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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

第1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衍生金融工具派生于传统金融工具,是一种价值随特定利率、汇率、价格指数等变量变动而变动的新兴金融工具。该产品占用资金少成本低,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承担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若变化趋势与交易者的预测相符,收益会很高,而一旦预测与市场走势不符,亏损也相当惊人。如果相应的会计处理不能准确的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不够及时、全面、透明,风险控制不够有力,将对商业银行本身、投资者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经济环境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二、新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影响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之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尚未明确规定,大部分商业银行完全采用表外核算的方式进行处理,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不能通过企业财务报告反映。新准则出台后,明确界定了衍生金融工具,并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初始计量,除非有确凿依据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否则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以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均确认为当期损益,纳入表内核算。同时,新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披露也做了详细的规定。首先要求商业银行描述各类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取得的方法和途径,还要求披露期末持有的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分为利率类衍生金融工具、汇率类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名义本金信息。

新准则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使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大大提高,进一强化了金融安全:

首先,新准则为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供了统一的原则和标准,便于监管部门风险控制和横向比较,有助于管理当局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管理政策、进行监管。

其次,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核算使得商业银行将这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管理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便于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

再次,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直接或间接的隐含在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的估计,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做出合理的预测,有助于投资者对企业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评价,从而使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

三、现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不足

新准则虽然带来了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巨大进步,但是现行披露机制距离信息使用者的满意度还有相当的差距:

(一)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多样性的需求。

新准则强调统一,面对不同信息使用者和各具个性的信息需求,提供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财务报告。通用的财务报告虽然可以满足大多数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但却忽视了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差异。

(二)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及时性的需求。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带来风险程度的逐步加深,衍生金融工具潜在的利得和损失在短期内可能产生巨大变动,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衍生金融信息披露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监会对上市银行的财务报告披露时限相对宽松。滞后的信息披露会降低财务报告的作用,会使衍生金融工具信息“失真”。

四、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展望-XBRL报告在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运用

目前,财政部及会计信息委员会正在推广的XBRL报告系统,若将该报告运用于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XBRL的概述

XBRL是英文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 缩写,即“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标准和技术。其理念很简单,在标准的互联网页面或书面文档中,财务信息往往都是一个文本块。而XBRL为每一个单独的数据提供一个识别标签.引入XBRL标签,计算机软件就能够自动处理商业信息,省去劳神费力的手工重新录入和比对。计算机可以智能地识别、选取、分析、存储一个XBRL文档中的信息,可以与其他计算机交换信息,并且可以以多种方式向用户展现信息。

(二)利用XBRL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优势

若商业银行利用XBRL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业务的数据仅需一次性输入并“格式化”,便可在后续的信息链中自由方便地提取、转化,这样既减少输入会计信息的次数,又可减少因准备不同格式报告输入数据而发生错误的风险,节省人力、降低风险。

XBRL可以实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适时信息。由于市场风险瞬息万变,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及时性差也是衍生金融工具事件爆发的突然性和危害性的原因所在,适时性也成为会计监管追求的目标之一。XBRL具有良好的数据共享性,可以确立不用应用程序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的标准格式,提高数据的共享程度,实现应用系统的高度集成。这样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和事项的会计系统与业务系统可以无缝对接生成衍生金融工具的实时报告。信息报告使用者可以随时获得所需信息,以便进一步预测瞬息万变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走势。

XBRL还可以实现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按需使用。XBRL的格式输出具有多样性,同一份XBRL实时文档,根据不同使用者的需求,采用不同的样式表,可自动生成多种企业报告,从而降低了手工编制报表时输入错误的风险,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而且提高了报告的编制效率。

希望不久的将来,衍生金融工具的专属XBRL报告的出现,会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有助于监管当局的监管、商业银行的内控,也能更好满足广大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课题组.XBRL在银行业应用模式的初步研究[C].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2]交通银行会计结算部课题组.商业银行表外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研究[C].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3]江百灵.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监控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9.

第2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财务报告;会计环境;发展趋势

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指出,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根据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30号》,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等。

在西方,财务信息的披露经过了以账本披露为主体(12世纪到15世纪)、以财务报表披露为主体(15世纪到20世纪)和以财务报告披露为主体(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的三个时期,财务报告的产生及每一次发展变化无一不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当经济、法律、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技术以及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同时也对财务报告的实质内容及形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他们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使得财务报告不断发展变化。以更好地适应财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一、会计环境的含义和内容

财务报告在现实应用中的缺陷是它不能够满足环境的变化。会计环境是指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各项条件的综合。它包括存在于会计主体内的会计内环境和存在于会计主体外的会计外环境。生产实践中与会计相关的内容称为会计外环境,而会计实践则称为会计内环境,会计环境是会计内环境与会计外环境的有机结合。内环境决定了会计本质、职能、程序和方法;外环境决定了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影响会计的程序和方法。

二、现行财务报告存在的局限性

现行财务报告披露偏重于财务信息的披露,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不足。

由于企业间竞争的加剧,诸如产品销售渠道、市场份额、用户满意程度、新产品开发和服务、企业经营业务、资产范围与内容、主要竞争对手及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有关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企业管理能力、职员结构及主要职员素质等非财务信息显得越发重要。非财务信息不仅是企业管理者有关政府部门了解企业并加强对企业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也是投资人、债权人等其他利害相关者分析企业未来发展前景所必需的信息。缺少了这部分信息,他们对企业未来的盈利分析必然会受到影响,也就难以达到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的目标,从而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揭示,所以企业应该将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作为我国财务报告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行财务报告偏重于反映企业历史经营活动的财务信息。而对未来经济活动的披露不足,缺乏前瞻性财务信息对经营业务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反映。现行的财务报告主要提供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信息,缺少有关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风险与报酬机会以及种种不确定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缺少能够对决策有用的、体现企业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这使得现行财务报告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由于顾及和判断的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

现行财务报告很少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忽视了企业与周围自身环境方面的信息。只侧重于反映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知识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兼顾经济的增长与社会责任的承担。要求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资源损耗、人员消耗、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核算和计量。并对这些信息予以披露。而这样导致的管制成本足以影响企业日后长远的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业财务报告中应加入经济责任观念。从会计角度来讲。较为系统地研究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核心之一的自然资源形成、开发、运用、存储、保护和再生产的经济效益核算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

会计环境的变化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变化。而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要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会计环境的变化诱致了新的会计信息需求,在这一需求的拉动下,会计披露得以发展。因此会计披露发展的动因在于不断满足会计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扩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增加对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使财务报告由解释有形资产为主向解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并重转变。从现有的情况看。无形资产在企业持续经营中的地位至少在目前还没有重要到可以完全取代有形资产的地步。因此,会计系统在解释无形资产的同时不能忽视有形资产的计量显得十分必要。鉴于当前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为解决信息使用者的燃眉之急,可以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准则委员会(1ASC)在金融工具问题上的做法:首先着重解决相关信息披露问题,暂时绕过确认与计量问题,待时机成熟之后再研究确认与计量的实务操作。在未解决之前,可以遵循充分揭示原则,即凡是为达到公正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需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使用户易于理解。

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量,提高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及数量。现行财务报告仅仅对财务定量信息予以揭示,不能够完全分析出给企业长期价值创造带来影响的具体因素。现行财务报告体系自财务报告中揭示了大量包括定性信息在内的非财务信息,但并不是说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了这些非财务信息,这只是借助非财务信息来辅助说明和解释财务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地理解与运用财务信息,从而提升财务信息的价值。未来的会计应在拓展财务信息的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为增加财务信息的价值服务。

加强披露财务预测信息。可以增加预测性财务报告,使财务报告由解释事后信息为主向解释事后信息与前瞻性信息并重转变。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基本上是一张历史数据记录的汇总表,是一种向后看的会计报表。预测性财务报告是建立在对未来经济条件和行为方案进行假设的基础上。反映企业下一年度或未来期间的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目前我国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公布盈利预测信息。另外,编制预测财务报告也只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需要,预测信息虽然缺乏可靠的保证,但它毕竟能克服历史信息的不足,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以增加使用者决策和评价的相关性,应当成为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借鉴西方许多企业编制并对外公布的“预测财务报告”,它采用与传统财务报告相问的报表形式。这种做法无论从编制角度。还是从使用角度来讲都有极大的好处,特别是便于对比,从而进行差异分析,充分发挥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第3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企业;财务报告;体系;改进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2

一、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行财务报告体系主体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满足了社会要求企业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的需要,但是随着新世纪会计环境的变化,在全球市场的各种需求日新月异的情况下,会计职业界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强烈批评。批评的焦点是企业财务报告没有能跟上时代快速变革的步伐,提供的信息越来越失去相关价值。因此,改进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势在必行。

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行财务报告不重视未来

传统会计的确认标准都是以某一会计主体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确认,财务报告是一种反映过去经营状况的向后看的会计报告。然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企业面临的现状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相关者来说,他们的各种决策建立在对企业未来前景预测的基础之上,要想对企业未来做出准确预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的不仅是对企业过去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描述,更希望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其对未来的自身的经营状况的预测性信息。按照传统会计来衡量,像期货、期权之类衍生金融工具,过去却没有任何实际交易事项可言,一项合约的签订仅仅预示着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财务变动,如保证金户头上账户资金将随着市价波动而不停变动,对冲、履约、交割等行为可能带来风险和收益。衍生金融工具以小博大,所蕴涵的无穷机会与风险,以及未来期间合约履行情况为立足点的特性,使传统会计束手无策。

2.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不完整性

现行财务报告对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揭示不足。在现行经济社会中,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机遇越来越多,但由此带来的风险也不可低估。风险的这种重要性使得风险的披露也成为财务报告的一个必备内容。但现行财务报告以财务报表为主体、以附注和说明为补充的体系不能对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充分有效的揭示。

财务报告的不完整性还在于它在绝大多数意义上来讲是一种“通用目的”的报告,随着新的会计环境下职业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通用目的”的报告以外考虑到特殊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专用”财务报告。

3.现行财务报告的滞后性较严重

按照会计期间假设,现行财务报告是定期编制和对外披露的。然而,由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日益加快,金融工具的应用和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大为提高,企业的财务状况可能在短期内发生根本变化。年度报告,甚至季度报告已明显无法满足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需要。

财务报告周期过长,信息滞后。我国企业的年度报告要求在年末结束后4个月内报出,中期报告要求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报出。在市场波动大的情况下,这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企业由盈利走向破产。英国的巴林银行1994年底其账面净资产为450亿美元到500亿美元,而1995年2月底,该银行已进入破产境地,此时1994年的财务报告还未完成。由此可见现行财务报告由于缺乏时效性而失去了它的有用性。

4.不能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报告问题

近年来,衍生金融工具不仅翻新速度快、数量大、品种多,而且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金融衍生交易也越来越多。这类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会引起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剧烈变化。如不对这类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加以披露,极有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投资和信贷决策失误。由于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利率和汇率瞬息万变,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也可能带来巨大损失。如英国巴林银行的破产,我国上海交所“3.27”事件就是相当典型的事例,但现行财务报告却不能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报告问题。

三、改革企业财务报告应遵循的原则

1.可靠性和相关性并重的原则

可靠性和相关性是同等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在某些情况下,有的信息可靠性很好,但相关性较差;有的信息相关性很好,但可靠性较差,可靠性和相关性并非总是在同一方向上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和相关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者不可偏废,必须给予相同程度的重视。提高信息相关性的举措,绝不能以降低或失去可靠性为代价,而任何强化可靠性的做法,也绝不能离开相关性的导向,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方的改进或改革,都极有可能给信息质量带来严重后果。不可否认,兼顾两者的实际处理,其难度明显大于理论探讨,但又是改善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必须坚持的原则。

2.定量和定性指标相顾的原则

现行财务报告中的定量指标主要限于货币化历史财务数据,定性指标基本得不到反映,使用者往往需要对报表的再分析才能做出预测和判断,但这经常又是盲目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兼顾的原则,要求改革后的财务报告在充分揭示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增加有关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前瞻性信息,既要披露财务信息,又要披露非财务信息,如人力资源信息,既要有量化分析指标,又要有定性分析说明,如企业背景和竞争状况。以便于使用者更加全面地、准确地掌握企业状况。

第4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0-0061-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0.16

2006年,我国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以“客观标准”的形式明确了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48项可疑交易类型[1],成为现今反洗钱监管和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主要依据。然而,部分“客观标准”由于没有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已明显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同时,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过于依赖系统筛选上报可疑交易数据,缺乏主观分析识别,存在量大质差、报送要素不齐、重复报送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客观标准”没有根据金融业务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

此问题在证券期货业方面表现明显,由于部分“客观标准”没有与证券期货业务及市场规则的不断发展相匹配,没有及时进行总结和调整,缺乏现实性,使得这些标准难以适用,大量证券期货公司长期处于可疑交易零报告状态。

期货业实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期货保证金按规定在封闭圈内运行和管理。客户现金的收付及划转均在商业银行,且严格按照“哪里进,哪里出”的原则。客户必须向期货公司登记以本人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保证金的期货结算账户,期货公司和客户通过备案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登记的本人期货结算账户转账存取保证金。实行第三方存管模式的证券业亦然,客户用于投资的证券、资金资产被割裂开,证券公司管理客户资金资产的职能被银行所取代。因此,有关“现金收付”、“资金转入他人账户”的几项“客观标准”已经不再适用。

2007年颁布实施的《期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据此,期货公司不再参与期货交割,与此相关的“客观标准”――“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自然也无法再适用。

鉴于证券期货业的交易特征,往往行情差的时期账户就会出现“闲置”,客户交易较少甚至不交易(有的甚至1年以上不交易),而行情好的时期往往客户会进行频繁、大量的交易,这种现象有一定的普适性,通常不被业内理解为异常。关于“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或者闲置的账户突然启用进行大量交易”这一“客观标准”显然并未充分考虑到证券期货业的上述特征,该项标准缺乏现实性和合理性。

(二)可疑交易报告量大质差,情报利用价值较低

可疑交易制度实施以来,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报告数量过多,增长过猛。我国年接收的可疑交易报告量已经超过了国际其他反洗钱国家的总和。而与可疑交易报告的大量数据相比,其中具备情报价值,能够为司法机关从事侦查、、审判等提供线索的报告比例却很低。2008年,反洗钱监测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6891.5万份,当年人民银行共向侦查机关移送可疑交易线索(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占绝大部分)752起,仅占报告总数的0.001%。2009年,反洗钱监测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4293.3万份,当年人民银行共向侦查机关移送可疑交易线索654起,仅占报告总数的0.0015%。

从目前报送的可疑交易数据看,“防御性报告”特征比较明显。金融机构过于依赖电子技术筛选上报信息,缺乏有效的人工甄别和背景情况说明。有些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筛选出数据以后,没有再次审查交易的背景、目的和性质,不论信息质量好坏、类型套用是否准确,一律当做可疑交易信息上报。报告的自我防御意识较强,重量不重质,认为不报、少报不如多报甚至滥报。此外,还存在大量的“重复性报告”,有的是同一份可疑交易报告在一天内连续报送了若干次,有的是多份可疑交易报告中存在大量雷同交易,这是过于依赖系统设置对数据进行不加审核的滚动、批量报送的结果。

(三)可疑交易报告没有很好与客户身份识别相结合,主体身份信息要素不完整

可疑交易报告要素的完整性及与客户身份识别的关联性明显不足。可疑交易主体的一些关键性的身份信息缺失。例如,单位客户大都缺少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自然人客户大都缺少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不重视可疑交易报告与客户身份识别的关联度,缺乏交易背景信息与可疑交易的结合说明。有些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和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各自独立,互不相容,没有形成信息共享,割裂了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与客户身份识别两项工作,既没有在客户尽职调查中识别可疑交易,也没有在对异常数据的筛选分析中有效运用客户尽职调查成果。

(四)可疑交易报告主观分析判断明显不足,过于依赖系统

银行报告的可疑交易过于集中于“银行业可疑交易类型”的第(一)、(二)、(三)、(十六)等项,证券公司报告的可疑交易报告则以“证券业可疑交易类型”第(四)项为多等。因为这些类型都有明显的可量化指标,金融机构可以依赖电子系统进行设置和筛选,不做或者少做主观分析判断。与此对应,基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异常情形进行主观分析报告的情形则几乎没有。

大量的可疑交易报告不对金额、频率、流向、背景、原因、目的、性质等进行详细分析,而是简单用类型代码代替,或简单照搬法律条文规定的可疑特征,描述过于雷同、程式化。

(五)存在大量类型套用不正确,或不应作为可疑交易报告而上报的情形

某些特征表述为“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的报告,其中的交易却是ATM取现或者柜台取现。某些特征表述为“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报告,可疑主体的交易对手却是客户自己或者银行本身(实为银行内部转账)。某些特征表述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的报告,但不对是否“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做出分析判断,其中反而存在不少明显与客户经营业务相关的交易。此外,还存在大量不应报告的交易类型,主要是交易一方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还有银行发起的税款征收、银行电子汇划手续费等情形。

二、改进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调整“可疑交易类型”的刚性表述形式,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建议不再将“可疑交易类型”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进行刚性表述,即不再通过法律规定“客观标准”,而是借鉴一些欧洲国家如意大利的做法,对“可疑交易类型”采用更加灵活的表现形式,如通过“指引”、“参考要素”等形式,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些参考的可疑交易类型,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选择适用也可以选择不适用。同时,这些参考类型在文字表述上要更加弹性、原则性,不再出现诸如“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等固定化、可量化指标,引导金融机构以主观分析为主识别和上报可疑交易,增强金融机构自主性。另外,人民银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参考类型进行灵活调整、变动、更新,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变化和需要,增强指标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接受功能,加强监管力度

建议强化反洗钱监测中心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接受功能,对于金融机构上报的可疑交易报告存在缺少客户身份信息关键性要素的、明显属于“防御性报告”和“重复性报告”以及错报等情形的,一律退回金融机构补正。长期存在上述情形不予整改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可以给予警示,情形比较严重的,可以依法采取质询、约谈、甚至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督促金融机构改进。此外,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宣传,让其非常熟悉主要洗钱手法和类型,提高对可疑交易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勤勉尽责”的原则,发挥主观能动性

建议转变监管思路,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活动中,以考察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的科学合理性和制度的执行效果为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在可疑交易监测中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不因金融机构仅仅漏报某些符合“客观标准”的可疑交易而认定其违规,而是通过金融机构识别可疑交易的内控制度、流程设计、人工分析记录等,全面考察金融机构是否按照“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异常交易进行合理的人工分析识别,是否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此为基础来评价、指导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四)建立反洗钱激励措施,调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积极性

建议在监管活动中晚上反洗钱正向激励措施,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促成金融机构由“恐惧性”的防御性报告转变为“自愿性”的有情报价值的报告。对于那些提供了有价值的可疑交易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的金融机构,按贡献大小,给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其中奖励资金可以来源于财政转款,也可从相关的罚没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设立奖励基金;精神上的奖励则可以采用嘉奖、全国或者全辖通报表扬等等。对于那些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扎实开展可疑交易识别报告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金融机构,在给予较高评价的同时,可对其这方面工作相应减少监管资源的投入。建立可疑交易报告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全体金融机构传递可疑交易报告监管政策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做出正确反应。

第5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研究

一、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一)我国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现状

总体上说,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制度几乎都以可疑交易或者可疑行为(统称可疑交易行为)报告制度为中心,要求金融机构报送有洗钱迹象和可能的交易行为的有关信息,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美国、澳大利亚等同时要求提交大额交易报告[1]。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颁布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负责人民币、外币可疑交易的监测分析,我国开始建立了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制度。200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反洗钱局,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200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金融情报机构,具体承担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并且实行本外币可疑交易资金监测一体化[2]。截至2009年末,可疑交易分析已全面覆盖银行业、保险业、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2009年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1.78亿份,可疑交易报告4293.3万份(见表1)。从2004—2009年银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接收量统计表(见表2),也可以发现可疑交易报告量逐年递增。

(二)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有了大幅提高,仅2009年通过分析筛选就发现1082起具备高度洗钱嫌疑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这些重点线索开展了反洗钱调查,最后根据调查情况向侦查机关移送和报案共654起,涉及金额3711.7亿元。各地侦查机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报案线索共立案侦查119起(其中以洗钱罪立案侦查23起),占报案线索数的24.1%①。但目前也存在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可疑交易分析有效性低的问题。

1.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质量难以有效提高

面对当局的罚款威慑,金融机构一定程度存在“护卫性”行为,自我保护意识决定了“拿不准就报”、“报比不报好”、“多报比少报好”,而不论所上报的交易或者行为可疑与否,缺乏对可疑交易信息的主动识别和筛选,这也是近年可疑交易报告量增加的原因之一。许多金融机构只是机械地依赖其反洗钱监测系统预警提示,不加分析判断,简单地录入客户信息就上报,这种报告往往涵盖信息太少,会漏掉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有的则采取“扩大化”的办法,只要自认为符合可疑交易识别标准的交易,就不加分析和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就上报,由于报告的交易信息太多,反而降低了信息分析处理的效率。同时在现场检查中还可发现,当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提示为可疑交易时,有关业务人员未进行认真审查,甚至根本不审查就确认为正常交易,这样做出导致失去大量的有价值信息[3]。

2.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信息范围不广,不能全面分析

一是局限于资金交易分析,缺乏身份主体分析的有效配合。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定位是可疑交易监测的重要环节,没有准确定位,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就没有任何意义。虽然我国已建立了居民身份证统一数据库,但该数据库并没有涵盖所有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或准法人身份没有统一的数据库,难以准确、完备的实现对交易主体的身份定位。目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与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等还未实行连接,还处于独立运行状态,有碍于对异常账户类型进行有效监测。除了与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相连接外,还没有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无法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对存款人提交的各类开户资料证件进行真实性确认,横向信息传输难以落实,也就不能更好地识别客户。同样在法人主体有关信息分属于工商、税务、质监和海关等部门的情况下,不能更好地综合定位。如某企业账户在资金上是正常运作的,但其工商法人资格已经注销,税务登记也已经注销,这就无法识别。另外,没有信息跟踪功能,当金融机构认定为可疑交易上报,在此之后发生的信息没有要求连续上报,无法连续监控。

二是可疑交易分析主要局限于交易行为分析,缺乏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分析的配合。交易是一个过程,财产关系是一种状态,状态和过程存在相互印证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脱离财产关系,仅从交易行为获取涉嫌犯罪的线索是很难的。

三是可疑交易资金监测局限于个体分析,缺乏与区域分析、宏观分析的有机结合。发生在一个经济系统中的洗钱数量与系统的某些参数有相对稳定的数量关系,如异常的现金流通量、国际收支统计出现超常的统计误差等[4]。当前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的了解仅限于开户资料和平时与客户接触时,从客户交谈中获得部分信息,少部分外勤人员通过走访客户可以获得一些信息,多是一些贷款户,但对于一线临柜人员了解的信息就很少了。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量流向规律等客户信息不是必须向银行提供的,这些信息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银行柜面无法了解这些信息。上面讲的财产信息全国也没有建立统一信息库,同时这些信息由房产管理部门管理,金融机构和反洗钱监测中心无法掌握。

(三)反洗钱工作主动性不强,报告不全面

一是一些金融机构系统设置的可疑交易报送标准远低于《办法》([2006]第2号令,下同)要求。如证券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之一“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多数机构将“长期”设定为2~3个月,远低于《办法》一年的标准,系统筛选出大量可疑交易后全部报送。二是依赖系统筛选,缺少人工识别。对于由客观标准为主观识别构成的上报标准,一些机构按照客观标准设定系统参数,筛选出大量可疑交易后未经人工识别即予上报。三是要素填写不全。银行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要素为40项,证券期货可疑交易报告要素34项,有的要素系统不能自动提取,人工填写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有些就不进行补充,这样造成可疑交易报告缺少一些项目。

二、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的原因

(一)可疑交易报告主动性不足

在我国主要采取义务报送制和举报制,其中金融业和特定行业实行义务报送制,举报制则作为义务报送制的补充。义务报送制缺乏质量控制机制、举报制缺乏市场化激励机制,导致信息完备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影响了可疑交易资金监测的分析效率。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在有关制度上已经明确,是强制性报告的,但非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则取决于金融机构的意愿。如果激励机制不完善,不能促进报送机构将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内在化,将导致金融机构采取非合作博弈的策略,如防卫性的报送特征型可疑交易,消极甚至拒绝报送非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导致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备性降低[5]。

(二)反洗钱社会成本高,金融机构反洗钱主动性难以调动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的主阵地,根据反洗钱监管要求及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会增加五种成本:一是制度成本,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要求需要建立一整套反洗钱内部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二是雇员成本,包括工资成本和培训成本,三是检查成本。金融机构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计算机设备、办公用品费和差旅费等支出;四是流失客户,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和对可疑交易资金数据的报告制度会使金融机构失去一部分客户,客户的失去意味着利润的损失,尤其是当其他金融机构不认真执行反洗钱规定时,将会使该金融机构处于更不利的地位;五是档案管理成本,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这使金融机构保管档案成本增加。如果金融机构付出的成本得不到适当补偿,则其参与反洗钱的积极性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三)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虽然看似简单,却不易操作。如《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第十二条第五款“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第十三条第十五款“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等规定中的“地区”或“中心”不明确,在实际报告时无法参考。二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未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特征。《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证券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仍主要停留在对客户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监测的简单层面上,未充分考虑证券业在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评估、证券交易、证券交割、让利分红等环节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点,在当前 股市资金实行银证转账,客户保证金流出流入股市实际由银行监控的情况下,明显呈现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与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同质化,对股市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分析容易流于形式。《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六款将“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列为可疑交易标准。在股市上涨期,上述两种现象大量存在,将此交易列为可疑交易,既大量增加证券营业机构无价值的可疑交易报告量,也增加反洗钱监测信息中心分析、处理信息的工作量。三是部分可疑交易标准未考虑新型业务的特点。随着金融创新力度的加大,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银证产品、银保产品等,这些金融产品有别于传统金融产品的新特点,如资金形态的虚拟性、交易行为的隐蔽性、交易速度的快捷性、业务办理的无纸化、产品特征的模糊性等,但《办法》仍缺乏针对这些金融新型产品设计可疑交易识别标准[6]。

三、提高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效率的若干建议

要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性,既要从源头掌握客户全部信息,通过激励机制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和举报积极性,通过多层次分析机制和引入先进的分析技术和可疑交易模型技术,发现更多的犯罪线索。

(一)全面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一是以银行结算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为基础,构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体系。一个单位首次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经当地人民银行核准后产生一个核准号,以后这一核准号伴随着该单位存款终生,开立其他账户都必须凭此核准号,就算基本账户开户行发生改变,其核准号也不改变,可以考虑以存款人信息智能卡方式管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基本存款账户下管理,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单位银行卡,条件成熟时可以将单位保险账户、单位证券账户和单位期货账户也纳入管理。账号管理系统和反洗钱分析中心其信息管理都是以基本账户的核准号为基础进行管理,全面掌握存款人资金动态,这样账户管理和信息管理相统一。二是以个人社会保障号为基础,构建个人银行账户管理体系。为方便自然人管理自己所有个人银行账户,也为监管部门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资金信息监管提供支持,建立以个人社会保障号为基础的个人账户管理体系,按照社会保障号码标准,首次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开立个人账户的自然人,由系统登记社会保障号码。以后个人不管以何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开立何种账户,都集合在此号码下管理,不但包括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个人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和定期储蓄存款账户,而且还包括个人证券投资账户、期货投资账户和国债投资账户,也包括各种银行卡和信用卡。对于联名账户,需要指定账户主体,主要信息归属于主体人,其他从属人只是标注。

中国人民银行应按账户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加快与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信息管理部门合作的步伐,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与账户管理系统进行连接,从各信息系统的比对情况对存款人提供的开户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真正做到了解客户,促进存款实名制的落实,为反洗钱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可疑交易分析监测系统更应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相连接,对有关业务系统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升值预期持续居高的环境下,大量文献资料表明了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已成为洗钱的重要工具之一。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数据库,将这些信息也纳入反洗钱监测分析信息范畴,就可以更有效地提高相关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分析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托账户管理系统,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库,进行集约化管理,更能综合反映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以供各金融机构和反洗钱分析中心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查询和分析。同时以仓储方式管理可疑交易客户信息,并进行长期跟踪分析。洗钱犯罪分子的识别不可能单凭一次交易就可以确定的,洗钱犯罪活动往往是在合法交易中掩盖其非法交易,这就需要根据长期交易信息进行跟踪分析。

(二)全面推行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鉴于客户身份识别在洗钱预防措施中的基础地位,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逐步呈现以风险为基础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考虑行业等因素,在对客户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实行正常、关注、可疑三类风险管理。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甚至免除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从而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同时也适当平衡了反洗钱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当然,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后,还应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更新客户资料信息,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使风险分类管理更准确。

客户风险分类管理,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许多机构还没有推行。针对近期监管对恐怖融资监控要求的提高,各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黑名单尤其是联合国制裁名单有关交易的监测。如可将经过一定程序筛选出的部分低风险客户甚至是有把握不会涉及可疑交易的客户名单维护到现有反洗钱报送系统,让系统不再生成与之相关的可疑交易报告。这样做即减少了需要人工识别交易的数量,同时减少了报送人民银行的可疑交易总量,也意味着没有通过校验的可疑报告被退回而需要人工补正的工作量的降低。当然,这一操作需要以金融机构客户风险分类制度的有效、各机构对客户的了解、名单的确定和更新流程的可控等条件为前提,随意使用将会产生较大的控制风险。对高风险洗钱客户,不仅局限于标准化可疑交易信息的分析,逐步开展财产关系的分析,通过拓展分析法,提高发现、识别涉嫌洗钱犯罪信息情报的效率。要使反洗钱机制有效地发挥效率,对具有高度洗钱风险的客户不仅要分析交易行为或交易过程,也需要适当扩大对其财产关系的监测分析,从财产状态追溯可疑交易,进而获得洗钱犯罪情报。

(三)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激励机制,激发反洗钱的内部活力

只有建立激励相容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将外在的义务内化为金融机构履行好义务的动机,在现代化金融企业中已形成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员工利益最大化的均衡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反洗钱激励机制,就是对反洗钱工作特别是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融入利益最大化机制。

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效果评估制度。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情况实行评级制,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通报评价结果。对积极参与反洗钱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较高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等级与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的金融优惠政策挂钩,评价等级越高,金融机构享受的金融优惠政策就越多,如市场准入政策。同时对于评级差的金融机构加大现场检查频率,对评级高的少检查甚至免检,从而降低检查成本。

二是对追缴的洗钱非法收入实行分成制度。为有效调动和保护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洗钱非法收入分成制度,为反洗钱提供情报和线索的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在洗钱资金追缴以后,可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即使洗钱资金追缴不回来,政府也应该给予奖励。或者对收缴的赃款不立即上缴国库,而是仍然存放于银行一段时间,这样至少可以给金融机构一个调整期,以缓冲大额存款的减少对其经营管理的影响。政府也可从罚没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基金,对为反洗钱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是建立涉嫌洗钱行为和可疑支付交易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打击洗钱犯罪的威慑作用,强化对可疑支付交易的监督,积极鼓励单位、个人通过举报方式提供涉嫌洗钱行为和可疑支付交易的情报和线索,形成“打击洗钱、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四是建立可疑交易质量考核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可疑交易甄别,将识别和判断依据深入到交易实质的判定上,结合客户身份识别、行业特点分析及相关交易背景判断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形成可疑交易报告。对由反洗钱数据采集系统自动生成但有足够理由排除的可疑交易数据应及时删除,对未达到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系统未采集但经办过程中发现明显可疑的报告,应审慎识别、确定可疑后予以报送。监管部门可对报送的有价值的非标准型可疑交易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报告质量,另外还应建立反洗钱信息披露成本补贴制度。

(四)建立多层次分析机制

一是建立分类分析中心,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金融机构提供的可疑交易信息集划分为若干子集,如将可疑交易信息划分为银行类、证券交易类、保险类和其他类等,对可疑交易的分布特征和洗钱犯罪的相关度进行经验分析。二是建立综合性分析中心,就是根据分类中心的分析结果,进一步综合各类信息进一步判断。三是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可以根据不同洗钱犯罪的区域分布特征建立区域监测分析制度,即根据洗钱上游犯罪的区域分布特征,推断相关洗钱犯罪及可疑交易的分布特征,确定不同区域应重点监测的可疑交易类型。有些洗钱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分布是全球性的、有些是全国性的、有些则是区域性的,因而有必要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洗钱犯罪活动具有区域性特征,建立区域性分析中心,并且改变现在全国统一可疑交易标准,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增设区域性可疑交易标准,区域性分析也需要根据区域反洗钱活动的特点不断创新监测分析方式和方法,以不断挖掘可疑交易,从而更好地为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服务。建立多层次的分析机制,就是不同的分析团队,采用不同地分析方式方法和分析技术,有效地发挥聚合分析和拓展分析的各自优势,提高监测分析效率。在分析上引入目标锁定技术:一是锁定所分析的机构,二是锁定区域的行业,三是锁定某一行为人,这样可以为反洗钱检查提供可靠依据。

(五)建立灵活的可疑交易报告标准制度

我国由反洗钱主管部门规定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而不是由金融机构自主判别和决定一项交易是否可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列出了58种可疑交易报告标准,要求金融机构予以报告。实际上,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规定的可疑交易标准实际上大多被看成是需要金融机构在判别可疑交易过程中应该加以关注的异常交易。简单地说,我国所谓的可疑交易报告按照国际标准只是异常交易。在《反洗钱法》审议通过后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和颁布了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减少了银行业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数量,首次规定了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的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并强调金融机构应在分析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可疑交易,但仍没有完全取消客观标准。

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应逐步将目前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调整为主观标准,让金融机构真正承担起识别可疑交易的职责,这将对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努力程度、情报分析的能力、案件调查效率和整个反洗钱制度的效力产生持久影响。一是逐步取消目前可疑交易报告的客观标准,明确规定由报送主体主观判断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当然,反洗钱主管部门要调整对报送主体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强对报送主体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和合作,必要时进行检查和处罚。二是主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根据破获案件所总结和归纳出来的洗钱类型和指标,制定各行业可疑交易报告的识别指引,并且根据新的洗钱类型和新业务开展特点定期修订、更新和增加,当前需要尽快建立网上银行和手机支付等业务的可疑交易标准。三是前面也提到了可以根据区域性可疑交易特征设立区域性可疑交易标准,并不断调整。

(六)不断引入国际先进技术,不断总结我国可疑交易特征

所谓的可疑交易模型是指某种可疑交易在客户和交易特征方面的不同组合模式,是各种现实洗钱或犯罪行为模式的抽象。由于洗钱行为的共性,许多交易模型在全球都会被认定为可疑,但由于各国监管要求不同,各银行的业务领域和产品不同,可疑交易模型的数量、高发领域及组合也会具有不同特点;另外,可疑交易模型库应是一个动态更新的过程、某一时期新的犯罪类型、某个地区高发的犯罪形式都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量化和模型化。目前国际比较成熟的可疑交易分析技术,如智能数据分析和朴素贝叶斯分类技术。新的洗钱方式会不断被犯罪分子利用,也会在不同国家传播,引入国际成熟可疑交易分析技术和可疑交易模型,就是总结学习以提高我国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能力,同时不断总结不同上游犯罪诱致或恐怖融资派生的洗钱交易的资金流向、流量和分布模型,在现有的各种特征型可疑交易基础上扩大特征型可疑交易的类型。为义务报送机构提供更多的经验支持。在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将某些非特征性的可疑交易提炼为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形成分析模型,在再次出现相同特征交易就能及时发现,有利于提高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参考文献:

[1]高增安.反洗钱:可疑交易行为报告制度有效吗?[N].证券市场导报,2007-04-10.

[2]唐旭,师永彦,曹作义.中国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研究[J].金融研究,2009(8).

[3]师永彦.对我国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增长过快的分析[J].中国金融,2007(19).

[4]潘丽,刘伟.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制度及效率研究[J].金融与保险,2009(9).

[5]杨瑾.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信息披露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上海金融,2009(6).

第6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官方杂志《博鳌观察》联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了《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5》年度报告。本年度农村金融发展报告的主题是“探索农村金融改革新模式”。课题主持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李扬。

报告指出,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是中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农村经济将出现持续且深刻的变化,并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全新的要求。

那么,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报告指出,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是我国落实和推进“三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既需要大银行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服务大客户、大项目,也需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灵活优势,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等草根阶层;既需要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市场化运作的机构,也需要政府、政策性银行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来分散和降低相关风险;除此之外,还要合理引导民间借贷等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

报告称,只有各机构既各司其责、各有侧重,又分工协作、有序竞争,才能形成合理的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真正有效增加金融供给,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实用性与便利性。

对于如何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报告指出,农村金融体系涉及领域多、影响面广,它不仅是金融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既需要建立服务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更需要外部制度的积极配合。具体需从五个方面努力:完善财税支持体系、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优化金融监管体制、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完善农村金融的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

报告称,在此过程中,政府必须积极转变职能,在制度供给与提供秩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适宜的金融制度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完善,设计一套适用性强、效果显著的农村金融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健康持续安全发展。

《互联网金融报告2015》报告―聚焦P2P网络借贷

2015年3月26日下午,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官方杂志《博鳌观察》联合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了《互联网金融报告2015》年度报告。本年度互联网金融报告的主题是“聚焦P2P网络借贷”。课题主持人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

目前,中国P2P网贷相对传统金融规模较小,但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网贷运营平台1575家,2014年新上线平台超900家(含问题平台),正常运营平台月均复合增长5.43%;中国网贷行业2014年全年累计成交量2528亿人民币,是2013年的2.39倍,成交量月均增长10.99%;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1036亿人民币,是2013年的3.87倍。预计到2024年,中国P2P市场规模将由 2013年的270亿人民币跃升至2万亿人民币,占社会融资存量(剔除股票/债券)的0.9%;届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利润将增至40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1%,相当于2024年银行整体盈利的8%。

报告指出,有三大因素催生了中国P2P网贷现阶段的繁荣:一是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第三方支付等技术因素的大发展;二是金融监管的宽容,目前对P2P网贷并无特殊监管,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大量P2P网贷平台的建立;三是细分市场的需求,对民间借贷等小微贷或高收益债的大量需求,直接反映在P2P网贷余额的增加上。目前中国的P2P网贷更多体现的还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属于特定阶段的产物。

P2P网贷的优势源自数据基础,而目前中国P2P网贷发展的核心障碍恰恰是征信系统不健全、不开放。征信系统不发达,P2P网贷平台缺少海量的大数据基础,直接制约了P2P网络借贷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效率。P2P网贷平台开展线下尽职调查,增加了交易成本,贷款利率也相应提高。相比较而言,国际上的P2P平台实行的是“线上”运行。报告指出,英国和美国的P2P网络借贷,相较中国之所以发展得有条不紊、风险可控,主要得益于国外高度发达的征信体系和成熟的客户金融行为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大幅度降低。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P2P网贷的发展还处在草莽时代,P2P网贷从事的还是“新瓶旧装”的信用中介业务,P2P网贷市场普遍提供担保,只有极少数平台属于信息中介模式;由于监管缺位、准入门槛低,导致P2P网贷发展不规范,P2P网贷平台跑路、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上质疑之声四起。

不过,报告乐观指出,这些问题会随着数据的积累而改善,一是我国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二是 P2P网贷的发展与数据积累之间有正向回馈机制,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在大数据背景下,参与P2P网贷的投资者越多,数据积累就会越多,而海量数据反过来会支持 P2P网贷平台更加精准地把握风险,降低坏账率水平和运营成本,实现去担保化,趋向完全的信息中介。

报告指出,P2P网贷监管始终要以数据为基础进行信息监管。目前,中国的监管理论完全是针对银证保等传统机构而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用于诞生于互联网的 P2P网贷形态。以高门槛以及资本充足率等为主的传统银行监管手段去要求 P2P网贷,可能与其互联网精神的初衷背道而驰。

第7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一、传统会计报告的特征

会计报表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的总括反映某一会计实体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文件。传统会计严格遵循会计分期假设,是一个静态的、事后反映型的核算系统。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在一定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下形成的,在所有权和经营分离的情况下,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其经营责任,而定期的历史性信息基本能反映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高度概括。传统财务报告中的数字都是总括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各报表项目反映的都是一个周期结束时财务状况或汇总的经营成果,是一些高度浓缩的数字。

2.货币为计量单位。传统会计报告用单一的货币主要计量单位,尽管在核算中也采用货币以外的为辅助计量,但是反映财力报告的都是以货币计量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货币化信息。

3.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格式标准化。传统会计报告的会计信息都是一些以会计报表反映的标准化信息,这些会计报告由于向所有使用者提供是相同的报告,是标准化生产,提供报告的成本较低。

4.财务报告定期以书面形式。传统的财务报告都是划分一定的会计期间月、季、年,按会计期间使有者定期提供财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都是纸质的书面形式。

二、传统会计报告存在的局限性

由传统的报表体系可见,我国企业对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内容比较单一,只包括财务信息,没有非财务信息,只关注过去不关注未来,只重视货币信息忽视非货币信息,只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结果不能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时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这些弊端,正日益深刻地影响着财务报告的相关性,而财务报告存在的基础之一就是决策有用性,为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利益集团提供有用的信息。若财务报告无法为这些信息使有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会计报告的合理性必然受到质疑。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风险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的提供极为有限。传统报表仅限于现有资产的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而没有未来经济利益预期,更没有风险分析信息和企业所面临的机遇、风险及不确定信息的披露。这既不能满足风险投资需求,又不能满足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尤其随着金融创新,诸如期货、期权之类的没有实际交易而仅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和义务的衍生金融工具种类日益繁杂,这类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会引起企业未来状况、盈利能力的剧烈变化,如不将此风险加以披露极有可能导致会计报告使有者在投资和信贷方面决策失误。

2.未注重对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新世纪时代逐步来临,把信息披露重点放在存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上的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局限性日益显示出来,主要表现在实物性资产价格量的大小与企业创造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之间的相关性减弱,甚至于企业现行市场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也减少。而投资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不管金额多大,一律作为当期费用,这就使人力资产被大大低估,而费用则大幅度提高。解决对人力资源信息的披露,除了需要深入研究人力资源计量的理论和方法,还进一步涉及到人力资本的确认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分配问题,具有相当的难度。

3.股东权益稀释方面的信息未做披露。随着股份公司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由金融创新所引起的权益性证券品种的增多及其普及化,使股东利益的来源并不局限于公司的利润,而更多的约束来自于股份的市价差异,这就是股东非常关心股份的市场价值,由于股票多是市价高于股票账面值,这就给公司经营者提供了通过权益交换方式来增加利润的机会。比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可通过降低转换的价格的方式来降低债券利息,因利息率降低而减少的利息费用就转化为了企业利润,使企业利润增加,而因转换价格低于股标市价的差额则地导致原股东权益稀释,使原股东们蒙受损失。这种利润增加在现行合计报告中并没有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因利息费用减少增加利润,而将原股东权益稀释的核算排除在外。将这种信息披露,必然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发行可转的债券的行为加以肯定,从而作出有损自身利益的决策。

4.未重视对公司来价值趋势预测信息的披露。会计报告的相关性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的条件下,人们已不可能直接用过去的财务报告去推断企业未来,解决这一问题是向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企业价值相关的预测信息,披露企业未来价值趋势信息,应是在表外尽可能详细地披露与预测企业未来价值相关的一些信息,诸如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材料成本升降、新品开发等方面的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信息,且传统报表中不能反映企业对社会的直实贡献,即企业所提供的增值额或增加值,更不能反映贡献额的分配状况,不足之处日益凸现。

5.未揭示企业消耗自然资源的情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有了更充分的理解,相应的对财富的认识也有了提高,即将财富的范围从人造财富扩大到人造财富和自然财富之和。企业是人造财富创造者又是自然的最大消耗者,企业对社会财富的增长有无贡献要看它所创造财富的人造财富能否弥补所消耗的自然财富,只有计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盈亏的财务报告并不能提供此方面信息。

另传统会计报告只包括中(月、季、半年)报告和年终报告等定期报告的形式,不能满足会计实时报告的要求,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因不能及时得到有关企业重大财务变化及发生的重要事项方面的信息及时调整其有关决策。

以上几方面可以看出,传统财务会计的发展是极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传统会计报告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

三、经济环境对会计报告提出新的需求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已进入了一种以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经济驱动为基础特征的崭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知识经济。它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指以现化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上的经济。新经济环境与往经济最大不同于经济的发展繁荣不再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而是直接有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细和使用,强调的是人力资源创造力的开发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强调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与经济变相适应,企业的财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也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企业市场的关键所在,那么,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知识经济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是知识资源的投入产出取代其他资源而居主要地位的经济。因此,它要求会计反映的对象应包括知识资本运动,会计应反映知识资源的取得、使用、消耗、转化等若干方面的活动情况。并要求会计报告披露知识资源(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及知识资本基本增减变动情况、其收益产生情况及其保值增值情况。

2.信息技术与网络的发展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在20世纪未21世纪初,由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引发的全球信息化浪潮冲击着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网络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信秘的广泛运用导致了社会经济瞬息万变,各类市场纷繁复杂、变幻地穷,这些都要求会计迅速反映,实时报告。同时,现代信息技术也提供了会计实时报告的技术支持,使网络会计成为可能。

3.技术创新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美国的管理大师德鲁克有一句名言“创新就是创造一种资源”。以海尔集团公司为例:创新精神是海尔发展的主要源泉,据统计海尔集团截止到1999年6月已申报各项专利1841项,1998年海尔平均每个工作日开发一个新产品,每天申报两项专利,该年实现新产品贡献率达70%,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即使在国际市场金融危机形式下,海尔的出口创汇也比1997年增长36%。可见海尔能从一个亏空147万元、资不抵债的集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个跻身于国际市场、发展势头强劲的大型集团公司,主要得益于不断的技术创新。一个企业能否持续发展,其技术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起决性作用。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技术创新成果又能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因此,技术创新要求会计能够及时,完整的反映技术创新各阶段的基本情况,披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包括发明、创造、专利项目和人力资源积累的质与量,以及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

4.经济全球化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经济全球是指货物和生产要素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程度提高的过程。它在几百年前就已经以各种方式开始,只不过在最近十多年中大大加快,尤其是生产要素中的资本要素以惊人的速度在更广的范围内流动,使世界资本效率不断提高,也使资本所有者财源不断。因此,经济全球化要求相关企业遵循国际会计原则,对跨国公司还应反映其在他国经营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前景,反映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融资情况、企业技术和人力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的流动情况,等等。

除此之外,随着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金融的创新以及企业对社会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企业对外提供衍生金融工具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

5.不同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企业组织形式及其在社会和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不断发生变化,除了直接投资者、债权人外,企业内外还出现了大量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门,顾客、合作伙伴、社会部门,等等。致使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提出了与传统工业经济条件下完全不同新需求,不仅要获取财务信息,还要获取非财务信息;不仅要获取定量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定性信息;不仅要获取确定的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获取历史信息,还要更多地获取预测信息;不仅要获取企业整体信息,还要获取分部信息。信息使用者要求拓展信息披露的内容,在信息的质量上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致性与及时性。及时有效的信息能为商家带来滚滚利润,而延迟滞后的信息则可能导致商家丧失商机,不同信息需要不同报告时间。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数字资产、金融衍生工具等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另外,企业的声誉、其能源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等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信息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企业生死的竞争,需要在会计报告中较为明确的反映。

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物价的波动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摆脱的现象。技术含量低的资产如原材料以及一些稀缺性资源如土地等的价格急速攀升,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导致那些技术含量高的资产如电子设备等价格直线下跌。20世纪80年代所兴起的金融创新,出现了价格波动性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改变了传统资产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因而价格相对稳定的观念。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信息,能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正确引导投资者,使其判断正确。

四、会计报告改革方向与创新的内容

1.在披露范围上。(1)既要反映财务资源信息,又要反映知识资源信息;既披露财务信息又披露非财务信息。财务资源信息(即财务信息)在现行会计准则既有充分的规范,而知识资源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应当改进和创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目应全面反映,尤其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的重估价值应作为企业所用者对企业的投资,而人力资源历史成本则实行当期费用化;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中分别反映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以提供现有资源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信息;将企业研究的经费投入数额、比例、技术创新的进程及其尚需补充的经费、成功的概率、预期的收益等情况,作为非财务信息加以披露;以同样的方式,对科技人员数量、知识结、科研与技术开发能力(用科研项目、专利申报数量及成果转化成功率等指示来衡量)、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能力(专家群与董事会共同评估打分或用其经营业绩增长变率来衡量)、经营管理规划等,也应用为非财务信息向广大的信息使用者披露。

(2)对于多元化跨地区经营的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信息,分别反映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以及企业业务分部、地区分部和跨地区经营目前所面临的机会或遭遇的风险及市场占有率等情况。

2.披露方式上。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发表的《改进财务报告―面向用户》中事项式报告方式。还有电子联机实时报告、分布报告、交互式报告、差别报告等,根据信息使用的不同需要来确定报告方式防止可能出现的信息混乱,甚至是信息污染。对外部信息使用者可使用交互式按需报告模式,使外部信息使用者有限进入企业内部,并进行信息交流,信息的提供与使用者知已知彼,减轻信息的不对称性。实时报告系统可有效解决信息的时效性问题,通过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为经营决策者做出正确判断服务。实时可分为相对实时和绝对实时,相对实时是企业可根据成本效益原则视企业自身情况而定,绝对实时报告也可按一天、十天、一个月报告一次。

3.在财务报告体系上。除了采取现行会计准则体系所规范的主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相结合的财务报告体系外,还应拓展如下信息:

(1)在财务主报表中,列报无形资产信息、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本信息、自创商誉信息。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研发的投入情况、技术创新基本情况、其预测的成功概率、预期回报率等情况。

(2)拓宽财务信息报告形式。一方面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来反映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能力等情况;另一方面,以非财务信息(文明说明)方式,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前景、预测信息、管理当局的远景规划、以及企业以后将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并预测机会与风险各自的概率。可增加全面收益报表,可以让报表使用者更清楚地得到有关一个企业财务业绩,特别是反映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信息。

(3)增加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随着市场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加快,一些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出一批新的衍生工具,如期货、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创新呼唤财务会计报告创新。因此,在金融创新前提下,企业财务报告也应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品种、数量、价值、风险、未来收益的可能性等诸方面的信息。

(4)提供社会责任信息。企业的生存、发展与社会整体环境的优劣和会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现代财务会计报告中应该以非财务信息方式反映诸如:企业污染环境的状况及治理污染的资料、绿化情况、对整个社会的贡献等信息。

五、为会计报告创新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资本市场必须将获得充分的发展,我们需要为投资者与企业领导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这一任务已摆在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改变会计信息重可靠轻相关的现状,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无论选用何种未来财务的模式,在运行之前应完善其外部环境。

1.相应会计准则,为确认和计量提供依据,要根据我国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适当拓展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运用的范围。

2.财务会计报告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要考虑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企业管在处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现实制的冲突时有足够的制度和法律可循。

3.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用,为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报告提供保证,起到“市场经济守门员”的作用。

总之,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经济形式的巨变,我国会计理论、方法,也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作为披露财务信息的会计报告必须适应这些新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

参考文献:

[1]吴季松:知识经济;21世纪社会的新趋势.北京科技出版社,1998年

[2]李荣梅李洪波:改进企业财务报告的思考.财经问题研究,2000,10

[3]于振亭:对新形式下财务报告改进与发展的建议,2001.04

第8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我们知道,开放的经济制度必然以全新的会计反映和监督系统为载体,否则,就不能保证制度运行的无偏性和有效性。反过来说,真正有意义的会计信息体系,必须在制度变革之初就能够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与未来的竞争者比较,我国现有的金融会计体系长期固守旧有的模式,风险控制能力、信息的及时处理能力和客观披露能力极为薄弱,在wto带来的大规模的资本流动和金融观念的冲击下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前景实在令人堪忧。因而,迎接wto的挑战,首当其冲的正是金融会计体系的改革。也正因如此,中国加入wto将引发会计环境、财务报告环境的质的改观,从而百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会计体系的研究目标、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的变化。制度创新,尤其是金融制度的创新,首先必须能够融人一个更广泛、更深入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框架之中。

wto规则首先是一套权利与义务平衡、对等的规则,审视wto对会计创新的意义,必须要有一个全方位的、综合利益的把握。这就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会计体系从外延到内涵,都硬需动一次大手术。

一、金融会计体系外延的拓展核算对象多元化、信息披露实时化会计规范复杂化、

开放经济下,一个有效的金融会计系统的构成可以归纳为:

(1)确认和记录一切有效的金融交易和金融产品的价值变动;

(2)适时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描述;

(3)公允地计量金融工具的价值;

(4)确定金融业务发生的期间;

(5)会计报表对经济业务和相关披露进行适当的反映。WWW.133229.CoM

所以,我国金融服务业要达到wto的开放条件,会计体系的外延至少应发生以下三种转化:

(一)会计规范复杂化。会计规范的目的,主要是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会计行为,保护相关利益集团的权益,但无论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分行业会计制度,甚至包括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都缺乏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那种全方位开放和普遍接受的特点,特别是针对开放经济下的价值运动,还没有足够的驾驭能力。我国作为未来wto的成员国,所处的金融环境将是一个开放而多变的复杂环境,国际金融集团、跨国公司以其巨大的资本控制力量的优势,对社会金融体制产生作用,使社会资金结构的复杂性、资金形态的多样性以及资金运动的频繁性都大大加强,单纯的资源转移关系将让位于信用和契约关系。与之相适应,微观经济主体适应制度转轨和业务更新的同时,必须在多种外部支配力量之间求得平衡,就需要金融会计体系发展成一个多重环境变量作用下的有机组合。鉴于金融会计大多数以价值契约,而非资产价值本身为核算对象,因而理想的金融会计规范,更应侧重于与权利和义务相关的信息传递。如果金融会计信息更多地集中在抽象符号,而不是信息报告者和信息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信息的性质和传输渠道上,那么必将会造成会计信息的极不对称。从这一点上说,我国加入wto之后,金融会计规范应当向多角度、复杂性过渡,这种复杂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以特殊价值运动形式,如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的规范;二是对信息报告者和使用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当我国的具体规定和国际惯例发生冲突时,能够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

(二)核算对象多元化。这个问题可从会计主体概念的拓宽、业务领域的拓宽、资产核算范围的拓展三方面理解。从wto的实际状况可以预见,我国企业国际兼并、跨国投资、跨国上市将成为普遍的潮流,这说明会计主体的组织形式将有一次重大的变革,各个会计主体之间烃渭分明的界限会因资本的交流而渐渐淡化和模糊,加之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络的成熟和普及,要求金融会计核算过程能够更加快捷、灵活地重构和组合,体现出更强的实效性和全面性。由于多种金融工具的运用,“联合会计主体”,甚至“虚拟会计主体”都将应运而生,会计信息亦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要而整合、分化,并通过网络实现共享和实时传输。核算范围向会计主体之外延伸,必将大大丰富作为单一信息载体的会计报表模式。

进入wto后,在华外资银行享受的待遇有:(1)业务范围将由原来的经营外币为主转变为既经营外币又经营人民币;可以买卖和发行债券;由批发业务转向零售业务;可以经营金融租赁等新的衍生工具;由进出口结算扩大为国内结算(2)机构设置从非经营性向经营

性转变,服务对象从面向三资企业扩展至所有企业和法人。由此可见,对我国金融业而言,最现实的挑战莫过于大批国外竞争对手的涌人,这些竞争对手拥有非常有利的条件,如欧洲银行一直有全能型银行之称,而1999年美国国会亦废除了银证分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取而代之以《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相互渗透,并参与竞争。也就是说,每个客户只通过一家国外金融机构即可获得整套金融服务。国际形势使我们认识到,要在wto中立足,拆除金融行业之间的樊篱,实现金融业务的全面融合,是必要的先决条件。此时,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范畴也要从单个业务领域扩大到全方位的业务领域。

能得到wto的认可,是我国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最好注解,也是我国金融体制真正迈向信用经济时代的标志。知识经济将战略性资源从传统的金融资本转移到知识、信息和创新能力,同样,获取稀缺资源的信用能力也是能产生经济价值的财富。wto的环境中,知识资本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首位经济资源 (有专家预言,知识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会达到80%以上),信用能力将成为节约资金使用成本的最有力的保证,如果这两种资源仍然像传统金融会计体系那样游离于财务会计的资产范畴之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目前,国外评估机构考虑的无形资产有20余项,而我国金融会计操作能够进行衡量的不到10项,知识资本和信用资本的意识更为淡薄,这不能不说是资产概念的缺陷。所以,有条件地把这些资产的核算纳入新的金融会计体系,金融会计才真正称得上具备了整体合理性。

(三)信息披露实时化。由于当前金融会计反映的是历史性、汇总性的资金运动的信息,即便特殊的资金运动发生后,为了集合有用的历史信息,也要强行地将一些并不适合的项目按会计报表科目分类,或者干脆归于表外项目,这就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实效性。wto的平等原则当然也包括会计信息的平等享用,不允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会计信息用户利用会计信息供求方之间搭建的特定信息传输网络,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按其目的进行检索,选择使用任何一部分信息,并展开数据分析,建立决策模型。金融机构内部的数据处理结果要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及时反馈到外部,首要条件是会计信息可以实时跟踪每一项金融交易,并将处理结果通过互联网络予以准确、实时地披露,这也势必成为未来金融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发展的主流。

显然,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将成为会计信息实时披露的最大瓶颈。随着金融活动的盛行,大量诸如有价证券这样的价值符号会构成金融流通机制的主要元素。金融价值同实物价值的割裂,致使金融价值评判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增,譬如

金融工具计价,即是典型的不确定性难题。因此,将金融运行当中的不确定性以一种公允的方式表达出来,为决策提供最佳依据,即成为加入wto后金融会计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不言而喻,金融决策必须建立在现有情况的基础上,但当会计信息转变为决策信息时,却已经是历史信息了,这种偏差是金融会计与生俱来的缺陷,要改变它,只有在报告的及时性上下功夫,尽量减少信息时滞,修正原有的历史成本原则,才能使金融会计成为一个及时、公正的价值指南。笔者认为,金融会计信息的实时化,通过具体的“事项反映”形式表达出来,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也就是,根据各类事项的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实时自动化处理,会计报告的总括性特征必须向下细分,以求能与决策过程同步,达到反映和控制金融活动的目的。

通过网络采集、事项报告的方法,可以较好地解决会计信息的供求矛盾,促迸金融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wto一向以倡导自由和平等为宗旨,而建立金融会计实时披露系统,既能令信息实现共享,又能防范非市场性行为和暗箱操作,证是wto的要旨所在。

二、金融会计体系的内涵深化:风险优化、公允价值与综合收益

笔者认为,会计处理的出发点从风险最低化到风险最优化,历史成本计量到公允价值计量,已实现收益的披露到综合收益的披露是金融会计体系内涵深化的最有代表性的三种转变。wto引导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自由化的趋势,促使我国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将迅速幌起。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国际金融领域中的不安定因素,不但市场风险和业务经营风险的程度加深,而且还会派生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表外风险等新的风险。对于金融风险,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重视规避意想不到的损失,目标是把金融风险降至

最低水平。然而,规避损失并不能代表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全部内容,中国人世,预示着金融会计的出发点不再是单纯的控制风险,而是明智地利用风险,把风险和收益综合起来考虑。会计信息反映的资源配置应为经过风险因素调整之后的价值。从该角度讲,风险评估、风险优化就构成了金融会计的核算基础之一。

传统上,金融风险计量主要采用预期收益标准差的估计方法,但这种方法有一个无法回避的缺陷:标准差依据是历史会计数据,而风险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估算,因此除非肯定历史会重演,否则这种风险计量方法便不足为信。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行业的会计核算工具已越来越多地用到了风险值(var)和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raroc)的计量工具。肋从roc是收益与var的比值,运用时,先明确金融资产的风险范围和潜在收益或损失的动态估算值,然后再建立复杂的数学模型求解。计算var、raroc不应再局限于损益表,而应关注现金流量和公允价值的情况,这比传统会计报表导向型的处理方法更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证因如此,由国际上30家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的30家集团(g30)在其出版的《衍生产品实践与准则指南》中推荐以风险优化方法作为风险计量和资本配置的基础,国际清算银行亦在1997年正式提出将var作为会计监督的指标之一。我国金融业既然要迈入wto的大门,就不能无视金融会计的国际发展方向对我国会计体系的借鉴意义。

无论风险优化还是实时报告,仅就信息使用的角度看,金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才是最重要的,这就不能不提到公允价值会计。根据一般判别标准,公允价值的反映范围包括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及长期资产、长期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资产、负债的市价或公允价值的变化,相应调整其帐面余额。fasb在1998年出版的fasno.133“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保值会计”(accounting for derivative instruments and heding activities)中明确规定:“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而对衍生金融工具来说,可能是唯一相关的属性。”经济开放的条件下,将公允价值纳入会计体系的优点有:第一,公允价值代表会计主体当期为取得潜在的金融资产或服务而必须支付的金额,因此,能与当期收入进行最好的配比,更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也更具决策价值;第二,公允价值允许确认潜在损益,以反映会计主体管理资产的绩效和金融环境的会计影响。加入wto,经济环境的微小变化即可以左右金融资产的价值,所以正确评估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资产、负债组合,就能获得可观的资产收益。对潜在收益进行单独的会计反映,即能对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能力作出评价。至此,不难看出,现有金融会计的核算基础向公允价值转换,是符合wto对金融会计方法合理性要求的。

另一个现代会计观念综合收益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不充分的财务报告将会妨碍财务报表在不确定性环境下所起的作用。这尽管是美国会计准则的概念,但它在把金融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联系在一起时却具有普通的适用性。根据apb的定义,按该观点计算的收益包括所有影响本期所有者权益净变动的交易。综合收益除了所反映的本期收益之外,还有机结合了资产置存收益、资产重估增值等末实现的收益,更充分地揭示会计主体金融活动的整体质量。因而,进入wto时代的微观经济主体报告综合收益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致于一些非损益表项目亦能清晰明了。例如对一些交易频繁的大额衍生金融工具信息,虽然对判断投资风险至关重要,但至今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综合收益报告却能提供一种可以绕过传统损益表而直接对权益进行报告的工具。借助它,特殊的收益信息,包括进人wto后将经常出现的外币折算损益、外币套期保值汇兑损益、有价证券未实现损益等,都可以在会计报表中显现出来。

英国的人sb、美国的fasb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90年代均提出:增加企业的财务业绩报告,把已确认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同已实现的盈利合并,以使一个企业的全部业绩从确认、计量到报告,都可以在财务会计上得到集中、完整的处理与表现。本质上看,wto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正反映了这一发展方向。

三、简要小结

我国金融业应wto的条件实现开放,是一个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领域。截至1997年6月,有84个wto成员国承诺了金融业的开放,金融领域在承诺的国家数量方面是仅次于旅游业的第二大的服务行业,对金融会计的思想已经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而中国加入wto俱乐部,对我国金融会计界来讲,是一个飞跃式的前进过程,可谓任重道远。当然,在学习、研究、应用西方金融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同时,也应注意中外会计环境的差异,走一条会计信息有用性指导下的会计改革之路。笔者认为,在加入wto的初期阶段,金融会计改革可采取以下举措。

(一)在金融工具计量上,可以先采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做法,然后逐步削弱历史成本的作用,便公允价值居于主导地位。

(二)针对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上的难点,可以走先披露,后确认、计量的道路,并由披露过去的交易信息为主转向披露未来的信息为主。

(三)淡化收益表的作用,加强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披露力度。适当充实无形资产和金融工具科目,把表外信息涵盖进去,同时增加“综合收益表”或“产权变动表”,在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部分详细揭示综合收益的组成和契约关系的变化。

(四)加快计算机网络实时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尽快建立全国乃至全球金融机构间的会计信息采集、分析、检索网络,使金融业务在发生时就可即时记录、处理。

第9篇:金融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优化*市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市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现根据征信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年,*金融生态办组织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的全国集中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正式运行。目前,征信系统功能日臻完善,数据资源不断充实,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较为翔实,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信息平台,系统的信用信息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应用系统信息,扩大信用报告查询使用范围,拓展征信系统信息服务功能,是征信建设服务政府决策的发展方向;在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有利于全面了解企业的经济实力及诚信状况,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有利于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参考个人信用报告有利于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人员选拔到各级干部队伍中来,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应用的范围 1、在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事项中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报告,将信用记录作为一项重要参考。 企业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高管人员、资本构成、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状况、企业负债情况、企业权益状况、利润分配、不良信贷记录、对外担保信息、诉讼信息和企业大事记等十多项重要信息。 2、提倡在人大和政协代表甄选、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人员考核任用等工作中,查询相关个人的信用报告,将信用记录作为一项重要参考。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信用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个人结算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保险金情况、查询记录等信息。 三、应用方法 为了规范查询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既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服务,又利于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信用信息查询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政府部门组织的资质审查认定、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商务谈判等经济活动中,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涉及企业可在当地人民银行直接查询打印本单位信用报告。 企业申请打印本单位信用报告时,需提交贷款卡、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 2、在人大和政协代表甄选、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人员考核任用等工作中,可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当事人可直接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本人信用报告,或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查询申请,由当地人民银行接收并按流程受理。 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或者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查询申请,当地人民银行审查合格后,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按照约定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四、组织保障 1、为确保信用报告的推广使用工作落到实处,*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承担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推广使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及各县支行承担具体查询工作。 2、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安排部署、落实两项信用报告的推广使用工作,检查督促所辖相关职能部门在有关经济活动和人事任用工作中查询并使用企业及个人信用报告情况。 3、建议将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工作纳入到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任务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