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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稽核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医保稽核工作总结

第1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医疗费用稽核 关口前移 管理模式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医保覆盖面日益扩大,参保受益的人越来越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数也在逐年增长,医保经办机构现有的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何监管住院费用是目前面临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福建省医保中心将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的稽核工作由院后稽核转为出院前稽核的管理模式。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的《福建省级医保医疗费用稽核关口前移管理试点办法》,我院作为省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稽核窗口前移试点单位之一,开展医疗费用稽核关口前移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近半年时间的试运行,得到一些收获,现报告如下。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合理支出,防止医疗浪费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我院督促各科室恪守医疗保险定点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强调做到在检查、治疗、用药和收费等方面要合理,杜绝不合理医疗费用及遗漏和多收现象发生。医保办定期举办医保稽核质控员培训班,大力宣传医保相关规定,并请资深高级专家给予授课,强化各医护人员的医保职责和社会服务意识,使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逐步向医保管理规范化转变。

1 稽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权威药学书刊资料、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省级医疗单位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与标准)、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其他有关医保政策规定。

2 稽核要求

参照《省级医保医疗费用稽核关口前移管理试点的总体方案》实施稽核;细化稽核工作程序;督促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参保患者进行治疗、收费。促使各科室各司其职,层层把关,严格落实,确保医保的合理支出。

3 稽核运行状况

(1)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人力、物资、场地配备齐全。人力方面特别配备长期负责医疗质量工作的老主任和熟悉收费标准的老护士长,使出院前稽核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人力的科学配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各科室成立医保质量小组:由科主任为组长、医师、护士各一名。

(3)制定医保办稽核员职责、科室质控员职责、住院费用稽核流程图等。

(4)举办医保质控员培训班。每季度活动一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提出存在问题与临床质控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5)依托现代化网络平台所提供有效的数据及管理手段,实现医保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

4 稽核内容

2007年7~12月期间,省医保出院775人次;查病历775份;漏送、存在问题的病历,占审核总数的97%。通过半年时间对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的稽核已经有初步的成效,病历合格率从88%提高到98%。但分析稽核中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中,还是发现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4.1 三单(医嘱单、检查报告单、收费单)不齐。部分医疗小组未取得参保患者及家属同意及签名,就使用非医保用药、部分自费药品。

4.2 用药适应症掌握不严,存在不合理用药和超治疗范围用药。如抗生素、神经营养药。

4.3 稽核中发现有漏收费;女职工生育收费出现有婴儿个别检查项目收到产妇账上等现象。我们通过电话、书面反馈等方式与科室质控员联络,请有关科室同志及时针对情况进行落实,并将落实的情况及整改意见,在患者费用出院结算前反馈到医保稽核办,发现有不同看法,可进行磋商。我们的工作目的是在不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下,减少医院与个人的不必要损失及遗漏费用。

5 体会

(1)医保办的职能范围及权限加大,提高指导和督促作用,医疗机构管理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管理,使医护人员自觉执行医保政策规定。

(2)稽核后存在问题能及时与科室沟通,进行全面整改,把住医疗质量关。

(3)完善病历书写符合特殊病种的出院诊断。

(4)杜绝科室少收和多收或漏收费现象,如多收应给予及时退款。

第2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我国的医疗保险政策和国外相比,起步相对较晚,并且政策开始实行的地点多为城市,广大城市人民率先享受到了医疗保险带来的好处与利益。此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工作逐渐起步步入正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使得医疗保险逐渐深入到了农村地区,有力的缓解了当前看病贵看病难和社会矛盾问题,有利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由于参加医保人员可通过报销医疗费而减轻自身负担,这使得广大群众利益得到了保障,因此,加大医疗保险稽核统计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当前的医保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如一些定点医院存在着冒名顶替就医、发行虚假票据等行为导致高额的医疗保险基金流失,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因此,这就要求稽核股加大医疗保险稽核统计的力度。

二、医疗保险稽核统计的主要措施

为了防止国家的高额的医疗保险基金流失以及一些诸如冒名顶替就医等不法情况的产生,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十分重要,因此,在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稽核统计的措施时就应该要综合考虑到各种情况,不断完善改进医保稽核统计方法,并且将看病的机构分为三类: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医保机构内部。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分别在医保稽核统计时设立管理科、稽核科、财务科,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全方位展开稽核统计工作。

(一)健全内外监管机制,严把考核关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进行,就内部而言,在定点医院必须建立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自身的约束机制,使之自觉地进行自我管理,或是对一些医疗审核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总之,实施医保监管必须要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起明确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对于不安制度办事的情况给予严重行政处罚。同时,除了定点医院的内部自我监督外,还要依靠外部社会的监督。医院在进行医疗保险审核和批复时应该实行开放式工作流程,以方便广大社会人士监督和检举。并且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健全监管机制,严把考核关,医疗保险基金才会得到安全运营保障。

(二)完善结算办法,严把费用支出关

从目前的社会现状而言,人们的生活满意度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存在着严重的看病贵看病难以及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医疗制度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制度和人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医疗费结算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广大群众非常关心的内容,所以,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也是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最大效益,我们必须要健全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形成自我约束机制、维护参保患者的医疗权益。在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时必须要满足以下两点;一是对医疗费用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医疗保险的费用报销必须进行严格的二次审核,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与流失,防止虚报、假报费用等现象发生。二是异地费用稽核。异地医疗的风险防控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于这种情况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和流程应该不断进行完善健全的规定,防止产生过度医疗的现象,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浪费。因此,面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从源头上完善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严把费用支出关。

三、确保医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无论是任何行业,统计数据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医院而言,统计数据的质量更尤为重要。在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医疗基金不浪费不流失,那么就必须提高统计数据工作质量。统计数据质量表现在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适用性等方面,其必须得到必要保障和严格质量把关。对于医院提供的医疗统计数据,必须要有明确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的全过程,并且对于数据的保存必须完整。另外,重要的数据必须有原始统计记录,防止产生一些虚假现象。当前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因此,在进行数据保存时可以凭借计算机网络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同时,还可以尝试通过计算机技术识别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着力进行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大对统计数据分析的力度

我国的医疗改革政策一直在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阶段出现了新的社会问题和新的情况,面对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我们要与时俱进的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进行解决。就医疗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众多的医疗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措施和建议,深入开展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建议和对策方案,另外,还可以对数据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一些纵向追踪和横向研究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其进行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率,加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力度。

五、加大医疗保险稽核统计监管力度

要想在当前社会现状下,持续健康的推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就必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对一些定点医院必须从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进行监督,对其进行严格的医疗保险审核,防止出现一些虚假报账等现象。二是把好监控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只有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才会提升人们的社会满意度,让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行。三是对审核医疗保险报销内容进行核实,防止基金流失。四是制定相应简洁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以病人为中心,积极为病人服务,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

六、结语

第3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医院 会计 稽核

医院会计稽核是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在事中和事后的审核,它是加强财务管理的一种监督手段,在医院财务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依笔者之见,稽核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会计常规稽核和财务工作稽核两部分。

一、会计工作常规稽核

常规稽核就是依据《会计法》对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常规稽核的工作范围,就是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日常审核监督,对使用会计科目,记账规则、核算程序、计算方法以及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等等都要进行审核和经常性的检查。医院财务部门所提供的核算数据和会计信息,都应该通过稽核人员审核后外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稽核人员的“技术监督”作用,使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步调一致。常规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应引起稽核人员足够的重视。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医院在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都有自制和外来的原始凭证,还有各种表格、收费票据等等。这些自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内容是否正确、全面反映了业务活动的内容,这些都必须通过会计稽核进行确认,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准报销。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实际上是把好会计工作的“出口”“入口”关。对原始凭证的审核,首先应检查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不按计划、预算办事的业务,有无违反经济合同的开支,有无贪污浪费、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法行为,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其次要检查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接受单位相符,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的内容一致,各种要素是否俱全;有无涂改、挖补、刮擦、重报和其他伪造现象,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是否都已签字明确责任,印鉴是否齐全等。

2、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对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检查其是否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要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是否及时,摘要是否简明扼要,书写是否清楚,内容是否完整,记录是否真实,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与原始凭证吻合,有无漏记、错记现象,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准确无误。凡未经稽核人员签章的记账凭证,出纳人员不得受理,记账人员不得登记,以保证稽核人员的稽核权。

3、对账簿的审核。审核账簿首先要求账簿的设置要健全,账簿与账簿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对应,应有一套完整的记账系统和操作运行程序以及内部牵制手续。要严格按记账规则登记,要及时、准确,无漏记、重记、错记现象,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审核货币资金账应注意:是否按日记账的要求每日结出余额,核对库存是否及时准确,现金余额是否超限额,银行存款是否及时与银行核对并已调整未达账项,逐笔得到落实。还应注意登记货币资金账的人员不得兼记债权债务账簿。

4、对报表的审核。会计信息主要通过会计报表传递,是决策人的决策依据。稽核人员应把好关,保证会计数据不失真。首先应对结账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审核,该收回的款项应收回,该付出的款项应付出;该报废的物品应报废;该摊销的费用应摊销;该提取的基金应提取;该缴纳的税金应缴纳,应结平的账户都要轧平。要审核各种报表的平衡关系是否准确,对表中的每个数据都要与总账或明细账核对,表与表之间的关联数字是否吻合,要反复审查,去伪存真,去掉“水份”,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对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济活动分析的审核应注意真实详细、扼要易懂,对报表中应说明的数据和应解释的问题以及应分析比较的指标要详细写出来。对管理不善和应改进的工作要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使会计报表真正成为决策人预测经济前景、编制下期计划、评价经营业绩的科学依据。

二、财务工作的稽核

1、对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的审核。对财务部门作出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稽核人员要对其可靠性进行考证,以确保切实可行。要查验历史资料,熟悉医院现状,使计划贴切实际。稽核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稽核人员应调查掌握资金的分布情况,了解医院经营过程中资金的需求量,监督医院日常资金的活动,及时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信息,使之合理调度资金,加速资金的运转,把沉淀资金用活。稽核人员应重点审核资金能否合理使用,有无挪用、坐支等现象,督促医疗应收款及时回笼,尽量避免长期拖欠的坏账损失。稽核人员应经常对债权账簿进行检查,对财务管理人员制定的资金考核指标实施检查和控制。

3、对经营成果的审核。财务管理人员制定的计划指标应由稽核人员核实,期末应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找出差距与潜力,提出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医院会计稽核工作作为医院自我监督和约束的有效机制,是一种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对会计业务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所以医院应选拔思想素质和会计业务素质都很高的人从事此项工作,以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4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收入流程价格 票据 退费

一、门诊收入流程控制

第一,收费处人员收入稽核:收费员在当日规定时间内,必须打印带机制编号的收入日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作收入凭证、一份附发票存根联、一份作收入对账单。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的收费系统将医保病人和自费病人合并,报表分别汇总当日收取现金金额和应收医保金额。每班指定一名收费人员进行日终汇总,生成门诊挂号收费汇总报表(按汇总日期统计)。汇总报表依据收费员收入日报表统计,包含当日每位收费员的收入金额、应交现金金额,并提示当日上班收款未结账人员。该收费员核对个人日报表与汇总报表金额是否相符。从源头第一关实行控制。

第二,收费处负责人收入稽核:稽核收入日报上票据起止编号与存根是否一致;有无上班未结账人员;门诊挂号收费汇总报表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复核并签名后上报财务科,从源头起实行收入复核制。

第三,财务稽核人员收入稽核:打印门诊收费员项目汇总报表,该汇总报表是HIS系统依据时间段(按结账日期0点-24点)统计而成,两种不同的统计口径提供的数据正常情况下应该相等。稽核人员复核该项目汇总报表与门诊挂号收费汇总表金额是否相等。收费处负责人是否对汇总表进行复核并签名。稽核日报表票据起止编号与存根联号码是否相同;所有票据是否联号;作废票据是否作为当日日报表附件;票据金额与报表金额、存入银行缴款单的金额是否一致。稽核药品、医疗服务项目退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票据作废、各种退款证明是否齐全,所有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发现问题立即与收费员联系。

第四,票据管理员收入稽核:月末,票据管理员根据每位收费员的收入对账单,再次收入稽核,同时进行票据核销。个人日报表机制编号是否连续。每份日报表之间票据号码是否连续,有无跳号。财务稽核人员是否对日报表签字盖章,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抽查作废票据各联是否齐全,收到的票据存根有无缺号。

二、住院收入流程控制

第一,住院处稽核人员稽核: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在住院处设了稽核岗,进行出院结算“三单”核对,核对各项检查费、手术费,对医护人员执行医嘱检查、手术项目的收费记录和相关科室的检查报告单,核对各项治疗费是否有漏记、多记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纠正。

第二,住院收费人员收入稽核:收费员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打印带机制编号的收入日报表,每日指定一名收费人员进行日终汇总,生成住院病人费用结账汇总日报表,汇总报表包含当日所有收费员当日住院预交款起止号码、预交款收、退金额,结算发票起止号码,该收费员核对个人日报表与汇总报表上金额是否相同。

第三,住院处负责人收入稽核:汇总日报表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复核并签名。月末,在规定的时点,通知各相关科室的系统操作人员停止记账,打印在院病人费用清单、在院病人费用明细表,两者逐一核对,无误后上报财务科,确保财务总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与系统内的在院病人费用明细账相符。

第四,财务稽核人员收入稽核:住院处负责人是否对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名。稽核个人日报表收费票据起止编号与存根是否一致。预交款核销管理,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在住院系统之外又开发了一个预交款管理系统,每日根据日报表上预交款起止号码进行入账核对,对出院结算时向病人收回的预交款收据(附在每张结算收据后)进行销账核对。月末未核销的预收医疗款即为HIS系统中在院病人预收医疗款,再与财务总账预收医疗款余额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票据管理员收入稽核:月末,票据管理员根据收费员的收入对账单再次收入稽核,并进行票据核销。

三、价格的制定和执行控制

认真落实《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规定,严格执行江苏省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项目及规定的价格标准,实行电脑系统内的价格库予以锁定,他人无权更改。医院成立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物价管理员,负责HIS系统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医疗收费项目申报、收费项目套餐的组合等工作;对全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每次新的医疗和药品价格出台前组织临床、医技科室的兼职物价管理员学习领会物价政策精神;事中:每次网络抽查,实时监控,建立医疗服务收费不定期查房制度,现场办公,要求临床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完全按规定执行;事后:定期抽取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的病案,对照收费明细清单,检查科室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到各个科室,做到边自查边整改,实现了医疗收费的全院有序管理,杜绝了人为因素造成的错收和漏收现象。

四、收款票据控制

1、购买票据控制

各类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统一印刷、购买,设立专门的有价票据库房,由票据管理员验收入库,按票据类别设立明细账,登记所入库的数量、起讫号码和购买日期。

2、领用票据控制

只有经授权的财会人员才能领用收款票据,并对领用数量进行控制,根据使用量合理确定领用量。票据管理员按类别设明细账的同时,再根据类别按使用人员设领、销、存分户账,及时记录使用人员所领用收据的种类、数量、号码和领用日期,并由领用人员签名确认,同时票据管理员按票据的起讫号给予计算机票据同样的流水号维护,保证领用的票据号码与计算机流水号码一致,以便于检查、监督和管理。

3、票据使用控制

票据使用控制是确保医院收入安全性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票据种类分别予以控制。医疗服务收据经过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稽核人员、票据管理员的层层收入稽核,形成票据管理链,达到了环环相扣。财务部门出纳使用的财政收入票据,指定专人对收入票据进行逐页核对,并登记收入凭证号。

4、核销控制

票据管理员将审核无误的收费票据登记核销,在分户账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并按分户账的领销存报表与各使用人核对,定期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五、退费审查的控制

1、门诊退费内控

门诊病员退费需填制退费申请单,经门诊部负责人审批。药品退费由医生开出退药处方,门诊药房收到药品,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同时增加系统药品库存;医疗服务项目退费,由检查、手术、治疗科室负责人在原检查单上签署退费意见并签名,收费员根据原始单据(申请单、药方、检查治疗单)、科室核对联、病人报销联方可办理退费手续,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收退费金额。

2、住院退费内控

住院病员退费需填制退费申请单,经临床科室负责人审批。药品退费由医生开出退药处方,病区药房收到药品,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同时增加系统药品库存,住院处核对并办理退费(出院前电脑自动);医疗服务项目退费,由检查、手术、治疗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并签名,住院处核对并办理退费(出院前电脑自动)。

3、上述各种退费,金额较大或情况特殊的,需经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以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复核评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收入的环节控制和过程管理,并充分发挥HIS系统的作用,认真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堵塞收入漏洞和杜绝不规范行为,全面提升医院经济管理水平,为和谐社会和医院全面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5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主要风险

1、基金征缴工作力度不够。一是由于政策缺乏强制性,目前部分个体、私营单位出于个人利益,不给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二是个别参保单位有选择性投保,为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参保,单位员工不予参加,有的甚至将有病的亲朋好友挂靠参保;三是个别参保单位故意虚报、瞒报、故意压低缴费基数,甚至恶意拖欠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结构失衡。一是目前参保单位中困难企业数量较多,这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所占比例大,多数退休人员年龄大,患病住院率高,使用统筹基金数额大;二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前医疗待遇没有保障,个人看不起病,一些职工身患疾病多年得不到很好治疗,一旦有了医疗保险待遇就集中就医,过多消费医疗资源,导致了就医住院人数和统筹基金支出的增加;三是随着退休人员不断增多和退休金的逐年增长,而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不变,导致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划入数额不断增加,占用了一部分统筹基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统筹基金的积累水平,而且这种影响会越来越大。

3、医疗费用逐年攀升。一是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年扩大,参保患者的绝对数必然增加。二是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有10年时间,参保职工对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了解越来越多,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的提高,使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不断扩大。三是我国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患者数量增加,病情较重,疾病叠性化速度增快,老年群体医保费用支出系数严重倒挂。四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一些疾病自然发病率增加。

4、医患行为不规范。一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违反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是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联合,通过多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将医保目录外药品与目录内药品进行窜换等,套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三是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多,一些特殊疾病如透析、肿瘤患者等不仅数量上的逐步增加,而且由于一些医疗新技术、特效药品等的使用等使得其生存期延长,导致每一个患者平均医疗费逐年增加。

5、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企业改革改制加大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这部分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职人员经改制分流,人员大幅度减少,而退休人员和和接近退休人员作为包袱和负担转嫁给医保部门,政府对改制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缴费标准在政策上还给予照顾,减少了统筹基金收入总量。虽然尚能一次性收取一定的保费,但远不能弥补这部分人员就医的支出;二是由于医保经办机构受人力、物力、财力等限制,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基金流失。

二、针对基金运行风险的几项规避措施

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因此,采取措施努力规避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提高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质量势在必行。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医疗消费。将医保政策、操作流程、服务承诺向社会各界和参保人员进行公示范,使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加强医患双方教育,防范道德风险,使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人员摒弃本位主义思想,舍小利求大义,积极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广大参保职工真正理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正确进行合理的医疗消费。积极引导广大参保职工,养成良好的就医习惯,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2、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抵御基金运行风险。在当前扩面工作形势逐年严峻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积极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努力构建多元化参保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目前主要是应抓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工作,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要以国家实施全民医保目标为契机,认真抓好城镇居民参保工作,适当放宽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及城镇人口中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员都纳入医疗保险中来,真正实现医疗保险的“大数法则”,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广覆盖”,进一步夯实统筹基金积累,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3、深入开展征缴稽核工作,强化对参保企业的征缴稽核。建立稽核与征缴部门、经办机构、劳动执法联动机制,事前、事中稽核有机结合,即做好收又管好支。依据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稽核工作计划,确定重点稽核单位和稽核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大力开展基金稽核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这部分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工资等开展稽核,对虚报、瞒报参保信息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进一步提高参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完善政策体系,规避基金运行风险。在坚持整体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统一性、规范性的基础上,遵循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建立保障水平多层次、管理办法灵活的多种保障方式。对改革改制企业做到应收尽收、应提尽提、应补尽补;尽快建立功能齐备、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晰基金保值增值政策和基金的监管措施。通过政策的完善与措施的调整来增加基金的有效供应,扩大总量,平抑基金运行风险。

第6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稽查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对社会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一般包括:

(一)造成人员伤害(亡)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涉及全国范围或跨省的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或质量事件;

(三)媒体(包括网络)报道或跟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或事件;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管辖权限组织协调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成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办),并明确负责人,制定相应稽查应急工作预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和情况报告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督办和指导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处理工作,确保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第六条各级药品检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部门完成相应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应急检验(检测)程序,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第三章信息沟通

第七条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并初步了解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后,必须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八条因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而发生人员伤亡或情况紧急时,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逐级报告的同时,也可越级报告。

第九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及进展情况实行日零上报制度。每日16时前由省缎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办按本办法(附表1和附表2)要求内容,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每日和累计情况。

第十条各级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办要确保通信网络、电话、传真的畅通,并确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一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对涉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来源、数量、使用、库存及流向等进行调查。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接到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核清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名称、批号(编号)、数量、使用、查扣及流向情况,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流入或流出本辖区的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情况,按照《案件协助调查管理规定》向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协查函,同时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协查函后,应根据协查函的线索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并在7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反债协查函发出部门。

第十三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名称、批号(编号)、数量、使用、查扣及流向情况进行核实和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并连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汇总和报告的情况要完整、真实、堆确、及时,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

第十四条对涉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有可疑的,要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当地药品或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不能承担检验时,要立即送省级药品或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检验。

需要建立补充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要依法按程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作为药品桂验依据。

第十五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涉及的相关证据、实物、调查案卷、音像资料和涉案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样品等,具体的稽查办案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存措施。

第十六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涉及伤残或死亡病例的,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由有权做出鉴定结果的部门对伤残死亡做出鉴定。遇到可能发生不稳定固素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新闻宣传

第十七条对发生在本地区管辖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未涉及到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可在事件查实并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媒体事件的相关情况。

涉及全国或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信息或通报,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后,方可。

第十八条对在药品监督检查或进行监督抽验、评价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和《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经核查属实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公告。

对药品监督检验中发现添加处方外其他物质的假药案件,频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拙准其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在检验机构出具法定检验报告书后.由检验机构的同级或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新闻宣传要求,严禁越权或擅自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有关药品质量案件(事件)的信息。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没有查清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透露或通报涉案消息。

上级机关督办的突发重大事件,下级机关不得擅自任何信息。

第二十条对违反规定越权或擅自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有关药品质量案件(事件)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构成过错的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稽查应急处理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单位、个人开展核实、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完整、周密、详实的稽查应急处理工作方案,避免出现遗漏。对调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案情,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7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社会保险的稽核审查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类型,应该安排专业的人士去进行,但是就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稽查审核部门的总体情况来看,由于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于该部门的不重视,缺乏专业性的工作人员也是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在社会保险稽核审查工作中的误区

养老保险作为组成社会保险的重要成分,长久以来相关部门都对其注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持,但是由于目前相关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而系统的落实,在很大程度上会给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造成误区。我国对于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企业的在职员工,不论是长期员工还是临时员工,企业都有义务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作为保证在职员工必要的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长期以来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促进整个社会保险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如何根据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制定稽核审查工作也是相关部门考虑的重要问题。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有很多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侵犯员工合理合法的医疗权益,使医保资金遭受了重大损失。

三、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相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于社会稽核部门的管理力度

想要从根本上转变以往社会保险稽核审查部门懒散、不规范的情况,首先就是要领导部门加强对其管理工作,保证整体的健康发展。本文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本地区的社会保险稽核审查部门制定统一的行为规范和审核指标、审核时间,同时,还应该将每年在稽核审查工作中的数据进行专业的分析,不断推动稽核审查部门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对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文化思想意识得到了显著地提高,大部分人都懂得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保证利益不受损害,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无法正确的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对于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相关部门在宣传过程中,应该尽力做到“声、影、字”三方位一体的宣传,着力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除此之外,还应该到企业中进行定期宣传,提高企业员工的维权意识,督促企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基金。

(三)不断加强对于社会保险部门人员的培训

现阶段,社会保险部门缺乏专业的从业人员也是造成稽核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转变这一状态,定期对于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现阶段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关于社会保险稽核审查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变得复杂起来,传统的稽查审核方法无法满足现阶段的要求,因此,培训工作势在必行。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过程中,除了对员工的专业知识进行系统的培训之外,还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挑选一批专业的人员从事稽核审查的管理工作,这样更加有利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制度

建立系统的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对整体工作进行管理。在工作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该监督下属员工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某些员工不按规定办事,应该立即进行处理。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建立电话举报制度,对于一些不正规的行为进行无记名的举报工作,切实保证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第8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2009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2009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2009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三)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2009年,我们依据市局下达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县级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考核指标,调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质效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注重方向引导,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拿出一定的稽查办案经费对绩效考核的先进股室、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使其成为推动稽查工作的内在加速器。

(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

通过加强稽查四环节之间的沟通,统一稽查案件取证结案要求、账外经营检查取证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报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见问题适用法规库,完善相关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把稽查案卷归档工作做在平时,进一步推进我局稽查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动员、分析讨论具体工作落实,并在全市稽查系统率先解决了自查补缴税款入库上线操作问题,为确保稽查收入入库和稽查案卷整理工作把好了关,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稽查团队

(一)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稽查局党支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与县局同步进行集中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作讨论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干部都分别作了1万字以上学习笔记,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我们紧密联系稽查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化为实践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全年税收查补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全面创新业务学习方式。一是以全国税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考前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市稽查业务考试培训,我局稽查人员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名列前茅,此次业务培训考试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针对今年稽查的行业、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三是依托省局内部网络构建稽查人员业务交流平台,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四是继续鼓励和适当奖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以及各类业务能手竞赛等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风、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扣“依法稽查、廉洁处事”主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稽查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约束型制度”,促进廉洁执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监控窗口,把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与市局年度案件复查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善稽查过程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以机器监控来根除执法上的随意性。上半年我局未发生1件税收执法违纪行为和廉政上的违纪行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稽查执法过错事项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传,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实效

(一)以稽查局网页和FTP网络传输系统为载体,做好稽查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充实稽查网页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税稽查新闻宣传,扩大国税稽查工作影响,注重和加强稽查执法工作调研,丰富调研成果,按照上级局要求,讲究质量及时报送月季年度的各类稽查报表,保证每月上报的稽查信息不少于两则,每季稽查宣传稿件不少于两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张武副局长一行四人来我局开展稽查报表季报改月报工作调研,对我局稽查报表的编报质量和稽查案卷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动,实施双向监控

2009年我们在加强对查结企业查补税款入库、账册调整初步把关的基础上,以“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正确的账册调整和纳税申报,实行二次把关。上半年,我们分别向相关征管单位送达稽查建议书11份;征管分局累计向稽查局提交纳税评估报告、移送涉税违法案件3户次。

(三)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第9篇:医保稽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加强医疗票据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营运效率

随着医院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医院实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是现代医院管理的目标,也是医院发展的需要。医疗票据是医院收入的重要凭据,是医疗收款的重要依据,是医院经济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2013年1月1日实施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对医疗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销毁、稽查等活动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规定。医院应加强医疗收费票据在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收费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入账,提高医院经济运营管理。

医院应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医疗票据管理制度。应从制度规定、岗位设置、各项工作流程的设置、风险防范等环节加强管理,实行刚性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设置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稽核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医疗票据管理体系。

医院应设置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核销等工作。票据专管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票据专管员工作,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票据专管员设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使其按工作职责和规范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随着医院信息化的推广,医疗票据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电脑系统中就能监控票据使用票据情况。票据专管员应定期检查HIS系统中各收款员的医疗票据使用情况,防止有未使用的票据长期存放的情况。医疗票据分为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医疗预交金收据。发放医疗票据时应按收款员,将票据起始号码录入系统中,收费员只能使用自己领用的且与微机系统中票号相符的发票。医疗票据的使用实行谁领用、谁使用、谁负责的票据管理制度。收款员在使用票据前应核对发票票号,防止不小心使用了别的收款员的票据。

医疗票据信息化管理中应注重使用者权限的设置。收款员只有收款、退票的权限,无修改结账后形成的日报表的权限或其他权限。如因系统出错等原因造成日报表等信息错误,只能由结算科科长、组长或票据审核员提出申请,由信息管理中心根据提出的申请从后台进行修改更正。收款员原则上无补打发票的权限。如出现错误,实行退票处理。但通过本医院在票据管理的过程发现一律禁止补打发票存在一些问题。出院结算,发生无法打印发票时,做退票处理,医保系统退票后重新传输数据,结算后容易出现差错。所以,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授权方式,门诊收款员、住院预交款收款员应无补打发票的权限,出现错误,做退票处理,同时将与系统中相同票号的发票空出,由结算科组长等管理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说明。办理出院结算的收款员设置补打发票的权限,但票据审核应设置更为严格的审核流程。

医疗收费票据退票的管理,是医疗票据管理的重要环节。退票流程的设置,一方面应考虑医疗收费资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应考虑患者方便、流畅地进行退票。现退票中存在问题表现为:一、收费员有意或无意将已收款在电脑系统中做退票处理。二、患者将与做过检查或治疗等的票据又到收费处进行退票处理。三、不法分子骗取病人的票据,尤其是住院预交款收据到收费处退款。四、有的医护人员将病人的票据拿到收费处退款。医疗票据分为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医疗预交金收据。设置医疗票据时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设置不同的退票流程。住院医疗,患者的身份基本确定,医疗费用早已产生。因计费错误,或者患者及其家属先按照自费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现要求按医保结算等原因进行住院医疗票据退票。因计费错误,应由主管医生通知收费员,收费员进行身份确认后收回原收据,在HIS系统中做退票处理,主管医生更正费用后,收费员再重新进行结算。先按照自费结算,后要求按医保结算的,只要符合医保结算的相关规定,收费员确认身份后收回原医疗收据,按照医保结算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结算。对住院预交款收据的退票,为保障患者资金的安全,对办了入院手续又不住院需退预交款的,应由主管医生签字说明,收费员确认身份后收回原收据,退款并在HIS系统中做退票处理。不能只退款而HIS系统中还留有预交款记录。门诊患者人员较多,人员信息很难采集,首先患者看完病做完检查、治疗后,医护人员一定要收回门诊医疗票据的记账联,谨防患者看完病后又到收费处退款。当日的退票,为方便患者及家属退票,只要收据联、记账联、处方齐全,并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收费员就可以做退票处理,隔天、跨月的退票,必须到科室签字确认,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收费员收回收据联、记账联、处方可做退票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出示相关身份证明的,由检查、治疗等科室领导签字确认未做,收费室组长审核签字确认也可以做退票处理。

票据的稽核是票据管理工作中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医疗电子信息化建设在各医院迅速发展。利用电子信息化,在HIS系统中设置票据审核系统,票据审核系统设置病人的姓名、住院号或ID号、预交金、现金、银行转账、POS刷卡、记账、工伤、减免、各项医保、收款员、结算日期等信息。以上审核系统以收款员结账序号进行查询。这样改变以前手工打账核对票据的方式,做到了票据审核方便、快捷、数据准确。

医疗票据应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收费员、收费组长、会计稽核员三级审核。收款员缴款日报表的设置应包含退票信息,即包含退票收据号、患者姓名、退票金额、退票日期。还应包括本次结账已经使用的发票的起始号码。门诊收费员结账前应对照交款日报表全面进行审核,发现信息不符,及时更改,及时解决。门诊收费组长应对照收款员日报表各项目,核对收款员汇总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会计稽核员应对门诊收款员个人报表、收款员汇总日报表各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尤其应注重退票信息的核对,应将收款员个人日报表上的信息与原始票据进行核对,并严格按照退票的相关规定审核退票的原始票据。同时应注意核对各收款员结账号内已用发票的起始号码,并及时、准确核销已使用票据。经过核对的报表与实际如不相符,应调整报表,按照调整后的报表入账。如条件允许,应调整HIS系统中的数据,从HIS系统中重新取数入账。门诊票据数量太大,对照审核系统一一核对,工作量太大,且结算流程相对简单,医保结算出错率低(出错时,结账前应解决),可对照审核系统进行抽查核对。前面谈到,因医保清算等原因,住院医疗票据设置了补打发票的功能,住院结算与门诊结算相比更为复杂,住院预交金金额较大,根据重要性原则,住院医疗票据和住院预交金票据应采取更为严格的审核控制措施。收款员在结账前应核对票据,在条件、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经行全面的审核,包括医保结算信息的审核。如票据太多,应核对现金、银行转账、工伤、记账、POS刷卡、退票票据等信息。收费员组长应将收款员个人日报表与收款员汇总日报表一一进行核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票据审核系统下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数据有误,及时更正。会计票据稽核员,应将各收款员结算的与日报表相符的票据记账联与HIS系统中票据审核系统中的各项数据一一进行核对,尤其应注意住院医保结算的票据各项医保数据的核对,如果俩者不符,联系相关人员及时更正,必要时进行重新结算。汇总日报表应根据HIS系统更正后的数据取数入账。这样做到账单相对(收款员个人日报表与医疗票据收据相对),账单相符,账账相对(收款员个人日报表与汇总日报表)、账账相符。提高了审核速度,增强了工作效率。

通过医疗票据领购、发放、使用、稽核等环节的控制管理、尤其是重要环节、关键环节的控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做到医疗收入数据真实、准确,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医院经济运用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