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精选(九篇)

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第1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

作者简介:张胜军(1965-),男,湖北黄梅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李翠珍(1965-),女,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4YJA880097),主持人:张胜军;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2014年招标课题“江西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JD1492),主持人:肖称萍。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9-0057-0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中心环节。自2012年中央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尚处起步阶段,迫切需要构建一种适切的发展模式。对于如何立足国情构建这种适切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浪潮,出现了众多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最具影响力。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治理”被“作为一种阐释现代社会政治秩序与结构变化,分析现代政治、行政权力构架,阐述公共政策体系特征的分析框架和思想体系,与传统的统治和政府控制思想和观念相区别,甚至对立起来。”[1]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将“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2]。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又将“多中心”概念引入其中,用来阐述其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思想,并做出了实证贡献,最终形成了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并非只有政府一个主体,在一定规则的约束下,企业、社会组织以及遵循市场法则运行的私人机构等,都可以成为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而且,相关决策也是在资源交换、信任和协商的基础上,由各主体共同行使决策权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质是强调多元主体民主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提倡政府的权利下放和权利收缩,通过自主治理和协同治理,克服公共事务政府单中心治理的弊端,减少“搭便车”、规避责任等行为的出现,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机制,以实现公共福祉的最大化。

依据对中心治理理论内涵的解析,本文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界定为: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机构(包括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成人教育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民主决策、平等竞争、互动合作,共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效供给的一种方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践成果即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属于公共事务[3],理应实现多中心治理。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的价值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对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有效供给,具有多方面价值。

(一)有利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

政府虽然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但公共经济学认为,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经济人”特征,决定了政府容易在公共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造成诸多的决策失误和无效决策。掌握大量、全面、真实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前提,而政府拥有的决策知识和信息总是有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强调决策中心下移和多层次展开,要求政府之外的主体,如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等都能参与决策,依靠集体智慧,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有利于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资源瓶颈

现代政府应是“善治”理念下的“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理论告诉我们,尽管政府理应对属于公共事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承担巨大责任,但这种责任必然有其边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要多种资源,如合格的师资队伍、充足的经费投入、务实的培训课程、良好的培训场所和物质设备等。其中许多资源为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或私营业主所占有,而政府或不占有或占有不充分。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无疑可以极大地丰富培训资源。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不少地方财政还比较困难,对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这就更需要通过多中心治理,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单中心治理必然会遭遇到的资源瓶颈。

(三)有利于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

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视角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影响或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所有主体,如政府、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培训教师和培训对象,等等。由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不同的价值偏好和利益诉求,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利益冲突。如果这些利益冲突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长远发展的桎梏。

博弈论也认为,当博弈各方协调一致去寻找有利于共同盈利的战略时,就会出现协同性均衡状态。这就意味着各利益主体在不断的互动中,将会逐步放弃自我“单独行动”策略,转而采取互惠的合作策略,以创造“多赢”的博弈机会[4]。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有助于解决多元培训主体的利益冲突,强化彼此的合作行为,为培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四)有利于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现代农业生产型人才,如种粮大户、农场工人、养殖专业户等;2.现代农业经营型人才,如运用市场法则从事农产品加工、仓贮、运输、销售的从业人员;3.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型人才,如植保员、信息员、防疫员、水利员、农机修理工等;4.现代农业管理型人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公司管理人员等;5.现代农业发展带头人,如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户、家庭农场主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之间,还有行业之别和层次高低之分。

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有一定文化和技术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农村干部、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大学生等。这些培训对象成分复杂、个体差异显著。

培训对象的复杂性、差异性,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类型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出了多样化、个性化要求。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提供的农民培训是唯一的卖方市场,培训对象只能被动地消费,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在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企业、私人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团体等非政府主体供给。有了丰富的培训产品供给,培训对象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偏好,选择符合自己发展需要的、个性化的培训产品。

(五)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争,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质量

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通常以两种方式为农民提供教育与培训产品:一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行政机构、农业部门、妇联等,直接开展相关的农民教育和培训活动;二是政府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威,通过行政命令直接指派一些学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农民教育与培训。无论是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都是由政府单中心决策和分配资源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培训。由于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其培训的质量往往难以得到保证。

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机制通常比政府控制更具效率。如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政府、公共组织和私人机构,就都可以提供培训产品和服务,培训资源也将通过市场法则配置,这就势必导致公共机构之间、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以及私人机构之间的竞争行为。为占有培训市场份额、取得竞争优势,所有参与竞争的培训机构和组织,就要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培训投入、改革培训教学方式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培训产品。

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难点之一,就在于如何引入市场机制,形成有活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竞争格局。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

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也应循此逻辑。

(一)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的主体,应包括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农村社区、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中,不同主体应有不同的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例如,政府应扮演好“掌舵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信息收集与、政策供给、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扮演好“培训教学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师资供给、课程开发、理论教学等方面,发挥其智力优势;企业有场地、原料、设备等实训资源,应扮演好“培训责任共担者”的角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的主力;农村社区则应扮演好“组织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环境建设、组织动员等方面,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只有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才有可能满足不同培训对象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因此,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形成一个基于不同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的多元化主体结构,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必要前提。

(二)构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在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中,政府是权力中心,是政策决策的最后“拍板人”。政府通过行政权威和行政命令,建立以控制为特征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结构,开展“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事实证明,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通常存在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但造成了宝贵培训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也常常导致了培训政策目标的实际漂移。

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就必须构建一种基于主体地位平等、权力向度多中心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尽管各主体的角色、职责和权利内容不尽相同,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控制和支配关系。政府和其他主体一样,都是这个扁平化的互动治理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各主体地位平等。地位平等的各主体,在真诚对话、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做出的培训决策,不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也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容易得到各主体的心理认同和实际执行。

(三)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

不同工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多中心治理需要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例如,政策工具具有引导、监督、激励、评价功能;制度工具对主体行为具有规范功能;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专项拨款等经济工具,具有激励功能;网络、媒体等信息工具,具有信息、信息传播功能;社会公益性组织、大学生自愿者等志愿性工具,因其公益性和专业性,具有较强的专业支持功能。因此,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须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形成一个合理的治理工具结构。

(四)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要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际运用,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主要应包括:1.政府要转变职能,在政府、社会、市场三种关系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合作机制;2.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整合;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4.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村社区、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家庭农场主、城乡居民等,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建立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6.建立多中心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和质量的全方位督查和评估。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正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借政策东风和思维创新,立足国情,构建一个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9.

[2]俞可平.全球化:全球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

第2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中图分类号:R749.05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8)005-0372-04

作为现代心理治疗的诞生地,欧洲在上世纪见证了现代心理治疗在各个方面的迅速发展,其中之一便是相关教育培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确立和发展,因而在该领域的培训上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确立了某些可供参考的发展模式。但同时,鉴于欧洲国家众多,国情不一,行业发展的历史和水平各异,不同欧洲国家在该领域的培训上也有相当大的差异[1,2]。

本文将主要从学历培训和在职培训两个方面介绍、比较和讨论除德国和英国之外的欧洲各国在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培训状况[3] 。鉴于各国对心理咨询的界定仍存在很大分歧,从业者身份也非常复杂多样[1,2,4],本文的介绍和讨论将主要集中于心理治疗领域。在本文中所指的心理治疗乃沿用Pritz等人所使用的一个较为宽泛的定义,即“已被清晰界定的方法在治疗心理痛苦、身心疾患和各种不同原因的生活危机上的系统化的运用”[2]。鉴于本文主题的特殊性,寻找相关参考文献较为困难,故除主要参考Pritz主编的《全球化的心理治疗》一书和相关文献外,还参考了相关机构官方网站上的信息,一并列于参考文献部分。

1 学历培训

首先需澄清的是,在欧洲鲜有将心理治疗和咨询作为独立科目的学历培训。从现有资料来看,仅有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提供心理治疗科目的本科、硕士和博士培训[5]。其他涉及该领域的学历培训都仅能归为临床心理学和咨询心理学的学历培训或精神病学的学历培训名下。故就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学历培训而言,绝大部分是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病医学领域完成的。本节主要以MAPSC(Master of Advanced Psychological StudiesClinical)项目的研究结果为基础介绍欧洲临床心理学学历教育培训的状况[4]。

MAPSC项目是欧盟在高等教育领域中SocratesErasmus项目基金所资助的调研项目,时间为2000-2004年,包括欧洲5个国家(奥地利、德国、卢森堡、希腊和爱尔兰)的专业人员参与了此项研究,主要目的是界定能够把握临床心理学家所需的特定能力和必要技能的临床心理学课程大纲及培训的“最低标准”,从而制定一个可被欧盟所有国家承认和认证的临床心理学家培训项目[4]。

该项目认为,在考察欧洲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状况时,必须考虑到以下三方面的背景信息,首先是欧洲国家对临床心理学的界定也会因其不同法律体系对培训要求、能力和自主性界定的差异而有所差异。其次,在本世纪,临床心理学和心理治疗因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多重影响正经历一个“分化-整合”的过程。有些欧洲国家试图将心理治疗完全纳入临床心理学(和/或精神医学)的范畴,如荷兰[1,2];有些国家则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两个领域区分开来,如奥地利[2,4]。第三,欧洲,尤其是欧盟正致力于建立全欧通行的高等教育学历培训体系,希望通过设立清晰而可比较的学位设置和学分体系,从而保证在全欧范围内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流动性[4]。

根据该项目对15个欧盟国家的先期调查中,国与国之间在临床心理学领域的学历培训标准有较大差异,并且和其登记认证制度紧密相连。该项目将这15个欧盟国家的培训大致分为三类:(1)研究生阶段教育法定化,并有在此基础之上的强制性资格认证系统;(2)无相关法律规定,但有专业组织制定相关资格认证原则;(3)既无法律规定,也无相关专业组织所制定的指导原则。这些差异导致在不同的欧洲国家相关的培训机构类型,职业标准和学生所获得的认证均有所不同[4]。

表1列出了MAPSC项目中奥地利、爱尔兰和希腊三国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状况。从中可见,三国的培训都包括理论与临床实践两部分,但具体时长的要求则有一定差异,而对和心理治疗与咨询更相关的自我体验和督导的要求,以及与临床心理学更相关的科研的要求则因国而异,其整个学历培训的时间、费用和最后的头衔也有所不同。

在学历培训的具体规划上,MAPSC认为,理想的临床心理学家的专业技能领域因包括测量、诊断、干预、研究、咨商/项目发展,并有在该领域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义务,其教育培训时间至少为6年,包括基本心理学知识的获得和特殊临床技能的培训。根据这一能力要求,MAPSC设计了包含五个组成部分、为期3年的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大纲,分别为课程、研讨班、实践练习、实习(兼职和全职)以及学位论文(基于研究项目),希望通过三年的学习获得临床心理学研究生学历的学生能够在四个领域有所收获,首先是获得相应的知识,包括解释性和技术性的理论;其次是获得一定的技能,包括测评、诊断、干预、研究、咨商/项目发展的技能;第三是获得从事专业活动的能力;第四是获得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4]。但无论是欧洲三国现行的临床心理学学历培训项目还是MAPSC所设计的培训项目,其所包含的培训内容重点及培训要求仍和欧洲大部分心理咨询和治疗行业从业人员所接受的培训及相关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培训有一定的差异。事实上在欧洲,绝大多数的心理治疗和咨询的相关培训都属于在职培训的范畴。

2 在职培训

一般而言,欧洲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在职培训都由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三部分内容组成,但具体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则因国家和流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表2从在职培训的先决条件、培训结构、培训总时长、理论、临床实践、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四部分的时长、培训费用、培训机构种类、培训机构数量、培训结束后所获得的职业称谓、对个体受训者的认证形式以及有无相应的立法规定这几方面出发比较了欧洲十国的在职培训状况。

从表2中可见,就在职培训的先决条件而言,具有相关领域的本科学位最为常见,但不同国家对相关学科的界定则有些差异,以心理学、医学、教育学最为常见;有些国家会要求参与培训的人员必须是相关职业头衔的拥有者,一般以医生和心理学家为主;还有些国家要求如无法达到学历标准和职业标准,则可以以一定年限的临床经验(必须经过专人审核,如已得到认证的督导师的审核)为准入标准。一般而言,有行业立法的国家受训的先决条件要较无行业立法的国家严格,对于不同的培训机构,有时还有超过国家统一标准的特定筛选要求。例如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其所招收的学生,必须先参加两次团体自我体验,在这一过程中,由有经验的、已经获得认证的教师考察学生的总体心理状况、人格特点等,作为吸收学生的依据之一[6]。作为有行业立法的国家,瑞典的先决条件似乎是欧洲十国中最松的,无需大学学历,只需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习和在心理学、社会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基础教育150小时,有健康服务行业的工作经验,且在受训时也在这一行业工作。但瑞典的培训是分三阶段进行的,即使完成第一阶段的学习,受训者也不具有申请心理治疗师的资格。完成这一阶段的受训者需再在有督导的情况下从事两年以上的心理治疗方可有资格申请进入下一阶段为期3年左右的培训,也只有完成了第二阶段的培训,受训者才有资格申请国家认证的心理治疗师资格。此外,进行第二阶段培训的机构一般都有专门的考试,所以在瑞典,真正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的受训者在临床经验和个人体验治疗方面达到的水准远高于最低准入标准。因此,瑞典的先决条件其实也是分等级的,越到高等级的培训,其条件越发严格,尤其是对于在督导下从事临床实践的要求[2]。

在培训总时长方面,跨度在2-11年间,以4-5年最为多见,最短的是爱尔兰的培训,仅需两年,最长的则为爱沙尼亚的家庭学派的培训,长达11年。需指出的是,由于是在职培训,所以这些培训都并非是全职进行的,故某些国家并不规定年限,而是规定相应的小时数,如欧洲心理治疗协会规定如需取得下属欧洲心理治疗师的资格证书,则其总培训时长不应少于3200小时,且这3200小时必须在至少7年的跨度内完成[7,8]。

在培训结构方面,一般分为两部分,即一般性的基础培训加上特殊治疗方法或治疗学派的培训;也有的国家分为三部分,如法国会在进入正式基础培训之前加入试行期阶段,以考察受训者的人格特点是否适合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而瑞典则会在两阶段培训之后加入督导培训这一环节[2]。

在培训内容方面,一般都包括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这三部分,具体时间因不同国家、流派以及培训阶段而有较大的差异。

在培训机构方面,一般有三种培训机构:大学、专门培训心理治疗和咨询的私立学院、专业协会。由于是在职培训,在这三种培训机构中以私立学院最多。私立学院主要是由政府和/或专业协会进行认证的。例如在有心理治疗立法的奥地利,其行业最高的监督机构――心理治疗顾问委员会(Psychotherapiebeirat)负责对这些学院进行认证[2]。但更多的认证工作还是由各级专业协会来完成的。以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AP)为例[9],其发展出了对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即欧洲认证的心理治疗培训学院(European Accredited Psychotherapy Training Institute,EAPTI)系统[10]。EAP规定,受到认证的培训学院必须首先应该是其所在国家的全国代表性协会和所属流派的全欧范围协会的会员;其次,培训学院必须是合法登记,财政状况良好,并有针对受训者的伦理守则和申诉程序,且伦理守则还必须和EAP本身的伦理守则相一致;第三,其培训学院的培训项目必须符合EAP下属的欧洲心理治疗师资格证书(ECP)所要求的培训标准[8]。表3列出了EAP对培训学院在师资、受训者、培训项目以及项目评估方面的一些基本要求[8]。在培训学院向EAP提出申请后,除了由该培训机构所属的国家代表性协会和其所属流派的全欧范围协会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之外,EAP还会派遣两位独立的行业专家到培训学院实地考察。在通过所有审查之后,培训学院需交纳由两部分组成的登记费用:一是每年50欧元的固定费用,二是按照当年接受和ECP有关的培训项目中学生总数,每个学生收取10欧元。EAP对培训机构的认证时间是7年,7年后资格可以再续[10]。

在受训者个人认证方面,主要有二种模式:一是政府认证,特别是有相关行业立法的国家。在政府认证中又有不同的形式,如在奥地利,政府只认证培训机构,受训个人需要在得到培训机构认证后作为心理治疗师进行注册登记。而在匈牙利,政府则通过统一的考试来认证受训个体。二是专业协会认证,包括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AP)的ECP认证,该国国家代表性的专业协会进行统一注册登记,如法国和波兰,另外就是各流派的全欧范围组织经由各国下属培训机构进行相应的资格认证。

职业称谓是指为该国所承认的职业头衔,故在有相应行业立法的国家,完成培训和认证的个体就可以自称为心理治疗师,且这一职业称谓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没有行业立法的国家,事实上任何人都可自称为心理治疗师或咨询师,所以并无受法律保护的职业称谓。

从表2中还可发现的趋势是,有行业立法的国家的培训体系一般都较为复杂,并有完整的培训内容和严格且固定的最低时长标准,所有受到承认的流派都要符合这一最低标准;而在没有行业立法的国家,是由专业协会和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内容和要求的,因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内部的培训体系之间也有较大差异,尤其体现在不同学派的培训之中。

3 小结

从上文的介绍和比较中可以发现,欧洲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的培训状况有以下特点:首先,该领域的培训以在职培训为主,与该领域相关的学历培训基本归于临床心理学领域或精神病医学领域的学历培训框架之内,作为其专业技能的一部分进行相应的培训,这和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在欧洲大部分国家并未获得独立的职业地位这一现状是一致的。其次,在在职培训中,培训一般都由理论、临床实践(含督导)和自我体验治疗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培训机构以私立学院为主,其他与培训相关的元素,如先决条件、培训时长和认证形式则因国家不同而有一定差异,而各类专业协会在培训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第三,无论是在学历教育还是在在职教育中,一个明显的趋势都是建立某种能通行于整个欧洲地区的最低培训标准,这和欧洲对该行业的管理上尝试建立欧洲统一的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的趋势是相一致的[11]。

作为见证了现代心理治疗和咨询行业百年发展的欧洲,总体而言也在该领域的培训中保持着较高的水准。从欧洲各国的培训情况来看,核心问题之一是心理治疗和咨询领域的定位问题,其究竟是一个独立的职业,还是附属于某个职业的一类专门的技术领域?各国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领域在各国的培训状况和管理状况。从欧洲的现状来看,争取行业独立并建立跨越国界的培训和管理体系是一种主要的趋势,而在这种趋势中,各类专业协会显然扮演也会继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Hutschemaekers GJM, Oosterhuis H. Psychotherapy in the Netherlands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Med History, 2004, 48: 429-448.

2 Pritz A. Globlized Psychotherapy. Vienna: Facultas Verlags und Buchhandels AG, 2002.

3 君. 英国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协会的心理咨询师认证及其他.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 21(10): 704-709.

4 KryspinExner I, PalHandl K. Master of Advanced Psycological StudiesClinical Information Brochure. Vienna: Institue of Psychology of the University of Vienna, Department of Clinical Psychology, 2003.

5 奥地利维也纳弗洛伊德私立大学(Sigmund Freud PrivatUniversit?t Wien),sfu.ac.at.

6 Priebe S,Wright D. The provision of psychotherapy: 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J Pub Ment Health, 2006, 5: 12-22.

7 EAP. Statutes of 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ists.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1996.

8 EAP. The European Certificate for Psychotherapy Document.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2006.

9 欧洲心理治疗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EAP), 省略.

10 EAP. Accreditation of Training Institutes for ECP Award: Questionnaire & Procedures.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Psychotherapy, 2007.

第3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教师是社会上特殊而崇高的职业群体,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使者和凝聚、传播社会文化的中坚力量,理当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客观需要;既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的时代需要,又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需要。

一、提高教师法治素养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核心内容有三,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些规定和要求必须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融入或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最终要切实落实到教师身上,落实到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的神圣职责在于:既教书又育人。其中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但更为重要的职责是以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名受学生欢迎、让学生终身受益、终身难忘的教师,往往是在课堂的学科教学中和日常学生管理中善于挖掘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并向学生传播的教师,往往是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让学生对教师印象深刻、终身难忘的,不仅是教师传授的知识,更是教师的育人作为,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适时进行的思想品质、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教育。最好的育人方式恰恰是寓于学科教学或知识传授之中的。教师的人格魅力、学术魅力,内在地包含着育人魅力,内在地包含着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律精神。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是不称职的。目前,还有一些教师片面地认为:育人不是自己的份内事,只是德育课教师的事,自己只管教好书就行了。这是不称职的表现,也是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现。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的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就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由此可见,所有教师都有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法定职责,都应当把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渗透或寓于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在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新任务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并着力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普法工作;教师应当自觉学习相关的法治知识,充实调整知识结构,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二、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同样要以制度作保障,同样要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普法办《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把法律理念和知识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推动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增加法制教育课程,为教师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国培计划’课程体系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这些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养培训制度。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高度重视教师普法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高度,将教师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在师范院校和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将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列为师范教育必修或选修的内容,整体提升准教师的法治素养,为教师普法工作和为教师对学生实施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在教师准入即教师资格认定中,将申请教师资格者掌握相关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内容的情况,列为必要的测试或考核内容。四是要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近两年启动实施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种教师培训中,把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列为必要的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体系,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同时,鼓励各地推行或试行教师法治知识合格证制度,将教师是否取得此合格证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晋升的一项条件。五是要明确教师普法教育或法制培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师要深刻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要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和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要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即对已经颁布施行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重要教育法律法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切实熟悉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的规范、精神和内容;对新颁布施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也要组织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三、着力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虽然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法治素养也不断增强,但少数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淡薄、个别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现象仍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根本落脚点就是要提高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进而促进依法治校,促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明确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定依据,即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一要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使教师明确作为公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并认真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二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明确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我国教师法集中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教师的法定权利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教师的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也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此外,其他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教育法规,对教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也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如有的地方性义务教育法规就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应当进一步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准确把握其内涵,并全面把握其他法律法规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让教师充分行使法定权利,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自觉远离禁止性规定。同时,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学生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熟悉和掌握学校、教师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以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三要通过分别组织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深刻把握教师职业规范的内涵,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教师应当把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心中的法律,敬畏之、尊重之、恪守之、遵循之,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四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典型案例,明确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教师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知法懂法守法,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规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更不得乱作为。教师应当熟悉和了解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以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常见的教师违法行为主要有:(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侮辱学生,主要表现为讽刺、侮辱、谩骂学生,致使学生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受到伤害;(3)侵犯学生财产权,主要表现为非法没收、罚款和乱收费等;(4)限制学生人身自由;(5)侵犯学生隐私权;(6)对学生进行非法搜查;(7)违法对学生进行负面宣传;(8)对学生进行害;(9)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如对在校生未尽教育、管理、保护责任;(10)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11)学术剽窃,等等。教师应当通过学法知法,准确把握自己的“权利边界”、“义务边界”、“职责边界”,摒弃一切违法行为。

四、着力加强法制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需要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高等学校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的法学教师队伍,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师范院校除了在师范生的课程体系中应当增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课程外,可以增设法制教育教学专业,为中小学实施法制教育提供师资力量。中小学校应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或者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提高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本规划实施期间,要采取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保证每所中小学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这就明确要求,各中小学要落实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职或兼职的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六五”普法期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法制课教师接受过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此外,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的规定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认真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并着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这既能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解决中小学教师普法教育问题,又能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达到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双提升”的效果。

第4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一、理想信念教育受到普遍重视

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依靠力量。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于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效执政具有决定性意义。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必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才能拥有强大的政治定力,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才能担当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以往的干部教育培训更多重视技术能力的学习提高,岗位职责的认知和内化,对领导干部最核心的素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的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培训院校和机构,面上看,政治理论、党性教育的内容不少,但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明显不足。《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都无一例外强调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教育的重要性。并把这二者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素养最根本的要求。明确规定这两类课在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要深入研究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入研究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强化党规党纪学习。为提高针对性、感染力和实效性,要求创新教育方式,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从根本上增强领导干部的“三个自信”,提升他们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的政治自觉。

2013年以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普遍重视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要求。无论是任职班、进修班,还是专题班、师资班,在做教学安排时都优先安排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的教学模块。“引导干部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对基本国情的正确把握上”,“引导干部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在学制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都安排党性分析并撰写报告。在过去的三年多时间,许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下大力气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实际效果。先后引入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有的还请来著名英烈、劳动模范的后人,与学员分享前辈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格魅力和奋斗足迹。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得到较大提高。许多公务员在这种培训教育中深受感触、感同,最后把自己摆进去,找存在的问题,提改进的办法,从而增强了他们的党性修养,坚定了他们的理想信念。指出,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理想信念教育是根本。我们许多干部出问题,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把牢。在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管党,标本兼治反对腐败的背景下,在可预见的未来,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干部教育培训发展中最明显的一个趋势。

二、新理念新方法得到广泛实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怎样的培训理念就有怎样的干部教育培训。所谓理念,就是对什么是培训,怎么做培训,如何确定培训目标,怎样检验培训成效等问题的系统回答。以往许多机构把培训活动定格在丰富学员知识,完善学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学员的认知能力上。搞干部教育培训就是请几位教授,组织几堂教学,就完事。其实今天的领导干部不再缺知识,也不需补学历,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形势,向干部教育培训提出更高的要求,远不是安排几堂课那么简单。当今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更多是研究变革、研究创新,提高履职尽职的能力。以前,我们把培训当做教育做,或者把培训与教育混同。其实两者是根本不同的。教育的对象是尚未进入社会的学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公民,教育的做法是以教材、教室、教师为中心,教育的方式是灌输,再灌输等;检验教育的成效是在未来,看他或她能否成为了合格的公民;而培训则不同。培训的对象是成人,是领导干部,培训的目的是巩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结合当前干部实际,普遍学历层次高、工作经验丰富、视野眼界开阔,干部教育培训必是以问题、绩率、学员为中心,方法上只能以研讨式、体验式、情景模式、案例式为主的互动式教学,检验培训是否达到了目的,则是看培训是否解决了问题,提升了学员能力,是否提高了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新近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很高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的挑战,包括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教培中心在内的培训机构一直在探索中前行。以培训的要求做培训,广泛实践“六个以”的培训新理念:一是以问题为中心。坚持培训的问题导向,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委政府的需要为需求,把为党委和政府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作为办学方向;二是以知识为补充。引导学员学习与解决问题、推动变革有关的理论知识,其他知识依靠在职自学解决;三是以学员为主体。强化学员学习的主体责任,注重解决学员带来的问题,把学员视作最好的培训资源,设计更多的学习交流载体,让“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成为可能;四是以研讨为平台。引进结构化研讨技术,按照现象、原因和对策的逻辑方法,分析问题、破解问题,从水平思考和垂直思考两个方向,激发参与者互相切磋,集思广益,实现共同进步;五是以新方法为支撑。按照现代教育心理学的要求,除继续做好专家讲授外,大力度探索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角色扮演、论坛式教学、现场教学,大幅度提高教学的生动性、参与性、针对性、实效性;六是以绩效为目标、以改变为目的。强调能力培训的操作化、训练化、实战化,把培训成效看做可触摸、可检验、可考核的行为改变和信念巩固,提高了培训对组织的贡献水平。真正按培训的要求做干部教育培训。新理念新方法的广泛实践,作为一种大趋势,正在改变传统培训的面貌,也因其绩效,逐渐在改变人们对培训的评价,认可干部教育培训在促进干部成长发展,推动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趋势也必将不断深化和拓展,进一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公务员成长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创新机制的探索行动方兴未艾

制度比技术更管用。如何建设一套管用、有效的机制不仅有助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最大程度降低培训中的随意性,同时对参与者各方也有很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培训是一件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因为培训工作的对象是人,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是高素质人才,要丰富、改变和提高这一群体,必须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成人培训规律。不是想怎样做就可以怎样做。库伯的学习圈理论告诉我们,成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梳理从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并将其升华为理性,为实践提供新的指导。也就是说,他们不是一个“空杯”,他们是从既有的体验、经验出发去接受新知,建构世界的。成人学习具有极强目的性,目的就是解决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便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为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克服随意性,确保培训沿着科学化、机制化的轨道前进,近年,许多培训机构致力探索建设关键的培训机制,并取得良好效果。第一,计划生成机制。每年办什么班,围绕什么主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抽调哪些干部来学习,不再随意拍脑袋决定,搞“急就章”。许多培训机构已能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干部能力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注重计划生成的严肃性、参与性,重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培训规划、计划真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党委政府工作意图和工作要求。第二,需求调研和分析机制。为了让培训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围绕培训主题开展更深、更实、更细的需求调研,是基本要求。许多培训机构从专业化要求出发,探索抽样调查、问卷调查、360调查、网上调查、座谈会等方式的需求调研,弄明白组织、岗位和个体的需求。基于真实需求,做科学分析,发现短板,从知识、能力和价值观三方面提出培训目标,把培训方案的拟制建立在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之上,体现了培训的科学化要求。第三,项目运行机制。怎样的运行机制更有成效?许多培训机构一直在做认真探索。有的实践职能制,有的摸索项目制。人们发现无论是什么运行机制,只要能全面落实培训方案要求,减少扯皮,增进合作,让参与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成什么样子,什么是“红线”、“高压线”,遇到问题找谁求助,就是好机制。许多培训机构致力探索项目团队制:把责权利交给项目团队,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让职能科室做好服务,实行严格的评估考核机制。项目团队制再造了工作流程,规范了链条中不同节点的行为和责任,有效克服了职能制中经常发生的“铁路警察各管一边”的碎片化现象,不仅服务学员的界面更清晰,也使培训项目获得了超出预想的效果,实现整体效应的最大化。第四,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培训是一种结果导向的工作。培训后公务员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跨部门沟通和合作能力是否提高了,需要用事实说话。近年,许多培训机构探索建立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的评估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提高了工作产出,规范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发展方向;同时也根据体现正确导向的指标体系要求,对培训者、管理者的教绩、学员学绩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当事人的晋升、发展挂钩,评估考核机制有效激发了培训者、管理者创新、创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提升了学员学习的自觉性。第五,成果转化机制。不为培训而培训。把培训与组织发展、业务成长、领导和管理水平提升紧密联系在一起,是现代培训核心要求。许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十分重视培训成果转化,探索建立相关机制,把培训学习与训后工作紧密对接,提出实践要求、成果要求,制定考核办法,不定期回访学员及所在组织,帮助学员解决转化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成果转化当做是培训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成果的真正落地。制度的进步才是真正的进步。这种进步反映了我们对人才成长规律、干部培训规律认知的深化,反映了我国干部培训实践的飞跃,为我国干部培训事业的新发展新创造奠定了厚实的制度性基础。第六,培训能力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机构、师资、管理者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资源,是培训能力建设的核心要素。没有高水平的办学机构,没有优秀的师资队伍和管理者队伍,搞好干部教育培训就成为一句空话。近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发展的最大特点之一是资源能力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自办学定位、特色优势开始清晰、显现,师资水平、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能力明显提升第七,许多培训机构在找准定位,形成特色上做足了功课。自《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公务员法》颁布以来,不同的培训机构在找准定位和特色建设上下了大功夫。党校、行院着力做好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突显了主阵地、主渠道角色和作用;部门、行业培训机构从专业优势出发,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培训工作,发挥了很好的辅助功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按照自己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承担有关机构的委托培训,有效弥补了其他渠道的不足。经过多年努力,现在“,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已告形成。第八,许多培训机构聚焦提高培训质量,倾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过硬、教学作风优良的师资队伍。曾指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政治性强、专业要求高,必须有一支高水平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做保证。近年,各培训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抓队伍建设,主要做法有:首先,在增量上,严把“进口关”。坚持入职者不仅要求有较高的业务水准、严谨学风,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岗前培训,不达标不上讲台,只有在熟悉纪律、业务、学员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登台教学;按照教学需要,扩大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政治素质过硬、有经验、有水平的党政领导、企业高管、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上讲台;其次,在存量上,加紧陶冶锤炼。把教员分期分批派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深入改革开放一线,把握改革发展的实际,提高教学针对性。坚持经常性业务进修“,请进来”、“走出去”,系统学习现代培训理念和方法,用培训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武装教研人员;再次,过程层面,建立严格过程和业绩评估与考核制度。明确考核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合理分配考核权重,用好考核结果,把教师参与需求调研、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教学研讨、形成成果进行量化,计入考核中,把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评职、晋级挂钩。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让更多教研人员研究培训、琢磨培训,做卓越培训师!第九,许多培训机构着眼提升管理效能,十分重视建设培训管理队伍。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一贯有建设“三支队伍”的说法,即教学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和后勤保障队伍,三者缺一不可。从培训发展的趋势看,教学管理队伍的地位和作用是第一位的,因为无论是在培训前、在培训中,还是在培训后,培训教管的功能定位是主导性的、基础性的,是将现代培训理念与资源、需要进行整合的关键角色。没有卓越的培训管理者,一定做不出一流的培训。近几年来,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无一例外重视打造管理者队伍,注重建设管理效能。主要做法是:首先,培训者首先要接受培训。强化对培训管理者新理念、新方法的培训学习,不断创造机会,将管理者送境外、境内著名培训机构培训进修深造,提高他们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创新与发展的能力;其次,派赴不同机构实践锻炼。有无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差别很大。实践证明,经历挂职锻炼者往往视野开阔,政治敏锐,了解实际,服务大局意识强。回岗工作后也行为改变大,绩效水平高;再次,鼓励管理者角色多元化、丰富化。作为管理者,他们的职责是参与管理过程,但许多培训机构鼓励管理者深度参与培训导学、课堂教学、交流研讨、现场教学、项目总结和成果转化,实践角色丰富化、多元化。现在许多培训机构的管理者,从幕后走向前台,作用培训的空间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学员越来越认可,管理者自身的成就感也获得实在的提升。

四、学风教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进展

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学风教风始终是一个关乎培训成效的一个大问题。前几年,有关学风教风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干部借口忙,不愿学,有的干部搞学习中的形式主义,不认真学,不联系实际学。带秘书上学,让工作人员作业,逃学旷课等现象时有发生。党的十以后,在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党风建设的同时,也加大学风教风建设力度,各培训机构采取一系列切实措施,解决学风教风存在的问题:第一,明确培训学习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我们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政党。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领导干部必须积极学习、善于学习,联系实际学习,以学习来提升自己政治理论、党性修养水平和履职尽职能力。学习是一种责任,作为一种党性自觉,不允许仅凭个人习惯、兴趣和爱好对待学习。第二,强调培训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领导干部必须带着问题参训,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学习。努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扎实调研,认真备课,善于回答学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培训机构要把是否联系了实际,作为考核学员学绩和教师教绩的依据。第三,从严管理教与学,确保培训机构风清气正,学员教员奋发向上。各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在培训机构中重拾了昔日风清气正,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学习氛围。第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向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派出教学督导员。督导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学风教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及时处理学风教风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的做法经验。把领导干部在培训机构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和学习成果作为学员学风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绩效记入学习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经过多年努力,各级干部培训机构已经普遍树立良好学习风气,学员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绩优良。带秘书学,请人代做作业,互相吃请等不守纪律的现象基本杜绝;教师治学态度变得严谨,纪律意识增强,在讲台上信口开河,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现象得到纠正。学风教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决定我们必须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实在成效。各级干部培训机构都认识到了学风教风建设的意义和曾有过的深刻教训,可以期待,再经过几年努力,学风教风校风全面优化的成果会得到进一步拓展!上述几个方面,是对党的十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发展总趋势的概括和描述。当然,这种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做的地方好些,有的可能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并不是那么协调,一些机构有的方面做的非常到位,有的方面短板明显。本文所作的概括、描述,也未必精准,只是几笔素描。但我们的态度是忠于事实,反映实际。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只要循着这一方向继续努力,不懈探索,再过几年,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必定又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2013年—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N].人民日报,2013-9-29:8.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A].干部教育培训通讯,2015(01):06.

[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N].人民日报,2015-10-19:6.

第5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摘 要: 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我们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本文以郑州大学知行拓训营为例,诠释如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走特色品牌培育和创新之路,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提高其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特色品牌 拓展训练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一工作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目前我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而创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则是其一。

一、创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处理人民内部思想政治问题的方法和艺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生命线”的重要作用。而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千秋大业的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教育办长期以来针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还存在着很多不足。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普遍认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脱离大学生实际”、“课程实效性差”、“授课方式陈旧”、“教材建设滞后”,在尊重大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毋庸置疑,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所强调的正面灌输、强化“说教”,的确非常必要,因为青年学生的思想阵地我们不主动去占领,别的思想意识就会乘虚而入。但是青年学生有着比较强烈的逆反心理,一味地灌输有时可能适得其反。所以,现实需要我们努力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设计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和载体,积极打造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在教育过程中使大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在活动中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体悟大道,达到“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润物细无声”效果。

郑州大学“知行素质拓展训练营”就是以体验式、感悟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活动,它以新颖、独特的创新性、贴近学生实际需求等特点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

二、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创建过程。

一个特色品牌活动,必然是实际活动的升华和总结,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要经过酝酿萌芽、尝试开展、发展成熟、广泛认可等阶段。

(一)酝酿萌芽阶段

这个阶段,需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解放思想,打开自己,提高心智模式,改善思维格局,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套路中走出来,发散思维,找到一个切入点,形成一个活动计划方案。

建立郑州大学知行素质拓展训练营,就是我在参加了一个社会培训机构两天两晚的培训之后打破了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后产生的想法。在辅导员例会上,我把想法提出来,又发动大家采用“头脑风暴法”,各抒己见,逐渐让想法更加明晰。经过讨论,我们认为素质拓展训练依托体验式、感悟式团体工作的方法和内容,通过室内外素质拓展训练,使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人际交往、生涯设计、团队意识、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提升,益智益体,实现发掘自身潜能,实现自我成长,塑造完善人格之目的。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融入其中,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素质拓展活动方式简单易行,形式灵活多变,活动内容寓教于乐,很适合大学生的特点,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个符合学生自身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特点的特色品牌的形成,还需综合分析内外部环境条件,依托自身优势,整合活动资源。在酝酿素质拓展训练品牌时,我们经过分析,认为我们有社会工作、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专业知识,这些专业知识给我们提供了知识基础。作为活动组织者的政治辅导员都有给学生、开会上课的经验体会,具备开展活动的一般技能,能很快把握活动规律。这些条件为我们把素质拓展训练营作为一个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平台,并把它做成一个品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尝试开展阶段

这个阶段,就是要实现品牌活动计划方案的实践,可从小规模、小范围内开始进行,摸索积累经验。

2005年,我们在郑州大学学生处的支持下,以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2004级学生干部为依托,开展了名为“成长家园”的素质拓展活动。我们利用周四下午或者周末时间,以一个100人左右的年级为单位开展,以体验式、感悟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形式,在学生中进行知行素质拓展训练。一边开展活动,一边总结经验。特别是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融入进去,我们倾注了大量心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对本院学生进行素质拓展训练,而且积极承担了兄弟院系及全校部分学生干部的素质拓展培训。大量的实践活动,对我们经验的积累、思路的进一步打开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发展成熟阶段

在这个阶段,品牌活动已逐渐成熟,活动开展起来得心应手,在一定范围内有了知名度。

经过一个时期的摸索,2007年我们在校内正式成立了知行素质拓展训练营,喊出了“知行拓训,改变命运”,“我知我行,改变人生”的口号,使活动开展常规化,制度化。

从本院系来看,我们通过一整套实施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从大一到大四,由简单到复杂,使这项特色品牌活动成为一个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常态化的活动,并且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我们在新生入校后首先做“破冰”项目,学生很快相互熟识,通过活动选拔出了干部,建立了学生组织雏形,入学适应已不再成为一个大问题。在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分别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开展相应的训练项目,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奉献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感恩心态、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思考力、说服力、行动力等。训练项目提供参与者一个密集、深入且意义深远的学习体验,让学生通过自身的体验和实践有意识地与现实相结合,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一个享受的过程。

从活动开展的范围上,我们的培训对象由本院系延伸到其他院系,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参训对象由学生推广到辅导员,甚至社会上赴泰国、尼泊尔汉语教学师资培训、公务员短期培训等。

(四)广泛认可阶段

这个阶段,要通过活动效果的口碑效应和媒体广泛宣传,使公众对特色品牌活动广泛认知。

在校内,我们对各个兄弟院系的学生干部和一部分学生进行了素质拓展训练活动。经过这种体验式、感悟式教育,学生不仅自己思想观念有很大改观,而且行动力明显增强。良好的活动效果使我们这个特色品牌活动在校内积累了很高的人气和知名度。

在校外,每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都会利用这种已娴熟的教育培训形式,走向城市社区、农村学校和村庄对下岗职工、留守儿童等进行培训,实现了大学之道的“亲民”,使该项活动由校内走向了社会,获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郑州晚报》、河南省共青团网、《青年导报》、拓展者网、中原崛起网、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鹤壁市电视台网站等多家媒体先后对该项活动进行了报导,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至此,一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经过细心培育,正式创立起来。

三、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要在与时俱进中实现自我的不断超越。

进入新世纪,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大趋势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转型,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性阶段,这些都会对人们的思想意识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产生巨大的冲击,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在新时期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又是一项开创性的与时俱进工作[1]。新时期新形势,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要适应变化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进行认真研究,力争有所创新[2]。

教育理念的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与时俱进的关键。我们在创建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的过程中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研究新规律,才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贴近现实,才能发现和开发更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新特色品牌。我们在拓展训练中不断探索以人为本的主体理念,因为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平等与公平。我们在开展素质拓展之前,要消除所有学员的行政职务、年龄、性别差异。在活动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教练对待学员也都是公平的,我们力求通过素质拓展学员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教育内容的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与时俱进的动力。我们除了在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中要继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同时更应努力加强创新精神教育,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加强自我管理的意识教育,加强特定对象教育。我们在素质拓展中不断引入新的拓训项目,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发了独具特色的、具有良好效果的活动内容,成效显著。

教育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与时俱进的保障。即使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容落实到现实中也需要借助一定的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为此,我们在素质拓展中借助多学科的融合,不断将一些心理学、教育学、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融入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当中去,以更加生动、更加活泼、更加吸引人的方法和手段去保障我们的特色品牌活动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第6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和提高干警素质,以领导干部、办案人员和行政综合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工作的持续深化和丰富的工作实践,逐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能够促进人才培养、推动工作发展的教育培训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理论教育更深入,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党性教育更扎实,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检察业务知识学习更精准,岗位技能、专业素养切实增强。

三、培训时间

坚持教育培训与检察工作同步开展,从年初到年底,依据上级院及县委统一安排,首先确保统一的组织培训按时完成,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院内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集中培训以不超过一周为宜。

四、培训人员及培训范围

1、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人员全面覆盖,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分层次进行;

2、培训范围包括:政治政治教育培训、综合管理培训、各类法律专业、检察业务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

五、培训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检院及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2、党性教育培训。围绕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重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经常性的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观看党性教育纪录片,以重温入党誓词、知识竞赛、党课、参观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干警加强党性锤炼,筑牢忠诚品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3、检察业务教育培训。以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适应改革后的检察工作为出发点,以新修改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和检察实务、疑难复杂案件等为学习重点,提高检答网使用质效,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通过开展增强干警专业化素质,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

4、廉洁纪律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检察人员重温检察官誓词,观看检察人员警示教育纪录片,着力构建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干警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干警自觉培养公正廉洁执法的廉政意识。

5、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法律文书展评,以各业务部门为参赛对象,重点考察办案人员对法律文书种类的掌握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发现办案中的问题和难点,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开展“读书分享会”活动,充分利用院图书室各类藏书,定期组织干警参加读书会,交流读书后心得体会,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引导干警在读书中陶冶情操、增长才能;开展公文写作比赛,提高干警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干警综合素能的提升;通过组织开展全员参与、贴近实战、形式多样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以竞赛促学习,以竞赛强素质,以竞赛提能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培训形式

1.坚持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学习,进行分类培训。

3.坚持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辅导学习、观看影视专题片、开展竞赛、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进一步推动教育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促进学习、推动工作的目的。

七、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部门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各项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2.干警参与学习培训(包括自学)要做到有计划、有笔记,重要学习内容要及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7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围绕省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五增五创”工作主题,突出能力建设,通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的政治理论教育;以工商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以科学管理、市场经济、现代化办公为重点的业务知识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干部队伍。

二、学习培训内容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二是通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三是通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意识;四是通过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弃恶扬善的品质。

2、开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一是要通过“旗帜”教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通过科学发展观教育,以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服务经济建设;三是通过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3、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敬业意识。

一是进一步推进向杨宽德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时不我待、真抓实干的精神;团结奋进、迎难而上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是进一步开展向郑俊华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他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心系群众、情暖万家的工作情怀,学习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坚定的党性、坚定的理想和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红盾事业,无怨无悔的执着信念;通过本系统的先进典型教育,增强干部的敬业意识,培训“为民、务实、德廉”的干部队伍。

4、开展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一是初任培训。主要对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公务员法》、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技能、机关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文明执法等专业化知识培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

二是任职培训。对全市系统新调整和晋升职务人员进行职务能力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办事水平、决策能力、协调能力、驾驭能力。

三是岗位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业务科室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商标、广告、合同等各项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岗位职业技能。

5、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

重点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国家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通过学习《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西省消费权益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与工商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6、开展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年要在继续抓好工商专业在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同时,鼓励有基础的人员报考成人本科自学考试和外语、计算机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培训。力争年底全系统四十岁以下干部大专学历达到96%。

7、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廉政文化教育,健全教育制度、监督防腐体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行风政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拒腐防变、廉洁勤政的能力。

三、学习培训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1、培训方法:

一是聘请专家学者进行重大理论的专题讲座;二是邀请省局、国家总局对系统内的行业能手进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培训;三是发挥红盾信息网络作用,建立网络学习平台,实行现代网络远程教育;四是发挥市局班子成员、科长等业务骨干作用,开展案例培训;五是限定学习内容,号召所有人员自学。

2、时间安排:

市局机关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二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每月第二、四周的周二下午为法律法规学习时间,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为季度学习测试时间,测试内容为本季度政治、业务所学内容。一季度政治理论主要学习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及《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法律法规主要学习《特别规定》、《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业务培训根据各科室计划安排执行。二季度重点开展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学习。法律法重点学习《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等。三季度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和《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初任培训和法制员培训;四季度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它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重大理论专题讲座或形势报告。在组织集中教育培训的同时,各业务科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做好学习笔记,开展学习讨论,写好学习心得。

四、学习要求及检查考核

各县(区)局、科室要根据市局总体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行风、政风建设结合起来,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论是集中学习还是自学,都要有学习记录和笔记,每月要写学习心得体会,按照各个阶段的学习计划和内容认真落实。

2、市局人教科在认真抓好市局的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各县(区)局、各科室学习情况,并要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推广。每季度对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批阅,组织一次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考试,建立学习档案,把学习教育培训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第8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上级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着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热点难点,着力推进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不断加强。面对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和跨行政区划改革等任务,我们上下同欲,攻坚克难,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我院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2017年我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  批次  人次:其中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期人次;业务类培训  期 人次;政法干部学习讲座  期 人次;新进人员培训 期 人次,累计参加各类培训总课时达  课时,人均达  学时,极大地丰富了干警在    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办案经验,全面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

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等专项活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  次,参观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次,科室学习  次,支部学习  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精神  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院领导十分重视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它当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做到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干警自觉学。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外,还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专项活动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等。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党的精神,学习领导科学和现代科学知识等。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全院干警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仅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而且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理论和业务学习,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首先确立了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职责,检察长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其次严格执行学习登记和考勤制度。全院干警采取各科室每月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建立学习登记簿,对学习的内容和人员进行登记,并撰写学习笔记。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第三,明确任务,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每年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区分层次,突出重点 

    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针对不同类型干警的特点,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提出不同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一是区分层次,抓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院党组成员主要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培训班。一年来,院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2次,选送院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对于其他干警,主要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或举办专题讲座、播放电教片等方法进行,以此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强化政治理论教育,提高理论素养。 

    二是突出重点,保证培训质量。首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其次,重点抓好政治理论的培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广大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时,积极组织和引导干部学习计算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表格制作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举办讲座对干警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敬岗爱业精神。 

(三)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在教育培训中,我们注意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培训途径,不断改进培训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注重培训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灵活多样地进行教育培训。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同时,注意引导广大干警坚持自学各种理论业务知识,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电教片等正反典型的教育,抓好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经过开展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艰苦奋斗的思想,增强了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参训和组织安排干部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的思想。

    2.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仍较突出。由于我院干警人数少于实际编制数,造成一人身兼多岗的情况居多,致使经常发生工作与学习之间的时间上冲突。

3.培训力量薄弱,培训经费保障不足。首先,检察人才层次多、数量大、专业性强,一般性教育很难达到人才培训的要求。其次,培训经费保障不足,致使很难聘请一些专业的老师来开展专业性授课,导致培训质量低下。

4.培训方法单一,培训内容滞后。人才的培训目前仍大多采取“满堂灌”的讲授方法,而很少根据人才的具体情况采取新的手段,检察人才参加培训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检察人才的需要。

    四、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及建议

    在保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基础上,探索创新教育培训新模式,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跨越式发展。

1.改进培训方式,着力创新,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一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开展干警培训需求调查,围绕实施“素质强检、创新强检”发展战略的需要组织实用性培训。二是在培训方式上,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努力拓宽培训形式。三是在具体教学中坚持脱产学习与在职自学、专题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传统教学手段与远程教学、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2.拓宽培训渠道。在完善自身学习体制机制的同时,建立专兼职教师档案管理系统,让办案能手任兼职老师,将精品案例以精品课程的形式加以呈现,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实战培训,互相学习先进的办案经验和高效的管理经验,形成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维。

3.规范完成上级各项业务培训。按照上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认真领会上级培训精神,认真研究培训内容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人员安排。严要求、严纪律、严考核,把教育培训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落实。

4.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21世纪的人,不应当仅仅看成是“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而应当是能系统思考的、不断自我超越的、不断改善心智模式的、积极参与组织学习的、能在共同愿景下努力发展的“学习型的人”。只有经费上做好保障,才能使我院干警置身于学习型检察院中,以新知识、新理论为我院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二

2017年,常德市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精神,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提升干警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打牢检察干警的思想根基。

1、切实抓好“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我院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宣讲报告、集中研讨等方式,引导全院干警加强政治学习,深化理解和应用。今年来,共组织专题讲座4次,参与宣讲报告会4次,集中研讨5次,并且创新思维,拓展学习平台,运用检察专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党建园地、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检察干警推送学习资料,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教育的渗透力。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政治轮训等为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且探索建立“周学、月谈、季讲、年评”等常态化学习机制,年末将组织全院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党员不能评先评优。

2、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组织7名处级干部参加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选派2名科级干部参加市直单位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期培训班。

3、积极组织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23人次在湖南干部教育网学习,对干警进行深刻生动的光荣传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法为民教育,确保干警政治方向不偏离,宗旨意识不削弱。

二、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水平。

1、落实上级院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院市院组织的各项正规化培训。2名院党组成员参加了刑事执行检察专题研修班, 15名业务骨干参加了高检院、省院、公诉业务、执检子系统 、机关办公室工作、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部署培训等各类业务培训班。增强了业务素能,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水平和能力。

2、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不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我院积极安排和部署,于3月23日至24日,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为期2天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应用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促进全院干警熟练掌握执检子系统,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提供有力保证。

三、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讲座、网络培训,强化干警各项素能。

1、根据市院安排,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主讲的《网络安全法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主讲的《民法总则立法过程、立法背景及重点解读》等网络培训视频学习讲座,并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中检网《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研修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修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专题研修班》

2、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并进行民法总则测试,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各项活动。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中,深刻领会 会民法总则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原则,使全体干警,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髓,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不仅成为法律的约束,也成为全社会道德准则,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四、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尤其是高层次学历教育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力度不大,专门型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对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培训力度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增强。特别是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后,针对业务应用的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对检察教育培训的建议和意见

第9篇: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改革开放;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历程;展望

作者简介:叶忠海(1939-),男,浙江镇海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3)03-0040-04

一、发展历程及阶段

纵观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历程,经历了恢复发展快速推进大发展的三个阶段。在此期间,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

(一)第一阶段:干部教育培训的恢复发展阶段(1978-1991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建国以来的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其揭开了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道路。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面对现代化建设的新任务,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成为当务之急。邓小平同志号召全党再一次重新学习。1980年,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报告》,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又印发了《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于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场全党学习和教育热潮迅速展开,干部教育培训在经历“”破坏后得出了恢复发展。据统计,1980-1984年间,全国有720万名干部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培训。

1.各级党校、干校得到了恢复和新建。“”后,首先中共中央党校复校。然后,中共中央作出了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印发了《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于是,党校、干校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80年底,全国共恢复和新建各级党校、干校5800多所,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后达到8800多所,为轮训干部创造了条件。

2.基本形成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基于上述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基本形成以党校、干校为主渠道,以高等学校、电视大学、函授夜大为辅助渠道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

3.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重点是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专业能力为主。这既是当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从当时全党干部文化程度的实际出发的。据1981年底统计,全党干部中有40%以上只有初中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有三分之二没有受过中专以上专业训练。

4.加大了中青年干部培训力度。在该阶段后期,1989年的发生后,再加上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需新老交替,中央深感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91年,中央作出了“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该决定要求:要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联系青年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思想理论教育;要有计划地组织交流和轮岗,让青年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经受锻炼和考验。

(二)第二阶段:干部教育培训的快速推进阶段(1992-2001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以及在党的十五大进一步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号召全党“学习、学习、再学习”,我国干部教育培训进入新阶段――快速推进阶段。

1.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重点转移。该阶段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一是邓小平理论。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全党干部开展了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二是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三是全党干部开展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基本知识的通知》、《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通知》。

2.初步形成“一个重点”、“三位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新体系。所谓“一个重点”,即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1996-2000年底,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进修的有466.2万人次。所谓“三位一体”,即“脱产进修”、“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共同构成干部学习系统。据统计,1996-2000年底,全国有3700万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脱产学习培训,约占全国干部总数的90%。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走上了规范化道路,做到了“三结合”: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学习与解决本地本部门改革建设中重要问题相结合、学习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干部在职自学,逐步成为干部工作和生活的组成部分;通过读书报告会,学习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了干部学习风气的形成。

3.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的步伐加快。在此期间,中央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一系列重要文件。除上述提及的文件外,还有《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1996-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等。在此同时,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等。这些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为新形势下着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有力地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得以落实。

4.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迅速推展。党的十五大后,根据“九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国家公务员培训日趋多样化:全面实行了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推行了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积极开展了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等。在此期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入,以专题研究班形式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迅速发展。中央先后举办省部级干部金融、财税、国际形势与WTO等专题研究班28期,参加学习的省部级干部1700人次;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举办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170多期,培训9800人次。这些专题研究班提高了领导干部驾驭金融危机和应对入世挑战能力。

(三)第三阶段:干部教育培训的大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以下简称“两大”战略任务),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到大发展时期。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有力推动着全党干部理论学习。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要求,中央政治局带头学习,新一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参加了中央举办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000多名新任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了十六大精神、宪法及有关法律、政协章程的集中学习。领导们率先学习,为全党干部示范了榜样,全党出现了理论学习的新高潮。这是该阶段干部教育培训的一大特点。

2.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形成新格局。为了满足干部教育培训“两大”的战略任务的要求,中央抓紧建设浦东、井岗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并于2005年3月建成并开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这三所干部学院一起,共同构筑起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新格局,使部级干部培训基地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

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取得重大进展。为了实施完成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两大”战略任务,该阶段干部培训自身建设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三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不仅体现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党校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建设五年规划(2003-2007年)》、中央中央的《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系列重要文件先后上,更主要反映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关于公务员的培训问题,在该法的第10章第60、61、62条作了专门规定。然后,2006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又向全党全国人民公布了“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培训条款,是公务员培训实践经验的结晶,又反映了新形势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和特点,又提出了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规章。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以及《条例》的试行,不仅标志着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三化”达到新高度,而且将进一步有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三化”。

二、基本经验

回顾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历程,可归纳为如下的基本经验。

(一)必须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在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中发展干部教育培训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这对于干部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各级党政干部,他们的政治方向和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与国家民族兴亡的生死攸关的大事,因而干部教育培训,首先要解决政治方向问题。对此,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始终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各项活动之中,特别在教育培训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建设等方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使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得到健康而快速发展。

(二)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在服务工作大局中发展干部教育培训

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发展的史实表明,无论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党的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间,还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干部教育培训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先后为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服务中干部教育培训得到了快速发展。可见,干部教育培训,一刻也不能脱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只有紧密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干部保证及智力支持,其才有生命力和发展动力。

(三)必须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坚持在完善课程内容体系中发展干部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的价值取向,应为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服务。所谓高素质,一是体现在所培养的干部,应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忠诚马克思主义、忠诚党的事业,因而干部教育培训应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必须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干训的中心内容,武装受训干部,并融化于干部脑海之中;二是体现在所培养的干部,应全面提高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健康素质,因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是多方面的,除政治理论外,还相应的是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上述两方面共同构成了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体系。培训实践也证明,这样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体系,既符合党对干部的要求,又符合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有效地推进着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培养,从而也促进了干部教育培训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必须不断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干部教育培训

尽管在教育层面上干部教育培训与普通教育具有共性之处,然而基于干部教育培训对象的社会属性和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因而其又有着显著的系列差异。据此,干部教育培训需不断地探索自身的规律性和特点,不断地加以改革创新。发展史实告诉我们,只有探索、把握和尊重规律,不断改革和创新,才是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发展之路。譬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差别化,必然要求培训内容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从而使干部教育培训在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过程中发展自己。又如,干部教育培训应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因而应坚持基本理论知识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培养,以实现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的转化,在转化中达到干部教育培训自身的发展。

三、未来的展望

“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内,通过贯彻落实《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试行《条例》,进而实现党和国家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两大”战略目标,从中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将会得到进一步大发展。在此过程中,有如下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关注和新的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干部学员的主体性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对于干部教育培训也不例外。更何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干部教育培训是培养各类领导管理人才的社会实践活动,因而以人为本更应成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准则。具体而言,今后干部教育培训将强化以干部学员为本,在教育培训中充分体现学员的主体性。一是干部教育培训将充分反映学员主体的学习需求,按需施教。这就要求,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设计,既要符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符合干部岗位职责的要求,也要符合干部个性化、差异化的培训需求。将在两者结合上下功夫设计干部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将充分发挥干部学员的主体性作用。这就要求干部学员由“教育客体”转化为“学习主体”,让他们作为主体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等,充分发挥干部学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让干部学员作为评价主体,参与干部教育培训的评价。今后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成效的评价,既要听领导的意见,又要听专家的意见,更要听干部学员的意见。将以干部学员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作为衡量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成效的基本依据。

(二)进一步强化“与时俱进”的理念,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

人类文明史表明,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人类社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这对于人类社会中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也不例外。更何况,当今世界,多极化趋势正在曲折中发展,全球化趋势正在全方位深入发展;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面对这样的国内外背景,我国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需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保持动态平衡。为此,中央提出以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要求。就创新培训内容而言,譬如说,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和国家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并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央又提出党管人才原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以人才理论武装全党干部。可以预见,人才学将成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特别将会成为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干部的必修课。就理论创新而言,基于干部教育培训对象,在社会角色和社会属性、心理成熟水平、认知心理特点及学习心理意向等方面特殊性,应研究、探索和实践干部教育培训特殊的培训理论模型。可以预见,这种具有特殊性格的培训理论模型,应是一种以干部学员为中心的理论模型,是一种与干部学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境紧密相结合的理论模型,也是一种积极让学员参与教学并成为教学主体的理论模型。概言之,这种培训的理论模型,应是“以学员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和“以工作和生活为中心”,并以“事业和干部共同发展”为取向。

(三)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研究,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正如前述,未来的干部教育培训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得以持续而科学发展。为此,干训工作必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理念。

干部教育培训要科学发展,必须要把握和尊重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为此,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研究必将得到加强。可以预见,综合运用教育学、成人教育学、人才学、管理学、领导科学、人力资本理论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将是其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

不仅如此,干部教育培训要科学发展,还需在掌握规律和特点基础上,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的问世,一则,反映了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的实践经验得到了科学总结和升华,是“三化”取得重大进展的标志;二则,它的试行将有力地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三化”。可以预见,随着《条例》被广泛而深入的实施,一方面未来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三化”将提升到一个新水准;另一方面,在此实施过程中,《条例》本身也将得到充实和完善,由试行的《条例》发展到法规性的《条例》。

(四)进一步强化“多资合力”的理念,逐步形成体现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诸多调查研究表明,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矛盾:培训需求多样化与培训供给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日益清醒地认识到,就体制内现有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来看,仅依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要完成中央提出的干部教育培训的“两大”战略任务,其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利用和发挥体制外的部门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乃至境外培训机构等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多资合力”共同承担干部教育培训的伟业。一方面,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竞争,承担一部分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发挥其在学科、师资等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有益补充。在此同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社会培训机构可增进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活力,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和管理创新。可以预见,我国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将会逐步开放,并得以培育和规范,一个由干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将会形成,并越来越发挥市场配置优化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6.

[2]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辅导[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6.

[3]中共中央.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