金融科技在农村地区发展遇到的阻碍

(一)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数字化乡村建设面对的最大的问题是信息基础设施薄弱。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乡互联网普及率的差距正在逐年递减,但是仍有很大的差距,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城镇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高达79.8%,而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为55.9%,城乡差距约24%。一方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贫困村的光纤和4G网络还未做到全覆盖,很多农村人口还无法得到稳定的宽带服务;另一方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然是短板,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受到人才和资金的限制,难以依靠自身采集、储存和维护个人信用数据信息。同时,农村数字教育和数字医疗等非金融应用场景建设不足,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在村一级发展缺失,这些都导致金融机构不能获得准确的信用数据来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因此金融科技无法完全发挥助力乡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农民金融素养和数字素养不高

农民的金融素养是决定金融服务使用推广的先决条件,农民的数字素养问题已经成为数字化的分工协作体系中就业、创业和增收的巨大障碍。而金融素养和数字素养偏低往往会产生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对金融的态度过于保守。农村地区的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金融知识了解较少,特别是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具有明显的行为偏好和较强的路径依赖特点,不愿意改变现有的生活习惯和交易习惯,一般对电子化和数字化交易产生排斥心理,导致金融科技的推广受到了阻碍。同时,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农村常住人口以老人和小孩为主,他们缺乏利用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熟练地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往往怕上当受骗而不敢操作,对风险的防范过于谨慎,这严重阻碍了数字化金融服务在农村推行;另一种情况是对金融科技的态度过于乐观,因为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没有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不能对虚假信息进行甄别,再加上对移动设备使用不熟练,所以很容易成为金融诈骗的主要对象,打消农民对数字化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三)监管制度不健全

一方面,金融监管要与时俱进。金融科技有跨界性、去中介和智能化的特点,给传统金融模式提供了转型升级的机会,但是在某些方面却放大了金融风险。金融科技更加凸显了金融的高杠杆特征、加快了金融风险的累计和传播,这对金融风险监管者和监管制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监管者来说,为了应付金融模式的巨大变化,监管者需要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互联网科技技能,加大对线上交易的监查力度。对监管制度来说,由于有高科技技术的助力,金融产品和服务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这将加大现存的监管制度快速识别这些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潜在风险的难度,导致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另一方面,金融监管要适度。长期以来,农村金融高风险的特征导致了农村地区监管过度和监管缺失的双重制约,这抑制了农村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创新空间,在一定程度下阻碍了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发展。此外,因为农村金融科技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安全还存在风险,尤其是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暴雷”后,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还存在短板。

四、对策建议

(一)“硬件”保障———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信息基础建设,能推动互联网技术在“三农”工作中的应用、加快区域特色产业电商化的发展、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故加快农村地区的信息基础建设对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信息基础建设属于准公共物品,所以需要政府切实履行好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责,加强对信息基础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同时还需政府带动通信企业等相关企业,遵循“中央资金引导、政府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原则来合力加快农村信息基础的建设[6],政府也可加大财政补贴,减轻农村居民网络资费负担。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数字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应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数字移动支付服务主体下乡开展业务,推动数字移动支付从农村生活服务业向农村生产性服务业拓展,从而提升农村地区数字移动支付服务水平,也为金融机构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二)“软件”保障———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和数字素养

在金融科技的助力下,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数字化的金融服务已经深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阶层,而金融素养和数字素养水平将是决定用户对金融科技服务的认知与接纳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居民的金融知识、金融科技产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培养自我风险防范意识和防骗意识。另一方面要提升农民的数字素养水平,目前新时代城乡数字鸿沟问题主要矛盾正从基础设施差距转向数字素养差距,所以要以政府为主导,科技公司为辅助组织开展电商、农技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和有关数字安全的讲座学习,再者应该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发出农民易操作的电脑软件和手机软件。

(三)“制度”保障———健全农村金融科技监管制度

第3篇: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1、缺乏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良好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我省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二是缺乏有效的宏观政策支持;三是缺乏对农村进行教育、医疗、法律等公共产品充分供应;四是应加强农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从2000年开始,在我省农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撤出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从而导致农村金融供应机构以及资金供应出现严重缺口,与当时农村经济机制改革产生重大矛盾,随着矛盾的日益尖锐,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积重难返的威胁。

3、存款保险体系不健全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因素,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防止挤兑危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现行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缺乏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4、农村非正规金融行业冲击金融市场

在农村,私人借贷极为普遍,构成了农村借贷的主要方面。农户的支出比例从大到小依次为教育、生活、医疗和生产,当入不敷出时,农户往往更倾向于通过私人借贷的方式获得资金。有数据显示,农户从正规金融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这主要是因为通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借款非常困难。调查显示,农民借贷的问题并不在于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显然有其必要性,但问题是非正规金融游离于法律之外,可能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二、政策建议

1、改革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外部支持环境

现有农村金融监管力量,分别来自于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往往出现职责上的分工问题,或者造成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过度。因此应该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农村金融改革同时需要一个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一是需要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支持,我省目前的农村金融机构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二是需要相关准备金管理,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的宏观政策的支持;三是需要对农村进行教育、医疗、法律等公共产品充分供应,促进农村商业金融服务的改善;四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协调发展

金融改革始于城市,这就造成了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改革脱节。农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农村经济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来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经济发展的过程在逐渐地削弱二元结构特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也成为政府现阶段经济工作的重心。池小萍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互动式发展”一文中提到,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地域的广阔性而导致经营管理难度较大,而使以利润为导向的金融机构望而却步。因此,应注意农村金融系统改革与城市金融系统改革推进的协调性。

3、完善我省农村存款保险制度

鉴于我省目前存在的良莠不齐的农村信用环境,设置强制投保可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并且强化准入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将经营效益差的信用单位排出农村金融市场,确保农民的财产安全。

4、区别化对待,满足不同地区的农村建设要求

我省不同地区农村的经济状况、耕作环境、教育水平等方面差异显著,因此出台政策应区别化对待,切勿“一刀切”。比如,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行政区的等级划分,逐层削减规模,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的深入农村,切实为农民解决问题。这样,既可以节省农民办理事务的成本,又能提高合作社的工作效率,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5、完善金融所有制结构,加快资金回流

有数据显示,农村建设常出现资金运用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可规定对资金运用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求其增加信贷资金投入,或者减少存款,或者自动退出农村存款市场。加快资金的回流,为农村的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流支持。

6、注重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实现小额信贷组织创新

第4篇: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一)农村资金严重外流

目前,农村金融资本在总体资金匮乏的基础上,还有大量的资金流向城市。主要表现在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存多贷少,并且贷款利率过高,致使农村企业和个人无力贷款。

(二)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落后,大量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

当前对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邮储银行等,但能向农村提供资金促进农民增收的金融机构却非常有限。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自身产权不明晰,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信贷资金利率较高,导致支农功能得不到完全发挥。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来决定信贷投向,由于农业是基础产业,资金回收期较长,风险高且收益低,因此,商业银行信贷重心向城市倾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的贷款比重逐年下降。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并不面向微型涉农企业和农民个人贷款。以上农村金融现状,造成农村资金供给不足。

(三)农村金融边缘化

农村金融边缘化是指农村金融不被国家金融整体发展所重视,受到排挤和削弱,从而难以全力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滞后、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和农村金融人才的缺失

(四)农业贷款风险分担和处理机制尚未建立

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农村企业经济盈亏风险较高和个人土地找有率低等特点促使农村信贷投入风险较大。同时由于贷款风险得不到有效防范,并且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限制了农村信贷的资本投入。以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为农业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农业贷款承受了极高的风险;二是农村贷款存在抵押困难问题。农民除住宅外无其他抵押资产;农村集体土地属于国有,不能办理抵押;中小企业同时也不能以土地为抵押物申请贷款;三是龙头企业很难找到保证担保。当前我国的农业贷款风险处理机制刚刚起步。农村现有担保机构弱小及数量极少的特点促使农村经济的不到保险保障,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企业及个人损失得不到有效的救助,将使农业经济供给更加紧张,进一步制约了农村信贷发展。

二、强化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样如此。如何调整农村金融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乃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一)增加农村金融资本供给

增加农村金融资本供给、合理分配金融资源一是体现在资金方面,,扩大国有大型银行对于农村经济的资金投入比例,同时通过对商业银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中小商业银行资金更倾向于向农村金融靠拢,加大农村业务;二是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输入。通过对制度创新和人才引进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首先,要改变过去政府过度干预政策,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放松金融管制,避免过度干涉造成的资金流失和错误导向。同时要加强政府的资源配置作用,比如在加大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持,在保证国家基础行业的贷款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将富裕的资金积极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而对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首先要改变银行自身资产不明、机构冗余等状况,其次将工作重心更多投入到农业金融覆盖率和农业金融服务上。

(三)加强农村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首先,在内部管理方面,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其辨别和预测风险的能力,同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二,要从其他组织机构入手,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补偿制度。比如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严格把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责任分担比例明确,同时加强防范担保过程中存在的道德风险以提高担保的安全性。第三,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监管能力,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依靠制度建设规范农村金融监管行为。第四,健全农村保险体系,分散农业信贷风险,转移农业风险损失。要充分发挥保险体系在分散农业风险中的作用,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套保险,提高农业金融的补偿能力。

(四)改善农村金融外部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完善关于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严格审查农村地区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打击逃债废债的甚至严重的金融犯罪等等。其次,从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的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关于贷款担保方面的立法,规范市场条件下交易主体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再次,地方政府要发挥政府职能,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政府依法执政信用度,坚决杜绝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地方政府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改善诚信的社会风气和信用环境,逐步确立并完善农村信用制度。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由于农民资本占有量小,土地国有化等现实状况,导致农民可贷款资本稀少。只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增加可贷款资本和还款资本,切实改善农村金融体系状况,降低风险几率,从而增加农村机构的投入积极性。

三、结语

第5篇:农村金融监管范文

各地方政府过分重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片面追求农村金融增长,而忽视了对农村金融的监督。主要表现:一是政府对农村金融多是事后监督和管理,即在出现金融违法现象之后被动的进行惩罚和处理,失去了监督管理的主动性。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金融管理的方式不合理。农村金融形势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保守的、传统的监督方法不一定适合当前农村金融形势的发展趋势。而监管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一成不变的监管方式必然有悖于当前农村金融形势,阻碍了农村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三是政府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了事件发生后的多部门执行或零执行的现象,造成了农村金融监督失误。

二、农村金融管理组织内部制度不合理,可操作性差

在农村金融管理组织内部领导权力一手抓,“官本位”的思想盛行。任人唯亲,重关系轻考核等行为让金融管理部门丧失了其应有的权威。不少组织内由领导一手说了算缺乏客观、公正的监督意见,丧失了监督部门的作用。甚至出现“走后门”等腐败行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农村村民监督意识薄弱,社会监督制度发展缓慢

社会监督制度是农村金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监督有利于调动农村村民主动参与金融管理的积极性,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但是,就目前而言,农村社会监督制度尚未发挥其功效。究其原因,首先是农村村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愿意表达个人意见和建议,随大众等。加之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和民主观念相对淡薄。这些自身因素都大大降低了村民参与金融管理监督的主动性。其次,农村村民参与金融监督的渠道不畅通,缺乏正式的制度保障。村民有建议却苦于没处说,这大大削减了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失去了对农村金融监督的热情,阻碍了社会监督制度的正常运行。那么,应该如何重塑农村金融监督体系,其有效路径包括:

(一)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监督法律体系现在农村金融监督是法制监督。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农村当局进行依法监督的前提。农村金融监督法律体系的完善直接影响金融监管成效。具体而言,我们应该在继续坚持农村基本金融监督法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有立法和法规,顺应时展,适时制定新的、全面的监督法律,对农村金融监督体系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减少法制漏洞。例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等。再次应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农村金融监督的法律法规。立法者应对农村金融工作进行实际考察,立足于农村金融现状,制定农村金融监督法律。

(二)加强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监督形式行政监督是农村金融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保证农村金融监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理、平等、经常、有效的行政监督必不可少。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事前监督,改变事后监督传统,做好准确有效的预测工作,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监督的主动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再者要敢于打破常规,对于错误的、不适于当下的监督管理方式要敢于舍弃,勇于创新,探索时应当前农村金融发展形势的新的监督模式。最后要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划分,各尽其责。

(三)加强农村金融管理组织内部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改善传统的金融管理组织内部的管理方式,彻底根除一人执权现象,防止领导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发展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对于领导决策要保持高度透明化,便于员工监督,提高决策的公平性、客观性。避免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提高农村村民监督意识,鼓励村民参与金融监督,促进社会监督制度的稳步发展社会监督制度作为农村金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对农村金融监督影响重大。要形成完善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就必须建立农村村民监督网络。首先通过积极地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和民主意识。例如定期的巡回放映有关民主监督的电影、发放教育书籍等。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通过学习转变事不关己的狭隘思想,鼓励村民敢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共同促进农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开拓村民参与金融监督的渠道。让村民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农村金融事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